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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a 页 WYG0795-0353a.png
钦定四库全书
历算全书卷五十八
宣城梅文鼎撰
几何补编卷四
方灯
凡灯形内可容立方立方在灯体内必以其尖角各切
于八三角面之心
如图
历算全书卷五十八
宣城梅文鼎撰
几何补编卷四
方灯
凡灯形内可容立方立方在灯体内必以其尖角各切
于八三角面之心
如图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b 页 WYG0795-0353b.png
灯体者立方去其八角也平
分立方面之边为点而联为
斜线则各正方面内成斜线
正方依此斜线斜剖而去其
角则成灯体矣此体有正方
面六三角面八而边线等故
亦为有法之体
凡灯体内可容八等面八等面在灯体内又以其尖角
分立方面之边为点而联为
斜线则各正方面内成斜线
正方依此斜线斜剖而去其
角则成灯体矣此体有正方
面六三角面八而边线等故
亦为有法之体
凡灯体内可容八等面八等面在灯体内又以其尖角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a 页 WYG0795-0353c.png
各切于六方面之心
凡灯体内可容立圆此立圆内仍可容八等面此八等
面在立圆内可以各角切立圆之点同会于灯体之六
方面而成一点
凡灯体容立圆其内仍可容诸体然惟八等面在立圆
内仍能切灯体馀不能也按圆灯在立圆内亦能切灯
体与八等面同
凡诸体相容皆有一定比例以其外可知其内
凡灯体内可容立圆此立圆内仍可容八等面此八等
面在立圆内可以各角切立圆之点同会于灯体之六
方面而成一点
凡灯体容立圆其内仍可容诸体然惟八等面在立圆
内仍能切灯体馀不能也按圆灯在立圆内亦能切灯
体与八等面同
凡诸体相容皆有一定比例以其外可知其内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b 页 WYG0795-0353d.png
灯体之边设一百其幂一万○倍之二万开方得一百
四十一(四二/一三)为灯之高及其腰广(边如方面高广如/斜故倍幂求之)
以高一百四十一(四二/一三)乘方斜之面幂二万得二百八
十二万八千四百二十六为方斜之立方积
立方积五因六除得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为
灯积
灯积为立方六之五
以灯积减立积馀四十七万一千四百○五为内容八
四十一(四二/一三)为灯之高及其腰广(边如方面高广如/斜故倍幂求之)
以高一百四十一(四二/一三)乘方斜之面幂二万得二百八
十二万八千四百二十六为方斜之立方积
立方积五因六除得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为
灯积
灯积为立方六之五
以灯积减立积馀四十七万一千四百○五为内容八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a 页 WYG0795-0354a.png
等面积此八等面在立积内亦在灯积内皆同腰广同
高 其积之比例为立积六之一为灯积五之一
此相容比例
八等面与灯积不惟同高广亦且同边故五之一亦即
为八等面与灯积同边之比例也
灯形内容立方其边为灯体高广三之二 设灯体边
一百其高广一百四十一(四二/一三)则内容立方边九十四
(二八/○八)立方积八十三万八千○五十一
高 其积之比例为立积六之一为灯积五之一
此相容比例
八等面与灯积不惟同高广亦且同边故五之一亦即
为八等面与灯积同边之比例也
灯形内容立方其边为灯体高广三之二 设灯体边
一百其高广一百四十一(四二/一三)则内容立方边九十四
(二八/○八)立方积八十三万八千○五十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b 页 WYG0795-0354b.png
灯高广自乘之幂二万如左图甲乙方去其左右各六
之一馀三之二如丙丁矩又去其两端六之一馀三之
二如戊正方丙丁矩一万三千
三百三十三(三/三)戊正方八千
八百八十八(八/八)为内容正方
之一面幂其根九十四(二八/○八)
以根乘面得八十三万八千
○五十一
之一馀三之二如丙丁矩又去其两端六之一馀三之
二如戊正方丙丁矩一万三千
三百三十三(三/三)戊正方八千
八百八十八(八/八)为内容正方
之一面幂其根九十四(二八/○八)
以根乘面得八十三万八千
○五十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a 页 WYG0795-0354c.png
凡等边平三角之心依边剖
之皆近大边三之一灯内容
立方之八角皆切于平三角
之心灯改立方则所去者皆
四围斜面三之一于前形为六之一四围皆六之一合
之为三之一而所存必三之二矣
凡立方体各自其边之中半斜剖之得三角锥八此八
者合之即同八等面体
之皆近大边三之一灯内容
立方之八角皆切于平三角
之心灯改立方则所去者皆
四围斜面三之一于前形为六之一四围皆六之一合
之为三之一而所存必三之二矣
凡立方体各自其边之中半斜剖之得三角锥八此八
者合之即同八等面体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b 页 WYG0795-0354d.png
依前算八等面体其边如方其中高如方之斜若以斜
径为立方则中含八等面体而其体积之比例为六与一
何以言之如己心辛为八等
面之中高庚心戊为八等面
之腰广己庚己戊戊辛辛庚
则八等面之边也若以庚心
戊腰广自乘为甲乙丙丁平面又以己辛心中高乘之
为甲乙丙丁立方(立方一面之/形与平面等)则八等面之角俱正切
径为立方则中含八等面体而其体积之比例为六与一
何以言之如己心辛为八等
面之中高庚心戊为八等面
之腰广己庚己戊戊辛辛庚
则八等面之边也若以庚心
戊腰广自乘为甲乙丙丁平面又以己辛心中高乘之
为甲乙丙丁立方(立方一面之/形与平面等)则八等面之角俱正切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a 页 WYG0795-0355a.png
于立方各面之正中而为立方内容八等面体矣夫己
心辛庚心戊皆八等面(己庚/等面)为方之斜也故曰以其斜
径为立方则中含八等面体也
又用前图甲乙丙丁为立方之上下平面从己庚庚辛
辛戊戊己四线剖至底则所存为立方之半而其所剖
三角柱体四合之亦为立方之
半也
此方柱也其高之度如其方之斜
心辛庚心戊皆八等面(己庚/等面)为方之斜也故曰以其斜
径为立方则中含八等面体也
又用前图甲乙丙丁为立方之上下平面从己庚庚辛
辛戊戊己四线剖至底则所存为立方之半而其所剖
三角柱体四合之亦为立方之
半也
此方柱也其高之度如其方之斜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b 页 WYG0795-0355b.png
立方之四隅各去一立三角
柱则成此体 其积为立方
之半为八等面之三倍其中
仍容一八等面体
八等面体在方柱体内
柱形从对角斜线(如己辛/戊庚)剖
至底又从对边十字线(如丑/尾卯)
(箕/)剖至底又从腰线(角申/亢)横
柱则成此体 其积为立方
之半为八等面之三倍其中
仍容一八等面体
八等面体在方柱体内
柱形从对角斜线(如己辛/戊庚)剖
至底又从对边十字线(如丑/尾卯)
(箕/)剖至底又从腰线(角申/亢)横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6a 页 WYG0795-0355c.png
截则剖为三角柱一十六(即/皆)
(如心辛申/未丑之体)
三角柱眠视之则堑堵也
堑堵从一尖(即心/尖)斜剖至对
底(未/申)则鳖臑也鳖臑居堑堵
三之一
堑堵立则为三角柱鳖臑立
则为三角锥
(如心辛申/未丑之体)
三角柱眠视之则堑堵也
堑堵从一尖(即心/尖)斜剖至对
底(未/申)则鳖臑也鳖臑居堑堵
三之一
堑堵立则为三角柱鳖臑立
则为三角锥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6b 页 WYG0795-0355d.png
八等面体从尖心剖至对角
亦剖至对边而皆至底(子/)又
从腰(角申/亢)横剖之则成三角
锥十六
夫方柱为堑堵十六而八等
面为鳖臑亦十六则堑堵鳖
臑之比例即方柱八等面之
比例矣鳖臑为堑堵三之一
亦剖至对边而皆至底(子/)又
从腰(角申/亢)横剖之则成三角
锥十六
夫方柱为堑堵十六而八等
面为鳖臑亦十六则堑堵鳖
臑之比例即方柱八等面之
比例矣鳖臑为堑堵三之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7a 页 WYG0795-0356a.png
则八等面亦方柱三之一矣方柱者立方之半也八等
面既为方柱三之一不得不为立方六之一矣
立方内容灯体
甲庚立方体六面各平分其
边(如壬丑癸卯及子/未酉午辰诸点)而斜剖
其八角(如从丑癸剖至子从/从癸卯剖至酉从酉)
(剖至午未则立/方去其八角)成灯体
灯体立方六之五
面既为方柱三之一不得不为立方六之一矣
立方内容灯体
甲庚立方体六面各平分其
边(如壬丑癸卯及子/未酉午辰诸点)而斜剖
其八角(如从丑癸剖至子从/从癸卯剖至酉从酉)
(剖至午未则立/方去其八角)成灯体
灯体立方六之五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7b 页 WYG0795-0356b.png
何以知之立方所去之八角
合之即成八等面八等面既
为立方六之一则所存灯体
不得不为立方六之五矣
凡立方内容灯体皆以灯之边线为立方之半斜立方内
之灯体又容八等面则以内八等面之边线为立方之
半斜与立方竟容八等面无异推此灯内容八等面其
边线必等其中径亦等
合之即成八等面八等面既
为立方六之一则所存灯体
不得不为立方六之五矣
凡立方内容灯体皆以灯之边线为立方之半斜立方内
之灯体又容八等面则以内八等面之边线为立方之
半斜与立方竟容八等面无异推此灯内容八等面其
边线必等其中径亦等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8a 页 WYG0795-0356c.png
剖立方之角成此
以剖处为底则三边等以立
方之角丁为顶成三角扁锥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8b 页 WYG0795-0356d.png
扁锥立起则成偏顶锥为八
等面分体
凡八等面容灯体皆以灯体
之边线得八等面之半八等
面内之灯体又容立方则亦
方斜比例与八等面竟容立
方无异也
等面分体
凡八等面容灯体皆以灯体
之边线得八等面之半八等
面内之灯体又容立方则亦
方斜比例与八等面竟容立
方无异也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9a 页 WYG0795-0357a.png
甲丙丁丙丁乙甲丁戊戊丁
乙皆八等面之一己子卯等
小三角在甲丁丙等大三角
面内即灯体之八斜面正切
于八等面者也其中央心点
即内容立方角所切
等径之比例
立方径一 其边一 其积一 一○○○○○○
乙皆八等面之一己子卯等
小三角在甲丁丙等大三角
面内即灯体之八斜面正切
于八等面者也其中央心点
即内容立方角所切
等径之比例
立方径一 其边一 其积一 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9b 页 WYG0795-0357b.png
内容灯径一 其边○七 其积六之五○八三三三○○
内容八等面径一 其边○七 其积六之一○一六六六○○
凡立方内容灯体灯内又容立圆圆内又容八等面其
切于立方之面之中央凡六处皆同一点若立圆内容
灯体灯内又容立方方内又容八等面其相切俱隔远
不能同在一点
凡灯体皆可依楞横剖如方灯横剖成六等边面故其
外切立圆之半径与边等 如圆灯横剖成十等边面
