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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卷五 第 846b 页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五

天台沙门湛然述

次别释,中二:先结数示妙,次正释妙。初
文中三粗一妙者,且以但粗对独妙说,馀
之三味粗妙相带,故略未论,下文具列。于中
二:先结数,次「若破」下示妙。初文中云「本迹」
等者,本迹各十具列在文。若观心十,并皆附
在诸文之末,或存或没不别开章。既其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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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在诸文之下,今但约迹本两门各具十
妙,义各摄于心佛众生。今初迹门十妙者,为
二:先列、次释。释中为五者,第一中云广解
五章,一一广起五心者,故今释名迹十妙
中望前七番以成五心,唯少开合,及观心
等并散在诸文故也。故今标章起念引證
起信生起起定,况诸妙下处处皆然,并观心
起进开合起慧,五心足也。故更列五番,意
在于此。

初标章者,非独直标十名而已,兼
标章内一一诸科,如境具标六,智列二十
等,观文可知。释者事,须略述诸科文相大
体,揽下观今,粗亦可见,乃至一一妙中皆先
列竟、末后说意,如境妙云「境是所师」,智云
「导行」等,寻之可知。标感应中,水譬感,月譬
应,不升不降感应道交。神通中,报得在天,
脩得如仙,作意在藏,体法在通,无记在别,
圆初地初住。远近者,大通名远,尔后名近。

二引證中:先指处,次正引證。境中言「智慧
门」者,慧家之门即理为门意也。三法中且指
乘体以为真性。感中我即是应思众生,众生
即感也。佛眼六道等,思之可见。神通中六
瑞且举入定。

三生起中二:初正生起,次「前五」
下结成。自行化他各有始终,故知心佛众
生皆有此意也。次正释中,十文不同。初释
境者,先列章,次列数,次数意,次生起,后广
解。生起中,初正生起,次「始从」下结示,「始从
无明」即十二因初也。「实际」即一谛也。初正生
起中,云「初十如是此经所说」者,此是今经实
相之境,又是一部三妙之文。次因缘境,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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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三世生灭因缘,已下三种以三世为本。
次四谛者,示其因果令脩道灭,非佛出世
焉知此名?苦集是俗,道灭是真,馀文可见。

次正释因缘中,自为四章。初列四章。次释。
释中先双举界内界外各二种以定根性,次
释。释中三:先重立界内利钝二根,次引论,
三释。释中二:先简,次释。简中言「自在天」者,
一切外道皆悉尊于三仙二天,如《止观》第十
记。「世性」者,计二十五谛,如《止观》第十记。「微
尘」者,计于众尘和合而成,以外人不知业力
缘,故也。「此正」下正释,释中为二:先正释,次
料简。初正释中四:初略立,次引證,三过患,
四释名。初文者,以知无明造,故不同外计。
次引證中三:先引,次释,三结。初文中「非自在」
者,诸邪计中且举初计。次「无明」下释。「当知」下
结。三「人天」下明过患,又二:先出过,次引《缨
珞》文證。言「经又称」等者,生已复生,生生不
已,故云「十二牵连」等也。「此十二」下释名,新
新秪是念念续起。次料简中云「缨珞中无明
缘行生十二,则一百二十支」者,准彼经第
四释十二因缘云,从无明缘行便生十二
支,乃至有缘生老死便生十二,既以未来
二支合说,则始从无明来至老死有十一
番,此十一番但十个中间,一一皆生一十二
支,故十中间有百二十。若依今文乃成一
百三十二支,以开生死为二番故。虽开合
不同,大意不别,今虽开生死,结数依经,
是故但云「一百二十」。「初是痴」等者,既十二支
无明为本,一一复具一十二支,当知支支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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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无明乃至老死。「缘起缘生」者,先问也。从「此
同是」去答。《婆沙.杂楗度》中问云,缘起缘生
有何差别?彼文答云:或有说者,无有差别。
何者?如《伽罗那经》说云,夫缘起法,一切皆是
有为法故。云何缘生?一切缘生亦是有为法
故。今文略云「同是有为法故」。「亦有差别」去,彼
论云「然亦有差别」。故有说者云因是缘起、果
是缘生,如因果义,事所事、相所相、成所成、续
所续、生所生、取所取亦如是,事如因、所事如
果,乃至取亦如是(论中初但云因果,次开对二因二果)。复有说者,
过去是缘起,现在是缘生(不云未来)。复有说者,现
在是缘起,未来是缘生(不云过去)。今文略无此二
解。复有说者,无明是缘起,正是今文第二解。
复有说者,无明是缘起,老死是缘生,十支是
缘起缘生(今文无此解)。又尊者富那奢说应作四
(具如今文)。四句中初句以未来果支为缘起等
者,谓因能起果、非果生因。以过去为缘
生等者,因能生果、非果起因,故阿罗汉果
不复起因。第三句者谓除前二句相已,取
过现果及馀凡夫现在五支等,此是论文诸
师异解,不须和会。次引《法身经》说与论文
同,因是缘起即无明也,从因所生即是行也。
和合谓结业成就,从和合生谓识等是,爱
取至老死亦复如是。言「中道」者,离断常耳。
论文又云「复次起所起」等,如前。次推三世中
云「三世皆有十二」者,推因知果等如今所
说,三世俱名因果而支数多少不同者,具
《俱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如
《止观》第三记。现在既望过未成十二,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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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未亦自相望各有过未,故各十二;今且从
现故但十二。次释「十二时中识心眷属」者,
谓三阴也。论文「又问:云何具上三受?答:三受
悉能为爱作缘。何者?爱有五种:一者求乐
受爱未生乐受欲令生故爱,二者不欲离
乐爱已生乐受不欲离故生爱,三者不生苦
爱苦受未生欲令不生故生爱,四者欲速
离苦爱已生苦受欲令速灭故生爱,五者
愚爱未生不苦不乐欲令未生不生已生欲
令不失故生爱,为是义故三受缘爱。问:
爱取何别?答:爱增广名取。复有说者,下者名
爱,上者名取。复有说者,若爱能生烦恼,是
名受缘爱,若爱能生业,是名为取。」次释「一
刹那」者,《俱舍》亦云「连缚等四,刹那是其一也」。
具如《止观》第七记。

