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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身感应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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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中
宋国庐山慧远法师。默问常安草堂摩诃乘
法师鸠摩罗什。大乘经中深义。十有八途。什
法师一一开答。分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
下卷有五事)。
次问答法身感应 次问答法身尽本 次问
答造色法 次问答罗汉受决 次问答观佛
三昧 次问答四相 次问答如法性真际。
* 问法身感应并答
远问曰。天形开莫善于诸根。致用莫妙于神
通。故曰菩萨无神通。犹鸟之无翼。不能高
翔远游。无由广化众生净佛国土。推此而言。
寻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开以五根。五
根在用。广以神通。神通既广。随感而应。法身
菩萨。无四大五根。四大五根则神通之妙。
无所因假。若法身独运。不疾而速至于会。应
群粗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于神通。故经
称如来有诸通慧。通慧则是一切智海。此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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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流之宗会。法身祥云之所出。运化之功。功由于兹。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众器
以致用。用尽故无器不乘。斯由吹万不同。统
以一气。自本而观。异其安在哉。则十住之所
见。绝于九住者。直是节目之高下。管窥之阶
差耳。
什答曰。法身义以明法相义者。无有无等戏
论。寂灭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为法身。如法
相不可戏论。所得身亦不可戏论若有若无
也。先言无四大五根。谓三界凡夫粗法身。如
法相寂灭清净者。身亦微细。微细故。说言无
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见则不见也。色界诸
天。于欲界天亦尔。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禅定。
有大神通。而馀人不见。以微细故。又如禅定
无数色。虽常随人。而不可见。虽有而微。微
故不现。菩萨四大五根。复微于此。凡夫二乘。
所不能见。唯同地以上诸菩萨。及可度者。乃
能见耳。又如变化法中。说欲界变化色。依
止欲界四大。色界变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
萨法身如是。似如变化。然别自有微细四大
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系心。及声闻心。所能
见也。若得菩萨清净无障碍眼。乃能见之。如
不可思议解脱经说。十方大法身菩萨。佛前
会坐听法。尔时千二百五十大阿罗汉。佛左
右坐。而不能见。以先世不种见大法身菩萨
会坐因缘故。如人梦中见天上之园观。及至
觉时。设近不见。又如人入水火三昧。若不
闻者。虽共一处。都无所见。或人言法身菩萨
神通。不须因假四大五根乃有施用。世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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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上电火从水而出。及变化火亦不因木有。当
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为神通之本。如佛变
化种种之身。于十方国。施作佛事。从佛心出。
菩萨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势。随可度众生。而
为现身。如是之身。不可分别戏论。如镜中像。
唯表知面相好丑而已。更不须戏论有无之
实也。若神通乘众器以致用。用尽故无器不
乘者。圣人所可引导群生器用。无非神通。皆
是初通中说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
果报所得。若以果报得者。不须功业。随意应
物。非果报得者。假于定力。乃有所用。若九住
十住所见。粗细不同者。是则为异。十住所见
之身虽妙。亦非决定。何故。唯诸佛所见者。乃
