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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礼 附录
家礼 附录 第 1a 页 WYG0142-0579a.png
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附录
李方子曰乾道五年九月先生丁母祝令人忧居丧尽
礼参酌古今因成丧葬祭礼又推之于冠昏共为一编
命曰家礼
 (年谱篑黄㽦云先生既成家礼为一行童窃以逃先/生易 其书始出今行于世然其间有与先生晚岁)
 (之论不合者故未尝为学者道也出陈淳云嘉定辛/未岁过温陵先生季子敬之倅郡 示家礼一编云)
 (此往年僧寺所亡本也有士人录得会先生葬日携/来因得之 杨复云家礼始成而失之不及再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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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先生既没而书始出愚尝窃取先生/后来之考订议论以与朋友共参考云)
先生曰今庙制以西为上至祢处谓之东庙太庙亦然
 司马公曰所以西上者神道尚右故也
  按先生论庙制详见中庸或问第二十章
先生曰人家族众或主祭者不可以祭及叔伯父之类
则须令其嗣子别得祭之今且说同居同出于曾祖便
有从兄弟及再从兄弟衮做一处祭不得要好则主祭
者之嫡孙当一日祭其曾祖及祖及父馀子孙与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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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却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又次日却令次位子
孙自祭其父此却有古宗法意古今祭礼这般处皆有
之今要如宗法祭祀之礼须是先就宗室及世族家行
之做个样子方可使以下士大夫行之
杨氏曰祔位谓旁亲无后及卑幼先亡者才祭高祖毕
即使人酌献祔于高祖者曾祖祖考皆然
先生曰元旦在官者在朝谒之礼恐不得专精于祭事
某乡里却止于除夕前三四日行事此亦更在斟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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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俗节之祭如何先生曰韩魏公处得好谓之节祠杀
于正祭 又曰今之俗节古所无有故古人虽不祭情
亦自安今人既以为重至于是日不能不思其祖考而
复以其物享之虽非礼之正然亦人情之不能已者且
古人不祭则不敢以燕况今于此俗节既已据经而废
祭而生者则饮食燕乐随俗自如非事死如事生事亡
如事存之意也愚意时祭之外各因乡俗之旧以其所
尚之时所用之物奉以大槃陈于庙中而以告朔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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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焉则庶几合乎隆杀之节而尽乎委曲之情可行于
久远而无疑矣(荅南轩/先生书)
先生曰焚黄近世行之墓次不知于礼何据张魏公赠
谥只告于庙疑为得礼
 (按先生文集有焚黄/祝文云告于家庙)
问而今士庶亦有始基之祖只祭四代四代以上则可
不祭否先生曰若是始基之祖想亦只存得墓祭
 (杨氏曰按祠堂章云始祖亲尽则藏其主/于墓所然则墓所必有祠堂以奉墓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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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衣章云度用指尺杨氏曰按说文周制寸尺咫寻皆
以人之体为法
杨氏云按礼记深衣篇云袂之长短反屈之及肘然则
未尝以一幅为拘
蔡渊云深衣方领与属衽钩边之制先生谓方领者只
是衣领既交则自有如矩之象谓属衽钩边者只是连
续裳旁无前后幅之缝左右交钩即为钩边非有别布
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方领之说先生已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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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礼矣而属衽钩边则未及修焉
  复按礼记云衽当旁郑注云衽谓裳幅所交裂也
  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属
  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
  (玉/藻)又云续衽钩边郑注云续犹属也(属音/烛)衽在裳
  旁者也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钩读如鸟喙必钩
  之钩钩边若今曲裾也又云纯边(纯之/允反)郑注云纯
  谓缘之也边衣裳之侧(深/衣)郑氏释续衽之义则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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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其释钩边之义以钩如鸟喙必钩既已难晓
  而引曲裾为證又复不可考矣惟朱先生之说为
  简明盖钩有交互之义(谚所谓钩牵/钩连是也)边者裳幅之
  侧谓其相掩而交钩也接荀子云钩有须卵有毛