内容八等面径一 其边○七 其积六之一○一六六六○○
凡立方内容灯体灯内又容立圆圆内又容八等面其
切于立方之面之中央凡六处皆同一点若立圆内容
灯体灯内又容立方方内又容八等面其相切俱隔远
不能同在一点
凡灯体皆可依楞横剖如方灯横剖成六等边面故其
外切立圆之半径与边等 如圆灯横剖成十等边面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0a 页 WYG0795-0357c.png
故其外切立圆之半径与其边若理分中末之全分与
其大分
凡诸体改为灯皆半其边作斜线剖之
凡灯体可补为诸体皆依其同类之面之边引之而会
于不同类之面之中央成不同类之锥体乃虚锥也虚
者盈之即成原体所以化异类为同体也
如方灯依四等边引之补其八隅成八尖即成立方
若依三等边引之补其六隅成六尖即成八等面
其大分
凡诸体改为灯皆半其边作斜线剖之
凡灯体可补为诸体皆依其同类之面之边引之而会
于不同类之面之中央成不同类之锥体乃虚锥也虚
者盈之即成原体所以化异类为同体也
如方灯依四等边引之补其八隅成八尖即成立方
若依三等边引之补其六隅成六尖即成八等面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0b 页 WYG0795-0357d.png
如圆灯依五等边引之补其二十隅成二十尖即成十
二等面若依三等边引之补其十二隅成十二尖即成
二十等面
增异类之面成锥则改为同类之面而异类之面隐此
化异为同之道也
凡灯体之尖皆以两线交加而成故棱之数皆倍于尖
(方灯十二尖二十四棱/圆灯三十尖六十棱)
凡灯体之棱(即/边)皆可以联为等边平面圈 如方灯二
二等面若依三等边引之补其十二隅成十二尖即成
二十等面
增异类之面成锥则改为同类之面而异类之面隐此
化异为同之道也
凡灯体之尖皆以两线交加而成故棱之数皆倍于尖
(方灯十二尖二十四棱/圆灯三十尖六十棱)
凡灯体之棱(即/边)皆可以联为等边平面圈 如方灯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1a 页 WYG0795-0358a.png
十四棱联之则成四圈每圈皆六等边如六十度分圆
线 圆灯六十楞联之则成六圈每圈皆十等边如三
十六度分圆线 此外惟八等边联之成三圈每圈四
楞成四等面而十二棱成六尖有三棱八觚之正法
其馀四等面十二等面二十等面皆不能以边正相联
为圈
灯体亦有二
其一为立方及八等面所变其体有正方之面六三角
线 圆灯六十楞联之则成六圈每圈皆十等边如三
十六度分圆线 此外惟八等边联之成三圈每圈四
楞成四等面而十二棱成六尖有三棱八觚之正法
其馀四等面十二等面二十等面皆不能以边正相联
为圈
灯体亦有二
其一为立方及八等面所变其体有正方之面六三角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1b 页 WYG0795-0358b.png
之面八有边棱二十四而皆同长棱尖凡十有二
其一为十二等面二十等面所变其体有五等边之面
十二有三角等边之面二十有边楞六十而皆同长棱
尖凡三十
立方及八等面所变是刓方就圆终𢃄方势谓之方灯
十二等面及二十等面所变是削圆就方终带圆体谓
之圆灯方灯为立方及八等面所变其状并同而比例
同
其一为十二等面二十等面所变其体有五等边之面
十二有三角等边之面二十有边楞六十而皆同长棱
尖凡三十
立方及八等面所变是刓方就圆终𢃄方势谓之方灯
十二等面及二十等面所变是削圆就方终带圆体谓
之圆灯方灯为立方及八等面所变其状并同而比例
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2a 页 WYG0795-0358c.png
甲乙立方体丙丁戊己庚辛
壬癸子皆其边折半处各于
折半点联为斜线(如丙戊/丙己等)依
此灯体斜线剖而去其角则
成灯形矣
灯形之丁辛高丙丁阔皆与立方同径 其边得立方
之半斜(假如立方边丁辛一百则/灯体边丁壬七十有奇)其积得立方六之五
(假如立方边一百其积百万则灯体边七十/有奇其积八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三三)此为立方
壬癸子皆其边折半处各于
折半点联为斜线(如丙戊/丙己等)依
此灯体斜线剖而去其角则
成灯形矣
灯形之丁辛高丙丁阔皆与立方同径 其边得立方
之半斜(假如立方边丁辛一百则/灯体边丁壬七十有奇)其积得立方六之五
(假如立方边一百其积百万则灯体边七十/有奇其积八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三三)此为立方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2b 页 WYG0795-0358d.png
内容灯体之比例也若灯与立方同边必反小于灯(假/如)
(灯体边亦一百则其积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而立方一百之积只一百万是反小于灯也)
解曰灯体边一百(如前图/之丁壬)其外切立方必径一百四十
一(四二一三如/前图之丁辛)其自乘之幂二万以径乘幂得二百八
十二万八四二六为立方积再五因六除得灯积二百
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
又法以灯边自乘倍之开方得根仍以根乘倍幂再五
因六除
(灯体边亦一百则其积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而立方一百之积只一百万是反小于灯也)
解曰灯体边一百(如前图/之丁壬)其外切立方必径一百四十
一(四二一三如/前图之丁辛)其自乘之幂二万以径乘幂得二百八
十二万八四二六为立方积再五因六除得灯积二百
三十五万七千○二十一
又法以灯边自乘倍之开方得根仍以根乘倍幂再五
因六除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3a 页 WYG0795-0359a.png
见积亦同
甲乙为八等面体 甲乙丙
丁戊皆其边棱所辏之尖
甲丙丁面三边皆等其三边
折半于辛于庚于己
甲丁戊面其边折半于辛于
壬于癸乙丙丁面其边折半
于寅于己于丑乙丁戊面其
甲乙为八等面体 甲乙丙
丁戊皆其边棱所辏之尖
甲丙丁面三边皆等其三边
折半于辛于庚于己
甲丁戊面其边折半于辛于
壬于癸乙丙丁面其边折半
于寅于己于丑乙丁戊面其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3b 页 WYG0795-0359b.png
边折半于丑于癸于子各以折半点联为斜线则各成
小三等面如甲丙丁面内又成庚辛己三等边面其边
皆半于原边如庚辛得丁丙之半馀三边同
各自其小三角之面之边剖之而去其锥角则成灯形
矣
如依辛巳己丑丑癸癸辛四边平剖之而去其丁角(以/丁)
(角为尖辛巳丑癸为底成/扁方锥甲丙乙戊尖并同)则所剖处成辛巳丑癸平方
面(去甲壬辛庚锥成卯壬辛庚面去丙庚己/寅锥成庚酉寅己面并同一法馀可类推)
小三等面如甲丙丁面内又成庚辛己三等边面其边
皆半于原边如庚辛得丁丙之半馀三边同
各自其小三角之面之边剖之而去其锥角则成灯形
矣
如依辛巳己丑丑癸癸辛四边平剖之而去其丁角(以/丁)
(角为尖辛巳丑癸为底成/扁方锥甲丙乙戊尖并同)则所剖处成辛巳丑癸平方
面(去甲壬辛庚锥成卯壬辛庚面去丙庚己/寅锥成庚酉寅己面并同一法馀可类推)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4a 页 WYG0795-0359c.png
八等面体有六角皆依法剖之成平方面六而剖之后
各存原八等面中小三角等边面八与立方剖其八角
者正同
灯形之高阔皆得八等面之半
如辛丑高得甲乙之半
己癸阔得丙戊之半
其边亦为八等面原边之半
其积得八等面八之五
各存原八等面中小三角等边面八与立方剖其八角
者正同
灯形之高阔皆得八等面之半
如辛丑高得甲乙之半
己癸阔得丙戊之半
其边亦为八等面原边之半
其积得八等面八之五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4b 页 WYG0795-0359d.png
何以知之曰同类之体积以
其边上立方积为比例故边
得二之一其积必八之一也
今所剖去之各尖俱以平
方为底而成方锥两方锥合
为一八等面体皆等面等边
与原体为同类而其边正得
原边二之一则其积为八之
其边上立方积为比例故边
得二之一其积必八之一也
今所剖去之各尖俱以平
方为底而成方锥两方锥合
为一八等面体皆等面等边
与原体为同类而其边正得
原边二之一则其积为八之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5a 页 WYG0795-0360a.png
一也 原体六尖各有所成之锥体皆相等合之成同
类八等面之体凡三其积共为原积八之三以为剖去
之数则所存灯体得八之五也
如上图甲乙二锥合为八等面体一丙戊二锥合为八
等面体一 丁尖及所对之尖其二锥合为八等面体
一 通共剖去同类之形三
假如八等面之边一百则其积四十七万一千四百○
四其所容灯体边五十其积必二十九万四千六百二
类八等面之体凡三其积共为原积八之三以为剖去
之数则所存灯体得八之五也
如上图甲乙二锥合为八等面体一丙戊二锥合为八
等面体一 丁尖及所对之尖其二锥合为八等面体
一 通共剖去同类之形三
假如八等面之边一百则其积四十七万一千四百○
四其所容灯体边五十其积必二十九万四千六百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5b 页 WYG0795-0360b.png
十七五 以八等面积五因八归之见积
或用捷法竟以十六归进位所得灯积亦同
右法乃八等面内容灯体比例也
若灯体之边与八等面同大则其积五倍大于八等面
假如灯体边一百则其积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
以八等面边一百之积四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加五
倍得之 此法则灯体与八等面同为立方所容之比
例亦即为灯内容八等面之比例
或用捷法竟以十六归进位所得灯积亦同
右法乃八等面内容灯体比例也
若灯体之边与八等面同大则其积五倍大于八等面
假如灯体边一百则其积二百三十五万七千○二十
以八等面边一百之积四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加五
倍得之 此法则灯体与八等面同为立方所容之比
例亦即为灯内容八等面之比例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6a 页 WYG0795-0360c.png
准此而知灯内容八等面八等面又容灯则内灯体为
外灯体八之一
灯体内容八等面 五之一 (用畸零乘法化大分为小分/以八等面母数八乘五之一)
八等面内容灯体 八之五 (得八乘母数五得四十/)
外灯体四十 八等面体八 内灯体五 合之为内体得外
体四十之五约为八之一
又八等面容灯灯又容八等面内八等面亦为外八等面八之
一 其体之比例既同则其所容之比例亦同也
外灯体八之一
灯体内容八等面 五之一 (用畸零乘法化大分为小分/以八等面母数八乘五之一)
八等面内容灯体 八之五 (得八乘母数五得四十/)
外灯体四十 八等面体八 内灯体五 合之为内体得外
体四十之五约为八之一
又八等面容灯灯又容八等面内八等面亦为外八等面八之
一 其体之比例既同则其所容之比例亦同也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6b 页 WYG0795-0360d.png
立方内容灯体灯内又容立方则内立方边得外立方边三之
二内立方积得外立方积二十七之八
以三之二自乘再乘为三加之比例也
六 之 五 一百三十五
二十七之八 四十八
准此而知灯内容立方则内立方积得灯积一百三十五之四
