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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第 904c 页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三
天台沙门湛然述
次明神通中,标、列、释。前诸文中并立来
意一门,但寄在文前明之;今则别列。言「次
第」者,次前文来故云次第,即来意异名也。
于中为三:初举前生后,次略示后文之相,
三「上辨」下正明次前有此文来。初文二:初
举前,次「若正论」下生后。次示后文相中二:
初列,次「普门」下释。释中二:初引〈普门〉證,次
「游于」下释经意。初明「普门品但有二文兼得
三意」者,经文先问、次答,问中具三,答文但二。
「问云观世音菩萨云何游此娑婆世界?」问身
也。「云何而为众生说法?」问口也。「方便之力
其事云何?」问意也。答中句句但举身口,以
兼于意,「应以声闻身」答身也,「而为说法」答
口也。既有身口,必兼于意,或将「应以」两字
即是意也。善达机缘,故云「应以」。次文又二:
初约身口表意,次「又化」下从多少以论。初
又二:谓法、譬。譬又三:谓譬、合、结。次文又为
三:先正论多少,次引證,三正辨多用身口。
一切圣教但多有此二相故也。又为四:先
释二身二鼓,次「此是」下明身口所由,三「若
示」下明所兼之意,四「亦是」下举二行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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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二鼓。初文中言「药树王身」者,则示可畏
破恶之形,如《大经》第二十九〈菩萨品〉云:「譬如
药树名曰树王,于诸药中最为殊胜,能灭
诸病。树不作念若取枝叶及皮身等。虽不
作念,能愈诸病。涅槃亦尔(云云)。」「如意珠王
身」者,示为可爱生善之形,如《大品》第十云:
「如摩尼珠所在住处,一切非人不得其便,其
珠著身,暗中得明、热时得凉、寒时得温。若
在水中随物现色。」「毒鼓」者,《大经》云:「譬如有
人以诸毒药用涂大鼓,于大众中击令出
声,闻者皆死。」此譬说于破恶法也,如《止观》
第五记。「天鼓」者,如忉利天所有妙鼓,随天心
念出种种声,此譬说于生善法也。次意
者,虽现身口,皆由意慈。第三意者,睹身
口相则知意业。今且引《大经》,经从说边,
故名为语。今文略语以證于意,谓随自意
等语必待意故也。随自如珠如天,随他如
药如毒,二行对上亦应可见。次正明次
第,中二:先法说、次譬况。先举小譬,次小尚
下以小况大,谓妙感应也。「鳱鹊鸣」者,鳱鹊
小鹊也。《西京杂记》云:「乾鹊鸣者则行人至,亦
可作䧲,今时书本多作乾字。」
次名数中四:
列数,释名,次第,虚实。后二寄名数中辨耳。
初如文。释名中虽三文不同,义意不别。「地
持云神谓难测知」者,《易》云「阴阳不测谓之
神」,非佛教意。「神通不同」者,具如文列,凡夫
外道及四教也。三教如文。略释六通如《止
观》第七记。彼文并是发宿习通也。复有生
得通,知鬼畜等;有报得通,如诸天等;有脩
破恶之形,如《大经》第二十九〈菩萨品〉云:「譬如
药树名曰树王,于诸药中最为殊胜,能灭
诸病。树不作念若取枝叶及皮身等。虽不
作念,能愈诸病。涅槃亦尔(云云)。」「如意珠王
身」者,示为可爱生善之形,如《大品》第十云:
「如摩尼珠所在住处,一切非人不得其便,其
珠著身,暗中得明、热时得凉、寒时得温。若
在水中随物现色。」「毒鼓」者,《大经》云:「譬如有
人以诸毒药用涂大鼓,于大众中击令出
声,闻者皆死。」此譬说于破恶法也,如《止观》
第五记。「天鼓」者,如忉利天所有妙鼓,随天心
念出种种声,此譬说于生善法也。次意
者,虽现身口,皆由意慈。第三意者,睹身
口相则知意业。今且引《大经》,经从说边,
故名为语。今文略语以證于意,谓随自意
等语必待意故也。随自如珠如天,随他如
药如毒,二行对上亦应可见。次正明次
第,中二:先法说、次譬况。先举小譬,次小尚
下以小况大,谓妙感应也。「鳱鹊鸣」者,鳱鹊
小鹊也。《西京杂记》云:「乾鹊鸣者则行人至,亦
可作䧲,今时书本多作乾字。」
次名数中四:
列数,释名,次第,虚实。后二寄名数中辨耳。
初如文。释名中虽三文不同,义意不别。「地
持云神谓难测知」者,《易》云「阴阳不测谓之
神」,非佛教意。「神通不同」者,具如文列,凡夫
外道及四教也。三教如文。略释六通如《止
观》第七记。彼文并是发宿习通也。复有生
得通,知鬼畜等;有报得通,如诸天等;有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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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通,如诸声闻及诸外道、三藏菩萨通教出
假等。修得又四,若三藏二乘以无漏心依
根本禅;若诸外道以有漏心依根本禅;通
教二乘同通菩萨,亦以无漏依根本禅;别
教菩萨初依根本,用无漏心。次依界外恒
沙三昧,后依实相,发得妙通,圆教初住初
心虽别发得义同。又约六即,六根清净相似
发得,初住已上分真发得,妙觉一位究竟发
得。今此文中即分真发,既从圆位已后起
应现通,故知正是发得通也。故《大经》二十二
云:「通有二种:一内、二外。外谓与外道共。内
复有二:一者二乘,二者菩萨。」菩萨修行大
般涅槃,所得神通不与小共,故知即是别
圆菩萨如上得通也。前言「十四变化」者,初
禅二:谓初禅初禅化,初禅欲界化。二禅三,三
禅四,四禅五,准初禅说可以意得,具如《法
界次第》委释。圆教文相稍广者,用今经意
以馀文助释,于中又二:先广释,次料简。
初文中二:先出不同,次「然」下申今经以六
根为通之意,馀经不明者今经最广,故知
应用六根为通。于中二:先明意,次「今云」
下释。初文中云「然经明鼻通最委悉」者,一切
诸经不明鼻通非究竟说,岂有诸根并得
神通而鼻舌独无?唯有今经六根清净于
中鼻根文最委悉。若《华严》明十种六根,亦是
六根皆有神通,但彼经在果谓初住已去,
当知住前亦有似发。《华严》又明十种神变,
即十通也。一众生身,二佛刹,三供养,四音
声,五行愿,六调伏,七成就,八菩提,九说法,
假等。修得又四,若三藏二乘以无漏心依
根本禅;若诸外道以有漏心依根本禅;通
教二乘同通菩萨,亦以无漏依根本禅;别
教菩萨初依根本,用无漏心。次依界外恒
沙三昧,后依实相,发得妙通,圆教初住初
心虽别发得义同。又约六即,六根清净相似
发得,初住已上分真发得,妙觉一位究竟发
得。今此文中即分真发,既从圆位已后起
应现通,故知正是发得通也。故《大经》二十二
云:「通有二种:一内、二外。外谓与外道共。内
复有二:一者二乘,二者菩萨。」菩萨修行大
般涅槃,所得神通不与小共,故知即是别
圆菩萨如上得通也。前言「十四变化」者,初
禅二:谓初禅初禅化,初禅欲界化。二禅三,三
禅四,四禅五,准初禅说可以意得,具如《法
界次第》委释。圆教文相稍广者,用今经意
以馀文助释,于中又二:先广释,次料简。
初文中二:先出不同,次「然」下申今经以六
根为通之意,馀经不明者今经最广,故知
应用六根为通。于中二:先明意,次「今云」
下释。初文中云「然经明鼻通最委悉」者,一切
诸经不明鼻通非究竟说,岂有诸根并得
神通而鼻舌独无?唯有今经六根清净于
中鼻根文最委悉。若《华严》明十种六根,亦是
六根皆有神通,但彼经在果谓初住已去,
当知住前亦有似发。《华严》又明十种神变,
即十通也。一众生身,二佛刹,三供养,四音
声,五行愿,六调伏,七成就,八菩提,九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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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持。次释中二:先明所依,次「文云」下出
通相。初言「无记化化」,如《止观》第一记。次释
通相中二:先且约眼根略释,次「见有」下判
真似。初文三:初略引此经。次借毗昙「自尔」
之言。彼论在小、此中在大,「自尔」名同意义各
别,「自尔」秖是「自然」之异名耳。言「毗昙云六
入殊胜」者,皆有通用,故云「殊胜」。「自尔」之名
通于大小,且引證大;然小乘中于一切法
立因缘已皆云「自尔」,如青叶红华非染使
然,故云「自尔」。通亦如是,但是得禅自尔有
通,虽是作意即是诸禅自尔力也。小乘尚尔,
何况大乘?故今借小以證于大。三引《央掘》,
具如《止观》第七记及第七文。次判真似中,
借《华严》意对辨之也。言「内外身通」者,此是
真如镜净任运能照,以能照外现十界像,
故外像现内也。有此二用故分内外,论其
实体内外不二。次料简中言「三根增减」者,
此引《大论》四十文。云「鼻舌身三」者,但引彼
论云有增减,若对六根与今不同。意云
论文许有增减,何妨今经眼鼻身三数劣馀
三,是故引论以例今经,故云「若例此义」,馀
如疏说。于中三:先例不同,次引《正法华》證
等,三复引今经證互用。
次明粗妙中二:
先判,次开。初判中二:先通叙变化所作不
同,次正释。初文三:初立,次引證,三「若应同
正报」下各辨不同。次正释中二:先正,次依。
依正各二:先教,次味。初先正报约教中二:先
释,次「如是」下结。初文秖是十界不同,而四趣
合、人天合、二乘合、菩萨离,寻意可见。「黑发
通相。初言「无记化化」,如《止观》第一记。次释
通相中二:先且约眼根略释,次「见有」下判
