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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第 891a 页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一
天台沙门湛然述
三明伏断中二:先正明圆位伏断,次「复
次」下兼明诸位。初文又二:初正明位,次判
通别。初文中二:初凡、次圣。初凡位中二:先
外、次内。初外中五:先立,次「诸教」下斥权,三「大
经」下引證,四「例如」下引例,五「今此」下辨有
无,亦兼斥权。初二如文。引證中云「大经」等
者,第六云:「善男子声闻之人有肉眼者,说
有调魔,不为脩学大乘人说,故声闻之
人虽有天眼名为肉眼,学大乘者虽有
肉眼名为佛眼。何以故?是大乘经名为佛
乘,如是佛乘最上最胜。」经文虽约调魔而
说,通一切法,准此可知。又声闻所得天眼
既贬同肉眼,故知所得慧眼,既未同于如
来所得第一慧眼,若望佛眼,慧眼犹名为
肉,以未见于中空故也。「迦陵频伽」如《止观》
第一记。次内凡位中三:先立,次「如经」下引
證,三「当知」下结位。初如文。次文二:先引
此经,次引《缨珞》。此经中云「三陀罗尼」者,陀
罗尼此云总持,此三各能总持诸法,如云
一空一切空等,假中亦然,故名为总。疏云「旋」
者转也,转一切法皆悉入空。言「百千万亿」
者,以从数故,故名为假。中道法音能作内体
方便故也。此三秖是一心三观,持一切法
通名总持,此中即是相似三总持也。次圣位
者,「若入初住得真法音」者,谓破无明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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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若关中云:七住已上照体独立神无
方所。七住已前为證何法?不知复是何教
七住?应广破(云云)。
次「若约」下判通别中二:
先约位判,次约因果。先约位中二:先别,次
「若论」下通。先别中云「无生」等者,已断当地
复伏后地,故名为「亦」。次通中又四:初下名
通上,次「伏顺」下上名通下,三「又就事」下二名
遍通,四「若约」下因果互通。初文中三:初「初住」
已去通上,次「亦名」下五品之名通上,三「伏忍」
下十信之名通上。初文二:先明名通,次「大
经」下引證。涅槃在果,其名既通,故知果名何
独寂灭。次五品通,中二:初以伏义通上,次
「伏是」下复以贤义通上。初又二:初立,次「仁
王」下引證。次义者亦二:先立,次「普贤」下引證。
言「普贤居众伏之顶」者,让佛为圣,故等觉
名贤,贤即是伏,伏中之极极在此位,名「众
伏顶」。三十信之名通上中,但举伏名为例,
故云「可解」。故知如来方得名为至顺之极,
五品尚通,是故六根但须况出。第二文二:
先立,次引證。三遍通,中二:初事理,次始终。
初云「又就事为无生」等者,惑是事法,故约
惑灭得无生名;名为就事,此惑若灭必證
实理,故约所證名为寂灭。当知始从初住
终至妙觉,一一无非惑灭證理,乃至五品
亦可得名观行事理,六根名为相似事理,
乃至亦可云理性名字事理等也。今既明
圆即是圆位,当知圆名亦可通用。二名互
通者,此即剋取初住已去与佛果位二名互
通,约因果辨互通。中二:先标,次释。初如
方所。七住已前为證何法?不知复是何教
七住?应广破(云云)。
次「若约」下判通别中二:
先约位判,次约因果。先约位中二:先别,次
「若论」下通。先别中云「无生」等者,已断当地
复伏后地,故名为「亦」。次通中又四:初下名
通上,次「伏顺」下上名通下,三「又就事」下二名
遍通,四「若约」下因果互通。初文中三:初「初住」
已去通上,次「亦名」下五品之名通上,三「伏忍」
下十信之名通上。初文二:先明名通,次「大
经」下引證。涅槃在果,其名既通,故知果名何
独寂灭。次五品通,中二:初以伏义通上,次
「伏是」下复以贤义通上。初又二:初立,次「仁
王」下引證。次义者亦二:先立,次「普贤」下引證。
言「普贤居众伏之顶」者,让佛为圣,故等觉
名贤,贤即是伏,伏中之极极在此位,名「众
伏顶」。三十信之名通上中,但举伏名为例,
故云「可解」。故知如来方得名为至顺之极,
五品尚通,是故六根但须况出。第二文二:
先立,次引證。三遍通,中二:初事理,次始终。
初云「又就事为无生」等者,惑是事法,故约
惑灭得无生名;名为就事,此惑若灭必證
实理,故约所證名为寂灭。当知始从初住
终至妙觉,一一无非惑灭證理,乃至五品
亦可得名观行事理,六根名为相似事理,
乃至亦可云理性名字事理等也。今既明
圆即是圆位,当知圆名亦可通用。二名互
通者,此即剋取初住已去与佛果位二名互
通,约因果辨互通。中二:先标,次释。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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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次释中二:先通,次别。初通中二:先单判,
次重判。初文中二:初云「约因论果」,即因义
通果,「约果论因」,即果义通因。次「大经」下举
别以释通,先举别,故云「是果非因」等。次释
别令通,云「了见佛性」,亦得名因。言「云云」
者,亦应更言脩涅槃故乃得名因,證涅
槃故亦得名果。次「等觉」下重以因果之名,
以判證位。「等觉望妙觉为因」者,今一往以等
觉为因,妙觉为果,下地已去有重因果。所
言「亦因亦因因」等者,《大经》二十五〈师子吼品〉
云:「佛性者,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初以
十二缘为因,因因者名为智慧,果者即阿
耨菩提,果果者大般涅槃,故知经意以十二
因缘为理性三因,故名为因。观因缘智,望
果是因,因上起因故云因因。菩提望因,名
之为果,菩提果上又加涅槃,名为果果。次
以十二因缘为譬云,如无明为因、行为
果,行为因、识为果,以是义故彼无明体,亦
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无明望行名之为
因,若望于识名为因因,望于往因名之
为果,望往因因名为果果。今从法譬俱得
说之,故云「亦因亦因因」等;仍就證道,故从
初住乃至妙觉。故于等觉唯因非因因,唯
果者但望十地,若望下地亦名果果,故云
「下地」已去。是则初住唯因而非果,妙觉在果
而非因,中间诸位互受其名。
次别义中二:
初略判,次「云何」下略释。释中二,先释伏顺
位,次「无明」下释无生位。「唼」字所狭反。次「复
次」下约诸教,中二:先且约别教,次「问」下重
次重判。初文中二:初云「约因论果」,即因义
通果,「约果论因」,即果义通因。次「大经」下举
别以释通,先举别,故云「是果非因」等。次释
别令通,云「了见佛性」,亦得名因。言「云云」
者,亦应更言脩涅槃故乃得名因,證涅
槃故亦得名果。次「等觉」下重以因果之名,
以判證位。「等觉望妙觉为因」者,今一往以等
觉为因,妙觉为果,下地已去有重因果。所
言「亦因亦因因」等者,《大经》二十五〈师子吼品〉
云:「佛性者,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初以
十二缘为因,因因者名为智慧,果者即阿
耨菩提,果果者大般涅槃,故知经意以十二
因缘为理性三因,故名为因。观因缘智,望
果是因,因上起因故云因因。菩提望因,名
之为果,菩提果上又加涅槃,名为果果。次
以十二因缘为譬云,如无明为因、行为
果,行为因、识为果,以是义故彼无明体,亦
