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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六
*明
公元1371年
太祖洪武四年。詔徵高僧廣薦佛會按宋濂蔣山
寺廣薦佛會記。洪武四年。冬十有二月。詔徵江南高
僧十人。欽天監擇日。於蔣山太平興國禪寺。建薦法
會。上宿齋室。却葷肉弗御者一月。復勅中書右丞相
汪廣洋。左丞相胡惟庸。移書城社之神。具宣上意。俾
達諸冥期以畢集。
公元1372年
洪武五年。大建鍾山法會按列朝詩集。洪武五年
正月十五日。朝廷就鐘山寺。大建法會。普濟幽冥。四
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宣諭建
會之因。禁天下屠宰。上先齋戒一月。以嚴法。至正月
十三日三鼓時。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奉上佛表。
命禮部尚書。齎赴鐘山。啟建法會焚之。十五日上服
袞冕。乘輦輅。赴法會。至日夕迎佛。上率公侯百官。臨
法筵供佛。行大禮樂用善世等曲。先是十四日微雪
呈祥。尋即開霽。是夕星月在天。風露湛寂。絲竹迭奏。
燈火交輝。禮儀之盛。前古莫及。
公元1373年
洪武六年。封番僧為灌頂國師及贊善等王。俱賜金
章誥命按明通紀。洪武六年八月。詔西番土番各
族酋長。舉故有官職者。至京受職賜印。俾因俗為治。
以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分設
烏思藏甘朵衛二都指揮使司。自指揮宣慰招討等
司。及萬戶府千戶所。凡三十三處。以官其酋長。自是
番僧有封為灌頂國師及贊善王。闡化王。正覺大乘
法王。如來大寶法王者。俱賜金章誥命。領其人民。間
歲朝貢。
公元1382年
洪武十五年。改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闡教
講經覺義。以司釋教之事。是歲詔選高僧。分侍諸王
按明會典。國初置善世院。洪武十五年。改僧錄司。
正六品。衙門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左右
覺義職專釋教之事。屬禮部。其衙門南京建於天界
寺。永樂後。北京建於大興隆寺。今大興隆寺燬。徙於
大隆善寺凡本司官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
為之不支俸。如有文移以僧人掌行僕從。以佃戶充
役凡僧有三等。曰禪。曰講。曰教。在外僧人。府屬僧
綱司。州屬僧正司。縣屬僧會司管領。皆統於本司
凡本司官。每月止朝朔望班列於西。如遇慶賀頒詔
等事行禮。皆預班列於東凡在京祭祀本司官。皆
不預在外同凡內外僧官。專一檢束天下僧人。恪
守戒律清規。違者從本司懲治。若犯與軍民相干者。
從有司懲治按明通紀。十五年詔選高僧分侍諸
王。僧道衍往燕府。住持慶壽禪寺。
公元1387年
洪武二十年。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按明
會典云云。
公元1392年
洪武二十五年。定僧官僧人服色。又令造周知冊。頒
示天下僧寺按明會典。凡僧官僧人服色。洪武二
十五年。令瑜珈僧許穿靴凡僧人給授度牒。洪武
二十五年。令本司造周知冊編次在京在外寺院僧
人。備開各年。甲姓名字行。及為僧年月。并所給度牒
字號。頒示天下僧寺備照。凡游方行脚。至者以冊驗
之。其有不同。許護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
公元1440年
如之。其後不造歲久。仍有詐偽者。至正統五年。令照
