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七 第 826a 页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七
天台沙门释湛然于佛垄述
初释通塞中。初略名。次来意中有法譬合。法中先来
意。次结生。破遍结前。应入下。生后。即俱用三名于三
有失。须今通塞捡校三名。若不捡校恐同诸外。若无
失者。依前进破。言一向者。勿恒守破遍而不捡校。故
立此门捡前破遍。
何者下。正明来意。于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塞四
句捡破。是故须以四句三假破能著心。破能著智如
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破。虽不著能而犹著所。故云
若不爱著等。则能破不如所破。则但用破遍。是故须
以二句分别。一者通相则能通所塞。如前破遍。二者
别相则于能起著。如今通塞。故文云。法相任有通塞。
况复于中起苦集等。于中有四。一横。二竖。三别。四一
心。文四义二。意在一心。一一义中皆以四句分别。一
卷七 第 826b 页 X55-0826.png
者塞中得通。二通中有塞。三者塞自是塞。四者通自
是通。初二在今。后二属前。度入今文成前二句。
次举譬中。除瞙分喻。破贼遍喻。贼将可护。珠瞙不然。
若尔下。合。先正合。次通五百由旬义。义当通塞故也。
故经云。善知通塞。故有破立。以成今意。问。破初师云
非七八地。正当二乘。云何言非。答。此用释论论意。以
界内惑尽为六地。出外入城为七八地。故今且以七
八破之。云与论违。此师用通。不解引通意。故引破之。
后之二家皆约烦恼以为五百。前家不数尘沙。后家
不数于见。故辨失中不复更破。
此之下。指经破古。诸师下。辨失。先总。次别。总中别如
太方。通如太圆。二乘檀行如太动。界内立城如太静。
虽各据一义。所失处多。欲判圆经意则未可。如持一
乳等者。各偏二见。难释通途。
初家下。别判。但判前四。略无后二。判初家云。四百立
城者。通七八地。亦属二乘。经云。三百立城。此师对于
四百则成四百立城。摄家者。摄师立七种生死。但用
前五。不取后二。如汝所释。宝渚之外犹有后二。故名
为割。荒服之外名为荒外。故以极地而为远荒。如宝
渚也。次判地家。界内立城者。以住对二百。住断见思
岂非二百立化城耶。次家以二乘足为四百五百二
乘。只云住于三百。今云四百。岂非檀行开权方进。复
无二名。故未开权名之为檀。况复开巳岂对三四。
人师下。释疑。恐人见论疑。破初家论正以二乘为四
是通。初二在今。后二属前。度入今文成前二句。
次举譬中。除瞙分喻。破贼遍喻。贼将可护。珠瞙不然。
若尔下。合。先正合。次通五百由旬义。义当通塞故也。
故经云。善知通塞。故有破立。以成今意。问。破初师云
非七八地。正当二乘。云何言非。答。此用释论论意。以
界内惑尽为六地。出外入城为七八地。故今且以七
八破之。云与论违。此师用通。不解引通意。故引破之。
后之二家皆约烦恼以为五百。前家不数尘沙。后家
不数于见。故辨失中不复更破。
此之下。指经破古。诸师下。辨失。先总。次别。总中别如
太方。通如太圆。二乘檀行如太动。界内立城如太静。
虽各据一义。所失处多。欲判圆经意则未可。如持一
乳等者。各偏二见。难释通途。
初家下。别判。但判前四。略无后二。判初家云。四百立
城者。通七八地。亦属二乘。经云。三百立城。此师对于
四百则成四百立城。摄家者。摄师立七种生死。但用
前五。不取后二。如汝所释。宝渚之外犹有后二。故名
为割。荒服之外名为荒外。故以极地而为远荒。如宝
渚也。次判地家。界内立城者。以住对二百。住断见思
岂非二百立化城耶。次家以二乘足为四百五百二
乘。只云住于三百。今云四百。岂非檀行开权方进。复
无二名。故未开权名之为檀。况复开巳岂对三四。
人师下。释疑。恐人见论疑。破初家论正以二乘为四
卷七 第 826c 页 X55-0826.png
百。何以破他。故先序论文。言二文者。论初又云。欲过
四百由旬崄道。论初以欲界为一百。乃至二乘为四
百。又云复以四百为欲界。乃至一百为二乘。过四百
巳。近菩提城。今通之下。申论文意。
今明下。正释。方乃称经。若尔五百由旬即是宝所。经
乃云过。故今依经以三义释。若约智释方可云过。馀
二不过。故云空观智知三百等。知即是过。初约生死。
五百皆是所过。故不对寂先。次约烦恼见通三界故。
故为一。下分系下故为一。上分系上故为一。下分者。
身见.戒取.疑.贪.嗔。上分者。悼.慢.无明.色染.无色染。
又诸下。结斥。诸师教权是故位高。于权教中释又不
了。故下正以横竖等判。方晓权人所行之法。若横若
竖俱破五百。但非一念。故判属权。迥远为辽。二边之
外别立五百故也。故初师及地师在十地。摄师在初
地。则下凡绝分。若其五百唯为圣人。经不应云为令
众生。若必皆在地。二乘记巳不应在信。今依实教六
即分之。则法师不轻二乘。龙女悉皆不滥分别功德。
一生八恒各守所得。
今论下。正释。先纵横。次一心。初有三义。一横。二竖。三
横别。初横如文。次竖中二。先正明竖。次横以织竖。竖
三如经。横三如纬。织之令成三谛文章。三有苦集等。
如有经无纬。亦是捡校。令三各无苦集等三。
入空分二。初明折空。先苦集。次既不下。因缘。三不灭
下。六蔽。但举一悭。次引大经以證六蔽。蔽即是塞。前
四百由旬崄道。论初以欲界为一百。乃至二乘为四
百。又云复以四百为欲界。乃至一百为二乘。过四百
巳。近菩提城。今通之下。申论文意。
今明下。正释。方乃称经。若尔五百由旬即是宝所。经
乃云过。故今依经以三义释。若约智释方可云过。馀
二不过。故云空观智知三百等。知即是过。初约生死。
五百皆是所过。故不对寂先。次约烦恼见通三界故。
故为一。下分系下故为一。上分系上故为一。下分者。
身见.戒取.疑.贪.嗔。上分者。悼.慢.无明.色染.无色染。
又诸下。结斥。诸师教权是故位高。于权教中释又不
了。故下正以横竖等判。方晓权人所行之法。若横若
竖俱破五百。但非一念。故判属权。迥远为辽。二边之
外别立五百故也。故初师及地师在十地。摄师在初
地。则下凡绝分。若其五百唯为圣人。经不应云为令
众生。若必皆在地。二乘记巳不应在信。今依实教六
即分之。则法师不轻二乘。龙女悉皆不滥分别功德。
一生八恒各守所得。
今论下。正释。先纵横。次一心。初有三义。一横。二竖。三
横别。初横如文。次竖中二。先正明竖。次横以织竖。竖
三如经。横三如纬。织之令成三谛文章。三有苦集等。
如有经无纬。亦是捡校。令三各无苦集等三。
入空分二。初明折空。先苦集。次既不下。因缘。三不灭
下。六蔽。但举一悭。次引大经以證六蔽。蔽即是塞。前
卷七 第 827a 页 X55-0827.png
二亦然。章安判经云。是三藏菩萨。若于下。三通。当用
下。捡校。言一一者。不问能所及以心法。有塞须破。言
心法等者。心谓折体。见思之心法即假观。知病等三
及中观中无明等三。一一皆有能所故也。又能缘心
所缘法皆须捡校。复次下。体空中初通塞相。如罗汉
下。况。若计下。示苦集。结业即集。生死即苦。若不下。因
缘。若爱下。六蔽。亦但举一悭用。即空下。捡校。于病下。
捡校出假。问。入空中云心。入假中云法。初何故云一
一心法。答。如前两释并有此意。单论心法即当初释。
次捡校。中道还约破遍中。入中三番。此中语略。伹云
无明法性真缘。一一下。捡校。
如此下。斥权。六地在通。初地在别。何由可到五百彼
岸。大经下。證权。前后总有四文。第十云经尔所劫当
得菩提。第十九云至第二十云得。二十一云住。言虽
不同皆经彼数。
次明横别者。先法。次喻。法中先寄三人辨相。一一皆
先明观相。次辨捡校。此三横别。以依大品各一人故。
如此下。斥权。以更引大论以證横别。先喻。次合。喻中
论云譬如道行或乘羊等别。故到不同。今又以步替
羊。不异步故。今依实教方可破权。次一心者。初斥横
竖。
次正明一心。初重列出。通塞二相即初二观。当位名
通各有所破。未破无明望中为塞。次中观胜二。中既
隔二。中还成塞。横可准知。
下。捡校。言一一者。不问能所及以心法。有塞须破。言
心法等者。心谓折体。见思之心法即假观。知病等三
及中观中无明等三。一一皆有能所故也。又能缘心
所缘法皆须捡校。复次下。体空中初通塞相。如罗汉
下。况。若计下。示苦集。结业即集。生死即苦。若不下。因
缘。若爱下。六蔽。亦但举一悭用。即空下。捡校。于病下。
捡校出假。问。入空中云心。入假中云法。初何故云一
一心法。答。如前两释并有此意。单论心法即当初释。
次捡校。中道还约破遍中。入中三番。此中语略。伹云
无明法性真缘。一一下。捡校。
如此下。斥权。六地在通。初地在别。何由可到五百彼
岸。大经下。證权。前后总有四文。第十云经尔所劫当
得菩提。第十九云至第二十云得。二十一云住。言虽
不同皆经彼数。
次明横别者。先法。次喻。法中先寄三人辨相。一一皆
先明观相。次辨捡校。此三横别。以依大品各一人故。
如此下。斥权。以更引大论以證横别。先喻。次合。喻中
论云譬如道行或乘羊等别。故到不同。今又以步替
羊。不异步故。今依实教方可破权。次一心者。初斥横
竖。
次正明一心。初重列出。通塞二相即初二观。当位名
通各有所破。未破无明望中为塞。次中观胜二。中既
隔二。中还成塞。横可准知。
卷七 第 827b 页 X55-0827.png
法相下。况出今文。横等法相巳成通塞。况复于通更
起于塞。况复望圆通塞皆塞。
次正明一心。前破遍文巳成一心。此中亦应只存一
心。亦以次第成前次第。自以一心成前一心。亦是横
等。为显一心。又横等三。望破但竖。无横内故。以一心
中一心三观破竖。三观一心破横者。为破横竖。从便
而说。亦是三一俱破横竖。更无别途。
良以下。正叹功能。能破横等众魔等者。魔即天魔。道
谓外道。亦可魔道名通。通偏小故。终不等者。步马从
夷。神通避下。如彼次第。则二观从夷。中道避下。今不
同彼。故云终不。终不两字冠下两句。
若于下。明一心意。一心虽不当于横等。若于一心而
生塞著。翻成见思。何能去下。故云非但等。
若于下。捡校一心。是为下。正判。
次料简者。初简异名。问可知。答中先通次别。别中分
三。言约解者。解从教生。言约行者。行从解生。字即是
教。所从虽复三义不同。展转相由意同名别。金光明
下。总證三义。
次简通塞。问中四者。约初横竖为此问也。更列前文
