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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密嚴經疏目次
*卷第一(但逸此卷)
*密嚴會品第一
*卷第二
*妙身生品第二
*卷第三
*妙身生品之餘
*胎生品第三
*顯示自作品第四
*分別觀行品第五
*阿賴耶建立品第六
*卷第四
*自識境界品第七
*阿賴耶微密品第八
大乘密嚴經疏目次(終)
大乘密嚴經疏第二
沙門法藏撰
*釋妙身生品
何故此品來。謂前品中廣明密嚴淨佛國土中具修
淨業諸大菩薩乃得生彼。是故說言妙身生品也。妙
身生者。汎釋三義。一十地中所受變易。捨分段死麤
重身故。名為妙身。故經言法性生身。二密嚴中所受
身者。殊勝微妙。故名妙生。三者如來所變化身說名
妙身。此品廣明妙身生義。從所明事得品名故。妙身
生品也。
就釋此品。大分為四。一如實見。對金剛藏。問答辨釋。
二普賢眾色菩薩等。對金剛藏。問答明之。三淨居諸
天諸大菩薩等。金剛藏前。問答釋之。四會中大眾
聞所說法。作禮修行。就初文中。有二問答。初一問答
釋修因所成德。後一問答明所依修。初文復二。一如
實見問。二金剛藏答。就問文中。復有三節。一嘆問人
德。二者欲問修禮儀則。三從而作是言下。發言請問。
嘆問人德中。如實見者。嘆內有德。謂於真俗無錯謬
故。名實見也。菩薩標位。然此菩薩在家菩薩。所有百
姓悉率伏靡。是故說言有大威力。於百姓中能為主
故。世中自在。內身端正。以名為其身妙好。其王身服
七寶所莊。以是說名上服莊嚴。嘆問人訖。下釋修禮。
對佛欲請。故言在於佛前乃至一心恭敬。准文可見。
向金剛藏下發言正請。於中先嘆所請人德。後是故
我今下。請決所疑。初嘆德中。善能通達自智之境者。
嘆智德也。不共二乘名為自智。次嘆證理離亂之德。
謂現法樂住文是。次嘆化他德。謂於三乘世間心得
無違是也。為大定師於定自在者。嘆其所作自在之
義也。能隨順說諸地之相者。嘆說法德。常在一切佛
國土中者。嘆淨業成德。為諸上首演深妙法者。嘆持
深法德也。下請所修法。初請所行法。後安樂修行下。
請所得利也。是故我今等者。結前生後。次說諸聖人
下。明所請法。後令我及餘下。結請為說。初文可解。次
所請法有其二種。一教道行。二證道行。諸聖人者。初
地巳上。眾聖非一。故言諸聖也。不隨他行者。出教道
體。不隨小乘狹劣自益。常行平等無緣大悲。以此故
言不隨他行。言證道者。無分別智。現證不遙。說言現
法。離散動故。名為樂住。此能住行也。內證之境者。是
所住理。今如實見所請如是。下結請文。准即可知。自
下請法。所請利益。略有四種。一離怨。謂安樂修行趣
於佛地文是也。二獲所依身。謂意生身言說身是也。
意生身者。證行之果。但由意生。離言說故。則報身是
也。言說身者。是教行果應化身是也。三現別德。謂力
通自在是也。力者十力。通者六通。自在有八。離言如
是。意欲求願一百四十不共佛法。故結說言皆得具
足。四不住道。轉所依止者。不住生死。不住實際者。不
住涅槃。下引喻況。如眾彩摩尼現眾色像。由不住涅
槃故。常在一切佛國土中。為諸菩薩說密嚴行。上來
問訖。
自下答問。於中兩節。初以長行略答前問。後以偈頌
廣答所問。就長行中。先嘆問人。後先應覺了下。示道
理答。嘆問人中。善哉仁主者。嘆其人好。能請我說等
者。嘆請事好。密嚴國人通達人法二無我理。今此仁
王正問是事。是故嘆之。下答前問。先應覺了下標宗
答。次一切世間釋所以答。後我今下許說勅聽。初文
可見。次第二文諸分別境是心之相者。此舉大乘唯
識道理法無我宗。諸分別境者。六塵非一。故說為諸。
分齊各別。名為分別。以上聲唱。是心相者。心有三種。
一本覺真心。如是六塵。真心緣起。似有顯現。究尋唯
心。心外無法。二妄識心。謂從無明乃至顯識心中。分
出見相二分。故言唯識。三者分別事識之心。謂顯識
心所現相分。妄執為實。所執實無。故云唯識。是即答
前問不隨他行等文也。若能通達人法無我唯識理
者。棄捨妄執分別心故。以是故說於境界中捨諸分
別。上來表宗答訖。次釋所以答。一切世間是分別見
者。謂世間體則是如如。但以無明妄執心故。見有差
別。故楞伽云。世間離生滅。猶如虗空華。見世間體者。
見者明白通達名見。可謂達世間體是唯如。如是之
人。即於所緣六塵之中。得如三昧。釋所以訖。下即許
說。我今為汝開示。上說大乘道理。故云彼法也。下即
勅聽。准文可知。上來長行表宗答訖。
自下偈答。就中三節。初四行。廣釋長行中諸分別境
是心之相。次七行。釋長行中於境界中於諸分別文。
後有七行。釋長行中一切世間是分別見等下文也。
初文復二。初一行文。釋長行中諸分別境。後有三行。
釋長行中是心之相。初一行中。上兩句出分別境。一
切凡夫亂識所緣。名一切世間。如是世間。無而似有
現。如熱時焰。下之兩句釋所以。如是不實相云何而
得有。故今釋通云無而妄分別生。釋初文訖。下釋長
行是心之相。就中。初一行半。明境與心相依而立。後
一行半文。釋相依所以。初言覺者。是能緣心。所覺是
所緣。謂身生時。依所緣生。故言覺因所覺生。所緣境
界不可自現。依心得現。故言所覺依能現。如是兩句。
釋相依立。下釋不相離。離一則無二者。離一顯識自
體分者。即無見相。更有一釋。若無見分。則無相分。是
故說言離一則無二。次喻現示。故言如光共影。顯識
如光。見相如影。下明法說。若無見分心。則無相分。故
言無心亦無境也。量及所量者。釋差別相。謂見分中
多種行解。若善惡無記。漏無漏等。所量境界。亦復如
是。違順捨等。准即可知。自下一行半。結通所以。上之
兩句。順相結所以。謂見相二分。但依於一心。如是假
分別。無有自性。次有兩句。結過所以。謂能所知法各
各別者。唯依一心中妄計著有。後有兩句。結通解所
以。准文可見。初文釋訖。
自下七行。釋長行中於境界中於諸分別。就中兩節。
初有四行。法說辨釋。後有三行。引喻顯示。初文復三。
初之二句。心從緣起作法為本。次一行半。反流歸本。
後有二行。明所得果也。心為法自性者。心者真心。從
緣起作一切諸法。然諸所作法。不離真心。以心為體。
是故說言心為法自性。及人之所濁者。從真心起無
明等法。反迷於心。執為諸法。故言及人之所濁。釋初
文訖。下釋反流歸本真心。就中一行明反流位。後有
二句。明皈本也。八地菩薩。得雙照觀。方得永捨諸分
別心。以是故言入於八地中而彼得清淨。彼者則是
所捨分別名為彼也。九地菩薩。依前八地所得雙行。
行禪定故。不起分別。雖無分別。行因未滿。是故中位。
十地菩薩。所修窮滿。於一切法。覺悟如佛。故言大開
覺也。下明歸本。金剛心中。微細過永盡無餘。修行德
圓。受法王位。轉依歸本。是故說言法水灌其頂而成
世所尊。上來辨釋於境界中捨諸分別訖。自下兩行
釋所得果。果有二種。一始有果。二本有果。初三句。釋
始有果。始有報身。名為法身。與所證理無二無別。故
無有盡。下之兩句。准即可知。下釋本有果。就中二句。
釋本有果無盡無壞。下有三句。為德所依。心識即是
本有法身如來藏心。亦如是者。准上例釋。始有報身
與證同一味故。尚得常住。況乎本有如來藏心可非
