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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自动笺注)
瑜伽論記第五(之上論本第十三至第十五)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三
上來釋攝經宗要竟。
自下釋雜義經
分為
二。
初十一。
復次引經釋。
後以四法攝持
教。
初經明身心遠離如實覺。
第二經善修
止觀覺了所知
第三經等持等至等互善
巧中。
分為三。
引經標。
第二復次釋經
四句
第三云何為住下別釋十四句經。
其等
愛下倒翻不等愛為一句故成十四句。
調善
句下。
有行拘執法性拘執釋調善中句。
此二
標文非釋經句。
四句中初復次以定相對
四句
其等持名目十一種。
先舉第一三三
摩地。
對等四法中以作四句
如是以下
例等持中餘十功德文。
等至六中餘二。
一一
相對亦作四句
謂諸三摩地中空無相等。
殊勝故緣境迴故。
偏得其名。
諸等至中勝
遍處能成變化
滅盡定無想
無心寂靜
偏舉之。
二偏句中初舉滅盡標無想
後舉
處例勝處
影略顯故其義可知
第二四句中
唯作初二句。
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者。
謂於
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
非於能入等至。
行狀相差別等者。
此說善巧三慧為性
約彼
等持能詮名句差別之中有巧不巧。
等至則
入出巧不巧。
對辨可知
四句別體
等持等至入出作用善巧不善巧異以明。
等二四句約彼等持等至體一義異以作。
藏云。
西方有此義。
三昧等名說為等持。
三昧
體性名為等至。
故作二句
乃至未從諸佛所
聞等者。
謂於等持非善巧三義
未從
聽聞
二未於第一菩薩聽聞
三未自證得
第一究竟
故於定教不能善巧
上一未字
三處
景云
或以初地名第究竟
或第十
地名第一究竟
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者
散境也。
此是定地不同類法故。
思惟散境名
出定也。
定所作者飲食等者。
此是出定
作事
至此時應出定故。
所緣相者謂分
別體
由緣此故能入諸定者
諸有漏法名分
別故。
定所名分別體
相分離見無別性故。
或此所緣五法中分別所現相體為所緣
相。
所得定過此已上不能知故等者。
此說
三度下不知上。
決擇中云。
依四定通知無色
人心者。
約大菩薩說故不相違
引發謂能
略攝廣文句義者。
此聞持力攝廣義
云何
愛謂慚愧愛故等者。
此謂定前起十二種法。
一慚二愧乃至十二樂。
以此方便心便得
定。
此中三藏云。
等是等至愛是定方便心。
等至勝功德故名為等愛也。
景云
慚愧等並
隨順正法
愛者正義理正愛也。
基云。
於此十二平等愛故名為等愛。
方便有二。
增減二道
二止舉捨。
如前三十二相中已
說。
四分靜慮中文有四
一引經標。
略釋四轉
三廣釋相。
四結成。
此中四轉當知。
二時顛倒等者。
基師釋。
四轉一有三摩
地趣進時顛倒
有漏定趣退時顛倒
三有
定正退失無倒。
四無漏定進時無倒。
或初
二於進謂退名顛倒
初於有漏進時
退。
後於無漏進時謂退。
故皆名倒。
論說
二於三摩地退時顛倒者。
修進無漏趣退有
漏時謂顛倒
後二退時謂退名為無倒。
初於
有漏定實退時謂退。
無漏定退有漏時謂
退於有漏定。
退時謂退中文三復次。
一由
愛味故退。
二由慢毀故退。
三由貪誑故退。
二無倒翻初無倒應知。
相者得無漏定
時將失有漏定時
如實知退。
是名無倒。
三無倒漏定退時知退。
四無無漏進時
知有漏退。
此中第四與前第二有差別者。
無漏方便猶未證得謂退曾得定
今第四
正得無漏有漏不行謂之為退。
故成差別
云。
第二倒翻初無倒。
云何應知其相者
退方便定。
後退根本定。
云翻前。
此後二退
並據異生伏惑還退
由依如是安立四轉
者。
謂由依如是興衰二無倒故安立四轉
結也。
第五分別四撿行。
中文有三。
一引
標。
二略顯撿行相
三廣顯示
所撿行則四
分淨定為所撿。
撿察三慧
此則一人
具修四種
劣分等四。
如次順退等四。
解釋
如文。
第六六境不受想無想
經中此諸法
若實若有都不領受者。
不受境自相也。
尚不
受想者尚不受六境之想。
何況無想者亦不
受彼無想也。
下云無有眼相釋尚不受於想。
不受自相釋都不領受
不受無想何況
想。
言由厭壞故威勢映奪乃至然有其想者。
無漏數厭壞遂於眼等無有事想。
唯有四
諦諸理想起。
不受無想者。
想與無想皆悉
受。
由不思惟一切故有二想皆悉不受。
故於滅盡真如理中思惟寂靜
此中意說
諸想相名無想者。
無分智正證如時。
前苦
樂等相亦皆離。
則想與無想一切皆離。
故離
相想名為無想
說安住滅盡定等者。
此據
彼滅定諸想所生
上經文尚不受想何況
無想
七釋四趣道經者。
初異生時根本
靜慮
後時聞法能引見道。
亦名依增上心
無漏增上想也。
第二人依未至定得於
初果。
頓斷九地修惑趣證羅漢
從初果伏
欲界修惑。
有漏根本定等名引修道
以有
退名修道故。
亦名依增上想修增上心
三行者名為俱得奢摩他毘鉢舍那雙雜轉故
者。
人凡時先伏欲界修惑。
而能起初根本
定。
後依未至定入諦現觀得第三果。
得入根
靜慮名為進引上心慧。
亦引修道
故下
結云
第二十三引修道故。
四行者先得有
靜慮
後聞法故得入見道證第三果名引
修道
如是邊斷所餘修惑。
引道阿羅漢
無學道故
下結云第四趣道為俱引故。
理此人亦是依上心引增上慧
然不同初
人但引見道。
以俱引三道故別為第四。
第八
釋四淨勝經中有三。
初標淨勝經。
次釋淨勝
義。
三釋淨勝相
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者。
得者謂若圓滿法。
所證者謂若攝受法。
所引
戒等者謂發勤精進未滿令滿。
四淨勝者。
尸羅
二三摩地。
三見
四解脫。
此中不得不
證所引戒等言皆通四淨勝也。
圓滿攝受
釋。
懃精進未滿令滿是所引戒定見。
解脫
體故不牒釋。
所得者戒所證者定見
所引
解脫
戒等者等定見體解脫。
所得
戒。
所證者定。
所引者慧及解脫
略無解脫
見。
亦可惠及知見俱名正見具攝五蘊
云何
初一為戒
其等持見解脫各二云
何。
隨應配釋。
雖住具戒四句六支。
聲聞
地廣說。
戒定二種生位圓滿
得聖位攝
受。
中有二。
一離欲時前六作意未得根本
未名圓滿
若得加行究竟果時得根本定名
圓滿
二得下三定未名圓滿
得第四乃名
圓滿
解脫在有學位
圓滿無學位名圓滿
不時解脫攝受解脫
定障及事所得
滅名解脫
九釋心清淨行苾芻思惟五相
經中。
諸惡不善欲等尋思等者。
不善欲恚
害尋親里國上不死尋所曾經樂等。
七種
伺皆為障體。
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等者。
總標
三品尋思
差別成五。
下別釋之。
第一耎品尋
行者
思惟因果等諦相故令七種尋滅。
中品尋思分成二種
一見尋思過患
不念
思惟七尋滅。
上品尋思分成二。
一非
即令一切不行
要當方便當制伏。
二若
猶未能伏便生厭怖。
多思惟故令七尋滅。
十釋蕩塵經中文有三。
引經問。
二釋三陶
練喻。
三舉法合。
金性所有生金下。
是發
出家名初陶練
在資糧道位得靜慮等。
陶練入聖位也。
是後陶練論說言不
為有行之所拘執
依惠根伏令根姓顯。
根除
煩惱陶練名。
第十一釋於三相思惟經中
三相者。
一止二舉三捨
一向修止舉在定加
行。
緣起不正思擇。
不思擇故心正定
不能現觀不盡諸漏
阿羅漢思惟捨便
緣起乃至漏盡道成滿故。
上十一段別引
經釋。
一復次以四正攝持聖教有三。
一標
二別三釋。
遠離入定處。
修習者所修定
惠。
修果者謂所得解脫所離二障有無為果。
云何已習奢摩他下釋此第三
一切有執者
則是法執
執一切有。
滅此法執名為滅界。
所說三界
與下決擇所說異故
彼亦說
斷見惑盡名為斷界。
斷修惑盡名離欲界。
餘一有漏法盡名為滅界。
小論中說八結
斷名斷界。
結斷離欲界。
有漏滅名
滅界。
無乖諍者。
大意欲明佛及弟子以見同
所說義同
文句不異共相隨順無有乖諍。
佛法久住樂處廣名等潤洽。
非如外道
立義不同文句差別
若義若句若文不說
名。
舉初後以貫中故。
第一句者。
所謂前句
至則以此句而問。
第二等者。
此略明於句平
等潤洽。
景泰備基所傳大同
尊者難於
五百苾芻以此初句問一比丘
復以初句
第二比丘乃至五百。
彼皆答言如是如是
名師弟義句無所乖平等潤洽互相隨順
下文顯設初一依蘊而問等者。
設於初
人依蘊無常而問。
第二人所次問界無常
者。
便不得名於第一平等問潤洽。
今準廣
論引契經云。
慶喜問名上座得解脫義。
上座答修二法
得解三界之果。
慶喜
問名上座五百弟子別答。
不違上座
往問如
來。
如來答如名上座解。
諸行故名為斷界。
諸行故名為離界。
諸行故名為滅界。
如彼論。
此名上座及彼弟子見同如來答慶
喜問。
平等潤洽教義隨順無毫釐違。
名無
諍。
三摩呬多地境四中
自下第二釋非等
引位。
釋論云翻前易了。
體則欲界全上二界
中一切散法。
然觀此論文意十二不定中。
七是上界五作意。
第九第十是上界七作
意。
第八上界染法
此地不唯翻前地。
是亦
通上二界一切散法。
分為二。
初問起標。
隨別釋。
此十二種決擇
六十三廣說差別
所由
謂依初不定地於安住心應正取相。
謂青瘀相等
此說五識不定故於境馳流
貪等生起為止息故觀青瘀等而安住心。
以此西方二說
一云五識是有漏性不
定故。
如來十八不共法中無不定心故。
亦說。
言十五界唯有漏故。
故知如來無有
識。
其成所作智或第六識或第七識
二云。
識亦通無漏
如來五識恒在定故。
如來
不定心故華嚴云。
眼根入正耳根三昧
等。
論依二乘異生者說十五界有漏自性
定非依餘位。
中有說。
成所作智身菩薩
道則現在前。
有說。
佛地方得初起
唯識
佛地四等釋。
或有闕輕安故非定地
欲界繫諸心心法等。
六十三云。
依止故為
得作意應勤修習。
言意說。
為得上界作意
勤修欲界善心
或厭闕輕安欲界散地
為得上界輕安作意
懃修習。
唯識
說。
有義欲界輕安以此文為證。
言善十一
通一切地者。
通有尋伺等三地有故
有義
欲界亦有輕安
彼定加行得定地。
彼亦微
調暢義故
除定加行欲界心皆闕輕安
名不定地
一切無。
說善十一通一地則
九地故。
十不定地
如六十三釋。
有心無心地位中前二定散一對
上已明訖。
自下後二有心無為一對
分為二。
初問
五門
後別釋。
施設建立中唯依初五地
辨地建立非依餘者。
三藏解云。
約實而言。
七地中五意地有尋有伺無尋唯伺聞思二
有心地。
如此七地有心地。
無心無餘此
二地無心地。
定非定地
無尋伺地。
修所
成地。
聲聞獨覺菩薩三地
有餘依地
如此
地通於有心無心二地
雖有此義。
論主據略
故對五地辨心有無
景又解云。
此之五地
已解訖。
就此五分有心無心
已外未說
不對料簡
雖復三摩呬多非三摩呬多前
解說
而此二地尋伺已有尋伺等三地
攝。
故不別論
基云。
依地五識意地有名
有心無名無心有無心。
相猶未顯。
未知九
何處義成舉地體性
於有尋等地三相
中以辨有心無心者。
則知九地二位差別
亦知定非定地何者有心何者無心
故更不
須依定非定地有無心。
三慧三乘六地
行有心無心不出前門有無餘依。
此第四第
五門中辨有心無心非有身位有無心別故。
有無心唯依五地
有尋有伺地中無心睡眠
無心悶絕不名無心地者。
睡眠悶絕無心
不定故。
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等定無心故。
睡眠悶絕依主識說名有心地。
無想定等
依客識說名無心地影略說故。
依隨轉理
門以辨無心。
薩婆多說悶睡有心故。
決擇
分復依五義有心地。
七種辨無心地
依地體以辨有心
依此第三生與不生建
無心
彼說七因
此八因者。
此開根境彼合
名緣闕
此八因緣一法具。
凡說諸生不生
法也。
作意者。
心心法若同特無作意則
得生
亦可若無前念作意後心不生。
景師
評云。
後解應是
若取同時作意則諸心法
生時
以心聚中恒有作意故。
此中既言八
因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
將知必取前導
後心方生。
若無作意欲取色等後心不生。
自有先無作對境則生。
作意者色忽爾
聞聲等。
以從多分說作意生
如六十三釋。
位中。
無心睡眠者。
上座部說睡眠有二。
一心
睡眠有心法。
二色睡眠睡眠時有長養
色。
大乘睡眠有無心。
第一義建立中無餘
涅槃賴耶永滅者。
若爾眾生界有增減不。
云。
處處經論皆言眾生界不增不減
眾生
無始舊有非新有故
無增而有無量。
定性
乘入無餘時墮非生數
理亦有減。
以從多故
說言無減
如海一滴
涅槃經等先尼問身
為在煩惱前。
煩惱在前
若身在前
云何
言因煩惱故方有身
煩惱在前誰之所
作住在何處
佛答先尼。
煩惱與身雖復一時
俱無前後
要因煩惱有身終不因身而有
煩惱者。
雖復外道就始有為難。
佛還就彼無
始而答。
故知無增也。
又依無上經說
眾生
界是如來藏。
眾生共有無為故。
如此
眾生界不增不減
經意真起妄立眾生
界。
故說真如眾生界。
二乘雖入無餘諸蘊
滅盡。
而此界體常存不滅。
如此義說眾生
無增無減
若彌沙塞部云。
眾生在前煩惱
後。
若爾無因云何得有眾生
解云。
如苦類忍。
初無自分云何得生
彼無自因而得生起。
此亦應爾。
今此文相。
定性永滅。
終不成佛。
槃經等無不成佛者。
立教分齊各有所據。
經說
聲聞經於多劫涅槃界。
三昧
時醉臥。
後從起發大心者。
古師以證無
畢竟入無餘永滅者。
基云。
依攝大乘論化
聲聞
非實如此也。
聞所成地上九地三乘境。
自下六地
三乘行。
初三通行
三乘皆能修三惠故。
後三
別行。
應機隨法成自乘故。
又初三是方便行。
後三根本行。
又初三所學行
後三成行
謂聞惠聞緣教故。
以此為因所成諸法名聞