真似。初文三:初略引此经。次借毗昙「自尔」
之言。彼论在小、此中在大,「自尔」名同意义各
别,「自尔」秖是「自然」之异名耳。言「毗昙云六
入殊胜」者,皆有通用,故云「殊胜」。「自尔」之名
通于大小,且引證大;然小乘中于一切法
立因缘已皆云「自尔」,如青叶红华非染使
然,故云「自尔」。通亦如是,但是得禅自尔有
通,虽是作意即是诸禅自尔力也。小乘尚尔,
何况大乘?故今借小以證于大。三引《央掘》,
具如《止观》第七记及第七文。次判真似中,
借《华严》意对辨之也。言「内外身通」者,此是
真如镜净任运能照,以能照外现十界像,
故外像现内也。有此二用故分内外,论其
实体内外不二。次料简中言「三根增减」者,
此引《大论》四十文。云「鼻舌身三」者,但引彼
论云有增减,若对六根与今不同。意云
论文许有增减,何妨今经眼鼻身三数劣馀
三,是故引论以例今经,故云「若例此义」,馀
如疏说。于中三:先例不同,次引《正法华》證
等,三复引今经證互用。
次明粗妙中二:
先判,次开。初判中二:先通叙变化所作不
同,次正释。初文三:初立,次引證,三「若应同
正报」下各辨不同。次正释中二:先正,次依。
依正各二:先教,次味。初先正报约教中二:先
释,次「如是」下结。初文秖是十界不同,而四趣
合、人天合、二乘合、菩萨离,寻意可见。「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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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身」者,饿鬼状,出《大论》。「盥」者,古煖反,洗也澡
也涤也。通论诸洗皆名为盥,若别论者洗手
曰「盥」;洗足曰「洗」,「洗」音铣;洗头曰「沐」;洗身
曰「浴」。「规」圆「矩」方。次「若得」下约五味中二:
先四味,次今经。又三:先总判是妙,次别示
妙相,三总示妙相。初如文。次文中云「地净
表理妙」者,理者境也。地既能持能生、为诸法
本,故表理妙。「光表智」者,光处二眉之间,故
可表于中道智妙。「三昧表行」者,首楞严定正
当妙行。「风表乘」者,风行于空而实非空不
异于空,乘乘实相,乘非实相而不异实
相。「地动表神通」者,地本不动而能现动,实
体非通而依实现通。
次应同依报中二:先
重判所属两意不同,次「今且」下正释。初文者,
论其正报尚乃亦可生佛相摄,但众生唯理、
诸佛事成,故一切众生悉皆摄在佛境界中,
况所依土本是诸佛所化之境,如世王土,土
必属王,而万姓所居各谓自得,其实王为
万姓以治国、万姓归王而立家,是故以慈
以忠更互相摄,彼此相望而从王义强。今
为分于机应义异,前从机说,故云「且从」,况
诸佛寂理神无方所,所依寂境号常寂光,是
故砂石七珍随生所感。若依此意,复由生
造,是故从之以立土为机。
次正释中为二:
初释初意,次「若作」下第二意。初文为三:初
引《大论》总列,次「若戒」下释所以,三「净秽」下
结归。初文二:初列,次「皆由」下结示。次文者,
然乘戒四句文在《大经》,具如《止观》第二记、《净
名疏》初委释。今且从略,直对声闻菩萨而
也涤也。通论诸洗皆名为盥,若别论者洗手
曰「盥」;洗足曰「洗」,「洗」音铣;洗头曰「沐」;洗身
曰「浴」。「规」圆「矩」方。次「若得」下约五味中二:
先四味,次今经。又三:先总判是妙,次别示
妙相,三总示妙相。初如文。次文中云「地净
表理妙」者,理者境也。地既能持能生、为诸法
本,故表理妙。「光表智」者,光处二眉之间,故
可表于中道智妙。「三昧表行」者,首楞严定正
当妙行。「风表乘」者,风行于空而实非空不
异于空,乘乘实相,乘非实相而不异实
相。「地动表神通」者,地本不动而能现动,实
体非通而依实现通。
次应同依报中二:先
重判所属两意不同,次「今且」下正释。初文者,
论其正报尚乃亦可生佛相摄,但众生唯理、
诸佛事成,故一切众生悉皆摄在佛境界中,
况所依土本是诸佛所化之境,如世王土,土
必属王,而万姓所居各谓自得,其实王为
万姓以治国、万姓归王而立家,是故以慈
以忠更互相摄,彼此相望而从王义强。今
为分于机应义异,前从机说,故云「且从」,况
诸佛寂理神无方所,所依寂境号常寂光,是
故砂石七珍随生所感。若依此意,复由生
造,是故从之以立土为机。
次正释中为二:
初释初意,次「若作」下第二意。初文为三:初
引《大论》总列,次「若戒」下释所以,三「净秽」下
结归。初文二:初列,次「皆由」下结示。次文者,
然乘戒四句文在《大经》,具如《止观》第二记、《净
名疏》初委释。今且从略,直对声闻菩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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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急之乘、直对净土秽土而为缓急之
戒者,为以大概摄诸土遍故也。于一
一土若欲委明,应随诸教及三品戒各各
对之为上中下,具如《止观》第四卷中。所言
「乘亦缓亦急」者,初开三后显一即初缓后急
也,亦是中间具有诸乘,缓急四句依《大经》
第六。《大无量寿经》呼安乐为安养,《大论》二
十八云「有佛土说一乘纯菩萨也。有佛土
杂,如弥陀也。多菩萨僧,少声闻僧」。若《大论》
中明安养国非三界者,秖是非此娑婆三
界耳。若就彼土具有三界,故《无量寿经》「阿
难白佛:彼安养界既无须弥,忉利诸天依
何而住?佛反质云:此土夜摩乃至色界依何
而住?阿难默领。」反质意者,此夜摩等既许依
空,何妨彼土四王已上依空而住?具明土
相,复有多种共别不同,如无动界虽是净
土,犹有男女及须弥等,此同居净土既其
不同,同居秽土亦应不等。委明四土横竖
等相,具如《净名.佛国品》疏,此中大略示其纲
纪,以明神通现土不同。若细分别乘戒缓
急,应分三观一观三品,九品理观细对三
品事戒缓急,以验诸土声闻菩萨若纯若杂,
广寻经论以求其异,知大小乘所被不同,
则不起此座而观法界。
次明国土应第二
意,中二:先标意以两属故,故安「若作」之言。
次「佛以」下正释,中二:先释,次判。初释中二:
释、结。初中自六,四趣人天,四教如文,一一
文中皆言「或净或秽」者,教由乘种,土籍戒
净故,戒有缓急使土有净秽故也。既分
戒者,为以大概摄诸土遍故也。于一
一土若欲委明,应随诸教及三品戒各各
对之为上中下,具如《止观》第四卷中。所言
「乘亦缓亦急」者,初开三后显一即初缓后急
也,亦是中间具有诸乘,缓急四句依《大经》
第六。《大无量寿经》呼安乐为安养,《大论》二
十八云「有佛土说一乘纯菩萨也。有佛土
杂,如弥陀也。多菩萨僧,少声闻僧」。若《大论》
中明安养国非三界者,秖是非此娑婆三
界耳。若就彼土具有三界,故《无量寿经》「阿
难白佛:彼安养界既无须弥,忉利诸天依
何而住?佛反质云:此土夜摩乃至色界依何
而住?阿难默领。」反质意者,此夜摩等既许依
空,何妨彼土四王已上依空而住?具明土
相,复有多种共别不同,如无动界虽是净
土,犹有男女及须弥等,此同居净土既其
不同,同居秽土亦应不等。委明四土横竖
等相,具如《净名.佛国品》疏,此中大略示其纲
纪,以明神通现土不同。若细分别乘戒缓
急,应分三观一观三品,九品理观细对三
品事戒缓急,以验诸土声闻菩萨若纯若杂,
广寻经论以求其异,知大小乘所被不同,
则不起此座而观法界。
次明国土应第二
意,中二:先标意以两属故,故安「若作」之言。
次「佛以」下正释,中二:先释,次判。初释中二:
释、结。初中自六,四趣人天,四教如文,一一
文中皆言「或净或秽」者,教由乘种,土籍戒
净故,戒有缓急使土有净秽故也。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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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四人不同,应言上上品乃至下下品乘,
声闻既分两教二乘,缓急亦四品不同,一一
皆言「与无记禅合」者,无记是理,慈悲是事,
事熏于理,至理皆用故云合也。若圆教脩
无缘慈,初心即合但用有广狭耳。「如是」下
结。次「今将」下判也。「通约依正」者,前正报文
约教之中直列而已,未判粗妙,故今合判。
于中又二:初约教,次约五味。初约教又二:
约教判者,别教即约教道也。次约无记化
化判者,约證道也。又二:先正判,次引经。初
文者,无记如镜,众机如形,发应如像,像关
形对非镜端丑,但以形端丑判粗妙耳,
故不以多少广狭判也。言「净秽」者,如镜
任运现像有通有别,通像如土,别像如形,
通别皆有净秽,皆有粗妙,是故山河为通
所照,人面为别所照,故有通照端丑,别照端
丑,合譬可知。次引经。次约五味中三:初正
约五味,次「又诸经」下重约粗妙难易转判,
三「唯以一大事」下约能所判粗妙。难转谓
二乘,易转谓菩萨,三能所中即所粗能妙。次
「又诸」下开,如文。然此中神通之名通于深
浅,故前判教中四俱神通但有粗妙耳。若
准下眷属妙中,初乃别判,以地前住前为
神通、已上名应,后料简中亦通取之,如妙
音是神通来等。今文通者以神通感应果上
之变用耳,故与应色相例判之,粗则俱粗,
妙则俱妙,思之可见。
次说法妙,中二:标,释。
释中二:先明来意,次正释。初文为三:初约
说不说明来意,为其机熟者说云因缘。次
声闻既分两教二乘,缓急亦四品不同,一一
皆言「与无记禅合」者,无记是理,慈悲是事,
事熏于理,至理皆用故云合也。若圆教脩
无缘慈,初心即合但用有广狭耳。「如是」下
结。次「今将」下判也。「通约依正」者,前正报文
约教之中直列而已,未判粗妙,故今合判。
