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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卷六 第 746c 页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上
天台智者大师说
○第六明感应妙者,上来四妙名为圆因,
三法秘藏名为圆果:境妙究竟显,名毗卢遮
那;智妙究竟满,名卢舍那;行妙究竟满,名释
迦牟尼。三佛不一异、不纵横,故名妙果。《释
论》云:「稽首智度无子佛」者,果地圆极非复因
位,故称无子。果智寂照,有感必彰,故明感
应妙也。即为六:一、释感应名。二、明相。三、
明同异。四、明相对。五、明粗妙。六、明观心。
释
名又三:一、释名。二、四悉檀帖解。三、料简。释名
者,《正法华》云:「无数世界广说经法」,世尊所
为感应如是,今故用为名。而经中机语、缘
语,并是感之异目,悉语众生,且从机释义
则易见,缘感例可解。
机有三义:一者、机是
微义。故《易》云:「机者,动之微,吉之先现。」又《阿含》
云:「众生有善法之机,圣人来应也。」众生有
将生之善,此善微微将动,而得为机。若将
生善为机,此结为促;今明可生之善,此语
则宽。如弩有可发之机,故射者发之,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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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箭动,不发则不前;众生有可生之善,故圣应则善生,不应则不生。故言机者微
也。二者、《古注楞伽经》云:「机是关义。」何者?众生
有善有恶,关圣慈悲,故机是关义也。三者、
机是宜义。如欲拔无明之苦,正宜于悲;欲
与法性之乐,正宜于慈,故机是宜义也。
次
明应者,亦为三义:一者、应是赴义。既言机
有可生之理,机微将动,圣人赴之,其善得
生,故用赴而释应。二者、应是对义。如人交
关,更相主对,若一欲卖,一不欲买,则不相
主对;若卖买两和,则贸易交决,贵贱无悔。今
以众生譬买,如来譬卖,就机以论关,就
应以论对,故以对释应也。三者、应是应义。
既言机是于宜,宜何等法?应以慈悲之法,
是善恶所宜。悲则宜救苦,慈则宜与乐。随
以何法,应其所宜,故以应释应也。
二、明
四悉檀帖释者,机应各有三义,即四悉檀意
也。若微以释机,赴以释应者,是赴乐欲之
心也。何但心善可生名之为欲,如草木无
心,亦称可生、欲生、将生,故知赴此善生,是
随乐欲,即世界悉檀明机应也。若关以释
机,对以释应,更相对当。以悲对其苦机、以
慈对其善机者,即是随对治悉檀以明机
应也。次以宜释机,以应释应者,即是为人、
第一义也。宜以如此等法,与其机感相宜,
宜生事善,即为人悉檀;宜生理善,即是第
一义悉檀也。
三、料简者。
问:
何意于理善称
第一义悉檀耶?
答:
理善明生,理闇必灭,终不
理恶灭,方始理善生,故于理善称第一义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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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也。若事善生,事恶未必去;事恶去,事善未必生。事是隔别,对治悉檀正是药病相对,
故不于中开第一义悉檀,其意在此。
问:
众
生机,圣人应,为一为异?若一则非机应,若
异,何相交关而论机应?
答:
不一不异。理论
则同如,是故不异;事论有机应,是故不一。
譬如父子天性相关,骨肉遗体,异则不可;若
同者,父即子,子即父,同又不可;秖不一不
异而论父子也。众生理性与佛不殊,是故
不异;而众生隐如来显,是故不一,不一不异
而论机应也。又同是非事非理故不异,众
生得事,圣人得理;又圣人得事,凡夫有理。
故论异(云云)。
问:
为用法身应?为用应身应?
若应身应,应身无本何能应?若用法身应,
应则非法。
答:
至论诸法非去来今,非应非
不应而能有应;亦可言法应,亦可言应
应。法应则冥益,应应则显益。分别冥显
有四义。如后说(云云)。
第二明机应相者,约
善恶明机相,约慈悲论应相。若善恶为
机,为单?为共?解者不同。或言单恶为机,引
经云:「我为断一切众生疮疣重病。」又云:「如
有七子,然于病者心则偏重,如来亦尔,
于诸众生非不平等,然于罪者心则偏
重。」又云:「如来不为无为众生而住于世。」
又无记是无明,终属恶摄,此即单以恶为
机。或单以善为机,引《大经》云:「我观众
生,不观老少中年贫富贵贱,有善心者
即便慈念。」此则单善为机。或云,善恶不
得独为机。何者?如金刚后心即是佛,众
善普会善无过此,此何得为机耶?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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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佛相念,此是通语,而无拔无与,故知单善不得为机。单恶不得为机者,如阐提极
恶不能感佛,《大经》云:「唯有一发不能升
身」,即是性德理善。此是通机终不成感也。
或取善恶相带为机者,从阐提起改悔心,
上至等觉,皆有善恶相带,故得为机。是故
约此善恶明其相也(云云)。
次约慈悲以明应
相者,或单以慈为应,经云:「慈善根力象见
师子,广说如涅槃(云云)。」或单以悲为应,如
《请观音》,或游戏地狱大悲代受苦;或合用
慈悲为应。何者?良以悲心熏于智慧能拔
他苦,慈心熏于禅定能与他乐。下文云:「定
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论云:「水银和真金,
能涂诸色像。」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岂
是水银真金单能涂色像耶?当知慈悲合
论应也。
问:
众生善恶有三世,何世为机?圣
法亦有三世,何世为应?过去已谢,现在不
住,未来未至,悉不得为机,亦不得为应,
云何论机应耶?
答:
若就至理穷覈三世,皆
不可得,故无机亦无应。故经言:「非谓菩提
有去、来、今,但以世俗文字数故。」说有三世,
以四悉檀力随顺众生说。或用过去善为
机,故言:「我等宿福庆,今得值世尊。」又如五
方便人,过去习方便者,发真则易,不习则
难,是故以过去善为机。或可以现在善为
机,故言:「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或可
以未来善为机,未生善法为令生故,又如
无漏无习因而能感佛也,故《大论》云:「譬如
莲华在水,有已生始生未生者,若不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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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翳死不疑;众生三世善,若不值佛,无由得成(云云)。」恶亦如是,或以过去之罪,今悉忏
悔;现造众恶,今亦忏悔。未来之罪,断相续
心,遮未来故,名之为救。何者?过去造恶,障
现善不得起,为除此恶,是故请佛。又现在
果苦报逼迫,众生而求救护。又未来之恶,
与时相值,遮令不起,故通用三世恶为
机。应亦如是,或用过去慈悲为应,故云:「我
本立誓愿,欲令得此法。」或用现在慈悲为
应者,一切天人脩罗,皆应至此,为听法故,
未度令度也;又用未来为应者,即是〈寿量〉
中,未来世益物也。亦如〈安乐行品〉中云:「我得
三菩提时,引之令得,住是法中。」若通论,三
世善恶皆为机;别论,但取未来善恶为正
机也。何者?过去已谢,现在已定,秖为拔未
来恶,生未来善耳。
问:
若未来为正机者,四
正勤意云何?
答:
此已属通意!今更别答者,秖
为过去恶遮未来善,故勤断过去恶;秖为
过去善不增长,增长者即是未来善也。是故
四正勤中,言虽过去,意实未来(云云)。
问:
未来
未有,佛云何照?
答:
如来智鉴,能如是知,非
下地所知。仰信而已,何可分别!
问:
为是众
生自能感?由佛故感?如来自能应?由众生
故应?
答:
此应作四句:自、他、共、无因,破是性
义悉不可。无此四句故,则无性。无性故,但
以世间名字,四悉檀中而论感应能所等。
而能应属佛,所应属众生;能感属众生,所
感属佛。若更翻叠作诸语言,世谛名字则乱,
不可分别。虽作如此名字,是字不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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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无所有故,如梦如幻(云云)。问:
既善恶俱为
机者,谁无善恶?此皆应得益耶?