常也。是故例言亦如是也。無盡者無滅也。無壞者無
變也。亦可上二句明空如來藏。下三句釋不空如來
藏。餘文可解。不順繁釋。今逐難釋。密嚴諸佛土者。言
密嚴者。是純淨土。諸佛土者。雜穢等土。名諸佛淨土。
良以真心遍一切處。無不在處。而不可知有無之相。
是故說言住不思議。釋法說文訖。自下引喻。喻有兩
節。先瓶破喻喻於所治。後火燒喻喻於能治。所治喻
中。先一行喻。後半行合。言瓶破者。喻於分別事識心
滅。謂觀行者。先捨事識。猶如瓶破。瓶雖破盡。瓦猶現
在。猶如麤現意識心亡四惑末那及相續猶在未滅。
如瓦現顯。又修行者。進斷相續。不斷等猶在顯識乃
至無明。如瓦破壞塵在未亡。又進斷盡無明業識等。
唯有真心如來藏性。如塵柝巳唯有極微。下之兩句。
合所引喻。如是結合也。因有漏者。斫摧有漏。到究竟
處。唯是如如無漏法在。更無生死而可斷除。有漏之
中所有如如。是無漏故。如是喻顯法盡理在也。下喻
能治。上之兩句。引喻況示。下一行文。以法結喻。就初
文中。如火燒木等者。謂地前中分別無漏除却分別
事識心故。如火燒盡木。又修行者進斷後後微細餘
障。是故喻言復於餘處然。下法合中。外有疑如是能
治為當緣修智為用真修。是故通言唯用緣修。非是
真修。以是言於味不動智。味者味著。謂緣修智。以無
明為體。仰求味著不動真。今欲簡却真不動智。但取
緣修。若通論之。兩智皆得。不滅分齊。轉依離分別。轉
者滅也。轉滅所依無明體故。能依緣修亦不得立。故
云轉依。離分別者是真修智。若緣修在。與緣修智。共
同一處。不可言離。今緣修盡。真智獨存。說言離分別。
下有二句。結示處所。准文可知。釋喻文訖。
自下第三。有七行偈。釋長行中一切世間是分別見
等。於中三節。初有三行。釋長行中一切世間是分別
見。次有二行。釋長行中見世間體。後有二行。釋長行
中即於所緣而得三昧。初三行中。亦有三節。初之一
行。約分別世間。明分別見。次有一行。約變易煩惱業
因。明分別見。後有一行。就變易果。釋分別見。不生眾
品類。示正道理。謂世間法。虗妄分別。妄計為有。本無
有。猶如夢境夢心妄有本來不生。分別世間。亦復如
是。分別事識妄計故有。是故說言不生眾品類。莫住
於世間等二句者。誡勅凡夫。莫著世間。勸捨虗妄分
別諸見。住者著也。下句示歸宗。言無我者。如來藏性
無住無得。遍充法界。無有一相。故言無我。若欲捨諸
見者。須皈無我宗。此則初地所證真如為無我。下釋
變易煩惱業因。分別故世間得成。若斷無明乃至相
續不斷識等諸分別時。不見世間故。言斷諸相續流
無生亦無壞。相續流者。初從無明乃至第六相續識
心名相續流。次第流連不斷絕故。名相續流。下之二
句示正道理。謂若盡於變易死因一切見者皈無我
宗。皈者證也。此即八地無功用行所證真如名為無
我。後有一行。釋變易果。言諸患者。變易果報。名之為
患。金剛心中末後一念。變易報盡。故言諸患皆巳息。
第二剎那解脫道中證本如滿。故言寂住不思議。由
來見等一切諸法如圓時唯淨如如。無有一切可斷
除故。淨於一切見中。下句准上。此乃金剛乃至佛果
所證真如名無我也。釋初文訖。自下第二釋長行中
見世間體。就中兩節。初之一行。明世間體。後有二行。
却釋見字。就初行中。上半釋體。下半釋所以。世間種
種法者。牒世間相。如是諸相唯如無別法。故出體言
本來無我性。無我者如也。下釋所以。有人疑云。現見
世間諸法差別。然今釋言唯如無我者。應當諸法斷
滅始無。及諸言說能顯真如。故今通言非由擊壞無
及喻之所顯。喻者言說之異名。出世間體訖。自下第
二。却釋見字。見者推求名見。以緣修智推求世間體
是如。故名之為見。於中先喻。後以法合。火無別體。以
木為體。焚薪盡巳。自體隨滅。故言自於是中滅。下兩
句合。准即可見。釋第二文訖。自下二行。釋長行中即
於所緣而得三昧。就中三節。初兩句出三昧體。次有
三句。依定進修。後三句。明所得益也。是名現法樂者。
出三昧體。聖人自智境者。嘆三昧深。謂如來藏相應
定者非是凡夫小乘所入。是故嘆言聖人自智境。次
有三句。明進修行。依初地三昧。進入後地。言依此入
諸地。下二句。明所離過。過有二種。一者因過。謂淨除
無始惡是也。二者果。謂捨離世依是也。下有三句。所
得益。出世而安住者。出世有三處。一出分段世。謂初
地中。二出功用世。謂八地中。三出變易世。謂佛果位。
如是三處。得安住益。其心轉清淨者。如是藏心名為
其心。謂前三位中。隨漸除障。漸顯清淨。既心得淨。恒
居佛土。是名所得益也。上來一重問答訖。
自下一重問答。明皈依處。於中先問後答。既就問文
中。金剛自在者。嘆所問人。餘文相現。准即可知。於是
以下。答其前問。就中兩節。初以偈頌表宗略答。後長
行巳去廣釋所以。初表宗中。有四行偈。判為四節。初
兩行偈。釋佛為皈處。次一句者。法為皈處。次有三句。
僧為皈處。後有一行。國為皈處。就佛寶中。初一行偈。
明佛出過百非之外。後有一行。明佛殊勝故可皈依。
初文復二。上兩句。明佛體妙離有無相。下兩句。明所
離過。言佛體者。即真如法身。離有無相。妙出百非。契
會中道。故名為佛也。下釋離過。蘊樹巳焚燒者。離內
身過也。魔軍咸退殄者。離外怨也。前蘊魔。後即天魔。
下釋如來殊勝可依。上兩句釋所到處勝故可皈。次
有一句。所覺清淨無垢。如是如故可依。下句結皈可
知也。釋佛寶訖。遠離諸分別者。明法寶為依處。離者
無也。分別妄想所不及處。名為法故。無諸分別也。下
明僧。證於無處所者。初地巳上。證無中邊真如理故。
名為聖僧。如是僧中。簡取勝者。不取下地故。下句言
密嚴諸定者。八地巳上。名為勝者。結句可知。皈依有
二種。一修行時所皈依處。所謂三寶。如上所說。二安
身時境界依處。如下所說密嚴勝妙剎是也。良以密
嚴。八地巳上菩薩所生。故言勝淨。餘文相現。准即可
知。上來表宗略答訖。
自下第二。廣釋所以。於中三節。初長行釋。次偈頌釋
後以長行釋。就初文中。表五章故。文有五節。一巳得
住地下。釋諸世間虗妄無實。二世間眾生下至恒無
斷絕者。釋世間法唯心所造。三是八種心中至或有
一時頓取之者者。釋心起時頓之義。四心性本淨下
至而為差別者。釋心常淨不改之義。五阿賴耶識雖
與能熏下至而得明現者。釋阿賴耶識雖與諸法同
一處在而非一非異。
就初文中。復有三段。一說是語巳者。結前生後。次巳
得諸地等下。法說現示。後如繢像中。廣引喻釋。初文
可解。巳得住地者。如實見菩薩得初地故也。諸觀行
者者。十地非一。非名諸觀行。餘文可見。下引喻釋。喻
有十。一大為四。第一喻者。喻於如上妄計諸法差別
之相。二有兩喻。喻諸外道妄計身中有我我所。有四
喻。喻因緣生法但虗相立無有實性。四皆是虗偽下。
結前所說。釋通疑難。此即初喻。如繢像中而有高下
者。壁上畵像。實無高下。然凡小兒。見於壁上大小高
下差別相貌。然手摩時。平無高下。真如如壁。諸法如
像也。如夢所見下二喻者。喻於外道所計之我。夢中
所見端正女色。石女人等。夢巳身懷任子。畢竟無法。
唯夢亂計。外道所計。我亦如是。次有四喻。喻於諸法
虗相似有。無有實性。非但無實。就近尋相亦叵得。文
現可解。次有二喻。喻於諸法無常速滅。不過剎那。如
浮雲影。如奔電光。速滅不住也。下結前所說。釋通疑
