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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密嚴經疏卷第三
沙門法藏撰
自下第二。諸大眾等。對金剛藏。問答以釋。就中有二。
先大眾問。後金剛藏答。就問復三。初列問眾。次聞說
密嚴下至而作利益者。釋發問意。後遂共同心白金
剛藏下。正發問辭。列問眾中。先釋常翼眾。謂普賢眾
色大光菩薩等十界菩薩。次列天眾。次列密嚴諸佛
子眾。後列餘方聽聞來眾。如是諸文。並現可知。
次釋問意。文有兩節。初現自所解。後然皆愍念下。為
他故問。然諸發問。凡有四種。一者知而故問。二擾亂
他故問。三自疑不決欲決了故問。四欲利他故問。今
此文中。為自決疑。亦為利益他故發問。
自下第三。正發問辭。就中三節。初引喻略問。次為夜
摩天下至為有住耶者。以別廣問喻法。後或有言下
引例結問。初文復三。初總推本。是故說言一切世間
若干色像誰之所作。次如陶工埏下。以喻請問。後如
是世間下。正問決疑。就初文中。言尊者者。嘆所問人
有勝功德。願為我說者。請為許說。下以法請。誰之所
作者。此即正請。下引喻況。有三種喻。初陶師喻。喻別
問中夜摩天下至無色天作等七種妄計。二伶人喻。
喻別問中為是一切諸天主下至如陽𦦨水。三一物
中有三自性喻。喻別問中譬如瓶處下至眾德集成
也。初陶師喻。喻梵天等計也。問本外道計云。大梵天
主。能造世間。猶如陶師。造時必依四大等法。如依埿
團方有所成瓶瓫小物。伶人喻者。外道計云。世間成
時。無有一主能成諸法。諸法共作乃成一法。言諸法
者。謂神我意意根觸作意色明空等。共和合時。乃生
眼。無有一法獨為主故。能生法者。一物之中。有三自
性者。外道計云。一一物中。皆具三性。如一瓶中所有
微塵是實體性。項細腹大。開口底塞。是德所依處。盛
水不滿。是名為德。如是一物。具三自性。故諸大眾。引
外道計。問佛如來。一世間為是外道所計同耶。為不
爾耶。就初喻中。先喻。後法。喻文相見。世間眾像者。此
舉法也。下之兩雙關推定世間之因。准文可知。次第
二喻中。先喻。後責。一切世間豈亦如是者。此即責也。
豈者。責辭不計為。就第三喻中。先喻。後責。責云。世間
眾物巳成體相者。欲責且許。汝今所立。一物之中。具
三性者。若巳成者。且許可爾。後即奪云。若未成者。此
豈成在一物中乎。上來引喻略問訖。
自下第二。喻所喻法。以別廣問。文有二節。初喻所喻
法以別廣問。二如是世間下。牒所計法。問定此非。初
文復三。初為夜摩天下至無色天作者。牒陶師喻所
喻之法。以別廣問。二為是一切諸天主下。以伶人喻
所喻之法以別廣問。三譬如瓶處下。以隨一切物所
喻之法。以別廣問。初文中復有三節。一從夜摩天下
至緊那羅作者。以欲界中有大力者為主。能作世間
物耶。二為是善現下至螺髻梵王者。色界諸天為主。
能作世間諸物耶。三無色天為主。能作世間諸物耶。
猶如陶師能作瓶等耶。文相可見。自下第二。將色界
為主能作。於中有二。善現等者是第四禪。二螺髻梵
王者。是初禪天王。自下第三。無色諸天能作諸物。上
來釋初段訖。自下第二。將伶人喻所喻之法。以別廣
問。就中兩節。初即敘計。後而於此中下。顯過示正。初
文復二。初即世間有力諸天同心共作世間諸物。如
伶人等共作音樂耶。後即出世佛及菩薩變化所作
耶。文現可見。敘計文訖。下顯過示正。而於此中起諸
迷惑者。此即顯過也。是迷惑見如陽𦦨水者。此即示
正因緣道理。前毀所明。一人為主。餘者助作。今此所
明。無一定主。諸人共作。上來第二喻訖。自下第三。喻
所喻法。於中。先喻。後即敘彼外人所計。譬如瓶處為
德所依者。外所引喻。微塵合成。名為瓶處。盛水之能
名之為德。下即法說。敘彼外計。文有二節。一牒外宗。
二非諸德者下至眾德集成者。破外所計。一切世間
住於處者者。住者依也。處者微塵也。此即應言一切
世間依微塵者。此牒外人妄所立宗。自下破外計。言
德者者實句。等名為德者。德句。外人計云。實句業等
定是所依。德句能依。故今破云。非實句等定屬於德。
亦非德句定依實等。是故說言非諸德者繫屬於德。
亦非是德依於德者。下即通疑。外人疑難。若不計我
德者為所依德為能依者。云何得成能依所依差別
之相。有如是疑。故縱通云。展轉合故眾德眾成。合者
依也。更互相依假集成德。無有定是能依所依。上來
以別廣問訖。自下第二。牒外所計。問定此非。如是世
間等。牒計可解。下即問定。兩關審定。為唯惑亂者。為
分別心顛倒妄計畢竟無耶。為有住耶者。從因緣生
有而非無耶。審定文訖。
自下第三。引例結問。就中三節。初從或有下至無明
愛業而得生起者。敘外道計。二諸天仙等下至悉懷
疑惑者。引例生疑。三為無有體下。以正結句。初文復
二。一敘外道計。二無明愛業下敘小乘。引外道計中。
先敘計人能作諸法。後或有妄執下。計法能作。計人
作中。略舉三天。就實眾多。力沙迦等。舉世智人。准即
可知。或有妄執下。計法能作。此中細論。有眾多法。今
存略故。且舉三法。准文可知。下小乘計。小乘計云。無
明愛業。定為因緣能諸法生諸迷如來藏緣起能作。
如水作波。故今破云。無明愛業。但是為緣。生起諸法。
不能辨體。法體即是緣起性故。敘外計訖。自下第二。
引例生疑。言諸天者。謂三界天。仙者修得五通仙也。
等者等取大體神力八部神等修世定人者。自在人
中。修得八禪。如是一切世間明智。盡力思惟。永不了
知如來藏心緣起作法。以是故言悉懷疑惑。引例生
疑訖。自下第三。以正結問。初法。後喻。為無有體者。法
說現正。謂一切法。真心緣起。似有而非有。是故說無
有體耶。下即引喻。喻有九介。束為五節。初之四喻。喻
一切法。雖相似有。畢竟推求。竟不可得。次有一喻。喻
彼見相。本是一體。顯識為體。但由無始妄分別故。忽
起見相二分別。如蛇身一而有兩首。作業各別。次有
二喻。喻一切法隨因緣轉。不自生滅。次有一喻。喻一
切法妄心中有。悟即本無。後有一喻。喻一切法無常
不停。剎那滅壞。上來以正道理總結問文訖。釋問訖。
自下答問。就中。其三十七行偈。大分為二。初有二行。
破外邪執。後有三十五行偈文。示正道理。令捨邪執。
初文復二。初一行半。破外邪計。後有二句。外所憑教
為證不成。初文復二。初之二句。總相破計。下有一行
別破諸計。就中。上半破人能作計。矩鞞羅者。亦名劫
毗羅。是仙名。又云四天王別名。因陀羅者。天帝異名。
等者等取以外諸計。准即可知。下兩句文。破彼邪因
能生果義。有二邪因一。計施會能得富果。二計祠祭
天神等能得勝果。謂世間人言。以好食味。供養諸天。
及施有力諸仙人等。得好五欲。自在受樂。是好五欲
因供養天仙人。天仙人所與。是故破云。非大施會祠
祭之福果。彼國天子身出祭。云大施會。下釋所憑為
證不成。言毗陀者。如上所說。三毗陀論。名為毗陀。所
說因者。毗陀說言勝性。又云。劫初時說論之。自然能
生諸法常因生彼無常之果相違。是故宣說互違無
定義。此破上文所說妄執從於勝性自然乃至愛業
生起諸法執巳訖。
自下示正。就中六節。初十八行半。明世間因唯是賴
耶不同外計。次有三行半。答上長行中如幻等喻。次
有三行半。答前問中如是世間若干色像。次有三行
半。答長行中無始分別有能所取文。次有一行半。答
前問中如起屍行等喻。後四行半。總結大乘唯識道
理。
初文復七。一有三行。示世間因。二三行半。離外道見。
三者二行半。佛及菩薩乃知有之。四者三行半。逐所
持法恒流不息。五者一行半。身不離識。六行半雖能
持種性先改轉。七者二行。凡夫不知有。初文有二。初
一行立宗出體名。後有二行釋緣起義。亦復非先有
能持世間因者。此即立宗。阿賴耶者。此出名也。丈夫
識者。出體性也。八識之中。此識最勝。故名丈夫。緣起
義中。先法。後喻。運動於一切者。舉體緣起。遍在諸法。
無不在處。如水起浪浪中水遍在下即引喻。喻有六
種。並文相現。准即可知。自下第二。所立宗法。不同外
道。文有兩節。初有一行。顯世間因阿賴耶識。不同外
道所有諸見。後有二行半。顯非示正理。初中。上半破外
道執。下有二句。明賴耶識。離外邪見。文現可知。自下
第二。現非示正理。就中。上半顯非。明賴耶識非餘人
境。下有二行。示正道理。初文中。言非智所尋求者。尋
思分別。有所得心。理外搆畫。妄取分齊有所安立。故
名為智。以如是智。所不了知。是故宣說非智之境。是
故宣說內智之所證。下即翻現違理過失。上半法說。
本末相依。是故宣說若無根本阿賴耶者即無七識。
下有一行。以喻現示本未之法不一不異義。尋文可
知。自下第三。賴耶微細。非餘之境。佛及菩薩能知之。
文中有二。初一行半。引喻顯示非餘人境。後有一行。
合所引喻。准文可知。自下第四。逐所持法恒流不息。
文復三節。初之一行。能持世間無有失落。次有一行。
緣起能成法。後一行半。隨所持法恒流不息。就初行
中。初句法說。藏識者。賴耶之略名。中間二句。引喻現
示。如珠有貫繩。即無失落過。如來有二輪。能載能運
物。藏識亦如是。能持運法。隨於業風轉者。此即結說。
謂隨善惡業。流轉六道中。次緣起成法。上二句引喻
現示。下二句合喻結示。餘文可解。藏識與諸界者。藏
識獨自不能緣起作世間法。若但諸界。即不能立。如
水獨自不能起波。若無水處。波不得住。是故結言共
力無不成。下一行半。逐末恒流不斷經義。上之二句。
法說現示。下之一行。引喻顯示。文現可知。逐末恒流
訖。自下一行半。身不離識。初一行喻。後半行合所引