令此可见。四谛等横通也。苦集等横塞也。空假等竖
通也。见思等竖塞也。更互相对以成四问。句相虽尔。
然此问意。虽三惑智为竖通塞。别指无明及中道智
为竖通塞。最高极故。若横识竖。虽云至中。从初以说
但在即空。故下文中指见思三以为横竖。即空真谛
卷七 第 827c 页 X55-0827.png
以为横通。问但泛问。
答即分二。先立二途。次释两意。先然可之。若也横竖。
更互以为通塞。义当于顿。故然可云一性可然。若准
前问。仍见馀二。则应更云。横中谛缘度。亦能破无明。
横塞障竖通。苦集蔽中理。言二性者。横竖不同。各有
通塞。欲开后答。故初名一往。
次明道品者。先列四相。文四义四。意在调停。通则通
大少。别则第三小。馀三唯在大。当分者。七科入道不
相假故。此从别义故。云道场等。若从通者教教当分。
相摄者。随其科品皆互相收。约位者。如四念处四教
不同。言相生者。七科展转初生于后。由此下。文亦名
相生。虽有四文。不乖上下。
所以下。来意。初略明破遍通塞。若不悟者由无调停。
真法下。释道品所證。住前住上分满无漏。故从名字
为初住因。
譬中意者。真法在迷犹如水。道品如醪调成无漏。次
引大论證为无漏作用。大论不净开身念。乃至三脱
开涅槃。涅槃名无漏。论文似小不唯小也。
次料简中。初料简大小。此初问答在大论中。次文亦
以大论意答。次引三经助论。答意既云成佛见性。宝
炬岂可在小。若大经下。折唯小问。次复纵之。云通大
小。教门尔故。岂局人情。亦是释疑。疑云。无量方大。道
品应小。释云。虽复无量。只是道品。故知非小。次引谛
者。道品即是四中之一。故引为例。言爪土者。佛取小
答即分二。先立二途。次释两意。先然可之。若也横竖。
更互以为通塞。义当于顿。故然可云一性可然。若准
前问。仍见馀二。则应更云。横中谛缘度。亦能破无明。
横塞障竖通。苦集蔽中理。言二性者。横竖不同。各有
通塞。欲开后答。故初名一往。
次明道品者。先列四相。文四义四。意在调停。通则通
大少。别则第三小。馀三唯在大。当分者。七科入道不
相假故。此从别义故。云道场等。若从通者教教当分。
相摄者。随其科品皆互相收。约位者。如四念处四教
不同。言相生者。七科展转初生于后。由此下。文亦名
相生。虽有四文。不乖上下。
所以下。来意。初略明破遍通塞。若不悟者由无调停。
真法下。释道品所證。住前住上分满无漏。故从名字
为初住因。
譬中意者。真法在迷犹如水。道品如醪调成无漏。次
引大论證为无漏作用。大论不净开身念。乃至三脱
开涅槃。涅槃名无漏。论文似小不唯小也。
次料简中。初料简大小。此初问答在大论中。次文亦
以大论意答。次引三经助论。答意既云成佛见性。宝
炬岂可在小。若大经下。折唯小问。次复纵之。云通大
小。教门尔故。岂局人情。亦是释疑。疑云。无量方大。道
品应小。释云。虽复无量。只是道品。故知非小。次引谛
者。道品即是四中之一。故引为例。言爪土者。佛取小
卷七 第 828a 页 X55-0828.png
土置于爪上。问迦叶言。与十方土何者多耶。迦叶答
言。不比十方。今借此语校量四谛。虽复无量不出四
谛。言十六门者。门门皆具。
又有漏下。约五味判。由向申难遍十六门。故云无量。
故以五味判。五其无量。初云有漏者。既并界摄。故属
有漏。二十二等者。大论云。欲界二十二。除觉道。未到
三十六。除喜觉。初禅三十七。二禅三十六。除正行。即
正思惟。三四及中间。但有三十五。除正行及喜三。无
色三十二。除喜觉正行。及正悟业命。有顶二十二。同
前除觉道。
次或言下。料简正助。释大经疑。疑言。前引无量称为
助道。今此何故复以为正。故以教门大意答之。不唯
专一。故今成正。故五味文岂专一种。
又若言下。简漏无漏。由五味初立有漏故。以生此难。
婆沙云。七觉唯是无漏。今何故云皆是有漏。故引法
华證成无漏。云何下。复难婆沙文。七觉是修道。应在
八正后。
此应下。答。由此不定故离为三。先列。次释。先略释有
漏。皆是下。无漏。从来下。即可论文。而婆沙下释第三
意。若八正在后。前皆皆有漏。八正在前是无漏者。经
论常仪。属第二意。又婆沙文。始自念处终至八正。皆
有二义。
诸道谛下。正释无作道品。是今正意。复用调停初文
来意。亦名去取。文七义七。意在随益。此通明意。别论
言。不比十方。今借此语校量四谛。虽复无量不出四
谛。言十六门者。门门皆具。
又有漏下。约五味判。由向申难遍十六门。故云无量。
故以五味判。五其无量。初云有漏者。既并界摄。故属
有漏。二十二等者。大论云。欲界二十二。除觉道。未到
三十六。除喜觉。初禅三十七。二禅三十六。除正行。即
正思惟。三四及中间。但有三十五。除正行及喜三。无
色三十二。除喜觉正行。及正悟业命。有顶二十二。同
前除觉道。
次或言下。料简正助。释大经疑。疑言。前引无量称为
助道。今此何故复以为正。故以教门大意答之。不唯
专一。故今成正。故五味文岂专一种。
又若言下。简漏无漏。由五味初立有漏故。以生此难。
婆沙云。七觉唯是无漏。今何故云皆是有漏。故引法
华證成无漏。云何下。复难婆沙文。七觉是修道。应在
八正后。
此应下。答。由此不定故离为三。先列。次释。先略释有
漏。皆是下。无漏。从来下。即可论文。而婆沙下释第三
意。若八正在后。前皆皆有漏。八正在前是无漏者。经
论常仪。属第二意。又婆沙文。始自念处终至八正。皆
有二义。
诸道谛下。正释无作道品。是今正意。复用调停初文
来意。亦名去取。文七义七。意在随益。此通明意。别论
卷七 第 828b 页 X55-0828.png
如后。
初念处文。有总有别。下六唯别。初文文四义四。意唯
一境。境一品四。随何相应。先释。次结生。先引三文以
后释前。以大品释念处使成三谛。华严释大品。若念
处具法。方是今境。法华华严云种种者。谓十如也。凡
云一切。必须界如。故下释中先泛举一界。次九界例。
故一一文皆云一切。
常途下。斥旧。第一经中诸法性相。只是第三一种一
地。次卉木下。正解。只是三草二木。譬七方便。本是一
实。
今一下。初牒妙境为念处境。总阴不悟。故离四念。法
性下。示观。委如别行四念处文。今四法调停于一念
处。又有总别。
如是下。总结兼破倒显理。文自有四。一一皆先空假
破倒。次以中道结成秘密藏。自他俱满。义兼大小。言
俱破者。异次第故。非空非假而空而假。双照破云枯
荣等者。还以所表依念处释。东西南北喻以常等及
无常等。故佛于中以表双非。亦是非中非边而中而
边。治倒下。释名。
一切下。结成三谛。智是秘藏。只一等者。结成行相。劝
行者观。依此而修无不具足因果自他。并在其中不
须馀品。或为未入及随乐等。更进后品。
次明正勤品。是勤观念处。除恶生善。故此四文义唯
善恶。意在四品。次第竖进。顺诸文故。且云巳未。粗惑
初念处文。有总有别。下六唯别。初文文四义四。意唯
一境。境一品四。随何相应。先释。次结生。先引三文以
后释前。以大品释念处使成三谛。华严释大品。若念
处具法。方是今境。法华华严云种种者。谓十如也。凡
云一切。必须界如。故下释中先泛举一界。次九界例。
故一一文皆云一切。
常途下。斥旧。第一经中诸法性相。只是第三一种一
地。次卉木下。正解。只是三草二木。譬七方便。本是一
实。
今一下。初牒妙境为念处境。总阴不悟。故离四念。法
性下。示观。委如别行四念处文。今四法调停于一念
处。又有总别。
如是下。总结兼破倒显理。文自有四。一一皆先空假
破倒。次以中道结成秘密藏。自他俱满。义兼大小。言
俱破者。异次第故。非空非假而空而假。双照破云枯
荣等者。还以所表依念处释。东西南北喻以常等及
无常等。故佛于中以表双非。亦是非中非边而中而
边。治倒下。释名。
一切下。结成三谛。智是秘藏。只一等者。结成行相。劝
行者观。依此而修无不具足因果自他。并在其中不
须馀品。或为未入及随乐等。更进后品。
次明正勤品。是勤观念处。除恶生善。故此四文义唯
善恶。意在四品。次第竖进。顺诸文故。且云巳未。粗惑
卷七 第 828c 页 X55-0828.png
先除真俗先现。道理自尔非关造作。
次如意足者。文义意同四法。属定。身如意通藉兹而
发。当是下。正勤属慧。念处不勤反招散乱。故释欲中
云如风灯。加如意室由是开发。故云断行。言成就者。
从果立。初释欲云悕向慕乐庄严彼法。彼法者即四
念处。念处庄严令法端美。通论修行皆须乐欲。况此
别修。精者专勤于观。使无间杂。无杂曰精。无间故进。
通修尚须。此亦在别。一心者。专于彼境。思惟者。思惟
彼理。
次五根者。文义同前。虽观前品萌善未生。由根未发
萌善易坏。今修五法使善根生。释此一一皆具二义。
释根当体及摄后归前。但此五文前后不定。初释信
中先释当体。谓信三谛。从但念下。摄后归前。谓无念
处根亦不生。问。前巳有念处。那重令信。答。由前不入。
加信令发。正勤.如意亦复如是。次释进中。先摄入信。
故云信摄诸法。次信故下。释信当体。次释念中。先释
当体令无偏小。又此下。摄念入信故云不妄。次释定
中。先明当体。次而行去。先摄定入进。次又此法去。正
摄定入念。有念故不妄。有进故不动。次释慧。先摄入
定。内性下。当体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故云内性等。次
结生中。云遮等者。中慧破惑也。
次五力中。文等准根。问。名同于前。何须别立。答。善根
尚弱。恶未破故。故须更修令根增长。根成恶破故名
为力。故此五义大旨同前。于定力中释成就相。名同
次如意足者。文义意同四法。属定。身如意通藉兹而
发。当是下。正勤属慧。念处不勤反招散乱。故释欲中
云如风灯。加如意室由是开发。故云断行。言成就者。
从果立。初释欲云悕向慕乐庄严彼法。彼法者即四
念处。念处庄严令法端美。通论修行皆须乐欲。况此
别修。精者专勤于观。使无间杂。无杂曰精。无间故进。
通修尚须。此亦在别。一心者。专于彼境。思惟者。思惟
彼理。
次五根者。文义同前。虽观前品萌善未生。由根未发
萌善易坏。今修五法使善根生。释此一一皆具二义。
释根当体及摄后归前。但此五文前后不定。初释信
中先释当体。谓信三谛。从但念下。摄后归前。谓无念
处根亦不生。问。前巳有念处。那重令信。答。由前不入。
加信令发。正勤.如意亦复如是。次释进中。先摄入信。
故云信摄诸法。次信故下。释信当体。次释念中。先释
当体令无偏小。又此下。摄念入信故云不妄。次释定
中。先明当体。次而行去。先摄定入进。次又此法去。正
摄定入念。有念故不妄。有进故不动。次释慧。先摄入