所成。
即以彼惠及相應并聞所緣文若
義并所得為此地體
前作意中聞唯緣法
者少緣義故
此地分為三。
初結前問後標
論端
次問列五明處名。
後隨別釋。
謂若略
說於五明乃至讀誦憶念者。
此顯於五明
所生聞惠此中三藏二說
一云
聽聞
生得惠也。
義同小論受持教法生得心故。
一云
六識相應聞惠為體。
惠有三品
名生
得。
中上二品並名聞惠。
基復兩釋。
一云謂覺
惠為先聽聞
後時意地領受讀誦憶念
方是聞惠。
五識初覺惠并聽聞及俱意識
聽聞讀誦生得惠。
不明了故。
二云覺惠為
先者。
生得惠。
聽聞領受讀誦若憶
念俱是聞惠俱時五識雖非正聞惠。
從意
地方便聞惠所引發故。
因聞所成明了心者。
亦是聞惠。
設雖意地領受讀誦不明了者。
生得惠。
又於依止名句文身義中無倒解
了者。
謂於五明處義覺惠為先。
所起聞惠。
薩婆多聞一向依教。
思惠或依教或離教。
修惠一向離教。
三人學浮等。
俱舍破云
惠依教不異聞惠。
若思離教不異修惠。
云何
取別
彼論釋云。
聞思雖俱依教。
聞不簡擇
簡擇
是故有異。
修惠離教。
大乘三惠
皆取教法
然聞思簡擇簡擇異。
由於定前
聞思教法
次則修惠入定緣法及義。
第三
五明處中
初辨內明處。
文有二。
初標四門
後隨別釋。
四門者。
一事施設者。
三藏攝事
施設建立
事謂事義
謂經律論義差別故。
是諸所論義所依之體事故
立事名。
二想
施設者。
謂能詮名。
名句文皆從想生故
名稱想
西域呼名多呼為想。
又名等無體
隨聲假立。
隨其想解號為能詮
故說名等稱
之為想。
三聖教義想者。
謂諸聖教所詮
義能攝聖教
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者
謂從
二數佛教所詮增益
乃至十種佛教所詮
事。
佛教所應知處想。
第三以理攝教。
第四
以教顯理
素怛覽者。
此云契。
毘奈耶云
調伏
摩怛履迦云本母。
集諸經義論議明之。
出生諸經別所詮義名本母
則舊所云修
多羅毘尼摩得勒伽。
差別中。
有四嗢拕喃。
初嗢拕喃有十二門
第二嗢拕喃有十
四門
第三嗢拕南有九門
第四嗢拕喃有
十門
句謂六內處等者。
詮法自性名名。
詮法
差別稱句。
今詮法差別
是故名句
以寬攝狹
名在其中
句有五謂處中等。
八字是處
中句
此即四句三十二字名室路迦。
論文
章多依此數。
無問長行及與偈頌
滿三
二字
舊名首慮。
六字已上生是初句。
二十六
字已下生是後句。
若減六字生是短句
過二
十六字是長句
無量境界十方處所三世
時分故。
皆言無量
四眾中。
唯明男子四眾
波斯迦。
又鄔波斯迦素迦所攝。
但從在
眾中為性
別離出之。
三十七道品四沙
門果無諍願智六神通等。
聲聞地釋。
大乘
五事尋思如實三性三無性。
決擇
釋。
四真五種大乘五無量不思議德勝
解等如菩薩地釋。
六內處境界下。
十四門法
名聲地法
大乘五事下。
有十四門功德。
大乘法。
補特伽羅補特伽羅無我法空
無我有差別者。
空謂所空自性。
無我謂無
其用及差別義。
又空謂二空理。
無我謂所執。
或翻此說故二差別
處中觀行者。
謂如般若
經及中邊論等說。
一向空非一向不空。
增減妙契中道故也。
五相菩提自性者。
顯揚第八云。
謂過二乘所得轉依體。
功能者。
謂十自在
一壽二心三眾具.四業五生.六
願.七勝解.八神力.九智.十法
方便者。
謂四
變化
一現菩薩變化化根未熟者。
二現
如來變化化根已熟者。
三現攝聲聞變化
調伏獨覺變化
轉者有二。
暫時諸有
情末解脫如來教化轉不休息
究竟
難思德為諸有情作利益流轉不息還者
彼論名滅還涅槃故。
此亦有二。
暫時於已
解脫有情佛暫示現般涅槃
究竟謂煩
習氣及苦永滅。
五種大乘中。
顯揚第八云。
種子者。
菩薩種姓品。
趣入者則發心
品。
次第者則住品。
正行者則餘諸品
正行
果者則大菩提建立二品
最初發心菩提
心。
有種悲愍有情是趣入菩提
波羅蜜
多是諸地次第
眾生事是大乘心行
自他
相續成就是正行果
二利滿足佛德故。
最初者謂種子
發心者謂趣入。
悲愍有情
次第波羅蜜多。
眾生事者則正行
自他
相續成就者謂正行果。
此順菩薩地配品釋
此文。
五無量亦如顯揚第八
真實義隨至
真如智者
真如一切法
故言遍至
無分別正智。
亦緣遍至真如
名隨至
又佛
種智不可思議德勝無障礙智。
七識
如初帙中解。
又第十四卷自有文。
三清
一自體清淨性者。
道前真如體清淨。
自性住性。
二境清淨性者。
在道中。
引出性。
是證智所緣
境界清淨
三分
清淨性者。
則是道後至得果性。
無垢如。
道理因果相待成法爾。
施設中。
初於
法假立有情
後依圓成能取所取相上假立
諸法。
或於唯識相假立諸法故。
藏護者。
景云
謂則喜樂愛習著彼阿梨耶。
云何思釋謂一
行者
如對法云一法行歷諸法故。
謂以一
法與餘法一一互相問。
除此法更以第二
與餘法互相問。
如是一一一切當知。
婆沙
云。
一問一。
以不相以問不相
以不定名
一行
前句者。
法中隨取二法互相
問。
依止前法以答所問。
以狹問寬順前句故。
後句者。
謂則二法展轉相問
後句
答所問。
以寬問狹順後句故。
一切狹體必則
寬故。
自有寬體非是狹故。
或於所問應二句
答應三句答應四句答。
此中從寬以明唯說
四句
體有寬狹或不同故。
狹義同應述可
答。
亦名如是答
所問不如答言不爾名無
事答。
亦名遮止答
廣如對法第十五卷
彼云
分別顯示決擇者。
謂於如所說蘊等法中
其所作一行順前句後句二句三句四句
述可句遮止句等。
論決擇者。
謂依八何八若
之詞問答決擇一切真偽
又若婆沙九十七
卷。
廣明四句四句四句如是句等。
其二十八對二門
五三門等。
皆如決擇分六
十五等說。
中心心所法名有所緣相應
行相有所依。
可知也。
四行跡法。
謂苦速通
等。
至下當釋。
四法跡。
三學跡則無貪
嗔正念正定
三種繫屬
初根互相屬。
次識根
互相屬。
根境互相屬。
十六種攝。
決擇
五十四及對法第五中說
五相應亦如對法
第五決擇五十四說。
見聞覺知
瑜伽第三
十三對法第一等釋見聞覺知義。
顯楊第十
八說。
色界無覺後起言說
無色都無
謂生彼
界故無彼言說
六種次第
流轉次第者。
嬰孩十時流轉次第
十二因緣次第
所作次第者。
出家受具七方便得見道
等。
宣說次第者。
四正斷。
一剎那中具其四
用以辨次第
非四現行前後有異。
宣說
法標釋次第
生起次第者。
十時分或芽莖
等生起次第
現觀次第者。
真相見道前後
六十三等現觀前後次第
等至者九次第定。
八種作一依止者。
能與滅惡為依止
者謂與善生依止
遍知謂知善巧
遍知
緣生等法生厭離故。
喜樂者謂喜樂滅道。
四種所緣
如對法第十一卷
一遍滿所緣
四。
有分影像
無分影像
事遍際。
所作
成就所緣
淨行所緣有五。
多貪多嗔多
憍慢尋思五種觀行差別
三善所緣五。
謂蘊界處緣起處非處善巧所緣
淨戒
緣有三。
謂麁靜等相真如諦也。
四種九種
下聲聞地對法第九等說。
方便瑜伽作意
勝解惠為性
三事觀者。
有相所緣事。
尋伺
是能緣事
四行觀如對法第九及聲聞地說。
六事差別緣觀
一義者苦無常等差別義。
見道前方便。
二事者謂諸事作用集有苦用等
三相者謂滅諦體相
四品者謂法上中
下品
三乘道諦有品類故。
上三種在見
道位。
五時者在修道見道後時而起故。
三世
六道理者謂在無學道。
或事者蘊界
處等。
時者三世
道理四種道理
五種教授
者。
一教教授授與教法
二證教授授與理法
三次教授觀行法門
四無教授授前
三種應機無亂
五神教授授與神通令化眾
生。
內明四門中第三明聖教義相。
中有
法五對。
聖教意合斷惡修善返流盡源以為
其義。
有能修所修能證所證。
惡有現行及種
伏斷之義。
此中初能作所作二俱善法
次過
染污苦集諦法。
三有障有順謂煩惱善法
四有真有勝無為有為無漏法。
五有有得
世間出世間法。
應習應斷及斷已現行法
者。
景云
未斷位中有善法是所應修。
以有
麁重名為應斷。
則此善法麁重後仍現行
者。
名為斷已現行法
基云。
應習謂善法
應斷
染污法。
斷已現行謂無覆無記
自下第四
佛教所應知處相中有二。
初增十法門。
結之。
初則為十段
初明三種
一有情門。
住有三。
要依有情有情非情。
因及果。
與淨。
生死涅槃
有為無為等。
二門等所明
諸法。
故初明三種
一有情門。
二法門有二
十四對。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內正作意外聞
他音等者。
內作意外聞他音。
是二因緣
二法故。
今此二因緣現入現觀。
諸根熟。
如來所說所有甚深經者。
謂解深密三性
了教。
相似深空相應經者。
般若等與此
甚深經相似
緣性者圓成實性。
緣起者依他
起性。
十四卷
三有三十種門。
十相者。
謂壞生命等者。
壞字以下十惡業。
相關故。
約之以明門
種根三以為初門。
雜穢語名壞。
所為事業者。
正事不正而說名綺語故。
三門中。
泰云。
七善名業毀壞
無貪生善意樂
毀壞
慈悲諸方便性名方便壞。
基云。
前之七種作業毀壞者。
外彰身語而作業故。
其次二種意樂毀壞者。
無貪無嗔正喜樂故。
最後一種方便毀壞者。
正見乃是聖智因故。
三根者。
景云
貪嗔三能生十業道門故。
基云。
此說十業以貪嗔邪見加行隨應為究
竟。
或此偏明意三業道。
備云。
邪見業道
善根
何屬三根
此有三釋。
一說邪見雖非
根從多名為根。
二說邪見與癡根俱起故相
名根
三說第三根者則是無明
貪嗔
故十業究竟故立為根。
不約十業攝為三根
第二門文為二。
初明三法四處生三尋。
因辨內法四種
初中欲貪為因生死增長
邪法種。
四處所者。
一自身利等四種白法
二怨
三中。
四親。
四白品者。
謂利譽稱樂。
黑品者。
衰毀譏苦。
一於己利等生欲尋思希
不失故。
二於中品生恚尋思乃至欲令
彼命斷故。
三於親友品生害尋思但損惱故。
婆須蜜論第二卷
利衰二種
若依有情以十
七界十一處五蘊為性
除聲疎不成質故。
於非情以四界四處一蘊為體。
前除聲。
鞞婆十八界十二處五蘊為體。
依非情六
處為體。
五塵四相故。
經部師俱舍論說
無別體。
失物名衰故。
今約能失者辨衰故。
十八界為體。
翻衰明利十八界為性
毀譽譏。
婆須蜜論體皆是聲。
薩婆多名句
身。
今合以聲名句文為體。
苦樂二種
即是
受。
佛地論雖辨其相而不出體。
煩惱趣者。
能趣果故。
即是欲有邪梵行求之所因起。
則約煩惱以辨三求
以下約人以辨三求
二門
威勢中。
約通勝故但說業有中生
有威。
亦可異熟中攝王趣有及生本死有。
無明中。
皆言前際者。
發業無明名為前際
無明後際故。
三衰退。
謂異生有學以說
究竟聖。
故知有學皆有三退。
謂有病老及
死退。
三高舉中預流果支者。
若依婆沙預流
果支有四種法。
一近善友
二聞法。
三如理思
四隨法行
此中總說名果支
下增四中說明
四證
預流支義同婆沙。
三言說所依為絕相。
不可言說。
非如三世有為有生滅等種種
別。
故能生說。
又有三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
等者。
分為二。
辨色分為三相
顯色
形色表色
二於自處所已下。
因論生論汎明
諸色總有十色定地色者。
何故不說欲
無作等。
答廢假論實故且不辨之。
景云
得淨定乃至未滿變化心果者。
若依正理
三種心。
一是淨定。
二是通體
三是通果。
謂彼
化心天眼耳。
於此三心化色十四化心
乘宗說並是色繫。
於中四心欲界所化者化
相分
隨於見分俱色界繫。
然與欲界有情
異本質令他識變
內化心境界者。
依淨定
變化色解為化引他心
心未得之間當淨
定心
所有諸色如是淨定境。
淨定是起化
因。
亦名為化
十四化心定外是散心
簡於
彼名內化心。
則此淨定所現之色亦名未滿
變化心果
起化心則名已滿變化心果
八界內似欲界而非欲界
上界化心相分
故。
其若無漏心變似三界相。
名為三界實非
三界
無漏故。
如是所化作亦爾。
若爾
所化相餘人得見以不
解云。
雖非見他所
化作塵。
然由他所化塵增上力故。
前人得變。
方似化人所化相現。
若爾香味且是上界
耶。
香味實非香味
致令有上界香味
亦無
妨難。
準此義似欲界而非欲界
如是似十
八界而非十八界
唯是法界所攝。
備云。
色有
三相
一有有見顯形表。
二有對無見則於
自處障餘五色根相。
三無見對則定境境界
一切境色。
當知一切三相總有二種
一十色
前二相。
二定色則第三相
八解脫中初三
解脫所緣境色。
未入正實果心前所緣境。
名未滿
泰云。
從淨定起於通果。
通果心為引
化心
故修方便時想心所化色
當知此色
俱是內化心境處所攝。
未能令他明見
塵。
通果之心名未滿心
其所顯色亦是未滿
化心之果。
若從通果心起滿足化。
滿足
所化諸色
欲能令他見聞覺知故。
則實化
十色所攝。
隨能變心開界繫地。
基述二釋。
云此三種總攝一切色盡。
一有見有對。
顯形表是
此中表名作用者。
作表用故
無見有對色。
五根四塵色。
論於自處所
障礙餘色等下。
總結二色
言當知一切
總有十色
三無無對色。
故云及定地色。
三色自身者。
故唯說彼修方便所有
諸色
則是內化心境
亦是未滿化心果。
正通果所變化色亦屬他人
故此不說。
又若
得淨定是通果色。
方便者。
是彼因色。
彼通
果色則內化心境
方便色則未滿化心
果。
境是止果故。
二云三相者。
唯色處中
形表三最偏說
自處障礙餘色者。
前後明十一種色。
三法觀身語意無常性者。
入出色身動轉故身是無常
由尋伺故
音語得起故語無常
想思故意得行
故意無常
三舉罪者則見聞疑。
三欲中。
用功依緣諸欲謂現前住所有諸欲者。
四欲天欲多依現前諸緣生起。
用功念想
從彼生。
或後由業異熟用功方始成熟故。
覺悟者三亦三惠
如次配屬
後三乘皆具
三惠而約相增故爾也。
三眼者。
法眼亦入慧
中故。
此明三乘因果同有。
不說佛眼故。
若依
華嚴有十眼。
三種一境性。
如其次第則初
習業習行超度三種作意相應定。
又初
是聞思惠第二修惠世間三惠相應定也。
超度者。
分別相應定也。
又聞思修相
等持能生無漏真智見故。
行謂能緣。
相謂
體。
行所行相名行相
此通無漏等持。
義釋
無分別智無行相故。