十八 若灯容立方立方又容灯则内灯积亦为外灯积二十
七之八其为所容者之比例即能容者之比例故也
二内立方积得外立方积二十七之八
以三之二自乘再乘为三加之比例也
六 之 五 一百三十五
二十七之八 四十八
准此而知灯内容立方则内立方积得灯积一百三十五之四
十八 若灯容立方立方又容灯则内灯积亦为外灯积二十
七之八其为所容者之比例即能容者之比例故也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7a 页 WYG0795-0361a.png
求方灯所去锥体
三角锥棱皆五十即原边之
半(甲乙甲/丙甲丁) 底之边皆七十
○(七一/○七)即灯体之边(丙乙乙/丁丁丙)
其半三十五(三五五三/乙戊戊丁)
求甲戊斜垂线
法曰乙丁为甲乙之方斜线则甲戊为半斜与乙戊戊
丁等皆三十五(三五/五三)其幂皆一千二百五十
三角锥棱皆五十即原边之
半(甲乙甲/丙甲丁) 底之边皆七十
○(七一/○七)即灯体之边(丙乙乙/丁丁丙)
其半三十五(三五五三/乙戊戊丁)
求甲戊斜垂线
法曰乙丁为甲乙之方斜线则甲戊为半斜与乙戊戊
丁等皆三十五(三五/五三)其幂皆一千二百五十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7b 页 WYG0795-0361b.png
求丙戊中长线
以戊丁幂三因之为丙戊幂平方开之得六十一(二三/七二)
为丙丁乙等边三角形中长线
求甲己中高线
法以戊丁幂(一千二/百五十)取三之一为己戊幂(四百一十六/六六六六)
与甲戊幂(即丁/戊幂)相减馀(八百三十三/三三三三)为甲己中高幂开
方得甲己中高二十八(八六/七五)
又以己戊幂开方得己戊二十○(四一/二四)以己戊(二十○/四一二)
以戊丁幂三因之为丙戊幂平方开之得六十一(二三/七二)
为丙丁乙等边三角形中长线
求甲己中高线
法以戊丁幂(一千二/百五十)取三之一为己戊幂(四百一十六/六六六六)
与甲戊幂(即丁/戊幂)相减馀(八百三十三/三三三三)为甲己中高幂开
方得甲己中高二十八(八六/七五)
又以己戊幂开方得己戊二十○(四一/二四)以己戊(二十○/四一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8a 页 WYG0795-0361c.png
(四/)乘戌丁(三十五三/五五三)得(七百二十一/六八六五)又三因之得(二千/一百)
(六十四○/五七五)为乙丙丁三等边幂
又以中高甲己(二十八八/六七五)乘之得数三除之得三角锥
积二万○八百二十三(六六/三五)又八乘之得一十六万六
千五百八十七(三/○)为所去八三角锥共积即立方一百
万六之一与前所推合(本该一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六六不尽因积算尾数有欠)
(然不过万/分之一耳)
圆灯为十二等面二十等面所变体势并同而比例亦
(六十四○/五七五)为乙丙丁三等边幂
又以中高甲己(二十八八/六七五)乘之得数三除之得三角锥
积二万○八百二十三(六六/三五)又八乘之得一十六万六
千五百八十七(三/○)为所去八三角锥共积即立方一百
万六之一与前所推合(本该一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六六不尽因积算尾数有欠)
(然不过万/分之一耳)
圆灯为十二等面二十等面所变体势并同而比例亦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8b 页 WYG0795-0361d.png
别
公法皆于原边之半作斜线相联则各平面之中成小
平面此小平面与原体之平面皆相似即为内容灯体
之面 依此小平面之边平剖之去原体之锐角此所
去之锐角皆成锥体锥体之底平割锥体则原体挫锐
为平亦成平面于灯体原有若干锐亦成若干面而与
先所成之小平面不同类然其边则同
如图
公法皆于原边之半作斜线相联则各平面之中成小
平面此小平面与原体之平面皆相似即为内容灯体
之面 依此小平面之边平剖之去原体之锐角此所
去之锐角皆成锥体锥体之底平割锥体则原体挫锐
为平亦成平面于灯体原有若干锐亦成若干面而与
先所成之小平面不同类然其边则同
如图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9a 页 WYG0795-0362a.png
十二等面每面五边等今自
其各边之半联为斜线则成
小平面于内亦五等边为同
类
依此斜线剖之而去其角所
去者皆成三角锥锥体既去
即成三等面为异类
原有十二面故所存小平面
其各边之半联为斜线则成
小平面于内亦五等边为同
类
依此斜线剖之而去其角所
去者皆成三角锥锥体既去
即成三等面为异类
原有十二面故所存小平面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19b 页 WYG0795-0362b.png
同类者亦有十二
原有二十尖故所剖锥体而
成异类之面者亦二十
求灯体边
法以十二等面边为理分中末之大分求其全分而半
之即为内容灯体之边
一率 理分中末之大分 六十一(八○三/三九八)
二率 理分中末全分之半 五十○
原有二十尖故所剖锥体而
成异类之面者亦二十
求灯体边
法以十二等面边为理分中末之大分求其全分而半
之即为内容灯体之边
一率 理分中末之大分 六十一(八○三/三九八)
二率 理分中末全分之半 五十○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0a 页 WYG0795-0362c.png
三率 十二等面之边 一百○○
四率 内容灯体之边 八十○(九○/一七)
灯体边原为大横线之半十二等面边与其大横线若
小分与大分则亦若大分与全分也而十二等面边与
灯边亦必若大分与全分之半矣
总乘较为实戊丙底为法法
除实得丙辛以丙辛减戊丙
得戊辛折半为戊己
四率 内容灯体之边 八十○(九○/一七)
灯体边原为大横线之半十二等面边与其大横线若
小分与大分则亦若大分与全分也而十二等面边与
灯边亦必若大分与全分之半矣
总乘较为实戊丙底为法法
除实得丙辛以丙辛减戊丙
得戊辛折半为戊己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0b 页 WYG0795-0362d.png
法当以所得戊己自乘为句
幂用减甲戊幂馀为甲己幂
开方得一十七(八四/一一)为中高
今改用捷法(省求/丙辛)取戊丙幂
九之一为戊己幂(戊己为戊/内三之一)
(故其幂为/九之一)得五百四十五(四/二)
(三/七)
或径用戊丁幂三之一亦同
幂用减甲戊幂馀为甲己幂
开方得一十七(八四/一一)为中高
今改用捷法(省求/丙辛)取戊丙幂
九之一为戊己幂(戊己为戊/内三之一)
(故其幂为/九之一)得五百四十五(四/二)
(三/七)
或径用戊丁幂三之一亦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1a 页 WYG0795-0363a.png
又捷法不求甲戊斜垂线但以戊丁幂三分加一以减
甲丁(即甲丙/或甲乙)幂为甲己幂开方即得甲己中高比前法
省数倍之力
戊丁幂 一千六百三十六(二七/一二)
三之一 五百四十五(四二/三七)
并得 二千一百八十七(六九/四九)
甲丁(即甲/丙幂)二千五百○○
相减馀(甲乙/幂) 三百一十八(三○/五一) 与前所得同
甲丁(即甲丙/或甲乙)幂为甲己幂开方即得甲己中高比前法
省数倍之力
戊丁幂 一千六百三十六(二七/一二)
三之一 五百四十五(四二/三七)
并得 二千一百八十七(六九/四九)
甲丁(即甲/丙幂)二千五百○○
相减馀(甲乙/幂) 三百一十八(三○/五一) 与前所得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1b 页 WYG0795-0363b.png
解曰原以戊丁幂减甲丁幂得甲戊幂复以戊丁幂三
之一减甲戊幂得甲己幂今以戊丁三分加一而减甲
丁幂即径得甲己幂其理正同
前之捷法有求丙辛及较总相乘后用底除诸法可谓
捷矣今法径不求甲戊斜垂线捷之捷矣凡三角锥底
阔等者当以为式
订定三角锥法(圆灯所去/)
用捷法以戊丁幂三分加一减甲丁幂为甲己幂
之一减甲戊幂得甲己幂今以戊丁三分加一而减甲
丁幂即径得甲己幂其理正同
前之捷法有求丙辛及较总相乘后用底除诸法可谓
捷矣今法径不求甲戊斜垂线捷之捷矣凡三角锥底
阔等者当以为式
订定三角锥法(圆灯所去/)
用捷法以戊丁幂三分加一减甲丁幂为甲己幂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2a 页 WYG0795-0363c.png
甲丁(甲乙/甲丙)皆设五十
丙丁(丁乙/乙丙)皆八十○(九○/一七)其
半(戊丁/戊乙)四十○(四五○/八半)
丙戊七十○(○六/二九)为底之垂线
甲己一十七(八四/一一)为中高
丙乙丁底幂二千八百三十四
(一○/三八)
法以半边(戊/丁)乘中长(丙/戊)得底幂(丙乙/丁) 以中高(甲/己)乘底
丙丁(丁乙/乙丙)皆八十○(九○/一七)其
半(戊丁/戊乙)四十○(四五○/八半)
丙戊七十○(○六/二九)为底之垂线
甲己一十七(八四/一一)为中高
丙乙丁底幂二千八百三十四
(一○/三八)
法以半边(戊/丁)乘中长(丙/戊)得底幂(丙乙/丁) 以中高(甲/己)乘底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2b 页 WYG0795-0363d.png
幂(丙乙/丁)得三角柱积五万○五百六十三(五二/九三) 三除
之得锥积一万六千八百五十四(五○/九七) 又以二十乘
之为灯体所去之积三十三万七千○九十○(一九/四○)
十二等面边设一百前推其积为七百六十八万三千
二百一十五今减去积三十三万七千○九十存灯积
七百三十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五 内容灯体边八十
○(九○/一七)
依测量全义凡同类之体皆以其边上立方为比例可
之得锥积一万六千八百五十四(五○/九七) 又以二十乘
之为灯体所去之积三十三万七千○九十○(一九/四○)
十二等面边设一百前推其积为七百六十八万三千
二百一十五今减去积三十三万七千○九十存灯积
七百三十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五 内容灯体边八十
○(九○/一七)
依测量全义凡同类之体皆以其边上立方为比例可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3a 页 WYG0795-0364a.png
以推知二十等面所变之灯体
二十等面边设一百则灯体之边五十
捷法求得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十八为设边五
十之灯积
一 灯体边八十○(九○/一七)之立方五十二万九千○百○八(五/)
二 灯体积七百三十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五
三 灯体边五十之立方一十二万五千
四 灯体五十之积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十八
二十等面边设一百则灯体之边五十
捷法求得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十八为设边五
十之灯积
一 灯体边八十○(九○/一七)之立方五十二万九千○百○八(五/)
二 灯体积七百三十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五
三 灯体边五十之立方一十二万五千
四 灯体五十之积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十八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3b 页 WYG0795-0364b.png