答:
如世病
者延医,而有差不差。机亦如是,有熟不熟,
则应有远有近。
三、明机感不同者,即为三
意:一、就四句论不同。二、就三十六句论不
同。三、就十法界论不同。但众生根性百千,
诸佛巧应无量,随其种种得度不同,故文云:
「名色各异,种类若干,如上中下根茎叶等,随
其种性,各得生长。」即是机、应不同意也。
今略
言为四:一者、冥机冥应。二者、冥机显应。三者、
显机显应。四者、显机冥应。其相云何?若过去
善修三业,现在未运身口,藉往善力名此
为冥机也。虽不现见灵应,而密为法身所
益。不见不闻而觉而知,是名为冥益也。二
冥机显益者,过去殖善而冥机已成,便得值
佛闻法,现前获利是为显益。如佛初出世,
最初得度之人,现在何尝修行?诸佛照其宿
机,自往度之,即其义也。三、显机显应者,现
在身口,精勤不懈,而能感降。如须达长跪,佛
往祇洹,月盖曲躬,圣居门阃。如即行人,道
场礼忏,能感灵瑞,即是显机显应也。四者、显
机冥应者,如人虽一世勤苦,现善浓积而
不显感,冥有其利,此是显机冥益。
若解四
意,一切低头举手,福不虚弃,终日无感,终日
无悔。若见喜杀寿长,好施贫乏,不生邪
见;若不解此者,谓其徒功丧计,忧悔失
理。《释论》云:「今我疾苦,皆由过去;今生修福,
报在将来,正念无僻。」得此四意也。
二、就三
十六句论机应不同者,前冥显互论略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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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若具足辨者,用四机为根本,所谓冥机、显机、亦冥亦显机、非冥非显机。冥是过去,
显是现在,冥显是过现,非冥非显是未来。如
佛为阐提说法(云云)。于一句中,复为四句:
所谓冥机冥应、冥机显应、冥机亦冥亦显应、
冥机非冥非显应;馀三机亦如是,四四即成
十六句。机既召应,应亦有十六句。一机而
感四应,一应而赴四机,机应各为十六,合
成三十二句。就前根本四句,便是三十六句
机应也。
三、就十法界论机应不同者,秖约
一人身业机具三十六,约三业即有一百
八机。约三世、三业,则有三百二十四。一界
既尔,十法界即有三千二百四十机应不同。
就自行既尔,化他亦然,合则六千四百八十
机应,此就历别十法界。如此,若就十法界
交互则增九倍,都六万四千八百机应也。
四、
明机应相对者,即有四意:一、明诸有苦乐
与三昧慈悲相对。二者、机关等相对。三者、三
十六句相对。四者、别圆相对。
诸三昧相对者,
诸机乃多不出二十五有;诸应乃多不出
二十五三昧。
地狱有,有善恶之机,关无垢三
昧慈悲之应。论其恶者,即有黑业、恶见、思恶、
尘沙恶、无明恶;论善,则有白业善,即空善、即
假善、即中善,是名地狱机也。无垢三昧慈悲
为应者,初修无垢三昧,观地狱界。因缘观
慈悲,即空观慈悲,即假观慈悲,即中观慈悲。
以因缘观时,悲拔地狱黑业苦。以因缘观
时,慈与白业乐。以即空观时,悲拔见思苦;
以即空观时,慈与无漏乐。以即假观时,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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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尘沙苦;以即假观时,慈与道种智乐。以即中观时,悲拔无明苦;以即中观时,慈与
法性乐。是为地狱有善、恶之机,以关无垢
三昧慈悲之应。拔苦与乐,相对义也。
二者、
机关相对者,地狱界中黑业之恶,有微义、
有关义、有宜义。如此三机,即关无垢三
昧时,慈悲有赴义、有对义、有应义。地狱
白业,亦有六义相对,即空、见思、尘沙、无明
等。善恶皆具六义相对(云云)。
三者、三十六句
相对者,地狱黑白业具有冥机冥应、冥机显
应、显机显应、显机冥应,即关无垢三昧慈
悲,冥显四应,赴于地狱。见思、即空,尘沙、种智,
无明、中道等,皆具四机、四应相对(云云)。又地狱
有冥显三十六机,即对无垢三昧三十六应
(云云)。
四者、别圆相对者,若地狱有历别之机,
三昧应即历别。若有圆普之机,三昧应亦圆
普。若历别机起,三昧别应,一有业谢,馀有业
未必谢;三恶思尽,馀有思未必尽;地狱道
种智明,馀有未必明;地狱佛性了了,馀有
未必了了。若作圆机、圆应者。地狱自在业
未究竟,馀有亦未究竟;一有见思未尽,馀
有亦未尽;一有道种未明,馀有亦未明;一
有佛性未了了,馀有亦未了了。一有了了,
馀有亦了了;乃至一有业自在,馀有业亦自
在。分别地狱机、应相对如上说。馀二十四
有机、应相对,例亦如是。
问:
颇有善机恶应、
恶机善应,偏机圆应、圆机偏应不?
答:
无方
适时,亦有此义。《净名》云:「或时现风火,照令
知无常。」即恶应于善也。妙庄严信受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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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菩萨应为妻子,即善应于恶。圆机偏应者,一切智愿犹在不失,不失即圆机;教声
闻法,即偏应也。偏机圆应者,先引三车,后
与一大。领解云:「无上宝聚,不求自得。」即其
义也。拔乐与苦,例此可知(云云)。
第五明粗
妙者,即为三意:一、明机之粗妙。二、明应之
粗妙。三、明开粗显妙。
一、机粗妙者,如乐间
地狱,此乐因微善故。《立世毗昙》云:「人养六
畜,饮饴温清者,在热地狱得冷间,寒地狱
得温间。」若从此义,乐间得论十法界机。阿
鼻无乐间则无事善,云何具十?然阿鼻有
性善不断故。又近世虽无事善,远劫或有,
恶强善弱,冥伏未发,若遇因缘,发亦何定。是
故阿鼻得具十机。即判粗妙,九界机为粗,
佛界机为妙。粗机召方便应,此机有熟、未
熟;方便应有浅、有深。机熟者,被应;未熟者,
未应。应浅深者,如从无间得之于间,出
地狱至畜生,出畜生至鬼,出三恶至人
天,出人天至二乘等,悉是机之生、熟,应之
浅、深,悉属粗机摄。
妙机召究竟妙应,妙机
亦有生、熟;妙应亦有浅、深。如慈童女在于
地狱,代人受罪即得生天,此乃妙机浅、熟,
近在乎天耳。其馀例可知。
二明应有粗妙
者,圣人慈悲誓愿,愿持于行,如物有胶,任
运与机相著。故慈善根力,手出师子。若无
誓愿,虽观苦、乐,不能拔、与。以慈力故,随
机粗、妙,先熟先应,后熟后应。三藏、通教等圣,
亦得有应,但是作意神通,譬如图写,经纪
乃成,覈论无本。何者?灰身灭智,无常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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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何起应?若别接通,别惑未断,亦不得应,纵令赴物,皆名粗应也。若别、圆两教,初心
伏惑,未能有应。初地、初住三观现前,證二
十五三昧。法身清净,无染如虚空,湛然应
一切,无思无念随机即对。如一月不降,百
水不升,而随河短长,任器规矩,无前无后
一时普现,此是不思议妙应也。又如明镜,表
里清澈,一像千像,无所简择,不须功力,任
运像似,是名妙应。此是相待论感应妙也。
三开粗显妙者:若九界机粗,一界机妙;未
得法身应粗,得法身应妙者,诸大乘经《华
严》等,明粗妙相隔,二乘不闻不解,如哑如
聋。《无量义经》明粗妙,从一理出生无量粗
妙机应;一理为妙,生出无量为粗。此则从
妙出粗,隔而未合。今经无量还为一,此则
开权显实,秖粗是妙。何者?本显一理,作诸
方便;方便即是真实。故云:凡有所作,唯为
一事,未曾暂废。譬如三草、二木,秖是一地
所生,即是同源机一。一雨所润,即是同受应
一。愚者未解,谓草木四微,永非是地;智者
了达四微生秖是地变,四微灭秖是地还,岂
有草木而非于地耶!此即开权而显实,
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九法界机,皆佛界
机;四圣之应,无非妙应也。
第六明观心(云
云)。
○第七明神通妙者,此为四意:一、明次第。
二、名数。三、同异。四、粗妙。来意者,前论机应,
止是辨其可生、可赴之相;若正论化用益
他,即是三轮不思议化:谓身轮、口轮、他心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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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门品〉但有二文,而兼得三意。「游于娑婆世界」即是身轮;「而为说法」即是口轮。如见莲华
大,知池水深;若见说法大,则知智慧大。故
两轮兼示他心轮也。又化他多示两轮,示
心轮少。从多但二,故无心轮。经言:「其见闻
者,悉皆得度」也。示身轮者,即是示药树王
身、如意珠王身。示口轮者:即是示毒鼓、天
鼓。此是慈悲熏于身、口,则有二身示现,二
鼓宣扬。若示心轮,即是示随自意、随他意
等也,亦是同于病行、婴儿行。上辨机感相
关,而妙理难显,应须神通发动,现于瑞相,
密表乎理。世人以蜘蛛挂则喜事来,[鸹-口+(幻-ㄠ)]鹊鸣
则行人至。小尚有徵,大焉无瑞?以近表远
亦应如是。
二、名数者,诸经所出,名数不同。
今且依六种:谓天眼、天耳、他心、宿命、如意身
通、无漏等也。此六皆称神通者,如《璎珞》云:
「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心者,天然之心也。
慧性者,通达无碍也。《毗昙》亦云障通,无知若
去即发慧性也。当知天然慧性与六法相
应,即能转变自在,故名神通。《地持.力品》云:
「神谓难测知;通谓无壅碍。」此解与《璎珞》同。
天心即是难测知义;慧性即是无壅碍义。
然此六法修无前后、證无次第,用亦任时,
故众经列次不同也。《释论》云:「幻术事是虚诳
法,法于草木,诳惑人眼,物实不变。」神通不
尔,实得变法,使物实变:如地有成水之
理,水有成地之义。若金、银得火则融,水遇
寒则结;火、寒是融、结法。结则实结,融则实融;
若得天然慧性,则实能如此变用自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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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水、火,令他实得受用,而非其果报,但是神通一时所作耳。
三、明神通不同者,鬼道报
得通;人能服药亦得通;外道因根本禅亦
发通;诸天报得通;二乘依背舍胜处一切
处,修十四变化发得神通;六度菩萨因禅
得五通,坐道场时能得六通;通教菩萨因
禅得五通,依体法慧得无漏通;别教地前
依禅发五通,登地发正无漏通,任运常照,
不以二相见诸佛土。圆教通者,依今经及
《普贤观》,以鼻、舌两根,以为六数。《菩萨处胎
经》同:他心、宿命入意根摄。然经文明「鼻通」
最委悉,取其互用无壅。舌根,取四辩无碍,
能以一妙音遍满三千界,而不取知味,知
味是报法。经云:「诸根通利,智慧明了」也。六根
皆智慧,即互用意也。
今云六根之通,不因事
禅而发,此乃中道之真。真自有通,任运成
就,不须作意,故名无记化化禅。不别作意
故名无记,任运常明如阿脩罗琴;化复能化,
故言化化。中道真通,任运如此,与馀通异。
论其修习,皆缘实相常住之理。文云:「得是
常眼根清净。」既言是常,即本性清净;常性无
垢染。《毗昙婆沙》云:「六入殊胜,本自尔故。」《鸯掘》
云:「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具足无减修,
了了分明见。」乃至耳、鼻、舌、身、意,皆于诸如来
常,具足无减修,了了分明,闻、知等也。彼者于
佛为自,于众生为彼;众生谓为无常,于
如来是常也。减修者,依禅而修,名为减脩;
依实相修,名无减修。不见佛性,名不了了
见;若见佛性,名了了见。又见实相理,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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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识法界事,名分明也。见有二种:一、相似
见。二、分真见。相似者,如六根清净中辨。论
其真见,如《华严》所明,佛眼、耳、鼻、舌、身、意也。
此经中亦明真身通相:所谓普现色身,示一
切众生所喜见身,即是外身通也;现身如琉
璃,十方诸佛悉于身中现,即是内现身通
也。眼、耳、鼻、舌等,内、外示现,亦例如此。是则圆
教神通,异于前辨(云云)。
问:
若以六根为六
通者,云何功德有增减?