  (鸟之喙无须而曰有须卵无毛/而曰有毛盖坚白异同之论也)则钩者似又鸟喙
  之别名也因附记于此 衽盖衣襟交结之处所
  谓左衽右衽是也若夫交解布一幅沓而缀于衣
  之衽处下垂以掩裳际以其上属于衽故因得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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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名注所谓衽在裳旁者也布之交解而属于衣
  者既谓之衽故其交解而为深衣之裳者亦因得
  衽之名注所谓衽谓裳幅所交裂者也
杨氏曰请期之礼具书遣使如女氏女氏受书复书礼
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
 (使者致辞一用仪礼谓按杨氏于家礼多欲从仪礼/及温公书仪之详愚 文公固曰略浮文务本实以)
 (自附于孔子从先进之意/矣故今不得而悉录之也)
先生曰亲迎之礼恐当从伊川之说为是近则迎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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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远则迎于其馆(妻家就迎设一处/婿即就彼迎归)
先生曰昏礼用命服乃是吉礼如士乘墨车而执雁皆
大夫之礼也
先生曰仪礼虽无娶妻告庙之文而左传曰围布几筵
告于庄共之庙是古人亦有告庙之礼 问左氏先配
后祖之说先生曰左氏固难尽信然其后说亲迎处亦
有布几筵告庙而来之说恐所谓后祖者讥其失此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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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曰勉斋先生定龚氏亲迎礼主人迎于门外西面
再拜宾东面答拜主人揖入三揖三让主人并西面宾
升北面奠雁今宜从之
司马公曰女子与文夫为礼则侠(音/夹)拜男子以再拜为
礼女子以四拜为礼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相
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先生曰某定昏礼亲迎用温公入门以后则从伊川
又曰人著书只是自入些已意便做病司马文正与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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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定昏礼都是依仪礼只是各改一处便不是古人意
司马礼云亲迎奠雁见主昏者即出(不先见妻父母者/盖以妇未先见舅)
(姑/也)是古礼如此伊川却教拜了又入堂拜大男小女这
不是伊川云婿迎妇既至即揖入内次日见舅姑三月
而庙见是古礼司马礼却说妇入门即拜影堂这又不
是古人初未成妇次日方见舅姑盖先得于夫方可见
舅姑到两三月得舅姑意了舅姑方令见祖庙某思量
今亦不能三月之久亦须第二日见舅姑第三日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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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安
高氏曰始死废床寝于地(人始生在地故废床寝于地/庶其生气之复也本出仪礼)
 (记及丧/大记)
司马公曰古者死之明日小敛又明日大敛颠倒衣裳
使之正方束以绞紟韬以衾冒皆所以保其肌体也今
世俗有袭而无大小敛所阙多矣然古者士袭衣三称
(衣单复/具曰称)等而上之有差此非贫者所能办也今从简易
袭用衣一称小大敛则据死者所有之衣及亲友所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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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衣随宜用之若衣多不必尽用也 杨氏曰按高氏
一用礼经袭敛用衣多故袭有冒小敛有布绞大敛有
布绞布紟司马公欲从简易袭敛用衣少故小敛虽有
布绞而袭则无冒大敛则无绞紟此为疏略先生初述
家礼皆取司马公书仪后与学者论礼以高氏丧礼为
最善遗命治丧俾用仪礼此可以见其去取折衷之意
矣然欲悉从高氏之说诚非贫者所能办有如司马公
之所虑者但当量其力之所及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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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按李方子述先生年谱云诸生入问疾叶味道
  因请曰先生之疾革矣万一不讳当用书仪乎曰
  疏略范元裕请曰用仪礼乎先生摇首蔡沉复请
  曰仪礼书仪参用如何乃颔之然则通古今之变
  参详略之中酌贫富之宜学礼者不可以不谨也
问重先生曰三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
自合时之宜不必过泥于古也 杨氏曰按礼大夫无
主者束帛依神温公用魂帛盖本于此高氏曰古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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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必置于灵座既而藏于庙中恐当从之而加魂帛
于其上可也
杨氏曰丧服制度惟辟领一节沿袭差误自通典始按
丧服记云衣二尺有二寸盖指衣身自领至要之长而
言之也用布八尺八寸中断以分左右为四尺四寸者