舊造冊。
公元1393年
洪武二十六年。令試僧能通經典者給牒按明會
典。洪武二十六年。令各司每三年考試。能通經典者。
申送到部。具奏出給度牒凡各處額設寺。俱有僧
人住持。從各寺僧人保舉有戒行通經典者。僧綱等
司申本司給與劄付。其有錢糧大寺。轉申禮部出給
劄付。
公元1402年
惠宗建文四年六月。燕王即位。十月以僧道衍。為僧
錄司左善世按明通紀云云。
公元1404年
成祖永樂二年。擢僧道衍為太子少保按明通紀。
永樂二年四月。擢左善世僧道衍。為太子少保始復
姓姚。賜名廣孝。上自是稱為姚少師而不名。亦終不
蓄髮娶妻。居止多在僧寺。常賜二宮人亦不近。上乃
召還之。
公元1406年
永樂四年。迎西僧尚師哈立麻。至京師按明通紀。
永樂四年。迎西僧尚師哈立麻至京師。先是上在藩
邸。聞烏思藏有尚師哈立麻者異僧也。及即位。遣中
官僕顯齎書幣往迎。五歷寒暑乃至。車駕往視之。無
拜跪禮。合掌而巳按明外史方技傳。釋子智光武
定人。洪武時奉命兩使烏斯藏。榜葛剌泥八剌地湧
塔諸國。永樂時。又使烏斯藏。迎尚師哈立麻。遂通番
國諸經。多所翻譯。歷事六朝。寵錫冠群僧。
公元1407年
永樂五年。以諸郡請度牒僧千八百人。發戍遼東甘
肅。命西僧尚師哈立麻。啟建法壇。尋加封。使領天下
釋教按明通紀。永樂五年正月。直𨽻及浙江諸郡
軍民子弟。披剃為僧赴京。請度牒者。千八百人。禮部
以聞。上怒曰。皇考之制。民年四十以上始聽出家。今
犯禁若此。是不知有朝廷矣。命悉付兵部。編軍籍發
戍遼東甘肅。二月命西僧尚師哈立麻。於靈谷寺。啟
建法壇。薦祀皇考皇妣。尚師率天下僧伽舉場普度
大齋科十有四日。卿雲天花甘雨甘露。舍利祥光。青
鳥白鶴連日畢集。一夕檜柏生金色花。徧於都城。金
仙羅漢。變現雲表。白象青獅。莊嚴妙相。天燈導引旛
蓋旋繞種種不絕。又聞梵唄空樂自天而隆。羣臣上
表稱賀。學士胡廣等獻聖孝瑞應歌頌。自是之後。上
潛心釋典。作為佛曲。使宮中歌舞之。三月封西僧哈
立麻。為萬行具足十分最勝圓覺妙智慧普應祐國
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
賜金百兩。銀千兩。彩幣寶鈔。織金珠袈裟。金銀器皿。
鞍馬賜儀仗與郡王同。其徒孛羅等。皆封為大國師。
並賜印誥金幣等物。宴之於華葢殿。
公元1408年
永樂六年。禁軍民子弟僮奴。自削髮為僧按明會
典。永樂六年。令軍民子弟僮奴。自削髮為僧者。并其
父兄送京師。發五臺山。做工畢日。就北京為民種田。
及盧龍牧馬寺主僧擅容留者。亦發北京為民種田。
公元1410年
永樂八年。命番僧為國師。又遣使往西土。徵尚師昆
澤思巴按明大政紀。永樂八年九月庚申。命番僧
綿思吉等。為淨慈妙濟國師。各絡護勅俾自在修行。
遣內宮關僧齎書及銀幣。往西土。徵尚師昆澤思巴。
十月命番僧班丹藏卜等。為淨覺弘濟等國師。把弁
等為禪師。各給誥印。
公元1412年
永樂十年十二月。烏思藏尚師昆澤思巴來朝。先遣
人進舍利佛像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17年
汞樂十五年。禁僧尼私創菴院按明會典云云。
公元1418年
永樂十六年。定度僧例。并僧人額數按明會典。永
樂十六年。定凡度僧例以十年一次。先期禮部奏准。
在京行童從本寺具名。在外從僧綱等司。造冊給批
俱由本司。轉申禮部施行。本部孝試。能通經典者。給
與度牒。其僧人額數。府不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
十人。
公元1419年
永樂十七年。頒佛經佛曲按明通紀。永樂十七年
秋。御製佛曲成。並刊佛經以傳。九月十二日欽頒佛
經。至大報恩寺。當日夜本寺塔。見舍利光如寶珠。十
三日現五色毫光。卿雲捧日千佛觀音菩薩羅漢妙
