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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 838b 页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
天台沙门湛然述
次破神通中云何止延寿而不延眼夺其
无理?何不延舌夺其无教?亦应更云何不
延智知于常住夺其无行?何不延身令
契法身夺其无人?文无者略。「眼不见性」一
句略牒无理,具足亦应尽牒四句。三「前一」
下总结也。
三结成难势者,又二:先释、次结。
数又二:先结数,次释今意。初文者,然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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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难中所破之义并在光宅疏中,今直引来
为难而不委悉。言二十四者,且据相对,今
昔合论故二十四。若今昔别论,难昔因果各
三,合成六难,难今因果亦成六难,合一十
二难,一一四番成四十八。又今文中果上三
义但难今位及用,略不语昔,则阙二处四
番,现文乃成四十番也。「矛盾」如《止观》第五
记。今还以彼四一难彼妙成粗,还以彼昔
三难彼粗成妙,故无盈缩。
四正论今意,
又二:先借光宅义以显今妙,次正释。初文
为三:先标、次释、三结。释中二:先释,次「初约」下
判。初文自四:初约十界释中二:先释、次结。
初释中二:先因、次果。先因中二:先释、次融通。
初释中三:体、位、用也。于一念中一法摄九
故名「广」,一念中九无非佛法故名「高」。十法
无非三谛,并有破三惑、现三身之用。次
融通中意者,前广义似于横,次高义似于
纵,用中似独具三,故须合前二义共成一
意,秖是三谛一心有体位用耳。次果三义中
言「体遍」者,本法身也,即本地已成法身也。非
但高广等殊,指本迹二门因果永异。「是为」下
结,可知。
次约五味以判粗妙者二:先列
五味,次「又醍醐」下重辨同异。初文者,因果
二门并约迹说,故得乳中亦有一妙因果,馀
味例然,故下结云「与醍醐妙同」。
次约观心
委明十境十乘;若论观境,则不如止观委
悉;若以体位用三而判粗妙,则此文显要。
如其体等,不广高长不名为妙,非今经观。
若得此意,法华三味于兹现矣。一经枢键于
为难而不委悉。言二十四者,且据相对,今
昔合论故二十四。若今昔别论,难昔因果各
三,合成六难,难今因果亦成六难,合一十
二难,一一四番成四十八。又今文中果上三
义但难今位及用,略不语昔,则阙二处四
番,现文乃成四十番也。「矛盾」如《止观》第五
记。今还以彼四一难彼妙成粗,还以彼昔
三难彼粗成妙,故无盈缩。
四正论今意,
又二:先借光宅义以显今妙,次正释。初文
为三:先标、次释、三结。释中二:先释,次「初约」下
判。初文自四:初约十界释中二:先释、次结。
初释中二:先因、次果。先因中二:先释、次融通。
初释中三:体、位、用也。于一念中一法摄九
故名「广」,一念中九无非佛法故名「高」。十法
无非三谛,并有破三惑、现三身之用。次
融通中意者,前广义似于横,次高义似于
纵,用中似独具三,故须合前二义共成一
意,秖是三谛一心有体位用耳。次果三义中
言「体遍」者,本法身也,即本地已成法身也。非
但高广等殊,指本迹二门因果永异。「是为」下
结,可知。
次约五味以判粗妙者二:先列
五味,次「又醍醐」下重辨同异。初文者,因果
二门并约迹说,故得乳中亦有一妙因果,馀
味例然,故下结云「与醍醐妙同」。
次约观心
委明十境十乘;若论观境,则不如止观委
悉;若以体位用三而判粗妙,则此文显要。
如其体等,不广高长不名为妙,非今经观。
若得此意,法华三味于兹现矣。一经枢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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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立矣。一代教旨于兹攒矣。佛出世意于
兹办矣。十法成观之精髓矣。十不思议之导
首矣。是则前约十界,五味二释咸入其中,
后约六即,是观心之位,故前二义假兹方立。
是故行者常观一念介尔起心,以具一切心,
故等于佛心;以等佛心,故六皆名即;成究
竟即已,能巧设五味。思之思之!
次约六即
释,亦是体广者具十界故,亦是位高者皆佛
界故,亦是用长者皆究竟故,同在一念,故皆
云「亦」。次「初约」下判前四释义同四一。何者?
今经体具十法界,如云「实相如是相」等,由
此经用有前四味,由观此经成于妙行,始
终六即,四一义显,是故四释成今四一,况广
高长遍于四释?所以今教具足有于体广等
三皆成四一,方知光宅绝此气分。次「略示」
下结前。「广说」下生后。释云「先法次妙」,亦是
后文标也。
次释中二:先举南岳分三,次今
师顺南岳意广解。初文中二:初标列,次释。
释中自三:初众生法妙中六:先明妙有所
凭。次「又经」下引今经相似之文,以验众生法
成妙也。三引《大经》證众生法位粗而行妙,
初学大乘位居肉眼,从行而说故云佛眼。
四「央掘」下举果以劝脩妙行。五引《大品》二
文明行妙之相。六「此即」下结。初文可解。次
文者,既云「父母所生」,即是众生清净若此,故
即名妙。第三文者既云「肉眼」,故名众生,名
为佛眼,故即是妙。四引《央掘经》,具如《止观》
第七记。五引《大品》二文中,初言「六自在王」
者,凡夫为六所使,不名为王亦非自在,纯
兹办矣。十法成观之精髓矣。十不思议之导
首矣。是则前约十界,五味二释咸入其中,
后约六即,是观心之位,故前二义假兹方立。
是故行者常观一念介尔起心,以具一切心,
故等于佛心;以等佛心,故六皆名即;成究
竟即已,能巧设五味。思之思之!
次约六即
释,亦是体广者具十界故,亦是位高者皆佛
界故,亦是用长者皆究竟故,同在一念,故皆
云「亦」。次「初约」下判前四释义同四一。何者?
今经体具十法界,如云「实相如是相」等,由
此经用有前四味,由观此经成于妙行,始
终六即,四一义显,是故四释成今四一,况广
高长遍于四释?所以今教具足有于体广等
三皆成四一,方知光宅绝此气分。次「略示」
下结前。「广说」下生后。释云「先法次妙」,亦是
后文标也。
次释中二:先举南岳分三,次今
师顺南岳意广解。初文中二:初标列,次释。
释中自三:初众生法妙中六:先明妙有所
凭。次「又经」下引今经相似之文,以验众生法
成妙也。三引《大经》證众生法位粗而行妙,
初学大乘位居肉眼,从行而说故云佛眼。
四「央掘」下举果以劝脩妙行。五引《大品》二
文明行妙之相。六「此即」下结。初文可解。次
文者,既云「父母所生」,即是众生清净若此,故
即名妙。第三文者既云「肉眼」,故名众生,名
为佛眼,故即是妙。四引《央掘经》,具如《止观》
第七记。五引《大品》二文中,初言「六自在王」
者,凡夫为六所使,不名为王亦非自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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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染污又非清净。今六根得理,理无过上,
故名为「王」。遍一切处,故名「自在」。自性无染
不为惑拘,故云「清净」。别在行成,通具六
即。又云「一切法趣」等者,即是六根皆具三谛
故妙。「趣」义具如《止观》第二记具引本文委释,
当知诸经并有众生妙文,但部兼带不受
妙名耳。六「此即」下结,可知。次「佛法妙者」,先
释,次「如是」下结。释中意者,摄前四味并是今
经权智所摄,而与实理相即故妙。次心法妙
意者,《大论》云:「众生心性犹如利刀,唯用割
泥,泥无所成,刀日就损。」理体常妙,众生自
粗。初引《安乐行》中既云「观一切法,不为生
死所动,不为烦恼所退」,以烦恼生死是
法界故。又「一念心随喜」等者,即观行位。初
秖于贪瞋一念心起,体即权实,诸皆例然,
随顺三谛,故云「随喜」。是故随喜名心法妙。
《普贤观》意者,心体即理故云「自空」,谁执罪福
故云「无主」,应遍十界以明罪福,在一念
心方成妙观。「观心无心」等者,能缘之心既
无,所缘之法安在?能所不二,故云「纯是」,以
心体本妙,故可于心行而求解脱。破心微
尘如《止观》第三记。
次明大师依南岳意更
广分别,于中为三:初标,次释,三「问」下略料简。
释中二:初略明得名所依,言「若广众生法
一往通论诸因果及一切法」等者,然众生义
通故云「通论」。若其通论,义非究竟,故云「一
往」。一往虽通,二往则局,不通于佛,及唯在
因。佛法及心不云一往者,佛法定在于果,
心法定在于因,故此三法得名各别。何者?如
故名为「王」。遍一切处,故名「自在」。自性无染
不为惑拘,故云「清净」。别在行成,通具六
即。又云「一切法趣」等者,即是六根皆具三谛
故妙。「趣」义具如《止观》第二记具引本文委释,
当知诸经并有众生妙文,但部兼带不受
妙名耳。六「此即」下结,可知。次「佛法妙者」,先
释,次「如是」下结。释中意者,摄前四味并是今
经权智所摄,而与实理相即故妙。次心法妙
意者,《大论》云:「众生心性犹如利刀,唯用割
泥,泥无所成,刀日就损。」理体常妙,众生自
粗。初引《安乐行》中既云「观一切法,不为生
死所动,不为烦恼所退」,以烦恼生死是
法界故。又「一念心随喜」等者,即观行位。初
秖于贪瞋一念心起,体即权实,诸皆例然,
随顺三谛,故云「随喜」。是故随喜名心法妙。
《普贤观》意者,心体即理故云「自空」,谁执罪福
故云「无主」,应遍十界以明罪福,在一念
心方成妙观。「观心无心」等者,能缘之心既
无,所缘之法安在?能所不二,故云「纯是」,以
心体本妙,故可于心行而求解脱。破心微
尘如《止观》第三记。
次明大师依南岳意更
广分别,于中为三:初标,次释,三「问」下略料简。
释中二:初略明得名所依,言「若广众生法
一往通论诸因果及一切法」等者,然众生义
通故云「通论」。若其通论,义非究竟,故云「一
往」。一往虽通,二往则局,不通于佛,及唯在
因。佛法及心不云一往者,佛法定在于果,
心法定在于因,故此三法得名各别。何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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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身中佛法心法犹通因果,况众生名通
通凡通圣?
