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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朝釋氏資鑑卷第五
閩扆峯沙門熈仲集
南北朝
*南
*陳(陳氏霸先。受梁禪。都建康。自丁丑盡已酉。五主。三十三年)
*後梁(蕭詧。都江陵。三主。三十八年)
*北
*齊(高氏洋丞受東魏禪。都鄴。自庚午盡丁酉。五主。二十八年)
*周(〔字〕文覺。受西魏禪。都長安。自丙子盡辛丑。五主。二十五年)
公元557年
陳高祖武帝受梁禪。九月即位。改元永定。帝膺寶歷
以君臨。起會昌而司牧。身長九尺。鬚長三尺。垂手過
膝。神明高放。戡剪多難。復梁舊政。崇重釋氏。金陵舊
來七百餘寺。侯景焚蕩幾盡。帝既登極。悉皆修復。翻
經講道。不替前朝。越六日出佛牙於杜姆宅。設大會
公元558年
上。出闕前膜拜。次年大會。供僧布施。放生宥罪。弘宣
十善。汲引四民。寫經度僧。鑄像造寺。並皆宏麗。為國
公元557年
莊嚴。爰逮群靈。五月幸莊嚴寺。捨身。群臣表請還宮。
己卯帝崩(卞正論)。
公元316年
周孝愍帝。自丙子十二月。受西魏禪。帝明裕研機。疎
通弘達。天縱神武。民歸獄訟。握金鏡以居。尊齊玉衡
而建極。大弘像化。廣闢慈門。海內名德。咸慕義歸仁
公元317年
焉。惜乎天不假其壽矣。丁丑九月崩。
公元557年
丁丑九月。世宗孝明帝。毓即位。帝上奉三乘。內親
九族。乃至本枝維翰。列辟庶官。五向十行。俱識歸依
公元558年
之道。外觀內覺。同登解脫之門。歲戊寅。為先皇造盧
舍那織成像一軀。并二菩薩。高二丈六尺。等身檀像
一十六軀。各二菩薩。及金剛師子等。麗極天成。妙同
神製(卞正)。
公元559年
己卯陳高祖將欲修葬。造溫凉車。文帝欲取梁武
帝重雲殿中佛帳珠佩。以飾送終。人力既足。忽見雲
氣擁結。大雨洪澍。雷震電燁。煙張殿表。火烈雲中。欻
見重雲殿影金銀二像。八部神王。及帳座一時騰舉。
烟火挾之。忽然遠逝。觀者傾國。晴後覆看。故所唯礎
存焉。是日人見殿像乘空飛於海上(感通錄)。
公元560年
庚辰周高祖武帝邕即位。為文皇帝。造釋迦像一
丈六尺。并菩薩聖僧。金剛師子。周迴寶塔二百二十
軀。仍於京下。造寧國會昌永寧三寺。以追冥福焉(卞正)
齊文宣帝。暇日甞對稠禪師曰。朕欲覩佛之靈異。稠
曰。非沙門之所宜。帝強之。稠乃投袈裟于地。帝使十
人舉之不動。稠命沙彌取之。無難焉。因爾篤信。勞賜
優渥。帝每年元日。問稠師一歲吉凶。至天保十年。師
云今年不好。帝不悅。復問何如師云。貧道亦不久。是
公元571年
夏師示寂。至冬帝崩(本傳)。
公元561年
辛巳周武帝保定元年。涼州御谷山上。年雷雨震
岩。挺出石像。高丈八尺。無首。至周初。州城東㵎有光
發。視之乃像首也。奉安像身。宛然符合。計四十年。靈
像方足。是年立為瑞像寺。建德將廢教。像首自落。帝
令安之。次早如故。遂有廢教滅國之讖。周雖滅法。不
及此像。靈異非一(感通)。
公元562年
壬午齊世祖武成帝。篤敬佛乘。創營寺塔。脫珍御
服。並人檀財。轉大品經。月盈數遍。層臺別觀。皆建伽
藍。壁玉珠璣。咸充供具。築壇於內。請上法師。授歸戒
法師。髮于地。合踐升座。受畢。令八座重臣及后妃戚
屬。皆受歸戒。剏報德寺。移上法師主之○上法師者。
戒山崇峻。慧海幽深。德可軌人。威能肅物。雖當大統
位國師。而衣布褐。未甞乘肩輿。世益以此重之。故魏
齊之世。歷為統都。僧尼將二百萬。而上綱紀將四十
年。當文宣時。盛行釋典。上統擔荷緝諧。內外闡揚。黑
白成允(僧史)。
公元569年
已丑周天和四年。武帝。三月召名儒僧道百官於
公元562年
正殿。帝昇御座。親量三教優劣。至四月初。勑廣召僧
俗。令極言陳理。又勑大夫甄鸞。詳佛道二教定其先
後淺深。鸞上笑道論三卷(出大藏)。五月又集群臣。詳鸞
之論。九月法師道安慨之。乃作二教論十二篇。以救
形之教。教稱為外。濟神之教。教稱為內。若論內外。則
該彼華夷。若局命此方。則可云儒釋。以儒道九流。同
屬儒宗為外教。以釋之窮理盡性為內教。詳闡正義。
奏之于朝(全文出大藏)。帝為張賓搆譖。意在排斥佛教。及
覽安論。其議遂寢○道安法師。風韵踈通。雅調翔簡。
仁被朝貴。儒宰知名。善流天下。草偃從之。武帝禮敬。
勑住大中興寺(僧史)。
公元570年
庚寅周武帝製二教鐘銘。有云。五月丙寅。造鐘一
口。弘宣兩教。同歸一族。九宮九地。遙徹洞玄。三千大
千。遠聞邊際。延法侶而瓊樓應供。侯仙冠而金闕降
真云(弘明集)○是年陳宣帝重為太妃建靈剎一十五
丈。下安佛爪長二寸闊一寸。藏諸寶篋或光五色焰
起一尋。神變不窮。覩者生信(陳史)。
辛卯陳天建三年。宣帝詔國內。初受戒者。未滿五
夏。皆參律部。可於都邑大寺。廣置聽場。仍賜瑗律師
總知監檢。明示科舉。有司給衣俸。又勑瑗為國大僧
正。
壬辰周建德元年。釋僧勐。以邪正相參。乃著難道
論十八章。以三科釋之。賢聖既序。凡位皎然。其序略
云。勐以老子與尹喜化胡出家。又稱鬼谷先生撰。啇