于中又二:初约教,次约五味。初约教又二:
约教判者,别教即约教道也。次约无记化
化判者,约證道也。又二:先正判,次引经。初
文者,无记如镜,众机如形,发应如像,像关
形对非镜端丑,但以形端丑判粗妙耳,
故不以多少广狭判也。言「净秽」者,如镜
任运现像有通有别,通像如土,别像如形,
通别皆有净秽,皆有粗妙,是故山河为通
所照,人面为别所照,故有通照端丑,别照端
丑,合譬可知。次引经。次约五味中三:初正
约五味,次「又诸经」下重约粗妙难易转判,
三「唯以一大事」下约能所判粗妙。难转谓
二乘,易转谓菩萨,三能所中即所粗能妙。次
「又诸」下开,如文。然此中神通之名通于深
浅,故前判教中四俱神通但有粗妙耳。若
准下眷属妙中,初乃别判,以地前住前为
神通、已上名应,后料简中亦通取之,如妙
音是神通来等。今文通者以神通感应果上
之变用耳,故与应色相例判之,粗则俱粗,
妙则俱妙,思之可见。
次说法妙,中二:标,释。
释中二:先明来意,次正释。初文为三:初约
说不说明来意,为其机熟者说云因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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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后,明为来意也。前虽通叙二轮三轮
傍正,正意但在身轮,故神通预表当说法之
先兆,所以现瑞表于十妙前相,若据行说
则十妙之中说法为说,若从教言之则十妙
俱教,故序中所表表当说十妙,故前为二
身今为二鼓。若灭恶生善通于偏圆,而二
身二鼓无不咸妙。三「演说」下正明说意。次
正说中,先列章,次解释。释中先略标释名
意,次正释名,于中先出达磨郁多罗释。「达
磨郁多罗」者,此云法尚,是阿罗汉,佛灭度后
八百年中于《婆沙》中取三百偈,以为一部,
名《杂阿毗昙》。又撰《增一集》三十卷,此义依
彼,此中章门初一至五增数列之,第一一
法第二二法乃至第五五法。初云「体一」者,同
是名句等也,诸经皆然,故为一体。「相二」者,有
于长行偈颂二种相故。「制名三」者,十二部中
所制之名不出三义,初言「从字句」者,此之
三部长行二颂秖是字句耳。次言「寄事得显」
者,谓所记是事、所说是事,结戒因事,托事
为喻,本生事、本事事、未曾有事相最易知,论
义者假往复事。三从所表,表理深故。「定名
四」者,从喻、从体、从体事、从事也。「授记、无问
自说、论义体事合目」者,如《授记经》,记是当体,
所记是事;无问自说,说是当体,所说是事;论
义往复名为当体,所论是事;不同二偈但
是二种偈相而已,以无孤起重颂事故,其
中所说各别有事不得名为孤起等事。「差
别有五」者,一者九种脩多罗如文。从「通总」
至「二偈」,言二偈亦在九中摄也。「又如分别」
傍正,正意但在身轮,故神通预表当说法之
先兆,所以现瑞表于十妙前相,若据行说
则十妙之中说法为说,若从教言之则十妙
俱教,故序中所表表当说十妙,故前为二
身今为二鼓。若灭恶生善通于偏圆,而二
身二鼓无不咸妙。三「演说」下正明说意。次
正说中,先列章,次解释。释中先略标释名
意,次正释名,于中先出达磨郁多罗释。「达
磨郁多罗」者,此云法尚,是阿罗汉,佛灭度后
八百年中于《婆沙》中取三百偈,以为一部,
名《杂阿毗昙》。又撰《增一集》三十卷,此义依
彼,此中章门初一至五增数列之,第一一
法第二二法乃至第五五法。初云「体一」者,同
是名句等也,诸经皆然,故为一体。「相二」者,有
于长行偈颂二种相故。「制名三」者,十二部中
所制之名不出三义,初言「从字句」者,此之
三部长行二颂秖是字句耳。次言「寄事得显」
者,谓所记是事、所说是事,结戒因事,托事
为喻,本生事、本事事、未曾有事相最易知,论
义者假往复事。三从所表,表理深故。「定名
四」者,从喻、从体、从体事、从事也。「授记、无问
自说、论义体事合目」者,如《授记经》,记是当体,
所记是事;无问自说,说是当体,所说是事;论
义往复名为当体,所论是事;不同二偈但
是二种偈相而已,以无孤起重颂事故,其
中所说各别有事不得名为孤起等事。「差
别有五」者,一者九种脩多罗如文。从「通总」
至「二偈」,言二偈亦在九中摄也。「又如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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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脩多罗」去,但是敷置说理之教,属脩多
罗,不同二部,故对二部得此藏名。彼云
别教非今家别,即指大乘为别,小乘为通。
二者偈陀四中,初言「阿閦婆等偈」者,且准
《俱舍》明十六重后数,前十五重者,初从十
十增之至第十六重名矜羯罗,初谓一、十、
百、千、万、亿、兆、京、该、梓、欀、构、谏、正、载,此即前十
五重也。第十六矜羯罗,第十七矜羯罗矜羯
罗为大矜羯罗,第十八频跋罗,第十九频
跋罗频跋罗为大频跋罗,第二十阿閦婆,第
二十一阿閦婆阿閦婆为大阿閦婆,此第六
经所列即第十六、第十八、第二十也。言「除
脩多罗」者,除长行也。第三意中复除重颂,
孤起方名为偈。第四意者于孤起中复除
十部相,方名偈经。从通总来渐渐向狭,若
前明脩多罗则宽狭不定。祇夜二:先标,次「颂意」下释。释有三:初颂意,释取所念法相
方名祇夜中偈意;次「若颂」下释馀部意;次
颂事中亦简却馀九部中事外方是祇夜中
事。三颂言中亦简九部之言,直说之言方是
祇夜之言,二偈同是偈颂,虽开为两同是
偈中差别耳。授记有二:于中先释名,次正
释大小二别。四者无问自说二,五方广,第六
相摄应有多义,文但列四,料简全阙。
次大
师正标、释,先直标十二名,即别名也。此标
法名全依《大论》三十七文,论文甚广。次部者
即通名也。新译名十二分教,恐滥部帙故
也。经名亦通,于中三:先略释,次斥论师,三
举世经义以释出世也。次释十二部别名
罗,不同二部,故对二部得此藏名。彼云
别教非今家别,即指大乘为别,小乘为通。
二者偈陀四中,初言「阿閦婆等偈」者,且准
《俱舍》明十六重后数,前十五重者,初从十
十增之至第十六重名矜羯罗,初谓一、十、
百、千、万、亿、兆、京、该、梓、欀、构、谏、正、载,此即前十
五重也。第十六矜羯罗,第十七矜羯罗矜羯
罗为大矜羯罗,第十八频跋罗,第十九频
跋罗频跋罗为大频跋罗,第二十阿閦婆,第
二十一阿閦婆阿閦婆为大阿閦婆,此第六
经所列即第十六、第十八、第二十也。言「除
脩多罗」者,除长行也。第三意中复除重颂,
孤起方名为偈。第四意者于孤起中复除
十部相,方名偈经。从通总来渐渐向狭,若
前明脩多罗则宽狭不定。祇夜二:先标,次「颂意」下释。释有三:初颂意,释取所念法相
方名祇夜中偈意;次「若颂」下释馀部意;次
颂事中亦简却馀九部中事外方是祇夜中
事。三颂言中亦简九部之言,直说之言方是
祇夜之言,二偈同是偈颂,虽开为两同是
偈中差别耳。授记有二:于中先释名,次正
释大小二别。四者无问自说二,五方广,第六
相摄应有多义,文但列四,料简全阙。
次大
师正标、释,先直标十二名,即别名也。此标
法名全依《大论》三十七文,论文甚广。次部者
即通名也。新译名十二分教,恐滥部帙故
也。经名亦通,于中三:先略释,次斥论师,三
举世经义以释出世也。次释十二部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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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者,言「出三藏外」者,即简小门三藏已,
尽取衍门为脩多罗,彼释《大品》故作此说。
况复今文释《法华》耶?若如第一卷通途释
者则不然,下去皆须在大,然文中释义皆
通大小、意在大也。授记中虽言二乘人天,
故知亦大。又复通释放光收光等,以表记
也。言「[𨄔]入」等者,[𨄔]入记畜生,髀入记鬼,脐
入记入,胸入记天,口入记二乘,眉间入记
菩萨,顶入记佛。脩罗既从鬼畜二道开出,
今且略言从鬼故记髀脐中间入也。自说
部中先举自说无我所等者,且举小耳。次即
云又如般若方等正明大也。从「乃至」已下
去明通摄之相,乃兼婆罗门事,何但小乘
耶?毗尼亦小,一切通大,况事毗尼本通于大?
譬中亦然,先举《阿含》,次通一切。言「亿耳」者,
生时耳上自然有环,评堪一亿金钱,二十
亿耳者亦耳有环堪二十亿,故《中阿含》二十
九云:「佛在给孤,二十亿耳亦游舍卫,在暗
林中,初夜后夜学习不眠,精勤正住脩习道
品,于是亿耳安住思惟作是念言:佛弟子
中精勤我最第一,不得解脱;我家大富,不
如还家布施脩福。佛知彼心,令比丘呼
来,至已礼佛却坐一面。佛言:汝实如向所
念耶?答:实尔。佛言:我今问汝随汝意解。汝
在家时弹琴调弦,琴随歌音,歌随琴音耶?
答:如是。佛又言:弦若缓若急,有乐音耶?答
曰:不也。调和有耶?答曰:有也。佛言:极大精进
令心掉散,极不精进令心懈怠,故当观察
时与非时。二十亿耳闻佛教已,于閒静处
尽取衍门为脩多罗,彼释《大品》故作此说。
况复今文释《法华》耶?若如第一卷通途释
者则不然,下去皆须在大,然文中释义皆
通大小、意在大也。授记中虽言二乘人天,
故知亦大。又复通释放光收光等,以表记
也。言「[𨄔]入」等者,[𨄔]入记畜生,髀入记鬼,脐
入记入,胸入记天,口入记二乘,眉间入记
菩萨,顶入记佛。脩罗既从鬼畜二道开出,
今且略言从鬼故记髀脐中间入也。自说
部中先举自说无我所等者,且举小耳。次即
云又如般若方等正明大也。从「乃至」已下
去明通摄之相,乃兼婆罗门事,何但小乘
耶?毗尼亦小,一切通大,况事毗尼本通于大?
