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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統略目次
*卷上本
*釋序品第一
*卷上末
*釋方便品第二
*卷中本
*釋譬喻品第三
*卷中末
*釋信解品第四(欠經第三全卷之釋)
*卷下本
*釋五百弟子授記品第八
*釋學無學人授記品第九
*釋法師品第十
*釋見寶塔品第十一
*釋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釋持品第十三
*釋安樂行品第十四
*釋涌出品第十五
*卷下末
*釋壽量品第十六
*釋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釋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釋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釋常不輕品第二十
*釋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釋囑累品第二十二
*釋藥王品第二十三
*釋妙音品第二十四
*釋觀音普門品第二十五
*釋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釋妙莊嚴王品第二十七
*釋普賢勸發品第二十八
法華統略目次(終)
法華統略卷上(本)
胡吉藏法師撰
昔在會稽。著此經玄文。凡二十卷。中居京兆。錄其要
用裁為七軸。但余少弘四論。末專習一乘。私眾二講。
將三百遍。但斯經言約義富。更有異聞。撰錄大宗。復
為此三卷。敘其疏意。略有六焉。一二本所無。今文方
有。如四土之說及七會之文。二全癈舊通。用今新意。
如合大車及火宅之譬。三新舊兩用。可適時而說。如
六序及十方便之例。四昔言隱昧。今則顯明。如釋妙
四門索車七意。五大宗乃一。而轉勢不同。二本雖明。
今須重述。六改舊分章。依今科約。如方便品六雙之
例也。
釋經題。具足應云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經。
今釋此一題。即為四別。初論妙。次釋法。三解蓮華。四
辨教菩薩法。
竺法護稱為正法蓮華。羅什改正為妙。本疏巳詳。餘
未盡者今當略敘。然開一題為一部。合一部為一題。
一題若成一部則成。一題若壞一部都壞。又一題若
成。釋迦一化便成。一題不成者。又一化不成。又一題
若成。十方三世佛法則成。若不然者。一切不成。良由
此經窮深極大。故後經云。如來所有一切之法。如來
一切自在神力。如來一切秘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
之事。皆於此經。而演說之。故此經近攝能仁一化。遠
該十方佛法矣。然立妙名。凡有四義。一者妙是顯至
道之嘉名。二是伐累根之巧稱。三窮讚美之淵府。四
極引物之幽致。顯至道之嘉名者。夫至理不可名今
立妙名者。欲顯理無名也。故經云。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中論亦云。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亦
無處。佛亦無所說。肇公云。言之者失其真。知之者反
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體。但至人欲令物
識道無名。故於無名相中。假立一妙名。令因此妙名
得顯理無名。所以然者。理若可名。則非是妙。既其稱
妙。則知理不可名。故立妙名顯理無名矣。又立妙名
者。非但得顯理無名。復得顯名無名。所以然者。既稱
妙名。寧有名耶。故維摩經序云。非但妙顯無言。即言
寂滅。如天女之詰身子。汝乃知解脫無言。未悟言即
解脫。若立正等名者。則不得顯理無名。及顯名無名
也。問所表之理絕言。能表之言亦絕。欲明何義。答所
表之理絕言。為明於理。能表之言亦絕。為辨於教。若
然。非但一題成。一切佛法皆成。即一妙字成者。亦可
一切成矣。第二伐累根之巧稱者。前義為顯理。今除
累根。累根者謂取著也。由取相故生煩惱。由煩惱故
起業。由業故致苦。是故金光明云。如從妄想思惟。故
生煩惱。則知著是六道之本。亦是三乘之根。十方三
世諸佛。出世說法。正意為伐羣生累根。累根若傾。柯
條自壞。令六道反流。三乘徙轍。故此經初品云。以無
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滿願歎云。善哉世尊。拔
出眾生處處貪著。涅槃亦云。住十地故。見不了了。無
所住故。見則了了。皆是其事。問曰。云何立於妙稱。能
伐累根。答既稱為妙。不可作四句百非取之。則受教
之人。一切取相心滅。取相心滅故。回六道之宗。改三
乘之轍也。第三窮讚美之淵府者。佛道所以超九十
六道及二乘之道者。良由微妙故也。若不作妙名者。
無由得顯佛道超勝一切諸道。又十方三世佛。但為
明佛道故。出現於世。當知皆為明妙道。故此妙名。於
眾經之中。最為美矣。第四極引物之幽致者。若聞於
玅法。乃至書於妙經。則起極敬之心。發難遭之念。便
有五種法師。獲六根清淨。故立妙名矣。問曰。羅什立
於妙。以何文為正。答乃處處有文故。方便品云。又告
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巳具得。唯我
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明九道不知唯佛能知。故斯文
為正意也。
次釋法義。此經總唯一妙。別開二種。一者果妙。二者
因妙。然既稱為妙。實不可論其因果乃至四句。故下
文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文殊十禮經云。諸佛
虗空相。虗空亦無相。離諸因果故。敬禮無所觀。但無
名相中。為眾生故。強名相說。開因果法門。約果人所
證。名為果妙。因人所行。稱為因妙。就經初後分之。從
初竟囑累。正明果妙。傍明因妙。從藥王訖普賢。正明
因妙。傍明果妙。初分經正明果妙。略有四種。一所乘
法妙。二能乘人妙。三壽命妙。四國土妙。一一妙皆有
四重。所乘四重麤妙者。對昔二乘之法非究竟故非
玅。一乘法究竟故為妙。二者。三之與一。皆墮二邊。故
不名為妙。不三不一中道之法。故稱為妙。三者經云
遠離二邊。不著中道。則中之與偏。並皆非妙。若中偏
兩捨。乃稱為妙。四者二取為二是。二捨為二非。既墮
在是非。則不名為妙。若百是不能是。百非不能非。方
乃為妙。故大莊嚴王菩薩歎佛。非是非非。非得非失。
非此非彼。非去非來。即其事也。次明身麤妙。亦有四
重。一對二乘所見生滅之身非妙。佛所見無生滅身
為妙。二者生滅無生滅並非妙。非生無生。乃稱為妙。
三者生滅為二。無生滅為不二。二與不二。並皆非妙。
非二非不二。乃稱為玅。四是二是不二為二是。非二
不二為二非。既是是是非悉皆非妙。不是不非。乃稱
為妙。第三壽命妙者。一對二乘伽耶之始雙林之終
非妙。無始無終。乃名為妙。二者始終無始終。並為非
妙。非始終非不始終。乃名為妙。三者始終為二。無始
終為不二。二不二並非妙。非二不二。乃稱為妙。四者
有是有非。不名為妙。無是無非。乃名為妙。第四土麤
妙者。一者對二乘所見迹身穢土非妙。歎法身常寂
光淨土為玅。二者穢之與淨。並皆非妙。不穢不淨。乃
稱為妙。三者垢淨為二。非垢非淨不二。二不二皆非
妙。非二不二。乃名為妙。四者有是有非。不名為妙。退
不著是。進不染非。乃稱為妙。問曰。此之四妙。為是一
體。為異體耶。答體更無二。隨義不同。如一體三寶。約
覺義為佛。軌義稱法。和義為僧。今亦爾也。理更無二。
約運用自在。故名為乘。至人以此為身。秤為法身。無
始終義。目之為壽。聖所栖託。稱之為土。問由來有此
義不。答南方往諸法華師。似有乘麤乘妙。無後三也。
就乘麤妙中。但有初重。無後三節。又初重義亦不成。
所以然者。二乘為麤。麤是無常。一乘為妙。妙亦無常。
無常既同。有何麤妙。故初重亦不成也。今明既分麤
妙。則妙名為常。麤是無常。故得分麤妙也。又總論四
種麤妙。亦有四重。一者以二乘為麤。以累未盡。德未
圓故。二乘為麤。佛乘累盡德圓。故佛乘為妙。二者若
麤若妙。皆是二邊所有為麤。非麤非妙。是中道為妙。
三麤妙為二。非麤非妙為不二。二不二皆麤。非二非
不二。乃名為妙。四二不二。非二非不二。皆是名言故
皆麤。言忘慮絕。方是妙也。問妙名為在果。為目因耶。
答果累無不寂。德無不圓。可得稱妙。因義不然。故妙
正目果。問何以得知耶。答初從定起。讚佛慧甚深。明
六道不知。三乘未達。則因人未知於妙。何猶有妙。故
妙名目果。又經云。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
是相。十方佛亦然。既唯佛能知。則獨佛有妙。又大名
主果。不在於因。妙亦如是。故下經云。菩薩求此乘故。
名摩訶薩。即知所求之果為大。因人從果立名。亦名
為大。故大唯是果也。問前分明因。後章辨果。可是相
生。先果後因。有何次第。答前因後果。此相生次第。前
果後因。謂說門次第。所以然者。要先示妙果。欣此妙
果。方乃行因。是故先果後因。又此經正明三果權實。
昔明三乘之果此是究竟。謂閇方便門。隱真實義。今
明二果為方便。一果是真實。故方便門開。真實相顯。
是故先明於果。後方辨因。
次釋蓮華。具如玄章。今為抑毀法華之人。明此經辨
因不足。明果猶無常。略引誠言驗此通為謬。蓮華得
生。凡有二義。一者假緣。二有種子。眾生成佛。亦具兩
義。一者緣因佛性。二本有佛性。所言緣因佛性者。即
是菩提心。由菩提心。方得成佛。是故經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二本有種
子。即是本有佛性。方得成佛。雖發菩提心。若本無佛
性。不得成佛。故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
場知巳。導師方便說。即是本有常住佛性也。故知此
經具明緣正兩佛性。本始二有。則明因具足。果非無
常。更釋。法華論釋蓮華二。一出泥水。二開敷微妙。出
水二義。一出二乘泥水。令離二乘心。二出二乘泥水。
即是發菩提心。如諸菩薩出二乘心。菩提心現前。名
為坐蓮華座也。諸聲聞因菩薩。出二乘心。即是坐蓮
華座。然法華實無不有蓮華座菩薩座也。開義可知。
又蓮華有出水不出水。真如有垢無垢。無垢真如如
出水。有垢真如名不出水。又有垢真如有不染而染。
染而不染。如蓮華在泥。亦有染不染也。又斯教一乘
之理。四十餘年。在三乘泥水之下。而不為三乘泥水
所染。問他亦云。蓮華不有而巳。有則華實俱含。此經
不說而巳。說則因果俱辨。與今何異。答今明唯有一
理。唯教一人。唯有一理是果。唯教一人是因。不異前
分明因。後分辨果為異也。次喻理教義者。教如華。理
如蓮。蓮約一如理。一華喻教。教本表理。理一故教亦
一。說無量義。皆為顯一理。故一切教皆是法華也。
次釋教菩薩法。問題云教菩薩法佛所護念。教何等
菩薩。答菩薩有二。一者直往。二回心入大。自昔巳來
化直往。今次教迴小入大。問昔亦教迴小入大以不。
答寂滅道場。頓化不得。故昔四種密化。今方三種顯
教。四種密化者。一說人天乘。令入佛慧。故經云。我此
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次誘
引方便。謂說二乘令入佛慧。故經云。眾苦所惱亂。為
是說涅槃。我說是方便。令得入佛慧。三命說大乘。令
入佛慧。故有長者付財。窮子受命。四為說大乘。令入
佛慧。故有陶練小心之譬。問陶練有幾種。答依信解
品。略明有二。一者以大行陶練。但封執小乘。不受大
行。故經云。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而不喜樂。
二者以大果陶練。而保執小果。不受大果。故經云。我
等長夜。於佛智慧。無貪無著。而自於法。謂是究竟。故
寂滅道場巳後。法華之前。用四種密化。令迴小入大。
三種顯教者。即三周之說。以四種密化。調柔其心。令
小志得移。大機成就。然後始得三周顯教。令入佛慧。
初以法說門顯教。令入佛慧。次以譬說顯教。令入佛
慧。後以宿世因緣顯教。令入佛慧。故三根咸悟。現前
獲記。未來成佛。此四密三顯。該攝一化始終。教迴小
入大之人。義無不盡。又昔五密教菩薩。今五種顯教
菩薩。一者乘密。故云密遣二人。二者身密。即垢衣長者。
三者壽密。伽耶成道。四者土密。在娑婆穢土。五者逆
密。謂提婆示逆惡。今五顯。謂乘真實。身真實。壽真實。
土真實。逆真實。此該攝一切教門。問此五種顯教。既
是法華。五種之密。亦是法華以不。答法華教中。說此
顯密故。皆是法華。又昔密說法華。今顯說法華。又昔
是法華方便。今是法華正體。又昔是法華之用。故從
一佛乘。起於密用。今收諸密。以歸一乘。若爾則法華
網羅眾教。眾教皆以法華為宗。藥王稱最為深大。豈
不皎然。問迴小入大。既有顯教。直往應有密化以不。
答但有顯教。無有密化。但顯教有今昔不同。是諸眾
生。聞我所說。即入佛慧。謂昔顯教也。菩薩聞是法。疑
網皆除。今顯教也。問何故有二顯教。答有二教門。及
兩種菩薩。一者經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便信受。
謂華嚴教。具足明權實法門。此中菩薩即解權實。便
入佛慧。二者華嚴巳後。如大品之流。未癈二乘。此中
間菩薩聞法華開權顯實。則疑網得除也。又昔利根
者。昔皆巳悟。鈍根者至今方解。問何故迴小具顯密
二教。直往但顯教耶。答直往利根。是故但顯教。迴小
既鈍。則前密後顯。故方便品云。菩薩有四早。聲聞有
四晚。四早者。一菩薩早習大乘故。經云。有佛子心淨。
柔濡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二早為說大
乘故。經云。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三早與授記故。
經云。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四早生歡喜故。經云。
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聲聞四晚。對此可知也。問
今顯教菩薩。既是法華。昔顯教亦是法華不。答二種
顯教。同令入佛慧故。同是法華。則法華攝華嚴等一
切大乘。深大之言。其事彌顯也。又稱教菩薩法者。一
者教昔菩薩。令因權悟實。二者教今菩薩。令因實悟
權。教昔菩薩。因權悟實者。昔於一佛乘。方便說五。欲
令五乘之人。因權入實。而執教之流。聞五住五。不能
因五悟不五。至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始知五為
方便。不五為實。故得因權悟入於實。復一乘菩薩。聞
法華有一無三。但知理一。於緣成五。又失方便教五。
是故今明理雖是一。而於緣成五。實雖是一。方便說
五。如雲雨是一。於草木成異。令因實悟權。故得入佛
慧。問此是何物人耶。答猶是迴小向大之人。其根既
鈍。昔聞三失一。今聞一失三。亦得二人。自有假名初
心一乘菩薩。聞有一無三。起此偏執。以教今昔二種
菩薩。令入佛慧。是故名教菩薩法。問波若教菩薩。與
法華教菩薩何異。答波若正教直往菩薩。法華正教
迴小之人。問二經用何物教耶。答同用二慧教之。但
二慧不同。略明五異。一者因果不同。二前後為異。三
淺深差別。四空有義異。五有境無境不同。因果不同
者。波若以因為經宗。正是因中二慧。以因為宗。故論
云。波若不屬佛。但屬菩薩。又云。在菩薩心。名波若。在
佛心。變名薩波若。則知是因中二慧。以因為宗。法華
明果德二慧。以果為宗。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照
佛果乘之實。名實慧。能起權用。目為權智。故云佛力
無所畏及佛諸餘法。佛力無所畏。謂佛實智。及佛諸
餘法。即權智也。故知是果中二智也。問波若何故就
因。法華約果。答昔未說菩薩行。今欲為彌勒等說菩
薩行。故說波若。是故波若。正明因行。法華欲分三果
權實。明佛乘是究竟。故是果。二乘非究竟。故是因。故
以果智為宗也。二前後異者。大品前明實慧。後辨方
便。法華前明開方便門。後辨示真實相。所以然者。波
若為體。方便是用。故前明波若。後辨方便。又波若劣。
方便勝。論云波若清淨。變名方便。故前明波若。後辨
方便。又波若為六地。方便是七地。又波若超凡。方便
越聖。故分前後。法華要前開方便門。然後始得示一
乘真實。是以命初。題方便品。故前權後實。又要先破
二乘。是真實相。故明二乘是方便。然後示一乘為真
實。又以二乘為方便。是因。一乘為真實。是果。前因後
果。此是教菩薩法之次第也。若從佛實智。起於權用。
亦是前實後權。但約化物次第。先權後實。空有異者。
波若照空為實。照有為權。法華明照佛果空有皆是
實。照二乘空有皆是權。則波若開空有二境。開空有
兩慧。法華開權實兩慧。而合空有二境也。有境無境
異者。波若有真俗二境空有二慧。法華則實智有境。
權智無境。以無二乘究竟果故。問何故法華名教菩
薩。而波若正屬菩薩。不名教菩薩耶。答通而辨之。各
互例也。法華但顯一理。唯教一人。故明教菩薩法。題
中具合二義。妙法華經。謂唯顯一理。一教菩薩法。謂
唯教一人。波若雖屬菩薩。而未癈三乘。不得云唯顯
一理唯教一人。故不得云教菩薩法也。但歎美大士
所行。顯小乘之劣。故有摩訶之稱。又云教菩薩法。以
三門教之。一攝耶歸正門。二攝異歸同門。三攝因歸
果門。攝毒虫惡鬼愛見二耶。歸聲聞緣覺兩正。故方
便品具敘愛見。後明我為說方便。說於盡苦道。示之
以涅槃。即其事也。攝異歸同門者。攝二乘之異。同成
菩薩。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攝因歸果門者。攝於菩
薩。令成佛道。即後分經是也。次教菩薩。三種法輪。遣
傍人喚子不得。令識根本法輪也。更遣二使。謂支末
法輪教也。後委家財。攝末歸本法輪也。問曰。後三與
前三何異。答前三敘鹿薗巳去至於法華。但明穢土
教耳。後三長敘華嚴淨土教門。故前三但是二輪所
攝。自上巳來教菩薩所乘法竟。今次敘教菩薩能乘
之人。迴小入大之流。不識佛身佛壽佛住處。故不識
佛。何猶能解禮念歸依。所乘法中。唯有三乘。能乘之
人。亦有三佛。一者法身。二者應身。三者化身。多寶明
不滅。正示法身。分身是淨土之佛。名為應身。釋迦居
穢土。稱化身。所乘法中。三種破病。一者用一破二故。
經云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也。次借二破三。緣覺
第二之勝尚無。聲聞第三之劣寧有。三以權破實。三
乘皆是方便。非是真實。將法例人者。亦具三。一者將