答:
《大论》四十云:「鼻、
舌、身,同称觉;眼称见;耳称闻;意称知。」三识
所知为一;三识所知为别。而三识助道法
多,故别说;三识不尔,故合说。又三识但知
世间事,故合说;三识亦知世间亦知出世
间,故别说。又三识但无记法,三识或缘善、恶、
无记等;又三识能生三业因缘,故别说也。
若例此义,三根种种义强,故有千二百功
德。三根力弱故但八百功德者,盖一途别说,
非经圆意。《正法华》「功德正等等千」。
今经显六
根互用,将三根足二百,向三根而互用耳。
自在无碍能等,如《正法华》说。能缩,如身眼鼻
之八百;能盈,如耳舌意千二百。经云:「若能
持是经,功德则无量,如虚空无边,其福不
可限。」互用之意彰矣!
四、明粗妙者,若言神
通度物,非但变己身同其正报,亦变己国
土同其依报。如《缨珞》云:「起一切国土应,起
一切众生应」也。若应同正报者,即是示为
十法界像也;若应同依报者,即是同十界
所依处也。若应同四恶趣者,用观恶业慈
悲熏无记化化禅,应作地狱等形质: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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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身、猴猿鹿马、大鹫鵽鸟、脩罗等像,各各皆见,同其事业。若应人天身者,是用观善
业中慈悲熏无记化化禅,作善道身:如后
身菩萨,正慧托胎,堕地七步,盥洗手足,杨
枝自净,纳妃生子,厌世出家,乃至天像亦
复如是,各各皆见,同其事业。若应作三藏
二乘者,是用析空慈悲熏无记化化禅:起
老比丘像,共僧布萨律仪规矩,各各皆见
同其事业。若应通教者,是用即空慈悲
熏无记化化禅,作体法应:观无生习、应苦
空等,悉不可得,各各皆见,同其事业。
若应
别教者,是用即假即中慈悲熏无记化化
禅,起渐顿应:示修恒沙佛法,各各皆见,同
其事业。若应圆教者,是用即中慈悲熏无
记化化禅,起圆顿应:示修一中无量、无量中
一,皆各各见,同其事业。如是应同正报,不
可称计,可以意知,不可以言尽(云云)。若
得此意,往望渐、顿。
五味教中用神通者,乳
教所用神力,若多若少,但表两意:一粗、一
妙。三藏用神力,若多若少,但为一粗。方等用
神力,若多若少,三粗一妙。般若用神力,若多
若少,二粗一妙。此经神力,若多若少,唯为一
妙。所以〈序品〉中瑞相有十,咸皆表妙也:「地
皆严净」表理妙。「放眉间光」表智妙。「入于三昧」
表行妙。「天雨四华」表位妙。「栴檀香风」表乘
妙。「四众咸有疑」表机,「见万八千土」表应,此
二明感应妙也。「地六种动」表神通妙。「天鼓
自鸣」及「而为说法」,表说法妙。「天龙大众欢喜」,
表眷属妙。「又见佛子修种种行」,表利益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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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神变,若少若多,俱表妙也。文云:「今佛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议!现希有事!」现希有事,是
妙神通也。
若应同依报者,有两意:若国土
苦乐,由于众生,非佛所作,佛但应同而已。
若作折伏摄受者,佛鉴机缘,或作苦国、或
作乐国,苦乐由佛,不关众生。
今且释初意:
《大论》云:「有国土纯声闻僧,或国土纯菩萨
僧,或菩萨声闻共为僧。」或净、或秽,何故差
别?皆由乘、戒缓急。若戒缓乘亦急亦缓者,即
是秽土,以声闻菩萨共为僧。以戒缓故,五
浊土秽;乘亦缓故,是开三乘;乘亦急故,是显
一乘,娑婆是也。戒急乘亦缓亦急者,净土也。
戒急故,土无五浊;乘亦缓故,开三乘;亦急故,
显一,安养是也。乘缓戒急者,即是净土,纯声
闻为僧,此可知也。戒缓乘急,即是秽国,纯
菩萨为僧,此亦可知。净秽差别,悉由众生,
高下苦乐,不关佛也。
若作伏摄义者,国由
于佛,不关众生。佛以观恶慈悲,与无记化
化禅合,起于秽国,折伏摄受四趣众生也。
以善业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折伏摄受
两趣众生也。佛以折空六度等慈悲,与无记
化化禅合,或起于秽国、或起净国,折伏摄
受声闻、菩萨两界众生也。佛以体空慈悲,与
无记化化禅合,或起净国、或起秽国,折伏
摄受通教声闻、菩萨两界众生也。佛以历别
慈悲,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秽国、净国,折
伏摄受别界菩萨众生也。佛以即中慈悲,
与无记化化禅合,或起净国、或起秽国,折
伏摄受圆界菩萨众生也。如是种种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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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皆由如来神力转变。今将此依正转
变,待三教作意神通,悉名为粗。譬如图画,
尽思竭力,终不似真,名之为粗。若明镜写
容,任运相似,名之为妙。方便神通,譬如粗
画;中道任运,即对即应,譬于净镜,故为妙
也。
就无记化化禅所作神变,自论粗妙。若
为九界众生,用方便神力,作净作秽,若广
若狭,悉名为粗。若为佛法界众生,用真实
神力,作净作秽,若广若狭,悉名为妙。如经:
放眉间光照万八千土,及三变土田。比馀
经神力,何足为多?但为开发大事,故言妙
也。
又约五味论粗妙者,乳教一粗一妙,酪
教一粗,生苏三粗一妙,熟苏二粗一妙,法华
一妙。
又诸经妙同粗异,粗有二种:一、难转
粗;二、易转粗。易转者,于诸经中已得为妙。
难转者,今于《法华》,无复两粗,但有一妙。唯
一大佛事因缘,曾无他事,假同九界神通。
众生,自谓他事;于佛,常是佛事。客作自谓贱
人;长者审知是子。此即相待神通妙也。
又诸
经诸粗神通、隔妙神通者,今经皆开权显
实,同妙神通,是名绝待明妙神通。此略记,
不周悉也。
○第八说法妙者,诸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
有因缘故,亦可说示。前药、珠二身,先以定
动,今毒天二鼓,后以慧拔,演说一乘,无三
差别,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其所说法,皆实不
虚,是故次说法妙。即为六意:一、释法名。二、
分大小。三、对缘同异。四、判所诠。五、明粗
妙。六、明观心。
释法名者,三世佛法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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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十二部经收罄无不尽。先出达摩郁多罗,有七种分别:体一、相二、制名三、定名
四、差别五、相摄六、料简七。
体一者,经以名
味章句为体,经无不然,故体一也。
相二者,
长行直说,有作偈赞颂,两种相别。何者?以
人情喜乐不同,有好质言、有好美语,故相
别有二也。
制名三者,脩多罗、祇夜、伽陀,三部
就字句为名,不就所表。授记等八部,不
就所表,又不就字句,从事立称。方广一
部,名从所表。何者?脩多罗等三部,直说法
相,可即名以显所表。如苦集灭道,依名即
显所表,故就名以为名也。授记等经,所表之
法,不可但以言说,要寄事方乃得显。如授
记经,从事为名,止明行因得果道理,理托
事彰,事以言辨。如《法华》中,与声闻授记,彰
一切皆当得成佛。寄授记以彰所显,故名
授记经。无问自说经者,圣人说法皆待请问,
然亦为众生作不请之师,故无问自说。又
佛法难知,人无能问,若不自说,众则不知。
为说不说,又复不知为说何法,故无问自
说,乃所以彰所说。甚深唯證,是以寄无问
自说,以彰所显也。因缘经者,欲明戒法,必
因犯彰过,过相彰现方得立制,此亦托因
缘以明所显也。譬喻经者,法相微隐,要假
近以喻远,故以言借况,寄况以彰理也。本
事、本生经者,本事说他事,本生说自生,因
现事以说往事,托本生以彰所表,名本事
经。托本生以彰所行,名本生经也。未曾有
经者,说希奇事,由来未有者,未曾有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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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大力,有大利益,托未曾有事,以彰所表也。论义经者,诸部中言义隐覆,往复分别
得明所显,寄论义以明理也。故授记等八
经,从事立称。方广一部从所表为名者,方
广之理,虽以名说,而妙出名言。虽寄事以
彰,然不可如事而取,故不就名不就事,
就所表以为名也。
定名有四,脩多罗名线
经。经体是名字,而名从况喻。祇夜、偈陀,当体
为名。授记、无问自说、论义等三经,体事合目。
自馀从事也。
差别者,脩多罗有九种。经云:
从如是至奉行,一切名脩多罗。是则脩多
罗名通而体总,皆名为经,故名通。就文字
经体分为十二部,故体总也。
第二、就总脩多
罗中,随事分出十一部,即对十一部,馀直
说法相者,是别相脩多罗。
三者、论义经,解
释十一部经,是则十一部为经本。当知论
所解释,前十一部皆是脩多罗。又《杂心》中〈脩
多罗品〉,亦对论以经为脩多罗。又如婆脩
槃驮解提婆〈百论〉,论为经本,亦名论为脩
多罗。又经云:除脩多罗,馀四句偈以为偈
经。即对四句偈经,馀长行说者是脩多罗。
又云:祇夜名偈颂脩多罗。即对祇夜颂偈,
所颂即是脩多罗也。又如分别三藏,以敷
置理教为脩多罗,对别毗尼、阿毗昙也。又
如经说,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出
脩多罗。对十二别教,以通教为脩多罗,是
九中、初二偈亦是也。
偈陀者,有四种。如言
《法华》有阿閦婆等偈,《涅槃》二万五千偈。是