圆灯
边设三十○(九○一七即理分/中末之大分乙丁)
外切立圆半径五十(即理分中末之/全分丁中乙中)
外切立圆全径一百(即外切/立方)
体积四十○万三千三百四十九
内有三角锥计二十共计一十二万
八千七百五十二
五棱锥计十二共积二十七万四千
边设三十○(九○一七即理分/中末之大分乙丁)
外切立圆半径五十(即理分中末之/全分丁中乙中)
外切立圆全径一百(即外切/立方)
体积四十○万三千三百四十九
内有三角锥计二十共计一十二万
八千七百五十二
五棱锥计十二共积二十七万四千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4a 页 WYG0795-0364c.png
五百九十六
丁中丙乙三角锥为圆灯分体之一 乙丁丙三等边
面巳为平面心 中为体心 中巳为分体之中高
戊丁为半边丁中自体心至角线为分体之棱 戊中
为斜垂线
乙癸中辛五棱锥亦圆灯分体之一 乙丁癸壬辛五
等边面庚为平面心 中庚为分体中高 其戊丁半
边丁中分体棱戊中斜垂线与前三角锥皆同一线
丁中丙乙三角锥为圆灯分体之一 乙丁丙三等边
面巳为平面心 中为体心 中巳为分体之中高
戊丁为半边丁中自体心至角线为分体之棱 戊中
为斜垂线
乙癸中辛五棱锥亦圆灯分体之一 乙丁癸壬辛五
等边面庚为平面心 中庚为分体中高 其戊丁半
边丁中分体棱戊中斜垂线与前三角锥皆同一线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4b 页 WYG0795-0364d.png
何以知两种锥形得同诸线乎曰乙戊丁边两种分体
所同用而两种锥体皆以体心中为其顶尖故诸线不
得不同观上图自明
先算三角锥(共二十/)
半边一十五(四五○/八五)戊丁幂二百三十八(七二/八七)
平面容圆半径(即戊/巳)○八(九一/○五)其幂七十九(五七六二/用捷法取)
(戊丁幂以/三除得之)
平面积(乙丙/丁面)四百一十三(四八/七九)
所同用而两种锥体皆以体心中为其顶尖故诸线不
得不同观上图自明
先算三角锥(共二十/)
半边一十五(四五○/八五)戊丁幂二百三十八(七二/八七)
平面容圆半径(即戊/巳)○八(九一/○五)其幂七十九(五七六二/用捷法取)
(戊丁幂以/三除得之)
平面积(乙丙/丁面)四百一十三(四八/七九)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5a 页 WYG0795-0365a.png
中高(即己/中)四十六(七○七五本法以戊丁幂减丁中幂/为戊中幂又以戊丁幂三之一当戊)
(己幂减之为巳中幂今径以戊丁幂加/三之一减丁中幂为己中是捷法也)
三角锥积六千四百三十七(六六/二○)
二十锥共积一十二万八千七百五十三(三/四)
次算五棱锥(共十二/)
半边一十五(四五○八/五戊丁)
半周七十七(二五四二五用/半边五因得之)
平面容圆半径二十一(二六六三/戊庚)
(己幂减之为巳中幂今径以戊丁幂加/三之一减丁中幂为己中是捷法也)
三角锥积六千四百三十七(六六/二○)
二十锥共积一十二万八千七百五十三(三/四)
次算五棱锥(共十二/)
半边一十五(四五○八/五戊丁)
半周七十七(二五四二五用/半边五因得之)
平面容圆半径二十一(二六六三/戊庚)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5b 页 WYG0795-0365b.png
五等边平积一千六百四十二(九一/二○)
中高四十一(七八五三/庚中)
五棱锥积二万一千九百六十二(六/六)
十二锥共积二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六
求戊庚半径
一率 三十六度切线 ○七二六五四
二率 全数 一○○○○○
三率 半边戊丁 一十五(四五/八五)
中高四十一(七八五三/庚中)
五棱锥积二万一千九百六十二(六/六)
十二锥共积二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六
求戊庚半径
一率 三十六度切线 ○七二六五四
二率 全数 一○○○○○
三率 半边戊丁 一十五(四五/八五)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6a 页 WYG0795-0365c.png
四率 平面容圆半径(戊/庚)二十一(二六/六二)
戊丁句幂二百三十八(七二/八七)
丁中弦幂二千五百○○
戊中股幂二千二百六十一(二七/一三)
戊庚句幂四百五十二(二五/五五)
戊中弦幂二千二百六十一(二七/一三)
庚中股幂一千八百○九(○一/五八)
戊丁句幂二百三十八(七二/八七)
丁中弦幂二千五百○○
戊中股幂二千二百六十一(二七/一三)
戊庚句幂四百五十二(二五/五五)
戊中弦幂二千二百六十一(二七/一三)
庚中股幂一千八百○九(○一/五八)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6b 页 WYG0795-0365d.png
戊丁半边幂四因之为全边三十○(九○/一七)之幂
一 灯体边五十之立方一十二万五千
二 灯体边五十之体积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
十八
三 灯体边三十○(九○/一七)之立方二万九千五百○八
(四九/八七)
四 灯体边三十○(九○/一七)之体积四十○万九千三百
二十九与细推者只差五千九百八十为八十分之一
一 灯体边五十之立方一十二万五千
二 灯体边五十之体积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百四
十八
三 灯体边三十○(九○/一七)之立方二万九千五百○八
(四九/八七)
四 灯体边三十○(九○/一七)之体积四十○万九千三百
二十九与细推者只差五千九百八十为八十分之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7a 页 WYG0795-0366a.png
柱积六万八千六百四十九
锥积二万二千八百八十三
十二锥共积二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六
孔林宗附记
方灯可名为二十四等边体 圆灯可名为六十等边
体
四等面体又可变为十八等边体为六边之面四为三
边之面四凡十二角
锥积二万二千八百八十三
十二锥共积二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六
孔林宗附记
方灯可名为二十四等边体 圆灯可名为六十等边
体
四等面体又可变为十八等边体为六边之面四为三
边之面四凡十二角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7b 页 WYG0795-0366b.png
又可变为二十四等面体面皆三边凸边二十四凹边
十二十字之交六凡八角如蒺藜形
六等面体又可变三十六等边体为八边之面六为三
边之面八凡二十四角
八等面体亦可变三十六等边体为六边之面八为
四边之面六凡二十四角
又可变四十八等边体为四边之面十八为三边之面
八凡二十四角
十二十字之交六凡八角如蒺藜形
六等面体又可变三十六等边体为八边之面六为三
边之面八凡二十四角
八等面体亦可变三十六等边体为六边之面八为
四边之面六凡二十四角
又可变四十八等边体为四边之面十八为三边之面
八凡二十四角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8a 页 WYG0795-0366c.png
大圆容小圆法 平浑
甲大圆内容乙戊丙三小圆
法以小圆径(如乙戊/戊丙)为边作
等边三角形而求其心如丁
乃于丁戊(三角形自/心至角线)加戊甲
(小图/半径)为大圆半径(丁/甲)
凡平圆内容三平圆四平圆五平圆六平圆皆以小圆
自相扶立 若平圆内容七平圆以上皆中有稍大圆
甲大圆内容乙戊丙三小圆
法以小圆径(如乙戊/戊丙)为边作
等边三角形而求其心如丁
乃于丁戊(三角形自/心至角线)加戊甲
(小图/半径)为大圆半径(丁/甲)
凡平圆内容三平圆四平圆五平圆六平圆皆以小圆
自相扶立 若平圆内容七平圆以上皆中有稍大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8b 页 WYG0795-0366d.png
夹之
甲大浑圆内容丙戊乙己四
小浑圆法以小浑圆径(如乙/戊戊)
(巳/等)为边作四等面体而求其
体心如丁 次求体心至角
线(如丁戊丁己丁乙丁丙/又为外切立圆半径)加小浑圆半径(即戊/甲)为大圆
半径(如丁/甲)
凡浑圆内容四浑圆或容六浑圆或容八浑圆十二浑
甲大浑圆内容丙戊乙己四
小浑圆法以小浑圆径(如乙/戊戊)
(巳/等)为边作四等面体而求其
体心如丁 次求体心至角
线(如丁戊丁己丁乙丁丙/又为外切立圆半径)加小浑圆半径(即戊/甲)为大圆
半径(如丁/甲)
凡浑圆内容四浑圆或容六浑圆或容八浑圆十二浑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9a 页 WYG0795-0367a.png
圆皆直以小浑圆自相扶 若浑圆内二十浑圆则中
多馀空必内有稍大浑圆夹之
甲大平圆内容乙戊丙己四
小平圆法以小圆径(如乙/戊等)为
边作平方(如乙戊/丙己方)而求其斜
(如丁乙即方心/至小圆心线)加小圆半径
(如乙/甲)为大圆半径(如丁/甲)
若先有大圆(甲/)而求所容小圆则以三率之比例求之
多馀空必内有稍大浑圆夹之
甲大平圆内容乙戊丙己四
小平圆法以小圆径(如乙/戊等)为
边作平方(如乙戊/丙己方)而求其斜
(如丁乙即方心/至小圆心线)加小圆半径
(如乙/甲)为大圆半径(如丁/甲)
若先有大圆(甲/)而求所容小圆则以三率之比例求之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29b 页 WYG0795-0367b.png
一率 方斜并数 二四一四
二率 方根 一○○
三率 所设之浑圆半径 丁甲
四率 所容之小圆半径 乙甲
推此而知五等边形于其锐角为心半其边为界作小
圆而以五等边之心至角如半边以为半径而作大圆
则大圆容五小圆俱如上法
若六等边于其锐作小圆仍可于其心作圆共七小圆
二率 方根 一○○
三率 所设之浑圆半径 丁甲
四率 所容之小圆半径 乙甲
推此而知五等边形于其锐角为心半其边为界作小
圆而以五等边之心至角如半边以为半径而作大圆
则大圆容五小圆俱如上法
若六等边于其锐作小圆仍可于其心作圆共七小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0a 页 WYG0795-0367c.png
何也六等面之边与半径等也其法只以小圆径(即六/等边)
二分加一为大圆半径
甲大浑圆内容乙丙等六小
浑圆
法以小浑圆之径为边作八
等面虚体如乙己丙辛戊皆
小立圆之心联为线则成八
觚 乃求八等面心(丁/)至角
二分加一为大圆半径
甲大浑圆内容乙丙等六小
浑圆
法以小浑圆之径为边作八
等面虚体如乙己丙辛戊皆
小立圆之心联为线则成八
觚 乃求八等面心(丁/)至角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0b 页 WYG0795-0367d.png
之度(如丁/乙等)加小圆半径(如甲/乙)
为大浑圆半径(如甲/丁)
捷法以小浑圆径为方(即乙/己丙)
(辛平/方)求其斜(如丁/乙)加小圆半
径(如甲/乙)为大圆半径或以小浑圆径自乘而倍之开方
得根加小圆半径为大圆半径亦同
或先得大圆而求小圆径则用比例
一率 方斜并 二四一四
为大浑圆半径(如甲/丁)
捷法以小浑圆径为方(即乙/己丙)
(辛平/方)求其斜(如丁/乙)加小圆半
径(如甲/乙)为大圆半径或以小浑圆径自乘而倍之开方