次料简问答中,论「又问
何故不立病为支?答(具如今文)欲界众生尚有如
薄拘罗者,况色无色界,故不以病为支。准
例,老亦不是一切常有,故不立支。问:忧悲
是支不?答:以终显始者,始谓老死,终谓忧
悲,以见忧悲,必有老死,忧悲既苦,老死必
苦。又云忧悲等法散坏有支,犹如霜雹,是
故非支。」论「又问三有为相何故生相独为一
支?老死二法共为一支?尊者波奢说佛知法
相无能过者。复有说者,生能使法成立,老
死使法不立。复有说者,法起时生势用胜,法
灭时老死势用胜。」论「又问:无明有因不等(具如今文)
若有,云何不立十三十四支?若无,无明不
是无因,老死不是无果耶?答:应作是说,无
明有因,老死是果,但不在有支中。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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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如今文)。复有说者,无明有因谓老死等。」如文。
彼料简文又约增数释十二缘,当知有一
种缘起法,谓一切有为法。复有二种缘起法,
谓因果。复有三种缘起法,谓烦恼业苦。复
有四种缘起法,谓无明行生老死,以现八
支摄在过未故也。又有五种缘起法,谓爱
取有生老死,以过现七支摄在现未故也。
复有六种缘起法,谓三世各二,谓因果也。
复有七种乃至十一,文中不列,指在他经。
《大经》十四增数,文同《婆沙》

次文又料简。问:
此十二支,几欲界、色界、无色界?答:有说唯有
欲界胎生具有十二,有说欲界十二、色界十
一、无色界十。色界应云识缘六入,无色应
云识缘触。评者曰:应作是说,三界皆十二。
又问:如色界无色界,无名色云何具十二?
答:初生色界众生诸根未猛利,名名色,无
色界虽无色而有名,故云虽无色根而有
意根。彼应作是说,识缘名,名缘意入,意入
缘触,以是义故一切十二。又《婆沙》中毗婆
阇婆提说无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说无色
无色,何者是耶?答:佛经中说名色缘识亦应
有色。又馀经说寿暖识三常相随逐,无色既
有寿识,云何无暖?又馀比丘说除四阴,说
识有去来生死者,不应尔,如从欲界生无
色界,经二四六八万劫断色,后生欲界还
生色者,入无馀界应更与行相续,欲令
无此过,故说无色有色。言无色者此依
何经?答:经云解脱寂静过色入无色者,故知
无色。又云色离欲无色离一切入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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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知无色。此二云何通?何者为胜?答:说无者
胜。若尔,说有者云何通?答:未了义故。问:引
经云何通?答:欲有名色,无色无也。欲有三
法随逐,无色无也。色续论者有四句分别,无
色续色、色续无色,馀二句可见,故知无咎。
论又譬树者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
现在三支为华,未来二支为果;有华有果谓
凡夫,无华有果谓学人,无华无果谓无学。

无生中六:先立意,次立根,三正释,四引證,
五举譬,六结名。总而言之,秖是四句破假
相性二空,故得幻化即空之名。前五文可见。
结中先譬、次合。譬中云「如藤蛇」者,亦可喻圆
门本有,今通喻无生。辨异可知。