喻。文現可知。自下二行半。雖能攝持染淨種子。體無
改轉。就中。初行釋持種義。後一行半。體無改轉。初上
二句喻。下二句合。文現可知。下體不改中。初一行喻。
後半行合。准即可知。如目有童子下。第七段文。釋賴
耶識恒住身中。然諸凡愚。不知有之。就中。初行。識體
恒有而不知有。後有一行。有勝功能而不識有。初上
半喻。下半合喻。文相可見。後行。初句釋能持用。第二
句喻。下半結合。亦可知也。上來釋能持世間因訖。
自下第二。答如幻等喻文也。就中三節。初有一行。牒
外人計。次有一行。標法破計。後一行半。示正道理。凡
愚不知世間如幻非有。而以起妄分別牛等有角。兔
等無角。有無有體。以無為有。故有即非有。然凡夫等。
見牛有角兔無角者。不知世間如幻夢故。見有執無。
是故豈說有無二法中不應起分別。
自下第三。有三行半。答前問如是世間若干色像為
唯惑亂等問。就中有二。初三行偈。就世俗諦因緣故
有若干色像。非如狂亂所見無法。後有二句。證真諦
時。方斷相續。初文復三。初一行半。約所緣緣能生心
法。次有二句。就內親因生能緣心。後有一行。釋諸世
間不斷所以。初中。上半釋心生時必依所緣境故方
生。後有一行。引喻顯示。旋火輪者。見指頭火旋轉成
轉。翳目見自𥇒以為毛輪等。如是等物。必託小所見。
為緣生識。識不自生。下有二句。從內種子生世間法。
初句反現無內種子。離者無也。以無因故。果不自生。
以是故言此覺即無有。下有一行。釋通所以。若如上
說。無因不生者。此能生因因何而有。是故通云。名相
互相繫習氣無有邊。謂由名相互相繫故。尋思分別。
尋名取想。常起不息。故所熏種。亦無有邊。此即內外
因緣無盡。所以世間亦無斷絕。一切諸分別與意而
俱起者。世間相續。非但由因。亦依妄意。為依止起。故
無斷絕。是增上緣。上來約俗諦從緣假有不同惑亂
訖。自下二句。證真諦時。方絕不續。第三段訖。
自下第四。答前問中無始分別有能取所取等。文分
三節。初有二行。迷失理故。浪起心想。次有一行半。於
一心中。開出見相二分差別。後有一行。釋通所以。就
初文中。諸妄境者。即五法名相為妄境。言戲論者。謂
分別心也。名相分別互相緣故。熏成種子。生六識故。
言生種種心。良以諸法。唯如來藏。從無始來。無明妄
念。不知實義。向外流散。而生諸識。以是說言生於種
種心。上來迷理生過訖。自下一行半。於一心中分成
見相。言能取者。是見分心。言所取者。相分塵也。心自
性者。自體分也。第四顯識。名心自性。謂此顯識自體
分中。忽然生起見相二分。瓶衣等所受用物。如是等
法。自體分外。無別可得。是故說言離心無所有。離心
者有二義釋。一義釋云。若顯識上所說法不可得立。
更有一釋。若離真心。心外無別法。是故宣說離心無
所有。離者無也。下有二句。結成上離心無所有。自下
一行。釋通所以。因上文中一切唯有覺所覺義皆無。
外人疑云。若如上說。云何得有能所差別。故今通言
能覺所覺性自然如是轉。性者顯識自體分也。言自
然者。亦云忽然。謂顯識前未有見相。然漸麤故。至顯
識時。忽然分張。見相二分。本無自分。故言自然。非是
無因為自然。又復疑云。法既如是者。凡夫二乘云何
不知。是故通云。習氣擾濁心。凡愚不能見。上來第四
段訖。
自下第五。答前問中如起屍行問。文有兩節。初之二
句。引喻顯示。後一行文合所喻。謂如來藏不可自起
而作諸法。從因緣起。如屍起行不可自起。但因呪力。
而得起行。喻文相現。後合文中。上半合彼心體生起。
下半合識業用差別。並文相現。上來釋如來藏隨緣
起作諸世間法訖。
自下第六。結示大乘唯識道理。就中三節。初有一行。
釋如來藏為法所以。次有二行半。明一心中分成見
相二分所以。後有二行。唯識道理。聖者境界。非餘人
境。初中上半引喻顯示。藏識雖無分別此彼。而能為
法遍所依處。下二句者合喻應知也。自下第二。於一
心中。分成兩分。初一行半。引喻顯示。後一行合。就合
文中言是心者。兩釋不同。一義釋云。是心即是如來
藏心。之境界者。真心緣起所成境故。是故說言之境
界也。更有一釋。見分者名心所緣。相分名之境界。兩
釋俱得。普遍於三界者。但是見相二分別者。是三界
內凡夫之法。聖但證一味理故。不見見相差別分齊。
是故說言普遍於三有。自下二行。唯識理深。聖人所
通達。上來答問訖。上來雖有諸文不同。總釋第二一
重問答訖。
自下第三一重問答。廣明密嚴淨土功德。大分為二。
初總問略答。後爾時會中別問廣答。初文有二。初從
爾時下願尊時演說者。大眾請問。後金剛藏下。略答
前問。問文復二。初金剛藏放光攝授娑婆世界當來
之眾。後爾時諸佛子眾下。明密嚴中現前大眾請為
說法。初文復二。初金剛藏放光被機。後彼諸佛子下。
求往密嚴。初文復三。一所依定。次見有無量下。光中
所現事。後從定起下。正明放光。初文中。言說此語竟
者結前。默然而坐者是後也。住無處所者。示離過相。
菩薩住如。無有此彼兩邊之過。不著二邊。恒在中道。
是故說言微妙之禪。遊法界門者。法界即是真如法
界。自有二義。一依持義。二緣起義。有依持用。故常而
寂。由緣起故。寂而常用。如是法門。如來乃窮。是故說
言遊法界門。入諸佛境者。謂大慈悲。觀諸眾生。名佛
境。見有無量下。先所被機。無量佛子者。舉所化教。當
來此國者。根熟可化。言此國者。密嚴佛土。名為此國。
住修行地者。種姓巳上。名修行地。初地以上。各名證
地。故如是行人。在娑婆世界。發心求願密嚴淨土。便
從定起下。正明放光。就中復二。初光所照。謂三千界。
後是光明中下。所放光中。現種種土。土中各有諸佛
如來。此文復二。初明所現淨土及佛。後隨諸世間下。
所現諸佛說法利益。餘文可見。其光普照無色界者。
無色界中無有宮殿。云何說言其光普照無色宮殿。
若有宮殿。何言無色。准此應知。無色界中無有色者。
但無麤色。名無色界。細色猶有。然小乘人。不知細色。
但知麤無。故說為無色。就實論之。細色猶在。
自下第二。大眾蒙光。求往彼國。大分有三。初大眾等。
聞說密嚴有勝功德。自欲往趣。次爾時淨居下。明諸
大眾自力不能往彼淨土。諸梵天王為引行主。三爾
時淨居下至靡不傳聞者。歎土最勝。初文復二。初從
彼諸佛子下至可共俱往者。歎土欲往。後諸子下。發
行上道。初文可知。後文中。初明大眾同共上道。後中
路遲迴下。不能自往。退還本處。初文復二。先佛子眾
向密嚴來。後諸天眾來。此中三節。先於諸佛及菩薩
所。生奇特心。次諸梵王為引道主。後爾時梵王下。大
梵天王。許為行主。並文相現。下釋失路不能進道。言
中路者。非是中半名為中路。離所住處。移動而來。故
言中路。此中可言路中迷悶失於道路。就中三節。一
者梵王思惟非分。二者我今云何而來至此者。生悔
還心。三復自念言下。請佛加護。前二段文現可知也。
第三文中。有五節文。初請加護。次即時見有下至威
光照曜者。蒙佛加護。次即白佛下至而能速詣密嚴
佛土者。請佛為說往生之因。次佛告之言下至非有
色者所能往詣者。佛示理難。不如退還起修勝行。有
色者。此中合言於五塵中心散亂者。今影略故。但言
一色。餘略不顯。後時螺髻下。明大梵王及諸天眾退
還本宮。如上諸文。並現可知。爾時淨居諸天下至靡
不傳聞者。第三嘆土殊勝無比。如幻三昧者。八地巳
上菩薩所得。謂覺一切皆如幻故。名如幻三昧。餘文
可知。
爾時諸佛子眾下。現前大眾發辭正問。就中復六。一
從爾時諸佛子眾下至非觀行人開示演說者。新來
眾請。二持進菩薩下至請言速說者。舊常眾請。三爾
時神通王菩薩至願速為說者。補處菩薩請。四是時
復有下至同心勸請者。諸天眾請。五當爾之時下至
偈文後勤心請法者。梵王天問。六爾時解脫月下至
偈文盡來。他方菩薩請。就初文中。先大眾請。後金剛
藏辭退不許。餘文相現。唯除如來之所護念者。但是
弟子宣說法者。並蒙如來加被力故。乃得為他宣說
法要。實非自力。是故說言唯除如來之所護念。時持
進菩薩下。舊常眾請。文相可見。不勞繁釋。爾時神通
王下。補處菩薩請。是時有下。諸天眾請。當爾之時下。
梵天請。就中三節。初長行問。次以得問。後以長行金
剛藏不許為說。就偈文中。有六行偈。分為三節。初一
行半。由此大眾求法心重。次三行半。所問審定。後有
一行。請許宣說。初中。上半宥世純業所致之果。次下
二句。現所憑貴。下之二句。求法心重。相現可知。次第
二文。初半行總。後三行別。於中。初行問諸世間盛衰
等事。次有一行問世間王種姓貴勝。後有一行。問三
乘法及修羅等世間論法。如是三段。後更尋思。下有
一行。結請許說。文現可知。上來請訖。爾時巳下金剛
藏菩薩推不許說。謂大力者。大梵天等勤心請法。猶
尚不說。況乎汝等可為說乎。爾時解脫月下。他方菩
薩請。就中復二。先長行請。後以偈請。偈文三節。初二
句所憑尊勝。次二句親承不謬。後二句結請為說。何
故不說。現世佛邊親受法者。未來佛邊尚得親受。何
況現在。可不親受。事現灼然。故不說之。文現可見。
自下第二。答前請問。有九行半。分為四段。初有三行。
請佛加被力。次有三行。示所說分齊。次二行殊勝離
相。後一行半。結名示益。就初中。初有一行。佛境非自
及。次有一行。請佛加護。後有一行。得加護力。報佛慈
恩。前二節文。相現可知。我以敬心說者。諸佛境界。非
自所能。今蒙佛力。乃可宣說。故言我以敬心說。說何
等法。即下釋云。如來清淨智。下句示現報佛慈恩。若
諸佛子報佛恩。無過勸令發大乘心。大乘者。以大慈
悲。度苦令安。名大乘心。三世諸佛。以大慈悲。為正因
故。證得菩提。是故說言紹隆佛種姓。下句勸誡。釋初
