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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十卷目錄
歲功總部雜錄
歲功總部外編
歲功典第十卷
歲功總部雜錄
《易經·乾卦》:夫大人者,與四時,合其序。
《繫辭》: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變通配四時。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變通莫大乎四時。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詩經·王風·采葛章》:一日不見如三秋兮。〈疏〉年有四時,時皆三月。三秋謂九月也。設言三春三夏,其義亦同。《禮記·曲禮》: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陰竅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
禮器如竹箭之有筠也,如松柏之有心也,二者居天下之大端矣,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
禮也者,合於天時。
故作大事必順天時。
《樂記》:春作夏長,仁也。斂收冬藏,義也。
動之以四時。
終始象四時。
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
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鄉飲酒義》:四面之坐象四時也。
三月則成時。
《喪服·四制》: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
公元前722年
《公羊》:隱公元年春,王正月傳春者何,歲之始也。〈注〉以上繫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歲之始也。春者,天地開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時,本名也。昏斗指東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歲者,總號其成名之稱。尚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是也。隱公七年秋七月,傳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注〉首,始也。時,四時也。過,歷也。春以正月為始,夏以四月為始,秋以七月為始,冬以十月為始。歷一時,無事則書。其始月明,王者當奉順四時之正也。
公元前718年
《左傳》:隱公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注〉蒐,索也。蒐索禽獸之不孕者。苗主除禽獸為苗害者。獮,殺也,取殺為名,順陰氣也。狩,圍守也。冬物畢成,獲則取之,無所擇也。
公元前707年
桓公五年秋大雩,書不時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過則書。〈注〉此發雩祭之例。欲顯天時以指事,言凡祀通下三句,天地宗廟之事也。啟蟄,夏正建寅之月。祀天南郊,龍見建巳之月。蒼龍宿之體,昏見東方,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遠為百穀祈膏雨。建酉之月,陰氣始殺,嘉穀始熟。故薦嘗於宗廟。建亥之月,昆蟲閉户,萬物皆成,可薦者眾。故烝祭宗廟卜日。有吉凶過次節,則書以譏慢也。僖公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於五月不曰旱,不為災也。〈注〉周六月,夏四月於播種。五稼無損。
公元前655年
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注〉分,春秋分。至,冬夏至。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古人於此皆望雲氣而書之,欲察妖祥而預為之備也。
公元前636年
文公元年,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注〉歷法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為歷元。其時月日五星皆起於牽牛,初度更無餘分。以此為步占之端。故云履端於始。每歲有二十四氣,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謂之節氣。雨水、春分、穀雨、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謂之中氣。每月皆有中氣。惟閏月獨無中氣,閏前之月則中氣在晦日。閏後之月則中氣在朔日。舉中氣而正月則置閏不差矣,故云舉正於中。置閏之法,以氣盈朔虛,而歸日月之餘。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之行也。日一度,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方一周天,貫計三百六十五日零三箇時辰。而一歲十二箇月,止有三百六十日,更有五日零三箇時辰。無所歸著,是為日行之餘分。每歲只均分在二十四氣,上所謂氣盈者也。月之行也,日十一度十九分度之七,常以百十九日中,強而與日合于朔。是每月又有半日弱。無所歸著,是為月行之餘分,故月不滿三十日而有大小盡焉。所謂朔虛者也,積日月之餘分,每歲常餘十一日弱,故十九年而置七箇閏月。是為一章之數,故云歸餘于終。開端不差,故時序無愆。過寒暑不忒,故民心無疑惑。置閏得宜則圖為得所,故作事無悖亂。
公元前632年
襄公二十六年,聲子通使于晉,還如楚。令尹子木問: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聞之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注〉勸賞,樂行賞也。畏刑,憚用刑也。春夏生長故賞,秋冬肅殺故刑。楚多淫刑,妨賢害國,以成不可治療之疾,此所謂楚人不能用其材也。
昭公元年,晉侯求醫于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為也。天有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菑。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注〉六氣之化分為春溫夏熱秋涼冬寒之時序,此四時以為五行之節,計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主七十二日。土無定方,分主四季之末各十八日,亦七十二日。受用六氣有過度者,則生六疾。昭公四年,大雨雹。季武子問于申豐曰:雹可禦乎。對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菑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夫冰以風壯而以風出,其藏之也,周共用之也。遍則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凄風,秋無苦雨,雷出不震,無菑霜雹,癘疾不降,民不夭札。昭公七年,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目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注〉多,詳也。莫同,言辰以名多也。一歲日月十二會,從子至亥,所會謂之辰,以子丑配甲乙之十干,明非一所也。
公元前616年
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太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為名。鳳鳥氏,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注〉摯,少皞名鳳鳥知天時,故以名歷正之官。元鳥,燕也,以春分來秋分去,故以名主二分之官。伯趙,伯勞也。以夏至鳴冬至止,故以名主二至之官。青鳥,鶬鶊也,以立春鳴立夏止,故以名司啟之官。丹鳥,鷙雉也,以立秋來立冬去,入大水為蜃。故以名司閉之官。以上分至啟閉皆歷正之屬官。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注〉春扈鳻鶞相五土之宜,趣民耕種者。夏扈竊元趣民耘苗者。秋扈竊藍趣民收斂者。冬扈竊黃趣民蓋藏者。棘扈竊丹為巢居鳥者。行扈唶唶書為民驅鳥者。宵扈嘖嘖夜為農驅獸者。桑扈竊脂為蠶驅雀者。老扈鷃鷃趣民收麥。令不得晏起者,以九扈名農正之官。皆以教民事扈止也,所以止民,使不淫放也。
《周語》:單襄公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木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偫而畚挶,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于天下也。
王將鑄無射,問律於伶州鳩。對曰:六,中之色也,名之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注〉十一月曰黃鍾。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天有六母,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畢矣,而六為中。故六律六呂而成天道。黃鍾,六律之首,故以六律正色為黃鍾之名。重元,正始之義也。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九德,水火金木土穀正德利用厚生也。十一月陽伏於下,物始萌,於五聲為宮。含元處中,所以遍養六氣九德之本。二曰:太簇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注〉正月曰:太簇,言陽氣太簇達於上也。正聲為商,故為金奏。所以佐陽發出滯伏也。
三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注〉三月曰姑洗,言陽氣養生,洗濯枯穢,改柯易葉也。正聲為角,是月至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享宴可以納賓也。
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注〉五月曰蕤賓,言陰氣為主,委蕤於下。陽氣盛長於上,有似於賓主,故可用之宗廟賓客,以安靜神人,行酬酢也。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注〉七月曰夷則,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以詠歌。九成之則,成民之志使無疑貳也。
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注〉九月曰無射,陽氣收,藏萬物,無射見者。故可遍布前哲之令德,示民道法也。
元閒大呂,助宣物也。〈注〉十二月曰大呂。元,一也。陰繫於陽以黃鍾為主,故曰元。閒以陽為首,不名其初,臣歸功於上之義也。大呂助,陽宣散物也。天氣始於黃鍾,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鍾之功也。二閒夾鍾,出四隙之細也。〈注〉二月曰夾鍾。隙,閒也。夾鍾,助陽鍾聚也。細也,四隙四時之閒氣微細者。春為陽中,萬物始生,四時之微氣皆始於春,春發而出之。三時奉而成之,故夾鍾出,四時之微氣也。
三閒中呂,宣中氣也。〈注〉四月曰中呂。陽氣起於中,至四月,宣散於外,純乾用事,陰閉藏於內,所以助陽成功也。
四閒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注〉六月曰林鍾。林,眾也。言萬物眾盛也。展,審。俾,使。肅,速。純,大。恪,敬也。言時務和審百事,無有偽詐,使之莫不任其職事。速其功大,敬其職也。