一破二。唯有一法身。無有應化。應化非是實故。金光
明經云。是二身者。是假名有也。次將二況三。淨土分
身之佛。尚是化。穢土化身佛。寧是實耶。又應身是本。
本尚非真。化身是末。末寧是實。三以權破實。明三身
是實者。方便說耳。身實無三也。解此三門。則識佛矣。
次將身例土。義亦同然。明能栖應身之佛。既非是實。
所住淨土。寧是真耶。淨土尚非是真。穢國寧當是實。
非應非化。方是真佛。不垢不淨。乃為實土。則識佛住
處。名教菩薩法也。次教菩薩識佛壽命。既有三佛。即
有三壽。法身無始終。其壽則長。應身淨土佛。其壽則
次。化身居穢。其壽即短。故涅槃云。唯佛覩佛其壽無
量。猶如夏日。菩薩見佛。猶如春日。二乘所覩。喻如冬
日。今亦作三種。破二乘執佛短壽。一者唯法身之壽
為實。餘二非真。次將應況化。應身之長。尚其不實。化
身之短。寧是真耶。三以權破實。說有三壽實。此是方
便。非是實說。問昔為二乘人。說有三乘。亦得昔為二
乘。說三身三土三壽以不。答此非類也。昔為二乘。說
三乘。明佛乘即是化佛。故但化身化土。及以化壽。垢
衣長者。即其事也。問昔為菩薩。說於身壽。及以淨土。
與法華何異。答若三乘之人。與菩薩共聞者。亦未分
明如此經開權顯實。所以為異。設令開身土及壽權
實。三乘權。終自秘之。問昔何處開身土權實。答且據
淨名。佛身無為無漏。謂真身也。出於五濁。現行人法。
示於身權。土亦然也。
釋章段。此經言約義周。非一意之可盡。又大聖適機
演教。變文轉勢。義亦多方。昔巳敘一途。今更陳異意。
大明此經。凡有三分。一說經因緣分。二正說分。三信
受奉持分。初六事。謂說經因緣分。爾時世尊四眾圍
繞。竟普賢之末。為正說分。從佛說此經巳。第三信受
奉持分。經初六事可兩望之。一為未來生信。為證信
分。二望現在。是說經因緣分。一切諸佛。要備六緣。方
得說經。一眾生有信心。即如是也。二有持法之人。即
我聞也。三根緣時熟。即一時也。四有化主。謂佛也。五
要須待處。謂住處也。六所為之人。及證明眾。故有徒
眾。要具六緣。方得說法也。
如是即是信也。藥王品云。此經於一切諸經中。窮深
極大。法師品云。於三世說中。最難信解。今略敘之。以
驗佛語也。所言大者。彌倫太虗。稱甚深者。眇然無際。
大義有四。一明四實四權四因四果。即一經之大意
也。二近該華嚴之始。竟雙樹之終也。三攝釋迦過去
成佛。逸多不見其始。未來湛然不變。群聖莫惻其終。
時長化廣。莫不入其內也。四總括十方三世諸佛。從
一切實。起一切權。攝一切權。以歸一切實。謂窮大矣。
雖復教彌六合而無言。通現十方而不動。眇然無際。
謂之深矣。若不樹此信心。則未有如是。又若信法華
深大。謂巳身心不深大。與法華異者。蓋是窮子受財。
謂是長者物耳。今寄如是一事。可將萬義類之。明
明法華既深大。即巳身亦深大。且就一無生釋之。明此
身本自不生。即本不凡。本不凡故。本非六道。若是凡。可
轉凡成聖。故有三乘。既無六道凡可轉。何有成三乘
聖耶。故此身超三乘越六趣。即是本來一相。名為一
乘。諸佛用本不生為身。名為法身。既不生。何有於滅。
即是無生滅壽。既本不生。一切生心動念畢竟清淨。
即是淨土。若達一身。四果便辨。即此不生。亦具四因。
故智度論云。順忍名乘動。無生忍為乘出。順此不生。
漸息生見。名之為動。無生現前。出離於生。名為乘出。
故了悟無生。即一乘因也。故無生現前。是內弘義。防
令不起生念。謂內護法義。若如行而說。是外弘。亦令
他防生心動念。是外護。如此內外弘護。是法身因。故
得無生法身果也。無生長壽因者。經云慈悲是長壽
因也。世間但悲於物。而不自傷。以理言之。先須自傷。
始可悲物。如身子歎息。云何而自欺。自欺者。諸法本
不生。而我謂有身生無生。巳是顛倒。復欲滅之。令入
涅槃。倒中之倒。故謂有生滅。名為自欺。今令不起生
見。是大悲拔苦。令不生常現。謂大慈與樂。於自身既
爾。化他亦然。作此行者。即長壽之因。次行無生。是淨
土因者。得無生之壽曉夜。常淨一切生心。即除穢土
之業。恒令無生現前。謂淨土因。自行既爾。他化亦然。
次將明無生。作後四行者。弘無生是弘佛道行。經云
無生即是佛也。弘無生度生見之人。是度眾生行。降
起生見眾生。是降耶行。護無生妙觀。是護法行也。次
就無生起四權者。然了生宛然即無生。亦悟無生宛
然而生。故能起生用。故有二乘生滅方便。所以昔於
捺薗。說五眾生滅。法身無生。無處不生。故王宮示生。
即身方便。既無生而生。即無始而始。故有始自伽耶。
謂壽方便。既無始而始。亦非穢而穢。謂土方便。故信
一無生。則具四果四因四權四實。謂無生之大也。無
生之深者。既稱本無生。則無有生。何有不生亦生無
生。如是五句。故無生深矣。若作無生觀者。十方三世
佛法。並是身內。如此則於身有益。如是一句既爾。竟
歡喜奉行。皆須入觀。故下經云。法華是良藥。服者不
須老病死也。陰入無主為我。聽受非情曰聞。眾生心
行可一之時。名一時。佛者授藥之人也。住處者窮子
服藥處。即是得子之所也。王城者。昔摩竭提界寂滅
道場救子不得處。今還於此處。救子得也。昔是說根
本一處。今還於此處。說攝末歸本一。然本末乃異。一
道不殊。如今昔處不異也。
與大比丘眾者。依此經。前列聲聞者。命其子也。列菩
薩者。召集證明眾也。諸方等經列聲聞者。凡有五意。
一者欲密教令迴小入大。即波若之流。二欲顯教迴
小入大。謂法華之流。三欲舉小之劣。顯大士之勝。如
華嚴等經明。五百在座。有若盲聾。四表二乘將應悟
入。五欲顯法界不隔二乘。二乘自隔法界。法界不隔
二乘。故列之在座。二乘自隔法界。故有類盲聾。後之
三義。並約華嚴。又三種法輪。列之各異。根本法輪。謂
不密不顯。二支末之教。密而不顯。三攝末歸本。顯而
不密。五百在座。既不見聞。故非顯教。亦非密化。名非
顯密。今說大法。密欲付財。謂密不顯。此列之。唯顯非
密。比丘名乞士。手持應器。表內貯功德。身服袈裟。外
示福田。余深慚於鉢。重愧於衣。問何故前列羅漢。答
除糞巳後。方委家業。故得羅漢竟。乃為說法華也。
諸漏巳盡者。先雇子除糞也。逮得巳利者。倍與汝價。
即除糞巳後。得一日之價也。問婆沙云。解脫通於果
因。涅槃唯是果稱。何故爾耶。答涅槃名滅度。滅於大
患之果。度四流之因。故獨在果。解脫名不爾。故通也。
盡諸有結者。前離現惑。後離於當惑。亦先離於因。後
離於果。問初離現惑。後離當惑。有二體耶。答唯是一
惑。不復現行於心。名離現惑。無復感未來生惑。名離
當惑耳。心得自在者。上正與其直。謂得羅漢。今與涅
槃果。外諸餘功德。如瓫器米麵之物也。
釋摩訶迦葉。問增一阿含經云。迦葉不值佛。成辟支
佛。今值釋迦。故成聲聞。應勝身子。云何飜是中根人。
答三世得聲聞。極速也。六十劫證得者。極遲也。四世
緣覺極速。百劫者極遲。今迦葉不及身子。此從四世
巳上。六十劫巳還。緣覺人也。六十劫巳上者。則勝身
子也。緣覺有三。一劣聲聞。如五十九劫巳還人也。二
等聲聞。如六十劫人也。三勝聲聞。六十劫巳上人也。
問云何名緣覺。答果人或藉非情而覺悟。如見華落
得道。或藉人緣而悟無。如因獼猴。若是因人。則必稟
十二因緣教也。問二種緣覺。一本是初果。迴心證緣
覺。二本乘緣覺。迦葉是何人耶。答迴心證緣覺。本是
初果聖人。佛初出世。迦葉猶是凡夫。故知是本乘人
也。
釋迦旃延者。是性。智度論兩文證之。一云三百
年有婆羅門道人。性迦旃延。次云以是故名迦旃延。
若是釋子。則不作如是說。扇繩是其別名。余親見天
竺僧云。此土無物可以譯之。故存梵性。本行經亦云
性迦旃延。
離婆多者。此云室星。母就星乞得。從星
得名也。
劫賓那。此云分別時。
薄俱羅。此云菴羅
菓。以一食施辟支佛。得五不死報又名多忍辱。依禪
法秘要。
摩訶𤘽絺羅難陀。是一人非兩人。佛初為
說禪法。起在此人。其人憍慢放逸。通達一切異論。四
皮陀十八經。以慧多定小。佛於迦蘭陀竹林。初說不
淨觀。經一及夏。始證羅漢。備為其說本緣。故方得道。
列菩薩者。上是而命其子。今是并會親族。召集證明
也。又上是當機眾。三周說法。正為聲聞。故云為聲聞
說法華也。今是發教眾。如彌勒之問。文殊之答。發起
佛教也。又約昔言之。上是能教眾。今是所教眾。如命
說大乘。教於彌勒。又上權行眾。以我同物。欲引物同
我。今是實行眾。實行大道。欲引小歸大。又上是失鄉
之子。今是不失鄉子。不失鄉子。前巳得悟。失鄉之子。
今方改迷。
釋菩薩摩訶薩者。智者見空及以不空。見空則越凡。
見不空則越聖。故有兩名。二乘但見於空。不見不空。
故唯有一稱。又二乘不求大道。當體立名。菩薩求於
大道。從所求受稱。
釋不退轉。瓔珞經二文解。一云十信中第六信名。不
退心。勉於位退。次文云。十住中第六住猶退。第七住
不退。二文相違。今以兩義融會。一約利鈍二。就權實。
利鈍者利。根菩薩。六信巳能不退。鈍根之人。至六住
猶退。積習善根。至於七住。方勉位退。次約權實行論
之。六信不退。權行之人。則六住猶退。故龍樹十住婆
沙云。言十住退者。為怖地前菩薩。令速入初地。故云
退耳。其實不退也。皆得陀羅尼者。持不生觀令恒現。
持生觀常令不現也。樂說辨者。內精知欲樂。外巧說
諸法也。問曰。何故上嘆二乘斷惑。不歎菩薩斷惑。答
有二種。依小乘教。則二乘斷惑盡。菩薩都未斷惑也。
依大乘教。二乘斷惑。是生滅觀。除糞人也。菩薩無生
滅智。惑本不生。無所斷也。淨名經云。不斷煩惱。而入
涅槃。然不斷應不入。但悟惑不生故。即是涅槃。故不
斷而入。前歎斷惑。是毀二乘。今明不斷。明美菩薩也。
釋菩薩別名。凡有三義。一者聞此勝名。獲大功德。如
聞彌勒名。滅百億劫生死之罪等也。二勝人依德立
名。既聞其名。可學其行。三者此是體道之人。道既無
名。則人亦如是。無名強為立名耳。然菩薩既無名。強
為立名。眾生亦無名。強立名。以眾生本來絕四句故。
強立眾生耳。今聞菩薩無名。強為立名。移置巳身者。
即悟眾生。便成菩薩。有此大益也。若聞菩薩名。作菩
薩人見者。則菩薩便成我見也。
釋初列文殊。大品經雖是大乘。猶未癈三乘。猶符昔
教。其言易信。故佛自說。不假菩薩弘助。故列菩薩。依
客舊次第。此經既癈三乘。反於昔教。其言難信。必須
佛菩薩共弘。物方信受。故列菩薩。依賓主前後。韋提
希者。此云雄身。其本是鞞提王女。應云鞞提。何此云
雄身。以其國別是一州住故也。
釋爾時世尊四眾圍繞。敘四處七會義。此經有一義
二義三義四義七義十義十二義。一義者。文雖七卷
二十八章。統其大歸。但明一道清淨。故下經云。三世
十方佛。現通說法。諸有所作。皆為一佛乘故。
二義
者。有兩種經。一無量義經。二法華經。所以說此二經
者。無量義辨其出生。法華明乎收入。要須先明出生。
後方辨收入。二教相成。故一處說也。所言出生者。略
有三種。一從得生失。二從體起用。三從實生權。出生
失者。謂失一道清淨。故有六道不同。故無量義經云。
一切諸法。猶如虗空。無有二相。而諸眾生虗妄橫計。
輪迴六趣。莫能自出。如涅槃云。是一味藥。隨其流處。
有六種味。二從體起用者。謂諸佛體悟一道清淨。欲
化六道眾生。出生一切身一切教。故經云。眾生根性
無量。教亦無量。教無量故。義亦無量。無量義者。從一
法生。始從華嚴。終竟法華之前。一切諸教。皆從一法
生。是以經云。初說人天二乘。乃至摩訶波若華嚴海
空及菩薩諸行也。三從實生權。謂從一佛乘。出生三
乘。問無量義經。但明出生。法華前一切教。當教亦有
出生耶。答無量義欲融會諸教故。當教亦有出生。故
有井池不同。而水無異譬。此明理實無異。約眾生根
性別。得道不同也。次對上三種出生。即明三種收入。
一收六道。同歸一原。故會一豪善。並皆成佛。二攝用
歸體。始從寂滅道場。終竟雙林之說。同歸一道。是故
經云。如來說法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
於空。三者攝權歸實。即會三乘。入一乘也。然雖通明
三種出生三種收入。正為三乘人。明三從一生。寧不
歸一。次判今昔。昔但當教明義。未辨出生一切。一切
收入。此經是結束融會。故從體起一切用。攝一切用。
以歸體也。
次辨二名。從體起用。用有多門。名無量
義。從用歸體。體無有二。故受妙法之名。
次分略廣。
從體起用則略。但有一會說法。一卷之文。攝用歸體
則廣。故有多會之說者。此經正明收入故也。又三世
佛。以歸一為正意。故廣明之。出生非佛正意。故略辨。
有昔未辨收入。故今廣明之。昔巳廣辨出生。今但略
說也。次引喻。既有二經。明出生收入。今引兩喻。出生。
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收入。如四河合流同歸大海。
等一醎味也。
次明三義。即是三段。初六事。謂說經
因緣分。二正說經分。三從普賢品末。信受奉持分。
次明四義者。即是四土。初在穢土說法。二在淨土說
法。三住淨土。普為十方淨穢人說法。四還在穢土說
法。所以明四土者。欲明一切諸佛土權實義。一切諸
土不出五句。一但穢非淨。即初說處是也。二但淨非
穢。第二說身權實處是也。三亦淨亦穢處。即神力品
巳去也。住於淨土。現通說法。名為淨土。令十方淨穢。
同得見聞。故復有穢土也。第四還住穢土。分身巳散。
土還復穢。囑累品末巳去也。此即含有非淨穢義。斯
法華經。是諸佛秘密神通。難信難解。今當述之。若如
淨名顯現法門。初穢次淨。後還復穢。今是甚深秘密。
望前欲明收入。非淨穢義後。淨土雖隱。不明其現。故
知隱無所隱。雖淨非淨。穢土雖現。而不明其現。故知
現無所現。雖穢非穢。故欲收入非淨非穢實相之土。
望後復有出生之義。雖非淨穢。出生淨穢。故淨穢雙
遊。故分身還淨。釋迦住穢。妙音來時。遊於穢土。皆是
甚深難思議事也。
次明四處。一有處說法。即初分
經也。二從見塔巳去。昇空說法。故佛住空接眾。亦在
於空。三亦空有處說法。即神力品。此會佛及上眾俱
處虗空。十方同見具空有二處。四還住有處。故佛從
塔起。歸於本座。大眾亦然。此中亦有收入出生之義。
望前則有收入。所以然者。釋迦經雖從空住有。而不
明其事。當知雖空不空。雖有不有。即收空有。入中道
非空有也。望後即出生義。雖非空有。而空有雙遊。多
寶住空。釋迦居有。一切佛土雖多。亦不出空有二處
也。問後明空有與淨穢何異。答此即有三身三土。謂
化身住穢土。應身住淨土。法身住空。即非淨穢土也。
次明七義者。謂華嚴七處八會。此經四處七會。初
會說無量義經。多人得道。二會說乘權實法門。直往
菩薩疑除。迴小之人蒙記。三會說身權實法門。無量
眾生得大法喜。種大善根。即見塔巳去也。第四會龍
宮不思議眾集。說法界違順大用淨穢二土。蒙益者
多。即提婆品巳去也。第五會千世界塵數菩薩集。說
壽權實法門。十二種人。皆得受道。即踊出竟常不輕
也。第六會住於淨土。現五種神力。總說法華。十方眾
生皆蒙法利。即神力品也。
第七會說一切菩薩行
法門。無量眾生皆悟道迄。藥王去也。
次明十義。有
二種。一者文十。二者義十。初文十者。即成十段。仍生
起七會。無一豪乖越。七會有二次第。一次機緣次第。
故會會中有人得道佛應機而說。二義次第者。前如
是六事。明說經因緣具足。今第二正明說法。將辨攝
多歸一。故先明從一生多故。初會說無量義經也。既
明從一生多義顯。次即明攝多歸一故。第二明乘權
乘實法也。乘權乘實者。但明所乘之法。次明能乘之
人。故辨身之權實也。自上從一生多。攝多歸一。所乘
之法。及能乘之人。明十方佛及釋迦法界順用法門。
但釋迦一代有兄弟二人。作違順兩用。上巳明順用。
故次辨違用。釋迦既爾。十方佛亦然。自上巳來辨於
違順。但明釋迦現在一期之事耳。故今次明久證法
身未來不滅。逸多不見其始。彌勒莫惻其終。不慮而
知。照窮法界。不動而應。十方現前。無言可吐。教彌八
極。無權不開。無實不現。十二蒙益。八種瑞相。故有第
六會明壽權實也。自上久近諸事。但利淨穢二生之
緣。別明權實之教。未暢眾聖之意。故現五種神通。總
說一切權實。令十方同益。二世咸聞。故名有第七會。
始自一會。終竟利於十方。皆是明十方佛及釋迦佛
果事竟。又故第八宜付屬也。付屬佛法既竟。次明十
方三世諸菩薩行化法門。故有第九會。即第九章也。
說果明因。一期事竟。一切菩薩。一切二乘。一切凡夫。
歡喜禮佛而退。故有第十信受奉持分也。
次義十
者。有十雙義。然此經具一切義。震領提綱。略舉其十。
初總明十方佛從體起用攝用歸體一雙也。次從體
起用。攝用歸體明法。次辨身權實辨人。人法一雙也。
上人法是順用。下明其違。謂違順一雙也。違順是一
代之近。次明久遠之事。謂久近一雙也。上久近多是
說法輪。下明現五種神力。滿百千歲。救度眾生。謂神
通輪。即神通說法一雙也。自上二輪。皆明果德。次辨
因行。謂因果一雙也。次明治病。初出生收入。明乘權
實。正破眾生執三乘異病。從身權實竟經。乃至雙林
之教。破眾生執佛無常病。一切病唯此二也。執異病
亦是自迷。執無常病謂迷他。初二是迷因。次二是迷
果。初亦是非常謂常。後是非無常謂無常。本疏巳釋
也。即破兩病一雙。明七會說法之意也。次約三世佛。
說不說一雙。諸佛多說前乘權實法門。既明出生收
入。於義巳圓。何者。二乘非究竟。即是無常。佛乘究竟。
名為常住。既辨乘權實。即身權實巳彰。不復須說後
分。亦不須多寶佛塔。多寶佛塔。為破惡世鈍根無常
執。故踊現耳。故燈明朝說法華。夕即取滅。都不明身
權實事。大通智勝佛亦然。即說不說一雙。次明根利
鈍一雙。以成前義。利根聞乘權實。即解身權實。不須
更說後分。中根者更須說後分。無常執乃除。下根者
於法華不悟。乃至涅槃教。方乃解耳。問曰。何以知上
根者初分巳解身耶。答曰。身子開乘權實。即解佛權
實。故云如今者世尊。從生及出家。得道轉法輪。皆以
方便說。乃至中根人亦悟三身。故有垢衣長者之喻。
即知諸佛不必具說後分經也。自上所明三種權實。
謂正果法。次明五種之土。謂依果報耳。即依正一雙
也。十方三世諸佛所說施為。皆攝十雙。故神力品以
四一切攝之。謂一切法。一切神力。一切秘藏。一切甚
深事。皆顯在此經也。
次明十二義者。說果門有六
會。說因門亦六會。始自藥王本事。終竟普賢勸發。是
以品品之中。皆明悟道也。
次釋開章門中。經雖有七會。大分為二。初六會明佛
法。即是果。次一會明菩薩法。謂辨因因。果是眾義之
大宗。立信之根本也。又譬喻品云。為諸聲聞。說大乘
經。名妙法蓮華。龍樹釋大乘。凡有二義。一諸佛大人
之所乘故。故名為大。二觀音彌勒諸大士等之所乘
故。故名為大。今具欲釋大乘。故前明諸佛法。後辨菩
薩法也。果分為二。從初竟神力品正說。次一品明付
屬宣通。初分又有二。一明三世佛所乘法。二明能乘
人。具此兩門。乘義乃足。約三會說之。初會別明所乘
法。次會別明能乘人。第三會總為十方。具明人法也。
以此經正明一乘。宜作此判也。又初會但明乘權乘
實法門。次會明四種權實。謂身權身實。壽權壽實。違
權違實。土權土實也。第三會普為十方。具明四種權
實。以此經具開一切權實。故作此判也。就處論者。第
一初會在穢土。第二會在淨土處。第三會在亦穢亦
淨處。又初會在娑婆一佛土處。第二會八方各四百
萬億那由他土處。第三會十方通同成一佛土處。又
初在有處說。次在空處說。次住空普為十方空有處
說。約人論者。初會為小眾說。次會為多眾說。第三會
為十方眾說。又初會正為二乘人說。故經云。為諸聲