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无明望行名之为
因,若望于识名为因因,望于往因名之
为果,望往因因名为果果。今从法譬俱得
说之,故云「亦因亦因因」等;仍就證道,故从
初住乃至妙觉。故于等觉唯因非因因,唯
果者但望十地,若望下地亦名果果,故云
「下地」已去。是则初住唯因而非果,妙觉在果
而非因,中间诸位互受其名。
次别义中二:
初略判,次「云何」下略释。释中二,先释伏顺
位,次「无明」下释无生位。「唼」字所狭反。次「复
次」下约诸教,中二:先且约别教,次「问」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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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简前之三教对圆教辨。初文又五:初出
旧解不同,次「此不」下斥,三「当是」下略判,四「若
见」下辨非,五「今明」下结正。初二如文。第三
文者,明其附傍通教小乘三藏意,亦似共
地菩萨意也。四辨非中二:先明旧判见不
应前尽,次「若思」下明旧判思不应前尽。
初文三,初略举过,次「地持」下引證,三「第九」下
叙《地持》意结难。次明思尽非中又三:初略
斥,次「何者」下引《华严》释,三「若七地」下重斥。
初如文。引《华严》中二:初引,次「此是」下释出
经意。此中为消界外同体见思,故须于界
外更立三界。若不然者,此与二乘所断何
别?既分内外,见思名同,是故须立思分三
界:从五尘为名故,例如欲界;从定地为
名故,例如色、无色界。故知违理由见,感报
由思。五「今明」下显正,可知。
次料简中二:先
问,次答。答中四:先约苦轻重答,次「又思」下
约障理近远答,三约超果答,四结酬。初文
言「界外苦轻故先枝后本」者,凡障理惑名
之为「本」,障事之惑名之为「枝」,故以界内见
惑为本,思惑为枝,界外无明为本,尘沙为
枝。是故界内次第脩人,先断于本,次断为
枝,界外次第必须先断枝惑,次断根本。界
外既其苦轻,借使流转,不退归下,为助化
道,故先断尘沙,后为显真方断无明。馀意
可见。「前后之问但见一途」者,上设问云:前
断见惑,后断思惑,但是一途次第之意,非
是诸教超果之义,亦非通方圆顿之道。
大章
第四明功用,中二:先释名,次「理虽」下正释。
旧解不同,次「此不」下斥,三「当是」下略判,四「若
见」下辨非,五「今明」下结正。初二如文。第三
文者,明其附傍通教小乘三藏意,亦似共
地菩萨意也。四辨非中二:先明旧判见不
应前尽,次「若思」下明旧判思不应前尽。
初文三,初略举过,次「地持」下引證,三「第九」下
叙《地持》意结难。次明思尽非中又三:初略
斥,次「何者」下引《华严》释,三「若七地」下重斥。
初如文。引《华严》中二:初引,次「此是」下释出
经意。此中为消界外同体见思,故须于界
外更立三界。若不然者,此与二乘所断何
别?既分内外,见思名同,是故须立思分三
界:从五尘为名故,例如欲界;从定地为
名故,例如色、无色界。故知违理由见,感报
由思。五「今明」下显正,可知。
次料简中二:先
问,次答。答中四:先约苦轻重答,次「又思」下
约障理近远答,三约超果答,四结酬。初文
言「界外苦轻故先枝后本」者,凡障理惑名
之为「本」,障事之惑名之为「枝」,故以界内见
惑为本,思惑为枝,界外无明为本,尘沙为
枝。是故界内次第脩人,先断于本,次断为
枝,界外次第必须先断枝惑,次断根本。界
外既其苦轻,借使流转,不退归下,为助化
道,故先断尘沙,后为显真方断无明。馀意
可见。「前后之问但见一途」者,上设问云:前
断见惑,后断思惑,但是一途次第之意,非
是诸教超果之义,亦非通方圆顿之道。
大章
第四明功用,中二:先释名,次「理虽」下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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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中二:先凡位功用,次圣位功用。初文又二:
初略明外凡内凡位,次「涅槃」下寄此通辨四
依位。四依位者,以此四人并能化他,故以
此位释于因人功用,若论今文应遍因果。
四依义具如《大经》第六委释。于中四:先略
述经意,次「人师」下明旧判失旨,三「地前」下
且依古人出别判位,四「若推圆」下今家准
别及于始终以立圆位。
次明圣位,中四:初
略举,次「若竖」下明功用意,三譬,四「初住」下释
相。又为三:初明初住位,次「如是」下明二住
去至等觉位,三「论其」下明妙觉位。初文从
「初住」去乃至「作十界像」等者,若权教中三
藏佛但云八相,八中皆劣,别教教道望證
犹劣;今是圆教證道八相,具如《华严》云「或有
见佛种种说法,或见在于兜率天上,或见
来下处于母胎,或见初生,或见出家,或见
成道,或见转法轮,或见入涅槃」,皆言或者,
一一相中皆八相故。次文中初通明功用深
广,次「遍如是」下约境现身及例后位以论
功用。后文可见。
大章第五判粗妙,中二:标、
释。释中二:初略判,次「又三藏」下格位判。初
文二:初一往先明藏通粗而别圆妙,次「而别」
下重明别教粗而圆教妙。初意者且言通缘
实相,亦遥寄證以说,若论教道,中理则有
但不但异,是故不可判之为妙,为是义
故复更重判从带不带异故,带粗即教道故
也。方便等言并望实说,故成行拙。次格位
中三:初以藏通格圆,次以别格圆,三「是知」
下结归。初文意者,以藏通因果之位望于
初略明外凡内凡位,次「涅槃」下寄此通辨四
依位。四依位者,以此四人并能化他,故以
此位释于因人功用,若论今文应遍因果。
四依义具如《大经》第六委释。于中四:先略
述经意,次「人师」下明旧判失旨,三「地前」下
且依古人出别判位,四「若推圆」下今家准
别及于始终以立圆位。
次明圣位,中四:初
略举,次「若竖」下明功用意,三譬,四「初住」下释
相。又为三:初明初住位,次「如是」下明二住
去至等觉位,三「论其」下明妙觉位。初文从
「初住」去乃至「作十界像」等者,若权教中三
藏佛但云八相,八中皆劣,别教教道望證
犹劣;今是圆教證道八相,具如《华严》云「或有
见佛种种说法,或见在于兜率天上,或见
来下处于母胎,或见初生,或见出家,或见
成道,或见转法轮,或见入涅槃」,皆言或者,
一一相中皆八相故。次文中初通明功用深
广,次「遍如是」下约境现身及例后位以论
功用。后文可见。
大章第五判粗妙,中二:标、
释。释中二:初略判,次「又三藏」下格位判。初
文二:初一往先明藏通粗而别圆妙,次「而别」
下重明别教粗而圆教妙。初意者且言通缘
实相,亦遥寄證以说,若论教道,中理则有
但不但异,是故不可判之为妙,为是义
故复更重判从带不带异故,带粗即教道故
也。方便等言并望实说,故成行拙。次格位
中三:初以藏通格圆,次以别格圆,三「是知」
下结归。初文意者,以藏通因果之位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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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家,但至似位,一一皆云「有齐有劣」者,惑
尽处齐,观行闻教是则为劣。亦以佛位格
者,为顺教道故也。次以别格圆,为二:
先格地前,次格登地。于中二:初正格,次「何
者」下释所以。于中又三:初正释;次「若与」下
约与夺释齐不齐,不齐故劣是故须格;三
「故知」下判。判中又二:初约位判,次「以我」下
约因果判。初文三:法、譬、合。次约因果者,既
以我因为汝之果,当知果权,权故为粗。「当
知」下结,始从小草终至于此,一一皆以「当
