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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自动笺注)
No.1617
三無性論卷上(出無相論)
真諦三藏廣州制旨寺翻譯
論曰。
立空品中。
人空已成未立法空。
為顯法
空故。
說諸法無自性品釋曰。
前說空品。
後說
無性品。
欲何所為
答曰。
前說空品為顯
人空。
但除煩惱障
是別道故
後說無性品為
法空
通除一切智障及煩惱障
通道故。
復有別用。
為除世間三虛妄論。
一鬪諍為勝
論。
如露伽耶鞮迦及僧佉等論。
多聞為勝
論。
四韋陀及伊鞮訶婆等論。
三正行為
論。
二乘教等。
今說二空除此三論
先說人
空。
為除前外道兩論。
說法空。
為除後一
二乘偏執乃至外道邪執論。
真實正行
因此行得究竟無比故。
復次說人空為破邪
法。
說法空為立正法。
廣明論用如十八部。
為顯此用故說斯論。
此即第一明用分也。
論曰。
外問於何中立無性
應先安立
法。
若說如是無相理有所相應
實虛兩境
即便可見
答曰。
一切諸法不出三性
一分別性。
二依他
性。
真實性
分別性者。
名言所顯諸法自
性即似塵識分。
依他性者。
依因依緣顯法
自性即亂識分依因根緣塵起故。
真實
性者。
謂法如如
法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
如如即是兩性無所有。
分別性以無體
無所有。
依他性無生無所有。
此二無
所有皆無變異故言如如
故呼此如如為真
實性。
此即第二相應分。
即是立名
次約此三
性。
三無性。
三無性應知是一無性理
分別者。
由相無性說名無性
何以故。
如所
顯現是相實無
是故分別性以無相為性
依他性者。
由生無性說名無性
何以故。
此生
由緣力成。
不由自成。
緣力即是分別性。
分別
性體既無。
無緣力故生不得立。
是故依他
性。
無生為性
真實性者。
真實無性
無性
何以故。
此理是真實故。
一切諸法由
此理故同一無性
是故真實性
無性
性。
釋曰。
真實性
真實無性故。
無性者。
真實性更無別法。
還即兩性之無
真實
性。
真實無相無生故。
一切有為法
不出此
分別依他兩性
此二性既真實無相無生
此理故一切諸法同一無性
一無性。
真實
是無真實是有
真實無。
分別依他二有。
實有。
分別依他二無故
不可說有不可
說無。
不可說有五塵
不可無如免角。
是非有性非無性故名無性性。
亦以無性
性名無性性。
即是安立諦。
若是三性並是
安立
兩性安立世諦
體實是無安立
有故
真實性即是安立真諦
對遣二有安立
二無。
名為真諦
還尋此性離有離無故非安
立。
三無性皆非安立也。
此即第三相分
明三
體相也。
論曰。
三種如是無性已說其相。
今須說
成立道理
分別性者無有體相
何以故。
此性
五藏所攝故。
若法是有不出五藏
五藏者。
一相
二名
三分別。
四如如。
五無分別智。
相者
謂諸法品類名句味所依止
名者
是諸法品類名句味也。
分別者。
三界
心法
如如者。
法空顯聖境界
無分
智者
由此智故一切聖人通達如如
五法中前三是世諦
後二真如
一切諸法
不出此五。
分別性體是有法則應為此五
攝。
以不故故知體無也。
外曰。
此法若無體相
云何分別
答曰。
但有名
無義
何以故。
世間於義中立名。
凡夫執名
分別性。
謂名即性。
此為顛倒
是故但有