五閒南呂,贊陽秀也。〈注〉八月曰南呂,榮而不實曰秀。南,任也,陰任陽事,助成萬物也。
六閒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注〉十月曰應鍾,言陰應陽,月事萬物,鍾聚百嘉,具備時務,均利百官,器用程度,庶品使皆應其禮,復其常也。
《魯語》: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制也。〈注〉社,春分祭社也。事,農桑之屬也。冬祭曰烝。烝,而獻五穀布帛之功也。
《易川靈圖》:陽氣出于東北,入于西北,發于孟春,畢于孟冬。
易通卦,驗人君。冬至日使八能之士,鼓黃鍾之瑟瑟,用槐木,長八尺一寸。夏至日,瑟用桑木,長五尺七寸。〈注〉槐,取氣上。桑,取氣下也。
王者,必五時迎氣者,以示人奉承天道,從時訓人之義,故月令于四立,日及季夏土德王日,各迎其王氣之神于其郊,其配祭以五人帝。春以太皞,夏以炎帝,季夏以黃帝,秋以少昊,冬以顓頊。
凡六禮板長尺二寸以應十二月,愽四寸以象四時,厚八分以象八節,皆真書。
冬至鼓用馬革,圓徑八尺一寸。夏至鼓用牛,〈又〉圓徑五尺七寸。〈注〉馬,坎類。牛,離類。
《尚書》:帝命,期春鳥星昏中,以種稷。夏火星昏中,以種黍菽。
《尚書·考靈曜》:主春者,鳥星昏中可以種稷。主夏者,心星昏中可以種黍。主秋者,虛星昏中可以種麥。主冬者,昴星昏中則入山,可以斬伐、具器械。王者南面而坐,視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力役。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之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之後東遊,秋分東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之後南遊,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冬季復正。此是地及星辰四遊之義也。
《尚書大傳》:夏以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為正,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
《詩紀曆樞》:陰陽之會,一歲再遇于南方者,以中夏遇于北方者,以中冬。
樂動聲儀時。元氣者,受氣于天,布之于地,以時出入物者也。四時之節,動靜各有分職,不得相越,謂調露之樂也。〈注〉調露,調和致甘露也,使物茂長之樂。樂緯坎。主冬至樂用管艮,主立春樂用塤震,主春分樂用鼓巽,主立夏樂用笙離,主夏至樂用絃坤,主立秋樂用磬兌,主秋分樂用鐘乾,主立冬樂用柷敔,此八方之音。
《本草經》: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養性以應人。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
《古瑞命記》:神農氏論芝云:山川雲雨,五行四時。陰陽,書夜之精,以生五色。神芝皆為聖王休祥焉。
《黃帝宅經》:正月土氣衝丁未方,二月坤,三月壬亥,四月辛戊,五月乾,六月寅甲,七月癸丑,八月艮,九月丙己,十月辰乙,十一月巽,十二月申庚。
《黃帝兵法》:戰𩰚,當從九天之上,擊九地之下。春青龍,夏朱雀,秋白虎,冬元武,四神為九天,其衡則九地也。子午經十二時忌: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八日腎。
《周髀筭經注》:二至者,寒暑之極。二分者,陰陽之和。四立者,生長收藏之始。是為八節。
四章為一蔀,七十六歲。〈注〉蔀之言齊,同日月之分為一蔀也。一歲之月十二月十九分月之七,通分內子得二百三十五,一歲之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通之得一千四百六十一分,母不同則子不齊,當互乘之以齊。同之者,以日分母四乘月,分得九百四十,即一蔀之月。以月分母十九乘日,分得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即一蔀之日。以日月分母,相乘得七十六,得一蔀之歲。以一歲之月,除蔀月得七十六歲。又以一歲之日除蔀日,亦得七十六矣。歲月餘既終,日分又盡,眾殘齊合,群數畢滿,故謂之蔀。
二十蔀為一遂,遂千五百二十歲。〈注〉遂,竟也。言五行之德一終竟,極日月辰終也。乾鑿度曰至德之數。先立金木水火土,五凡各三百四歲,五德運行,日月開闢,甲子為蔀首七十六歲,次得癸卯蔀七十六歲,次壬午蔀七十六歲,次辛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木德也。主春生,次庚子蔀七十六歲,次己卯蔀七十六歲,次戊午蔀七十六歲,次丁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金德也,主秋成。次丙子蔀七十六歲,次乙卯蔀七十六歲,次甲午蔀七十六歲,次癸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火德也,主夏長。次壬子蔀七十六歲,次辛卯蔀七十六歲,次庚午蔀七十六歲,次己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水德也,主冬藏。次戊子蔀七十六歲,次丁卯蔀七十六歲,次丙午蔀七十六歲,次乙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土德也。主致養其德四正子午卯酉而朝四時焉。凡一千五百二十歲,終一紀,復甲子,故謂之遂。
三遂為一首,首四千五百六十歲。〈注〉首,始也,言日月五星終而復始也。《考靈曜》曰:日月首甲子,冬至日月,五星俱起,牽牛初。日月若合璧,五星如聯珠,青龍甲寅。攝提格,並四千五百六十歲,積及初。故謂首也。七首為一極,極三萬一千九百二十歲,生數皆終,萬物復始。〈注〉極,終也。言日月星辰,弦望晦朔,寒暑推移,萬物生育,皆復始。故謂之極。
公元234年
小歲者,十二月為一歲。大歲者,十三月為一歲。日復星為一歲。〈注〉冬至日出在牽牛,從牽牛周牽牛則為一歲。
春分之日,夜分以至。秋分之日,夜分極下,常有日光。秋分之日,夜分以至。春分之日,夜分極下,常無日光。〈注〉春秋分者,晝夜等。春分至秋分,日內近極。故日光照及也,秋分至春分,日外遠極,故日光照不及也。《六韜》:將,冬不服裘,夏不操扇,天雨不張幔。蓋是謂將禮將不身服禮,無以知士卒寒暑也。
《汲冢周書·武稱解》:春違其農,秋伐其穡,夏取其麥,冬寒其衣服。春秋欲舒,冬夏欲亟,武之時也。
《天武解》:伐有四時。一春違其農,二夏食其穀,三秋取其刈,四冬凍其葆。
《小開武解》: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時候天視可監,時不失以知吉凶。
《寶典解》:三信。一春生夏長,無私民,乃不迷。二秋落冬殺,有常,政乃盛行。三人治百物,物德其德。是謂信極。《大聚解》:陂溝道路,藂苴丘墳。不可樹穀者,樹以材木。春發枯槁,夏發葉榮,秋發實蔬,冬發薪蒸。以匡窮困。揖其民力,相更為師,因其土宜,以為民資。此謂仁德。旦聞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且以並農力,執成男女之功夫。然則有生而不失其宜,萬物不失其性,人不失其事,天不失其時,以成萬財。萬財既成,放此為人,此謂正德。
王若欲求天下民,先設其利而民自至,譬之若冬日之陽,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此謂歸德。
《管子·治國篇》:秋糴以五,春糶以束。〈注〉謂富者,秋時以五糴之至春。出糶便收其束矣,束十疋也。
《宙合篇》:春采生,秋采蓏,夏處陰,冬處陽。此言聖人之動靜開闔,詘信浧濡取與之,必因于時也。
歲有春秋冬夏,月有上中下旬,日有朝暮,夜有昏晨半星辰,序各有其司,故曰天不一時。
《形勢解》:春者,陽氣始上,故萬物生。夏者,陽氣畢上,故萬物長。秋者,陰氣始下,故萬物收。冬者,陰氣畢下,故萬物藏。故春夏生長,秋冬收藏,四時之節也。
《乘馬篇》:陰陽春秋冬夏,陰陽之推移也。時之短長,陰陽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陰陽之化也。
《禽經》:毛協四時,春則毛弱,夏則稀少而改易,秋則刷理,冬則更生細毛自溫。
色合五方,倉鷹之屬,以象東方木行,朱鳥之屬,以象南方火行,黃鳥之屬,應土行以象季夏。白鷺之屬,以象西方金行。元鳥之屬,以象北方水行。
羽物變化,轉于時令。仲春之節,鷹化為鳩。季春之節,田鼠化為鴽。仲秋之節,鳩復化為鷹。季秋之節,雀入大水化為蛤。孟冬之節,雉入大水,化為蜃。《淮南子》曰:鼇化為鶉,鶉化為鸇,鸇化為布穀,布穀復為鷂,順節令以變形也。
《家語·禮運篇》:夫禮之不同,不豐不殺,所以持情而合危也。山者不使居川,渚者不使居原,用水火金木,飲食必時。冬合男女,春頒爵位,必當年。德,皆所順也。〈注〉合,安禮也。用水漁入澤梁乃溉灌,用火季春出火,季秋納火也。用金以時采受,以納銅鐵,用木斧斤以時入山林。飲食各隨四時之道者也。
《五帝篇》:孔子曰:昔也,丘聞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注〉一歲三百六十日五行,每行主七十二日,化生長育。一歲之功,萬物莫不受成五帝,五行之佐生物者。
《五帝德篇》:祭五祀者,所以本事也。〈注〉户竈中霤門行也:春户以木,夏竈以火,中霤以土,秋門以金,冬行以水,各本其用事之神而祀之。
《文子·道原篇》:老子曰:大丈夫恬然無思,惔然無慮,以天為蓋,以地為車,以四時為馬,以陰陽為御。行乎無路,遊乎無怠,出乎無門。
《精誠篇》:老子曰:冬日之陽,夏日之陰,萬物歸之而莫之使,極自然至精之感,弗召自來,不去而往。窈窈冥冥不知所為者,而功自成。
文子曰:春政不失禾黍滋,夏政不失雨降時,秋政不失民殷昌,冬政不失國家寧康。
《道德篇》:老子曰:因春而生,因秋而殺。所生不德,所殺不怨,則幾於道矣。
《上仁篇》:老子曰:天地之氣,莫大於和。和者,陰陽調日月分。故萬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與成必得和之精,故積陰不生,積陽不化,陰陽交接乃能成和。《上禮篇》:老子曰:察四時孟仲季之序,以立長幼之節,而成官。
《列子·黃帝篇》:陰陽常調,日月常明,四時常若,風雨常均,字育常時,年穀常豐。
《殷湯篇》:荊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朽壤之上有菌芝者,生於朝,死於晦。春夏之月有蠓蚋者,因雨而生,隨陽而死。
《莊子大宗師篇》:真人淒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說劍篇》:天子之劍,裹以四時,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天道篇》:春夏先,秋冬後,四時之序也。
《天運篇》:調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迭起,萬物循生。《知北遊篇》: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觀于天地之謂也,陰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萬物畜而不知,此之謂本根。可以觀于天矣。
《庚桑楚篇》:夫春氣發而百草生,正得秋而萬寶成。夫春與秋豈無得而然哉。大道已行矣。
尸子謂夏必長而蒜麥枯。謂冬必彫而竹柏茂。日盛陽宜暑,夏天未必無涼,日極陰宜寒,隆冬未必無暫溫也。
《鶡冠子》:天用四時,地用五行。天子執一以居中央,調以五音,正以六律,紀以度數,宰以刑德。從本至末,第以甲乙,天始于元,地始于朔,四時始于歷,故家里用提,扁長用旬,鄉師用節,縣嗇夫用月,郡大夫用氣,分所至柱國用六律。里五日報扁,扁十日報鄉,鄉十五日報縣,縣三十日報郡,郡四十五日報柱國,柱國六十日以聞天子。天子七十二日遣使,勉有功,罰不知。此所以與天地,總下情,六十日一上聞,上惠,七十二日一下究,此天曲日術也。
《荀子·王制篇》: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汙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食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天論篇》:列星隨旋,日月遞照,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