文訖。自下第二。示所說分齊。於中。初行簡定分齊。次
有一行。所說清淨。永離諸過。後有一行。結非自力憑
佛加力。初文上半答偈問中為問憍羅婆下三行偈
問。下半示今所說分齊。次第二文。佛智甚微妙者。是
自利行。內證之智。牟尼勝功德者。利他行。教道之德
言正觀者。八地巳上無功用行。名為正觀。八地巳上
二智雙行。人法二執永不行故。以是故言離諸心妄
計。次有二行。嘆勝離過。初行嘆勝。後行離過。言此智
者。指前佛智。此能說因。諸三昧華者。謂觀行人。修行
諸定。乃得此智。智淨無垢。猶如華淨。佛在密嚴中正
受者。正受正定。謂密嚴中。佛及菩薩所得三昧。名曰
如幻。佛在此定。而開演說。故言殊勝。下一行文。顯示
離過。過有二種。一言說過。二諸見過。文相可見。自下
一行半。上半結名。下一行示所得益。並現可知。上來
一重總問略答訖。
自下第二。別問廣答。文分為二。一從爾時下至令得
顯了者問。二金剛藏下答。就問文中。分為三節。一者
時眾中自心有信。能受所說。次今此會中下。會中所
有一切大眾。早成行德。堪受所說。後唯願尊者下。正
發請。初文中。言我等於法深生愛樂者。申自有信。如
渴思漿等者。引喻顯示。次第二中。於深定智皆得自
在者。內證行也。有大神力王諸世界者。教道之行。謂
此大眾。於諸世界。現受王報。領眾引顯。弘宣法故王
諸。餘文可見。下正請中。以梵聲者。八音聲中。但請三
聲。梵音聲謂梵王聲。因陀羅聲者。謂帝釋之異名。餘
文相並准可知。釋問文訖。
自下廣答。就中兩節。先長行答。後以偈答。長行復四。
一者如來所說下至難可得見亦復如是者。嘆所說
非餘人境。二者世間之法下至非言所及者。如來法
勝不同世間。三者我之所見下至諸佛境界者。自謙
推他。四雖然下。自力雖無。承佛加被。許為宣說。初文
復二。初法。後喻。喻有三介。初一喻者。喻法無名而恒
所說。空中無樹者。喻法無名字。而見其影者。謂如來
於無名法以名字說。文現可知。次空中風及以鳥跡。
如是二喻。喻於言說恒不離如。然凡小乘。不解離名。
隨名執法。佛所說法。是有非無。釋非餘人境訖。自下
第二。如來法勝不同世間。文現可見。自下第三。我之
所見下。自謙推他勝。我之所見譬如夢境等者。自申
不足。未得證位圓滿之果。以所解如夢中事不可決
定。自謙巳訖。今此會中下明推他勝。文相可見。我今
云何下。申自不足。自下第四。自力雖無。承佛加被。為
眾許說。就中三節。一許說誡聽。二所說妙法。出過心
意。離言說境。三者引喻示其所說。餘文可解。第二文
中。文義相應者。文義二法。無二自性。但一如上。假施
設立。將法望如。無差異相。故言相應。非是文義各有
自性。而不相違。故言相應。喻中先喻後合。亦可知也。
上來長行答訖。
自下第二。以偈頌答。就中。總有二十六行。分為三節。
一者有五行半。釋長行中如來所說語義真實下文。
二有九行半。釋長行中牟尼所說種種義趣難可得
見等文。三有十一行。釋前偈中如來四時中下文。初
文復三。初有一行。釋長行中如來所說語義真實。次
有二行。釋通所以。後二行半。釋長行中希有難見。天
中天境界者。真俗二諦。名為境界。增悅諸明智者。增
者增長也。良以諸聖有明智者。觀二諦境。增長悅可。
故言增悅諸明智。非心口所能者。示理無相。非字屬
兩處。非心所能度量。非口所能分別說。下釋所以。文
外有疑。若如是者。理及證人。不可見聞。何故如來八
相成道示轉法輪。是故通云。為欲普降伏世間憍慢
心。是故示現同人之身。修道成佛。王宮太子。言同人
身。樹下之佛。言佛相好為莊飾也。圓光等下。准即可
知。釋所以訖。如來四時下。釋希有難可見。就中三節。
初之一行。釋希有難見。次一行釋希有所以。後有二
句。總結釋也。初一行中。上二句者。證道常證。下之二
句。教道恒行。文現可知。釋所以中。上二句者。減善減
惡。下之二句。隨眾生欲。現示佛身。良以淳善人。常在
佛前。無不見時。是故說言減善減惡興時佛出於世。
文可見也。下有二句。結釋可知。
自下第二。答長行中牟尼所說難可得見等文。就中
二節。初三行半。總相略答。後有六行。別相廣答。初略
答中。先以二行八相成道以化眾生。後一行半。以六
道形度諸眾生。初中一行法說辨釋。後有一行。引喻
合結。言觀行者。謂佛菩薩。名觀行者。如是佛聖。恒住
密嚴。無不見時。然諸世間。見佛如來八相成者。惡生
亂時。小有善根。可以化故。示佛始成。下引喻中。初上
二句。引喻現示。下之二句。合結應知。下一行半中。初
上半者。就佛證道。釋難可見。下之一行。約佛教道。釋
難可見。相現可知。總相略答訖。自下別相。初有三行。
現六道身差別不同。次有一行。見金銀等世間七寶。
由佛神力。有豐儉時。後有二行。如來出過三界境。就
初文中。上二句現諸天像。次有一行。示仙人形。次有
一行。現八部形。後有二句。示王貴種。釋文相者。更待
後審。次有一行。世間七寶。由佛力有。如釋迦佛出世
之時。穢惡物多。七寶希有。彌勒出世時。七寶豐饒。一
切惡物隱而不現。准文可知。下釋如來出三界境。就
中。初行別舉欲界中染著之塵佛所遠離。後有一行。
總釋三界不能污佛。文現可知。
自下第三。十一行文。釋前偈中如來四時下文。就中
五節。初一行半。舉非反現。次有三行。對非現是。次有
三行。離過成德。次有二行。嘆土依報。後二行半。嘆勝
勸修因。初文中。言無想諸定者。非想滅定及無想定。
眾多非一。故云諸定。未離惑纏者。未得無漏證法空
理。伏現行未斷種子。故云未離。言非安者。未證如合。
未離四相恒所遷動。故言非安。非清淨者。種子煩惱
所染污故。說非清淨。退墮而流轉。若欣上厭下。乃至
非想。上無可攀。從非想下乃至三途。是故說言退墮
而流轉。下有二句。相形顯非。言有身者。謂業煩惱所
纏縛身。名為有身。故所生身。非如密嚴。舉非反現訖。
自下三行。對非顯是。文中三節。初之一行。嘆土殊勝。
次有一行。所得果勝。後有一行。能得因勝。初中。上半
嘆土殊勝。清淨福者。對三界福煩惱雜故名不淨。密
嚴妙土。非煩惱雜。故云清淨。下之二句。舉人嘆勝。言
解脫者。離二縛故。名為解脫。言知見者。離所知障。真
俗二諦了達無疑。名為知見。如是勝人所住。故知土
殊勝。十種大自在等一行。嘆所得勝。所成之德亦難
盡。今取要故且嘆四德。一十自在。二者十力。三者通。
四者三昧。下之二句。與佛無異。文現可知。後有一行。
嘆能得因。如是勝果。於十地中。修行施等波羅密行
為因所得。故所得身。甚為清淨。對非顯勝訖。自下第
三。離過成德。初行離過。後行成德。就初行中。上之二
句。無妄盡度而有了達慧。下之二句。無我無相應意
根無漏慧根常現在前。釋離訖。後有一行。嘆所成德。
上半行嘆因圓滿。下二句所得殊勝。文現可知。自下
二行。密嚴土依報殊勝。准文可見。不須繁述。自下二
行半。嘆勝勸修因。就中。初半行嘆甚土勝。次有一行
半。勸修其因。後半行結。初文可解。最上修行者。八地
巳上。名為最上。地地進修者。發從初地乃至十地。故
言地地。了知一切法皆以心為性者。自利行成。善說
賴耶下。利他行。法者五法。餘文可知。上來釋妙生身
品訖。
*胎生品
胎生品者。欲將劣弱相形顯勝。故此文來。又前品中
有身者所生非如密嚴國。今對此言。說胎生品。就此
品中。大分為二。先眾生之身下至諸佛子眾所共圍
繞者。釋眾生身所因成法。後胎藏之身下。釋所得果
報虗偽可厭。初文復二。一從初至終輪迴諸趣者。示
可厭法。後從若有智者下。厭所得益。初文復四。初從
眾生之身下至而共增長者。初受身時。託緣得成。次
經於九月下至受無量苦者。釋出胎在胎時眾苦所
逼。次此諸眾生下至而生此中者。於三界中輪轉無
定。後既生之巳下。現在造業。感當來報。就初文中。九
物為性者。四相為四。四大為四。不淨精血。合成為九。
是名九物。為無量業常所纏縛者。釋所以。謂前九物。
不可自成身。良以業繩所纏縛故。合成為身。下引喻
況。譬如毒樹。所有枝葉並能殺人。身亦如是。貪瞋痴
等之所住處。餘文可見。經於九月下在胎。或從人中。
並皆受苦。文現可見。下釋三界中輪轉無息。今此文
中。且舉十一人。若細具論。乃無量種。如是諸文。准即
可知。既生之巳下。出胎巳後。現在身中。更造新業。感
當來報。如是諸文。相現可知。
若有智者下。厭過欣善所得利益。就中有二。一若有
智者下至隨宜應現者。修因行成。二如是生者下。釋
所成果。初文復二。從此唱下至密嚴佛國者。自利行
成。二於無量億下。利他行成。初文中云。若有智者者。
世間等智。有信樂欲。名為智者。起行之初。名遇善知
識。聞法聞慧。思惟思慧。而得解悟者。修所成慧。次明
離過。由上修慧故。不著文字。離倒分別。入三脫門者。
定行成也。見法真理者。無分別智。慧行成也。最上清
淨者。第八地中。煩惱總盡。故名最上。最上上清淨者。
第十地中。細習都盡。是故說言最上上清淨。如是諸
佛行皆成就者。乃生密嚴。是故結言而來住此密嚴
佛國。釋自利訖。於無量億下。明利他行。文現可見。釋
因行訖。如是生者下。明所得果。果德三種。一解脫德。
謂永得解脫生死險趣文是。二名稱德。謂名為丈夫
等文是。三補翼眾德。謂諸佛子等眾所共圍繞文是。
自下第三。胎藏所生。生死果報虗偽可厭。就中三節。
初胎藏之身下至斯人即生密嚴佛土者。釋可厭患。
次若諸定者下至是人即為三昧所縛者。世間所得
有漏三昧。受三界身。不能出離。後若住三昧下。與法
空理相應三昧。乃得為因。生密嚴土。初文復二。初示
可厭。後何以故下釋所以。虗偽不實者。不淨虗物。集
成身故為虗偽。塵釋不淨乃有多種。今約略故。且論