山四皓注。乃無識異道所作也。然教有內外。用生疑
似。人有聖賢。多述本迹。故班固漢書。品人九等。以孔
丘之徒。為上上類。例皆是聖。以李老之儔。為中上類。
例皆是賢。何晏王弼云。老子未及於聖。魏文帝勑云。
老聃賢人。未宜先孔子。此聖賢天分。優劣自顯。今依
內經外典。區別真假。使一覧便見也(僧史)。
甲午陳天建六年○後梁天保十三年○齊武平
公元574年
五年○周建德三年。此夷佛滅僧之第二武也。
是年五月。周武帝邕。惑於道士張賓等妖言惡黑衣
之讖。乃欲遍廢釋教。因大集百僚。命沙門道士。辨其
優劣。且云。長留短廢。道士張賓。預令其徒飾詭辭。以
挫釋子。冀其義負而擠之。於是華野高僧。方岳道士。
千里之外。有大術者大集京師。於大極殿。陳設高座。
帝躬臨。勑道士先登。道士張賓最為首長。登座唱言
曰。原夫大道清虗。淳一無雜。祈恩請福。上通天曹。白
日昇仙。壽與天地同畢。風教先被中夏。無始無終。含
生賴之。以得長生。洪恩厚利。不可較量。豈如佛法虗
幻。言過其實。不容本土。客寓中華。百姓無知。信其詭
說。今日欲定臧否。可出頭來看。襄城公何妥。自行如
意。座首少林寺行禪師發憤而起。諸僧止曰。師為佛
法大海。眾咸仰知。可令末座對揚。共推如意付智炫。
安詳而起。徐升論座。坐定執如意。謂張賓曰。先生向
者所陳。大道清虗。淳一無雜。又云。風教先被中夏。未
知風教起自何時。所說之教。於何處說。又言。不容本
土。客寓中華。可卞道是何時生。佛是何時出。賓曰。聖
人出世有何定時。說法興行有何定處。道教舊來本
有。佛法近自西來。炫曰。若時無時。亦應無出。若無定
處。亦應無說。舊來本有。非復清虗。上請天曹。豈得無
雜。壽與天地同畢。豈得無始無終。賓曰。道人浪語。為
前王無識。留汝等輩。得至于今。今日聖帝盡須殺却。
帝惡其理屈。令舍人喚賓下座。帝自升座言。佛法中
有三種不淨。納耶輸陀羅生羅睺羅。此主不淨一也。
經律中。許僧食三種淨肉。此教不淨二也。僧多造罪
過。好行婬妷。佛在世時。徒眾不和。遞相攻伐。此眾不
淨三也。主法眾俱不淨。朕意將除之。以息虗幻。道教
中無此事。朕將留之。以助國化。[(厂@?)*頁]謂炫師曰。能解此
三難。真是好人。炫應聲曰。階下所陳。並引經論。誠非
謬言。但見道教之中三種不淨猶甚於此。案天尊處
紫微宮。恒侍五百童女。此主不淨。猶甚於耶輸多羅
一人。道士教中章醮諸福之時。必須麞哺百柈清酒
十斛。此教不淨。又甚於三種淨肉。道士罪過代代皆
有。千古亂常。姜斌犯法。此尤甚於眾僧。僧眾自造罪。
乃言佛法可除。猶如至尊亨國。嚴設科條。不妨逆子
叛臣相繼而出。豈以臣逆子叛。遂欲空於大寶之位
耶。大寶之位。固不以臣子叛逆而空。佛法正真。豈得
以眾僧犯罪而廢。帝愕然良久。謂炫曰。所言天尊侍
五百童女。出何經。炫曰。出道教三皇經。帝曰。三皇經
何曾有此。炫曰。陛下自不能見。非是經上無文。今欲
廢佛存道。猶如以庶代嫡。帝動色而下。因入。群臣眾
僧皆驚。語觸天帝。何以自保(周武庶生)。炫曰。主辱臣死。就
戮如歸。有何可懼。乍可早亡神遊淨土。不與無道之
君同生於世乎。至十七日。詔下二教俱廢○時朝貴
仍相器重。許以婚姻。期以共政。法師雅調抑揚。志操
愈勵。與同學三人赴齊。時周齊之界。皆被槍布棘。彼
有富姓張者。鋪氈三十里。令炫得過至齊。盛為三藏。
名振東國○張賓罔上。蠅飛黃屋。潛進李宗。欲廢釋
教。與前僧衛元嵩。唇齒相副。然帝精悟朗鑒。內烈外
溫。召僧入內。七宵禮懺。欲親𠎝犯。帝亦七宵同僧不
眠。為僧誦唄并諸佛事。經聲七轉。莫不清靡。事訖設
會。公陳本意。有猛法師。躬抗帝旨。言頗激切。帝但述
懷。曾無赦退。法師靜藹詣闕上表。談敘正義。據證顯
然。所謂報三寶慈恩。酬檀越厚德。帝雖愜其詞理。而
毀滅之情巳決。既不納諫。又不見遣。藹又進曰。請索
油鑊殿庭身兩宗人法俱煑。不害者立可知矣帝乃
引遣。事既不濟。乃携門人三十四人。終南山東西。造
寺二十七所。依岩附嶮。使逃逸僧得游游。及法滅之
後。帝遂以關東西。數百年來。公私佛法掃地而巳。融
刮聖像。焚燒經典。禹貢八州。見成寺庿出四十千。並
賜王公充第宅。五眾釋子滅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
編戶。三寶福財。其貲無數。簿錄入官。登即賞賜。分散
蕩盡矣(僧史)。
建德三年五月行虐。至六月十五日罷朝。有金城公
民部侍郎任君。於所治府。忽見五六段物。飛騰青霄。
大如小斛圍。自餘數段小者。其色黃白。舒卷空際。一
最小者如幡墜於重墻。及取視之。乃摩訶般若經第
十九卷。取而秘之。後宣帝復教。任乃奏上。蓋帝年十
九云(北史)。
丁酉陳大建九年。宣帝聞南岳思大禪師道風之
盛。俄有道士。生妬害心。密告帝誣師。乃以北僧受齊
國劵。斸斷岳心。釘石興妖。帝遂遣使追師。使至石橋。
忽見二虎跑憤。大蛇當路。使驚乃誓曰。我見思禪師
當如佛想。若起惡心。任汝所傷。蛇虎乃退。使見師再
拜。以事白師。師曰。使先去。貧道續來。使未至之前。師
見一小蜂。來螫其面。即為大蜂咬殺。銜至師前。師入