分別無有實體
外曰。
云何知此分別虛妄
執。
答曰。
此名及義皆是客故。
所以然者。
名於
義中是客非義類故。
義於名中亦客非名
故。
外曰。
云何得知兩互為客。
答曰。
三義故此可知
一者先於名智不生。
世所立名
若此即是體性者。
未聞名時
則不應得義既見。
未得名時先已得義
又若
即是義。
得義之時即應得名。
無此義故故
知是客。
二者一義有多名故。
若名即是義性。
或有一物有多種名。
隨多名故應有多體。
隨多名即有多體。
相違一處得立。
此義
證量所違。
無此義故故知是客。
三者名不定
故。
若名即是義性。
名既不定義體亦應不定。
何以故。
或此物名目於彼物故
知名不定
物。
不如故知但是客。
復次汝言。
此名在於
義中。
在義云何
為在有義為在無義
若在有
義。
前三難還成。
若在無義名義俱客。
此定
成立
外曰。
義及名非分別所作。
何以故。
實名能顯實義故
如實燈照實瓶等。
是故
名義非分別。
答曰。
是義不然
何以故。
照了
不平等故。
若如汝言。
義實有者用名顯義
燈照色。
是義不成
何以故。
要先得義後立名
故。
未得義時不得立名
既由先取義後方
名取尚不能了義
何況其名而能了耶。
以燈
照物
則不爾。
要因於燈故能了物。
先了
然後須燈。
是故照義不平等也。
釋曰。
言取不能了義者。
如識先得義。
次取
青黃
或是非等。
從取後方立名
若取能了義
則不應未取之時識已得義。
是故不因於取
得了義。
名在取後豈能了也
又若名能了
義。
餘人未識名時。
則不聞名
不得其義。
如由燈照色。
此人因燈能顯了色。
而餘人因
不能見色。
無有此義。
決定因照能顯色
故。
由名顯義則不如是
是故照義不平等也。
論曰。
外曰。
若汝謂由名分別義
實無分別
義。
是故名中無義
義中無名
二俱客者。
是義
不然
何以故。
若人執名異於義異於名。
人既無顛倒
於義中應無僻執
不應聞說
好惡生憂喜心
名義不相關故。
好惡名即
生憂喜心故。
知名相應不得是客。
知客
是汝顛倒
答曰。
不然
何以故。
久時數習顛倒
有此僻執
不關名義相應
若人已執名異義
異由名。
於義未免僻執
何以故。
由長時數
名言熏習故。
必由此法門生分別心起虛
僻執
凡夫正見人。
亦知此身但唯色等
行聚。
由其數習我執堅固故。
自他相續
不免人我僻執
如此名義分別是法僻執
顛倒增益無物故。
人我僻執故。
名義
僻執
是法顛倒
既是顛倒云何生此顛倒
繫縛
是故僻執熏習本識成於種子
生起依他性
未來果。
僻執即是分別性。
能為未來依他因也。
因此未來依他性果。
更生未來法執顛倒
即是依他性為因
未來分別性為果。
如此更互相因故。
生死
恒起相續不斷
此即第四成三性分說
別性成立義已。
別有六種差別
次說此性品差別
然此分
別性差別六種
一者自性分別
分別
等諸陰體相。
但以證量所取。
五識但能直取
五塵
乃至意識直能取法
不於一中種種
別故。
自性分別
直取體性故。
二者差別分
別。
有色可見不可見等。
色則可見
香味
塵非眼所見
如是隨於一自性中。
種種
不同故。
差別分別也三者覺知分別
見前法即識其名字能為他說。
自識名字
復能令他得識故。
覺知分別
四者隨眠分
別。
見前不識名字
不能宣說故。
稱隨眠
分別
五者加行分別
又有五種
一隨分別
二憎憶分別
三和合分別。
四遠離分別。
隨捨分別
由此五分生三煩惱稱加
行。
合此五就前四。
並是約義分別。
六名
別又有二種
一有名字
無名字。
有名字。