五種。一種子不淨。謂過去世諸業煩惱。現在父母精
血不淨。為種生故。二住處不淨。謂十月中。生藏之下。
熟藏之上。安置身故。三自相不淨。謂九孔中流溢不
淨故。四自體不淨。謂三十六種不淨諸物。合成身故。
五畢竟不淨。埋即成土。燒即成灰。究竟推求。一無淨
相。以此故言虗偽不實。非自性生者。非如外道所計
勝性微塵世性為因生故。是故破云。非自性生。亦非
無明愛業所生者。破佛法中小乘所執。良以小乘不
知無明等空。無所有。執無明等能生能死。今以理破
是故說言亦非無明愛業所生。何以故下。釋其所以。
此即外人問。有何所以。無明愛業。非生死因。佛經中
就無明緣行行緣識支。乃至老死。相續而轉。何所以
故。說言無明非生死因。是故問云何以故也。今佛通
言。無明愛業但相假有。無有實事。如夢所見。故不能
生死身。此即釋成可厭所以。若能了達下。明厭所得
益。若能了達下至及以分別者。離過之益。斯人即生
密嚴佛土。明德成益。若能了達法空道理。本來不生
無明體性。既無體性。何能為因。生生死身。以是故言
悉滅無餘。非但無體。名字亦無。名字故。依名分別妄
心亦無。離過益訖。德成益文。相現可知。
若諸定者下至三昧所縛者。有漏三昧。不能出離。就
中三節。初若諸定者下至散動之道者。得定之人。未
斷法執煩惱種故。起分別心。是故宣說心有攀緣。有
攀緣故。色等六塵中而生取著。能多時恒入三昧。是
故結說此即名為散動之道。次是三昧力下至是人
即為三昧所縛者。有漏三昧。為三界因。增長生死。相
現可知。
後若住三昧下。釋無漏定與實相相應。雖能所取。無
所分別。是故結言是名真實觀行之人。若欲生於下
勸修正因。準即可知。
*顯示自作品
何故此品來者。上明妙生及以胎生。可欣可厭。如是
二法。唯一心作。離心無法。欲顯唯識甚深道理。故此
文來。就中復二。初金剛藏。自立道理。釋唯識義。後爾
時寶髻下。更以問答。廣陳道理。初文復三。初心有八
種下至其根本心堅固不動者。立宗略釋。次世間因
緣下至但誑愚夫者。依宗廣釋。後各諸佛子下。示正
勸修。初文復二。初心有八種或復有九者。此即立宗。
後與無明俱下。釋心八九而成所以。何故八九數不
定耶。良以真心。具有二門。一依持門。二緣起門。若不
分門說八識門。若分二門。釋有九識。謂緣起真心。說
名賴耶。依持真心。名阿摩羅。以是義故。雖數增減。體
即不殊。故立宗言有八九。下釋所以。以何義故。如是
真心。能為世間種種法因。故釋通云。與無明俱為世
間因。心心法者。義有兩釋。其一義者。真心無明業轉
識等。並無心所。顯識心中。見相二分。忽然分出。至智
識去。分別事識。方有心所。顯識以去。但心無心所。智
識以來。亦心心所。更有一義。第八第九但名為心。不
名心所。除此以外。但名心所。不名心王。如是七識真
心所有。故但名所。不名為心。兩義俱得。然此文中。世
間悉是心心法現者。合取二義。名心心法。如是心法。
一起以後。相續流轉。無休息者。為無明業虗妄因緣
轉變不絕。如水因風起。因一波後。波波相繫。起波不
絕。此據緣起法門而說。其根本心堅固不動者。此就
依持建立門說。如水起波。濕性不改。立宗略說訖。
自下第二。依宗廣釋。就中三節。初世間因緣下至性
不堅固者。一切世間。皆悉虗妄因緣故有。無有自性。
次密嚴佛土下至度生死岸者。對前虗染。顯示實淨。
後眾生身中下至但誑愚夫者。世間諸法。理無情有。
初文復四。一從世間因緣有十二分下至離諸因緣
者。釋諸因緣所及分齊。二內外世間下至壞滅為性
者。四相之法所離分齊。三諸識微細下至心相差別
者。八識道理。非諸凡愚之所知境。四假使有人下至
性不堅固者。邪心懃修。不能出三界火宅。就初文中。
十二分者。標宗舉數。若根若境下釋十二分。然十二
分。有其二種。一所託緣。明十二分。謂六根六境。是十
二分。二者能生所生合取為十二分。能生者六根也。
所生者識也。於此門中。不取六塵。以踈遠故。准文可
知。剎那壞滅者。示無常理。如上所說。根塵等法。理外
淨虗。無自性故。不過一念。生即滅故。說為無常。下釋
分齊。從梵世下至非想者。即是十二因緣所及分齊。
唯有如來離因緣者。示十二緣所不及處。問曰。若言
唯有如來離因緣者。何故。經言。六波羅蜜修圓滿故。
證得菩提名為報佛耶。答言。佛教有其二種。一者修
捨對治教門。二者破相入證教門。若依修捨對治釋
者。如來離彼十二生死因緣。故言如來離因緣也。然
修六度圓滿成時。及證菩提。是故如來亦名報佛。若
依破相入證教釋。一切諸法。不動真際。故經說言。一
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以是義故。所滅諸過。元
來不生。今何所滅。所修行法。對何而修。證菩提乎。是
故說云離因緣也。
自下第二。示其四相所相分齊。內者內身。外者外器。
動者欲業。不動即是上二界法。如是等法。皆是無常。
如世現見瓶衣等物。良以斯法。由四相四相不停一
念。
自下第三。八識道理。非凡愚境。就中兩節。初從諸識
微細巳下至所能知見者。宜釋八識微細難知。後眾
仙外道下至心相差別者。釋通所以。初文中。言諸識
微細者。釋諸識體。似一似常。非常非斷。凡愚不了。計
一計常。遷流故非常。速疾故非一。如是八識。諸佛乃
知。非世間境。下釋所以。謂仙外道為愛煩惱所纏縛
故。不能了知八識差別。
自下第四。非因計因。邪心修行。不能出離三界火宅。
就中兩節。初以法說示邪心計。後汝不知耶下勅令
捨邪。以喻示過。法說中。言勉意勤行者。世間愚夫。欲
求長壽。依毗陀法。唱歌祠天。侍火祭神。種種邪行。終
不能得安樂壽命。言毗陀者。世間智者所造之論。名
為毗陀。故結示過。終亦退還。汝不知下。勸令捨邪。三
毗陀者。一梵王出欲論。二釋帝桓因種種善論。三者
外道種種計我論。依如是論。所起邪行。只三界無常
之果。故引喻云。譬如芭蕉性不堅固。上來總釋諸世
間法無自性訖。
自下第二。對前虗染。示其實淨。就中三節。初是諸如
來下至應善修行者。舉勝勸修。二密嚴中人下至淨
無雲翳者。依因所得果報殊勝。三一切諸佛下至度
生死岸。彼國中人作業殊勝。密嚴佛土者。舉勝仰求。
若樂解脫等者。勸令修因。准文可知。自下第二。釋得
報勝。無有眷屬下至之所染著者。明離過勝。如蓮華
下明報體殊。文現可知。自下第三。釋作業殊勝。就中
三句。一切諸佛恒共攝受者。是第一句。得加被力。沐
淨戒流飲智慧液者。行涉佛行。此即第二句。因行殊
勝。得真實解度生死岸者。此即第三句。得果殊勝。如
是等文。相現可知。
自下第二。依宗廣釋中。第三世間理無情有。就中。先
釋世間理無。後眼色為緣。釋諸世間於理雖無。而妄
情中。恒似有現。初文中。言眾生身下。舉總顯別。言諸
界者。謂十八界。五蘊。即是成人成法二種五蘊。言識
等者。此即八識。如是眾法。如夢所見。無而妄見。悟即
本寂。是故結言皆無所有。眼色為緣下。釋情似有。就
中八節。一者諸識從緣起義。二一切境界下至逐於
磁石者。起識之緣。還依識立。三又如陽焰下至但是
凡夫心之變異者。能造四大。空無自性。四如乾城之
中下至進止云為亦復如是者。世間作業四威儀等。
似有無實。五如夢中所見下至本來寂靜者。五蘊等
法。情有理無。六地等和合下至世間諸法悉亦如是
者。四大所成麤現之物。無法而妄見。七一切世間下。
就五蘊法情有理無。八三界之中下總結示過。就初
文中。先法。後喻。識不自能生。要待緣和合。如火待木
緣爾乃得熾燃。一切境界下。第二識所緣境界不可
自能立。要依所生識。隨識而立。故引喻云。如鉄動移
逐於慈石。又如陽焰下。第三釋能造四大無而似有。
先喻。後合。喻文現可見。後合文中。先立理。後合。但是
下釋通疑情。此中無有能造等物者。此即理無。此者
空理。此空理中。無有能造所造等物。立道理訖。下即
通疑。文外有疑。若四大等。理中無者。云何見有四大
等法能造諸物。小乘師有此疑難。經自通言。但是凡
夫心之變異。理中雖無。妄情似有。如乾城中下。第四
世間所有作業四威儀等。似有非實。先喻後合。文現
可見。如夢所見下。第五約五蘊法。釋情有理無。文現
可見。地等和合下。第六釋四大所造麤顯之物微塵
聚集有形像物。理無情有。先法。後喻。喻中二。段先
引喻況。後即結合。喻中。初喻。喻法本無倒心妄計似
有而現。後喻。喻法一起以後自相續現無能令起。如
是諸文。准即可知。汝諸佛子應懃觀察者。結勸令修。
亦可知也。一切世間下至虗偽不實者。第七就五取
蘊。歷示情有。就中五節。動搖之物者。是即色蘊。先法。
後喻。准即可知。瓶衣等想者。就於想陰等虗不實。苦
樂諸受者。示受蘊法情有不實。行如芭蕉者。示行不
實。識如幻事者。示識虗偽。如是諸文。並現可知。三界
之中。總結示過。無而妄見。如是等法。聖者覺悟本來
寂滅。凡夫小兒。不知此法但虗相現。執著為實。是故
結言但誑愚夫。上來釋情有理無訖。
自下第三。示正勸修。就中三節。初若諸佛子下至密
嚴之土者。舉益勸修。次一切世間下至非心所行者。
示正道理。後一切諸相下。示過分齊。勸令解脫。就初
文中。有三種益。一達法無畏益。二以智慧火下。斷除
鄣礙益。三即生妙樂下。身居勝處益。文相並現。准即
可知也。一切世間皆無有相下。示正道理。先示正理。
後一切諸相是三界法下。顯相過失。一切世間皆無
有相者。妄想心中浪計諸相。若悟理者。相即無相。非
滅相後乃名無相。如夢中相相即無相。無非夢覺巳
始為無相。此即總示真正道理。凡夫迷理。妄取相。不
知相空。計實有。聖者達空。不取相。是故。如來自判云。