知」下结斥权位。三结归又二:法、譬。譬云「好
坚树」者,《大论》第十「问:诸佛功德无能胜者,一
切天地谁可为尊?梵王答曰:佛为无上,无
过佛者;佛亦天眼观于十方,无如佛者。心
自念言:我行般若今得作佛,是我所尊即
是我师,我当供养尊事于法。譬如一树名
曰好坚,在地百年枝叶具足,一日出生高
于百丈。是树出已欲求大树以荫于身,是
时树神语好坚言:一切世间无大汝者,诸
树皆在汝之荫中。佛亦如是,无量阿僧祇劫
在菩萨地中,一日于菩提树下坐金刚座,
得成佛道无能过上。」论譬极果,今取一日
超百丈边,以譬初住八相作佛,作佛义同故
得借用。
大章第六明位兴中,一往一辨四
教次第,而不辨五时次第兴者,略耳。所以
不明者,既知四教则知五时诸教兴意,如
华严二兴,鹿苑一兴乃至法华一兴,各有所
以,是故不论。于中先问、次答,答中三:先列
机缘四悉不同,次列赴机十六种说,三「为
尽处齐,观行闻教是则为劣。亦以佛位格
者,为顺教道故也。次以别格圆,为二:
先格地前,次格登地。于中二:初正格,次「何
者」下释所以。于中又三:初正释;次「若与」下
约与夺释齐不齐,不齐故劣是故须格;三
「故知」下判。判中又二:初约位判,次「以我」下
约因果判。初文三:法、譬、合。次约因果者,既
以我因为汝之果,当知果权,权故为粗。「当
知」下结,始从小草终至于此,一一皆以「当
知」下结斥权位。三结归又二:法、譬。譬云「好
坚树」者,《大论》第十「问:诸佛功德无能胜者,一
切天地谁可为尊?梵王答曰:佛为无上,无
过佛者;佛亦天眼观于十方,无如佛者。心
自念言:我行般若今得作佛,是我所尊即
是我师,我当供养尊事于法。譬如一树名
曰好坚,在地百年枝叶具足,一日出生高
于百丈。是树出已欲求大树以荫于身,是
时树神语好坚言:一切世间无大汝者,诸
树皆在汝之荫中。佛亦如是,无量阿僧祇劫
在菩萨地中,一日于菩提树下坐金刚座,
得成佛道无能过上。」论譬极果,今取一日
超百丈边,以譬初住八相作佛,作佛义同故
得借用。
大章第六明位兴中,一往一辨四
教次第,而不辨五时次第兴者,略耳。所以
不明者,既知四教则知五时诸教兴意,如
华严二兴,鹿苑一兴乃至法华一兴,各有所
以,是故不论。于中先问、次答,答中三:先列
机缘四悉不同,次列赴机十六种说,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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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下结。列赴机中云「界内界外事理惑」者,
或无事理随人生解,解有巧拙,故分事
理;理有权实,分界内外。若即理说惑,谓惑
为理;若离理说惑,谓惑为事,故分内外
成于四种。
大章第七明位废,中二:先总叙
意,次正明废。初文者,具明诸教展转渐废,
故作此说。若至《法华》一切权废,是故此中
不全同《法华》。次正释中二:先叙破立之意,
次正明废。初文者,则废三存一。初废三中
三:一先明如来破立之意,次明龙树破立之
意,三明今师破立之意。初文者,虽复五时
增减不同,本意祇为破三存一,故云如来
破立意也。具如教兴,迭兴至小,如是渐
废唯存一极。次文中云「毗昙婆沙明菩萨
义」等者,且对衍门存三废一,广如《止观》第
三记。三明今师破立之意,又二:先破,次「而圆」
下立。初又二:先破,次「往者」下明破立意。初
文又三:初破大乘不立小失,次「常途」下破
小乘师谬用大失,三「又别」下单破别教执非
实教失。初如又。次文中三:初总破弃小
用大,次「此有」下直破其谬用之失,三「纵令」
下纵难其不识大乘谬用之失。初文者,汝
弃小用大没佛小乘为大方便,又汝若不
伏不晓,论文自有菩萨义,何须用大?故
以二失破之。汝若不嫌论主不解,何须
弃之?三纵中云「纵令引经释大乘」者,破旧
引经不识义旨,是故须破,是故斥云何等
大乘?汝虽引八地破无明,而不知是通教
下根被接之义,当通始终不破无明,通义不
或无事理随人生解,解有巧拙,故分事
理;理有权实,分界内外。若即理说惑,谓惑
为理;若离理说惑,谓惑为事,故分内外
成于四种。
大章第七明位废,中二:先总叙
意,次正明废。初文者,具明诸教展转渐废,
故作此说。若至《法华》一切权废,是故此中
不全同《法华》。次正释中二:先叙破立之意,
次正明废。初文者,则废三存一。初废三中
三:一先明如来破立之意,次明龙树破立之
意,三明今师破立之意。初文者,虽复五时
增减不同,本意祇为破三存一,故云如来
破立意也。具如教兴,迭兴至小,如是渐
废唯存一极。次文中云「毗昙婆沙明菩萨
义」等者,且对衍门存三废一,广如《止观》第
三记。三明今师破立之意,又二:先破,次「而圆」
下立。初又二:先破,次「往者」下明破立意。初
文又三:初破大乘不立小失,次「常途」下破
小乘师谬用大失,三「又别」下单破别教执非
实教失。初如又。次文中三:初总破弃小
用大,次「此有」下直破其谬用之失,三「纵令」
下纵难其不识大乘谬用之失。初文者,汝
弃小用大没佛小乘为大方便,又汝若不
伏不晓,论文自有菩萨义,何须用大?故
以二失破之。汝若不嫌论主不解,何须
弃之?三纵中云「纵令引经释大乘」者,破旧
引经不识义旨,是故须破,是故斥云何等
大乘?汝虽引八地破无明,而不知是通教
下根被接之义,当通始终不破无明,通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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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是故须破。汝引六地以齐罗汉,而不
知是名别义通,别义初地即破无明,何得
六地始齐罗汉?是故须破。次单破别教,言
「别是方便」等者,执别教道,不信顿极,名为
谤实。次破立意者,岂以古师人往而存其
非义?是故须破。次立一实,中二:先立,次谦
退,即章安叹师法妙而自谦也。初立文中
云「超三权」者,约废权说,「即一实」者,约开
权说。次正明废,中二:先结前生后,次正明
废。于中二:初总叙渐顿三法四果,次释。释
中三:初列经,次述今意,三正释。初如文。次
明今意。「且置顿论渐」者,若欲论顿有何不
可?但明迭兴迭谢之相,恐文稍烦,故且置之,
以论于渐。
问:
前文明兴以对于废,今文明
废复对于兴,二门何别?非烦长耶?
答:
前明
兴者,若不论废无由得兴,虽复相对意
在于兴;今文明废,若不假兴何以明废,
虽复相对意在于废。
于正释中四教为四:
初三藏中二:先释,次「为此」下结。初又二:先
约菩萨,次约二乘。初约菩萨中五:先更述
初立三藏;次「教云」下明初立意;三「欲求」下明
须废;四「即便」下明废相,欲废必须先破故
也;五「本望」下明废意。次二乘文少,望菩萨
意可知。次结,可见。
次明通中为二:初正
释,次「此通」下辨共不共。初又为三:先菩萨,
次佛,三二乘。初菩萨又为三:初总述废立
意,次「立通」下明废意,三「智者」下正明废相。
初如文。次文言「立通」者,若成四悉,即以见
真名为教足。三正明废相者,通真谛中既
知是名别义通,别义初地即破无明,何得
六地始齐罗汉?是故须破。次单破别教,言
「别是方便」等者,执别教道,不信顿极,名为
谤实。次破立意者,岂以古师人往而存其
非义?是故须破。次立一实,中二:先立,次谦
退,即章安叹师法妙而自谦也。初立文中
云「超三权」者,约废权说,「即一实」者,约开
权说。次正明废,中二:先结前生后,次正明
废。于中二:初总叙渐顿三法四果,次释。释
中三:初列经,次述今意,三正释。初如文。次
明今意。「且置顿论渐」者,若欲论顿有何不
可?但明迭兴迭谢之相,恐文稍烦,故且置之,
以论于渐。
问:
前文明兴以对于废,今文明
废复对于兴,二门何别?非烦长耶?