行解相狀名行相
此依有漏三惠位定釋。
對治外道以水除垢。
三淨業者。
則身語意三淨業也。
不淨
超越因故者。
三惡趣無暇不淨生處
淨業名超彼因。
牟尼業者則三善業。
法除不正尋中。
謂由他所誹毀乃至所起慚
愧及愛敬者。
於他所誹毀生愧顧他羞恥故。
於自所誹毀生慚顧己羞恥故。
退失大利
識因緣。
倍生慚信名為愛敬。
則於三寶無愛
敬故名失大利
或於三處各能起三。
不須
配。
三種勝無上者。
一智無上
謂三智中無
我智為根本
初二智為方便
由此三入諦觀
偏說
二行無上
四行跡。
三解解脫
上。
謂不動心解脫。
世間出世間解脫有學
無學解脫解脫
其不動心解脫最無上故。
三明者。
由愚前際諸法因緣故起常見
愚於
後際法相績故起斷見
愚諸煩惱盡處涅
槃故起邪見
為離此三愚立三明也。
四中
有四十六門。
亦有相違一門故。
念住者。
即是惠。
相應念惠方住境故。
言有四法
能攝一切所知智者
一切諸法不出身受
心法故。
一切智惠不出四念住體。
一切智
皆緣身等四境起故。
四種縛者。
景云
五蘊
四境
四境則是縛。
境界相能縛心故。
煩惱麁重縛。
論云執取縛者。
以彼色身
賴耶執取。
此所執取作境縛心名執取縛。
亦可色境能繫執取之心名執取縛。
此論下
文則說末那為相縛者。
未縛內縛賴耶相而
起名為相縛。
知心於身由執取縛所縛者。
心於色身生執取時。
則為彼身境界所縛。
於受由內領受縛者。
受為境界生執取心。
三受定能領納
後以受念住治。
言於色等
境界相由了別縛所縛者。
總執識蘊了別
境及想蘊取境界相。
則為彼識蘊及想蘊
為境所縛。
後以心念住為治。
言即於所說
等由貪嗔大小煩惱執著縛所縛者。
行蘊中大煩惱緣身等生。
則彼行蘊為依
生縛
後以法念住為治。
基云。
四縛者。
拘礙
心故名為縛
必要煩惱縛性。
由心依執
身為自體身便縛心。
由心俱受深領所緣便
縛俱心。
由心了別等為境界
了別境乃
拘於心。
則由如前身三法相應煩惱俱染
惱心名為縛
觀四為境深生厭患立四念
住。
依內身縛能依心
能緣俱受五分位別
常與心俱。
了境界縛能了心。
及諸煩惱
染俱心。
故立四縛。
有四種欲勒為先乃至
能得善法及能增長者。
四正斷。
現行
不善法者。
律儀斷。
斷彼繫者謂斷斷
未生
法名彼繫故
能得善法修習斷。
及能增
長謂防護斷。
有四種為欲住心乃至觀察
諸法者。
此解四神足。
義有兩重
以定體為
神。
作用難測故。
等為因生定名足。
約彼四
足取所生定。
第二定功德名神。
測量故。
欲勤等四所定體與彼所生功德為足。
有四心定心住者。
簡別散地名心定。
內住
一境名心住
四種所知真實則是四諦
四種
想為先戲論縛者。
依七有想故除有頂。
捨無
量唯言除欲貪者。
大智度論如第十二卷
中會
有四至樂修正道者
此解四聖
種。
此中乃至離散亂。
是釋三聖種。
次樂斷
煩惱修正道者
四聖種。
次明四種預流支。
則是四不壞淨信戒二為體。
又明四預流支
還同婆沙。
四智者。
一緣欲界名為現見。
則是為法智。
二非現見則是比智
第三
智。
他心智。
基公解云。
有漏他心智不知無
漏心。
亦不知彼能緣自證分等。
不知彼能知
智。
謂自心不自見故。
無漏他心智能知有漏
無漏心亦知能知智。
佛智後三分遍能知自
故。
未必作道四行
未必通餘人。
今解言
有漏他心通智不知無漏心者。
此據二乘
作是說。
菩薩有漏他心智亦能知無漏心故。
智度論第四十卷云。
菩薩未成佛。
云何知聲
辟支佛無漏心。
答曰。
聲聞法中爾。
摩訶
法中
菩薩無生法斷結使。
世世常不
六神通。
有漏他心智能知無漏心。
何況
無漏他心智。
大乘菩薩他心通知
三界無漏
一切心心法皆能通達
十地
中說
生者人中心小。
天心廣。
色天無色界
二解脫心乃至無量
如經小心廣心無量心
菩薩他心如實念知。
問曰。
何故說知
四無色心。
但言二無色解脫
答上二空心非
無邊非無量故。
故不說。
次則四諦智。
有四
法能盡上等者有三說
一云四法跡。
七方便見道修道無學道中
能盡上漏為足
跡故。
二云。
四跡者。
一得有漏惠則七方便。
見道位已缺諸煩惱業果事。
三修道位無
餘永斷諸煩惱事。
四無學道無餘永斷諸煩
惱事。
所得道轉更修習煩惱事。
上三
處除有漏三云
有漏惠是加行道。
二缺諸
煩惱無間道。
三缺諸事解脫道。
除諸麁重
果法故。
四為無餘斷諸煩惱事故
如前所得
轉更修習勝進道。
四護者。
泰師云。
約最勝
子釋論。
不平等名為命護。
飲食知量名為
力護。
思擇修習二力煩惱護也。
正離加行
無分別智是正方便。
基師釋。
一命護者。
不惜
身命持正法。
或護他命根而不損壞
或護
正命不起惡業
二力護者。
謂護智惠摧眾
魔怨。
或護身力為利益他。
或護五力摧怨不
屈。
心煩惱護者。
護諸煩惱不染污心。
為護正
法起諸煩惱
驅遣惡人正法者。
正方便護
者。
善巧方便習行正法
有四種能得正見
乃至專注一緣者。
泰云。
此應四法跡。
無貪
無嗔正念三種故行時清淨。
由後正定住時
清淨
應勘釋論。
基云。
於境不順不貪也。
於境
不違不嗔也。
正知而行不癡也。
此之三種
緣諸境行正行時清淨。
專注一緣正念也。
後一種住時清淨也。
景云
前三散心緣境名
行時清淨
後之一種住止定名時清淨。
四行能證明及解脫者。
由念力故得宿命明。
由眼得死生智明。
由惠得漏盡明。
後一
身故二解脫身者。
五蘊之身。
四者輕等
動性者。
基云。
風能造與所造輕相似故名
輕等。
風性動故名輕等動性也。
次則四
食。
四法為識足跡
謂四識住。
基師解。
見已趣
五根色。
取為所緣六境色。
依境界俱有。
如次配根五塵法處。
今亦可所依五根境界
者。
五塵及隨法處色。
俱有建立者。
識與根
不相離而建立也。
四種希求愛者
有無
有愛合為第四。
不了涅槃煩惱得。
而執身
斷則是涅槃
遂計自身齊此無有
愛身無有
無有愛。
四法能令作不應作。
所謂貪嗔
無明
四問記論者。
一向記等四論
人四記
者。
於法實相
如問如來法身是真覺性等。
一向記。
言爾顯了。
人果勝劣。
應分別記。
無為劣望餘為勝。
隱密非顯了。
問義亦非一
向問。
人勝劣。
詰問記。
何所如是
轉觀彼曲意返詰無窮
問實有情作者受者。
捨置記。
法四記者
於法實相真如常耶。
一向記。
諸有漏身中業果異熟當受
生耶。
潤惑盡者異熟不生。
潤惑未盡者異熟
當生
觀其諂意問請說法
但應返問不應
釋。
問蘊實法當為有無耶。
捨置記。
記謂記
別。
記別解說故。
汎論置記有二種
有言說。
或無言說
有言說者。
若言汝問此不應記
有言遮止故。
名為置記。
或有默然於理
得勝
亦名置記
如婆秀羅默然不答奢提羅
事。
四種攝眾方便者。
四攝事。
布施愛語
利行同事
如次配之。
四死如前第五卷解。
有四清淨一非功用根滿等者。
此則四
行跡
謂苦遲通。
苦速通。
樂遲通。
樂速通。
次配之。
鈍根名遲。
利根名速。
未至及無色
名苦
定惠偏故。
根本靜慮名樂雙道轉故。
雖未至地名有喜樂。
圓滿故但名為苦。
用根者。
謂練根也。
菩薩地依凡聖差別
不同
乃至聲聞地當辨。
四清道中
如婆
沙說。
法名正法調伏毘尼
今此不舉對
法者。
前二大分多是佛說
第三雖有佛說
多是聖弟子說。
故此文中不舉也。
一樂
利益等者。
生死饒益名樂。
出世饒益名利
等義差別準知。
謂諸國王祠祀主馬祠祀
者。
其諸國王懷憂懼討怨敵等。
能令自他
俱任苦故。
祠祀主起極自在
自殺馬等以
祠祀
能令自他俱苦非福。
四種語失者。
虛誑離間麁惡雜穢
五中有二十四種五
門。
五種諸欲麁重遂行是有五蘊
違則是無漏五蘊
五種失利養因行等。
云。
此明失利因。
於是受用利養者。
謂檀
越家。
護此處所不聽餘僧往彼。
則是家慳。
若從彼得者。
第二施主
施主慳。
所得物者。
是所施物慳若所為得者。
為由名
聞故得。
四名聞慳。
若如是得者。
依諸等例
普得施物。
護惜此處名處所慳。
總結言於
諸處心生吝惜者。
謂於前五處吝惜故。
現在中失利養及於未來五失利養
云。
得利養如國家處。
若從彼施主得。
若所
得財物等。
所為持戒得。
方便如求請
等。
基云。
此則成實論所說五慳。
若於是處
受用利養是處慳。
若從彼得者則是家
亦名施主慳
所得物者則施物慳。
若所
為得者則稱讚慳。
若如是得者謂法慳。
住處
慳者。
獨我住此不用餘人入。
有餘人我
為主
家慳者。
獨我有此家不用餘人入。
設有
餘人來於中我最勝。
施物慳者。
我獨取此
不用與餘人。
設與餘我獨多勝。
稱慳者。
稱讚我。
勿讚餘人。
設讚餘人勿令勝我
法慳
者。
獨我能知諸經教義。
勿令餘知。
設有能知
皆疎於我。
今復判此五慳為失皆因行者
通有別。
通而言之五皆失二世反背涅槃
約別而談前四是失利養因行。
後一是背涅
槃因行。
又有五法令修行者
先毀淨戒者等
者。
則是五蓋
初二淨戒
後三多聞
止觀
不能領受是惛眠蓋。
忘失是掉悔蓋。
定是疑蓋。
亦可由貪欲嗔惠二蓋故毀淨戒
多聞
由惛眠掉悔二蓋故虧止觀
由疑蓋闕
善軛。
分體者。
若薩婆多下有二義
一是
眾生下謂身見戒取疑。
二是下是貪嗔
大乘如此論說二種下。
不同於彼依見
道下分說
三結者。
不越惡道故。
邊見隨身見。
見取隨戒取。
邪見隨疑生故
根本三則攝
末六。
相通三界
嗔貪增在欲。
唯說貪恚
則攝愚癡
不越下界故。
故但說五為下
結。
由身見不趣解脫。
戒禁取迷正趣邪
路。
疑於正道
故於解脫障。
唯說初三為惡
趣因。
五上分中差別結者。
景云
分貪為二
故。
言無差別
基云。
依界辨結不依人故名無
差別
餘之三種依人辨結名有差別。
由無差
別結取上分生。
有差別結不捨上分生。
不信敬等者。
景云
一於大師信敬
次於
所說三學正法不信不敬足前為四。
五於同
梵行不信不敬
正覺發者正教授者正
教誡者同梵行者。
基公亦同之。
泰云。
一於佛。
二於法。
三於行。
四於僧。
五於友。
言正覺發
等者。
若依基師釋云三同梵行
今解上三
和上阿闍梨是。
梵行者。
同學也。
五種邪行者。
一於怨起嗔。
二於破壞
三常
欲令生憂故作不饒益事。
四壞自尸羅
五行
三惡行。
此中二種等流過患者。
嗔怨數多
怨敵
以壞親故親友乖離
以作不饒益事
令生苦故種種憂苦現在前。
三後世等
流果。
一種現法等流過患者。
自戒臨終
自悔
一種後法異熟過患者。
行三惡行故後
惡趣
時節愚者。
於時剎那生滅無常
計常。
分位愚者。
三受分位
苦計樂。
自性
愚者。
五蘊無我計我。
四規利養
第五活命
五所治法
二勝行者者。
一定
勝行
二智勝行
定勝有四
一因聞依諦聖
言論正解法義
二因廣大言音讀誦經典
三因為他闡妙義
四在空閑審諦思惟
於因聽聞廣大音等。
正解法義當知亦爾。
勝行思惟對除上品貪欲
是為第五
當毘曇五種解脫
五種觀行者等。
菩提
涅槃為二。
意樂無間殷重修習正智為第三
則聞思惠也。
奢摩他為第四。
毘鉢舍那為第
五則修惠也。
後三名方便具足
又由成就
前所意樂方便等者。
一復次與前於涅槃
菩提猛利信敬等同
然此據生現觀有勝功
能。
故後別說
次明五不還。
二於靜慮初受
生已得般涅槃者。
法論生色界已聖道
現前
依先未離色界欲者說。
非定唯爾。
地中當廣分別
問對法等說中般有三類
隨彼得果已便般無餘。
何故餘四不還得有
餘已非即入無餘。
中般三類何故隨彼三類
有餘已便入無餘。
由餘四般生結起結
俱未盡。
生有長時其勢強故。
初得有餘已非
即入無餘。
中般不還生結已盡。
起結雖在其
微弱
說中有生其勢但七日
故結羸
劣得有餘已便入無餘依。
若依涅槃經說
有四種心。
受生命終心學無學心。
二心般涅槃謂學心非學非無學心。
遠法
師云。
實是無學心證涅槃而言學心者。
此從
因說。
又云無學心證有餘
命終心趣無餘。
云。
無礙道力有為無為果。
故學心證阿賴
耶作命終心入無餘。
故云非學非無學心。
復解彼云四種心中二是涅槃二非涅槃者。
無學心入有餘依。
以第四心入無餘依。
前二
非故。
又此論下說故入無餘依要先入無想
定。
則是無學第六意識也。
其非學無學
第八識也。
入滅定方入涅槃
唯有此故。
五種觀行者。
欲恚害有無為三。
無色
至第四涅槃相為第五也。
六中合有十六
門。
謂依六相宣說八種有情差別等者。
六根六境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也。
我所依事差別六根也。
境界差別六境也。
自性差別六識也。
為我自性故。
受用
差別六觸也。
是受因故。
受用差別六受
也。
說事差別六想也。
言說因故。
作用事差
別是思身
希望差別六愛身也。
亦是
六欲以於愛非愛事希望欲為自性
如是
等事差別等下。
明依六相宣說八事
我依眼
等是初相。
我於色等境是第二相。
其計識為
我名自性差別
根境中一一應說。
觸及受是第三相
一相觸及受事有如
是名。
乃至隨起言說是第四相
造作一切法
非法行是第五相。
可愛乃至不住損減
第六相。
非愛事中未得希不合
設合希不
住。
設住希損減
景云
如是等事差別中下
重辨八種六相起之次第
又於實學有六輕
蔑等者。
三寶中應信不信
三學應得
不得
惡語故令無取得增上戒。
退失一
所有善法者。
則應信不信得不得
平等
分位者。
貪取順緣故
又有六種最極清淨
者。
則六恒住。
又有六法乃至四大空界
識界者。
色所依謂大種
非色所依謂識界。
動所依謂空界
故唯說六以成有情
由此初
言是諸色根及所依處隨其所應之所依止
三處超越等者。
此有二義
一云所治有三。
能治有三故名六法
一云此取六對治。
謂四
無量則為四。
無相等持為第五
我慢永盡為
第六
六法能斷根本者。
六和敬。
如毘
尼說。
威德究竟者。
五通亦在異生有學而
未盡漏。
故言攝威德。
後一無學漏盡位。
言攝究竟
智度漏盡菩薩亦有。
今且
二乘而作是說。
略有六種能障諦現觀法
者。
謂前增五門中三愚起三倒則為三。
規求
利養為第四。
希望壽命第五
五與前同。
差別者下釋第六障。
前所無故
是故
此在明分中非解脫成就分中者。
成就
加行道。
明分者是資糧道
創求無漏惠明
故在明分
起此六障非成就分。
又見道後名
明分
加行道名成就分。
今此但障見等明分