定觀之。知是宿冤。欲相撓害矣。師七日後。乃飛錫而
往。四門關吏。齊奏師入。帝巳驚異。及師朝見。帝遂下
迎。復問左右。卿等見此僧何如人。對云常僧。帝曰。朕
見其踏寶華乘空而至。迎師入殿供養。其道士罪以
欺罔。欲盡誅之。師懇帝曰。此宿冤。願陛下赦之。乃可
其奏。勑彼道士。以供師役。師奏辭還山。帝餞以殊禮。
師還未幾。道士誣師者。一人暴死。一人為犬所嚙而
斃。應蜂兆矣。自是陳主。每年三信參勞。供填眾積。榮
盛莫加。而神異難測。遇雨不濕。履泥不污。或現形小
大。或寂爾藏身。是年六月二十二日。屏眾泯然而逝。
小師靈辨號慟。乃開目曰。何驚動吾耶。癡人出去。言
訖長往。壽六十四。有著述行五部及偈頌并戒文。行
於世。師名思慧。避其下字。稱思大和尚(有問。何不下山教化眾生。
目視雲漢作麼。師云。三世諸佛。彼我一口吞盡。有何可化)。
智者大師智顗。字德安。荊州陳氏。眼有重瞳。七歲聞
誦法華。便能記憶。十八出家。往大蘇山。謁思大禪師。
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便悟法華三昧。思游
南岳。顗欲從之。思曰。汝於陳國有緣。往必利益。便詣
金陵瓦官寺。創弘禪法。僕射徐陵。尚書毛喜。明時貴
望。並稟禪旨。甞夢登高山見一僧。以手招之。門人曰。
公元578年
天台山也。陳宣帝大建七年九月。領徒至天台山。定
光出迎曰。憶昨相招否。師驚異而禮之。光曰。此處金
地。吾既有之。佛隴北峯螺溪銀地。宜居行道。師開山
創菴。光曰。隨宜安堵。至國清時。三方總一。當有貴人。
為立寺矣。陳宣帝以師為國之望。割始豐縣調。以充
公元574年
眾費。蠲兩戶用供薪水。夏講。空中見寶階三道。數十
梵僧乘階下。入堂禮拜。圍遶而去永陽王百智。出撫
吳興。請戒習觀。願世世歸依。陳主七使詔師還都。禮
迎講法。百僚盡敬。移居光宅。帝幸寺修行大施。請講
仁王經。帝殷勤到拜。儲后巳下並崇戒範。請為國師。
師以施金。買臨海四百餘里。曲為放生池。表聞。帝勑
嚴禁。不得採捕。仍為立碑(僧史)。
高齊六主。二十八年中。翻譯六人。所出經論五十二
卷。度僧二百餘萬。寺院四百餘所。
丁酉承先元年正月。幼主即位。方八歲。與後主如
青州。為周所滅○是歲周既滅齊。據鄴都。集僧道。宣
廢教之旨。略曰。世弘三教。其風彌遠。考定至理。多愆
陶化。六經儒教。文通治道。於世有宜。故須存立。且真
佛無像。遙敬表誠。而崇節塔庿。無能恩惠。既虗糜費。
不足以留。凡是經像皆從毀滅。父母恩重。僧道不敬。
並宜反服。以崇孝養。朕意如此。卿等若別有理可對。
無退有謗言。法師惠遠出對曰。陛下既統臨大域。憲
法三教。而明詔曰。真佛無像。誠如綸旨。然耳目蒼生。
賴經聞佛。藉像表真。若將廢之。無以興善。帝曰。虗空
真佛。咸自有之。何假經像。遠曰。漢明以前。經像未至。
何故不知真佛。帝無答。又曰。若不藉經。三皇以前。未
有文字。人何不知五常。帝無答。遠又曰。若以泥像無
情。事之無益。國家七庿。亦是敬順之道。詎可廢耶。又
詔旨。遣僧反服。以崇孝養。孔曰。立身行名。以顯父母。
即是孝行。何必還家。帝以遠抗旨。怒見詞色。遠坦然
無懼。復曰。陛下縱勢力毀大教。佛言幽冥之報。不揀
貴賤。貧道切為陛下惜之。帝曰。但令百姓得樂。朕亦
不辭地獄之苦。遠曰。陛下以邪法化人。現種苦業。當
共陛下同趣阿鼻。何處有樂。帝理屈。伹云僧等且還。
乃勑左右引退。不懌而罷。齊境僧尼。並令反服(僧史)。
戊戌陳大建十年○周宣政元年五月。大舉兵北
公元578年
伐。六月帝疾。還崩于道。太子即位周武帝自毀佛
法後。癘氣內蒸。惡瘡外發。業相巳顯。無悔可消而崩。
年三十六(論衡)○戊戌六月宣帝贇即位○衛元嵩毀
法之後。身著熱風。痿頓而死。
已亥六月。周高帝傳位于太子靜帝。高祖自稱天
元皇帝。
釋僧明。初見岸有異光。尋見㵎有大石趺。又遠望高
岸。臥石如像。掘之。乃佛相高三丈。純如銕礦。召人舉
之。不起。乃誓曰。若佛法重興。願現威靈。像忽輕舉。徑
趣趺孔。不假扶持。卓然峙立。因以奏聞帝為嘉瑞。乃
改元為大像焉。自是佛教漸弘。明之力也。尋勑明所
住。為大像寺。遇暗。像即放光(僧史)。○大像元年九月。終
南紫蓋山沙門法藏。削髮具僧儀入都。有司以聞。帝
忻然曰。朕欲興復釋氏。而僧自紫蓋來。召見問曰。朕
巳處分修陟岵寺。將復釋教。而朝議以為先朝所行
未易遽革。師今遠來。何以教朕。藏奏對有理。帝大悅。
勅令長髮菩薩衣冠。為陟岵寺主○法師道琳先與
周武議論。二十餘日。酬酢七十番。周武不能屈。甞許
復教。會其崩弗果。至是道琳伸請尤力。帝從之○十
月天元幸道會死。大醮以高祖配醮。初復佛像及天
尊像。天元與二像。俱南面坐。大陳雜戲。令長安士民
縱觀(北史)。
庚子大像二年二月。詔曰。佛法弘大。前古共崇。詎
宜隱沉捨而不行。自今應王公下逮黎庶。並悉修事。
知朕意焉(北史)○四月復詔曰。教義幽深。神奇弘大。雖
廣開化儀。通其修事。而崇奉之徒。勿俱剪髮。宜規菩
薩儀範。權服冠纓。所司條為儀注。於是琳等妙撰。舊