若佛身中众生心法亦定在果,
心法之中佛法众生法此二在因。若尔,何故
经云「三无差别」?
答:
理体无差,差约事用,此
义广明,具如《止观》十法成乘中说。
即是心法
及众生法,彼佛法界亦兼于果而不专于
果,彼文寄果明理性故也。
次正广释中自
三:初广众生中文又自标二:谓列数,次释。
初列数中二:初通论诸经增数,次正约今
经。初通诸经者,此中释法唯立三门释妙
则本迹各十,且如下文通释妙数中云「本
迹三中一一各十,十中复各待绝不同,故有
一百二十重妙」。当知诸经所列法数,一往且
从增数而说,据其道理须论四教,四教之
中皆有迹中三十粗法、三十妙法。更约五味
以论粗妙,兼但对带,依此等法而生增数,
始从一法乃至百千,不出心佛众生法故。
增数之相略如《止观》第六记。故宜乐不同令
增减异。于中又二:初略至三,次广例百千。
次明今经,又为四:先依经列数,次「南岳」下
释十如名,三「次判」下判权实料简,四「皆称」
下释法界名。初如文。次释如名,中二:初出
南岳,次腾己见。今一家相承皆云「如」者,犹依
南岳通云「十如」。
次大师意者,为六:初章安
述所依标数,次「一云」下释出读相,三「分别」
下融通大意,四「唯佛」下称叹,五「是十」下明法
功能,六「若依」下明读文所以。初如文。次读
相中约假,虽有逦迤之言,但是约空论假。
三融通中二:先出文意,次「约如」下正明融通
通凡通圣?
若佛身中众生心法亦定在果,
心法之中佛法众生法此二在因。若尔,何故
经云「三无差别」?
答:
理体无差,差约事用,此
义广明,具如《止观》十法成乘中说。
即是心法
及众生法,彼佛法界亦兼于果而不专于
果,彼文寄果明理性故也。
次正广释中自
三:初广众生中文又自标二:谓列数,次释。
初列数中二:初通论诸经增数,次正约今
经。初通诸经者,此中释法唯立三门释妙
则本迹各十,且如下文通释妙数中云「本
迹三中一一各十,十中复各待绝不同,故有
一百二十重妙」。当知诸经所列法数,一往且
从增数而说,据其道理须论四教,四教之
中皆有迹中三十粗法、三十妙法。更约五味
以论粗妙,兼但对带,依此等法而生增数,
始从一法乃至百千,不出心佛众生法故。
增数之相略如《止观》第六记。故宜乐不同令
增减异。于中又二:初略至三,次广例百千。
次明今经,又为四:先依经列数,次「南岳」下
释十如名,三「次判」下判权实料简,四「皆称」
下释法界名。初如文。次释如名,中二:初出
南岳,次腾己见。今一家相承皆云「如」者,犹依
南岳通云「十如」。
次大师意者,为六:初章安
述所依标数,次「一云」下释出读相,三「分别」
下融通大意,四「唯佛」下称叹,五「是十」下明法
功能,六「若依」下明读文所以。初如文。次读
相中约假,虽有逦迤之言,但是约空论假。
三融通中二:先出文意,次「约如」下正明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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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二:初融三谛,次「非一」下复疏也。两义相成
方名实相。四五可解。第六意者,偈文既以
性相为句,故今读者大分依之。
三判权实,
中二:先出古师,次明今解。初文二师各先
出、次破。初师初文,可见。次「今恐」下破。破中先
约法,次「若言」下约人。言「凡夫何意无实」等
者,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则众生有实,
而生五道以现其身,则圣人有权,观音妙
音三十三身并是圣人有权之文也。「如此抑
没」等者,抑凡无实、没圣无权。次破地师,亦
二:先出、次破。破中大意可见,不能委细,但
总云「人情」而已,不应圣理故也。次明今文
正解者,但明一心具足十界。若且约界判,
则九界为权、佛界为实,一一界中又各具十,
尚权实相即,何况具耶?一心既尔,诸心例然,
是故不同旧人所见。是知旧人不知,以如
约界界界互有,而但约如以分权实。
四释
十法界名约三谛者,具如《止观》第五记。如
无别体全依于界,前释本末等已约三
谛即是十界皆三谛竟。今重明者,按「十法界」
三字解义,使十界中三谛分明,则令如中
三谛复显,彼此相成,令知不异。故《止观》中不
思议境一念三千,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是
故立此不思议名。释中文又为四:初标数,
次「十数」下释,三「若十数依」下判对,四「欲令」下
以文融通。初列法数竟。次「此一法」下正解
法相,于中为五:初重举千如,次束为五差,
三判五差权实,四「然此」下叹五差权实,五「次
解」下正广解十如。初二如文。三判中言「细
方名实相。四五可解。第六意者,偈文既以
性相为句,故今读者大分依之。
三判权实,
中二:先出古师,次明今解。初文二师各先
出、次破。初师初文,可见。次「今恐」下破。破中先
约法,次「若言」下约人。言「凡夫何意无实」等
者,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则众生有实,
而生五道以现其身,则圣人有权,观音妙
音三十三身并是圣人有权之文也。「如此抑
没」等者,抑凡无实、没圣无权。次破地师,亦
二:先出、次破。破中大意可见,不能委细,但
总云「人情」而已,不应圣理故也。次明今文
正解者,但明一心具足十界。若且约界判,
则九界为权、佛界为实,一一界中又各具十,
尚权实相即,何况具耶?一心既尔,诸心例然,
是故不同旧人所见。是知旧人不知,以如
约界界界互有,而但约如以分权实。
四释
十法界名约三谛者,具如《止观》第五记。如
无别体全依于界,前释本末等已约三
谛即是十界皆三谛竟。今重明者,按「十法界」
三字解义,使十界中三谛分明,则令如中
三谛复显,彼此相成,令知不异。故《止观》中不
思议境一念三千,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是
故立此不思议名。释中文又为四:初标数,
次「十数」下释,三「若十数依」下判对,四「欲令」下
以文融通。初列法数竟。次「此一法」下正解
法相,于中为五:初重举千如,次束为五差,
三判五差权实,四「然此」下叹五差权实,五「次
解」下正广解十如。初二如文。三判中言「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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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各具权实且从两义」者,相即如向所说,
且依九界为权、佛界为实。若不然者,谓佛
尚亦不说况复下地,故且依显说。四称叹中
为八:先约人叹境故云「诸佛」。次「以此」下约
行叹境故云「发智」。三「故文云」下重举境智
深广。四「其智」下叹智令妙以显妙境,欲明
智契故重举境。若境为智门,即正叹境也。
五「方便」下总以二境通叹经文。六「如来」下总
明如来能照二境。七「央掘」下引證佛智。八
「当知」下结归称叹。前四可见。五总叹经中
二:先叹,次「如是」下结。初文中具约三周,所
言「方便品略说」等者,品初长行略叹广叹权
实二智,次重颂中二十一行颂前二智,于中
前二十行重颂广略二叹,末后一行略开权
显实,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众生处
处著,引之令得出」。后开示悟入广约五佛
开权显实,望后二周仍成略说。言「长者付
子此法」者,付彼般若,彼般若中虽未开权,
依彼法体不出权实。总结可知。六明如
来能照中云「如来洞达究十法底」等者,于
一一界一一法善知法相,自行化他诸法具
足名为「尽边」,无非实相名为「究底」。「种芽」
等者,皆以二法为种熟脱故也。闻法为种,
发心为芽,在贤如熟,入圣如脱,于十方
界十界众生,无不了知横竖种脱。七引證
中且举善恶二人,馀皆仿此。言「央掘虽是
恶人善性相熟」等者,《央掘经》中如来说偈
问,央掘偈答。佛命善来,成阿罗汉,即地
狱人成声闻界;若依大乘,得无生忍,即成
且依九界为权、佛界为实。若不然者,谓佛
尚亦不说况复下地,故且依显说。四称叹中
为八:先约人叹境故云「诸佛」。次「以此」下约
行叹境故云「发智」。三「故文云」下重举境智
深广。四「其智」下叹智令妙以显妙境,欲明
智契故重举境。若境为智门,即正叹境也。
五「方便」下总以二境通叹经文。六「如来」下总
明如来能照二境。七「央掘」下引證佛智。八
「当知」下结归称叹。前四可见。五总叹经中
二:先叹,次「如是」下结。初文中具约三周,所
言「方便品略说」等者,品初长行略叹广叹权
实二智,次重颂中二十一行颂前二智,于中
前二十行重颂广略二叹,末后一行略开权
显实,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众生处
处著,引之令得出」。后开示悟入广约五佛
开权显实,望后二周仍成略说。言「长者付
子此法」者,付彼般若,彼般若中虽未开权,
依彼法体不出权实。总结可知。六明如
来能照中云「如来洞达究十法底」等者,于
一一界一一法善知法相,自行化他诸法具
足名为「尽边」,无非实相名为「究底」。「种芽」
等者,皆以二法为种熟脱故也。闻法为种,
发心为芽,在贤如熟,入圣如脱,于十方
界十界众生,无不了知横竖种脱。七引證
中且举善恶二人,馀皆仿此。言「央掘虽是
恶人善性相熟」等者,《央掘经》中如来说偈
问,央掘偈答。佛命善来,成阿罗汉,即地