非障成就分也。
障諦現觀故。
人天身是下
入聖位是上明故。
從人天得入聖者名從
明入明。
人天明中起此障非入聖後成就位
起。
謂如前說五種相者
於增五門無常
無我相。
於食惡逆相。
命中夭相。
於趣涅槃
行戒也。
資財行施也。
生天行者修也。
法名無上者
一見大師
二聞正法
三得淨信
四隨學學處。
五於大師所起隨念行。
六於大
師所敬事供養
七合十五門。
念通二品者。
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中念是定分
後增
中正正定名為修定等。
云通二。
修生
於定。
念隨定增。
明記止觀
理通定惠定障解
脫非煩惱障解脫建立身證等者。
其定障
體有二師義。
安惠等云。
三性心中有法執。
中有說。
世親菩薩緣起論說無明三性
故。
有漏三性俱無明為無漏定障體。
諸散
善心俱無明為有漏定障體。
護法等釋不
然。
瑜伽等說無明有二。
不善無記
瑜伽
等不說無明有善性故。
定障無明所知障
二心有而無記性欲界八心中異熟生所
攝。
對法第二說有二種應斷法。
謂諸煩惱
及所依受。
煩惱斷故建立擇滅。
二受斷故建
立不動及想受滅。
則顯定障異熟生受及俱
無明以為自性
領受下劣不能進修
於勝
定中諸硬澁性。
此說別行。
若染心俱一切
是。
二十七賢聖中。
此七為初總果。
餘二十種
依別建立
故說此七。
三因七種行故等
者。
趣入安住攝受三因緣。
正見正思惟名
初趣入因緣
正語業命安住因緣
精進
念名攝受因緣
由此三因七道支故令心內
定心正一緣。
七聖所生之樂者。
謂信戒
慚愧聞捨惠如次配之。
七魔品力隨其次第。
七聖財。
又有七種涅槃對治法等者。
衰損一對治。
體謂貪欲
第二衰損有二
對治
一於道。
二於道果心不信解
第三
有四對治
懈怠失念心亂惡惠。
七因
不善根起故名品類
七識住中。
異類
第一身異想異。
當知與此下是第二身一
想一。
梵世已下是第三身異想一。
第二靜慮
以下是第四身一想異。
文略不說無色下三。
光音先後生異有怖不怖者。
亦應第三
先後異見下水災。
亦應有怖不怖耶。
云。
火災從下向上地見生怖。
水從上向下
見不怖。
若依婆沙評曰。
怖別有自性
心所
攝唯在欲界
乃至羅漢亦有怖。
唯除如來
曰。
若爾何故火劫起時色天有怖耶。
答曰。
厭於假怖名。
無有失。
然此瑜伽第十八
云。
驚怖是恚品者。
此約欲界怖而作說也。
麁重者。
則七隨眠。
又有七法諍事止息者。
則七滅諍法。
現前毘尼
二憶毘尼
不癡毘尼
四自言毘尼
五覔罪相毘尼
多人覔罪相。
七如草敷地。
則配次下七
違犯諍事。
此七毘尼滅四諍。
所謂言諍覔
諍事諍。
如律說。
十五卷
增八中合有十門
懈怠施者。
來求不遍
不往施。
唯待來求
不隨所欲者。
怖畏施。
貧苦
顧戀施者。
家法施。
謂習先人故行
布施
望者。
是期報施
期他報己。
今世
輕慢過者。
報恩施。
若與我則令還報彼。
不為恭敬福田故施。
名為輕慢
或恃己富貴
陵蔑心。
為我走使故與希求者。
為求生天
福樂故施。
求他知聞者。
求名施。
無過施中。
謂向涅槃資糧施。
為往善趣求道器施。
八時差別懈怠中多食已下。
有十六句。
兩句合作一時可解。
八種可愛生處者。
則昔
名八福生處。
言人卑惡種類等者。
國王
富貴人四因緣故
人趣建立如來
四眾者。
一最增上故。
國王剎帝利
世間福田故。
婆羅門
以多淨行世許為福
田。
用財不由他。
大長四棄諸世財。
沙門
此皆佛有名如來眾。
三因緣故於天
趣中建立四眾者。
一依地邊建立二眾。
一四大王天居雙山頂及須彌山頂等
故。
二三十三天居須彌頂故。
欲界邊際
立魔眾。
三語行邊建立梵眾
八解中淨
不淨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者
由淨
解脫三種想。
一展相待
二展相入
二通觀淨不淨色
平等觀故名捨勝解。
三展
一味想。
觀光不作不淨名非二色
第一捨勝平等觀光明最勝位故名第一捨
三解脫至不與一切異生共有者。
第十二
卷已引成文許異生得
今說勝者故言不共
五勝乃至最勝住者。
此文但說微微
能引滅定。
第八解脫不同
薩婆多義前說
別引空引往還神通識引無諍等德。
此則說
通引究竟定滿。
故不相違
又若觀諸色乃至
修習者者
是牒八勝處經。
三解脫下。
經文
前依初修勝處為果。
今說久修勝處
為因
理智解脫為果。
三勝方便
因。
若觀諸色等者。
泰云。
勝處定並觀定色
故名若觀色
定心內色似定外色故。
云如
觀。
三解脫前雖有八勝處
而於三解並名
方便
八望三解脫為方便道。
故隨解脫云三
勝處
此中在於定心觀定外所似色。
然定內
不同外色種種觀故。
經中名勝知勝見
定。
名現語故名為智惠
尋求名為見
觀勝定內色智見尋思了別定內似色類
外色
亦則是尋思了別外色
故云亦
爾。
備云。
初修八解脫時。
前方便有三勝處。
非八勝處中三勝處。
不言八。
基云。
諸色
者謂前四勝處。
若如所觀者謂後四勝處
前已觀境差別觀色故。
其八勝處而後成滿。
三解為因
故說三勝處是三解方便
攝。
非唯三也。
此中觀外諸色乃至若勝者牒
經。
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者。
此釋前
經觀大小諸色義。
在定前加行聞惠位中作
種種色觀故。
由緣三摩地至故名為勝者。
釋定中得勝名所由
一類不同
定前雜
大小
名為勝
或非三摩地色有大小相。
本質色。
由緣三摩地乃至故名為勝是緣
中色
唯一緣故名為勝
是前種種本質
影像故。
前加行心有種種境相故不勝境
得勝名。
三摩地中境唯一類心無異相故
名為勝
已尋已了別者。
初時了別異故
是於外所乃至諸色爾者
此釋聞思位
同定中所引止觀若知若見於彼色亦初尋
思及後了別
剩明餘宗解脫等因分別
若薩
婆多八解一向是因。
十遍一向是果。
勝處因果
是故解脫入勝處。
勝處入遍
處。
若依成實遍處一向是因。
勝處因果
一向果。
是故攝論云究竟非無漏等。
四句
當成實宗。
謂因非究竟果為究竟
空觀
無漏
有觀為有漏。
十遍一向是因。
一向
有觀。
勝處作有觀。
是前遍處所生之果。
以作空觀是後八解脫因。
八解脫者。
一向
一向是果。
四句即成。
謂勝處中初觀是究
竟非無漏。
後觀是無漏究竟
八解脫為俱
是。
遍處為俱非。
泰云。
若約勝義
四空微微
五種勝解。
微微故能引滅定。
若約解脫
微則是有解脫所攝。
總而言之
前七亦得
名為勝解。
第八解脫不名勝解。
勝解是心
所有法故。
九有生處九有情居。
第一帙中
已釋。
無學五蘊攝者。
戒蘊攝語處命。
定蘊攝念定。
惠攝正見思惟精進
加餘二為
十。
此中景云
正見智差別者。
空觀正見
有名正智解脫者。
取勝計數為體。
若依攝
論第九勝相結文云
明解脫似無為
脫。
依攝論明五分法身未有有則是有為。
基云。
解脫則勝解數
正見緣事解脫
見謂無為惠。
第二醫方明文相可解。
第三
因明處中分二。
初總問答標。
後別顯釋。
觀察義中諸所有事者。
建立法名觀察
義。
隨順法名諸所有事
所有即是
明。
為因照明觀察義故
別釋有二。
初舉頌列
名。
後隨別釋。
論體者。
謂言生因立論之體故。
處所者。
證義者等論義處所
論所依者。
真能立。
似現比義為言依。
其所成立亦是
所依。
莊嚴者。
謂能破等。
墮負者。
謂似立似
破。
出離者。
將興論時自安處法
論多所作
者。
由具上六能多所作。
論體性有三。
初標
六門
次隨別釋。
問答辨。
言論者以音聲
性。
言說是體。
言音者是相。
言詞是用
三差
別。
又由音聲起句名文
如次別故立三差別。
尚論者。
諸是世間與理相應所有言論為世
所忻尚所應聞者。
皆名為尚論
靜論毀謗
論是言論起所因惡緣。
諍論有四
一因諸欲
起。
二欲侵奪攝受欲起。
三惡行所起。
四依
諸見起。
言無攝受欲者。
泰云。
歌舞等唯欲
觀看故行相侵。
不欲屬己。
若於倡女左右
所為受用故行相侵。
亦不欲攝為己妻妾
奴僕等己有。
名無攝受欲雨眾見等者。
公元前209年
西國一年三時名為三際
正月十六
訖盡五月十五日名為熱際
於此時時
極熱故。
五月十六日訖盡九月十五日
為雨際。
於此時天多雨故。
九月十六日
訖盡正月十五日名為寒際。
於此時時
寒故
僧佉本因雨際時生所以名雨。
雨之徒
侶名為雨眾。
諍論因事所生
謗論因言所起。
順正教導二論言論起所因善緣
二何
別。
景云
前據派立法門道理。
順正論。
正對教導令學。
順正論為引近機。
教導
論者成於久學
基云。
順正論是戒學善緣
導論是定惠善緣
最後二論修習順正
理故。
中間二論應遠離者。
勿耽惡事及起惡
言而興論故。
為欲斷除興言亦爾。
亦則是彼
修習攝。
初二種論應分別者。
性通善惡應修
斷故。
論處所有六於王家者。
有德國王平均
識達
於彼可論。
翻此不能
理家者。
平均
善斷事家。
大眾中者。
眾有平均識達者。
三可解。
論所依中有三。
初標十種
次隨別釋。
問答十種次第
別釋有二。
一所二能
成。
成立義有二自性差別等者。
中宗
名為能立自性差別為所立者。
世親前宗
名能成
從陳那後宗名所成。
法師云。
理實
宗亦能立。
就立中能所不分物情無寄
故陳
那後宗名所立。
基公解云。
此有三重
一云
言所成立義名為所立。
故此所立而有義言
其宗能詮之言及因等言義皆名能立。
其宗
之言因喻成故雖亦所立。
下文說為先顯
示自所愛樂義故亦所立非定所立。
能成
義故猶如於因喻能成故但名能立。
詮義
決定唯是所立。
獨名所成。
二云諸法總聚自
差別若教若理俱是所立。
此俱名義隨應
有故
中一對敵所申。
若言若義自性
別俱名為宗則名能立。
雖別宗亦是所立能
立總故得能立名
故陳那等宗名所立。
與瑜
伽等理不相違
瑜伽等說宗非一向唯能立
故。
三云自性差別合所依義名為所立。
依合宗說為能立。
總立別故。
非此總宗定唯
能立。
對敵合申因喻成故亦是所立。
由非定
所立故得能立名
陳那但以共許因喻成他
未許。
成他未許者唯是合宗。
為所立。
自性
差別但是宗依。
所望義殊不相違故。
成立
中文有其二。
初標列八門
後隨別釋。
第三
喻者總也。
同類異類者別也。
於總說法別引
一同品異為二喻故。
對法十六中以因總
辨而不別開。
於喻之中亦唯申總。
但以能成
八數不可乖。
成義中更加合結。
此論以
合結不離因喻故不別開。
彼以成義增明
別離立。
不相違也。
陳那以合結不離於喻能
立除之。
對法以合義重增故別離為能立。
喻總別增減亦然
云立論者現量等二。
疎有悟他古名能立。
立敵之者親唯自悟。
那等不為能立。
不相違也。
立宗中。
各別
受自品所許者。
此是總文也。
攝受者是自意
樂義
品是宗義。
顯揚第十一云自宗所
許。
此中意說二所立。
立論各別
自意
自宗所許故說名宗
此中三釋。
一云言對
理。
取依義別詮名為各別自宗所許。
二以別
對總。
取依總之別言及義二名自所許。
三以
合對離。
取能依不相離性合以為自宗所許。
立宗依離義以為所立。
故此文總。
攝受
宗者。
依自所攝宗對異師敵而立自宗。
爾便有相符極成。
若自辨才
由自辨才立他
宗義。
自意不顧論宗。
唯此二種是正
宗。
若遍所許。
自同宗。
若承傍義准非別攝
受隨自樂故非真宗
立已成故非本成故。
此宗時。
輕蔑他若從他聞。
自覺悟真
而申宗趣。
三名宗因緣。
或成自宗或破
他宗。
二句汎舉一切立宗之意不過此故。
制伏他釋上成立自宗。
摧屈於他釋上
破他宗。
成自破他皆為悲愍故。
後三句釋前
二意故。
十句分為三類
初二句是立宗體。
三句是立宗因緣。
後五句立宗意。
辨因者
謂為成熟所立宗義者。
是別因。
如說所作性
故證聲無常等。
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等者。
通因。
通能成立向前宗義。
故舉喻等六種
理助所作性因義成宗
引喻乃至比況
論者。
如立聲無常云所作性
欲令敵論於
因生信。
後舉瓶等世間共許易了之法。
以比
況之令因得立。
故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
如瓶等。
故所引喻為因所依。
此文是總。
下舉
同類異類別明二喻。
相狀相似者。
如見現牛
犎角等相似過去牛自體相似者。
如彼青葉
色以青為體後見青衣亦以青為體等。
故言
相似
三四可解。
因果相似者。
善因樂果惡因
苦果
能成所成展轉相似
邁云。
世親前則
以瓶等物體為喻。
無常同聲故名為同類
陳那後瓶之與聲既全殊。
況亦四塵一塵
同品
故瓶無常與聲無常義有均等
故名
同品
現量文有三。
一標二釋三問答辨。
相似
生者乃至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等者。
三藏
兩釋。
一云過去名已生。
現在已等生。
未來
名為若生若起。
一云過去已生則名若生。
在已等生亦復名若起。
景云
欲界根對自
界塵。
同在一界故言相似
色界根對色界
亦爾。
言已生者。
據根及境有用時說
言已等
生者與識同起
若生者中有
若起者生有。
可若生者時生
起時依前已生等明其根
相似義。
故言相似
泰云。
已生上地云已
生。
取於同分彼此相似生故已等生。
中有
生。
若生有起。
基云。
過去世異熟增上果
已生。
等流果名已等生。
等是相似義故
住現
在生名若生。
未來名若起
覆障所礙謂黑
闇等者。
此有三種
一黑暗謂色暗。
無明
暗癡故迷境。
三不澄清色暗謂壁障等。
若瑠
璃等名澄清色則非覆障。
雖隔可見
色相
殊勝者。
景云
如見第一女色其心惑亂不分
明。
基云。
日光威勢眼見不覩色相勝故。
或復
相似者。
如豆在豆聚心生疑
或內所作者
則下所明如目眩等。
三時極遠
如初帙中
解。
今勘彼第三卷
但明二種
不論時極
也。
非已思應思現量者。
已思應思多是比量
非量攝。
今非此二故名現量
取便成取
依境乃至其病若愈名為已思等。
景云
四塵實法病人四識。
取則得成境。
非已思
思故是量。
藥有除病功能
病人意識
量。
此藥今療我疾已愈未愈。
是其比量
基云。