相為繫縛無相即解。下釋所以。文外有疑。何故相者
為繫縛。無相即為解。此有何意。今即通言。相是妄心
境。妄心所取。不真實故。言相者為繫縛。真實法者是
智境。離眾相故。非妄心所行。是故宣說無相即解。一
切諸相下。示相過失。先示過失。後若能於相下。勸捨
諸相必有利益。如是二文。相現可知。上來金剛藏自
立道理。釋唯識義訖。
自下第二。問答廣釋前所說義。就中分二。初問後答。
就問文中。復分為二。初嘆說者德。後何故下。正發問
辭。就嘆德中。復有四節。一嘆攝眾德。謂菩薩眾中最
為上首。二嘆智德。謂成最上智下文是也。三在瑜祗
眾下。嘆化他德。四嘆辨才德。謂能於一劫下文是。初
文可解。就第二文中。無量悉檀者。悉檀梵音。此翻名
宗。亦名為成。亦名為理。如楞伽經具廣分別。然悉檀
義。略有四種。一世間悉檀。二第一義悉檀。三對治悉
檀。四各各為人悉檀。具如楞伽子註中釋。若別論之。
十二部經。八萬四千一切法門。皆攝在斯。今此經文。
依別廣釋。是故說言無量悉檀。餘文可解。第三文中。
瑜祗眾者。瑜祗梵音。此翻觀行。此金剛藏在觀行眾
中。能決他疑。又知眾生身之根本。根本有三。一者愛
業為身根本。二者無明為身根本。三者真心為身根
本。二乘之人。唯知愛業麤起無明為身根本。不知元
品微細無明及與真心。菩薩乃知具是三本眾生身
立。是故宣說身之本起。下嘆辨才德。謂於一劫或一
劫餘。恒說不盡。是故結言演而不倦。倦者盡也窮也。
上來嘆說德訖。
何故不為下。正發辭問。就中五節。一何故不為下至
愛為堅縛者。責前不說。今請為說因緣正理縛解所
以。二眾生之下至無明愛業以之濁亂者。請說亂識
馳流難禁。三眾生身中下至顯現眾彩者。請說妄意
為妄法主。四如是之義仁何不說者。總責不說。五又
如眾色下。結嘆說者有能說德。就初文中。有二節文。
一示上文所未所說。後令諸智者下釋所以。此即示
其文未說。謂離諸逆順似非似因真實之法。如是等
義。前文不說。故今列所請為說之。逆者下流向三惡
道。順者上流向人天道。順人情故。又一義說。妄法違
理。逆聖人意。說名為逆。教所起行。順情理故。說名為
順。問曰。逆法可捨。應言遠離。順法可憑。云何說離。答
曰。就理而言。逆順二法。無可取捨。但知虗相。但就情
言。有逆有順。今就理說。故二俱離也。似非似者。義兼
兩釋。一就因果相生道理。說似非似。謂以煩惱生果
報身。說名非似。不同類故。以何煩惱生後煩惱。名為
似因。以同類故。業亦如是。二就立量道理釋之。如立
宗言。聲是無常。因云所作性故。此因遍有無常法中。
彼此似故說言似因。然所作因。所作雖同。有各別因。
瓶貧人功德成。以火燒乃成。聲亦所作法。應以火燒
成。此因不相似。更有立宗。聲是常住。因云以無形故。
此因不定。若無形因。成聲常者。諸心心法。皆無形礙。
應亦是常。以是不定。故不相似真實法者。如來藏心
緣起作法。離上所說有過法。故名真實。釋因緣理訖。
令諸智者下。釋縛解所以。言諸智者者。世間聰明無
正信者。名諸智者。又佛法中。信行菩薩。未有解行。名
為智者。心淨無疑者。勸信法空。遣除疑惑。淨者信也。
捨蘊因緣疾得解脫者。舉利勸修。相現可知。法與非
法下。出蘊因體。善法名法。可欣樂故。惡名非法。可厭
捨故。此中合言善與不善是蘊因緣。如地持中義饒
益聚非義饒益聚者。與此文中法非法同。智能脫苦
下。出縛解體。如是蘊法。誰得解脫。誰為繫縛。故出體
言。智能脫苦。愛為堅縛。眾生之心下。請說凡夫亂識
馳境難禁所以。先釋所託緣。就實為論。六識皆爾。然
此文中。且論眼識。餘識纇知。眼識生時。因色與明作
意等緣。而得生起。不能自生。假眾緣故。虗無自性。然
似有性。往來速疾。凡夫二乘不知虗假。是故說言難
可覺知。後釋所以。凡夫二乘。由何不知識無自性。下
釋所以。無明愛業。以之濁亂。良以二乘。未斷種子。以
此不知六識性空。眾生身中下。第三請說妄意與諸
妄法為主為本。就中分二。一者法說。二引喻況。法說
文中。種種諸法者。蘊界處等。名種種法。又色心等三
聚之法為種種緣。意為先導者。從無明業六種妄意
親迷真心轉變成麤蘊界處等。是故說言意為先導。
意最速疾者。妄意違理。理外浮虗。於一念中。不能𨒬
住。諸無常中。此意為初。初故名最。非是剎那有長短
異。良以剎那。麤細同然。無有進退。以最初故。說名為
最。意為殊勝者。顯識位中。忽現見相。亦能攝諸法習
氣。令不斷絕。有勝功能。故名殊勝。隨所有法下。釋諸
妄法妄意中現。如明鏡中諸像顯現。是故結言意為
其性。下以喻顯。如摩尼珠。隨所應者。現種種色。如是
之義。仁何不說者。結責不說。文現可知。自下末後結
嘆說者有能說德。先喻。後法說。如是等文現可知。上
來問訖。
自下第二。金剛藏答。文分兩節。初長行答。後以偈頌。
廣答前問。就長行中。分為五段。一是最寂靜下至各
差別者。釋自受用土及法性土。體常淨。非諸外緣所
毀敗法。二是轉依識下至所行之境者。釋密嚴土離
過淨處。三是如來處下至闇冥之網者。釋密嚴土非
諸邪因所感之果。四阿若悉檀下至清淨智境者。非
諸世間邪智所量。五諸仁者下。許廣宣說。
就初文中。分為三節。初有四句。出自受用淨土體性。
次亦是智慧下至所止之處者。諸修行者。窮到止處。
後本來常住下至各差別故者。外諸邪緣。不能成敗。
最寂靜者。諸外喧緣。所不及處。故言寂靜。是大涅槃
是妙解脫者。自受用土。修所得果。圓滿故涅槃。離患
故解脫也。是淨法界者。法性淨土。諸法之性。故名法
界。如是淨土。修觀行者。所窮止處。是故宣說亦是智
慧及以神通諸觀行者所止之處。下釋外緣不能成
敗。文復三節。初即淨土體性是常。凝然不改。水不能
濡下。外諸因緣。不能成敗。本來常住者。法性淨土。從
本以來。不動真際。故言常住。無斷絕相。故言不壞。離
有無相。故言不滅。下釋外緣不能成敗。文分為二。先
水不能濡下至尋復破壞者。釋緣不敗。後非諸似因
下至各差別故者。釋緣不能成。初文復二。先法。後喻。
相現可知。下釋緣不能成。謂此量家宗因及喻。所不
成立。良以淨土。絕諸表示尋思境界。比量但行表示
境故。言似因者。但無常法。俱用所作功力成因。唯法
別異。所作因同。彼此相似。故言似因。不似因者。聲論
所立。聲是常住宗。因云以無形故。此因不定。貪瞋等
法。亦無有形。而是無常。不似常宗。故不似因。密嚴佛
土。如是比量。所不成立。何以故下。釋不成所以。宗及
諸分是不定法者。汎立常宗。對無常法。而立常宗。無
常亦爾。若無無常。常宗不成。因喻亦爾。以是相待假
之法故。無有自性。是故說言宗及諸分是不定法。諸
宗及因各差別者。常無常宗。自有分齊。因亦各別。故
不能成密嚴佛土。良以淨土。遍周法界。無彼此異。故
無所對。不成宗因。是故宣說諸宗及因各差別故。
是轉依識者。自下第二。離過淨處。轉依識者。離生死
過。盡無餘故。名轉依識。轉成一切無漏功德。亦名轉
依。超分別心。非諸妄情所行之境者。金剛心中。無明
妄想。都盡無餘。亦緣修智分別無漏。亦盡無餘。真修
無漏。乃可證故。是故說言非諸妄情所行之境。
是如來處者。自下第三。釋密嚴土唯佛所居。非世邪
因所感得果。就中三句。初是如來處。無始無終者如。
來是主。能居淨土。本來恒居。非始今日。故云無始。無
有敗時。名為無終。能居所居。皆無始終。無始故非過
去世。無終故非未來世。緣無合故。亦非現在。故言無
始無終。次非微塵生下。非邪因得。就中有三。初非微
塵生下至首羅而生者。淨土不從邪因所生。次非無
明愛業所生。佛法所說十二因緣。亦不能生密嚴淨
土。後但是無功用下。八地巳上。無功用智為因而生
自受用土。就初文中。外道所計邪因有四。一計微塵
是常不滅能生諸法。二計自性亦名冥諦。三者計樂。
謂梵王樂時。能生善法。瞋時生惡。四計摩醯羅天王
能生諸法。如是邪因。不生淨土。次佛法中所說因緣
不生淨土。准即可知。後示正因。但八地巳上。無功用
慧為因生起故。出過三界。文現可見。
阿若悉檀下。非諸世間邪智所量。就中。初釋世間邪
智所不顯示。次乃至資糧下釋未證位人亦不解了。
後唯是如來下。示正證人。初文中。言阿若悉檀者。是
天竺音。此翻第一義諦悉檀。亦名智慧所證成宗。此
即舉正。非因明下簡却邪宗。邪宗有四。一者因明。二
者勝性。三計自在。四者聲論。言毗陀者。如上所說三
毗陀論。如是邪宗。不能顯示如來淨土。資糧位下。未
至證位菩薩智慧。亦不能了。唯是如來下。示正證人。
唯佛非餘。謂於十地歷修諸行。究竟滿足。如是智慧。
乃達法性。十地菩薩。隨分未窮。猶不名境。
自下第五。許廣宣說。先是世間迷邪執故。起悲愍心。
後我今下。許為廣說。迷於世間為業非業者。良以世
間。唯一心作。凡夫不知。顛倒推求微塵因。是故說言
迷於世間。唯是心作。但心為業。身口非業。隨心轉故。
假名為業。業者動也。由心迷故向外轉。故名為業。我
今當下。許廣宣說。令諸定者獲於安樂。此即說益。
自下第二。偈頌廣釋。就中。總有五十八行半。分為五
節。一者從初乃至一切從心起來。有八行文。答長行
問中眾生之心等文也。二此密嚴妙定下至莫不皆
成就來。二十八行半。釋長行答中密嚴佛土下文也。
三分析於諸色下至如是生住滅等七行文。答前問
中捨蘊因緣等文也。四若業若業下五行半。釋前長
行中一切凡夫下文。五世間非勝性下。九行半文。結
示正理。
初文復二。先有四行。答長行中眾生之心因色與明
等文。後有四行。答長行中眾生身中種種諸法下文。
就初文中。初一行半。示正道理。答前問中心因色等
眾緣所生以此明知有能所身託所取緣方得生起。