譬中亦然,先举《阿含》,次通一切。言「亿耳」者,
生时耳上自然有环,评堪一亿金钱,二十
亿耳者亦耳有环堪二十亿,故《中阿含》二十
九云:「佛在给孤,二十亿耳亦游舍卫,在暗
林中,初夜后夜学习不眠,精勤正住脩习道
品,于是亿耳安住思惟作是念言:佛弟子
中精勤我最第一,不得解脱;我家大富,不
如还家布施脩福。佛知彼心,令比丘呼
来,至已礼佛却坐一面。佛言:汝实如向所
念耶?答:实尔。佛言:我今问汝随汝意解。汝
在家时弹琴调弦,琴随歌音,歌随琴音耶?
答:如是。佛又言:弦若缓若急,有乐音耶?答
曰:不也。调和有耶?答曰:有也。佛言:极大精进
令心掉散,极不精进令心懈怠,故当观察
时与非时。二十亿耳闻佛教已,于閒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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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勤修习得阿罗汉果。」《大论》三十三广明。次
释本事中云「已说」者,本谓谢在于往,故
云「已说」。「一目」等梵音轻重耳。言「更有」者,大
小部中复有此等本时之事耳。言「为说三因
缘」者,如《大论》三十三释因目多伽云:「如净
饭王强令五百释种出家,堪得道者,将至
舍婆提城。所以者何?未离欲故。若近亲里,恐
其破戒。令身子等亲教化之,初夜后夜专
精不寐是故得道。得道已佛还将至本国,
一切诸佛还本国时与大会诸天俱,至迦
毗罗婆仙人林中,去迦毗罗婆城五十里,是
诸释种所游戏园。此诸释种比丘以精进
故以夜为长,从林入城乞食觉道路长。佛
知其心,有师子来礼佛足在一面住,佛
以三因缘故说偈云:『不寐夜长,疲极道长,
愚生死长,莫知正道。』佛告诸比丘:汝本在
家时放逸多睡,今精进故觉夜为长;本在
家时驾乘游戏,今著衣持钵步行疲极,故
路为长。此师子鞞婆尸佛时作婆罗门师,
见佛说法来至佛所。尔时大众以听法故
无共语者,即生恶念,发恶骂言:此诸秃辈
畜生何异!不别好人,不知言语。以是业
故从彼佛时乃至今日九十一劫常堕畜生,
此人尔时即应得道,以愚痴故自作如是
长久生死,今于佛所心清净,故当得解脱。」
如是等经名因目多伽。次本生中云「攫胁肉
贸猴子」者,《大论》三十三释本生经中「昔有
菩萨曾为师子,在林中住,与一猕猴共
为亲友,猕猴以子寄于师子。时有鹫鸟饥
释本事中云「已说」者,本谓谢在于往,故
云「已说」。「一目」等梵音轻重耳。言「更有」者,大
小部中复有此等本时之事耳。言「为说三因
缘」者,如《大论》三十三释因目多伽云:「如净
饭王强令五百释种出家,堪得道者,将至
舍婆提城。所以者何?未离欲故。若近亲里,恐
其破戒。令身子等亲教化之,初夜后夜专
精不寐是故得道。得道已佛还将至本国,
一切诸佛还本国时与大会诸天俱,至迦
毗罗婆仙人林中,去迦毗罗婆城五十里,是
诸释种所游戏园。此诸释种比丘以精进
故以夜为长,从林入城乞食觉道路长。佛
知其心,有师子来礼佛足在一面住,佛
以三因缘故说偈云:『不寐夜长,疲极道长,
愚生死长,莫知正道。』佛告诸比丘:汝本在
家时放逸多睡,今精进故觉夜为长;本在
家时驾乘游戏,今著衣持钵步行疲极,故
路为长。此师子鞞婆尸佛时作婆罗门师,
见佛说法来至佛所。尔时大众以听法故
无共语者,即生恶念,发恶骂言:此诸秃辈
畜生何异!不别好人,不知言语。以是业
故从彼佛时乃至今日九十一劫常堕畜生,
此人尔时即应得道,以愚痴故自作如是
长久生死,今于佛所心清净,故当得解脱。」
如是等经名因目多伽。次本生中云「攫胁肉
贸猴子」者,《大论》三十三释本生经中「昔有
菩萨曾为师子,在林中住,与一猕猴共
为亲友,猕猴以子寄于师子。时有鹫鸟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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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求食,值师子睡,取猴子去,住于树上。师
子觉已求觅猴子,见鹫持去在于树上,而
告之言:我受猕猴寄托二子,护之不谨,
令汝得去,辜负言信,请从汝索。我为兽中
王,汝为鸟中王,贵势同等宜以相还。鹫言:
汝不知时,吾今饥乏,何论同异?师子知其
叵得,因以利爪自攫其肉以贸猴子。」「于
疫病世为赤目大鱼」者,出《过去因果经》,经
文广明,疏中略辨。「救于泫溺」者,《大论》云:「菩
萨昔为飞鸟,救诸泫溺诸商人等,乃至溺
水而心不退。」「泫」字(乎羂反)、混流也。又救泫
溺者,如《大论》斥三藏中云「于大海中自
刺,而令诸商人依之至岸」等。毗佛略,「略」字,
《大论》云(来夜反)。
次分大小,中二:初大小相望
以论通别,次「为缘」下明通别意。初又三:初
小九望大三,对十二为通别。次「有人」言下,
大九望小三,对十二为通别。三「有经言」
下,大一望小十一,对十二为通别。初文中
三:初略标三九别,次释十二通小,三「又涅
槃」下明十二大小共。初如文。次文又五:初
明通小,言「大空经」者,《阿含经》中有《大空
经》,经中广明是老死,谁老死,为人法二空,
如《止观》第六记。次「故涅槃」下,證通小意。三
「大品」下,举大品况。四「有经」下,若通小故大
小俱十二。五「但是」下,释三别在于大,则十
二唯大。次「故涅槃」下,十二通大者,《大经》既
云「先虽得闻十二部」者,并指鹿苑,故知鹿
苑亦有十二。如次文。魔虽不能说顿十
二部,故知亦能说权十二部也,亦为二乘
子觉已求觅猴子,见鹫持去在于树上,而
告之言:我受猕猴寄托二子,护之不谨,
令汝得去,辜负言信,请从汝索。我为兽中
王,汝为鸟中王,贵势同等宜以相还。鹫言:
汝不知时,吾今饥乏,何论同异?师子知其
叵得,因以利爪自攫其肉以贸猴子。」「于
疫病世为赤目大鱼」者,出《过去因果经》,经
文广明,疏中略辨。「救于泫溺」者,《大论》云:「菩
萨昔为飞鸟,救诸泫溺诸商人等,乃至溺
水而心不退。」「泫」字(乎羂反)、混流也。又救泫
溺者,如《大论》斥三藏中云「于大海中自
刺,而令诸商人依之至岸」等。毗佛略,「略」字,
《大论》云(来夜反)。
次分大小,中二:初大小相望
以论通别,次「为缘」下明通别意。初又三:初
小九望大三,对十二为通别。次「有人」言下,
大九望小三,对十二为通别。三「有经言」
下,大一望小十一,对十二为通别。初文中
三:初略标三九别,次释十二通小,三「又涅
槃」下明十二大小共。初如文。次文又五:初
明通小,言「大空经」者,《阿含经》中有《大空
经》,经中广明是老死,谁老死,为人法二空,
如《止观》第六记。次「故涅槃」下,證通小意。三
「大品」下,举大品况。四「有经」下,若通小故大
小俱十二。五「但是」下,释三别在于大,则十
二唯大。次「故涅槃」下,十二通大者,《大经》既
云「先虽得闻十二部」者,并指鹿苑,故知鹿
苑亦有十二。如次文。魔虽不能说顿十
二部,故知亦能说权十二部也,亦为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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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小十二部。三「大品」下举况,魔说尚具十
二,况小乘耶?四引一经据信者,情不偏于
九,则大小俱十二。「按此」下结。言「若信六部
通大小乘,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者,河西云:脩
多罗,祇夜,和伽罗,优陀那,伊帝目多伽,优
波提舍,此六显现是故易信,馀六深隐是
故不信。复有人云: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不
论深浅。今谓不然,将大小俱十二,望大小
各九,各九是别、各十二是通,各九之中缘、喻、
事三局在于小,广、问、记三局在于大,馀之六
部通于大小,此以通难别,故云「既信六部
通于大小」,不信馀六,三唯在小,三唯在大,
故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此六若许通于大
小,则成大小俱有十二。五正释三九别,中
三:初先斥通义,次正立别,三「何者」下释小
无三。三明十二大小共,可知。次大九望
小三,中二:先明大别在九,次「通语」下明大
通十二。三明一与十一,中二:先别立十一,
次「若言」下亦通具十二。言「十二部」者,《大经》
十四云:「又有说者名十一部,菩萨纯说大
乘方等」,第十九云「复有十一部经,除毗佛
略,亦无如是甚深之义」。
次明通别意者,如
上所说一往赴机据理应以通说为正,故
第一卷中明一十六番十二部也。通别之意
意在于斯。
三明对缘者,以前大小对何等
缘,若通若别若不辨对徒施法音。于中为
四:初辨法名有无,次「次约十」下正明对缘
之相,三「前以」下明所依,四「虽复」下明摄法。
初文中二:先立生熟两机,次「若众生」下明机
二,况小乘耶?四引一经据信者,情不偏于
九,则大小俱十二。「按此」下结。言「若信六部
通大小乘,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者,河西云:脩
多罗,祇夜,和伽罗,优陀那,伊帝目多伽,优
波提舍,此六显现是故易信,馀六深隐是
故不信。复有人云: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不
论深浅。今谓不然,将大小俱十二,望大小
各九,各九是别、各十二是通,各九之中缘、喻、
事三局在于小,广、问、记三局在于大,馀之六
部通于大小,此以通难别,故云「既信六部