狱人成声闻界;若依大乘,得无生忍,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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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界。四禅比丘谓为四果,此即天界成就
地狱,且略举此以为事端,他皆例也。八「当
知」下结,中二:初结众生是妙,次「不可」下诫
劝。言「不可以牛羊眼」等者,《普超经》下卷「佛
授阇王记已,因告舍利弗:人人相见,莫相
平相。所以不当相平相者,人根难见,唯有
如来能平相人。贤者舍利弗及大众会,惊
喜踊跃而说斯言:从今日始尽其形寿,不
观他人不敢说人,某趋地狱,某当灭度。
所以者何?群生之行不可思议。」
五正广解中
文自为二:初通中二:初广释十如,次「若作」
下广以三谛释究竟等以显十如,又为二:
先寄释等,次「今不」下正出实理释究竟,又
二:先释,次「夫究竟」下重释。从胜立名方名
究竟。所以本末究竟皆空假中者,如于梦
中修因得果,梦事宛然即假也,求梦不可
得即空也,梦之心性即中也,此之三法不前
后、不合散。次别解者为二:初文复合五差
为四,以菩萨与佛菩提器同故复合之。次
「初明」下解释,释中为三:初正解,次「复次」下开
权,三「复次百界」下以诸教偈结。初依四文
为四:先解四趣十如自为十恶相者,文为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不如意处」即是后报,相
表于报故云也。次譬中二:谓譬、合。合中「恶
相」下合否色,报不即受故云「远表」。「泥黎」者
此翻不如意,此处咸苦无适意法,故云也。
亦云地狱。新译云捺落迦,翻苦具等(云云)。四
恶之业感报不同,今且从重说故云也。「凡夫」
下合相师,若不举相师则不预知有,相师
地狱,且略举此以为事端,他皆例也。八「当
知」下结,中二:初结众生是妙,次「不可」下诫
劝。言「不可以牛羊眼」等者,《普超经》下卷「佛
授阇王记已,因告舍利弗:人人相见,莫相
平相。所以不当相平相者,人根难见,唯有
如来能平相人。贤者舍利弗及大众会,惊
喜踊跃而说斯言:从今日始尽其形寿,不
观他人不敢说人,某趋地狱,某当灭度。
所以者何?群生之行不可思议。」
五正广解中
文自为二:初通中二:初广释十如,次「若作」
下广以三谛释究竟等以显十如,又为二:
先寄释等,次「今不」下正出实理释究竟,又
二:先释,次「夫究竟」下重释。从胜立名方名
究竟。所以本末究竟皆空假中者,如于梦
中修因得果,梦事宛然即假也,求梦不可
得即空也,梦之心性即中也,此之三法不前
后、不合散。次别解者为二:初文复合五差
为四,以菩萨与佛菩提器同故复合之。次
「初明」下解释,释中为三:初正解,次「复次」下开
权,三「复次百界」下以诸教偈结。初依四文
为四:先解四趣十如自为十恶相者,文为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不如意处」即是后报,相
表于报故云也。次譬中二:谓譬、合。合中「恶
相」下合否色,报不即受故云「远表」。「泥黎」者
此翻不如意,此处咸苦无适意法,故云也。
亦云地狱。新译云捺落迦,翻苦具等(云云)。四
恶之业感报不同,今且从重说故云也。「凡夫」
下合相师,若不举相师则不预知有,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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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与究竟,故举凡夫用世相法亦有分
知,况二乘菩萨唯佛究竟。「如善」下重譬佛。「洞」
者鉴幽也。「始终」者秖是相报耳。又地狱相
报,如迦叶等千人出家,先本事火皮肤皴
裂。净饭王曰:是诸人等虽复出家不足光
显我之太子。乃令千释种出家入道。此千
种释出城之时,提婆达多、瞿伽离,其马仆、其
冠脱,众人皆云:是二人者必于佛法无大
利益。此亦地狱之前相也。此世间相者尚亦
似知未现之相,况极圣乎?如善相师,具如
《止观》孙刘曹等第五记。恶性者,约理则本有
之法不可改故。「如木」等者,明以性为因、假
于外缘,不同今此明染中之恶,即脩恶也。
具如《止观》第五记不思议境初。然十如十界皆
有脩性,此中但以脩为性耳。
于中为二:初
正释,次譬功能。初如文。次文又二:先顺譬、
次反譬。初又二:先譬,次「大经」下合。于中先
引教、次合。「若泥木」下反以不可生为譬以
显可生,亦先譬、次合,合中但云「不尔」,即略
合也。「故言」下结。体中二,谓释、结。初释中文
出三释,各有其意。次明力中四:先法,次举
譬引事,三合,后结。初如文。次文先引譬,
次引事。云「大经云作舍取木不取缕线」等
者,《涅槃》二十三云:「欲造墙壁,则取泥土,不
取彩色;欲造画像,则取彩色,不取草木;
作衣取缕,不取泥木;作舍取泥木,不取
缕线。」彼叙外人而执定计,今借因缘助成
义边,各有力用能生之性,当知力者功能为
义亦是堪任。「地狱」下以三趣合,仍略脩罗,
知,况二乘菩萨唯佛究竟。「如善」下重譬佛。「洞」
者鉴幽也。「始终」者秖是相报耳。又地狱相
报,如迦叶等千人出家,先本事火皮肤皴
裂。净饭王曰:是诸人等虽复出家不足光
显我之太子。乃令千释种出家入道。此千
种释出城之时,提婆达多、瞿伽离,其马仆、其
冠脱,众人皆云:是二人者必于佛法无大
利益。此亦地狱之前相也。此世间相者尚亦
似知未现之相,况极圣乎?如善相师,具如
《止观》孙刘曹等第五记。恶性者,约理则本有
之法不可改故。「如木」等者,明以性为因、假
于外缘,不同今此明染中之恶,即脩恶也。
具如《止观》第五记不思议境初。然十如十界皆
有脩性,此中但以脩为性耳。
于中为二:初
正释,次譬功能。初如文。次文又二:先顺譬、
次反譬。初又二:先譬,次「大经」下合。于中先
引教、次合。「若泥木」下反以不可生为譬以
显可生,亦先譬、次合,合中但云「不尔」,即略
合也。「故言」下结。体中二,谓释、结。初释中文
出三释,各有其意。次明力中四:先法,次举
譬引事,三合,后结。初如文。次文先引譬,
次引事。云「大经云作舍取木不取缕线」等
者,《涅槃》二十三云:「欲造墙壁,则取泥土,不
取彩色;欲造画像,则取彩色,不取草木;
作衣取缕,不取泥木;作舍取泥木,不取
缕线。」彼叙外人而执定计,今借因缘助成
义边,各有力用能生之性,当知力者功能为
义亦是堪任。「地狱」下以三趣合,仍略脩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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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一一并以四趣言之。「皆是」下结。次明
作中二:法、譬。譬中,譬、合,譬云「为恶行者名为
半人」者,《大经》第八云:「譬如世间为恶行者
名为半人,为善行者名为满人。」经文本譬
半满二教,今借譬义不用于法,文且引地
狱,故诸恶之言义兼四趣。次明因中二,初
正释,次功能中云「自种相生习续不断」者,
自分因也。《俱舍》名为同类因,具如《止观》第八
业境中。次缘中三:法、譬、结。法中二:先正释,次
「所谓」下功能。言「如水能润」等者,习因如种,
助因如润,单有习因未能成报,故加缘
润堪受后果,是故报因名之为缘。三「故用」
下结。次明果中二:先略释,次「如多」下相状。
次明报中亦二:先略释,次相状。次明本末,
中为三:谓标、释、结。释中三,即三观。初空观
中相本报末始终俱空,此四趣十如本无性
故,乃至四中一一具十,此四既空,四中之十
安得不空?次「又恶」下明假等中三:正释、引
事、结。初文者,初相后报更互可识,故四中之
十相表皆然。次「若先无后」下引事。言「追记」
者,「追」退也,却记往事也,亦云随记。故书云
虽悔可追及也。言「当知」下结。三「中实」下释
中道等此四趣及十界之十无非实相。言
「约理」者,中名附理,故云约理。究论此三,无
不是理也。
次人天中为二:先与四趣辨异,
次正释。释中言「自然」者,此言通用何必外
计,即任运之异名耳。因必尅果之相也。委
以四趣意,例之可识。
次明二乘中二:先总
明所依,次正释。释中二:先正释,次广料简
作中二:法、譬。譬中,譬、合,譬云「为恶行者名为
半人」者,《大经》第八云:「譬如世间为恶行者
名为半人,为善行者名为满人。」经文本譬
半满二教,今借譬义不用于法,文且引地
狱,故诸恶之言义兼四趣。次明因中二,初
正释,次功能中云「自种相生习续不断」者,
自分因也。《俱舍》名为同类因,具如《止观》第八
业境中。次缘中三:法、譬、结。法中二:先正释,次
「所谓」下功能。言「如水能润」等者,习因如种,
助因如润,单有习因未能成报,故加缘
润堪受后果,是故报因名之为缘。三「故用」
下结。次明果中二:先略释,次「如多」下相状。
次明报中亦二:先略释,次相状。次明本末,
中为三:谓标、释、结。释中三,即三观。初空观
中相本报末始终俱空,此四趣十如本无性
故,乃至四中一一具十,此四既空,四中之十
安得不空?次「又恶」下明假等中三:正释、引
事、结。初文者,初相后报更互可识,故四中之
十相表皆然。次「若先无后」下引事。言「追记」
者,「追」退也,却记往事也,亦云随记。故书云
虽悔可追及也。言「当知」下结。三「中实」下释
中道等此四趣及十界之十无非实相。言
「约理」者,中名附理,故云约理。究论此三,无
不是理也。
次人天中为二:先与四趣辨异,
次正释。释中言「自然」者,此言通用何必外
计,即任运之异名耳。因必尅果之相也。委