此物實如是
或色乃至及識。
或有為無為
無常善惡無記
如是等執皆有名字分別
名字者
謂此何物為。
云何
何所以。
何如此。
四句分別
初一體性
次一求
因。
謂何因緣故有如此
三覓體差別
四求
差別
此四皆是無名字分別
此依名分別
自性五種
又有五種分別自性
一依
分別自性
二依義分別名自性
三依名分
別名自性
四依義分別義自性
五依名義
別名義自性
一依名分別義自性者。
謂此類
是色。
由色體性而得成就
乃至此類是受想
行識等。
識體性。
而得成就也。
釋曰。
謂此人先未得義。
得色名聞色相
如此有形礙可捉持有壞滅
如此等相名之
為色。
人後見色體品類相貌
如昔所聞
其是色。
即是名字分別體性
乃至
陰亦爾。
先得其名未見其體。
後時得體
如昔
所聞
即知是受乃至識也。
論曰。
二依義分別名自性者
謂此類可名為
色。
彼類不可名色
乃至此類可名為識。
彼類
不可名識
由先得義。
然後分別立其名也。
名分別名自性者
謂此色名。
如人雖得其
名未識此名品類。
復思量學其訓釋
是名
名分別名乃至識名求其所品類亦爾。
四依義分別義自性者。
謂未得色名。
不定
名分色類
如人未識物名
但見物體
而分
別此體異於餘物。
不知定是何物
不得其定
名故
但名依義分別義
亦如小兒所見
名字
無分別識位。
所得境界五識等。
並緣義不緣名也。
五依名義別名義者
此類以色為體。
此色即是名。
如人先已識名
識義後重分別
前所名義
謂此為色體此
即色名。
乃至此類以識為體。
此識即是名。
是等皆名依名義別名義也
五分即是
廣前六中最初自性分別
前略明故但云自
性分別。
廣明分別五種自性也。
如是
六後五。
名分性品差別
已說分別
品類差別竟。
次說分別功用
分別性能
分別六後五。
今為顯此六五分別功用
差別
八種分別
能作三種事類
三事類者。
一戲論類。
二我見我慢類。
三欲等惑類。
八種
分別者。
一自性分別。
謂色等類色即色。
陰等
即餘四陰類。
即是前依名分別義五種分別
自性
及前六中最初自性
如是等皆名自性
分別也。
差別分別
謂於色等類可見不可
見礙無礙
如是無量差別分別
依止
性分別。
是名差別分別也。
三聚執一分別
謂於色所陰。
執我眾生命者受者。
如是等名
共期所立執此而起分別又於多法聚中執聚
為因謂屋軍車衣食飲等。
如是等名。
皆是共
期所立。
執此而起分別
是名聚中執一分別
也。
此兩即是內外分別
前執有人後執有法
釋曰。
共期者。
流布立名字。
皆共期契
作。
欲令同作一解也。
論曰。
四我分別
謂此類是有流有取。
時我
執數依串習
從此僻執串習
緣身見所依止
類。
虛妄分別
是名我分別也。
釋曰。
此類是有流有取者。
即是阿梨耶識
為諸惑本。
有流即是無明
有取即是貪愛
煩惱十使以滅。
不可分別為諸惑名。
但總
無明能障智明故。
無明能為諸惑因。
流轉生死故稱有流
如數人說。
流注生死故。
心漏連注故。
非人所持故。
說有流。
取者即
是有流家果。
謝過去故名有流果。
來在現
相續中故名為取
即是現相續中隨眠貪欲
種子也。
若諸煩惱並在現相中說流說
者。
流即四流
取即四取。
如此別說此流取
等。
不離本識故。
言此類是有流取也。
長時
我執數依串習者。
通說無始來有此流取等
惑故。
說長時也。
我執三種
一隨眠。
二上
習氣
言數者。
即明隨眠。
我執數數執止
本識。
言串者。
上心
我執數數串起。
言習
者。
明習氣。
我執數數而起。
隨眠。
上心是內
