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四
北魏一〈太祖皇始二則 天興六則 天賜六則 太宗永興五則 神瑞三則 泰常八則 世祖始光四則 神麚四則 延和二則 太延五則〉
庶徵典第四十卷
星變部彙考十四
北魏一
公元396年
太祖皇始元年,有星彗於旄頭。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皇始元年夏六月,有星彗於旄頭。彗所以去穢布新也。皇天以黜無道,建有德,故或馮之以昌,或由之以亡。自五胡蹂躪生人,力正諸夏,百有餘年,莫能建經始之謀而底定其命。是秋,太祖啟冀方之地,實始芟夷滌除之,有德教之音,人倫之象焉。終以錫類長代,修復中朝之舊物,故將建元立號,而天街彗之,蓋其祥也。先是,有大黃星出於昴、畢之分,五十餘日。慕容氏太史丞王先曰:當有真人起於燕代之間,大兵鏘鏘,其鋒不可當。冬十一月,黃星又見,天下莫敵。
〈注〉是歲六月,木犯哭星。木,人君也,君有哭泣之事。是月,太后賀氏崩。至秋,晉帝殂。
公元397年
皇始二年正月,火犯哭星。六月,月掩金於端門外。八月,火守井鉞。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戌,月掩太白,在端門外。占曰國受兵。九月,慕容賀驎率三萬餘人出寇新市。十月,太祖破之於義臺塢,斬首九千餘級。 又按《後志》:六月庚戌,月掩金於端門之外。戰祥也,變及南宮,是謂朝廷有兵。時燕王慕容寶已走和龍,秋九月,其弟賀驎復糾合三萬眾,寇新市,上自擊之,大敗燕師於義臺,悉定河北。而晉桓元等連衡內侮,其朝廷日夕戒嚴。
〈注〉是歲正月,火犯哭星。占有死喪哭泣事。秋八月,又守井、鉞。占曰大臣誅。十月,襄城王題薨。明年正月,右軍將軍尹國於冀州謀反,被誅。
公元398年
天興元年八月,木晝見胃。十一月,月犯東上相。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興元年十一月丁丑,月犯東上相。 又按《後志》:八月戊辰,木晝見胃。胃,趙代墟也。〈闕〉天之事。歲為有國之君,晝見者並明而干陽也。天象若曰:且有負海君,實能自濟其德而行帝王事。是月,始正封畿,定權量,肆禮樂,頒官秩。十二月,群臣上尊號,正元日,遂禋上帝於南郊。由是魏為北帝,而晉氏為南帝。
公元399年
天興二年夏五月,月奄東上相,辰犯軒轅。八月,月犯牽牛。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辛酉,月奄東上相。八月壬辰,月犯牽牛。占曰國有憂。三年二月丁亥,皇子聰薨。 又按《後志》:元年十月至二年五月,月再奄東蕃上相。相所以蕃輔王室而定君臣位。天象若曰:今下陵上替而莫之或振,將焉用之哉。且曰:中坐成刑,貴人奪勢。是歲,桓元專殺殷仲堪等,制上流之眾,晉室由是遂卑。
〈注〉是歲五月,辰星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當之。
公元400年
天興三年三月,月犯填星於牽牛,有星孛於奎。七月,月又犯填星於牽牛,又犯哭星。
按《魏書·太祖本紀》:時太史屢奏天文錯亂,帝親覽經占,多云改王易政,故數革官號,一欲防塞凶狡,二欲消災應變。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乙丑,月犯填星,在牽牛。七月己未,月犯填星,在牽牛。辛酉,月犯哭星。
又按《後志》:三月,有星孛於奎,歷閣道,至紫微西蕃,
入北斗魁,犯太陽守,循下台,轥南宮,履帝坐,遂由端門以出。奎是封豨,剝氣所由生也。又殷徐州之次,桓元國焉,劉裕興焉。天象若曰:君德之不建,人之無援,且有權其列蕃,盜其名器之守而薦食之者矣;又將由其天步,席其帝庭,而出號施令焉。