以四趣意,例之可识。
次明二乘中二:先总
明所依,次正释。释中二:先正释,次广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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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无报。初文中云「体即五分法身」者,无作
戒为戒身,无漏净禅为定身,无漏慧为慧
身。二种解脱为解脱身:一者有为解脱,谓无
漏智相应;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无馀
也。又尽智为解脱身,无生智为解脱知见
身。「二乘既不生则无后报」者,《中含》二十七,具
如《止观》第五记。「何故」下辨报有无,又为三:
初徵起,次正释,三「三果」下疑。初文中意者,
凡果必尅报,何故二乘已受果名而不论
报?次「无漏」下释意者,果名仍通,报名则别,是
故凡夫有果则定有报,若二乘之人亦通名
果,而不得论报,以彼教中不说二乘有
生处故。习因在相似位,习果在见道已后,
三果皆以方便胜进而为习因,断六断九
若复断尽而为习果。言「无漏损生」等者,且
据小乘中不说生处名为损生。然但无漏
无于分段,可即令无变易生耶?故且依小
教立无报也。三「三果」下释疑中,先释疑
三果者,前三果人并得无漏,何故犹有七
生、一生及上界生耶?释云由残思力,非无
漏力,残思为漏缘而受生也。次「大乘」下释
大小不同,疑又二:先释,次引證。初文者,然
大乘中说二乘有生者,由有界外无明漏
故。「大经」下引證中云「有为有漏是声闻僧」者,
《大经》第五文。若福慧相对,空假二观俱属福
德,况复二乘?是故二乘属福德庄严。又望大
乘犹是苦集名为有漏,则无漏为因者仍本
为名,故名无漏为因生方便土。若生实
报则不以小乘无漏为因,馀如文说。两教
戒为戒身,无漏净禅为定身,无漏慧为慧
身。二种解脱为解脱身:一者有为解脱,谓无
漏智相应;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无馀
也。又尽智为解脱身,无生智为解脱知见
身。「二乘既不生则无后报」者,《中含》二十七,具
如《止观》第五记。「何故」下辨报有无,又为三:
初徵起,次正释,三「三果」下疑。初文中意者,
凡果必尅报,何故二乘已受果名而不论
报?次「无漏」下释意者,果名仍通,报名则别,是
故凡夫有果则定有报,若二乘之人亦通名
果,而不得论报,以彼教中不说二乘有
生处故。习因在相似位,习果在见道已后,
三果皆以方便胜进而为习因,断六断九
若复断尽而为习果。言「无漏损生」等者,且
据小乘中不说生处名为损生。然但无漏
无于分段,可即令无变易生耶?故且依小
教立无报也。三「三果」下释疑中,先释疑
三果者,前三果人并得无漏,何故犹有七
生、一生及上界生耶?释云由残思力,非无
漏力,残思为漏缘而受生也。次「大乘」下释
大小不同,疑又二:先释,次引證。初文者,然
大乘中说二乘有生者,由有界外无明漏
故。「大经」下引證中云「有为有漏是声闻僧」者,
《大经》第五文。若福慧相对,空假二观俱属福
德,况复二乘?是故二乘属福德庄严。又望大
乘犹是苦集名为有漏,则无漏为因者仍本
为名,故名无漏为因生方便土。若生实
报则不以小乘无漏为因,馀如文说。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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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观行小异,大体可知,故不别出。至菩萨
中方分三别,以断伏不同故。
次明菩萨佛
中以菩萨十如中报义当佛果,前性相等即
是佛因故。今初释菩萨报亦但名菩萨者,
以菩萨中得八相佛,复通权实,权非佛界
之因、实方招于佛报,是故须分三教菩萨
属菩萨界,圆教菩萨即属佛界。前标虽以
佛与菩萨合为一类,今释还开。初释三菩
萨中二:先标,次释。标中云「细开有三菩萨」
者,即三藏等三菩萨也。下文自具,不预列名,
故注「云云」。次释中二:先正释,次「夫」下辨
界外二土伏断不同。初文自为三,例前通
释及类四趣,相状可知,故不委悉。初三藏,
「约福德论性相」等者,以事六度为相,以人
天善为性,以三十二相为体,生灭四弘为
力,事六度行为作,馀如文。佛同二乘,灰断
故也。菩萨犹有正使,故报在三界。次通教,
以有馀、无馀为相,无漏慧为性,胜应色心
为体,无生四弘为力,无生六度为作,无漏
习因为因,生灭助道为缘,断馀残习为果,
佛亦无报,虽观少胜,同皆未得法身故也。
是故灭后亦归灰断。六地已下断疑,与前
二乘义同。唯不断习不同支佛,以留此
习润馀生故。既生三界非漏所牵,故不
名报。别菩萨,「十法」者,行既次第,从假入空
同前二教,但不得无报为异耳。故云此人
虽断通惑自知有生。若从空出假,以恒沙佛
法为相,定入生死为性,变易色心为体,
无量四弘为力,无量六度为作,真无漏慧为
中方分三别,以断伏不同故。
次明菩萨佛
中以菩萨十如中报义当佛果,前性相等即
是佛因故。今初释菩萨报亦但名菩萨者,
以菩萨中得八相佛,复通权实,权非佛界
之因、实方招于佛报,是故须分三教菩萨
属菩萨界,圆教菩萨即属佛界。前标虽以
佛与菩萨合为一类,今释还开。初释三菩
萨中二:先标,次释。标中云「细开有三菩萨」
者,即三藏等三菩萨也。下文自具,不预列名,
故注「云云」。次释中二:先正释,次「夫」下辨
界外二土伏断不同。初文自为三,例前通
释及类四趣,相状可知,故不委悉。初三藏,
「约福德论性相」等者,以事六度为相,以人
天善为性,以三十二相为体,生灭四弘为
力,事六度行为作,馀如文。佛同二乘,灰断
故也。菩萨犹有正使,故报在三界。次通教,
以有馀、无馀为相,无漏慧为性,胜应色心
为体,无生四弘为力,无生六度为作,无漏
习因为因,生灭助道为缘,断馀残习为果,
佛亦无报,虽观少胜,同皆未得法身故也。
是故灭后亦归灰断。六地已下断疑,与前
二乘义同。唯不断习不同支佛,以留此
习润馀生故。既生三界非漏所牵,故不
名报。别菩萨,「十法」者,行既次第,从假入空
同前二教,但不得无报为异耳。故云此人
虽断通惑自知有生。若从空出假,以恒沙佛
法为相,定入生死为性,变易色心为体,
无量四弘为力,无量六度为作,真无漏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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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助假观为缘,假观成为果,变易为报。若
入中道,即以三因为相、性、体,无作四弘为
力,无作六度为作,因、缘如《止观》第五文,无
上菩提为果,大涅槃为报。
次辨二土不同
中云「夫生变易土三种不同」者,于中二:先
标、次释。释中自分三类不同,未断别惑义当
入空,准例说者,别教十住应在其中,以此
五人无伏别惑义,及以发心所期不同,故
自为一类。并别十住及圆七信,乃成七人。
而不论者,在下第二义及佛界中明。次伏
者,言「伏别惑」者,即是回向兼于十行十住,
十行义当出假,此即尘沙、无明共为别惑,纵
断尘沙,但伏无明,亦秖名伏,故别三十人
同名为伏。据理应摄圆教八信已上,而不
论者亦在下圆教中明。三断别惑者义当
入中,故别教菩萨虽有次第三观,若作十
法,从胜为名。多从假中,据理秖云初地已
上,何用兼论初住位耶?又初住亦应在下
文佛界中明,故知不合在此。而今文中通
云初地初住,仍有少殊,思之可见。以證
道同,故且合论之。应须细简次第不次第
意,约下释究竟等作之,是故二土通明变
易,据于伏断,以判生处;若断伏者,重辨二
土因缘不同。言「若断伏者用顺道法爱为因」
者,从断说故,初地初住證一分中道法性,
以无明未尽,有中道法爱,以之为因。言
「云云」者,不断伏者则有五人不同,若断伏者
则有二土位行不同,细分比说故云「云云」。
次佛界,相性体为三轨者,理性三轨也。由
入中道,即以三因为相、性、体,无作四弘为
力,无作六度为作,因、缘如《止观》第五文,无
上菩提为果,大涅槃为报。
次辨二土不同
中云「夫生变易土三种不同」者,于中二:先
标、次释。释中自分三类不同,未断别惑义当
入空,准例说者,别教十住应在其中,以此
五人无伏别惑义,及以发心所期不同,故
自为一类。并别十住及圆七信,乃成七人。
而不论者,在下第二义及佛界中明。次伏
者,言「伏别惑」者,即是回向兼于十行十住,
十行义当出假,此即尘沙、无明共为别惑,纵
断尘沙,但伏无明,亦秖名伏,故别三十人
同名为伏。据理应摄圆教八信已上,而不
论者亦在下圆教中明。三断别惑者义当
入中,故别教菩萨虽有次第三观,若作十
法,从胜为名。多从假中,据理秖云初地已
上,何用兼论初住位耶?又初住亦应在下
文佛界中明,故知不合在此。而今文中通
云初地初住,仍有少殊,思之可见。以證
道同,故且合论之。应须细简次第不次第
意,约下释究竟等作之,是故二土通明变
易,据于伏断,以判生处;若断伏者,重辨二
土因缘不同。言「若断伏者用顺道法爱为因」
者,从断说故,初地初住證一分中道法性,
以无明未尽,有中道法爱,以之为因。言
「云云」者,不断伏者则有五人不同,若断伏者
则有二土位行不同,细分比说故云「云云」。
次佛界,相性体为三轨者,理性三轨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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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理性以至究竟。于中为二:先标、次释。