定。内性下。当体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故云内性等。次
结生中。云遮等者。中慧破惑也。
次五力中。文等准根。问。名同于前。何须别立。答。善根
尚弱。恶未破故。故须更修令根增长。根成恶破故名
为力。故此五义大旨同前。于定力中释成就相。名同
卷七 第 829a 页 X55-0829.png
根本。力用永殊。虽破欲散。欲是悟地。不碍初禅支林
功德。或住觉观。不碍内净。或住喜支。不碍三禅乐受。
或与舍受相应。犹能教化。纵妨四禅不妨诸定。所言
妨者。伹是不入。谓不入四禅而诸定具足。言不舍等
者。顺禅。中道慧破诸执。双照执慧。
次释七觉。文七。相三义二。意亦随入。还以寂照而调
停之。若安若起。三中随一。遍三无益。方起后品。两三
各以念力持之。
次释八正者。文义意同。前法相既极故无生。后初二
如文。次正语中。说听功成故益自他。次释业中。先列。
次释。非白非黑。今云有报者。须从大释。非白非黑名
为无漏。受变易身名之为报。又约三观释者。不次第
者名圆。正业言邪命者。如迦叶自序。问。今此释业何
故云命。圆业不正于当成邪。破无不遍故名为尽。依
遍而行故名为正。见他得利等者。依圆离事亦是一
途。若依理释。若偏若小皆名他利。三谛圆具方名巳
利。终日圆修而无修想。然于无想不生染著。名知止
足。善故名精。入故名进。得中名正。心不动等者。不动
故正直。不失故不忘。上句为因。下句为果。不动中道。
于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释正字。决定释定字。正住
于理决定不移。
因是下。结八正。
如是下。通结道品。初结示初心可修。大论下。證初心
修。故知下。功能。
如此下。结判。
次举譬者。今文并与大论.婆沙文同。但大小别。文有
功德。或住觉观。不碍内净。或住喜支。不碍三禅乐受。
或与舍受相应。犹能教化。纵妨四禅不妨诸定。所言
妨者。伹是不入。谓不入四禅而诸定具足。言不舍等
者。顺禅。中道慧破诸执。双照执慧。
次释七觉。文七。相三义二。意亦随入。还以寂照而调
停之。若安若起。三中随一。遍三无益。方起后品。两三
各以念力持之。
次释八正者。文义意同。前法相既极故无生。后初二
如文。次正语中。说听功成故益自他。次释业中。先列。
次释。非白非黑。今云有报者。须从大释。非白非黑名
为无漏。受变易身名之为报。又约三观释者。不次第
者名圆。正业言邪命者。如迦叶自序。问。今此释业何
故云命。圆业不正于当成邪。破无不遍故名为尽。依
遍而行故名为正。见他得利等者。依圆离事亦是一
途。若依理释。若偏若小皆名他利。三谛圆具方名巳
利。终日圆修而无修想。然于无想不生染著。名知止
足。善故名精。入故名进。得中名正。心不动等者。不动
故正直。不失故不忘。上句为因。下句为果。不动中道。
于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释正字。决定释定字。正住
于理决定不移。
因是下。结八正。
如是下。通结道品。初结示初心可修。大论下。證初心
修。故知下。功能。
如此下。结判。
次举譬者。今文并与大论.婆沙文同。但大小别。文有
卷七 第 829b 页 X55-0829.png
二。初别约无作道品。次通约三观。譬合二文并阙如
意。应云茎干上耸名如意足。道品下。结。
次通途下。通结三观。前约圆对位。今谛谛各辨。于中
先别次总。并消喻文非修行相。又约圆教为竖譬者。
观行如叶。相似如华。分真如果。诸教准知。
次明三脱者。即道品功成。大论问。涅槃唯一。门何故
三。答法一义三。随入故别。见行从定。爱从无作。见爱
等者。从于无相。论约三藏。今通用之。别教初心同于
藏通。诸教并以證道为城。圆通六即以此稍别。道品
之后须释三脱。亦为比决具约诸教。初来意列名。释
中先辨王臣傍正观疏。次约伏断。三约名体。此冠诸
教。各具三义。初先明三昧为王。次明三脱为王。三脱
从慧。三昧从定。于空等上分二名者。亲入无漏故得
称王。更互为助故互名臣。馀二如文。
次历教者。初三藏中小典皆然。故今用之。但分王臣
诸论未辨。故三藏中由兹发真。故名为门。然三行相
但取类同。故判为门。
次通教中不从谛行。但约观辨。还约定慧以判王臣。
虽俱幻化。入道机别。初空门双引古今以證假实。以
其译者各从一意。异三藏故。三门同时。
次明别教者。先通约三观。次别约出假。伹以三谛各
有止观分三王臣。次约出假者。亦具王臣。别二释者。
由分得意失意者。故大集云。欲度众生修于空。护持
诸法修无相。不舍诸有修无愿。岂非纯约出假三门
意。应云茎干上耸名如意足。道品下。结。
次通途下。通结三观。前约圆对位。今谛谛各辨。于中
先别次总。并消喻文非修行相。又约圆教为竖譬者。
观行如叶。相似如华。分真如果。诸教准知。
次明三脱者。即道品功成。大论问。涅槃唯一。门何故
三。答法一义三。随入故别。见行从定。爱从无作。见爱
等者。从于无相。论约三藏。今通用之。别教初心同于
藏通。诸教并以證道为城。圆通六即以此稍别。道品
之后须释三脱。亦为比决具约诸教。初来意列名。释
中先辨王臣傍正观疏。次约伏断。三约名体。此冠诸
教。各具三义。初先明三昧为王。次明三脱为王。三脱
从慧。三昧从定。于空等上分二名者。亲入无漏故得
称王。更互为助故互名臣。馀二如文。
次历教者。初三藏中小典皆然。故今用之。但分王臣
诸论未辨。故三藏中由兹发真。故名为门。然三行相
但取类同。故判为门。
次通教中不从谛行。但约观辨。还约定慧以判王臣。
虽俱幻化。入道机别。初空门双引古今以證假实。以
其译者各从一意。异三藏故。三门同时。
次明别教者。先通约三观。次别约出假。伹以三谛各
有止观分三王臣。次约出假者。亦具王臣。别二释者。
由分得意失意者。故大集云。欲度众生修于空。护持
诸法修无相。不舍诸有修无愿。岂非纯约出假三门
卷七 第 829c 页 X55-0829.png
相耶。出假尚尔。馀者可知。
次圆教中。言别约者。显前通别非文正意。然三门相
即。语似于通。教体永别。一体定慧。一心伏断。一法异
名。先引文总比。次正解释。初文者。所期既别。能通亦
殊。智者等者。言虽通渐。今须圆空。空即不空。故并名
中。咸能见性。
又二乘下。因辨空异。若得一空必具十八。空一事别。
从事名分。空既不同馀二自别。今圆观下。譬于眠梦
事以分大小。别由教异。中体不殊。是故但与通空辨
别。
如前下。正示门相。还寄修中三假辨三。故云如前。观
破无明即具二空。故云空门。法性无明即相续破。又
非真缘。故无所作。王臣云云者。今辨异别。如是等者。
明三门相即。又四门下。明门脱互通。如此下。更约教
简。初结成圆。别虽下。斥教道中。又异等者。举深况浅
故劝令识。
又华严下。引五味判四念处与阴离合。小别故至涅
槃成五解脱。故还归前双树为表。华严别多故云偏
多。论一部内教门相状。生苏二苏。虽有一音各被各
益。论次第意。意以多为调枯冥。使二乘暗合通别。至
法华会入非枯荣。且从大经越次第。未说故云鹤林
施化巳足。若尔法华未足。既少扶律。义似未周。还似
未足。化事似阙。非理尔也。虽复少阙。功归法华。故云
为极钝者毕于双树。
次圆教中。言别约者。显前通别非文正意。然三门相
即。语似于通。教体永别。一体定慧。一心伏断。一法异
名。先引文总比。次正解释。初文者。所期既别。能通亦
殊。智者等者。言虽通渐。今须圆空。空即不空。故并名
中。咸能见性。
又二乘下。因辨空异。若得一空必具十八。空一事别。
从事名分。空既不同馀二自别。今圆观下。譬于眠梦
事以分大小。别由教异。中体不殊。是故但与通空辨
别。
如前下。正示门相。还寄修中三假辨三。故云如前。观
破无明即具二空。故云空门。法性无明即相续破。又
非真缘。故无所作。王臣云云者。今辨异别。如是等者。
明三门相即。又四门下。明门脱互通。如此下。更约教
简。初结成圆。别虽下。斥教道中。又异等者。举深况浅
故劝令识。
又华严下。引五味判四念处与阴离合。小别故至涅
槃成五解脱。故还归前双树为表。华严别多故云偏
多。论一部内教门相状。生苏二苏。虽有一音各被各
益。论次第意。意以多为调枯冥。使二乘暗合通别。至
法华会入非枯荣。且从大经越次第。未说故云鹤林
施化巳足。若尔法华未足。既少扶律。义似未周。还似
未足。化事似阙。非理尔也。虽复少阙。功归法华。故云
为极钝者毕于双树。
卷七 第 830a 页 X55-0830.png
又云下。约人结成所表正意。师念处人于兹始毕。言
六人者。佛答师子吼。此六是能庄严树者。菩萨之人
处处庄严。且置不说。复表化仪始终之相。故举此六
云能庄严。六人是因。如来是果。是则庄严因果具足。
师子孔问。谁能庄严。佛言。若有比丘受持读诵十二
部经。正其文句。如是乃能庄严双树。师子吼言。如我
所解。阿难比丘即其人也。得天眼指那律。小欲指迦
叶。无诤指须菩提。神通指目连。智慧指身子。一一广
如初句中说。最后云。唯有如来最能庄严。既庄严巳。
见阴秘藏。名五解脱。
不即等者。结念处解脱成三佛性。六法只是神我五
阴。故六与性不即不离。不即故非。不离故是。理具故
是。本迷故非。六法即是大经舍合摸象喻文。故今亦
然。若对三性别别论者。了因对色。正因对识。义缘对
馀四。皆不即离。
次释对治助开。初来意中先尅出所助。故云作本。故
四三昧依圆三脱。六门是正。未显由遮。
根利下。正约根遮以简正助。次句中云但专三脱者。
专修无作。开圆三脱。
夫初果下。况释。言两条者。向列二果及以世智。初条
尚有事惑。次条无事。于理成障。事破理障义当对治。
况复根钝遮重者耶。第三果人。欲事惑尽故不须治。
世智齐计我故。须治道故。五停中我多须修治。准此
即是两无遮句。不须对治。然初二果。缘理治惑不同
卷七 第 830b 页 X55-0830.png
凡夫。故知无遮但专六法。
助道下。明治。所依即六度是。六中从事是今正意。若
人下。初治坚中云若人等者。此冠下五。下五略云脩
三昧时。次戒中云积者。芒。稻也。懒儢者。玉篇云不力
也。
若用下。具辨四随回转治相。前四巳用四中对治。不
宜须转若兼若具等。是故总言云当依四随。如治等
者。举者我示相。问。巳明对治。不应更四。答。前直尔列。
今明取益相对明之。若不乐等。明转相者。若不乐修
檀。即转用尸乃至般若。善生乃至开等亦尔。是转兼
具。及第一义。又于对中破即对。不破即须转兼具等。
故总举之为转等式。所言转者。尸至般若有次有超。