聞。皆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第二會為菩薩說。所以
然者。三根聲聞。並迴小入大。聞法華經。一念隨喜。悉
與授記。並成菩薩。是故從第二會巳去。但為菩薩說。
第三會通為十方五乘人說。又初會雜為五乘人說。
低頭舉手。悉皆成佛。會人天善根。明同歸義。故為人
天說。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會二乘成佛。即為二乘說。
菩薩聞是法疑網皆除。為菩薩說。第二會獨為菩薩
說。既會五乘。同歸一極。則無復餘人。但欲令其人進
悟身壽權實。故為菩薩說。第三會十方世界。既有五
乘眾生故。通為五乘人說。又初分前悟。即是上根。故
為上根人說。次會為中根人說。第三後悟為下根人
說。次明利益者。初會三根聲聞。皆迴小入大。入十信
位。名為淺益。第二會通淺深益。始發菩薩心。終一生
成佛。第三會還明淺益。謂十方眾生隨喜供養。故為
淺益。又初二會。親承音旨。名為近益。第三會遙得見
聞。名為遠益。約時論者。初少時說。次多時說。如五十
小劫問訊等。次無量時說。後云滿百千歲。然百千歲
望五十小劫應短。但後既明化廣。宜總相辨長時也。
就第一初會。明乘權乘實。又開為三。初明乘方便門。
二正說門。三歎法美人。辨流通門。從初竟方便品。至
舍利弗願樂欲聞巳來。第一章也。從佛告巳下。竟授
學無學人記品。第二章也。法師一品。為第三章也。乘
方便門者。從寂滅道場頓化子不得。無緣大悲故。起
四調柔及十種方便。至於靈山。方化得子。四調柔者。
華嚴巳後靈山之前教也。一以世間方便調。令離十
惡。二以出世方便。調令離三界。三以大乘自方便。調
令漸欣大道。稍鄙小心。四以大乘他方便。令小志頓
移。大機成就。前二方便。調令超凡。後二方便。調令超
聖。又前二方便。調令得方便實慧。後二方便。調令得
實慧方便。又前二方便。調令離分段火宅。後二方便。
調令離變易火宅。後當具釋之。次明十方便者。雖昔
用四調柔。但一乘難信。二執難傾。將開正宗。復興十
種方便。亦名十種密說。將前明顯說。前須密說。用前
之密。開發後顯。故名方便。方便之言。出下誠文。故經
云。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又云更以異方便。助顯
第一義也。言十種方便者。初召集證明方便。將命其
子。故前召集證明。如信解品云。先告其子。并會親族。
亦如化城品云。便集諸菩薩。為說是乘。所以須召集
證明者。勝人雲集。證佛語非虗。明實是長者之兒。非
貧賤客作。此即證一乘是實有。證二乘為實無。亦證
一乘為真實。二乘為方便。故有召集證明方便。即四
眾圍饒是也。然此中間。實具四眾。一發教眾。二影嚮
眾。三當機眾。四結緣眾。取前二為能證。後二為所證。
又列眾望前。是第六同聞。望後即是證明。文句是大
判為言耳。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下。第二明說教方便。後會之經。
為明於人。則以人開人。故有多寶分身及踊出菩薩。
開顯釋迦身壽權實。今正明法。故以法開法。將明攝
多歸一。故前辨從一生多。從一生多。開發攝多歸一。
故名方便。
佛說是經巳下。第三入定方便。總統法華。凡有二義。
一者明開。謂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二者辨會。明我設
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前從一生多。密明於一說三。為
開印方便。令如來入定。捨多住一。密說會三歸一。為
後會作方便。所以然者。佛既捨多住一。表三乘諸子
同歸此原。故下經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以此
度眾生。令入定中。自住一。後從定起。還說佛所行。亦
令眾生行佛所行。得住佛所住。又如涅槃云。我自安
住秘密藏中。亦令諸子及一切眾生。安住其中。故名
方便。又如來入定現瑞。發動疑情。待彌勒之問。文殊
之答。預杜疑心。逆開信解。方得起定說法。是故聖嘿
為聖說方便。問何故說無量義經。而還入無量義處
定。答法華論云。無量者。明如來㝡勝境界。今應入㝡
勝境定。後說佛乘也。還說㝡勝境界法也。又㝡勝境
定者。有四種㝡勝自在力。一身心不動。即身心俱靜。
寂靜故鑒極方。能說極法。故極病。照極藥也。
是時天雨華下。第四明現瑞方便。諸子有受悟之期。
未得明言顯說。故雨華動地。放光現土。示還原之相。
表說歸宗之經。名現相方便。又大聖益物。凡有二種。
現瑞則生於信心。說法發其慧解。故生信之瑞。為發
解方便。又諸佛利物。復有二種。一令種福。二使殖慧。
現瑞殖福。為說法生慧。生慧之由漸。故名方便。又諸
佛令物歡喜。凡有二時。一者現瑞。明將說歡喜。二說
法明正說歡喜。故三根踊躍。十二儛蹈。用物歡喜。開
發後門。名為方便。又凡說奇特之法。必感非常之瑞。
覩非常之瑞。必信有奇特之法。故以能表之瑞。開發
所表之法。名為方便。
爾時彌勒菩薩下。第五明疑問方便。如來以此光照
彼。彌勒廣頌彼曉此。故名疑問方便。
爾時文殊下。第六答問方便。佛與菩薩。彌勒將彼顯
此。文殊引古證今明。古佛說之於前。釋迦敷之於後。
預杜疑謗之萌。逆開信解之漸。名答門方便。
爾時世尊從三昧起。明第七稱歎方便。將說究竟之
乘。前揄揚諸佛大道。如欲救患。必須前美藥功能。謂
稱歎方便。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者。明第八勸信方便。既稱
歎一極。敘三乘不知。言與昔相違。恐物驚憚。故略開
權實。勸使信之。名勸信方便。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下。明第九勸請方便。前歎佛
智甚深。二乘淺劣。動其舊執。生彼新疑。大眾遂執動
疑生。身子騰疑致請。讚人美法。抑小揚大。今時眾尊
人重道。捨小欣大。以此顯發密教。調伏眾生。為正說
之由漸。故名勸請方便。
爾時佛告下。第十顯鄣方便。顯封執小乘。障隔大道。
現在不聞法華。未來不得成佛。使二世眾生。捨小崇
大。現在聞經。當未來成佛。開正悟由漸。故名方便。然
約義為十。據人唯三。從初至勸信。謂大乘人為方便。
勸請一事。小乘人為方便。五千退席。惡人為方便。又
前九為順。後一為違。後正說中。釋迦調達。亦具斯二。
今次別釋其文。說無量義經。有十因緣。如彼疏。今略
有三意。初上根之人。聞從一生多。當教受悟。二此經
示三乘六道失原。至法華方得歸原。三動封執之情。
後方可得拔也。
為諸菩薩者。密顯唯教一人。說大乘經下。密顯唯有
一理也。教菩薩法者。從一生多。令菩薩歸根本一道。
即是教菩薩法也。又從一生多。即是體用具足。照此
體用。四智便成。了雖多而一。生如來智。識雖一而多。
生於佛智。任運成就。為自然智。不從師得。即無師智。
教主四智。則入佛智見。故得成佛。
釋佛所護念者。
菩薩分生四智。行與佛應。為佛護念。但應有二種菩
薩。學佛四智。即超凡越聖。不著生死。不染涅槃。此是
護因。故得為佛護果。次行中道。因發生正觀。得佛念
果。餘人不具二因。故佛不得護念。又悟雖多而一。得
於波若。為佛念之因。故得佛念之果。了雖一而多。得
於大悲。為佛護因。得佛護果。
釋入無量義處定。無量者。能表之教非一也。義者。適
化不同。教門非一。各有所以。故稱為義。印師以萬善
為無量義。基公以空為無量。劉公以無相一法。含於
多義。皆失經旨。處者。無量文義出生之處。即是實相
法身。故名為處。身心不動者。既入實相。則內外並䆩。
緣觀俱寂。故不動也。釋現瑞。就現瑞文。自開為二。初
現所化眾生成佛相。二現能化佛說法華相。以此二
相。助開一極。故云方便。如下經云。今相如本瑞。是諸
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現此二相。各開兩
別。初文二者。前明現瑞。次明覩瑞。現瑞相說於法華。
天雨四華。地六種動。此表所化眾生成佛之義。即以
此事。為說法華。但斯言有通有別。所言通者。既說非
常之法。天靈歡喜。故天雨四華。地祇踊躍。故地六種
動。又依文殊偈釋。雨華表供養能說之人。大地動表
說於大法。又雨華表供養能化之主。動地覺悟所化
群生。又雨華供養巳成佛。動地表所化當成佛。所化當成佛。
故地神得主歡喜大動。所言別者。正就雨華動地。說於一
乘。天雨四華。表四生行因得成佛也。地六種動者。六
道聞經得成佛也。又天雨四華。地六動者。上天下地。
其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亦如譬喻品云。汝等若能
信受是語。一切皆當得成佛道。下列覩瑞之人。即是
總明三乘六道皆成佛也。又正對昔封教之人。謂二
乘六道不定成佛。故今現相示之。四華表二乘四眾
必當歸本作佛。地六動表人天六道定當成佛。故下
文別舉四眾及六道之人。明覩瑞也。又四華者。表說
四智。謂如來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問何以得知故。答下偈
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又初從定起。即歎佛智
甚深。多寶稱善云大慧平等。又雨華是供養法華教
主。及聽法華眾生。聞經眾生當成佛。教主巳成佛也。
釋爾時佛放光。此第二表能化佛說法華相。就此相
中。具足說一部經。亦具足明十方三世能化所化事。
若解此中意者。方悟彌勒說偈旨歸。及如來起定說
法之意。所以然者。彌勒及佛起定。就說法輪。說法華
經。今就神通門。說法華經。就文始終。凡有十句。始自
是時。終竟上照天宮。以此十相。即十種義說法華。
是時者。謂放光時。即表說經時節。如下經云。今正是
其時。決定說大乘。亦後云涅槃時到也。
言佛者。明
第二故光人。表說一乘教主。亦是能乘之人也。
眉
間者。第三明放光處。對教主。即一乘教也。對能乘之
人。即所乘法也。累無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
為無。非有非無。即是中道也。然所乘之法。既是中道。
能乘之人。亦是中道人。故涅槃云。中道之法。名之為
佛。又佛住中道之法。還欲說中道之教。故眉間喻於
教中。住中道即是理中。所說之教。既其是中。說教之
人。亦名為中道。故涅槃云。說中道故。名大法師。
白
豪者。明第四。上辨眉間是通處。今敘別處。表所乘之
法無漏清淨。猶如白豪。能乘之人。亦無漏人。故下經
云。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巳具得。下又歎佛。
於諸怖畏。乃至無明闇弊。永盡無餘。故知表無漏清
淨法也。又普賢能乘之人。身白玉色。所乘之象。如白
頗梨。普賢既爾。諸佛亦然。所住之乘。既無漏清淨。所
說之教。義亦如是。又此經開一切權。顯一切實。義最
顯明。故稱白豪。藥王品云。眾明之中。日明最盛。即其
證也。
光明者。第五正放光也。上眉間白豪。表佛乘
無德不備。今別表平等大慧。乘雖萬德。而慧為其宗。
後品云。佛起定說法。具歎總別。故今以相示之。光有
二義。一者顯物。二者破闇。表大慧經亦具二種。一滅
三乘執闇。二顯一乘理實。故藥王品云。如日天子能
除諸闇。此經亦爾。能破一切不善之闇。
照東方下。
明第六相光所照處也。上之五事。表能乘之人。所乘
之法。及總明眾德。別敘大慧。謂此方事也。今欲將彼
顯此。故此光照彼。能照之光。表一乘教也。所照萬八
千土。即教所表理也。東方者。所照處也。何不照餘方。
但照一方者。表說法華明一乘事究竟。二者舉一方
十方皆例。如釋迦一佛既作此說。十方佛爾。是故後
經文。皆引十方三世佛為證。又一方者。表唯為一事
因緣。出現於世。一方之中。而舉東方者。東為眾方之
本。表一乘為三乘之根。又東方為始。舉始攝終及中
間也。表始自華嚴根本法輪。中則三乘支末之教。終
則攝末歸本也。一萬八千者。明第七第八相故也。問
餘經放光。尚照多方。此經最大。何故但一萬八千。答
今是相說。不論多少。若照多土。不得顯一方化訖。今
欲明土有限極。得顯一方化周。故不照多也。問既表
一化始終。何故但照萬八千耶。答一化雖多。不出因
果。果圓如一萬。因不足同八千。是故此經以因果為宗。
顯在於此。問何以得知故。答曰。彌勒見佛現通。懸解
瑞意。故後偈釋之。佛坐道場所得妙法。即是果也。為
當授記。所謂辨因。又一期出世。教雖萬端。統其大歸。
但明權實。此經顯實究竟。猶如一萬。開權未足。八千
表之。彌勒偈文。亦含斯意佛坐道場。即顯實耶。為當
授記。謂開權也。問曰。乃知一萬表果。何故古佛今佛
同以八千表因。不多小耶。答長者之父無二。唯有一
萬。世子五百人。故成八千。約前所化瑞論者。能化無
二。故放一光。猶如萬也。二乘及六道。故有八千。約大
眾覩瑞論者。六道二乘。故成八千。化主唯一。猶如一
萬。約九道分之。即三乘及六道也。八道為因。佛道為
果也。又此中有以同表同。以異表同。以同表同者。古
佛今佛同放光。照萬八千。故知諸佛道同也。以異表
同者。古佛今佛雖有一萬八千土異。同表一道清淨
也。勿不信此語。別有深見也。問涅槃經云。流離光佛
放光。大眾之中。非青見青。乃至非見而見。今云何耶。
答正爾同也。今佛放光。此是非青青。非色色耳。說法
亦爾。非說說耳。今大眾覩光。亦是非見見。聞法不聞
聞耳。乃至一部經。一切佛法。並須如此解也。
靡不
周遍者是。第九相也。表自上巳來。若此土他方。明因
辨果。顯實開權。教無不周。理無不備。即歎法華。結束
融會一化始終。圓滿究竟。
下照阿鼻地獄。上至阿
迦膩吒天者。明第十相也。自上巳來。表諸佛相。此之
一章。示眾生相。所以此土他方。開權顯實。明因辨果
者。為欲化六道眾生。令六道迴宗。同歸一佛果也。上
能化相。總而論之。謂因果權實四種義。今所化事。亦
明四種。舉地獄示諸苦。顯天宮示無常。又舉地獄誡
令息惡。示天宮勸令修善。以誡勸之言。即世間教。
自上巳來。明出世教。此相之中世與出世。義無不顯。
又雖開為十相。合唯成二。從初至放光。即此土事。東
方巳去。謂他方事。各有二義。此土二者。初謂教主。放
光即是教門。何以知之。佛既放光。如教主說教。他方
二事者。初明諸佛事。下照地獄。辨眾生事。所以示此
二者。大品云。波若為大事故。謂示道非道。示諸佛事。
示是道也。明眾生事。示非道也。示道之中。略唯因果。
非道之中。苦與無常。是故放光表說一切事盡。又依
文殊偈。前瑞有二。初雨華。二動地。如向釋之。今亦爾
二。謂照諸佛事。及示眾生事。照諸佛事。即是引門。示
眾生事。所謂通門。引門令欣佛常樂。逼門厭苦無常。
又照諸佛事。即是大慈與樂門。示眾生事。大悲拔苦
門。又即是下。救子不得中二事。照諸佛事。謂勸門說
一乘。示眾生。即誡門說一乘。初成道時。不得用此二
門。今始得用。故現相表之。
於此世界盡見彼土。第二明覩瑞。前現瑞有二種能
所。一者此光照彼。此為能顯。即表於教。彼為所顯。以
表於理。二者將彼顯此。彼為能顯。即表於教。此為所
顯。用表於理。今大眾覩瑞。具見二種能所。一者因此
見彼。謂因教識理。二者見彼顯此。又是因教悟理。取
一種理教。為說經之相。取二種見義。為後了悟作相。
至彌勒偈中。自了了分明。勿疑之也。總統此文。有一
義二義三義四義六義七義十二義。言一義者。始自
六道。終竟起塔。明他方一化始終究竟義也。即表釋
迦說大慧經。亦明一化始終事。所言一化始終事者。
初明失於一道。故有六道紛然。既有六道紛然。便有
諸佛出世。既有佛出世。次說教門。既有教門。便有稟
教之眾。既有小乘四眾次。轉成菩薩。化菩薩既竟。便入
涅槃。戀仰情深。所以起塔。故一化盡矣。又一義者。雖
有七事。意終歸一道清淨。故文云。如來說法。皆是一
相一味也。
言二事者。前明六道。謂眾生迷事。化主
巳去。敘諸佛悟事。又二事者。從初竟於四眾。辨諸佛
事。從菩薩竟起塔。明菩薩事。敘諸佛事。即是明果。辨
菩薩事。即是明因。此經以因果為宗。故示此兩。令眾
見之。此義現彌勒偈文。勿疑之也。又二事者。從初竟
於四眾。辨從體起用。次從菩薩巳去。敘攝用歸體。亦
顯後偈文。又二事者。從初竟菩薩。明乘權乘實事。從
涅槃起塔。辨身壽權實事。又二事者。從初至菩薩。化
不失心子事。涅槃起塔。化失心子事。
次明三事者。
在事雖七。但有化主教門及以與徒眾。敘佛及涅槃。
謂化主事。說法即教門事。自餘四種。皆是所化徒眾。
又三事者。從初至說法。明根本法輪事。敘四眾。即支
末法輪事。菩薩巳下。辨攝末歸本法輪事。
言四事
者。法華前有二事。從初竟說法。謂根本法輪。敘四眾。
明支末法輪。法華巳去有二事。一明法華事。即菩薩
是也。二明涅槃教。謂涅槃巳去事是也。
言六事者。
從佛出世。竟於起塔。唯有六事也。又即是六譬。見六
道謂總譬。化主即見大譬。教門即根本法輪。謂救子
不得譬。四眾謂三乘救子得譬。菩薩即等賜大事譬。
既等與大車。得車歡喜。於事究竟。是故涅槃及起塔。
欲見此意。可觀火宅偈。及彌勒偈文。以釋迦說法華。
將明六事。故此光照彼。將彼顯此也。
十二事者。諸
佛出世。既有六事。所化眾生。亦有六道。合十二事也。
佛現瑞中。含此諸意。今令大眾並覩見之。至彌勒令
了聞起定說法。了了心悟也。
爾時彌勒。第五明疑問方便。問何故大品現七瑞。而
眾無疑。此經現二瑞。有於疑問。答大品為直往菩薩。
無自保之執。現瑞召集竟。即說波若。是故無疑。此經
為迴小入大之人。其根既鈍。又有自保之執。故久住
深定。發動疑心。待彌勒之問。文殊解釋。方得起定說
法。故有疑也。又大品雖是大乘。而未癈小。言猶扶昔。
是故易信。此經癈小。言與昔違。難可信解。故生疑也。
問何故彌勒懷疑。答依舊義釋。此經初分明因。為因
經作相故。現瑞者。彌勒是窮因位之人。何所疑哉。假
令俯同於物。事亦不成。今明初分經正明果乘。現瑞
為果乘作相。因位未了。是故生疑也。而問文殊者。佛
說果乘故。現於果相唯果人能知。彌勒居等覺之位。
住於十地。見未了了。是以致問。文殊是妙覺之地。無
所住故。故了了見。是以能答。更有餘義。後當述之。釋彌
勒問。前明問意。欲自決疑。自欲成佛也。為眾決疑。令
他成佛。正問中。初長行。次偈頌。長行與偈異者。長行
略說。偈則廣明。前略後廣。為解義故。二長行。前明所
化瑞。後辨能化瑞。謂前感後應。即感應次第義也。偈
前頌能化。後頌所化。辨前有佛出世說經。後眾生聞
法成佛。作諸佛出世次第義也。三長行現兩瑞為一
類。二都瑞為一類。即有兩感兩應也。偈中各明現瑞。
各明覩瑞。欲顯瑞有能所。見亦不同。此明轉勢說法。
故其言各異。四長行總相而說。偈分彼此不同。前明
此土之瑞。次辨他方之瑞。謂總別不同。亦是解義之
體。諸師皆謂彌勒是問。今明彌勒帶解而問。佛就神
通門。開權顯實。辨果明因。今彌勒以說法輪。顯實開
權。明因辨果。可用斯意。以尋偈文。文殊師利。呼質疑
之主。導師何故。歎現瑞之人。大光普照。敘所疑之事。
普照者。照此土也。雨華香風。一如本疏明所表。二將
說妙法。前莊嚴處。顯在人則人尊。居處則處貴。三明
大眾見處改常。必知應說異法。所以前問此土者。欲