释中十法又二:初释十法,次广料简报。初
释十法不同者,初三以对三轨,馀七成就
三轨。若据引《净名》以众生为菩提相,岂
得以闻法种子为了因耶?不失之名虽通
脩种,语其本性即取烦恼即菩提也。故知
此是本有性德,后七秖是脩得三法。若因若
果,如是释者可不异前,故知即指圆教
为佛界也。是故前明生方便土,应论圆
信故也。力中亦合云发三菩提。弘誓之心
具如《止观》第一卷四弘中简。约无作四谛以
誓自要,期心极果。因、缘云是二庄严者,据
显说智应亦具三,照本有三,福亦具三,
助智严本。果文,可见也。次释本末中,初总
举,次「空谛」下,别释中。「空」等者,凡圣皆如也。「等
者」空等也。《大论》八十云:「菩萨以何力,故能
令佛与畜生等耶?答:菩萨以般若之力故,
于一切法中脩毕竟空故,于一切法无所
分别,如畜生法阴界入和合故名为畜生。
佛亦如是,善法和合假名为佛。若人怜悯
众生得无量福,若著心于佛起恶因缘得
无量罪。故于一切法毕竟空,故不心轻畜
生,不著心贵佛。复次诸实相中无相,于
无相中不分别是佛是畜生,若分别即是取,
是故等观。复次菩萨有二种法门:一者毕竟
空法门,二者分别法门。入空法门则等观
一切无复分别。若入分别法门,二乘尚不
及佛,况畜生耶?」故今文中约不分别边,众
生至佛皆悉如也。如即空也。次俗等中佛
释中十法又二:初释十法,次广料简报。初
释十法不同者,初三以对三轨,馀七成就
三轨。若据引《净名》以众生为菩提相,岂
得以闻法种子为了因耶?不失之名虽通
脩种,语其本性即取烦恼即菩提也。故知
此是本有性德,后七秖是脩得三法。若因若
果,如是释者可不异前,故知即指圆教
为佛界也。是故前明生方便土,应论圆
信故也。力中亦合云发三菩提。弘誓之心
具如《止观》第一卷四弘中简。约无作四谛以
誓自要,期心极果。因、缘云是二庄严者,据
显说智应亦具三,照本有三,福亦具三,
助智严本。果文,可见也。次释本末中,初总
举,次「空谛」下,别释中。「空」等者,凡圣皆如也。「等
者」空等也。《大论》八十云:「菩萨以何力,故能
令佛与畜生等耶?答:菩萨以般若之力故,
于一切法中脩毕竟空故,于一切法无所
分别,如畜生法阴界入和合故名为畜生。
佛亦如是,善法和合假名为佛。若人怜悯
众生得无量福,若著心于佛起恶因缘得
无量罪。故于一切法毕竟空,故不心轻畜
生,不著心贵佛。复次诸实相中无相,于
无相中不分别是佛是畜生,若分别即是取,
是故等观。复次菩萨有二种法门:一者毕竟
空法门,二者分别法门。入空法门则等观
一切无复分别。若入分别法门,二乘尚不
及佛,况畜生耶?」故今文中约不分别边,众
生至佛皆悉如也。如即空也。次俗等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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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众生当作佛,此是生与佛等;佛说本生
事,此是佛与生等。生与佛等,此是初在于
后;佛与生等,此是后在于初,故云相在。中
等可知。
次广料简报中二:先正释,次「何者」
下以诸所表释成。初又为二:先标佛地,次
释。释中先明下地定十,次明佛地不定。初
文者于中二,初正明下地有报。遍在诸位,
故云「通途」。所言「分」者,以下后文释报究竟
在佛,故下地为分,以报名通故,故下地定
十。此中所引诸文皆通云「报」,唯《大经》文云
「无上报」,既其初后皆云「分得」,当知「无上」之言
亦是望下。次《摄大乘》下释下地有报所以,
先引论,次「何者」下释有生灭。初文中言「就
佛界亦九亦十」者,通途为语,从初地去皆
属佛界,地地有报,故定具十。故引此经,《大
经》、《仁王》、《摄论》并论初住已上文也。故下文从
「何者」下释云「无明分尽」等也。「摄大乘云因
缘生死」等者,如《止观》第七记。既云生死,秖
是生灭。次「何者」下释,中又二:初正释,次引《大
论》證。初正释中二重者,前约智断为生灭,
次「又残」下全约惑边以论生灭。次引《大论》
中有喻有合,喻中耘如灭,种如生;合可见。
又增道损生亦如生灭,生故感报也。次从
「若就」去别约妙觉位「亦九亦十」者,损生义足
是故唯九;约现生后,既有现报,亦可为十。
如《大缨珞》慧眼菩萨问文殊,具如《止观》第
五记。「三十生尽等大觉」者,有本云「四十生
尽」「四十一生尽」等,并误也。言「三十」者,《仁王经》
中一一地中分为三品,即以一品为一生,
事,此是佛与生等。生与佛等,此是初在于
后;佛与生等,此是后在于初,故云相在。中
等可知。
次广料简报中二:先正释,次「何者」
下以诸所表释成。初又为二:先标佛地,次
释。释中先明下地定十,次明佛地不定。初
文者于中二,初正明下地有报。遍在诸位,
故云「通途」。所言「分」者,以下后文释报究竟
在佛,故下地为分,以报名通故,故下地定
十。此中所引诸文皆通云「报」,唯《大经》文云
「无上报」,既其初后皆云「分得」,当知「无上」之言
亦是望下。次《摄大乘》下释下地有报所以,
先引论,次「何者」下释有生灭。初文中言「就
佛界亦九亦十」者,通途为语,从初地去皆
属佛界,地地有报,故定具十。故引此经,《大
经》、《仁王》、《摄论》并论初住已上文也。故下文从
「何者」下释云「无明分尽」等也。「摄大乘云因
缘生死」等者,如《止观》第七记。既云生死,秖
是生灭。次「何者」下释,中又二:初正释,次引《大
论》證。初正释中二重者,前约智断为生灭,
次「又残」下全约惑边以论生灭。次引《大论》
中有喻有合,喻中耘如灭,种如生;合可见。
又增道损生亦如生灭,生故感报也。次从
「若就」去别约妙觉位「亦九亦十」者,损生义足
是故唯九;约现生后,既有现报,亦可为十。
如《大缨珞》慧眼菩萨问文殊,具如《止观》第
五记。「三十生尽等大觉」者,有本云「四十生
尽」「四十一生尽」等,并误也。言「三十」者,《仁王经》
中一一地中分为三品,即以一品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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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经》中不立等觉,故三十生尽即入妙觉。
他不见之,便以四十位或四十一位为四
十生等。「又约现生后论九论十」者,有现报故
名为有报,无生后故亦言无报。始自初入
变易土中,受法性身,既并无复隔生之义,
故无生后二种报也。故《涅槃》中〈纯陀品〉云:「我
今所献食,愿得无上报」,是则报中无上不过
于佛。「何者」下并四复次作所表释佛报无
上,复引《贤圣集》释五文意,复约五味判《贤
圣集》意,故至法华方名无上,称叹之意良
有以也。「贤圣集意」者,亦如《俱舍》云「下无
升见上」,例知二乘下智不了上智,非正遍
知。约五味中,初约乳云「或入即假或入即
中」者,依《中论》偈,汎用即名其实。华严二教
未即、机缘未合故著。或言部中虽有无上
之教,为带别故部非无上;酪唯析空故无
或言;生熟二苏言即言或例乳可知;唯至
法华体方是即,涅槃解即而行不即。「次复」下
开权者,至《法华经》复有二种入妙不同,引入
及按位入故也。言「又按其性相不论引入」者,
如从伏位来入伏位,名为按位。从伏惑位
入断惑位,名为引入。今不论引入,当位即
妙,妙体称本,无隔异故。
三以偈结,中二:先
明结意。云「纵横甚多」者,于一一界各具十
法故名为「横」,按次第起名之为「纵」。虽若纵
若横无非三谛,故知实非纵横义言纵横,
虽非纵横,以交互起不可分别,故虽千万
起不可分别,若以下文诸意结之则令可
识。次正结中二:先正结、次总结。初中云「以
他不见之,便以四十位或四十一位为四
十生等。「又约现生后论九论十」者,有现报故
名为有报,无生后故亦言无报。始自初入
变易土中,受法性身,既并无复隔生之义,
故无生后二种报也。故《涅槃》中〈纯陀品〉云:「我
今所献食,愿得无上报」,是则报中无上不过
于佛。「何者」下并四复次作所表释佛报无
上,复引《贤圣集》释五文意,复约五味判《贤
圣集》意,故至法华方名无上,称叹之意良
有以也。「贤圣集意」者,亦如《俱舍》云「下无
升见上」,例知二乘下智不了上智,非正遍
知。约五味中,初约乳云「或入即假或入即
中」者,依《中论》偈,汎用即名其实。华严二教
未即、机缘未合故著。或言部中虽有无上
之教,为带别故部非无上;酪唯析空故无
或言;生熟二苏言即言或例乳可知;唯至
法华体方是即,涅槃解即而行不即。「次复」下
开权者,至《法华经》复有二种入妙不同,引入
及按位入故也。言「又按其性相不论引入」者,
如从伏位来入伏位,名为按位。从伏惑位
入断惑位,名为引入。今不论引入,当位即
妙,妙体称本,无隔异故。
三以偈结,中二:先
明结意。云「纵横甚多」者,于一一界各具十
法故名为「横」,按次第起名之为「纵」。虽若纵
若横无非三谛,故知实非纵横义言纵横,
虽非纵横,以交互起不可分别,故虽千万
起不可分别,若以下文诸意结之则令可
识。次正结中二:先正结、次总结。初中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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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论偈结」者,复有多意:一者法不孤立,立