相畢集。續頒佛經佛曲。至淮安給散。又現五色圓光。
彩雲滿天。雲中現菩薩羅漢。天花寶塔。龍鳳獅象。又
有紅鳥白鶴。盤旋飛繞。續又命尚書呂震。都御史王
彰。齎捧諸佛世尊如來菩薩尊者名稱歌曲。往陜西
河南頒給。神明協應。屢現卿雲。圓光寶塔之祥。文武
羣臣上表稱賀。上甚喜悅。中官因是益重佛禮僧。建
立梵剎。以祈福者。徧兩京城內外云。
公元1421年
永樂十九年。西僧大寶法王來朝按明通紀。永樂
十九年。西僧大寶法王來朝。或請駕親勞之。夏原吉
曰。夷人慕義遠來。宜示以倫義。若萬乘一屈。下必有
走死而不顧者矣。上曰。爾欲效韓愈耶。乃不出勞。他
日法王入見。上命原吉拜之。原吉曰。王人雖微。序於
諸侯之上。況夷狄耶。長揖而巳。
公元1425年
仁宗洪熙元年。賜釋智光。號大國師。錫以金印按
明外史方技傳。仁宗頗信異教。釋子有智光者。亦賜
號圓融妙慧淨覺弘濟輔國光範衍教灌頂廣善大
國師。錫以金印。英宗嗣位。復加號西天佛子。錫以玉
印。其崇信如此。
公元1429年
宣宗宣德四年。吳忠奏修圓果寺塔。不許按明通
紀。宣德四年二月。工部尚書吳忠言。昨上西圓果寺
奏。本寺是古蹟道場。為國祝聖之所。舊塔損壞。乞役
民為之。上曰。卿欲藉此求福乎。朕以安民為福。其止
之。勿勞吾民。
公元1433年
宣德八年。令天下有司關津。但遇削髮之人。捕送原
籍。治罪如律按明會典云云。
公元1436年
英宗正統元年。復造僧人周知冊按明通紀。英宗
正統元年十月。令僧錄司。復照洪武舊制。造僧人周
知冊。洪武中。凡僧人給受度牒。令本司造周知冊。自
在京及在外寺院僧名。以次編之。其年甲姓名字行。
及始為僧年月。與所授度牒字號。俱載於僧名以下。
頒示天下僧寺。凡遊脚至者。以冊驗之。其不同許拿
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之。其後不造歲
公元1392年
久。詐。偽者多。至是令覆照舊造(按前洪武二十五年。會典云。正統五年。令
熙舊造冊。與此年分互異)。
公元1445年
正統十年。賜大藏經於甘露寺按續文獻通考。正
統十年春二月。賜大藏經於甘露寺。勅曰。朕體天地
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刊印大藏經典。頒賜
天下。用廣流傳。茲以大藏。安置直𨽻鎮江府甘露禪
寺。永充供養。所在僧官僧徒。看誦讚揚。上為國家祝
𨤲。下為生民祈福。須務敬奉守護。不許縱容閒雜之
人。私借觀玩。輕慢褻瀆。致有損壞遺失。敢有違者。必
重究之。故諭。
公元1448年
正統十三年。修大興隆寺。作佛事按名山藏典謨
記。正統十三年二月。修大興隆寺。禁城西作佛事。上
臨幸焉。寺初名慶壽。金章宗時所創。王振言其朽敝。
上大役軍民重修。費物料鉅萬。既成壯麗甲於京師
公元1454年
代宗景泰五年。車駕擇日臨幸隆福寺。以楊浩等上
疏。即日罷行按明道紀。景泰五年四月。新建隆福
寺成。車駕擇日臨幸。有司巳夙駕除道。太學生濟寧
楊浩上疏言。陛下即位之初。首幸太學。海內之士。聞
風快覩。今又棄儒術。而重佛教。豈有聖明之主。事夷
狄之鬼。而可垂範後世者耶。儀制郎中章綸亦上疏
言。佛者夷狄之法。非聖人之道。以萬乘之尊。臨非聖
之地。史官書之。傳之萬世。實累聖德。帝覽疏即日罷
公元1453年
行按名山藏典謨記。景泰四年三月。大隆福寺成。
公元1454年
寺甲京師。費以數十萬(按通紀作五年四月。此作四年三月互異)。
公元1457年
英宗天順元年。勅賜中外寺額按名山藏典謨記。
天順元年十月勅中外寺額。曰真慶.嘉福.圓林.觀音.
淨覺.普壽.南泉.雲間.慶寧.永慶.妙亨.常樂.顯寧.惠明.
昭靈.昭寧.碧峰.護國.景會.福巖.靈雲.報因.報國.大勝.
清源.普利.英臺.慈會.興善.淨業.廣福.崇化.法空.廣惠.