釋佛正為此土之緣。說大慧經也。
雨華巳下。此問所化瑞。由佛說經故。眾生成佛。故次
問所化瑞也。時四部眾者。問所化覩瑞人也。偏問四
眾。不問六道者。以此經正為二乘。故下經云。為諸聲
聞。說大乘經故也。論三瑞廣狹。普動十方。明佛道同。
故廣也。光照萬八千。次也。雨華但云而散佛上及大
眾。狹也。問何以知動十方。答論云震動無量世界。經
云普佛世界。文殊云一切諸佛土。即是普震動。三引
證也。彌勒約偏化此土。又是略故。但明四眾歡喜也。
問光何處中。答表因果權實。又萬八千佛土。正釋迦
化大同。故偏引也。
眉間光下。第二問他方瑞也。既正為此土說法。故前
問此土。但引他方為證。故次問他方。皆如金色。此是
彌勒頌所見事。釋佛瑞旨。謂帶解為問。顯在於斯。他
方雖有七事。同一金色事。一欲顯十方道同。使物生
信。二既同一色。表十方同明一乘。三欲明乘有二義。
一者乘有一相門。謂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二種種相門。謂無量億千解脫三昧。總具眾德。以為
乘體。同一金色。表一相門。萬八千土。示種種相門也。
三欲辨放一光。具生四智。今且就六道作之。雖有六
道。同一金色。雖同金色。而六趣宛然。即表雖有六道。
常是四絕。謂如來智。雖有四絕。於緣六道宛然。如斯
悟者。名為佛智。此二任運現前。謂自然智。不從師得。
即無師智。乘雖萬德。智為其宗。故恒須用四智也。問
文何故但明萬八千土同一金色。不明六道同一金
色耶。答光既普照。理同金色。但文不說耳。又此有深
旨。照萬八千土。同一金色。表於道未始二。而不明生
死同一色者。欲明於緣未始同也。
諸世界中。第二明覩他方瑞。上有七事。彌勒欲釋佛
語。開三節頌之。一者頌前三事。次結前生後。三頌後
二事。頌六道可兩望之。望前即屬前照眾生事。望後
屬見六道事也。頌教門為二。初頌一乘根本法輪。次
頌三乘支末。初亦是隨佛意門。次是隨眾生意門。東
方諸佛。唯有此二。將彼曉此。義亦同然。二門各三。初
三者前明一佛說根本法輪。次明多佛說。三總明一
佛多佛說教之意。此三門各有四句。即十二意也。初
四句者。一演說經典。謂能表之教。二微妙第一。所表
之理。三其聲清淨。嘆宣教之聲。四教諸菩薩下。明所
為之眾。
梵音深妙下。第二例於多佛。亦有四句。初明教稱機。
次句機稱教。三明其處彌異。第四其道彌同。
種種因緣下。第三總明諸佛說教意。亦有四句。初敘
機不一。二教門有不同。三上弘大道。四下益群生。上
弘明唯顯一理。下益辨教一人也。下三乘支末教中。
亦三。皆前敘機。然後明教。得有餘除苦因際。得無餘
盡苦果際。無二死五住。為淨道也。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第二結前生後。所以結前生後
者。欲顯前是法華前事。後是法華巳去事。二欲明法
華之前。從體起用。從一生三。法華巳去。攝用歸體。會
三同一。要前明從體起用。後方得攝用歸體。故結前
生後也。三欲明三輪之義。法華之前。有二種法輪。從
演說經典。至開悟眾生。明根本一乘法輪。若人遭苦
巳下。敘三乘支末之教。是故結前生後者。欲顯法華
巳去爰至涅槃。明攝末歸本法輪。是故後文明二種
菩薩。一佛在世時菩薩。即法華教。二佛滅度後菩薩。
謂涅槃教。四者欲明因果法門。結前者。顯前明諸佛
法。生後者。顯後欲辨菩薩法。明諸佛法。即是辨果。明
菩薩法。所謂辨因。彼方既爾。今頌彼曉此。則辨此經。
亦明因果。故前明佛法。藥王巳去。次辨於因。五者欲
明四教。結前明二教。謂根本支末。生後亦二教。法華
教及涅槃教。他方一化。唯此四教。頌彼曉此。明此亦
同彼。六者欲總敘諸佛大意。復唯為顯一理。唯為教
一人。結前即明唯為顯一理。生後但有菩薩。明唯教
一人。他方既爾。此土亦然。七者欲釋斯經之題題。云妙
法蓮華教菩薩法。前章釋妙法蓮華。故云演說經典
微妙第一。生後即釋教菩薩法。如後二種菩薩之行
相。八者開權顯實。辨果明因。凡有二門。一用法開。二
用人開。結前明法開也。辨一乘根本。謂顯實。三乘支
末。謂開權。開權即是辨因。顯實謂明於果。生後用人
開者。敘菩薩法。謂明因也。為求佛道。即辨果。此二即
顯實也。下明或見菩薩而作比丘。謂開權也。九者諸
佛菩薩說法常儀。多前略後廣。結前者。顯前是略說
菩薩。生後者。明後廣說菩薩。所以廣略明菩薩。十者
欲讚揚大道。抑毀二乘。使未信大者皆信。巳信者增
長。未捨小皆捨。巳捨者不退。皆是彌勒善巧方便。助
佛揚化。故帶解為問。
初頌六度行菩薩者。此經正明因果。六度即是因乘。
故頌六度菩薩。菩薩即能乘之人。六度謂所乘之法。能乘
所乘。故因乘具矣。又此中具明因果。敘菩薩行。即是
明因。章章之中皆云為求佛道。謂辨果也。此中六度
次第者。初明在家布施。第二捨家出家。第三出家巳
後。而作比丘。誦經以生聞慧。第四精進思惟。次生思
慧。第五因思生脩。故明修慧。第六因禪發慧。即是波
若。名為證慧。故十地論中有四慧。此中四施三施二
施一施無施。四施者。即從易至難。第一一切皆捨。第
二唯有自所乘車。最後施之。捨外財既盡。唯有妻子
身宍。故第三捨之。妻子身宍。既巳捨竟。唯有頭目。故
第四最後施也。又攝四為三。初二捨財。次一捨身。後
一捨命。即修三堅法。勝鬘云。捨身命財。建立正法。捨
三不堅。脩三堅法。又攝三為二。初兩外施。次兩內施。
又攝二歸一。總攝為檀。又攝一歸無。竟無所捨也。問
何故頌諸王捨國土出家。答彌勒欲令大眾聞所未
聞諸奇特事。前內外傾捨。巳顯其一。今棄國出家。復
為希有。故重敘其二。又欲讚揚佛道。抑毀二乘。前捨
內外。後棄國城。即佛道可崇。二乘鄙劣。令捨小欣大
也。又敘生死可厭故捨國。佛道之可崇故出家。生死
可厭。謂苦無常。佛道可崇。即常樂我。不爾者。不得棄
國出家也。問曰。忍度中。何故明菩薩而作比丘。答曰。
亦是奇特。實是大心。方便為小。又前頌二人。以密顯
一。今頌第三。次密開權。故彌勒頌六度行人。具明因
辨果。顯實開權。又見佛子。此第二頌三業利益行菩
薩。即頌長行中種種信解。次前生者。第六上問諸佛。
聞悉受持。即是自行。今次辨說法。謂化也。問既稱為
眾請法。何故云化諸菩薩。答言囑四眾。意在菩薩。即
是唯顯一理。此明唯教一人。東方西土果人因人。凡
有所說。皆明斯事。並是彌勒密說法華。
又見菩薩寂然宴嘿者。前是言益。此明嘿利。又上如
行而說。此如說而行。又見菩薩處林放光者。上明口
意利緣。今辨身業益物。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下。此頌
上種種相貌。以菩薩循行內成故。相現於外。此中六
度無方行。與前異者。前是因中六度。即地前菩薩。今
明果中六度。即初地以上人也。又六度義含。巳上明
其一。今次辨其二。義乃圓足。問何以故前是因後明
果。答初直明思惟為淺。今未嘗睡眠。所以為深。問云
何要備前後二義。答前端坐思惟。今經行精進。要動
靜常有懃。進度方足。問何故次前明於精進。答前明
救惡道苦。謂下度眾生。行既未圓。故精進。上求大道。
次精進明持戒者。懃為萬行之根。戒為眾德之本。雖
又懃行。要須戒足也。與上異者。上明出家為始。今持
戒為終。即淺深相成。又要具始終。戒度方備。次明忍
者。既精守淨戒。喜有羅剎。來乞浮囊。宜須抑忍。又持
大乘戒。多與小違。故增上慢人。喜來打罵。宜應忍受。
與上異者。上自抑制五情。為安苦忍。今忍外辱。名他
不饒益忍。忍內為易是因。忍外為難是果。又要具內
外二忍。則忍度方成。問何故忍增上慢。答六度次第
行中。明或有菩薩而作比丘。密開方便門。今忍增上
慢。密斥封執小病。是以彌勒頌彼曉此。具說法華。又
明菩薩能忍。則讚揚大士。敘增上慢。斥封執小乘。並
是密說法華也。次因忍明禪者。菩薩或出或處。出能
忍外惡。處則一心行禪。與上異者。上明因禪發動。凡
聖皆有。是故為淺。今明住定生慧。其義則深。又要備
生淺深功德藂林。義乃圓足。此中明禪度菩薩。兩義
釋之。離諸戲笑。則口靜也。捨癡眷屬。謂身業。不亂下。
明一心禪寂。即三業皆靜也。又初偈明身離。所謂離
身。次偈明心離。所謂離心。如淨名云。不於三界而現
身意。是菩薩宴坐也。次禪行施者。入禪以求慧。行施
以殖福。又上明住靜服藥。今明患差身康報恩供養。
與上異者。上明四施。下施眾生。辨次第行。今明四施。
上供養三寶。即無礙行。即上下一雙。亦必須施悲敬
二田。檀度方滿。故前後兩說。又前通施。今別供養佛
僧。問前四施云何淺。今何故深。答百種湯藥。千萬寶
舍。下位所無。上地方有。故知淺深。次施明般若者。上
明財供。今辨法供。又前獻財上供。今施法下益。與上
波若異者。上是略說。今則廣說。又前明上問諸佛。聞
悉受持。今明如行而說。如說而行。又前辨集法藥。今
辨授法藥。習藥是自行為易。故是因。授藥化他為難。
故是果。故前後六度。含成六雙。二懃動靜一雙。兩戒
始終一雙。二忍內外一雙。二禪通慧一雙。二施悲敬
一雙。二波若自他一雙。若不作此明之後出。便是煩
長。初明說波若人者。明說寂滅法。即說法華。智度論
云。法華是波若異名也。次行波若二人異者。初人不
二觀。顯一乘之實。次人無著觀。破三乘之執。又前人
顯道本。後人拔累根。累根者則取著也。取著若傾。九
趣自息。又前人明實慧。次人辨方便慧。言不二觀者。
中論云。如來絕於四句。又云。如來性即是無間性。當
知眾生亦絕四句。故即是佛。華嚴云。心佛及眾生。是
三無差別。又云。不生差別種種念。是人能見佛菩提。
次波若明起塔者。二慧行成。功由佛力。欲報佛恩。故
修二行。一供養舍利。二起塔。此之二人。皆是菩薩者。
欲明法華巳後無復三乘故也。問菩薩起塔。與凡塔
何異。答菩薩了達。雖造不為。雖成不起。具識二諦。兩
慧俱生。為物故起。復是大悲。一事之中。權實並生。福
慧具備。末世造經像人。宜學其行也。雖寫遍群典。而
不盡一言。彌勒非但頌彼曉此。亦留古化今。如斯尋
文。方覺於他於巳為益。問何故敘寶塔高妙。答既得
二慧。從無漏業興。必是高妙。問何故云嚴飾國界。答
起塔多是在家菩薩。或閻浮主。或轉輪王。故嚴國界。
釋請答文為二。初名同人請。同人者之五情。未惻如
來現瑞之旨。後稱異情。異人者之神明故。以髣髴其
相。又前歎放光。美佛神力。佛坐道場。明說法歎智慧
力。既歎二力。即揄揚佛乘。發後信也。又明請說意者。
自上巳來。彌勒但頌見聞之事。以示大眾。略釋法華。
今恐未解。更敘瑞意。作二周釋之。合前所明有三周。
釋現瑞意。是三周說於法華。皆示說法由漸。從晦至
顯。第一周頌彼曉此釋。第二總釋。第三別釋。三章各
三。初章三。一頌三事釋。次結前生後。三頌後二事釋。
次章三者。初歎一光照於他土。次歎光表上弘大道。
第三明下益群生。初正表說法。後二敘說教意。照此
土者。為此土說一化七事。故云種種殊妙。光照他方。
將彼顯此故也。並稱一光者。表說一乘理也。又是歎
佛神力。
我等見此得未曾有者。上為說經作相。今為領悟作
相故。後章三者。初歎佛智慧力。謂說佛因果法門。次
歎神力。能示佛依正二果。並是明佛法也。後託眾未
解請。文殊決之。釋文殊答。彌勒頌彼曉此。謂十方同
文殊引古證今。此明三世一。所以明十方同三世一
者。欲勸信故也。若信法華。則信十方三世佛法。若不
信法華。則不信十方三世佛法矣。所以有文殊答者。
都是敘釋迦一代事。由文殊昔弘法華經。匠成八子。
八子匠成釋迦。釋迦匠成彌勒。是故文殊為釋迦一
代本。故彌勒致請。今便答之。又既是敘釋迦一代。並
由文殊。即是歎文殊道高。令信其所說。又為成歎法
華。弘法華故。八子成佛。乃至釋迦彌勒。並皆成佛。故
法華功用難思。令聞佛後說。不生疑謗也。而云語彌
勒者。據迹論之。釋迦為師。文殊為資。文殊為師。彌勒
為資。言告上失敬師之禮。稱曰復乖下資之儀。於二
盈之間。故云語也。問文殊引古證今。明說法華。與上
何異。答佛與彌勒。皆是總相歎釋法華。今則別相說
也。上總明諸佛。總明教。謂總相說。今別引燈明。即別
說也。別明欲說法華。從總至別。以示說法階漸故也。
又彌勒總明三輪。文殊別敘經之二分。初別敘乘權
乘實。從燈明唱滅巳後。別敘身權身實。又文殊初總
敘通因通果。從唱滅巳去。別敘釋迦因果。是故為異。
欲說大法者。此文三句。初明教體。次辨教用。三明教
所表理。言教體者。總一部大乘教也。雨大法雨。明教
用。略有四種。謂生滅遠聞歡喜。生用有四。一未發心
者令發心。即此會二乘及五道眾生也。二巳發心者
令增長。謂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巳除也。三巳增長者
令成就。即八生一生得佛者也。四應退者不退。下經
云。聞是經乃善行菩薩道。及去佛道近者也。又顯天
雨無私。不潤枯木。即五千退席者。又顯雖說無心。欲
令雖聞而不聽。又欲說一味之法。故則如雨。又示平
等義如雨。又示誨而無惓。故如雨也。滅用有四。如本
疏述之。言遠聞者。初一會穢土聞。次會淨土人聞。第
三會十方同聞。又敘燈明。過去世聞。明釋迦是現在
世聞。佛滅度後明未來聞。總而言之。十方三世。並皆
得聞。謂遠聞也。上生滅二用。亦通十方三世也。歡喜
用者。明盡理之法。既暢眾聖之心。故十方三世佛。普
皆喜也。即下經云。今我喜無畏。又云諸佛皆歡喜。現
無量神力。約緣喜者。穢土人緣。得悟歡喜。淨土緣歡
喜。十方同聞歡喜。又三世十方眾生。聞生歡喜。如身
子踊躍彌勒儛蹈。即其證也。若以此經。為無常及覆
相者。未明盡理之法。不暢眾聖之心。能化所化。皆不
喜也。
演大法義者。即因果俱寂。權實並忘。不生不滅。何憂
何喜。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以終歸此處故。最後
說之。次釋引過去世答者。佛及彌勒。以將彼顯此。令
意在引古證今。欲明十方道同三世理一。預杜疑謗。
逆開信心故也。
欲令成聞知難信法者者。釋古今將說經前現瑞。意
為法難信。故逆現瑞也。此語即是勸大眾信。如過去
下。前所以略說過去者。欲總明過去一切佛皆說法
華。明法華是三世佛舊法。即是歡信也。
如過去無量下。此釋法華巳去事。彌勒章亦然。所以
明此二事者。法華前謂三乘事。法華巳去一乘事。又
法華前。從體起用。法華巳去。攝用歸體。又法華前。明
根本支末。法華巳去。辨攝末歸本。又法華前。根本支
末二輪。法華巳去。亦明二輪。謂法華教及涅槃教。此
二章大判十方三世佛終始二意。故文殊與彌勒。皆
悉明之也。問過去一切佛。皆說法華。何故乃引久遠
時耶。答法華經是諸佛舊法。欲明以難得值時乃說
之。以發大乘難遭想。故下經云。億億千萬劫時說此
經。聞亦如是。問過去久遠一切諸佛。皆說法華。何故
偏引燈明。答不深見者。止言趣引。設有餘意。未究其
源。今明此有深旨。餘佛正與釋迦文殊彌勒及今聽
眾相開。故不引之。燈明正是三聖源由。及今大眾始
末之事。故引之耳。如燈明為八子。初說法華。次文殊
於佛滅度後。重為說之。則燈明善其始。文殊成其終。
故八子得成佛。燃燈成竟。授釋迦成佛。釋迦成佛後
記彌勒。則燈明為三聖之本師。是故須引。問乃知燈
明是三聖本師。今引將來。意在何處。答三聖皆由法
華匠成。若信法華。則信三聖。意在勸進。是故引之耳。
名日月燈明佛者。用日月為燈明。不同寸炎之照灼。
故云日月燈明也。顯群生無智。示佛有大慧之明。故
以為證也。又如日月能生成物。佛具二慧。義亦同然。
又如後云月取照明。以顯理。日取滅闇。以破迷。譬大
慧之經具二義也。又日月晝夜常自益物。如來諸有
所作。常為一事。
釋演說正法。彌勒巳廣敘東方諸佛三輪。是故文殊
今略說也。即廣略互現。彌勒未說七善。今明之三輪。
則廣略互明。七善有無相類。此七善為讚一乘根本
法輪。不得用餘義。釋之平等大慧之經。始自如是。終
竟奉行。其文雖殊。一道清淨義無有二。故三時皆善。
至妙之道理。超四句為深。橫絕百非為遠。又凡夫淺
識不能故為深。二乘近情不能量為遠。又二乘絕分
為深。大士未窮為遠。又六識不識為深。十智不知為
遠。無名相為物說之。其言稱大機為巧。合至理為妙。
又無名為物立名。如綵𦘕空為巧。雖名無名。事如佛
影。若有如空為妙。又妙顯無言為巧。即言寂滅稱妙。
純一大乘為一。無有餘乘為無雜。究竟無餘之教。故
云具足。南土法華師明。此經雖是大乘。猶為半字。故
不得稱具足。是無所得法。故云清淨。本來寂滅。名為
菩薩。故稱為梵。佛子行寂滅之觀為行。而行義顯彰。
故稱為相。又行是果家之相。故云相也。離凡夫十黑
惡為白。非有漏之善為清。問此七善凡有幾義。答初
三就時論善。次兩約理教明善。純一無雜。簡耶明善。
具足之義。就正備論善。後之二善。就因果論之。梵即
是果。清白行相。所謂因也。雖有七善。意在因果。故後
明之。
次復有佛者。此中二對。初道名俗姓同。次對人法同。
人則有通別二號。法則有根本支末。欲明二萬佛法
華之前。同明一乘為實。三乘方便。從一起三。明三無
一有故也。次明最後佛者。第二法華巳去事。將前例
後。俱有根本支末。將後例前。同有攝末歸本。問二萬
燈明佛。皆是釋迦本緣不。答詳文正是最後佛也。但
二萬佛既相繫出世。故具敘之。例如威音王事。問何
故引八子。答略明十義。一是近眾。二為佛親屬。三例
十六。或是請法華之主。四說同歸。正為其人。五是召
集燈明之眾。六具得開經前後二分。七為釋迦彌勒
本緣。八顯文殊道高。令眾信受。九欲推功法華。十示
文殊昔高今下。其既不定。三乘丈六。豈是實哉。
釋時有菩薩名曰妙光。昔答不異今答。故不明其答。
昔人名異今人名。故敘其名。所以云名妙光。釋六十
小劫。前辨說經。歎佛智慧。今敘延促。美佛神通。皆是
讚揚佛乘。便小心欣慕。又示大乘有此奇特。小教所
無。即是美法華也。又示長短無定。故三一非恒。又欲
歎法華義富文多。故須長時而說。又古佛說經。既有
長時。猶如食頃。欲明今佛義亦如是。發起大眾難遭
之心。
次釋燈明唱滅。問彌勒但問現瑞所由。今答瑞竟。即
應結詶其問。何俟紛紜敘佛滅耶。答佛與彌勒。明東
方現在佛始終七事。文殊欲辨過去佛始終七事。古
佛今佛同明七事者。以說法華。結束融會。一化義備。
例釋迦後說亦爾。自上巳辨其始。是故今次明其終。
又自上巳來。開燈明乘權乘實。今敘燈明身壽權實。
又自上化不失心子。今化失心子。又自上說經。生歡
喜之善。今唱滅發戀慕之心。又自上巳來。正明說教。
今唱滅。則是歎教。諸法實相。既巳說之。無復餘言。是
故須滅。則歎教意也。此並就燈明佛意。作五對釋之。
若就釋迦意者。古佛說法華。即便取滅。將古例今。義
亦同然。使時眾會。於釋迦起戀仰之心。皆聞同歸。發
難遭之意。又古說同歸。例今說同歸。則於法起歡喜
之善。今將古佛滅。例今佛滅。則使大眾。於人預起戀
慕之悲。又從初引燈明佛。開發法華初分經。從此巳
去。欲開發釋迦後分經。開發後分經。宜取八子。但不
可懸引燃燈。要須敘彼佛滅乃至妙光弘經。始得明
燃燈耳。具如本疏說。又上引燃燈。敘十方三世佛通
因通果。今別開釋迦久巳成佛。謂別因別果。問若爾
一切佛。不具四權實耶。答若久巳成佛論權實者。一
切佛則不必具也。若一切佛皆久成佛。則破現證當
成二世佛也。若就現證。論身壽權實。則燈明佛亦具
足也。所以然者。二乘非究竟故。是無常身壽。佛乘究
竟故。是常身常壽。故諸佛說初分經。即是明常無常
竟。便入涅槃。不須說後分教也。即用此言。斥於舊說。