得根加小圆半径为大圆半径亦同
或先得大圆而求小圆径则用比例
一率 方斜并 二四一四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1a 页 WYG0795-0368a.png
二率 方根 一○○
三率 所设大浑圆之径
四率 内容六小浑圆之径
甲浑圆内容乙丙戊已庚壬辛及癸丑子寅卯十二小
圆
法以小立圆径(如乙/丙等)作二十
等面虚体之棱(如乙丙等俱/小圆之心联)
(为线则成二/十等面之棱)次求体心(丁/)至
三率 所设大浑圆之径
四率 内容六小浑圆之径
甲浑圆内容乙丙戊已庚壬辛及癸丑子寅卯十二小
圆
法以小立圆径(如乙/丙等)作二十
等面虚体之棱(如乙丙等俱/小圆之心联)
(为线则成二/十等面之棱)次求体心(丁/)至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1b 页 WYG0795-0368b.png
角(即小/圆心)之线(如乙/丁)加小圆半
径(如甲/乙)为大圆半径(如甲/丁)
按体心至角线即二十等面
外切圆半径
二十等面之例边一百(即小/浑圆)
(例/径)
外切浑圆例径二百八十八
(一三/五五)
径(如甲/乙)为大圆半径(如甲/丁)
按体心至角线即二十等面
外切圆半径
二十等面之例边一百(即小/浑圆)
(例/径)
外切浑圆例径二百八十八
(一三/五五)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2a 页 WYG0795-0368c.png
二十等面边一百者其外切浑圆径一百八十八奇又
加小浑例径得此数
若先有大浑圆而求所容之十二小浑圆则以二率为
一率四率为三率
一 外切浑圆之例径二百八十八(一三/五五)
二 二十等面之例边一百(即小浑/圆例径)
三 设浑圆之全径一百
四 内容十二小浑圆之径三十八(六九/四八) (其比例如全/分与小分)
加小浑例径得此数
若先有大浑圆而求所容之十二小浑圆则以二率为
一率四率为三率
一 外切浑圆之例径二百八十八(一三/五五)
二 二十等面之例边一百(即小浑/圆例径)
三 设浑圆之全径一百
四 内容十二小浑圆之径三十八(六九/四八) (其比例如全/分与小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2b 页 WYG0795-0368d.png
甲庚大平圆内容七小圆
法以甲庚圆径取三之一(如/丁)
(乙庚/辛等)为小圆径若容八圆以
上则其数变矣假如以七小圆
均布于大圆周之内而切于
边则中心一小圆必大于七
小圆而后能相切(以上/仿此)
法以甲庚圆径取三之一(如/丁)
(乙庚/辛等)为小圆径若容八圆以
上则其数变矣假如以七小圆
均布于大圆周之内而切于
边则中心一小圆必大于七
小圆而后能相切(以上/仿此)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3a 页 WYG0795-0369a.png
甲大浑圆内容八小立圆
法以小圆径作立方(如乙/庚方)求
其立方心至角数(即外切浑/圆半径如)
(乙/丁)再加小圆半径(如甲/乙)为大
浑圆半径(如甲/丁)
按八小员半径十(甲/乙)则其全径二十内斜线(乙/丁)十七加
(甲/乙)共二十七内减小圆径二十馀七倍之得十四是比
小圆半径为小其比例为十之七安得复容一稍大小
法以小圆径作立方(如乙/庚方)求
其立方心至角数(即外切浑/圆半径如)
(乙/丁)再加小圆半径(如甲/乙)为大
浑圆半径(如甲/丁)
按八小员半径十(甲/乙)则其全径二十内斜线(乙/丁)十七加
(甲/乙)共二十七内减小圆径二十馀七倍之得十四是比
小圆半径为小其比例为十之七安得复容一稍大小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3b 页 WYG0795-0369b.png
圆在内乎
又二十等面有十二尖可作十二小圆以居大浑圆之
内而为所容
又八等面有六尖可作六小圆为大浑圆所容 四等
面有四尖可作四小圆
又方灯亦有十二尖可作十二小圆为大浑圆所容其
中容空处仍容一小圆为十三小圆皆等径也
十二等面有二十尖用为小浑圆之心可作二十小立
又二十等面有十二尖可作十二小圆以居大浑圆之
内而为所容
又八等面有六尖可作六小圆为大浑圆所容 四等
面有四尖可作四小圆
又方灯亦有十二尖可作十二小圆为大浑圆所容其
中容空处仍容一小圆为十三小圆皆等径也
十二等面有二十尖用为小浑圆之心可作二十小立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4a 页 WYG0795-0369c.png
圆以切大浑圆内有稍大浑圆夹之
圆灯尖三十可作三十小球亦皆以内稍大浑圆夹之
公法皆以心至尖为小浑圆心距体心之度皆以小浑
圆径为所作虚体边
如作内容二十小浑圆联其心成十二等面虚体
虚体之各边皆如小浑圆径也虚体之各尖距心皆等
此距心度以小浑圆半径加之为外切之大浑圆半径
以小浑圆半径减之为内夹稍大浑圆半径
圆灯尖三十可作三十小球亦皆以内稍大浑圆夹之
公法皆以心至尖为小浑圆心距体心之度皆以小浑
圆径为所作虚体边
如作内容二十小浑圆联其心成十二等面虚体
虚体之各边皆如小浑圆径也虚体之各尖距心皆等
此距心度以小浑圆半径加之为外切之大浑圆半径
以小浑圆半径减之为内夹稍大浑圆半径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4b 页 WYG0795-0369d.png
浑圆内容各种有法之体以查曲线弧面之细分
公法凡有法之体在浑圆体内其各尖必皆切于浑圆
之面
凡浑圆面与内容有法体之尖相切成点皆可以八线
知其弧度所当
内惟八等面皆以弧线十字相交为正角馀皆锐角其
十二等面则钝角
十二等面每面五边等析之从每面之角至心成平三
公法凡有法之体在浑圆体内其各尖必皆切于浑圆
之面
凡浑圆面与内容有法体之尖相切成点皆可以八线
知其弧度所当
内惟八等面皆以弧线十字相交为正角馀皆锐角其
十二等面则钝角
十二等面每面五边等析之从每面之角至心成平三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5a 页 WYG0795-0370a.png
角形五则辏心之角
皆七十二度半之三
十六度即甲心乙角
其馀心乙甲角必五
十四度倍之为甲乙
丁角则百○八度故
为钝角
凡浑圆面切点依内切各面之界联为曲线以得所分
皆七十二度半之三
十六度即甲心乙角
其馀心乙甲角必五
十四度倍之为甲乙
丁角则百○八度故
为钝角
凡浑圆面切点依内切各面之界联为曲线以得所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5b 页 WYG0795-0370b.png
浑体之弧面皆如其内切体等面之数之形
如四等面则其分为弧面者亦四而皆为三角弧面十
二等面则亦分弧面为十二而皆成五边弧形八等面
则弧面亦分为八二十等面弧面亦分二十而皆为三
角弧形内惟六等面为立方体所分弧面共六皆为四
边弧形
凡浑圆面上以内切两点联为线皆可以八线知其几
何长
如四等面则其分为弧面者亦四而皆为三角弧面十
二等面则亦分弧面为十二而皆成五边弧形八等面
则弧面亦分为八二十等面弧面亦分二十而皆为三
角弧形内惟六等面为立方体所分弧面共六皆为四
边弧形
凡浑圆面上以内切两点联为线皆可以八线知其几
何长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6a 页 WYG0795-0370c.png
其法以各体心到角之线命为浑圆半径以此半径求
其周作圈线即为圆浑体过极大圈以八线求两点所
当之度即知两点间曲线之长
凡浑圆面以曲线为界分为若干相等之弧面即可以
知所分弧面之幂积
假如四等面外切浑圆依切点联为曲线分浑圆面为
四则此四相等三角形弧面各与浑圆中剖之平圆面
等幂何也浑圆全幂得浑体中剖平圆面之四倍今以
其周作圈线即为圆浑体过极大圈以八线求两点所
当之度即知两点间曲线之长
凡浑圆面以曲线为界分为若干相等之弧面即可以
知所分弧面之幂积
假如四等面外切浑圆依切点联为曲线分浑圆面为
四则此四相等三角形弧面各与浑圆中剖之平圆面
等幂何也浑圆全幂得浑体中剖平圆面之四倍今以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6b 页 WYG0795-0370d.png
浑幂分为四即与浑圆中剖之平圆等幂矣
推此而知六等面分外切浑圆幂为六即各得中剖平
圆三之二
八等面分浑圆幂为八即各得中剖平圆之半幂
十二等面分浑圆幂为十二即各得中剖平圆三之一
二十等面分浑圆幂为二十即各得中剖平圆五之一
凡依等面切浑所剖之圆幂又细剖之皆可以知其分
幂
推此而知六等面分外切浑圆幂为六即各得中剖平
圆三之二
八等面分浑圆幂为八即各得中剖平圆之半幂
十二等面分浑圆幂为十二即各得中剖平圆三之一
二十等面分浑圆幂为二十即各得中剖平圆五之一
凡依等面切浑所剖之圆幂又细剖之皆可以知其分
幂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7a 页 WYG0795-0371a.png
假如四等面所分为浑圆幂
四之一而作三角弧面若中
分其边而会于中心则一又
剖为三为浑圆幂十二之一
与十二等面所分正等但十
二等面所剖为三边弧线等此所分为四边弧线形如
方胜而边不等若自各角中会于心成三边形其幂亦
不等也
四之一而作三角弧面若中
分其边而会于中心则一又
剖为三为浑圆幂十二之一
与十二等面所分正等但十
二等面所剖为三边弧线等此所分为四边弧线形如
方胜而边不等若自各角中会于心成三边形其幂亦
不等也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7b 页 WYG0795-0371b.png
再剖则一剖为六为浑圆面幂二十四之一(皆得十二/等面所剖)
(之半而/边不等)若但一剖为二则得浑圆幂八之一与八等面
所剖正等但八等面三边等又三皆直角此则边不等
又非直角
假如八等面所剖为浑幂八
之一若一剖为二则十六之
一剖为四则三十二之一可
以剖为六十四至四千九十
(之半而/边不等)若但一剖为二则得浑圆幂八之一与八等面
所剖正等但八等面三边等又三皆直角此则边不等
又非直角
假如八等面所剖为浑幂八
之一若一剖为二则十六之
一剖为四则三十二之一可
以剖为六十四至四千九十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8a 页 WYG0795-0371c.png
六 若以三剖则浑幂二十四之一如十二等面之均
剖亦如四等面之六剖也再细剖之可以剖为九十是
依度剖也可以剖为五千四百则依分剖也再以秒微
剖之可至无穷
惟八等面可以细细剖之者以腰围为底而两弦会于
极其形皆相似故剖之可以不穷
又以此知曲面之容倍于平面何也八等面所剖之浑
体腰围即平圆周也以平圆周之九十度为底两端皆
剖亦如四等面之六剖也再细剖之可以剖为九十是
依度剖也可以剖为五千四百则依分剖也再以秒微
剖之可至无穷
惟八等面可以细细剖之者以腰围为底而两弦会于
极其形皆相似故剖之可以不穷
又以此知曲面之容倍于平面何也八等面所剖之浑
体腰围即平圆周也以平圆周之九十度为底两端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8b 页 WYG0795-0371d.png
以平径为两弦以会于平圆
之心则其幂为平圆四之一
若浑体四面以腰围九十度
为底两端各以曲线为两弦
以会于浑圆之极则其幂为
平圆二之一矣
假如六等面(即立/方)在浑圆内
剖浑幂为六得浑幂六之一
之心则其幂为平圆四之一
若浑体四面以腰围九十度
为底两端各以曲线为两弦
以会于浑圆之极则其幂为
平圆二之一矣
假如六等面(即立/方)在浑圆内
剖浑幂为六得浑幂六之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9a 页 WYG0795-0372a.png
若一剖为二则与十二等面
