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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门论序疏¶ (自动笺注)
No.1825[cf.Nos.1568,1826]
*十二門論序疏
公元608年
大業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一時講語
此序
理深事博。
言約義周。
略曉六條乃可讀。
一須深見論意。
二精通法華。
三妙般若
善鑒老莊
五博儒典
六巧制文章。
余昔
已著三論文玄正言
是人制不我釋之。
師每講常讀此序。
淺識之流意多紛謬故
略陳綱要以賜門人也。
序為六分
一標大宗
二釋題目
三敘造論意。
讚論功能
五讚
利益
作者謙讓
實相折中下第一標大宗
折中者折物令
謂之折中
書云
片言可以折玉斯論明生
涅槃萬化之法即是實相
云實相之折
中也。
所以作此語者凡有二意
一者欲秤歎
斯論。
二者指斥餘人。
人凡四人
皆明實
相並折而不中
一者世俗之道。
皆是安家
不淨之法。
非實相之折中也。
二者九十六
術。
欲明己道為真
並是虛妄非是實相
折而不中
三者五百小乘論師
各執諸法相
決定不信畢竟空法
亦是明實相而不
折中
四者有所得大乘學人方廣之例。
雖信
畢竟鈍根自害
不善呪術不善毒蛇
空見所害。
亦是折而不中
指斥餘人也。
今秤歎龍樹此論明實相而是折中
故言實
相之折中也。
云何為實相。
答叡師後釋之
凡有十不
謂不內。
不外
不人
不法
非緣。
觀。
不實不虛。
非得
非失。
名實相
道場
要軌者。
實相謂所觀之境。
道場即能照之慧。
非實無以生實觀。
非實無以照實相。
境智宛然而實緣觀俱寂也。
此之二句無理
不該無言不攝。
十二門中論名部雖異。
顯道其義大同
實相即是中道也。
道場
正觀也。
宣之於口謂之論也。
實相實相
波若
道場之照觀照般若
宣此二義文字
般若也。
實相境界佛性
道場謂觀智及
菩提果性。
在觀既明累無不寂。
果果性。
四為開非境非觀不智不斷中道正性也。
故坐道場佛性方得成佛
宜作此釋之。
何故明道場復云要軌。
中論法品云。
得實
相有三種
三乘人。
涅槃云。
見中道者有其
四品
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
乃至上上智觀
故得諸佛菩提
今欲簡彼二乘
二乘未窮實
相之原。
大士方盡其理。
偏言道場也。
軌者明實相之軌。
凡有三論
一無畏之廣。
中論處中
三此論之略。
在言雖略而為入道
場之要故也。
有諸大乘論言廣難尋。
論辭
略顯詣。
故云要也。
叡師復明實相故則凡
得二益。
一六道迴宗三乘改轍
謂累無不盡。
次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
謂德無不
圓即其事也。
實相即如異名
謂如如境。
道場即如如智。
斯二即是二法身。
宣此二種
名為應化
現金光明三身品。
攝論實相即法
身。
道場之照謂內應身。
說斯二義謂外應身
化。
實相即本有涅槃
道場之照即始有之
義。
並是無名相中強名相說
隨處立名
示此論深博
故略敘眾義。
又此論通釋
乘教。
無義不攝故脩含一切也。
問序者
依何文作此說。
答後云。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即是實相
通達是義具六波羅蜜無所障礙
謂之道場
十二下第二釋題目三字即三也。
十二是一
大數治病通經
枝謂支別即十二不同也。
一科法也。
更有餘義文疏已述。
門者開通
滯之秤也。
藉十二言教實相妙理
通行
人之觀心也。
餘義文疏既陳。
之者釋論也。
窮其原者窮三乘之原也。
原唯有一。
權說
有三。
而封異者未尋其本故謂有三耳
若考
而窮之唯一原也。
無量義云。
從於一法
無量義。
一法即無相也。
如是無相不相
為實相。
法華云。
一佛分別說三。
涅槃
云。
一味藥隨其流處有六種乃至亦有
三乘之味。
皆是明一原也。
盡其理者上令
乘徙轍。
今令六道迴宗。
此論既正釋一乘
九道眾生成佛也。
問破三何故云窮原
六而云盡理。
原理名殊體一。
從一原而有
三流
三乘諸子未窮其源故謂三異
從流
以尋原則知原唯一
則便捨流以還原。
六道
既其失道
故是乖理之義。
所以須明盡理也。
又窮其原斥聖惑也。
盡其理破凡迷。
即令
不凡不聖不生死不涅槃等也。
又窮其原斥
內迷也。
盡其理破外執也。
論義師未尋其
本有五百部異。
窮原者知理唯一也。
九十
六術自謂得理
異道紛然。
若盡理者則眾
異息矣。
又窮其原破學大乘人成有所得
也。
盡其理者斥學小乘之流也。
以未盡理故
有小耳。
如其理理無二
何有大小耶。
本對異流故言一耳
若捨異而存一乃至
百皆是未窮其原未盡其理。
宜深照斯意方
見作序人心
一理不盡者上二句標兩
門。
今雙釋也。
以不盡理故有六道
惑趣之
乖。
惑者迷也趣者理也。
謂迷一道故成六道
一原不窮則眾途扶疎者。
眾謂多也途即
道。
以不窮原故有三乘異道乃至五百部也。
扶疎開廣增盛之義耳。
殊致之迹者。
殊者
異也。
致理也。
迹謂足迹
三乘足迹而不
泯寂。
何猶得成佛耶。
何故作此釋論字耶。
答若直釋者應云交言曰論。
然今叡師釋三
字三意明之。
若釋十二取其數之大意而釋。
謂此十二無病不除無教不顯
無理不申無
觀不發。
一方數圓。
故云十二也。
次釋門訓
名依字釋之。
今釋論取論意及論功能以釋
論。
訓名而釋。
何以知之。
文云
之者
以窮其原盡其理。
故知就意及功能釋也。
殊致不夷下第三敘造論大意也。
又開三
別。
初辨造論緣由
二正明造論。
三明造論利
益。
大士初建弘誓九道眾生歸一極。
遂保著三乘封執六道
豈不憂哉。
是以龍樹
菩薩開出者之由路者。
上是悲心今是悲事。
又上是大悲內充
方便外救
吐言作論
也。
有二。
前總唱十二。
正言造論。
今即初
也。
出謂令六道出分三乘變易
同勉二
種火宅所燒故云出也。
出必有所因。
故以
二門為出者之由路。
假斯路而出也。
作十二
門以正之者
前總標由路今敘由路事。
六道
三乘並皆失道
是故秤邪。
蕩彼邪迷故作
二以正之。
三乘六道並是邪路
十二門
正路也。
云何六道迴宗。
答有三畢竟空。
如百論述之。
一者六道本來寂滅
畢竟
六。
二者虛妄故無六謂六道
亦無六趣
如渴
人見災內六處水流
實無六趣
三者諸佛菩
薩隨六說六亦無六趣
如隨見水人說有
水。
實無有六。
以悟六本不生故六道迴宗也。
三乘徙轍者。
二乘折法未悟本空。
大士雖知
本空照猶未盡。
今此論顯畢竟空諸佛行處
三乘究竟了達故。
門門之中皆秤畢竟
空。
智度論云。
畢竟空是諸佛所行故也問云
何為開路塞路
答有二種塞。
一六道舊迷。
學教封著。
今除此兩梗敞十二之路。
從一
路皆入實相也。
正之以十二則有無兼暢事
無不盡者。
第二正明造論。
凡有五轉十不
不內不外
不法不人
不緣不觀。
不虛不真。
得不失。
言巧其義深。
文約其理富。
無病
不破無教不申。
無理不通無緣不益矣。
今初
內病
病乃萬端有無為本。
又是障中道
根。
如來常依二諦說法
以不達因有無
二諦故。
成性有無二病
二諦既無教不該
諦之迷亦無迷不攝。
小乘多著有病。
學大
者多滯無病。
凡夫著有二乘滯空。
愛多
者著有見多者著空。
是以斯論破此二也。
但破有無亦申有無
答具二義
要先破有無
方申有無
下文云有二諦
即其事也。
又云。
解釋空申第一義也。
通達空則通大乘
足六度謂世諦也。
云何為兼暢。
答有三種
義。
一破有後無故云兼。
二申世諦復申第
義故云兼。
三病無不破教無不申暢大士
之懷。
故云兼也。
暢亦三。
一有無病除為暢。
二諦教通為暢。
三暢佛菩薩心為暢也。
盡於有無則亡功於造化者。
上破內迷今斥
外執
斯論正破於內。
故先斥內傍破於外。
除外
造化莊周云。
魍魎因影。
影由形。
形因造化
造化不知所因。
今寄斥震旦莊周
以破天竺外道
良由此土無別外道
一言
之內彼此雙盡。
故斥此呵彼也。
問此論何處
造化耶。
作者門破自在天。
即是其事。
自在天能造化萬化名造化
何故破自
在即
有無是內迷之本。
造化外執
根。
故伐其本而柯條自壞也。
何故事盡有
無則亡功造化
答破有無非但內病除外
造化亦壞。
而秤亡功者惑者執自在造化
萬化故為大功
破除自在不能造化
云亡也。
理極虛位明法無我
喪我於二際
者。
破人令得人無我
前除內外兩法今次
內外二人
生人二空
所以先破法後破
人者論文爾也。
下文有為無為法空故。
況我耶。
又前諸門多除法
作者方正
人。
所以先法後人者。
法本人末。
法難人易。
內人外。
外道計人內多執法
正破內傍破
外故也。
又若觀門次第則先明人空後辨法
空。
今就說門也。
小乘已知無人猶執有法
故。
不得迴小入大。
今欲令迴小入大故
先破
法後除人也。
虛位實相
真如法位異名也。
今明。
有為無為法畢竟空。
明理在於此空。
故云理極虛位也。
內道外道二我皆除故喪
我於二際
又前破有為無為法既空。
有為
無為我亦空。
故云喪我於二際
又即陰離
陰皆是二際
又我與我所名為二際也。
喪我
在乎落筌者第三節。
上雖內外兩除人法俱
破。
但是破立猶未破破。
但是緣盡觀猶未觀
盡緣。
今欲破立兩冥緣觀俱寂。
故有一對
問叡師取何文作此意。
後三門正明破
破。
前明除立。
故序斯意也。
落筌者落是除
亡之異名
故亦云亡筌除筌等也。
夫欲除所
破之我。
必須亡能破之筌。
若能破不亡則所
不盡
故云喪我在乎落筌也。
魚物為筌。
網㝹物為蹄。
何故以能破為筌。
論主
以作十二門能破之言教者。
為欲破眾生
人等病耳
故以能破之教為筌也。
得魚
用筌。
病破即除教也。
筌亡存乎遺寄者。
釋忘
能破之所以也。
能破之筌所以得除。
要須
其所寄。
本寄能破之筌除所破之病。
豈可
能寄耶。
必須忘此能寄所破方淨耳
遺即忘
異名
此用莊周要其會歸其所寄之言
也。
筌我兼忘始可幾乎實矣者。
破立並忘緣
觀俱寂者。
始可近諸法實相
可幾即近也。
乎實矣則虛實兩冥者第四對
上除能破
所破之虛。
今復泯非能破非所破之實也。
無際第五對。
意惑者謂能破所破為虛
緣觀俱寂為實
則二存為失兩忘為得。
虛實
之病除捨
得失之念尋生。
故復泯之也。
冥而
無際者。
上來龍樹五轉破病開道造論意。
今第三明得益
得益有二。
初明所離益。
次明
所得益。
所離則累無不寂。
所得則德無不圓。
無不不可為有。
無不不可為無。
中道法身為益大矣
問叡師依何文作讚。
下云。
又能除大苦大利事。
名為大
即得
離文
離益中有二離
得益中有兩得
二離
者。
一離六道二離三乘
一一中皆用玄儒兩
書語以顯佛法義。
造次儒書語。
兩玄謂老
子語。
造次於兩玄者論語云。
造次弗如也。
語默失度動止乖儀。
故云造次
寄此明六道
迴宗也。
兩玄者即老子云。
玄之又玄眾妙
門。
借此語以目前五轉
始自內外兩除終竟
得失無際重玄也。
顛沛一致三乘
轍。
聖人益也。
一致老子有得一之言。
言天得一以清
得一以寧。
君王得一以治
天下
法華一道清淨也。
顛沛者亦出論語
儒書
猶是三謂三。
顛倒義耳。
即是三乘
徒轍。
整歸駕第二得益
前離中皆借外書語。
得中並用內教事。
明大乘果益。
乘是寶
直至
道場者證也。
五乘即至非是乘因至
果。
故云諸佛大人之所乘故。
名為大
後句
大乘因益。
下論云。
文殊彌勒大士所乘。
謂因益文也。
恢恢下第四歎論功能。
又二。
初讚當時
利。
次歎後代得益
亦初是盛行天竺
次辨化
震旦
前後二時得益彼此兩處蒙利也。
初又二。
前歎論主智諦。
次明群生得益
恢恢
焉者借莊周解牛喻二智也。
庖丁解牛不傷
皮完。
全牛體解牛體便空。
外篇云。
公元616年
十二年不見全牛
牛體空也。
龍樹方便
波若不壞假名
一切法畢竟空也。
如不
傷皮割完也。
二乘折法明空。
即傷皮割完也。
而言虛刃者即般若空慧一切法畢竟
也。
又書中云。
虛刃者刀遊牛空虛之間為
虛刃。
即實慧觀一切法空也。
又虛動於刃似