三不思议
生灭中五:亦先立意,次「为利」下通立两根,
三正释,四「诸论」下行相,五结名。前二可见。
三正释中二:先引经,次释经意。四行相中
三:初叙性计,略述两计,馀两可知。言「无没」
等者,无始时有未曾断绝,故云「无没」。非善
恶性,故云「无记」。含藏种子出生一切。次「若
定」下略斥性过,又二:初略斥,次况出过相。
初言「若定执性实」者,计黎耶为真是自性,
计为无明是他性,定计自他能生诸法,法
则有始,有始故同于冥初,则不出二十
五谛。当知此计不出三藏所破,岂得成于
别教因缘耶?次「尚不」下况出,可见。三「今明」下
立正行相,又二:先自破计,次「若有」下为他
四说。初文四句推无明,如四句求梦,具如
《止观》第五文,彼意在圆,今文在别。次为他
中三:法、譬、合。合中二:先总,次「出界」下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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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状,又二:初出界内,次界外。此界内外义
通四种,故云「界内如前」,即前二种。前二指
前竟,次出界外,中二:先略标,次引论释相,
又二:先引论文,次「缘者」下释彼论文以成
今意。论列四障,今具释对。于中二:先正释,
次过患。初正释中二:先略释,次「还如」下与界
内辨同异。初中言「三种意生身」,如《止观》
三记。次辨同异中二:初明相同,次「此十二」
下明义异。次「彼论」下明过者,由此十二故
障于四德,由无四德故不得入于无障碍
土。五「是为」下结名,可知。

明圆十二缘中
为四:先立根,次「即事」下立意,三引證,四结
名。初二如文。引證中三:先引,次「无明」下释,
三「故言无明」下结。初者,「大经十二因缘名为
佛性」,佛性即三因也。「即是中道」者,二十五
云:「善男子!生死本际凡有二种:一者无明,二
者有爱,是二中间即有生老病死之苦,是名
中道。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中道。」以是
义故中道之法名为佛性。
章安释云:中间唯
有识等,云何言老死?

答:
下文云「现在世识
名未来生,现在六入等名未来老死。」

又作
三德三观以对三道,又如《宝箧经》中释十
二支,一一并明三观之义,彼〈去来品〉「文殊白
佛,去来是何义?佛言:来者向义,去者背义,
不来不去是圣行处。痴是去义,不痴是来义,
非痴非不痴是圣行处,乃至老死亦如是。又
约我无我常无常等,皆作此说」,当知向是
生死,背是涅槃,不向不背即是中道。又下文
〈中道品〉云:「佛说中道无二法故,二乘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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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亦能生信。佛告文殊,明无明无二,故
成无三智」,此谓中道具足真实观于三谛,乃
至老死亦复如是。又云:「若无明有者是一
边,无者是一边,离边此二中间无有色相
可见,无相无待是谓中道,乃至老死亦复
如是。」

问:
中道是何义?

答:
《末陀摩经》中自注云:
「末者莫义,陀摩者中义,莫著中道名末陀
摩。」释之可见。

次判中先重叙,次判。判中二:
先判、后结。判中先四教、次五味。初四教者,又
二:先列,次判。先列即是展转迭出巧拙,最
后方妙。初中三藏,次「若无明」下通教,次「若无
明」下别教,次「若言」下圆教,一一皆先释,次引
经论證成,可见。初三藏中者,「从三生二」谓
烦恼生业,「从二生七」谓业生苦,「从七生三」
谓苦生烦恼,三世合说故也。「毗伽罗论」如
下第六记。次判,可见。五味,如文,结文,可见。

次开中为二:初总叙三粗,次正开又二:初
开前两因缘,次开第三缘。初又为四:初略
开,次引〈信解〉譬,三「如来」下释,四结。初如文,
次引〈信解〉中具如品中释。云「成穷子物」者,
本是长者之物,谓如来藏子性不殊,故云子
物。当知如来本有即子本有,故一切诸法皆
摩诃衍。又《大经》二十五云:「善男子!观十二因
缘智慧是阿耨多罗三菩提种子,以是义故
十二因缘名为佛性。」又云:「一切众生虽与
十二因缘共行不知,以不知故无有始
终,十住菩萨但见其终不见其始,诸佛世
尊见始见终,以是义故佛了了见。众生
不见,是故轮转。」次「如来」下释意。次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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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了」至「即是开两种因缘论妙」者,结也。前
之两教虽有佛菩萨,大判并属二乘之法,
故今决了即是开彼藏通两种十二缘也。次
开第三中二:先略引《大经》明开,次结。初文
二:先引经,次「昔慧眼」下释经意。又二:先
释,次「故云」下重引经文,以證所释。言「慧
眼见故而不了了」者,此是别教十住慧眼之
位,全未见性名为不了。又若约实道即
是相似见性,亦得名为见不了了。今皆开
之令见不空。「此即」下结,此即是开别教,
故云第三。