超一至四。逆顺间杂病去为度。五度为头。但越本位。馀
同于檀。此病不转而治转也。一度五句。六度即成三
十句。治若药病俱转。亦对亦转亦三十句。是转非对
亦三十句。复有超间。随事不定。若转至四名转名兼。
若转至五名转亦具。不名具者。由法转故。若具用六
方乃名具。若转至五不名具者。转则单转。具则同时。
若也病转药不转者。非转兼具。或一向治。或第一义
病中亦有超顺逆间。随其一病转为五蔽亦三十句。
一句治也。所言兼者。兼一至四。度别四句成二十四。
具但六句。此约事治。三教准知。若第一义。唯用一理
以治众病。亦可当知教。用当教理。成第一义。名通义
别。圆人亦用三教之理以为对等。故知四教。展转以
助道下。明治。所依即六度是。六中从事是今正意。若
人下。初治坚中云若人等者。此冠下五。下五略云脩
三昧时。次戒中云积者。芒。稻也。懒儢者。玉篇云不力
也。
若用下。具辨四随回转治相。前四巳用四中对治。不
宜须转若兼若具等。是故总言云当依四随。如治等
者。举者我示相。问。巳明对治。不应更四。答。前直尔列。
今明取益相对明之。若不乐等。明转相者。若不乐修
檀。即转用尸乃至般若。善生乃至开等亦尔。是转兼
具。及第一义。又于对中破即对。不破即须转兼具等。
故总举之为转等式。所言转者。尸至般若有次有超。
超一至四。逆顺间杂病去为度。五度为头。但越本位。馀
同于檀。此病不转而治转也。一度五句。六度即成三
十句。治若药病俱转。亦对亦转亦三十句。是转非对
亦三十句。复有超间。随事不定。若转至四名转名兼。
若转至五名转亦具。不名具者。由法转故。若具用六
方乃名具。若转至五不名具者。转则单转。具则同时。
若也病转药不转者。非转兼具。或一向治。或第一义
病中亦有超顺逆间。随其一病转为五蔽亦三十句。
一句治也。所言兼者。兼一至四。度别四句成二十四。
具但六句。此约事治。三教准知。若第一义。唯用一理
以治众病。亦可当知教。用当教理。成第一义。名通义
别。圆人亦用三教之理以为对等。故知四教。展转以
卷七 第 830c 页 X55-0830.png
前助后。又圆理虽即名第一义。因对治用亦得名对。
于助六度下。次更总明合行之式。四教皆以当教之
理而合行之。
有人下。欲明合行。先出异解。明十与六但是离合。滥
以楞伽宗教解之。经以三乘共学之人。有證有说。以
證为宗。以说为教。古人不了。以大小分之。
次引二经證六摄法。若得下。略示文意。
如禅下。正示开合。合故如事理合行。离之但事理别
说。又泥泽与智。婆罗与力。但是音别。禅智二文云守
本者。随其开巳自存本名。
次明摄法者。良由合行。若无合行。岂摄果德及以理
邪。初明六度摄道品者。婆沙小乘亦以十一摄三十
七。今摄十一以为六度。其义泯合。以大望小亦应可
解。故婆沙中以七觉为本。诸科入七。更有二信为一。
正思惟为一。语业命三实体伹二。足成十一。馀入七
者准今思之。
明圆舍中正当合行。是故文中广约十界。色身等者。
但观三事。法界十界三事自亡。依报是财。正报是身。
命谓连持。十界各尔。此言一念。十界三事三谛具足。
何以故下。释。于中先释。次引经。先引。次释。言不坏者。
达生死身。见常住理。于悭成治。复显法身。身既如是。
财命准知。次引金刚具三般若故。实相资身。舍一切
身。观照资命。舍一切命。文字资财。舍一切财。故文字
资观照。观照资法身。三种皆实。复由修三资于理三。
于助六度下。次更总明合行之式。四教皆以当教之
理而合行之。
有人下。欲明合行。先出异解。明十与六但是离合。滥
以楞伽宗教解之。经以三乘共学之人。有證有说。以
證为宗。以说为教。古人不了。以大小分之。
次引二经證六摄法。若得下。略示文意。
如禅下。正示开合。合故如事理合行。离之但事理别
说。又泥泽与智。婆罗与力。但是音别。禅智二文云守
本者。随其开巳自存本名。
次明摄法者。良由合行。若无合行。岂摄果德及以理
邪。初明六度摄道品者。婆沙小乘亦以十一摄三十
七。今摄十一以为六度。其义泯合。以大望小亦应可
解。故婆沙中以七觉为本。诸科入七。更有二信为一。
正思惟为一。语业命三实体伹二。足成十一。馀入七
者准今思之。
明圆舍中正当合行。是故文中广约十界。色身等者。
但观三事。法界十界三事自亡。依报是财。正报是身。
命谓连持。十界各尔。此言一念。十界三事三谛具足。
何以故下。释。于中先释。次引经。先引。次释。言不坏者。
达生死身。见常住理。于悭成治。复显法身。身既如是。
财命准知。次引金刚具三般若故。实相资身。舍一切
身。观照资命。舍一切命。文字资财。舍一切财。故文字
资观照。观照资法身。三种皆实。复由修三资于理三。
卷七 第 831a 页 X55-0831.png
故得理显由于三舍。三舍由于理显。一切皆由四句
为本。岂可四句挍舍事身。
如此下。斥偏。偏无合行。故有斯失。又二失相望。理优
事劣。今劝令行。恐二俱失。剜身等者。剜身千灯。以求
半偈。偈云。天生辄死。此灭为乐。乐是小理。望今俱事。
抚者击也。保护下。不能舍财。辞惮下。不能舍身。贪惜
下。不能舍命。
今于下。立行请加。具自等四方可有加。大论云。自不
煞乃至种智。教他等三亦复如是。作是行时。结使则
薄。是故行此四种胜行。二乘不能具足。此四论中广
明。四法互阙不成极果。
心若真实等者者。蒙加获。益能感。乃至思益等者。彼
经佛放一切法光。今且引六。经云。又如来光名曰能
舍。此光能破众生悭贪之心。能令行施。馀五比之。一
一须释出之者。蒙光得益有四种相。随其宿缘。何教
相应。委明四相。若令蒙益者。识益知加。
能毕竟下。明理具事成。无因缘等者。若非对治利物
等缘。可暂寄之以进巳道。是为等者。结成斥偏。正智
如火。事行如油。火若不明炷则不燋。乃由事行油竭
故也。
若如上下。次明尸治。瑕。玉病也。玷。玉缺也。毁重如玷。
破轻如瑕。毒龙等者。龙护八戒。舍巳全戒。初忍剥皮
以护人。次受唼啮以全蚁。护八尚尔。馀准可知。须陀
等者。此出大论。仁王名普明。王从死脱巳。却起死到。
为本。岂可四句挍舍事身。
如此下。斥偏。偏无合行。故有斯失。又二失相望。理优
事劣。今劝令行。恐二俱失。剜身等者。剜身千灯。以求
半偈。偈云。天生辄死。此灭为乐。乐是小理。望今俱事。
抚者击也。保护下。不能舍财。辞惮下。不能舍身。贪惜
下。不能舍命。
今于下。立行请加。具自等四方可有加。大论云。自不
煞乃至种智。教他等三亦复如是。作是行时。结使则
薄。是故行此四种胜行。二乘不能具足。此四论中广
明。四法互阙不成极果。
心若真实等者者。蒙加获。益能感。乃至思益等者。彼
经佛放一切法光。今且引六。经云。又如来光名曰能
舍。此光能破众生悭贪之心。能令行施。馀五比之。一
一须释出之者。蒙光得益有四种相。随其宿缘。何教
相应。委明四相。若令蒙益者。识益知加。
能毕竟下。明理具事成。无因缘等者。若非对治利物
等缘。可暂寄之以进巳道。是为等者。结成斥偏。正智
如火。事行如油。火若不明炷则不燋。乃由事行油竭
故也。
若如上下。次明尸治。瑕。玉病也。玷。玉缺也。毁重如玷。
破轻如瑕。毒龙等者。龙护八戒。舍巳全戒。初忍剥皮
以护人。次受唼啮以全蚁。护八尚尔。馀准可知。须陀
等者。此出大论。仁王名普明。王从死脱巳。却起死到。
卷七 第 831b 页 X55-0831.png
由闻般若。王皆脱。
心诚感佛等者。二世即过现。亦须释出。四尸罗相下
之四度。文相不同。及互阙者。须依上下比望一准。
次释忍中。乃以四忍对四教者。诸经五忍多约别教。
竖对四教其义不违。三藏不断宜用伏名。通在衍初
宜作顺名。别破无明方有无生。圆会正理可名寂灭。
斥失中但出嗔者。无事忍故。屑屑。不安貌也。小嗔恚
意也。隆。高也。尔雅云。宛中隆。唯盛易也。
既知下。立行请加。诸惑之中嗔最疣甚。如富楼那者。
忍既成道巳。欲还本居。佛诫令忍。答云。若被骂时。喜
免手打。乃至被煞。喜早离毒身。羼提仙人受无辜辱
而皆忍之。次进度去。阿难说精进觉等者。佛令阿难
为众说法。佛暂小息。至精进觉。佛便起坐。佛尚若是
故励常途。
如穴鼻等者。大论云。如[駋-口+巴]穴鼻。一切随入。醉象在大
经。义意大同。薳。为彼反。为之不止之相也。此是作俗
之语。稆字恐作心。儢不力也。
当发下。请加誓。身精进如尅骨。誓心精如铭心。为法
输身名为许道。唐。虚也。无复等者。无复冠下。难心结
行法。匪懈苦心端直其心。
感佛下。蒙益。以生生等对四进者。生等对教。虽处处
用。今以进是发动之义。对生便故。以教对生等义。比
望可见。
次释禅中。先总约禅度。但是等下。列教。根本对藏。楞
心诚感佛等者。二世即过现。亦须释出。四尸罗相下
之四度。文相不同。及互阙者。须依上下比望一准。
次释忍中。乃以四忍对四教者。诸经五忍多约别教。
竖对四教其义不违。三藏不断宜用伏名。通在衍初
宜作顺名。别破无明方有无生。圆会正理可名寂灭。
斥失中但出嗔者。无事忍故。屑屑。不安貌也。小嗔恚
意也。隆。高也。尔雅云。宛中隆。唯盛易也。
既知下。立行请加。诸惑之中嗔最疣甚。如富楼那者。
忍既成道巳。欲还本居。佛诫令忍。答云。若被骂时。喜
免手打。乃至被煞。喜早离毒身。羼提仙人受无辜辱
而皆忍之。次进度去。阿难说精进觉等者。佛令阿难
为众说法。佛暂小息。至精进觉。佛便起坐。佛尚若是
故励常途。
如穴鼻等者。大论云。如[駋-口+巴]穴鼻。一切随入。醉象在大
经。义意大同。薳。为彼反。为之不止之相也。此是作俗
之语。稆字恐作心。儢不力也。
当发下。请加誓。身精进如尅骨。誓心精如铭心。为法
输身名为许道。唐。虚也。无复等者。无复冠下。难心结
行法。匪懈苦心端直其心。
感佛下。蒙益。以生生等对四进者。生等对教。虽处处
用。今以进是发动之义。对生便故。以教对生等义。比
望可见。
次释禅中。先总约禅度。但是等下。列教。根本对藏。楞
卷七 第 831c 页 X55-0831.png
严对圆。且越中二。若立中二。应云虽云无生理定不
成。虽云无量出假不成。若无下。斥偏。无定等者。此引
大经。以常人况无心数定。世路平地尚自颠坠。况今
无定道安尅乎。为是下。总标。略举故但总云一心。
次别明五门。数息至第九卷略明。七依定者。成论云。
依此七处。能发无漏。能得圣果。次不净以治欲。耽者。
尔雅云。久乐也。字应从身。湎者。沈酒也。此中是假想
观。事在第九卷。背舍等。并由假想故便列之。
慈治嗔。上释忍中如桥地海。伹是通忍。今专修治是
故云别。亦是因便说喜等三。亦是喜等由慈成故。因
用治相说乐欲等。治痴文略。可例诸文。毗昙以界方
便等者。我及断常并计世性等三。并痴摄故。初破我