是法身决定。若十住所见是实者。九住所见
应是虚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见精粗浅深
为异也。乃至须陀洹。但见实相身。十住大
菩萨。亦同所见。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罗
睺阿修罗王。亦得其底。虽得之是同。而深浅
有异。则因佛法身相精粗。了声闻人。及初
习行菩萨。因丈六身。而得实相。或有菩萨。功
德纯厚。信力弥固。所见之身。过于丈六。随爱
色而得实相。如密迹经说。得无生忍阿惟越
致菩萨。所见佛身。无量无边。世间端正第一
无比。而不取相。不生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
三昧陀罗尼等。如是转胜。如声闻法中。所有
不同须陀洹。欲得斯陀含道。舍本所得大道。
虽非颠倒。以斯陀含道微妙大利故。如人为
大利故。舍于小利。菩萨从一地至一地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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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虽得无生法忍。实事为定。而得一地舍一地。以本地钝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俱趣佛
道。不名为异同也。不出于实相故。实相则
是无复别异。大小菩萨分别佛身者。所见为
异。
* 次问法身佛尽本习并答
远问曰。大智论曰。阿罗汉辟支佛尽漏。譬烧
草木。烟炭有馀。力劣故也。佛如劫烧之火。一
切都尽无残无气。论又云。菩萨违法忍得清
净身时。烦恼已尽。乃至成佛。乃尽馀气。如此
则再治而后毕劫不重烧。云何为除耶。若如
法华经说。罗汉究竟。与菩萨同。其中可以
为阶差。烦恼不在残气。又三兽度河。三士射
的。今同大除。此皆都闻经。非大类立言之本
意。故以为疑。又问真法身佛。尽本习残气时。
为以几心。为三十四心耶。为九无碍九解脱
耶。为一无碍一解脱耶。若以三十四心。烦恼
先已尽。今唯尽残气。不应复同声闻经说。
答以九无碍九解脱。烦恼有九品。双道所断
故。无有此用。可烦恼残气。非三界漏结之所
摄。馀垢轻微。尚无一品。况有九乎。若以一无
碍一解脱。计三界九地中。皆应有残气。不
得遍治上地。若从不用以上。先以世俗道断。
今虽上地而有疑。何者。无漏法与世俗道。俱
断九品结。功同而治异。故有斯义。推本习残
气。尚非无漏火所及。况世俗道乎。夫功玄则
治深。数穷则照微。理固宜然。想法身经。当有
成说残气中。或有差品之异。是所愿闻。
什答曰。声闻人谓佛与阿罗汉辟支佛俱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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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若断诸烦恼。无复有异。是故世间大劫尽大为喻。又以菩萨至坐道场。乃断烦恼。是
故分别习。有馀无馀为异耳。如摩诃衍经说。
得无生忍菩萨。断诸烦恼。具六神通。而诸论
师所明不同。或言若菩萨断烦恼。得漏尽通
者。则同漏尽阿罗汉。漏尽阿罗汉。永不复生。
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以菩萨未断习气。而證
于涅槃。无大悲心故。不能复生。菩萨无此二
故。明生生不绝。或有人言。菩萨得无生法忍
时。三界系烦恼。及习气俱尽。而法身菩萨。别
有结使未灭。虽然亦不妨习行佛道。如贼系
缚在狱。虽为未死。无所能作。是菩萨结使。并
地地中断。至坐道场。实欲成佛。尔乃灭尽。此
义如上灯喻中说。如是义者。则无所妨碍。以
其不灭故。而今菩萨具足十地。言法身菩萨
断烦恼者。此说亦实。为断三界凡夫烦恼故。
法身菩萨。不断烦恼者。此说亦实。有菩萨
细微烦恼故。如燃灯时有闇有明者。得有所
见。有闇者。燃第二灯时。其明增益。当知先有
微闇故。若光无闇。燃第二灯时。不应有异。又
三十四心。九无碍道。九解脱道。皆非佛说。何
以故。四阿含毗尼。及摩诃衍中。无此说故。但
阿毗昙者。作如是分别。若佛有此说者。当求
本末而来难。以之为遇。不受所论。又三十四
心九无碍九解脱道。以人通议故。是以于大
智论中。说为分别。佛与二乘为异耳。诸摩诃
衍经说。佛以一念慧。断一切烦恼习。所有
应知应见。无不通达此一念慧。于无量劫来。
修习明利。最为第一。不复须假馀心力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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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闻辟支佛诸菩萨。所有智慧。不能如是者。乃用九无碍道九解脱。以其钝故。如人刀钝
手力劣弱。多斫乃断。若大力利刀一斫则断。
如是佛坐道场。末后之慧。最第一利。无能胜
者。一时断诸烦恼。永尽无馀。以人不议故。名