如割完傷皮。
名虛刃
無間虛無間之間
也。
恢恢大也
故書云。
天網恢恢疎而不
漏。
用此事者餘人見牛體實有。
丁覩其空之
義。
其義甚大。
故云恢恢也。
問此歎何物耶。
答牛喻世諦牛空為第一義
不傷牛而空。
假名而明實相
具明二諦正明第一義
刃正喻般若實慧也。
希聲宇內者。
借老
子聽之不聞曰希聲也。
即是二諦教也。
言滿
大千實無所說
豈可有心而聽可得聞乎。
說法者無說無示。
聽法無聞無得也。
像法決疑經云。
如來從初得道乃至涅槃
不說一句
豈非二夜常言一字可說哉。
前明第一義今歎世諦
前歎實慧今美方便
故具二智二諦四義
非但龍樹智諦。
十方三世佛智諦如此也。
天地上下為宇。
往古來今稱宙。
大教彌布十方耳。
弱喪
玄津第二得益
得益次離益。
莊周云。
失鄉土名弱喪
喪失也。
弱少也。
六道
三乘皆是失中道本鄉之人也。
正取二乘
弱喪
即窮子是也
故云譬如童子幼稚
識捨父逃逝久住他國也。
玄津即是斯論。
此論之津歸中道本鄉也。
有無於域外明
離益也。
前歸中道為得。
今離有無為離。
前令三乘得益
六道迴宗。
亦前外事
內事
玄儒等書無非有無
而言非有無者
盜牛之論也。
老子云。
域中有四大。
天大
地大.道大.王大。
今云域者是限域之域。
有無為眾見之根障道之本。
與道相隔
故云
域也。
遇哉下第二後代蒙利。
亦是第五造論利益
就文又二。
初敘遇法。
次明蒙利。
蒙利亦二。
初明值教。
次辨得益
值教亦四。
夷路坦。
幽關開。
三震和鸞
四馳白牛
外國既四
歎。
故此亦復四也。
叡師淨名經序云。
自慧
風東扇講肆流詠已來
格義迂而乖本六家
偏而不即
中百二論文未及此。
無通鑒誰
與正之。
前匠惙章遐慨思決言於彌勒者良
在於此。
大宗明。
四論未來玄義多謬。
又於
猶疑
待見彌勒決耳。
今論既來決疑正理
深為幸遇也。
夷者平也。
坦者坦蕩也。
今開二
乘等幽隱關故云幽關既開。
真得震和鸞
北冥白牛以南逈。
和鸞者即天子大駕
五露中鸞露。
鸞鳥吐於和音
又云。
鸞者鈴。
和鈴也。
大乘也。
莊周云。
北冥有魚。
不用斯事耶。
大品云。
般若南方轉至北
方。
肇云。
北天運數其然也。
即釋後代幸遇
所由也。
和鸞外事
白牛法華內事
大乘有二。
一總敘乘體。
萬德是也
故以
鸞為喻。
二別明乘宗。
平等大慧。
故喻之白
牛。
又前是大乘後明一乘
上車今牛。
上外
事今內事
大覺夢境第二蒙利。
蒙利為
二。
初明始益次明終利。
二種生死長夜為夢。
悟此夢非夢。
即夢為覺也。
百化安歸
終益也。
百化萬化萬物異名耳。
達此百
即是實相
實相安穩道。
故得還源
本秤為安歸
前明夢喻以明覺。
今舉覺事
辨悟
文正爾也。
如是者。
上明得悟此敘
無復餘疑。
大陽既出無復暗地
覩斯
疑滯永除焉。
復者出莊周發語之辭也。
耀靈
者日也。
方正也。
玄者黑也。
陸者處也地也。
晞者出毛詩
東方未晞也。
未晞即未明也。
覩此論於大乘無復暗惑矣。
下作自謙
可知也。
如日正盛盲人謂之未
明。
斯論盛行愚人謂之未解。
鄙則鄙惡
倍是
倍戾。
庶者望也。
日用書云
用日不知。
今謂
日時日日有宜益。
歲計一日二日乃至
一歲二歲
計者是計歲耳。
況才之美者
上是
自謙今明推德。
景者敬也。
十二門論序疏(畢)
十二門論疏卷上
沙門釋吉藏
*觀因緣第一
玄義已入大科
餘未盡者五意釋之。
一釋
名門
二次第門
三根本門。
有無門。
五同
異門。
第一名門者論名有三。
一者十二。
二者門。
三者論。
何故不多不小但明十二。
答意乃
無窮
略明五義
一者此之十二無理不通
累不寂。
隨病設藥。
一方事圓。
故但明十二。
雖復八萬法藏
略攝但有十二部經
今通
十二部經故論亦十二。
何以知然。
答十
二部經但為顯於一理
十二門亦但為通
理。
通理故則識一切教。
是故當知釋十二
部經明於十二。
三者眾生迴流生死有十二
因緣
此論亦觀十二因緣畢竟空寂
則十二
河傾佛性河滿
故但明十二。
何以知此
論明十二河傾佛性河滿
涅槃經云。
佛性
者名第一義空。
此論觀察因緣明甚深空義。
故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通達此義即通
大乘
則良證也。
問河有幾種。
答略明其
二。
一者十二緣河。
二佛性河。
生死深曠迴流
不息
悉能漂沒六道眾生
名為河
佛性
亦爾。
深而無底曠而無邊
五十二位大乘賢
聖皆在其中
名為河
二河傾滿凡有四
句。
一者因緣河滿佛性河傾
二佛河滿
河傾
三二河俱傾。
四兩河俱滿。
妄想
生正觀便滅。
生死河滿佛性河傾
正觀若
顛倒則滅。
生死河傾佛性河滿
本對
故稱正觀
邪想若息正亦不留。
故二河俱
傾。
眾生示現生死方便涅槃
故二河俱
滿。
四句之中初對所破。
餘為所申。
四者十
二是一數之極。
淨名經天女答身子云
此室十有二年
求於女相竟不可得。
龍樹
亦爾。
十二門求生戲論本來皆空。
故但
明十二。
五者不應致問。
若問是事一切
生。
但應忘指取月。
寧復求詮多小。
次釋門然自有。
經為論門論為經門。
經為論
門者即是經資於論。
由稟佛經發生二智
後造論故經為論門
論為經門者謂論申於
經。
以稟教生迷邪言覆教。
破除邪言佛教
明。
故論為經門。
問一切諸論悉是經門以不
答有所得大小諸論非但不能通經
翻為翳
障。
故非經門。
四依所作無所論能佛經
乃名為門耳。
問諸大乘論悉能通經
皆是經
門。
何故此論偏受門名
答諸大乘論悉明中
道而中論受名
亦然也。
雖並通經而以能
通受稱。
但門具二義
一者開通無滯
二者遮
眾非
故法華經云。
唯有一門而復狹小
門序其開通狹小明乎遮閉。
以九十六術不
能出苦。
唯有一理可以超累。
故云一門
無有五。
稱為一。
虛通無礙所以稱門。
家起愛外道著見所不能入故稱狹也
斷常
二見所得菩薩
亦未得遊目之為小。
又不
容人天機故狹。
不受二乘機故小。
言語
斷故名為狹
念想觀除稱之為小。
橫絕百非
名為狹
竪超四句目之為小。
問今釋十二
云何乃引法華
答斯論正解大乘
法華唯明
一極
經論符會宜應引之。
問為用理為門以
教為門。
答具含二義
理為門者凡有三義
至理虛通當體稱門。
二理能通生觀智。
則境
智門
三理能通教。
則體為用門。
稱為
門亦具三義
一者無礙教當體虛通。
故名
為門。
二教通理為理門。
三因教發觀。
境為智門
悟理發觀云何從教生耶。
答慧
三種
聞慧則藉教而生。
思修因理而發。
教理俱發觀。
問十二稱門為是理門為是
教門
有人言。
用理為門。
今謂不然
後文
云。
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
理無十二云何
十二門
又既稱。
十二門入於空義
云何
從理更入理耶。
又就能化之義從出教
以理為教門
正令所化悟入云何用理為
門。
今所釋者。
以教為門凡有二義
一者教有
十二名十二門
二者因教入理
故為理門。
教具幾義能為理門。
答略明三義
一者破除
迷倒。
謂遮閉眾非
二能顯於正理
開通
滯。
三發生觀解。
此之三義由事言教
是故
門。
問今言。
因緣因緣為是為非門。
若是門。
有果無果等亦是門。
若爾云何
破其有果無果。
因緣若非云何論云初是
因緣門。
答此十二門可具四義
一者破義
有果無果等。
此是門之遮閉義。
二者所申
義。
假名因緣
三者通理義。
因緣自性
即是寂滅故。
以空因緣為因空門
故論云。
十二入空義
四者由此空因緣顯於因緣
空能通生二智
因緣名門
問以空因緣
因緣空門者。
為空因緣二智
為因空生
二智
答由空因緣生實慧方便
因緣空生
方便實慧。
即是二諦發生二智
二智三世
佛之父母
二諦祖父母
是故此論明眾聖
根本也。
問前云十二種言教為門。
復言
因緣為門。
為因緣與言教為異不異
由言
識因緣由因緣實相
故離因緣無別教。
離教無別因緣
不得因緣是教。
亦非教
即是因緣
但得名因緣教教因緣耳。
問今正
何為門。
十二門論師但謂以教為門。
論文具以因緣與教為門。
但要由因緣
方識教因緣然後悟入實相
是故二種合為
門。
問此論辨門與淨名不二法門何異
耶。
答理無二轍。
但約教不同略有三異
者此論正以教為門。
淨名以理為門。
一道
故稱不二
真極可軌所以云。
法至妙虛通。
因之為門。
何以淨名用理為門。
答彼稱
不二法門
蓋是悟入理。
故目理為門。
問既
以理為門何由悟理
答藉不二之教通不二
之理。
故教為理門。
若爾具以理教為門。
何但言以理為門。
答義有傍正如前釋之。
題入不二法門
非是不二之教。
正是入不
二之理。
故理是正入。
非不由教復教為理
門。
二者此論總以一極之教用教為理門。
無階級。
淨名乃就淺深次第凡有三階
一者大士寄言不二之理。
未辨不二
之理無言。
所謂淺也。
二者文殊不二之理
無言。
由言於無言以為次也。
三者淨名鑒
不二無言。
能無言於不二以為極也。
三者
經明因緣即是不二
非破二明不二
論具
二種
一者破有所得因緣
二者申假正因
緣義。
故與經不同
所以然者。
在世利根
因緣二。
即悟二無二不須破。
末法鈍根
正因緣成邪因緣
要須破邪因緣
方得申正
因緣經論為異。
破邪因緣是門不。
答由
破邪因緣得申正因緣
破邪因緣門家
之門也。
次明觀義。
言觀者正觀也。
是照
達之名。
略有三義
一者檢有所得因緣
可得。
故名觀因緣
此是所破義也。
二者照達
假名正因緣故名觀因緣
此明所申義
三者
因緣自性即是實相名觀
前二義即
是實慧方便
後一方便實慧。
故所觀即二
諦。
能觀名二智
問此應是因緣
云何名觀
因緣耶。
答觀辨於心。
宣於口。
故稱論為
觀。
此是吐論主觀心以示於物名觀也。
又論
主不欲直口言說諸法是空。
若口說空者此
是口為說空行在有中今觀悟因緣空故言觀
因緣耳。
又此是正審諦了達因緣畢竟空。
簡異邪見闡提撥於因果言觀因緣也。
第三釋論。
通而言之。
佛及弟子有所作述
得稱經。
亦俱名為論。
故地持云。
大小乘經
稱為內論。
以有所言說皆是論辨法實故皆
名論也
又以盡言秤論。
佛之所說法源
為真論。
法藏云。
提婆菩薩造百偈故。
論文皆稱經本。
智度論云。
迦旃延子造發智
經。
外國修多羅
此間正翻為綖綖能持物
物則得成。
以教詮理理方得顯。
但綖語非便。
故用此間至聖所說經字擬之。
而有。
涌泉
出生繩墨及以結鬘。
此皆是經之義用非
正相翻。
今欲示師資不同師說經資
稱論
以師所說可則可常能顯至道稱為
經。
資之所作但論佛語更無異製
稱為論。
問經何異
答略明五種
一者佛多隨緣
第。
論多隨義詮緒。
二佛散說
論則集之。
佛經廣明
論則略說
四佛經略說。
論則廣
之。
佛經直說
聞便得解
論則前破邪迷後
申釋佛教
云何名論
直語秤說。
交言
論。
但論有二種
一者盡言二者不盡言
如小
乘論等。
雖復破邪邪猶未窮。
雖復顯正正猶
未極
言既有餘不能盡言釋論。
隨分
盡者義亦可然。
至如方等諸論無邪不窮
不顯
言既暢盡故以盡言釋論。
小乘
論雖顯至理無言未知言則寂滅
故不得以
盡言釋論。
大乘之論非但妙顯無言。
而即言
寂滅
故是盡言為論。
具此二種盡言云盡
言釋論。
**次第第二
問門有十二何故初辨因緣
關中舊釋云。
因緣者蓋是萬動之統號造極所由
所由
既彰則虛宗可階。
統號既顯則起作易泯。
作者標為題首演而破之。
演而破之非唯
斷常斯寂。
亦乃教無不通。
敢是希宗對教無
兼通
通由此法所以為門。
然此釋言巧意
深。
難可加也。
今更數義以顯成之。
一者
緣義總為佛法大宗
因緣一切皆迷。
悟因
緣則無法不悟
是以因緣在十二之初。
自後
諸門皆從因緣內而離出之。
二者從因緣
實相
言易顯。
是故初明因緣
因緣
四義
謂所破義
申義
通理義。
發觀義。
因緣病則無病不破。
破義周。
云何
病不破。
答申因緣則破性義
復破因緣則破
假義。
破性名破世諦病。
因緣名破假病。
一切病不出性假。
故無病不破也。
無教不申
者。
佛法正是因緣故無教不申。
通理發觀前
已明之。
如有無等無所申義
不在論初
也。
次觀有果無果門者
前品窮法於緣。
緣無
生果之能。
縱今緣能生果
為先有而生先無