所剖等剖为四则二十四之
一再剖则一为八而得四十
八之一
假如十二等面剖浑幂为十
二各得浑幂十二之一若剖
一为五则得六十之一再剖
一为十则得百二十之一而
所剖等剖为四则二十四之
一再剖则一为八而得四十
八之一
假如十二等面剖浑幂为十
二各得浑幂十二之一若剖
一为五则得六十之一再剖
一为十则得百二十之一而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39b 页 WYG0795-0372b.png
与八等面所剖为十五之一
假如二十等面剖浑幂为二十各得浑幂二十之一若
一剖二则四十之一若一剖三则六十之一若一剖六
则百二十之一皆与十二等面所剖之幂等而边不必
等也
凡球上所剖诸幂以为底直剖至球之中心成锥形即
分球体为若干分
如四等面之幂得球幂四之一依其边直剖至球心成
假如二十等面剖浑幂为二十各得浑幂二十之一若
一剖二则四十之一若一剖三则六十之一若一剖六
则百二十之一皆与十二等面所剖之幂等而边不必
等也
凡球上所剖诸幂以为底直剖至球之中心成锥形即
分球体为若干分
如四等面之幂得球幂四之一依其边直剖至球心成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0a 页 WYG0795-0372c.png
三角锥其锥积亦为球体四之一推之尽然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1a 页 WYG0795-0373a.png
几何补编(补遗/)
平三角六边形之比例
平三角等边形
甲丁丙三边等形其边(丁/甲)折半
(丁/乙)自乘而三之即为对角中
长线幂开方得中长线丙乙
既得中长线丙乙以乘丁
乙半边即等边三角形积 若以丙乙幂丁乙幂相乘
平三角六边形之比例
平三角等边形
甲丁丙三边等形其边(丁/甲)折半
(丁/乙)自乘而三之即为对角中
长线幂开方得中长线丙乙
既得中长线丙乙以乘丁
乙半边即等边三角形积 若以丙乙幂丁乙幂相乘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1b 页 WYG0795-0373b.png
得数平方开之得三等边形之幂积
捷法不求中长线但以丁乙幂三因之与丁乙幂相乘
开方得根即三等边幂积 或用原边丁甲自乘得数
乃四分之取四之一与四之三相乘得数开方得三等
边积亦同
论曰边与边横直相乘得积若边之幂乘边之幂亦必
得积之幂矣故开方得积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因四除之又以原边之半乘之两
捷法不求中长线但以丁乙幂三因之与丁乙幂相乘
开方得根即三等边幂积 或用原边丁甲自乘得数
乃四分之取四之一与四之三相乘得数开方得三等
边积亦同
论曰边与边横直相乘得积若边之幂乘边之幂亦必
得积之幂矣故开方得积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因四除之又以原边之半乘之两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2a 页 WYG0795-0373c.png
次为实平方为法开之得三等边形幂积
解曰原边幂四之三即中长幂也半边乘二次以幂乘
也 又法以原边与半边幂相减相乘开方见积
平三角等边形幂积自乘之幂与平方形幂积自乘之
幂若三与十六(理同/前条)
解曰甲戊庚丁为平方形丁
丙甲为等边三角形其边同
为甲丁题言丁甲线上所作
解曰原边幂四之三即中长幂也半边乘二次以幂乘
也 又法以原边与半边幂相减相乘开方见积
平三角等边形幂积自乘之幂与平方形幂积自乘之
幂若三与十六(理同/前条)
解曰甲戊庚丁为平方形丁
丙甲为等边三角形其边同
为甲丁题言丁甲线上所作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2b 页 WYG0795-0373d.png
三等边形与所作正方形其积之比例若平积三与十
六之平方根也(即一七奇/与四○)
捷法于分面线上取三点为等边三角形积其十六点
即正方积 若以边问积则以边之方幂数于分面线
之十六点为句置尺取三点之句即得三等边积其设
数得数并于平分线取之(此用比/例尺算)
又法作癸卯辰半员辰癸为径于径上匀分十七分而
尽一端取其四分如丑癸(丑癸为辰癸十七分之四则/丑子为辰子十六分之三)
六之平方根也(即一七奇/与四○)
捷法于分面线上取三点为等边三角形积其十六点
即正方积 若以边问积则以边之方幂数于分面线
之十六点为句置尺取三点之句即得三等边积其设
数得数并于平分线取之(此用比/例尺算)
又法作癸卯辰半员辰癸为径于径上匀分十七分而
尽一端取其四分如丑癸(丑癸为辰癸十七分之四则/丑子为辰子十六分之三)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3a 页 WYG0795-0374a.png
折半于丁以丁为心丁癸为
半径作癸壬丑小半员又以
丁癸折半于子作卯子直线
(与辰癸径为/十字垂线)割小员于壬则
壬子与卯子之比例即三等
边幂与正方幂积比例
用法有三等边形求积法以甲丁边上方形(即庚/甲)积作
卯子直线如句四倍之作横线如辰子为股次引横线
半径作癸壬丑小半员又以
丁癸折半于子作卯子直线
(与辰癸径为/十字垂线)割小员于壬则
壬子与卯子之比例即三等
边幂与正方幂积比例
用法有三等边形求积法以甲丁边上方形(即庚/甲)积作
卯子直线如句四倍之作横线如辰子为股次引横线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3b 页 WYG0795-0374b.png
取子癸为卯子四之一又取丁子如癸子次以丁癸为
半径丁为心作半员截卯子于壬即得壬子为三等边
积
捷法不作辰子线但于子作半十字线如癸丁次于子
点左右取癸取丁各为卯子四之一乃任以丁为心癸
为界作割员分即割卯子于壬而为三等边形之积
论曰此借用开平方法也平方求根有算法有量法此
所用者量法也量法有二其一以两方之边当句当股
半径丁为心作半员截卯子于壬即得壬子为三等边
积
捷法不作辰子线但于子作半十字线如癸丁次于子
点左右取癸取丁各为卯子四之一乃任以丁为心癸
为界作割员分即割卯子于壬而为三等边形之积
论曰此借用开平方法也平方求根有算法有量法此
所用者量法也量法有二其一以两方之边当句当股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4a 页 WYG0795-0374c.png
而求其弦是为并方法也其一用半员取中比例此所
用者中比例也(详比例/规解)
附三等边求容圆
法曰以原边之幂十二除之为实平方开之得容圆半
径
解曰原边幂十二之一即半边三之一也
附三等边形求外切圆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除之为实平方开之得外切圆半
用者中比例也(详比例/规解)
附三等边求容圆
法曰以原边之幂十二除之为实平方开之得容圆半
径
解曰原边幂十二之一即半边三之一也
附三等边形求外切圆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除之为实平方开之得外切圆半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4b 页 WYG0795-0374d.png
径 一法倍容圆半径即外切圆半径
新增求六等边法
法曰六等边形者三等边之六倍也(以同边/者言) 用前法
得三等边积六因之即六等边积
依前法边上方幂与三等边形幂若四○与一七奇因
显边上方幂与六等边形幂若四○与十○二奇(亦若/一○)
(○与二/五五)
今有六等边形问积 法以六等边形之一边自乘得
新增求六等边法
法曰六等边形者三等边之六倍也(以同边/者言) 用前法
得三等边积六因之即六等边积
依前法边上方幂与三等边形幂若四○与一七奇因
显边上方幂与六等边形幂若四○与十○二奇(亦若/一○)
(○与二/五五)
今有六等边形问积 法以六等边形之一边自乘得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5a 页 WYG0795-0375a.png
数再以二五五乘之降两位见积
解曰置四○与一○二各以四除之则为一○○与二
五五之比例也
若问员内容六等边形者即用员半径上方幂为实以
二五五为法乘之得数降二位见积亦同(降二位者一/○○除也)
依显平员积与其内容六等边形积之比例若三一
四与二五五
论曰六等边形之边与外切员形之半径同大故以半
解曰置四○与一○二各以四除之则为一○○与二
五五之比例也
若问员内容六等边形者即用员半径上方幂为实以
二五五为法乘之得数降二位见积亦同(降二位者一/○○除也)
依显平员积与其内容六等边形积之比例若三一
四与二五五
论曰六等边形之边与外切员形之半径同大故以半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5b 页 WYG0795-0375b.png
径代边其比例等(半径上方/与六等边)
(形亦若一/与二五五)然则员全径上方
形与内容六等边形必若四
○○与二五五(全径上方原/为半径上方)
(之四/倍)而员面幂积与六等边形积亦必若三一四与二
五五矣(员径上方与员幂原若/四○○与三一四故也)
用尺算 用平分线 求同根之幂
平方幂 四○○ 八十○ (皆倍而退/位之数)
(形亦若一/与二五五)然则员全径上方
形与内容六等边形必若四
○○与二五五(全径上方原/为半径上方)
(之四/倍)而员面幂积与六等边形积亦必若三一四与二
五五矣(员径上方与员幂原若/四○○与三一四故也)
用尺算 用平分线 求同根之幂
平方幂 四○○ 八十○ (皆倍而退/位之数)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6a 页 WYG0795-0375c.png
平员幂 三一四 约为六十三弱(实六/二八)
六等边幂 二五五 五十一
三等边幂 一七○ 三十四
右皆方内容员员内又容六角之比例其六等边与
员同径乃对角之径也于六等边之边则为倍数三
等边则只用边
若六等边形亦即用边与平方平员之全径相比则如
后法
六等边幂 二五五 五十一
三等边幂 一七○ 三十四
右皆方内容员员内又容六角之比例其六等边与
员同径乃对角之径也于六等边之边则为倍数三
等边则只用边
若六等边形亦即用边与平方平员之全径相比则如
后法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6b 页 WYG0795-0375d.png
平方 四○○ 平方 一○○○○
平员 三一四 平员 七八五四
六角 一○二○ 六角 二五五○○
三角 一七○ 三角 四二五○
论曰以平方平员之径六角三角之边并设二○则为
平方四○○之比例若设一○○则如下方平方一○
○○○之比例也
量体细法
平员 三一四 平员 七八五四
六角 一○二○ 六角 二五五○○
三角 一七○ 三角 四二五○
论曰以平方平员之径六角三角之边并设二○则为
平方四○○之比例若设一○○则如下方平方一○
○○○之比例也
量体细法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7a 页 WYG0795-0376a.png
四等面体求积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除之得数以乘边幂得数副寘之
又置边幂二十四除之得数以乘副平方开之即四等
面积也
又法置半边幂三除之得数以乘半边幂得数副寘之又
以六为法除半边幂得数为实平方开之即四等面积四
分之一也(即三角/扁锥)
算二十等面
法曰以原边之幂三除之得数以乘边幂得数副寘之
又置边幂二十四除之得数以乘副平方开之即四等
面积也
又法置半边幂三除之得数以乘半边幂得数副寘之又
以六为法除半边幂得数为实平方开之即四等面积四
分之一也(即三角/扁锥)