其師能依止謂藥威勢此非現量
威勢所依
香味觸。
任運纔取。
便是威勢之所依
止。
此為現境
能取之者名為現量
藥之
大勢威德病若未愈名為應思等者。
此藥
功能病未差未常思慮
其病若愈名為已
思思已息故。
此應思已思二作用境非現境
體。
能緣彼思亦非現量
亦返顯前說取便
成取所依境
能緣彼心是名現量
此中建立
境界取所依境非已思惟非應思惟等者。
外實等為定境本質者。
建立境界取所
依境
建立定心影像境故。
現境體能取之
心說名現量
地等諸界貫前方便。
解若未成
名應思惟等非現境體。
取彼心非定現量
返顯建立境界取所依境名為現境
錯亂
謂醫眩者一月處見多月像者。
此中景釋。
眼根識同取多月。
以是錯亂故非現量
是故
五根五識有量非量
不得皆是現量所攝。
眼識及同緣意識俱取一月而不明了
尋求意識錯亂取多月。
眼識等雖不明了
而實緣一。
是故五識但是現量
此中非不
見等三種現量者。
入正理說
此中現量
分明別。
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
有分別現現別轉
名現量
諸部不同
此論
因明亦別。
觀此文說。
世間亦有清淨現量
故淨定心現量攝。
要約境體。
五俱意等
現量體。
解比量中
執持自相知道俗者。
執持衣體等相比知是道。
冠冕等比知是
俗。
見彼自體故比類彼物不現見體者。
現見一象比類餘象不現見者。
如以現在
過去者。
如見彼人現在修善知過去已
修善
或以過去比類未來者。
既知現修善
過去修善
以此過去曾比知來生還
修善
正教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者。
如俱
舍等云於十四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謂為可記
安立記者
初記自體後記差別
初總記有
後曲別示。
執一樂受皆貪所隨眠等者。
依增隨眠雖別如是
非三隨眠互不隨增。
執唯爾名違法相
又離漏三受三所增。
執皆增便違法相
或於有相法中差別
立者差別等者。
景云
有為有相法。
有為
四故名無差別
而強安立一分有四相。
一分
四相差別之義。
有差別相立無差別者。
無為其性差別立無差別
指事云。
如於
有為差別相於無為中亦建立者。
如彼有
為有生住滅無差別相。
無為亦復建立
言於無為法差別相於有為法復立者。
無為無生住滅。
有為亦復建立
備云。
無為法差別相者
可言於無為法有差
別。
勘於草本文亦如此
將問三藏
三藏云應
錯。
問答中一決定故二同所成故者下。
第二復次釋立同類所以
言意顯因於
過名不成
同異過名不定
於宗
過名相違
決定故者則六不定也。
同異相違不能決定成其宗義。
同所
成者則四不成四相違也。
本立共因擬成宗
果。
因既帶似理須更成
更成之與宗無別
名同所成也。
同異喻亦在此攝。
相違
中決定故者。
真因真喻定成宗異所成者。
則真因喻無諸過失
體能成故異於所成。
相違者則似因似喻及似現比不能為量。
相違則真因等及真現比能為量體聞思惠
等緣至教智。
莊嚴中分二。
初明五種莊嚴
論者德圓滿故。
復明二十七種稱讚功德
此者名稱讚功德。
言已善已說已明者。
師釋云。
已善者釋前愛樂
已說者釋前讚誦
受持聽聞思惟
已明者釋前純熟修行
基師
云。
讀誦受持名已善。
聽聞名已說。
聽聞
堪為他說。
思惟純熟名已明。
今解讀誦受持
名已善
聽聞思惟名已說。
純熟等名已明也。
義善者謂引發勝生定勝者。
善能引增上
生道
善能引決定勝道。
多眾者謂大施
眾。
雜眾者謂八部眾。
大眾者謂國王王子眾。
執眾者謂執理眾則斷事眾諦眾者謂諸實
語眾。
或諸聖眾已見諦者。
善眾者謂沙門
樂法義。
雜二眾論六處所中合名大眾
眾者則彼王家
執眾者則執理家
諦眾者
則彼賢哲者。
善眾者則彼善解義樂法
者也。
而不嚵速者。
正語中路言名嚵。
中理名速。
墮負中非十種
基公釋云。
無義無義理。
違義違正道理者。
損理者
二諦理。
與所成等者能立帶似。
應可成立
真理故則前問答中同所成故也。
成立
成者以因成因以喻成喻。
法師云。
非義
總判為二。
一者本句則前五種
二者釋句
後五種。
後五種句如次釋前五故。
第四彼
聲明處有二。
長行及欲開列六門
二依門
解釋
法施設建立謂名身句身文身等者。
聲明體。
五德等者。
由彼聲體具五德故方
聲論
勝能詮聲。
聲論者說。
名句文體
明則是聲。
聲性是常音響是無常
常之
響顯於常聲
知常聲名聲明
施設建立
者。
聲明所詮之義。
以彼聲明依能詮所詮
建立故。
又說六種差別相應義者。
諸法同
類互得相應差別故。
轉義者。
如於一法
義門差別而轉。
如一色法可見不可見等
諸義別轉
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立男女非男
女等者。
依此三類立聲差別
先俗所傳蘇漫
多聲中有三類
一補盧沙男聲體義。
悉底履是女聲體義。
三如納逢(去聲)素迦是非
男非女聲體義。
復有穩聲。
如涅履題勢。
四種各有八轉
一一轉中皆有一名二名
多名。
如是合有九十六聲。
或復建立初中
上士相差別者。
若依後俗底彥多聲有十
八轉非世所用
此言三類上中下各有三
聲。
小兒下士
未有所識不知自他有善
有惡。
但汎知聲。
庸庸之士名中士
唯見
有善惡而不知。
廣達之士名上士
唯內自
省應作而作不應作而不作
三士各自
二體二體多體三積成九
今言初中上士
三種八轉中各有三故。
過去過去殊勝
者。
過去過去
遠過去名殊勝
未來亦爾。
現在時名現在
現在剎那殊勝
處所
施設建立者。
樹根栽樹之根本
故聲根
本名曰根栽
則是字也。
出聲處所名為處
所。
出聲所故本聲明也。
謂劫初起
梵王創造
一百萬頌聲明。
後命惠減。
帝釋略為十萬
頌。
次有迦單設羅仙略為一萬二千頌。
次有
波膩尼仙略為八千頌。
此上四論名處所
現行者唯有後二
前之二論並已滅沒
體根栽聲明論有三百頌。
波膩尼仙所造略
聲明略本頌。
後有八界論有八百頌。
名為
因緣
又有聞釋迦論一千五百頌。
又有溫那
地論二千五百頌。
五聲並名根栽。
能與
根本處所聲明為生智解所依本故
護法
菩薩造二萬五千頌名雜寶聲明論。
西方
聲明究竟極論盛行於世也。
相續者是
聲明合聲合字法為一器
第一分。
號者。
初時梵王於一一法皆立千名
帝釋
後減百名又減為十名
後又減為三名
一品
第二號品名號分
總略者。
是聲
明中根本略要
彼益者。
是次中略令物生解
名為彼益。
宣說者是廣宣說。
謂略中廣
是後
三品後三名。
上來五分則是五品
是本
聲明之分品故。
合名所處
若界頌者
字體
三百頌名界。
波膩尼仙所造。
聲明一千頌名
略本頌。
則此頌也。
等者。
謂八百頌八界論
字因緣
并千五百頌聞釋迦論及二千五百
頌溫那地論。
名為等
第五工業處中
工業者。
謂養六畜成資生故
教生修成
義防邪工業者。
謂織繡等。
此方女工龜茲
西多男作。
存本音名為防邪。
男聲呼之
和合工業者能知鬪訟等。
成熟工業者。
謂成
飲食
瑜伽論記第五(之上終)
瑜伽論記第五(之下論本第十六至第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六
思所成地思謂思慮遍行思惟意識
但因
思生慧。
名為思慧。
今取因思所成諸法。
五蘊為此地體
分為二。
初標列三門
隨別釋。
自性清淨者。
明思慧體。
生得善。
名清淨
思擇所知者。
思擇一切應知法
擇諸法者。
思擇佛經長行及頌諸要義者。
遠離一切思議處者。
謂置記境及非已分
諸地證境。
能善了知默說大說者。
泰云。
稟承發言說名為默說。
稟承如從佛
菩薩聞說者名為大說
基云。
外道邪說
諸惡說名默說。
內道正說及諸善說名大
說。
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
謂非已分少所
知解名法少分。
但應信解不應謗故。
若於
已分少所知法應以慧觀察
第二段思擇所
知中。
分為三。
初總問答體。
次別略問答體。
後隨別釋。
別釋為三。
初釋有法
次釋無法
雙辨二。
有法有二。
初標五門
後隨別釋。
自相
有法分為三。
初標列。
次別釋。
結成
勝義
相有。
即真根本智得。
安立相。
相狀
有。
依他性
現在相有。
現在世非於去來
現在中要四義
方是自相有法
謂諸假
略有三種
一聚假如瓶盆等。
二相續假
三世一有于今不斷即是彼。
分位假謂不相應等。
今非此三故自相有。
於是處名可得者。
依他性後得智證雖離
名言
以名詮之與名相順。
非如真如不順
名故可得簡圓成實性。
二事可得者。
簡所執
性。
雖有其名無體事故
三此於此非不
定者
分位假。
此名唯因於此事故
所見青等名定目彼。
非如熱病見青謂黃。
病差時其名不定
迷亂故然名不決定
亦如
瓶破成瓦即去瓶名。
無常故名不決定
此名於此無礙隨轉者。
謂色等名若聚若
散名常隨轉非如瓶等於聚集處其名隨轉於
離散處名即退還
顯名於此無礙隨轉。
即簡聚集假。
現在相有者。
簡相續假
若現已
生為未來因為過去果。
方是自相有法
共相
中文亦有三。
謂標釋結
種類共相者。
五蘊
類雖體各別積聚義同名為蘊
蘊為共相
成所作共相者。
景云
因雖善惡無漏別。
義同俱名一種成所共相
基云。
三業
識。
思體雖殊善有漏同。
感愛果。
名所作共
相如等類
一切共相者謂無常者。
今據
此文但無常觀則現量
以是共相觀故。
集量論。
現量唯取自相境故。
故彼論說
賴耶散心緣境自相
是其現量
意識中若
定心雖緣有為無常觀。
一一別證諸行
體上無常
是故現量自相境。
戒賢論師云。
四善根觀五蘊無常
總於五蘊上有一無
相當觀心現。
如以一縷總括眾華。
此即五
蘊共一無常相。
此非現量
若如見道五蘊
無常則有五箇無常相當觀心現。
一觀
有其五解別證五蘊無常亦是自相境。
西方
有釋云。
小乘見道但觀無常所顯真如是
勝義自相
故是現量
散心共相法不知
自相
遠見火之煙。
此知有火。
以不知彼
火熱自性
亦不知彼是何等草火糞火等。
假相有法中。
分為四。
總略問答標。
問答列名。
三隨別釋。
四總結成
主相應言
論者。
分位假。
遠離此彼言論者。
聚集假。
謂說宅之門等。
景云
以此顯此言論謂石之
圓油之渧燬之焰亦說聚集假有。
若說飄之
鼓是說假風謂有塵風亦是聚集假有。
以彼
顯彼假謂佛授德友衣服等。
亦說聚集假有。
基云。
以此此者
以此還周備顯於此物。
以彼顯彼者。
以餘物別顯於餘物。
遠離此彼
者謂求前二如宅之門。
以此顯此中地之堅
乃至風之動皆於實相處轉。
燬之焰等皆於
假相處轉。
燬者假火之別名
炎熾名燬故。
彼顯彼中
佛授等有情假。
飲食等是法假。
離此彼中
宅之門等。
大門小。
周備以此
顯此自體。
亦非離宅面別有門
亦非以彼更
顯於彼。
故是俱非。
百之十十之三者。
問曰。
以不言十之一十之二耶。
解。
且據顯處說也。
眾共施設言論六種者。
此中舉識及五遍
行答別相狀
意顯共相假法不離實法。
此亦
各別所取自相是實有法
六種所取共相
法。
增益自相可起言說相狀自性名共施設
言論如瓶盆等。
唯識言假謂增益實相
有。
六所變各附已體真實自相增益故。
雖別境等所取相狀亦可共立假言
六種
定遍境故不說餘境。
眾人施設所起言論
必依此六相狀。
非說此六相狀定是假有。
唯識說作意能取事總相及餘心所所取
別相。
此中即說通二境色。
或此但舉能取總
境故說作意所取能起於識。
不爾便違顯揚
論既總取境名心別名心所故
然六十五
一種假。
謂若有法待餘依所餘施設自相
為假有。
如待依蘊施設有我。
待依色等相
事假立色等。
五塵等立舍宅等。
待蘊相事
立生等。
乃至諸色不轉假立虛空如是等。
對法等或說二假。
謂待名言想境或待此。
想境。
大品經說三假。
謂名假受假法假。
唯識
亦說三假。
聚集相續分位
成實論說有四
假。
謂因生假。
相待假。
相續假。
緣成假。
此論
第一說有六假。
聚集假。
因假。
果假。
所行
假。
分位假。
觀待假。
此中及顯揚十八復說有
六。
言論起處名假。
可解也。
亭者亭縣之舍。
邏者壁障
流轉因中。
由此種子業種也。
熏習名言種。
也由此助伴者無明愛取
也。
法流轉者生老死起。
還滅因中。
諸行
還滅者。
有漏三性行滅滅界也。
雜染還滅者。
見修煩惱斷斷界及無欲界
此舉滅諦。
所有
一切寂靜道。
謂能寂靜前二還滅諸無漏
道。
無漏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資糧
并其方便等者。
景云
謂近資糧道并遠方便
道。
能為助伴能生聖道能辨涅槃
相從亦名
還滅因。
基云。
及彼資糧即資糧道
并其方便
加行道。
能生者謂彼道能生種。
能辨者謂
能辨涅槃現行無漏道故
對法第九說若資
糧道加行見道修道無學道皆名道
諦。
此說還因唯攝前四。
又釋此中資糧方便
無漏道。
無間道前遠近加行故。
不同
法前能寂靜道是無間道故
若廣分別如思
因果中應知其相者
景云
指修所成地名
修果
亦可指後決擇名思果。
備云。
難解思果
將問三藏
三藏云。
若覔得。
論廣說果相處
應知其相。
若不得者因五相中並說果相應
知其相。
亦可有尋伺地廣因果文名為思
果。
有法以前五因如次得五果。
基云。
擇思慧地說。
因果思議者如有尋有伺地已
說。
此即指前本地分及決擇分兩處有尋有
伺地具明淨因果故。
所觀無法中。
遠離
性者。
牛中無馬等性。
若非有性者。
此人蘊界
處。
非有彼人蘊界處性。
不和合性者。
三性
法漏無漏法。
彼此互無和合性者。
勝義
者。
世俗所說自性
勝義諦皆非有故。
下文合釋五種有無中分二。
初總標後別
釋。
言第四是不二相等者。
生老等相名差別
相。
與所依法無別體故名不二相
事相所識
相等者。
即前六種言論中眾共施設言論也。
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不可宣說者。
景云
說化身計如來
如來滅後若有無等不可
宣說
外道解脫神我名曰如來三身
別。
若有若無
不可說事
又前依體無。
此依
體妙。
名甚深