《賦篇》:冬日作寒,夏日作暑,廣大精神,請歸之雲。《韓非子·解老篇》:道者,萬物之所然也。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時得之以御其變氣。
《關尹子·九藥篇》:天不能冬蓮春菊,是以聖人不違時。《呂氏春秋·孟春紀·去私篇》:四時無私行也,行其德而萬物得遂長焉。《仲春紀·情欲篇》:秋早寒則冬必暖,春多雨則夏必旱,天地不能兩,而况于人類乎。《季春紀·盡數篇》:天生陰陽寒暑燥濕。四時之化萬物之變,莫不為利,莫不為害。〈注〉順者利時,逆者害時。《仲夏紀·大樂篇》:四時代興,或暑或寒,或短或長,或柔或剛。萬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陰陽。
《孝行覽·義賞篇》:春氣至則草木產,秋氣至則草木落,產與落或使之,非自然也。
《離俗覽·貴信篇》:春之德風,風不信,其華不盛。華不盛,則果實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則長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穀不堅。穀不堅,則五種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剛。地不剛,則凍閉不開。天地之大,四時之化,而猶不能以不信成物,又况乎人事。《似順論·有度篇》:夏不衣裘,非愛裘也。煖有餘也。冬不用,非愛也,清有餘也。《士容論·上農篇》:后妃率九嬪蠶于郊,桑于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
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罦不敢出于門,罛罟不敢入于淵澤。非舟虞不敢緣名,為害其時也。
《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于斗。〈注〉杓,北斗柄也。龍角,東方。宿攜連也。衡,斗之中央。殷,中也。
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以其宿命國,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舍為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為楚。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為漢。仲冬冬至,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俱西為中國。其出入常以辰戌丑未。
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動搖常以此。
《太史公自序》: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注〉八位,八卦位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節,就中氣,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史記索隱》:歲行一次謂之歲星,十二歲而星一周天。《漢書·律曆志》:二十四銖而成兩者,二十四氣之象也。十六兩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四百八十兩者,六旬行八節之象也。三十斤成鈞者,一月之象也。四鈞為石者,四時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終于十二辰而復于子,黃鍾之象也。千九百二十兩者,陰陽之數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萬六千八十銖者,萬一千五百二十物歷四時之象也。而歲功成就,五權謹矣。
以陰陽言之太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于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于時為秋。秋,𩏶也。物𩏶斂乃成,孰金從革。改,更也。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于時為春。春,蠢也。物蠢生,迺動運,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六之中,經緯通達,迺能端直,于時為四季土,稼穡蕃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繩也。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平直,陰陽之義,四方四時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順其方而應其行職,在大行鴻臚掌之。
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以成。
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
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日歲,易兩儀之中也。于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于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四時寒暑,無形而運于下。
《董仲舒傳》: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陽出,布施于上,而主歲功。使陰人伏于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終陽以成,歲為名,此天意也。
《越絕書》:天下之君,發號施令必順于四時,四時不正則陰陽不調,寒暑失常。如此則歲惡,五穀不登。聖王施令必審于四時,此至禁也。
《賈誼·新書》:懸弧之禮,義東方之弧以梧。梧者,東方之草。春,木也。其牲以雞。南方之弧以柳。柳者,南方之草。夏,木也。其牲以狗。中央之弧以桑。桑者,中央之木也。其牲以牛。西方之弧以棘。棘者,西方之草。秋,木也。其牲以羊。北方之弧以棗。棗者,北方之草。冬,木也。其牲以彘。《淮南子·天文訓》:四時者,天之吏也。
天有四時,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節。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節。
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之寒氣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日月之淫為精者為星辰。
辰星正四時。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婁,以五月夏至效東井輿鬼,以八月秋分效角亢,以十一月冬至效斗牽牛。
何謂八風。距日冬至四十五日,條風至。條風至四十五日,明庶風至。明庶風至四十五日,清明風至。清明風至四十五日,景風至。景風至四十五日,涼風至。涼風至四十五日,閶闔風至。閶闔風至四十五日,不周風至。不周風至四十五日,廣莫風至。
天有四時,以成一歲。因而四之,四四十六。故十六兩而為一斤。三月而為一時,三十日為一月,故三十斤為一鈞。四時而為一歲,故四鈞為一石。
《墬形訓》:照之以日月,經之以星辰,紀之以四時。《本經訓》:春肅秋榮,冬雷夏霜,皆賊氣之所生。
四時者,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取予有節,出入有時。開闔張歙不失其敘,喜怒剛柔不離其理。
秉太一者,牢籠天地,彈壓山川。含吐陰陽,伸曳四時。紀綱八極,經緯六合。覆靈照導,普氾無私。翾飛蠕動,莫不仰德而生。
《繆稱訓》:天有四時,人有四用。
《齊俗訓》:夫以一世之變,欲以耦化應時,譬猶冬被葛而夏被裘。
《氾論訓》:天地之氣,莫大于和。和者,陰陽調。日夜分而生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之與成必得和之精。《兵略訓》:將軍之心,滔滔如春,如夏,湫漻如秋,典凝如冬。因形而與之化,隨時而與之移。〈音曠漻音遼〉《說林訓》:冬冰可折,夏木可結,時難得而易失。
《泰族訓》:五帝三王,立明堂之朝,行明堂之令。以調陰陽之氣,以和四時之節,以辟疾病之菑。
天設日月,列星辰,調陰陽,張四時。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風以乾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春秋繁露·五行對篇》:水為冬,金為秋,土為季夏,火為夏,木為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
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于土,土之于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為人者天地篇》: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
天地之數,不能獨以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五行之義篇》: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數也,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
《王道通篇》:天常以愛利為意,以養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世為事,好惡喜怒而備用也。然而主好惡喜怒,乃天之春夏秋冬也。
《陰陽位篇》:夏出長于上,冬入化于下者,陽也。夏入守虛地于下,冬出守虛位于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出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也。故陰陽終歲各一出。
《陰陽終始篇》: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
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不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秋時,少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西方,俛其處而適其事,以成歲功。此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是故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
《天道無二篇》:陰與陽,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並行而不同路,交會而各代理。此其文與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
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於空處也。《人副天數篇》: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藏,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暝,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