煩惱
得見諦道此惑便滅。
習氣為久習所成。
非正煩惱故。
得羅漢時此猶未滅。
得法如如
方能稍遣。
此三我執皆依本識也緣身見所
依止類起虛妄分別者。
明本識有二義
是三
種身見所依止
一能種子生於身見。
二作
身見所緣境界
令起虛妄我執正談。
緣此本
識作境界起。
故稱我分別也
論曰。
我所分別
謂此類是有流取。
時我
所執數依串習
從此僻執串習
我所見所
依止類。
虛妄分別
是名我所分別也。
所執
境界不異第四。
但能分別我執我所
執為異耳。
六愛分別
謂緣可愛淨類。
虛妄
分別
名愛分別也。
七憎憶分別
謂緣可憎
不淨類。
虛妄分別
名憎憶分別也。
八非愛
非憎分別
謂緣非可愛憎類。
前二分別
名非愛非憎分別也。
略說分別
唯有兩
種。
一分依止
二分境界
八種分別中。
自性差別并辨聚中一執。
三分能作
戲論分別依止
作戲分別境界
何以故。
依止此類。
名想言所起分別
名想言所熏習
分別
戲論分別
三類由緣三名故。
起行種種相貌
如是別名為戲論
以三
類為依止
三名境界
戲論為分別體
依止
境界即是分別性。
戲論分別依他性
釋曰。
八分別中。
前三別名為戲論
分別
此三各各即為依止
即為境界
即為戲論體。
何以故。
三分別中。
各有能所故。
即是
論體中則有二謂類。
及名類。
即是三種
類名
即是三類種種名。
是故以義為依止
名為境界
緣此名字為法門。
於義類故。
以所取為依止
所緣境界故。
依止此類
緣名想言所起分別
云想言者
心想此名
言說此名。
故云想言。
此則分別為想言所依
止。
今此中立言者
並是名字
顯名字有
麁細
名則為細。
想則小。
麁言為最麁。
是故
三名三分別。
自性分別
直明色等法
體。
此義為細故立名名。
差別分別
明體差
別則小為麁故立想名。
彼聚中一分別
瓶屋等此最為麁故從言名也。
名想言所熏
分別戲論分別者。
由緣三名境界
起於分別
分別即有熏習分別義。
能分
即是戲論分別
三類中緣三名數數
種種相貌者。
依止三類三名為法門。
數數生起種種相貌
分別依止境界戲論
體唯是一有三義用。
論曰。
次我及我所
二分能作身見及諸
見本。
能作我慢及諸慢本。
釋曰。
兩分別例前亦應明。
即為依止境界
分別體。
既已明例。
自可解故
不須辨故。
但明能生。
後我見及作諸見本。
由執有我故
生諸見。
我所能作我慢本及諸慢。
曰。
愛憎對二此三分別能生欲瞋及無明
等。
釋曰。
三分即是三毒
是故生一切三
毒也。
論曰。
如是八種分別
能作三種事用品類
三即作戲論類。
次兩即作我見我慢類。
後三
即作欲等惑類。
初六分別顯攝法義
一切
分別
不出此六。
凡攝三義
自性差別此二
分別依止
覺知隨眠加行此三是分別體。
後一名字分別境界
是故六種攝法皆盡。
覺知隨眠通三性。
加行不善
上心惑離
五種
愛生貪。
隨憎起瞋。
捨生無明
三是煩惱體。
和合遠離煩惱用。
由貪故和
合。
由瞋故遠離
無明通成此兩。
不立別
能。
貪是引境故和合
瞋是棄境故遠離
有無故有引棄。
是故通成二用
次依名分
別義等。
五種分別
為顯分別依止境界
依止境界
但分別性攝後八種分別
三種障事。
自性差別中一執。
三分
別能生心煩惱
一切智障。
我及我所
此兩
分別生肉煩惱
解脫障。
可愛可憎及翻
前二
三分別能生皮煩惱
禪定障。
此三
煩惱三事類。
心煩惱即戲論事類
煩惱
我慢事類
煩惱即是欲等惑事類
此三
事類依他性
略說分別
不出三種
一分
依止
二分別體
三分境界
若說分別體。