五種無性五有性如應當
知。
第三大段
思擇諸法。
分為二。
初標後釋。
思擇素怛覽義者。
素怛覽藏依此論說十二
分中多分七分
緣起譬喻本事本生
四毘奈耶藏攝。
緣起自性故。
三眷屬故。
論議阿毘達磨藏攝故。
七分中除單誦
伽陀諷誦經。
六分教。
所思擇素怛覽義。
單誦伽陀
所思伽陀之義。
此有三種
伽陀者明無我理。
意趣伽陀者釋伽陀意。
四意趣等。
體義伽陀者。
景云
謂明諸法體
差別
基云。
謂明伽陀體性義理
勝義
伽陀中。
分為二。
初舉經頌。
後隨別釋。
頌有
四十四中。
泰師云。
大判為二。
初有十六頌。
雜染品所觀。
後有三十八頌。
清淨品能觀
無我云云
備師云。
初有十一頌。
明人無我
五頌
明雜染差別所依時分
後有二十八
頌。
清淨如實觀時清淨云云
今依景
兩師所判開為十二。
初九頌明無有情我
作用體義諸法。
二有兩頌明在家出家
自性無明貪愛
三有五頌
明雜染品依因
時分
有四頌明自共相二諦觀。
五有
頌明三種三法和合義。
六有一頌明同性
心所相應異性等。
七有兩頌依二諦理明
人法有無
八有一頌明作者受者一異不可
說。
九有五頌釋通疑難
十有五頌
明集生苦
解脫等。
十一有一頌明阿賴耶識譬如
派流
十二後七頌。
顯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
遍知
初九頌中。
分為三。
初之五頌正明無
我及作用
三頌半重明法無作用。
後有半
頌顯法從緣生自然而滅。
長行中文分為
二。
初總釋頌意。
後別牒釋之。
對治增減邊執
者。
執有我用名為增益
法性無名損減
此依三乘境界說。
說法增及真如滅。
牒釋中。
若隨義釋成十二段。
如是半頌遮遣
別義分別我者。
破離蘊我。
諸法亦無用等
者。
破即蘊我。
諸蘊我用亦都無故。
此顯不取
微細多我便能對治等者。
景云
了知唯十
二有支蘊界處流轉法。
不執真實多我。
故除
宰主等執。
基云。
說諸蘊等多微細便能
宰主等執。
不依一身執有微細多實我故。
唯識云。
我應如蘊非常一故。
此若無者云
何建內外成就等者。
下有云何
皆乘
前起後問。
此意問言我若無者云何內外
第二問云。
一切云何得有能觀空者所
觀空境。
第三問言。
能所觀皆空云何得有凡
差別
景又加解亦可破彼聖者犢子部計
有我性及破異生計我並是顛倒
四問云。
凡聖若無云何得有能教所化彼此差別
五問云。
若無能教所化云何有染淨者
此中初答法假非真。
次答人法非實
後三
答我無常
問答無實如其次第
作者俱無所有者。
無任無主宰也。
驅役無作者也。
第三段中差別依因
時分者。
法論說謂於因時有能引所引。
果時有能生所生
引因位名因熟變位名果。
二名時分
故此說言有因諸法有因眾苦
前七俱為有因故名有因諸法。
後二眾苦
然愛取有為有因故名有因眾苦
非內亦非
外等頌中至能生雜染者。
此中意顯五頌
雜染品依因時分中。
初二頌明煩惱業生雜
染。
下之三頌明依過現諸行能生雜染不依
未來而生雜染。
初七句意明未來不生雜染。
後五句明依過現能生雜染。
不依未來
外塵而生雜染。
行未生故
於過現世可得
生行。
故云有時而可得也
反顯未來無時
得。
又釋未來未來生不可得。
未來至現
在生有時得。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
別者。
此釋頌言諸行已生由此故無得
設於過現已生行中作不在內外中間不生
之觀。
由此觀故尚無分別。
不得生於三種
染。
未來無相無分別者。
釋頌未來無有相。
謂說未來都無都無分別而生雜染。
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者。
此結未來
知故不生雜染。
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
可得者。
若不如是分別未來異過現類。
或時
有疑未來有行生諸雜染可得。
若於過去
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分別故者。
釋頌中過去分別能生雜染。
非唯曾更而
非分乃至生諸雜染者。
此釋頌中分別
曾所更非曾亦分別
言意非唯過去
所更境而可分別生諸雜染。
現在諸境未曾
更者未曾更故
雖不分明取其相貌
然隨過
去曾得種類
此現新境亦可分別生諸雜染。
結文可知
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
無始時來
常隨起。
是故無始
新新生起故始非無。
四段中。
有四頌。
初一半明自相觀。
日親者
佛也。
喬答摩此云日煮。
故呼佛為日親。
半頌明共相觀。
後兩頌明二諦觀。
初三句勝
義諦觀。
後五世俗諦觀
無實用故無有
實癡。
無實有情無有實癡者。
上三句癡
不能癡癡亦不能癡彼者。
非餘不愚者能有
能有其癡名勝義諦觀。
世俗諦觀中愚
癡非無。
非不愚者起可說有癡及有癡者。
五段有兩頌。
釋中。
說業為所隨識為能隨。
隨因故。
勝義中無。
三世三業不和合非
一世
又一世三業無實相應非無假法。
彼與此更互相應
如福等行無有和合者。
互相說和合義
福等行三三業決定
相應義。
第六段一頌釋中。
心相應亦爾。
無實
相應隨轉之性。
非無假法。
相應者謂同性
不相應者謂別性。
同性者或不相應
非異
性者或非不相應
由此故知無實隨轉性。
上釋初二句。
又非一心相應不相應者。
下二句。
相應中又非一切定與一切
應。
一切不相應亦非定不相應
勝義
無實相應不相義故
七段有兩頌。
二諦明人有無
初一頌依世俗諦明
心隨轉因緣
次半頌依勝義諦明我體無。
半頌明依世俗諦有作受果。
流謂相似
相似
果續故。
無斷謂不相似
不相似果生故
此顯
等流果及餘三有為果。
第八段有一頌。
明人
一異不可得。
唯有因果差別生故
第九
段有五頌釋通疑難中。
又此因道無有斷絕
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者。
一者難言
若無有我後有應斷初句答言因道不斷故。
二有難言
果應頓俱生答此難言
和合作用
轉非頓非俱作用合故
三有難言若無實我
應從一切一切得生故。
答言從自因而
自無他因有不生故
四有難言
無有我誰
攝受生死等作用故
答言
攝受所作由
不斷生立假者能攝受所作實我故成
無。
由此名為四句如次
初頌顯示乃至不可
見者。
景云
約末所緣我境名自內證。
末那執我行相難知名無色可見
基云。
經說色相尋思故。
難說他故
不可見者。
所證色自相離言說。
以尋伺境不稱自相
名為尋思難為示他。
十段五頌明集生
苦中。
彼我見由集次發生苦者。
貪愛
是集自體故。
即內貪境名貪愛緣。
能生苦故
皆名為集。
我見及苦俱名當苦因緣。
我見
亦是苦。
第十一段一頌明阿賴耶識譬如
流派此顯不一義。
楞伽經說如海遇風緣境
等風所擊等頌明不異義
彼此文義無乖
返。
又此據本末義彼據體用義。
二義皆成不
一異義。
第十二段有七頌。
顯示解了解脫
知及縛遍知中。
分為二。
初又法行等。
釋七頌。
解了遍知者。
二別釋七頌。
別釋中
有二。
初一明解了縛遍知
餘六頌明解
解脫遍知
於中初一頌明所離惑。
即是末那
四惑同生同滅非先亦非後者
金剛
起染意四惑時而斷。
無先後。
又非先者
末那與惑恒俱生故
後者即與彼惑俱時
滅故。
後釋符順長行也。
次兩頌顯解脫性。
云。
即彼末那先與惑俱時。
四惑染污性故。
即說四惑俱時末那解脫四惑故。
非彼末那
與惑俱生。
已後斷惑時別有所餘清淨意生
異前染意。
備云。
別有第六意識生起治末
心及惑故。
第六意識自有。
惑無惑雖異而性
清淨遂名解脫
基云。
染污無名解脫
意後淨得解脫名。
二乘之意唯染污無。
所淨
無故淨意亦無。
非要意淨名解脫
次一
頌釋有餘涅槃
次一頌顯無餘涅槃
後一
無實數取趣生死涅槃
第二段釋意趣
陀中。
分為三。
初結前生後標其請者。
次舉
伽陀
後隨別釋。
五十一頌。
中文分二。
初一
梵王請舉問。
後五十頌世尊答。
請問有二。
半讚下半請。
請有三。
一問學體。
二問學數。
問學法。
如次配請頌中學及所學并修學文。
就五十頌答中有二釋。
若以文段。
此卷二十
二頌即為二十二段。
後卷有二十八頌釋分
為十九段。
至後卷當配合
五十頌若以義科
分之為二。
初一頌答學體學數。
所餘頌答當
修學
就答當修學中分為十四段。
初一頌學
方便
第二有一頌學次第生起。
第三一頌學
次第清淨差別
第四一頌。
所得果。
第五
頌。
漸次因緣別總修習
第六三頌
總叡
次第為後果因。
第七次有三頌
明學成敗
共與不共
第八有一頌。
明正邪學
第九一頌。
三學離障成滿。
第十有一頌。
學差別。
第十一一頌。
明學純雜可得。
第十二有二十
一頌。
純明戒學遠離清淨
第十三有九頌半。
純明定學遠離清淨
第十四有三頌半。
純明
學究清淨
怖多所作懈怠眾生者。
樂聞
略故怖修學多。
雖有六度萬行但說三學
三學名攝一切行。
非顯了說故名密意
如是
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者。
初一是受後五
是持。
望持為本故是所依根本
初句是總。
受戒名為安住
後五持戒攝之為四名淨淨
如文所列。
此六支義前雖略明。
聲聞
地廣說。
顯示四趣三有者。
持戒欲界人天
善趣。
定學得上二界天趣
慧學得涅槃趣。
此四趣合為三所
別解脫戒成就得生欲界
所。
心學得生二界所。
慧學得證涅槃所。
顯示出世間二道所得者。
前三二所
世間所得
後一一所出世所得
二安
二種一能涅槃等者。
景公解云。
戒能安
戒及安心學。
心學安心學及安慧學。
顯示
中間乃至能為二種安住因緣者。
定慧同時
共有律儀能為定慧安住因緣
顯示最上
一種能為涅槃安住因緣者。
三學慧勝斷惑
證滅能為涅槃安住因緣
法師釋。
顯示
初增上戒學乃至安住因緣者。
此釋二安
二種漸次為因緣。
初義謂增上別解脫戒能
安住靜慮戒及增上方便定心
方便定心
安住根本定心及增上修慧。
名初安住
二種因緣
別解脫戒引生定戒及定故。
初方
便定引生根本定及修慧故則此中間慧定
俱時所攝靜慮戒學能為無漏定慧二種安住
因緣
名第二安二種
言中間者
戒定
所生定慧無漏定慧之前因。
名中間
顯示上一能為涅槃安住因緣者。
釋一
能趣涅槃漸次為因緣義。
因緣義通兩句
故。
無漏一種三中最上。
亦是二因緣所生
極果
名為最上。
顯示修習若別若總隨其所
應者。
釋上純雜而修習義。
別修三學名純總
三學名雜
若行趣不淨者別影顯趣淨。
趣於善趣者影顯趣惡趣
初一不共者。
初戒
學可修唯有一。
不假定慧亦得成故。
不離
初者。
第二定學不離戒學修方便得成。
上不
離二者。
第三慧學必具初二
阿羅漢三學
已滿超彼一切
此後顯示受持相者
下二
十一頌戒學清淨相。
唱令家者謂屠羊等者。
西國之法。
造惡者令彼守將罪人巡歷
唱告此人造如此等罪。
屠羊等倡穢家
者。
婬女家等旃荼羅及羯恥那家者。
謂旃荼
羅即根本執惡。
依執惡家更作極惡名羯恥
那如屠兒名執惡。
執惡執刀杖等名羯恥那。
此即典獄之類。
又解。
羯恥那家此名堅勤家。
如其出離亦無惡作等者。
泰云。
出家出離
悔名惡作
於諸小罪見大怖畏
此釋如其
家亦無所悔乃至不犯小罪故曰無悔。
作小
如其能悔後亦無犯云云
如其惡作無有
犯者。
作善少而無有犯。
非太沈太浮等頌
釋者。
遠離惡作者非太沈。
離非處惡作
者非太浮。
遠離失念故住正念。
究竟時謂根
本。
方便時謂眷屬
於此二時修行梵行皆得清
淨。
此頌顯五支戒義。
五支者。
如雜心偈云。
眷屬淨。
不為覺所壞。
攝受於正念。
隨順
槃道。
下釋云。
根本淨者
謂離根本業道
眷屬
淨者
離前後惡業。
不為覺所壞者。
謂離貪
瞋害覺。
攝受於正念者。
攝受佛法僧念。
涅槃者。
迴向菩提
次第前後不同
而文相具有
謂言非太沈太浮者。
即是不為
覺所壞。
恒善住正念者即是攝受於正念。
眷屬淨者如文即同。
修行梵行即是
隨順涅槃道。
律師云。
一一諸戒各具此五
支。
又云受為根本
此之五種是隨戒善。
依受
起名為支也。
亦可支名為因
皆有成是果
之能。
以為支。
十七卷
若依初文段。
此卷釋前二十八頌為十九段。
初一頌為一。
次兩頌為一。
次一頌為一。
次兩
頌為一。
次有十頌各一。
次兩頌為一。
次兩頌
為一。
次兩頌為一。
次兩頌為一。
次兩頌半
為一。
三頌半為一。
若依後義科。
下二十八
頌分三。
初十五頌明增上戒。
次有九頌半明
增上定。
後有三頌半明上慧
應發勤精進
者被甲也。
堅固加行也。
勇猛者無退也。
不言無足精進
此明修因不說彼果故。
不言
無下精進者。
被甲加行於善初修。
無退一種
於苦能忍。
攝善離苦此二已周。
略無無下
但說二。
瑜伽八十九廣說。
五支放逸
者。
三世精進即為三支
一一世中作意為先
先時所作。
加行作意為第四。
及與精進
作意俱時諸心心所身語業等為第五支。
功德者。
即舊頭陀也。
即少欲知足離著之
義。
此翻名為除棄亦名抖擻
遠離眷屬貪欲
發露惡也。
貪欲生故名眷屬
遠離多欲
不知足因者即得衣服麁妙歡喜
遠離
多欲不知足障淨學因者。
少隨世務麁弊
隨轉名離多欲。
杜多功德為寂離煩惱者。
離障淨學因。
修梵行資壽命有所受
者。
釋應量而受義。
所得利轉招利故者。
得已不輕毀。
毀此所得少轉更招多利。
五種
惡見者。
五利煩惱也。
不受信施頌中。
耽著利養恭敬是總意。
不執惡見是第二句。
虛受施是初句。
不謗正法是下半頌。
文亦總。
或恐加害瘡皰者。
堅執惡見。
虛受
施。
毀謗正法
後世欲。
生惡見因。
此五名瘡
皰。
因受信施耽利恭敬所生故。
習近順定
臥具者。
邊際臥具
臥具中最極鄙劣
極邊際。
因此後能順生寂定
非沈掉等下
兩句
如次堅精進及勇猛斷二惡修二善
故。
於諸善品生起欲故者。
釋頌中生欲及
增惡。
於諸中極憎厭者。
無有欲及憎惡
修善乃至睡眠故者。
釋前睡眠為有
堪任及心安靜
應時時眠不應令疲。
其似惛
沈亦此所攝。
若心沈沒不居靜故者。
初釋
眠睡
思惟光明妙相故。
後釋離掉舉