《四祭篇》:古者歲四祭。四祭者因四時之所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蒸。此言不失其時,以奉祀先祖也。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麥也。嘗者以七月嘗,黍稷也。蒸者以十月進,初稻也。此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孝子孝婦,緣天之時,因地之利,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王事。《祭義篇》:五穀,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為賜人也。宗廟止四時之所成,受賜而薦之。宗廟,敬之性也。于祭之而宜矣,宗廟之祭物之厚,無上也。春上豆實,夏上尊實,秋上杌實,冬上敦實。豆實韭也,春之始所生也。尊實麪也,夏之所受初也。杌實黍也,秋之所先成也,敦實稻也,冬之所畢熟也。始生故曰祠,善其可也。夏約故曰礿,貴所初礿也。先成故曰嘗,嘗言甘也。畢熟故曰蒸,蒸言眾也。奉四時所受于天者,而上之為上祭,貴天賜且尊宗廟也。
《循天之道篇》:天有兩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窮。是北方之中用,合陰而物始動于下。南方之中用,合陽而養始美于其上。動于下者,不得東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養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
法陰與陽,陽氣起于北方,至南方而盛,盛極而合乎陰。陰氣起乎中夏,至中冬而盛,盛極而合乎陽,不盛不合,是故十月而俱盛,終歲而乃再合,天地久節以此為常。
陰陽之會,冬合北方而物動于下。夏合南方而物動于上。上下之大動,皆在日至之後,為寒則凝水冽地,為熱則焦沙爛石。氣之精至于是,故天地之化,春氣生而百物皆出,夏氣養而百物皆長,秋氣殺而百物皆死,冬氣收而百物皆藏。
法天者,乃法人之辨天之道。嚮秋冬而陰來,嚮春夏而陰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迎女,冰泮而殺內,與陰居近,與陽遠也。
《大戴禮記》:古之為路車也。蓋圓以象天,二十八橑以象列星,軫方以象地,三十輻以象月。故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前視則睹鸞和之聲,側聽則觀四時之運。《京氏易略》: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秋分同用。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鹽鐵論·論菑篇》:江都相董生推言,陰陽四時相繼,父生之,子養之。母成之,子藏之。故春生仁,夏長德,秋成義,冬藏禮。此四時之序,聖人之所則也。
天道好生惡殺,好賞惡罰。故使陽居於實而宣德施,陰藏於虛而為陽佐輔。陽剛陰柔,季不能加孟。此天賤冬而貴春。申陽屈陰,故王者南面而聽天下,背陰向陽,前德而後刑也。霜雪晚至,五穀猶成,電霧夏隕,萬物皆傷。由此觀之,嚴刑以治國,猶任秋冬以成穀也。故法令者,治惡之具也。而非至治之風也。
《氾勝之書》: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旱鋤穫。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陽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脂田。及盛冬耕泄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脂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愛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躙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躙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畝可收十石。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忌,則多傷敗。
《說苑·辨物篇》:五星:一曰歲星,二曰熒惑,三曰鎮星,四曰太白,五曰辰星。欃槍彗孛旬始柱矢,蚩尤之旗,皆五星盈縮之所生也。五星之所犯,各以金木水火土為占,春秋冬夏伏見有時,失其常離其時,則為變異,得其時居其常,是謂吉祥。
古者有主四時者。主春者張昏而中,可以種穀,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夏者大火昏而中,可以種黍菽,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秋者虛昏而中,可以種麥,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冬者昴昏而中,可以斬伐田獵蓋藏,上告之天子,下布之民。故天子南而視四星之中,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籍、不舉力役。書曰:敬授民時。詩曰:物其有矣,維其時矣,物之所以有而不絕者,以其動之時也。
《脩文篇》:大聖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日至則日行其風,以生十二律。故仲冬短至則生黃鍾,季冬生大呂。孟春生太簇,仲春生夾鍾,季春生姑洗。孟夏生仲呂,仲夏生蕤賓,季夏生林鍾。孟秋生夷則,仲秋生南呂,季秋生無射。孟冬生應鍾,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至也。
《通占大象曆星經》:六甲,六星在華蓋之下,扛星之旁,主分陰陽而配於節候出入。故在帝座旁,所布政教而授農時也。
《吳越春秋》:春種八穀,夏長而養,秋成而聚,冬蓄而藏。《後漢書·律歷志》:日周於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萬物畢改,攝提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歲,首至也。月,首朔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
日行北陸謂之冬,東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西陸謂之秋。
《白虎通·辟雍篇》: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闥,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窗象八風,四闥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
《五祀篇》:祭五祀,所以歲一遍何,順五行也。故春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萬物始觸户而出也。夏祭竈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夏亦火王長養萬物。秋祭門,門以閉藏自固也。秋亦萬物成熟內備自守也。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萬物伏藏。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巡狩篇》:巡狩所以四時何,當承宗廟,故不踰時也。以夏之仲月者,同律度當得其中也。二月八月晝夜分,五月十一月陰陽終。《尚書》曰: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柴,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嶽,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嶽,十有一月朔巡狩至于北嶽,所以五歲巡狩。何為太煩也。過五年為太疏也,因天道時有所生,歲有所成。三歲一閏,天道小備。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三年小備。二伯出述職黜陟,一年物有終始。歲有所成,方伯行國,時有所生,諸侯行邑。
公元237年
《論衡·雷虛篇》: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五月陽盛,故五月雷迅。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
《祭意篇》: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春求實,一歲再祀。蓋重穀也,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商蟲篇》:夫蟲之生也,必依溫濕,溫濕之氣常在春夏,秋冬之氣寒而乾燥,蟲未曾生。
《是應篇》:夫蓂草之實也,猶豆之有莢也。春夏未生,其生必于秋末,冬月隆寒,霜雪霣零,萬物皆枯。儒者敢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如與萬物俱生俱死,莢成而以秋末,是則季秋獨察莢,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說文》:卯為春門,萬物已出。酉為秋門,萬物已入。四民月令,自正月以終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蟲。或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析開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勿伐。十一月伐竹木。獨斷天子,父事天,母事地,兄事日,姊事月。常以春分朝日于東門之外,示有所尊,訓民人事,君之道也。秋分夕月于西門之外,別陰陽之義也。
天子之廟七,諸侯之廟五,皆月祭之。大夫之廟三,四時祭之,士一廟,上士二廟,亦四時祭之。府史以下及庶人皆無廟,四時祭于寢也。
五祀之別名,門。秋為少陰,其氣收成。祀之于門户。春為少陽,其氣始出生養。祀之于户行。冬為太陰,盛寒為水。祀之于行竈。夏為太陽,其氣長養。祀之于竈中霤。季夏之月,土氣始盛,其祀中霤。
春扈氏農正,趣民耕種。夏扈氏農正,趣民芸除。秋扈氏農正,趣民收斂。冬扈氏農正,趣民蓋藏。
宗廟所歌,施之別名。思文一章,祀后稷配天之所歌也。噫嘻一章,春夏祈穀于上帝之所歌也。豐年一章,蒸嘗秋冬之所歌也。潛一章,季冬薦魚春獻鮪之所歌也。載芟一章,春籍田祈社稷之所歌也。良耜一章,秋報社稷之所歌也。
《舊儀》:三公以下月朝,後省。常以六月朔、十月朔旦朝,後又以盛暑省六月朝,故今獨以為正月十月朔朝也。
《月令·章句》:天之道,陰陽各有少太。是生四時,少陽為春,太陽為夏,少陰為秋,太陰為冬。
《徐幹·中論》:名之繫於實也,猶物之繫於時也。生物,春也。吐華,夏也。布葉,秋也。凋零,冬也。成實斯無為而自成者也。《五經通義》:冬至陽動於下,推陰而上之,故寒於上。夏至陰動於下,推陽而上之,故大熱於上。故易云: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日在牽牛則寒,在東井則暑。牽牛外宿遠人,故寒。東井內宿近人,故溫也。
《杜預春秋序》: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
《晉書·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樞機,陰陽之元本也。故運乎天中而臨制四方,以建四時而均五行也。
《抱朴子·用刑篇》:天地之道不徒純仁。故青陽闡陶育之和,素秋厲肅殺之威。融風扇則枯瘁攄藻,白露零則繁英彫零。是以品物阜焉,歲功成焉。
《廣譬篇》:明君,賞,猶春雨而無霖淫之失。罰,擬秋霜而無詭時之嚴。
《郭象翼莊》:聖人之在天下,暖然若陽春之自和,故潤澤者不謝。凄乎若秋霜之自降,故凋落者不怨。《宗炳詩序》:恆山風井如瓮,春分後出,秋分後入。《永嘉記》:永嘉有八輩蠶。一曰蚖珍蠶,三月績。二曰柘蠶,四月初績。三曰蚖蠶,四月績。四曰愛珍蠶,五月績。五曰愛蠶,六月末績。六月寒珍蠶,七月績。七曰四出蠶,九月初績。八曰寒蠶,十月績。凡蠶再熟者,前輩皆謂之珍。