難。皆是虗偽非實有者。結前所說也。分別所成猶如
工造器者。是通疑難文。外有疑。若諸法相非實有者。
何故現見各有自性。薩婆多師計如是執。今則通言。
汝所見者。分別所成。非自有之。故下喻言猶工造器。
工巧之人。依一泥團。造諸器皿。相各不同。尋其別相。
唯有一泥。無有別法。上來諸法虗不實訖。
自下第二。尋推妄法唯心所作。於中有二。初法說。後
引喻況。就說中復有四節。一釋八識相依而起。二釋
五法。三釋三性。四無我。然經文中。束為兩段。初釋八
識相起之義。二釋五法等不離成義。就初文中。世間
眾生下至相續而轉者。八識之心相依而起。世間眾
生者。簡却外物。但取情道。此即總句。習氣覆心者釋
所以。心者本識。雖言諸法皆心所作。心不自作。要待
因緣。謂無始習氣。迷覆真心。心隨緣故。生一切法。心
識既生。計著種種戲論執著。因茲諸法差別而轉。自
下依心生七識也。初言意者。從無明識至相續識。總
名為意。能生分別六識心故。意識者。分別意識。餘諸
識者五識心也。相續而轉者。轉者起也。如是從細相
續立末。中間不絕。是故說言相續而轉。釋初文訖。自
下第二。釋法等不相捨離。一處一釋。何故此文來。良
以真心不可自變作生死法。要得無明妄想習。始作
諸法。諸法亦爾。要依真心。方立自體。欲顯如是。故此
文來。言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分別。亦名妄想。四者正
智。五如如。如是五法。與三性法。相攝分齊。諸教不同。
若依中邊分別論等。名相二法。遍計性攝。分別依他
攝。正智如如圓成性攝。佛性論者。初分別性五法不
收。畢竟無故。如是說者。但從他聞三性名字。不識體
性及得名所以。若分別性非聖境者。聖必不說。若聖
不說三性道理。誰說而有三性道理。又依他者。依誰
何他。名依他。性若依依可言自依。何論依他。然汝說
言遍計性者是無法故。五法不收者。依他起性。更無
所依。依何他名為依他。准此明知不識釋名。若依解
深密經。有二復次。釋三性義。初復次云。由遍計性依
他始有。故經說云眼翳眩如遍計性。所見毛輪如依
他性。准知依他。依遍計性。方得立之。後復次云。由依
他性。方有遍計。故經說云。頗胝伽珠。由近青色。似青
色現。凡愚不識。執為實青。珠上似青。喻依他性。所執
實者。喻分別性。准初復次。分別性者。還收分別。依他
性者。名相所收。准後復次。翻前可知。楞伽經中。亦如
是說。故彼經云。名相二法。緣起性收。妄想自性。妄想
收也。言三性者二門分別。一釋名字。二出體性。言釋
名者。一分別性。亦名遍計所執性也。言分別性者。謂
虗妄心。搆畫計度。不稱境故。名為分別。就能為名。又
此妄心。於所執境。遍計著故。名遍計所執性。非遍計心
所執存境名遍計性。此約能所合為名也。有人宣說。所
遍計境名遍計。不取能執為遍計性。若如是者。即違道
理。良以三性諸聖境界。遍計所執畢竟無法聖。人不
見。既不見故。不可宣說三性道理。三性道理諸佛境
界。非凡夫境。如何說言畢竟無法為聖境也。佛性論
師過在此矣。依他性者。亦名緣起性。亦名依他起性。
皆得無傷。依分別他始得有故。名依他性。良以大乘。
一切諸法。以心所作。所作諸法。不離於心。以心為體。
若無妄心。生死之中。依他起性。不能自起。故諸經中。
說十二緣。為依他性。十二因緣。無明為初。故知依他
依遍計他。又經說言夢等八喻。喻依他性。若無夢心。
夢境不現。依夢有境。明知依他分別有。又人說言。清
淨依他。此淨依他。與其正智。為同為異。若言同者。即
圓成收。非是依他。若言異者。即從無明。方有餘反。即
知不清。若不從無明故言淨者。何處經云十二緣法
明為緣有。故知清淨依他性者。浪言無理。出其體者。
分別性者。但用分別妄心畫度行解為體。又復人說。
妄心所執妄境為體者。此言大謬。過如前述。依他起
體。義有兩重。一者從本建立諸法。謂從無明乃至顯
識。顯識心中。見相二分。一時分出。所見相。依無明等
遍計性故。名依他性。於此義中。見相二分。皆是依他。
二者觀行除障入理建立三性。於此義中。但立所取
相分為體。良以能取見分心者。不知自共相分塵故。
執為心外實有諸法。然意識心所執本質塵者。是顯
識作。非意作故。觀行者達無實時。似有相分。猶有非
無。據此行義。世間迷徒。說依他起是有不無。圓成實
體。准即如常。二無我者。謂蘊中無主宰者。名人無我。
於諸法中。無性實義。名法無我。如上所說八識五法
三性二無我。一一之法。不能獨立。如水波浪。若無水
處波浪不起。有波浪處。必有其水。諸法亦爾。若有法
處。必有真如。無有一法獨妄無如。是故說言恒相應。
釋法說訖。自下引喻。就中。初喻。後阿賴耶下。合所引
喻。如是二文相現可知。
自下第三。釋八識心起時頓漸。就中兩節。初釋識生
頓漸差別。後若於屋宅下。釋頓漸。所以雖無如是若
干體異者。明八識同體。同體有二。一如來藏緣起法
門。變作諸法。法雖萬差。體唯真心。故言同體。二妄心
中顯識巳前無差別相。流至顯識。忽現見相。以後漸
現種種諸法。如是諸法。以顯識為體。故言同體也。而
隨緣下。釋識起時有頓漸義。隨緣漸起釋漸起也。或
一時生者。是頓起義。如是頓漸識體生起也。心生之
時下。釋所取中。亦有頓漸。文現可知。下釋所以。於屋
宅等聚集物所。若無偏現者。多分一時頓分別所。若
有偏現者。次第而取。是故說言多是一時或次第取。
上釋取。若在眠夢下。釋次第取。法若散離不聚集者。
多分次第取。於中細論。亦有頓取。是故宣說或有一
時頓取之者。如喫熱蜜。若無偏強。身舌二識一時取。
若有偏者。先取強者。如是諸文相現可知。上來釋所
取中頓漸訖。
自下第四。如來藏性常不改。一釋真心性常不改。二
者隨緣能生法義。又說。前說者釋依持門。後釋緣起。
就性常中。先法。後前如來藏心恒在生死而性常淨。
凡夫二乘初業菩薩所不了知。是故宣說心性本淨
不可思議。此即顯示空如來藏。故勝鬘經云。自性清
淨心。煩惱不能染。智慧不能淨也。是諸如來微妙之
藏者。釋不空藏。謂如來藏中。本來具足過恒沙等性
功德法。而無一法別守自性。如鏡中像。故言微妙也。
法說文訖。下別喻引釋。如金在礦。性常清淨真心亦
爾下釋緣起。意從心生者。意者。無明乃至相續不斷
之識。如是六重總名意。心者。即是如來藏心。亦名真
心。亦名梨耶。良以七識。皆心所作。故文說言餘六亦
然。如是巳下結釋應知。上來釋第四段訖。
自下賴耶雖與諸法同一處在而性不一不異之義。
就中有三。一者法說。顯示道理。次引喻況。後合喻法。
初文復二。一釋賴耶不一不異。後釋佛性不一不異。
初從賴耶下至而同止住者。明不異義。後性恒明潔
者。釋不一義。言能熏者有二義。一義釋者。從無明識
乃至顯識。名為能熏。熏發真心作生死故。諸心法者。
謂從智識及六識等。皆有心王心數相應。是故宣說
諸心數法。更有一釋。言能熏者。前心數中。簡取強者。
除却微劣無記心法名能。熏就功能故說為熏。諸心
法者。就體而言。餘文相現。下釋佛性與諸煩惱不一
不異。准上例同。故云亦然。定不定別者有二種。一者
正定。謂種性上。二者邪定。謂闡提人。三者不定。准即
應知。雖有如是定不定人別。佛性體常清淨無垢。法
說文訖。次引喻顯。文可見也。下合喻。先結合喻。後舉