二又取四尺四寸者二中摺以分前后为二尺二寸者
四此即寻常度衣身之常法也合二尺二寸者四叠为
四重从一角当领处四寸下取方裁入四寸乃记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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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博四寸注疏所谓辟领四寸是也辟犹开也从一角
当领处取方裁开入四寸故曰辟领以此辟领四寸反
摺向外加两肩上以为左右适故曰适乃疏所谓两相
向外各四寸是也辟领四寸既反摺向外加两肩上以
为左右适故后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脊而相并谓
之阔中前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胸而相对亦谓之
阔中此则衣身所用布之数与裁之之法也注又云加
辟领八寸而又倍之者谓别用布一尺六寸以塞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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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阔中也布一条纵长一尺六寸横阔八寸又纵摺而
中分之其下一半裁断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只
留中间八寸以加后之阔中元裁辟领各四寸处而塞
其阙(当脊相/并处)此所谓加辟领八寸是也其上一尺六寸
不裁以布之中间从项上分左右对摺向前垂下以加
于前之阔中与元裁断处(当胸相/对处)相接以为左右领也
夫下一半加于后之阔中者用布八寸而上一半从项
而下以加于前之阔中者又倍之而为一尺六寸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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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而又倍之者是也此则衣领所用之布与裁之之
法也古者衣服吉凶异制故衰服领与吉服领不同而
其制如此注又云凡用布一尺四寸者衣身八尺八寸
衣领一尺六寸合为一丈四寸也(此是用布正数又当/少宽其布以为针缝)
(之/用)然此即衣身与衣领之数若负衰带下及两衽又在
此数之外矣但领必有祫此布何从出乎曰衣领用布
阔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者布幅阔二尺二寸除衣领
用布阔八寸之外更馀阔一尺四寸而长一尺六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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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作三条施于祫而适足无馀欠也通典以辟领为
适本用注疏又自谓丧服记文难晓而用臆说以参之
既别用布以为辟领又不言制领所用何布又不计衣
身衣领用布之数失之矣但知衣身八尺八寸之外又
别用布一尺六寸以为领凡用布共一丈四尺则文义
不待辨而自明矣
又按丧服记及注云袂二尺二寸缘衣身二尺二寸故
左右两袂亦二尺二寸欲使纵横皆正方也丧服记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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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袪尺二寸袪者袖口也袂二尺二寸缝合其下一尺
留上一二寸以为袖口也
又按丧服记云衣带下尺缘古者上衣下裳分别上下
不相侵越衣身二尺二寸仅至腰而止无以掩裳上祭
故于衣带之下用纵布一尺上属于衣横绕于腰则以
腰之阔狭为准所以掩裳上祭而后缀两衽于其旁也
已上度用指尺(中指中/节为寸)首绖腰绖围九寸七寸之类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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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曰仪礼注云前有衰后有负版左右有辟领孝子
哀戚之心无所不在疏云衰者有哀推之志负者负其
悲哀适者指适缘于父母不念馀事又按注疏衰负版
辟领惟子为父母用之旁亲则不用也
  按仪礼丧服于斩衰章首列冠绖衰裳杖屦之目
  (其制度则详见/于本篇之记)自齐衰章而下若牡麻绖之异于
  苴绖冠布缨之异于绳缨布带之异于绞带削杖
  之异于苴杖疏屦之异于菅屦悉数而详言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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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衰负版辟领则无异于斩衰者故不复言自齐衰
  杖期以至缌麻例应如此又按杂记大夫卜宅与
  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带因丧屦缁布冠不蕤郑
  注云麻衣白布深衣而著衰焉及布带缁布冠此
  服非纯吉亦非纯凶也疏云麻衣谓白布深衣(十/五)
  (升吉/布也)布衰谓粗衰也皇氏云以三升半布为衰长
  六寸广四寸缀于深衣前当胸上又有负版长一
  尺六寸广四寸布带以布为带(裒衰三年/用布带)因丧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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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因丧之绳屦(丧服小记云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缁布冠不蕤