三界心及心法
依止境界更無別體
似塵義類依止
以似義類之名為境界
耳。
次辨相惑麁重惑。
分別性起能為二惑
繫縛眾生
一者相惑。
二者麁重惑。
相惑即分
別性。
麁重惑即依他性
二惑所以得立者。
依他性中。
為分別性故得立。
釋曰。
分別性為相惑者。
相謂相貌
相貌
為惑。
能為緣故說為惑。
依他性是正惑。
而說輕重者。
分別但是惑緣說惑故說為
輕。
依他性正是惑體故說麁重
由相惑故能
無分別智。
不合無分別境。
分別相貌故。
麁重惑正感後生得諸苦等。
兩必相由而有
故。
二惑繫縛眾生也。
論曰。
若人不得不見此二性。
從此二惑即得
解脫
不得者。
不得分別性。
此性永無有
體故無所得。
不見者。
不見依他性
依他
性雖有體以心不緣相故。
此性亦不。
有故
不見
此性所以不得不見。
二種道。
一見
除道
見道分別即無
故言不得
由修
道故依他性即滅。
故言不見
釋曰。
昔由未見理故起邪分別
非有謂有呼
邪見
由此邪見能障治道
今既見理即達
所見非有故。
分別性。
即無由此正道
昔邪見故。
依他性
即滅昔分別依他。
無兩體。
今見除二道
亦一而無兩也。
論曰。
名分別性功用成立
分別性有四義
畢。
此次成立依他性
性體相已如前說
今為成就此性故說成立道理
此性不但
言說為體。
何以故。
言說必有所依故。
若不
亂識品類名言得立。
無有是處
若不爾所依
品類無有
所說名言則不得立。
若爾則無
二性。
無二性故則無惑品。
無惑品故則有二
過。
不由功用自然解脫
二則生死涅槃
顯現
由無此二過失故。
是故應知決有依
他性。
釋曰。
此中言名言決有所依止
依他性
所依。
由有依他性故得立名
言若無此性則
無能立。
是故此中明所依品類異前。
前則
分別性品類。
名言所依也。
論曰。
性體相云何。
答曰。
唯是相類麁重
惑類。
問曰。
此類云何說為依他也。
答曰。
為因共相成故。
所以然者。
由緣相故麁
重得成。
由緣麁重相類得成故。
說此兩類名
依他性
何以故。
無異體故。
並名依他性約義
終不同也。
問曰。
若爾云何此性由無生故名無生性。
答曰。
所以得名無生者。
由他力故生。
他既
無體
自無能生。
無因無體
是故無生也。
問曰。
此性云何不知為有為無耶。
答曰。
此性如所分別
不如是有不可言有。
不一
向是無亦不可說無。
不如是有故非有。
不一
無故非無。
解意者。
一切種名並皆可
說。
亦可說有亦可說無。
亦可說亦有亦無。
可說非有非無。
皆不相違
問曰。
此言有
為是物有。
為假名有
答曰。
具有兩義
可說有。
不如是有假名有。
一向無故
名物有
謂有物也。
問曰。
既說為有。
為是
有為是真有。
答曰。
皆是俗有。
何以故。
非無
分別境界故。
問曰。
俗諦何相。
答曰。
俗諦三相謂我說法說事說。
我說
者。
謂我眾生壽者行者人天男女等。
法說者。
謂色受想行識等。
事說者。
見聞生滅等。
等名為俗。
成立依他性類。
分別性亦
有四種。
一成立有。
二成立體相。
三成立事用。
四成差別
廣明體相已如前說
具明事用
後別更說。
今此中在先明有依他性
為欲顯
有此性故。
舉惑品等事用
所以事用體相
前略舉也。
論曰。
性體云何
下更略說體相
問俗諦何相。
下明此性差別也。
七種如如
多義生。
如如明分別依他用。
因果生滅
前後義。
真諦者謂七種如如
一生二相三識
四依五邪六清七正行。
一生如如者。
有為法無前無後
有為法者但兩性攝。
分別依他。
此法無前無後