若明佛乘。由是無常。則一還是二。何名一耶。又一二
俱無常者。一無引二之能。二無入一之理。又若初分
經明因。未辨果者。則燈明佛但說華經。不明蓮教。名
既一半。義豈圓哉。他問若此經巳辨於常。更說涅槃。
則有徒勞之弊。答若爾但明一波若。於義則圓。八部
五時。應成虗設。玄義巳辨。後更敘之。
釋妙光弘經。問何故明妙光弘經。答一欲敘釋迦本
緣。二歎法華。三開經後分。四歎文殊高。歎文殊高者。
長行始終敘妙光。凡有三時。初明時有菩薩。名曰妙
光。謂發經時。次敘佛起定。因妙光說。此中即含。領悟
經時。今敘流通經時。又上敘親聞。今明親說。則古實
有斯事。使今眾聞不驚疑。問何故八十劫說。答燈明
略說。故但六十。妙光廣敷。是故八十。問燈明六十。猶
如食頃。妙光可例之耶。答就力用自在。則妙光亦能。
但妙光久住弘經。故須廣八十。同十六王子八萬四
千。釋匠成八子。一欲述釋迦本緣。二證歎法華。三明
文殊道高。四開經後分。問今八子與上何異。答上例
八子為因。今明八子成佛為果也。釋述彌勒本緣。明
八子之善。求名之惡。此二成佛。功由法華。即歎法華
教也。又示善無多少。並至菩提。故經云。一切成佛。又
八十劫說。明唯顯一理。燃燈入室。慈氏昇堂。皆成佛
者。辨唯教一人。
釋爾時文殊於大眾中說。昔未開經二分。是覆相之
言。有如私說。今開經始終。其義顯彰。有類公灼。故言
於大眾說。又釋迦為九世之資。彌勒十時弟子。文殊
處眾無畏。為大法師。故於大眾中說。又文殊為大眾。
故言於大眾中說。問彌勒亦為大眾。何故不言為大
眾說。答彌勒住十地。故見未了了。欲自決疑。故不得
云為大眾。文殊無所住故。見則了了。一向為他。故言
於大眾中說也。
釋偈文。長行四段偈。但頌後二者。文殊引古證今。正
為勸信。前二為總。其義則隱。是故略之。後二分明。所
以偏頌。總頌一切佛。四句。一時節。日月燈明下。明化
主。次辨教門。度無量下。敘徒眾。此攝一切佛盡。徒眾
有二。初明三乘眾。次無數菩薩下。辨菩薩眾。問何故
教一而緣明二。答互現。又顯理一故教一。於緣有二
故緣二。如一地一雨於草木不同。問上廣歎八子。今
何故略之。答略廣互現。但今歎為成出家。明形心兩
離。出家明形離。修梵行歎心離。亦初出形家。次出心
家。頌彼以化此。留古以訓今。使諸出家人。形心俱離。
天雨曼陀華。文殊頌現瑞。都為釋上來現瑞意。總其
釋意。凡有二種。一釋次第。二釋瑞意。釋次第者。雨華
放光皆瑞應。故為一類。覩雨華放光。並是感瑞。故為
一類也。釋現瑞意。雨華動地二義。放光亦二義。所以
雨華者。佛將說非常之法。故感幽靈供養也。將說大
法。故動大地。又覺悟群生。故動大地。又無量眾生成
佛。故大地動也。問彌勒偈。但動一方。今何故一切皆
動。答互顯也。又上表為此土人說。故一方動。今表十
方道同。故十方皆動。又正為一土說。故一土動。遠被
十方。故十方動。釋迦初會。則一土動。第二神力品。謂
十方動也。釋現光瑞。亦兩意。初云現諸希有事。謂示
諸佛事。示一切眾生下。示眾生事。又初示大慈事。次
示大悲事。又初表同歸之教。次示失原之人。
釋流璃波梨色。此因光見六事。一國土。二人物。三化
主。四教門。五比丘。六菩薩。此六事與彌勒並不同。互
相顯釋。問彌勒云何同一金色。今何故有種種色耶。
答乘有二義。一者一相門。故經云。皆是一相一味。二
種種相門。故經云。無量億千諸力解脫。彌勒顯一相
之義。文殊敘種種不同。具此二門。乘義方足。是以兩
文相間出也。又前據諸佛道同。今約化儀各異。又前
表其理不可異。今表其教不可同。又前表實同。今明
權異。
釋又見諸天人。彌勒明理未始二。六道宛然。常四絕
故同金色。今辨雖同四絕。而於緣則六道宛然達。前
後二義。則四智俱生。又彌勒顯理同。故萬八千土。及
六趣眾生。同皆金色。今欲辨化儀異故。國土異及人
物異也。問彌勒何故略歎化主。廣歎教門。今何故廣
歎化主。略歎教門。答互現耳。但以教為正。故前略人
廣教。然教不孤運。弘之由人。故文殊今復歎人。又上
廣歎所乘法。今廣美能乘人。又上廣歎教。今略歎教
者。上明從理起教。故教異。今示攝教歸理。表理同。問
彌勒何故不明見比丘耶。答彌勒明趣一乘機。說一
乘教。次為三乘機。說三乘教。欲辨一乘根本三乘支
末。辨於二輪。今則大小兩藏。舉比丘明聲聞藏。見菩
薩辨菩薩藏。皆互現耳。又上開緣開教。明隨三一兩
緣。故說二教。今合教開緣。合教表理同。開緣明於機
異。如天雨唯一。於草木不同。又彌勒從初說教至菩
薩。明三輪。今從說法至菩薩。辨二藏。問何故頌比丘
二章。頌菩薩三段。答略小廣大為符此經。問彌勒何
故明因果六度。今不辨耶。答廣略互現。又雖有因果。
不出六度。故今但明六。則辨上義。問應具頌六。何故
作三章頌之。答亦二處互類。又今攝六為三。初三為
戒。次一是定。後一為慧。攝論明六度。不出此三。又示
初三為福行。後一為慧禪。具生福慧。故三節頌之。
釋從三昧起。長行既略。今廣釋之。開為二別。一明緣
起。二敘正說。各有三章。初章三者。一歎妙光有能發
教之功。一切所歸信下。二歎妙光未來有通經之用。
如我所說法下。三讚妙光有現證之德。後章三者。一
正說法華。二敘說教時節。三明妙光領持。
釋唱滅。問何故前明令眾歡喜。而後唱滅度耶。答正
子巳悟。是故歡喜。狂兒未醒。所以唱滅。就一人言之。
前生歡喜之慧。後發戀慕之福。問何故授德藏記。答
即壽量品留此好藥。彼明所留之法。今敘傳道之人。
問何故正滅。答壽量品中。遣使還告汝父巳亡。此中
二事。一正滅。二利益。各二。初正明滅。次簡滅利益。亦
二。初利俗。後益道。即兩狂兒俱生福慧。問何故云如
薪盡火滅。答表佛迹身一代永謝。瞻奉無巳增大眾
戀慕之深。如父定巳崩亡。慈顏不可覩。問何故頌文
殊弘經。答自上巳來。狂兒正子與佛結緣。皆巳度竟。
今明與菩薩結緣。故菩薩度之。又至此巳來。有三根
性。一者入正子。聞佛現在說法。即便得悟。謂上根也。
二者狂子。要待唱滅。方乃得道。謂中根也。今是狂中
之狂。二時未醒。待文殊弘經。方乃得悟。謂下根也。問
何故頌彌勒求名之失。答總佛菩薩四品。謂聞佛說。
悟為上根。唱滅方解為中根。文殊弘經得道為下根。
求名久方受悟。為下下也。佛菩薩中各二品。聞佛說
得悟為上。唱滅方解為下。八子因文殊而成為上。求
名在八子後成佛為下。
釋諸人今當知。問何故有此二偈。開㢡物心。答上引
古證今。此以當驗。過佛從定起。必如我言。則古非虗
說。二偈異者。初偈預生其解。次偈逆杜其惑。又初明
唯顯一道。次辨唯教一人。又初明顯實。次明開權也。
法華統略卷上(本)
法華經統略卷上(末)
*釋方便品
涅槃云。明諸山大地藥草。能為眾生病之良藥。佛法
亦爾。能治眾生煩惱病藥。但病有二種。藥亦兩門。病
二種者。一者凡病。二者聖病。失一原而成六道。謂凡
病也。喪一理而執三乘。謂聖病也。藥有二門者。昔說
三乘真實治凡病。令六道迴宗。今說三乘方便治聖
病。故三乘徙轍。故昔是救凡之經。今為濟聖之教。斯
則網羅聖化。總病藥之門。問云何是凡聖病耶。答四
住之因。感分段苦。謂凡身心病也。無明之因。招變易
報。謂聖身心病。二十八章命篇。顯方便品正授治病
之藥也。聖既執三為實。是故為病。今欲破此病。故說
三乘是方便。故以方便藥。以治真實病。故云方便品。
問何故不用一乘真實治三乘病耶。答亦得爾也。但
要先開方便門。後方示真實相。問開䨱有幾種耶。
答略明四種。即四重藥病。一者昔說三乘是實。䨱三
乘是權。即䨱一乘是實。具二也䨱。今開二乘非實。謂
開二乘是權。即開一乘是實。具二開也。次明道未曾
三一。若執三一為實。則䨱三一是權。亦䨱非三一中
道之實。今明三一皆權。具二種開。一開三一是權。二
開非三一中道之實。三者道未曾偏中。若執偏中。則
便䨱道。亦䨱道用。若明中偏。俱是方便。亦具二開。一
開中偏俱權。二開兩捨之實。四者道未曾有言。若有
一句之言。則䨱道無言之理。亦䨱有言之教。若知一
切言皆是無言。言具二種開。一開道用。無言而言。二
開道體。言無言也。乘權乘實。既有四種開䨱。身權身
實等義亦類然。昔為二乘。明佛身是實生滅。即䨱方
便生滅。亦法身無生無滅。故一䨱便成兩䨱。今開生
滅身是方便。即是開方便。即知不生不滅是實。故具
二開。餘三節上可知。由來但得乘權乘實一重開䨱。
餘重及身權身實。皆不知也。問曰。無量義經亦有開
䨱義不。答有二種開䨱。一者失䨱失開。明眾生失一
道而成六道。謂䨱一道。而不知覆。諸佛為欲令眾生。
捨六歸一原。故前敘其失原。謂開失也。二者開得。眾
生失一道成六道。諸佛欲令其出六道歸一原。故從
一道。出三乘教。令因三乘之指。得一乘之月。即無量
義經意也。而稟教之徒。遂守三乘之指。喪一乘之月。
今法華時示一乘之月。故重敘三乘之指。所以稱為
方便。問無量義明從一生三。與法華何異。答彼直明
從一生三。不明道理無三。唯有於一。亦不言一是真
實三為方便。故彼經為密說。此經為顯教。所以為異
也。
釋開文段。此品是靈華始現。實教初開。言巧趣深不
可輕。然而說諸餘科段。皆並異舊。本疏巳詳此品章
門。今復改易。昔雖誦講。常怢怢其言。若如舊判。凡有
二失。一者不足。二者辭煩。今文具歎因果。但稱揄揚
二智。斯不足也。又此中歎於佛乘無能不圓。但云美
智。斯二不足也。又巳歎諸佛二智。復歎釋迦二智。其
文則煩。若言側復。廣說章中有總別。佛者此勇於取
類。而劣於尋文。宜改舊心。諦詳經旨。十方便中。此第
七稱歎方便。又開為二。初長行。次偈頌。長行為二。一
寄言歎佛乘。二止言歎。明歎所不能歎。方盡稱歎之
美。就初歎中。文有五雙。初別歎二智。第二總歎眾德。
謂總別一雙。所以有總別歎者。乘具萬德智為其宗。
故前歎二智。後美眾德。則讚乘理盡。若始終皆稱歎
智。則失斯意也。二者初歎二智。欲示唯有真智。更無
餘法。可尋義宗。所以有六道不同。三乘異轍者。皆由
想謂心也。謂想若巳。則九趣便息。故唯有佛智。故大
慧經云。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攝論云。唯真智獨在。
無復餘法。即斯意也。問若唯有佛智。應無餘德。答即
一智體。萬義並圓。智體無累。名為解脫。智體寂靜。稱
曰禪那。無慳即檀。防惡名戒。故具眾德也。問若爾美
智便足。何須後章歎眾德耶。答前敘其體。後稱其義。
無所害也。問智與如何同異。答南土師云。智是靈智。
如為頑境。北方人說。如是實相體非是智。但生智名
智。故言說智及智處。皆名為波若。今所辨者。未嘗同
異。適物用之。且對南北異宗。宜明不異。即智不變異
為如。即如能照為智。故就體無二。約義兩分。問為是
義推。為有文證。答經論誠說。豈虗稱哉。中論云。亦名
如法性。實證涅槃。智度論云。若如法界佛波若涅槃
是三則一相。而實無有二。楞伽經略出五名。謂如法
界法身性真如皆是一體。隨義立名。就歎二智。即為
二章。第一歎實。第二歎權。實為權體。權為實用。故前
嘆實體。後美權用。謂權實二義。第二雙也。就歎實智。
復開為二。初歎果。二者美因。所前果後因者。果乘究
竟。又正主妙名。初分之經。盛談果德。故前歎果。但斯
妙果。必由於因。故舉因釋果。所以後美於因。又既領
妙果使修因。故前明於果。後敘於因。即因果兩義。第
三雙也。就歎果德。又開為二。初歎果德又開為二。初
歎果理。次美教門。理為教本。故前美其本。後歎其末。
即理教兩義。第四雙也。就歎果理。復開為二。初歎人。
二者美法。人即能乘之人。法。謂所乘之法。具能乘所
乘。乘義方備。即人法兩義。第五雙也。今經家敘佛起
定。復開為二。初明起定。次出對揚之人。即師資一雙。
合前有六雙也。
告身子者。即信解品中。前命其子。又敘起定。明文醫
也。告身子者。述病兒也。與大品初告異者。大品初告。
即明正說。今文初告。乃辨方便。大品化直往根。又無
自保執之病。命初即明正說。今化迴小鈍根。又有保
執之病。故未得開正宗。但得辨方便。諸佛者。能乘之
人。智慧者。所乘之法。問何以得知然。答後偈頌中。自
作此說。故云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
無能知佛者。即是歎人。又云佛力無所畏等。所謂歎
法。蓋是用後釋前。非為虗搆。
甚深無量者。佛智如海。淺識不識其底為深。近情不
見其岸為無量。又四句取之。不得為深。故波若如火
聚。四邊不可取也。超百非故無量。故云波若無壞相。
遍無所依止。智者一切處求之不能得。大莊嚴王菩
薩歎佛云。智恬泊。慮凝靜。意滅識忘。亦寂永斷夢。忘
思想念。無復諸大陰界入。大莊嚴王將說法華。預歎
佛智慧者。欲顯發密教。調伏眾生。使聞佛起定。揄揚
大智。不起驚疑也。問何故告身子歎佛智。答寂滅道
場即欲為諸子稱歎佛智。但爾時未堪。今方得說。
其智慧門者。第二次歎教門。但理教始終。凡有二門。
一者即理虗通。故名為門。如長者居理內。名住門內。
窮子居理外。名住門外。即以佛智為門。此門即甚深
無量。故云難解難入。及二乘不知。又理能通智。名理
為智門。又理能生教。故理為教門。二者用教為門。就
教門中。有通有別。所言通者。現通說法。諸所施為同。
為生佛慧。故名為門。所言別者。一以人天之教。名之
為門。故經云。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次以小乘教
為門。故密遣二人。以呼窮子。亦經云。我設是方便。令
得入佛慧。三以大乘教為門。故經云。為此諸佛子。說
是大乘經。四用一乘教。為一乘理門。佛智即妙法蓮
華。門即謂經也。故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無
上道謂理也。說即是門。謂理妙教妙。名為妙法。亦後
云。即遣傍人。急追窮子。亦是一乘之教。以為門也。若
以一乘教為門。此門難解難入。故二乘不知。若以小
乘教為門。如遣二使。密呼窮子。窮子不達。從一起二。
藉二悟一。亦名難解難入。人天等教為門。義亦如是。
次總論眾門。凡有四句。一密門非顯。故云密遣二人
及九部法。二顯門非密。印即一乘教。三亦密亦顯。則
波若付財之教。四俱非者。泯上三門。歸一寂也。亦有
四句。一但理非教。即是不可示。二但教無理。有三乘
之教。無究竟之理。故經云。但以假名字。引導諸眾生。
三亦理亦教。理教相對。理有生教之能。教有通理之
用。四俱非者。泯上三也。亦有四句。一理非教。謂理也。
二教非理。謂教也。三亦理亦教。妙顯無言為教。即言
寂滅為理。四非理非教。泯上三也。問此經云三乘人
不能知者。約何時耶。答寂滅道場。二乘人不能遊一
乘之門。入一乘之理也。從鹿薗巳後。二乘之人。不能
遊五乘之門。入佛慧也。
所以者何下。第二舉因行。釋上理深教妙。即後明因
也。
隨宜所說。下第二次歎權實。即是從一乘根本。出三
乘支末。上歎實有二。初歎果實。二舉因釋成。今亦二。
初歎外。次舉內釋成。初文前標隨宜歎解。隨宜者。隨
三機所宜。說三乘教。言三意不三。意踰言外。故云難
解。雖談於果。而意在因。說小乘是果者。欲辨是大乘
因。亦意踰言外。故難解也。又說三乃欲令出三。不言
有三。言出三者。令出三界。不言有三者。無有三乘也。
而物遂言實有三界。亦實有三乘。故不解佛意。亦難
今出三求三。而意無三界可出。亦無三乘可求。寄言
二有。意在兩無。意踰言外。故言難解。又言在二有。而
意不在二有。亦不在二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四句
內外。所以然者。意在求佛。所言佛者。絕四句也。故中
論云。如來在世時。不言有與無。亦有及亦無。非有及
非無。而物情遂聞兩有。作於有解。不知絕四句。故名
難解。亦意難解者。說求絕四句之佛。非求他佛。退求
自佛。言自佛者。了達七釋本來絕四。即名為佛。故中
論云。如來所有性。即是世間性。而情乃謂求於外佛。
不知退觀。故名難解。又佛意雖令還觀巳身。不觀於
外。然既不見巳。亦未甞他。故肇公云。內觀不見巳。外
聽不我聞。如此四句。泯無蹤跡。既不見其有迹。何有
無迹。故佛不能行。佛不能到。預是運心。未到此處。皆
不識佛意。故名難解。
吾從成佛巳來。此釋上難解之意。此句明用權時也。
種種因緣者。敘機性異也。種種譬喻下。隨機演教也。
令離諸著者。釋用權意。即是略解十方三世佛說教
意也。意在無著。故說教也。此中未得分明開方便門。
故不得顯無三乘。但得作離著意釋之。佛說三乘者。
乃明兩捨。不在互存。言兩捨者。一捨三界。二亦捨三
乘不。在互存者。不在捨三界。而存三乘。問曰。何故兩
捨。答捨三界故。度三百由旬。不在三乘。復度二百。五
百若度。萬德便成。萬德便成。故不可為無。五百度故
不可為有。即是中道法身。亦是大車遊戲快樂。諸方
等經。盛談斯意。如淨名呵迦旃延。佛說無常意者。令
捨常見。亦不著生滅無常。遠離二邊。不在中道故。知
既捨三界。亦宜辨三乘。
所以者何下。第二舉內智既圓。釋成外用善巧。
如來知見廣大下。第二總歎眾德。自上巳來。別歎二
智。所以總歎眾德者。乘具眾德。令讚佛乘。宜備讚眾
德。又若歎佛智。容謂佛智超眾德。未悟餘德拔群。故
須遍美。又顯一智備含眾德。故總歎之。又從初歎佛
慧。謂歎根本法輪。次隨宜巳下。美支末教。從知見廣
大下。巳歎攝末歸本。上別歎有二。初歎實智為體。二
美權智之用。今總歎眾德。亦開為二。初歎內德無不
圓。二美外用無不普。又前歎實智為理。權智為門謂
別理別門。今歎內德外用。即總理總門。斯一章經可
謂言約而義周。門外二章。各開為兩。內德二者。一別
牒嘆智。二遍歎眾德。如來智見廣大深遠者。牒別智
也。無量無礙下。遍歎眾德也。
如來能種種分別下。第二嘆外用無不普。亦開為二。
初嘆巧說。二美現通。前机案。後是衣裓。外用雖多。不
出斯二。盖是救子之明術化物之大宗。問曰。云何爾
耶答現通以生信。說法以發解。佛法大海。信為能入。
智為能度。又現通拔苦與樂。治物身病。說法滅惑生
解。救其心疾。又現通以生福。說法以殖慧為益。大要
不可復言。略舉此二。揄揚佛乘。使捨小歸大故也。
就說法中。復為二句。初美七辨巧說。言辭巳下。嘆五
音美妙。即用此讚揚大慧。引彼小心。成就一切未曾
有法者。第二次嘆神通。如神力。七種神力分別品八
修瑞相。又如華嚴云。世界不積聚。不亂亦不雜。一切
入一剎。而實無所入。無量劫一念。一念無量劫。元來
無積聚。而現諸劫事。前明大小無礙而無多少。後辨
短長自在而無延促。凡夫二乘下位所無。故名未曾
有法。問曰。應前明現通。後辨說法。何故不爾。答說法
事正。故初辨之也。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第二止言。加嘆佛德。所以須止
言者。一者明佛智不可嘆。故嘆所不能嘆。故明止言。
智度論云。波若無壞相。的無德所依止。過一切語言。
誰能讚其德。即卷上義。泯無蹤跡。上雖嘆果嘆因。美
權美實。皆是無名相中。強名相說。考其至理。未曾因
果。何有權實。亦實亦權。非權非實。如是五句。故辨止
言。又止言者。長望始終。如淨名三事。初從定起。嘆佛
智甚深。盖是寄言顯理。未辨至理無言。今唱理無言。
謂言於無言。後說偈竟。佛即嘿然。謂無言於無言。以
此三門。窮稱嘆之美。然實是正說。但未分明判一有
三無。故稱方便。問何以知同淨名耶。答後偈云。是法
不可示。故知是示於不可示。言於不言也。驗前未明