通于大小」,不信馀六,三唯在小,三唯在大,
故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此六若许通于大
小,则成大小俱有十二。五正释三九别,中
三:初先斥通义,次正立别,三「何者」下释小
无三。三明十二大小共,可知。次大九望
小三,中二:先明大别在九,次「通语」下明大
通十二。三明一与十一,中二:先别立十一,
次「若言」下亦通具十二。言「十二部」者,《大经》
十四云:「又有说者名十一部,菩萨纯说大
乘方等」,第十九云「复有十一部经,除毗佛
略,亦无如是甚深之义」。
次明通别意者,如
上所说一往赴机据理应以通说为正,故
第一卷中明一十六番十二部也。通别之意
意在于斯。
三明对缘者,以前大小对何等
缘,若通若别若不辨对徒施法音。于中为
四:初辨法名有无,次「次约十」下正明对缘
之相,三「前以」下明所依,四「虽复」下明摄法。
初文中二:先立生熟两机,次「若众生」下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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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则无十二部名。于中又四:初正明不立
其名,次「故天竺」下引例,三「故地持」下引證,四
「若深」下汎明出没,初如文。次引例中三:一
西方,次此方,三引权行大士。法身菩萨示
为世王,虽内善众典,必依迹立不滥其
踪。次引證,言「即其义」者,谓不滥用十二部
名也。四出没中,用则必得,教意不然。所言
「深观行」者,虽暂用其名,而心恒达法相故
也。次正明对缘中二:先通立大小两机,次
「今总」下通列显秘等教。于中先列两种四
教,次「一者」下释两四教。初言「四缘」者,两种
四教所被不出四缘,四缘秖是藏等四教;人
不见者,妄于显秘等四而生穿凿,使闻
者失途,具如第一卷中明之。次释中二:先
释密等四教,又二:先明去取,秘在大圣赴
机,今且置而不说,若欲说之秖是口密,赴
四机缘令其彼彼互不相知,即是其意。显
秘虽异,教不出四,是故不论。今且释其三
谓顿、渐、不定。所言「共」者,三显一秘。次正释中
言「对四名渐」者,由顿后开渐,渐涉三昧故
教成四,具如第一卷及《喻疑》中辨。若不深
见一家门户,如何能辨此渐等四?复更下文
明藏等四,彼此两文更无差别,但渐中合明
增减不定同座异闻,同名为渐对机分四
耳。顿二亦然,但指《华严》故云两界。不定但
于顿渐二途禀益不等,是故名为顿渐不
定。次「二者」下明藏等四,且置顿与不定,令
识渐中四相分明,复须除秘故云「显露」。秖
是重分别前渐中所用四法之相,故云「更
其名,次「故天竺」下引例,三「故地持」下引證,四
「若深」下汎明出没,初如文。次引例中三:一
西方,次此方,三引权行大士。法身菩萨示
为世王,虽内善众典,必依迹立不滥其
踪。次引證,言「即其义」者,谓不滥用十二部
名也。四出没中,用则必得,教意不然。所言
「深观行」者,虽暂用其名,而心恒达法相故
也。次正明对缘中二:先通立大小两机,次
「今总」下通列显秘等教。于中先列两种四
教,次「一者」下释两四教。初言「四缘」者,两种
四教所被不出四缘,四缘秖是藏等四教;人
不见者,妄于显秘等四而生穿凿,使闻
者失途,具如第一卷中明之。次释中二:先
释密等四教,又二:先明去取,秘在大圣赴
机,今且置而不说,若欲说之秖是口密,赴
四机缘令其彼彼互不相知,即是其意。显
秘虽异,教不出四,是故不论。今且释其三
谓顿、渐、不定。所言「共」者,三显一秘。次正释中
言「对四名渐」者,由顿后开渐,渐涉三昧故
教成四,具如第一卷及《喻疑》中辨。若不深
见一家门户,如何能辨此渐等四?复更下文
明藏等四,彼此两文更无差别,但渐中合明
增减不定同座异闻,同名为渐对机分四
耳。顿二亦然,但指《华严》故云两界。不定但
于顿渐二途禀益不等,是故名为顿渐不
定。次「二者」下明藏等四,且置顿与不定,令
识渐中四相分明,复须除秘故云「显露」。秖
是重分别前渐中所用四法之相,故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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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此四中圆何曾异于顿中圆极?复与《法华》
圆义宛同,而尚不及《法花》开显,妄生比
决一何苦哉!又藏等四中所言对界与顿
等中文意少别。何者?彼顿等中通束于教,以
藏为声闻,通为缘觉,别为菩萨,圆为佛
界,故使尔也。今藏等中离人为界,故藏三
通四,通真含中以为佛界故尔。此以两教
佛界有教无人故置不说。别对二者亦可
存于佛界,亦可旦置佛果,但以初地而
为佛界耳。三明所依中以依法性故,故
能于彼杂类之身说于如是不思议法,然
又立此顿渐显秘次第,必须八相佛形而说。
言「海渧研山」者,如《华严》龙宫诵出象负西
来此下本也;大本十三世界微尘数品,故
知不可以海水毛端渧数知其偈限,不可
以研须弥为墨书其文字,故知西来象负
偈数能几?四明摄法中纵于杂类身中所
说,以十二部收亦无不罄尽。
四明所诠
者,既以能诠教被所取机,机缘不同教亦
硕异。若不以所诠为教体,与邪经外论亦
复何殊?故以所诠定之,知教有所离所
至,功能有归。所诠者何?所谓诸谛,于中二:
先叙意,次「若说」下正明诠相。初文者,四教
本中有四种意:一约四谛,二约三谛,三约
二谛,四约一谛。一一意中皆具三义:一明
所诠理,二明能诠教,三明所出经论。今此
略用初之二意,能所合辨,从所标名,故云
「诠意」。不广分别,故但云「意」耳。于正明相中,
先明人天,次明出世。初文中云「人天教永
圆义宛同,而尚不及《法花》开显,妄生比
决一何苦哉!又藏等四中所言对界与顿
等中文意少别。何者?彼顿等中通束于教,以
藏为声闻,通为缘觉,别为菩萨,圆为佛
界,故使尔也。今藏等中离人为界,故藏三
通四,通真含中以为佛界故尔。此以两教
佛界有教无人故置不说。别对二者亦可
存于佛界,亦可旦置佛果,但以初地而
为佛界耳。三明所依中以依法性故,故
能于彼杂类之身说于如是不思议法,然
又立此顿渐显秘次第,必须八相佛形而说。
言「海渧研山」者,如《华严》龙宫诵出象负西
来此下本也;大本十三世界微尘数品,故
知不可以海水毛端渧数知其偈限,不可
以研须弥为墨书其文字,故知西来象负
偈数能几?四明摄法中纵于杂类身中所
说,以十二部收亦无不罄尽。
四明所诠
者,既以能诠教被所取机,机缘不同教亦
硕异。若不以所诠为教体,与邪经外论亦
复何殊?故以所诠定之,知教有所离所
至,功能有归。所诠者何?所谓诸谛,于中二:
先叙意,次「若说」下正明诠相。初文者,四教
本中有四种意:一约四谛,二约三谛,三约
二谛,四约一谛。一一意中皆具三义:一明
所诠理,二明能诠教,三明所出经论。今此
略用初之二意,能所合辨,从所标名,故云
「诠意」。不广分别,故但云「意」耳。于正明相中,
先明人天,次明出世。初文中云「人天教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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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诠真,但诠思议之俗」者,但是俗而非谛,
望出世法,属俗谛摄,故云「思议俗」耳。次出
世中先渐、次顿。而先明渐者,随便说之,应
无他意。初言「若为渐」者,以人天教非五时
次第,故以三藏而为渐初,初但说于无常
苦等,故云「正诠思议之俗」。虽通涅槃,涅槃
是小乘法性,若初诠法性,恐增邪倒,不能
破于常等僻,故「俗正真傍」。无常少宽即正
示真理,则无常幻化悉皆为傍,是故次云
「真正俗傍」。既获小果,正欲令其入真中道,
傍以菩萨不思议真兼带而说,故云「真正俗
傍」。言「中后」者,此兼方等、般若两意,故方等
中所得小果,多因正诠思议之真,至般若
中即不思议之傍正也。「乃至」去即法华开权
显实、真俗不二,故曰「双诠」。若说顿教者,华
严顿部,正在圆真、兼申别俗,故云「真正俗
傍」。不定教者,或傍或正、或俗或真。次约渐中
四教者,言「渐四」者,意旨如前。
问:
渐初亦是
三藏,四教之初亦是三藏,何故前云初正诠
思议之俗、傍诠思议之真,此中何故云正
诠思议之真、傍诠思议之俗?
答:
前文为成
渐教之初,不分菩萨与二乘之别,故前文
明二乘初心,但云俗正真傍,后既约教分
之,故开三藏以为二段,以理而言,二处菩
萨俱是俗正真傍,二处二乘俱是真正俗傍,
以菩萨乘同于二乘初心故也。彼此通诠是
故不异;若约别教等者,初心即是信住二
位,中心即是行向二位,后心即指初地已上。
五明粗妙中有五:初列五名,五中初理次
望出世法,属俗谛摄,故云「思议俗」耳。次出
世中先渐、次顿。而先明渐者,随便说之,应
无他意。初言「若为渐」者,以人天教非五时
次第,故以三藏而为渐初,初但说于无常
苦等,故云「正诠思议之俗」。虽通涅槃,涅槃
是小乘法性,若初诠法性,恐增邪倒,不能
破于常等僻,故「俗正真傍」。无常少宽即正
示真理,则无常幻化悉皆为傍,是故次云
「真正俗傍」。既获小果,正欲令其入真中道,
傍以菩萨不思议真兼带而说,故云「真正俗
傍」。言「中后」者,此兼方等、般若两意,故方等
中所得小果,多因正诠思议之真,至般若
中即不思议之傍正也。「乃至」去即法华开权
显实、真俗不二,故曰「双诠」。若说顿教者,华
严顿部,正在圆真、兼申别俗,故云「真正俗
傍」。不定教者,或傍或正、或俗或真。次约渐中
四教者,言「渐四」者,意旨如前。
问:
渐初亦是
三藏,四教之初亦是三藏,何故前云初正诠
思议之俗、傍诠思议之真,此中何故云正
诠思议之真、傍诠思议之俗?