而生。
為亦有亦無而生。
有不須生
不可
生。
有同有。
半無同無。
以此三關求果無
生。
因悟實相故以為門。
觀緣門者初門窮檢
無生
次門縱求不得
惑者復謂。
經辨四緣
萬物不應都空。
是故以略廣二關求果無
從。
故以為門。
又初門總明因緣空。
次門別檢
不可得。
次門別求緣義無蹤
相門者對
教之徒雖聞。
總別求果無蹤
復謂萬像各有
相貌
是故今云。
有為無為並皆無相
故以
為門。
有相無相門者
前門無通相。
此門
辨無別相。
故以為門。
一異門者重開一異
撿通別二相無蹤
故以為門。
有無門者重就
有無求通無蹤
故以為門。
觀性門者萬法
有二。
一相二性。
上求無蹤
今檢性不得
故以為門。
因果門者
自上八門破因不能
生果
今此一門無因不能生。
故以為門。
作者門者
上來九門無所作之法。
今此
一章求人無蹤
故以為門。
三時門者自上
已來求人無蹤
但破前因後果因果
時未說前果後因
今明三時都無
故以為門。
觀生門者論首以來撿異法之生。
今此一門
撿即法有生
異之與即生義無蹤
為令菩薩
無生忍
是故最後辨觀生門。
此略示一途
生起次第
至後當委述之。
門雖十二不出三
空。
初有三門
有法不得
名為空門
次有
六門
求相無蹤
無相門。
後有三門
求起
無蹤
即無作門。
有人疑。
不應二空釋論。
蓋是順人背論有此疑心
若諦尋文旨顯在
論文
論云。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此空是實相
異名
般若別稱
智度論云。
涅槃
三門
謂空無相無作
故遊三門入於涅槃
此論從十二門以入於空。
空即涅槃
中論云。
諸法實相名為涅槃
般若云。
諸法甚深者
空無無顛
今欲明甚義故三門
三空淺深不。
答具二義
一無淺深
求一切有
不得名為空門
萬化相貌無蹤名為無相
門。
求一切起作不得無作門。
是以十二門
一一皆云。
一切法空。
二約緣淺深
求有不得
名為空門
或者乃不執有遂取空相
次求空
無蹤
無相門。
空門有無相破無。
此二
泯竟猶有作意則觀猶未泯。
故次泯於觀。
外內並[穴俱]。
緣觀俱寂。
義乃圓備
**根本第三
萬行為因乘。
眾德為果乘。
此論但明空義
云何大乘耶。
答此論明於乘本。
乘本若成
乘義則立。
言乘本者所謂諸法實相
契斯實
相則發生般若
般若故導成萬行
無所
得能動能出。
名為乘
又今明實相則具萬
德。
虛妄故名之為實
用之為身目為法身
諸佛以此為性稱為佛性
遠離二邊名為中
道。
無不目為般若
無不稱為涅槃
故但明實相即萬義皆圓。
云何悟此實相
答以十二種門通於實相
諸眾從一
門得悟實相
又乘有三種
一乘因。
二乘緣。
三乘果。
乘因者所謂實相
乘緣者即是萬行
乘果者謂如法身
何故但明此三。
答由
實相萬行成。
萬行成故果德立。
要須辨三。
何處有此三文
答攝大乘論明。
乘有三。
者性乘謂真如
隨乘萬行
三得乘謂佛
果。
此三猶一體
但約時故分三。
即是三種
性義
性乘謂自性佛性
隨乘引出佛性
修於萬行引出因中佛性
三果乘則果德
性。
此三佛性涅槃經甚精。
是故涅槃經。
時明佛性是果。
或時明是因。
或明佛性是空。
此論正釋於空。
則是釋根本佛性
涅槃
云。
佛性者名為一乘
今既釋一乘即釋佛性
三論但明空義
正可釋於大品
云何解佛
一乘
三論通申大小二教
大乘之義
悉在其中
豈不一乘佛性
何處有明
佛性文耶。
中論四諦品云。
世尊知是法
深微妙相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說。
此即
法華之文。
華還序初成道時華嚴之事。
華嚴法華在中論之內。
又偈云。
雖復
精進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終不得成佛
長行釋云。
如鐵無金性
雖復鍛鍊終不得成
金。
佛性文也。
如來明法身絕四句
百非
涅槃金剛身品更無有異。
法身
文也。
**有無門第
龍樹自有三論
初造無畏論。
十萬偈。
次從
論撰要義
五百偈。
名為中論
十二門
二釋。
一云中論
無畏出。
云就中論
擇其精玄為十二門
所以有此三部者。
一者
說法有其三門
一廣說。
略說
不廣
處中說。
二者眾生根性上中下。
是故
法有廣略中。
三者廣略從情豐約異。
不必
廣配上根略據下品
何以知此三部有前
後耶。
龍樹傳及付法藏經並云。
無畏十萬
中論十二出在其中
十二既指如中論說。
則知在中論後也。
問此二十六偈與中論
同異
答初門二偈。
前偈中論所說
似因
緣品釋八不第二偈。
次偈引七十論偈。
第二
一偈
中論別破四緣初偈。
三門三偈。
初是結破四緣偈。
次是立四緣偈。
後舉非緣
決破四緣偈。
四門十一偈。
初偈中論所無。
餘十偈全同三相品。
第五一偈
六種
第三一偈。
第六一偈
七門一偈
中論
無。
意同三相聚散門破。
第八一偈
同中
論行品第二偈。
九門一偈
中論無。
意同釋
八不初偈。
十門二偈。
初同破苦品初偈。
偈同因緣品釋八不第二偈。
第十一門一偈
中論無。
中論因果十家中破三家意作
之。
十二門一偈
中論三相三時門破。
今總以三類明之。
一者全用中論
二者引七
十論
三二論所無。
或同無畏論。
**同異第五
此論與中論顯正道。
俱息戲論至理不殊
就其文義略明十異
一者有理教之異。
宗有二諦境智不同
中論䨥申大小
十二
顯大乘。
三玄義內以具論之。
申破
傍正異。
中論正破傍申。
此論正申傍破。
所以
然者。
中論初牒八不。
即云略說八事總破一
切法。
故知以破為正。
論命初云略解摩訶
衍義
不稱破故申義為正。
五辭有愛見
之異。
愛見者此是綱柔之名。
比論觀行
循。
文旨宛約名為愛論。
中論多杭拆內外
大小稱為見論
故名愛見論異。
六品有觀
破異。
中論題破名。
十二但稱為觀。
關中
云。
中論祛內以流滯十二門觀之精詣
所以
有觀破不同者。
一同上愛見。
二者中論正破
傍申。
此論正申傍破。
故有觀破不同也。
七偈
合離異。
中論合是因緣一品
此論離為三
門。
八文廣略異。
九出前後異。
此二如
前釋之。
十有長行長行異。
云何正申傍破正破傍申。
不言此論正
意申而傍破。
不言中論正意破而傍申。
此論申於佛教邪執自破。
中論破邪執而
佛教自申耳。
問此論長行誰之所作。
中論長行青目
作。
百論長行天親所製。
有人言。
十二門論偈
龍樹所造。
長行還是青目所注。
而偈又有
青目所引如初門。
七十論偈第三門二偈。
者門一偈令四偈。
是後人所引。
又釋。
偈及長
行皆龍樹自作。
略引三證
一者中論五百偈
其文既廣。
故有後人所注。
百論亦然
此論
止有二十六偈不成卷軸
又似中論
自釋
之。
二者青目中論云。
龍樹菩薩為是等故
造此中論
而十二云。
我愍此等欲令開悟
云。
是故我今解釋空。
稱為我。
則知是龍樹
自言。
百論則修妬路別之。
故知則子本為異。
而此不爾
故知龍樹自作。
三者龍樹
論示有多體。
中論既純是偈。
十二門
行間之。
今明。
此事難知。
若必有明證云。
是後人所作者不敢違之。
論文一卷義有三章
初總序造論意。
別明十二門以為論體
總結論之旨歸。
初有五。
一標略解大乘
二明造論利益
三釋
得造論意。
四正明造論解大乘
五結所釋
旨歸。
初有五句
一標說曰。
二明當說。
三辨
略解。
四辨能解
五序所解。
說曰者發論不同
中論初標八不序其所論。
百論首敬三寶
明請護。
此論直標說曰。
蓋是製作不同
適時
而用。
又標說曰者交言曰論直語名說。
今簡
異。
文言言說曰。
所以直說龍樹出世
猶如佛。
無人敢問
故自標說曰。
又示所解
大乘甚深無人能問。
故自標說曰。
又示要略
簡除外問故標說曰。
今當者第二句明許說
也。
說之在後
今略標許義。
故稱今當
略者
三明其略義。
一對無畏之廣故以斯論為
略。
二對中論之廣故以今文為略。
無畏
廣正觀處中
今是略說
又於大乘二分
有分
二者空分。
今略釋空不釋於有。
名為略
示大乘甚深作者謙讓
稱為略。
金剛藏十地十地甚深。
今但略說
欲示廣雖八萬。
所詮一道今但論道
故稱
為略。
又示略能攝廣顯廣略無二
稱為略。
示像鈍根不堪多聞
是故略說
智度
論云。
崑勒三百二十萬言。
後世人意淺力小
壽命短促
得道人略撰為三十二萬言。
者第四次明解也。
智度論釋無作品。
十門
般若
解釋開示分別法句淺易等。
龍樹
具用十門以釋大乘
今略標一解
所言解者。
一切申釋佛教
稱為解。
摩訶衍者第
五標所解。
標所解者一簡小乘論。
如成實
云。
我欲正論三藏中實義。
此但釋小乘
今簡
異之故標大乘也。
二簡通申大小乘論。
今論
獨申大乘
故偏標之也。
中論何故不標解
大乘
答八不即大乘
不須標大。
又中
論正申於大傍申於小。
此論但申大乘不兼
申小。
獨標大也
中論初明能所義。
此論
初明所能義。
能所者八不是所申。
名能所
義。
今明所能者略解之言此是能申之論。
訶衍謂所申之經。
中論初標八不。
經資
於論。
前明略解。
謂論申於經也。
又一切論
有四
一者前深後淺。
中論
明大乘為
深。
後辨小教為淺。
此明十方三世佛出世
意有傍正。
正為大乘故興。
傍為小緣故出。
論申此意也。
二者前淺後深。
即百論。
前明
罪後明捨福。
前明生空後明法空。
此示三世
佛出世令物修行
自淺至深百論申此意也。
三者始終俱深。
十二門
此示三世佛為諸
菩薩顯說甚深之法。
十二門申此意也。
四初
後俱淺。
小乘之論也。
又釋大乘三世佛
出世意。
本為一大事因緣不獲已
故說小。
說小終為明大
今欲申三世佛本意故偏釋
大。
又大是真實小是方便
大是根本小是枝
末。
本實即得未權。
故偏釋大。
下第二明
解利益。
前之五句皆是總標。
此下四章
為別釋。
前明略解之利。
所以前明略解之
利者。
菩薩造論以濟物懷故也。
又造論
多端
或為顯他之短明己之長。
招引名利
徒眾勢力
或自畏忘漏。
是故造論。
今悉不同
之。
但為益物故明於利。
智度論云。
菩薩
無生忍後更無餘事。
成就眾生佛國土。
龍樹詫迹海宮無生忍
唯欲弘道人故
前明於利。
大品云。
菩薩為於大事故起。
大事所謂救度一切眾生
龍樹是行般
若人
亦為成大事
是故明利益。
前明
略解大乘
謂上弘大道。
今辨下利眾生
薩運懷唯此二事
華嚴云。
金剛但從金性
不從寶生
菩提心唯從大悲不從
善生。
菩薩大悲為本。
是故造論但為益
物。
就文為二。
前問次答。
此亦得是問。
亦得
是難。
言問者。
如來說經已有大益
解釋
有何利耶。
所言難者。
三達照鑒五眼
明。
所應利者皆已利竟。
餘未利者已作。
得利
因緣今解大乘有何利。
佛說經為有利
耶為無利耶。
說經有利何用論耶。
說經
無利何用經耶。
中有二。
一明所申之經。
辨造論利益
所以前明所申之經者。
一欲
所申之經甚深。
顯能申之論第一
令物於
起信故前序佛經
前明佛經者敘眾生
所迷也。
佛經深利能解
末世鈍根
了悟
故前序所迷後序能迷。
三欲引經
例。
如來說經既有大利
我今造論寧無益耶。
若答上難者。
佛為益利根人。
是故說經
為益鈍根人。
是故造論。
佛為與佛結緣之人。
所以說經
我為與我結緣之人。
是故造論。
阿難化於須跋。
亦如羅云城東老人
佛說經為二。
一明教二辨緣。
緣是教緣。
是緣教。
故教稱於緣緣稱於教。
教稱於緣應
病授藥。
緣稱於教如法服行
感應相應
便悟道
初又三。
初牒摩訶衍
二明能說之
人。
三辨所說之教。
十方三世佛者明能說之
人也。
所以標多佛者恐一方化偏非盡理之
說故標多佛也。
又簡三藏教主但有三世佛
說無十方佛說故標多佛也。
又諸佛出世
小乘或說大乘
畢竟而言無不說大。
故標
多佛也。
如法華云。
尊法久後要當真實
也。
又簡論雖略即是遍申十方三世佛教
盡故標多佛也。
又顯迷教即是遍迷十方
世諸佛大教故標多佛也。
甚深法藏者明所
說之法也。
橫絕百非竪超四句
稱為深。
中之深。
故言甚也。
言語道斷心行滅名
為甚深。
九道眾生不能測知。
唯佛與佛乃
能究盡。
名甚深
然於佛本甞有深。
但約
眾生不知故言深耳。
三乘六道模軌。
故稱
為法
無不寂德無不圓。
稱為藏。