《名醫別錄》:上品藥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攻。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中天道仁育,故曰應天。一百二十種,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生榮時也,中品藥性祛患,為速延齡,為緩人懷性情,故曰應人。一百二十種,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成熟時也,下品藥性專主攻擊,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曰應地。一百二十五,種謂戌亥子丑之月,法萬物枯藏時也。
《三禮義宗》:歲者,依中氣一周以為一歲,年者依日月十二會以為一年,中朔大小不齊,故有歲年之異。天子諸侯宮寢之制,若春氣三月之中居正寢,退息之時常居東北之寢,三月之末,土王之日,則居中寢。夏之三月則居東南之寢,秋之三月則居西南之寢,冬之三月則居西北之寢。此三時後,土王之日,亦各居中寢,以從時候。
天子九門,法陽九之義,宮門有五,法五行,外門有四,法四時。
大蜡,盡天地四時之神而祭之,其樂亦盡用四時之調。
漏刻經,定太陽出沒法,正月出乙入庚方,二八出兔入雞場,三七發甲入辛地,四六生寅入犬藏,五月生艮歸乾上,仲冬出巽入坤方,惟有十與十二月出辰入申,仔細詳。
《關氏易傳》:乾坤之策義,陰陽三五,每一五而變七十二候,二五而變三十六旬,三五而變二十四氣。《齊民要術》: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淺。犁欲廉,勞欲再,秋耕䅖青者為上。魏文侯曰:民春以力耕,夏以鏹耘,秋以收斂。
凡春種欲深,宜曳重撻。夏種欲淺,直置自生。〈注〉春風冷生遲,不曳撻則根虛。雖生輒死,夏氣熱而生速,曳撻遇雨必堅垎其澤,澤多者,或亦不須撻,必欲撻者,宜須待白背濕,撻令地堅硬。故也。
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蓄蔬食,冬伐薪蒸以為民餈。故先王之政,四海之雲至而修封疆,蝦蟆鳴燕降而通路除道矣。陰降百泉則修橋梁,昏張中則務種穀,大火中則種黍菽,虛中即種宿麥,昴星中則收斂蓄積伐薪木。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霜降而樹穀,冰泮而求穫,欲得食則難矣。
崔寔曰:三月清明節後十日,封生薑。至四月立夏後,蠶大。食芽生可種之,九月藏茈薑蘘荷,其歲若溫,皆待十月。〈生薑謂之茈薑〉
大小麥皆須五月六月暵地,穬麥非良地則不須種。八月中戊社前種者為上時,下戊前為中時,八月末九月初為下時。小麥宜下種,八月上戊社前為上時,中戊前為中時,下戊前為下時。正月二月勞而鋤之,三月四月鋒而更鋤。
旱稻用下田,白土勝黑土。凡下田停水處,燥則堅垎。濕則汙泥,不問秋夏,候水盡地白背時,速耕杷勞頻煩令熟。二月半種為上時,三月為中時,四月初及半為下時。
二月三月種者為植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穉禾,二月上旬及麻菩楊生種者為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桃始花為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為下時,歲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春種欲深宜曳重撻,夏種欲淺直置自生。
《劉子·履信篇》:春之德風,風不信則花萼不茂,花萼不茂則發生之德廢。夏之德炎,炎不信則卉木不長,卉木不長則長贏之德廢。秋之德雨,雨不信則百穀不實,百穀不實則收成之德廢。冬之德寒,寒不信則水土不堅,水土不堅則安靜之德廢。以天地之靈,氣候不信,四時猶廢。而况于人乎。《賞罰篇》:天以晷數成歲,國以法教為治。晷運于天則時成于地,法動于上則治成于人。晷之運也,先春後秋。法之動也,先賞後罰。是以溫風發春,所以動萌華也。寒露降秋,所以隕茂葉也。明賞有德,所以勸善人也。顯罰有過,所以禁下奸也。
《文武篇》:盛暑炎蒸必藉涼風,寒交冰結必處溫室,夏不御氈,非憎惡之,炎有餘也。冬不臥簟,非怨讎之,涼自足也。不以春日遲遲而毁羔裀,秋露灑葉而別筍席。
《誡盈篇》:四時之序,節滿即謝。五行之性,功成必退。故陽極而陰降,陰極而陽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此天之常道也。
《言苑篇》:陽氣主生物,所樂也。陰氣主殺物,所憾也。故春葩含日以笑,秋葉泫露如泣。
天無情于生死,則不可以情而憾怨。故暄然而春榮華者不謝,悽然而秋凋零者不憾。榮凋有命,困遇有期。故春蕊雖茂假朝露而抽翠,秋葉誠危因微風而飄零。
《隋書·音樂志》:姑洗為春,蕤賓為夏,南呂為秋,應鐘為冬,是為四時。
《皇覽迎氣》:四時之樂,唱以角徵商羽。春唱角舞羽翟,夏唱徵舞鼓𩊠,秋唱商舞干戚,冬唱羽舞干戈。《尚書正義》: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有餘,分為十二月,有二十四氣。一為節氣謂月初也,一為中氣謂月半也。《毛詩正義》:計春秋漏刻多少正等,而秋言淒淒,春言遲遲者,陰陽之氣感人不同。張衡《西京賦》云:人在陽則舒,在陰則慘。然則人遇春暄則四體舒泰,春覺晝景之稍長,謂日行遲緩。故以遲遲言之。及遇秋景,四體褊躁,不見日行急促,唯覺寒氣襲人,故以淒淒言之。淒淒是涼,遲遲是暄也。
《春秋正義》序:四時序則玉燭調于上,三才協則寶命昌于下。
《舊唐書·百官志》:門下省起居郎掌起居。注錄天子之言,動法度以修記事之史,凡記事之制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必書。其朔日甲乙以紀曆數。
《元女房中經》:王相日,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朝野僉載》:春雨甲子,赤地千里。夏雨甲子,乘船入市。秋雨甲子,禾頭生耳。冬雨甲子,牛羊凍死。
《通典》:周制,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其訓曰:三歲而小考,其功也,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有功也。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
公元780年
《唐國史補》:德宗建中元年,貶御史中丞元令柔,二年貶御史中丞袁高,三年貶御史中丞嚴郢,四年貶御史中丞楊項。皆四月晦。談者為異。及元和,擒劉闢、李錡、吳元濟,行大刑者,皆十一月朔,豈偶然哉。
公元783年
江淮船泝流而上,常待東北風,謂之信風。七八月有上信風。三月有鳥信風。五月有麥信風。
《元包運蓍篇》:混茫既判,天地闢矣。天地既闢,三統分矣。三統既分,四時序矣。四時既序,閏斯生矣。正閏相生,數無窮矣。
《遁甲書》:陽遁九局,陰遁九局。自冬至以後,用陽遁。夏至以後,用陰遁。
《望氣經》:四時無言,以寒暑變節。
二分二至必占雲氣,黃雲如覆車,五穀大熟,青雲致蟲,白雲致盜,烏黑雲多水,赤雲有火。
《續愽物志》:正月勿食生蔥,三月勿食小蒜,四月勿食大蒜,五月勿食薤,六月七月勿食茱萸,成血痢。八九月勿食薑並肝心肺,十月勿食椒,十一月十二月勿食戴甲之物並脾胃。
《三禮圖》:龜以上春灼後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後右。
《宋史·禮志》:九宮定位,設祭以四孟,隨歲改位行棋,謂之飛位。
《皇極經世·觀物內篇》:三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三王之世如秋,五霸之世如冬。如春,溫如也。如夏,燠如也。如秋,淒如也。如冬,冽如也。
春夏秋冬者,昊天之時也。易書詩春秋者,聖人之經也。天時不差則歲功成矣,聖經不忒則君德成矣。〈注〉天時聖經,其道一也。歲功君德由此而成矣。
元之元,以春行春之時也。元之會,以春行夏之時也。元之運,以春行秋之時也。元之世,以春行冬之時也。會之元,以夏行春之時也。會之會,以夏行夏之時也。會之運,以夏行秋之時也。會之世,以夏行冬之時也。運之元,以秋行春之時也。運之會,以秋行夏之時也。運之運,以秋行秋之時也。運之世,以秋行冬之時也。世之元,以冬行春之時也。世之會,以冬行夏之時也。世之運,以冬行秋之時也。世之世,以冬行冬之時也。〈注〉春夏秋冬,一歲之運其變如此,在天運亦然,不過乎陰陽消長而已。
《觀物外篇》:陽爻晝數也。陰爻夜數也。天地相銜,陰陽相交。故書夜相離,剛柔相錯。春夏陽也,故晝數多,夜數少。秋冬陰也,故晝數少,夜數多。
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而不言時。亨者,夏也,禮也。夏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救之。故言時而不言德。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言德也。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正則吉,不正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
干者,幹之義,陽也。支者,枝之義,陰也。干十而支十二,是陽數中有陰,陰數中有陽也。〈注〉乙丁己辛癸,陽數中有陰也,子寅辰午申戌,陰數中有陽也。
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也。
《漁樵問答》:漁者謂樵者曰: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皆一氣其別而為四焉,其生萬物也,亦然。
《邵子》曰: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潛虛行圖:餘,終也。天過其度,日之餘也。朔不滿氣,月之餘也。日不復次,歲之餘也。
日息於夜,月息於晦,鳥獸息於蟄,草木息於根,為此者誰。曰:天地,天地猶有所息,而况於人乎。嬾真子錄:世言五角六張,此古語也。嘗記開元中有人,忘其姓名。獻俳文於明皇,其略云:說甚三皇五帝,不如來告三郎。既是千年一遇,且莫五角六張。三郎即明皇也。明皇兄弟六人,一人早亡,故明皇為太子。時號五王宅,寧王薛王明皇兄也,申王岐王明皇弟也,故謂之三郎。五角六張謂五日遇角宿,六日遇張宿。此兩日作事多不成。然一年之中不過三四日,紹典癸丑歲只三日。四月五日角,七月二十六日張,十月二十五日角,他皆倣此。
今之僧尼戒牒云:知月黑白大小及結解。夏之制皆五印度之法也。中國以月晦為一月而天竺以月滿為一月。唐《西域記》云:月生至滿謂之白月,月虧至晦謂之黑月。又其十二月所建各以所直,二十八宿名之如中國建寅之類是也。故夏三月,自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謂之額沙茶月,即鬼宿名也。自五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謂之室羅伐挐月,即柳星名也。自六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謂之婆達羅缽陀月,即翼星名也。黑月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有大小故也。故中國節氣與印度遞爭半月,中國以二十九日為小盡,印度以十四日為小盡,中國之十六日乃印度之初一日也,然結夏之制宜,如西域記用四月十五日乃屬道瑟吒月,乃印度四月盡日也,僕因讀藏經,故謾錄出之。
《雲笈七籤》:麒麟生於火,遊於土。春鳴曰歸禾,夏鳴曰扶幼,秋鳴曰養信。
凡服氣皆取子後午前者。春氣行於經絡,夏氣行於肌肉,秋氣行於皮膚,冬氣行於骨髓。
《夢溪筆談》:子丑至於戌亥謂之十二辰者,一歲。日月十二會於東方蒼龍角亢之舍。起於辰,故於所首者名之。
《老學菴筆記》:今人謂後三日為外後日,意其俗語耳。偶讀唐逸史裴老傳乃有此語。裴,大曆中人也,則此語亦久矣。
演繁露旬之外日為遠日。
《搜采異聞錄》:十五夜為半月,兩半月為一月。三月為一時,兩時為一行,兩行為一季,二年半為一雙。此由閏故,以閏月兼本月,此謂月雙。非閏雙也,以五年再閏為閏雙。