答:
前文为成
渐教之初,不分菩萨与二乘之别,故前文
明二乘初心,但云俗正真傍,后既约教分
之,故开三藏以为二段,以理而言,二处菩
萨俱是俗正真傍,二处二乘俱是真正俗傍,
以菩萨乘同于二乘初心故也。彼此通诠是
故不异;若约别教等者,初心即是信住二
位,中心即是行向二位,后心即指初地已上。
五明粗妙中有五:初列五名,五中初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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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与第三所诠何别?答:初言理者唯约所
诠,次云言者唯约能诠,此二并是跨节明
义,是故但立一音一理,虽云粗妙义已当
开。第三所诠即当分义,一一教下自明所
诠仍判粗妙,以此异故与前二别。言五
门者,即约《净名》中旃延五义,谓苦义、空义、
无常义、无我义、寂灭义。疏云:「约理名五义,
以智缘理名为五行,约定明五门禅,此五
为众行之旨归,故四教四门各明五义。」今文
通说且云五门。由迦旃延为诸比丘,敷演
三藏四门五义,为维摩诘通五义诃,故云
「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故知诸法生
灭但是无常非无常义,四句推此生本无生
灭亦非灭,方得名为无常之义。「五受阴洞达
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毕竟无所有是空
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生今
则无灭是寂灭义」,馀例初句,思之可知。
问:
《净名》弹斥既斥四枯,应显四荣,何故结句
皆归四枯,言是无常等义耶?
答:
诃有渐顿,
渐如旃延,顿如空生,应如涅槃二鸟双游
不得相离,是故今说真无常义不离于常,
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又若委论者,若说
生灭,唯得结归无常义边,若说不生不灭,
则结归不定,若结归无常,即属四枯,结归
于常,即属四荣,结归非常非无常,即属非
枯非荣,下之四句,准此可知。若以教判,枯
属藏通,荣属别教,双非属圆,以衍门中
不生不灭义通故也。故今教教皆云五门,意
在于此。
问:
馀文何不明五门义,独在此中?
诠,次云言者唯约能诠,此二并是跨节明
义,是故但立一音一理,虽云粗妙义已当
开。第三所诠即当分义,一一教下自明所
诠仍判粗妙,以此异故与前二别。言五
门者,即约《净名》中旃延五义,谓苦义、空义、
无常义、无我义、寂灭义。疏云:「约理名五义,
以智缘理名为五行,约定明五门禅,此五
为众行之旨归,故四教四门各明五义。」今文
通说且云五门。由迦旃延为诸比丘,敷演
三藏四门五义,为维摩诘通五义诃,故云
「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故知诸法生
灭但是无常非无常义,四句推此生本无生
灭亦非灭,方得名为无常之义。「五受阴洞达
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毕竟无所有是空
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生今
则无灭是寂灭义」,馀例初句,思之可知。
问:
《净名》弹斥既斥四枯,应显四荣,何故结句
皆归四枯,言是无常等义耶?
答:
诃有渐顿,
渐如旃延,顿如空生,应如涅槃二鸟双游
不得相离,是故今说真无常义不离于常,
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又若委论者,若说
生灭,唯得结归无常义边,若说不生不灭,
则结归不定,若结归无常,即属四枯,结归
于常,即属四荣,结归非常非无常,即属非
枯非荣,下之四句,准此可知。若以教判,枯
属藏通,荣属别教,双非属圆,以衍门中
不生不灭义通故也。故今教教皆云五门,意
在于此。
问:
馀文何不明五门义,独在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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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馀门通用有何不可?此明能诠及以所诠
互有粗妙,故须用之。何者?《净名》以通诃藏
意在别圆,故且用于能诠妙所诠粗以诃
旃延能所俱粗,意在结归非常非无常能所
俱妙。一俗随三真,转意亦如是。真秖有二,
别真犹带教道,是故开之。
四众经中为二:
先迹,次本。迹中又三:初五味,次判,三「又云
昔」下开,此开且寄此中明之。于中又四:法、
譬、合、證。初法中言「如此两意」等者,相待、绝待
也。初句云「毁呰声闻」,即「正直舍方便」,相待意
也。从「又云」已去开方便门,绝待意也。譬、合如
文。第四引證中言「论云」等者,《大论》文證也。
言「秘密」者,非八教中之秘密,但是前所未
说为秘、开已无外为密。次「复有」下本门。言
「在后」者指第七卷。次就此经中,初标,次释,
三结,四开。释中言「因缘妙」者,发心为因,闻
《法华经》为缘。又以结戒为因缘者,以实
相心离十恼乱,即其意也。「未曾有妙」者,独
放眉间光,表于中道;馀经虽放,未曾独放
二眉间光,皆兼足顶及面门等,故使所表各
各不同。「三变土田」者,土田梵云佛刹,物所
生处名为土田,即佛生处所也。亦是一切诸
法之所生处。三变表三智破三惑,馀并如
文。四开者,前虽因便义立于开,此正当遍
开之相。此中言「理广」者,其实通于十二部,
以广经是理,事随于理,理若开竟事无不
开。若列当文十二部,已是开判竟。更重明
者,但向引文直示十二相,故以此十二对
法华前诸教以论待绝,故即向所列是待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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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二意明佛本意更无异途,第三意即
是约四教判,第四意即是约五味判,至第
五意方是正开判今经是妙。第六欠观心者,
应用观心十二部经,别有小卷流行者是。
此说法五章中初释名义通于大小,故至
第二方以九三一与十一,约于通别而辨
大小,故前之二章,但是能诠,将此能诠于
所被,故有对缘,由缘不同故所诠异。所以
第四更明所诠,能被所被、能诠所诠,从始
至终一期教显,欲明所说所化粗妙,复欲
开此诸粗非粗,故须第五判开共立,方始
显于所说之法,终讫具于待绝二妙。又复
此中虽辨所被所诠,正意并是以所显能,
所被既纯知能被妙,所诠既即识能诠融,
是故前来悉皆属教。如教而观故辨观心,
一切教中凡诸十二,一心中具无俟他求,是
故须明观心十二。
○次明眷属妙中,列章解释。于中又五:初
总明次第,次「譬如」下略释眷属名义,三「行
者」下寄例以释眷属义也,四「他土」下明眷
属之由、对他土辨异,五「昔教」下对粗辨妙。
又初意是总明次第,后四意是别明次第,一
一莫不因说而生,故次说后而明眷属。
初
文者,次第秖是来意异名,说即指前说法妙
也。次意者,先义,次名。如来如父母,所说如
遗体,受者如揽此,成身如眷属。名中宿
缘相关,如性亲爱,今日受道名为臣属,所
受如说能为眷属。次例中意者,戒定慧如
是约四教判,第四意即是约五味判,至第
五意方是正开判今经是妙。第六欠观心者,
应用观心十二部经,别有小卷流行者是。
此说法五章中初释名义通于大小,故至
第二方以九三一与十一,约于通别而辨
大小,故前之二章,但是能诠,将此能诠于
所被,故有对缘,由缘不同故所诠异。所以
第四更明所诠,能被所被、能诠所诠,从始
至终一期教显,欲明所说所化粗妙,复欲
开此诸粗非粗,故须第五判开共立,方始
显于所说之法,终讫具于待绝二妙。又复
此中虽辨所被所诠,正意并是以所显能,
所被既纯知能被妙,所诠既即识能诠融,
是故前来悉皆属教。如教而观故辨观心,
一切教中凡诸十二,一心中具无俟他求,是
故须明观心十二。
○次明眷属妙中,列章解释。于中又五:初
总明次第,次「譬如」下略释眷属名义,三「行
者」下寄例以释眷属义也,四「他土」下明眷
属之由、对他土辨异,五「昔教」下对粗辨妙。
又初意是总明次第,后四意是别明次第,一
一莫不因说而生,故次说后而明眷属。
初
文者,次第秖是来意异名,说即指前说法妙
也。次意者,先义,次名。如来如父母,所说如
遗体,受者如揽此,成身如眷属。名中宿
缘相关,如性亲爱,今日受道名为臣属,所
受如说能为眷属。次例中意者,戒定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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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弟子为眷属。由中意者为二:先正明由,
此土由说也。次「故二万」下引證。既云教无
上道及覆讲法华,故并从说,自大通已后
种种调熟令入一乘,故「身子」下重證眷属
也。言「今日乃知真是佛子」者,小乘中以菩
萨为似子、声闻为真子,大乘中以菩萨为
真子、声闻为似子,故身子于昔自谓为真,
今日乃知声闻为似,蒙佛开示方名真子。
次粗妙者,亦名今昔相对,昔指鹿苑三藏三
乘对权,今日法华为妙。言「昔教五人」者,一
頞鞞,二跋提,三俱利太子,四释摩男,五十力
迦叶。具如疏释。今又为二:初正明对辨,次
「从闻」下别明所生。又四:初总明三慧生,次
「从佛」下别明三慧生,三「三慧」下总结,思脩
并因于闻,故具列之。四「故次」下结。次文言
「法化为思」者,受化故思,脩故得分。
正明眷
属中,标、列、释。释中初释理性中三:初明理
同,次引證,三结归。次「业生」下释馀四眷属,
又二:初通约四教结缘成熟,次别约四教
释四眷属。初文又四,初明结缘不同,次「若
信」下受道不同,三「结缘」下明成熟不同,四
「虽复」下结成眷属。初又二:先立二类,次释
二类。初文云「饮他毒药失本心」者,忘本
所受故曰「失心」。从本化来迷真之后起无
明惑,如饮毒药,背大化为失心。「不失者」下