〈注〉三月至七月,月再犯填星於牽牛,又犯哭星。為兵喪、女憂。或曰月為彊大之臣,填,所以正綱紀也。是為彊臣有干犯者,在吳越。既而晉太后李氏殂,桓元擅命江南,仍有艱故云。
公元401年
天興四年二月,流星眾多西行。七月,月犯天關。十月,月犯東次相。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七月丁卯,月犯天關。十月甲子,月犯東次相。 又按《後志》:二月甲寅,有大流星眾多西行,歷牛、虛、危,絕漢津,貫太微、紫微。虛、危主靜人,牽牛主農政,皆負國之陽國也。天象若曰:黎元喪其所食,失其所係命,卒至流亡矣;上不能恤,又將播遷以從之。其後晉人有孫恩之難,而桓元踵之,三吳連兵荐饑,西奔死亡者萬計,竟篡晉主而流之尋陽,既又劫之以奔江陵。
〈注〉七月丁卯,月犯天關。關,所以制畿封國也,月犯之,是為兵起於郊甸。十月甲子,月又犯東蕃次相。占同二年。既而桓元戡金陵,殺司馬元顯、太傅道子。是歲,秀容胡師亦聚眾反,伏誅。
公元402年
天興五年三月,太白犯五諸侯。四月,月奄辰星,在東井。五月,月犯太微。七月,月犯歲星,在左角。九月,太白犯進賢。十月,月暈左角,又犯太微,客星出南宮。十二月,月與太白同入羽林,客星入太微。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東井。五月丙申,月犯太微。七月己亥,月犯歲星,在左角。十月戊申,月暈左角。時帝討姚興弟平於乾壁,克之。太史令晁崇奏角蟲將死,上慮牛疫,乃命諸軍併重焚車。丙戌,車駕北引。牛大疫,死者十八九,官車所馭巨犗數百,同日斃於路側,首尾相屬。麋鹿亦多死。乙卯,月犯太微。占曰貴人憂。六年七月,鎮西大將軍、司隸校尉、毗陵王順有罪,以王還第。十二月庚申,月與太白同入羽林。 又按《後志》: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東井。月為陰國之兵,辰象戰𩰚。占曰所直野軍大起,戰不勝,亡地,家臣死。冬十月,帝伐秦師於蒙坑,大敗之,遂舉乾壁,關中大震。其上將姚平赴水死。 又按《後志》: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諸侯,晝見經天;九月己未,又犯進賢。太白為強侯之誡,犯五諸侯,所以興霸形也。是時桓元擅征伐之柄,專殺諸侯,以弱其本朝,卒以干君之明而代奪之。故皇天著誡焉,若曰:夫進賢興功,大司馬之官守也,而今自殘之,君於何有焉。是冬十月,客星白若粉絮,出自南宮之西,十二月入太微,亂氣所由也。以距乏之氣而乘粹陽之天庭,適足以驅除焉爾。明年,竟篡晉室,得諸侯而不終。
公元404年
〈注〉是歲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十月乙卯,又如之。月者太陰,臣象,太微正陽之庭,不當橫行其中,是謂朝廷間隙,強臣不制,亦桓元之誡也。又占曰貴人有坐之者。明年七月,鎮西大將軍、毗陵王順以罪還第,亦是也。
公元403年
天興六年正月,月奄氐。六月,月奄北斗魁。十月,犯軒轅。十一月,犯熒惑。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六年正月,月掩氐西南星。六月甲辰,月掩北斗魁第四星。十月乙巳,月犯軒轅第四星。十一月辛巳,月犯熒惑。
公元404年