者。经论不同。杂阿毗昙合观六界。谓四大.空.识。与大
经十八界离合为异。四大品是十色界也。识界只是
七心界也。法界具二准义可知。但加空界即身中空。
论中一一推捡(云云)。今依禅经因缘以破我大。集二
世为简别故。三世破断常者。相续故不断。迭谢故不
常。又过去破断。未来破常。现在双破。二世。现未也。不
列无明行。非我治故。始终从遗体终至老死。皆由中
阴一念无明而生我身。身属众缘。求我叵得。具如玄
文。
五种不净者。大论广明。今略辨治。种子。遗体也。父母。
邪想忆念风。吹淫欲之火。肉髓膏流名之为精。业因
缘故识托种子。吐泪者。大论云。身内欲虫。人和合时。
成。虽云无量出假不成。若无下。斥偏。无定等者。此引
大经。以常人况无心数定。世路平地尚自颠坠。况今
无定道安尅乎。为是下。总标。略举故但总云一心。
次别明五门。数息至第九卷略明。七依定者。成论云。
依此七处。能发无漏。能得圣果。次不净以治欲。耽者。
尔雅云。久乐也。字应从身。湎者。沈酒也。此中是假想
观。事在第九卷。背舍等。并由假想故便列之。
慈治嗔。上释忍中如桥地海。伹是通忍。今专修治是
故云别。亦是因便说喜等三。亦是喜等由慈成故。因
用治相说乐欲等。治痴文略。可例诸文。毗昙以界方
便等者。我及断常并计世性等三。并痴摄故。初破我
者。经论不同。杂阿毗昙合观六界。谓四大.空.识。与大
经十八界离合为异。四大品是十色界也。识界只是
七心界也。法界具二准义可知。但加空界即身中空。
论中一一推捡(云云)。今依禅经因缘以破我大。集二
世为简别故。三世破断常者。相续故不断。迭谢故不
常。又过去破断。未来破常。现在双破。二世。现未也。不
列无明行。非我治故。始终从遗体终至老死。皆由中
阴一念无明而生我身。身属众缘。求我叵得。具如玄
文。
五种不净者。大论广明。今略辨治。种子。遗体也。父母。
邪想忆念风。吹淫欲之火。肉髓膏流名之为精。业因
缘故识托种子。吐泪者。大论云。身内欲虫。人和合时。
卷七 第 832a 页 X55-0832.png
男虫白精如泪而出。女虫赤精如吐而出。吹生处不
净。今云住处。所居曰住。从生为出。只是一意。猥。众也。
厕者。贱役也。
自相不净者。相居外故。譬如死狗以海
水洗。馀一尘在。其臭如初。𦡲者。𦘭𦡲也。上音顶。耳垢
也。眵。昌移反。目泪凝现。痲尿者。其尿臭故。自性究竟。
如文可见。
次苦观者。论云。复次此身一切皆苦。准大论文。以三
途为苦。苦名上苦。诸天为坏苦。名中苦。人间为行苦。
名下苦。念念常苦。计之为乐。虽是下苦亦具三苦。不
应于中而生乐想。
次明无常。中云如系鸟等者。论云鸟来入瓶中。罗縠
掩瓶口。縠穿鸟飞去。神明随业走。受报如入瓶。业系
如縠掩。果谢如縠穿。业牵如随走。笼瓶义同。故得随
喻。得绳者。准有部中以业立。得渐以后。后于前得。故
使过未系续不断。其得如绳故云业绳。身死得谢。未
来报起。如一业成。名之为法。即以大得得此业法。更
以小得得此大得。至第二念。二得及业。俱名为法。以
堕世故。又三大得。得前三法。次三小得。得三大得。如
是展转无量无边。至业坏时各非得起。若大乘中但
名藏识持至未来。然皆并为精血所笼。印坏文成等
者。重显笼瓶。此加中阴。大经云。如蜡印印泥。印灭泥
合。印灭文成。文非泥出。不馀处来。以印因缘而成是
文。经合喻云。现在阴灭中阴阴生。中阴阴灭后五阴
生。是则现阴如印。中阴生处如泥。现阴若灭名为印
净。今云住处。所居曰住。从生为出。只是一意。猥。众也。
厕者。贱役也。
自相不净者。相居外故。譬如死狗以海
水洗。馀一尘在。其臭如初。𦡲者。𦘭𦡲也。上音顶。耳垢
也。眵。昌移反。目泪凝现。痲尿者。其尿臭故。自性究竟。
如文可见。
次苦观者。论云。复次此身一切皆苦。准大论文。以三
途为苦。苦名上苦。诸天为坏苦。名中苦。人间为行苦。
名下苦。念念常苦。计之为乐。虽是下苦亦具三苦。不
应于中而生乐想。
次明无常。中云如系鸟等者。论云鸟来入瓶中。罗縠
掩瓶口。縠穿鸟飞去。神明随业走。受报如入瓶。业系
如縠掩。果谢如縠穿。业牵如随走。笼瓶义同。故得随
喻。得绳者。准有部中以业立。得渐以后。后于前得。故
使过未系续不断。其得如绳故云业绳。身死得谢。未
来报起。如一业成。名之为法。即以大得得此业法。更
以小得得此大得。至第二念。二得及业。俱名为法。以
堕世故。又三大得。得前三法。次三小得。得三大得。如
是展转无量无边。至业坏时各非得起。若大乘中但
名藏识持至未来。然皆并为精血所笼。印坏文成等
者。重显笼瓶。此加中阴。大经云。如蜡印印泥。印灭泥
合。印灭文成。文非泥出。不馀处来。以印因缘而成是
文。经合喻云。现在阴灭中阴阴生。中阴阴灭后五阴
生。是则现阴如印。中阴生处如泥。现阴若灭名为印
卷七 第 832b 页 X55-0832.png
坏。中阴若起名为文成。以中阴印印后生处。准说可
知。故知印泥文成。更互生灭无暂停时。毗昙等者。即
十四不相应行。大集等者。證命也。比丘不保七日等
者。亦大论文。佛令比丘观于无常。有云不保一年乃
至一日。佛言皆非善修。有云不保一息。佛言方是善
修。殃者。咎也。尔雅云。肉烂也。无父可恃。无母可怙。即
理性法身无二智养。必死不疑。溘者。去也。冥谓阴方。
精进灭火等者。进破懈怠。犹水灭火。事进如之。事唯
身口。由心非进不悟无常。又不悟无常。故心无进。谚
土者。传也。应作谚字。若作谚者。予也。凡诸谚言。皆似
圣悟。故自昔来以为实录。可怜如事。进五媚如道心。
山海等者。有四志梵志。恐身应死。皆来辞王。欲往一
处以避无常。过七日巳。市监白王言。有一梵志忽死
市中。一既如是。验三可知。野干。如前说。
又复下。无我观。忽闻等者。凡闻赞骂皆揽向巳而起
违从。况四大属他。骂但骂色。焉能骂心。心性如手。执
如胶涂。执心缘境。安有不著。酷者。甚也。如彼夜房者。
实无有鬼。闻便横计。二鬼争尸者。小鬼担尸。大鬼随
夺。令人分判。依实判之。为大鬼怪。拔其手足身分食
之。小鬼愧故以尸补之随著。晓巳思惟。莫知谁身。凡
夫皆然。莫非横计一切皆为他所成故。如为怨逐等
者。四倒如怨。逼心如逐。身如怨国。观如叛出。至见道
位方名小离。
獐闻下。结三乘异。虽有此观。期心不同。故结期心分
知。故知印泥文成。更互生灭无暂停时。毗昙等者。即
十四不相应行。大集等者。證命也。比丘不保七日等
者。亦大论文。佛令比丘观于无常。有云不保一年乃
至一日。佛言皆非善修。有云不保一息。佛言方是善
修。殃者。咎也。尔雅云。肉烂也。无父可恃。无母可怙。即
理性法身无二智养。必死不疑。溘者。去也。冥谓阴方。
精进灭火等者。进破懈怠。犹水灭火。事进如之。事唯
身口。由心非进不悟无常。又不悟无常。故心无进。谚
土者。传也。应作谚字。若作谚者。予也。凡诸谚言。皆似
圣悟。故自昔来以为实录。可怜如事。进五媚如道心。
山海等者。有四志梵志。恐身应死。皆来辞王。欲往一
处以避无常。过七日巳。市监白王言。有一梵志忽死
市中。一既如是。验三可知。野干。如前说。
又复下。无我观。忽闻等者。凡闻赞骂皆揽向巳而起
违从。况四大属他。骂但骂色。焉能骂心。心性如手。执
如胶涂。执心缘境。安有不著。酷者。甚也。如彼夜房者。
实无有鬼。闻便横计。二鬼争尸者。小鬼担尸。大鬼随
夺。令人分判。依实判之。为大鬼怪。拔其手足身分食
之。小鬼愧故以尸补之随著。晓巳思惟。莫知谁身。凡
夫皆然。莫非横计一切皆为他所成故。如为怨逐等
者。四倒如怨。逼心如逐。身如怨国。观如叛出。至见道
位方名小离。
獐闻下。结三乘异。虽有此观。期心不同。故结期心分
卷七 第 832c 页 X55-0832.png
其相别。初文者。生老病死如獦围三界。五欲如水草。
不遑视听如不暇悕离。二缚如免脱。
次支佛行相。支佛如鹿。观智如透。侵习如免。自力如
驰。悯他如[(厂@((既-旡)-日+口))*页]。悲智为并。说法如鸣。所说非大名为呦
呦。咽咽。鹿鸣也。咽食不下也。悲心若兹。自厌名痛。[(厂@((既-旡)-日+口))*页]
友名恋。昔曾同居名为本群。欲去而止名为踟蹰。利
物无几名为何益。说巳入般名为茹气。音教不住名
为吞声。茄。饮也。自利心强名渐渐悲。前进自出合哀
悼。哀。怜也。
次明菩萨。初譬。次合。文相皆是事助之益。故须合行。
若全无下。说合行意。前二合略。则先前对。喻消。如法
华譬。只合文极略。岂不消譬。合菩萨中。合文整足故
但对合。大象合菩萨。无去合虽闻。围合又起。去合不
忍独去。安下合自知力大等。以智下。合令群安隐。事
度为功德。五分为法身。伏道为慧命。后后为增长。第
三祇为大象。若小去。抑扬小。不及大抑也。初心可叹
扬也。初祇之初名小菩萨。实异凡小亦可称叹。不住
不调等者。异凡故云住不调异。小故不住于调。虽知
下三句。准说而不取證。故并云虽。
多修下。结行成。此结三藏。三乘行别。故小事理但堪
为助。佛印者。称佛心故莫。事理不具印无是处。
所以下。引昔化事释成助意。有法譬合。初法中二。初
引昔化。系珠如正道。退大如重蔽。用小如用助。中途
用小。助发其机。故云小机起。
不遑视听如不暇悕离。二缚如免脱。
次支佛行相。支佛如鹿。观智如透。侵习如免。自力如
驰。悯他如[(厂@((既-旡)-日+口))*页]。悲智为并。说法如鸣。所说非大名为呦
呦。咽咽。鹿鸣也。咽食不下也。悲心若兹。自厌名痛。[(厂@((既-旡)-日+口))*页]
友名恋。昔曾同居名为本群。欲去而止名为踟蹰。利
物无几名为何益。说巳入般名为茹气。音教不住名
为吞声。茄。饮也。自利心强名渐渐悲。前进自出合哀
悼。哀。怜也。
次明菩萨。初譬。次合。文相皆是事助之益。故须合行。
若全无下。说合行意。前二合略。则先前对。喻消。如法
华譬。只合文极略。岂不消譬。合菩萨中。合文整足故
但对合。大象合菩萨。无去合虽闻。围合又起。去合不
忍独去。安下合自知力大等。以智下。合令群安隐。事
度为功德。五分为法身。伏道为慧命。后后为增长。第
三祇为大象。若小去。抑扬小。不及大抑也。初心可叹
扬也。初祇之初名小菩萨。实异凡小亦可称叹。不住
不调等者。异凡故云住不调异。小故不住于调。虽知
下三句。准说而不取證。故并云虽。
多修下。结行成。此结三藏。三乘行别。故小事理但堪
为助。佛印者。称佛心故莫。事理不具印无是处。
所以下。引昔化事释成助意。有法譬合。初法中二。初
引昔化。系珠如正道。退大如重蔽。用小如用助。中途
用小。助发其机。故云小机起。
卷七 第 833a 页 X55-0833.png