答:
前明
兴者,若不论废无由得兴,虽复相对意
在于兴;今文明废,若不假兴何以明废,
虽复相对意在于废。
于正释中四教为四:
初三藏中二:先释,次「为此」下结。初又二:先
约菩萨,次约二乘。初约菩萨中五:先更述
初立三藏;次「教云」下明初立意;三「欲求」下明
须废;四「即便」下明废相,欲废必须先破故
也;五「本望」下明废意。次二乘文少,望菩萨
意可知。次结,可见。
次明通中为二:初正
释,次「此通」下辨共不共。初又为三:先菩萨,
次佛,三二乘。初菩萨又为三:初总述废立
意,次「立通」下明废意,三「智者」下正明废相。
初如文。次文言「立通」者,若成四悉,即以见
真名为教足。三正明废相者,通真谛中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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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不空,故但真谛仍为未极,是故责云那
得恒住于空?利根菩萨即见不空,见不空
已佛智尚废,何况三乘?以彼教中不云彼
佛破无明故。今破无明,是故通云通教则
废。次「菩萨」下明通佛果废者,菩萨之因既废,
佛果岂存?次明共不共中四:初双标,次分
别,三「故知」下辨失,四「通教」下判废不废。方
便声闻有发心义,是故论废;不共菩萨得
于不空,此得即见理,是故不废。
次明别教,
中三:先述立别,次「若破」下正明废,三「此随」
下明废意。又二:初地前全废,次地上但废高
归下。
次明圆教,中四:初直明不废,次「大经」
下明不废意,三「昔从」下明不废之意,四「文云」
下引證。初如文。次文云「大经一切江河悉有
回曲」等者,第十经中「佛说偈云:一切江河必
有回曲,一切丛林必有树木,一切女人必
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文殊难云:是
义不然。于此大千有洲名拘耶尼,其洲有
河,端直不曲,名娑婆耶,犹如直绳,直入
西海,如此直河佛未曾说。种种金银疏璃宝
树是亦名林,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
就有大慈悲,释梵诸天虽得自在悉皆无
常。」今以回曲及丛林等以譬有馀,金沙河
等以譬无馀。次释三法,又三:初立所行不
废,次明三乘须废,三重述所行不废。次释
四果中二:初正辨四果,次以教行等例更
分别。初约四果又二:先释、次结。释中约四
果以论三废一不废,此中言果即是罗汉,前
明二乘即指三果等。前言二乘但是通举
得恒住于空?利根菩萨即见不空,见不空
已佛智尚废,何况三乘?以彼教中不云彼
佛破无明故。今破无明,是故通云通教则
废。次「菩萨」下明通佛果废者,菩萨之因既废,
佛果岂存?次明共不共中四:初双标,次分
别,三「故知」下辨失,四「通教」下判废不废。方
便声闻有发心义,是故论废;不共菩萨得
于不空,此得即见理,是故不废。
次明别教,
中三:先述立别,次「若破」下正明废,三「此随」
下明废意。又二:初地前全废,次地上但废高
归下。
次明圆教,中四:初直明不废,次「大经」
下明不废意,三「昔从」下明不废之意,四「文云」
下引證。初如文。次文云「大经一切江河悉有
回曲」等者,第十经中「佛说偈云:一切江河必
有回曲,一切丛林必有树木,一切女人必
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文殊难云:是
义不然。于此大千有洲名拘耶尼,其洲有
河,端直不曲,名娑婆耶,犹如直绳,直入
西海,如此直河佛未曾说。种种金银疏璃宝
树是亦名林,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
就有大慈悲,释梵诸天虽得自在悉皆无
常。」今以回曲及丛林等以譬有馀,金沙河
等以譬无馀。次释三法,又三:初立所行不
废,次明三乘须废,三重述所行不废。次释
四果中二:初正辨四果,次以教行等例更
分别。初约四果又二:先释、次结。释中约四
果以论三废一不废,此中言果即是罗汉,前
明二乘即指三果等。前言二乘但是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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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论声闻,故今别语更加支佛。前言菩萨,
并是方便位中,如通教人,但在六地已前,
藏别准此。若言四佛者,则声闻菩萨并不
须用,如向会通。此中言「破化城」等者,且
语二乘,二乘既破,两教佛果亦破,别教或废
圣人贤,或废高归下,令同成一佛果故
也。次「若从」下结文,可知。
次明三有废不废
等,中又二:先三一对辨,次「又教」下教行等对
辨。初又二:先释,次寄此且明判开。初又二:
先约教,次以行智等例。初又二:先废不废,
次立不立。初文二:先标,次释。言「从得道夜
至泥洹夜」乃至「初教何曾废」者,初后俱集故
知不废,况结集已留被末代,故知即是成
前逗后。既结集在文,当知法华教兴,此教
仍须逗后,通别俱尔。据法华则废,据教
存则不废。次立不立中有立不立,即指小
机以对华严,若至法华无不立义,故云「亦
立不立」也。言「中间可知」者,始谓华严,终谓
法华,中间三味并有得入佛慧之义,名之
为立。但鹿苑密入,馀教显入,鹿苑密入通
大小人,馀味显入唯在于大。若馀味小人于
彼密入,义同鹿苑。次约行智等略例中,所
言诸者,亦须一三相望,如前所说故不复
论。
次判开中二:先约五味判,次「但说」下开。
初如文。次「但说」下为二:初开成于圆教行
位三皆不废,次「无量义」下更重叙施。又三:
初正明,次「成道」下引證,三「相传」下释疑。疑
云:经但言馀,为七十一,为七十九?是故引
證。言「相传云佛七十二说法华」者,准菩提
并是方便位中,如通教人,但在六地已前,
藏别准此。若言四佛者,则声闻菩萨并不
须用,如向会通。此中言「破化城」等者,且
语二乘,二乘既破,两教佛果亦破,别教或废
圣人贤,或废高归下,令同成一佛果故
也。次「若从」下结文,可知。
次明三有废不废
等,中又二:先三一对辨,次「又教」下教行等对
辨。初又二:先释,次寄此且明判开。初又二:
先约教,次以行智等例。初又二:先废不废,
次立不立。初文二:先标,次释。言「从得道夜
至泥洹夜」乃至「初教何曾废」者,初后俱集故
知不废,况结集已留被末代,故知即是成
前逗后。既结集在文,当知法华教兴,此教
仍须逗后,通别俱尔。据法华则废,据教
存则不废。次立不立中有立不立,即指小