算二十等面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7b 页 WYG0795-0376b.png
二十等面之棱线甲丁设一百七十八(原设一百一十/因欲使外切立)
(方与十二等面/同故改此数) 心乙一百四十四(即原切十等边之/半径又为外切立)
(方之/半径) 外切立方径二百八十八
求中心为分体之高 法先
求乙中(乃各棱折半处至三/角面中央一点之距)
依几何补编半甲丁得八
十九为甲乙自乘(七千九百/二十一)
取三之一(得二千六百四/十又三之一)为
(方与十二等面/同故改此数) 心乙一百四十四(即原切十等边之/半径又为外切立)
(方之/半径) 外切立方径二百八十八
求中心为分体之高 法先
求乙中(乃各棱折半处至三/角面中央一点之距)
依几何补编半甲丁得八
十九为甲乙自乘(七千九百/二十一)
取三之一(得二千六百四/十又三之一)为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8a 页 WYG0795-0376c.png
乙中句幂又以心乙(一四/四)自乘(二○七/三六)为弦幂相减馀
(一万八千○九/十五又三之二)为股幂开方得心中一百三十四半强
为分体锐尖之高倍之得二百七十九半弱为内容立
员径
求甲心为分体斜棱 法以甲乙为句其幂(七九/二一)以乙
心为股其幂(二○七/三六)并之(二八六/五七)为弦幂开方得甲心
一百六十九二为分体自角至锐之斜棱 倍之三百
三十八半弱为外切浑员之径
(一万八千○九/十五又三之二)为股幂开方得心中一百三十四半强
为分体锐尖之高倍之得二百七十九半弱为内容立
员径
求甲心为分体斜棱 法以甲乙为句其幂(七九/二一)以乙
心为股其幂(二○七/三六)并之(二八六/五七)为弦幂开方得甲心
一百六十九二为分体自角至锐之斜棱 倍之三百
三十八半弱为外切浑员之径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8b 页 WYG0795-0376d.png
或取理分中末线之大分(如心/乙)为股小分(如甲乙/或丁乙)为句
取其弦(甲心或/丁心)为二十等面自角至心之楞线合
之成甲心丁形即二十等面分形之
斜立面也甲丁则原形之楞也
如(甲心/丁)之面三皆以心角为宗以甲
心等弦合之(三面皆/有此弦)则甲丁等底(三/底)
(并同/甲丁)以尖相遇而成三等边之面即
二十等面之一面也以此为底则成
取其弦(甲心或/丁心)为二十等面自角至心之楞线合
之成甲心丁形即二十等面分形之
斜立面也甲丁则原形之楞也
如(甲心/丁)之面三皆以心角为宗以甲
心等弦合之(三面皆/有此弦)则甲丁等底(三/底)
(并同/甲丁)以尖相遇而成三等边之面即
二十等面之一面也以此为底则成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9a 页 WYG0795-0377a.png
三角尖锥矣 尖锥之立三角面皆等皆稍小于底
解曰乙戊与甲乙等而甲心与戊心(即乙/心)不等如弦与
股(乙戊即十等边之一边乃/二十等面横切之面之边)今欲求心中正立线中即
二十等面一面之中自此至
心成心中线则其正高也
法先求甲中为句取其幂以
减甲心弦幂即心中股幂开
方得心中
解曰乙戊与甲乙等而甲心与戊心(即乙/心)不等如弦与
股(乙戊即十等边之一边乃/二十等面横切之面之边)今欲求心中正立线中即
二十等面一面之中自此至
心成心中线则其正高也
法先求甲中为句取其幂以
减甲心弦幂即心中股幂开
方得心中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49b 页 WYG0795-0377b.png
简法取乙甲(即原楞之半/又即小分)自幂三之一以减乙心(即大/分又)
(即原楞均半处至形/心即斜立面中线)之幂即心中幂
又解曰原以甲乙半楞(又即二十等面中剖所成之楞/即十等边之一边故为小分)
为句(在形内为小分乃乙戊也今形外/之甲乙与甲乙同大故亦为小分)乙心(即二十等/面中切成)
(十等边自角至心之弦故为大分又即/为二十尖锥各立面三角形之中长线)为股则甲心为
弦(自各角至/体心之线)而甲心弦幂内有乙心股甲乙句两幂今
求心中之高则又以甲中为句自各角至各面心也而
仍以甲心为弦弦幂内减甲中句幂则其馀心中股幂
(即原楞均半处至形/心即斜立面中线)之幂即心中幂
又解曰原以甲乙半楞(又即二十等面中剖所成之楞/即十等边之一边故为小分)
为句(在形内为小分乃乙戊也今形外/之甲乙与甲乙同大故亦为小分)乙心(即二十等/面中切成)
(十等边自角至心之弦故为大分又即/为二十尖锥各立面三角形之中长线)为股则甲心为
弦(自各角至/体心之线)而甲心弦幂内有乙心股甲乙句两幂今
求心中之高则又以甲中为句自各角至各面心也而
仍以甲心为弦弦幂内减甲中句幂则其馀心中股幂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0a 页 WYG0795-0377c.png
也 依几何补编甲乙幂三分加一为甲中幂故但于
乙心幂内减去甲乙幂三分之一即成心中股幂
又解曰若以乙心为弦则中乙为句而心中为股依补
编中乙幂为甲乙幂三分之一故直取去甲乙幂三之
一为句幂以减心乙弦幂即得心中股幂开方得心中
此法尤捷
作法 以二十等面之楞(如甲/丁)折半(如甲乙或丁/乙亦即甲戊)为理
分中末之小分求其大分(如乙心即二十等面各楞线/当中一点至心之线亦即外)
乙心幂内减去甲乙幂三分之一即成心中股幂
又解曰若以乙心为弦则中乙为句而心中为股依补
编中乙幂为甲乙幂三分之一故直取去甲乙幂三之
一为句幂以减心乙弦幂即得心中股幂开方得心中
此法尤捷
作法 以二十等面之楞(如甲/丁)折半(如甲乙或丁/乙亦即甲戊)为理
分中末之小分求其大分(如乙心即二十等面各楞线/当中一点至心之线亦即外)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0b 页 WYG0795-0377d.png
(切立方/之半径) 再以大分为股(乙/心)小分为句(甲乙亦即甲/戊亦即戊乙)取
其弦(甲心即二十等面自各角至心之/线谓之角半径亦即切员半径) 再以原楞(甲/丁)
为底切员半径为两弦(甲心及/丁心)成两等边之三角形即
二十等面体自各角依各楞线切至体心而成立锥体之
一面三面尽如是则成三角立锥矣 如是作立锥形
二十聚之成二十等面体
立锥体之中高线(心/中)以乘三体面之幂而三除之得各
锥积二十乘锥积得立积 其中高线(心/中)即内容立员
其弦(甲心即二十等面自各角至心之/线谓之角半径亦即切员半径) 再以原楞(甲/丁)
为底切员半径为两弦(甲心及/丁心)成两等边之三角形即
二十等面体自各角依各楞线切至体心而成立锥体之
一面三面尽如是则成三角立锥矣 如是作立锥形
二十聚之成二十等面体
立锥体之中高线(心/中)以乘三体面之幂而三除之得各
锥积二十乘锥积得立积 其中高线(心/中)即内容立员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1a 页 WYG0795-0378a.png
之半径
立方内容二十等面体其根之比例若全分与大分
立方内容十二等面体其根之比例若全分与小分
二十等面体之分体并三楞锥以元体之面为底
原体之楞(甲/丁)折半(甲/乙)为小分为句取其大分(心/乙)为股句
股求弦得自角至心为外切员之半径(心/甲)
假如(甲/丁)原楞一百一十半之得甲乙半楞五十五自乘
(三千○/二十五)为句幂其大分乙心(即外切立/方半径)八十九自乘(七/千)
立方内容二十等面体其根之比例若全分与大分
立方内容十二等面体其根之比例若全分与小分
二十等面体之分体并三楞锥以元体之面为底
原体之楞(甲/丁)折半(甲/乙)为小分为句取其大分(心/乙)为股句
股求弦得自角至心为外切员之半径(心/甲)
假如(甲/丁)原楞一百一十半之得甲乙半楞五十五自乘
(三千○/二十五)为句幂其大分乙心(即外切立/方半径)八十九自乘(七/千)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1b 页 WYG0795-0378b.png
(九百二/十一)为股幂并二幂(一万/○九)
(百四/十六)平方开之得弦(一○四/又六二)
(不尽约为一/○四半强)为角至体心之
线(心/甲)即外切立员之半径
算二十等面之楞于浑天度
得几何分
法以心甲为浑天半径甲乙
为正弦法为心甲与甲乙若
(百四/十六)平方开之得弦(一○四/又六二)
(不尽约为一/○四半强)为角至体心之
线(心/甲)即外切立员之半径
算二十等面之楞于浑天度
得几何分
法以心甲为浑天半径甲乙
为正弦法为心甲与甲乙若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2a 页 WYG0795-0378c.png
半径与甲心乙角之正弦查正弦表得度倍之为丁甲
通弦所当之度
算十二等面
五等边面为十二等面之一 面有五边在体之面则
为五楞锥其一楞设一百一十(甲/丙)半之五十五(乙/丙)以甲
丙为小分求其大分得一百七十八丙戊也(即丙丁壬/丁壬戊丁)
(角为丙中甲角之半与/平圆十等边之一面等)半之八十九已丙也(即乙辛以/丙巳乙为)
(两腰等形辛巳乙亦两腰等形故辛乙与巳丙等丙巳分乙/乙形与元形丙戊甲形相似巳角即戊角而乙丙为小)
通弦所当之度
算十二等面
五等边面为十二等面之一 面有五边在体之面则
为五楞锥其一楞设一百一十(甲/丙)半之五十五(乙/丙)以甲
丙为小分求其大分得一百七十八丙戊也(即丙丁壬/丁壬戊丁)
(角为丙中甲角之半与/平圆十等边之一面等)半之八十九已丙也(即乙辛以/丙巳乙为)
(两腰等形辛巳乙亦两腰等形故辛乙与巳丙等丙巳分乙/乙形与元形丙戊甲形相似巳角即戊角而乙丙为小)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2b 页 WYG0795-0378d.png
(巳或辛乙/为大分)为内作小五等边之一边(乙/辛)亦即十二等面
从腰围平切之十等边面也
又以乙辛为小分求得大分一百四十四心乙也(分图/辛心)
(乙形即前图辛心乙形乙辛为心壬之小分心乙为大/分乙心线即五等面一边折半处至体心之距丙点即)
(五等面边两楞相凑之角丙辛形/乙丙辛虚线形即前图乙)为甲丙半楞(乙/丙)之全分何则
前图之丙巳乙形乙丙为小分丙巳为大分试于辛乙
心形内(分/图)作庚辛乙形与丙巳乙形等(庚乙即乙丙五等面/一边之半乙辛庚辛)
(即丙巳乙巳为小/五边形之一边)则乙庚为小分乙辛为大分(心庚/同)今又以乙
从腰围平切之十等边面也
又以乙辛为小分求得大分一百四十四心乙也(分图/辛心)
(乙形即前图辛心乙形乙辛为心壬之小分心乙为大/分乙心线即五等面一边折半处至体心之距丙点即)
(五等面边两楞相凑之角丙辛形/乙丙辛虚线形即前图乙)为甲丙半楞(乙/丙)之全分何则
前图之丙巳乙形乙丙为小分丙巳为大分试于辛乙
心形内(分/图)作庚辛乙形与丙巳乙形等(庚乙即乙丙五等面/一边之半乙辛庚辛)
(即丙巳乙巳为小/五边形之一边)则乙庚为小分乙辛为大分(心庚/同)今又以乙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3a 页 WYG0795-0379a.png
辛为小分求其大分壬癸而壬癸即心乙也(乙癸/同)夫心
乙乃庚乙(小/分)辛乙(大分即/心庚)之并则乙心为庚乙之全分
矣其比例心乙与心庚若心庚与庚乙而乙心即外切
立圆半径也
右法杨作枚补
今求心中线为五等边最中一点(中/)至体心(心/)之距亦
即内容浑员半径
先求乙中线为五等边各楞折半处至最中之距 法
乙乃庚乙(小/分)辛乙(大分即/心庚)之并则乙心为庚乙之全分
矣其比例心乙与心庚若心庚与庚乙而乙心即外切
立圆半径也
右法杨作枚补
今求心中线为五等边最中一点(中/)至体心(心/)之距亦
即内容浑员半径
先求乙中线为五等边各楞折半处至最中之距 法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3b 页 WYG0795-0379b.png
为甲乙比乙中若半径与五十四度之切线