次又佛下。引现化仪。初明助意。本大如正道。大生如
重蔽。用小如用助。当宜如佛赞。以小助大。诸佛尚赞。
况今失理而不用助。
如富家下。譬。如在囹圄。从厕孔出。出处虽猥。贵在脱
身。法身亦尔(云云)。况正助合行。无非法界。合如文。
次以六句料简事理。初问者。以三藏事问无作道品。
本修作道品。今反脩事度。事度应胜道品。答意者。并
有事理。更互得名。亦互相摄。于治义便。故从度名。引
佛化等。足显助意。为出行相故辨胜劣。复欲通论诸
教治相。更为三对三句。先列。次释。释中先别次通。别
者三对别故。且以事对理而立三对。初相破者。如上
指正修道品。若修下。即指今文。是事六度破理。道品
反此。即是道品破六度。相修者。事治成竟。进修理。度
度品更互。准上可知。言如上者。如上以生灭度摄生
灭品。故更进修无作六度。相即者。生灭无作度品相
即。故引经云皆摩诃衍。檀与念处广品初故。相即如
开。破修如癈。寄癈辨助岂其然乎。约教论者。通约诸
法。文中略举谛缘为言。有无等者。无益相破。有益相
修。双非即是相即意也。当知当教亦有三对。
次摄调伏诸根中。即教教六度。度度六根。即是根根
各六。乃成二十四番。品之根更对六作。又二十四。作
通于受。且从一边。初檀中为成调根。故置财施。此中
四教若消释者。必善教宗令成当教行相。
次戒中所言无伤者。只是无破。言习应者。如是修习
卷七 第 833b 页 X55-0833.png
便得相应。故大品中。始自色心空。终至种智空。名为
相应。殃掘云者。其煞千人。少一。欲害其母。佛即随来。
复欲害佛。佛为说法即得悟道。佛反问之。殃掘乃以
从一至十塘数答佛。此即塘六文也。言了了者。今又
义说。馀并如经。彼九界等者。各自谓极。故云非真。
次引经中云亡三者。不同通教。能施所施及财物三。
别。明知病等三。圆云空假中三。又可以对财等三而
为所亡。通别圆观而为能亡。则教教皆名事理合行。
应是下。释合行相。先略立。次自他下。释。具事理自他
方名具足。事则破其悭心等者。略语舍财。应具身命。
毫力不前名悭身法。未能倾生名悭命法。不欲入知
名悭财法。今能亡三而行事施。身如聚沫。命若电光。
财如粪土。名舍悭法。事施无理犹名悭心。观心渐明
亡十界三。名破悭心。悭心破巳遍。应法界施十界三。
名为舍法财施助法。法施融财乃曰合行。斯为大益。
二破等者。破法破心。舍财舍法。理为施体。事为施用。
此约自行。乃至亦即中四即六根净。
次摄佛威仪者。前二摄因。下十摄果。所以因略果广
者。世多不知行理具果。不能遍辨。举十令知。不动法
性现诸威仪。应知岂十。略示方隅。初来意。今逐下。别
明摄相。既以六助还应六摄。六名狭故品言之。以度
与品数异理同。道品但为四谛中一。以一狭故复用
四谛。文中虽分四种十力。亦如四谛。谛外无法。故引
殃掘无量力證。大经亦对二乘辨谛。今亦且对小乘
相应。殃掘云者。其煞千人。少一。欲害其母。佛即随来。
复欲害佛。佛为说法即得悟道。佛反问之。殃掘乃以
从一至十塘数答佛。此即塘六文也。言了了者。今又
义说。馀并如经。彼九界等者。各自谓极。故云非真。
次引经中云亡三者。不同通教。能施所施及财物三。
别。明知病等三。圆云空假中三。又可以对财等三而
为所亡。通别圆观而为能亡。则教教皆名事理合行。
应是下。释合行相。先略立。次自他下。释。具事理自他
方名具足。事则破其悭心等者。略语舍财。应具身命。
毫力不前名悭身法。未能倾生名悭命法。不欲入知
名悭财法。今能亡三而行事施。身如聚沫。命若电光。
财如粪土。名舍悭法。事施无理犹名悭心。观心渐明
亡十界三。名破悭心。悭心破巳遍。应法界施十界三。
名为舍法财施助法。法施融财乃曰合行。斯为大益。
二破等者。破法破心。舍财舍法。理为施体。事为施用。
此约自行。乃至亦即中四即六根净。
次摄佛威仪者。前二摄因。下十摄果。所以因略果广
者。世多不知行理具果。不能遍辨。举十令知。不动法
性现诸威仪。应知岂十。略示方隅。初来意。今逐下。别
明摄相。既以六助还应六摄。六名狭故品言之。以度
与品数异理同。道品但为四谛中一。以一狭故复用
四谛。文中虽分四种十力。亦如四谛。谛外无法。故引
殃掘无量力證。大经亦对二乘辨谛。今亦且对小乘
卷七 第 833c 页 X55-0833.png
辨力。故一一力皆具四义。初处非处中云乃至无作
越中二故。若欲知者。但以无生例生灭。无量例无作。
巧拙有殊缘理不别下。九皆须对教辨之。方晓浅深。
应知后三即三明也。问。谛既摄十。何须明十。答。谛因
力果。以因摄果何须此疑。
是一法门等者。释疑也。初释四种疑。生机不同。故唯
至四。不令等者。一音异解各得益故。能仁者。亦曰能
儒.直林.度沃燋等。具如华严名号品中。菩萨智臣等
者。佛五时化。大权咸知。如王但云先陀婆来。智臣便
举盐水器马。机应主伴不差毫微。郑亦重也。具如涅
槃师子吼.迦叶等倒。
问十力去。释因果疑。何以助道之因而收果德。答意
者。可收可修。谁云得果。十力既然。诸法悉尔。初引论
二。并初心可修。初文者。但不应住。谁云不修。
若尔下。次引华严。先更难论虽修非得。此难初释。次
难后释。纵未究竟亦在初住。故初心无。
次若依下。正引经答。住前有分。初住方得。既其有分
非初心无。复云乃至等。知初住分得十力。先当分别
十种法者。自古分文。文在住前义当于信。云三业及
佛法僧戒者。此中语略身等及业。故成六也。及佛等
四即成十也。此是法慧答正念天子文。令推此十法
皆不可得。无非法界。且从皆非梵行以说具四得戒。
故名梵行。文中虽即从事而推。缘理推事。事巳显理。
若不尔者云何入住。
越中二故。若欲知者。但以无生例生灭。无量例无作。
巧拙有殊缘理不别下。九皆须对教辨之。方晓浅深。
应知后三即三明也。问。谛既摄十。何须明十。答。谛因
力果。以因摄果何须此疑。
是一法门等者。释疑也。初释四种疑。生机不同。故唯
至四。不令等者。一音异解各得益故。能仁者。亦曰能
儒.直林.度沃燋等。具如华严名号品中。菩萨智臣等
者。佛五时化。大权咸知。如王但云先陀婆来。智臣便
举盐水器马。机应主伴不差毫微。郑亦重也。具如涅
槃师子吼.迦叶等倒。
问十力去。释因果疑。何以助道之因而收果德。答意
者。可收可修。谁云得果。十力既然。诸法悉尔。初引论
二。并初心可修。初文者。但不应住。谁云不修。
若尔下。次引华严。先更难论虽修非得。此难初释。次
难后释。纵未究竟亦在初住。故初心无。
次若依下。正引经答。住前有分。初住方得。既其有分
非初心无。复云乃至等。知初住分得十力。先当分别
十种法者。自古分文。文在住前义当于信。云三业及
佛法僧戒者。此中语略身等及业。故成六也。及佛等
四即成十也。此是法慧答正念天子文。令推此十法
皆不可得。无非法界。且从皆非梵行以说具四得戒。
故名梵行。文中虽即从事而推。缘理推事。事巳显理。
若不尔者云何入住。
卷七 第 834a 页 X55-0834.png
次引地持者。义通圆今。且废别故。前后文引此九禅
皆通二义。今应从圆。若尔。何以云地。答。论别义多。故
引别地况圆初住。闻思前位巳修十力。故准华严不
应疑也。二乘除入者。除者舍也。入者解也。舍惑得入
即八胜处。大论.仁王并云八除入。岂非等者。结意。
十住下。释名。得胜堪能。皆从果释。故因至果有斯胜
能。毗昙中问。何故佛智立以力名。答无障义故名为
力。名通义通广狭则别。
然佛力下。释疑。云此二释者。此十化生。足及殃掘。无
量力十。复无量故。十皆无量。亦如大经。无量准四。比
前可知。此下九科。大论诸经法相甚广。今略名目以
显摄相。
次摄四无畏者。智力内充对外无畏。畏故次言之。如
释力名中第二释也。初正释。次道品下。结成。次引大
论释名。大众者。天人摩梵及婆罗门。
十住下。引十住释疑。初难。于四事下。释。佛应下。重难。
举要下。重释。初文以略难四。次文以广难四。故知四
是处中之说。论问与佛别。论答菩萨非一切处故别。
次摄十八不共者。初正摄。既内充外用。德必超过诸
凡圣上。故次云也。此亦略当释名意也。云十二法者。
恐误。准文但阙十一法耳。初文七法巳属三度。即身
口无失属戒。无不定心无不知巳舍属定。欲进念无
减属进。十一者谓慧解脱解脱知见三无减。三业随
慧行。此六既列在文。馀五即智慧知三世意无失无
卷七 第 834b 页 X55-0834.png
异想。文虽不列。合在慧无减中。以十一法同属慧故。
欲略知相状。如法界次第。今文释慧无减中。常照至
而为说法属无异想。不失先念一句属意无失。馀三
合在解脱无减中。何者。论释解脱无减中伹云具足
有为无为二种解脱。言有为者。即无漏智慧相应。言
无为者。谓烦恼尽。今文云忆三世等。即智慧知三世。
以义同故。故合说之。六度之中但出三学及以进者。
三摄六足。加进成四。四阙施忍者。以易行故。又亦可
略。若义立者。以念为忍。无不知巳舍为檀。结成中云
如上者。既皆相摄。准道品说。
次摄四无碍者。诸佛于四法捷疾自在。故云无碍。初
二识药。第三知病。第四授药。故第二约四教及第二
同入一实。悉是法药。第三即是十界病相。第四还约
四教授药。次重释辞。伹约四种不云十界者。从机缘
说。四机不出十界故也。
次释六通。至禅境六通中说。约璎珞释名者。天然之
意彻照无碍。故名神通。眼耳指调伏诸根中者。通与
调伏俱具四释。故馀之三通指十力者。他心欲力馀
二名同。亦随教摄。准调伏根结成摄法。文中亦阙。
三明指六通者。通既入教。三明亦然。婆沙问馀三何
以不名明耶。答身伹工巧。耳但闻声。他心知想。不要
立明。馀三立者。宿命知过去。天眼知未来。漏尽尽漏。
更有多意。具如论文。准少望大。横竖广狭亦广可知。
次摄四摄者。同事者。亦可云同其苦集陀罗尼。别唯
欲略知相状。如法界次第。今文释慧无减中。常照至
而为说法属无异想。不失先念一句属意无失。馀三
合在解脱无减中。何者。论释解脱无减中伹云具足
有为无为二种解脱。言有为者。即无漏智慧相应。言
无为者。谓烦恼尽。今文云忆三世等。即智慧知三世。
以义同故。故合说之。六度之中但出三学及以进者。
三摄六足。加进成四。四阙施忍者。以易行故。又亦可
略。若义立者。以念为忍。无不知巳舍为檀。结成中云
如上者。既皆相摄。准道品说。
次摄四无碍者。诸佛于四法捷疾自在。故云无碍。初
二识药。第三知病。第四授药。故第二约四教及第二
同入一实。悉是法药。第三即是十界病相。第四还约
四教授药。次重释辞。伹约四种不云十界者。从机缘
说。四机不出十界故也。
次释六通。至禅境六通中说。约璎珞释名者。天然之
意彻照无碍。故名神通。眼耳指调伏诸根中者。通与