则偈经,复是通总。若四句为偈,一字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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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名为经。非一字一句,皆名为偈。但以圣言巧妙,章句成就,数句为偈,故通得名偈。
二、除脩多罗馀四句为偈。三、偈中重颂者,名
祇夜,当知不重颂偈,名为偈经。四、如脩多
罗通总,随事剋分,别为异部,以直说为脩
多罗。当知偈中亦随事剋分,若授记因缘
等,别为异部,以不随事,直尔偈说,名为偈
经。
祇夜者,名为重颂。颂有三种:一、颂意。二、
颂事。三、颂言。颂意者,颂圣意所念法相及
事。若颂心所念法相,则名偈陀经。若颂心
所念授记等事,则随事别为异经。颂事,谓授
记等事,亦随所颂事,别为异经。颂言者,若
颂随事之言,随事别为异经。若颂直说脩
多罗者,名为重颂祇夜经也。
授记者,果为
心期名记,圣言说与名授。授记有二种:若
与诸菩萨授佛记莂,是大乘中授记。若记
近因、近果,是小乘中记也。
无问自说有二种:
一、理深意远,人无能问。二、非不可问,但听
者宜闻,佛为不请之师,不请之师不待问
自说也。
方广有二种:一、语广。二、理广。
相摄
者,就脩多罗中出十一部。若偈与直说,相
对言之,脩多罗中得出九部,但无二偈。偈
陀中得出十部,但无直说脩多罗也。祇夜
中得出九部,无脩多罗,亦无偈经也。
料简
有无(云云)。
释法名者,上起教中已说。今标名
互有不同,翻译多异。今依《大智论》标名者:
一、脩多罗,此云法本,亦云契经,亦线经。二、
祇夜,此云重颂,以偈颂脩多罗也。三、和伽
罗那,此云授记。四、伽陀,此云不重颂,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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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偈耳。四句为颂,如此间诗颂也。五、优陀那,此云无问自说。六、尼陀那,此云因缘。七、
阿波陀那,此云譬喻。八、伊帝目多伽,此云
如是语,亦云本事。九、阇陀伽,此云本生。十、
毗佛略,此云方广。十一、阿浮陀达摩,此云
未曾有。十二、优波提舍,此云论议。
部者,部
别各有类从也。经者,外国云脩多罗,此云
线经。线能贯穿,经能经纬,言能持法,如线
如经。然《阿毗昙杂心》中,说脩多罗五义者,
乃是彼论师解义,非翻名也。世俗亦对纬
名经,而训经为常。如物经亘始终,始终时
别,而物无改异,不改异故,名之为常。
脩多
罗者,诸经中直说者,谓四《阿含》,及二百五十
戒,出三藏外诸摩诃衍经直说者,皆名脩
多罗也。
祇夜者,诸经中偈,四、五、七、九言句,少
多不定,重颂上者,皆名祇夜也。
和伽罗那
者,说三乘、六趣、九道劫数,当得作佛。若后
尔所岁,当得声闻、支佛。后尔所岁,当受六
趣报,皆名授记。夫授记法,面门放五色光,
从上二牙出,照三恶道。下二牙出,照人天。
光中演说,无常无我,安隐涅槃。遇光闻法
者,三途中身心安乐,人中癃残者差,六欲天
厌患欲乐,色天厌禅乐。光照十方,遍作佛
事,还绕七匝,从佛足下入,是记地狱道。[𨄔]
入、髀入、脐入、胸入、口入、肩间入、顶入者,是记
佛道。《论》不见记脩罗光,当是开鬼道出
脩罗,从容在于髀脐之间耳。
伽陀者,一切
四言、五言、七、九等偈,不重颂者,皆名伽陀
也。
优陀那者,有法佛必应说,而无有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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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略开问端。如佛在舍婆提毗舍祛堂上,阴地经行,自说优陀那。所谓无我、无我所,
是事善哉!是名优陀那。又如般若中,诸天
子赞须菩提所说,善哉!善哉!希有世尊,难有
世尊,是名优陀那。乃至佛灭后,诸弟子抄
集要偈,诸无常偈作〈无常品〉,乃至〈婆罗门品〉,
皆名优陀那也。
尼陀那者,说诸佛本起因
缘,佛何因缘说此事?脩多罗中,有人问故
为说是事;毗尼中,有人犯是事故结是戒。
一切佛语缘起事,皆名尼陀那。
阿波陀那
者,与世间相似,柔软浅语。如《中阿含》长譬
喻,《长阿含》大譬喻,亿耳、二十亿耳譬喻等,无
量譬喻皆名阿波陀那。
伊帝目多伽有二
种:一者、结句。言我先许说者,今已说竟。二
者、更有经,名一目多伽。有人言:因多伽目多
伽,名出三藏及摩诃衍,何等是?如净饭王
强逼千释令出家,佛选堪得道者五百人,
将往舍婆提,令离亲属。身子、目连教化,初
中后夜,专精不睡,以夜为长。后得道还本
国,从迦毗罗婆林五十里入城乞食,觉道
路为长。时有师子,来礼佛足,为三因缘
说偈(云云),说此三事本因缘,故名一目多伽
也。
阇陀伽者,说菩萨本曾为师子,受猕猴
寄,攫胁肉贸猴子。于病世作赤目鱼,施
诸病者。或作飞鸟,救于泫溺,如是等无量
本生,多有所济,皆名阇陀伽也。
毗佛略者,
所谓《摩诃衍般若经》、《六波罗蜜经》、《华首》、《法华》、
《佛本起》、《因缘云》、《法云》、《大云》,如是等无量诸经,
为得阿耨三菩提故,说此毗佛略也。
阿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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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达摩者,如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放光动地,种种异相,皆名阿浮陀达摩也。
优
波提舍者,答诸问者,释其所以,广说诸义,
如是等问答解义,皆名优波提舍也。佛自
说论义经、迦栴延所解,乃至像法凡夫人如
法说者,亦名优波提舍经也。
二、明分法大
小者,此经指九部为入大之本,则九部是
小,三部是大,盖别语耳。通而为言,小亦有
记莂六道因果。又《阿含》中亦授弥勒当作
佛记,岂非授记经?亦有自唱善哉!无问而
说。声闻经中,以法空为大空,故《成论》中云:
「正欲明三藏中实义。」实义者空,是《阿毗昙》
所不申,而《成论》申于空。空即广经。当知小
乘,通具十二部也。故《涅槃》云:「先虽得闻十
二部经,但闻名字,不闻其义。今因《涅槃》得
闻其义。」又云:「先虽得闻十二部经,我意犹
谓故不如是《大涅槃经》。」《大品》亦云:「魔作比
丘,为菩萨说声闻十二部经。」有经言:「大小
乘各具十二部。若信六部通大小乘,不信
六部互不相通。」按此者,即是大小俱有十
二部也。但是小乘中说,非大乘之义。故别
让三存九。何者?小乘灰断,无如意珠身,故
无广经。假令以法空为广说之文,小乘根
钝说必假缘,无天鼓任鸣,少无问自说,虽
有授记,记作佛少。又《涅槃》第七云:「九部中,
不明佛性,是人无罪。」例此而言,十二部中
不明佛性,是人有罪。有人言:大乘九部,除
因缘、譬喻、论义,大乘人根利,不假此三。斯亦
别论。通语大乘,何得无此三经耶?有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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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乘但让广经一部,有十一部。」无方广者,大乘说如来是常,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正理
为方,包富为广。又理融无二,亦名为等。声闻
中所无,但十一部耳。若言小乘定有九,不
应复有十一部;既取十一,亦通有十二。为
缘别说,或让三、或让一,以判大小乘(云云)。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上(终)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下
天台智者大师说
三、明对缘有异者,缘即是十因缘法所成
众生,而此众生皆有十界根性,熟者先感。
佛知成熟、未成熟者,应不失时。若众生解
脱缘未熟,不可全弃,对此机缘,止作人天
乘说,不作脩多罗等名。故天竺外典,无十
二部名,亦无其意。此间儒道,亦无斯名,意
义皆𨷂。若法身为王,示十善道,亦不滥用
此名。故《地持》中说种性菩萨,能自熟又能熟
他。有二乘种性及佛种性者,随法熟之,无
种性者,以善趣熟。善趣熟者,即是其义。种
性熟者,如下说。若深观行者,妙得其意,以
邪相入正相,用无碍辩,约邪经外典,作十
二部义,胡为不得?而非正对缘说也。
次约
十因缘所成众生,有小乘根性,对此机说通,
则十二;别则或九、或十一(云云)。若对十因缘
所成众生,有菩萨机者,不作别说,但明十
二部经。
今总论如来对四缘,说十二部法,
有两种四教不同:
一者、就隐、显共论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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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即秘密教,显即顿、渐、不定教。秘密既隐,非世流布,此置而不论。若对四法界众生,通
说十二部,别说或九部、或十一部,名渐法
说也。若对两法界众生,通说十二部,此说
顿法也。或对四法界,或对两法界,或作别
说、或但通说,此说不定法也。
二者直就显
露渐教中更明四教者,即是三藏、通、别、圆
也。三藏教直对三法界,别说或九、或十一。
通教对四法界,通说十二部法也。别教对
两法界,通说十二部法。圆教对一法界,通
说十二部法。前以无记化化禅,与诸慈悲
合,示现身轮:或为国师、道士、儒林之宗,父母、
兄弟,乃至猴猿鹿马,同事利益不可称说。
今口轮说者,例如前用诸慈悲,熏无记化
化禅,种种不同,百千万法不可说。不可说故,
龙宫象负,渧海研山,八万四千法藏,不可