延壽.龍泉.普濟.靜仁.業慶.龍興。凡四十寺。十一月賜
公元1645年
中外寺額。曰清光.永泰.龍泉.靈巖.歸義.隆安.地藏.重
熈.法幢.延供.華光.普陀.大雲.海會.智安.福勝.普應.青
塔.陽坡.穀積.石佛.夕照.普安.通法.普仁.嘉福.法寧.開
化.大寧.法寶.罔極.永峯.圓廣.觀音.顯法.永福.保安.崇
慶.廣福.圓真。凡四十寺。
公元1329年
天順二年。勅今後僧徒。每十年一度按明大政紀。
天順二年正月勅。今後僧徒。每十年一度。景泰間。太
公元1459年
監興安崇信佛教。每三年度僧數萬。於是僧徒多濫。
公元1329年
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復來京師。聚集數萬。上
召李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賢對曰。陛下明見。最
是。宜禁之。遂出榜曉諭。今後每十年一度。擅自披剃
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衛充軍。度者俱照
定額考送。於是僧徒散去。
公元1464年
天順八年。令僧年二十以上。無度牒者。勒還俗按
明會典。天順八年。令各處僧人。年二十以上無度牒
者。即便還俗。有隱瞞年歲者。并其師治罪。
公元1466年
憲宗成化二年三月。命禮部給度牒。鬻僧以賑濟饑
民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68年
成化四年。封西僧為法王佛子國師按名山藏典
謨記。成化四年四月。封西僧劄巴堅參。為萬行莊嚴
功德最勝智慧圓明能仁感應顯國光教弘妙大悟
法王西天至善金剛普濟大智慧佛。劄實巴為清修
正覺妙慈普濟護國衍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
師。鎖南堅參為靜修弘善國師。九月癸亥。彗星見。六
科給事中魏元等言。僧徒過為信待。每遇生愍之辰。
輒費無限貲財。建無益齋醮。而西番劄實巴等。又加
以法王名號。賞賚隆厚。出乘椶轎。導用金吾。計其奉
養。過於親王。又朝廷賞賚無節。玩好太多。或印施經
懺。或填寫佛經。或為繪畫之像。或造寶石之具。雲南
等處鑛場。採辦不止。如此而欲民富國安。不可得也。
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號。勅止寺觀。不得建醮修齋。
節無益之賞。罷不急之好。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亦
奏。佛之無益。從古論之。今寵遇番僧。有佛子國師法
王名號。儀衛過於王侯。服玩擬於供御。錦衣玉食。徒
類數百。竭閭閻之脂膏。奉虗幻之妄徒。又多中國之
人習為番教。圖寵貴者。伏望資遣番僧。使之還國。若
繫中國人。追奪成命。使供稅役。如是則民生厚。上納
之。命西天佛子劄實巴。出所求田地歸民。禮部請發
遣番僧。上曰。恐失遠人心。惟禁僭耳。監察御史左鈺
言。比者言官陳言。請革番僧名號。斷天下之疑。絕後
代之惑。陛下是之。及禮部欲行發遣。又復停罷。伏望
師周孔之格言。行堯舜常道。佛若有知。必是臣言。不
報。
公元1470年
成化六年。上欲於西山建佛閣。以六科給事中諫巳
之按明大政紀。成化六年五月。上欲於西山建佛
閣。六科給事中言。四方旱[日*堇]。夏秋無收。百姓嗷嗷待
哺。荊襄流民強梗。陜西虜宼侵掠。致勞宸慮。分遣大
臣巡視。動調官軍。今乃起無名之工。為不急之務。徒
費國用。有傷治體。若謂建閣果有福利。孰若以之賑
濟饑民。賞勞軍士。其為福利。豈不大哉。上曰。歲荒民
饑。西山佛閤。其亟巳之。
公元1474年
成化十年勅。建塔葬大應法王。撥官軍四千供役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年三月。崇王之國大應法
王劄實巴死。有旨如大慈法王例。建塔葬之。撥官軍
四千供役。禮科給事中王坦言。劄實巴夷狄之人。假
名釋氏。陛下待之殊禮。封之顯號。特借此以撫其種
類。使不患邊耳。如例祭葬之足矣。而祭祀之品。逾於
王者。造塔之費。幾於山陵。今畿甸饑饉連年。餓殍載