调伏俱具四释。故馀之三通指十力者。他心欲力馀
二名同。亦随教摄。准调伏根结成摄法。文中亦阙。
三明指六通者。通既入教。三明亦然。婆沙问馀三何
以不名明耶。答身伹工巧。耳但闻声。他心知想。不要
立明。馀三立者。宿命知过去。天眼知未来。漏尽尽漏。
更有多意。具如论文。准少望大。横竖广狭亦广可知。
次摄四摄者。同事者。亦可云同其苦集陀罗尼。别唯
卷七 第 834c 页 X55-0834.png
在大。通通大小。毗尸是三藏。菩萨尚得归命救护陀
罗尼。况通菩萨。大论云。陀罗尼者。或心相应。或不相
应。或有漏。或无漏。九智除尽智等。如是皆阿毗昙中
陀罗尼义。故亦随教。各有智力总持。即是当教中陀
罗尼义也。
次摄三十二相者。具如睹相发心中。故初教中云。从
还用至终不出施戒慧者。此三能摄。相因足故。施戒
生人天。以慧导诸行。次通教中云。不同上者。以即空
心初心即修。不必待至三祇满位。故体业果与三藏
别。故引般若及以十住并空为体。故大论中亦以一
度而为相因。别圆相因皆由观理。故引无量寿等。不
同前二。广如萨遮.华严二经所明。
次知次位者。先明来意。修前七法入位不定。仍恐下
根未得谓得。故亦令识四教真似。四教各有真解脱
位。證巳示人名为知见。言朱紫者。朱正色。如真紫间
色。如似真妄犹杂。故如间色。初通别四门。明门能通。
意在断惑。以入真位。如三藏中。七贤七圣二十七贤
圣等别。故云有殊。断惑多少及所缘理。更无差别孱
理也。二乘多论等者。始自五停。期心不别。故云多也。
随根利钝。或一或七。纵有诸门。诸论小别。亦非硕异。
故云不过迭动。菩萨三祇百劫。故曰时长。六度百福。
故云行远。不同一生。故云亦别。所起各异。名𨒬路殊。
不出真谛。名归途一。则处处回心不同于小。次此下。
斥滥。
罗尼。况通菩萨。大论云。陀罗尼者。或心相应。或不相
应。或有漏。或无漏。九智除尽智等。如是皆阿毗昙中
陀罗尼义。故亦随教。各有智力总持。即是当教中陀
罗尼义也。
次摄三十二相者。具如睹相发心中。故初教中云。从
还用至终不出施戒慧者。此三能摄。相因足故。施戒
生人天。以慧导诸行。次通教中云。不同上者。以即空
心初心即修。不必待至三祇满位。故体业果与三藏
别。故引般若及以十住并空为体。故大论中亦以一
度而为相因。别圆相因皆由观理。故引无量寿等。不
同前二。广如萨遮.华严二经所明。
次知次位者。先明来意。修前七法入位不定。仍恐下
根未得谓得。故亦令识四教真似。四教各有真解脱
位。證巳示人名为知见。言朱紫者。朱正色。如真紫间
色。如似真妄犹杂。故如间色。初通别四门。明门能通。
意在断惑。以入真位。如三藏中。七贤七圣二十七贤
圣等别。故云有殊。断惑多少及所缘理。更无差别孱
理也。二乘多论等者。始自五停。期心不别。故云多也。
随根利钝。或一或七。纵有诸门。诸论小别。亦非硕异。
故云不过迭动。菩萨三祇百劫。故曰时长。六度百福。
故云行远。不同一生。故云亦别。所起各异。名𨒬路殊。
不出真谛。名归途一。则处处回心不同于小。次此下。
斥滥。
卷七 第 835a 页 X55-0835.png
次通教位中简别等。具如玄文第五卷初。十义料简
名通义圆等。次别位中。先明位意。言一往者。经论不
同。具指此等以为大略。摄论多别。华严位位皆有行
布普贤二门。今且从别。故云一往。通论者。如中.摄等
通申大乘。若智论.地论别申一经。那得等者。破执也。
今明下。述论意。阡陌等者。南北为阡。东西为陌。诸门
如纬。诸位如经。门殊果一。故云一也。此方等者。文举
通别。意兼藏圆。今正明别。对辨异。纵论尽过门理可
知。
经等者。證门异理同。开巳俱实。安有不融。世以大师
破斥而为小失。然不见遍会乃成大融。况以十意通
经。无诤不息。然圆教诸行门理易融。别教既是界外
折法。文多互异。恐生诤计。是故因以十意通融。次位
即是十中之一。故此十意遍通一切。十中前六借用
五重玄义。后四借用诸经附文。于前五中。第一用显
体意。具如境妙中说。第二用判教意。先譬。次即是下。
合譬。即将合文以释譬意。纲即细之外围。格乃物之
内体。得教远度如纲格也。外正曰匡。内实曰骨。即四
门外正。一理内实。横周如盘。竖穷如峙。门门各有横
竖诸行。泾浊渭清则顿清渐浊。渐中诸教迭为清浊。
第三用释名意。一代教法首题名字。名该一部。部内
义兼大小顿渐。言义相乖不可以世情和会。不可以
文字博解。得四悉檀意无处不通。诸法相望㸦为彼
此。于赴机教情何所疑。第四即明用意。若见佛若报
卷七 第 835b 页 X55-0835.png
能所破立用法华意。清无滞碍能所适然。第五用门
明宗意。使方便与證因果不滥。一切权因悉归实果。
第六开拓义理使佛意不壅。虽复开拓不乖本文。纶。
丝索也。渚。丝头也。豪一一者。文彩顺貌。第七附文。云
开章等者。一家义疏无不如是之。且如止观本令修
观。尚十章十境生起次第。第八则总用前七。据理消
释。无诸浮词。意存文旨。九翻译者。前朝争轻未多纷
竞。但是西语悉曰胡音。后因黄冠虚搆伪立。后代所
制特讳胡音。第十附文成观者。观与经合。内即真心。
如法华玄疏。凡诸解义皆为四释。第四皆存观心一
门。唯翻译等者。方音不同。非关义理。不可卒备。故云
未假。云而有观心一意者。且与而论之。若夺论者。皆
不称于当部。文旨浅伪何疑。次位者下。正示今文。十
中之位即今十乘中之一也。
次释圆教位者。先明五悔为入位方便。他宗圆修都
无此意。将何以为造极之首。空谈举心。即事捡行。乃
无毫微。
若四种下。明方便来意。先知下。明五悔意。为入观之
方。是故重牒前文观法。
次明五悔。虽有下四。莫非悔罪。故皆名悔。具如文中
各有所治。今僧常行。前四出十住婆沙。发愿文在涅
槃。准在弥勒问等诸经多皆五悔故。弥勒问经云。昼
夜六时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若皆悔罪应
无次第。准十住.占察。次第并同。故今依之。何者。若旧
明宗意。使方便与證因果不滥。一切权因悉归实果。
第六开拓义理使佛意不壅。虽复开拓不乖本文。纶。
丝索也。渚。丝头也。豪一一者。文彩顺貌。第七附文。云
开章等者。一家义疏无不如是之。且如止观本令修
观。尚十章十境生起次第。第八则总用前七。据理消
释。无诸浮词。意存文旨。九翻译者。前朝争轻未多纷
竞。但是西语悉曰胡音。后因黄冠虚搆伪立。后代所
制特讳胡音。第十附文成观者。观与经合。内即真心。
如法华玄疏。凡诸解义皆为四释。第四皆存观心一
门。唯翻译等者。方音不同。非关义理。不可卒备。故云
未假。云而有观心一意者。且与而论之。若夺论者。皆
不称于当部。文旨浅伪何疑。次位者下。正示今文。十
中之位即今十乘中之一也。
次释圆教位者。先明五悔为入位方便。他宗圆修都
无此意。将何以为造极之首。空谈举心。即事捡行。乃
无毫微。
若四种下。明方便来意。先知下。明五悔意。为入观之
方。是故重牒前文观法。
次明五悔。虽有下四。莫非悔罪。故皆名悔。具如文中
各有所治。今僧常行。前四出十住婆沙。发愿文在涅
槃。准在弥勒问等诸经多皆五悔故。弥勒问经云。昼
夜六时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若皆悔罪应
无次第。准十住.占察。次第并同。故今依之。何者。若旧
卷七 第 835c 页 X55-0835.png
罪不除。徒施劝请。劝巳立行。除嫉居先。尚不喜他。何
能回向。四法具足。须愿导之。尚得菩提。何罪不灭。
初忏悔中。初释名。云陈露等者。陈。列也。首也。具如金
光明疏忏悔品。辞在法华三昧中。亦可随巳智力任
意广陈。
劝请者。大为二意。一请住世。二请转法轮。大论至云
云者。如论广释。论问诸佛之法自应说法。又若现见
诸佛容可请佛。今乃不见如何云请。答佛虽必说。请
者得福。如人请王。王岂乏少。而请者得恩。如修慈心。
众生亦无有得乐者。而修者获福。众生虽不面见诸
佛。佛常见之。假使不见。请必有福。又破外道等种种
因缘。
次请转下至一切尽。是论文。故须二请。夫命至得住
等者。明请所指心住。色住何所须请。色次。次举喻中。
报命如佛。我心如业。又报命如色。业如大悲。我心不
息。愿佛住世。变化亦然。莫不由心。
次随喜者。喜前诸佛住世。过去下种。现在重闻。得成
熟益。或现种当益。皆因法轮。故我随喜。随喜乃是生
福中最。不得不为。如卖买等者。论问。云何以随喜过
二乘心。论答。以此随喜回与众生。观众生具正缘了
等者。如常不轻。观诸众生具足三因。我今敬其正因。
正因之中三因具足。况无始时谁不曾闻一句一弹
指耶。毒鼓者。具在大经。如以杂毒涂鼓击之。若有闻
者远近皆死。闻破无明名为近死。伹成种子名为远
能回向。四法具足。须愿导之。尚得菩提。何罪不灭。
初忏悔中。初释名。云陈露等者。陈。列也。首也。具如金
光明疏忏悔品。辞在法华三昧中。亦可随巳智力任
意广陈。
劝请者。大为二意。一请住世。二请转法轮。大论至云
云者。如论广释。论问诸佛之法自应说法。又若现见
诸佛容可请佛。今乃不见如何云请。答佛虽必说。请
者得福。如人请王。王岂乏少。而请者得恩。如修慈心。
众生亦无有得乐者。而修者获福。众生虽不面见诸
佛。佛常见之。假使不见。请必有福。又破外道等种种
因缘。
次请转下至一切尽。是论文。故须二请。夫命至得住
等者。明请所指心住。色住何所须请。色次。次举喻中。
报命如佛。我心如业。又报命如色。业如大悲。我心不
息。愿佛住世。变化亦然。莫不由心。
次随喜者。喜前诸佛住世。过去下种。现在重闻。得成
熟益。或现种当益。皆因法轮。故我随喜。随喜乃是生
福中最。不得不为。如卖买等者。论问。云何以随喜过
二乘心。论答。以此随喜回与众生。观众生具正缘了
等者。如常不轻。观诸众生具足三因。我今敬其正因。
正因之中三因具足。况无始时谁不曾闻一句一弹
指耶。毒鼓者。具在大经。如以杂毒涂鼓击之。若有闻
者远近皆死。闻破无明名为近死。伹成种子名为远
卷七 第 836a 页 X55-0836.png
死。诸经诸味皆有斯意。法华随喜法等者。随喜品中
校量闻法而生随喜。故云法也。大品随喜人者。经云。
若声闻人能发心者。我亦随喜。喜彼发心。故名为人。
回向者。以随喜福施与众生。共趣菩提。言施众生者。
福因不可与众共。期心在果。故云共也。若因与之。将
何以为菩提之因。如回声等者。论问。菩萨胜二乘何
足为奇。答。不以功德比之。但以随喜回向心比。如巧
匠指示倍得价直。声闻自行如执斧者。不取等者。释