沙門名德者。百二十人。入陟岵寺。仍舊住持(同上)○五
月天元帝殂。帝造像四龕一萬餘軀。寫般若經三千
部。六齋八戒。誦念不替(卞正論)。
靜帝幼冲。楊堅輔政。尋封隨公。大弘佛教○六月釋
法藏下山。與隨公對論三寶經宿。即蒙剃髮。賜法服
等還山釋道二教。舊沙門道士精志者。簡令入道
○七月召法藏下山。更詳開化。至十五日。令遣藏檢
校。度僧百二十人。並賜法服各還所止(並通鑑)。
法師智炫城都徐氏子。少小出家。入京聽學。擅名京
洛。會周武詔對。辯論超群。言音朗潤。後還鄉。大隋開
運。蜀長史周宣明。入朝赴考。隋文帝謂曰。炫法師安
和耶。宣明莫知所對。文帝曰。一國名僧。卿遂不識。何
成檢校。宣明稽首陳謝。及還。先往入寺參禮。師住福
勝。後入三學山。自感賦詩曰。秀嶺接重烟。嶔岑上半
天。絕岩低更舉。危峯斷復連。側石傾斜㵎。迴流瀉曲
泉。野紅知草凍。春來鳥自傳。樹錦無機織。猿鳴詎假
絃。葉密風難度。枝踈影易穿。抱帙依閑沼。䇿杖戲芳
田。游心清漢表。置想白雲邊。榮名非我願。息意且蕭
然。喧楊覺倦。遂歸隱焉。怡笑而逝。壽一百二歲。
後周五主。二十五年中。初宇文泰。及大冢宰宇文護。
並崇佛法。與西域三藏十餘人。譯經百餘卷(辛丑改大定元
年)○北朝元魏。東西魏。北齊。後周。五國凡一百六十
八年。禪于隋。
唐虞世南通曆。有問曰。梁武夷㐫剪暴。克成帝業。南
面君臨。五十餘載。盖文武之道焉。至於留心釋典。桑
門此行。以萬乘之君。為匹夫之善。熏修不染。危亡巳
及。豈其梁之非耶。何福謙之無効。先生對曰。夫釋教
出世之津梁。絕塵之軌躅。運於方寸之間。超於無有
之表。塵累既盡。攀緣巳息。然後入於解脫之門。至於
化俗之法。則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是類
為六波羅蜜。與夫仁義禮智信。亦何異哉。盖以所脩
為因。所報為果。人修此六行。皆多不全。有一缺焉。果
亦隨滅。是以鬷明醜於貌。而慧於心。趙臺高於才而
下於位。□褒富而無文。原憲貧而有道。其不同也。如
斯懸絕。興喪得失。咸必由之。下士庸夫。見比干之剖
心。以為忠直。不可為也。聞偃王之亡國。以為仁義。不
足法也。若然者。盜跖高枕於東陵。莊蹻懸車於西蜀。
考終厥命。良足貴乎。又問。周武毀滅二教。是耶非耶。
先生曰非邪。或曰。請問其說。先生曰。釋氏之法。則色
空無滯。人我兼忘。超出生死。歸於寂滅。此象外之談
也。老氏之儀。則谷神不死。玄妙長存。長生久視。騰雲
駕鶴。此區中之教也。至於止惡尚仁。勝殘去殺。並有
功益於王化。無乖俗典。今之常僧犯律。道士違經。便
謂其教可弃。其言可絕。何異責檮杌而廢堯。怨有苗
而黜禹。見匏子泛濫。遠塞河源。崑岳方陽。遽投金燧。
曾不思潤下之德。有利巳深。變腥之用。其功甚愽。井
蛙觀井。躅於所見。輪回長夜之迷。自取沉溺之苦。疑
誤後學。良可痛哉。文中子周公篇云。詩書盛而秦世
滅。非仲尼之罪也。玄虗長而晉室亂。非老莊之罪也。
齋戒修而梁國亡。非釋迦之罪也。或問佛子。曰聖人
也。其教何如。曰西方之教也。又問易篇程元曰。三教
何如。子曰。政惡多門久矣。曰廢之何如。曰非爾所及
也。真君建德之事。適足推波助瀾。縱風止燎。子讀洪
範。皇極讜議曰。三教於是乎可一矣。嘻易不云乎。苟
非其人。道不虗行。
*大隋
揚氏。名堅。都長安。自辛丑至戊寅。三
主。三十七年。
辛丑隋開皇元年周大定元年二月。靜帝禪位
公元581年
于高祖○梁世宗天保二十年○陳宣帝大建十三
年。
高祖文帝。二月受周禪即位。帝君臨億兆。庶政更新。
薄賦輕刑。省徭減役。含齒戴髮。俱喜太平。既清廓兩
儀。即興復三寶。由是佛日還曜。法水流通。三月詔。於
五岳之下。各置寺一所。崇奉三寶(三寶紀)。
公元541年
帝以魏大統七年。六月十三日。生于同州般若尼寺。
時赤光照室。紫氣滿庭。有神尼。曰智仙。謂太祖曰。此
兒佛天所祐。身如金剛。不可壞也。遂名帝曰那羅延。
又曰。兒來處異倫。俗家穢雜。可就寺養三歲。大祖乃
割宅為寺。以兒委尼。後皇妣來抱。忽化為龍。驚惶墮
地。尼曰。何因妄觸我兒。遂令晚得天下。及七歲。尼告
帝曰。兒後大貴。當自東方來。佛法將滅。賴汝而興。尼
沉靜寡言。時言吉凶。莫不符驗。帝年十三。方始還家。
及周武滅教。尼隱于帝家。未幾而逝。至是帝果自山
東入為天子。大興佛法。皆如尼言。及登位後。每顧群
臣。追念阿闍梨。以為口實又云。朕興由佛法。而食麻
荳。前身以從道。人中來由。少時在寺。至今樂聞鐘磬
之聲。後於寺塔。立神尼之像。仍命史官。為尼作傳(釋道論衡)
公元581年
七月制曰。伏惟太祖武元皇帝。間關三代。造我帝基。
追仰神猷。事冥真寂。思廣崇寶剎。經始伽藍。增長福
因。微副幽旨。其襄陽隋郡。江陵晉陽。並宜立寺一所。
建碑頌德。庶使莊嚴寶剎。比虗空而不壞。導揚茂實。
同天地以久長。自是每年至國忌日。廢務設齋。造像
行道。八關懺法。奉資神靈○八月制曰。昔歲周道既
衰。群兇鼎沸。朕出車煉。卒蕩滌妖醜。節義之徒。輕身
忘死。干戈之下。每聞徂落。永念群生蹈兵刃之苦。有