法示。如是等文。並現可知。上來長行釋訖。
自下頌偈廣釋前義。就中總有一百二十六行半文。
判為兩節。初四十六行半。答品初頭如實見問。後七
十九行。廣釋偈前長行所說。就初文中。復有九節。一
者八行半。嘆如實見問。二者十三行半。答長行中不
隨他行。三者一行半。答長行中現法樂住問。四者一
行。答長行中轉所依止不住實際問。五有一行。釋獲
意生身等。六有三行。答長行中內證之境。七有四行。
牒前頌文逐難重釋。八有三行。以大乘理示諸外道。
九十一行半。答長行中安樂修行趣於佛地。
初文復三。初有一行。嘆問如理。次有一行。勸王為他
傳說所聞。後六行半。明聞法所得益。前兩節文相現
可見。第三節中。初之二句。表宗略示益。後或作下。
依宗廣示益也。若人聞法巳者。謂十信中創聞此法
也。漸淨阿賴耶者。種姓以上。解一切法無我之理。漸
伏法執。法執伏故。阿賴耶漸現。故言漸淨。謂從種姓
乃至金剛。始得究竟。故言漸也。下別解釋。就中三節。
初二行半。釋由聞法故於三界中受勝果報。次有一
行。由聞法故得不住道。雖在生死恒樂相應。後二行
半。由聞法故成無上果。初文復三。初之半行。人中作
王。次有一行。作欲天王。後有一行。色無色界定處為
王。或為人中王。諸粟散王。轉輪王者。有四輪王。一領
閻浮提。二領二天下。三領三天下。四領四天下。如仁
王說。下釋欲天。欲天有四。此唯舉四。就勝說故不舉
四天。超越說故不說化樂。餘文可見。下釋上二界。上
兩句准即可知。無想眾生者。謂無想天也。受諸禪定
樂者。大乘法中。無想天中亦有心識。但微細故。凡天
二乘不知有之。以有識故。受禪定樂也。次釋不住平
等之道。初之句表不住宗。後有三句。釋不住所以。初
表宗句。准即可知。如師子吼者。以不住道為眾說法。
如師子王吼無所畏。眾定皆自在者。雖在生死為眾
說法。而不染著生死之過。於禪定中自在無礙。若在
地獄。如三禪樂。以是故言喜樂相應。下釋成勝果。初
之一行方法。後一行半釋所得果。密嚴純淨土。難行
不可得。故言一心求密嚴。淨土三界之外。要發菩提
心爾乃得往生。故言不染著三界。釋行方法訖。下有
兩句。釋行方便果。文相可見。下顯正果。上之二句。示
得果相。言轉依者。轉者滅也。轉滅變易依故言轉依。
獲安樂者。轉所成果無餘涅槃變易苦。名為安樂。離
喧動過。說為寂靜。超四相故。名為安住。次有兩句。天
人所敬。下有二句。表位殊勝。文相可見。上來嘆王問
訖。
自下答前長行問中不隨他行問。就中兩節。初有三
行。略表外宗過。略示正理。後有十行半。廣破外所執。
就三行中。初之一行。表外道宗有過不中。後有二行。
略示正理。非如外道等二句表宗。此云外道。亦取二
乘。總名外道。故總非言非如外道說。壞滅為涅槃。外
道二乘。皆住此說諸法皆有。以修行力滅却始無。法
盡無處名為涅槃。故示過。同有為死有復生過。外人
難言。有為之法未被對治。死有復生過。我修對治力。
死而不還生。以是義故。所難非我故。故復難言。諸法
本來無。非滅始無有。然汝妄想故。滅却始無有。法無
妄計有。即成一重過。無法計滅無。亦成二重過。計有
計無。兩俱過故。言同有為死有復生過。釋初文訖。下
有二行。略示正理。於中一行半。示正道理。後有二句。
結示前過。言十業者。十善業道。諸行體故。說為十善。
體雖十業。隨心強弱。三品不等。三乘差別。就三乘中。
菩薩最勝。勝者方修十地行滿得三沾果。是故說言
得解脫智慧如來微妙身。下即結過。文現可知。初文
釋訖。自下第二。牒宗廣破。於中三節。初有五行。牒外
人宗。廣破邪執。次有二行半。示正道理。後三行文。逐
難重破。就初文中。有三過失。一有一行。釋眾生有始
有終過。次有二行。釋通外救亦言與過。後有二行。於
解脫樂永失不證過。初文復二。初一行設諸眾生有
始有終難。一行釋通外救。初一行中。上二句。牒宗設
難。難眾生盡。下兩句。有始終難。難佛地論師特違此
文不可依行。牒宗設難訖。下有二行。釋通外救。外人
救云。我計眾生有盡有始。更有何過失。故經釋通。若
汝救云眾生有終有初際者。與汝二過。一與非眾生
而作眾過失。與後欲奪故云應有非生法而始作眾
生。此即縱與。下即奪取。佛法道理。無有非眾生而生
眾生界。初過如是。更與一過。汝若救言。眾生界盡。盡
得解脫。有何過失。此即牒過。下即與過。是故說言佛
無爾焰法。爾焰者梵音。此云如幻虗偽之法。又外人
救云。佛無爾炎。有何過失。故即通言。則無能覺。若有
爾焰。則有能覺智慧之心。既無爾炎。對何所覺。而有
能覺。既無能覺。覺所得果。涅槃亦無。通難與過訖。下
即釋通於解脫樂永失不證過。初一行半牒彼宗。後
二句與過。初文復三。上二句法說表宗。次二句引喻
示現。後二句結合所以。就喻文中。種巳燋者。喻於有
餘涅槃之界。薩婆多云。入有餘時。煩惱業等。體性猶
在。治道力故。不能生後。同類法故名斷除之。非體成
無如種巳燋。體雖有在。不能生後也。燈滅等喻。入無
餘涅槃之時。能治所治一切皆盡。如燈油盡燈亦隨
滅。餘文相現。准即可知。下有二行半正道理。就中三
節。初有一行半。出定行體性。次有半行。釋智慧行。後
有半行。釋所得益。初文上半出定行體性。次半行定
用自在。復有半行。不著二邊中道之相。言遍處者十
遍也。言諸禪者。根本四禪未來中間名為諸禪無色
者。四無色定。無想定者。亦名滅盡定。如是諸定。釋名
出體諸義分別。如常可知。逆順入定者。義門有五。一
者順入。從初禪入至非想出。二者逆入。從非想入至
初禪出。三者順起。入初禪定。超越二禪入第三禪。超
越第四禪入空處定。超越識處入無所有。如是超入
乃至非想。是名順超。言逆超者。從非想入。超下而入。
從上向下。有此別耳。順逆超者。從初禪入。超入三禪
却入二禪。超入四禪却入三。如是順而却入下地至
非想故。名順逆超。如是順逆時。不作功用。名定自在。
定自在故。十力六通皆得自在。如是名為定用自在。
次釋中道。於彼不退還者。彼者指前所說定也。不退
還者。菩薩在有而不失定。名不退還。恒不沉沒者。菩
薩在定。起大悲心。化眾生故。恒行不住中道行者。乃
得涅槃。非是滅法名為涅槃。下釋智慧。審知諸法相
者。知法達底。故云審知。諸法但是妄分別計。尋即叵
有。如幻如化。離有無相。名諸法相。菩薩十地。名為諸
地。於中出入及住自在。為善巧。下二句者。釋門得益。
文現可見。如是行者。始得密嚴成佛涅槃。非外道計
壞滅法巳始有涅槃。示正理訖。自下第三。逐難重破
示過失。就中有三。初之一行。示彼生死不出過。次有
一行。三和四緣所生之果不成過。後有一行。內外諸
法相生因義不成過。就初行中。上句牒外道計。下兩
句示過失。文現可知。第二行中。三和合者。一根二塵
三者觸也。因等者四緣也。眼者眼根。色者色塵。餘根
名內。餘塵名外。如是眾緣和合所生六種識等。亦滅
無去。即成邪見也。故言亦壞也。第三行中。內外法者。
內謂內身。外謂木艸。其內身者。從少至大。從大至老。
於其中間。念念相生。物者從種生芽。從芽生莖。乃至
華菓。若汝說言壞有成無者。如是世間現見諸物。皆
悉相違。與過文訖。
自下第四。答前品顯現法樂住問。就中兩節。初一行
釋定方便行。後有兩句。正明現法樂住體。定方便中。