為大
功德利根者說第二明教所被緣。
久習五度
大功德。
早修般若是故利根
又習前三度
大功德。
修於後三稱為利根
前明說法
大。
今明所為人大
又初能說人大
甚深法
所說法大。
今明受法人大
故云大功德利
根也。
末世眾生下第二明造論利益
又有三別
下利眾生
明上弘大道。
第三總結有斯
二益
是故造論。
就初又二。
第一眾生
教起迷。
第二明論破迷作論。
有四句。
世者起迷時也。
佛法滅分三時
一正法五百
年。
像法一千年。
末法一萬年。
今言末世
非是第三時也。
正法本故像法
末。
末是微末之義。
像是似末故是一義。
若分
像末得分三。
眾生第二明迷教之人。
鈍根三明迷教所由
以不修福慧故
名薄福鈍根
又修有所得福慧亦是薄福鈍
根。
雖尋經文不能通了第四正明起迷。
有四
種眾生並皆失道
一在家起愛任運而失。
出家外道自樹失。
三小乘人失不知說小
為通於大。
而執小拒大。
四大乘人失學無所
大成所得大。
但就大乘中又有二失
棄本尋末。
二求本多謬也。
佛法有二。
小二大。
二種各有二種
一但二不但
所言
不但凡有二種
一緣不但
二教但不
但。
緣但不但者。
佛教因緣不但義。
而稟
因緣不但教故成有所得但也。
二教但不
但者。
佛赴但不但緣說但不但二教也。
問但
不但出何文。
智度論云。
二乘空名但空菩
空名不但空。
大乘不但云何
大品
云。
新學人說生滅如化不生不滅不如
化。
此則但生滅是化。
名但也
末世不識
緣教但不但
故云雖尋經文不能了也
此等下第二作論申經。
天魔為愛火所燒。
外道諸見所害。
執小拒大謗法毀人造無間
業。
偏執大乘斷空撥無罪福。
現在斷善
後入無間
菩薩可哀愍也。
欲令開悟為此
鈍根人就大乘中略解十二事開悟
眾生
菩薩不須造論。
眾生實異菩薩不須
造論。
正言菩薩於緣成異。
故造論也。
品云。
眾生即是實際
菩薩建立眾生
實際
眾生不異實際
實際眾生眾生
際。
菩薩建立眾生實際
眾生際既非
際。
寧復有實際
故知未曾虛實也。
又欲光
如來無上大法下。
第二明上弘大道。
眾生
迷教邪義覆於正經
今欲上報佛恩略明大
意。
文約而易顯。
久傳遐代
摩耶
云。
龍樹菩薩正法炬滅邪見幢
法師云。
龍樹菩薩如來大法三啟閻浮
龍樹傳云。
智慧日已頹。
斯人令再耀。
世昏寢已久。
斯人
悟令覺。
並是下愍上弘之意也。
是故略解摩訶衍第三結造論意。
問曰下
第三釋成上略義。
前問次答。
問意云。
摩訶衍
文字章句不可數。
況欲一一解釋其義。
乃翻成為廣。
何名略耶。
智度論云。
摩訶波若
即十萬偈。
三百二十萬言。
四阿含等。
雲經大雲經諸經無量
大海中寶。
又云。
諸天阿修羅問經千萬億偈。
又于填國龍
樹傳云。
華嚴大本有一四天下微塵品三千
大千世界微塵偈。
一部經文字尚不可數。
都集諸大乘經總摩訶衍
云何可知
尚不可知
況復欲釋其義。
又此言亦得遮於
造論。
摩訶衍經文理已圓。
何須更釋。
如其
釋則佛經文理未圓。
眾生尋讀佛語尚不
能遍。
更復解釋何由可用。
必欲令物學論則
隱廢佛經
尋末棄本理所不應
諸意具如中
論已說。
答曰下明我亦不一一隨佛語而廣
解。
但就佛語中釋其精玄略解十二事耳。
佛經無量意在明道
我今但略釋道則眾教
自通。
眾生迷雖萬端以障道為本。
今但破
道迷則眾迷自破。
又答上問者。
正為佛經
量難可尋究我今略釋令取悟為易
又諸佛
廣略說法
我今依略而說。
又諸佛攝廣為
略。
我今釋略則便通廣。
問曰下第四釋成所解。
即是解前標章中摩
衍義
又是解大乘之意也。
前問次答。
問意
云。
已知略解之意。
今既欲解釋
云何摩訶
衍耶。
此總問大乘名義
答曰下為二。
一者
正答。
二者總結
正答為二。
一者略以六義
大。
二指經廣說。
六義即為六答。
第一待二
乘之小故名為大
然諸佛所行之道實非大
小。
但對二乘小。
是故名大
大乘之大與
涅槃大此有何異。
一往無異
若爾涅槃
云。
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
云何小乘
大乘耶。
答諸論師多云
不因小涅槃名大涅
槃。
是絕待大。
今文是對小乘明大乘。
相待
大。
今謂不爾
二文俱絕待大。
亦俱是相待
大。
俱是絕待大者涅槃云。
不因者此明非是
體不自大他方大。
乃言。
自是大不因待
他方名為大。
大乘亦爾。
故俱是絕待也。
相待者。
今待於小乘名之為大。
非是體不
自大待他名大。
乃辨諸佛所行之道不可說
大小
但對二乘小強稱為大。
若爾涅槃
自是大則非是絕待。
今對小之大翻是絕
耶。
涅槃體是自大未絕大小之名。
翻是相
待大。
今若云非大非小則大小雙絕。
不知何
以目之對於小乘稱為大。
此方是絕大也
問非大非小可是絕待。
既猶稱對小名大
何是絕。
答亦如所問。
據其非大非小言窮慮
絕。
此是絕待。
今非大非小猶稱為大。
猶是
待。
若爾一切大名皆是相待
云何舊云有
二種大一相待二絕待大耶。
答舊語有義。
一往直言小名大
此是相待
若非大非
小大小雙絕。
不知何以美之
強稱云大此名
絕待。
蓋是對前相待云絕待。
若望一切
言未絕悉是待也。
問若涅槃體是自大非絕
大者
此言應非究竟
答如前問也。
低羅波
夷實不食強名食油
涅槃亦爾無名相強
名相說
一切名言皆是相待
若言究慮
絕方是究竟
諸佛最大下第二義
所至
受名
所至之處為大能至之乘亦名為大
大人下第三從乘人受名
有人言乘體
是因。
從果受名稱為大。
今明。
是以義判
文生此謬耳。
前句是因乘。
從果受名
今是
果乘。
當體為目。
如法華云。
佛自住大乘
涅槃云。
涅槃船。
皆是果地之乘也。
文意
所以大者
法從受名
九道中最大。
大人乘法名大
又能滅除下第四就
明大
乘有二用
一者所除用。
謂滅二生
苦及五住因。
二能與用。
涅槃因及大涅槃
示果。
名為大
觀世音第五從因中
人立名。
名為大
然乘是諸佛至道未曾
因果
亦非人法。
云是不可言辭相寂
滅。
眾生故強稱。
人法及與因果故。
因人
所乘故名為因
果人所乘則名為果。
法名
法在人名人
故智度論云。
若如法觀。
佛般
若及涅槃是三即一相
其實無有異。
知人
法更無二也。
此中舉四菩薩者。
前二他方
二此土。
總攝一切
以此下第就功
立名
般若正觀能究源盡理照無不周
故。
盡法邊底。
般若一度既爾
一一諸度皆
盡理究源。
名大也
既得六義釋大。
六義
釋妙。
初對二乘之麁名妙。
次能至妙處名妙。
三妙人所乘名妙。
四妙用名妙。
五因妙人
所乘名妙。
六能窮盡諸法平等大慧。
名為
妙。
釋法華有五種妙。
亦得是五種大。
一小
大。
謂初成正覺菩提樹下。
未趣鹿薗小故
名小前大。
二小中大
從趣鹿薗小乘
此中
即明佛乘謂小中大
三小後大
從說三藏
次說大乘道。
是小後大
四攝小大
說法
會小歸大。
五無小大
淨土中但有大名
有小稱。
香積佛土云。
我土無二乘名。
但有
菩薩眾也。
五大但約時約處明之。
大判
佛經一途而說也。
妙亦有此五。
復有絕待妙
絕待大。
如上釋。
是為六也。
般若中下
二指經廣說。
上略六義
餘未盡者如經說
之。
論主上雖自釋
恐物疑之今引經為證。
問一切諸經皆釋大乘
何故引般若。
答趣
引其一。
龍樹云。
雲經大雲十種大經
摩訶衍於中最大。
是故偏引。
般若正明實
相。
此論亦明實相義。
相應是故偏引。
龍樹摩訶衍有多.勝.大。
何故偏釋大耶。
答略舉其一。
餘二可知
又舉一即攝餘二。
但釋於大。
問一大乘有何異。
具有
異。
言其一者大體無二
稱為一。
一乘包含
名為大
故法華云。
為諸聲聞大乘經名
妙法蓮華
故知法華名為大乘
言其異者大
乘之名通於今昔。
三乘教中亦有大乘
一乘
教中亦有大乘
三乘教中猶未明。
唯有此
無有於小。
是故大乘未得稱一。
三乘
大復為得稱一義以不
答亦有斯義。
如云
二乘三乘
佛乘一乘緣覺二乘
聞為三乘
作此論之亦得稱一。
具出法華
持論中七義釋大。
與今何異。
答彼論就無
階級中辨於階級
竪論大義
七種者。
一謂
方等菩薩藏。
此是教大。
所以前明大者
根本由教然後方得發心修行
二發心大。
謂發大道心。
三解行大。
至道種性解行純熟
名解行大。
淨心大。
初地菩薩無生忍
心清淨名淨心大。
五眾具大。
大福智通
佛道資糧名為眾具大。
六時大。
三大
祇劫修行
七果大。
謂大菩提果。
此七義中
第七義而上諸佛大人所乘義同
餘之五義
與前五義大略相似
而初義與引般經略
同。
以是因緣故名為大第總結
大分深義所謂空也下。
第五結所解旨歸。
雖唱解摩訶衍義。
摩訶衍有無量義。
未知
正釋何義。
是故今出所解旨歸。
故有一章
來也。
就文為四。
一標空體。
二明空用。
三結
解釋
四明解釋之方。
所言大分有人言。
大品大數五千分或增或減。
名大數
此非
釋也。
有人言。
大乘般若空為一分
復以中
道空理為一分
以此二分名大乘
二分
之中以般若空為深義。
故云大分深義所謂
空也所以作此釋者。
此是成實人義。
般若
空為乘智。
空理是乘境非乘智。
故作此釋耳。
直言大分深義所謂空也不以空主於慧。
故亦不同之。
今所釋者。
上以六義大乘
此論但解於大不釋於小。
今就大乘中更
簡之。
所言大者即上摩訶衍也。
言分者大
乘具萬德
而用正觀為乘主。
正觀由實相
而生。
實相為本。
正觀及萬行為末。
末即
是有
即是空。
大乘含空有。
今但釋空
一分名大分
問約二諦是何諦耶。
答二
諦者大乘含真俗。
故為二分
今明空即是
第一義也。
深義者前雖釋一分
或可為末世
鈍根淺近之分。
是故次明深義於深義中
有無量門。
未知釋何深義。
是故云所謂空
也。
智度論釋深奧品云。
深奧者空是其義。
無生滅是其義。
問是何等空耶。
一解云。
三昧空。
得此空觀故令諸法空
又解云。
所緣法空
故名空三昧
前解是智空。
釋是境空。
論主皆破之。
離是二邊說於中道
謂諸法因緣無有一定故為空。
何以故。
因緣生法自性
自性故即畢竟空。
畢竟
空從本以來空。
非佛作亦非餘人作。
諸佛為
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空相一切法
體。
名為深
詳論此意非境非智不觀不緣
不因不果
百是不能是。
百非不能非。
但是
不能是。
非是不是
非但非非不能非。
非亦不能非。
總而言之
橫絕萬法竪超四句
故名甚深也。
問即得以空為第一義
第一義
是甚深者有是世諦
世諦應是淺耶。
義正
爾也。
中論四諦品云。
世諦一切法本
性空
世間謂有。
世人是實。
名諦
知以凡夫所見有是淺聖人所知空為深也。
問自佛法西域而度誰前得此意耶。
答叡師
淨名序云。
格義迂而背本
六家偏而不即
和上鑿荒途以開轍。
玄旨性空
又云。
爐冶之功驗之。
性空之宗最得其實
其後
影。
肇。
融。
叡。
皆遊其門。
故肇公涅槃論云。
無數宋外無心於內。
彼已寂滅
浩然大均
乃曰涅槃
涅槃若此圖度絕失。
圖度
至名之為空。
影公中論序云。
內外並[穴俱]緣
觀俱寂。
豈容名數其間哉。
何故非名
數耶。
二諦是數。
真俗境智等為名。
以不
可說不二故云非數。
真俗一切名故
非名
叡師此論序云。
虛實兩[穴俱]得失無際
四師異意猶一也。
問此空既非因果境智。
亦得有多名耶。
智度論云。
空有種種名。
無相無作寂滅離相法性涅槃等。
法華
云。
皆是一相一味
所謂離相解脫究竟
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法華名此空為一
涅槃
無量義云。
無量義者從一法生
其一
法謂無相也。
如是無相不相無相
不相無相
為實相。
即以空為無量義處三昧
涅槃
以空釋成聖人義。
以何義故名為聖人
常觀
法性空寂故。
問此空若非因果境智。
何得
智度云實相生般若
實相為境般若為
智。
般若果實相是因。
答此是非因非果強
因果
非境非智強稱境智。
故下論云。
緣是
一邊觀是一邊因是一邊乃至中是一邊偏是
一邊
離是一邊名為中道
即其證也。
若通
達是義者。
上釋空體今第二辨空用。
能解
悟此空則生般若
般若生則導萬行出生
死。
云通大乘六度皆備。
不二分境