必有由;二者以偈结广令易摄持;三者知
此无上十界遍一切教、收大小乘,为实施权、
开权显实等,意并可见。《中论》偈意本是一实
不可思议遍申诸经,故今用结百界千如以
成一心称一切教,故云「摄得前多」。《大经》偈
云「通教同称无常」者,未见常理故,别教次
第灭于生灭,先内次外,佛界一切众生即灭
尽定。「又生」下重释者,别教登地亦得寂灭,故
须此释也。「七佛通戒偈」者,过现诸佛皆用
此偈以为略戒,遍摄诸戒故名为通。如《增
一》第一「迦叶问阿难:《增一阿含》具三十七品
及以诸法,四含亦出乎?阿难言:且四含一偈
尽具佛法及声闻教。所以然者,如诸恶
莫作是戒净,诸善奉行是意净,自净其意是
除邪,是诸佛教是去愚。当知一期广教不
出此也。」小乘既尔,例大亦然,故用结之。今
对十界其理尽也,一切大小咸入其中。
次
广明佛法中为三:初标所照,次「唯佛」下能
照,三「是事」下结意指广。初文者,还指前众
生是佛智所照,故云「境界」。次明能照中二:
先总明境智相契,次历三语以明智相。文
但二语者,以自他相对即名自他,故阙不论。
初文中二:先法、次譬。当知三法秖是不思议
广大法界。次二语中二:先正释,次从「二法」
下结意立妙。初文者,照佛界名自照九界,
名他者亦约显说。何者?佛非无九,九非无
佛,摄属异故,故各得名。次结中虽有本迹
之名,此是迹中之本,亦名权实,亦名自他
必有由;二者以偈结广令易摄持;三者知
此无上十界遍一切教、收大小乘,为实施权、
开权显实等,意并可见。《中论》偈意本是一实
不可思议遍申诸经,故今用结百界千如以
成一心称一切教,故云「摄得前多」。《大经》偈
云「通教同称无常」者,未见常理故,别教次
第灭于生灭,先内次外,佛界一切众生即灭
尽定。「又生」下重释者,别教登地亦得寂灭,故
须此释也。「七佛通戒偈」者,过现诸佛皆用
此偈以为略戒,遍摄诸戒故名为通。如《增
一》第一「迦叶问阿难:《增一阿含》具三十七品
及以诸法,四含亦出乎?阿难言:且四含一偈
尽具佛法及声闻教。所以然者,如诸恶
莫作是戒净,诸善奉行是意净,自净其意是
除邪,是诸佛教是去愚。当知一期广教不
出此也。」小乘既尔,例大亦然,故用结之。今
对十界其理尽也,一切大小咸入其中。
次
广明佛法中为三:初标所照,次「唯佛」下能
照,三「是事」下结意指广。初文者,还指前众
生是佛智所照,故云「境界」。次明能照中二:
先总明境智相契,次历三语以明智相。文
但二语者,以自他相对即名自他,故阙不论。
初文中二:先法、次譬。当知三法秖是不思议
广大法界。次二语中二:先正释,次从「二法」
下结意立妙。初文者,照佛界名自照九界,
名他者亦约显说。何者?佛非无九,九非无
佛,摄属异故,故各得名。次结中虽有本迹
之名,此是迹中之本,亦名权实,亦名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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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不言「久远之本」,但云「二法为本」,故但
属迹,化仪不过现身说法,故约此二,以明
自他,故知且约果边明佛法也。至〈方便品〉
释十如中委明。
三明心法者为三:初标,次
来意,三正释。初如文。次文者,言「前所明法」
者,秖众生法、佛法不出于心,故先示之。若
尔,何须复述?故「但众生」下正述来意。次「涅槃」
下正释,又二:先明心体,次「上能」下明心所
摄。初文者,向言前法岂得异心,今言心性
名为上定,故心性之言其言甚略,应了此
性具足佛法及众生法。虽复具足,心性冥妙
不一不多,以心性观则似可见;若以众
生及佛而为观者则似如不逮;若以心性
观彼界如,界如皆空常具诸法,非空非具
而空而具,双遮双照非遮非照,亦秖是一念
心性而已。如斯之定岂不尚耶?言「涅槃云
一切众生具足三定」者,谓上中下。上定者谓
佛性,即心法本妙,如《止观》第五记。次明所
摄者,既异前法故须明摄,示心是摄非
谓摄他。先摄众生,但略指而已。次摄佛法,
中二:先引《华严》,次释经意显佛法界。初引
「华严」等者,引《华严》二句三谛具足。从「法界」
去释,又二:先释经意,次「又游心」等者下重
释二句,结归经意,以显心法妙也。初释游
心者,心之所游体是法界,不得更计能游
所游,此法界体是毕竟空,故云「如空」。法本无
名假立心佛,故云「即假」。经文虽尔语犹总
略,故重释云。又游心等即百界千法三千世
间。次「所谓」去略引示相,假即众生实即五阴
属迹,化仪不过现身说法,故约此二,以明
自他,故知且约果边明佛法也。至〈方便品〉
释十如中委明。
三明心法者为三:初标,次
来意,三正释。初如文。次文者,言「前所明法」
者,秖众生法、佛法不出于心,故先示之。若
尔,何须复述?故「但众生」下正述来意。次「涅槃」
下正释,又二:先明心体,次「上能」下明心所
摄。初文者,向言前法岂得异心,今言心性
名为上定,故心性之言其言甚略,应了此
性具足佛法及众生法。虽复具足,心性冥妙
不一不多,以心性观则似可见;若以众
生及佛而为观者则似如不逮;若以心性
观彼界如,界如皆空常具诸法,非空非具
而空而具,双遮双照非遮非照,亦秖是一念
心性而已。如斯之定岂不尚耶?言「涅槃云
一切众生具足三定」者,谓上中下。上定者谓
佛性,即心法本妙,如《止观》第五记。次明所
摄者,既异前法故须明摄,示心是摄非
谓摄他。先摄众生,但略指而已。次摄佛法,
中二:先引《华严》,次释经意显佛法界。初引
「华严」等者,引《华严》二句三谛具足。从「法界」
去释,又二:先释经意,次「又游心」等者下重
释二句,结归经意,以显心法妙也。初释游
心者,心之所游体是法界,不得更计能游
所游,此法界体是毕竟空,故云「如空」。法本无
名假立心佛,故云「即假」。经文虽尔语犹总
略,故重释云。又游心等即百界千法三千世
间。次「所谓」去略引示相,假即众生实即五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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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国土,即三世间也。千法皆三故有三千。
释游心竟。次重释如虚空者,具如《止观》不
思议境,以自他四句推三千法,纵横乃至
非纵非横四句叵得。次重释诸佛境界者,
遍法界故,故云「上等佛法下等众生法」。次重
释心者,众生及佛不出于心,故无差别,名
心法妙。是故结归三无差别,方名为妙。思
意可见(云云)。
「问」下料简,虽对心料简,意实亦
应对馀二简。何者?亦应问言,一一众生何
故各具百界千法?佛果已满何须复云百界
千法?已云心法即馀二故。若不问馀二,心
法之二既其不妙,却令心法亦未为妙,故
知义言应兼问二。具如《止观》不思议境。若
理若修若结若譬须来此中,若失此意,至
释十妙,妙反成粗,乃至第七卷末同申此
旨。何者?乃至莲华同譬此旨,乃至本门久證
此旨,体宗用三同显此旨。
次释妙者,今一
家释义名通义别盖是常谭。又更略引小乘
名通,以示其相,如《中含》第三,诸比丘叹舍
利子所说妙中之妙,然舍利子但说事中行
忍,是巧方便不损他境,名妙中妙。又四
十三,佛告诸比丘,莫求欲乐极下贱法为
凡夫行;亦莫自苦,苦非圣行,离此二边则
有中道成于眼智,历一切法,皆悉如是。又
四十九,历一切法皆云不空。又《婆沙》中「问
佛何故说四谛为食?答:为满法身。如村落
食但养人身,故禅中善根能养法身。」岂以
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法身等名能定法
体,是故须以名下之义而简别之。今尚不
释游心竟。次重释如虚空者,具如《止观》不
思议境,以自他四句推三千法,纵横乃至
非纵非横四句叵得。次重释诸佛境界者,
遍法界故,故云「上等佛法下等众生法」。次重
释心者,众生及佛不出于心,故无差别,名
心法妙。是故结归三无差别,方名为妙。思
意可见(云云)。
「问」下料简,虽对心料简,意实亦
应对馀二简。何者?亦应问言,一一众生何
故各具百界千法?佛果已满何须复云百界
千法?已云心法即馀二故。若不问馀二,心
法之二既其不妙,却令心法亦未为妙,故
知义言应兼问二。具如《止观》不思议境。若
理若修若结若譬须来此中,若失此意,至
释十妙,妙反成粗,乃至第七卷末同申此
旨。何者?乃至莲华同譬此旨,乃至本门久證
此旨,体宗用三同显此旨。
次释妙者,今一
家释义名通义别盖是常谭。又更略引小乘
名通,以示其相,如《中含》第三,诸比丘叹舍
利子所说妙中之妙,然舍利子但说事中行
忍,是巧方便不损他境,名妙中妙。又四
十三,佛告诸比丘,莫求欲乐极下贱法为
凡夫行;亦莫自苦,苦非圣行,离此二边则
有中道成于眼智,历一切法,皆悉如是。又
四十九,历一切法皆云不空。又《婆沙》中「问
佛何故说四谛为食?答:为满法身。如村落
食但养人身,故禅中善根能养法身。」岂以
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法身等名能定法
体,是故须以名下之义而简别之。今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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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别教教道通教含中,况三藏教离断常中
及阿含中离苦乐中等耶?又约部者,尚不取
带二对三兼一之中,况但空偏假而为妙耶?