机以对华严,若至法华无不立义,故云「亦
立不立」也。言「中间可知」者,始谓华严,终谓
法华,中间三味并有得入佛慧之义,名之
为立。但鹿苑密入,馀教显入,鹿苑密入通
大小人,馀味显入唯在于大。若馀味小人于
彼密入,义同鹿苑。次约行智等略例中,所
言诸者,亦须一三相望,如前所说故不复
论。
次判开中二:先约五味判,次「但说」下开。
初如文。次「但说」下为二:初开成于圆教行
位三皆不废,次「无量义」下更重叙施。又三:
初正明,次「成道」下引證,三「相传」下释疑。疑
云:经但言馀,为七十一,为七十九?是故引
證。言「相传云佛七十二说法华」者,准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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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支《法界性论》云:「但成道后,四十二年说。」
《法华经论》非佛说,故云「相传」。《法华》但云「四
十馀年」,不的云「二」者,教法被物所见不同
是故从容。次别约教行等者,于中为二:
初正释,次问答释疑。初又五:初以教对行
位为四句分别,次约废不废等教行位三
四句分别,三「又废教」下单约教以废闻相
对为四句分别,四「又废智」下单约于智废脩
相对为四句分别,五「又废位」下单约于位废
入相对为四句分别;一一四句中皆先列,次
释。初教对位行中言俱废者,既指菩萨,当
知前之二句并指二乘,二乘于法华前亦
有密悟,故三藏菩萨于法华前显密俱得。
第四句者,教所录行必留被后,通有二乘,
望前三藏,义类可见。若约别教,但不须
言住果及以密悟,馀者并同。何者?初句应
云废教道之教也。行位若至初地已上,
即成法界,何须废耶?行位废者,接入后教、
教逗后人。俱废者初心便转。俱不废者亦逗
后人。次四句中言「利根」者,并是菩萨初心即
转,钝根二乘久住方便。言「合」者,共也。次闻
教四句中言「如废」者,举三藏菩萨为语端
耳,应通历三教。第二句四教菩萨并须阙
之,或是初心退堕者耳。第三句亦须历诸
教。第四句亦通诸菩萨,不必在密。次废智
四句中,初句者亦通三菩萨。次不废智更
脩智中云「又次第习者是也」者,凡云废者,
若法华前或废权位,入权入实,废权入实,废高归下。若次第脩习者,从初发心,本
《法华经论》非佛说,故云「相传」。《法华》但云「四
十馀年」,不的云「二」者,教法被物所见不同
是故从容。次别约教行等者,于中为二:
初正释,次问答释疑。初又五:初以教对行
位为四句分别,次约废不废等教行位三
四句分别,三「又废教」下单约教以废闻相
对为四句分别,四「又废智」下单约于智废脩
相对为四句分别,五「又废位」下单约于位废
入相对为四句分别;一一四句中皆先列,次
释。初教对位行中言俱废者,既指菩萨,当
知前之二句并指二乘,二乘于法华前亦
有密悟,故三藏菩萨于法华前显密俱得。
第四句者,教所录行必留被后,通有二乘,
望前三藏,义类可见。若约别教,但不须
言住果及以密悟,馀者并同。何者?初句应
云废教道之教也。行位若至初地已上,
即成法界,何须废耶?行位废者,接入后教、
教逗后人。俱废者初心便转。俱不废者亦逗
后人。次四句中言「利根」者,并是菩萨初心即
转,钝根二乘久住方便。言「合」者,共也。次闻
教四句中言「如废」者,举三藏菩萨为语端
耳,应通历三教。第二句四教菩萨并须阙
之,或是初心退堕者耳。第三句亦须历诸
教。第四句亦通诸菩萨,不必在密。次废智
四句中,初句者亦通三菩萨。次不废智更
脩智中云「又次第习者是也」者,凡云废者,
若法华前或废权位,入权入实,废权入实,废高归下。若次第脩习者,从初发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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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次第,自浅阶深,何待废浅而入深也。
第三句者,三教菩萨阙之,亦据法华前故,
引方等文意證也。言「逗后」者,人虽不脩,更
须逗后。第四句者,四教初心并有此义,且
约三藏事相便耳。「通教」至「如此」者,通有
三乘,是故料简全同三藏;别唯菩萨,故前
明废教,不更闻教,此句全阙。今不废位
而更入位句,阙二乘边,由此别教次第入
位其义可然。
大章第八明开者,前诸兴废
并约法华前教,既对一实以明三权,即对
法华以为判竟,是故直明于开,故云「可得
如前」。次「即三」下显今经意。于中三:先述开
意,次「开生死」下正明开,三「若决」下将所开
与本妙比决。初文中所以不言废者,以废
义与开义大同,已如前与《止观》记中简竟。
又恐人不晓相待中意,便谓粗外别有于
妙,是故据理复须明开。又若不论待无
以明绝,若明待已即指所待是于能绝,能
绝亦绝方名为绝,具如前说。次正开中二:
初通开初心,次别开诸位。初又二,先通举
开义,次历圆教诸位入妙不同。初又二:初
开凡夫未发之心,次开诸教博地初心。初
文者,凡夫之心必有于发,理体妙故。次开
诸教者,诸教始终虽各有体状,而同在初
心一类凡下,故今开之,令此四初与圆初
心所观之理无二无别。次历圆教诸位入
妙不同者,即有按位进入二妙。
问:
此之二
妙,何者为胜?
答:
互有强弱。若论当位即
是即按位为胜,若据闻教能超,即进入
第三句者,三教菩萨阙之,亦据法华前故,
引方等文意證也。言「逗后」者,人虽不脩,更
须逗后。第四句者,四教初心并有此义,且
约三藏事相便耳。「通教」至「如此」者,通有
三乘,是故料简全同三藏;别唯菩萨,故前
明废教,不更闻教,此句全阙。今不废位
而更入位句,阙二乘边,由此别教次第入
位其义可然。
大章第八明开者,前诸兴废
并约法华前教,既对一实以明三权,即对
法华以为判竟,是故直明于开,故云「可得
如前」。次「即三」下显今经意。于中三:先述开
意,次「开生死」下正明开,三「若决」下将所开
与本妙比决。初文中所以不言废者,以废
义与开义大同,已如前与《止观》记中简竟。
又恐人不晓相待中意,便谓粗外别有于
妙,是故据理复须明开。又若不论待无
以明绝,若明待已即指所待是于能绝,能
绝亦绝方名为绝,具如前说。次正开中二:
初通开初心,次别开诸位。初又二,先通举
开义,次历圆教诸位入妙不同。初又二:初
开凡夫未发之心,次开诸教博地初心。初
文者,凡夫之心必有于发,理体妙故。次开
诸教者,诸教始终虽各有体状,而同在初
心一类凡下,故今开之,令此四初与圆初
心所观之理无二无别。次历圆教诸位入
妙不同者,即有按位进入二妙。
问:
此之二
妙,何者为胜?