为残气耳。而有为议法。皆羸劣故。众缘和合。
乃有所作。最后金刚之慧。则不然也。以有
大力故。唯用相应共生心心数法处。不须馀
心力。如是说者。于理为便。如凡夫结使习气
不能大悲事。而令身口业相小有异相。起彼
不净之心。菩萨结使亦如是。势力衰薄。虽不
能起罪业。但稽留菩萨。不令疾至佛道。是故
说法身菩萨成佛时。断烦恼习。昔闻有菩萨
阿毗昙。地地中分别诸菩萨结使及其功德。
如大品十地说。舍若干法。得若干法。先来之
日。不谓此世无须菩萨阿毗昙事。而来问精
究。苦求残气之差品。今未有此经。不可以意
分别。是故不得委由相答也。
* 次问答造色法
远问曰。经称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问
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则失其类。如其不
能。则水月镜像复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
造色。如何又问水月镜像色阴之所摄不。若
是色阴。直是无根之色。非为非色。何以知其
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则是经
表之奇言。如此则阿毗昙覆而无用矣。
什答曰。经言一切所有色。则是四大及四大
所生。此义深远难明。今略叙其意。地水火风。
名为四大。是四法或内或外。外者何也。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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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风热等是。内者则骨面温气等是。四大如是。无所不在。而众生各各称以为身。于中次
生眼等五根。五根虽非五识所知。亦不得谓
之无也。所以者何。譬如发爪。虽是身分。无所
分别。以离根故。又如癞病之人。身根坏败。虽
有皮肉。而无所觉。是故当知。皮肉之内。别有
觉用。又能生身识。以是故。名为身根。假令身
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触食。唯知冷热。不知香
味。是故当知。别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
身。必生五根。分别五尘故。五根之色。其为微
细。非五识所知。难了难明。是故佛名四大所
生色。若问五根难明。佛名为四大生色者。五
尘何以复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尘亦复
微细。如水月镜像等。虽复眼见。无有馀尘若
离馀尘。则非是色。若声从触有。谓为可闻。
无有住处。时过则灭。因缘虽存。无声可闻。
若香离色味触。则不可得。味触亦然。是故五
尘。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
于一体。其馀四根少分处生。如瞳子内针头
之处。眼根见色。馀处因此。总名为眼。其馀根
皆亦如是。身根所触。审有所觉。凡夫之人身
所觉事。以之为实。如人得罹于官。苦以刀杖
治之。终不以馀尘为用也。乐亦如是。众生多
五欲。于细滑中。淫欲偏重。乃有随而死者。是
故佛经或以之为初。又如人尽见于色。闇中
虽无所见。以身触故。便得其事。当知身根常
有实用馀根无有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识。是
故身所觉法。名为四大。若问身根所觉有十
一事。何故但说四法为大也。答其馀七法。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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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所摄。四大为根本。是其气分耳。轻重是觉分。坚是相密。若分散则为轻物。若集之则
为重物。涩亦然。地有二种。一微尘。次密相
近。名为滑物。若微尘疏远。名为涩物。寒是风
水之分。水常冷相。若与火合则热。离火还归
本相。风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为热风。离火
还为冷风。如热时摇扇。即得冷风。又身内风
发。便令体冷。若服热药。冷风则止。水有二
相。一为流相。二为冷相。经中多说流相。以相
常有不可坏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旧相。
佛通达一切法本末故。说其旧相。如水或与
火相。可使为热。流是旧相。虽与热合。犹不舍
流相。是故寒是火所摄。饥渴者。以人腹内
风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则从剋人身。是故饥
虽食难消之物。而无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
分别。四大气分。乃应无量。如长短此彼粗