天賜元年二月,月掩歲星,在角。四月,月掩軒轅。五月,月掩斗魁。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賜元年二月甲辰,月掩歲星,在角。占曰天下兵起。三年四月,蠕蠕寇邊,夜召兵將,旦,賊走乃罷。四月甲午,月掩軒轅第四星。占曰女主惡之。六年七月,夫人劉氏薨,後諡宣穆皇后。五月壬申,月掩斗魁第二星。 又按《後志》:天興五年七月己亥。月犯歲星,在鶉火鳥帑,南國之墟也。至天賜元年二月甲辰又掩之,在角。角為外朝,而歲星君也。天象若曰:有強大之臣干君之庭,以挾其主而播遷於外。是歲桓元之師敗績於劉裕,元劫晉帝以奔江陵。至五月,元死,桓氏之黨復攻江陵,陷之,凡再劫天子云。
公元409年
〈注〉先是,六年六月甲辰,月掩斗魁第四星;至天賜元年五月壬申,又掩斗魁第三星;二年八月丁巳,又犯斗第一星。斗為吳分。大人憂,將相戮,宮中有自賊者。及桓元伏誅,貴臣多戮死者。江南兵革十餘歲乃定,故謫見於斗。
公元405年
天賜二年三月,月掩左執法,又掩心。四月,犯填。七月,又掩之。八月,犯斗。火犯斗,建又犯少微左右執法。九月,火犯哭星。十月,月掩填星。十一月,太白掩鉤鈐。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壬辰,月掩左執法。丁酉,月掩心前星。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東壁。占曰貴人死。四年五月,常山王遵有罪,賜死。七月己未,月掩填星。八月丁巳,月犯斗第一星。占曰大臣憂。三年七月,太尉穆崇薨。十月丁巳,月掩填星,在營室。 又按《後志》: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東壁;七月己未又如之;十月丁巳又掩之,在室。夫室星,所以造宮廟而鎮司空也。占曰土功之事興。明年六月,發八部人,自五百里內繕修都城,魏於是始有邑居之制度。或曰,北宮後庭,人主所以庇衛其身也,填主后妃之位,存亡之基。而是時堅冰之漸著矣,故犯又掩再三焉。占曰臣賊君邦,大喪。
公元407年
〈注〉八月,火犯斗;丁亥,又犯建。斗為大人之事,建為經綸之始,此天所以建創業君。時劉裕且傾晉祚,而清河之釁方作矣,帝猶不悟。至是歲九月,火犯哭星。其象若曰:將以內亂,至於哭泣之事焉。由是言之,皇天所以訓劫殺之主熟矣,而罕能敦復以自悟,悲夫。
又按《後志》:八月甲子,熒惑犯少微;庚寅,犯右執法;癸未,犯左執法;十一月丙戌。太白掩鉤鈐。皆南邦之謫也。火象方伯,金為強侯,少微以官賢材而輔南宮之化,執法者威令所由行也。天象若曰:夫祿去公室,所由來漸矣,始則奮其賢材以為其本朝,終以干其鈐轄而席其威令焉。
公元406年
天賜三年二月,月犯心。四月,犯太微上將,又犯房。五月,熒惑犯氐,月犯左角。六月,火犯房。十二月,月掩太白,在危。金、火皆入羽林。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己丑,月犯心後星。四月癸丑,月犯太微西上將。己未,月犯房南第二星。占曰將相有憂。四年五月,誅定陵公和跋。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占曰左將軍死。六年三月,左將軍、曲陽侯元素延死。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在危。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丁酉,月犯心前星;三年二月,月犯心後星;四年二月,又如之。心主嫡庶之禮。占曰亂臣犯主,儲君失位,庶子惡之。先是,天興六年冬十月至元年四月,月再掩軒轅。占曰有亂易政,后妃執其咎。三年五月壬寅,熒惑犯氐。氐,宿宮也。天戒若曰:是時蠱惑人主而興內亂之萌矣,亦自我天視而修省焉。及六年七月,宣穆后以強死,太子微行人間,既而有清河、萬人之難。 又按《後志》: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於危。危,齊分也。占曰其國以戰亡。丁未,金、火皆入羽林。