壞至道。興度脫之業。思建福田。法力冥助。庶死事之
臣。菩提增長。悖逆之侶。從暗出明。並究苦空。咸拔生
死。鯨鯢之觀。化為微妙之臺。龍蛇之野。永作玻瓈之
境。可於相州戰地。建伽藍一所。又民犯法處盡之人。
率為營齋(開皇三寶記)。
公元582年
壬寅六月隋詔。以龍首山。宜建都邑。因即域城曰
大興城。殿曰大興殿。縣及門園。皆曰大興善。帝昔龍
潛。所經四十五州。至是同時起大興善寺。詔境內之
民。任聽出家。仍計口出錢。營造經像。於是時俗從風
而靡。民間佛書多於六經。數千百倍(通鑑)。
癸卯三年下詔曰。朕欽崇聖教。念存神宇。其周朝
所廢之寺。咸可修復。京兆太守蘇感奉勑。於京城之
內。選形勝之地。安置伽藍。於是合京城內。無問寬狹。
有僧行道處。皆許立寺○帝又以生同州般若寺。以
其故基。為太祖武元皇帝元明太后。造大興國寺(卞正)
○降勑云。好生惡殺。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業可憑。
稟氣含靈。唯命為重。宜勸勵天下同心救護。其京城
及諸州官立寺之所。每年正五九月。常起八日至十
五日。當寺行道。其日遠近民庶。凡是有生之類。悉不
得殺(三寶記)。
甲辰四年關輔旱。帝引民就食洛州。先是律師靈
藏。與帝為布衣交。至是命藏陪駕。而趍向藏者極盛。
帝聞之。手敕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
有樂離俗者。任師度之。藏由是度人。前後數萬。晚以
事聞。帝大悅曰。律師化人為善弟子。禁人為惡。言雖
有異。意則無殊。師多處內禁。與帝同倫。坐必同榻。行
必同輿。榮莫加矣(僧史)。
乙巳五年。帝請經法師。受菩薩戒。仍下詔曰。朕夙
膺多祉。嗣恭寶命。方欲歸依正覺。欽崇勝果。今請經
法師。於大興善寺。受菩薩戒。然菩薩之教。以解脫為
先。戒行之本。以慈悲為始。今囹圄幽暗。有働于壞。自
流罪以下。悉可原放。計天下輕囚。預得放者。二萬四
千九百餘人。其死罪降等者。三千七百餘人。有生之
類。同知迁善○其年敕云。佛以正法。付囑國王。朕是
人尊。受佛付囑。自今以後。訖朕一世。每月常請二七
僧。隨番上下轉經。經師四人。大德三人。於大興善殿。
讀一切經(卞正)。
丁未隋開皇七年。後梁廣運二年。梁主琮入朝。文
帝命立封為莒國公。後陳文帝命廢其國。梁三主三
十八年。
法師曇迁。以齊入陳。隋興教法。迁携論渡江。道俗欽
承者眾。是年詔曰。皇帝敬問徐州曇迁法師。承勤精
道教。利益無邊。承風餐德。實懷虗想。願即來儀。以沃
勞望。當與師崇建正法。刊定經典。但道法初興。觸途
草創。弘獎建立。終藉通人云。迁應詔至京師。大弘法
化焉(僧史)。
己酉開皇九年。陳禎明三年正月。後主降。封為長
公元587年
城公。叔寶於禎明元年時。江南妖異特異。臨湖草久
塞忽開。帝惡之。乃自賣身於佛寺。為奴壓之。至是年
國為隋所滅隋開國至此。天下混一。遣使召闍那
崛多至。勅於內史省。翻古梵書。勑專主翻譯(隋史)。
薛𤀹字道賾。開皇初。擢尚書虞部侍郎。尋轉考功侍
郎。兒時與宗中諸兒。戲于潤濵。見一黃蛇有角及足。
召群兒共視。了無見者。以為不祥。歸大憂悴。母遇問
之。𤀹以實對。時有僧詣宅求齋。母以事告之。僧曰。此
兒之吉兆。早有名世。然壽不過六七耳。言訖不見。後
入朝崇信佛法。終于四十二歲。四七之言驗矣。
公元582年
庚戌十年。帝幸晉陽。勑迁法師隨駕。既達并部。又
詔。令僧御殿行道。至夜召迁入內。與御同榻。帝曰。弟
子行幸至此。承大有私度之僧。意欲度之。迁曰。昔周
武滅法。眾僧遁跡。陛下統臨大運。更闡法門。無不歌
詠。有歸來投聖德。雖屢蒙引度。而來有先後。致差際
會。且天地覆載。莫非王民。至尊汲引萬方。寧止一郭
公元927年
蒙慶。帝沉慮少時。方乃允焉。因下勑曰。自十年四月
以前。諸有僧尼私度者。並聽出家。故率土蒙度。數十
萬人。迁之力也。尋下詔。為第四皇子蜀王秀。於京置
勝光寺。敕請迁之徒眾住寺中。受王供養。僕射公卿。
朝務之暇。皆執卷承旨(僧史)。
是歲旱。有旨命曇延法師祈雨雨不降。帝問其故。對
曰。陛下君臣。雖通治體。然尚愆玄化。欲雨不雨。事由
一二也。帝識其意。勑有司。擇日於正殿設儀。命延受
八戒。群臣以次受訖。炎威如焚。而大雨沛然。帝大悅。
自是每入朝。必親奉御膳供之○是年。詔贊皇山智
舜禪師。詔曰。皇帝敬問趙州章洪山智舜禪師。道體
清勝。教導蒼生。使早成就。朕甚喜焉。朕弘護正法。夙
夜無怠。今遣開府盧元壽。指宣往意。并送香物。如別
幅(僧傳)。
公元582年
辛亥十一年。帝制曰。如來設教。義存平等。菩薩用
心。本無差別。故能津梁庶品。濟度群生。朕位在人主。
紹隆三寶。永言至理。弘闡大乘。諸法豁然。體無彼我。
況於福業。乃有公私。自今凡是營建功德。普天之內。
混同施造。隨其意願。勿生分別。庶一切法門。同歸不
二。十方世界。俱至菩提(開皇三寶紀)○法即曇延。臨終上
表辭帝。託以外護。帝哀甚。葬日百僚縞服送。內史[卄(師-(白-日))]