第四观心中三:先法,次「譬如」下
譬,三「一念」下结位。初文二:先立,次引證。證
中二:先證,次「空慧」下释经意。次譬中二:先
譬,次「既不为」下合具足四德。结中四:初结
成观境,次「观此」下结成能观之观,三「其心」下
结成秘藏,四「恒作」下结成六即位。

第三释四谛境,自为四别。初文自为二,
先出他解中又二:先述,次略斥。初文者,有
胜鬘师释彼经中圣谛之义,名为无边,彼
经但与二乘对辨,故唯得立作无作名。古
人既无四教判释,但以大小相对明谛。然
胜鬘师于大乘中,唯以佛果而为究竟,即
对二乘名为有作。经文自以有量转释有
作,二乘既是有量有作,当知大乘秖是无
作无量。次即判释,约行、约法分作无作。作
谓造作,故是行也。量谓数量,故属法也。小
行未穷不名无作,法未究竟不名无量。
「经言」者亦《胜鬘经》也。依经重释作无作等,彼
经云:「有二种圣谛义,谓有作、无作。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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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量四圣谛也。何以故?非因他知,能知一
切苦,断一切集,證一切灭,修一切道。」今文
除上「非」字,改下「能」字为「非」字者,意显小乘
从教得故。经云「非因他知」者,意显所證
非从他得,自知己法亦可分名能知一
切。今初先释有作。言「因他知」者,二乘既未
堪闻法界理,但从佛闻四谛声教,依此
教行知是有作行也。次释有量者,上来但
闻小乘之法,摄法不遍故云非一切知,当
知行法两种相显共成小乘人也。次释无
作无量者,对小明大,故言无作无量。经云:
「无作圣谛者,无量四圣谛也。何以故?自知
一切受苦,一切受集,修一切道,證一切灭,
如是四圣谛义,唯有正觉事究竟也,非二
乘事究竟。」古人不了见经「唯有正觉」之言,便
推极果,此是别教教道之说,非初发心毕竟
不别。于中先释无作。佛所知满不复更作,
故名无作。「自力知」去重释也。有二义故名
无作:一者自力知异从他闻,二者一切知
异有量法。从「知者」去释能知者,以属于行,
即是无作,所知一切即属于法,是无量也。此
即大乘行法相成成大乘人也。次云「如此
释者虽唱四名」者,略结斥也。谓作无作、量
无量「但成二义」者,大小二义也。此且略斥,后
犹广破。

次正释四种四谛中,标、列、释。释中
二:先正释,次破古。先正释中三:先所依
正教,次明立法差别意,三正释。初文云
「其义出涅槃圣行品」者,第十一第十二经广
明圣谛,今多依彼。然〈圣行〉中明四谛义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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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大小,若解生灭及以无量,其文则显。无
生无作文稍隐略,具如《止观》第一记。然彼
经文三藏四谛文中以略明四种四谛竟,
后文广释耳。具如《止观》第一记。次文者。

问:

何故立四种四谛之殊?

答:
谛本无四,谛秖
是理,理尚无一云何有四?故知依如来
藏同体权实,依大悲力无缘誓愿,物机所扣
不获而用,机宜不同致法差降,从一实理
开于权理,权实二理能诠教殊,故有四
种差别教起。涅槃实后暂用助圆,故须具
用偏圆事理,故今引之以显诚證。三偏一
圆界内界外各一事理,故成四种。

正释中文
自为四,初明生灭四谛者又为五:初立名
所从,次「然苦集」下明立四所以,三「杂心」下
释相,四「次第」下明安立次第,五「圣者」下释
名。近代章疏皆释名居初,次出体辨相;此
一家立义不以释名等为要,但在立意所
以、得经宗要、明观行所归。若释馀经当机
说法,一处一会一门一行随禀随入,并益并
当,故若谛若缘若度若品当文咸会;若依《法
华》,凡销一义皆混一代,穷其始末、施开废
等、教观之相,是则说者真得《法华》之正教,行
者真得此经之正理,教行相循佛旨斯在,
故一一义下皆先分别,次明开显,次约观心,
如此释经方名弘教。