後二行半。凡夫二乘。迷惑此理。浪起分別。初文復二。
上有二句。示正道理。下一行文。釋所以。內外一切物
者。內謂眾生。外者山河。言所見者取也。如上內外皆心
所緣。故言所見。唯自心者。示唯識理。內外諸物。一心
所現。如夢所見。夢外無物。唯無心作故。言唯自心。下
釋所以。文外有疑。若唯有識。無外境者。何故現見見
相二分。有而不無。是故通言。眾生心二性能取及所
取。眾生心者。謂見識心。此顯識中。分出現相。故言二
性。心體有二門者。心體。即是顯自體此即唯量。有二
門者。見分相分。此即唯二。即心見眾物者。即顯識中
所現見分。還取自心所現相分。是故說言即心見眾
物。是唯種種示正理訖。自下第二。凡夫二乘。浪起分
別。就中二節。初一行半。約凡夫通。後有一行。約二乘
辨。初中半行。出其過失。後之一行。釋通道理。如是等
文。現可知也。下通二乘邪分別。言諸仙者。謂二乘人。
伏現起惑。樂寂靜故。說為諸仙。智微劣者。二乘之人。
但緣諸法苦無常等。伏起煩惱。不能觀察真如平等
斷種子故。說為微劣。不能明了知者。於一切法。本無
生故。今即無滅。苞迷不識。妄計諸法滅却始。是故說
言不能明了知。無相如如名真實理。有相諸法。名分
別路。
自下第二。答長行中眾生身中種種諸法意為先導
下文也。就中分三。初一句表宗。次一行三句。引喻顯
示。後二行文。法說合結。言是心者。第四顯識。名為是
心。有二性者。從無明識轉至顯識時。忽起見相二門
差別。以是故言是心有二性。此即答前意為先導文
也。就引喻中。三句引喻。一行結釋。如鏡含眾像者。喻
前二性以心為體。更無別法為二性者。如鏡中像速
起尋滅。答前文中意最速疾。亦如水現月者。月與水
俱。相應而有。喻如妄意與諸法等為本能持。如水持
月。答前問中意為殊勝。翳者見毛輪者。但是眼錯亂
見。以眼為體。猶如諸法妄心為體。心外無法。答前問
中彼法皆以意為其性。下一行文。結合可知。自下二
行。以法說結。初行示過。後行示理。文相並現。准即可
知也。
此密嚴妙定下。二十八行半。釋長行中密嚴佛土是
最寂靜等文。就中四節。初有四行。歎密嚴因勝餘行
終所皈。次十二行半。勸修勝因。示過令厭。三七行半。
校量勝劣。四有四行半。授佛職位。初文復三。初上二
句。嘆其因勝。次二行半。敘餘劣因。後有一行。諸行終
歸密嚴勝處。嘆因勝中。非餘之所有者。簡却七地巳
下諸行。取八地以上無功用位。文現可知。第二文中。
初有兩句。總表現示。是故宣說。生於諸福地。三界人
天。名為福地。下有二行。別敘劣因。准文可知。住彼非
究竟等下。諸行終歸密嚴勝處。此即顯示一乘道理。
文現可知。
自下第二。勸修令厭。就中三段。初有半行。總勸修捨。
次十一行半。別勸令厭。後有半行。結責不修。就初文
中。上句勸修。下句令厭。文現可見。就別厭中。先即法
說。勸令厭離。後譬如下。引喻示之。就法說中。初之二
句。我所相縛。男女相躭愛者。明貪所縛。精血共和合
者。種子不淨。如蟲生臰泥者。住處不淨。此中生亦爾
者。合喻也。初受生時染污意識亦復如是。九月或十
月諸根漸成就者。住胎時分。時至出母胎下。從出胎
去乃至愛取。且除不說生老病死等。我觀諸眾生下。
類釋一切十二因緣展轉無窮。文現可知。上來法說
文訖。自下引喻。前喻。後合。喻文三節。初譬如石女人
下至初生及後終者。喻前文中眷屬相羈縛下文也。
次又夢山川中下。喻前文中九月或十月等下文也。
後復有多欲人下。喻前文中我觀諸眾生下文也。一
切世間事下。合所引喻。如是等文。文相並現。准即可
知。汝於如是定下。結責不修。上來第二勸修勝因示
過令厭訖。
自下第三。七行半。校量勝劣。就中三段。初四行一句。
釋三乘人所修劣弱。次而常修此觀下。二行一句。釋
大菩薩所修行。後世間下一行。對前二行。校量勝劣。
就初文中。先舉能行者。謂諸二乘及菩薩乘。此中菩
薩資糧位中。初業菩薩。如是菩薩。自利為先。利他行
兼。與諸二乘。行有相似。一處同釋。次在於空閑處下
三行。等所住處。食閻浮下。現修業相。就所住處。凡有
三種。初或住於乳海下乃至雪山者。此即山間住。一
云摩羅延者。此翻七金山。須陀與臏陀者。此翻平壤。
謂七金山乳海間中。平壁壤有也。摩醯因多羅者。此
翻大鐵圍山也。雞羅婆利師者。此翻小鉄圍山也。次
或在劫波樹下一行。示依樹住。後半住婆羅上者。依
屋舍住也。一云劫波樹者。是諸天子等。此樹下常評
論正法處也。波利耶多羅者。是七寶行樹也。拘鞞羅
樹下。此樹諸天子聚集戲樂處也。半拄波羅上者。是
石名也。諸天子等。集此石上坐。以常食閻浮樹菓處
也。食閻浮下三句。釋所作業。亦名所修。文現可知。上
來釋二乘等所修行者皆名劣弱訖。而修此觀下。二
行一句。釋十地中所修勝行。就中。先法說。次喻合。初
文上句。明能觀心無間絕也。過去未來者。此所𨒬時。
常坐於蓮華下二句。明身業靜。正定恒觀察者。明意
業靜。正定者定心也。觀察者是慧心也。諸根善調攝
者。戒行具足也。不散於眾境者。不起煩惱。下喻及合。
文相現可知。上來例勝訖。世間若出世下。校量勝劣。
准文可見。
自下第四。授佛職位。文分為二。初一行偈。釋分別心
中所修禪定有過必捨。後三行半。離過證成。初中。上
半出諸禪體。下半所現境界不同。言遍處者。十一切
入名為遍處。下明境界。十遍處中。見水火。無色定心。
見虗空相。無想四禪。見日月蓮華。問曰。無想無心。云
何見相。釋言無想義釋不定。若依薩婆多。無想定中。
實無心識。但有有漏非色非心心。替補心處。持心身
不滅。若依成實。但滅麤現分別意識。微細意識猶在
未滅。若依大乘。麤強分別意識滅故。名無想定。本識
末那。及細報識。恒行不滅。滅有心故。緣境何疑。如是
定中。能取所取分別未滅。以是必捨。自下第二。推求
證實。先有二行。明自利德。後具足眾色身下。明利他
德。就自利中。初一句。若離是分別者。明所離過。謂前
定中所見諸相。皆分別心。理外所作。非捨不證。是故
必捨。次其心不動搖者。明所得益。謂密嚴定。與理相
應。不起別取捨諸相。以是故言其心不動搖。即於三
昧中下。十方無量諸如來前。授得職位。文現可知。釋
自利訖。自下第二。外化德成。初有半行。明色身化他。
次有半行。以種種德。化益眾生。後有二句。結示德具。
文相可見。上來辨釋授記文訖。
自下第三。有七行文。答前問中捨蘊因緣等下文也。
就中二節。初有四行。示正破執。修若謂下三行。通外
道疑。初文復二。初之二行。示正道理。後此中下。破外
邪執。初示理中。一行三句。就色蘊體無所有理。末後
一句。類釋餘蘊。初中。上三句法說示理。次有二句。引
喻顯示。後之二句。答所引喻。分折麤色。推求性實。但
現微塵。了無自性。是故說言自性無所有。譬如彪兔
角無分無分者者。引喻顯示。言無分者。兔角本自無。
無可分折。故言無分。無分者者。兔角若先有。可有能
分方始無。然兔本自無。何人能分令無角。故言無分
者。蘊有蘊亦然者。此合前喻。蘊者我所有法。我者能
有。故言有蘊。外人如是計。言亦然者。將蘊有蘊。合前
兔角喻。就理觀察。非但無性。相亦叵有。猶如兔角。故
言亦然。同於幻所作者。如是蘊法。於俗諦中。非有似
有。誑惑愚夫。如幻所作。是故宣說同於幻所作。一切
皆如是者。將色蘊中所說道理。類餘曰蘊。皆同不殊。
是故宣說一切皆如是。示正理訖。自下第二。破其邪
計。就中三節。初三句。就理正破能作故作計。次有三
句。設許有許有能作不成道理。後此言成過失下二
句。結過示非。文理可見。
自下三行。通外疑難。初有二行。列外人疑。後有一行。
示其正理。就敘疑中。初行疑彼二種世間。次有二句。
疑彼六道各別不同。後有二句。疑彼諸根生諸識義。
通外疑訖。下一行文。示正道理。言此等者。此外所疑
非一故等妄想搆盡。無而似有。如夢所見。無而似有。
夢未覺時。恒相續轉。同於乳酪蘇者。乳等三種物。體
一名轉變。如是妄諸法。唯是分別心。變異似法現。是
故結言如是生住滅。上來答前中捨蘊因緣等文訖。
自下第四五行半文。釋長行中一切凡夫等文。就中
分二。初有三行。表宗示正。後二行半。敘外人計。初文
復二。初之一行。表宗示正。復有二行。釋通所以。初一
行中。上半表宗。下半示正。言若業者。善惡二業。名之
為業。諸無記法。名為非業。又心數中。思數名業。餘名
非業。又三業中。意業名業。身口非業。如是諸業。眾緣
假合。如幻如夢。凡夫於斯。浪生執著。而無自性。下示
正理。修正定者。觀此諸法如夢乾城。不起分別。文現
可見。眾生無始來下釋所以。初行釋所以。有何所以。
眾生妄起執著。故今通云。眾生無始來等文也。准即
可知。後行示理。以理尋究。諸根如幻。境界如夢。如理
修行者。不見能作人。不見作具及所作業。是故結云
定者不分別。自下第二。敘外所計。就中兩節。初之一
行。敘計因生果。後一行半。敘自然無因。如是兩節文
相現可知。
自下第五。結示正理。就中兩節。初有三行。示外人過。
後六行半。結示正理。初中。一行示外人過。後有二行。
釋通所以。上之半行。示邪因過。下之半行。示無因過。
文現可知。下釋所以中。初行釋所以。後行引喻。惑心
妄計者者。指前有因無因二見。不知其體性者。體性
即是如來藏性緣起法界。如諸波浪。水以為體。水外
無波。然諸凡愚。不知諸法體即如如。妄計有性。是故
說言不知其體性。為業為非業。為者計也。此中合言
計業非業。下即引喻。上半喻況。下半結合。如以毒藥
置於乳中。轉變至蘇。若人喫蘇。蘇能殺人。諸法亦爾。
妄執分別恒俱行故。成惡致苦。文相可見。示過巳訖。