  者以缁布为冠不加緌也夫深衣吉服也犹加衰
  及布带况缌麻以上之服乎有司非亲也所服犹
  有衰用布带况缌麻以上之亲乎又况丧服自斩
  衰至缌麻布绖有带服必相称不应有绖带而无
  衰及负版辟领注以为用之父母而不用之旁亲
  似未然也
杨氏曰家礼用书仪服制妇人皆不杖与丧大记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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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不同恨未得质正
 (丧大记云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丧服小/记云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
 (杖/)
先生曰宗法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父为长子三
年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如汉时宗子
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
礼犹在也岂可谓宗法废而庶子皆得为父后者乎杨
氏曰不杖期章其正服当添姊妹既嫁相为服一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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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服当添父母在为妻一条先生曰丧礼须从仪礼为
正如父在为母期非是薄于母只为尊在其父不可复
尊在母然亦须心丧三年这般处皆是大项事不是小
节目后来都失了而今国家法为所生父母皆心丧三
年此意甚好 杨氏曰今服制令庶子为后者为其母
缌亦解官申心丧三年 母出及嫁为父后者虽不服
申心丧三年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不杖期亦解官申
心丧三年 嫡孙祖在为祖母齐衰杖期虽期而除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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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丧三年
杨氏曰长子主丧以奉馈奠以子为母丧恩重服重故
也朔奠则父为主者朔殷奠以尊者为主也丧服小记
曰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虞卒哭皆殷祭故也
朔祭亦殷祭故夫主之
杨氏曰按程子张子与朱先生后来之说(见祭礼/降神条)奠酒
则安置于神座前既献则彻去酹者初酌酒则倾少酒
于茅代神祭也今人直以奠为酹而尽倾之于地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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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礼所谓入酹跪酹似相牴牾(吊奠/赙条)当以后来之说
为正
问合葬夫妇之位先生曰某葬亡室时只存东畔一位
亦不会考礼是如何陈安卿云地道以右为尊恐男当
居右先生曰祭时以西为上则葬时亦当如此方是
廖子晦问葬法先生曰后来讲究木椁沥清似亦无益
但于穴底先铺炭屑筑之厚一寸许其上即铺沙灰四
旁即用炭屑侧厚寸许下与先所铺者相接(此所谓四/旁谓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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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旁也)筑之既平然后安石椁于其上四旁又下三物如
(此所谓四旁谓/石椁之四旁也)棺底及棺四旁上面复用沙灰实之
(此谓棺之/外椁之内)俟满加盖复布沙灰而加炭屑于其上然后
以土筑之盈坎而止盖沙灰以隔蝼蚁愈厚愈佳项尝
见籍溪先生说尝见用灰葬者后因迁葬则见灰已化
为石矣炭屑则以隔木根之自外至者亦里人改葬所
亲见故须令在沙灰之外四面周密都无缝罅然后可
以为固但法中不许用石椁故此不敢用全石只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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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石合成庶几不戾法意尔
先生曰某旧为先人饰棺考制度作帷荒延平先生以
为不切而今礼文觉繁多使人难行后圣有作必是裁
减了方始行得
先生曰伊川制士庶不用主只用牌子又曰若是士人
用主亦无大利害又曰主式乃伊川先生所制初非朝
廷立法固无官品之限万一继世无官亦难遽易但继
此不当作尔牌子亦无定制切意亦须是主之大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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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但不为判合陷中可也凡此皆是后贤义起之制今
复以意斟酌如此若古礼则未有考也杨氏曰古礼启
殡斩衰男子括发妇人髽盖小敛括发髽启殡见尸柩
故变同小敛今既不涂殡则亦不启虽不变服可也启
殡之后男子免至虞卒哭皆免今家礼皆不用
杨氏曰高氏礼遣奠之祝辞曰灵輀既驾往即幽宅载
陈遣礼永诀终天
问夫在妻之神主宜书何人奉祀先生曰旁注施于所
家礼 附录 第 16b 页 WYG0142-0586d.png
尊以下则不必书也
先生曰温公以虞祭读祝于主人之右卒哭读祝于主