路。即以是費拯流難垂死之民。豈不愈於厚一荒誕
之胡僧哉。上曰。給事中言濫矣。大應法王造塔。比大
慈法王。巳減三之二。不許。
公元1476年
成化十二年。大學士商輅等。請禁給番僧金銀印信
及造塔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十二年七月。大學
士商輅等條陳時政六事。其一言。哈密等處番人來
京。𢹂帶玉石。多被細人誘引進貢。計囑行戶。高直賣
官。規取厚利。閑住番僧往往自都綱禪師。陞至國師
佛子法王等。給與金銀印信圖書。其有死亡。徒弟承
襲更求造塔。二者皆侵耗朝廷財物。宜行禁治。
公元1478年
成化十四年六月。大慈恩寺禪師喃渴領占等乞給
銀印。許之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479年
成化十五年。以傳奉得官者二十餘人按名山藏
典謨記。成化十五年九月。傳奉陞禪師結幹領占為
國師冠帶。十月傳奉陞僧繼曉為僧錄司左覺義。閏
十月陞大慈恩寺國師乳奴班丹為灌頂大國師。覺
義綽吉堅參為國師。大隆善護國寺灌頂大國師。班
卓兒藏卜為佛子國師。著癿領占為灌頂國師。其以
傳奉得官者四人。十一月。以傳奉得官者。十七人。
公元1482年
成化十八年九月。大慈恩寺灌頂大國師劄實堅剉
乳奴班班丹。得陞為西天佛子。賜誥命衣帽等物。
公元1483年
成化十九年二月。命襄城侯李瑾統軍夫萬人。修大
慈恩寺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484年
成化二十年。建大鎮國永昌寺。是年以傳奉得官者。
三十有七人按明通紀。成化二十年。建大鎮國永
昌寺。下刑部員外郎林俊及後軍都督府經歷張黻
獄并謫遠州。先是僧繼曉者。始以淫術欺誑楚府。事
敗走匿京師。□緣梁芳等。引入禁中。其術得售。尊為
法王。賜美珠十餘。金寶不可勝計。乃言於上。發內庫
銀數十萬兩。西華門外。折毀民居。剏建佛寺。大臣畏
罪。皆不言。於是林俊上疏言。今年以來。災異迭興。兩
京地震。陵寢動搖。日月繼蝕。野熊入城。監戒之昭。莫
此為甚。陜西山西河南連年饑饉。人民流離。餓死填
路。賑濟無從。可為流涕。而僧繼曉乃欺罔聖德。發內
庫銀數十萬。建大鎮國永昌寺。以有用之財。供無益
之費。工役不息。人怨日興。臣謂不斬繼曉。異日之禍。
未可言也。然縱之者。梁芳也。芳傾覆陰狠。引用奸邪。
排斥忠良。數年之間。假以進貢買辦為名。盜祖宗百
餘年之府庫殆盡。家貲山積。尚銘不足多。所在風擾。
汪直莫能過。今內而朝臣以及閭井之徒。亦皆痛心
饑民之死。莫不欲食梁芳繼曉之肉。而卒不敢以此
言進者。所惜者官。所畏者死耳。臣何忍畏死不言。以
為陛下仁聖之累耶。上覧疏大怒。下俊錦衣衛獄。張
黻上疏論救。并逮赴獄。各杖數十。謫俊雲南姚州判
官。黻降宗州知州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二十年
十一月。大陞法王國師禪師。以傳奉得官者。三十有
七人。
公元1485年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繼曉革去國師為民。追奪其誥
勅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487年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僧繼曉發原籍為民。四川番僧
國師法王領占竹等悉降革職事。并追奪累次降勅
印信儀仗。發回四川原居光相寺居住按明通紀
云云。
公元1490年
孝宗弘治三年八月。詔毀黃村尼寺。禮部尚書耿裕
侍郎倪岳周經皆正人。力贊毀之按明大政紀云
云。
公元1493年
弘治六年。詔行取番僧領占竹。以倪岳柴昇等至疏
極論遂罷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六年十月。行取
番僧領占竹來居大慈恩寺。禮部尚書倪岳等言。領
占竹被劾遣還。復承召命騷驛傳啟倖門後難杜也。
上田母傳令自來。禮科有給事中夏昂劾奏。領占竹
先因獻頂骨數珠。骷體法盌。叨冐陞賞。皇上登御革