五意不同,初文可见。
次意者,苦集秖是世间一法,道灭秖是出世
一法。三释相中二:释、结。释中总有三文,初
「杂心」者,世出世法因果性殊,而因必趣果,因
果类异故使四殊。次「大经」者,阴入是重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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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不舍,二乘不荷,菩萨舍已能荷,故云「舍
檐能檐」。「逼」近,「迫」驱也。在近不离常为驱逐,
三界恒为此苦系缚,见爱二种和合聚集故
招当果,道品虽多,戒等摄尽,故略举三以
明法相;四谛之下八相虽异,除苦集观不
过苦等,故略举之。果以因为本,苦以集为
本,道谛能除故得名也。苦本若去,其苦自亡,
故但须除本。「子」谓二十五有因,「果」谓二十
五有果,因若灭已,其果必丧。自有因亡、果身
仍在;今从远说故云子果,故知但脩出世
因以除世因,故引《遗教》以證二因。又此谛
名有通有别,别在身心,通约一切,如四含
中历一切法无非谛观。又《婆沙》中舍利子
为摩诃拘絺罗说多闻法,「圣弟子如实知
食,知食集、知食灭、知食灭道。云何知食?
谓抟等四食。云何知食集?谓若当来与爱
喜贪俱。云何知食灭?谓如实知当来有爱
喜贪俱,彼彼乐著无馀断舍吐尽离欲灭息
没是名食灭。云何知食灭道?谓八支道。乃
至约八苦等,悉皆如是。」此是约十二头陀
中初乞食释,馀文一一乃至十二缘无非四
谛。又如《思益.四谛品》中云:「四谛者,谓世间、
世间集、世间灭、世间灭道。世间者,五阴也。世
间集者,贪著五阴也。世间灭者,五阴尽也。
以无二法求五阴,名世间灭道。」又《婆沙》
云:「四谛体性何者是耶?答:阿毗昙者作如是
说,五取阴是苦谛,有漏因是集谛,数缘灭是
灭谛,学无学法是道谛。譬喻者作如是说,
色是苦谛,烦恼业是集谛,烦恼业灭是灭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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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慧是道谛。阿毗昙中正量部异师为譬喻
者毗婆阇婆提说,八苦是苦是苦谛,馀有漏
法是苦非苦谛;生后有爱是集是集谛,馀
有漏法是集非集谛;生后有爱尽是灭是灭
谛,馀一切灭是灭非灭谛;学人八支道是道
是道谛,馀一切法是道非道谛。若尔诸阿罗
汉但成就苦灭,不成集道。何者?后有爱已
断故,罗汉非学人故,学人八道非罗汉得
四四谛。」次第义者又二意:前约教,次约行,
准此二义俱先粗、后细。《婆沙》广说世法粗、出
世法细,故前明世间,就世出世法各论因
果。果前因后者,果粗因细故也。五「圣谛」者下
释名。圣者正也,人既是出世圣人,故法亦是
出世圣法,从对他邪而立名也。谛有三解,
注「云云」者,不先列名,次直释云「自性不虚」,
四皆实故。次义具如《遗教》云「由见谛故得
不颠倒法」,既云圣正故见者无倒。第三义
言「能转示他」者,由前二义为因,故自行满,
则能转于四谛法轮。又前二义中以由此四
性是真实故,能令见者得不颠倒觉,觉者
谛智也。故知四法皆须审知。又转法轮时
于一一谛皆生四行,谓眼、智、明、觉。今文语
略,故但云「觉」。故《婆沙》云:「谛是何义?答:审义是
谛义,实义、不颠倒义、不异义是谛义。」今文合
初两义,审实不异故但三义,第二与论名同,
第三名者如云「苦我已知不复更知,如汝
所得与我不异」,馀例可知。

次无生者又为
四:初得名,次「苦」下释相,三「又无生」下结名,
四「圣谛」下指广。初文者,从界内理以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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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释中二:先释,次引證。初文准《思益》等经,
《思益》云:「无生四谛者,知苦无生,名苦圣
谛;知集无和合,名集圣谛;于毕竟灭中
无生,名灭圣谛;于一切法平等不二,名道
圣谛。」今云「苦无逼迫」者,对破三藏苦逼迫
相;馀文依经,但语略耳。次引證中言「习应
苦空」等者,《大论》三十七云:「习者随般若波罗
蜜脩习,不息不休是名相应,譬如弟子随
顺师教,是名相应。」又如《大品》舍利子问菩
萨摩诃萨云何脩习与般若相应?论释曰:「舍利子知般若波罗蜜难可受持,恐行者
误,故作是问。」《大品》「佛告舍利子,菩萨摩诃
萨习应色空、受想行识空,是名与般若相
应,乃至种智亦如是。」今释四谛引彼中间
四谛一科,即通教义也。三结名中亦三:先略
结,次引證,三正结。由因生故而果得生,是
故生名从因而得,故今释无生兼从因灭,
因本不生,况复果耶?故云「集道即空,空故不
生集道」。次引證者,四谛即本不生,故举解
苦无苦,三例可知。三「是故」下结。四指广者,
前生灭中已释圣谛名及以次第,故今略指。
不指次第者,虽俱无生而不无次第,但
是文略;无量无作准此可知。