细方圆燥湿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觉知。何止
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说四大色。及
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见草木。从种出生。如是
细为粗因。如种中无树。推树为从何来。有人
言无因无缘。自然而生。或有人言万物皆从
大生。有人言从微尘生。有人言从常性生。唯
佛言从四大生。所谓种中地水火风也。此中
虽有馀物。佛但说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
坚相能持。水相能烂。火相能成熟。风相能增
长。如是树得成茂。色等无有此用。是故不
说。又内四大。人初入胎时。地能持之。水能和
合。火能成熟。风能开诸窍。令得增长。尔时小
儿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别。以初得身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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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别四大所能。是故说一切色。皆四大为根本。如经说六种十二触八十八意行四善
处。名之为人。是中分别义者。如小儿初入胎
时。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种。四大虚空及识。虽
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觉。不为利益。故不说也。
六入既成。于外粗受乐。名为触生受。而复
意识。常多发用。眼识所见色。分别好丑中
间。乃至意所知法。分别好丑中间。是名十八
意行。又终能住于四善之处。所谓乐分别诸
法。是智慧处。乐实不虚。是诚谛处。乐舍则
舍恶。是舍处。乐离愦闹。是寂灭处。或言次第
而生。如大劫尽时无所复有。唯有虚空。尔时
虚空中。有诸方风来。互相对持。后有天雨。风
持此水。水上有风。扰动而生水沫。水沫积厚
于乃成地。从生草木等。以观一切水色。初
始皆从风出。以能持故。是以说所有尽皆以
四大为根本。今色味等。亦为四大因缘。四
大亦为色等之因缘。但以初得名故。如谷子
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时色味等。亦有四大。但
分别先后因果。得其名耳。如内四大。初入胎
时。系在赤白不净之中。虽有色香味。以无
眼等故。不觉不知。唯有身根。觉知四大有用。
佛因此心故。说四大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
因缘中。第三因缘时。虽有四大所生色。以
微细未能遮识。识增发故。说识因缘名色。
歌罗罗时四大成就。反名为色。歌罗罗时中
识成就。反名为名。所谓成就者。了了相现也。
是故说内四大。为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
大。四大生有。是总相说耳。或有三大二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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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无有火大。二大者如热水热风热合名等。一大者
如风。风中无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
或四或一。如饮食有味香触。如净洁玉器承
天雨。但有色味触。无有香气。地气合故乃可
有香。如火从珠日出者。无香无味。但有色
触。烧为触。照为色。如镜像水月。唯有一色。
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经无此说。亦无造
名。但传译失旨耳。佛唯说所有色。若四大四
大所生。因四大复生四大。如种中四大。复生
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复生四大所生
色。亦互相生如前说。又外道说。四大是常。无
时不有。若佛说所有色。皆是四大。则外道
增其邪见。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
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
三种。善不善无记。以善身口业色。能生天
人报四大。不善身口业色。能生三恶处报四
大。无记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毗昙中亦如是
说。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还生