公元399年
〈注〉二年三月,月掩左執法;三年四月,又犯西蕃上將;己未,犯房次相;六月,火犯房次將。七月,太尉穆崇薨。四年,誅定陵公和跋,殺司空庾岳。
公元407年
天賜四年正月,太白晝見,在奎。二月,月掩心後星,金、火、土、水聚于奎、婁。五月,金晝見,在參。六月,火犯水。八月,金掩火,犯左執法,熒惑犯執法。九月,犯進賢。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二月庚申,月掩心後星。 又按《後志》:正月,太白晝見奎。是謂或稱王師而干君明者。占曰:天下兵起,魯邦受之。二月癸亥,金、火、土、水聚於奎、婁。徐魯之分也。四神聚謀,所以革衰替之政,定霸王之命。五月己丑,金晝見於參。天意若曰:是將自植攻伐,以震其主,而代奪之云爾。八月辛丑,熒惑犯執法;九月,遂犯進賢。與桓氏同占。是時,南燕慕容氏兼有齊魯之墟,不務修德,而驟侵晉淮、泗。六年四月,劉裕以晉師伐之,大敗燕師於臨朐,進克廣固,執慕容超以歸,戕諸建康。於是專其兵威,薦食藩輔,篡奪之形由此而著云。
公元409年
〈注〉六月,火犯水左翼。八月,金掩火,犯左執法。占曰大兵在楚,執法當之。
公元408年
天賜五年五月,月掩斗,火犯天江。六月,金犯上將,又犯左執法。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五月丁未,月掩斗第二星。占曰大人憂。六年十月戊辰,太祖崩。 又按《後志注》:五年,火犯天江。占曰水賊作亂。六月,金犯上將,又犯左執法。其後盧循作亂於上流,晉將何無忌戰死,左僕射孟昶仰藥卒,劉裕自伐齊奔命,僅乃克之。
公元409年
天賜六年二月,月犯昴。四月,火犯水於井。六月,金、火再入太微。九月,月犯昴。十二月,金犯木於奎。
按《魏書·太祖本紀》:六年夏,帝不豫。初,帝服寒食散,自太醫令陰羌死後,藥數動發,至此逾甚。而災變屢見,憂懣不安,或數日不食,或不寢達旦,歸咎群下,喜怒乖常。謂百寮左右人不可信,慮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追思既往成敗得失,終日竟夜獨語不止,若傍有鬼物對揚者。朝臣至前,皆見殺害。朝野人情各懷危懼,百工偷劫,盜賊公行,巷里之間,人為希少。帝亦聞之,曰:朕縱使之然,待過災年,當更清治之爾。冬十月戊辰,帝崩。 按《天象後志》:六年六月,金、火再入太微,犯帝座,蓬、孛、客星及他不可勝紀。太史上言,且有骨肉之禍,更政立君,語在帝紀。冬十月,太祖崩。夫前事之感大,即後事之災深。故帝之季年妖怪特甚。
〈注〉是歲二月至九月,月三犯昴,昴為白衣會。宮車晏駕之徵也。十二月辛丑,金犯木於奎。占曰其君有兵死者。既而慕容超戮於晉。是歲四月,火犯水於東井。其冬,赫連氏攻安定,秦主興自將救之,自是侵伐不息。或曰水火之合,內亂之形也。時朱提王悅謀反,賜死。
太宗永興元年二月、九月、閏月,月皆犯昴。〈按永興元年,即天賜 六年,今照《志》分編。〉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永興元年二月甲子,月犯昴。占曰胡不安,天子破匈奴。二年五月,太宗討蠕蠕社崙,社崙遁走。九月壬寅,月犯昴。閏月丁酉,月犯昴。
公元410年