道衡文祭。略曰。往逢道喪。玄綱落紐。棲心幽宕。確乎
不拔。高位厚祿。不能回其慮。嚴威峻法。不足懼其心。
聖皇啟運。像法再興。卓爾緇衣。鬱為稱旨。屈宸極之
重。申師資之義。三寶由之弘護。二諦藉以宣揚。信足
以追蹤澄什。超邁安遠矣(僧史)。
癸丑十二年十二月八日。隋皇帝佛弟子楊堅。敬
白十方三寶。仰惟。如來慈悲弘道。濟度含生。斷邪惡
之源。開仁善之路。自朝及野。咸所依憑。自周代亂常。
侮蔑聖跡。寺塔毀廢。經像淪亡。致愚者無以導昏迷。
智者無以尋靈聖。弟子往藉三寶因緣。今膺昌運。作
民父母。思拯黎元。重顯尊容。再崇神化。頹基毀跡。更
事莊嚴。廢像遺經。悉令雕撰。雖誠心懇到。猶恐未周。
故重勤求。今得顯出。而沉頓積年。汙毀非處。如此之
事。事由弟子。今於三寶前。志心懺悔。周室除滅之時。
公私上下。毀像殘經。慢僧破寺。如此重罪。悉為懺悔。
敬施一切毀廢經像。絹十二萬疋。皇后亦施如前數。
王公巳下。爰及黔黎。又敬施錢百萬。願三寶證明。受
弟子懺悔。時臺宮主將。省府官僚。州縣佐史。諸寺僧
尼。京城宿德等。並相勸率。再日設齋。奉慶經像。百十
萬人。
天台智者。重返盧山。晉王再請出城。著淨名疏。偶蕭
妃疾苦。王致書請救。師建齋七日。行光明懺。忽一鳥
飛入壇。宛轉而死。須臾飛去。師知妃當愈。翌日果瘳。
公元597年
王大喜慶。至丁巳十一月二十二日。於石城寺。端坐
而逝。作書七紙。與晉王敘別。囑以大法。釋灌頂。奉遺
書與晉王。王遣司馬王弘。到山為設千僧齋。造國清
寺(本傳)。
丁巳十七年。翻經學士費長房。成都人。初為僧。周
廢教返俗。隋興乃習白衣。預參譯筆受詞義。是年十
二月二十三日。奏其所撰歷代三寶紀十五卷。備載
歷代翻譯之經。與傳譯僧俗之人名字首末。下勅行
之入藏。
戊午帝與雙林寺沙門惠則等書曰。朕受天命。君
臨天下。撫育黎元。尊崇三寶。重興教法。四生蒙福。十
方含靈。俱登仁壽。汝等普為群生。宣揚聖教。精誠苦
行。深慰朕懷。既利益處多。勿辭勞也(本傳)。
辛酉仁壽元年。初帝潛龍時遇梵僧。以舍利一裹
授之曰。檀越他日為普天慈父。此大覺遺靈。故留與
供養。帝登極後。甞與法師曇迁。各置舍利於掌而數。
或少或多。竟莫能定。迁曰。諸佛法身。過於數量。非世
門取測。帝始作七寶箱貯之。至是海內大定。帝憶其
事。於是以岐雍泰華岳衡州等三十州。各建舍利塔
○六月詔曰。仰惟。正覺大慈大悲。救護眾生。津梁庶
品。朕歸依三寶。重興聖教。思與四海。共修福業。永作
善因。同登妙果。宜請沙門三十人。請解法相。堪宣導
者。各將二人。散官一人。薰陸香百二十斤。分道送舍
利。往三十州建塔。每州僧三百六十人。為朕及內外
臣民。七日行道。任人布施。限十文而止。所施之錢。以
供營塔。別外僧尼。普為舍利設齋。限十月十五日午
時。同下石凾。總管刺史以下。自非軍機。停常務七日。
專檢校行道。務盡誠敬。是月十三日。帝親以七寶箱。
奉三十舍利。自內而出。置於御案。與諸沙門。燒香禮
拜。願弟子常以正法。護持三寶。救度眾生。乃取金瓶
琉瑠瓶各三十。琉璃瓶盛金瓶。置舍利於其內。諸沙
門各奉舍利而行。初入城。總管刺史諸官夾道步引。
四部大眾。威儀齊肅。共以幡盖臺輦。種種音樂。盡來
供養。圍繞讚唄。沙門對四部眾。作是唱言。至尊以菩
薩大慈。哀愍眾生。是故分布舍利起塔。共天下同作
善因。乃請懺悔文曰。菩薩戒弟子。大隋皇帝某敬曰。
三寶弟子。蒙三寶力。為蒼生君父。今故分布舍利起
塔。願為眾生懺悔眾罪。時大眾聞之。捨施財賄衣服。
不可勝計。咸發誓言。從今巳往。修善斷惡。雖屠獵殘
賊之人。亦躬念善。至舍利將入凾。沙門高奉寶瓶。巡
示大眾。共覩光明。哀戀號泣。聲響震地。凡安置處。悉
皆如是。帝於十月十五日午時。在大興殿西南。執珪
而立。延請佛像。及沙門三百六十人。幡盖香華。讚唄
音樂。自大興善寺來居殿堂。燒香禮拜。降御東廂。親率
文武百寮。素飡齋戒。及舍利入塔畢。帝曰。佛法重興。
必有感應。其後處處[袁-口]奏。皆瑞有應(弘明集)○十月內帝
及后。每因食次。於齒下得舍利。以金椀水浮其一。出
示百官。須臾忽有兩粒。凡得十九粒。多放光明。王公
百僚。以舍利應感非一。上表奉賀。復下詔曰。仰惟正。
覺普盖眾生。朕所以志心回向。思崇勝業。普及率土。
共為善因。故分布舍利。營建神塔。而大聖垂慈。頻示
光相。宮殿之內。舍利降靈。斯實群生多幸。延此嘉福。
朕與王公等。及一切民庶。宜更加勉勵興隆三寶。今
真身舍利。猶有五十餘。有司可依前式。分送海內。庶
三途六道。俱免盖纏。稟性含靈。同登妙果○旹高麗
百濟新羅三國使者將還。各請一舍利。於本國起塔
供養。詔並許之(並隋書)○十二月二日。勑送舍利於京
師大興善寺起塔。僧俗萬億。仰引至寺。設無碍大會。
而禮懺焉(同上)。
壬戌二年正月。帝復分舍利。於秦陜恒杭等五十
三州。並建靈塔。令總管刺吏以下。縣尉以上。停常務
七日。請僧施錢。一如前式。期用四月八日午時同下
石凾。每州各有瑞應○陜州。四度放光。內見華樹佛
菩薩等。非一事○五月雍州京城內。天雨銀華○六