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说。从四大生者。皆
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毗昙。分别四大。一阴
一入界所摄。但四大。则无别阴界入。以四
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阴。十一入。十一界所摄。
若但四大所生色。则无别阴也。十入十界所
摄。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虽没自生。生彼
无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说
水月镜像。阿毗昙人。有法相者。谓是阴界入
故摄。如经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
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又如不见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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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嚊不味不触。尚名为色。何况眼镜像。如非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见色。而佛法
为度众生故。说水月镜像影响炎化喻等。默
人终不贪著。谓之为有。是故以为空喻。如幻
化色。虽是不实事。而能诳惑人目。世间色像
亦复如是。是以过五百年后。而诸学人多著
于法。堕于颠倒。佛以幻化为喻。令断爱法。得
于解脱。是故或时说有。或时说无。凡夫人无
有慧眼。深著好丑粗细等。起种种罪业。如是
何得言无耶。佛说一切色。皆虚妄颠倒不可
得。触舍离性。毕竟空寂相。诸阿罗汉以慧眼。
诸菩萨以法眼。本末了达。观知色相。何得言
定有色相耶。诸佛所说好丑此彼。皆随众生
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无定相。不可戏论。
然求其定相。来难之旨。似同戏论也。
* 次问罗汉受决并答
来答称法华经说。罗汉受记为佛。譬如法身
菩萨净行受生故。记菩萨作佛居此。为法身
之明證。
远问曰。经说罗汉受决为佛。又云。临灭度时。
佛立其前。讲以要法。若此之流。乃出自圣
典。安得不信。但未了处多。欲令居决其所
滞耳。所疑者众。略序其三。一谓声闻无大慈
悲。二谓无沤和般若。三谓临泥洹时。得空空
三昧时。爱著之情都断。本习之馀不起。类同
得忍菩萨。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后时。必如此
爱习残气。复何由而生耶。斯问以备于前章。
又大慈大悲积劫之所习纯诚。著于在昔。真
心彻于神骨。求之罗汉。五缘已断。焦种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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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败之馀。无复五乐。慈悲之性。于何而起耶。又沤和般若。是菩萨之两翼。故能凌虚远近。
不坠不落。声闻本无此翼。临泥洹时。纵有大
心。譬若无翅之鸟。失据堕空。正使佛立其前。
羽翮复何由顿生。若可顿生。则诸菩萨。无复
积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虽云有信。悟必由
理。理尚未通。其如信何。
什答曰。一切阿罗汉。虽得有馀涅槃。心意清
净。身口所作。不能无失念。不知之人。起不净
想。其实无复别有垢法。如人锁脚。久久乃离。
脚虽不便。更无别法。阿罗汉亦如是。从无始
生死来。为结所缚。得阿罗汉道。虽破结缚。以
久习因缘故。若心不在道。处于愦闹。因妄念。
令身口业而有失相。是人入无馀涅槃时。以
空空三昧。舍无漏道。从是以后。永无复有身
口业失。时闻促故。不应难言更当起也。又谓
以空空三昧。能断馀习者。是事不然。何以
故。用此三昧。舍无漏者。则非无漏定。若然
者。何得谓烦恼习气都尽耶。又阿罗汉还生
者。唯法华经说。无量千万经。皆言阿罗汉。于
后边身灭度。而法华经。是诸佛秘藏。不可以
此义。难于馀经。若专执法华经。以为决定者。
声闻三藏。及馀摩诃衍经。寝而不用。又有经
言。菩萨畏阿罗汉辟支佛道。过于地狱。何以
故。堕于地狱。还可作佛。若尔者。唯有法华一
经可信。馀经皆为虚妄。是故不应执著一经。
不信一切经法。当应思惟因缘。所以取涅槃。
所以应作佛。然五不可思议中。诸佛法是第
一不可思议。佛法者。谓阿罗汉涅槃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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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唯佛知之。又声闻人。以爱为集谛。阿罗汉爱尽故。则无复生理。摩诃衍人言。有二种