答:
互有强弱。若论当位即
是即按位为胜,若据闻教能超,即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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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胜,以在本位未知是妙,待入圆已方
乃知妙,故成少劣;以进入功深,是故复胜。
次别开者具应四教,三藏菩萨居初者,义同
凡故。「开三藏」去皆云「置毒」者,不同不定,
昔时置毒今方毒发,今法华经非不定教,但
是即座闻于开权,能破无明,义同毒发,诸
位不同,稍似不定,故借置毒杀人之言。三
比决中二:先结前,次举譬。譬中二:先譬、次
合。譬中云「小国大臣」等者,前之三教名为
「小国」,教主已下皆名为「臣」,臣中高位名之为
「大」,两教罗汉及通九地、别教十住,开入圆教
名为「来朝」,并失罗汉及地住等次位之名,名
「失本位」。「虽预行伍」等者,如阿罗汉按位
入圆,虽预六根行伍位次,比于本从圆
随喜来,乃成限外空位菩萨,故云「空官」。此
据初入作如此说。久闻观转惑破行成,还
同旧位行伍之限。若圆大国凡夫小臣名名
字佛,故曰「凭寄」。「膂」者脊也。《说文》云「骨也」。秖
是全以身心寄托佛境耳。能观色心即是
法性,故名「凭寄佛法界」也。未入品位不
能益他名爵未高,乃为九界之所敬贵。
次合中二:先合,次况。合中初从「诸教」去略
合也。初合小国大臣,从「圆」去合大国小臣。
大章第九引经中二:初叙来意,次正引中
二:先正引,次「诸经」下以《法华》意结成。初文
又二:初四教,次不定秘密。初文又二:初正
引,次「前四」下明引经之意。初文自四:初三藏
二:先引,次料简。先引中二:先引,次「何者」下
释,又二:初正释,次「故释论」下引證罗汉同
乃知妙,故成少劣;以进入功深,是故复胜。
次别开者具应四教,三藏菩萨居初者,义同
凡故。「开三藏」去皆云「置毒」者,不同不定,
昔时置毒今方毒发,今法华经非不定教,但
是即座闻于开权,能破无明,义同毒发,诸
位不同,稍似不定,故借置毒杀人之言。三
比决中二:先结前,次举譬。譬中二:先譬、次
合。譬中云「小国大臣」等者,前之三教名为
「小国」,教主已下皆名为「臣」,臣中高位名之为
「大」,两教罗汉及通九地、别教十住,开入圆教
名为「来朝」,并失罗汉及地住等次位之名,名
「失本位」。「虽预行伍」等者,如阿罗汉按位
入圆,虽预六根行伍位次,比于本从圆
随喜来,乃成限外空位菩萨,故云「空官」。此
据初入作如此说。久闻观转惑破行成,还
同旧位行伍之限。若圆大国凡夫小臣名名
字佛,故曰「凭寄」。「膂」者脊也。《说文》云「骨也」。秖
是全以身心寄托佛境耳。能观色心即是
法性,故名「凭寄佛法界」也。未入品位不
能益他名爵未高,乃为九界之所敬贵。
次合中二:先合,次况。合中初从「诸教」去略
合也。初合小国大臣,从「圆」去合大国小臣。
大章第九引经中二:初叙来意,次正引中
二:先正引,次「诸经」下以《法华》意结成。初文
又二:初四教,次不定秘密。初文又二:初正
引,次「前四」下明引经之意。初文自四:初三藏
二:先引,次料简。先引中二:先引,次「何者」下
释,又二:初正释,次「故释论」下引證罗汉同
卷十一 第 895b 页 T33-0895.png
佛。次通教中二:前引,次释。释中二:初释,次
辨异。次别教中二:先引,次释。次圆教中二:
先引,次释。释中二:先释,次「圆信」下辨异中
三:法、譬、合,可见。次明引经意中,前引三
教者,意明教教皆有醍醐,醍醐不同故明
所以。于中又三:先说意,次示四教醍醐位
别,三「前两」下判。初如文。次文二:先示四教,
次「缨珞」下引證圆教。三判中二:先判,次「以
是」下结判。次不定秘密者,以此两教义理相
滥,若顺五时为次第者名不定意,若不
堪显露教中为次第者须秘密说,若别明
者已如前文第一卷中,今不烦文,故相兼
说。于中又二:初先列五味,次释。释中二:先
标,次「一通」下释中两意:先举两意,次释中。
教行两意相脩而释,历顿渐教,故义之如
教;一一教中随行浅深,毒发不定,故名约
行。深得此意,可与论斯教行显密不定之
相。一科之文兼含意广,明过去虽闻,若不
探赜,当时入位,随闻远近多少生熟、行之
浅深,故藉今生重闻方发。于中先通释两
意,次「若众生」下正明发相又二:初正明发
相,次「若有行人」下判二妙。初文具历顿渐
以明发相,初华严,次四教,所以不云方
等般若者,部总教别,总别互摄别义易
明,故且依之。以诸教中具五味故,故得
约之。于圆教中前文不引五味,今为明
不定,须约位列之。又前两教二乘之人,以
法华前无发心义,虽复不定,此人必须来
至法华,故法华前教须明秘密。次判二妙,
辨异。次别教中二:先引,次释。次圆教中二:
先引,次释。释中二:先释,次「圆信」下辨异中
三:法、譬、合,可见。次明引经意中,前引三
教者,意明教教皆有醍醐,醍醐不同故明
所以。于中又三:先说意,次示四教醍醐位
别,三「前两」下判。初如文。次文二:先示四教,
次「缨珞」下引證圆教。三判中二:先判,次「以
是」下结判。次不定秘密者,以此两教义理相
滥,若顺五时为次第者名不定意,若不
堪显露教中为次第者须秘密说,若别明
者已如前文第一卷中,今不烦文,故相兼
说。于中又二:初先列五味,次释。释中二:先
标,次「一通」下释中两意:先举两意,次释中。
教行两意相脩而释,历顿渐教,故义之如
教;一一教中随行浅深,毒发不定,故名约
行。深得此意,可与论斯教行显密不定之
相。一科之文兼含意广,明过去虽闻,若不
探赜,当时入位,随闻远近多少生熟、行之
浅深,故藉今生重闻方发。于中先通释两
意,次「若众生」下正明发相又二:初正明发
相,次「若有行人」下判二妙。初文具历顿渐
以明发相,初华严,次四教,所以不云方
等般若者,部总教别,总别互摄别义易
明,故且依之。以诸教中具五味故,故得
约之。于圆教中前文不引五味,今为明
不定,须约位列之。又前两教二乘之人,以
法华前无发心义,虽复不定,此人必须来
至法华,故法华前教须明秘密。次判二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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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先进入,次按位中复引文,可见。次以
《法华》意结归为三:初明诸经不具,次明《法
华》方具,三「次第」下释二妙相。「次第入」者,谓
法华前转成熟苏。「开粗入」者,谓法华会随
位即妙。菩萨容有二乘,的无各有二意,准
例可知。
次大章第十明妙位始终,中二:初
略叙来意,次正释。初文三:初明无差,次「良
由」下明有差,三「约此」下明无差而差、差而不
差及不二相。次引文正释中二:初引〈方便
品〉,次引〈分别功德品〉。初文又二:初正明,次
「如此」下明所乘不同。初又二:初引似位之始
终,次明真位之始终。初文又二:先引文,次
释。初引文中二:先举不知,次正明能知。即
似位始终,五品始六根终,释中亦且释不
知等,除其所知以显不知,是故所除即似
位也。次「初开」下真位始终。次明所乘中二:
先所乘不同,次所行不同。初文四:初略标,次
「乘有」下释,三「若言」下释乘所至不同,四「初心」
下正明圆乘三相不同。五品乘教至六根,
六根乘行至初住,初住乘證至妙觉。初「初
心」下前标,「我圆教」下结,下二亦尔。次「复次」下
明所行不同者,复举别教以明未终。次圆
教中有本迹二门,共方始终,以迹门中但
入初住故也;本门方至,馀一生在故。「又如」
下引〈分别品〉委明始终,又二:初正引,次「将
前」下略指前文。经中所列从八至四,今具
列之。次文言「将前列位中引法华」等者,指
此卷初十门释圆位中第二明位数门,广
引此经〈分别功德品〉等文是也。
《法华》意结归为三:初明诸经不具,次明《法
华》方具,三「次第」下释二妙相。「次第入」者,谓
法华前转成熟苏。「开粗入」者,谓法华会随
位即妙。菩萨容有二乘,的无各有二意,准
例可知。
次大章第十明妙位始终,中二:初
略叙来意,次正释。初文三:初明无差,次「良
由」下明有差,三「约此」下明无差而差、差而不
差及不二相。次引文正释中二:初引〈方便
品〉,次引〈分别功德品〉。初文又二:初正明,次