職遣還。遠近稱快。岳所諫阻。豈區區一傳哉。願皇上
嚴邪正治忽之防也。上猶未允。工科給事中柴昇等
上疏極論。遂罷。
公元1495年
弘治八年。王雲鳳等上疏。禁給度牒按明大政紀。
弘治八年二月。禮部祠祭郎中王雲鳳疏禁給度牒。
不報。初尚書倪岳。因災異疏弊政用四事。曰懲邪慝。
禁給度牒。停減齋醮。議處宗室。言甚剴切。後度僧不
止。乃獨疏列千餘言。三上皆不報。及旨下。度僧不多。
人皆嘉其有回天之力。
公元1499年
弘治十二年。以清寧宮成。詔國師設壇慶讚按名
山藏典謨記。弘治十二年十月。以清寧宮成。命大能
仁寺灌頂國師那卜堅參等。設壇慶讚。三日。大學士
劉健等言。佛老異教。宮庭禁地。胡羯妄徒累日連朝。
喧雜掖庭。驚動寢廟。廢祖宗之法。重聖德之累。且以
皇上至孝純誠。保佑自天。豈必假異術於宮禁。然後
可以上奉重慈祈永福壽哉。臣平日尸素臨事乏規。
此等詔旨。猝不與聞。伏望速頒明詔。撤壇斥僧。臣不
勝待罪俟命。時科道官。皆以為言。上曰。卿言是。顧永
樂朝亦有之。既府部科道皆極言。上曰。有舊事。姑胥
後。
公元1501年
弘治十四年。太監李興請建寺。賜額隆禧。陞僧錄司
定錡右講經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四年五月。
太監李興請建寺大興縣東皐村以祝聖。更乞賜額
護。勅以僧錄司左覺義定錡住持。得旨陞定錡右講
經。額寺曰隆禧。
公元1502年
弘治十五年五月。行取番僧國師領占竹於大慈恩
寺。禮部尚書張昇諫。不允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503年
弘治十六年。詔建壽塔。既而罷之按明通紀。弘治
十六年。詔建壽塔於朝陽門外。既而罷之。時大學士
劉健等上言。前代人主信佛。莫如梁武帝。卒餓死臺
城。本以求福。反以致禍。觀諸往事。可為明鑒。我祖宗
相傳。以治天下堯舜周孔之道而巳。浮屠異端。蠧財
惑眾。何關於治。欲造佛塔。非所以訓天下垂後世也。
疏入。有旨。報罷。
公元1507年
武宗正德二年。造新寺於內苑。陞慈恩能仁護國三
寺禪師。為國師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二年三月。
造新寺於內苑。上習佛門焉。因陞大慈恩寺禪師領
占竹為灌頂大國師。大能仁寺禪師麻的寶哩塔西
麻拶耶卜堅參大隆善護國寺禪師。普肖藏卜為國
師。皆予誥。
公元1509年
正德四年八月。陞大隆善護國寺國師普肖藏卜為
法王。剌麻羅竹班卓班丹端竹班卓羅竹朵而只堅
參。俱為左覺義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510年
正德五年。陞諸僧為法王佛子及覺義都綱。帝自命
為大慶法王。給僧度牒數萬。以廣番教按名山藏
典謨記。正德五年四月。陞大能仁寺國師𨚗小堅參
禪師。劄巴藏播為法王都綱。𨚗卜領占為佛子。公葛
端竹堅播札失為禪師。大隆善護國寺剌毛綽即羅
竹為佛子。大慈恩寺國師乳如領占為西天佛子。革
職國師哈剌札為佛子。剌麻也舍窩為禪師。六月陞
大隆善寺禪師星吉班丹為國師。左覺義羅竹班等
為禪師。剌麻癿竹為左覺義。三作捨剌為右覺義。倫
竹堅參為都綱。大慈恩寺佛子乳奴領占捨剌札俱
為法王。剌麻捨列星吉為佛子。也夫短竹為禪師。大
能仁寺剌麼領占播為都綱。上自命曰大慶法王。因
鑄大慶法王西天覺道圓明自在大定慧佛金印。兼
給誥令鐫印曰天一。十月陞國師羅竹班卓丹端竹。
為灌頂大國師禪師。領占陸竹為國師。給番僧度牒
三萬。漢僧道士各五千。以廣番教。
公元1511年
正德六年。番僧奏。討田百頃。為大慶法王下院按
明通紀。正德六年。上方好佛。自名大慶法王。外廷無
敢諫。會番僧奏。討田百頃。為大慶法王下院。傳珪因
劾僧曰。法王何為者。至與尊號並列。大不道當誅。有
詔不問。其妄求亦止。
公元1512年
正德七年十一月。大慈恩寺法王。乞修造僧房。許之。
工部諫。不聽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513年
正德八年。為番僧修寺造塔。賜大慶法王行童度牒。
聽具收度自便按明大政紀。正德八年七月。西僧