释两意,初人大通佛所已结缘竟,中间成熟
成顿眷属;次人久迷生死,复须更结,即大
通之后也。次别约四教明四眷属中即为
四文,初三藏中二:初释三,次辨无四。初明
此土由说也。次「故二万」下引證。既云教无
上道及覆讲法华,故并从说,自大通已后
种种调熟令入一乘,故「身子」下重證眷属
也。言「今日乃知真是佛子」者,小乘中以菩
萨为似子、声闻为真子,大乘中以菩萨为
真子、声闻为似子,故身子于昔自谓为真,
今日乃知声闻为似,蒙佛开示方名真子。
次粗妙者,亦名今昔相对,昔指鹿苑三藏三
乘对权,今日法华为妙。言「昔教五人」者,一
頞鞞,二跋提,三俱利太子,四释摩男,五十力
迦叶。具如疏释。今又为二:初正明对辨,次
「从闻」下别明所生。又四:初总明三慧生,次
「从佛」下别明三慧生,三「三慧」下总结,思脩
并因于闻,故具列之。四「故次」下结。次文言
「法化为思」者,受化故思,脩故得分。
正明眷
属中,标、列、释。释中初释理性中三:初明理
同,次引證,三结归。次「业生」下释馀四眷属,
又二:初通约四教结缘成熟,次别约四教
释四眷属。初文又四,初明结缘不同,次「若
信」下受道不同,三「结缘」下明成熟不同,四
「虽复」下结成眷属。初又二:先立二类,次释
二类。初文云「饮他毒药失本心」者,忘本
所受故曰「失心」。从本化来迷真之后起无
明惑,如饮毒药,背大化为失心。「不失者」下
释两意,初人大通佛所已结缘竟,中间成熟
成顿眷属;次人久迷生死,复须更结,即大
通之后也。次别约四教明四眷属中即为
四文,初三藏中二:初释三,次辨无四。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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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眷属为三:初明业中为五,初「今三藏」下
明垂三藏迹,次「往日」下叙昔施化,三「缘未」
下明今日相遇,四明受道不同,五「若不」下
明此佛一段眷属义绝。初三如文。言「甘露
初降」者,初转四谛法轮也,即以教法名为
「甘露」,初禀道益名为「服尝」。如「大象捍群」者,
诸佛菩萨示入生死,示与众生共證解脱。
「五佛子」者,四果及支佛,且约示辅三藏佛
生为眷属者,若权若实俱云业生,教门且
尔。言「缘绝」者,且约三藏一期而说,教中既
不说有生处,故昔教中不复论生;跨节论
之生生不息。次愿生中其文简略,大意如
前业生中说。言「愿眷属」者,如论云内诸眷
属并由宿愿。又如帝释发心,若太子于最
后身成佛之时愿为马载太子出城,亦如
大拿太子见阿周陀,阿周陀发愿若太子成
佛愿为神通弟子,即目连是。馀皆例此,具
在《佛本行集》。于中为三:初正明眷属,次明
受道不同,三眷属义绝意同业生。皆言「传
付后佛」者,如弥勒云「释迦文佛种种诃责
无奈汝何?教植来缘今得值我」,此例可
知。
次神通者为二:先正释,次料简愿通不
同。初文为二:初正明三藏通生,次「三藏」下
明以大乘意说有生。初文三:先正明眷
属,次「或为」下受益不同,三「残惑」下亦明缘绝。
次以大乘意说神通眷属界外有生,次料
简中云「愿通云何异」者,由向释云「或以愿
力或以通力」,既于通中而兼云愿,愿之与
通有何同异?「约自」下答,又为三:初略答自
明垂三藏迹,次「往日」下叙昔施化,三「缘未」
下明今日相遇,四明受道不同,五「若不」下
明此佛一段眷属义绝。初三如文。言「甘露
初降」者,初转四谛法轮也,即以教法名为
「甘露」,初禀道益名为「服尝」。如「大象捍群」者,
诸佛菩萨示入生死,示与众生共證解脱。
「五佛子」者,四果及支佛,且约示辅三藏佛
生为眷属者,若权若实俱云业生,教门且
尔。言「缘绝」者,且约三藏一期而说,教中既
不说有生处,故昔教中不复论生;跨节论
之生生不息。次愿生中其文简略,大意如
前业生中说。言「愿眷属」者,如论云内诸眷
属并由宿愿。又如帝释发心,若太子于最
后身成佛之时愿为马载太子出城,亦如
大拿太子见阿周陀,阿周陀发愿若太子成
佛愿为神通弟子,即目连是。馀皆例此,具
在《佛本行集》。于中为三:初正明眷属,次明
受道不同,三眷属义绝意同业生。皆言「传
付后佛」者,如弥勒云「释迦文佛种种诃责
无奈汝何?教植来缘今得值我」,此例可
知。
次神通者为二:先正释,次料简愿通不
同。初文为二:初正明三藏通生,次「三藏」下
明以大乘意说有生。初文三:先正明眷
属,次「或为」下受益不同,三「残惑」下亦明缘绝。
次以大乘意说神通眷属界外有生,次料
简中云「愿通云何异」者,由向释云「或以愿
力或以通力」,既于通中而兼云愿,愿之与
通有何同异?「约自」下答,又为三:初略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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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及教不同,次约本处有身无身,三约大小
二教重辨。初文脩得报得总明自报力也。
「约教名誓愿」者,大乘教门所说名此神通以
为誓愿。誓愿来者,昔禀佛教起于誓愿,
佛昔亦以大誓愿摄,故世世相值为熟为
脱。今佛生此,誓牵而来,故云「约教」。言「通有
誓扶」等者,若三藏教习不牵生,若正使尽
无复生处,况三藏教因则正习俱在,果则正
习俱断,故依通教及大乘实说得有来生。
次明通教三眷属中为二:初正明眷属,次
对辨应生。初言「横从他土来」者,或在娑婆
之外俱有来义,娑婆内来此不须疑。故《净
名》云:「从馀四天下来在会座」,诸大乘经皆
云「从十方来」。
次明别教四眷属者,前之两
教教无应身,故不论应。圆教亦然,故先明
教。言「如前」者,如前别教。次问答料简中具
简二教应身,有二问答。初问如文。答中自
三,列、释、释熟他,中为六:初明能应;次「若得
下」明于所化,辨能化功;三「如华严」下引證
能化,既云非生死者,即应生也;四「复次」下
释疑;五通结意;六约今经以判妙。初如
文。次文者,所化入真,还同能化。三引證中
二:先通引,次「摩耶」下别引人类。四释疑中
四:先通释,次「何者」下举例释,三「调达」下别
引人类释,四「故华严」下以所得法门验
释。初如文。「仇」亦怨也。法身如龙象,若作
魔王,非二乘所堪。言「调达是宾伽罗菩萨」
等者,故《大经》云:「若提婆达多实是恶人,堕
阿鼻者,无有是处。」今经授其当作佛记,品
二教重辨。初文脩得报得总明自报力也。
「约教名誓愿」者,大乘教门所说名此神通以
为誓愿。誓愿来者,昔禀佛教起于誓愿,
佛昔亦以大誓愿摄,故世世相值为熟为
脱。今佛生此,誓牵而来,故云「约教」。言「通有
誓扶」等者,若三藏教习不牵生,若正使尽
无复生处,况三藏教因则正习俱在,果则正
习俱断,故依通教及大乘实说得有来生。
次明通教三眷属中为二:初正明眷属,次
对辨应生。初言「横从他土来」者,或在娑婆
之外俱有来义,娑婆内来此不须疑。故《净
名》云:「从馀四天下来在会座」,诸大乘经皆
云「从十方来」。
次明别教四眷属者,前之两
教教无应身,故不论应。圆教亦然,故先明
教。言「如前」者,如前别教。次问答料简中具
简二教应身,有二问答。初问如文。答中自
三,列、释、释熟他,中为六:初明能应;次「若得
下」明于所化,辨能化功;三「如华严」下引證
能化,既云非生死者,即应生也;四「复次」下
释疑;五通结意;六约今经以判妙。初如
文。次文者,所化入真,还同能化。三引證中
二:先通引,次「摩耶」下别引人类。四释疑中
四:先通释,次「何者」下举例释,三「调达」下别
引人类释,四「故华严」下以所得法门验
释。初如文。「仇」亦怨也。法身如龙象,若作
魔王,非二乘所堪。言「调达是宾伽罗菩萨」
等者,故《大经》云:「若提婆达多实是恶人,堕
阿鼻者,无有是处。」今经授其当作佛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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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云:「若有男子女人,闻是品者,净心信
敬,不生疑惑,不堕三恶,生十方佛前。」岂
五逆人,有此闻品妙功德耶?馀并如文。六
显昔粗今妙中,云「诸馀经典非不明此」等
者,非不明此内外眷属,未若今经开权显
实。
二自熟中,即迹本二门意也。本门二文,下
土此土,具如经文可见。言「法身菩萨或
从生身进道」等者,如他方大士,或从释迦
生身佛边闻法进道,或从法身者,如《大论》
云:「法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此约界外,
得作此说。《大论》八十七「问云:生身菩萨,贪
惜未除割截则难,若无生忍菩萨,犹如化
人割截无痛,有何恩分?答:虽得无生,行
亦为难。何以得知?得无生已,应受寂灭
无量快乐,能舍此乐入生死中,受于种种
下贱之身。生身菩萨著此法身,故希望心施
非清净施,是故不及无生忍者,是故无生
忍菩萨方名大恩。」故知生身法身仍须进
道,为进道故听法利物,具如〈分别功德
品〉。无生忍去是法身菩萨,自此已前至八世
界是生身菩萨。《大论》三十七广明诸佛眷属
不同。
三本缘中二:先略明,次「若别」下更以
通别两释以简本缘。所言别者,四土对四
类,若通说者可知。言「未断惑」者,未断无明。
次问中言「娑罗林」等者,《大经》云:「如来至彼
俱尸城中,欲入涅槃。师子吼菩萨问:如来
何故离六大城俱尸城?现我为迫逐诸外
道,故不住六城。我昔于馀处未名师子
吼,今于此处娑罗林中大师子吼。」答文者,
敬,不生疑惑,不堕三恶,生十方佛前。」岂
五逆人,有此闻品妙功德耶?馀并如文。六
显昔粗今妙中,云「诸馀经典非不明此」等
者,非不明此内外眷属,未若今经开权显
实。
二自熟中,即迹本二门意也。本门二文,下
土此土,具如经文可见。言「法身菩萨或
从生身进道」等者,如他方大士,或从释迦
生身佛边闻法进道,或从法身者,如《大论》
云:「法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此约界外,
得作此说。《大论》八十七「问云:生身菩萨,贪
惜未除割截则难,若无生忍菩萨,犹如化
人割截无痛,有何恩分?答:虽得无生,行
亦为难。何以得知?得无生已,应受寂灭
无量快乐,能舍此乐入生死中,受于种种