「如此」下明所乘不同。初又二:初引似位之始
终,次明真位之始终。初文又二:先引文,次
释。初引文中二:先举不知,次正明能知。即
似位始终,五品始六根终,释中亦且释不
知等,除其所知以显不知,是故所除即似
位也。次「初开」下真位始终。次明所乘中二:
先所乘不同,次所行不同。初文四:初略标,次
「乘有」下释,三「若言」下释乘所至不同,四「初心」
下正明圆乘三相不同。五品乘教至六根,
六根乘行至初住,初住乘證至妙觉。初「初
心」下前标,「我圆教」下结,下二亦尔。次「复次」下
明所行不同者,复举别教以明未终。次圆
教中有本迹二门,共方始终,以迹门中但
入初住故也;本门方至,馀一生在故。「又如」
下引〈分别品〉委明始终,又二:初正引,次「将
前」下略指前文。经中所列从八至四,今具
列之。次文言「将前列位中引法华」等者,指
此卷初十门释圆位中第二明位数门,广
引此经〈分别功德品〉等文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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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法妙中二:初来意释名,次正释。初文
二:初正明来意,次「言三」下释名。次正释中
二:初列章,次解释,释中文自为七。七章次第
者,初言「总」者,谓唯一妙无复差别,机宜不
纯开总出别,即约教也。教门不同次判粗
妙,判意在开。开已纯妙,妙必始终,妙轨遍
摄,故有类通,总以悉檀料简诸意。初文总
者为五:初标列,次结意,三「经曰」下引教释
意,四「故大经」下引證解释,五「前明」下摄前
四妙,又二:先摄同,次「若然」下释疑,又二:先
疑,次「重说」下释。释又二:先大师,次章安。初
大师释文自三义,第三义中三:先略述本
末,次「从性」下历位,三「自成」下总结。「自成」者,自
从因以至果。「化他」者,位位有之。次「私谓」下
章安释。言「一句即三句」等者,又二:先释,次
「此诸」下结意。初文者,前文大师自释云「三不
定三三而论一」等,今出私解,重牒前意称
赞前义,名圆佛乘,异于偏教菩萨乘也。言
「记中」者,指大师释,是章安记。却指下文历
别三法藏即是事,从事出事之文也。私谓乃
是再治定时方有此语,记中已有故得却指
下文。记中方便诸乘既并从于藏句开出,故
云「别」也。此私释中三句各出一方便乘,故云
「通」也。次结意中云「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者,
此有通别,若以道场思方便时分别说三,
是则别指三藏三乘,从顿已后赴鹿苑说。
若通论者,诸渐皆从圆顿开出,即是从顿
开藏通别。今此三句皆属于圆,故云「从圆
开出」也。
次别三法者为二:先总明开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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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教别明。初总中为二,先总论开合大意,
次「佛从」下别开出方便乘,又六:先徵,次「如大
经」下引经示相,三「何者」下释其开相,四「又
依经」下引證,五「例」下引例,六「以是」下结意。前
三如文。四引證中二:初引经證者,福是事
法故事属藏,斥同有为。次引定力者,验是
福德,以诸权乘从藏开出,故二乘之人即是
有为。五例中二:先举能例,次「今以」下所例。
此引界内意以例界外,验二乘人是有为
等,故云「以下例上」,既非中道,名为「福德」。
别教地前并未见中,故知并从藏中开出。
六「以是」下结,中二:先正结释,次例结。初正结
如前。次「亦是」下例结中云「分别说五」等者,
前三乘上更加人天,离两二乘为七,离三
菩萨为九,谓藏通别三菩萨也。若《止观》中
明方便乘九念处者,即除人天,开别地前
三十心位以为三人,以人天乘无念处故。
若言九人生方便土者,除六度菩萨,加
圆六根,三藏菩萨不断惑故,圆教六根未
生实报。又九种医九种土等,九名虽同,九
义各别。
次约教中,初标、次释。释中自四:初
三藏中二:先明三乘三轨,次「此教」下明教
意。于中明所诠所至兴废,真不能运是所
诠,故所以索车。言「真不能运」者,藏通二乘
證偏真理,当教理极,故不名运。运是载义,
亦名为远。《易》云:「日月运行」谓动也。《说文》云:
「陆载曰运」。小果既极,故非运义。言「索车」者,
长者先于火宅门外许诸子云「汝等出来,
吾为汝等造作此车」,既非本有,故云「造作」。
次「佛从」下别开出方便乘,又六:先徵,次「如大
经」下引经示相,三「何者」下释其开相,四「又
依经」下引證,五「例」下引例,六「以是」下结意。前
三如文。四引證中二:初引经證者,福是事
法故事属藏,斥同有为。次引定力者,验是
福德,以诸权乘从藏开出,故二乘之人即是
有为。五例中二:先举能例,次「今以」下所例。
此引界内意以例界外,验二乘人是有为
等,故云「以下例上」,既非中道,名为「福德」。
别教地前并未见中,故知并从藏中开出。
六「以是」下结,中二:先正结释,次例结。初正结
如前。次「亦是」下例结中云「分别说五」等者,
前三乘上更加人天,离两二乘为七,离三
菩萨为九,谓藏通别三菩萨也。若《止观》中
明方便乘九念处者,即除人天,开别地前
三十心位以为三人,以人天乘无念处故。
若言九人生方便土者,除六度菩萨,加
圆六根,三藏菩萨不断惑故,圆教六根未
生实报。又九种医九种土等,九名虽同,九
义各别。
次约教中,初标、次释。释中自四:初
三藏中二:先明三乘三轨,次「此教」下明教
意。于中明所诠所至兴废,真不能运是所
诠,故所以索车。言「真不能运」者,藏通二乘
證偏真理,当教理极,故不名运。运是载义,
亦名为远。《易》云:「日月运行」谓动也。《说文》云:
「陆载曰运」。小果既极,故非运义。言「索车」者,
长者先于火宅门外许诸子云「汝等出来,
吾为汝等造作此车」,既非本有,故云「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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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出已不见果车,皆诣父所而白父言
「愿赐我等三种宝车」,即索义也。下文广明
三乘索义(云云)。下文别教中不云索者,据
后證道仍是实乘,故不须索。若据教道通
皆须索,故云「不退菩萨亦不能知」。次通教
中亦二:先明三轨中不分三乘异者,大同
小异故不须分。从「此教」下明教意,具如三
藏,寻之。
次明别教中三:先正明三轨,次
引《摄大乘》辨非,三「若能」下结示。初文二:先
正明,次引證解释。次文者,先列释,次斥又
二:初总,次「何者」下别。又为六:初明不融之
相,次「是则」下判,三「元夫」下明教意,四「此语」下
今家诫示,五「又阿黎」下重斥判,六「若执」下诫
劝。初二可知。三「元夫」去至「一途」等者,破别
教教道及明立教道之意,于中先叙诸经
论意,次明龙树意同,并先用空遣荡相著,
后方分别历别法门。当知前空亦空无明,
无明尚空,岂存诸计无没含藏种子耶?又此
文中从先以无常去至于四德,此寄如来
渐教示离执之方,此寄渐文兼具两意:一
约酪等四时,二约藏等四教,细类上下,亦
应可见。从「净诸法」已去,正示灭后说法之
人,亦应先荡诸相著已,后还用于自他四
句为他说法。四今家诫示中云「如除病」去
重更举喻。从「那得」去责其计者,汝未遣著
何得妄计阿黎耶识出一切法?从「本之」
去判其有惑,故惑犹存、新惑更重。从「故知」
去判属界外,仍非界外通方法门,故云「一
途」。于彼界外尚是一途,何得界内博地执
「愿赐我等三种宝车」,即索义也。下文广明
三乘索义(云云)。下文别教中不云索者,据
后證道仍是实乘,故不须索。若据教道通
皆须索,故云「不退菩萨亦不能知」。次通教
中亦二:先明三轨中不分三乘异者,大同
小异故不须分。从「此教」下明教意,具如三
藏,寻之。
次明别教中三:先正明三轨,次
引《摄大乘》辨非,三「若能」下结示。初文二:先
正明,次引證解释。次文者,先列释,次斥又