穷尽。虽复无崖,以十二部往收,罄无不尽
也。
四明所诠者,若委论其意,出四教义中,
今略引诠意。若说人天乘,诠界内思议之
俗,永不诠真。若为渐教人,别说九部、十一
部,乃至通十二部者;初、正诠思议之俗谛,傍
诠思议之真谛;中、正诠思议之真谛,傍诠
思议之俗谛;后、正诠不思议之真谛,傍诠不
思议之俗谛也。乃至双诠不思议之真俗(云
云)。若说顿十二部者,正诠不思议之真,傍
诠不思议之俗。若说不定者,此则不可定
判其诠。
若约渐中四教明诠者:三藏正诠
思议真,傍诠思议俗。若为三藏菩萨者,正
诠思议俗,傍诠思议真。若通教二乘,正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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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议真,傍诠思议俗。若为通教初心菩萨,同二乘;若为后心菩萨,正诠于俗,傍诠于
真。若为别教初心,正诠界内之真俗,傍诠
界外之真俗。若为中心,正诠界外之真俗,傍
诠界内之真俗。若为后心,双诠界内外之
真俗。若为圆教,初、中、后心,圆诠界外不思议
之真俗(云云)。
五、明粗妙者,即为五:一、约理。
二、约言。三、约所诠。四、约众经。五、正约此经。
一、就理妙者,一切诸法无非中道,无离文
字而说解脱。文字性离即是解脱,一切所说
即理而妙。譬如龙雨雨,而处处不同,或水、
或火、或刀杖,理亦如是,理具情乖顺耳,乖故
为粗,理顺为妙。
二、约言辞者,如佛得道夜
至泥洹夕,常说般若,常说中道,而一音演
法,随类异解。一音巧说,是则为妙;异类殊
解,自有粗妙。
三、就所诠者,若对六道众生
说人天乘者,此诠有为,能诠、所诠俱粗。若
对钝根三藏五门,诠于生灭四谛理,此则能
诠、所诠俱粗。若通教体法五门,比于三藏析
门,体门能诠虽巧,而所诠犹是真谛,所诠亦
粗。若别教五门,能诠为粗,所诠中道为妙。
若圆教五门,能诠、所诠俱皆是妙也。
四、就众
经者,《华严》诠别、诠圆。三藏诠偏。方等四种
诠。《般若》三种诠。《法华》唯一诠。又诸经诠妙,
与《法华》不异,而带粗诠,粗诠不得合妙,
是故为粗;《法华》不尔,佛平等说,如一味雨。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纯是一诠。又云:
昔毁呰声闻,而佛实以大乘教化。又云:「汝
等所行,是菩萨道。」此则融粗令妙。如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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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异于众经,是故言妙。譬如良医,能变毒为药。二乘根败,不能反复,名之为毒。今经
得记,即是变毒为药。故《论》云:「馀经非秘密,
法华为秘密」也。复有本地圆说,诸经所无,
在后当广明(云云)。
五、正就此经明妙十二
部者,如脩多罗名直说,今经直说中道佛
之智慧;不说六道、二乘、菩萨等法,唯说佛
法,故直说为妙。
祇夜妙者,重颂长行中道之
说耳,故知祇夜亦妙。
伽陀者,如龙女献珠,
喜见说偈,孤然特起。此偈明于刹那顷便
成正觉,称叹于佛成菩提事。喜见孤起,叹
佛容颜甚奇妙,故知孤起伽陀妙也。
本事妙
者,即是二万佛所教无上道,不教馀事,即
是本事妙也。
本生妙者,明十六王子,生身生
为王子,法身生为佛子,即是本生妙也。
因
缘者,结缘覆讲大乘,系珠不论小乘人天等
缘,是名因缘妙也。
未曾有妙者,天华地动,
二眉间光,三变土田等,是不可思议未曾有
事妙也。
譬喻妙者,经题以法譬为名,譬于
开三显一,何曾譬于馀事?即譬喻妙也。
优波
提舍妙者,身子问佛,佛答诸佛智慧门。龙
女、智积问答,论法华事。智积云:「我见释迦经
无量劫,方成菩提。不信此女,须臾成佛。」此
执别疑圆。龙女云:「佛自證知。」以圆珠献佛,
此以圆答别。此即提舍妙也。
无问妙者,如
文云:「无问而自说,称叹所行道,从三昧安详
而起,告舍利弗,说佛智慧。」又「宿世因缘,吾今
当说」,即是无问妙也。
授记妙者,授三根佛
记,皆安住实智中,为天人所敬,即授记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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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方广妙者,其车高广,智慧深远等,即是
方广妙也。
当知此经,从初直说,乃至优波
提舍,十二意足,而皆是妙,此即待粗明说法
妙也。
开粗显妙者,昔十二、十一、九部不说
实者;今无别实,异昔不实。昔但言广,不明
理广;今开言广,即理广也。开昔之异,显今
之同,即是绝待明说法妙也。
第六、欠观心
(云云)。
○第九、眷属妙者,就此为五:一、明来意。二、
明眷属。三、明粗妙。四、明法门。五、辨观心。
所
言次第者,若无说而已,说必被缘,缘即受
道人也。已受道故,即成眷属。譬如父母遗
体,揽此成身,得为天性。天性亲爱,故名眷;
更相臣顺,故名属。行者亦尔,受戒之时,说
此戒法,授于前人,前人听闻,即得发戒,师、
弟所由生也。禅亦如是,授安心法,如教修
行,即得发定,是为我师,我是弟子。慧亦如
是,说诸法门,转入人心,由法成亲。亲故
则信,信故则顺,是名眷属也。他土馀根皆
利,随所用尘起之,令他得益。此土耳根利
故,偏用声尘。故二万佛时,教无上道。十六王
子,覆讲《法华》,从是已来,恒为眷属。世世与
师俱生,或人天眷属,或三乘眷属,或一乘眷
属。故身子云:「今日乃知真是佛子。」昔教五
人得真无漏,名佛子。菩萨不发真,名为外
人。于《法华》发大乘解,自称昔日非真佛子。
今说一实之道:从闻、悟、解,法身得生。从佛
口生,是闻慧中法身生。从法化生,是思慧中
法身生。得佛法分,是修慧中法身生。二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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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真佛子,定于天性,得成眷属。故次说法之后,而明眷属妙也。
二、明眷属者,又
为五种:一、明理性眷属。二、明业生眷属。三、
明愿生眷属。四、明神通生眷属。五、明应生
眷属。
一、理性眷属者,众生如佛如,一如无
二如,理性相关,任运是子。故云:「我亦如是,
众圣中尊,世间之父。一切众生,皆是吾子。」此
是理性,不关结缘、不结缘,皆是佛子也。
二、
业生眷属者,但众生理论皆子,而饮他毒
药,有失心者、不失心者。不失心者,拜跪问讯,
求索救护,与药即服,故于大通覆讲,说《妙
法华》,得结大乘父子。其失心者,虽与良药
而不肯服,流浪生死,逃逝他国。即起方便:
或作三藏结缘,说生灭之法;或作通教结
缘,说无生之法;或作别教结缘,说不生生
恒沙佛法;或作圆教结缘,说不生不生一实
相法。若信、若谤,因倒、因起,如喜根虽谤,后要
得度。结缘已后,以二十五三昧为二十五
有,说三谛法而成熟之。或于中间得度、或
于今未度,虽复得度、未度,皆是眷属。今三
藏佛,于分段国,出家成道。往日三藏之缘,
或得度、或未得度。得度之者,灰身灭智,不
复论生缘。未度者,来牵分段:昔殷重信顺,今
为亲识受道;昔汎汎信顺,今为疏外受道;
昔时拒谤,今为怨家受道。甘露初降,先得服
尝,早断分段,得出生死。如大象捍群,俱證
解脱,如五佛子之流,虽是异姓,则是法亲内
眷属也。若不得道,虽是宗族,名外眷属。佛
于其人,则无利益。若入灭度,不复更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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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缘尽,传付后佛也。三、愿眷属者,先世结缘,
虽未断苦,愿生内眷属中、或怨家等,因之
受道。若得道者,成法内眷属;不得者成,法
外眷属。若佛灭度,此人无益,传付后佛也。
四、神通眷属者,若先世值佛,发真见谛,生
犹未尽,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今佛,分段作
佛:或以愿力、或以通力来生下界;或为亲、
中、怨,辅佛行化,断馀残惑,而出三界。若残
惑未尽,值佛入灭,亦自能断,或待后佛(云
云)。三藏不说界外生,今以大乘意望之。昔
值佛得度,三界生尽,受变易身,缘牵分段,
非是业生,但是愿通。愿通云何异?约自报
力名神通,约教名誓愿。神通生者,本受报
处,犹有报身,以身通力,分形来此;若愿生
者,报处无身,愿力下生耳。三藏不说断结,
誓愿受生死身,不约此教论愿;通教则有
誓扶馀习而生分段,依通明愿,于义为
便。此等未得法身,故全无应生眷属。三藏
眷属竟。
往昔结无生缘者,或已得道、或未
得道,佛于分段作佛。未得道者,当处即有
业生;上界向下,即有愿通两生。分别愿通,
如前说。横从他土来者,即有愿通;竖从方
便来者,亦有愿通。通教未得法身,故无应
生眷属也。
往昔曾结别教缘者,中间同事
说法,种种教诏,成熟未熟。佛今在分段作
佛。未得道者。当处即有业生;上界向下,得
有愿通。横从他方,得有愿通。竖从方便
来,亦有愿通。竖从实报来者,得有应生,无
明先破,已得法身之本,能起应入生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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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异前(云云)。往昔结圆教缘者,中间调熟,
或得道、或未得道,今于分段作佛。先缘牵
来,差别不同。若未得道,当处有一。上界向下,
有二。他方横来,有二。方便来,亦二。实报来,
有一。例如前(云云)。
问:
法身惑除理显,何故受
生?