離於心所得者。所緣境界名為所得。此所取無也。分
別不現前者。能取亦無。亦不住其性者。不住能取。所
取無理。若得如是行中道者。乃名成就定前方便也。
下出定體。若得成就方便行時。無有分別執著之心。
故言是時攀緣離。離者無也。寂然心正受者。現法樂
住也。
自下一行。答前長行轉所依止不住實際問。菩薩捨
離分別執著妄想心故。說言捨於世間中所取能取
見。見者執之。言轉依者。如來藏心依無明等妄想法
故。在於生死。由修行力。滅無明等妄想法故。不在生
死。故名轉依。轉依菩提離麤重者。無明盡故。能依種
子亦不得住。故言離麤重。麤重者種子之異名也。智
慧不思議者。答上問中不住實際。菩薩智慧。斷無明
等諸虗妄法。證法實際。而不住理。常化眾生。下地人
等不可測量。故言不思議也。
自下第五。答前問中獲意生身問。言十種者。十地之
中。各有一身。故言十種。然一一地二種身。一者如來
他受用身。名意生身。二者菩薩所受變易之身。名為
生身。餘文相現也。
自下第六。答前問中內證之境問。就中有二。初一行
半。小乘所執法明內證。後一行半。大乘法中所說五
法中明內所證也。小乘所計中。色謂色聚法。心及心
法心聚法也。不相應者。非色非心十四法也。言無為
者。謂三無為。如是等法。唯有真心如如法故。云諦觀
無別意也。無別異者。如之異名。准即可知。下就大乘
差別法中如如所證。列五法名。義如常辨。如是五法。
但一如上假施設故。推即唯如故。言皆平等。
自下第七。有四行偈。逐難重破。亦可當來過。就中四
節。初一行偈。捨正取邪過。次一行偈。竪義不成過。次
有一行。諸法失相過。後有一行。惡見剩生過。就初文
中。上二句。牒前外計。下之二句。顯所致過。固者言守
也。自宗。即是大乘唯識名自宗也。不守大乘甚深義
趣。此即捨正也。同諸妄分別者。皈邪過也。若不固守
大乘正宗。趣逐小乘及外道宗者。仍致誹謗方之罪。
是故宣說同諸妄分別也。就第二行竪義不成中。上
兩句。牒所破法。下二句。示其過失。言惡習者。違理名
惡。習者學習。謂諸外道背正理故。歷代習學終墜泥
梨。故言惡習。惡習人等所有癡立。名為分別。五種論
者。汎立論者。要具五分。一宗。二因。三者譬喻。四合。五
結。是名五論。此即牒舉所破法也。下示過失。譬喻不
成立者。於五論中。但舉中間譬喻不成。餘四論者。皆
亦不成。喻不成故。一切所立諸義門等。悉相違背。故
言諸義皆相違。此即示其竪義不成過訖。次下一行。
示一切法斷滅之過。下二句。示斷滅過。五種悉成過
者。示他宗過。惑亂於智眼者。諸外道等。以有過宗。於
大眾中。欲求名聞。欲求勝他。自是非他所有之義。皆
名惑亂於智人眼也。下示過失。翻境違理。名為顛倒。
當法順理。名不顛倒。同者共相。異者別相。亦名自相。
謂諸有漏皆是苦性有為無常諸法無我。如是等法。
說名共相。一切諸法。各不雜亂。名為自相亦別相。如
上所說。惑亂智眼故。如是等法。皆失其相。五相雜亂。
故名斯壞也。下一行偈。惡見剩生。就中上半示見所
依。下有半行。示其過失。如是等見。因何而生。謂捨大
乘。依他外道小乘人法。故生諸見。言初際者。計本劫
本見等。諸見者。計末見。如是諸見。總有六十二見。謂
本劫本見有十八。末劫末見四十四。如是諸見。由捨
自宗依他邪宗。而得生起。是故宣說皆從滅壞生。上
來逐難重破。遮當來過訖。
自下三行。示正道理。就中。初勸知眾生無初際義。次
有一行半。如來能化所設各殊。後有半行。牒彼外計。
反顯有失。如是三文。相現可知。上來示正訖。
自下第八。答長行中安樂修行趣於佛地。有十一行
半。判為五節。初二行半。釋諸人法皆不離識。二二行
半顯所行法。三二行半。釋能行人。四一行半。於修行
人中。取勝却劣。五有三行半。釋行所得益。初中五句。
初有二句。因果一對。次二句境行一對。次三句能所
一對。次有二句。人法一對。後有一句。總結釋也。因中
強要。故言增上。增上有三。一戒增上。二定增上。三慧
增上。如是三學。行中之要。故言增上。解脫亦然者。對
因辨果。果亦有三。故言亦然。一者解脫。二者般若。三
者法身。就初為名。合為解脫。因果對竟。言四諦者。行
所緣境。言神足者。若約因說。四如意足。若就果說。名
為神足通。亦名神通。言念處者。因中四念。果中三念。
無礙解者。四無礙解。如是諸行。託四諦境而得成故。
相對辨之。四緣無色住者。行所依處。然此緣字。欲似
錯悞。應註禪字。合應說言四禪無色住。住者八禪是
行依處。故名為住。根力等下。辨能依行。根者能生諸
聖道故。力者五力。不退名力。不隨緣退。能入聖道。故
名為力。言覺支者。七覺分也。如是七覺。在修道位。炎
觀心中。容有為他宣說法故。名為諸地。等者等取八
聖道分。下辨人法。有為無為者。此即法也。眾聖者人
也。如是上辨一切諸法皆識所作依識而住。是故結
言皆依識而有。自下第二。辨所行法。言苦法者。謂苦
法忍。苦觀智謂苦法智。苦隨生智者。謂比智品。於一
苦下。具有三智。餘集滅道下。各有三智。故結釋言亦
如是也。下之二句結法釋名可知也。自下二行半。釋
能行者。初一句總舉。次一行三句列數名字。後二句
結。言第八者。道比智心名為第八。七返生者。得須陀
後不起無漏道。七生後末身中乃起無漏。斯三界惑。
得羅漢者。各為七生須陀洹也。言家家者。得須陀後。
進斷三四品。餘二三身受名為家家。故毗曇云。斷三
四品惑。成就彼對治。餘三生二生。是名為家家。須陀
果中有是三種。一往來者。名斯陀含。天上人中一往
一來。一間滅度者。現般那含離欲果巳。未至初禪。兩
界中間得涅槃者。名為中般。言生般者。受初禪報。即
得涅槃。名為生般。言有行者。生初禪巳。以鈍根故。勤
精修行。乃得涅槃。名有行般。無行般者。此人利根。生
初禪巳。不起無漏。言命終時忽起無漏。斷餘障盡而
般涅槃。言上流者。以那含身。於上二界。處處受生。名
為上流。上流二種。一者樂定。此人流無色界中。二者
樂慧。此人流至第四禪時。生五那含。不入無色。是故
結言上流於處處然後般涅槃也。下二句結文現可
知。自下一行半。取勝却劣。就中一行簡劣取勝。下二
句者。示所修法。於諸事中。勤而不息。名為修行。於諦
理中。練心務達。名為觀行。觀行有三。下者聲聞。中者
緣覺。上者菩薩。是故結言菩薩增上修。功業最殊勝。
下示所修法。法有三重。一十一智。謂四諦。法智。比智。
等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如實智。言十二者。前四諦
中。各有三智。准前可知。言十六者。四諦各四。亦可知
也。自下第五。辨修行得益。益有二種。一因修行滅妄
心益。二者禪心不退轉益。初文復三。初有二句。標宗
略示。次有二句。釋通疑難。後有一行。釋所以也。此諸
修定者者。總舉三乘故說諸言。良以二乘漸滅麤心。
而不識知能滅所滅唯是一心。不以知故說言漸滅
也。次通疑難外文。疑若言三乘漸滅心者。所滅之心。
為真滅耶。為是妄心。是故通言。漸滅心者。但滅麤起
分別之心。非是真心。有生滅故。欲滅真心而起修行。
是故通言所盡非是心。下通轉執。轉執復云。其所滅
心。但是妄心。非真心者。所滅妄心。與真心共同一處
耶。是故通言亦非心共住。良以真心與諸妄法不一