智為二。
故說實相為所通達
般若為能通達
然實未曾能所亦非境智。
通達大乘與具
足六何異
大乘據果六度為因
通達
於空因果皆備。
又故叡師序云。
整歸駕於道
場必畢趣心於佛地
正用今文意也。
又通
大乘為總具足六度為別
是故我今但解
釋空第三結解釋。
有此利益須但釋之。
解釋
空者。
下第四明解釋之方。
此十二言教有四
功用
一能顯理以理為門。
二能發觀與觀
為門。
三遮塞非道
涅槃云。
斷塞諸道。
四句百非
障閉邪觀。
凡夫二乘所得
生心動念不得入也。
云何十二門入空耶。
答明我今以十二
事顯明於空令物悟入
初是因緣門論有三
分。
初分竟前。
今是第二正明十二門入於空
義。
以為論體
問中百二論並皆開之。
此十二
門為開不開。
一師相承多不開之。
凡有
義。
一者十二門因備婉轉始終相成故不
須開。
二者一一門皆無法不窮無言不盡
諸門後皆云。
有為空故無為亦空。
有為無為
尚空。
何況我耶。
此即門門皆說諸法空故故
不須開。
今亦得云開凡有二義
一者此論
既秤但解釋空。
宜就三空分之。
三門明於
空門
四門明於無相門。
後五門明無作門。
論文實有此意。
二者此論既明諸法實相
令眾生悟無生忍
宜就無生分之。
可為六雙
初十一門破異法生不得
最後一門求即法
無從
即法異法生不可得。
一切無生
眾生無生忍
一雙也。
就異法中又二。
十門前因後果因果一時生義無從
十一門明前後因不可得三無生則生
義盡矣。
第二雙也。
初又二。
九門明法
生。
十門明人無生
人法無生第三雙也。
初又二。
初八門求一切法不可得。
一門
撿諸法性無從
即內性外相一切空為第
四雙也。
初又二。
三門求所相法無從
四門撿能相不可得。
則能相所相俱空第五
雙也。
前又二。
初門總求因緣不可得。
次兩
門別求因緣生。
不可得謂總別一雙
此皆一
途大格其不盡者至門門初當委述之。
一一
門為三。
長行發起
二偈本正明門體。
總結
此三即是釋結也。
長行發起如前釋
之。
眾緣所生第二正明門體。
就文為二。
初偈
長行
此偈文約義包非是一意能盡。
今略
述之。
一者破病解釋
半破外道義。
道執諸法有自性。
僧佉
五塵和合別有瓶
體性
無塵為一。
世師別有瓶法。
與塵為異。
娑婆別有瓶法。
與塵亦一亦異。
若提子別
即瓶法。
與塵非一非異。
外瓶既爾內總身亦
然。
今明瓶為眾緣所成。
即無自性
若有自
不假眾緣。
故上半破一切外道
令一切外
道藉因緣知外瓶內身悉皆是空故。
因緣
門以入空下半破內道義。
內學之人乃不言
眾緣和合別有實瓶。
有無性假瓶。
是故
明若無有自云何有是法。
故亦無假瓶。
內學人從因緣門悟假瓶空。
二者上半破
多義
薩婆多云
未來有自性法假緣即生。
如木有火性
假緣成於事火。
是故破云
有自性即不假緣。
今既假緣即無自性
令薩
多從因緣門悟法性空。
半破成實。
成實
師云。
雖無自性之法而世諦有於三假。
是故
今明若無自性無有法。
令悟此三假即是
四絕
三上半破犢子部義。
犢子部云。
四大
和合有眼法。
五陰和合有人法。
明眼從大
生則無自性
人由陰有義亦同之。
為令犢子
因緣門悟無人法。
半破譬喻佛陀
既無
自性無有法。
不應別計有於假人
四者上
半破有體義。
由於微陰緣故有人柱。
則人柱無有自性
自性即是自體。
既無自性
即無自體。
半破假無自體義。
無體
雖無自體而有假用。
今明既無自性無有
人。
令誰用耶。
五者什師未至長安三種義。
一者無義
二即色義。
三本無義
心無者。
明心體是無而不無萬法
公評之云。
此得
在於神靜。
而而失在於物虛。
今此一偈破心
無義
明心萬法皆眾緣生則無自性
若無
自性心境俱空。
云何心空境不空耶。
次即
色義云。
明色無自性言色空。
因緣假色
此即不空。
肇師評云。
此乃悟色不自色。
未領
色之非色。
今偈破云
因緣生色即無自性
自性即是無色
云何有無性色不可
耶。
本本無義者。
未有諸法先有於空。
空為
其本有為其末。
此偈破云
因緣生法本自
空。
非是先空後方是有
故此一偈佛法
失。
故作十二以正之。
六者此偈俱破內外
二見
因緣所生法此破內外無見。
外云。
黑白業無黑白報。
無能所生
今明黑白
果報黑白業眾緣所生
云何言無耶。
方廣
云。
有分無故諸分亦無。
如柱無故無人
故陰無。
明微因緣成於人柱。
何得無耶。
上句破於無見。
三句破於有見
有見
有見決定有人法。
是故今明眾緣所
無有自性
若無自性畢竟空。
云何諸法
決定有耶。
上已來雖有六條略就破十家義以釋此
文。
今次不學問人但過去久習善根直令
端坐觀察內外悟入空以釋之。
眾緣者四
百體語其因也。
所生法者七尺之身言其
果也。
是即自性者。
以果從緣緣會而成。
由會者豈有體耶。
若無有自云何有是法
者。
即是果法也。
既無自性無身果。
頭足因緣即悟此身空。
云觀實相
亦然
內身既爾外舍亦然
次直就理教釋
者。
今以空因緣是門為能通。
因緣為理
是所通。
此即從因緣悟入不所。
故前序云。
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
然能既不有所亦不
無。
如是五句不可得。
此即從因緣悟入
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心行斷言語滅亦名波
若。
故云般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想觀已
言語法亦滅。
亦名佛性中道
涅槃云。
緣起見法
見法即見中道
中道即見佛
亦見佛性
即其事也。
然只因緣所畢竟無蹤
處所
勿令失因緣所。
畢竟無而蹤跡
緣所宛然
故肇公云。
欲言其有有非真性
言其無事緣既形。
如此了悟發生二慧。
緣所宛然
畢竟空即方便實慧。
畢竟
因緣宛然
即實慧方便發生二慧。
是境智義。
因緣所能通義名為門
取其
能生義目之為境。
發生二慧則具足六度
萬行
便名大乘
大品云。
燃燈佛無生
萬行具足
得無生二慧。
故出斷常生滅
名出三界得薩般若
故前云。
通達是義則通
大乘無障礙。
又就二空釋此偈。
因緣所生是則自性
性空門破於性病
若無有自云何有是
法。
因緣空破於假病。
一切諸病唯有性假。
故今備破之。
一師四重二諦釋之。
初重
因緣所生法為俗諦
是師即無自性真諦
此以因緣空有世諦
因緣有空為真諦
是空因緣世諦
因緣空為真諦
今從空因
緣入因緣空。
世諦第一義
因緣空異
因緣
今只空因緣因緣空。
勿起二見也。
次重因緣所生法此明若空若有皆是因緣
如因空故有有故空。
空由有成有由空成。
故此空有並名世諦也。
是即自性明。
由空
故有
有無自性
是即非有。
有故空。
空無
自性
是則非空。
非空非有名為真諦
令從空
有二悟入空有不二
即以二為不二門
三重不二皆是因緣
不二故二
由二故
不二
故二不二並是因緣名為世諦
是則
自性者明。
不二有二。
二無自性
是即
二。
由二有不二
無二自性
非不二非二
不二名為真諦
故從二不二門入非二不二
理。
四重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並是因緣
名世諦
因緣自性無二不二亦無非二
不二
言斷慮窮乃名真諦
意中以後門為
究竟
適時而用之。
云何適時而用。
答師作此意為對二病
對成實師有是世諦空是真諦
故明空有
世諦非有非空方第一義
汝之真俗
是乘之俗耳
不得真亦不成俗
今乃具
足。
為對十地及攝論師有法體用中道
為體。
空有為用。
空有二諦
空有為非
立諦故。
今明此皆是我之第三重世諦耳。
未得真。
何由有俗。
又初重二諦凡夫
次重
二乘
後二菩薩
又為漸捨破眾生病故
作此四重
又為釋諸方等至種種異說
或云
為真有為俗。
云空有皆是世諦
空有
第一義
第二重意
又云不著不二法
以無
一二故。
第三重文
又云諦可分別法時
無有自性
假名說悉欲分別世諦義。
菩薩
此初發心。
一切法言語斷。
無有自性如虛
空。
悉欲分別真諦義。
菩薩因此初發心。
四重文。
今欲遍釋諸方等經異文故作此四
二諦
四重文理也。
何故前就破義釋後就二諦釋耶。
答要前
須破諸病。
然後始得申明二諦
以有所得
二諦故也。
問偈下句云何有是法無何等法耶。
答觀
偈文正是明無果法。
所以明無果法者。
以一
有為皆是果故。
果法既空則有為皆空。
緣皆無性由緣故果。
果無自性
由果故緣。
自性
皆無自性俱無果因。
緣生二種下第長行解釋又開五別
一總內外緣果
二略破內外二法
三廣破
外法無生
四廣內法無生
五總結。
初又二。
一總內外緣果
二別內外緣果
初又二。
前列內外二果。
內謂眾生數外謂非眾生數。
欲明內外俱空故雙列二種也。
眾緣亦有二
下第二列內外二緣。
偈文前列眾緣後列
所生
此是因果次第
前果後因者。
一就
逐近釋。
以接果釋果。
二果顯因昧故前果
因。
三偈正明果空。
欲顯此意故前果後因
因緣下第二別內外緣果即成二別
外緣果為二。
初總標。
如泥下次別釋。
下凡
五事
前三據緣成。
後二約因生。
此皆大判
為言耳。
然泥生瓶亦是因生義者一考而言
之。
前一後二
是因生次兩是緣成。
瓶中
舉泥。
但是緣成耳。
所以歷舉五事者。
一為
根性不同受悟非一。
金師浣衣之子
又泥
法寶入有多門
又欲歷法觀行故舉此五
條。
此一一中皆前明能生之緣後辨所生
果。
即是釋偈眾緣所生法。
當知外緣等法下
第三例餘外法。
內因緣者第二釋內緣果
三。
初總標。
謂諸無明下第二別內因果義。
各各前因而後第三總結因果
十二相望
前因後果
三世論之二因五果三因二果。
二分論之七支為前分因果五支後分因果
如是內外下第二略破內外二果。
自上已來
總釋偈第一句。
今總釋偈第二二諦分之。
上已來釋於
世諦
今釋第一義諦
論主更不別破。
直明若
有自不應假緣。
既假緣生則知無性。
又論
主直列外人因緣即是破其自性
此是借眾
緣以破性也。
又此論正申傍破。
直申佛假名
因緣而有。
所謂性義自壞。
外人若執性義
則佛因緣義自壞。
若法自性無下第三廣破外緣生法
就文又
三。
一標三無二釋三無三例諸法。
初標三無
者。
一自無二他性無三共性無。
所以標三
無者。
一欲明無自即無他共。
自於自是自於
他是他。
自他合論則名為共。
當知一自含於
三種
以自無故三種即無
二相待可解。
三類
例無。
汝計自既無。
他共亦爾。
何故明此三
無。
答舉自無釋偈第二句。
他共兩無釋於下
半云何有是法。
以外人雖聞無自。
猶謂自他
共有非是無法
是故今明求自他無從
無有法。
何以下第二釋三種無。
文但解二。
以共無別體故不釋之。
初釋自無。
借他破自。
以因他故所以無自。
若謂下第二次釋他無。
就破他中又開二別
一者破果二者破因。
中又二。
前就疎他門破。
就親他門破。
疎他
門破非所因之他。
親他門破所因之他。
非所
因他他而不生。
所因之他生而非他。
破疎他
中有四。
一取外意二正破。
三廣類餘法。
總結非。
今是初。
文而祥。
若謂者前借他破
自。
外便謂乃無自性因他而有。
取此意故
云若謂。
則牛以馬性下第二正破。
牛馬
內法他。
㮈破外法他。
一一中皆具四
難。
一者牛望牛為牛。
他望馬亦他。
既俱是
他。
應當俱生。
二俱應不生。
三馬不生牛牛
牛者。
亦應馬生於牛。
牛不生牛。
四者馬不生
牛牛生牛者。
馬是牛。
他牛非牛他。
餘皆應
爾。
第二廣類萬寶而實不爾
四總結非。
若謂下第二次破親他。
就文有三。
一取外意
二總非三釋非。
外云不以他性故有者明他
二種
一相因他二不相因他。
㮈不相因
蒲席相因他。
不相因他即不相生相因之
他。
是故相生通論主上四難也。
是亦不然
第二總非。
以後決前亦有四難
親疎俱他
則俱生。
二俱並不生。
三親生疎不生亦應疎
生親不生也。
四者有生則有他非他。
何以
下第三釋非。
凡有二難
初明因蒲有席。
即是
相因不名為他。
前得他失因。
今得因失他。
蒲席一體者。
外謂蒲外別有自性之席而
異於蒲。
即是假別有體家及犢子衛世三家
之義。
故今破云
未有蒲時即無席。
因有蒲
是故有席。
席攬蒲成蒲席一體
何名他耶。
借一破異。