二:初总,次「何者」下别。又为六:初明不融之
相,次「是则」下判,三「元夫」下明教意,四「此语」下
今家诫示,五「又阿黎」下重斥判,六「若执」下诫
劝。初二可知。三「元夫」去至「一途」等者,破别
教教道及明立教道之意,于中先叙诸经
论意,次明龙树意同,并先用空遣荡相著,
后方分别历别法门。当知前空亦空无明,
无明尚空,岂存诸计无没含藏种子耶?又此
文中从先以无常去至于四德,此寄如来
渐教示离执之方,此寄渐文兼具两意:一
约酪等四时,二约藏等四教,细类上下,亦
应可见。从「净诸法」已去,正示灭后说法之
人,亦应先荡诸相著已,后还用于自他四
句为他说法。四今家诫示中云「如除病」去
重更举喻。从「那得」去责其计者,汝未遣著
何得妄计阿黎耶识出一切法?从「本之」
去判其有惑,故惑犹存、新惑更重。从「故知」
去判属界外,仍非界外通方法门,故云「一
途」。于彼界外尚是一途,何得界内博地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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诤?六诫劝中云「语见」者,依教语而起见,不
入真道。又云「多唅儿苏」等者,《大经》第四〈四
相品〉云:「有一女人乳养婴儿,来诣佛所,有
所顾念,心自思惟在一面坐。尔时世尊知
而故问:汝以爱念,多唅儿苏,不如筹量消
与不消。尔时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
知我心,惟愿世尊为我少说,我于今朝多
唅儿苏,恐将不消。佛言:汝儿所食寻即消
化更增寿命。女人闻已心大欢喜。」疏云:「凡
养婴儿,唅苏伤多,尚恐夭命,况复馀食?女
人譬慈,婴儿譬信,乳养譬闻法,唅苏譬赞
叹生喜,喜多尚妨于道,况复痴怒?」今以苏
多譬生语见,故与喜贪义同,依实起见
尚损慧命,况于偏乘而生取著?故《大经》第
八云:「无碍智甘露,所谓大乘典,如是大乘
典,亦名杂毒药。如苏醍醐等,及以诸石蜜,
服消成甘露,不消成毒药。方等亦如是,智
者为甘露,愚不知佛性,服之成毒药。」
次
明圆教中二:先正释,次「是名」下结成乘意。
初文又三:先略释三法,次「若迷」下明三障,
三「法身」下辨体用。初文又二:初释,次「三法」下
融通。初文中言「圆乘体」者,皆须从初因
以至于果,因果所取名为乘体。前之二教
虽即同有真性观照,能照所照但依权理,
别教教道又以地前缘脩方便而为乘体,故
前三教所明乘体皆不至极,未极息教是
故索车。圆教乘体从始至终而非始终,是
故达到,乘义犹在,故以真性始终不动而为
车体,故此车体非运而运。次融通中三:法、譬、
入真道。又云「多唅儿苏」等者,《大经》第四〈四
相品〉云:「有一女人乳养婴儿,来诣佛所,有
所顾念,心自思惟在一面坐。尔时世尊知
而故问:汝以爱念,多唅儿苏,不如筹量消
与不消。尔时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
知我心,惟愿世尊为我少说,我于今朝多
唅儿苏,恐将不消。佛言:汝儿所食寻即消
化更增寿命。女人闻已心大欢喜。」疏云:「凡
养婴儿,唅苏伤多,尚恐夭命,况复馀食?女
人譬慈,婴儿譬信,乳养譬闻法,唅苏譬赞
叹生喜,喜多尚妨于道,况复痴怒?」今以苏
多譬生语见,故与喜贪义同,依实起见
尚损慧命,况于偏乘而生取著?故《大经》第
八云:「无碍智甘露,所谓大乘典,如是大乘
典,亦名杂毒药。如苏醍醐等,及以诸石蜜,
服消成甘露,不消成毒药。方等亦如是,智
者为甘露,愚不知佛性,服之成毒药。」
次
明圆教中二:先正释,次「是名」下结成乘意。
初文又三:先略释三法,次「若迷」下明三障,
三「法身」下辨体用。初文又二:初释,次「三法」下
融通。初文中言「圆乘体」者,皆须从初因
以至于果,因果所取名为乘体。前之二教
虽即同有真性观照,能照所照但依权理,
别教教道又以地前缘脩方便而为乘体,故
前三教所明乘体皆不至极,未极息教是
故索车。圆教乘体从始至终而非始终,是
故达到,乘义犹在,故以真性始终不动而为
车体,故此车体非运而运。次融通中三:法、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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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次「若迷」下明三障障于三法,于中又四:
初正明三障以障三轨,次「若即」下明破障
显轨,三「真性」下结显三轨以成三德,四「此
两」下结成能严所严。三辨大车体用中二:
先法,次引譬證。次结教意中二:先以人
显所乘,次「无字」下明乘之所至。于中又二:
先立疑徵起,次「若自」下释疑,又二:先以运
义释乘,次「复次」下有运不运释乘。初文又
二,先略释,次「故文云」下引證,又三:法、譬、合。
次文者又二:初略立,次融通又二:先融通,次
引例释前圆乘不二。言「转不转皆跋致」者,
《大论》七十七〈发趣品〉云:「转二乘心入菩萨
位,第一义中一相尚无,故无所转、无菩萨
位。」此约三乘理性不当转与不转,今亦约
理而为体用,理体无退故皆跋致。「动不动
皆毗尼」者,人天毗尼名为不动,无漏毗尼名
之为动,虽世出世皆名毗尼,若约理论无
动不动,故约理性无非毗尼,皆具足有一
心十戒故也。故圆教乘无发不发,皆名
为乘。然此四教各具三轨,非但深浅不同,
亦乃乘体诚异,以诸乘体不同故也。所以
藏别两教咸以智慧为体,通圆两教咸以
真性为体者,良以体为所乘,未可暂废,
以藏别真性果满方成,傥指体在,当以何
为运?若用观照,则从始至终,故通圆居因
即事论性,即事之性果位乃穷,是故两教
真为乘体。又前之两教通虽稍优并不知
常,置而不说;别虽同證,教道全权,故苦
破之令同證道;圆虽理极尚有始终,恐世
初正明三障以障三轨,次「若即」下明破障
显轨,三「真性」下结显三轨以成三德,四「此
两」下结成能严所严。三辨大车体用中二:
先法,次引譬證。次结教意中二:先以人
显所乘,次「无字」下明乘之所至。于中又二:
先立疑徵起,次「若自」下释疑,又二:先以运
义释乘,次「复次」下有运不运释乘。初文又
二,先略释,次「故文云」下引證,又三:法、譬、合。
次文者又二:初略立,次融通又二:先融通,次
引例释前圆乘不二。言「转不转皆跋致」者,
《大论》七十七〈发趣品〉云:「转二乘心入菩萨
位,第一义中一相尚无,故无所转、无菩萨
位。」此约三乘理性不当转与不转,今亦约
理而为体用,理体无退故皆跋致。「动不动
皆毗尼」者,人天毗尼名为不动,无漏毗尼名
之为动,虽世出世皆名毗尼,若约理论无
动不动,故约理性无非毗尼,皆具足有一
心十戒故也。故圆教乘无发不发,皆名
为乘。然此四教各具三轨,非但深浅不同,
亦乃乘体诚异,以诸乘体不同故也。所以
藏别两教咸以智慧为体,通圆两教咸以
真性为体者,良以体为所乘,未可暂废,
以藏别真性果满方成,傥指体在,当以何
为运?若用观照,则从始至终,故通圆居因
即事论性,即事之性果位乃穷,是故两教
真为乘体。又前之两教通虽稍优并不知
常,置而不说;别虽同證,教道全权,故苦
破之令同證道;圆虽理极尚有始终,恐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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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行,故须委辨。是故广以因果自他类例等
释乘义不息,方名实乘。若得此意,别显一
科,义犹指掌,如迷此者自行何依?秃乘
虽阙,庄校车体犹存,忽昧斯旨乘何而去?
能乘所至一切都废,是则以火宅为宝渚,
必为所烧;指烦惑为能乘,义须倾覆。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一
释乘义不息,方名实乘。若得此意,别显一
科,义犹指掌,如迷此者自行何依?秃乘
虽阙,庄校车体犹存,忽昧斯旨乘何而去?
能乘所至一切都废,是则以火宅为宝渚,
必为所烧;指烦惑为能乘,义须倾覆。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