答:
应身受生,其意有三:一为熟他。二为
自熟。三为本缘。
一熟他者,秖为业生,善根
微弱,不能自发。诸菩萨等,先虽得度,悯彼
迷闇,慈力起应入二十五有,而作师导,引
诸实行,令向佛所。若得真道,成内眷属,
同于应生。若得似道,同于愿通;不得真
似,令增进胜业。皆使利益,无有唐捐。如
《华严》中,说佛初托胎,法身菩萨皆侍卫下生,
如阴云笼月,散降馀胎,为亲、中、怨,引诸
业者。当知,诸眷属非生死人。摩耶是千佛
之母,净饭是千佛之父,罗睺罗千佛之子。诸
声闻等,悉内秘外现,示众有三毒,实自净
佛土,诸亲族等,皆是大权法身上地。岂有
凡夫,能怀那罗延菩萨耶?复次,外道怨恶,抗
拒诽谤,当知皆是法身所为。何者?转轮小善,
出世无怨,岂有无上法王怨仇满路?若于
佛起恶,恶道受罪,何得灼然生生相恼?龙
象蹴踏,非驴所堪。调达是宾伽罗菩萨,先世
大善知识。阿阇世是不动菩萨。萨遮尼犍是
大方便菩萨。波旬是住不思议解脱。故《华严》
列众,明诸天、龙、鬼神悉住不可思议法门。如
是等,若亲、中、怨、好、恶、逆、顺,皆是法身,先是法
内眷属,今作应生眷属。若亲、中、怨、好、恶、逆、顺,
未得法身,先虽结缘,为犹在法外,同称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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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等眷属。诸馀经典,非不明此权利益众,咸谓是实内、实外、实好、实恶、实逆、实顺,故经
云:未曾向人,说如此事。今经,佛自开近权、
显远实,开诸眷属迹权、显本实。故文云:「今
当为汝说最实事。」是名应生眷属,熟他故
来也。
二、为自成来者,法身菩萨进道无定,
或从生身进道、或从法身进道。故下涌出
菩萨云:「我亦自欲得此真净大法。」〈分别功德
品〉中明增道损生,即其义也。
三、为本缘所
牵,本从此佛初发道心,亦从此佛住不
退地。佛尚自入分段施作佛事,有缘之者
何得不来!犹如百川应须朝海,缘牵应生
亦复如是。
若别说者,业生在分段;愿生、通
生在方便;应生在寂光。通论一处,具有四
种如实报,已得法身,能起应作四种眷属。
就圆结缘者,虽未断惑,自有三种眷属。
就得道者,即是四也。别眷属,亦四可知。通、
藏结缘,三种可知。虽无应来之应,得论感
应之应,就所应得名,四义宛足。
问:
下方涌
出,妙音东来。如《大经》中召请十方诸大菩萨
集娑罗林,大师子吼,于四眷属,此是何等?
答:
是神通来,非神通生。是应来,非应生。是大
誓愿相关,非愿生。是因缘相召,如下方闻声、
妙音见光,是诸佛大事业来,非业生。业生者,
不能业来;业来,非是业生。愿通生者,不能
愿通来;愿通来者,亦能愿通生,亦能应来。应
来,亦能应生(云云)。
三、明粗妙者,若三藏根性
眷属,此性下劣,昔结此缘,缘亦浅小,中间
以法成熟,成熟盖少。若来生佛国,作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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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属,业愿通等,乃至应来影响三藏佛者,皆粗眷属也。通、别根性,乃至内、外,虽巧别有
异,准例可知,皆粗眷属也。此经说诸众生,悉
是吾子,非客作人。论其理性,无非是子,是
名理性眷属妙。往昔覆讲,结缘系珠,二万亿
佛,教无上道。经云:「若我遇众生,尽教以佛
道。」若众生无佛性者,教以佛道,过则属佛。
若众生皆有佛性,迷惑不受教,过属众生。
一切有心皆当作佛,阐提不断心,犹有反
复,作佛何难?二乘灰灭,灭智则心尽,灰身则
色尽,色心俱败,其于五欲无所复堪,而能
世世遇之尽教佛道,此则中间成熟妙。今
于法华普得作佛,此希有事,最上医王变
毒为药,能治败种无心成佛,此则内外眷
属妙。譬如临阵争勋,前锋第一。佛说诸教,
收罗众生,而灰心二乘处处不入,于法华
忽然得入,故《涅槃》遥指八千声闻得授记
莂,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若《法华》不悟佛
性,《涅槃》不应遥指。若众生本无佛性,往昔
结缘,不应教以佛道。原始要终,佛性义明,
可以意得。
今问《华严》师顿极之教,说一切
众生有佛性不?若其有者,二乘何不闻经
授记作佛,那忽如聋如哑?若言二乘本有
佛性,而匆匆取小,如阉本根,本根已败,为
可治?为不可治?若可治,何故不治?若不
可治,那得复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故知
《华严》所不能治,是方便之说。《法华》能治,是
如实之说。能治、难治,此处则妙。
所谓结缘妙、
成熟妙、业生妙、愿生妙、应生妙、内眷属妙、外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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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妙,能受妙道、影响妙事,是故称妙。若将此意,约五味者:乳教,有别、圆两眷属,一粗
一妙;酪教,但一粗;生苏,三粗一妙;熟苏,二粗一
妙;法华,无粗但妙。是名相待明眷属妙也。
又开粗显妙者,诸经明粗眷属,皆不见佛
性。今《法华》定天性审父子,非复客作,故常
不轻深得此意,知一切众生正因不灭,不
敢轻慢。于诸过去佛,现在若灭后,若有闻
一句,皆得成佛道,即了因不灭;低头举手,
皆成佛道,即缘因不灭也。一切众生,无不
具此三德,即是开粗显妙,绝待明眷属妙
也。
四、明法门眷属者,此如「普现菩萨问净
名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
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在何所?净名答
云:方便为父,智度为母,一切众导师,无不
由此生。法喜为妻,慈悲为女,善心诚实男,
毕竟空寂舍,弟子众尘劳,随意之所转,道品
善知识,由是成正觉。」此法门以为眷属。若
尔者,法门不同,深浅有异。
若三藏法门,观
真为实、观假为权,以此二智满,即名为佛。
佛即导师,慈悲六道即是女,令他善顺真
谛名为男。得此法时喜,名此为妻。此心中
修诸波罗蜜道品等,即是善知识也。
若通教
中法门眷属者,观诸法如幻、如化,体达即
空为实。分别四门,同异为权。于此二智
生解,名导师。慈爱众生为女,令生善直
心为男,行六度道品为知识。是为通教中
法门眷属(云云)。
若别教法门恒沙眷属,真俗
合为权,智是父,中实理为母。无量慈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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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道品、诸波罗蜜通达无滞,道种智分明,观机识药,即是别教中眷属。故《无量义》云:「诸
佛法王父,经教夫人母,和合出生诸菩萨子。」
《十住毗婆沙》云:「般舟三昧父,大悲无生母,一
切诸如来,从此二法生。」《宝性论》云:「大乘信为
子,般若以为母,禅胎大悲为乳母。诸佛如
实子。」
阐提谤大乘障,外道横计身中有我
障,声闻怖畏生死障,支佛背舍利益众生
障;菩萨修四法为对治:修信、修般若、修
虚空定首楞严定、修大悲,得清净法界,到
彼岸,见如来性,生如来家,是佛子也。既道
见如来性,生如来家,当知用如来为父
也。无量法门,不可说不可说,皆能生佛子(云
云)。
若圆教法门明眷属,自行三谛、一谛为实。
化他一谛、三谛为权。随情一谛、三谛为权。随
智三谛、一谛为实。从此不思议生解,一心
具万行之善为男,无缘大慈为女。开佛知
见生喜为妻,非净非垢等中道、道品、六波罗
蜜为善知识。如是等实相,圆极法门以为
眷属。初住之中,便成正觉;能八相化物,即
是导师。前来诸法门既粗,生诸导师亦粗。
今法门眷属既妙,所生导师亦妙也。
用此意
历五味教者:乳教一粗一妙。酪教但有一
粗。生苏有三粗一妙。熟苏有二粗一妙。《法
华》但有一妙。待粗意竟。
诸经妙者自妙、粗
者自粗。今经非但妙者为妙,亦无复有粗,
絓是前来诸粗,悉皆决了,为一平等大慧妙
法门也。绝待意竟。
五、观心眷属者,即为六:
一、爱心;二、见心;四则四教也。
爱心眷属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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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为父,痴爱为母,出生烦恼之子孙。以贪著、忆想,欲得心中法门,魔鬼便入。如媚女
思想,邪媚媚之。行人亦尔,忆想偏邪,邪
物得入,以鬼力故,或生权解,或生实解。
邪解生,故鬼导师生,起鬼慈善,著邪法喜,
行邪六度道品,得邪辩,心明口利,说诸法
门,即爱心眷属也。邪相既利,发得四见,见心
推画,作诸法门。心所见处为实,同他为权。
心起爱为女,心分别为男。如是心中,修六
度为道品,是名见心眷属。何者?此之见爱,不
识己心苦、集,妄谓道、灭!不知字与非字,
如虫食木,偶得法门之名,有名无义,岂非
爱见耶?若能观心,识爱见心皆是因缘生
法;无常生灭,即有四番观心眷属。如《中论》
偈云:「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仍于四观,各