爱。一者三界爱。二者出三界爱。所谓涅槃佛
法中爱。阿罗汉虽断三界爱。不断涅槃佛中
爱。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德
智慧者。我宁一劫于阿鼻地狱。一胁著地。不
应退阿耨三菩提。又毗摩罗诘经。摩诃迦叶。
与目连悔责。一切声闻。皆应号泣。此是爱习
之气。又首楞严三昧中说。如盲人梦中得眼。
觉则还失。我等声闻智慧。于佛智慧。更无所
见。此似若无明。如是爱无明等。往来世间。
具菩萨道。乃当作佛。佛设入菩萨道。尚不
得同直修菩萨道者。何况同无生法忍菩萨
也。何以故。是人于众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
佛道。但求自利。于无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
證。以是因缘故。教化众生。净佛国土。皆为迟
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成于佛。又阿罗汉慈
悲。虽不及菩萨慈悲。与无漏心合故。非不妙
也。如经中说。比丘慈心和合。修七觉意。设断
五道因缘者。慈悲犹在。发佛道心时。还得增
长。名为大慈大悲。如法华经中说。于他方现
在佛闻斯事。然后发心。又涅槃法。无有决定
不相应焦罗汉耳。何以故。涅槃常寂灭相。无
戏论诸法。若常寂灭无戏论则无所妨。又诸
佛大菩萨。深入法性。不见法性不三品之
异。但为度众生故。说有三分耳。沤和般若是
菩萨两翅者。而法华经义。不以此说也。是般
若波罗蜜经经中。赞叹般若波罗蜜故。有菩
萨离般若波罗蜜。但以馀功德。求佛道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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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喻耳。是故佛言。虽有无量功德。无般若沤和。如鸟无两翅。不能远至。如是成阿罗汉。到
于涅槃。大愿以满。不能复远求佛道。若法
华经说。实有馀道。又诸佛赞助成立。何有难
事哉。佛有不可思议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说
法往来。何况于人。如焦谷不能生。此是常理。
若以神力咒术药草力。诸天福德愿力。尚能
移山住流。何况焦种耶。如以无漏火。烧阿罗
汉心。不应复生。但以佛无量神力接佐。何得
不发心作佛也。假使佛语阿难。作众恶事。以
恭敬深爱佛故。尚亦当作。何况佛记言作佛。
为开其因缘。而不成佛乎。如大医王。无有不
治之病。如是佛力所加。无有不可度者。又阿
罗汉。于涅槃不灭。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也。
又菩萨先愿欲以佛道入涅槃。无般若方便
故。堕声闻辟支佛地。如无翅之鸟。今阿罗汉。
欲以声闻法入涅槃。或于中道。以有漏禅。生
增上慢。如无翅鸟。不得随愿。便当堕落。若能
随佛所说。与禅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
是名阿罗汉中有二事。以禅定为方便。无漏
慧为智慧。又佛说般若波罗蜜时。未说法华
经。是诸佛欲入涅槃时。最后于清净众中。
演说秘藏。若有先闻者。心无疑难。而诸阿罗
汉。谓所愿以毕。佛亦说言。阿罗汉末后身灭
度。菩萨闻已。于阿罗汉道则有畏。今略说二
因缘故。佛有此说。一者秘法华义故。多令众
生乐小乘法。得于解脱。二者欲使菩萨直趣
佛道。不令迂回。所以者何。阿罗汉虽疾證无
为法。尽一切漏。得到苦边。后入菩萨道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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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明利。习大道为难。以所资福德微薄故。若无此二因缘者。阿罗汉终归作佛。不应为作
留难也。
* 次问念佛三昧并答
远问曰。念佛三昧。般舟经念佛章中说。多
引梦为喻。梦是凡夫之境。惑之与解皆自厓
已还理了。而经说念佛三昧见佛。则问云。则
答云。则决其疑网。若佛同梦中之所见。则是
我相之所瞩想相。专则成定。定则见佛。所见
之佛。不自外来。我亦不往。直是想专理会
大闻。于梦了疑大我。或或不出。境佛不来。而
云何有解。解其安从乎。若真兹外应。则不得
以梦为喻。神通之会。自非实相。则有往来。往
则是经表之谈。非三昧意。后何以为通。又
般若经云。有三事得定。一谓持戒无犯。二
谓大功德。三谓佛威神。为是定中之佛。外
来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则是我想之所立。还
出于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则是梦表之圣人。