凡有三種
一約
二性辨無前後
若說依他性在前無有分別
性。
依他不成
若說分別在前無有依他性
分別不成
是故二性遞互相須無有前後
相生故。
分別性既無依他性不有
俱無
即是如如也。
二約因果辨無前後
若因定
在前
更無所因。
則不成因
若無因緣
自然
有因者。
因則無量
若果定在前。
無有因則
成果
若無因緣
自然有果
果則無窮
是故
因果無定。
前後轉轉相望
望前則為果。
望後
為因故。
生死無初。
如是因果體即分別
他。
分別無依不有
即是如如也。
三約
辨無前後
若生在前在後者。
二過失。
一則未有老死已便得生
二則未捨此生便
得彼生。
若爾又有兩失
一者生則無用
此既
已生何用彼生。
未捨報故。
二者生則無窮
復生轉轉而討。
豈得有窮也。
若爾復有兩
失。
一者但生不滅。
應是常。
二者若有多生
是多眾生
若爾因果無有相發生義。
又若
恒生則無涅槃也。
若滅在前在後者。
既未
有生滅。
何所滅。
又應先涅槃受生死。
先有
故是解脫已還繫縛
是故生滅無有
前後
不離分別他故
如如也。
相如
如者。
謂人法二空
二空所以如如
三義
一離戲論
戲論者。
謂執真與俗或一
異等
四謗通稱戲論
若執真與俗定一。
則不
修道並皆解脫
悉見真故皆是聖人
又若
真俗定是一。
則真不能遣俗。
義既不能遣俗。
俗惑不除無解脫義。
但唯凡夫無有聖人也。
若執真定異俗
則依俗不能通真。
真即不可
無方便故。
是故二空離此戲論
名如如
二是無分別智境界
此智無顛倒
無有俗諦
堪為境者。
是故此智所會即是如如
三是真
實性。
若違此性則成生死
順此性則得涅
槃。
此性為一切法真性
名如如
是故二。
相如如。
非言相空。
乃以相空為相也。
三識如
如者。
一切諸行但唯是識。
此識二義故稱
如如
一攝無倒。
二無變異
攝無倒者。
謂十二
入等一切諸法但唯是識。
離亂識外無別
法故。
一切諸法皆為識攝。
此義決定故稱攝
無倒無倒故如如
無倒如如
未是無相如如
也。
變異者。
明此亂識即是分別依他似塵
識所顯。
分別性永無故
依他性不有
無所有。
即是摩羅識。
唯有此識獨無
故稱如如
前稱如如
但遣十二入
小乘
一切諸法。
十二入非是顛倒
大乘
破諸入。
並皆是無。
唯是亂識所作故
十二入
則為顛倒
唯一亂識則非顛倒故稱如如
識體變異
次以分別依他。
遣此亂識。
唯阿
摩羅識是無顛倒
是無變異
真如如也。
唯識義中亦應作此識說。
先以唯一亂識遣
外境
次阿摩羅識遣於亂識故。
究竟唯一
淨識也。
四依如如者。
所謂苦諦。
苦諦有三。
一苦類。
二苦諦。
三苦聖諦
苦類者。
謂五取
陰。
依止五說眾生
苦所依止不出此五
故稱苦類
苦諦者。
謂不顛倒明此苦類決定
違逆聖意
此義是實故名苦諦
聖人緣此決
捨離不起染著。
聖諦者。
謂苦一味
此苦諦以無體性故空。
空故無相
無相故無
願。
一法可願求者。
此約通相。
三解脫體
唯是一。
一切諸法不離於此
故稱一味
聖是
正義
一味無倒無變。
名聖諦
初苦類即
俗諦
次苦諦即真諦
無顛倒安立
諦。
後一即是第一義諦
無倒無變異是非
立諦。
後去三諦亦爾。
五邪如如者。
所謂
諦。
例苦亦三。
一集類。
六種貪愛
六塵
起。
能令生死相續不出此類。
二集諦者。
謂不
顛倒知。
此六貪愛決定能令諸有相續
真實
無倒名為集諦。
三集聖諦者。
謂集一味不異
於前四諦
同以三解脫門為一味故。
六清
如如者。
所謂滅諦亦有三種
一滅類者。
謂四
沙門果。