明眷属,准前可知。
判五观心为粗,后一
观心为妙。又决粗论妙,人尚不自识己爱
见心是因缘生,何能识因缘心,即空、即假?尚
不识空、假,何能魔界即佛界,于见不动,修
三十七品耶?今观爱即是法性,观见不动,
修三十七品,魔界见界即是佛界,于非字中
而能知字,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于一切法
无不是妙。
明事眷属,伏听学文字人;明法
门眷属,伏行教人;明观心眷属,伏观心坐
禅人。三种法门,并过其闻见(云云)。
○第十、功德利益者,秖功德利益,一而无异;
若分别者,自益名功德,益他名利益(云云)。此
为四:一、利益来意。二、正说中利益。三、流通中
利益。四、观心中利益。
一、利益来意者,诸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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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尝空过。《释论》云:「佛入王三昧,前放光度前者,后放光度后者。」譬如网鱼,前获、后
获,见光闻法,皆不唐捐。《净名》云:「法宝普照
而雨甘露。」即身口两益也。《华严》、《思益》并云:放
光破悭、破瞋、破痴等。具如彼说。今经四大
弟子,领佛开三显一之益。佛言:如来复有无
量功德,汝等说不能尽。譬如大云起于世
间,譬形益也。兴雷耀电,譬神通益也。其雨
普等,譬说法益也。而诸草木各得生长,即是
四种眷属,皆沾七益。故次明利益妙也。
二、正
说利益,又为三:先、论远益。次、论近益。三、论
当文益。
远益者,即大通佛所十六王子,助化
宣扬,双击毒天二鼓。善生有浅深,惑死有
奢促。始人天善,终至大树,浅益也。始初心最
实,终后心最实,深益也。始破不善,终破尘
沙,奢死也。始破无明,终亦破无明,促死也。
死之奢、促,是毒鼓之力;善生浅、深,天鼓之力。
故文云:破有法王,出现于世,随众生欲,而
为说法。即二鼓之文义也。破有义如前说。
说法益义,今当说,略为七益:一、二十五有果
报益,亦名地上清凉益。二、二十五有因华开
敷益,亦名小草益。三、真谛三昧析法益,亦
名中草益。四、俗谛三昧五通益,亦名上草
益。五、真谛三昧体法益,亦名小树益。六、俗谛
三昧六通益,亦名大树益。七、中道王三昧益,
亦名最实事益。若二十五有因果益,堪为
业生眷属。若真谛三昧体析益,堪为愿生眷
属。若俗谛三昧五通六通益,堪为神通眷
属。若中道王三昧益,堪为应生眷属。私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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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双、八益,直是开前、合后,故言七益。若开后合前,亦是七益;前后俱开,即是八益,所
谓中道次第益,中道不次第益。若前后俱合,
则是六益(云云)。
已略说七益竟,今更广开为
十益:一、果益。二、因益。三、声闻益。四、缘觉益。
五、六度益。六、通益。七、别益。八、圆益。九、变易
益。十、实报益。
果益者,即二十五有果报益也。
有八大地狱:谓阿鼻、想、黑绳、众合、叫唤、大叫
唤、焦热、大焦热。一一各有十六小狱为眷
属,合一百三十六所。此正地狱,在地下二万
由旬。其傍地狱,或在地上、或在铁围山间。
傍轻正重,重者遍历百三十六,中者不遍,下
者复减。其中众生,常为热苦所逼,不可具
说,闻者惊怖。《四解脱经》称为火涂,初入初
出,两时可化。其中罪人,宿世善根,可发关
宜。而为圣人赴对应之,或蒙光照、或注雨
灭火、或调达婆薮开示说法,热闷苏醒,身体
清凉,获冥、显两益,诸苦得息。八寒冰,谓阿
波波等,亦有百三十六所,乃至得冥、显两
益,温煖适身,是为地狱果上得清凉益也。
畜生者,略有三种:水、陆、空。陆有三品:重者
土内,不见光明;中者,山林;轻者,人所畜养。
彊者伏弱,饮血啖肉,怖畏百端。《四解脱经》
称为血涂。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
人赴对应之,得无所畏,获冥、显两益,是为
畜生果上清凉益也。
饿鬼者,或居海渚、或
在人间山林中、或似人形、或似兽形。重者
饥火节焰,不闻浆水之名;中者伺求荡涤,
脓血粪秽;轻者时薄一饱,加以刀杖驱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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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海填河。《四解脱》称为刀涂。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手出香
乳,施令饱满,获冥、显两益,是为饿鬼果上
清凉益也。
阿脩罗者,或居半须弥岩窟、或
大海边、或大海底。与诸天为憾,恒怀怖畏,
雷鸣谓为天鼓,龙雨变成刀剑。此中众生,
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软言调
伏,获冥、显两益,是为阿脩罗果上清凉益
也。
四天下人虽果报胜劣,俱有生、老、病、死,
同是轻报泥犁。其中众生,先世善根,可发关
宜。圣人赴对应之,令所离得离,所求得求,
获冥、显两益也。
六欲天者,地天别有脩罗
斗战之难,通有五衰死相苦等地狱。其中
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令
获冥、显两益也。
四禅、梵王、无想、那含等色
天,虽无下界诸苦,而为色所笼。若命尽时,
不乐入禅,风触吹身,唯除眼识,馀皆有苦。
其中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
之,令获冥、显两益也。
四空诸天,虽无欲
色界等苦,如疮、如痈、如痴、如箭入体,成就
细烦恼。其中诸天,先世善根,可发关宜。圣人
赴对应之,令获冥显两益。
此清凉益,合而
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力;别而言之,本由
菩萨初观二十五有所防之恶而起于悲,
观二十五能防之善而起于慈,以此慈悲
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赴对关宜,令得利
益。
《大经》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者,十
番之一,意略如此也。
二番二十五有修因益
者,夫自、他因果,各随义便,互举一边,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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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易。前果报益,处所、时节不同,不得一身备论诸益,从多人多处易显。若明因益,一
人之心起无量业,其义易显。故约一人明
二十五有因益也。云何因益?四因坏益,二十
一因成益;或一因坏益,一因成益,二十三亦
成亦坏益。
若无戒自制,纵其身口,作四趣
业,名地狱人。若舍恶持戒,名见天人。但禁
戒严峻,遇缘动退,则恶业还兴。或四重五逆,
焚毁塔寺,此心生时,恶起戒没,是业熟成,必
堕恶道。欲离此心,成就戒、善,此有可发关
宜之机,感无垢三昧赴对应之。恶心豁破,地
狱因息,得冥显两益(云云)。今人虽入道场
忏悔,恶心不转,则恶业不坏。恶业不坏,得
绳不断,罪不得灭也。
若悭贪謟媚,邀射名
闻,内无实德,欲人称美;此恶起戒伏,堕于
鬼中。若无惭愧,负债不还,无恭敬心,憍慢
瞋忿,贪婪饕餮;此恶起戒伏,堕畜生道。若嫉
贤妒能,为胜他故而修福力,蛆毒恶心,方
便坠陷,惊怖于他;是恶起戒伏,堕阿脩罗
业。欲离此三恶心,成就戒善,善有可发关
宜之机,圣用赴对应之。恶心豁破,戒善完具,
此名四趣因坏、人天因成,获冥显两益。此
约人道修因,作此释耳。
若约诸趣,欲出
地狱入畜,欲出畜入鬼,欲出鬼入脩罗,
欲出脩罗入人道,皆传传有因。因成业转,
此例可知(云云)。
若坚持五戒,兼行仁义,孝
顺父母,信敬惭愧,即是人业。人业有四品:
上、中、下、下下。若就果报,阎浮提为下下。若
就入道,郁单越为下下。或时善心歇末,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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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强,善有可成,恶有可灭,关宜之机,圣用赴对应之。四恶趣坏,四品善成,获冥显两
益(云云)。
若修持十善,任运无间,善心成熟即
天业。故云:纯恶心无善念间者,即恶道业,
果时纯苦故。善恶相间起即人业,人中果报
苦乐相间故。十善任运成是天业,天中果报
自然故。若修十善兼起护法心,即四天王
业。若修十善兼慈化人,是三十三天业。若
修十善,其心细妙任运成熟,行住坐卧不
恼众生,善巧纯续,是焰摩业。若修十善兼
修禅定摄心,粗住细住者,是兜率业;欲界定
是化乐业;未到定破事障,是他化业;四禅是
色界业;兼于慈悲喜舍,心数法中得定,是
梵王业;灭心修无心定,是无想业。
问:
无想
是邪见天,云何为机感?