上也。不取苦。不念集。不见灭。不得道。皆无所得。名不
分别。如是方名正回向也。实相无取乃至无分别故
也。能回向至不生等者。能谓能回向心。所谓众生佛
果。亡能亡所。所回之法无不归实无巳。今当等者。三
世推求向来之心皆不可得。如三世诸佛所知等者。
佛唯实相而为所知。种智佛眼为能知见。唯此及以
弘誓万行是佛所许。是名真实等者。如向能所及以
所许方名真实。非向权果。权果虚妄。此即对破藏通
所期。非下中上。故云最上。即圆教也。则不谤佛等者。
计于佛果以为四句。皆名为谤。非苦故无过咎。非集
故无系著。有道故无毒。有灭故无失。故当依此而为
回向。何但等者。以忏等三及后发愿。皆准回向。依无
作谛而忏悔等。方见罪性乃至发愿弘誓平等。
次发愿者。初释名。云如许等。券。契也。御。待也。亦名至
盛。物者。如四弘中。初二为恶。后二为善。遮恶为遮持。
持善为总持。以誓愿火竖诸行坏。四弘为总等者。一
校量闻法而生随喜。故云法也。大品随喜人者。经云。
若声闻人能发心者。我亦随喜。喜彼发心。故名为人。
回向者。以随喜福施与众生。共趣菩提。言施众生者。
福因不可与众共。期心在果。故云共也。若因与之。将
何以为菩提之因。如回声等者。论问。菩萨胜二乘何
足为奇。答。不以功德比之。但以随喜回向心比。如巧
匠指示倍得价直。声闻自行如执斧者。不取等者。释
上也。不取苦。不念集。不见灭。不得道。皆无所得。名不
分别。如是方名正回向也。实相无取乃至无分别故
也。能回向至不生等者。能谓能回向心。所谓众生佛
果。亡能亡所。所回之法无不归实无巳。今当等者。三
世推求向来之心皆不可得。如三世诸佛所知等者。
佛唯实相而为所知。种智佛眼为能知见。唯此及以
弘誓万行是佛所许。是名真实等者。如向能所及以
所许方名真实。非向权果。权果虚妄。此即对破藏通
所期。非下中上。故云最上。即圆教也。则不谤佛等者。
计于佛果以为四句。皆名为谤。非苦故无过咎。非集
故无系著。有道故无毒。有灭故无失。故当依此而为
回向。何但等者。以忏等三及后发愿。皆准回向。依无
作谛而忏悔等。方见罪性乃至发愿弘誓平等。
次发愿者。初释名。云如许等。券。契也。御。待也。亦名至
盛。物者。如四弘中。初二为恶。后二为善。遮恶为遮持。
持善为总持。以誓愿火竖诸行坏。四弘为总等者。一
卷七 第 836b 页 X55-0836.png
切诸愿以四摄尽。法藏等者。观经.悲华并云。弥陀因
名法藏。于自在王佛所闻说二百一十亿佛刹发愿。
观经复云。为欲摄取诸佛土故。发四十八愿。发巳地
动。为佛所记。大论问。菩萨何须发愿。答。若无愿者。如
牛无御则无所至。若尔。无愿不得报耶。答。虽得则寂。
华严者。具如新经。十四梵网十大愿等。今五悔中义
兼总别。
今于道场等者。结意。劝请等者。亦先云忏悔。破于三
业遮性。文阙义足。昔谤今请故得翻之。昔嫉今喜有
何不破。言诸有者。昔不知出䎡但在诸有。故二回向
皆非流转。亦应云发愿破耶。愿在前。
若能下。正明圆位。于中初更辨五悔功能。近位远果
莫不由兹。文引初品。乃是四信。初一念信解。虽现未
不同二处。义故得互引。然初品唯观。二三加助。第四
涉事未能广及。第五纯事。事即理故。复能等者。良由
斟量观道生熟方可造行。使进趣有方。不同今人。或
苦策亡形。或端拱持理。具如前来。事理合行即当宜
也。五品行相。疏文委释。
四念处中以拟三藏五停心
位。何者。以随理除于疑散。以读诵除于杂求。以说法
性法。悉以六度除迷理愚。以正行除于事障。若尔。通
别云何。答。别但以定慧停心。通须见五如幻。
复次下。更约阴入位明。前虽唯圆。今通诸教。五种人
者。果地二乘及以后三或断菩萨。此后四德既对似
位。尔前尽以三菩萨摄。
名法藏。于自在王佛所闻说二百一十亿佛刹发愿。
观经复云。为欲摄取诸佛土故。发四十八愿。发巳地
动。为佛所记。大论问。菩萨何须发愿。答。若无愿者。如
牛无御则无所至。若尔。无愿不得报耶。答。虽得则寂。
华严者。具如新经。十四梵网十大愿等。今五悔中义
兼总别。
今于道场等者。结意。劝请等者。亦先云忏悔。破于三
业遮性。文阙义足。昔谤今请故得翻之。昔嫉今喜有
何不破。言诸有者。昔不知出䎡但在诸有。故二回向
皆非流转。亦应云发愿破耶。愿在前。
若能下。正明圆位。于中初更辨五悔功能。近位远果
莫不由兹。文引初品。乃是四信。初一念信解。虽现未
不同二处。义故得互引。然初品唯观。二三加助。第四
涉事未能广及。第五纯事。事即理故。复能等者。良由
斟量观道生熟方可造行。使进趣有方。不同今人。或
苦策亡形。或端拱持理。具如前来。事理合行即当宜
也。五品行相。疏文委释。
四念处中以拟三藏五停心
位。何者。以随理除于疑散。以读诵除于杂求。以说法
性法。悉以六度除迷理愚。以正行除于事障。若尔。通
别云何。答。别但以定慧停心。通须见五如幻。
复次下。更约阴入位明。前虽唯圆。今通诸教。五种人
者。果地二乘及以后三或断菩萨。此后四德既对似
位。尔前尽以三菩萨摄。
卷七 第 836c 页 X55-0836.png
次十信位者。由五品圆伏。故粗惑先除。立此一位。以
诸论中更无十信。断见思者。委释具如圆四念处。今
但释初信而巳。菩萨戒疏乃以十乘横竖对之。今文
少不次第。如彼应知。
次入真位者。彼四念处及菩萨戒疏委悉明之。然圣
位不滥。非凡所观。故诸圣位但出功能。
第九安忍中有法譬合。法中云爽者。明也。譬中云锋
刃。复以飞霜喻于锋刃。聪善于听。心敏于事。睿者深
明也。邺洛禅师者。邺在湘州。齐魏所都。大兴于佛法。
禅祖之一盛化于兹。护时人情不彰其号。武津者。南
岳陈州顼城武津人也。临终之时。有智顗师咨疑禅
要。师因为说十地法门。惊异心目。智顗曰。恐师位阶
十地。师曰。吾但净六根。所著愿文现行于世。然此四
释将对三术。此应不然。今引意者。诫于后学。善须决
择。勤勤不巳。四度言之。大师指南岳为高胜人。垂此
严轨可以为镜焉。
次引大论者。论禅度中问云。菩萨应化人为事。云何
自静弃舍众生。答。身虽远离。心不远离。如身病喻(云
云)。至六根净等者。此语初依最后极位。大经云。具烦
恼等。大象等者。今以久行名为大。不同前文以三祗
为大。得。冲也。格字应从土。礼云。发然后禁。不可捍垎。
注云。捍垎者。坚不可入也。前既以五品为小象。今须
以六根为大象。既离界系。违顺无施。道种智力如日
照世物。无始苦犹如长冰。机熟获益名为自治。
卷七 第 837a 页 X55-0837.png
若被等者。令观法散灭名内侵。使诸行破坏名外尽。
蠹者。害物虫也。言三术者。如上所列。一莫受。二缩德。
三万里内。三术者即空假中。外障是软贼。谓名誉等。
内障是强贼。即烦恼等。是故内外用术不同。毗岚。猛
风也。若吹须弥犹如腐草。文举斥禅少恶为违顺之
端。故自揣之无令破败。坏器庵华并在大论。以喻初
心。堆者。聚土也。庵华少实。若得此意等者。若于阴境
安忍得净六根。尚巳观破菩萨之境。岂应更有烦恼
等耶。不为是人分别下九。
十无法爱中云行上九事破内外障等者。虽得相似。
未入真位。良有住著。著此相似。亦名顶堕。具历四教
辨顶堕位。并似道也。
初寄三教。从既不入下。正明今位。初三藏者。文中先
简非顶堕位。即煖与忍。煖一向退。忍非退位。故此二
位非顶非堕。通教例知。别在十行。复无堕义。纵未入
地终无造过。
大论云下。出圆似位。有爱之相。今人下。明不关馀教。
六根但以住顶名堕。必非退堕。故此顶位不同藏通。
故大论中顶堕二义。一者顶退名堕。二者住顶名堕。
小教亦二。住亦有退。今圆教中但有一义。住而无退。
今止观下。结示。过此巳去。非此行要。故置不论。故云
齐此。故诸经论明初住巳上。多论辅佛施化之相。少
说自行进道之仪。后重说者。义虽指在菩萨境中。至
于见境。馀缺不论。
卷七 第 837b 页 X55-0837.png
此既法说十乘。还引譬文大车助显。先列。次合。欲知
合文具如疏释。总而言之只是十法。具用前意。此略
对之。次结位者下。以一念心即是大车。故即一念具
足三德。车体真性。具度资成。白牛般若。始自本有终
乎道场。六即无缺。今人下。斥耶。借字。子谢反。设与乘
名运至三恶。其因不出诸见故也。
正法下。显正不同恶空。故云正法。御法不坏名金刚
城。具一切法名为宝藏。具足释宝藏。无缺释金刚。空
谓理是名为秃空。故引大经斥夺其计。理阙严饰故
名为坏。非三乘摄故名为驴。执见明利故云南行。常
坐观意者。且指四种三昧之初。故云端坐。法乃通于
一切诸仪。
次历缘等者。且对六受。故端坐外咸曰馀仪。对三三
昧。其言亦通初行缘十法。是约下。结。
次行既下。例馀诸仪。次三三下。释疑。次对境中。初眼
色具十。
次例馀尘。初境中。外道打髑髅等者。增一中佛与五
百比丘俱行至大畏林。将一切髑髅令鹿头打。尽知
死因及来生处。外法尚尔。况出假菩萨于诸法耶净。
名不来相等。举六作中。行不见相。举六受中。见以根
尘。作受皆法界故。发心下六。可以意得。
八次位中若渐见者。普贤观云。若能正心正意。渐以
心眼见东方佛。初见一佛。次则遍见东方诸佛。乃至
十方。言顿见者。不轻品云。彼比丘临欲终时。闻经受
卷七 第 837c 页 X55-0837.png
持。得六根净。故不名渐。从眼入等者。即自行也。
次引净名是自行。化他名为佛事。次譬。斥黑蚖等者。
蚖与长蛇但㸦举耳。不修止观如长蛇。善解止观怀
珠。次引譬。皆先譬次合。械者兵器之总名。戟者短戈。
戟中有小刺名雄戟也。若为国曲[萨/米]等者。此是尚书
殷高宗聘傅说文。若作酒醴以汝为曲[萨/米]等。意云共
调国事如米得曲。[萨/米]亦曲类也。用而屡比者。比。乖也。
又军走曰北。解髻等者。尚书云。德懋懋官。功懋懋偿。
懋。勉也。今之实偿。偿中之极。如与珠也。野巫者。男师
曰巫。女师曰觋。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七
次引净名是自行。化他名为佛事。次譬。斥黑蚖等者。
蚖与长蛇但㸦举耳。不修止观如长蛇。善解止观怀
珠。次引譬。皆先譬次合。械者兵器之总名。戟者短戈。
戟中有小刺名雄戟也。若为国曲[萨/米]等者。此是尚书
殷高宗聘傅说文。若作酒醴以汝为曲[萨/米]等。意云共
调国事如米得曲。[萨/米]亦曲类也。用而屡比者。比。乖也。
又军走曰北。解髻等者。尚书云。德懋懋官。功懋懋偿。
懋。勉也。今之实偿。偿中之极。如与珠也。野巫者。男师
曰巫。女师曰觋。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