月。諸州送舍利使還宮。慰勞訖。九日起慈善寺。為慶
光瑞齋。復雨銀花○勝光寺日日放光。禮者塞路。皆
發道心。模影像者。亦放光○七月十五日。京城延興
寺。鑄丈六金銅像。天雨銀花○元琬法師。鑄丈六像
成。雨華如雲母。天樂彌空。次旦乃息(以上並弘明集)○八月
文献皇后崩。空發音樂。因問闍提斯那。那曰。皇后生
彌陀淨土。諸天來迎也。散騎常侍王劭上表曰。佛經
云。人應生天及上品上生無量壽佛國之時。天佛放
大光明。以香華伎樂來迎之。伏惟。大行皇后。聖德仁
慈。福善禎祥。符諸秘記。皆云妙善菩薩。八月二十二
日仁壽宮中。再雨金銀之華。次日大殿後。夜有神光。
又次日。宮北自然種種音樂。震滿虗空。至二十四日
五鼓。奄然如寐。便即升遐。與經文所說。事皆符驗。升
遐之日。苑內夜有鐘聲二百餘杵。此生天之應顯然
也。上聞之。且悲且喜(隋書通鑑)。
公元604年
甲子仁壽四年。帝又詔曰。朕祗承肇命。撫育生民。
遵奉聖經。重興善法。而如來大慈。普覆群品。感見舍
利。開導含生。造巳分布遠近。皆起靈塔。其間諸州。猶
有未遍。今請大德。奉送舍利。各往諸州。依前造塔。當
與蒼生。同斯福業。乃敕法遵律師等。送舍利。往愽絳
公元597年
等三十餘州。於四月八日。同下塔。皆有瑞應○七月
帝崩。帝在位二十四年。興心厝意。皆崇福基。布令吐
言。必懷善誘。寫經四十六藏。及修故經。造金銅檀像
六千萬餘軀。修治故像無數。織繡𦘕像。五綵珠幡。不
可稱計。崇建寺塔五千餘所○詳于斯時。四海浪靜。
九州無塵。番譯僧俗。二十四人。所出經論。垂五百卷。
三寶慈化。自是大興。萬國仁風。緣茲重闡。伽藍鬱峙。
綺錯城隍。幡盖飛騰。莊嚴國界。法堂佛殿。既等天宮。
震旦神州。還同淨土。沙門濟濟。習六度以熏心。信士
詵詵。修十善而為行。於是鼓腹黃齒。爭買祗陀之園。
擊壤青衿。竟聚育王之土。浮屠於焉間發。寶剎翕爾
星羅。天下混一。古所未有也。嗚呼盛哉。是年太子廣
公元918年
即位。
公元597年
乙丑煬帝。改元大業。帝臨朝。凝重發言。降詔辭義
可觀。而存聲色。其在兩都及巡遊。以僧道自隨。為內
道場。□造金銅釋迦坐像。又於龍山。作彌陀坐像。高
百三十尺。并造寺七所。設無遮會。為文帝追冥福。十
月克新羅林邑。獲梵書五百六十夾。並貝葉崑崙寫
之。尋付釋經舘(並通鑑)。
公元606年
丙寅二年。倭國在百濟新羅東南。水陸三千里。於
大海中。依山島而居。其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貢。使
者曰。聞海西菩薩天子重興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門
教十人。來就學焉。其國書曰。日出處天子致書曰。日
入處天子無恙(云云)。帝覧之甚悅(隋書)。
公元607年
丁卯三年正月二十八日。皇帝菩薩戒弟子白三
寶。謹於率土之內建立勝緣。州別請僧。七日行道。仍
度一千人出家。以此功德。普為眾生。清淨罪垢。同至
菩提(弘明集)○帝既定鼎東都。復於上林園。置翻譯館。
延達摩笈多羅譯經。為文皇献。后於長安造寺塔二
所。治故經六百十二藏。別立寺十所(隋書)。
大業三年四月。北巡至恒安。見白骨被野。以問侍臣。
侍臣對曰。往者韓洪與虜戰處也。帝憫然傷之。收葬
骸骨。命五部沙門。為設佛供(隋書)。
戊辰四年始。平令楊宏。率道士名儒。入智藏寺。啟
會義法筵。命法師慧淨。與道士余永通論義。淨問道
士曰。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
曰道。且道體一故混耶。體異故混耶。若體一故混。則
正混之時。巳自成一。是則一非道生。若體異故混。且
未混之時。巳自成二。則二非一起矣。道士茫然。不知
所對。無言而罷(僧史)。
己巳五年。帝大業初下令。僧道有所啟請者。並先
須致敬。然後陳禮。此令僧竟不行。釋彥悰不忍其事。
乃著福田論以抗之。總有七條(文在弘明集)帝後朝諸沙
門。並無致敬者。是年南郊大張文物。兩宗朝見。勑云
條式久行。因何不拜道流。聞命連拜不巳。僧尼儼然。
興善寺沙門明瞻答帝。僧等據佛戒。不合禮俗。帝曰。
宋武之時。僧何致拜。瞻曰。宋武狂㪍。不拜便有嚴誅。
陛下有道。不拜。不懼顯戮。帝問對僧名遂散。夷然不
述。乃勑下。於西禪定寺。設京城僧尼齋。人別施錢帛。
後帝至西郊。[(厂@?)*頁]謂蘇威曰。朕謂京師無僧。昨南郊中。
亦有人焉。拜事因寢(僧史)。
秦孝王俊。字阿祗。文帝第三子也。拜上柱國河南行
臺尚書。令雒州刺史。恕慈□愛崇敬佛道。表請為沙
門。帝許之(隋史)。
庚午六年。帝好食蛤。忽有一蛤。劈不開者異之。寘
之几下。乙夜有光。內乃自脫。有一佛二菩薩像。帝悔。
自是不食蛤○蚌蛤事有三。唐文宗。宋徽宗。李啇凝
式有詩云。雖因雀變化。不逐月虧盈。縱有天中像。神
功詎可成(詩話)。
壬申八年。法師道積。法化大行。先是沙門寶證。於
普救寺。營彌勒像百丈。萬工才登其一。證逝。眾請積
繼之。夢二師子。連吐明珠。有財施不窮之讖。積修建