下贱之身。生身菩萨著此法身,故希望心施
非清净施,是故不及无生忍者,是故无生
忍菩萨方名大恩。」故知生身法身仍须进
道,为进道故听法利物,具如〈分别功德
品〉。无生忍去是法身菩萨,自此已前至八世
界是生身菩萨。《大论》三十七广明诸佛眷属
不同。
三本缘中二:先略明,次「若别」下更以
通别两释以简本缘。所言别者,四土对四
类,若通说者可知。言「未断惑」者,未断无明。
次问中言「娑罗林」等者,《大经》云:「如来至彼
俱尸城中,欲入涅槃。师子吼菩萨问:如来
何故离六大城俱尸城?现我为迫逐诸外
道,故不住六城。我昔于馀处未名师子
吼,今于此处娑罗林中大师子吼。」答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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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方起通来、非神通生此,是法身发得
神通,名神通起应从他方来,非起应生
此。言「大誓愿」者,昔结圆种今以圆熟,故
云「大誓相关」,是大事不思议业相召,不同结
业牵生之类,或有未破见思,藉妙音力而
得来者,非大誓业,亦是结业眷属妙也,
此则自是一途。若准前意,并以法身为四
眷属,方答前问,故下结云「愿通来者亦能应
来」,不言业者,业滥实业故也。「下方闻声」者,
〈涌出〉中云:「尔时下方菩萨闻释迦牟尼所
说音声,从下发来。」「妙音见光」者,〈妙音〉中云:
「尔时一切净光庄严国中有一菩萨,名曰妙
音,久已植众德本得诸三昧。释迦牟尼佛
光照其身,即白净华宿王智佛言:我往娑
婆世界」等。
三判粗妙中二:先判、次开。初判
为二:先约教,次约味。初教中二:先正约四
教,次责偏部以显妙。初文二:先三粗,次一
妙。三粗中何但所化成粗,亦乃能化非妙。何
者?以机粗故致使化主现为粗身,乃至菩
萨现粗眷属而成熟之,且从迹判故皆属
粗。次此经妙者,直引此经当教当部二义俱
成,故便引之。文中自列三妙,次文准义。初文
应云结缘妙,次「一切」下释前结缘方属成
熟,后文内外中间兼得业愿通三。言「其于
五欲无所复堪」者,以阉人譬助显此意,以
色败故五根亦败,以心败故是故二乘菩提
种断。次「譬如」下譬向三文,元始谓结缘,要
终谓得度,馀教岂无此事?但教中不说,故
判为粗。次责偏中不破华严圆教,但判部
神通,名神通起应从他方来,非起应生
此。言「大誓愿」者,昔结圆种今以圆熟,故
云「大誓相关」,是大事不思议业相召,不同结
业牵生之类,或有未破见思,藉妙音力而
得来者,非大誓业,亦是结业眷属妙也,
此则自是一途。若准前意,并以法身为四
眷属,方答前问,故下结云「愿通来者亦能应
来」,不言业者,业滥实业故也。「下方闻声」者,
〈涌出〉中云:「尔时下方菩萨闻释迦牟尼所
说音声,从下发来。」「妙音见光」者,〈妙音〉中云:
「尔时一切净光庄严国中有一菩萨,名曰妙
音,久已植众德本得诸三昧。释迦牟尼佛
光照其身,即白净华宿王智佛言:我往娑
婆世界」等。
三判粗妙中二:先判、次开。初判
为二:先约教,次约味。初教中二:先正约四
教,次责偏部以显妙。初文二:先三粗,次一
妙。三粗中何但所化成粗,亦乃能化非妙。何
者?以机粗故致使化主现为粗身,乃至菩
萨现粗眷属而成熟之,且从迹判故皆属
粗。次此经妙者,直引此经当教当部二义俱
成,故便引之。文中自列三妙,次文准义。初文
应云结缘妙,次「一切」下释前结缘方属成
熟,后文内外中间兼得业愿通三。言「其于
五欲无所复堪」者,以阉人譬助显此意,以
色败故五根亦败,以心败故是故二乘菩提
种断。次「譬如」下譬向三文,元始谓结缘,要
终谓得度,馀教岂无此事?但教中不说,故
判为粗。次责偏中不破华严圆教,但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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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而弘教者不晓,故破其经师。于中初责,
次「故知」下判粗妙。初言「如阉本根」者,如《止观》
第六记。次判中二:先略判,次「所谓」下历诸
妙独显。五味可知。
四明法门中三:先分别,
次判,三开。初分别中三:初列经文,次「若尔」
下徵起,三「若三藏」下历教分别。教教通用而
义各异,若善四教化主各从四种权实智
生,四教物机闻法生善,各发弘誓誓境不
同,故令四人慈悲各异。初念善心究竟果
舍,当分自别各不杂乱,己心尘劳随四智
转,四四谛异故道品不同,各开三脱四佛
正觉。若得此意,此义自显无俟委论。至别
教中别引《无量义》、《十住》、《宝性》等意。若通上
下,亦应可见。「宝性论云」等者,以大乘信为
初生子,此子即以实智般若为所怀母,用
首楞严以为胎藏,既出生已必假大悲;将
护信心为所养母,至于初地方得分名如
实子也。阙父者,即以般若实智兼之。言
「四种障菩萨能治」者,亦可通于三教菩萨。
首楞之名虽即在大,义可通用,此定本在别
圆教中,南岳随自意等文亦以义通,通于通
教,唯三藏中无此名耳,然须分于能治相
异。言「无量法门」至「皆能生佛子」者,生佛之
子名生佛子。又佛即是子,佛从法生故佛
是子。跨节则诸教法门皆从圆生,当分则各
各自有无量法门生当教佛果。次圆教中
言「自行三谛」者,即权而实故云「三一」。「化他
三谛者」,即实而权故云「一三」。不分而分且
作此说。「絓」者,结丝也,非此中意;亦挂也,谓
次「故知」下判粗妙。初言「如阉本根」者,如《止观》
第六记。次判中二:先略判,次「所谓」下历诸
妙独显。五味可知。
四明法门中三:先分别,
次判,三开。初分别中三:初列经文,次「若尔」
下徵起,三「若三藏」下历教分别。教教通用而
义各异,若善四教化主各从四种权实智
生,四教物机闻法生善,各发弘誓誓境不
同,故令四人慈悲各异。初念善心究竟果
舍,当分自别各不杂乱,己心尘劳随四智
转,四四谛异故道品不同,各开三脱四佛
正觉。若得此意,此义自显无俟委论。至别
教中别引《无量义》、《十住》、《宝性》等意。若通上
下,亦应可见。「宝性论云」等者,以大乘信为
初生子,此子即以实智般若为所怀母,用
首楞严以为胎藏,既出生已必假大悲;将
护信心为所养母,至于初地方得分名如
实子也。阙父者,即以般若实智兼之。言
「四种障菩萨能治」者,亦可通于三教菩萨。
首楞之名虽即在大,义可通用,此定本在别
圆教中,南岳随自意等文亦以义通,通于通
教,唯三藏中无此名耳,然须分于能治相
异。言「无量法门」至「皆能生佛子」者,生佛之
子名生佛子。又佛即是子,佛从法生故佛
是子。跨节则诸教法门皆从圆生,当分则各
各自有无量法门生当教佛果。次圆教中
言「自行三谛」者,即权而实故云「三一」。「化他
三谛者」,即实而权故云「一三」。不分而分且
作此说。「絓」者,结丝也,非此中意;亦挂也,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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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挂诸经也。《淮南子》云:「飞鸟不动不絓网
罗」。《楚辞》云:「心絓而不解」。今皆开之,故云「皆
悉决了」,馀文可见。
次观心眷属,中二:先列、次
释。释中二:先释,次「明事」下寄此文,后总明
功能。初文三:先释,次判,三「又决」下开。初文
自六:前二文中二,释、结。释二,如文。次约教
者,亦如《止观》记兼引《楞伽经》。此中前后合七
眷属,此之七名各有通别,别在于七。通名
眷属者,七皆于佛性自亲爱莫不臣顺,然
别名中,前一从理,次四从事,次一从法,次
一从行,于所从中,通局不等。初一名理俱
通,后六名局义通,是故后六随事别受名
故。何者?业生名义亦通上下,事唯局凡。所
言通者,从有漏业乃至不可思议业故。业
是缚义,界内界外诸相并缚。愿生名通后二
义复通前,业通兼愿,正是业系复由愿牵,
是故「从胜」。依愿立名,事亦局凡,通非无
愿亦从胜立名亦通后,事局小圣及以大
贤,不通于凡。次应生名局义通小圣及以
大贤,或有应来通得名应,事局大圣不
通小贤。次法门者,名义乃通,通于四教能
化所化、若师若弟、若境若智,事局出世不
通于迷。次观心者,名之与义通世出世,前
二爱见唯世间故。然法门及以业愿通应莫
不观心,但为随事得名既殊,故以观心
别置科目。又《净名》所答正从理观,然亦未
得观心名者,以对事立称观道不专,故
立观心唯对一境。如是等义虽复分别,
未判未开,前诸文中虽逐近略述,未若
罗」。《楚辞》云:「心絓而不解」。今皆开之,故云「皆
悉决了」,馀文可见。
次观心眷属,中二:先列、次
释。释中二:先释,次「明事」下寄此文,后总明
功能。初文三:先释,次判,三「又决」下开。初文
自六:前二文中二,释、结。释二,如文。次约教
者,亦如《止观》记兼引《楞伽经》。此中前后合七
眷属,此之七名各有通别,别在于七。通名
眷属者,七皆于佛性自亲爱莫不臣顺,然
别名中,前一从理,次四从事,次一从法,次
一从行,于所从中,通局不等。初一名理俱
通,后六名局义通,是故后六随事别受名
故。何者?业生名义亦通上下,事唯局凡。所
言通者,从有漏业乃至不可思议业故。业
是缚义,界内界外诸相并缚。愿生名通后二
义复通前,业通兼愿,正是业系复由愿牵,
是故「从胜」。依愿立名,事亦局凡,通非无
愿亦从胜立名亦通后,事局小圣及以大
贤,不通于凡。次应生名局义通小圣及以
大贤,或有应来通得名应,事局大圣不
通小贤。次法门者,名义乃通,通于四教能
化所化、若师若弟、若境若智,事局出世不
通于迷。次观心者,名之与义通世出世,前
二爱见唯世间故。然法门及以业愿通应莫
不观心,但为随事得名既殊,故以观心
别置科目。又《净名》所答正从理观,然亦未
得观心名者,以对事立称观道不专,故
立观心唯对一境。如是等义虽复分别,
未判未开,前诸文中虽逐近略述,未若
卷十三 第 913b 页 T33-0913.png
文后总判总开,故正释后,复立一门。法门及
观,在后更自别开判。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三
观,在后更自别开判。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