又约本门,尚不取中间今日相待绝待,况
复今日兼带妙耶?下去例然。
正释中,先例通
别二门,次依门解释。初通门中文自列二
妙,次释。释中二:先略叙二意,次正释。初文
又二:初正叙,次破古。初文者,既云此经当
知妙题兼此二义,故使今释诸妙以二冠
初,故迹门十妙,一一妙中开多科目,无不
二释。言「更无非待非绝」等者,理性实是非
待非绝,秖向待绝约理论二,不同双非二
边更有中道之理。恐有人疑,应更别有双
非待绝之理?故便释云「文理俱无」,此待绝理,
已破无明、已显中道,故知双非无复所显,
故云破何惑等。次破古中牒前破意,以前
教中有粗有妙,故知光宅破昔意谬如前。
次正释中自二:先待、次绝。初待中二:先释、次
问答料简。初文又三:初总叙来意,次正释,
三「妙义」下结意。初文意者,今家即以三教为
满,故对三藏为半简之。「亦是常无常」等者,
大小可尔,常等仍含,以通教远,能通常理
故,故且对藏以为无常;馀例可知。次正释
中即以鹿苑对后三味中三教为满,下文
以涅槃在法华前者,以同味故前后无殊。
又欲以今经显独妙,故在后明之。「净名满
中云说法」等者,具如《净名疏》、《止观》第一记略
释。次「般若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转」者,《大
品》十二「诸天子云: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
及阿含中离苦乐中等耶?又约部者,尚不取
带二对三兼一之中,况但空偏假而为妙耶?
又约本门,尚不取中间今日相待绝待,况
复今日兼带妙耶?下去例然。
正释中,先例通
别二门,次依门解释。初通门中文自列二
妙,次释。释中二:先略叙二意,次正释。初文
又二:初正叙,次破古。初文者,既云此经当
知妙题兼此二义,故使今释诸妙以二冠
初,故迹门十妙,一一妙中开多科目,无不
二释。言「更无非待非绝」等者,理性实是非
待非绝,秖向待绝约理论二,不同双非二
边更有中道之理。恐有人疑,应更别有双
非待绝之理?故便释云「文理俱无」,此待绝理,
已破无明、已显中道,故知双非无复所显,
故云破何惑等。次破古中牒前破意,以前
教中有粗有妙,故知光宅破昔意谬如前。
次正释中自二:先待、次绝。初待中二:先释、次
问答料简。初文又三:初总叙来意,次正释,
三「妙义」下结意。初文意者,今家即以三教为
满,故对三藏为半简之。「亦是常无常」等者,
大小可尔,常等仍含,以通教远,能通常理
故,故且对藏以为无常;馀例可知。次正释
中即以鹿苑对后三味中三教为满,下文
以涅槃在法华前者,以同味故前后无殊。
又欲以今经显独妙,故在后明之。「净名满
中云说法」等者,具如《净名疏》、《止观》第一记略
释。次「般若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转」者,《大
品》十二「诸天子云:我于阎浮提见第二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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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是中无量百千诸天子得无生忍。」乃至方
等法华亦望鹿苑以为初转。次明今经,如
文。所以重叙前诸经者,明今经相待不应
对三教文,亦且同诸教所待故,亦指鹿苑
而为所待。结中意者,一往以所待之粗,对
圆为能待之妙,诸味不殊,与法华何别?故
须更有料简释疑。于中有两重问答,先约
法,次约譬。初约法中,先问者,如上释,不
应法华独称为妙。答中二:初总责,次别答。
初总责云「今亦不尅教定时」者,但云从通
教去且名为满,亦不尅定通别圆中俱取
三教,生苏已去的取一时,那忽难云齐方等
来满理无殊?又更与之,故云「纵令尔者别有
所以」。从「何者」下别答,中三:先释,次引證,三
判粗妙。初释中二:先约机,次约教。初约机
中又三:先总立利钝二机,次历味分别,三
「此妙」下判同异。初言「利根」者,即圆别也。二
乘之人及通菩萨即此以论方便,别教虽带
地前方便处处得入,是故此等更须生熟二
苏调之,故此二味复名「方便」。云「方等带生
苏论妙以待粗」者,二乘钝根于方等中得
生苏益,带此益故以论圆妙;熟苏比说。今
经既无方便,故判文中今经与诸经虽同
名满,带不带异故复不同。次约教者,既并云
「门」故知是教,可见。次引论證中双證机教,
为说即教、弟子是机。不生不灭带不带等已
如前简,故注「云云」。「中论偈云云」者,不能列
名,直释其义證利钝根意,初句为钝,馀三
为利,亦且一往,故「云云」耳。三判中还以论偈
等法华亦望鹿苑以为初转。次明今经,如
文。所以重叙前诸经者,明今经相待不应
对三教文,亦且同诸教所待故,亦指鹿苑
而为所待。结中意者,一往以所待之粗,对
圆为能待之妙,诸味不殊,与法华何别?故
须更有料简释疑。于中有两重问答,先约
法,次约譬。初约法中,先问者,如上释,不
应法华独称为妙。答中二:初总责,次别答。
初总责云「今亦不尅教定时」者,但云从通
教去且名为满,亦不尅定通别圆中俱取
三教,生苏已去的取一时,那忽难云齐方等
来满理无殊?又更与之,故云「纵令尔者别有
所以」。从「何者」下别答,中三:先释,次引證,三
判粗妙。初释中二:先约机,次约教。初约机
中又三:先总立利钝二机,次历味分别,三
「此妙」下判同异。初言「利根」者,即圆别也。二
乘之人及通菩萨即此以论方便,别教虽带
地前方便处处得入,是故此等更须生熟二
苏调之,故此二味复名「方便」。云「方等带生
苏论妙以待粗」者,二乘钝根于方等中得
生苏益,带此益故以论圆妙;熟苏比说。今
经既无方便,故判文中今经与诸经虽同
名满,带不带异故复不同。次约教者,既并云
「门」故知是教,可见。次引论證中双證机教,
为说即教、弟子是机。不生不灭带不带等已
如前简,故注「云云」。「中论偈云云」者,不能列
名,直释其义證利钝根意,初句为钝,馀三
为利,亦且一往,故「云云」耳。三判中还以论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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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判初句对析故云「不即」;此析拙故,故名
为「粗」。「若能即空」去释下三句。初且通举,言
此即空能通中道为中方便。次从「通中方
便」去释通别菩萨,虽能通中以带粗故,故
总名粗。通教中根带于即空、下根带假,别
教亦然,是故皆粗。言「直通」者,空即假中,是故
名妙。此亦是判未得名开,开无复粗,空假
皆妙。
次问者,「问乳至醍醐同称为满」者,约五
味为问也。由前释云方等般若及以今经
俱通满理,是则除三藏外俱名为满,其义
既混此云何通?答意者,满名虽同不无差
别,故作四航之譬,以解五味之譬。四航之
中三官一私,虽同名官不无差别。教门亦
尔,通虽名满,所通处近如至中洲,别圆通
远如至彼岸。若简教道,别到彼岸其路
纡回,圆教官航方名直往。虽同名官,所通
既近及教道别,何妨同满而满不同。
释绝
待中为七:先通明四绝,次明二妙妙上三
法,三将四绝约五味判,四开权,五会诸
绝成妙,六将本迹等妙妙上三法,七判
横竖。初文约教显圆。
问:
若明绝待秖应但
一,何故开四?以四相形,与待何别?
答:
若相
待中展转明妙,前粗犹存。今论绝待,绝前
诸粗无可形待。又所以渐明四种绝者,为
知圆绝极妙无过,前三被绝圆外无法,细
消文意,各有深致。
言「随情」等者,三藏生灭,
生灭是事,事附物情,故云「随情」。通教即空,
空即附理,故云「随理」。三假之义今不暇释,
意但且论,展转相望,以明诸绝显于圆教,
为「粗」。「若能即空」去释下三句。初且通举,言
此即空能通中道为中方便。次从「通中方
便」去释通别菩萨,虽能通中以带粗故,故
总名粗。通教中根带于即空、下根带假,别
教亦然,是故皆粗。言「直通」者,空即假中,是故
名妙。此亦是判未得名开,开无复粗,空假
皆妙。
次问者,「问乳至醍醐同称为满」者,约五
味为问也。由前释云方等般若及以今经
俱通满理,是则除三藏外俱名为满,其义
既混此云何通?答意者,满名虽同不无差
别,故作四航之譬,以解五味之譬。四航之
中三官一私,虽同名官不无差别。教门亦
尔,通虽名满,所通处近如至中洲,别圆通
远如至彼岸。若简教道,别到彼岸其路
纡回,圆教官航方名直往。虽同名官,所通
既近及教道别,何妨同满而满不同。
释绝
待中为七:先通明四绝,次明二妙妙上三
法,三将四绝约五味判,四开权,五会诸
绝成妙,六将本迹等妙妙上三法,七判
横竖。初文约教显圆。
问:
若明绝待秖应但
一,何故开四?以四相形,与待何别?