非論主用總別一體因果一體
以破外也。
又蒲有即席有蒲無則席無。
豈不
一耶。
若汝不一應蒲有席無席有而蒲無。
中論
若法所因出是法不異因。
又汝既言
用蒲作席。
豈不一耶。
若不一則不作
一則
作。
若謂蒲於席為他者第二重取外意破之。
汝必言蒲於席為他不受蒲席一體者。
若爾
蒲於席既是他。
則不應言因蒲有席。
前句
因非他。
今得他非因。
就親中有進退
破。
又蒲亦無自性下自上已來破果。
第二
次破因。
亦是舉因以破於果
蒲從緣生則無
自性
自性則無蒲。
何為席。
毘曇明蒲
微所成無別有蒲。
不著此破。
但有八微
八微猶如蒲也。
故雜心云。
乃至一極微塵
亦從二因生。
當知即是無無性(二因者所作因共有因)無
故空。
成實明別有假蒲體用者正為今文
是故不應以蒲為體者。
上破假別有體。
今破假無分別體也。
如人以五陰為體。
柱以
四微為體。
故今明五蘊四微尚無自體。
云何
假為體耶。
餘瓶蘇下第三類破餘法。
內因緣生下第四次別破內法
就文為三。
初舉內類外。
二引論偈破。
三長行解釋。
一欲
以內例外
三門求外無從
內亦如是
二明
無外可待
是故無內
以內類外。
外既妄
計。
內亦如是
四外大死身為內。
內大散壞
外。
外內不二
外無則內無也。
所以內外
觀者。
無始不值諸佛菩薩
內外起愛見。
迴流生死
龍樹還就內外悟入道門
論主得無生之悟。
還如行而說令末世眾生
如說而行。
見實相反生正觀煩惱便息。
公云。
道遠乎哉
體悟內外是正道。
故知
值善師以道為非道。
今值正論非道為道
經云。
菩薩未得菩提
菩提為生死。
菩提
死為菩提也。
七十論者今所未詳
偈則為三。
初標。
緣法實無第二外意
第三二關
破之。
今是初。
十二因緣本自無生
故涅樂
云。
十二因緣不生不滅乃至不因不果
金光
明云。
無明體性本自不有
無所有故假名
明。
問若十二因緣實無生者。
下文不應破於
無生云。
生法不成無生法不成
答今言實
無生者。
實無外人所見生。
此是言其無生
明其無有生。
非謂有無生。
若有無生如下
破。
菩薩所行未曾無生
深奧品云。
佛問
善吉。
菩薩何處行。
答云。
菩薩無所行處
不行無生
但對破凡夫二乘生滅故云
無生耳。
生既去無生亦盡。
如雹摧草草死則
雹消。
謂為有生第二外人意。
凡夫
二乘不信十二因緣本自無生
故五百部
畢竟空如刀傷心。
故牒外義也。
下半第三
二關嘖之。
又初句是奪破。
今縱關以二門
嘖之。
又初句以大乘無生凡夫二乘有生
是對緣假破。
今以二門嘖之。
是就緣假破。
長行
長行三門
即三釋。
二門如文。
三門又三。
一牒偈本即是定關。
二解釋謂
作難
總結
初如文。
一心中有第二
難。
然成實明十二因緣前後相生
毘曇具
二種
自有一剎那有十二。
自有十二時
於十二。
今此中總破二義
前明
一心
有是一剎那中有義。
毘曇不以為過。
四相
一時起心一時共生
今明凡有三義
一時俱有。
唯是能生無有所生
如其俱無
所生無有能生。
一有一無能所不並
云何得一共生
因果一時有者第二
破。
既名因果相生
前因後果
云何一時
一時牛二角。
非因果義。
眾心中有
第二義。
前分是無明也。
無明共心
已則斷滅
後行分與心俱。
無因
無因即不
得生
故言後分誰為因。
云何共心滅耶。
正是攝論明。
煩惱業種子依阿耶識。
耶識即是心也。
煩惱種子耶滅。
後五果誰為因耶。
若望成實開善義。
煩惱
業附行陰成就現在
雖來現在復有實法
滅義。
行陰心滅。
誰為五果作因耶。
滅法無
所有何得為因者。
此兼取意破也。
外人
云。
前分礙後故不得生
要須前分滅無後
得生
次第緣名為與處義即其事也。
故今
破云
滅法無所有。
無所有則無有因。
何為
因。
十二因緣下第總結
是故眾緣皆空下第五總結齊法。
就文別明
三空
即為三別
一明有空。
辨人空。
三明
無為空。
何故但明此三空
答此三空攝一
有為無為空。
即是法空
是人空。
生法
二空一切空也。
何故前辨法空
明人
空耶。
答法為人本。
前明本空後辨末空。
此論多破內學
內學多計於法小計於人。
前明法空
法空難得人空易得。
今欲舉
難況易。
觀行次第前人後法空。
今是說
門。
據深為言
前明法空辨人空。
法空
三句
一明緣空。
二則果空。
是故總結
緣果皆空。
有為法尚空下第二次明我空。
有為無為此並是法空
我是生空。
何故不以
法空一類前說法空
次明我空後方明
無為空耶。
答此論破小乘內學
內學多計
是有為。
是故有為法即便破我。
二者欲
一切諸我並因五陰有為故。
破於有為
便破我。
文有三句
一舉法況我。
二明本空故
末空。
三引經。
今是初也。
舉法況我者舉本況
末以難況易。
又以有況無。
然法是有求尚無
蹤。
橫計之我云何有耶。
五陰下第二釋。
舉法況我前明相因而有。
次辨二種俱無
因有中前法次譬。
陰入界空下第二明
俱無
明法說無。
次明譬說無。
法空
故。
我空者此明有為之我。
有為既空故我
空。
若無為之我本因有為
有為既空。
無所
因。
故我亦空。
大品佛母品云。
神常無常等
十四句皆因五陰
涅槃云。
是諸外道雖復
我。
終不離於陰界入也。
犢子計。
非為
為。
應不被破。
答此文正犢子
俱舍論破我
品明犢子義。
犢子別有我體。
不即陰。
因於陰故不離陰。
如別有火體不即薪。
因於薪故不離薪。
是故破云
汝本因陰。
故有我。
在陰既無。
何所因耶。
又我不可說
因於說說無故不可即無
若不因說何由
有此不可說耶。
又依中論涅槃品。
涅槃
有為即是有為
若是有亦是有為。
今亦
爾。
若是有亦是有為。
經說下第三引
經。
前雖破我而犢子不信
引經證之問此
引經與前何異
前明我所故我空。
今引
經以我空故我所空。
互借破也。
非如成實論
以實過假以空過實也。
今明。
我之與法皆出
妄情。
但借妄止妄。
故人法互釋彈。
前借法妄
破人妄。
今借妄人止妄法。
若不法則
不淨
灰炭猶在樹想還生
是故破法為
成淨我。
破我亦為成破法。
是故今文互借
之。
如是有為法空故下第三次無為法空。
為有三種
今但破涅槃者。
依毘曇義涅槃
是善。
餘二無記
不足破之。
依成實義三無
一體
既破涅槃餘二即破。
大小乘人保著
涅槃為最究竟
餘法不爾
故偏破之。
此中
二種涅槃
一者破滅五陰涅槃
二破無
生名涅槃
初中又二。
就法涅槃
次就人
涅槃
初中又二。
第一總破。
第二釋。
破初
句如文。
何以下第二釋破。
此通大小乘義。
小乘人滅分段五陰名小涅槃
大乘人滅二
生死五住惑因名大涅槃
今明。
五陰本空。
何所滅故名小涅槃
二死五住亦本非有。
所滅故名大涅槃
又我亦復空下第二舉
涅槃
無能得之人。
何有所得之法。
又上
無所得法
今破無能得人
復次下第二破
無生涅槃
有此文來凡有二義
一者破滅
五陰涅槃多是小乘
大乘人明五陰本來
無生名為涅槃故。
今破大乘義也。
二者大小
乘人論主上云五陰本來自空。
便謂本來
無生即是涅槃
是故今次須破無生
就文為
二。
初牒如文。
生法成者第二正破。
文顯易
知。
是故有為無為下。
門中第三總結三空
涅槃義。
若如此文大小涅槃皆破。
即無
槃。
云何經云說二涅槃涅槃涅槃耶。
論主云。
此中破始得明涅槃耳。
如此中明
生死涅槃畢竟空。
顯道未曾生死亦非涅槃
不知何以字之強為立名名為涅槃
涅槃
經云。
涅槃無名
強為立名名為涅槃
不食
強名食油
云何無名耶。
無名者不
可名涅槃涅槃
強為作名名為涅槃
諸大
乘皆爾。
華嚴云。
生死涅槃二俱不可得。
生死雜亂
涅槃寂靜也。
何故強為
名名涅槃耶。
答為對眾生生死故立涅槃名。
問對何等生死涅槃名。
答對五住惑業
生滅此生有餘滅。
對有二生死果生滅
死生名無餘滅。
故立二也。
金光三身
立三涅槃
明法究竟是無餘。
對餘二身
究竟是有餘。
法身不住生死生死之著。
化身不住涅槃涅槃之著。
滅此二著名無
住處涅槃
言四涅槃者三如上
四本來清
即是佛性有名涅槃
四出攝論。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本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末
*觀有果無果門第二
若於因緣得悟者則因緣是門。
若不悟者因
緣於其人即非門。
智度論釋三三昧門義正
爾。
治病差者□是藥不差者於其非其藥。
又於悟因緣因緣是門。
不悟即非門。
當知此
因緣未曾門非門。
涅槃迦葉作定相難
無量應一二三不應有四
佛就無定相答。
至或說道為非道。
非道為道
今亦爾。
或說
為非門。
非門為門。
不如他定有二諦理有
教通之決定
是門迷者自非門耳。
今次因緣
有果無果門者
上門有四
一無病不破。
無教不申。
三無不顯
四無不獲
六道
迴宗三乘徙轍。
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
地。
不須餘門。
則一一門皆具四義
眾生
惑病不同根性各異。
自有從因緣門入。
自有
有果無果門入。
故有此門來也。
二者就義
次第
因緣門總就因緣求果不得
悟入
生。
名為門
二品別就因緣求果無生
之為門。
總至別是門次第。
三者前就因
緣求果不可得。
今此門更開三關以縱破之。
若必言因緣生果者不出此三。
此三既無。
畢竟無生
有縱奪不同故有此門來也。
上直申假正因緣生即是無生故以之為
門。
破惑者執因緣中決有果無果生不
可得故以之為門。
前門是申正因緣而邪
義自壞。
今正破邪迷而因緣自申。
二門相對
申破傍正不同相次也。
有無因緣例不。
答有例不例。
言其例者
病因緣假因緣有無有無義例也。
不例者破病因緣申假因緣
破病有無不申
有無
所以然者。
因緣因果未曾有無
而惑
者計因緣中決定有無。
此則但破不收。
故因
緣望有無有於二句
因緣亦破亦收。
有無
破不收。
涅槃經云。
若言因中定有果無果
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名謗佛法僧
又執有無
四句為愛人。
繫屬於魔。
故知決定有無但破
不收。
言觀有無門者
觀有無亦有亦無此
三病畢竟不可悟入實相
名為門
若見
有無亦有亦無即是三見
便塞實相故非門
也。
若爾破此三病何為門。
答藉此破之言
教能通實相
名為門
因緣亦以教為門。
今亦以教為門有何異
耶。
因緣門有二義
一者因緣之教悟入
實相
二者藉教識因緣。
因緣能通實相
因緣是門。
今但取破有無之教。
則用破為教
門。
不用有無為門也。
云何以破為門。
立義者直明能生果
言緣中有果無果。
論主開張三窮於能生
故以破之言教名為門。
因果宛然而畢
竟淨。
縱跡處所眾生如此了悟不須論主
破之。
良由眾生不能如斯了悟
遂見有見
見亦有亦無。
今就實相如此有無畢竟無縱。
名為破
何時有此有無等諸見可破耶。
今破有見無見亦有亦無諸見既息。
故愛見
息。
愛見息故恩息。
因息故生死果息。
生死
果息故涅槃亦息。
無所息故生死涅槃
去。
此去無所豁然了悟
是故此破名之為
門。
因果有無內道外道不同
然道不曾
內外人行道自成。
內耳外道有無有其
四句
僧佉中有
世師因中無。
勒沙婆亦有
亦無。
若提子非有非無。
薩衛二世有。
僧祇
二世無。
天親俱舍論雙異二家
亦有亦無。
在作因則未來有果
現在不作因即未來
果。
成實師立中道義。
有果理故非無無果
事故非有。
今具破此內外四句
問中百二論亦破有無
與今何異。
答百論兩
品正破二外道有無
中論品品內道有無
若望此門彼二論並是略破。
今有三十餘門
破於有無
名廣破
又彼二論散破有無
束破之。
又彼二論寄餘法破有無
五陰
相等中亦破有無
今此門但就因果破。
於有
無門又為三。
長行發起
二偈本破。
長行
釋。
就偈為二。
三句總非。
四句呵嘖。
又第四
亦名攝法
三句求生無蹤
離此三外誰
有生耶。
龍樹明照無生
敢九十六術言有
生耶。
五百論師有生耶。
問此偈與前品兩偈何異
前品初偈總明
內外無生
次偈別明內法無生
但前偈直明
果從緣生故無自性自性故是即無果。
偈重就因緣中嘖果。
故云因緣中若前有果
若前無果亦有亦有亦無並不生果
是即
始終並是破果。