曆家以雨水為正月中氣,驚蟄為二月節,清明為三月節,穀雨為三月中氣。而漢世之初仍用秦所用。驚蟄在雨水之前,穀雨在清明之前,至於太初始正之云。
《路史》:五月旱暵,人知為暑也,而陰實生之。十月冰霰,人知為寒也,而陽實始之。
《事物紀》:原伏羲初置元日,神農初置臘節,軒轅初置二社,巫咸初置除夕節,周公初置上巳,秦德公初置伏日,晉平公初置中秋,齊景公初置重陽端午,楚懷王初置七夕,秦始皇初置寒食,漢武帝初置三元,東方朔初置人日。
《農書》:正月種麻枲,二月種粟脂麻,有早晚二種。三月種早麻,四月種豆,五月中旬種晚麻,七夕以後種萊菔菘芥,八月社前即可種麥經,兩社即倍收而堅好。如此則種之有次第,所謂順天之時也。
《雲麓漫抄》:釋氏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二、六、十月則照東。三、七、十一月則照西。四、八、十二月則照北。唐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禁食葷,百官不支羊錢,迄今不改。陰陽家襲其說,不知其義。乃曰:臣下屬商,本朝以火德,故臣下避之。其法始於唐,唐以土德。豈亦有所避耶。
《西溪叢語》:謝惠連云:漾舟陶嘉月,王褒九懷云,陶嘉月兮總駕。王逸云及吉時也。
《玉海》:鄭康成曰: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盡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至十二月為歲之夕。
公元前628年
《臆乘左傳》:成公九年,云:浹辰之間,楚克其三都,辰指十二辰,自子至亥也。《周禮天官》云:浹日而斂之以甲,至甲為浹日,凡十一日也。
《齊東野語》:俗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為月忌,凡事必避之,其說不經。後見衛道夫云問,前輩云說此三日即河圖數之,中宮五數耳,五為君象,故民庶不可用。
《癸辛雜識》:周歲十二月平分四時,或欲以二、三月為春,四、五、六、七月為夏,以八、九月為秋,十、十一、十二並來年正月為冬。何以言之。春生正月物未生,夏暑七月暑未退,秋涼九月與八月同,冬寒正月與十二月同故也。此說但據寒溫而言,非謂氣候也,亦自有理。余則欲以二三四月為春,五六七月為夏,八九十月為秋,十一十二來年正月為冬。如此始得寒溫之正耳。
公元前627年
《蠡海集·天文類》:春之風自下而升上,夏之風橫行于空中。即紙鳶以觀之,春則能起,交夏則不能起矣。秋之風自上而下降,木葉因之而隕落。冬之風著土而行,是以吼地而生寒也。
《人身類》:人之身隨二氣以相感。冬之日坎用事,陽在內,喜嗜熱物滋其陽也。夏之日離用事,陰在內,喜嗜冷物益其陰也。各從其類耳。
《庶物類》:春之花至殘而飄零,得敷暢之氣焉。秋之花至殘而萎損,得收斂之氣焉。
《曆數類》:百刻之說,眾義紛紛莫有定論。惟一說類優,以為每刻得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散於十二時。該五百分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將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將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刻各一十分也。又趙緣督一說,將十二時各分八刻,計刻九十六刻,為大刻。卻將餘四刻每刻分作六十分四,刻作二百四十分。每一時中又得二十分為小刻,如此則一時之中得八大刻,復有二十分小刻。截作初,初正初各得一十分為微刻也。其他或以子午二時各得十刻者,或以子午卯酉各得九刻者,或以夜子時得四刻者,皆非也。然夜子時之說,只是在夜半之前,故稱夜子正。如冬至為,起曆之端而居中氣。其前亦係十一月也,是以夜子正在亥時之後,故只有初刻而無正刻,子時卻只有正刻而無初刻。其意可見也。
《星術》:天盤十二宮共百歲零六月,因詳論數用一二三四五以為水火木金土之生,總為十有五焉。九宮之位縱橫皆十五,為生物之大數歟。是則十二宮俱函十五之生數也。以日配之,共成一百八十日,是為半年矣。况天盤不分,男女同用,男數八女數七,共成十五。男迎女送,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經行,方始成人。
術家又一說:既不用四墓,則五行之中,土氣遂絕。土其可絕乎。蓋正用四墓爾。春二月木墓未,夏五月火墓戌,秋八月金墓丑,冬十一月水墓辰,乃四行休墓于四季,為德也。是以古今術家兼取用之,况亥月用乙,未月用申,則卯月必用未。不用申無疑矣。
《氣候類》:春之氣自下而升,故春色先於曠野。秋之氣自上而降,故秋色先於高林。
月為陰主乎水,日為陽主乎氣。月行至于子午之位則極盛,故潮汐生焉。日行至于子午之位則極盛,故寒暑甚焉。夏為陽夏之日,午為酷暑。冬為陰冬之夜,半為嚴寒。
春夏之氣飛騰,物因之而變化者亦然,青蟲化為蝴蝶,水蟲化為蜻蜓之類是也。秋冬之氣降潛,物因之而變化者亦然,雀入大水為蛤,雉入大水為蜃之類是也。
九天九地之說,蓋以氣之升降而言。自春分,氣升於天,九十日而極,為夏至矣。故曰九天。自秋分氣降於地,九十日而極,為冬至矣。故曰九地。是以二至為升降始終之極位。
或問曰:三春九夏之說。又曰:三冬九秋者何。答曰:易於東北為陽,西南為陰。故有三冬三春九秋九夏。三為陽始,九為陽終。始為陽中之陽,終為陽中之陰,故也。仍有三秋之說者,春為陽始,秋為陰始。所以始皆稱陽數,至於冬則不稱九,夏則不稱三也。
三建雖曰:天開于子,地闢于丑,人生于寅。然卻但以冬至為一建,小寒為二建,大寒為三建也。何以知其然也。蓋造曆始于冬至,察天氣也。候花信之風,始于小寒,察地氣也。辯人身之氣,始于大寒,以厥陰為首察人氣也。豈非三建之氣只在于立春之前也歟。《鬼神類》:或謂神明果有降誕乎。以義起者也。蓋推擴則可以通。玉帝生于正月初九日者,陽數始于一而極于九,原始要終也。元帝生于三月三日,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水之氣,天一至三而始盛也。東嶽生于三月二十八日者,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含兩儀之氣于其中也。二十八日四七也,四七乃少陽位也。九天生於六月二十四日,六為陰數,四六二十四,老陰之策也,老陰變少陽,故應于雷神焉。
《老氏之言》:交梨者,蓋梨乃春花秋熟,外蒼內白。雖雪梨亦微蒼,故曰交梨。有金木交互之義。
鼠璞《月令之書》:自大撓作甲子占斗,所建伶倫。制十二律以節四時之度。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分四仲以定中星。析因夷隩驗之於人。孳尾希革毛毨氄毛占之於鳥獸。東作南訛西成朔,易應之於事,終之以允釐。百工庶績咸熙。此夏時之所由起。夏小正之書,辭簡理明,固巳備月令之體。周以農開國,猶以時令為先務,大概具見七月。
今俗人食三長月素。按釋氏智論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人於此三月不行死刑。曰:三長月節鎮因戒屠宰,不上官,是以天帝釋為可欺也,妄誕可笑。然月令於孟春,言無傷胎卵,毋聚大眾。不可稱兵於仲夏。言君子齋戒必掩身,毋躁薄滋味,節嗜慾靜事。毋刑於季秋,言命眾百官無不務內,以會天地之藏,無有宣出,豈時令當然耶。
《清波雜志》:正五九,仕宦者不交印。俗忌牢不可破。初不知為。藩鎮開府,犒勞將佐宰,殺物命設,恐傷物命,固然。何獨此三月,豈以浮屠氏謂:此九十日為齋素月耶。不經之甚。御肇除擢,無非日下供職,何嘗問日辰利不利。或曰曆日上所書,黃道假也。君命到門,真黃道也。
《元史曆志》:推五行用事,各以四立之節,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各得其季,土始用事日。
《輟耕錄》:求節氣歌曰:驚蟄五時二刻求,清明十時四刻流,立夏一日三時六,芒種一日九時周,小暑二日二時二,立秋二日七時四,白露三日零六刻,寒露三日六時至,立冬三日十一二,大雪四日四時四,小寒四日九時六,五日三時交新歲。節遇子時加一日,此為捷法君須記。
公元前626年
又一年,約法云:一周年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時,一月節三十日零五時二刻,半月一氣十五日零二時五刻。
《丹鉛總錄》:鑽燧改火,四時而五物焉。朱子謂:夏火太盛,故再取,此意料之言耳。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行為木,榆柳色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行為火,棗杏色赤以象火也。火生土,季夏行為土,桑柘色黃以象土也。土生金,秋行為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行為水,柞楢色元以象水也。四時平分而夏乃有二焉,何也。土位在中宮而寄王于四時。季夏者,土之中位,故月令于仲夏之後,列中央土。素問謂之長夏,是其說也。統之則為四時,分之則為五行,五行各七十二日。土分王于四時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二日。總五行之七十二日,合三百六十而成一歲也。《楊升菴集》:春夏秋冬,堯典之四時也。曲臺禮及唐六典,有五時之衣,則以木火金水分七十二日。土無定位,各寄四時之末十八日,而中位在夏末秋初。素問謂之長夏,周禮改火,季夏取桑柘之火,是五時也。郎仁寶瑛云:春之風自下而升上,紙鳶因之以起。夏之風橫行空中,故樹杪多風聲。秋之風自上而下,木葉因之以隕。冬之風著土而行,是以吼地而生寒。驗之良是。按春曰條風,言風所拂津葉潤莖,噓枯吹生。《易》曰:潤之以風雨。是風亦有潤。《楚辭》:光風轉蕙汎崇蘭。謂之光者,草木遇之而有光也。夏之風惟在半空,故樹杪有聲而暑氣不解。至秋涼風至,則自上而下矣。冬之風觱發吼地而生寒。諺曰:三九二十七,籬頭吹觱篥,最有證。
重為春神,曰:勾芒。黎為夏神,曰:祝融。勾龍為中央神,曰:后土。該為秋神,曰:蓐收。修與熙為冬神,曰:元冥。春夏中央秋之神,皆一人。而冬獨有二者,蓋冬於方為朔,於卦為習坎,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蛇,於色有元黑,則官有修熙宜矣。六壬家甲乙,青龍丙丁,朱雀戊己,勾陳庚辛,白虎壬癸,螣蛇元武。亦此理也。在易元亨利貞。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貞亦兩德。太元準易,罔蒙直酋冥以配元亨利貞,而冬亦兼酋冥。
《汲古叢語》:分至啟閉,順四時而成八節也。以其得陰陽之中,謂之分。以其當寒暑之極,謂之至。以其生長,謂之啟。以其收藏,謂之閉。然則四孟啟閉者,陰陽闔闢之初。二至二分者,陰陽老少之變也。
《偃曝餘談》:吾鄉泖湖金澤寺,傍多蒪其名,隨時各異。四月曰雉尾蒪,七八月以前曰絲蒪,秋末冬初曰塊蒪,冬為豬蒪,又為龜蒪。
《賞心樂事》:正月歲節,家宴。立春日,春盤。人日,煎餅。會玉照堂賞梅。天街觀燈,諸館賞燈,叢奎閤山茶,湖山尋梅,攬月橋看新柳,安閒堂掃雪。
二月現樂堂,瑞香。社日,社飯。玉照堂西緗梅,南湖挑菜。玉照堂東紅梅,餐霞軒櫻桃花,杏花莊杏花。南湖泛舟,群仙繪幅,樓前後毬,〈一作樓前打毬〉綺互亭千葉茶花,馬塍看花。
三月生朝家宴,曲水流觴,花院月,丹花院,桃柳寒食,郊遊蒼寒。堂西緋碧桃,滿霜亭北棣棠,碧宇觀筍,芳草亭觀草,𩰚春堂牡丹芍藥,宜雨亭千葉海棠,艷香館林檎,花院紫牡丹,宜雨亭北黃薔薇,現樂堂大花〈一作大茶〉花,院賞煮酒,瀛巒勝處,山花經寮,𩰚茶群仙繪幅樓芍藥。
四月初八日,亦菴早齋,南湖放生,食糕糜,芳草亭𩰚草,芙蓉池新荷,蕊珠洞茶。蘼滿霜亭菊花,玉照堂青梅艷,香館長春花安閒。堂紫笑群仙,繪幅樓前玫瑰。餐霞軒櫻桃,詩禪堂盤子山丹花,南湖雜花鷗,渚亭五色罌粟花。
五月清夏,堂觀魚聽,鶯亭摘瓜,安閒堂解粽重午節。泛蒲煙波觀碧蘆。夏至日,鵝臠南湖,萱花綺互,亭火〈一作大〉笑花。水北書院采蘋,鷗渚亭五色蜀葵。清夏堂楊梅,叢奎閤前榴花,艷香館蜜林檎,摘星軒枇杷。六月現樂,堂南白酒,樓下避暑,蒼寒堂後碧蓮,碧宇竹林避暑,芙蓉池賞荷花,約齋夏菊清,夏堂新荔枝,霞用食桃。
七月叢奎閤前乞巧,餐霞軒五色鳳仙花,立秋日,秋葉玉照堂玉簪,西湖荷花,南湖觀魚,應鉉齋東葡萄。霞川水葒,珍林剝棗。
八月湖山尋桂,現樂亭秋花,社日糕會眾。妙峰山木,犀霞川野菊,綺互亭千葉木犀,浙江觀潮。群仙繪幅樓觀月。桂隱攀桂,杏花莊雞冠黃葵。
九月重九登城把萸,把菊亭采菊,蘇堤看芙蓉,珍林嘗時果,景全軒金橘,芙蓉池三色拒霜,杏花莊篘新酒。