次无量四谛者,
又为四:初得名,次「苦有」下释相,三「大经」下引
證,四「是名」下结名。初从界外事以立名。又
无量之名从竖从横具如后说。次文可见。
第三引證者,《大经》十二云:「善男子!知圣谛
智凡有二种:一者中智,二者上智。中智者,
声闻缘觉,上智者,诸佛菩萨。善男子!知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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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苦,名为中智,分别诸阴,有无量相,悉是
诸苦,非诸声闻缘觉所知,是名上智。如是
等义我于彼经竟不说之,知诸入为门亦
名为苦,知诸界为分,亦名为性亦名为苦,
知诸色坏相,知受觉相,知想取相,知行作
相,知识分别相(已上苦谛)。知爱因缘能生五阴
(馀如苦谛),知灭烦恼,是名中智,分别烦恼,不可
称计,灭亦如是不可称计(馀如苦谛)。知是道
相能灭烦恼,是名中智,分别道相无量无
边,所离烦恼亦无量无边(广如苦谛)。」亦可分于中
智为二,声闻属藏,缘觉属通;上智分二菩
萨属别,诸佛属圆。今从总说,且言分别,名
为上智,以属于别。四结,如文。

次无作者又
为四:初得名,次「以迷」下释相,三「大经」下引
證,四「一实」下结名。初文者,从界外理以立
名,为对前三立当分义,故云界外理,理
实全指界内生死烦恼是也。次释相中二:
先释者,以迷理故菩提是烦恼,即理性真智
菩提。何者是耶?界内见思是也。生死涅槃例
此可解。次「即事」下略结。烦恼生死是事,菩提
涅槃是中,无始时来任运而然,非久思、非
暂念,无有宰主,故云「无谁」。性本自然,故无
造作。是故此四,俱名无作。

问:
此即结名,何故
下文复更结名?

答:
此中为成无作相,故便
云「无作」,下文总结唯一谛,故名「无作」。

次引
證中云「大经云世谛」等者,彼又约世谛即
第一义谛广释,释世谛即苦集、第一义谛即
道灭,欲令众生于苦集中而见道灭,故云
「即」耳。其实无有二法相即,故总结名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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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秖是一实,一实秖是三德四德,是故虽有
四名,四实无四,一尚无一云何四耶?故亦
不次而论次第。若释名出体亦具当分、跨
节二义,四教审实理,四教种智觉同、教教主
转,秖是一音之教,如前可知。

次从「然」下广
破古师,先依《胜鬘》重立无作四谛。彼胜鬘
师但以一灭为无作者,故知非圆。于中为
四:先重叙胜鬘师意,次叙达磨破,三「答」下
明胜鬘师救,四「今难」下今家判。初文为二:
先指彼所立,次「何者」下释彼所立。初文者,
观彼经意合从无作以立意旨,彼师别
指一灭叹释是常是谛是依。释中二:先释
三,次释一。次引达磨郁多罗难者又二:初
难、次结。初文难者,依彼经文道亦是常,何
故总判三为无常?言「如众流入海」等者,以
道常故诸法皆常,如众流入海同一咸味。
次「那云」下结,彼判道等三皆是无常,道既是
常,故知馀二谬判。三胜鬘师救意者,若以
理为言四谛皆常,何但道谛前苦?「灭谛」下释
灭是常,从「无始无作」下释道是常,「说如来
法身」下释集是常,言如来藏理本是法身是
故名常。说「苦谛隐」下释苦谛是常,明如来
法身为阴所覆、理体是常。「二乘于四不颠倒
境不见不知」者,明二乘人非但不见亦乃
不知如来藏理,此是有量不知无量。「今
欲显说」下明向虽说四谛是常,犹未显现,
若显说者灼然如前一常三无常。从「有对」
去次约显说,苦集道三犹是无常,有对治
故,道是无常;障须除故,集是无常;身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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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故,苦是无常,是故且说灭谛为常。四今
师难又为三:先斥;次从「当知」下今师结判,
乃是无量四谛之中,别指灭显位在初地,名
为无作;三从「涅槃」下引《大经》證结。次判中
然前所列四四谛相,从浅至深是辨优劣,
未是灼然判其优劣。所以判者,今《法华经》
约此四谛,为是何教四谛所摄?故今此经独
得称妙,所以须此判粗妙来。若秖判四教
中圆,名之为妙,诸经皆有如是圆义,何不
称妙?故须复更约部约味,方显今经教圆
部圆。是故判中又分为二:先约四教判,次
约五味判,若不约教则不知教妙,若不约
味则不知部妙。下去一切判粗妙文悉皆
例此。初约四教判粗妙中教行證等,例下
乘妙,应约位判,四教并以外凡为教,内凡
为行,圣位为證。前之两教但證真谛,是故
俱粗,别教若准上下诸文,应云證融教行
不融,以从初地證道同故。此之《玄》文凡判
别义,未开显边多顺教道;今此亦然,教谭
中理是故名融,行證次第故名不融。若作
證同,应如前说,俱融是圆,是故称妙。次约
五味中言「一破三」者,圆破通等。「二不入」者,
藏通不入中也。「二一虽入一教不融」者,于
圆别二教虽俱入中,别教不融。「熟苏一破
二」者,圆破通别。「一入一」者,别入中也。「一不入
一」者,通钝根也。「一虽入一教不融」者,重判别
也。