公元614年
十年。雕莊並畢。道俗欣慶。河東守楊素。議以沙門登
城。守固敢諫者斬。積乃引法遜歷階。諫曰。城之存亡。
公之略也。世之否泰。公之運也。豈存三五虗怯。而能
濟乎。漢欽四皓。天下隆平。魏重于本。舉國大治。今狗
梵徒。而運役反天。常以會靈祇。恐不祥之兆耳。[(厂@?)*頁]深
圖之。無空肆。一朝自傾。於為後天下笑也。素張目直
視曰。異哉斯人。心氣若是壯耶。因捨而不問(本傳)○帝
幸遼東。王文同。隋之酷吏也。令之巡察。河北諸郡。文
同見沙門齋戒菜食者。以為妖妄。皆收付獄。此至河
間。召諸郡官。入少有遲違者輙皆覆地。而箠殺之。求
沙門相聚講論。及長老共為佛事。會者數百人。文同
以為聚結惑眾。盡斬之。裸僧尼。驗有婬狀。非童男童
女者數千人。復將殺之。郡中士女。號哭於路。諸郡驚
駭。各奏其事。帝聞而大怒。遣使達以善意。馳鎻之斬
於河間。以謝百姓。讐人剖其棺。臠其肉而噉之。斯須
而盡(隋書)。
甲戌十年神僧法喜。語默不常。皆為吉凶之兆。煬
帝幸維楊。聞其異召之。一日繞宮索羊頭。帝惡之。以
付廷尉。禁衛嚴甚。喜曰。丐于市飲食自若。有司以聞。
帝啟戶視之。唯見袈裟覆黃金鎻骨。遽白帝。詔以香
泥。其骨塑之。是夕泥像起行。言笑如故。遂釋其禁。及
帝幸江都遇弑。方悟喜索羊頭之驗。喜一日置簣上
下。以熾炭炙身。紅爛乃示寂。葬之香山寺。後數歲。有
自海上歸者。見喜無恚。其人發塚視之。唯空棺焉。計
其壽。巳三百餘歲矣(僧史)○煬帝在邸時。送法藏禪師
靈壽杖。書云每䇿此杖時。願相憶。又賜敬脫大扇。入
內講經論。
公元616年
丙子十二年。突厥國之先平涼雜胡也。有佗鉢可
汗。控弦數十萬。中國憚之。佗鉢益驕。每謂其下曰。我
在南兩兒。常孝順。何患貧也。齊有沙門惠琳。被掠入
突厥。琳謂佗鉢曰。齊國富強者。有佛法耳。遂說以因。
緣果報之事。佗鉢聞而信之。建一伽藍。遣使聘于齊
氏。求淨名涅槃華嚴等經。并十誦律。佗鉢亦用躬行
齋戒。繞塔行道。恨不生內地。在位十年而卒(隋史)。
公元617年
丁丑十三年。釋法進初在益州。修水觀。家人見水。
以石投之。進出定。覺胷中痛。家人云。曾投石放水。進
令明日見水可取石。胸即愈。自是八十年不出山。開
皇中。蜀王秀臨益。妃患心痛。使諸毉治不損。乃遣使
兩度請師。不出。王大怒。自入山。將加罪焉。既見進。不
覺戰汗。王乃殷勤請行。進令王先行兩日。進一旦便
至。徑入妃堂。妃見進流汗即安。進辭還山。王與妃送
公元614年
出。見進足離地四五寸。是年正月示寂(本傳)○是年。煬
帝孫越王侗立。十一月改元義寧。未幾遜位王世充。
世充使人齎藥。詣侗所曰。願王飲此酒。侗知不免。請
與母相見。不許。遂布席。燒香禮佛。祝曰。從今巳去。願
不生帝王尊貴之家也。偽謚恭帝(隋書)。
戊寅大業十四年。恭帝義寧二年○帝南巡。以元
公元676年
德太子之子代王侑。留守長安。丙子十一月。李淵克
公元792年
長安。立侑為帝。尊帝為太上皇。十四年戊寅。煬帝遇
公元676年
弑。進封淵為唐王。是年五月。恭帝遜位于唐(李淵)。
宋山谷居士黃庭堅。撰吉州慈恩寺仁壽塔記云。隋
皇文帝。方隱約時。有異人以舍利一掬遺之曰。以此
公元601年
福蒼生。因忽不見。其後周失御。隋文受命。仁壽改元。
詔分舍利三十。置浮圖於天下高爽之地。皆發祥現
公元603年
瑞。三年又以所餘舍利五十有三。分置五十三州。皆
撰有德行僧。調護至其州。卜吉地為浮屠。吉州發蒙
寺其一也。
僧之真偽。唯佛明之。自餘凡小。卒未能辯。良由導俗
化方。適緣不一。權道難謀。變現隨俗。不可以威儀取。
難得以事理求。通道為先。故無常准。經云。示眾有三
毒。又現邪見相。我弟子如是。方便度眾生。所以二十
四依。通三乘於季俗。一十六聖。窮六萬而弘持。又有
九十九億三達真人。四十七賢六通明士。冥通佛性。
顯蓋神功。遂使三有大州。釋門所統。四輪圍內。同稟
仁風。能使七眾歸依。碎四魔於法身。三十八部弘護。
證五翳於當時。固得代有澆淳。時逢信毀。淳信之俗。
感淳果而高昇。澆毀之徒。受濁報而下沒。斯並無辜
起惡。憫冐精靈。佛於爾無嫌。凡於佛有障。徒為謗訕。
終難絕之。故周魏兩武。威伏諸侯。輕欺佛法。妄使滅
除。自貽伊戚。禍及其身。命窮政改。吁嗟何巳。尋復興
復更顯由來。斯興亡在人。正法無沒。良由前列眾聖
冥力住持。存廢自彼。道無不在。豈得百年短壽。而距
六萬之修期乎。豈得以人中之聖睿。而抗天表之正
真乎。豈得以生死之形儀。不格金剛之寶質乎。以四
據星殊不可也。彼周魏兩君明后辟。知萬歲之焉有。
審百年之不期。寶位由於非道。神識抱於愚蔽者。則
自救無暇。焉能及人。皆謂常住萬邦。鄙三五之稱聖。
威加四海。蔑堯舜之獨夫。遂使誅除。佛化非我。誰能
坐受天殃。賢愚同笑。故集僧中。為住持之巨證乎(感通
錄)。
歷朝釋氏資鑑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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