十月現樂堂煖爐,滿霜亭蜜橘,煙波觀買市,賞小春花。杏花莊挑薺,詩禪堂試香。
十一月摘星軒枇杷花,冬至節,餛飩味空亭,臘梅蒼寒堂南,天竺花院水仙。群仙繪幅樓觀雪。
十二月綺互亭檀香臘梅,天街閣市。南湖賞雪,安閒堂試燈。湖山探梅,花院蘭花。瀛巒勝處觀雪,二十四夜餳果食。玉照堂看早梅,除夜守歲。
《缾史月表》:正月花盟主梅花,寶珠茶花,客卿山茶,鐵幹海棠花,使令瑞香,報春木瓜。
二月花盟主西府海棠,玉蘭緋桃花,客卿繡毬花,杏花,花使令,寶相花種,田紅木,桃李花,月季花,剪春羅,三月花盟主牡丹,滇茶蘭花碧桃花,客卿川鵑梨花,木香紫荊花,使令木筆花,薔薇謝,豹丁香,七姊妹,郁李長春。
四月花盟主芍藥,薝蔔,夜合花,客卿石嚴,罌粟,玫瑰,花使令刺牡丹,粉團龍爪,垂絲海棠,虞美人,楝樹花。五月花盟主石榴,番萱,夾竹桃,花客卿蜀葵,樂陽花。午時紅花使令用荔枝,梔子花,火石榴,孩兒菊,一丈紅,石竹花。
六月花盟主蓮花,玉簪茉莉花,客卿百合,山丹,山礬,水木犀,花使令錦葵,錦燈,籠長,雞冠,仙人掌,赬桐,鳳仙花。
七月花盟主紫薇,蕙花,客卿秋海棠,重臺,朱槿。花使令波斯菊,水木香,矮雞冠,向日葵。
八月花盟主丹桂,木犀,芙蓉花,客卿寶頭雞冠,楊妃槿,花使令水紅花,剪秋羅,秋牡丹,山查花。
九月花盟主菊花,花客卿月桂花,使令老來紅,葉下紅。
十月花盟主白寶珠茶,梅花,客卿山茶花,甘菊花,花使令野菊,寒菊,芭蕉花。
十一月花盟主紅梅,花客卿楊妃茶花,使令金盞花。十二月花盟主臘梅,獨頭蘭花,客卿茗花,漳茶花,使令枇杷花。
春花小友,茨菰,藍綿。
夏花小友,菖蒲,紫蘭,艾水,蔥茴香。
秋花小友,挺翠,金線草,虎茨,觀音草。
冬花小友,風蘭,天茄,金豆,金柑,金橘。
花曆〈花有開落涼燠,不可無曆。祕集月令,頻與時舛,予更輯之以代。挈壺之位數自記紅,誰謂山中無曆日也〉。正月蕙蘭芳瑞香烈,櫻桃始葩,徑草綠。望春初,放百花萌動。
二月桃夭,玉蘭解,紫荊繁,杏花飾其靨,梨花溶,李能白。
三月薔薇蔓,木筆書,空棣萼靴韡,楊入大水為萍,海棠睡,繡毬落。
四月牡丹主,芍藥相,于階罌粟滿,木香上升,杜鵑歸,荼蘪香夢。
五月榴花照眼,萱北鄉夜合始交,薝葡有香,錦葵開,山丹赬。
六月桐花馥,菡萏為蓮,茉莉來賓,凌霄結,鳳仙降于庭,雞冠環户。七月葵傾赤玉簪,搔頭紫薇浸月,木槿朝榮,蓼花紅,菱花乃實。
八月槐花黃,桂香飄,斷腸始嬌,白蘋開,金錢夜落,丁香紫。
九月菊有英,芙蓉冷,漢宮秋。老芰荷化為衣,橙橘登山藥乳。
十月木葉脫,芳草化為薪苔。枯蘆始荻,朝菌歇,花藏不見。
十一月蕉花紅,枇杷蕊,松柏秀,蜂蝶蟄。剪綵時行花,信風至。
十二月臘梅坼,茗花發,水仙負冰,梅香綻,山茶灼雪,花六出。
《草花譜》:剪秋羅,花有五種,春夏秋冬,羅以時名也。春夏二羅色黃紅不佳。獨秋冬紅深色美,亦在春時分種。喜肥則茂,又有一種色金黃美甚。
四季花,花小葉細色白。午開子落,自三月開至九月。其枝葉搗汁,可治跌扑。
清閒供四時歡:春時晨起,點梅花湯,課奚奴灑掃護。階苔禺中,取薔薇露浣手。薰玉蕤香,讀赤文綠字書。晌午採筍蕨供胡麻,汲泉試新茗,午後乘款段馬執。剪水鞭,攜斗酒。雙柑往聽,黃鸝日晡,坐柳風前。裂五色箋集,錦囊佳句,薄暮遶徑,灌花種魚。
夏時晨起,芰荷為衣,傍花枝吸露潤肺。禺中披古圖畫,展法帖。臨池晌午脫巾,石壁據匡,床談齊諧山海,倦則取左宮枕,爛遊華胥國。午後刳椰子杯,浮瓜沉李,搗蓮花,飲碧芳酒。日晡浴罷,硃砂溫泉,掉小舟垂釣于古藤曲水邊,薄暮籜冠,蒲扇立層岡,看火雲變現。
秋時晨起,下帷撿牙籤,挹露研硃點校。禺中操琴調鶴,玩金石鼎彝。晌午用蓮房洗硯,理茶具,拭梧竹。午後戴白接㒿,著隱士衫,望紅樹葉落,得句題其上。日晡持蟹螯,鱸鱠酌海川螺,試新釀,醉弄洞簫數聲。薄暮倚柴扉,聽樵歌牧唱,焚拜月香壅菊。
冬時晨起,飲醇醪,負暄盥櫛。禺中置氈褥巿烏薪,會名士作黑金社。晌午挾筴理舊稿,看晷影移,階濯足。午後攜都統籠,向古松懸崖間,敲冰煮建茗。日晡布衣皮帽裝,嘶風𩍐策蹇驢,問寒梅消息。薄暮圍爐促膝煨芋,魁說無上妙偈,談劎術。《月令演》:正月天臘,〈歲旦〉油卜。〈人日〉金吾弛夜〈十五〉,耗磨日,〈十六〉買兩夜燈,〈十七十八〉補天穿,〈十九〉送窮。〈二十九〉二月獻生子,〈朔日〉踏青,〈二日〉芳春節,〈八日〉祭馬祖,〈剛日〉治聾酒,〈社日〉撲蝶會。〈十五〉
三月祓禊,〈上巳〉流觴,〈三日〉摸石遊, 禁煙,〈寒食〉賜新火,〈清明〉送春。〈下旬〉
四月飲酎〈上旬〉龍華會,〈八日〉菖蒲誕,〈十四〉櫻筍廚,〈十五〉結夏浣花潭。〈十九〉
五月地臘,〈五日〉皓露曲, 竹醉,〈十三〉天地合,〈十六〉祓祭,〈夏至〉分龍。〈晦日〉
六月避伏,〈三日〉天貺節,〈六日〉薦麥瓜,〈初伏〉碧筒勸,〈中伏〉竹篠飲,
蓮誕。〈二十四〉
七月貙劉,〈立秋〉曝腹書,〈七日〉鵲橋,〈七夕〉𩰚巧宴,〈八日〉盂蘭盆,〈十五〉鬼燈節。〈十八〉
八月五明囊,〈朔日〉圍棋局,〈四日〉廣陵濤,〈八日〉天灸,〈十日〉梯月,〈十五〉牡丹誕。〈十五〉
九月皇極日,〈五日〉息日,〈七日〉題糕,〈九日〉小重陽,〈十日〉菊花節,御溝紅葉。
十月秦歲首,〈朔日〉儲穀, 煖爐會, 小春, 下元,〈十五〉祭司寒。〈亥日〉
十一月懸土炭,〈至前三日〉迎長,〈至前一日〉添宮線,〈至日〉妓圍, 黑金社, 天竺至節。〈十六〉
十二月細腰鼓,〈八日〉星迴節,〈十六〉祠竈,〈二十四〉送寒,〈下旬〉驅儺,〈歲除〉賣癡獃。〈除夕〉
林下盟徐勉曰:冬日之陰,夏日之陽,良辰美景,負杖躡履,逍遙自樂,臨池觀魚,披林聽鳥,濁酒一杯,彈琴一曲,求數刻之樂。庶幾居常以待終。
《農說》:農家者,有云冬耕宜早,春耕宜遲。云早其在冬至之前,云遲其在春分之後。冬至前者,地中陽氣未生也。春分後者,陽氣半於土之上下也。其意皆在陽榮陰衛,欲使微陽之氣不洩,求其壯盛而已。諸陽謂自復以至夬也。復,十一月之卦也。夬,三月之卦也。十二月為臨,正月為泰,二月為大壯。復自坤中來,一陽始生成。位於冬至,至泰而開,開而壯,壯而夬。四月復全乎乾矣。諸陰謂自姤以至剝也。姤,五月之卦也。剝,九月之卦也。六月為遯,七月為否,八月為觀。姤自乾中來,一陰始生成。位於夏至,至否而塞,塞而觀,觀而剝,十月復全乎坤矣。
春秋二分晝夜相半,氣之平也。春分後,晝漸永,日在地下之刻少。秋分後夜漸永,日在地下之刻多。陰陽消長,繫於是矣。
陰陽列於四時,早晚見於節候,歲氣繫於日星。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也。日窮於次,月離於紀,星回於天,此一歲之終也。日行速而月行遲,故有餘日,而以閏月收之。天行健而日月不能及,故有歲差。而以六十年約之。一歲之中,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四時順布也。四時有八節,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也。冬至以後,陽漸長,立春陽之出也。春分陽之中也。立夏得陽三之二,至夏至而極矣。夏至以後,陰漸長。立秋陰之出也,秋分陰之中也,立冬得陰三之二,至冬至而極矣。堯命羲和,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不詳。其餘者以一中一極,前後測之耳。冬至一陽生,主生主長。夏至一陰生,主殺主成。故曰:生者陽也,成者陰也。含雖未見,其生達。雖未見,其殺而幾已在矣。
《海槎餘錄》:海南地多燠少寒,木葉冬夏常青,然凋謝則寓於四時。不似中州之有秋冬也。天時亦然。四時晴冽則穿單衣,陰晦則急添單衣幾層。諺曰:四時皆是夏,一雨便成秋。
《王氏彙苑》:四時和,謂之通正。
人稟五行,動止有則,四時轉續,變于所極。
《日知錄》:三正之名,見于甘誓。蘇氏以為自舜以前,必有以建子建丑為正者。其來尚矣。微子之命曰:統承先王,脩其禮物,則知杞用夏正,宋用殷正,若朝覲會同,則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國,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獨是晉為姬姓之國,而用夏正,則不可解。
三正之所以異者,疑古之分國,各有所受。故公劉當夏后之世。而一之日二之日已用建子為紀。晉之用寅,其亦承唐人之舊與。
天之行謂之歲,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歲二月,東巡狩是也。人之行謂之年。書維呂命王享國百年。左傳季隗曰:我二十五年矣。〈僖公二十三年〉絳縣人有與疑年,使之年。師曠曰:七十三年矣。〈襄公三十年〉于是昭公十九年矣。〈襄公三十一年〉史記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是也。今人多謂年為歲。
公元前614年
《周禮·太史注中數》曰:歲,朔數曰年。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歲也。自今年正月朔至明年正月朔,年也。古人但曰:年幾何不言歲也。自太史公始變之,秦始《皇本紀》曰:年十三歲,今人以歲初之日而增年,古人以歲盡之日而後增之。《史記·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
公元619年
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上任考《唐書》: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詔自今,正月五月九月不得行刑,禁屠殺。詔曰:釋典微妙,淨業始于慈悲。道教沖虛,至德去其殘殺。四時之禁,無伐麛卵,三驅之化,不取前禽。蓋欲敦崇仁惠,蕃衍庶物。立政經邦,咸率茲道。朕祗應靈命,撫遂群生,言念亭育,無忘鑒寐。殷帝去網庶踵,前修齊王,捨牛實符。本志自今以後,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齋日並,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斷屠殺。 白居易《在杭州》詩曰:仲夏齋戒月,三旬斷腥羶。
《雲麓漫抄》曰:釋氏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不食葷,百官不支羊錢,其後因此遂不上官。《菽園雜記》謂:新官上任,應祭告神祇,必須宰殺。故忌之也。愚按正五九月不上任,自是五行家言不緣屠宰,其傳已久。亦不始于唐時。《南齊書·張融傳》:攝祠部倉部,二曹倉曹以正月,俗人所忌。太倉為可開不,融議不宜。拘束小忌。《北齊書·宋景業傳》:顯祖將受魏禪,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入官,犯之終于其位。景業曰:王為天子,無復下期,豈得不終于其位乎。顯祖大悅。
《南史·王鎮惡傳》: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其祖猛曰:昔孟嘗君以惡月生而相齊。是以五月為惡月。
又考《左傳》鄭厲公復公父定叔之位,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而顏師古註漢書,李廣數奇以為命隻不耦。
段會宗傳亦足以復鴈門之踦。應劭曰:踦隻也。會宗從沛郡下為,鴈門又坐法,免為踦隻不耦也。霍去病傳諸宿將常留落不耦。
是則以雙月為良,隻月為忌。喜耦憎奇,古人已有之矣。
後漢書桓譚傳言卜數隻偶之類,蓋古已有此術。遼史正旦日上于窗間,擲米團得隻數,為不利。
公元799年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巳,詔自今,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唐人正五九月齊戒,不禁閏月。白居易有《閏九月九日獨飲》詩云: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是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公元734年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誠有科誡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茲。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都內人應有屠殺,令河南尹李適之句當總與贖取,其百司諸廚日有肉料亦責數奏來,並百姓間是日並停宰殺漁獵等,兼肉料食。自今以後,兩都及天下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又舊唐書武宗紀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于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以萬物生植之初,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月不禁。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語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此與三長月同。