人之左盖得礼意
杨氏曰高氏礼卒哭之祝辞曰日月不居奄及卒哭叩
地号天五情糜溃谨以清酌庶羞哀荐成事尚飨杨氏
曰父在袝妣则父为主乃是夫附妻于祖妣三年丧毕
尚祔于祖妣待父他日三年丧毕递迁祖考妣始妣考
同迁也胡泳曰先生内子之丧主只袝在祖妣之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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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据
先生曰古者昭穆之次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故祔新死者
于其祖父之庙则为告其祖父以当迁他庙而告新死
者以当入此庙之渐也今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以
西为上之制而无复左昭右穆之次一有递迁则群室
皆迁而新死者当入于其祢之故室矣此乃礼之大节
与古不同而为礼者犹执袝于祖父之文似无意义然
欲遂变而祔于祢庙则又非爱礼存羊之意窃意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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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违牵制而均不免为失礼曷若献议于朝尽复公私
之庙皆为左昭右穆之制而一洗其缪之为快乎
杨氏曰仪礼丧服记载衰负版辟领之制而不言衰负
版辟领何时而除家礼并首绖并去于小祥之时盖用
司马公书仪云
 按间传云期而小祥男子除乎首(谓首/绖也)妇人除乎带
 (谓腰/绖也)故家礼书仪以小祥去首绖也
问子为母大祥及禫夫已无服其祭当如何先生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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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几筵必三年而除则小祥大祥之祭皆夫主之但小
祥之后夫即除服大祥之祭恐须素服(如吊服/可也)但改其
祝词不必言为子而祭也 先生曰主祭者虽已除服
亦何害于与祭乎但不可纯用吉服须如吊服及忌日
之服可也
问祧主先生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祧主藏于其中
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不得已只埋于墓所
先生曰横渠说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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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
得礼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
 (李继善曰既祥而撤凡筵其主且祔于祖父之庙候/祫毕而后迁 杨氏曰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其事至)
 (重家礼但以酒果告迁于祠堂恐礼大轻当于吉祭/前一夕以荐告还至毕乃题神主厥明合祭毕奉祧)
 (主埋于墓所奉迁主新主各归于庙岁高氏告祔迁/祝文曰年月日孝曾孙某罪积不灭 及免丧世次)
 (迭迁昭穆继序先/王制礼不敢不至)
司马公曰士虞礼注云自丧至禫凡二十七月三年之
丧二十五月而毕禫祭在祥月之中今律敕三年之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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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二十七月而除不可违也 先生曰二十五月祥后
便禫看来当如王肃之说于是月禫从月乐之说为顺
(檀/弓)而今从郑之说虽是礼疑从厚然未为当
先生曰荐新告朔吉凶相袭似不可行未葬可废既葬
则使轻服或已除者入庙行礼可也四时大祭既葬亦
不可行如韩魏公所谓节祠者则如荐新行之可也
又曰顷年居丧于四时正祭则不敢举而俗节荐享则
以墨衰行之盖正祭三献受胙非居丧所可行而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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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惟普同一献不读祝不受胙也 先生以子丧不举
盛祭就祠堂内致荐用深衣幅巾荐毕反丧服哭奠子
则至恸
司马公曰王制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注祭以首
时荐以仲月今国家享太庙用孟月自周六庙濮王庙
皆用仲月以此私家不敢用孟月 高氏曰何休曰有
牲曰祭无牲曰荐今人鲜用牲惟设庶羞而已
问先生祭仪时祭皆卜日今闻却用二至二分祭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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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曰卜日不定虑有不虔温公亦云只用分至亦

 (司马公曰孟诜家祭仪用二至二分然今仕宧者职/业既繁但时至事暇可以祭则卜筮亦不必亥日及)
 (分至也若不暇卜日则止依/孟仪用分至于事亦便也)
司马公曰舅没则姑老不与于祭若或自欲预祭则特
位于主妇之前参神毕升立于酒壶之北监视礼仪或
老疾不能久立则休于他所俟受胙复来受胙辞神而