上門舉緣破果。
今迴
所以為果。
所以兩門並破果者。
至第三門
方乃破緣故也。
二門並破果。
果通有為
為既無無為亦無。
有為無為一切空。
又二
門求果無蹤
則知無緣。
故借緣有破果有。
借果無破緣有。
何故破亦有亦無不破非有非無。
答第四
猶是第三
故不破第四。
若爾第三猶是前二
亦應不破第三
答既
第三猶是前二
即顯第四猶是第三
故須
第三也。
長行為二。
第一前釋偈三句
第二次釋
四句
以齊萬法
就釋三句又二。
初總唱三句
不生。
第二別釋三句不生。
初如文。
所以
句並不生者。
若令三種生成即無第一義諦
若無第一義諦亦無世諦
何以下第二別
三句不生。
即為三別
就釋因中前有果
生。
就破救論之問答凡有八番
第一牒有。
二破有。
第三救。
四重破。
第五重救。
第六
重破。
七重救。
第八重破。
即成四立四破
故有八番
若就能破門論之凡有五門
初章
就生不生門(有七破)第二據變不變門(有四破)第三
麁細門(有四破)第四就嘖果不成門(有五破)第五
異果門(有四破)都有二十四門若因中先有果
第一立也。
是即無窮第二破也。
就生不生門凡有七破。
一俱生破。
二俱不生
破。
三以同嘖異破。
四將並同破。
五無
破。
無用破。
七嘖用破。
今略釋之。
然後
可見
俱生破者未生是有。
既其得生生已
亦有。
應更生。
令已未俱生名俱生破。
不生破者若已生是有
既其不生未生是有
亦應不生。
名俱不生破。
以同徵異破者既同
是有
云何有。
一生一不生異故名以同徵異
破。
將異並同破者未生既有。
生已應無。
將已
未之異並有同名將並同破。
無異破者
有義既同
則已未既無異
無用破者縱果已
有何更生
嘖用破者異既已有。
應有可見
之用。
七門因循次第而來
就俱生破又四。
一標無窮
二顯無窮
三釋無窮
四結無窮
即無第一無窮也。
如果前未生下第
無窮
無窮五種
中論所說
今正就已
生物更生名無窮
故名顯無窮也。
問為
此是一物無窮為生無窮物。
答是一物
窮生也。
何以下第三釋無窮
言因中常
故者已生之果不異彼未生。
故是因中之常
有也。
從是有邊復應更生者有人言。
有無
邊。
汝今著有故言從是有邊。
今謂不爾
生之果謂之有邊。
將欲作難
先牒外人有義
邊也。
問此就何義難也。
答此就未生微其
已生。
未生亦有生已亦有。
生是有既其得
生。
生已亦有亦應得生。
言從是有邊復應
更生
又未生是有。
既在因內已生是有
亦在
因內。
所以作此難者恐外人云果在因中。
得生
果在因外不復更生
是故今明。
因外
之有不異內之有。
故是中常有。
內有既
生。
外有亦生。
又只因內之有生言。
此則是
生已更生
汝因內已是有竟復不應生
遂言
生者當知即是生已更生
若因內之有生
更生
則因外之有亦生已更生
如是一物
窮過生。
是則無窮
下第四總結。
若謂下第二俱不生破。
前是縱生門。
令未生
已生一切皆生。
又生已更生有無窮生
今是
奪生破。
則未生已生一切不生。
就文為三。
外意
二正破。
三牒宗呵嘖。
外意者救無
窮之過也。
外云。
因中果名未生。
因外果名已
生。
未生可得有生
已生云何更生
無無
過也。
是中無有生理第二正破。
此將生已徵
之未生。
生是有。
生已亦有。
生已是有既其
不生。
生是有亦應不生。
已未二門畢竟
生。
故云無有生理
是故前有下第三牒而呵
之。
復次下第三以同嘖異破。
又開二別
初牒外
義。
第一將未徵已。
生是有既其得生
已亦有亦應得生。
則二俱應生
第二將已徵
未。
生已是有未生亦有。
生已是有既其不生。
生是有亦應不生。
故此二門理應俱生。
應不生。
外人云。
雖俱是有而未生者生生
已不生。
不應作俱生俱不生難也。
是二俱有
下第二破也。
外人義自相違
以有是同而生
未生異故
論主投其有同以徵。
不應生不生
異。
所以然者。
汝有義既同
則應同生。
不爾
同應不生。
若有是同而一生一不生無有
處。
復次下第四捉異並同破。
外人生未生異
以徵果體不應始終有同
汝已未相違
亦應
有無相違
未生既有。
生已則無也。
又汝反
世情言未生是有者。
亦反世情已生便應是
無。
又此亦得是並。
若必言生未生異亦應有
無異也。
已未相違故。
是二作相亦亦應相違
者。
作有無相違難也。
二所作果體之相亦
相違
則未生之果既其是有
已生之果即
應是無。
何故名作相
果是起作相。
名作相
復次第五無異破。
前正難次釋難。
正難中
前牒
世間生是無生已是有。
故言有與無
相違
無與有相違也。
若生已亦有下正難外
也。
汝若避前第四生已無難便當果體始終
都有。
是故今明。
若生未生二俱有生者。
生已
未生有何異耶。
又此亦得並。
若生未生同是
有者。
應生未生同皆是已也。
生未生俱已。
若以未生為未生已為已。
亦應已生為未未
生為已。
又若有未有已則有有有無
具四
難也。
釋難亦中二。
何以故正釋之。
次傳
無異
復次下第無用破。
上已來難並縱橫
並停之直逈嘖其有義。
既已有何更生
直作斯嘖辭理則窮無言可對
又夫論義
方有難有並有嘖。
上已明並難。
今次嘖也。
僧佉二世有義。
若言有果理者亦作斯
嘖。
既已有理
理已出空已入有竟。
何須
出空更入有耶。
若更出空入有即墮更生
無窮
還墮前五破
故此一破前進退相
成也。
復次下第七嘖用破。
更復縱之。
若不有宗
必言有者。
汝因中有瓶。
則具色香味觸。
若爾
則應可見
若不可見則應非有。
泥中有瓶
則應為六根作境能發六識用。
亦應云若爾
可聞等也。
若不能作境而言有者。
女兒
等亦不能作境亦應有也。
不作境者而有。
亦應作境者不有
問曰下第外人救義。
上破僧佉二世
部并有果理家義。
眾家共興此一救也。
一問據別而言正通第七嘖用破。
因中雖有
果以未變故可見
不應有便可見
不應言不可見
故謂不有
未變者但有果性
及理力等。
未有事果相貌名為未變。
亦得備
七難
第一俱生難云。
生是有生已亦有。
未生既生。
生已亦生。
是則無窮者此事不然
我因中乃前有果而未變故
須變而生。
已生
之果已變故不須更生
何得言未生既生生
已亦生耶。
第二俱不生難者。
前難云。
已生
是有既其不生。
生是有亦應不生者此事
不然
我已生之有此是已變故不須更生
生之果此即未變。
是故得生
不應作俱不生
難也。
第三以同嘖異難者。
上難云。
未生
是有
已生亦有。
既同是有
而有一生一未生
無有是處不然
我未生未變故須變而生。
已生已變故不須更生
雖同是有而得一生
一不生也。
第四將並同難者。
上難云。
有生未生異則有無亦異。
未生既是有。
已生
則應無者不然
我未生是未變之有。
生已是
已變之有。
云何一有一無難耶。
第五
異難者。
上難云。
生已亦有未生亦有。
既同是
有。
生未生便應無異者不然
我未生是未變
之有。
已生是已變之有。
既有變未變異
則生
未生亦異。
何得無異
第六無用難者。
難云。
因中既已有竟。
何用更生不然
生未變。
是故須變此即有用
云何無用
耶。
通第七如前。
答曰下第四破救。
有此一
救。
內頻興四破
一徵相破。
二嘖變在因中
破。
亦云。
安變在因中破
三窮變在因外破。
亦云抽變因破。
不定破。
初難有三。
第一牒。
第二從以何相下正嘖相。
此嘖其未變之前
相貌也。
埿中瓶果既未變故自體不可見
者。
必應假相知有。
夫相有二。
一者自相二者
他相。
自相是非眾生相
相是眾生相
埿中
俱無二相
何以知有瓶耶。
俱無
二相
則不可用二相證瓶。
俱無
二相應生
二相
埿出牛馬不應生瓶。
有生不生則
有有有無
四難也。
是故說下第三牒呵。
復次下第二捉變在因內破。
上嘖相今嘖體。
亦三。
一破二釋三結嘖。
變法即是果者
外義也。
外前云。
中有果而未變。
則變
與果異。
云何變法即是果耶。
論主
二關引敵定變同果。
知其懸言即也。
所以
然者。
論主知其必不受變即是果。
便墮無果
之難。
今且云。
即是也又欲遍破一切
具開二關應定云。
汝變為是為非果。
若是
果者因中有果。
應有變。
若有變即可見
若變非果則因中無變。
則應無果。
今且開一
關故偏云即也。
何以下第二釋破。
釋破有
二。
初明既前有果即是前有變。
二明既前有
變則可見
何得言未變故可見
略據
可見耳。
還復宗具七難
因中之果可見
已生
之果亦可見。
可見則俱生。
是即無窮
成第
二難已生可見應既不生未生可見亦不生。
第三難同可見
一生一不生無有是處
四難者。
未生既可見生已應不可見
成第
五難者同是可見
生與未生有何異。
第六
難未生已可見
何用更生
是故下第三結呵。
若謂未變下第三捉變在因外破。
三謂
釋結
難中二。
初取外意
明本立因中有果而
變則變與果異。
云何作即難耶。
是故云未變不名為果也。
不名為果者。
若此非是
果。
則果畢竟不可得者第二破也。
因內無變
後時又無。
畢竟無果。
乃免可見之嘖覆墮
無果之過也。
何以下第二釋破。
汝明因中
無果則果不生。
今因中先無變云何生變
瓶等果下第三結破也。
若謂變已是果者第
不定破。
所以有此一破來者
重破其因外
之果即是變。
因內果未變。
此義是眾家統本
宗故重破之。
破亦三。
前取外意
次作因中
無果難。
三結不定難。
今是初縱彼變在因
外。
又縱變法是果。
具二縱也。
則因中前無下
第二破也。
汝既言變是果而在因外。
則知因
內無變果。
故云因中前無。
是即不定下第
結成不定過。
云何不定
若言中有
性是因有果
因內無變為無果。
此之不定
名為過
數論外道立義正爾。
今就文明
者汝本宗立因中有果。
今復謂。
變已是果。
知未變時因中無果。
二言相違故言不定
問曰下第五重救。
立因中前有變以通上四
難。
問外先云。
因中果未變。
云何迴宗立有
變耶。
不違宗也。
前云未變者但有果性未
變成事。
故不可見
今言。
有變者已有變性
若無變性則墮無果。
故不相違
何以知立
變性耶。
答外云有變。
但八因緣可知
知有性耳。
今先作外二義
一立宗二防難。
立宗者因中有即是中有果。
若因中無
變便墮因中無果過也。
次防難者引八緣也。
難云。
因中既有變應可見
若不可見則不
應有
外通云。
二種可知
一有可知
無不可知
不可知如八緣。
無不可知
㝹角。
不可有便可知
不可聞不可知
便謂無也。
次別通四難者。
第一相難云。
中有應有相。
若無相便非有。
答云。
因中
雖有以同八緣不可知
不應嘖求相也。
第二
難云。
因中既有變應可見
若不可見便應非
有。
答云。
雖有但同八緣故不可見也。
第三
難者。
我變在因內。
云何乃作變在因外難耶。
通第四難者。
因中先已有變。
此即定有。
豈墮
第四不定難耶。
就文有三。
一總二義
別釋二義
第三結成二義
非論主。
初文
二義者。
一明先有變以立義宗。
二明不可
以防論主可見之嘖。
合此二言通前四難
向釋。
凡物下第二文也。
如是諸法下第三文
也。
答曰下第六重破。
就文為二。
第一奪破。
明因
內變果不同八緣。
則著上未變之前可見
過。
第二縱同第八
始終常細。
則墮生後
得之失。
初又二。
前總明不同八緣。
以不
同八緣故還滯前四難
正墮可見之失也。
何以下第二別不同八緣。
文相可知
細故不可得者。
第二縱同第八
始終
細。
亦二。
初正難。
何以故下釋難
釋難云。
未生常細不可見者生已亦細亦不可見也。
生已未生俱定有者。
此舉有定釋成細定。
有義既定不可有令無。
細義亦定。
不可轉
細令麁。
不可見義亦定。
不應可見
問曰下第七此重救。
救上二難
生時細。
同於八緣無不同之過。
初細後轉成麁故
細成麁。
豈可始終常細。
故免第二失。
先細
後麁數論等同有此義。
問此立未生時細。
上第一救變故可見
有何異耶。
前明
未變都未有瓶之相貌
今言。
細者已有相貌
相貌微細故與上不同
答曰下第八破。
一答中有十一難。
一關正
麁細
初有二難
總破因中有果。
初二難者
第一作因中無果難。
第二相違難。
今是初。
明始細終亦細。
今嘖本無麁果末亦應無。
遂生即是本無今有。
豈非因中無果耶。
進退成破。
又反並。
若無麁遂生麁者有細應
不生細。
又因中前無麁下第二作相違難。
中前雙牒有無
中前無麁者牒其無麁
墮因中無果過也。
又欲發成有麁之難也。