然则成会之表。不专在内。不得令闻于梦
明矣。念佛三昧法法为尔不。二三之说。竟何
所从也。
什答。见佛三昧有三种。一者菩萨或得天眼
天耳。或飞到十方佛所。见佛难问。断诸疑
网。二者虽无神通。常修念阿弥陀等现在诸
佛。心住一处。即得见佛。请问所疑。三者学习
念佛。或以离欲。或未离欲。或见佛像。或见生
身。或见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是三种定。皆名
念佛三昧。其实不同。者得神通见十方佛。
馀者最下。统名念佛三昧。复次若人常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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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厌离相者。于众生中。行慈为难。是以为未离欲诸菩萨故。种种称赞般舟三昧。而是
定力。虽未离。亦能摄心一处能见诸佛。则
是求佛道之根本也。又学般舟三昧者。离言
忆想分别。而非虚妄。所以者何。释迦文佛所
说众经。明阿弥陀佛身相具足。是如来之至
言。又般舟经种种设教。当念分别阿弥陀佛。
在于西方。过十万佛土。彼佛以无量光明。常
照十方世界。若行如经所说。能见佛者。则
有本末。非徒虚妄忆分别而已。以人不信。
不知行禅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远见
诸佛也。是故佛以梦为喻耳。如人以梦力故。
虽有远事。能到能见。行般舟三昧菩萨。亦
复如是。以此定力故。远见诸佛。不以山林等
为碍也。以人信梦故。以之为喻。又梦是不
然之法。无所施作。尚能如是。何况施其功用。
而不见也。又诸佛身有决定相者。忆想分别。
当是虚妄。而经说诸佛身皆从众缘生。无有
自性。毕竟空寂。如梦如化。若然者。如说行见
诸佛身。不应独以虚妄也。若虚妄者。悉应虚
妄。若不虚妄。皆不虚妄。所以者何。普令众
生。各得其利。种诸善根故。如般舟经中见佛
者。能生善根。成阿罗漠。阿惟越致。是故当
知。如来之身。无非是实。又忆想分别。亦有
时有。若当随经所说。常应忆想分别者。便能
通达实事。譬如常习灯烛日月之明。念复障
物。便得天眼。通达实事。又下者持戒清净。信
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昧力。众缘和合。即
得见佛。如人对见镜像。又一凡夫。无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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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见。皆应离欲得天眼天耳。还复轮转五道。而般舟三昧。无始生死以来。二乘之人。尚不
能得。况于凡夫。是故不应以此三昧所见。谓
为虚妄。又诸菩萨得此三昧见佛。则问解释
疑网。从三昧起。住粗心中。深乐斯定。生贪著
意。是故佛教行者。应作是念。我不到彼。彼佛
不来。而得见佛闻法者。但心忆分别。了三界
之物。皆从忆想分别而有。或是先世忆想果
报。或是今世忆想所成。闻是教已。心厌三界。
倍增信敬。佛善说如是微妙理也。行者即时
得离三界欲。深入于定。成般舟三昧。
* 次问四相并答
远问曰。经云前四相。各行人法。后四相行
一相。二相更相为故。不受无穷之难。而大智
论云。若生能生生。则生复有生。若复有生则
有生。夫生生者如此。便为无穷。若果无穷。则
因无崖分。若其有穷。则因缘无由而生。据
今有生则不应受无穷之难。若不受无穷之
难。若不受无穷之难。则四相更相为没。令前
能生法。复生生。则反覆有能生之力。若前生
能反覆。则不应限后生之不能。如此还入于
无穷矣。又问四相与心法为同。若有因为有
前后之差。为一时并用也。若一时并用。则生
灭性相违。灭时不应生。生时不应灭。若有前
后之差。则生中无灭。灭中无生。若生中无灭。
则生堕有见。若灭中无生。则灭堕无见。有无
既分。则断常两行矣。若生中有少灭。灭中有
少生。则前生与后生相陵。前灭与后灭相践。
如此则不应云新新生灭相离无故也。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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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则因缘之与不陵践明矣。若生为住因。住为灭因。则生中无住。住中无灭。假令如新
衣之喻。则生中已有住。住中已有灭。则是因
中有果。果不异因。因果并陈。厚然无差别。
若然者。进退落于疑地。反覆入于负门也。
什答曰。言有为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
非佛所说。众经大要有二。所谓有为法。无为
法。有为法有生有灭有住有异。无为无生无
灭无住无异。而佛处处说。但有名字耳。尚不
决定言有生相。何况生生也。此是他人意。非
信所受。何得相答。如他人有过。则非所知。然