不異。釋通疑訖。下釋所以。謂妄心本來自無。非滅始
無。但以妄心橫計為有。如夢所見。非有為有。且約二
乘。其所以先就未來。未來心未至。未至故自空。以自
空故不可與真心一處共住。若現在心。假託眾緣。說
為現在。所託眾緣。推即本無。如夢所見。緣尚如是。何
況所生。故言心緣不和合。言非此者。根名為此。塵名
為彼。釋初文訖。下釋第二禪心不動益。就中三節。初
二句表宗。次二句釋所以。後二句結示道理。第四禪
無心者。第四禪上。唯有微細捨受之心。更無麤顯苦
樂等心。以無麤顯分別心故。名為無心。有因不能害
者。下地雖有苦樂等心。而不能動捨受靜心。故言不
能害。次兩句文相現可知。下結釋之。妄想不自覺者。
良以諸法唯一心作。離心叵得。然妄想心。不自知覺
唯識道理。妄計諸法離心有性。故言不自覺。喻文可
見。上來答前長行問訖。
自下第二廣釋偈前長行略表。就中七節。一者十三
行釋八識門。二者七行釋五法門。三者六行釋三性
門。四者六行釋二無我門。五者十五行逐難重釋。六
者十一行半嘆密嚴土。七有二十一行釋佛如來所
現色相。
初文復四。一者八行半釋阿賴耶。二者一行半釋第
七意。三者一行釋第七意與六識俱。四者二行釋賴
耶識持諸種子而不失體。初中五節。一者一行半出
賴耶體。二有二行舉果勸修定。三有一行半於三界
中受生死報為主攝化。四有一行半勸修方便因。五
有二行見退更令進。初言定者。八地巳上無功用定。
觀賴耶者。觀者觀達。證之異名。如來藏心名阿賴耶。
此即出體。下釋義門。離能所分別者。無取捨相。微妙
無所有者。不守自性。轉依而不壞者。性無改轉。在於
密嚴中如月恒明顯者。體圓淨義。出體性訖。次有二
行舉果勸修。就中。初行舉密嚴果。後行勸修。密嚴諸
智者者。密嚴純淨土。不雜凡小乘。唯有大菩薩。通達
法空者。故言諸智者也。與佛常共俱者。有師可憑。下
有二句。所行可嘆也。舉果勝訖。下勸令修定。於中。上
半嘆處殊勝。下半勸修。密嚴定者處者。八地巳上菩
薩始生故。無出入不定之過。是故說言定者處也。下
勸中。言相應妙定者。真俗二智不相妨礙。故言相應。
離偏著過。故名妙定。餘文相現也。自下第三。於三界
中受生死報為主攝化。就中。一行示所生處。後半行
文舉能生人。何故不說五那含天者。自有兩釋。一義
者。五那含者唯是小乘。難可化故。菩薩不生。所以不
舉。更有一釋。菩薩遍出一切生處。然不論者。影略互
論。餘文相現也。下一行半。釋密嚴家方便助因。初有
二句總舉勸。後有一行。別列所修法。問。何故不說如
實耶。答。如實是總。十智是別。於如實智中。分出十智。
以別折總。總體叵得。所以不論。餘文可知。自下二行
勸退令進。就中。初行嘆王種姓貴。後行勸退令進修。
舍君羅帝者。昔日輪王是如實見祖。又甘遮月王者。
甘遮是姓。月王是名。亦昔日時轉輪聖王。餘文可見。
下勸退令修。上二句法說令修。下二句引喻顯示。謂
我為汝說密嚴國中勝妙深行。汝應當求。然汝聞巳。
勿懷疑退。如羊被拽。拽退推進。如是等文。准即可知。
上來釋賴耶訖。自下第二。釋第七意。意者妄意違理
能生生死妄法。故名為意。初句法說。次一行喻。後句
合喻。謂眾生身。進退動作。一切事業。及自性住。皆由
意力。是故說言意在於身中。下引喻示。引四種喻。各
喻一義。初一喻者。喻五蘊身由意力住。言幻獸者。不
可自住。由幻力故得住之。此喻蘊體得住之義。亦如
幻為樹者。夏熱之時。幻作樹蔭。就下[鳥*占]息。如是五蘊。
依意而住。藏護妄意。亦復如是。河者。即是六道為河。
言葦荻者。喻於妄意。意隨諸業。六道流河。恒流不息。
猶如草木隨流上下。王喻六識。園喻妄意。意識執著
忘意為我。又一義釋。王喻妄意。園喻五蘊。准即可知。
下結文可知。釋妄想訖。自下第三。意與意識俱起之
義。先法。後喻。意者妄意。初從無明乃至相續不斷識
來。皆名為第六意識名為識。然通取彼五識心法。然
心心法。兩義釋之。若以別相論。但六識中心法共相
應起。妄意中無心心法俱相應起義。若就通相。至細
論之。從無明下乃至顯識。定無心所。智識相續不斷
識中。亦有心法。細不現故。且不論之。下引喻況。如是
心法。從妄因緣。聚集似有。推無自性。故喻言道譬如
空中雲共聚而無實。意與意識俱起義訖。自下第四。
釋賴耶識持諸種子而體不失恒清淨義。於中。初行
明能為生死因。後一行體性不失能為涅槃因。初文
復二。先法。後喻。又現可見。後一行中。上二句明體不
改。下二句為涅槃因果。決定種性者。但有賴耶決定
成佛。據此明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然有迷者。作如
是說。一分眾生無佛性者。應與此難。汝若說言一分
眾生無佛性者。我亦難汝一分眾生應無賴耶。經中
既說賴耶體決定種性。如是廣破。准義應知。如是經
文。與攝論中此界無始時等。意同不異。上來釋八識
門訖。
自下第二。釋五法門。就中三節。初有三行。釋前三法。
次有二行。釋其正智。後有二行。明如色。初文復二。初
之一行。略釋前三相因起義。後之二行。應明分別差
別之相。名因於相生者。名不自有。依相故立。如無火
者火名叵有。相從因緣起者。令應說言相從於名生。
以火名故。招喚火來。然經文中因緣起者。由名數數
薰習力故成名言種子為因能生相等。以是故言從
因緣生。問曰。若言名能薰成種子因者。相亦應熏成
種子。答曰。非例。名言種子與一切法為正因緣。故能
生相。相不能薰成種子故不能生名。名相互為因者。
相對相現互為為因說。若為因緣相起義者。名者能
為因生諸相。相不能因而生於名。然名二種。一表義
名。所謂音聲名味句。但表前法。不能熏成諸法種子。
二現境名。謂心心法。緣境執著。薰成種子。為因生相。
經家欲簡如是義。故但相從因生。下二句明分別心
所緣起處。良以所緣形相別故。能緣之心種種而起。
故名分別。謂因明因分別得起。總相如是。下別廣釋
七識總名為分別故。於此文中。具明七識。先總。後別。
分別從二因者。此即總表。下示二因體。言外相者。是
所緣緣。心習氣者。謂因緣法分別心生。非但此二具
足四緣乃至分別。然今文中。取勝却劣。故但說二也。
下別廣釋。從細分末乃有七識。故言第七末那識。例
上可知。故言應知亦然。然末那識有其二種。一法執
末那。謂從無明乃至相續。總言妄意末那識心。二者
人執。從相續去未倒事識四惑末那起執相續等微
細諸法。以為我故。亦名末那也。下釋六識。諸根者。眼
等五根。意者意根。緣者六塵。如是諸緣。和合之時。能
生五識。就實而言。意識亦生。略不說耳。餘文可見。釋
前三法訖。下釋正智。就中。先行釋照俗正智。後行釋
照真正智。初文中。言從於如是因而生彼諸果者。因
有二義。一者聖人見生死者但從無明妄想故有。有
即虗偽。實不可得。知有非有。二知因果亦不違失。謂
善生天堂。惡生苦處。故言從如是因而生彼生諸果。
下真證。上二句與理不違。下三句了達道理。能證所
證平等一味。是故說言真如非異。此者即正智名此。
諸理相應生者。真俗境界非一名諸。生者成也。餘文
相現。下釋如如。就中。初行釋如如理。後一行者釋所
以。此即是諸法究竟真實性者。推諸法相。到究竟處。
唯有如如。是故說言究竟真實性。下有二句。釋所離