中前有麁第二縱牒因中有麁。
則免因中
無果之過。
不應細故不可得者乃免無果
之失。
復墮遺言之過。
果是麁者此復作
非果難之果是麁。
汝言細故不可得是麁即
非果也。
今果畢竟不應可得者。
因內無麁
外之麁復非是果。
竟何處有果耶。
是故不以
細故不可得者。
外義總結呵之。
復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
若就麁細門分之。
上來四難麁細門破竟。
今第四嘖因果
成。
若就破救十一難論之。
今是第三明因用
廢。
何故作此二義目之。
上來並是問答
接次。
今此一章直就因中有果別生諸破。
同上三章
是故具作二義目之。
初難有二。
前牒外義
是即因因相壞者第二破也。
初正
破。
次釋破。
初正破云
若立因中有果者則因
果俱壞。
重稱因因者蓋是發語之辭。
又一
因是外人所立之因。
今牒彼立因故言因也。
次汝所立因此不成
復言因也。
果亦爾。
問此破與上來何異耶。
答上但明因中不
有果未明因果俱壞。
故與上異也。
何以
下第二釋。
偏釋因相壞。
縷器非疊果因故者。
此之二事正舉譬破之。
若因壞果亦壞者。
無因之勢以明無果。
何以下傳釋因無
故果亦無。
復次下第四明果相壞。
又開三別
一正難。
釋難
總結
若不不名果者。
中前
有果則果非因所作。
不能作果故云不作
不名果。
何以下第釋難
明疊寄縷中住
疊非縷果縷非疊因。
若以奇住便是果者。
寄器住應是器果。
此即一切皆果。
不爾一切
非果。
若言疊是縷果果非器果者。
亦應果是
器果而疊非縷果也。
如是即無因無果下第
總結
問此中但應嘖有云何亦嘖無耶。
上來破有略折稍欲入無。
逆呵元也。
復次第五嘖標相。
與前第四破中嘖相異
者。
前嘖體相今嘖標相。
是故異也。
今云因中
有果不可得者。
序論主上來覓果體及果
體相不可得也
應有相現者正嘖果標相也。
如聞香知有華者列此五物皆有標相也。
是因中若先有果應有相現者正嘖果標相。
同上五物也。
今果體亦不可得者序上來
破體也。
相亦不可得者序今求相不可得也
如是當知下總結因中無果也。
聞聲見鳥。
聲是鳥標相。
今見輪繩即知有瓶。
輪繩是瓶
標相。
何言瓶無標相。
二義不可
一者
猶是瓶因。
上已就因內求果無蹤
不應
更舉
二者聲為鳥相。
尋聲見鳥。
繩為瓶相
尋繩不見瓶相。
非例也。
復次下第六遍檢果。
遍檢果者就若自若
若因若果一切處求果無蹤名遍檢果。
凡有
五句
初是因中無果。
若因不作下明他因無
果。
若縷不作下明無因不得有果
若果無因
亦無者乘無果勢破因也。
是故下結非因中
有果
復次下第有常過。
從上遍檢果生。
上明因
不作非因不作不得自然而作。
而言有此
果。
是故此果名之為常。
文亦五句
明果
常。
若果是常下第二句一切皆常。
一切
皆常下第三句明常無常俱無
是故無常
下第四呵嘖其俱無
是故不得言因中前
果下第五結非本宗
復次下若五種破門上已四門已竟。
今是第五嘖異果。
所以別開此門者
上來
皆是義勢相接。
今更別開章破之。
所以復是
一門破也。
此門亦有四破
一重過。
作為
果。
三正二因。
四二作壞。
合前七為十一也。
今是初。
若因中先有果生牒外義也。
所以
凡有二義
一者義勢不接前。
更別開破
門故重牒也。
二重牒因中前有果為顯成有
重果過。
良由因中前有故成重果。
所以重牒。
即果更與果異果作因者。
正作重果破也。
縷中已有疊。
疊是既縷家果。
既已有疊即應
可著。
著復是疊家之果故是重果。
而言異果
者著果異疊果。
名異果
而言果更與異果
作因者。
此縷既有於疊。
即為疊作因。
此縷中
之疊則堪著之。
是故此疊復與著作因。
故云
果更與異果作因。
問此與初章無窮有何
異耶。
答上明已生果之更復應生
此是前後
無窮
今就一時中而頓嘖之。
今縷中有
疊則堪著。
疊復為著作因。
如母腸中有子此
應有子。
如是七世皆在母腸中一時頓有。
故與上為異。
破本有佛性義。
汝言眾生中本
佛性
為異眾生不異
若不猶是眾生
眾生無常佛性亦爾。
佛性既常眾生亦爾。
眾生無常佛性常。
亦應佛性無常眾生常。
有常無常則不應一也。
眾生佛性
則已有佛。
此佛已應放光動地
已應化眾生
所化眾生復本佛性
應放動地
如是
無窮
謂如地前有香者第二作為果。
作為
果者若縷中之疊未堪著。
縷緣合始堪著者
此疊非縷中先有。
緣合始有。
為緣所作非是
本有。
本宗義。
名作為果。
進退皆屈。
本有即為異果作因。
未有待緣作方有即
墮因中本無果。
就文為三。
一取外意
二正破。
三結
非前有取
意中前譬後法
所以取意者上以重果過外。
外不受此難。
明縷中雖有疊疊未堪著。
故不
得與著作因。
如地雖前有香不以水灑此香
未有發鼻識之用。
縷中雖有疊緣若未會不
能與著為因
故無重果之過。
是事不然下第
二論主破。
前總非。
何以故下釋非也。
不然不然其法。
非是不然其譬。
所以
然其法者。
若假緣合方有則果成始有。
非因
中本有。
故云不然也。
何以下第二釋不然
也。
前正釋次傳釋。
正釋云。
如汝所說可了時
名果此是緣合時始名果也。
瓶等物非果者
明若緣合時始名果則瓶等本有應非果也。
此是本始相對合方始名果。
瓶本有應非
果也。
何以下第二傳釋。
可了是作瓶等前
有非作者
可了是緣合始有。
為緣所作。
瓶等
本有非緣所作。
是即作為果者。
依汝義緣
合始有為緣所作。
此即果也。
則應云瓶等本
有非緣所作應非是果。
此即乖汝本有之宗
故。
結云中有果是不然
何故作可
了之言耶。
答可了者猶是可生
但為外人
地中有香因水故發則生因墮於了因。
故作
可了之言。
又欲發下正二因破故作可了之
言也。
復次了因下第三正二因。
所以有此破來者
重為釋成上香譬故來也。
外人云如香本
有果亦本有。
非始造作方有。
是故今明。
若爾
水是香之了因。
非是生因。
埿應瓶了因非是
生因。
此文與上進退成難。
得生因則失本
有。
今得本有則失生因。
故有此文來也。
正二因者為外人正生了二因。
則彼義自
壞。
了因二義
一但能顯物不能生物
二能
了餘物。
因異二義
一能生物
二但能
生瓶。
是故不同
何得言果本有耶。
果若本有
則生因成於了因。
了因既有多用
生因亦作
多用也。
復次若因中先有果下第四明二作壞。
因中
既其有果
則皆成已作。
無復二作。
若謂因中
先無果下第二次破因中無果。
所以破無者。
破執有家破執無家
僧佉世及
有無
猶是一人改於有宗而執無義
論主上借無破有。
論主有用無。
是故
無。
又破無為成。
有以無見不息有執還生
是故無令有心都淨
文為三別
一破二救三破救。
今是初。
應有
二頭生者四大中無一頭亦無二頭
生一
頭亦應生二也。
無二不生二。
無一亦應不
生一
無二而不生二。
無一而生一者。
亦應
生二而不生一
有生不生則有有不有
問曰下第二救。
救意云。
四大一頭因緣
生一頭。
四大二頭因緣
故不生二頭
因緣不因緣故有生無生
四難也。
答曰下第三破救凡有七破。
多因過。
二多
果咎。
俱無嘖。
四生相壞。
五同疑因。
六三
作癈。
七懸搆嘖。
第一多因過也。
問此破與
第一何異
答上捉一因以對二果。
今捉一果
以對二因。
所以異也。
石中無瓶埿中
無瓶。
既從埿亦應從石。
埿是瓶因石亦是因。
名多因
然猶得重破上義
埿中無瓶是瓶
緣者。
亦無二頭應是二頭緣。
無二頭非二頭
緣者。
無瓶亦非瓶緣。
此則俱緣俱非緣俱生
不生。
顛倒過。
埿是瓶緣非二頭緣者亦應
二頭非是瓶緣。
又若有緣非緣則有有
不有
復次下第二多果過。
埿中無一果而生一果。
一切應生一切果。
故名多果過也。
若因中先無果下。
第三俱無嘖。
沙之與麻二
俱無油。
則俱不生。
俱無則俱生。
不爾沙生
麻不生。
顛倒過也。
麻生沙不生。
則麻有而
沙無也。
若謂曾見下。
四生相壞。
先取外意
外人云。
我曾見人取麻不取沙。
是故麻生油沙不生。
是故取麻不取沙。
以曾見之言答四難
以上
不可用言通故。
但取眼曾見救。
是事不然
下總非。
何以故下釋非。
問此與前第三俱無
何異
上句以沙無類麻無。
縱有而生
不成
是故異也。
生相不成如初門。
油不自
不他不共也。
又汝引曾見救。
我亦引曾破。
生相不可得。
又汝引曾見救。
何不引曾聞救
耶。
汝已曾聞。
初門求生不成
今何故救
耶。
是故下結外人
復次第五同疑因。
同疑因者因名生疑
所以
若了一事則萬途可明。
何故近捨於今
遠引曾見。
今義既惑。
曾見亦謬。
俱惑所以
名同疑因。
又我今非但破其現麻。
一切三世
所有悉皆破之。
縱汝遠引曾見不出所破。
汝已於此麻生疑。
雖引曾見亦懷疑耳。
麻昔麻同不能生。
同生疑。
名同疑
此即
三世為因
同疑此因名同疑因。
又依文
釋者。
因中有果無果亦有亦無。
此之三種
為因
汝今不解因中無果。
與上不解因中
有果及半有半無無異。
不了三種
故名
同疑因。
文具有此三種意。
云何得破曾見
耶。
外人不能通故引曾見為證。
但曾見
之義符內外大小人情
此事難破故三門
之者
但嘖其見麻生油故也。
則汝為曾見
麻中有油。
為見其無。
為見半有半無生油耶。
以此三門眼見眼見便壞。
所以然者無
有人眼見
麻內有油故生。
乳內有酪。
童兒
有兒。
食已有糞也。
故知麻中無油眼無所見。
有同有。
半無同無。
故以三門嘖之。
復次下第六三作廢
就文為四。
一牒外義
因相不成下第二標因不成
何以故下釋因
不成
所以不成者夫物得生在於因。
若前無即造功無用
故云無作無成
作據其
成約其終。
無成作之功。
無因也。
如是
作者不得有所作下
四結三作
作者
人。
使作者名他人
作是現前作是果。
因中若
無果既無此三事
若謂因中前有果下第七懸搆嘖。
所以名懸
搆嘖者。
論主懸搆取外人意以難於內與外
同過。
故名懸搆嘖。
就文為二。
一者假作外難
內。
二明內通外難
外難內中凡有二難
者難論主中有果。
二者難內同無三作
謂因中先有果者。
第一反質。
論主有果
也。
所以謂內執有果者。
見內借有破無故
謂內破無執有。
是故云。
若謂因中先有果
破有中亦應有此難。
以後例前。
一可知。
二世有無僧佉衛世計因果不出有無
若破有必立無。
若破無必立有。
前見論主
有謂論主執無。
今見論主無必應立有。
故作此難。
又一切破有二門
一內破外。
二外
破外。
上來明內破外意今明外破外。
所以
外並破外者
欲明因中有畢竟不可得。
竟是障道及壞因果義故也。
破因中有果既
內外二破。
破因中無果亦有二破也。
即不
應有作作作法別異第二齊過難。
我執
中無果既無有三作
汝執因中有果亦無三
作也。
是故說下第二論主通其二難
就文為二。
一總非。
二別答。
總非中有三。
初句牒外無
三作難也。
因中無果下第二敘外難意。
汝作
二難難於我欲成汝因中無果者。
故是
外意也。
是亦不然下。
第三論主非其破有立無也。
何以下第二別二難
前遂近答第二
難。
論主明。
我執有難無可受汝難。
我不執
有難無。
云何受汝難耶。
又我有無俱破。
汝今
破我有者乃助我破。
非破我也。
有無並出
汝謂情。
今還難汝有汝自通之。
非開我也。
汝不立有我亦不立有。
汝今破有。
此是虛
說。
竟不開二家
是故因中無果者呵外人
無也。
所以呵立無者。
外前有為欲成無在
難既非。
無義便壞。
故呵無也。
復次下答其
初難。
同前難。
但前據無三作
今明因中非
有果
亦不受因中先無果者。
外見論主
有便謂執無故
復明不受於無也。
若謂因中先有果下。
第三段次破亦有亦無。
凡有二難
一相違破。
二指前破。
相違破者就
中一果體不得是有亦是無。
有無
害故不言中有性。
為有無事為無。
不名
通。
只問其性之有無相違耳。
復次下第
縱是亦有亦無。
同上二門所破。
是故前明
因中有果無果等三句竟。
下第二釋偈第
四句誰當有生者。
并齊萬法即為二別
初結
果空。
有為空故下第二結三空也。
十二門論疏卷上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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