已司马公书仪祭及曾祖有问伊川先生曰今人不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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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如何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却祭高祖又
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五服未尝有异皆至高祖服既如
是祭祀亦须如是 先生曰考诸程子之言则虽三庙
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于高祖但有疏数之不同耳疑
此最为得祭祀之本意今以祭法考之虽未见祭必及
高祖之文然有月祭享尝之别则古者祭祀以远近为
疏数亦可见矣礼家又言大夫有事省于其君干祫及
其高祖此则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高祖之验但干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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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他未有考耳 又曰主祭者游宧四方或贵仕于朝
则奉二主以从之于是为宜盖上不失萃聚祖考精神
之义(二主常相依则/精神不分矣)下使宗子得以田禄荐享祖宗处
礼之变而不失其中所谓礼虽先王所未之有而可以
义起者盖如此但支子所得自主之祭则当留以奉祀
不得随宗子而徙也 又曰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合
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向见说前辈有如
此而相去远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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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也
先生尝书戒子塾曰吾不孝为先公弃捐不及供养事
先妣四十年然愚无识知所以承颜顺色甚有乖戾至
今思之常以为终天之痛无以自赎惟有岁时享祀致
其谨洁犹是可着力处汝辈及新妇等切宜谨戒凡祭
肉脔割之馀及皮毛之属皆当存之勿令残秽亵慢以
重吾不孝
陈淳曰降神在参神之后然始祖先祖之祭只设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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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主则又当先降而后参不容以是为拘
伊川先生曰古者灌以降神故以茅缩酌谓求神于阴
阳有无之间故酒必灌于地若奠酒则安置在此今人
以浇在地上甚非也既献则撤去可也 横渠先生曰
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挚奠枕是也注之于地非也
朱先生曰酹酒有两说一用郁鬯灌地以降神则惟天
子诸侯有之一是祭酒盖古者饮食必祭鬼神自不能
祭故代之祭也今人虽存其礼而失其义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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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酹酒是少倾是尽倾先生曰降神是尽倾
 (杨氏曰祭酒/是少倾于地)
杨氏曰士虞礼无尸者祝阖牖户如食问注如尸一食
九饭之顷也
先生曰某家旧时时祭外有冬至立春季秋三祭后以冬
至立春二祭似僣觉得不安遂已之季秋依旧祭祢
又曰始祖之祭似禘(冬/至)先祖之祭似祫(立/春) 问忌日黪
巾之制先生曰如帕复相似有四双带当幞头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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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尝书戒子云比见墓祭土神之礼全然灭裂吾甚
惧焉既为先公托体山林而祀其主者岂可如此今后
可与墓前一样菜果鲊脯共十器肉鱼馒头各一大盘
凡所具之物悉陈之羹饭茶汤各一器以尽吾宁亲事
神之意勿令少有隆杀
问改葬曰须告庙而后告墓方启墓以葬葬毕奠而归
又告庙哭而后毕事方稳当行葬更不必出主祭告时
却出主于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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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文公门人三山杨复所附注于逐条之下者可谓
 有功于家礼矣复别出之以附于书之后恐其间断
 文公本书也抑文公此书欲简便而易行故与仪礼
 或有不同(如妇人用今之衰裳吊/丧者徇俗而答拜之类)其所同者又不能
 无详略之异(如昏礼之六礼丧礼/袭敛用衣多少之类)杨氏往往多不满
 之意复窃谓仪礼存乎古家礼通于今仪礼备其详
 家礼居其要盖并行而不相悖也故文公虽著家礼
 而尤拳拳于编集仪礼之书遗命治丧必令参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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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书仪而行之其意盖可见矣好古而欲尽礼者固
 有仪礼在杨氏之说有不得而尽录云淳祐五年乙
 已岁二月既望上饶周复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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