相。一切諸法。如夢所見悟本無。以不生亦不滅故言
不生。下釋所以。上二句表宗法說。下二句引喻況示。
准文可見。上來釋五法訖。
自下六行。釋其三性。就中。初一行釋遍計性。次一行
半。釋依他性。次一行半。釋圓成。後有二行。釋所得益。
初中。上半遍計起時所迷所執。下二句示遍計體。種
種諸形相者。謂色心等。各有多種。差別不同名種種。
如是諸法。但像似有。而無自性。遍計性。不達虗妄。執
為實有。種種諸形相者。此即所計色心諸法也。名句
文身者。此即非色非心也。下釋遍計所執自性。如是
妄計執著而生。是名遍計所執性也。釋遍計性訖。次
釋依他性。上二句釋所依因。次二句所成因。後二句
釋得名所以。根境意和合者。正現起時也。意者意識。
謂現境名言現在前時。於虗妄法。橫計為實。熏成種
子。此即遍計為能熏法。依他起性。從此因生。是故說
言熏習成於種。次釋所成因。此所熏種與所熏心。同
一無記。然緣和合能生諸識。故知此種與所依心不
一異。下釋得名所以。資於互因力者。取彼根境意和
時橫計實有遍計執心。為資因力。不取所成種子為
因故。解深密經云。如翳眩人所見毛輪。為依他性。釋
依他訖。自下第三。釋圓成實性。就中。二句出圓成體。
次二句屬當名字。後二句釋圓成性非訖。下釋所得
益。益有三種。一上二句釋通達益。次一行得四智益。
後半行釋離苦益。若小乘所說。我生巳盡等四智。對
分段麤相而說。今此乘所說四智。對變易生盡道理
說。二種生死並盡故。說言解脫一切苦也。眾怖畏者。
畏有五種。一者不活畏。資財難得供身不足故。二者
死畏。純作惡故畏死後苦。三畏三塗。四者惡名畏。畏
失利養故。五大眾威力畏。在大眾中講說法時。身心
不安。如是五畏。初地中離。餘文可見。上來三性義門
訖。
自下第四。釋二無我。就中三節。初二行法。次一行半
引喻示現。後二行半讚嘆土勝勸令修因。就初文中。
上之二句。示無我理。下一行半。釋所得益。生法二無
我者。表宗示理觀境。善能明了知者。釋能證智。善者
順理。能者巧便。順理巧便。達二無我理。下釋所得益。
益有二種。一者能斷煩惱因蓋除滅生死苦報。普燒
諸習氣者。斷成就種麤細皆盡故言普燒。永斷分別
者。現行煩惱復不現行。故言永斷。下有一行。釋離苦
報。文相可見。法說文訖。下引喻示。上二句引喻示現。
下一行合所引喻。如是諸文相現可知。下嘆土勝。勸
令修因。初一行半。嘆土殊勝。後有一行。勸令修因初
中。上二句直嘆土勝。次二句嘆居人勝。後二句嘆資
具勝。文相並現。下勸令修因。因有二種。一自利因。如
上二句。二者利他。如下二句。言真實觀者。八地巳上。
無功用位。真俗雙照。名真實觀。文現可知。
自下第五。逐難重釋。就中三節。初十行半。法說逐難
釋。次三行半。引喻示顯。後有一行。結勸令知。初文復
二。初五行半。釋前五法中第三分別。後有五行。釋八
識中意。初文復五節。初一行釋名相為因分別得立。
次有一行。明分別所緣。次有一行。出分別因體。次有
二行。智識境別。後有半。舉過結示宗。初中。上半釋名
所依相。下半依名相故分別得立。若無相處。名即不
生。以有相故。名乃得生。是故宣說名生本於相。問曰。
若言名生必依相者。兔角之名。因何相生。答曰。兔角
名對牛角相。兔角名生。有無相對。而假立故。相非自
然有。必託眾緣而生。從緣生故無自性。然分別心不
知空。翻執為實。故言種種諸分別皆因相而有也。次
有一行。釋分別心所緣境界。上半出所緣。下半能緣
心。根謂六根。境者六塵。瓶衣等者。現所受用物。蘊者
積集義。謂四塵法。名為蘊法。非是五蘊。如是四塵。所
合成法。與分別心。為所緣故。分別從此生。生巳却了
知所緣之境。是故說言了知而簡異。異者分別之異
名。此即能緣。下出體因。上二句出能依法。下二句立
因與體。若動若非動者。自有兩釋。一義釋云。動者欲
界散業。若非動者。上界定業也。更有一義。加行無漏。
名為動業。動出三界故。有漏之業。名為非動。不出三
界。恒在生死。故分段世間三界差別。變易世間具四
生死。是故宣說一切諸世間。如是世間。皆因癡生。以
癡為體。況乎分別有非癡生不以癡為體耶。下明識
智所緣不同長短等。初行明識所緣善不善。一行明
智所緣。善者隨順大乘唯識說名為善。言不善者。翻
上應知。有為無為乃至涅槃。如是等法。依大乘教修
習所生。正智所知。非亂意識之所能知。是故結言斯
為智之境。下結過表。宗如是上所明皆是無常。是故
結言念念常遷轉。如是諸法皆不離識。識所作。是故
示言皆依識以生。釋分別訖。自下釋意。文有二節。初
一行三句。標意體性。後三行一句釋其業用。就體性
意有二。一者妄意。謂從無明至相續識。二者染意。謂
相續識後未至事識四惑末那忽起執我。妄意是法
執。染意是人執。以是分文。亦有二段。初有一行。釋其
妄意。後有三句。釋染末那。初文。上半引喻顯示。下半
合喻。良以末那迷於藏識。藏識隨迷。恒在生死。如迷
於繩。繩似蛇現。若不迷時。繩無似蛇。故下合言當知
亦復然。文現可知。下有三句。釋染末那。上二句喻。下
一句合。准下業用。其義可知。下有三行一句業用。先
釋染意所有業用。後二行釋妄意業用。初中復二。三
句釋執賴耶為我我所。下有二句。與意識心同時染
根。初文中。言增益我事者。染末那心。但執賴耶。以為
我體。不計我所。然言增益於我所者。與意識中計我
我所。作根本依。是故宣說增益我所。與意識俱者。同
一剎那。故名為俱。與意識心。作染汙根。故說為依。剎
那量同。故名而轉謝。餘文相現。下有二行。釋妄意業。
文有五節。初有兩句。釋內身中能作事業。次有二句。
釋外資具中有攝受用。次有二句。由外資用。所生樂
中。攝受不失。次有一句。能持內外。不爛壞失。末後一
句。總結示現。如是諸文。並現可知。自下引喻。喻有三
喻。夢醫喻。喻妄意心。在空喻者。喻於染意并分別意
識。鏡中像喻。喻所取境唯心無境。於中三行廣引喻
相。後二句者。結前所說。初文中。言如夢翳等一切境
界者。謂妄意中第四顯識中所出相分。名一切境。如
是境界。由無明等漸麤力故。故至顯識時忽然顯現
相分之境。此明所迷。起種種分別者。智相識後。不知
此境自顯識現。相牽於心。心執為外。故起分別。不知
唯自心。第二喻中。上三句喻。下一句合。此喻染意并
分別事識。無我所處。執計有我。如似空中。脚無蹈處。
手無攀著。於中走索遊戲極難。分別之心無我計我。
亦復如是。不可安固。是故結合分別亦如是。第三喻
中。無法後喻。分別無所依者。分別所計我畢竟無故。
言無所依。但行於自境者。自所計我無所有故。無境
可行。然言但行自境者。但計息為所行境。計心以外。
無境可行。下以喻現。准即可知。下有一行。勸知結示。
初二句勸知。下二句結示。言此三者。次前三喻。說為
此三。皆識現者。如是三法。於顯識中所出見相。更無
餘法。是故宣說皆識現也。此即勸知。下即結示。於斯
遠離處者。三處名遠離處。名真實者。法之窮處。即是
如如。不可破壞。故名真實。上來逐難重釋訖。
自下第六。嘆密嚴國。就中三節。初有七行。嘆密嚴國。
次有二行。嘆能教。後二行半。嘆居人勝所居亦勝。初
中兩節。初一行半。弟子嘆勝。後五行半。諸佛嘆勝。特
進菩薩等者。菩薩眾中神通勝者。名為特進。此即八