永興二年三月,月掩房,又掩斗。五月,月掩斗,又掩昴。六月,月犯房,太白晝見。七月,月犯輿鬼。八月,月犯心前星,掩南斗,太白犯少微,晝見,又犯軒轅。九月,土犯畢,太白犯左執法。〈按上犯畢。《占》見四年。〉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卯,月掩房南第二星,又掩斗第五星。五月甲子,月掩斗第五星。己亥,月掩昴。六月己丑,月犯房南第二星。七月乙亥,月犯輿鬼。八月甲申,月犯心前星。 又按《後志》:五月己亥,月掩昴。昴為旄頭之兵,虜君憂之。是月,蠕蠕社崙圍長孫嵩于牛川,上自將擊之,社崙遁走,道死。是歲三月至秋八月,月三掩南斗第五星。斗,吳分也。且曰:彊大之臣有干天祿者,大人憂之。是月乙未,太白犯少微,晝見;九月甲寅,進犯左執法。占曰且有杖其霸刑,以戮社稷之衛而專威令者,徵在南朔。先是,三月丁卯,月掩房次將;六月己丑,又如之;八月甲申,犯心前星。占曰服軛者當之,君失馭,徵在豫州。時劉裕謀弱晉室,四年九月,專殺僕射謝混,因襲荊州刺史劉毅於江陵,夷之。明年三月,又誅晉豫州刺史諸葛長人,其君託食而已。
公元413年
〈注〉六月甲午,太白晝見。占曰為不臣。七月,月犯鬼。占曰亂臣在內。明年五月,昌黎王慕容伯兒謀反,誅之。八月壬子,太白犯軒轅大星。占曰有亂易政,女君憂。三年十一月丙午,金犯哭星。午,秦地。四年八月戊申,月犯哭星。申,晉地。是月,晉后王氏死;其後姚主薨。
公元411年
永興三年四月,熒惑干鬼。六月,月犯歲星,在畢。七月,木犯土於參。八月,月犯歲星,在參。十一月,金犯哭星。
公元413年
〈按熒惑干鬼《占》見五年。木犯土于參,《占》見四年。金犯哭星,《占》見二年。〉
公元411年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六月庚子,月犯歲星,在畢。占曰有邊兵。五年四月,上黨民勞聰、士臻群聚為盜,殺太守令長,相率外奔。八月乙未,月犯歲星,在參。 又按《後志》:六月庚子,月犯歲星,在畢;八月乙未,又犯之,在參;四年正月又蝕,在畢。直徼垣之陽,參在山河之右。歲星所以阜農事安萬人也。占曰月仍犯之,邊萌阻兵而荐饑。
公元412年
永興四年春正月,月蝕歲星,又蝕在畢,又掩房。閏月,犯熒惑,在昴。六月,金、木合於井。七月,金犯上於井,月蝕熒惑,在昴。八月,月犯哭星。十月,月掩天關。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土犯鉞。〈按正月,月蝕歲星,在畢,《占》見三年。〉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春正月壬戌,月行畢,蝕歲星。癸亥,月掩房北第二星。閏月庚申,月行昴,犯熒惑。七月,月蝕熒惑。八月戊申,月犯泣星。十月辛亥,月掩天關。占曰有兵。五年六月,濩澤民劉逸,自號征東將軍、三巴王,署置官屬,攻逼建興郡,元城侯元屈等討平之。 又按《後志》:六月癸巳,金、木合於東井;七月甲申,金犯土於井。占曰其國內兵,有白衣之會。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癸卯,土犯鉞。土主疆理之政,存亡之機也,是為土地分裂,有戮死之君,徵在秦邦。
公元410年
〈注〉二年九月,土犯畢,為疆場之兵。三年七月,木犯土於參。占曰戰敗,亡地,國君死。四年十月,月掩天關。其災同上。參,外主巴蜀。其後晉師伐蜀,戮其主譙縱。先是,四年閏月,月犯熒惑,在昴;七月,又蝕之。五年,將軍奚斤討越勤,大破之。明年,禿髮氏降於西秦,其君傉檀戮死。
公元413年