無言。知後無言於無言也。又止言者。凡有三人出世。
一但長惡。如外道天魔。二亦生善亦長惡。如善凡夫。
三但生善不長惡。即是佛也。若直說不止言。者乃生
三根之善。而長五千之惡。故須止言。又止言者。有三
根人。上根之人。聞佛前說。即巳領悟。不復須言。所以
然者。上辨果明因。嘆權美實。義無不備。故聞之巳解。
不須復言。即是嘆菩薩之利智。嗟聲聞之鈍根。令自
鄙小心。欣求大道。二者中根人。若直爾為說。則不尊
人重道。要須止言。待三請方說。則重道尊人。三者下
根之流。即五千等例。不堪與言。故如來致嘿。又止言
者。自上巳來。明大乘人密開權顯實。嘆果美因。今欲
令身子小乘之流。嘆果美因。開權顯實。顯發密教。調
伏眾生。是故止言。具大小揚揄。方窮稱讚之美。又自
上巳來。以善人為方便。顯發密教。調伏眾生。今欲以
惡人為方便。顯發密教。調伏眾生。是故止言。唯佛與
佛乃知者。上辨絕言。故群生不知。今明無言。唯佛能
究。又前明法不可知。即嘆所乘法。今明唯佛能解。美
能乘人。具嘆法美人。義乃圓備。
所謂諸法如是相下。上泯言。歸於無言。今明雖復無
言。而無所不言。卷舒自在。方覺其妙。若言住言。無言
住無言。無言不能言。言不能無言。皆是有礙之道。未
足稱其巧深。與此相違。方覺其妙。十句為三。初七明
因。次兩辨果。後一總嘆因果。正言因果。眾義大綱。此
宗旨故。無言而言。論於因果。七義明因。因義則圓。二
句辨果。於果義足。果則一切智報謂一切種智。即是
後文如來智佛智。體如之智。正酬於因。故稱為果。一
切種智。名後得智。從實智起。故名為報。又欲分二智
不同。故互其文也。
釋偈。偈與長行異者。長行寄言。讚佛乘則廣。今略而
頌之。長行止言。歎佛乘則略。今則廣之。前廣後略。為
令易持。前略後廣。為明解義。故為令解義。生其波若。
為令易憶。發其總持。故波若朗其聞慧。總持冥其思
府。豈非大聖內有無緣大悲。外有無方大辨。益物之
周耶。又廣略互現。轉勢說法。提耳指掌。屈曲從緣也。
上長行寄言嘆。中五雙明義。今撮其大意。二轍頌之。
一者歎果。二者美因。以因果是眾義綱維。立信根本。
故略頌斯二。所以前嘆果後美因者。此經雖具明因
果。以果為正。故前歎也。果中為二。初偈嘆能乘人。次
偈美所乘法。權實理教。皆入一乘法攝之。
初云世雄不可量者。一切天人。皆謂佛身有生滅。壽
有始終。故不能量無生滅身。無始終壽。又身壽權實。
凡有四重。如品初所述。而昔天人不識其一。豈知其
四。佛力無所畏。第二頌歎所乘法。亦有四重權實。而
昔稟教之人。尚不識一。何由達四。問以知此是所乘
法耶。答譬喻品云。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智慧。及
佛餘法。令諸子等乘是寶乘。直至道場。猶是今文取
圓德。為乘體耳。及佛餘法者。上明一道清淨實德。為
乘體。今敘從實起權。名乘功用。還入一乘。是故一乘
綱羅權實。又世雄不可量。頌上略嘆佛智。佛力無所
畏。頌上遍嘆眾德。長行寄言。有此兩段。故今頌之。
本從無數佛下。此第二嘆因。釋成於果。兩偈不同者。
初偈上半。明無一佛而不益。無一行而不行。謂廣大
行。下明甚深。謂甚深行。即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乃
至不受亦不受。乃是甚深難可了耳。第二偈。上半敘
行玅因圓。下半辨極果滿。
釋如是大果報。此頌止言。加嘆佛乘。上美能乘之人
所乘之法。甚深之因。微妙之果。雖作此讚。猶未稱實。
不暢聖心。盖是無名相中。強作人法因果名耳。然至
玅之道。未曾人法。何曾因果乃至四句。言忘慮絕。始
是妙法蓮華。盖是一經之宗趣。一經心髓。可不留意
哉。余立此經。用中道為宗。顯在於此。以中道故。乃可
稱妙。隨在諸邊。不名妙矣。故放眉間折中之光。豈虗
表哉。
就文亦兩。初雙標。次辨雙釋。前亦雙標雙釋。即二雙
明義。長行各標各釋。所謂其義其遠其言巧妙。什公
對僧叡云。天竺梵文。言入絃管。今反彼為此。猶不稱
彼言也。初標佛解章門。上半明所解有因果兩法。下
半明能解有總別二人。問何故辨唯佛能解因果耶。
答若聞因果。定作因果者。眾生亦能。豈歎佛成。今明
因果者。佛解未曾因果。為眾生故。強作因果名說之。
故唯佛能解。又佛非但知名妙顯無名。亦知此名本
來寂滅。悟名無名。即如來智。達無名名。稱為佛智。任
運而知。即自然智。不從師得。即無師智。
次標眾生不解章門。上半出所不解法。下半敘不解
人。上半出不解之法。亦有二。下半明不解人。亦有二。
與佛相對也。言二法者。謂理教也。是法不可示。謂所
表之理絕言也。言辭相寂滅。明教也。非但所表之
理絕言。能表之言亦絕。故善吉言。我無所論。乃至不
說一字也。問曰。佛解章門。標於因果。眾生不解章門。
應云不解因果。何故乃稱言辭寂滅。答上明非因果
因果。今辨因果非因果。佛具達斯二。眾生並迷兩法。
不欲煩說。故互相兼耳。下半出不解人。亦有二人。初
明無解人。二辨有信人。明九道眾生未能內外並冥。
緣觀俱寂。何猶能解無言之道耶。
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下。第二明有信人。又二。初
明菩薩有信。次敘二乘無信。除諸菩薩眾。明菩薩有
信也。諸佛弟子眾下。敘二乘無信也。此中總說二乘
利鈍。並不信佛乘。其力所不堪者。尚不堪受大法。何
猶生信。問二乘何故不信。答未入十信位。故未信也。
又總而言之。凡有三品。一佛則亦信亦解。二菩薩信
而未解。三二乘不信不解。二乘既是不能信。即是聖
一闡提。不信無量四諦一體三寶故。二乘人不信三
寶四諦也。
假使滿世間下。第二釋二章門。初釋眾生不解章門。
二釋唯佛能解章門。各二。初明大小乘人不解。次辨
總別二佛能解。大小乘不解中有二。初明小乘人不
解。次敘大乘人不解。兩文各二。小中有聲聞緣覺。大
中有初心不退。問大小之人。何故不解。答小乘住斷
常體觀。故不解中道。如涅槃云。若以二乘。言無布施。
是則名為破戒邪見。空觀既邪。有觀亦邪。邪見之人。
但見於邪。云何見正。菩薩雖習正觀。但取相未冥。觀
心猶昧。故稱不解。故涅槃云。住十地故。見不了了。無
所住故。見則了了。有所住則累猶未盡。觀猶未明。與
此相違。見則了了。若爾今學道之人。常須晨夜習無
所得也。此文敘初心之與不退。並不解妙乘。若爾因
人尚不知妙。云何有妙。若初分經次因為宗。失經旨
也。
又告舍利弗下。第二釋唯佛能解章門。章上釋眾生
不解。明大小二人所不能知。今釋唯佛能解。辨總別
兩佛之所說解。亦是其義深遠。其言巧妙也。
釋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第八明勸信方便。所以
有此文來者。上寄言止言二種。稱嘆佛乘。言與昔違。
恐物驚憚。是故勸信。又遂近來者。上明菩薩有信。二
乘無信。是故今明勸二乘信。就文為二。初勸信實。次
勸信權。二文各三。諸佛語無異者。遮其謗也。諸佛言
一言三。皆有深致。無相差異。勿起謗也。
當生大信力者。第二正勸信也。二乘闡提。既未生信。
是故勸之。
世尊法久後下。第三釋遮謗勸信所由也。起二乘機。
初必說不實。後必為說實。斯二是決定義。故稱要當。
問云何令信。答達此身心本性無生。便迴小入大。何
以知之。下經云。昔說五眾生滅。名為小教。今說五本
不生。名為大乘。楞伽經云。得人無我。名曰聲聞。得法
無我。便成菩薩。問曰。如波若等盛談五眾無生。二乘
聞巳生信。何名闡提。答昔未說無二乘生滅。唯有菩
薩無生。今則明之。恐其不信。是故勸之也。
告諸聲聞。此第二勸其信權。亦開三別。初出不信人。
次半行略釋所信之法。後敘開權之意。釋成信也。
爾時大眾中。第九勸請方便。問今文實是大眾懷疑
致請。云何為方便。答然具有權實二人。但身子之流。
多是發教以帶解而請。故名方便。問曰。何故前彌勒
請。今身子請。答欲示窮上極下不知佛智。即顯佛乘
為深。今聞道之流。虗心信愛。故有大小二人請也。又
顯窮因不了極果。故彌勒請。極小不達窮大。故身子
請。極因不了極果。欲今轉因以至果。則終益也。極小
不了極大。欲令迴小入大。則始益也。問乃知大小俱
請。何故前彌勒請。後身子請耶。答釋迦入定。謂現在
佛現瑞。表說佛乘。彌勒補處。是當來之佛。文殊是過
去世尊。欲明三聖共讚揚一道。故彌勒致請。今明如
來起定。正告聲聞。聲聞執動疑生。故申疑致請。又前
三聖作大方便。以顯大道。今物欣大。今示小方便。自
敘小失。令物捨小。問曰。身子云何帶解嘆而請。答曰。
一往觀之。言身子俱疑今昔。然實是雙嘆。第一方便
者。就今嘆也。我自昔來。就昔嘆也。故前就第一嘆。後
授希有歎。既稱歎佛乘。今欣大捨小。故名方便。問何
故嘆慧日大聖尊。答欲令時會人重法。故嘆人美法。
又執三乘教人。謂說三乘教主是佛。說一乘教主為
魔。三乘是正法。一乘是邪教。是故今嘆人美法。斥斯
執也。又歎能乘之人。所乘之人法。即助佛稱嘆一乘
也。問曰。此中何故敘佛無問自說耶。答身子明。法既
深妙。無人能問。故佛自說。作此意釋者。即是重嘆佛
權實因果也。然此經大宗。正明因辨果。顯實開權。自
上巳來。佛及彌勒。皆巳嘆竟。身子今復重嘆。上是實
人嘆。今是權人嘆。又上是良醫嘆。今敘病人嘆。又上
是大乘人。開權顯實。明因辨果。今小乘人。開權明實。
明因辨果。問方便品初。五雙明義。身子牒嘆。為具巳
不。答大宗乃嘆因果權實。而亦具五雙。慧日大聖尊。
久乃說是法。謂人法一雙也。道場所得法。及我意難
可測。即權實一雙。稱嘆所行道。諸佛之所得。因果一
雙也。力無畏三昧。標章門為總。下因果權實。釋章門
為別。總別一雙也。即此四雙為理。自說之言。名之為
教。謂理教一雙也。故具足五雙也。
釋於諸聲聞眾佛說我第一。自上嘆佛五雙。是揚大
方便。令物欣大。今是抑小方便。令物悟小乘。我為小
中之宗。尚不知其真偽。餘小之劣。豈可定保執耶。我
珠為勝。尚為魚目。汝珠既劣。寧是夜光。即以此言。動
眾人之執。又前是大人嘆權不可知。今是小人嘆權
不可知。又上是實人嘆權意趣難解。今是權人嘆權
意趣難解。又前唱隨宜難解之言。今出隨宜難解之
證。身子教中。昔領隨宜。尚稱不解。餘之淺劣。復何言
哉。問何故言自於耶。答世人云。自於者。審今尚不知
自。況能知他。又自於小尚不了。況復知他大耶。皆是
身子抑挫小心。令欣大道。稱嘆方便。顯在於斯也。問
曰。何故云自於智不了耶。答身子上揄揚大智。今毀
小智。我第一智。既非究竟。餘人之智。豈是極哉。以智
是大小乘宗。故別抑揚。問前何故云為是究竟法。為
是所行道。答佛嘆大智為果。今欲敘小智為因。故因
果義成。權實事顯。若望動執生疑者。前寄言止言二
方便。是大人動小執。今此一章。明小人動小執。大動
小執。以其非類。取信猶難。小動小執。生信為易。餘小
人動小。未足可從。身子之動。必當傾捶。如將軍既降。
散夫自伏。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可約兩義。釋云
一就昔理同教異。以理既同。則同成菩薩。故是大因。
約三乘教異。則成羅漢。為究竟果。二就今昔兩教。自
昔論之。則是究竟之果。今教辨之。則是大乘之因。後
為正意。釋願為如實說。上是抑小。今是揚大。昔小既
非實。願如實願說今之大也。欲聞具足道者。亦是揚
大。今一既具足。是滿字者。則知昔教。稱為半字。釋止
止不須說。一止。明理深故不可說。令物欣大。二止。鈍
根不堪聞。使其捨小。為止之益。豈是空言。又一止止
天。令天離著。一止止人。使人無依。令人與天。懷無所
寄。堪受重玄也。釋身子重稱唯願。一明大眾久捨有
得之心故唯願說。二早習無依之觀故唯願說。又過
去種善根故唯願說之。現在能信敬。唯願說之。問佛
何故止。而身子稱敬信耶。答佛欲令信。是故止也。以
佛止言。天人驚疑。答以能敬能信故不驚不疑。答佛
止也。又即以此言釋。重稱唯願。一不敢驚故唯願說
之。二不敢疑故唯願說之。又能敬法。唯願說之。聞即
信受故唯願說之。釋佛復止。非但有三善道驚疑。亦
有增上慢四眾。執小拒大。欲為汝說。則三根善生。五
千長惡。又斥三善道。令人天捨有見。止四眾。令二乘
息空心。二見若除。方堪受中道。又斥三善。令不著生
死。止四眾。使不染涅槃。二著若除。則堪受一道。問何
故長行一止。偈二止耶。答長行正止增上慢人。故唯
明一止。偈乃辨法深故一止。人鈍根故一止。故長行
但為人。偈具約人法釋。為人意也。問何故云聞必不
敬信。答五千之徒。決定退席。故稱必。人天驚疑。猶可
改之。不稱必也。
釋第三請。無上兩足尊者。三請凡舉三尊而嘆。初作
大聖尊嘆。次法王嘆。後兩足尊嘆。前中一約法嘆。初
明三聖之尊。後為六道之文。所以約法嘆者。既是法
王。必精於法。說一說三。皆有深致。唯須頂受。慎勿驚
疑。又如云此是醫王。妙窮藥病。但須服行。不應疑慮。
作此嘆者。即是勸信。問三請三種嘆人。亦有三種美
法以不。答初云久乃說是法。謂希有嘆。願說第一法。
即第一嘆。中間法王。含嘆於法。體悟妙法。故名法王。
亦是法王嘆也。釋第三請中。凡有五請。一敵對請。二
少多請。三引例請。四淺深請。五利益請。歒對請者。對
上二人。上二人不堪。遂不說者。今二人堪。則應為說。
言二人者。一是身子。是故稱我。所以稱我者。我為標
領。既其頂受。餘不逮者。自然聞信。百千萬億者。第二
少多請。非器者止有五千。故不說者。堪聞者無笇。故
應為說。世世者。第三引例請。世世尚受。今何猶不信。
四淺深請者。過去行淺尚受。今生解深。必當應信。聞
必敬信長夜安穩多所饒益者。第五利益請。如來若
說。非止有現在敬信之小利。復有當來之大益。長夜
安穩。出三界內外火宅也。多所饒益者。至於寶所也。
前即累無不盡。後德無不圓。又佛上云。天人驚疑。身
子答云。聞必敬信。不取驚疑。佛上云。增上慢之人。必
墮惡道。今答云。我等長夜安穩多所饒益。
偈中為長行五權未盡。更明二義。謂佛世世尚化。今
何容不說。又前世善劣既化。生善勝故應化也。偈云。
則生大歡喜者。敬信為因。長夜安穩為果。安穩辨累
盡。饒益明德圓。佛若說經。因果俱成。得離皆辨。故大
喜也。
爾時佛告下。第十明顯鄣方便。問何故明顯鄣方便
耶。答上師資請詶互諍。師即再言。座有惡人。資重陳
眾並清淨。今遂受請而說。則資言是實。師語便虗。今
證師說不虗。故明退席。欲證資言是實。故嘆於住眾。
問何故證佛語為實。答師明座有惡人。既其是實。後
說妙法。斯即非虗。問何故證資言是實。答資明眾有
善人。遂果如所授。前揚大抑小。豈虗言哉。又此中陳
善惡者。欲深誡二世。勿封小乘。勸兩時眾生。宜明習
大道。又令未發小心者不發。巳發者怖畏改之。故陳
惡人。又使未發大心者發。巳發者歡喜進行。明淨眾
也。問何故臨說一乘。五千退席。答甘露將垂。壞毒避
席。可傷之深。又問曰。何故嘆淨眾。毀不淨眾。答曰。使
住人欣夜光之將至。傷彼去者。握魚目而離群。釋罪
根深重。直保執小乘。乖一實之理。故名罪。執小生於
謗大。故名根。久習執情為深。十方佛不能拔為重。釋
正說中。世云惜寸陰。而遺尺璧。貴一言而賤千金。良
以千金非寶。一語可珍。又云寧惠千金。不惠一言。良
以一言難吐故也。今借此說。以喻斯經。良以一道之
言難吐。遂今華嚴巳後。有四調柔。正說之前。興十方
便。方得吐一言也。就正說中。序其大宗。同為顯一道。
但為教一人。而有三周說者。盖是轉勢說法。故三反
言方。而光宅之流。常取前經為後本。後周令同前。則
三說之文。還同一說。若爾聽前既惑。聞後亦迷。化上
根有餘。教中下不足。問三周說何法耶。答大宗明兩
權一實。識二權則捨小。悟一實則入大。又識二權則
知因。悟一實則識果。又識二權則識用。知一實則解
體。又大宗者。昔住二實巳捨有。今悟兩權復捨空。空
有既除。中道觀發。以空有見除。累無不寂。中道觀發。
德無不圓。故是乘於大車。直至道場也。宜取此為正
意。則三周之說。非直二乘改轍。亦六道翻流。菩薩進
悟。初正說。次勸弘經。此經云。教菩薩法佛所護念。初
正為說。謂令發菩提心。勸弘經。使脩菩薩行。後經云。
為令聲聞憶念本願所行道。故說法華。謂本願即菩
提心。所行道謂菩薩行也。大章文句。如舊疏中巳說。
就長行內。開為四門。初明一乘真實門。次辨三乘方
便門。第三得失門。第四勸信門。生起亦如舊疏。餘未
盡者。今更述之。題云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
念。三章經正明妙法華經教菩薩法佛所護念。第四
一門勸菩薩信受。三章復為二意。前之二門。教菩薩
識法。第三一門。教菩薩知人。識法者。謂識權實。知人
者。示人得失也。次此二訓。即教菩薩義同。又初之二
門。正辨教菩薩法。後之一門。釋佛所護念。教菩薩法
者。教權教實。令捨權悟實。佛所護念者。示人之失。令
其捨失。名為佛護。示人之得。令人取得。名為佛念。護
是遮惡之名。念以生善為義。令捨空有二見。故名遮
惡。使發中道正觀。名為生善。初二門名教菩薩門。初
明一乘真實。謂佛意門。三世十方諸佛本意。但為明
一道。唯為教一人。故名諸佛意門。第二三乘方便。謂
隨眾生意門。佛意雖為顯一道教一人。但隨眾生意。
說於多道。教多人。今令菩薩識此二意。故名教菩薩
法。又初名隨自意語門。今令菩薩識此二語名。教菩薩
法。又初明淨土法門。後辨穢土法門。是故後明諸佛
出於五濁惡世。後既是穢。則驗前為淨。於淨土則說
一。於穢國則示三。今令菩薩識淨穢二土教門。故名
教菩薩法。又諸子有二。一是直往菩薩。二謂小乘。為
直往菩薩故。說一乘真實。為二乘人。明三乘方便。今
令菩薩識教二子法。故名教菩薩法。又諸佛凡有二
身。應身之佛。則說一乘真實。化身之佛。明三乘方便。
今令菩薩識應化二身所說之法。故名教菩薩法。又
有二門。一者會三歸一。二者開一為三。今令菩薩識
佛開會。故名教菩薩法。就初一乘真實門。復開為三。
初釋迦自開宗門。二引證門。三順同門。釋迦當今教
生。宜自敞玄宗。恐謂一佛化偏。故引三世為證。引證
既顯。從例而說。故有第三順同門也。初門復三。一稱
嘆門。順生其解。二不虗門。逆杜其惑。三顯教意門。明
眾生不解教意。唯佛能解。敘眾生不解教意。令其識
教。明唯佛能解教意。令其知理。即昔五乘之說。悉名
為教。一道清淨。目之為理。又眾生不解教意。令物識
權。敘唯佛能解教意。令物知實。既識權實。便具二慧。
入佛知見。又眾生不識教意。破五乘之執。即是滅惑。
唯佛能識教意。令其生解。惑滅解生。入佛知見。又眾
生不解教意。令捨小。唯佛能解。便其入大。又眾生不
解教意。令識生滅之失。唯佛能解教意。令悟無生滅
得。所以然者。昔稟教之流。皆言惑之可滅。解之可生。
謂此生滅故名為失。今明諸佛所解。惑本不生。今無
所滅。故辨無生滅。以示其得。問今文無有此說。何所
依據。作是釋耶。答後大眾領悟。親有此意言。故昔於
捺國。說五眾生滅。今於鷲嶺。說無生滅。故經云。諸法
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上明四調柔十種方便為一。
言難吐者。即是眾生不解教意門。自昔巳來。四十餘
載。稟五乘教人。並不解如來一句教意。故五乘之人。
所行所說。悉乖正道。斯之一言。翻於昔宗。驚神逆耳。
是故難吐。是以用四調柔。起十方便。方得吐此一言
也。