修似掉舉相。
遊行乞食行利他時不居靜故。
不居靜亦解離睡眠
若時居靜增眠睡故。
於先所犯便生憂悔者釋前惡作。
所不
無憂悔者釋離惡作
後後殊勝生希慮者。
於勝生希慮翻顯於前前微劣不希不慮。
顯似疑除真疑相
上之五蓋說似蓋以離
真蓋。
殷重無間正方便者。
殷重一切種也。
具足修。
無間者是恒時也。
正方便方便
也。
危逸所依地者。
人天身名名地
欲失財故危逸也。
彼諸欲如枯骨故令無飽
滿者。
後舉頌釋前頌。
如段肉故眾共有
者。
舉後釋前。
猶如草炬正起現前極燒惱
故者。
在後頌。
前二頌無。
非法因緣大火
坑生渴愛故等下五故字。
並舉前釋後。
第三
段釋體義伽陀中。
分為三。
初結前生後。
舉九十一頌釋。
後第十九卷末總以一頌結
上所明。
成十四段。
此卷中令五段
初一
頌名惡。
第二有四頌名說。
第三五頌名貪。
第四有三頌名流
第五三頌半名怖。
第六
三頌名類。
第七有二頌名舉。
第八三頌
名池
九有五頌復名流。
第十有四復名
貪。
第十一有五頌名作
第十二有五頌名劬
勞。
第十三有三頌得義
第十四諸行
常下。
四十四頌半名論議。
此中或以頌初所
明。
或以宗義而為名號
如後頌釋。
第二
說等頌中。
有四番釋。
第三中略不解第三
頌。
有為法三種言事之所攝故者。
俱舍
云。
世路言依此。
三種者即三世路也。
言事
即言所依事。
無為不然
此即總舉有為
即此
義中別說欲以為應說。
應說想者名也
說欲名彼方解故
彼不擎鼻內懷貪顛者。
諸比不應如彼狂醉之象擎舉其鼻直往他
家規求所欲。
第二番釋中。
初頌顯示待時
欲者。
釋初句。
以應說故所以待時
如前初番
復次釋。
邪行者。
第二句依應說安
住。
邪行果者。
即下半頌集招生死。
第二頌中
上半頌名捨欲應理
後半修行被譏不應
道理
待時欲者。
後半亦顯欲必待時
若欲
受用待時方得故。
第三爾者
亦是捨慢求
無慢。
第三番釋第二頌中。
於諸欲能了知
故者釋初句。
次二故字釋第二句。
次三故字
第三句。
四番前三頌中。
景云
謂佛世
尊於餘經中為諸天苾芻不能顯揚如來
大義而我獨能
爾時諸天苾芻所生
蔑心及於自身而生憍慢
由佛為說前三
諸天領悟凌蔑心及憍慢心。
師復
佛為彼天說前三頌時彼領悟
前二頌深
厭諸欲。
第三頌捨凌蔑心并斷憍慢
第三
五頌釋貪中。
初一頌問。
後四頌答。
答中初
三方便觀。
後一根本觀。
方便觀中。
初一厭境
觀。
次一不淨觀。
第三三觀
一苦.二無我
三身念住觀。
長行釋中。
若攝諸根不欲貪損壞心下
釋第四頌根本觀。
將釋彼頌。
前判簡。
了知是已未離欲一分學者下。
正釋本頌。
亦可又此欲貪纏及隨眠略有
補特伽羅相續可得等下方乃釋第四頌。
貪欲五因中。
第二欣樂欲樂。
三由取男
女等有情想。
四由猛貪逼迫
第四釋流
頌。
初一天女問。
二頌世尊答。
云何苾芻
多所住者。
憂喜三多住何受。
下答住捨
五暴流當度六者下。
答斷五下分結時。
五根暴流。
五上分結時。
當度第六意根
流。
何定者能度廣欲愛而未得腰舟者。
問學云何斷五下分結方便未得無學時意
腰舟
世度海以葫蘆皮袋或餘作為
囊梙置腰上名腰舟
海喻生死
意識如腰。
慧如舟故。
二頌答中。
初頌正答。
後頌結答。
行釋中唯釋後二頌答。
靜慮審慮諦慮者。
初中後別故。
和合愛者
得勝境。
若增
長愛若不愛者
謂已得勝境。
若不愛者
未得惡境。
退減愛若差別愛者
謂已得
惡境。
有差云何修習於無尋定等者。
番已釋修無尋定是斷五下分結方便
由初
靜慮有三識身。
方生喜捨而起癡愛
尋等未
盡故依無尋伺定修斷方便。
今此差別
依第
靜慮復數修習名如彼善斷。
又前復次
欲界聞思等持厭諸尋故名無尋定。
是斷
下分結方便
依初靜慮離欲下分結斷
今第
差別
第二靜慮
無尋伺定。
令下分結遠。
名如彼善斷。
餘如前說者。
了法解脫皆同
前釋也。
經說慚軸意腰舟者。
慚如車軸
攝善輪駕御智車運度危厄
腰舟如上
第五
三頌半怖中。
分三。
初一頌半請。
次一頌答。
頌讚
十資身具者。
如前第二卷釋。
十八卷
十四段解體伽陀中。
上已五段訖。
此卷有
八段全。
并第十四段少分。
初解類有三
頌。
初一頌問。
後二頌答。
中有五。
一獎勝
生。
開出道。
於何師學
四住何法學
五不
懼死。
答中。
初一頌半答初二問。
標具九德
勝人
能獎勝生。
開出道。
後半頌答後三
問。
以法以正以制以導者。
景云
謂以佛法
王正法惡者顯制善者須達
泰云。
弉有
四義
一以教法
二說正因果。
三以戒律制。
三乘導。
基云。
以法者道理
以正者順益。
制者軌範
以導者奘勸。
又以法者教。
以正
者理。
以制者以此教理制御
以導者訓示
威嚴刑罰之。
謂因力故者布施也。
士用
力者諦實也。
助伴者慧捨也。
云何泉謂六觸
處者。
六處如泉。
煩惱如水
泉所出故。
或安受
受所攝者。
基公解云。
安受謂喜。
受所攝謂樂。
又以悅心安適身名受所攝。
不安返此。
一解
安受謂喜樂
受所攝謂身心也。
或受
種子也。
九段釋流中有五頌分為二段。
初兩頌顯異生有學等漸次能越暴流。
後三
頌明得究竟道永越暴流。
初兩頌中。
前問後
答。
答中初一句明異生由正信越欲暴流。
三句皆有學越餘三流
四流義如前第八
九卷等釋。
後三頌釋中。
二十二處者。
如下
聲聞地廣說。
顯能第一道者
謂能證
盡是
第十貪四頌中。
初一頌問。
次一頌答。
次一頌結。
後一明對除。
釋中若依景基兩師
所判分為四段
初釋初頌。
云何潤生下釋第
二頌
第三頌中取文不同
景云
略有
種別欲下是。
基云或有手力下是。
又有沙門
下釋第四頌。
今判為三。
初釋初頌。
云何潤生
下釋次二頌
又有沙門下釋第四頌。
諾瞿陀
樹者。
樹本從一種子生。
後枝長大倒乘入上。
自有眾生
鳥食樹子戴墮樹岐。
又生
樹根依樹岐。
如是展轉
本一出生
樹。
水名共緣。
故貪恚等皆以潤愛而為共緣。
各自種子為別緣。
摩魯迦條者。
之類。
此喻諸欲。
云摩婁迦子。
六種別欲猶如林
樹。
貪能纏繞故喻
略義中於諸中二種
別縛者。
論文自釋為別縛。
各別種生名不
共因。
皆由愛潤名為共緣。
斷方便斷勝利者。
四行頌中。
上半頌明了無常已不起貪
著名斷方便。
後半明度暴流已終無有退
名斷勝利
若貪若欣乃至品等者。
六別欲
所生愛恚品。
如前應知。
耽著即是第六
五塵尋思
第十一作有五頌
初一頌問。
餘四頌答。
釋中初釋向頌。
第二又顯如來
第一義下釋初答頌。
由此顯示學與無學
第二答頌。
此則顯示婆羅門下釋第三
答頌。
靜慮者永斷一切下釋第四答頌。
離欲
為度欲流運足動手勤精進。
名未
極底。
若已離欲
名得源底。
庸預進斷上分
結不運手動足勤加精進
名非諸身分
第十
二段有五頌
四行半頌劬勞中。
三問答。
初三句是一問答。
明佛度暴流。
天喚佛名苾
芻。
二句第二問答
明佛無攀無住已度
暴流。
下有三頌半是第三問答明佛無攀無
住暴流相。
於中初一頌問。
下二頌半答。
初一頌半舉障。
後一明治
如如劬勞
者。
明佛昔日六年苦行虛為劬勞
如是如是
劣者。
由行苦行善法退失故名為劣
如如
劣已如是如是住者。
知我善法退捨邪行
如是如是漂者。
復往外道欝頭藍子等所
隨順觀察名為漂流
明治中
佛復於菩提
樹下棄捨一切非方便攝無益精進名捨劬勞
無減善法增長
如是廣說鮮白下者
含有二義
由不知足修故不遑而住。
即翻
前住。
更不求餘外道師等自然成佛故無漂
流。
此中祇焰應知者。
結上所說頌是應頌伽
陀。
長行有三。
初舉無舉無住同前說。
涅槃滅定等者。
若就涅槃離現纏故名無攀
離隨眠故名無住
若就滅定滅想名無攀滅
受名無住
世尊依昔已下。
二解第三答文。
先總釋頌中障治。
後別釋。
非方便者眤健陀
日食麻麥自苦行也。
嗢達洛迦者。
是猛
盛義。
云欝藍子
於彼修非想定。
阿邏
者。
逢遇義。
即舊阿藍加藍也。
於彼所修無
所有所定。
即顯苦行樂行前。
此中四義
劬勞四句經文如次配釋者。
謂前復於後
時坐菩提座下第一句捨劬勞
所有善法
遂得增長第二捨劣。
如如善法增長
下第三捨住。
既由如是不知足下四捨漂。
故言如次
云何復依涅槃無依無住以顯差
下第三却初二問答無依無住
先就
涅槃解後就想受滅解。
無依者度現纏無住
者度隨眠。
還復止住下地生因者。
還退
四禪惑故。
住彼因故心便定趣彼所所
果者。
欲界命終生第四靜慮。
如對法說。
頗有
弟子已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寂靜解脫定後
生色界耶。
答曰有。
謂得滅盡定退生色界中。
即此是也
此頌意說外道有邪劬勞等。
我世
尊已離生死劬勞等證涅槃者定已離故。
退者劬勞等。
不退聖者定已離之
第十
三段得義伽陀中。
一頌半問。
一頌半答。
了知
其初者知集因也。
下三了知苦滅道如次
善見
善知善鑒善達者
以集等四諦如次應知。
第十四段諸行無常下。
有四十四頌釋論議
中分為二十七段。
辨揚深理故名論議
釋初
中文有四
初釋初總句。
有非恒有無
無故
生與滅皆是無常
無常之言通總三
世及過去
蘊及取蘊皆名諸行意在取蘊
者。
蘊體通漏無漏
取蘊唯漏。
今此義中意
取蘊故也。
第二過去過去所得下。
如次
第一句無第二有生滅法。
過去世
生滅無常法。
未來當生滅名有生
法。
現在現生將滅故名有生滅法。
三世
行皆有生滅法。
言皆過去故等者。
已往諸法
名皆過去
簡於現在名已謝滅。
又簡未來
生已沒。
第三若彼諸蘊在於未來下。
第三
句。
諸有情下釋第四句
苦因滅故當生
說之為樂
麁重息故現安樂說之為樂
若依小乘釋此四句諸行無常者立宗。
生滅法者是因。
生必有滅者通外難
云過
現有生滅可是無常未來唯生無滅云何是無
常。
為通此難故云由生必滅故是無常
略義
中有九對別釋。
初六復次如次諸行
寂靜無為法
遍知者。
所證從能證道為
名也
諸有為行觀起無願不見我故。
即觀為
空。
空無願觀諸行起。
一隨戲論者。
謂四
見或苦諦下一切煩惱
二怖無戲論。
我見
或滅諦下一切煩惱
二法與現觀相違
二法斷依處即苦滅諦。
所知無倒性即即
上半頌。
所證無倒性即下半頌。
外道世間
常謗涅槃故。
此名不共也。
第二段頌中第
句是道諦與滅諦為跡。
第三句由道諦證滅
諦。
第二句集諦為苦諦因跡。
四句由有集
諦常受苦諦。
釋中。
四所依立四護者。
即以
四種不放逸為四所依立四種護。
由不放逸
令命得全即立命護。
由不放逸令身得全
立力護。
由不放逸心離雜染即立心雜染護。
由不放逸修涅槃即立正方便護。
若善修
習此無縱逸等者。
景師云。
羅漢今身雖調善
死。
此死亦由過去不調善死故有今死。
於現
不由不調善死而於未來不由死。
以更
生故
若有縱逸補特伽羅不調死。
亦由
過去不調而死。
於現於未皆不調死。
基師又
云。
修道諸有學者過去世已死之時
未習道故可由不調善死
現在未來由習道
不由不調善死
阿羅漢未來無死亦名
不由調善死不調善死
縱逸翻此。
略義中。
處非處性自業作性者。
景云
由明無逸是不
死迹放逸是死迹即是處。
異此所明是其非
處。
由明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
即顯自業
業力境也。
基云。
處非處性善因果相生
故。
自業所作非他所作及無因故。
師於弟子
作所應作教誡法故。
諸弟子等自所作義依
於師授修斷法故。
第三段頌中明其五義
尋思
猛利貪。
三隨觀妙。
四增染愛
五堅
固縛。
長行隨釋此五即為五段
四段頌釋
中。
謂能順惡戒冗戒因緣者。
發惡身語名
惡戒因緣即舊所云惡尸羅也。
污惡善戒故
名惡戒
戒體惡。
犯諸善戒之根本名冗戒
因緣
釋此頌中唯解上半。
第五段頌中文
有二。
先釋上三句。
後釋第四句
上三句中
謂以八種觀觀諸有情業之果報
於中復二。
初別明八觀
如是善男子下結四行
行第二行如次各攝三。
第三四如次各
攝一。
其略義中明善惡并得果分名如理
業業果報
乃至止止諸惡業終不應為
等。
名如理思先之法隨法行
十九卷
釋第十四論議中。
有二十七段。
上已五段
此卷二十二段。
四語之中。
初語總標。
後三
別釋。
善說善言善論者。
景云
體一義異故有
此三。
基云。
善說。
是總句。
後二別說
體名
善言
說義名善論。
善言善論皆有善說三相
善說三相或別配後三句
或隨所應通後三
句。
或有愛語非諦非法等者。
舉世間愛語
諦語
有法語亦諦等者。
顯出世二語。
頌初標賢聖語故。
其愛語相四十三說。
愛語
有三。
慰喻慶悅及勝益語。
廣如彼說。
第二
頌中由行信等五種善事得三種果。
正信
者信也。
居家者慚也。
受持戒者戒也。
得衣
服等者施也。
所有正法等者法也。
此釋初句。
既成熟釋下三句
初名譽果即第二句。
解脫果證解脫處。
清淨諸天眾同分中者。
云。
二施所引福智資糧欲界法得欲天界
亦可彼由此展轉修起靜慮無漏圓滿
故。
因此後生五淨居天。
不出彼天而證解脫
故云證解脫處。
上論云雜修定者五淨
居。
亦可除梵天無想
自外餘天皆是證解脫
處。
基云。
無漏清淨
自在名天。
此釋第三
句。
後得生天果。
釋第四句
有差別下。
第二
復次重釋頌文
第三頌釋中分三。
初釋初句。
諸惡行所應速遠離下釋第二第三句。
不善業名惡。
外道無利諸邪苦行無義因。
皆遠捨故。
第三若於增上四聖諦等下釋第
四句略義。
中先聞正法理思惟是初句。
法行第二第三句。
得勝果是四句
第四頌釋中。
三復次。
第二云所飲食
遊行者。
此二如次三頌無染
然處
無相住猶有餘苦隨逐不名圓滿
或為自
飲食遊行無染
為利言說行不動
遊行之言通上二利
無相住如泛清淨池。
餘苦隨逐名厭泥時生之海
第三慧解
脫有學身證及俱解脫如次三處者。
由此三
煩惱障盡非定障。
定障盡故非煩惱
二障
俱離。
故說如次
略義中。
三界欲於佛聖旨
猶有餘依。
即諸無學名為智者
離欲界貪勝
進道攝。
即第四向名為不動。
離欲貪起勝
進道故。
第二向并果及第三向為離欲
勝進道故
其不還果如泛清淨池。
又顯解
脫等持智慧三勝利者。
解脫觀光明遠
離定障故無染
等持觀空非我不動。
智慧
照斷。
若泛清淨池。
又顯心慧學所得果者。
景云
慧解脫不染如空無所著。