佛说一切法。若常若无常多。无常名先无今
有。已有便无。常名则离如是之相。无常是
有为法。常即是无为法。佛为众生说诸因缘
出世法。名为生。如母子。如芽从种生。此是现
所见事。名之为生。灭名众缘坏败。若众生而
言名为死。若万物而言为坏。从生至灭。于
其中间异相名住异。若众生而言。名老死病
癈。若非众生而言。名委异变故。如是内外之
物。名为生灭住异。直信之士。闻此事已。即生
厌离。得道解脱。佛大意所明。其旨如此。而比
丘深心爱法。戏论有为之相。分别有八。法俱
生理尚失中。则是众难之府。若一时则无因
缘。若次第生则是无穷。又不应离法有生。所
以者何。生是有为相。若离生有法者。则非有
为法。若生能合法为生者。法何故不能合生
为非生。亦如来难之咎。如是多过。是故佛小
乘经中。说生灭住异。但有名字。无有定相也。
大乘经中说。生是毕竟空如梦幻。但或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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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耳。大乘之法。是所信伏故。以之为论。诸法无生。求生定相不可得故。若因中有法者。则
不应名生。如囊中物。非囊所生。若因中先
无者。法何故不从非因中生。如乳中无酪水。
亦因无。若有生者。为说瓶初时有也。为泥后
非起瓶时有也。此二时俱不然。所以者何。已
生未生故。生时过亦如是。若即瓶成为生。此
亦不无生分。无瓶亦不应以妄生。何以故。三
事相离即无也。若一时即无因缘。无因缘者。
应各自生。如是等无量之过。是故诸佛如来。
知生法无有定相。经诳凡夫之目。如梦中事。
无有本末。以此因缘。说一切法。无生无灭。断
言语道。灭诸心行。同泥洹相。得此妙理。即成
无生法忍。
* 次问如法性真际并答
远问曰。经说法性。则云有佛无佛性住如故。
说如。则明受决为如来。说真际。则言真际不
受證。三说各异。义可闻乎。又问法性常住。为
无耶为有耶。若无如虚空。则与有绝。不应言
性住。若有而常住。则堕常见。若无而常住。则
堕断见。若不有不无。则必有异乎。有无者辨
而结之。则觉愈深愈隐。想有无之际。可因
缘而得也。
什答曰。此三义。上无生忍中已明。又大智度
论广说五事。所谓断一切语言道。灭一切心
行。名为诸法实相。诸法实相者。假为如法性
真际。此中非有非无。尚不可得。何况有无耶。
以忆想分别者。各有有无之难耳。若随佛法
寂灭相者。则无戏论。若有无戏论。则离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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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论中。种种因缘。破有破无。不应持所破之法为难也。若更答者。亦不异先义。若
以异义相答。则非佛意。便与外道相似。今复
略说。诸法相随时为名。若如实得诸法性相
者。一切义论所不能破。名为如。如其法相非
心力所作也诸菩萨利根者。推求诸法如相。
何故如是寂灭之相。不可取不可舍。即知诸
法如相性自尔故。如地坚性水湿性火热性
风动性。火炎上为事。水流下为事。风傍行为
事。如是诸法性性自尔。是名法性也。更不
求胜事。尔时心定。尽其边极。是名真际。是故
其本是一义。名为三如。道法是一。分别上中
下。故名为三乘。初为如。中为法性。后为真
际。真际为上。法性为中。如为下。随观力故。
而有差别。又天竺语音相近者以为名。是故
说知诸法如。名为如来。如正遍知一切法故
名为佛。又小乘经中亦说。如法性。如离阿
含中。一比丘问佛世尊。是十二因缘法。为佛
所作。为馀人所作。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缘。
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无佛。诸
法如法性。法性常住世间。所谓是法有故是
法有。是法生故生。无明因缘识。乃至生因
缘老死因缘诸苦恼。若无明灭故行灭。乃至
老死灭故。诸苦恼灭。但佛为人演说显示。如
日显照万物长短好丑。非日所作也。如是声
闻经说。世间常有生死法。无时不有。是名有
佛无佛相常住。真际义者。唯大乘法中说。以
法性无量。如大海水。诸圣贤随其智力所得。
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證。
问法身感应并答¶ 第 136b 页 T45-0136.png
證知如实之法微妙理极。深厌有为。决定以此为真。无复胜也。而诸菩萨。有大智力。深入
法性。不随至为證。虽放深入。亦更无异事。如
饮大海者。多少有异。更无别事。又诸菩萨。其
乘顺忍中。未得无生法忍。观诸法实相。尔时
名为如。若得无生法忍已。深观如故。是时变
名法性。若坐道场。證于法性。法性变名真际。
若未證真际。虽入法性。故名为菩萨。未有圣
果。乃至道场。诸佛以一切智无量法性故。
尔尔乃出菩萨道。以论佛道也。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