地巳上菩薩也。及聖目乾者。取小乘中神通第一。如
是二人。佛弟子中。無能加者。遍觀十方剎。無過密嚴
國。弟子嘆訖。自下諸佛自讚嘆故。明知最勝。文分為
二。初一行一句。十方佛等真出言嘆。後四行一句。舉
德讚嘆。初言極樂。無量壽國。及現喜亦名妙喜。此即
東方妙喜世界。越取下方。故說乃至。如是國中。恒沙
諸佛。皆自出言。密嚴國勝。下舉德嘆。自有兩節。初有
二行。約自利德。後欲中下。就利他德。外儀嚴切所率
伏為威德化。如是威。非修始有。本來自成。故言自然。
無始無終。如是淨土。從本以來。唯法身佛所居淨土。
未曾凡夫生在彼土。故言本昔如來地以來。諸文相
現可知。釋自利訖。欲中施佛事下。釋利他德。謂欲界
中諸佛出世。皆從密嚴而來化之。化雖無量。不離密
嚴本正定。故說言常依於正定。餘文可知。上來嘆土
訖。自下第二。嘆能說教。就中。先嘆此教勝餘教。後仁
王下。勸令供養。初文復二。初有一行。嘆此經典諸經
之母。後有二句。諸經莫及。可見。下勸令供養。文亦可
知。嘆能說教訖。自下第三。居人勝故土亦殊勝。就中。
初行出三界巳而依密嚴住。故知殊勝處。後一行半。
此土宮殿勝過餘處。諸佛如來常在此中。故知勝處。
文相顯然。不須繁述。
自下第七。二十一行。如來所現種種身。此即答前及
言說身問。大分為三。初一行半。如來所現色相無邊。
次十七行半。別明所現種種差別。後有二行。勸令修
因往生彼土。初中。上半在定最勝。住定之中。無出入
異。故言無上。次有二句。在定起用。難思定者。恒在俗
事。而不失定。故維摩言。不起滅定。而現威儀。是名宴
坐。下二句所現色等。凡小之人。所不能了。文現可見。
自下第二。十七行半。別明所現。就中七節。一者五行
半示眾色相。二者一行示不思議力。三者一行為主
攝化。四者三行半示現說法。五者一行半示修諸度
行。六者二行極樂國人身相圓滿。七者三行示所受
用資生自在。初文復二。初有一行。就實解釋極樂國
中佛及菩薩色相皆同。後四行半。隨機深淺。各見不
同。何故不舉餘方淨土。但舉西方。有何所以。答曰。舉
餘淨土。亦得無傷。但依影略互論門故。且舉極樂。又
問。何故不嘆密嚴。但嘆極樂。此有何意。答曰。密嚴淨
土。是根本土。諸方淨土。皆依密嚴。嘆如上釋。今此文
中。但嘆所現始末諸土。以是義故。不嘆密嚴。諸修觀
行者。謂觀世音大勢至等。名修觀行者也。色相皆亦
然者同也。謂彌陀佛及諸菩薩。悉皆具足三十二相。
故云皆亦然。下別釋中。初二行半。釋一佛種種異見。
後有二行。於菩薩身各見不同。就見佛中。或見佛身
諸相具足。是故宣說或見天中天赫弈含眾彩。於中
或有見一色者。或見二色。謂但見訶利色者。或見訶
利占波二色。如是乃至具見諸色。或有一類。見苦行
身著破衣臥寢草上。或有一類。見如千日光坐蓮華
上。於一佛身。如是異見。自下二行。於菩薩身種種異
見。言帝青者。帝者帝釋。忉利天王所有青珠。名為帝
青。下有一行。見菩薩身。於中一類。見身如輪。或有一
類。見身如幢。或見如書文。或有一類。見魚螺等。或有
一類。見菩薩光麗色如虹而拖空中。菩薩一身。見有
不同。釋所現色訖。自下一行不思議力。文現可見。下
一行作人中王治化之儀。准即可知。自下三行半。見
說法度人亦不同義。就中三節。初一行說曰境界。白
者淨色。白者明白分明之義。先佛所知二諦之境名
白境。次有一行。說轉所依身得如幻通身。後一行半。
說斷煩惱證涅槃行。如是諸文。文相並現。不須繁釋。
自下一行半。示修諸行。一切波羅蜜者。略有三種。一
六波羅蜜。二十波羅蜜。三八萬四千波羅蜜門。如賢
劫經說。言衍那者。此云無遮。無所簡擇。來者皆供。名
無遮。此是檀行。苦行持戒下。明修雜行。文亦可知。自
下兩行。極樂國人所受正執。就中。初行釋極樂人報
殊勝。後有一行。餘世界人所不能及。初文可解。言瑜
伽者。此翻相應。亦云觀行。觀行自在。如目犍連等所
不能及。又他方界安樂世界光明世界。如是國人所
有通境。比極樂人所知境界。百分不及一。如是校量。
文亦可知。自下三行。釋極樂人所受用具。就中初行。
資身食具。次有一行。寶珠如意受樂無窮。後有一行。
池中蓮華莊嚴無比。餘文並現。准即可知。言牟尼者。
此言寂靜。勝自在者。觀世音等諸菩薩眾。名勝自在。
自下二行。勸令眾人。於中。初行勸示所修行。示其所
得之益。就初文中。上句勸信行。次一句勸修禪定。次
一句勸修欲樂。次一句勸修迴向。如上所說。四修因
者乃得往生極樂國土。其所得益。文相可見。上來以
偈結釋訖。
自下長行。金剛藏菩薩。自現其身。為眾說法。上來為
眾說種種法。然所對人。恐畏不信。不信疑言。如是所
說。但有言詞。不見事實。實爾以不有。如是疑故。金剛
藏自現其身。為眾說法。令決定信受所說法。故此文
來。就中二段。初從爾時至而說於法者。表宗略示。後
或說菩薩下。依宗廣釋。初文復三。一者現示微細小
身。次或現佛身下。現示大身。後而說於法者為眾說
法。如是諸文。相可現知。釋初文訖。
自下依宗廣分別說。就中六節。一從或說菩薩下至
常無變易者。說入證行。二或說菩薩下至所共圍繞
者。說隨有行。三或說菩薩下至非觀行者不能得見
者。說諸菩薩現種種身歷事諸佛。四或說菩薩下至
及般涅槃者。說諸菩薩於十方國現受生身取般涅
槃。或說菩薩下至如日如月者。說諸菩薩不住道行。
五或說菩薩下至剎那不住者。說諸菩薩以大悲心
愍眾生故。在生死苦。無有退還。為眾說法。六或說諸
佛下。說諸菩薩為說顛倒心亂眾生。隨其所應。說退
治法。初文復三。初從入於諸地下至二無我者。釋所
觀法。次從得如幻下至皆不退轉者。釋所成德。後淨
所依止下至常無變易者。說轉依義也。如幻三昧者。
變現自在。猶如幻化。隨意受身者。是意生身。八種自
在。名為自在。以外諸文。並現可知。自下第二。說隨有
行。亦有三節。初從善能下至所行之道者。說所觀境。
二得首楞下至莫不成滿者。依行所成德。三逮於正
覺下至所共圍繞者。成大菩提果也。首楞嚴者。此云
徤行定。十幻喻身者。如上所說。十意生身。究竟願者。
略有三種。一斷一切惡。二修一切善。三度一切眾生。
廣則無量。如華嚴說。餘文可解。自下第三。現種種形
歷事諸佛。復有二節。一以願力故下至歷事諸佛者。
說諸菩薩現身自在供養諸佛。後是諸菩薩下至不
能得見者。說所現身離有無相。以願力者。願波羅蜜
名為願也。菩薩以此願波羅蜜。現種種形。往十方供
養諸佛。下所現身。離有無相。初法。後喻。法說文現。喻
中有二。初喻。後合。文相可見。自下第四。說諸菩薩不
住道行。於中有二。初得禪三昧下至般涅槃者。說不
住生死。或說菩薩下至如月者。不住涅槃者行。文相
可知。自下第五。說諸菩薩在生死苦而無厭退。就中。
先法。後喻。並准可知。自下第六。說諸顛倒心亂眾生
隨其所應說對治法。文復二節。初即法說。後引喻況。
言渴愛者。欲貪煩惱不可滿足。如渴乏人無有知足。
分別苦者。散心飄蕩。難可制禁。以是名為分別苦也。
以外諸文。相現可見。不須繁述也。
大乘密嚴經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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