解脫
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
言及顯增
上心二學者。
即顯有學證不動猶如帝釋
幢。
基云。
心學果名不動。
慧學果如泛池。
心慧
二學空無染。
如次第。
心慧學果如空無
染。
心學天帝幢。
慧學如泛清池。
第五段有
五頌中。
分二。
初四生後一聖者。
聖者具見
佛之法化名見
其異生中初一貪邪
別者。
第二天眼見佛不定者
第三肉眼見佛
定者
四內外俱障都不能見。
金剛般若
云。
諸以色見我音聲尋我彼生履邪斷
不能見我
即此生前四所攝。
彼說三乘
雖達諦理未證法身
不能知佛色身等非
第一義
不名見內二身
制多者。
泰云。
應供養處。
舊云尸提訛也。
云積聚義
第六段一頌釋中有四。
初釋初句。
第二若有
已度五暴流下釋第二句。
定俱愛味名有染
時。
有於染愛味中執為已有。
我能愛味
於定愛味於定愛味執堅不捨
此後染心染
前自心愛定之取。
此復能愛於前所愛名為
貪染
因此愛故當來苦生亦名為染
此生
惱非定煩惱故說招生
此即第六六暴流之
相。
第三若染自取所染心下第三句。
自取是後染心。
所染心者是前定心。
謂由後染心於次前所染能不隨順而生愛
染。
發起功用攝受一處令不流散
遮止
第六意暴流之對治作意故。
此能染心現
在亦無能染相應之心。
所染不相應之心
自性淨故名無染心。
此中意說所染心不
功用故離縛所緣無有染污
無染心故
離縛相應
二縛離故當苦不生亦名無染
重緣貪能潤生故
第四若有於彼隨作功用
下。
釋第四句
四分律伊羅鉢羅龍王
那羅陀偈言
何者中上染者與染等。
何得無垢
何者名為愚。
何者流所漂。
得何名
為智。
云何流不流。
而名為解脫
那羅陀梵志
以此偈。
佛說
佛以偈報言。
第六王為上。
染者與染等。
不染則無垢
染者謂之愚。
愚者
流所漂。
能滅者為智。
能捨一切流。
天及於世
間。
不與相應
不為死所惑。
能以念為主
得解脫廣說因緣如彼律中受戒犍度
此一頌與彼答初行偈相似
七段
城者內
攝持外有捍禦。
內攝四法外禦信解
故喻
城也。
相應善法二種心城者。
一善說法二毘
奈耶。
第八一頌釋。
分三。
初釋初二句。
第二
於此定正安住時下第三句。
不生愛味無
依止也。
第三彼由如是正方便故下釋第
四句
略義中。
四種擾亂者。
第一初二句。
第三第三句。
第四即第四。
九段一頌
中有四。
初釋初句。
第二又佛示現寂靜
下釋第二第三句。
如因其㲉卵生雞等下釋
四句
此中差別下重捨命行義
初句明
差別
三明差別
俱舍者。
泰云。
此名
繭。
繭能生蠶。
佛之名身從色身出如蠶從繭
出。
基云。
㲉藏義。
菩提復與未得前色身
相似名曰等生。
少相似故。
餘四蘊名身生。
因全別名不等生
寂靜樂者示現獨處
野。
沙門樂者示現持戒無悔善樂。
二樂
因心便得定
諸勝定力能捨二行
一壽行二
有行即餘有漏蘊。
有行寬壽行狹。
從寬為論
頌無壽行。
此所捨色身示現有漏
與前相
似名與前正等
無漏四蘊名身生非所
現。
捨故與前不等
故二差別
色身如㲉藏。
無漏四蘊破㲉而生。
如雞等生。
差別亦爾。
此中名色二身不等何以重說者。
前辨
菩提時色身名身與前等不等義。
後明般
涅槃時捨色名身與前等不等
謂佛尊若不
棄捨諸壽行等者。
此有二說
一云佛壽百年
但年八十捨第五分。
二十年為一分壽故。
多說迦葉佛二萬歲時出。
釋迦佛人百歲
時出
二云釋迦大分應壽百二十歲。
四十
年為一分
但年八十捨第三分壽。
諸教多言
四十人壽一百二十五歲。
東洲二百五十
等。
大集經後解為勝。
彼說佛壽為三分故。
壽行命有何差別
壽是限量經時久近義。
是活義。
壽命即行
佛顯於有知足。
捨壽行。
為顯於命亦得自在
為須跋等却後三月
滅度留命行。
然以所捨餘分所有福業
弟子
略義中。
及顯棄捨依因緣者。
二業
為因自在也。
十段一頌釋中。
景師云。
行兩復次釋法何異
解云。
體即同。
同是欲
癡愛
前番指法後番約人失。
中還二。
前云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纏縛者。
略前
廣中初復次義。
有差別下略前廣中後
次義。
如是四法知能障諸聰慧者。
四應
依次配障可知
基判有三。
初依諸釋。
次辨
略義。
後依惡者。
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
次辨
界義。
後依欲界在家惡者以釋本頌。
教學
不比數紀括義。
第十一段一頌釋中分四。
初汎釋三非。
第二此中欲求有求攝者下釋
初句。
第三樂沙門及婆羅門下釋第二句。
第四又此一切三門攝下釋後兩句
第十
二段一頌中。
一住皆無愛。
戲論皆無愛。
喻牆離愛。
四喻塹離愛。
故說阿羅漢永離貪
愛。
四相故遊諸世間天人不識
釋文分二。
初釋下半頌牟尼遊世天人不能識。
阿羅
漢名牟尼寂默法故。
云何愛諸阿羅
漢下釋上半頌。
顯永離愛別彰四相
魔怨主
所謂貪愛
略義中羞不應羞等者。
求屬他
財是不應羞。
而生輕誚名羞不應羞。
營屬己
財名曰應羞。
耽翫繫攝名應羞不羞
合成
處也。
求有斷滅不應怖。
訶毀勤趣名生怖
見。
生天樂名為應怖。
讚說希求名無怖見。
名第二處妄生輕毀。
第十三段一頌中。
熏除
者。
薰謂熏修
除謂除滅
第十四段一頌釋中。
分為四。
初釋初句。
第二若有復能於善說
法下釋第二句。
第三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下
第三句。
第四又修如先所得道故下釋第
四句
受持七種福業事者。
此有三說
一云
七聖財施最增上所以偏說
云所說八
施中翻前七有過
三云俱舍等說。
契經
諸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
業事
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
增福業續起。
無依亦爾除無表業。
解云。
有依
七福業者。
一施羈旅客。
二施行人
三施有
病人
四施病人
五施園林
六施常乞食
隨時施。
此云七種即是彼也。
第十五段一頌
中分三。
初釋初句。
一切因緣處所者。
基等云。
十惡業道一切種。
貪恚癡等名一
因緣
造業之境若情非情及資具
等名一
處所
泰云。
所依種別諸惡行名一切種。
因緣同前
五趣處所一切處。
第二彼由三
相下第二句。
依戒起定依定起慧證境名
三相
第三如是具足下釋第三句。
不釋第四
結句
法師釋初句辨戒。
次句辨慧
第三
辨定也。
略義中。
三學者謂初二句學。
果者謂
第三句。
不與他共者是第四句
第十六段一
頌。
釋中。
初釋初句。
難可調伏已上釋調。
安處下釋輕躁
輕舉躁急性數易故。
第二
雖強安處內寂止中下第二句。
第三諸聖
弟子如是等下釋第三句。
第四彼既如是
調伏心下釋第四句
略中。
左道乖正道理
謂上兩句
不隨左道之心者謂第三句。
所得
勝利四句
第十七段一頌中。
初句是總所
因。
後三句是所得功德
釋中。
功德
一能
遠離味。
靜慮
三常委念。
四受無染喜樂
憚謂懼憚怯怖。
無憚者無此也。
解脫喜樂
無為
無染喜樂有為
略義中。
毘鉢舍那所
作即頌中靜慮也內審慮也內審慮道理
得毘鉢舍那成其所作。
前說靜慮後說
作。
第十八一頌中。
兩句是所成熟五支
兩句是所斷五支
一無工巧活謂無四事
不憍邪活命
二不恃有勢家
三不規名族
不詐受聖說
如世異生依止工巧以為業巧
非法希求
真實苾芻則不如是
不依四起
非法希求飲食衣服猶如彼故。
二無輕自己
若於衣食非法貪聚不持衣鉢名輕自己
不然名不自輕。
三樂勝。
希愛沙門愛學
堅固禁戒
諸根
謂淨命喜足等。
即喜根
慧根念根等。
五盡解脫
結縛纏種皆解脫故。
名成五支
一無家終不捨戒退還俗網
二無
貯積
受財受境。
三無希望
不希財命知而
妄語
四斷欲。
無不與取。
獨行
貪欲已盡無
孤遊離非梵行妙達因果
諸惡皆盡不計
惡因無因招果。
名斷五支
隨其義勢別配釋
文。
第十九一頌釋中。
分四。
初釋初句。
第二
現在隨其自體下釋第二句。
第三若有聰
慧由此四相下釋第三句。
第四彼能超度
釋第四句
心者通八識
無量差別自體展轉
者謂三性差別而轉。
及因展轉者。
謂前
前心為因生後後自體心故。
或心種子及餘
緣能生心體皆名因展轉
前際知故名遠
行。
下五十七云。
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遍緣一
所知境故名遠行
彼文偏說意識作業
通一切。
故不相違
一一而轉者。
無第眼識
一時生故
亦非一切三性現前故名
獨行
五十七有二義
一一一轉故。
為主
故。
名為獨行
此中前因遠行說識從緣起
乘文便故已遮無作者。
獨行中略亦不相違
然此心體現起時心性不定
數加轉易
斷。
名不畢竟轉。
畢竟者。
始終相似相續之義。
五色根或異熟同與長養異。
雖初暗劣後
殊勝
始終相似相續而生名畢竟轉。
種種
品類生時生異滅時滅等者。
者別義。
三性品類別異生。
善心異餘二性品生時
而生。
異餘二性品時而滅。
餘二性亦爾。
煩惱中貪俱品異於餘品若生若滅。
然彼
心體自性非染。
其性染體前後相似可得。
由心本淨其染體不可得。
不成實名無
身。
此中意說心體速謝異類生滅畢竟轉。
不同色根初後相畢竟而轉及無染體。
名無身
五十七云。
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為
無身
未來世居四識住等者。
此若經部
師理門義說於未來有心隨眠居四識住。
可於後世從隨眠起有往有來
緣歷境義名
寐於窟。
未來識種現居識住當來可生是寐
窟義。
依真實理門釋此文者。
未來世居四
識住之識在現在世本識之中而有隨眠。
後生往來義名寐於窟。
五十七說依止
色故名寐於窟。
說有色界識非未來識。
說通三界識三別識
以釋頌文
理不相違
遠行者。
說過去識。
獨行無身二義現在識。
寐於窟者說未來識。
三世四義識名為四
相。
去來世而無獨行無身義。
現用可知
從增說現。
略義中景云。
心於過去此略遠行
時染無作者性此略獨行
無作者性於
現在世性是剎那
此據三性間起無有相續
色身
自性清淨者。
略無有染污身。
未來
世等下。
此略當起放逸不放逸識相道中
假說染淨。
未起故但住現識種中名寐於
窟。
不解彼下半頌文
泰云。
心體非惑故自
清淨
未來世凡放逸聖無放逸
故染
淨別。
基云。
時染污者即前際叵知。
作者
性即自體展轉及因展轉義。
此亦解遠行
現在世性是剎那貪嗔轉易畢竟故。
清淨染污之體不成實故。
此解無身
然闕
獨行
未來世由有放逸故。
後生往來
義。
即寐於窟。
由不放逸故清淨
聰慧者了
知彼心住陸地等。
即下半頌。
第二十段有十
頌。
中有五問答。
二頌為一。
皆初問後答。
釋中
有二。
初總指經頌。
後隨別釋。
波羅延者是經
名。
從請人為名。
波羅彼岸
延之言趣。
梵音
迷底履此云慈氏
族姓
名字阿氏多。
此言
無勝。
舊曰彌勒阿逸多並訛也。
若爾
故婆沙論云。
慈氏菩薩現於世時。
阿氏多王
於壤佉。
然即不可言慈氏字阿氏多。
答現見
多人同名
無相違。
世間下。
別釋五。
初釋
初答。
第二惡說法者由無明門下第二
答。
第三
惡說法者及在家者下。
第三答。
第四乃至彼法末永滅來下
釋第四答。
第五
諸有學斯應顯了下。
第五答。
皆唯釋答
不解諸頌。
初明染污法若因若果
次明能斷
諸染因。
次明根總別果蘊滅位。
次明於二
受不生欣樂得六恒住唯無學法後終盡位。
後明異類諸有學者所作眾事
釋初頌中。
釋初句。
三種世間是通世間
二種世間三中
別立。
無明世間出家外道也。
說法
有明故下釋第二句。
若諸在家異類白衣
下釋第三句。
戲論者。
一三言事
二四言說
三尋伺。
三種言事三世法。
四種言說謂見
覺知
言事唯名戲論
分別故。
違順思惟
名為塗染。
分別故。
增長故能隨順故。
中惡說法者。
無明所覆下釋第四句
前三
因。
一句果。
初是無明
次是放逸
後是違順
分別思惟
第二答中。
惡說法者下釋初
句。
如是無明放逸戲論下釋第二句。
出世
正見攝下釋第四句
於世流漏若伏若
永下釋第三句。
釋依義。
次頌隨文便前後
同。
第三中有二。
初又惡說法者及在家
者下汎釋染淨二品不顯了顯了二類差別
後諸阿羅漢斯已顯了下總釋頌意。
已顯了
者謂阿羅漢
應顯了者謂諸有學。
釋第四答
中亦總釋頌意。
第五中有四。
乃至委悉
所作釋初句。
常所作。
委悉作。
此之二種
應更作不放逸事
通是一切有學所作故
有學異類
諸有學下釋第二句有兩番釋。
說下上分結合無染污心。
無染污即心
無濁。
後又於諸欲不耽著下。
別釋二結
不配
無染及無濁義。
第三又於一切有苦法下釋
第三句。
第四修習如先下釋第四句
第二
一段六頌釋中分六。
如是總名諸欲愛味巳
上釋初頌。
第二又彼希求下釋第二頌。
第三
又復毒蛇下釋第三頌。
第四又諸欲自性
釋第四頌。
第五又於事欲下釋第五頌。
第六
於諸欲下釋第六頌。
寶珠等名共相應
者。
七寶數。
謂可重故
一切處同用。
翻此即
不相應也。
此六頌中。
初三頌明諸有學觀
遠離
後三頌明諸無學觀染永絕
略義中。
事欲名愛味。
惱欲名過患
二名出離
初三如次配之。
二頌是愛味能為過患
後一頌是出離功德
第二十二段一頌半釋
中。
分為三。
初總釋頌意。
泰云。
此頌中明造
賢善五觀行故。
名造賢善頌。
次謂能捨離
下。
別顯五相
屬釋頌文
色等諸法及彼安立
者。
所詮能詮也。
初法第二法毘鉢舍那者。
學成滿二分位也。
後由此五相下。
結修梵行
成真善。
前卷有五段
此卷二十二段。
合成
論議中二十七段。
體義伽陀中有三。
此末一
頌是第三段。
以十四門結頌上義
泰云。
自諸
無常後所引頌論辨體義。
更不別法。
故云
論義十四也。
瑜伽論記第五(之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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