答:
若相
待中展转明妙,前粗犹存。今论绝待,绝前
诸粗无可形待。又所以渐明四种绝者,为
知圆绝极妙无过,前三被绝圆外无法,细
消文意,各有深致。
言「随情」等者,三藏生灭,
生灭是事,事附物情,故云「随情」。通教即空,
空即附理,故云「随理」。三假之义今不暇释,
意但且论,展转相望,以明诸绝显于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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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复能绝。若委释三假,具如《止观》第五记。
故此中圆绝,广引文證、譬类释出圆绝相状。
于中初正释四教不同。前三如文。四圆教
中为二:初正释,次以空有二门判前所释。
初文为三:初依圆教出绝待体,次「今法」下
出今文意,三「降此」下斥伪。初又三:初引正
教出体,次「大经」下引经,三「妙亦」下以今意
会经。初文又二:初正出体,次明绝相。初文
者既云「圆教若起说无分别」,教所谭绝,绝前
诸教,故云「亡泯」。次「岂更」下明绝待相状,明
法界体一无复形待。「待谁为粗」等者,明无
能待,能即是妙,法外无法,待谁粗妙?「无所
可待」等者,明无所绝,所即是粗,法外无法
故无所绝。次引《大经》中三:谓法、譬、合。三
会今经意,中二:先会,次「若谓」下破情计。若
谓有能绝,此计大于所绝。何者?若于所绝
起计,犹有能绝之大,于能起计,计大于所,
故云「大有所有」。能翻成所,故不名绝。次「今」
下正出今文绝妙之相,又二:先出,次引證。
證中二:先證非见闻等,次證不可说示。
初文二:先引、次释。次文二:先引、次释。释
中二:先总、次别。总中但云「亦是绝叹之文」,
即指经中绝叹文也。别中又二:先释,次引
文三證。初文者,不可以相待示、不可
以绝待示,待绝俱绝,故名灭待灭绝。次「又
云」下引文三中初引今经,空为能绝,此
空亦空,能所俱绝。次引《中论》者,借成今文
待不名绝。「若法为待成」者,待粗而得妙。「是
法还成待」者,是妙还成待。今妙不因粗,故
故此中圆绝,广引文證、譬类释出圆绝相状。
于中初正释四教不同。前三如文。四圆教
中为二:初正释,次以空有二门判前所释。
初文为三:初依圆教出绝待体,次「今法」下
出今文意,三「降此」下斥伪。初又三:初引正
教出体,次「大经」下引经,三「妙亦」下以今意
会经。初文又二:初正出体,次明绝相。初文
者既云「圆教若起说无分别」,教所谭绝,绝前
诸教,故云「亡泯」。次「岂更」下明绝待相状,明
法界体一无复形待。「待谁为粗」等者,明无
能待,能即是妙,法外无法,待谁粗妙?「无所
可待」等者,明无所绝,所即是粗,法外无法
故无所绝。次引《大经》中三:谓法、譬、合。三
会今经意,中二:先会,次「若谓」下破情计。若
谓有能绝,此计大于所绝。何者?若于所绝
起计,犹有能绝之大,于能起计,计大于所,
故云「大有所有」。能翻成所,故不名绝。次「今」
下正出今文绝妙之相,又二:先出,次引證。
證中二:先證非见闻等,次證不可说示。
初文二:先引、次释。次文二:先引、次释。释
中二:先总、次别。总中但云「亦是绝叹之文」,
即指经中绝叹文也。别中又二:先释,次引
文三證。初文者,不可以相待示、不可
以绝待示,待绝俱绝,故名灭待灭绝。次「又
云」下引文三中初引今经,空为能绝,此
空亦空,能所俱绝。次引《中论》者,借成今文
待不名绝。「若法为待成」者,待粗而得妙。「是
法还成待」者,是妙还成待。今妙不因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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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因待」。既无所待粗,亦无能待妙,妙
即所成法。既能所俱亡,故云「亦无所成法」。
此引《中论》以绝破待,待谓缘生,故唯绝
无待,故且引绝以證今经,持绝俱妙同在
《法华》,亦非硕异,由待知妙,妙体是绝,绝
亦无寄,妙体无二,《华首》文意,亦同此也。故
引《华首》成《中论》意。次从「降此已」下斥伪
显正。若未见理徒谓为绝,若论文意非
必见理,但应六即以判绝理,是则六即名
为六绝。于中又二:先明斥伪,次「若能」下
举正显伪,各有法、譬。初文法中又二:先直
明伪,次「乃是」下出伪相,伪即不绝。又二:先
出伪相,次「何者」下释伪所以,由心虑故。次
举譬,伪故不绝。次「若能」下复初显正,「如黠」
下举譬显正。初言「寰中」,如《止观》第六记。
名字如块,真理如人,无明痴犬逐名言块,
种智师子得理亡名,故知言语从觉观生,
息觉观则名言绝,言思绝则待绝亡。「妙悟」下
明二门。门能入绝,门从教入故。「如快马」下
譬入门之人,此中多意不复委释,寻意可
见。
次二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于《法
华》方得称妙,故须二妙以妙三法,故诸味
中虽有圆融、全无二妙,三被妙已故三即
妙,故上文云「此妙即法,此法即妙,故得三法
皆具于十,成三十妙」,良由于此。
问:
向释妙
云待绝俱绝方名为绝,今何以言待绝二
耶?
答:
前明绝待,故须俱绝;今述经意,故须
双明。经意虽双,理无异趣,以此俱绝,对
前称待,所待未会,会方名绝,是故此部得
即所成法。既能所俱亡,故云「亦无所成法」。
此引《中论》以绝破待,待谓缘生,故唯绝
无待,故且引绝以證今经,持绝俱妙同在
《法华》,亦非硕异,由待知妙,妙体是绝,绝
亦无寄,妙体无二,《华首》文意,亦同此也。故
引《华首》成《中论》意。次从「降此已」下斥伪
显正。若未见理徒谓为绝,若论文意非
必见理,但应六即以判绝理,是则六即名
为六绝。于中又二:先明斥伪,次「若能」下
举正显伪,各有法、譬。初文法中又二:先直
明伪,次「乃是」下出伪相,伪即不绝。又二:先
出伪相,次「何者」下释伪所以,由心虑故。次
举譬,伪故不绝。次「若能」下复初显正,「如黠」
下举譬显正。初言「寰中」,如《止观》第六记。
名字如块,真理如人,无明痴犬逐名言块,
种智师子得理亡名,故知言语从觉观生,
息觉观则名言绝,言思绝则待绝亡。「妙悟」下
明二门。门能入绝,门从教入故。「如快马」下
譬入门之人,此中多意不复委释,寻意可
见。
次二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于《法
华》方得称妙,故须二妙以妙三法,故诸味
中虽有圆融、全无二妙,三被妙已故三即
妙,故上文云「此妙即法,此法即妙,故得三法
皆具于十,成三十妙」,良由于此。
问:
向释妙
云待绝俱绝方名为绝,今何以言待绝二
耶?
答:
前明绝待,故须俱绝;今述经意,故须
双明。经意虽双,理无异趣,以此俱绝,对
前称待,所待未会,会方名绝,是故此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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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妙名。
三将四绝约五味者,应更判云乳
味二绝,一粗一妙,乃至熟苏二粗一妙,今经
唯妙,但是文略。
四开权者,开诸味中粗耳。
五
从「问」下会绝成妙中,先问、次答。答中又三:
先会,次从「又」下判能所,三从「如迹」下约本
迹以释能所之意。教与本迹及以观心展
转相绝。何者?不由迹中圆融之说,故不能
知本地长远之本。若本远教兴故使迹绝,
本虽绝迹岂即说远能知心性?若语心性
迹本俱绝,故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一彼殊
故,故知徒引远近未了观心,远近自彼于
我何为?如贫数宝此之谓也。
第六「今将」下
意者,迹中意者,九界众生皆开显故。本中意
者,虽开权竟,事须显本,权迹望本迹犹名
粗。观心意者,若不观心,安知己他因果心
妙?
第七意者,四各有绝,故名为「横」,今三从
圆迭至观心,故名为「竖」。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
三将四绝约五味者,应更判云乳
味二绝,一粗一妙,乃至熟苏二粗一妙,今经
唯妙,但是文略。
四开权者,开诸味中粗耳。
五
从「问」下会绝成妙中,先问、次答。答中又三:
先会,次从「又」下判能所,三从「如迹」下约本
迹以释能所之意。教与本迹及以观心展
转相绝。何者?不由迹中圆融之说,故不能
知本地长远之本。若本远教兴故使迹绝,
本虽绝迹岂即说远能知心性?若语心性
迹本俱绝,故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一彼殊
故,故知徒引远近未了观心,远近自彼于
我何为?如贫数宝此之谓也。
第六「今将」下
意者,迹中意者,九界众生皆开显故。本中意
者,虽开权竟,事须显本,权迹望本迹犹名
粗。观心意者,若不观心,安知己他因果心
妙?
第七意者,四各有绝,故名为「横」,今三从
圆迭至观心,故名为「竖」。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