次开粗者二:标、释。释者,若但判不开妙
是粗外之妙,待对宛然,诸不了者咸谓待粗
为妙,妙反成粗。如前引《中论》云:「若法为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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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是法还成待。」故今开之无复所待,即彼
所待是能待故,能所名绝,待对体亡,故《中论》
云:「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是故须此一
门开前三教之粗及彼四味中粗。下去诸法,
例此可知。

又欲开诸经,先叙诸经不开之
意,方显今经开义异前。今文先叙诸经意,
次「如是」下正开。初文者,准例亦应通叙华严
方等二种四种,文无者略。于中二:先叙诸
经意,次重约教约理等判。今且叙二味四
经一论不同。初《大品》中云「一切法趣」本是圆
教三谛之文,今且离开以證三义。初即空文,
即是下色尚不可得文也。经文不次,故前释
即空,后列二义以对三句。次引论文释成
《大品》,然《中论》偈文本是三意,诸文义用以初
證藏。下文既云「已闻大乘十二因缘」,故知
偈文局在三教,故今依文且證三意,下文
自有两品属藏。「无量」等者,无量则从圆出
三,此下三经同醍醐味,经意具如诸馀所
说,《法华》可见。

《涅槃》言「追」者,退也。却更分别
前诸味也。「泯」者,合会也。自法华已前诸经
皆泯,此意则顺《法华》部也。至《大经》中更分
别者,为被末代,故《大经》中具斯二说。于中
又二:先列二品文意,次解释。初如文,释中
但释追泯,于中又三:先列,次释,三「如此」下
结意。释中二:先释,次料简。释中但释初句,
次馀三句例初句中意,其理既即,故说不可
偏言。「那可偏作生生而说」者,此中意圆不偏
说,故名不可说。若《止观》破法遍中明圆理无
说,故不可说;今为成教,从说便故,故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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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皆具四句。次料简中,「问:佛何故作偏解
耶」者,问意者义意既通佛于经中,何故但将
第二句而解初句?答意者,若解第二即是初
句,即解三四同于初句。次「或三种」下重判
权实。前已明诸经若开若合,今欲开显,故
更重判多种权实,是权咸开皆令使妙。初
可说、不可说两番可解。次从「或四皆可说为
粗」者,有言教故。「或四皆不可说为妙」者,契无
说理故。「或四可说有粗有妙」者,实语是虚语
故粗,如说而證故妙。「或四不可说有粗有妙」
者,契如实理故妙,起默然见故粗。「或四可
说非粗非妙」者,当教文字体非粗妙故。「或四
不可说非粗非妙」者,当教之理亦不当粗妙,
虽有妙及非粗非妙,犹属相待有粗有妙。

次从「如是等」下皆开其粗,令入今妙。于中
又二:先开,次借光宅义以显成妙。言「四皆
不可说是位高」等者,既开权已,皆至究竟不
可说理,即与妙经广高长同,故用所开次
第对之。准例诸科并应皆对广高长义,但
此元是光宅立之,于此非急,故馀不论。句
句至极,故是「位高」。皆可说者,一句皆可作
四句说,故是「体广」。亦可说亦不可说者,随机
说故,故是「用长」。「观心可知」者,观心即空,故见
生无生;观心即假,故见于无量;观心即中,
故见于无作。一心三观于一念心见四四
谛,前是废权观,后是开权观。若论观谛岂
无观心?但上来诸说皆约教门若施若废,今
辨观心,则向所明居于一念,若境若智同
在一心,故须更明以显妙行。