古無以一日分為十二時之說。洪範言歲月日不言時。周禮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不言時。屈子自序其生年月日,不及時。呂才祿命書亦止言年月日,不及時。
李虛中以人生年月日所直支干,推人禍福生死。百不失一。初不用時也。自宋而後,乃並其時參合之,謂之八字。見謝肇淛五雜俎 後周蘇綽作大誥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時。
古無所謂時,凡言時若堯典之四時,左氏傳之三時,〈桓公六年三時不害〉皆謂春夏秋冬也。故士文伯對晉侯以歲時日月星辰謂之六物。荀子曰:積微月不勝日,時不勝月,歲不勝時,亦謂春夏秋冬也。自漢以下,曆法漸密。于是以一日分為十二時,蓋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廢。
一日之中,所以分紀其時者,曰日中,曰盡日,曰日昃,見于易。曰東方未明,曰會朝,曰日之方中,曰昏曰夕,曰宵,見于詩。曰昧爽,曰朝,曰日中昃,見于書。曰朝時,曰日中,曰夕時,曰雞初鳴,曰旦,曰質明,曰大昕,曰晏朝,曰昏,曰日出,曰日側,曰見日,曰逮日,見于禮。〈爾雅疏日入後二刻半為昏〉曰雞鳴,曰日中,曰書,曰日下昃,曰日旰,曰日入,曰夜,曰夜中,見于春秋傳。曰晁,曰薄暮,曰黃昏,見于楚辭紀。晝則用日。史記項羽紀,項王乃西從蕭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呂后紀八月庚申,旦平陽侯窋見相國產計事,日晡時遂擊產。彭越傳,旦日日出十餘人後,後者至日中。淮南王安傳,旦受詔,日食時上。漢書五行志,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武五子昌邑王傳,夜漏未盡一刻,以火發書,其日中賀發,晡時至。定陶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入山下是也。紀夜則用星。詩之言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春秋傳之言降婁中而旦是也。〈周禮司寤氏以星分夜〉不辨星則分言其夜,曰:夜中,曰夜半,曰夜鄉,晨是也。分言其夜而不詳,于是有五分,其夜言甲乙丙丁戊者。《周禮司寤氏》掌夜時注,夜時謂: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戊。
《顏氏家訓》:或問一夜何故五更。答曰:漢魏以來謂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為節。所以然者,假令正月建寅斗柄,夕則指寅,曉則指午矣。自寅至午,凡歷五辰,冬夏之月。雖復長短參差,然辰間遼闊,盈不至六,縮不至四,進退常在五者之間。更,歷也,經也。故曰五更爾。
公元前73年
《漢書·西域傳》:杜欽曰:斥候士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天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地節元年正月,戊午乙夜,六月戊戌甲夜。《三國志·曹爽傳》:自甲夜至五鼓,爽乃投刀于地。《晉書·趙王倫傳》:期四月三日,丙夜一籌。以鼓聲為應,是也。五分其夜而不詳。于是有言漏上幾刻者。《五行志》: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又云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禮儀志》: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迺出。《王尊傳》:漏上十四刻行臨到。《外戚傳》:晝漏上十刻而崩。又云夜漏上五刻,持兒與舜會,東交掖門,自南北史以上皆然。故《素問》曰:一日一夜五分之。《隋志》曰:書有朔,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無十二時之目也。唯歷書云:雞三號卒明,撫十二節卒于丑。而下文卻云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東。不直言子酉午卯。漢書五行志言日加辰巳,又言時加未。翼奉傳言日加申,又言時加卯。王莽傳天文郎按栻于前,日時加某,莽旋席隨斗柄而坐,而《吳越春秋》亦云:今日甲子時加于已。周髀經亦有加卯,加酉之言。若紀事之文,無用此者。
公元前69年
《南齊書·天文志》始有子時,丑時,亥時。北齊書南陽王綽傳有景時,午時,景時者,丙時也。
《左氏傳》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而杜元凱注:則以為十二時,雖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曰:夜半者,即今之所謂子也。雞鳴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時者,辰也。禺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未也。晡時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黃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一日分為十二,始見于此考之。《史記·天官書》曰:旦至食,食至日昳。日昳至晡,晡至下晡。下晡至日入。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曰日昳,曰下晡。
玉冰注以日昳為土王,下晡為金王。又有曰:四季者,注云土王。是今人所謂丑辰未戌四時也。
《吳越春秋》:有曰時加日出,時加雞鳴,時加日昳,時加禺中。則此十二名,古有之矣。史記孝景紀五月丙戌,地動,其蚤食時復動。漢書武五子廣陵王胥傳奏酒至雞鳴時罷。王莽傳以雞鳴為時。後漢書隗囂傳至昏時遂潰圍。齊武王傳至食時賜陳潰。耿弇傳人定時,步果引去。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竇武傳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皇甫嵩傳夜勒兵,雞鳴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晉書戴洋傳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時有大風起,自東南折木。宋書符瑞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黃昏時,月蝕熒惑,過人定時,熒惑出營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時。
公元220年
《淮南子》:日出于暘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謂晨明登于扶桑之上,爰始將行。是謂朏明至于曲阿,是謂朝明臨于曾泉,是謂早食次于桑野,是謂晏食臻于衡陽,是謂禺中對于昆吾,是謂正中靡于鳥次,是謂小遷至于悲谷,是謂晡時迴于女紀,是謂大遷經于泉隅,是謂高舂頓于連石,是謂下舂爰止羲和,爰息六螭,是謂懸車薄于虞泉,是謂黃昏渝于蒙谷,是謂定昏。按此自晨明至定昏為十五時。而卜楚丘以為十時。未知今之所謂十二時者。自何人定之也。《素問》中有言:歲甲子者,有言寅時者,皆後人偽撰入之也。
今人謂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類是也,子者甲子乙丑之類是也,《周禮職內注》曰: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詔書,或言甲或言子一也。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曰:子發檄時也,漢人未有稱夜半為子時者,誤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繫以朔,必言朔之第,幾日而又繫之支干。故曰:朔日子也。如魯相瑛孔子廟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史晨孔子廟碑云: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樊毅復華下民租碑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稱,所自起若史家之文,則有子而無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見于尚書。則有兼日而書者矣。
公元23年
《後漢書·隗囂檄文》曰: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不言廿一日。
《宋書·禮志》:年月朔日甲子。尚書令某甲。下此古文移之式也。陳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公元73年
《南史》:劉之遴與張纘等參校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子。《隋書》:袁充上表稱:寶曆之元改元仁壽,歲月日子還共誕聖之時。
時有十二而但稱子,猶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稱甲子也。
公元176年
漢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書一日者。廣漢太守沈子琚綿竹江堰碑云:熹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辛酉。綏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二十一年十月丙寅。朔一日丙寅此則繁而無用,不若後人之簡矣。
歲功總部外編
《軒轅內傳》:帝會王母于王屋山,鑄鏡十二,隨月用之。《拾遺記》:少昊帝子與皇娥汎于海上,以桂枝為表,結薰茅為旌,刻玉為鳩,置于表端,言鳩知四時之候故。《春秋傳》曰:司至是也。今之相風,此遺像也。
《列子·周穆王篇》:老成子歸,用尹文先生之言,深思三月遂能存亡自在,幡校四時,冬起雷,夏造冰,飛者走,走者飛。終身不著其術,故世莫傳焉。
《拾遺記》:洞庭山浮于水上,其下有金堂數百間,玉女居之。四時聞金石絲竹之聲,徹於山頂。楚懷王之時,舉群才賦詩於水湄。故云瀟湘洞庭之樂,聽者令人忘老,雖咸池九韶不得比焉。每四仲之節,王常繞山以遊,宴舉四仲之氣,以為樂章。仲春律中夾鍾乃作輕風流水之詩,醼於山南。時中蕤賓,乃作皓露秋霜之曲。
《元中記》:南方有炎山焉,在扶南國之東,加營國之北,諸薄國之西。山從四月而火生,十二月火滅,正月二月三月火不然。山上但出雲氣,而草木生葉,至四月火然,草木葉落,如中國寒時也。
北方有鍾山焉,山有石首如人首,左目為日,右目為月,開左目為晝,開右目為夜,開口為春夏,閉口為秋冬。
《雲笈七籤·明真科》云: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一歲六齋月能修齋上三,天帝令太一使者除人十苦八道。
《祕言》云:正月三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此九真齋月。一日十五日二十九日,此月中三齋日。
《瑯嬛》記:女星傍一小星,名始影。婦女於夏至夜候而祭之,得好顏色。始影南並肩一星,名琯朗。男子於冬至夜候而祭之,得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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