答:
《大集》云:菩萨调
伏众生多种,或邪或正,行于非道,通达佛
道(云云)。
若旧云:圣人以两片无漏,夹熏一片
有漏,练成无漏。今言:九次第定,熏修有漏
成无漏,是那含业。四空定,是无色界业。
如
是等二十一有,患自地之苦粗,欲修出要,
所求不得,所舍不离;尔时即名,可发关宜之
机,感二十一三昧慈悲之力,破其修因,令
所离得去,所求得成,拔苦与乐,冥显两益。此
如经文云:「小草、小根、小茎、小枝、小叶,而得生
长。」是此益也。合而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
力;别而言之,本由菩萨初持二百五十戒,
修根本等禅,于一一能防善法之中,皆起
慈悲。慈悲本誓,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赴对
关宜,各得利益。《大经》云:「二十五三昧,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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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有」者,十番之二意,略如此(云云)。三番、声
闻利益者,若人厌患生死,以死受生,以生
归死,劳累精神,轮转无际;贪欲自蔽,𤛆牛
爱尾,不得解脱。故言若人遭苦,厌老病死,
为说涅槃,尽诸苦际;既厌心内决,志求出
离,为是事故,修声闻道。若持戒时,爱见罗
刹,毁损浮囊,令戒不净。戒不净故,三昧不现
前。既无戒定,无漏不发,是故一心修戒定
慧,有可发关宜之机,感无垢等四三昧力加
之,令四趣业不起,使戒清净。苦均修定
慧,慧若有定,慧不狂;定若有慧,定不愚,名
之为贤,贤名邻圣。修此定慧,一心精进如
救头然。愿乐禅慧,如渴思饮,而为二十一
有漏业之所扰乱,若得诸三昧力加之,定
发观明,四善根成就,伏道纯熟,一刹那转即
便发真,成须陀洹,破二十五有见谛烦恼、
八十八使。是为二十五三昧通加,令断见
谛惑,而复兼除四思。故云:第十六心即入
修道,是其义也。次入修道,若是超人,一时
用十三昧力加之,破五下分思惟惑。若钝
人,随其分分断思惑,则分分用三昧加之,
尽三界惑,究竟真谛三昧益也。此中草利
益。合而言之,盖由凡圣慈善根力;别而言
之,由本慈悲,初观十法界中析空灭色之
善,因起弘誓,熏王三昧,不舍众生,致有
中草利益。《大经》明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
有者,十番之三,意略如此。
四番、缘觉利益者,
若人宿善深利,在无佛世厌患生死,乐独
善寂,观深因缘。文云:「曾供养佛,志求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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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说缘觉。」此人大福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使其华飞钏动,获冥显两益,悟支佛道。
此犹属中草利益也。
五番、六度菩萨,观于
四谛,行六度行。若行檀时,人从乞头、索眼、
国城、妻子,心或转动,檀度不成,自知是恶。
欲成檀善,可发关宜之机,蒙三昧力,伏其
悭蔽,是破饿鬼有。蔽心既去,欢喜布施,如
饮甘露。知有为法,危脆无常,是蒙心乐三
昧,冥显之益也。尸罗若成,是伏毁戒蔽,破
地狱有,是无垢三昧益也。忍成伏瞋蔽,破
畜生有,不退三昧益也。禅成是伏乱蔽,破
人有,是四三昧益也。精进成伏懈怠蔽,破脩
罗有,欢喜三昧益也。慧成伏愚痴蔽,破天
有,十七三昧益也。六蔽是六道业,具出菩萨
戒本。以伏六道业故,不为诸蔽所恼,得
五神通,游于六道,成六度行。此即上草益
也。通应如前,别而论之,由本观十法界事
中善恶,而起弘誓,熏三三昧,不舍众生(云
云)。
六番、通人益者,此是三乘共学人也。若乾
慧地、性地、八人见地,即是用二十五三昧益。
从薄地去至十地,用二十一三昧,加破思
惑。又侵除无知,是名小树益也。总别慈悲,
例前可知(云云)。
七番、别人益者,此是次第心
中系缘法界,一念法界入十住,得真谛三
昧益;入十行、十回向,得俗谛三昧益;入十
地得中谛三昧益。此即大树之益。总别慈悲,
例前(云云)。
八番、圆人益者,此是修三谛一实
之理。一念法界,系缘法界。若历缘对境,举
足下足无非道场,其心念念与诸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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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修四三昧观十种境。可发关宜,圣人赴对应之,豁然开悟。或似或真,得冥显两
益。此是圆用二十五三昧圆加破二十五
有,显出我性,得究竟实事之益也。
九番、变
易益者,此是方便有馀土人益也。前八番中,
凡有四处或九处,谓声闻、缘觉、通教菩萨、
别教三十心、圆教似解,止破见思,未除无
明,无明润无漏,受方便生。故下文云:「我于
馀国作佛,更有异名,而于彼土求佛智慧,
得闻是经,即是彼土入一乘也。」《胜鬘》云:「三
人生变易土,谓大力罗汉、辟支佛、菩萨等。」《楞
伽》云三种意生身者:一、安乐法意生身,此欲
拟二乘人,入涅槃安乐意也。二、三昧意生
身,此拟通教出假化物,用神通三昧意也。
三、自性意生身,此拟别教修中道自性意
也。通言意者,安乐作空意;三昧作假意;自
性作中意。别、圆似解,犹未发真,皆名作意。
故论云:「是时过意地,住在智业中。」若发真
可是智业,未发真犹在意地。是人生彼,析
法者钝;体法者利;别人已习假,又小利;圆人
先即中,最利。既有利、钝之殊,于彼修学,即
有次第、不次第两益。又是次第、不次第,用二
十五三昧两应也。是为九人生方便国,始
于彼土,见诸有我性,得最实益。若分别而
言,谓方便土在三界外;若即事而真,不必
在远。下文云:「若能深心信解,则为见佛常
在耆阇崛山,共大菩萨、声闻众僧围绕说
法。」即方便土意也。
十番、实报土益者,即实报
土人益也。八番中有两人生方便土,又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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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破无明见实相者,方得生彼。但无明重数甚多,虽三贤十圣住于实报,报未尽犹
有残惑,更用王三昧四十一番益之。至于
妙觉,竖穷横遍,不生不灭;不生不灭,无明永
尽,智慧圆足,故言不生不灭。又机感满足,利
益究竟,故言不生不灭。若分别为言,谓实
报在方便之外;若即事而真,此亦不远。文
云:「观见娑婆,琉璃为地,坦然平正,诸台楼
观,众宝所成,纯诸菩萨,咸处其中。」即实报土
意也。
若粗、妙机,若别、圆应,若净、秽土,若浅、深
益,不出十番,包括法界,利益略周,大意可
见,不俟繁文。是为大通佛所,毒鼓损生,闻
有远近,死有奢促;天鼓增道,闻有远近。故
令益有深、浅,致有业通愿,应诸眷属利益
也。
问:
初番已破二十五有得益竟,则无有
可破,更无益可论,何须至十番耶?
答:
初
破二十五果报苦,获果报益。次破二十五
因苦,获修因益。次破二十五有见思苦,得
真三昧益。次破二十五空,令出二十五有
假,得俗三昧益。次破二十五有有、空二边,
显于中道王三昧益。次破方便有馀土,出
二十五假,得俗、王两三昧益。次破实报土,
但深显王三昧益。三谛未了了者,益意不
息,故有十番,其义如是。
问:
三谛独在极地,
亦得通凡?
答:
如《大品》云:「众生色、受、想、行、识。」
又云:「无等等色、受、想、行、识。」《仁王》云:「法性色,法
性受、想、行、识。」《大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则从凡至圣,皆悉
是有,即俗谛也。《净名》云:「众生如,弥勒如,贤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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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如无二如。」《大品》云:「色空,受、想、行、识空。若有一法过涅槃者,亦如幻、如化。」此则凡、
圣皆空,即真谛也。《大经》云:「二十五有,有我不
耶?答言: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中道。因缘生
法,一色、一香,无不中道。」此则从凡至圣,悉
皆是中道第一义谛。
问:
远论利益,经语还
多。第一云:「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尽,我常如是说。」第二云:「我昔于二万
亿佛所,教无上道。」第三云:「宿世因缘,吾今当
说。」定据何文耶?
答:
第一文直云:「从久远劫
来」,久远之言,信实杳漫,而未显本地,或据
中间。第二直云:「昔曾二万亿佛所」,未判劫
数,久近难明,将后文准望,似如近近。今论
远益,取第三文,「以三千界墨,东过千界,乃
下一点,点与不点,尽抹为尘,一尘一劫,复
过是数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阿僧祇劫。」用此
明文,望二万亿佛所,始为昨日。从是已来,
为结大乘之首,彼佛八千劫说经,十六王
子八万四千劫覆讲。彼之经论文广时深,于
时听众,或可当座已悟,或可中间化得,或
可近来化得,咸至宝所,受法性身,为应生
眷属。内秘外现,共熟众生,而作佛事。《净名》
曰:「虽成道转法轮,而行菩萨道。」是此意也。
于时听众未得真实益,若相似益,隔生不
忘;名字观行益,隔生则忘、或有不忘。忘者,
若值善知识,宿善还生;若值恶友,则失本
心,是故中间种种涂熨。或多以大乘熟,或
多以小乘熟。生方便者,虽说种种道,其
实为一乘,亦复皆令得至宝所,受法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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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于彼国,被第九番、十番真实利益。如千世界微尘菩萨,即其流也。斯等已究竟于前,
名久远利益。其中众生,于今有住声闻地
者,更近论利益,如后说(云云)。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