欲奪甘州民田地。遣官督建僧寺。禮部尚書劉春執
不可。止之。時關中饑。春力爭以為不可。大略謂非止
病民。邊警至。不可支持。必致擾害。疏入幾兩月。報下
竟停之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八年四月。大役軍
士。為番僧修大慈恩寺。鬻爵贖罪。以充費。十月大慈
恩寺灌頂大國師也舍窩死。命造塔葬之。工部及工
科給事中執奏曰。非故事。上曰著為令。十一月賜大
慶法王領占班丹番行童度牒。聽其收度自便。
公元1514年
正德九年正月。吏部尚書楊一清上言。不宜創梵字
於西內。時不能行按明通紀云云。
公元1515年
正德十年。給大德法王國師誥命賜胡僧知三生法
王金印袈裟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十年二月。保
安寺大德法王綽吉我些兒為其徒領占綽節兒綽
供劄失。請得為正副使。還居烏斯藏。比大乘法王例
入貢。并給與國師誥命。得入番熬設廣茶。下禮部尚
書劉春議不可。令覆議。春執奏詔與誥命。罷設茶勅。
是時上習番經。被番僧服綽吉我些兒輩。出入豹房。
參廁權貂。及領占綽節兒等歸。輜重相屬。傳郵煩費
焉。五月大護國保安寺右覺義班丹倫竹。為其師祖
大善法王星吉班丹乞祭葬。禮部執奏無故事。特許
之。十一月嬖倖言。西域胡僧有知三生者。西人謂之
活佛。上使太監劉充往迎。率指揮千戶百餘人。甲士
千人。以珠琲為幡幢。黃金為七供。賜法王金印袈裟。
及其徒饋賜鉅萬計。勅以十年往返。得便宜處置錢
物。益發官軍護送之。
公元1518年
正德十三年。遣中官劉充迎活佛。賜西域番僧食茶。
遣番僧封烏斯藏國西為闡教王按明大政紀。正
德十三年三月。上遣中官劉充迎活佛。使烏斯藏。巡
撫淮楊都御史叢蘭。疏斥佛老無益。乞還充勿遣。不
報。時番國烏斯藏傳聞。國西有童子。記其生前事者。
以為活佛。上遣使迎之。所過誅求百計。勢張甚蘭檄
有司。毋徇所欲。至淮謁辭之。南京兵部尚書喬字上
疏。諫遣使迎活佛。甚傷國體。字云國朝祖宗相承。所
以不絕番僧朝貢者。不過覊縻遠夷而巳。非崇奉信
惑之也。陛下天縱聖明。無微不燭。抑豈不知西方之
佛教。無益中國之治乎。不報按名山藏典謨記。正
德十三年五月。賜西域番僧食茶八萬九千餘斤。人
許帶六千斤下番不為例。七月遣番僧覺義領占劄
巴等。封烏斯藏國酋。為闡教王。劄巴等乞給馬快船
三十。載食鹽為入番買路。資部科執奏。詔特許之。
公元1535年
世宗嘉靖十四年。燬興隆寺併慈恩寺。一應修齋俱
革按明會典。嘉靖十四年。大興隆寺燬。令永不許
復。併大慈恩寺。一應修齋俱革。僧徒聽告。就各寺依
住。有歸化者。量給原寺。田畝仍免差徭。六年。
公元1536年
嘉靖十五年。除禁中佛殿。併毀佛像佛骨佛牙諸物
按明大政紀。嘉靖十五年五月。帝欲除去禁中釋
殿。以其地奉建慈慶慈寧二宮。命廷臣集議。僉以為
可。帝即命撤之。尋召李時夏言入視大善殿。見金範
佛像不下千百。皆命銷毀。其几案懸鍍金函藏貯。尚
多佛骨佛牙諸物。言退上疏。力請焚。帝從之。於是
禁中邪穢迸斥殆盡按春明夢餘錄。宗伯夏言議
佛骨疏。比者恭遇皇上諮及群臣。欲除去禁中釋
殿。奉建兩宮以備一代之制。一時廷議。仰贊皇上篤
養盡制之孝。闢邪崇正之化。盛德大業光前振後矣。
今月十一日。伏奉聖旨。命大學士李時同臣言入看。
即所謂大善殿者。臣等看得殿內有鑄金銀像。鉅細
不下千百。且多邪鬼淫褻之狀。仰惟聖明燭其誕妄
不經。一旦奮然舉而除之。甚盛舉也。但臣見諸几案
之上。及懸度梁栱之間。與夫金函之所藏貯者。為物
尚多不可識辨。問之守者。且云是為佛骨。是為佛牙。
枯朽摧裂。奇離磈礧。計不下千斤。臣惟佛法之入中
國。自漢明帝時始。然不過人誦其書習其教而巳。至
唐憲宗時。乃迎佛骨至京師。其臣韓愈。極言其不祥。
不宜以入宮禁。憲宗不能聽。且深辠愈。竟遠斥之。臣
意自後人莫敢矯其非。凡番僧持以誑惑中國之人。
而名為佛顱佛骨者。相屬於道。由是流入天子宮禁
之內。歷世皆然。不以為異。今殿中所有。未必非勝國
所遺。累朝以來。亦必以為彼法則。然未嘗深究。以延
至今茲者。恭惟皇上躬堯舜禹湯文武之資。行堯舜
禹湯文武之道。始議毀佛屋。毀除穢像。使詭異之行
不得瀆留清禁。此真卓越千古之見。出於尋常萬萬