次释二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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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列,次正释,自四。四中初文者又二:先叙
他失,次辨今得。初文又三:先通明失,次别
显失相,三「古今」下总结。二谛之名显于馀教,
故一代所出其名最多,能诠既多所诠难晓,
故弘教者为兹诤生。「硕」大也。次「妙胜」下别明
失,中二:初明圣者往因,次「然执者」下近代凡
执。初文又三:初引经,次「二圣」下况斥,三「问」
下料简释妨。初文引《妙胜定经》,如《止观》
三记。次文可见。三释妨中二重问答以辨
诤位,二圣在因何位生诤?故须从近以二
生为问。复重遮言,二生之前又亦不应堕
于恶道。答中二:先通指二生之前,次「又二生」
下别约教简示。初意者,自始发心至此已
来皆名为前,何必近恶道出即至二生。次文
中言「尔前」者,齐初僧祇初皆名尔前,故容
有堕,以此菩萨至第三僧祇始离五暗方
乃不堕,何必第三阿僧祇末始恶道出?次问
答中先问中引《金光明》者,难后三教无堕
落者,何故十地犹有虎狼等畏?后之三教并
有十地,故以为难。畏故具惑,具惑故堕,何
故云无堕落恶道?故引彼经第四为难。彼
〈金胜陀罗尼品〉十方诸佛同时说十番陀罗
尼以护十地,如护初地云:「若有善男子
得陀罗尼,名依功德力,是过去诸佛所说,
若诵持者永离师子虎狼等怖。」乃至第十地,
亦各有陀罗尼等。彼经十地既为虎狼所
害,那言三教无堕落耶?答意者亦二:先通
答、次别答。初文者,意引《大经》二十云:「菩萨
虽见是身无量过患具足充满,为欲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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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故犹好将护不令乏少,观于恶象
及恶知识等无有二。何以故?坏法身故。菩
萨于恶象等心无恐怖,于恶知识生怖畏
心。何以故?是恶象等唯能坏身不能坏心,
恶知识者二俱坏故。若恶象者唯坏一身,恶
知识者坏无量身无量善心,臭身净身肉身
法身亦尔。为恶象杀,不至三趣,为恶友杀,
必至三趣。」《大经》文意既是生身菩萨,此父母
身不免狼害,非谓有害必堕恶道。章安
云:诸恶兽等但是恶缘,不能生人恶心;恶知
识者甘谭诈媚巧言令色牵人作恶,以作
恶故破人善心,名之为杀,即堕地狱。烦恼
断者不为所牵,故不堕狱。

次「然圆教」下约
教酬向十地之难。言「馀教肉身」等者,别教
既无一生之中得入十地,则不得云十地
犹有虎狼等畏,但约观解十地犹为一品
无明虎狼所害;通教教门十地无惑,故无
观解虎狼之义,若九地已前亦可通用,若作
废权通教,十地由为界外无明狼害。又复遮
云「于理则通」等者,遮于通别虽有十地观解
之义,于事不通,故应复初圆教申难。


「然执者」下约近世凡执又三:初执佛果不
同,次执世谛不同,次执破立不同。初文者,
「佛果出二谛外」等,如《止观》第三记。次文者,「梁
世执世谛不同」者,初师云「皆有」者,如云瓶即
是名,项细腹粗以铜为体,盛持盥洗以之为
用。次师云「无体」者,名用如前,体无自性。若
言项细腹粗是瓶体者,人应是瓶;若铜为
体,铃应是瓶。第三师云「无体用」者,有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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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如前所说。若言盛持盥洗是瓶用者,盆
应是瓶,及不假手。又遍铜无瓶,瓶体尚无,
谁为瓶用?体用虽无,世谛立名,名不可废,
是故更无第四师计。第三文者,破古来二十
三家明二谛义,如《止观》第三记,文在梁昭明
集。三总结中,「古」即圣者往因及梁世已前,「今
即」陈世诸德。次「今谓」下今家正判,复为融通,
使古今诸释咸属随情。于中又四:初总明
立意,次「略有」下列三,三「随情」下解释,四「若解」
下结。初中根欲,如《止观》十力中释。次意,如文。
第三释中云「随情」等者,如《止观》第三记。初
释随情又五:初略明所以,次引教示相,三
「如顺」下譬执教之失,四「众师」下重斥,五「若二
十三家」下去取。初如文。次文云「世第一法有
无量种」者,亦约多人,如下智妙中说,一人
无,多人有,既可分为二品,亦可分为无量
品,「际真尚尔」者,举世第一,况前三位。自世
第一已前皆属随情,如世第一邻近于真,
尚有多品,况复忍位乃至停心,故随情多。
次释随情智中为四:初立相,次「如五百」下
引事,三「经云」下复引教證,四「如此」下结。合
前文随情及后文随智,相对得为一种二谛,
故有此意来也。若不尔者,经有此文,判属
何释?五百身因,如《止观》第二记。三引證者,
合世人心所见二谛为一世谛,合出世人
所见二谛为第一义谛,共为一番二谛也。
结文,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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