釋開示悟入。雖有四句。分為二門。初一句。謂三世佛
自德門。後三句。謂化他門。自德化他。包攝一切。稱自
德門者。凡欲化他。必須前明自德。如欲賜車。前明有
車。方可賜子。言自德者。即敘如來自有中道法身。今
明開者。開如來自有中道法身也。問經云。開佛知見
故。出現於世。乃是開他。何名自開。答須深照佛意。於
佛則不須自開。今自開佛者。為欲開眾生故也。又法
華論文意甚難見。今釋其意。方覺精能。問何故云開
佛知見。使得清淨。答開佛知見。謂德無不圓。使得清
淨。謂累無不盡。累無不盡故。不可為有。德無不圓故。
不可為無。即中道法身。亦是藥草喻品中。二種果義。
開佛知見。即是究竟。至於一切種智。謂菩提果。使得
清淨。即是究竟涅槃常寂滅相。三世諸佛。自開二果。
亦令眾生得此二果。故名為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示佛知見。巳下三句。明化他者。第一初句辨同義。明
九道不同。法身不二。肇公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
我一體。所以明同義者。初句但敘佛有法身。若不明
眾生同有。則眾生無由成佛。是故第二次辨同義。第
三句悟佛知見者。前既辨同有法身。此明使物知同。
故稱為悟。第四句言入者。既其始知。便有終入也。今
次以三雙。攝此四句。初一自德。後三化他。自他一雙。
後三之中。初一辨同。名為本有。悟之與入。謂始有也。
第二本始一雙。後二之中。初一為始知。後一為終入。
謂始終一雙。故此四句。言約義周。
次釋諸佛知見。佛知見即四智也。壽量品明。如來知
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
者。非實非虗。非如非異。此即就三界作之。意令置於
身上。即令眾生入佛知見。若就佛上作之。於巳身無
益也。六道是因緣生法。因緣生法是即寂滅性。所以
然者。六道若有自體。不假因緣。若從因緣。則無自體。
無自體故寂滅。寂滅即是究竟空也。然若有六道之
有。方有六道空耳。六道本來未曾是有。今云何空耶。
若先有今無。可言亦有亦無也。本未曾有。無何所論
亦若是有是無。可言非有非無。竟未曾兩是。今云何
兩非。故六道本不曾有。本不曾無。本不曾亦有亦無。
本未曾非有非無。故四句絕。四心斷。四言滅。故經云。
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因緣六道。雖本來四絕。而
六道宛然。六道四絕。即不壞假名。而說實相。雖復四
絕。六道宛然。即不動等覺。建立諸法。不壞假名而說
實相。即如來智。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名為佛智。任運
現前。名自然智。不從師得。即無師智。此之四智。是佛
知見也。問此四智是何身耶。答即是法身。一智有其
四義。更無四體也。問何智起應化用耶。答雖本來寂
滅。即六道宛然。故不動而應十方現前。即佛智用。即
就應中。便具四智。不動而應即佛智。雖應不動謂如
來智任運如此自然智。問此是常智無常耶。答作無
常智者。既是無常佛。即無常智。今明若是無常智者。
應與二乘同。還是眾生。不解教意耳。何名唯佛能解。
今明四智未曾常無常。但對二乘無常智。讚美為常
也。問四智與五種佛性三波若何異。答涅槃云。十二
因緣不生不滅。是中道。即境界佛性。發不生滅觀。即
觀智佛性。觀智明了。即菩提性。斷常斯寂。即果果性。
十二未曾境智。亦非智斷。即是法不可示。名為正性。
正性者。即是佛性體也。此但就不生不滅論五性。五
性但是如來智也。既悟因緣宛然不生不滅。具五性。
即知不性不滅宛然因緣。亦是觀智。及菩提果。亦是
果果性。但不得是正佛性。三種般若。正明實相。發生
波若。及說於文字。並是如來智中。開此三也。佛智中
亦具三。謂境智及文字。自然無師智。更無別體。通實
貫前二也。問四智云何是二諦中道。答六道宛然。本
來寂滅。即是世諦第一義。生如來智。雖本來寂滅。六
道宛然。是第一義世諦。生於佛智。問何故云世諦第
一義。答世諦宛然。而本來寂滅。即是第一義。故名世
諦第一義。所以立二諦者。即是中道。六道宛然。本來
寂滅。豈可定有。雖本寂滅。六道宛然。豈可定無。即是
二諦合成中道。二諦既是中道。如來智佛智二智合
是正觀也。
釋但教菩薩。所以但教菩薩者。由失一道。故成六道。
則根本是一道。亦根本是一人。今欲令六道歸一道。
六人歸一人。是故但教菩薩。若非一者。不可令歸一。
故涅槃云。失一味藥。成六種味也。
釋但以一佛乘為眾生說法。問但一佛乘。是果乘因
乘。答經云一佛乘。故知是果乘。舊云是因乘。失旨也。
問曰。云何但一佛說法耶。答經不言但說一佛乘。直
云但以一佛乘說法耳。此明佛住一道清淨。流出一
切教門。即是出生義。無有餘乘若二若三者。上明一
道理。唯有佛乘。故從佛乘。流出一切教。今無有餘乘。
不從餘乘出一切教。問曰。此欲何所明耶。答既辨從
一生多。故多還歸一。無多可以出多。亦無多可以歸
多也。一切十方佛亦爾者。亦從一出多。多歸於一。無
多可以生多。故多不歸多也。
釋三世佛章。一一佛中有二。初明能化出生收入義。
次辨所化出生收入義。能化中。初明出生。次辨收入。
出生中出生二事。過去諸佛者。明從一道出生過去
十方佛。即是出生義。過去十方佛。若應身若應身若
化身。皆從一道流出也。以無量無數下。明出生法義。
從一道流出一切法。方便者。一切巧說方便智用。從
一道流出也。下偈云。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
眾生說。又方便者。神通輪也。下句明說法輪。此二是
衣裓机案。化物之宗也。是法皆為一佛乘故。辨收入。
還收十方應化身。同歸一道。收一切神通說法。亦歸
一道。所以從一多出者。本為令多歸一耳。是諸眾生
從佛聞法。第二明所化出生收入。聞三乘五乘之教。
有五乘之人。謂出生。即從是五乘教。出生五乘人也。
究竟下。明收五乘人歸佛作也。問總諸佛中。何故但
有示悟入。無有開耶。答開是自德。下三化他。今正明
化他。故略自也。
釋今我亦如是。第三釋迦順同有二。初明教理。次判
有無。教理凡有三雙。知機中有二。初知欲。二知性。教
中亦有二。初說法。二現通。理中有二。初總後別。皆為
得一佛乘。謂總義也。一切種智。別明乘宗也。
釋尚無二乘何況有三。此判理有無釋成。上為得佛
乘一切種智。以道理唯一故。說一切教。皆為顯一。道
理無多故。不顯於多。然此一往斥奪之辭。判此有無
耳。若還作有無決定解者。不免二見。下經云。若有若
無等。中論云。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若能破二不
著一。如是五句。歸不可示。本有可示故。有不可示。竟
無可示。云何有不可示。如此用心。方識佛旨。
釋諸佛出五濁惡世。前章有三義二義一義。三義者。
初自說。二引證。三順同。二義者。總此三章。唯有二義。
一者明有。二者辨無。明有者。道理唯有佛乘。故從一
生多。攝多歸一。辨無者。無有二乘。故不從多生多。攝
多歸一。義者雖明有無二義。為成一義。謂一道清淨。
故經云。但明一道。唯教一人。今明昔方便。亦為釋成
上一道清淨。若昔三乘遂實。則上明一道不成。以三
是方便故。一道始成。
五濁章為二。初雙標。次雙釋。標者。一標諸佛能出之
人。次釋所出五濁惡世也。雙釋者。從劫濁至成就諸
善不根。釋五濁章門。從諸佛巳下。釋諸佛出生章門。
問何故凡夫有五濁。得聞一乘。答有四句。一機鄣俱
有。二機障俱無。三鄣有機無。四機有鄣無機鄣無機
鄣俱有者。穢土中凡夫聞一乘者。是也。有五濁故。名
有鄣。有大機故。得聞一乘。機鄣俱無者。淨土中二乘
人未聞一乘。是也。既是土。故無五濁障。大機未熟。故
未聞一乘。又穢土中。亦有其人。即佛滅後羅漢不聞
一乘者。是也。五濁巳傾。故言無鄣。不聞一乘。稱曰無
機。機有鄣無者。淨土中菩薩是也。既是淨土。故無五
濁鄣。得聞一乘。稱為有機。又是穢土中羅漢得聞一
乘。是也。既是羅漢。故無五濁鄣。得聞一乘。名為有機。
鄣有機無者。五濁凡夫不聞一乘者。是也。大乘既有
四句。小乘亦然。一機鄣俱有。謂有五濁鄣。得聞小乘
也。二機鄣俱無者。謂淨土菩薩不聞小乘者。是也。如
香積為淨土。是故無障。不聞小乘之名。故無小機。三
機有鄣無。如淨土中聞小乘者。是也。四鄣有機無。穢
土中不聞小乘者。是也。問既有五濁鄣。云何復聞一
乘。答鄣弱機強。謂穢土之緣。得聞一乘。但此義多途。
自有鄣強機弱。如穢土凡夫。雖有一乘。機未發故。不
聞一乘。如地有種。緣未合故未生牙。二者鄣強機強。
謂穢土之人。聞一乘悟解者是。三機鄣俱弱。亦如穢
土明善之人。得聞一乘。而不悟解。四機鄣俱強。如穢
土大邪見惡人。忽聞一乘。即便悟解。一乘既有四句。
小乘亦然。一鄣弱機強。聞小悟小。二鄣強機弱。未聞
小也。三俱強。大邪見人。聞小即悟小也。
問文中何故
前明煩惱濁。後辨見濁。雖有五。合唯成二。一在家起
愛。即是毒虫。二出家起見。所謂惡見。下偈中亦作此
次第而列。問定以何物。為眾生濁體。答舊云。假名眾
生。是眾生濁體。今謂不爾。假名眾生。不當善惡。不名
為濁。眾生濁者。即惡人也。以起愛業眾生。名眾生濁。
問見濁應次煩惱濁者。何故隔以眾生濁。答前明煩
惱濁。從煩惱次起於業。故明眾生濁。敘在家眾生煩
惱業竟。然後始得辨出家起見外道。故次明見濁。問
命是報。云何名濁。答取短命妨脩道為濁。不直取命。
猶如不直取眾生。正取惡眾生也。五濁具三道。煩惱
見煩惱道。眾生業道。命苦道。時通三也。
釋得失章。問何故明得失。答前彌勒偈云。種種因緣。
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生。前示法權實。謂上弘
大道。今明得失。下益眾生。又上明唯顯一理。今明唯
教一人。故辨得失。又大品云。不示魔事魔罪。名惡知
識。今佛是三世眾生大善知識。令覺知魔事。故示得
失也。又自上巳來。敘能被之教。有實有權。今明稟教
之人。有失有得。問此是學何等教人。答取文正意。
謂學昔權教人。有得失也。所以明學權教人得失者。
前既明三乘是權。恐執因不移。故次明得失。令捨失
從得。又菩薩依大教學。則稱教故無失。二乘依小教。
不稱教故。須明得失。又欲示二世求道。憑師之人。須
精鑒師之得失。不可便信。亦令師識知弟子真偽。而
曉示之。此中明失中有二人。一凡二聖。得中二人。一
佛在世羅漢。二滅後羅漢。而光宅云。後人還是前人。
前明非佛弟子。後明是增上慢。此釋有三失。一將聖
同凡。有破聖失。二明過重輕。有顛倒之失。前明非佛
弟子。其過則重。後云是增上慢。辨過者輕。三者文煩
之過。前巳明非佛弟子。鄣失有餘。何煩更辨是增上
慢。又都不觀文後乃言當知此輩。輩是不一之名。云
何由是一人。問上具明唯有一理。唯教一人。今何故
但云不聞不知。但教菩薩。答上雖有一人法二義。但
人義為切。正主巳身。故偏云不知唯教一人。問何故
云不聞不知。答五千退席。都不聞教。亦不知理也。非
佛弟子者。未得小乘道果。謂得道果故。小乘弟子不
攝。不聞不知但教菩薩。大乘弟子不攝。以大小不攝
故。為過則深。此欲顯封執小乘。大小不攝。使其改迷
從悟。故有此示失。
釋第二聖人失。問初人亦言自謂。後人亦稱自謂。有
何異耶。答初人有二自謂。未得小得小。二小未究竟。
自謂究竟。第二人但有後謂。異前也。問前是五千。後
何人耶。答即三根聲聞是也。所以然者。三根聲聞。並
有自謂之言。上根人云。爾時心自謂得至於滅度。中
下亦爾。問佛判前人。云非佛弟子。後人何故不然。答
是凡夫大小不攝。非佛弟子。後人既得羅漢。乃非大
乘所收。小乘弟子所攝。是故不得云非佛弟子。但望
大乘。未得究竟。自謂究竟。名增上慢耳。問何故云實
羅漢必信此經。答此舉得釋失。是羅漢聞必生信。驗
五千不信。非羅漢也。所以知五千不信者。其人若信。
佛不遣之。非但不信。聞乃生謗。故遣令退席。問佛滅
度後羅漢。凡有幾人。答有二種羅漢。一有大機而未
熟。故不值佛聞法。二無大機故。不值人聞法。故法華
論有二種聲聞。有大機者。謂退大取小人。無大機者。
是決定聲聞。問此二人同生淨土。有何異耶。答悟有
早晚。根有鈍利。問住羅漢。幾時而悟。答楞伽云。至無
量億劫。躭小乘空三昧樂。猶如醉人。久久方醒。問五
千亦不聞不知。與此人何異。答五千聞而不信。今明
但不聞故不信。若聞即信。故與前異。問生淨土中。有
大乘機。可聞說法華。本乘聲聞。生於淨土。無大乘機。
云何得聞一乘耶。一切無機聞教。悉作此問。答有二
因緣。一者佛性即是一乘。既本有佛性。即本有一乘
佛性力故。還生善根。而是一乘種子。還生一乘善根。
二者如涅槃云。信心因聽法。聽法因信心。問此中四
人。約機鄣有無。云何判耶。答凡夫是有鄣無大機人。
聖人若聞一乘。即是無鄣有機人。若不聞。是無鄣無
機人。凡夫若聞一乘。有障有機人。得中二人。佛在世
羅漢。是無障有機人。佛滅度後羅漢。是無鄣無機人。
又是無鄣有機。但機未熟故不聞。生淨土就方聞也。
問上明法權實。辨人真偽。今何故但勸信一乘真實。
答意在一也。
釋偈文。頌上顯鄣方便者。以障道事深。故上但略說。
今廣明之。即用誡勸二世眾生。又上雖明退席。未廣
釋起去所由。容謂佛無慈。猶隔五千。慈不能普。故委
曲釋之。前廣釋不淨眾。以誡二世眾生。令其捨小。次
明淨眾。勸二世眾生。使其求大。又執小不移。現在障
不聞一乘。則無極樂因。未朱不成佛。失極樂果。現在
謗大。種極苦因。未來墮無間。受極苦果。此過為大。故
誡二世也。嘆淨眾。令習大捨小。故永斷極苦因果。習
大故得極樂因果。斯事不輕。故勸二世眾生令求大。
又即釋教菩薩法有二種。一示人得失。即此章也。頌
正說巳去。示法權實也。又示人得失。是釋佛護念。示
失令捨為護。示得令取為念。頌正說即釋教菩薩權
實二慧。令入佛知見也。初誡中佛廣釋之。凡有十過。
初無正解三過。次無正行三過。小智為第七。糟糠為
八九。尠福為第十。執小拒大。有十種之罪。宜應捨之。
初無大小乘解。有三種過。如文所列。他壞正觀。其人
懷增上之毒。故障大乘。又他於增上法中。懷增上之
解。今於增上法中。懷憍慢之惑。所以偏舉慢者。以懷
慢自恃。必不重道尊人。故不可化。
於戒有缺漏者。此明無大乘行也。破戒為缺。而失定
水為漏。前明無解。故無慧命。無戒定。是故無行。五千
之徒。具無三學。又戒如天德瓶。瓶破又漏。則無復戒
也。護惜者。既無行解。不喜他道為護。自不除過為惜。
眾中糟糠者。上明有不堪用。今辨無有堪用。如酒米
堪用。糟糠不堪用。問何故云眾中之糟糠。答眾中之
不堪用。猶如糟糠。故揭糟於糟。而棄於糟。如佛威德
故令去。酒米堪用。喻住眾也。酒即堪飲。如住眾現在
即行因。米轉方成食。喻住眾未來得果。糟不堪食。喻
去眾現在不堪行因。糠不堪轉成食。喻去眾未朱不
得果。又酒是果。米為因。去眾未未不得佛果。現在無
有佛因。住眾具此二也。又糟喻於教。米譬於理。直往
及迴小之人。因三乘之教。得一乘理。如因糠得米。五
千之徒。守三乘之言。如得糠。失一乘之理。如不得米。
二人得中道真味。養性陶神。如得酒。五千之徒。封執
斷常。喻如得糟。問歎淨眾。有幾德。答前不淨眾。無有
堪用。有不堪用。淨眾亦然。無有枝葉無堪用。唯有真
實。唯有堪用也。
釋頌正說。長行四門。頌亦有四。初頌一乘真實門。二
頌三乘方便門。三頌稱嘆門。四頌勸信門。初兩門與
長行別者。長行前明一乘真實。後明三乘方便。偈頌
大意是同。而復有異義。頌一乘真實。通明諸佛出世
說教意。後頌三乘方便。別敘釋迦出五濁世。一期始
終教門。是故異也。又初門通敘諸佛說教意。後門明
諸佛說次第。初門頌上三門。即三。初頌自開。次頌引
證。三頌順同。頌自開三門。一頌諸佛說教意門。二頌
教次第門。三勸信門。說教意中又二門。初頌昔教意。
次頌今教意。昔教意有二。初頌昔說四乘教意。次頌
昔說大乘教意。頌四乘教意為二。初頌四教。次頌說
四教意。初頌四教為二。前頌人天教。次頌二乘教。頌
人天教為三。初歎佛有說教之智。即知藥。次明佛知
機。謂識病。三設教。謂應病授業。此文句為定。故更疏
之。問說九部法。何故命初稱或。答有二義。一者望昔。
適緣不定。或作長行而說。或作偈頌。或說自身。或說
他身。以或字貫九也。十住婆沙云。或有樂長行。或有
樂偈頌。或有樂雜說莊嚴章句者。所樂各不同。我隨
而不捨。二者。望今九不定九。說九為令悟不九。故下
經云。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也。頌二乘教又有二。
初知機。為是說涅槃。明說教。
我設是方便下。第二明說四乘教意。即是顯眾生不
解。明佛解四乘教意。前明二乘教意。次頌人天教意。
問何故云決定說大乘。答道理無小。道理有大。佛依
理而判。故有決定之言。又初起小機。故說小。小必歸
大。決定須說大。以無小乘永住小故。是以前云。世尊
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問何故頌昔說四乘意。及昔說
大乘教意。答一欲顯昔四乘是方便。昔大乘是真實。
即是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二欲明昔四乘是密教。昔
大乘是顯教。昔說四為開一。故名密。昔正明大乘。是
佛乘。故是顯教也。三約人論者。為鈍根人說四乘。昔
為利根人說大乘。即抑小揚大也。
四釋長行者。頌昔四乘教。釋上長行眾生不解教。不
解教意者。不知無四說四。說四為顯無四。不知無四
說四。不識權也。不解說四。為顯無四。不知實也。昔說
大乘。明菩薩解教意。佛說大因大果。令修因起果。菩
薩如教而行。故解教意。五者都為成此理教也。亦曰
為成解故也。昔若四乘大乘密顯之法。為明佛乘。當
知一切教。皆是法華。此經巳外。無復餘教也。問有幾
種大乘。答有二種。一獨菩薩聞。二乘不聞。此中說。佛
乘是真實。三乘是方便。菩薩權實兩教。有權實二解。
故入佛知見。二者有三乘共聞大乘。但得佛乘究竟。
未得顯有一無三。但菩薩利根。既聞佛乘究竟。即知
二乘非究竟。亦具二智。問菩薩云何聞大乘。即解大
小權實。答如說二無生。以人無生故。無三乘六道人。
即是明唯有一菩薩人也。法無生故。即明無三乘六
道法。即是明唯有一法。又說一切法皆是一如。如即
一乘。如外更無有法。即一乘外。更無三乘。故菩薩聞
昔大乘。即解權實。二乘鈍根。雖聞此密言。猶未得悟。
待法華顯說。方始得解。問若菩薩於法華之前巳悟
者。何故此經云疑網皆巳除。答利根者巳悟。始行之
流不解密語。故保執三乘。聞初略說。是故生疑。具足
廣明。方乃得解。有佛子心淨者。即淨前人天及二乘
心也。若有凡夫樂生死。二乘著涅槃心。則聞昔四乘
密教。不聞昔顯教也。
釋以深心念佛。前須識佛。後方解念。人語難依。論言
可信。中論云。如來在世時。不言有與無。亦有及亦無。
非有及非無。故知佛絕四句也。今還作絕四句。而念
解與佛應。故得佛記。既於佛不起四句心。悟巳身亦
爾。故論云。如來所有性。即是世間性。如此則內外並
冥。緣觀俱寂。名深念佛。在念既爾。禮佛歸依。及稱佛
名。皆須深心也。脩持佛戒者。前深心念佛。謂具佛解。