自下第二。結示正理。於中二段。初有三行。法性隨妄
緣。成諸世間。後三行半。法性隨行。翻妄成真。初文復
三。初之一行。表宗顯理。次有一行。勸修正行令捨妄
念。後有一行。釋通外疑。初中。上半顯示正理。下半迷
理浪生分別。勸修正行中。上半勸修行。下半誡勅莫
生妄念。通外疑中。一句者諸說通疑。下之三句。引喻
顯示。如是等文相可知。自下第二。法性隨行。翻妄成
真。初行法說。後二行半。引喻顯示。法性業性。體一名
異。凡夫二乘。新業菩薩。所不了知。故云甚隱。餘文可
見。喻有二種。一喻智火能斷業體。二者燈喻斷業勢
力。如是等文相可見。
*分別觀行品
何故此品來。良以前品。廣明道理。而未辨釋順法修
行終成德義。故此品來。廣釋行儀順歸本性。就此品
中。大分二段。一以長行辨釋行因得成威德。二以偈
頌結前義。就長行中。復分為四。初從唱下至具諸功
德者。觀察諸法。從眾因緣。假名似有。推究體性。畢竟
不得。次此觀行法下至不應貪著者。今此所說觀行
法者。唯大菩薩。堪能修行。次譬如有人下。釋通疑情。
後若諸佛子下。舉益勸修。
初文分二。從此唱下至都無實物者。廣引喻相。明法
假有。後若諸定者下。依法修行離過得益。初文復二。
先以喻況廣明假身無有自性。後智者下。合所引喻。
假法有二。一者內即以舍喻及指成拳喻。兩喻示之。
二者外法即以軍徒車乘等喻而顯示之。如是諸文。
並現可知。智者觀之下。合所引喻。合上二喻。一從悉
如夢下至同於朽屋者。合前內身喻。二不生不滅下。
合外法喻。初文復二。一如夢者。喻身本無妄計為有。
猶如夢事。凡夫身宅者。此即結合。身為窟宅。我為中
居。以是故言凡夫身宅。二高山喻。喻五蘊身但有虗
相不可保信。准即可知。自下第二。合外法喻。先法。後
喻。外法但心。心外無法。妄心迷亂。於無計有。以無體
故。不生不滅。以無我故非自。離我所故非他。法文訖。
下舉喻合。亦有兩節。初乾城等五喻。喻法無而似有。
後如盲相假喻。喻法但有虗相無有實性。如是諸文。
相現可知。自下第二。依法修行離過得益。就中三節。
初若諸定者下至不受諸有者。離行成。次常樂修行
下至不生染著者。外緣不能虧。後身雖在此下至具
諸功德者。外化雖同凡。而內勝德滿。初中有二。先作
是思惟等者。勸誡離過。後離覺念等下。釋所得益。次
常樂修行等者。行巳成故所有外緣不能破壞。准即
可知。後身雖在此下。外化雖同凡。內德自滿。不能見
頂者。世有德者。所不能勝。是人不久下。內德充滿。摩
尼寶藏宮殿者。色界天宮也。釋初段訖。
自下第二。今此所說觀行法者。唯大菩薩堪能所修。
非下人分。就中四節。初此觀行法下至廣大之心者。
舉勝勸修。次大心之人下至密嚴佛土者。明所得益。
次此土廣博下至所不能得者。釋雖過生有過不生。
後諸仁者此土清淨下至不應貪著者。勸修對治。初
文中。言是大心者。汎釋有三。一對小乘。名為大心。謂
十信上。皆名大心。二者證位名為大心。謂初地上。三
並觀位。八地巳上。方名大心。所行境者。十信巳上信
心所行。初地巳上證智所行。八地巳上無功用智所
行境界。此即舉勝。仁應速發廣大之心者。勸令發行。
次大心之人下釋大心人所得利益。益有二種。一歸
過益。二者乃至下生淨土益。光明宮殿者。是過離處。
謂色界中。純大菩薩所居之處。修菩薩行。斷煩惱故。
是故說言離貪瞋癡。乃至下明生淨土益。准即可知。
此土廣博下釋密嚴土離諸過患。有過之人。不得往
生。過有三種。一三界中生老死過。二者分別所生倒
相。三者妄識計著之過。如是諸過。悉皆遠離。是故說
言妄計之人所不能得。諸仁者此土清淨下。勸修對
治。就中有二。初即法說。如有女人下。引喻顯示。法說
復二。初勸修對治。後何以故下。釋成過所以。良以所
離具有十使。今就本強。但說四使。何以下釋通所以。
問。何故貪等要須離之。即釋通言。貪等煩惱取諸境
故。若取境者。有何等過。下即傳示。有二過失。故結示
言即二覺生。一者生貪等。二者逐求境界所縛。以貪
增故。逐求不息。如是二過。於定最妨。故今勸捨。下引
喻示。先喻。後結。喻有二節。初從端正下至欲心迷亂
者。喻前生貪。後若行若坐下。喻前境界縛心不息。如
是二文。現相可知。是故下文結合可知。
自下第三。釋通疑情。文外有疑。若一切法本不生者。
因何得有有無等見。故引喻通。就中有三。初引喻相。
次世間妄見下至不平等覺者。合所引喻。後應以智
慧下。結勸修習。初喻文中。先喻有見。後兔角喻喻其
無見。良以凡夫。不知諸法眾緣假合似有而非有。妄
計實有。因此有見。仍起無見。無見因有起。無見不成
無。有見對無生。有亦不成有。故知有無見。但是妄分
別。喻文相現。准即可知。世間妄見下。合所引喻。先合
有見。後求其體下。合無見喻。示現可知。應以智慧下。
結勸修習。先勸觀察。後皆如妄見下結。現可知也。
自下第四。舉益勸修。文分兩節。初世間益。後住於彼
巳下。明出世益。作如是觀者。結上道理。隨其意樂以
下生所說。或生人中下別就三界受生死報。修行勝
因。人中但取轉輪王者。就勝為論。欲界六天并下三
禪所勝因得成究竟故並取。第四禪中。除廣果天。不
決定故。不定云何。廣果天中。有三種人。一者邪見人。
生無想天。二者樂慧人。生五那含天。三者果樂定人。
生無色天。有是不定。故取之。十梵處者。第四禪上。總
有十處。今除廣果。但取餘九。准文可知。自下出世益。
住於彼者。結上三界修行之處。從此而生清淨佛土
者。生淨土益。常遊妙定者。無功用行。常現前也。至真
解脫者。成佛果也。上來釋長行訖。
自下第二。以偈結頌。就中十二行半。分為三節。初六
行示正理。頌前長行中在空閑等下文也。次有二行
半。破外人執。後三行三句。舉益勸修。頌前長行中應
以智慧等下諸文也。就文中。分為三節。初一行半。釋
無常法乃成因果。次有一行。釋因果同體不離於心。
後若復下。隨緣轉變。不守自性。初文上半引喻顯示。
下一行合。此釋無常剎那不停乃成因果。又四緣中。
次第緣法。要先法滅。後法得生。次中。上半引喻況示。
下半合結。以埿作瓶。瓶埿同體。心作諸法。法不離心。
以心為體。下即合結。言奢摩者。此翻名為。觀行之心。
亦名體性。所觀之法。不離於心。如瓶埿作瓶不離埿。
色法自性不離心義。亦復如是。若復兼用下。釋色差
別。雖不離心。而隨緣變。不似埿色。就中復三。初同類
法。隨緣改轉。不守自相。如埿火燒生雜色相。次箭竹
生葱下有一行。無自類法。從緣忽生。後世間之中下。
結示道理。前兩節文。相現可知。第三文中。果似因者。
種穀得穀。以埿作瓶。如是等果。並似其因。不似因者。
如世間中牛糞生蓮根炭生黑麻箭竹生葱皆不似
因。下有二句。結示正理。此即簡却外人所計常因能
生無常果法。是故結言皆因變壞而有果生。
自下第二。有二行半。破外人執。一行三句正破。後有
三句。釋通正理。初中復二。初一行破微塵因能生色
等。後三句者。破計我為因。初中。上半破外所執。下之
二句。誡捨邪執。良以佛法。因果二法。俱是無常。乃成
因果。然外人計。微塵因常。所生色等是無常故。因果
相違。故今破之。下有三句。破計我作。無能作我者。此
即總表。言內我者。自身蘊內。有我在中。計身內我故。
故名內我。言勝我者。徧法界我。量同虗空。故云勝我。
無我意者。我與意俱。方作諸法。非我獨作。如是等我
為妄想計。就理永無。是故說言。亦無我意。下有三句。
釋通正理。但從因緣和合假生。無因果性。准文可見。
自下第三。舉益勸修。就中。初行離四魔。次有二行。勸
捨三毒。後一行。勸修對治。如是等文。並准可知。
*賴耶立品
何故此品來。上明諸法唯心所作心外無法。然心多
種。就何等心。作如是說。欲通此疑。故此品來。就此品
中。大分為二。初長行釋。後以偈結。就長行中。復分四
節。一從此唱下至是佛境界不可思議者。引苦所蒙
勸生信樂。二如來昔為下至莫不瞻仰者。廣示現在
諸佛神力。令起仰信。三諸佛體性下至心亦不動者。
明佛性甚深。若得見者。必成佛道。四從內外境界下。
標唯識宗。前所明法。但為識現。就初分三。一蒙佛力。
得妙定故。普見十方希有之事。二我於爾時下至此
為希有不可思議者。定外所見不思議事三時天中
天下至悉復如故者。化事巳畢。還攝神力。初文中。言
得妙定者。八地巳上。無功用定。離有無相。故名妙也。
又即復云蓮華藏者。梵網所說。蓮華藏界盧舍那佛
所居之處。餘文相現。我於爾時下。定外所見。初見自
身在密嚴土。復於爾時下。見解脫藏菩薩。就中分三。
初法說。次引喻況。後我見下。即生疑念。疑念有二。一
者自疑。謂作是念時。因疑得益。二爾時下釋於他亦
疑。如是諸文。並現可知。時天中天下。化事周畢。攝神
力竟。亦現可知。
自下第二。現在如來所為難測。就中分二。初從諸仁
者下至修行善法者。總釋如來因滿果成度眾生儀。
後或有菩薩下。別明所現不可測量。初中二。先此唱
下至悉巳成就者。明因成滿。後轉復清淨下。釋果成
化儀。初中。先釋行所依他。謂從歡喜至法雲地文是
也。後釋所成行。行有二種。一自利行。謂得陀羅尼等
下至大三昧等文是也二利他行。謂從意生身等下
文是也。就初文中。陀羅尼者。此云總持。總持有四。一
聞持。二者法持。三者義持。四者忍時。句者法持。義者
義持。一句文中。百千萬說。一義之中。百千萬義。如是
文義。歷劫宣暢。不可究盡。以是故言句義無盡。釋因
滿訖。自下果成。金剛心中。法行並成。諸過盡故。無礙
道中。轉復清淨。解脫道時。建成正覺。遊觀道時。住於
密嚴他受用土。變現色像說法度人。如文可見。自下
第二。別明所現不可測量。於中略以六種形相化之。