一 半径 一○○○○○
二 乙甲中角(五十/四度)切线一三七六三八
三 半楞甲乙 五十五
四 中乙 七十五(七○/)
用句股法以心乙(一百四/十四)为弦中乙(七十/五七)为句句弦各
自乘相减得心中股幂平方开之得中高线(心中为容/员半径)
求得容员半径一百二十二半弱(心/中)
一 半径 一○○○○○
二 乙甲中角(五十/四度)切线一三七六三八
三 半楞甲乙 五十五
四 中乙 七十五(七○/)
用句股法以心乙(一百四/十四)为弦中乙(七十/五七)为句句弦各
自乘相减得心中股幂平方开之得中高线(心中为容/员半径)
求得容员半径一百二十二半弱(心/中)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4a 页 WYG0795-0379c.png
又求甲心线为各角至体心之距(即外切浑/员半径) 用句股
法以甲乙(五五/)为句心乙(一四/四)为股并句股幂求甲心
弦
求得外切圆半径一百五十四强(甲/心)
十二等面根一一○(甲丙/)
外切立员半径一四四(心/乙)全径二八八○
内容浑员半径一二二半(心/中)全径二四五(弱/)
外切浑员半径一五四(甲/心)全径三○八(强/)
法以甲乙(五五/)为句心乙(一四/四)为股并句股幂求甲心
弦
求得外切圆半径一百五十四强(甲/心)
十二等面根一一○(甲丙/)
外切立员半径一四四(心/乙)全径二八八○
内容浑员半径一二二半(心/中)全径二四五(弱/)
外切浑员半径一五四(甲/心)全径三○八(强/)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4b 页 WYG0795-0379d.png
十二等面之分体并五楞锥并以五等边面为底
原体之楞甲丙设一百一十半之乙甲五十五为小分
求其全分乙心一百四十四(即外切立/方半径)乙甲(五十/五)自乘
(三千○/二十五)为句幂心乙(一百四/十四)自乘(二万○七/百三十六)为股幂并
之得(二万三千七/百六十一)平方开之得弦(一百五/十四强)为自角至心
之线甲心即外切员半径
作法 以五等面之一边为
底楞(甲/丙)以外切员半径(角至/心之)
原体之楞甲丙设一百一十半之乙甲五十五为小分
求其全分乙心一百四十四(即外切立/方半径)乙甲(五十/五)自乘
(三千○/二十五)为句幂心乙(一百四/十四)自乘(二万○七/百三十六)为股幂并
之得(二万三千七/百六十一)平方开之得弦(一百五/十四强)为自角至心
之线甲心即外切员半径
作法 以五等面之一边为
底楞(甲/丙)以外切员半径(角至/心之)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5a 页 WYG0795-0380a.png
(线/)为两弦之楞(甲心及/丙心)而会于心五边悉同则为十二
分体之一如是十二枚则成十二等面体
变体数
求浑圆积
设浑圆径一○○○自乘得一○○○○○○又十一
(古/法)乘之得一一○○○○○○为实十四除之得○七
八五七一四为平圆面幂或用旧径七围念二之比例
亦得圆面七八五七一四以四因之得浑圆之幂三一
分体之一如是十二枚则成十二等面体
变体数
求浑圆积
设浑圆径一○○○自乘得一○○○○○○又十一
(古/法)乘之得一一○○○○○○为实十四除之得○七
八五七一四为平圆面幂或用旧径七围念二之比例
亦得圆面七八五七一四以四因之得浑圆之幂三一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5b 页 WYG0795-0380b.png
四二八五六
置浑圆之幂以半径五○○因之得一五七一四二八
○○○是为以浑圆面幂为底半径为高之圆柱形积
置圆柱形积以三为法除之得五二三八○九三三三
是为以浑圆面幂为底半径为高之圆角形积亦即浑
圆之积
浑圆根一○○○体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用为公
积
置浑圆之幂以半径五○○因之得一五七一四二八
○○○是为以浑圆面幂为底半径为高之圆柱形积
置圆柱形积以三为法除之得五二三八○九三三三
是为以浑圆面幂为底半径为高之圆角形积亦即浑
圆之积
浑圆根一○○○体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用为公
积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6a 页 WYG0795-0380c.png
立方
置公积即浑圆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立方开之得立方根八
○六二○二七一七是为与浑圆等积之立方
方锥
置公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以三因之得数立方开之得高阔
相等之方锥形根一一六二二四四四四七是为与浑
圆等积之方锥
方
置公积即浑圆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立方开之得立方根八
○六二○二七一七是为与浑圆等积之立方
方锥
置公积(五二三八○/九三三三)以三因之得数立方开之得高阔
相等之方锥形根一一六二二四四四四七是为与浑
圆等积之方锥
方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6b 页 WYG0795-0380d.png
锥
圆柱
置公积(同/上)十四因之十一除之为实立方开之得高阔
相等之圆柱形根八七四二三九四二是为与浑圆之
积之圆柱
(圆/柱)
圆锥
圆柱
置公积(同/上)十四因之十一除之为实立方开之得高阔
相等之圆柱形根八七四二三九四二是为与浑圆之
积之圆柱
(圆/柱)
圆锥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7a 页 WYG0795-0381a.png
置公积(同/前)以三因之(变圆锥形积/为圆柱积)再以十四因之十一
除之为实(变圆柱积/为立方积)立方开之得高阔相等之圆锥形
根一二五九四七五九是为与浑圆等积之圆锥 或
置积以四十二因之十一除之立方开之亦同
(圆/锥)
按变体线本法有四等面八等面十二等面二十等面
诸数表皆未及其同者惟有浑圆立方二形其馀三形
皆比例规解及测量全义之所未备今以法求之则皆
除之为实(变圆柱积/为立方积)立方开之得高阔相等之圆锥形
根一二五九四七五九是为与浑圆等积之圆锥 或
置积以四十二因之十一除之立方开之亦同
(圆/锥)
按变体线本法有四等面八等面十二等面二十等面
诸数表皆未及其同者惟有浑圆立方二形其馀三形
皆比例规解及测量全义之所未备今以法求之则皆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7b 页 WYG0795-0381b.png
长阔相等而不为浑圆立方者耳夫不为浑图立方而
仍可以法求者以其长阔相等则仍为有法之形也然
而与今西书所载合者二不合者一意者其传之有误
耶或其所用非径七围二十二之率耶俟考
浑圆以径求积
置径自乘又以半径乘之又四因之又以十一乘之以
十四除之又以三除之见积
仍可以法求者以其长阔相等则仍为有法之形也然
而与今西书所载合者二不合者一意者其传之有误
耶或其所用非径七围二十二之率耶俟考
浑圆以径求积
置径自乘又以半径乘之又四因之又以十一乘之以
十四除之又以三除之见积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8a 页 WYG0795-0381c.png
解曰平圆与平方之比例知其周与周假如七则方周
二十八圆周二十二两率各折半为十四与十一 径
自乘则为平方形以十一乘十四除则平方变为平圆
矣以平圆为㡳半径乘之成圆柱形再以三归之成圆
角形(即圆/锥)浑圆面幂为㡳半径为高之角形四倍大于
此圆角形故又四因之即成浑积也
捷法 径自乘以乘半径乃以四十四因四十二除见
积 或径上立方形二十二因四十二除或用半数十
二十八圆周二十二两率各折半为十四与十一 径
自乘则为平方形以十一乘十四除则平方变为平圆
矣以平圆为㡳半径乘之成圆柱形再以三归之成圆
角形(即圆/锥)浑圆面幂为㡳半径为高之角形四倍大于
此圆角形故又四因之即成浑积也
捷法 径自乘以乘半径乃以四十四因四十二除见
积 或径上立方形二十二因四十二除或用半数十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8b 页 WYG0795-0381d.png
一因二十二除见积并同
浑圆以积求径
置积以三因之四除之又以十四因之十一除之再加
一倍立方开之得圆径
解曰圆积是圆角形四今三因之变为圆柱形四矣故
用四除则成一圆柱此圆柱形是半径为高全径之平
圆为㡳今以十四乘十一除则变为全径之平方为㡳
半径为高矣故加一倍即成全径之立方
浑圆以积求径
置积以三因之四除之又以十四因之十一除之再加
一倍立方开之得圆径
解曰圆积是圆角形四今三因之变为圆柱形四矣故
用四除则成一圆柱此圆柱形是半径为高全径之平
圆为㡳今以十四乘十一除则变为全径之平方为㡳
半径为高矣故加一倍即成全径之立方
历算全书 卷五十八 第 59a 页 WYG0795-0382a.png
捷法 积倍之以四十二因四十四除立方开之得圆
径 或用本积以八十四乘四十四除立方开之 或
用半数以四十二乘二十二除立方开之 或又折半
以二十一乘乘十一除立方开之得积并同
按径七围二十二者乃祖冲之古法至今西人用之可
见其立法之善虽异城有同情也虽其于真圆之数似
尚有盈朒然所差在微忽之间而已吾及锡山杨昆生
柘城孔林宗另有法其所得之周俱小于径七围二十
径 或用本积以八十四乘四十四除立方开之 或
用半数以四十二乘二十二除立方开之 或又折半
以二十一乘乘十一除立方开之得积并同
按径七围二十二者乃祖冲之古法至今西人用之可
见其立法之善虽异城有同情也虽其于真圆之数似
尚有盈朒然所差在微忽之间而已吾及锡山杨昆生
柘城孔林宗另有法其所得之周俱小于径七围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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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之率则其所得圆积亦必小于古率矣
杨法立圆径一○○○○积五二三八○九二五六四
孔法立圆径一○○○○积五二三五九八七七五
约法
立方与立圆之比例若二十一与十一 平圆与外方
若十一与十四 平圆与内方若十一与七
圆内容方之馀(即四小/弧矢形)若七与四圆外馀方(即四角/减弧矢)若
十一与三准此则馀圆(即小/弧矢)与馀方若四与三而小弧
杨法立圆径一○○○○积五二三八○九二五六四
孔法立圆径一○○○○积五二三五九八七七五
约法
立方与立圆之比例若二十一与十一 平圆与外方
若十一与十四 平圆与内方若十一与七
圆内容方之馀(即四小/弧矢形)若七与四圆外馀方(即四角/减弧矢)若
十一与三准此则馀圆(即小/弧矢)与馀方若四与三而小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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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与其所减之馀方角若一与七五亦若四与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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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算全书卷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