今深心持戒。即是佛行。行解更無二體。即一正觀。名
為正解。遮凡夫二乘生心動念。故名佛戒。具佛行解。
故得佛記。又此言為釋下句。以深心念佛及持佛淨
戒故。得佛記大喜遍身。
釋聲聞若菩薩。此頌上今日教意。此章有三。初明唯
教一人。次辨唯有一理。三明唯為一意。此三即釋成
昔教。昔若顯若密。皆為明佛乘者。以諸佛唯為教一
人。顯一理。有一意故也。初頌上唯教一人者。釋迦一
化及三世佛。有二種教。一者法華之前。機異教異。既
有五機。便有五教。若作大小二機。便有二藏。從法華
巳去。機同教同。無復五機。唯有一機。無復五教。唯有
一教。大小亦爾。是故今明菩薩聲聞同一機發皆成
佛也。
釋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肇公云。天地與我同根。
萬物與我一體。淨名云。凡聖皆一如也。若佛自住大。
以小授他。豈非乖父子一體。違凡聖皆一如。
釋若人信歸佛。此引知師之資。以證師也。無有自握
夜光。以魚目授子。名不欺誑也。斷諸法中惡者。一切
法中惡皆斷。則知大小乘法中惡亦斷。故不自住大
與子小也。釋我以相嚴身。引佛身業證佛心也。無量
眾所尊。外為物尊。必內有威德。內有威德。則心無欺
誑。引意業證佛心也。下引口業證佛心。
若我遇眾生。上論教意竟。今敘教次第。眾有伏疑云。
若昔若今。若顯若密。皆為顯一理者。佛初出世。何故
不即說一耶。是故今明教之次第。上辨今昔顯密。皆
為顯一。此就佛意門。今明教次第。就眾生意門。上是
隨自意語門。今隨他意語門。此中即明三輪之義。初
辨不得說根本法輪。我設是方便下。明說支末之教。
是亦非真滅下。謂後說攝末歸本。初中有二意。前明
不得初出世時。為一切人。說於一乘。從我知此眾生
巳下。釋不得說所以。略有二義。一明無大乘之善。堅
著於五欲下。謂有障大之惡。即愛見因果是也。
釋我慢自矜高。此敘佛初出世。九十六種。恃此邪道。
不受佛大乘正道也。若有無等者。有無具二失。一障
中道。二是見根。有此二失。故佛不得說大乘中道法
也。
釋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略明八不義。十方三世
佛一切教門。皆為顯一道清淨。一道清淨。即諸法從
本來常自寂滅相。宜留意此門也。八不者。不生亦不
滅。不滅亦不轉。不內亦不外。不本亦不始。能說是因
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不生亦不
滅者。開大小二觀。小乘之人。是生滅觀。謂有愛見煩
惱。從惑生業。因業生苦果。即是生義。修治道。滅愛見。
愛見滅故。業苦便滅。故得涅槃。名為滅觀。有所得大
乘學。猶是小乘。亦言有五住煩惱及二生死。名為生
義。斷五住。滅二死。得二涅槃。名為滅義。故有所得大
小乘人。皆是生滅觀也。今對生滅。故明不生滅。了愛
見本自不生。誰能生業苦。若有於生。可得有滅。既本
無生。何由有滅。即是菩薩無生滅觀。故中論云。諸業
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故淨
名云。本自不生。今則無滅。並其證也。次不滅亦不轉
者。江南諸師謂。金剛心有假實二義。實法則金剛心
滅。前佛果起。後假名相續。則轉金剛心成佛果。北土
弘攝論者。凡有二師。一云聞薰習滅。而佛果生。次云
轉聞薰習。以成報佛。二互相指斥。斥其滅者。明是斷
見。斥不滅者。謂是常見。中論破因果品。明若至若失。
義皆不成。至謂因至於果。滅則因滅果生。俱是斷常。
非相生義。今用此經。總問二計。經云諸法本不生。何
所滅移。若本不生。而言滅者。豈非無生而計有滅。名
為顛倒。又翻不及小乘。小乘之人。計有生故滅。命經
云本不生而言有滅。豈非兩重顛倒。轉義亦作此責
之。既本不生。何所轉移。如凡本不生。云何轉凡成聖。
次總問兩家。為習本無生觀成佛。為習生觀成佛。若
習本無生觀成佛者。即聞薰習本不生。何所滅移耶。
轉義亦作斯責。今總對責三家。明菩薩從初發心。習
本無生觀。故無所滅。亦無所轉也。次不內亦不外者。
北土二家。一云本有真如體。未有其用。從真如內。生
一切功德智慧之用。如本有金朴。從人功鑪治。生金
上調柔明淨之用。故是內出義。次師云非從真內。生
諸功德。但轉無始來一切功德。作於報佛。依真如法
身爾。
問真如本有。諸功德是始生巳不。答是始生。問既是
始生。云何常耶。答真如常故。功德亦常。問無常與常
合。從常而是常。常與無常合。從無常應是無常。又無
常之法。若轉而成常。亦應常住之法。轉成無常。則不
可合。如其不異。則無所論合。此總問二家也。次問金
真非金。為是妄。為是真耶。答云是妄。問論云虗誑妄
取者。是中何所取。即言是妄。則無一豪法。若有一豪。
不名為妄。妄既本不生。云何從妄內出真。本無金朴。
金從何生。若言朴自是妄。金自是真。還如向問。妄本
不有。金剛本有。非始生也。若言金非是真。但有金體。
未有金用。則用是本無今有。若本無今有。則巳有還
無。亦同前難。今對此義。明諸法本不生。即是般若生。
非波若從妄內出。亦非轉妄而作波若。眾生本不生。
即是佛生。非佛從眾生內出。亦非眾生外來。故中論
云。如來所有性。即是世間性。故云不內亦不外也。不
本亦不始者。南北皆云。涅槃真如。名為本有。報佛等
義。此是始有。今明若本有定本有。本有不可始。始有
定始有。始有不可本。名為有見。亦是本見始見。今為
對此。明不本亦不始。非有亦非無。對無常始有。故言
本有耳。諸法何曾本有耶。亦約緣始悟。故言始也。亦
未曾始有也。至此巳來。明一重意也。
若隨教約緣。具有八義。謂無生滅生滅。乃至無本始
本始。無生滅生滅者。於顛倒橫謂故有五住二死之
生。約緣了悟。亦得假名稱滅。故中論顛倒品。一切受
求煩惱顛倒無從來。即結云。如是顛倒滅。須深取此
意。次無滅轉滅者約橫。謂言有生。就了悟則知聞薰
習本不生。即此名不生。強稱為滅。從來未得本不生
悟。今始得本不生悟。於緣得轉悟。名之為轉。故經云。
轉凡成聖。意在於此也。不內外內外者。本未見不生。
故無功德。見本無生。故有一切功德。豈非內出。約緣
悟不生。故有功德。豈非外來。本始例同此。
釋次第三重意者。初明無生滅。次辨生滅。此是無生
滅生滅。生滅無生滅。無生滅生滅。豈是生滅。生滅無
生滅。豈是無生滅。故非生滅。亦非無生滅。言忘慮絕。
即是法不可示也。生無生既爾。轉滅等六事例然。次
別破江南二師釋此文。光宅云。一乘之因。無復三乘。
故言常寂。其人所以作此釋者。謂初分經。正明於因。
未辨果故也。今明雖是一句之經。實為大事。所以然
者。因果斯經大宗。又為眾義根本。宜審詳定。今所以
者。正是二果相對。明昔小果滅非真滅。今大果滅是
真滅。即昔小涅槃。非真涅槃。今大涅槃。是真涅槃。昔
小涅槃非真涅槃。謂開方便門。今大涅槃是真涅槃。
謂顯真實義。所以就果論權實者。以此經正用果為
宗。又法華教起正判三果權實故也。莊嚴云。此文明
涅槃果。但未得寶所。俗外涅槃。且將大品實相涅槃。
以對昔日小乘孤斷之滅。彼所以作此釋者。亦云初
分經未辨於果。今謂初分經未辨於果。過同光宅。而
言大品涅槃劣。謗波若也。又言此涅槃。劣大涅槃。毀
法華也。又今正說法華。而將大品之果。此則法華因
乘勝大品。法華果乘同大品。即因勝果劣。義成顛倒。
今所明者。此文正明大小優劣。以小乘涅槃既劣。則
法華大乘涅槃為勝。乃正是法華涅槃不應言非。又
諸方等經。同明涅槃。理更無異。不應有所抑揚。
問既言本來寂滅。即本來是佛。云何言佛子行道巳
來世得作佛。答雖本來是佛。於緣是而恒非。今欲令
悟非而恒是。故現習寂滅之觀。故未來得佛。問云何
習耶。答肇公云。道遠哉觸事而真。莊周既有指馬之
況。今寄一指。萬義類之。如會指成捲。即緣觀寂。捲有
自體。不假指成。既由指而成。即無自體。有自體故捲
有。無自體故捲無。若有捲有。可有捲無。捲竟非有。何
所論無。若有有無可論。其亦竟無有無。有無何所亦
哉。若有二是。可有雙非。竟無二是。何有雙非。若有有
無四境。可起有無四心。竟無有無四境。何有有無四
心。無有有無四境。故無心於外。無有四心。無心於內。
於外無數。於內無心。彼巳寂滅。浩然大均。即是涅槃。
如斯而悟。故得成佛。
釋頌引三世佛證門。前長行略。故前別明三世。次總
明三世。偈文既廣。但頌別不頌總也。此是長行廣而
偈略。長行三世佛門極略。今偈即廣之。皆互現也。長
行一一佛門皆三。謂化主教門。及以徒眾。今略頌也。
長行三章皆略。今三皆廣。前略後廣。為解義故。三廣
各二。化主中二。一時長。二佛廣。教門中二。一說法。二
神通。徒眾中二。一別。二別總。初引時長佛廣引證。本
為成信。若引一時一佛。不免化偏。故辨極長之時極
多之佛也。長行教門有二。初明無數方便。即是神通。
二譬喻言辭。此明說法。今頌具之。但長行前明現通。
後辨說法。此是敘正次第。今前明說法。後頌現神通。
謂顯理次第。顯理正是教門。神通乃為傍助。故下經
云。我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諸大聖下。頌神通也。
論二經同異。舊云。大品經明無得六度能動能出故
成佛。有得六度不動不出不得成佛。故大品明乘義
狹。斯經善無大小。並至菩提。則一乘義廣。今前難之。
若法華云。一豪之善。皆成佛者。則一豪之善。皆應動
出。而大小乘明一切取相有所得善。皆不動出。則知
大品是實說也。而法華據其遠緣甚遠經。故一切善。
並至菩提。所以然者。佛見眾生。起一豪善。終因此善。
遂致成佛。故遠近通說。大品云。無得善成佛。此是說
近。不說遠。若遠近通說者。一切善並皆成佛。智度論
云。有得是無得初門。即其事。故二經俱實。問若爾法
華大品。有何異耶。答若以近遠論之。兩經無異。非但
二經。佛法大意。悉如此也。但大品菩薩根熟。明菩薩
近遠之善悉皆成佛。四乘根性未熟故。未辨成佛。至
於法華。五乘之緣並熟。故皆成佛。以此為異耳。
釋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上來明若現通說法。皆
為顯於一理。此下辨一豪之善。並皆成佛。即是唯教
一人。問上釋迦自開宗。亦作此判。與今何異。答上是
真說顯一理教一人。此章則引古證今。我見古佛說
一切事。皆以顯一。古人一豪善皆巳成佛。故我今明
顯一理。唯教一人。斯言可信。此中二章。初別明二世
眾生修行成佛。次從若有聞是法。合明二世眾生成
佛。初別相明二世即二。佛滅度後。中有五人。初是信
心人。信心者直信有三寶。如此之人。亦得成佛。餘如
舊說。
釋未來佛章。就文中有二。初明說一乘。次明說一乘
意。就初又二。前總明顯一理教一人。初文即是顯一
理。若有聞法者。明唯教一人。次別明顯一理教一人。
亦二。初辨願門。次舉行門。文處易知。
諸佛兩足尊下。第二明說一乘意。亦有二意。初明緣
因佛性。從緣而起。故須說一乘教。二者本有佛性。則
本有一乘。故須說一佛乘。問曰。何故云知法常無性。
答釋說一乘意。若菩提心有自性。則本來巳有。不藉
於緣。不須說一乘。以菩提心無自性。假緣而發。故須
說一乘也。佛種者。菩提心為佛種子。故華嚴彌勒百
句歎菩提心。命初即云。菩提是佛種子。三世諸佛。由
菩提心成正覺故。但菩提心。要藉緣而發。即一乘之
教。以道理唯有佛乘。無有餘乘。眾生既聞此言。則不
發餘心。但發佛心也。
是法住法位下。第二明正因佛性。雖發佛心。若本無
有佛性。終不成佛。故說正因佛性。見此佛性。方成佛
也。問此文乃明世間常住。何以知是佛性。答勝鬘明
一乘。亦云一切法常住。是故禮法王。彼既佛性。今亦
然也。又壽量品云。三界無有生死。乃至非如非異。天
親云。明常住佛性。則知今亦然矣。問何故約未來佛
章。明此二性。答未來是三世中間。可以貫前通後故
也。又上雖明一豪之善並皆成佛。今欲釋之。要須發
菩提心。乃本有佛性。方得成佛。若無二佛性。雖復脩
善。不得成佛。故有此文來也。舊法華師不明此經有
二佛性。則終不得佛。破三世佛意。可傷之甚也。問此
章明佛性。何故云諸佛兩足尊。答諸佛之言。該羅一
切。今明佛性。恐一佛偏化。故云諸佛也。
釋現在佛門為二。初總後別。總意者。同未來佛明說
一乘意。謂眾生有緣正二因。故須說一。故接前文云。
亦說如是法。次別明。同上二世佛顯實開權。問前二
世佛。皆初開權後顯實。現在佛門。何故前顯實後開
權。答接未來佛章。明二種佛性。故即明顯實。是前云
於道場知巳。今亦云。知第一寂滅。問何故上云是法
住法位。今云寂滅。答示佛性種種名字也。次開權者。
上顯實。是佛意門。今隨眾生意門。文意雖爾。子意不
然。故說種種性種種乘也。釋迦順同門云。我今亦如
是者。同明二種佛性也。次同現在佛。顯實開權也。
釋我以佛眼觀。頌第二三乘方便門。問上巳頌五濁。
與今何異。答上略說今廣說。又上為釋教次第故來。
今通敘十方三世能化所化事故來。此中四章。初明
居法身地。見五濁眾生有苦無樂。起大悲心。前須詳
定法身。然後始得菩薩見六道也。依江南法華師。不
得云居法身地見。以法華經未辨常住法身故也。依
關東智度論師。亦不得云居法身地見。彼以實相為
法身。實相體非覺故。法身體非見。但能生於覺。故名
覺。能生於見。故名見。攝論師云。法身是真如。亦非見
義。應身乃是見耳。今用金光明三身品。以釋此文。彼
云法身者。謂如如境。及如如智。如如智即利益眾生。
名為佛眼。是覺他義。如如境是自利。即如如智所照
之境。智照此境。謂自照義。故法身佛得有自覺覺他
兩義。故名法身佛。佛者覺也。豈有是法身佛而非覺
哉。問如如智可是法身佛。以智是覺照之名。如如境
非覺照之名。云何名佛。答須深照此意。蓋是一體義
分。即智不變異名如。即如覺照稱智。更無二體。故並
是佛也。問攝論云。照用皆是應身。與金光明經相違。
云何會釋。答經論意亦無二。但開合不同。經則合本
開迹。論則開本合迹。經合本開迹者。如如智即應身。
如如境即法身。合此二種。皆名法身。故言合本。而有
應化兩用。應身化菩薩。化身化二乘。故是開迹。論開
本合迹者。以如如境為法身。如如智為應身。故開本
也。合迹者。應身巳外。皆名化身。至壽量品中。當廣釋
之。
論五眼。五眼有二門。一因果相對。因人具四眼。佛名
佛眼。此即總別相對。因人四眼。別知四境。佛具五眼。
總知一切。如經云。佛眼無所不知。而無所知。無所不
知。謂佛智。而無所知。謂如來智。二約佛。自有本迹二
身。若論五眼。但說迹身說。法身不得有五眼名。以迹
身有宍有天等。有五名耳。法身無此事。故無五眼名。
若舉境取智。照障內為宍。亦義得說有五也。今經云
佛見六道者。正就法身論之也。總別眼者。正總辨也。
問見六道是四智何智。答四智中是佛智用。名為佛
眼也。問貧無福慧。眼見何事。答初明無樂因樂果。入
生死下。明有苦果苦因。即二無二有也。就苦果苦因
各二。苦果二者。謂一世苦。及相續苦。苦因二者。即愛
見也。貪著五欲。正生愛也。如猫牛下。由癡故起。謂愛
因也。即淨名云。從癡有愛。如涅槃云。狂故生貪。無所
見者。謂愛用也。一不見愛是苦因。能感苦果。又不見
實相。發生觀智。斷苦因。滅苦果。故一愛䨱心。不見四
諦也。不求大勢佛者。前明以愛䨱心。不能自治。今明
以愛䨱心。不知求他治也。深入諸邪見者。上明以䨱
心故。不知求正。今明以䨱心。故錯求於邪。以苦欲捨
苦者。深入諸邪見。是大苦因。欲以捨苦果也。亦應類
之。愛是苦因。而眾生起愛求樂欲捨苦。是故下云。諸
苦所因。貪欲為本。問外道將何邪見。以捨苦耶。答以
有無二見。名之為邪。鄣中道本。眾見之根。用此二見。
欲捨苦果。外道起有無見。欲捨於苦。名以苦捨苦。末
世入佛法中。起有無見。欲求道者。義亦類然。問上巳
明愛見。與今何異。答前章明佛初出世。為有愛見眾
生。不得說大。而說於小。此就迹身。今明居法身地。見
有苦無樂。起大悲心。是故為異。
釋我始坐道場。華嚴會化主教門徒眾。蓮華穢土。諸
相美事也。觀樹經行者。爾時雖化菩薩。不欲捨二乘。
即欲以化大人之法。授小乘也。眾生諸根鈍者。不習
無所得正觀慧眼也。著樂癡所盲者。上明無解。今敘
有惑。任置鈍根。以不可化。況於癡中。更復著樂耶。不
受梵王請者。即梵王等。是鈍根著樂之人。如重病子
請文良醫。求服大藥。父若授之。進無差病之功。退有
傷命之理。問何故十方佛慰喻釋迦。答曰。釋迦隱二
實德。以貧所樂二法。度脫於人。此為難事。故須安慰
也。隱二實德者。謂真實身。及真實教也。貧所樂二法
者。一眇目二人。二垢衣長者。又隱四實。以貧所樂四
權度人。問云何名貧所樂。答二乘之人。貧無大乘福
慧。但樂小法。名貧所樂也。
釋即趣波羅捺。初成道時二思惟。不得說一。二思應
得說三。故往波羅捺說三教。又二義不得說一。一不
可以大授小。二強授即有損無益。有四義故。應得說
三。一同古佛。二受今佛勸。三梵王所請。四濁世有三
乘機也。問何故往波羅捺菀。答一同古佛之處。二順
今人之機。即五人是也。問佛著何衣。將誰共去。答依
小乘著衣袈裟。獨趣捺菀。觀五人也。不可以言宣者。
尚不可說是一。豈可言是三。今欲為倒中之倒。故示
權中之權。故說為三也。問從久遠來。欲明何義。答為
欲釋疑。初成道時。三七日思惟。不說大法。以四因緣
方說小乘。若爾三阿僧祇劫。都未曾說大。亦未曾說
小。何名菩薩。是故釋云。從久遠來。早巳說巳。不乖菩
薩之道。則因果二時。俱利物也。又釋疑故來。云何五
人。一聞四諦。便得道果。是故久來巳說。今方悟耳。又
上巳略開乘權乘實。今欲開久巳成佛。故有此文。問
何故須開久巳成佛。答欲釋前解後。釋前者。時眾疑。
疑云昔未曾轉法輪。則五人等未種善根。云何始聞。
便得悟道。故釋云。早巳成佛。久轉法輪。則早種善。今
聞方悟。二釋後者。後聞說一乘。直往疑除。羅漢成佛
者。良由久巳成佛。早說一乘。久種一乘善根。故聞得
悟解。曾從諸佛聞者。上明從久遠來。略開能化成佛
久。此略開所化脩行久。以能化成佛久。故早化此等
眾生。令種善根。
釋鈍根小智人。即是五千之徒。今更以四義呵之。斥
餘保教未悟之眾。令改執也。問何以知是五千耶。答
前實得羅漢必信。今云聞而不信。故知是也。又傷五
千退席故悲。見三根堪聞故喜。將說一乘。而悲喜兩
集。故敘無機。謂大悲門述歡喜。大慈門又喜無畏。五
千既去。不復憂之。不受畏之起謗也。又今昔相對。昔
憂三根不受。畏之起謗。今無此慮。故喜無畏。又說盡
理之法。暢眾聖之心。是故喜也。不畏謗一。亦不畏執
三。故無畏也。問何故作六種嘆耶。答為欲勸信。諸佛
難值巳值。法華難說巳說。難聽巳聽。難聞巳聞。宜應
歡喜頂受。問何故云如諸佛儀式。答諸佛初則不定。
後則必定。說無分別也。問聞與聽何異。答若聽在聞
後。謂循循而聞。聽住神側耳而聽也。若聽前聞後。非
但聞法為難。舉步未聽。此亦難也。
釋汝等勿有疑。問上稱歎巳是勸信。今何故復有此
章。答前勸信。今遮謗也。又前稱嘆。為成勸信。今正勸
信也。汝等勿疑遮謗也。下明慚愧者。改上愛見之過。
清淨者。本無過人也。又迴小為慚愧。直往為清淨下。
明學法華得失。為勸信故來也。
法華統略卷上(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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