一者顯示佛身相好。二現大樹緊那羅王。三現無量
諸大菩薩。住兜率陀等諸天宮殿。四現普賢菩薩身
相。五現禪師。六現八相成道之相。如是諸文。文相顯
然。准即可知。
自下第三。佛性甚深。難可得見。若得見者。必成佛果。
就中三節。初從此唱下至當得解脫者。眾生身中。悉
有佛性。而無信行不能得成。故勸令起信。次斯人或
作下至王諸國土者。起菩薩行。修行之土。後若欲作
佛下。明修行終成佛之義。初文中。言佛體性者。體者
如也。性者如上。可生德義。名為性矣。如者今也。令作
此言。今釋迦牟尼現今巳得一切功德汝等佛子皆
有性故發心修行必當得之。信為佛體者。義有二釋。
一義釋之。一切善法。信為根本。故言信心為佛體也。
一義更釋。信何信。信佛體性。性信之境故。信為佛體。
餘文可見。勸發心訖。自下釋行。次文分三節。初斯人
或作下至而為天主者。受三界身。修菩薩行。次轉復
清淨下至入一乘道者。生淨土中修菩薩行。後離貪
等習下與行所得利。重勸生信。初文相現。第二文中。
入一乘道者。初地巳上。無分別智。名一乘道。金剛心
時。斷却一切煩惱習盡。欲界天魔所不能加。故言降
伏欲界天魔。如是等法。非懃不成。是故說言夫精進。
光隆佛家者。是內證智。光者智光。無分別智。言佛家
者。法性真如。名為佛家。王諸國土者。外化德也。釋行
次訖。自下第三。釋行終成。就中分三。初若欲下至諸
修行者者。法說顯示。次譬如下至普心救療者。引其
喻況。後佛亦如是下。合所引喻。法說中。言淨種姓者。
眾生佛性。無始巳來。恒在煩惱不淨心中。無智慧火
燒煉垢故不能自出。今初地中。燒除二障麤一分故。
佛性一分始得顯。是故說言淨種姓也。餘文並現。不
須繁述。
自下第四。標唯識宗。前所明法。但為心作。心外無法。
就中分三。初此唱下至密嚴中人善能知見者。心境
二法。無有自性。但緣和合。非有而似有故。次一切眾
生下至不為所雜者。明藏識中作依持之用。後阿賴
耶識恒與一切下。釋緣起用。
就文中。內外境界下至一切皆是意識境界者。所緣
境心之所作。心外無法依阿賴耶下。明六識等亦唯
一心。隨眾緣故。差別而現。言內外者。自身名內。身外
器皆名外。復有一釋。莫論自他。五陰所成。皆名為內。
外器世界。名之為外。如是內外。皆唯一心。而惑亂者。
妄執心外有我我所。故今釋通皆是識惑亂而見。餘
文可見。下釋六識亦唯一心。就文三節。初依阿賴耶
如是分別者。此即法說。次譬如下。引喻顯示。後心之
體性下。六識之心。必有所依。就法說中。依阿賴耶者。
一切諸法。若染若淨。不依藏識。自體不立。猶如波浪。
若不依水。自不得立。又如草木。若不依地。不得生長。
是故說言依阿賴耶如是分別。下引喻況。喻有三節。
初之二喻。喻於識體從緣立無有自性。次霹靂喻。喻
於眾緣無有定主。後陶師喻。喻於心所相應起義。初
文亦三。初喻。次合。後此性下。簡定非有非無之義。准
文可解。不須繁述。次霹靂火出喻。喻眾緣中無定主
者。心亦如是。於諸緣中無定從生。後陶師造瓶喻於
心所相應起義。譬如陶師造瓶之時。要有陶師繩索
輪等。一時共作。乃成於瓶。心心所法。亦如是。非先非
後。一時共聚。乃緣境界下釋六識必有所依。謂如來
藏。故勝鬘云。若無如來藏。七法不住。如是藏識。非諸
凡夫二乘所知。是故結言密嚴中人善能知見。問曰。
七地巳來。諸菩薩等。可不知如來藏耶。答曰。雖有知
見不能窮了。故不可說善能知見。上來心境二法無
自性訖。
自下第二。釋依持用。就中雨節。初即法說。後譬如下。
引喻顯示。說法說中。眾生身中。如來藏者。本來自有。
非滅煩惱方始有之。如波中水。本來自有。能持波浪。
非波滅却方始有水。言圓滿者。依持用中。本來具足
性功德法。無所虧少。故言圓滿。言清淨者。雖在垢穢。
而性清淨。所不染污。如水在波。波不能污。故言清淨。
故勝鬘云。染而不染。難可了知。出過於世。同於涅槃
者。一切煩惱。可不能染。修行智慧。亦不能淨。是故宣
說同於涅槃。下引喻相。有三節喻。初明月喻。喻法說
中阿賴耶識本來而有。次月在空雲喻。喻法說中圓
滿清淨。後河中木喻。喻法說中出過於世同於涅槃。
就初喻中。先喻。次合後無智之人下。迷悟二人得失
差別。轉依差別者。金剛心時。轉捨一切雜染諸法。轉
得一切清淨之法。所得所捨。有差別故是故宣說此
差別法得者甚難。第二第三二喻之中。並有先喻後
合之相。准文可解。上來辨釋依持門訖。
自下第三。釋緣起門。就文四節。初從阿賴耶恒與一
切下至即成佛道。釋如來藏與一切法為因生起。次
一切眾生下至能作內我者。釋如來藏與一切法所
依止故。能持不失。次意在身中下至悉是清淨阿賴
耶者。釋所持法。依本識故。同時而起。譬如波浪依水
而起。後阿賴耶下。正明藏識緣起之時非自能起。要
待外緣。就初分三。初恒與一切染淨之法而作所依
者。此即總明緣起義。如水恒與波浪所依。次是聖人
下至而作種姓者。就法別釋。後若能了悟下。勸生信
行。初後兩節。文相可見。第二文中。諸聖人者。初地巳
上證位菩薩。非一故諸。現法樂住。真修正智。證藏識
時。遠離四相所遷流苦。是故宣說現法樂住。與理相
應正定乃知。故言三昧之境。此如來藏。與六道四生
及諸淨土為因能生。又與三乘而作種姓。如草木等
依地而生。如是一切生死涅槃。以如來藏為因故生。
故勝鬘云。若無如來藏。七法不住。一切眾生下。與前
所生法為所依故能持不失。文分為三。初釋所持法
差別不同。次阿賴耶下至無始時界者。能持藏識。平
等一味。不增不減。後諸業下。釋其業用。初文中。言一
切眾生者。總舉凡聖為一切眾生。下別釋之。先釋聖
眾生。有具功德威力自在者。若別取者。初地巳上證
位名聖。若通取者。二乘四果。總名為聖。乃至有生險
難處者。凡夫所生三界六道。總名險難處。必退墮故。
阿賴耶識恒住其中。體性平等。一味而住。無始時界
者。界者性也。住者體也。下釋業用。諸業習氣。依藏住。
自能增長。如是藏識。亦能增長所持末法。由是計我
諸凡夫等。為能作我。下釋末法。依本而起。先法。後喻。
意者妄意。此意能為七識作根。故名為意。問曰第七
妄識。具有六重。此言意者。六重識中為取何重名妄
意耶。答曰。前六種中。但取智識相續不斷。名為妄意。
不取前四。前四微弱故。下喻顯示。如風速轉。謂妄意
生滅一念之頃。無暫住時。是故喻言如風速轉。業風
吹動者。有二業風。一者第二業識名業。二者外緣。謂
善惡業及諸境界發動名業。如是妄意一動以後。無
不在處。故言遍在。餘文可見。下釋賴耶不可自起必
待外緣。文相顯然。准即可知。
自下第二。偈頌結釋。總有二十八行偈。分五節。初有
七行。頌長行中諸佛體性唯佛所知等下文也。次有
五行。頌長行中如來昔為菩薩之時等下文也。次有
九行半。頌長行中內外境界心之所行等下文也。次
有三行。頌長行中一切眾生阿賴耶識等下文也。後
有四行。頌長行中阿賴耶識恒與一切等下文也。
就初文中。初之二行。法說表宗。後有五行。引喻顯示。
就法說中。上二句者。勸責令知。下有二句。表佛遍。後
行上半。現三十二相。下半現示六道雜形。文現可知。
就喻文中。有四種喻。初之一喻。喻於八識不相離義。
上半引喻。下半合喻。第二喻。喻阿賴耶諸法中主能
持自在。一行引喻。半行合結。如地喻者。喻阿賴耶能
生諸法。一句引喻。下句合喻。第四喻者。喻於佛果化
益自在。一行半喻。下半結合。如是諸文相可見。
自下五行。頌長行中如來昔為等文。就中分三。初之
一行。頌前長行中從初歡喜下文也。行眾行者。頌得
陀羅尼乃至首楞嚴諸大三昧。名為眾行。顯發大乘
法者。自利行。普與眾生樂者。利他行。頌前長行中意
生之身下乃至如是一切德悉巳成就等文也。常讚
於如來者。頌長行中轉復清淨下文也。次有兩行頌
長行中或有菩薩下也。初之一行。三乘聖人。名雖差
別。終歸不離阿賴耶名。是故結云皆是賴耶名。阿賴
耶識隨緣流變而體不失。後有一行。釋觀行者修行
終成亦不離是阿賴耶識。以是故言廣大阿賴耶而
成於正覺。言廣大者。阿賴耶識。法界為量。無處不在。
故名廣大。後有兩行。頌長行中是諸佛子下文也。初
之一行。頌長行中密嚴中人善能知見等文也。後一
行。頌前長行中與與諸菩薩蓮華化生入一乘道。餘
文可見。言見理者。三乘聖人見無我理。故言見理。無
怯人者。一切外道執見分明。不可改轉。言無怯人。如
是等人所觀。皆是賴耶。無異路故。說言一乘。第二文
訖。
自下第三。頌長行中內外境界等下文也。文分為二。
初五行半。釋內外境皆唯是識下文。後有三行。釋長
行中心之體性等下文。就初文中。初之一行。頌長行
中心之所行皆是唯是識等下文也。次有一行。頌長
行依阿賴耶如是分別等下文也。次一行半。頌長行
中此性非如陽炎夢幻等下文也。後有二行。頌長行
中如霹靂火等下文。如是諸文相現可知。後三行中。
初之一行。示道理。次有一行。譬外所計。後有一行。破
其邪執。文亦可知。
自下三行。頌長行中一切眾生阿賴耶識下文。就中
初行。頌長行中本末而有等下文也次有一行。釋長
行中普現一切眾生界中下文也。後釋無智之人等
下文也。如是諸文。不須繁釋。文現可見。
自下四行。釋長行中阿賴耶識恒與一切等下文也
就中。初行頌長行中若能了悟等下文也。次有二行。
嘆其教理。俱離斷滅。契會中道。後有一行。修因得果
成。文相並現。准即可知。
大乘密嚴經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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