即是見思兩惑滅盡不生。
是其類也。
二滅諦者。
謂不顛倒
此滅類決定寂靜
是其
諦義。
三滅聖諦者。
謂滅一味不異前。
七正
如如所謂道諦。
亦有三種
一道類者。
八聖道分。
是其類也。
二道諦者。
謂不顛倒
決定出離集。
是其諦義。
三道聖諦者。
謂道一味不異前也
復次依止如如者所
謂苦諦。
苦諦者。
所謂行苦
無常故。
無常
三義
一無有無常。
謂苦分別性永無所有。
無所有是無常義。
真實有此無所有名真如
如。
若以前無後無為無常者。
此乃俗諦
不顛
倒名為如如
真如如也。
二生無常
謂苦
依他性
依他性非實有亦非實無
異真
實性故非實有。
異分別性故非實無。
非實
故是滅。
非實無故是生。
如此生滅無常義。
而生非實生滅非實滅。
真如如。
三離
無常
謂苦真實性
性道前未離垢
後則離垢
約位不定故說無常
體不變異
名為如如
復次邪行如如者。
所謂集諦。
諦者。
真似兩集。
真集者。
謂諸煩惱能令五
陰相是有
似集者。
謂諸業能得諸道差別
集有三種
熏習集。
分別性類惑能熏起
集。
何以故。
分別類惑能作集家因。
發起集。
煩惱及業。
何以故。
此生起成
故。
釋曰。
發起即是依他性
依他性即是
煩惱及業。
由此性能生起未來五陰自體。
為分別性。
所生即是自生。
他故發起
也。
論曰。
不相離集。
謂集如如
如如體未
離障說名集。
何以故。
如如是集家性故。
障故
說集如如
此三即三無性故名如如
復次清淨如如所謂滅諦。
亦有三義
一體
無生滅。
分別類惑本無體相名為滅
二能無生滅。
謂但亂識類惑由因由緣本
無有生故名為滅
三垢淨二滅。
本來清淨
無垢清淨
約分別性說本無垢
依他性
無垢清淨
何以故。
此性有體則能染污
道除垢故得清淨
本來清淨即是道前道中
無垢清淨即是道後。
二清亦名二種涅
槃。
前即非擇滅自性本有非智慧所得
後即
擇滅修道所得
約前故說本有。
約後故說始
有。
顯名始有。
故名清淨如如
復次正行
如者所謂道諦。
亦有三義
知道
謂約分別
性。
此性無體
應須知無有可滅。
名知道
除道
依他性
此性有體
是故應知是煩
惱。
所以須滅。
名除道
三證得道
真實
性。
此性是二空故。
應知除滅故應得。
故名正行如如也。
七種真諦體。
三無性故通
名如如
於此七中。
前三是非安立諦。
何以
故。
此三但有別名無別體故
如如所以
先者。
為可除滅故。
相如所以居次者同。
是生家滅故。
如如所以在後者。
是滅家方
便故。
後四如如安立諦。
何以故。
此四約用
立名有四故。
不約體立名唯一味故。
所以最先者應知見故。
二義應知一所
境多。
二但應須知無更餘義。
所知境多者。
苦諦中有無常苦空無我四種義故
所餘集
三諦但有四名四義異。
何以故。
集諦但
因義為實
滅諦但以寂靜為實
道諦但以出
為實
所餘有緣等九義皆是假名
二但應
須知無更餘義者。
苦是業果報非煩惱故不
可除。
非勝德故不須證。
正行不須修。
厭離所以須知
是故更無斷證修等義也。
若知此即能滅除諸惑。
是故邪行第二
惑滅故證得清淨
清淨第三
由證得清
具足正行圓滿
何以故。
道有三用。
一見
真實義。
二除惡法
三能寂靜
此三若具足
則道用圓滿
故說正行在第四也。
此七如如
即是真實性
三無性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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