者也。然殿宇像設既除。所有前項佛頭佛牙之類。皆
屬污穢。不宜使之尚存。臣請乞以此物。勅下所司。
之草野。一切掃而淨之。以杜愚冥疑惑之端。實為大
聖人非常作為。有補名教甚大。功德罔極。臣不勝幸
甚。後世幸甚。疏入。答曰大善殿所貯佛骨。諸不經之
物。之草野。恐後日好事之人。仍為啟視。不如焚之。
以杜永患。遂命禮部。俱於城外。焚之。
公元1537年
嘉靖十六年。勅聽僧徒還俗。禁修葺寺院。及私自披
剃為僧按明會典。嘉靖十六年。題准各該有司。欽
遵聖諭。化正僧徒願自還俗者。聽其自求安便。各處
寺院。年久宮殿任其頺壞。不許修葺。民間幼童不許
捨入為僧。私自披剃。如有此等。罪其父母及其鄰佑
公元1543年
嘉靖二十二年。令燬大慈恩寺按明會典云云。
公元1563年
嘉靖四十二年十月。罷遣番僧封諸藏。著為令按
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564年
嘉靖四十三年十二月。詔番僧入貢者。限人入邊。如
成化弘治故事按名山藏典謨記云云。
公元1566年
嘉靖四十五年詔禁僧尼戒壇按明會典。凡禁止
戒壇。嘉靖四十五年令在外行撫按衙門。督率有司。
各查本處僧寺若干。僧徒若干。明白登簿。不時查點。
不到者罪坐住持立限投銷。一切寄住遊僧發回原
籍。當差在京廠衛衙門。及五城御史。將京城內外地
方大小僧寺。嚴加巡緝。有指。稱受戒奸淫不法者。訪
拏重治按明通紀。嘉靖四十五年九月。詔順天府
按官嚴禁僧尼戒壇說法。仍令廠衛巡城御史通查
勘京城內外僧寺。如有仍前受戒寄寓者。收捕下獄。
四方遊僧並聽所在有司遞回原籍。當是時。白蓮教
盛行。御史鮑承蔭。以妖盜本為一途。恐投邪鼓眾釀
公元1579年
成大患。遂令禁之。神宗萬曆七年。烏思藏僧鎖南堅
錯求通貢按明通紀。萬曆七年。烏思藏僧鎖南堅
錯求通貢。堅錯者。即闡化王答賴刺麻也。故號稱活
佛。以傳經說法戒淫殺。為虜所尊禮稱輪迴轉法功
公元1577年
德世界佛大國師。萬曆五年。套酋切近黃台吉約俺
答。迎堅錯西海上。飲長生水。俺答所從部落數十萬
人。徒以奉堅錯教無淫逞者。其教化可知矣。
*皇清
公元1633年
**天聰七年
大清會典。凡喇嘛禁例。天聰七年。定喇嘛班第。出居
城外清淨處所。有請喇嘛念經治病者。家主治
罪又定喇嘛班第。有容留婦女。及不呈明禮
部。私為喇嘛蓋寺廟者。治罪。
公元1640年
**崇德五年
大清會典。崇德五年。題准新收僧人納銀。送戶部查
收。隨給用印度牒。令僧綱司分發。
公元1647年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四年。定喇嘛不許私自遊方。有遊方
到京者。著發回原籍。
公元1654年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定禁止創建寺廟。其修理頺
壞寺廟。聽從其便。
公元1661年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題准京城內白塔居住喇嘛
九名。西大達廟居住喇嘛八名。及額木齊喇嘛。
應照舊留住。外其餘喇嘛班第。俱令於京城外
居住。如有壇邊京城居住者。將喇嘛送刑部。照
違法例。治罪。
公元1667年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熈六年。議准凡喇嘛班第。令該管大喇
嘛。逐日詳查。禮部每月詳查。有請念經治病者。
於大喇嘛處說明准去。仍令交還大喇嘛。
公元1684年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熈二十三年。覆准嗣後喇嘛所到處不
過三日。即令起程。違者留住家長寺廟住持及
失察官員。俱行治罪。喇嘛除犯死罪外。所犯別
罪。停其入官。仍照律治罪。遞解原籍又定班
第不許服用金黃色黃色。吳巴什吳巴三察。不
許服用金黃色黃紅色。如
上賜者准用。違者治罪。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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