永興五年二月,火、土皆犯井,歲、填、熒惑、太白聚於井。三月,月行參,犯太白,熒惑干鬼。四月,月暈翼、軫、角。七月,掩鉤鈐。八月,犯太白。九月,犯左角,歲犯軒轅。十月,月犯畢。十一月,蝕房辰星明盛非常。十二月,三暈東井。〈按歲犯軒轅,《占》見神瑞元年。辰出明盛,《占》見泰常二年。〉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三月戊辰,月行參,犯太白。四月癸卯,月暈翼、軫、角。七月庚午,月掩鉤鈐。占曰喉舌臣憂。五年三月,散騎常侍王洛兒卒。八月庚申,月犯太白。占曰憂兵。神瑞元年二月,赫連屈丐入寇河東,殺掠吏民,三城護軍張昌等要擊走之。九月己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神瑞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十月乙巳,月犯畢。占曰貴人有死者。泰常元年三月,長樂王處文薨。十一月丙戌,月蝕房第一星。十二月甲辰,三暈東井。 又按《後志》:二月丙午,火、土皆犯井。占曰國有兵喪之禍,主出走。是月壬辰,歲、填、熒惑、太白聚於井。將以建霸國之命也,其地君子憂,小人流。又自三年四月至五年三月,熒惑三干鬼。主命者將夭而國徙焉。是時雍州假王霸之號者六國,而赫連氏據朔方之地,尤為強暴,薦食關中,秦人奔命者殆路。間歲,姚興薨而難作於內。明年,劉裕以晉師伐之,秦師連戰敗績,執姚泓以歸,戕諸建康。既而遺守內攜,長安淪覆焉。或曰:自上黨並河、山之北,皆鬼星、參、畢之郊也。五年四月,上黨群盜外叛。六月,濩澤人劉逸自稱三巴王。七月,河西胡曹龍入蒲子,號大單于。十月,將軍劉潔、魏勤擊吐京叛胡失利,勤力戰死,潔為所擄。明年,赫連屈孑寇蒲子,三城諸將擊走之。其餘災波及晉、魏,仍其兵革之禍。
公元414年
神瑞元年正月,月犯畢。二月,月蝕房,填入東井,犯天尊。三月,月蝕左角。四月,流星晝見。五月,歲犯軒轅,月犯牽牛。六月,掩氐。七月,犯天關。八月,蝕牽牛,又犯西
咸,填犯鬼。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神瑞元年正月丁卯,月犯畢。占曰貴人有死者。泰常元年四月庚申,河間王修薨。二月戊申,月蝕房第一星。三月壬申,月蝕左角。五月壬寅,月犯牽牛南星。六月丙申,月掩氐。七月庚辰,月犯天關。八月丁酉,月蝕牽牛中大星。己酉,月犯西咸,占曰有陰謀。神瑞二年三月,河西饑胡屯聚上黨,推白亞栗斯為盟主,號大單于,稱建平元年。四月,詔將軍公孫表等五將討之。 又按《後志》:二月,填入東井,犯天尊,旱祥也。天象若曰:土失其性,水源將壅焉;施於天尊,所以福矜寡之萌也。先是,去年九月至於五月,歲再犯軒轅大星;八月庚寅至二年三月,填再犯鬼積尸。歲星主農事,軒轅主雪霜風雨之神,返覆由之,所以告黃祇也。土爰稼穡,鬼為物之精氣,是謂稼穡潛耗,人將以饉而死焉。一曰大旱。是後,京師比歲霜旱,五穀不登,詔人就食山東,以粟帛賑乏,語在《崔浩傳》。是歲四月癸丑,流星晝見中天,西行。占曰營頭所首,野有覆軍,流血西行,讁在秦邦。而魏人覿之,亦王師之戒也。天若戒魏師曰:是擁眾而西,固欲干君之明而代奪之爾,姑息人以觀變,無庸禦焉。先是五年三月,月犯太白於參;八月庚申,又犯之。參,魏分野。占曰:強侯作難,國戰不勝。九月己丑,月犯左角;是歲三月壬申,又蝕之。是謂以剛晉之兵合戰而偏將戮,徵在兗州。
公元1616年
〈注〉自元年正月至泰常元年十月,月三犯畢,再入之,再犯畢陽星,占曰邊兵起,貴人有死者。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上自將,大破之。二年,上黨胡反,詔五將討平之。泰常元年,長樂、河間、南陽王皆薨。二年,豫章王又薨,常山霍季聚眾反,伏誅。
公元415年
神瑞二年三月,月入畢,填星犯鬼。四月,太白入畢,月又入畢,有星孛於天市,木入南宮。五月,掃帝座,火入南宮。六月,孛於昴南。七月,月犯畢。八月,犯氐,金、木合於翼。金掩執法。十月,月暈畢。填守太微。十一月,月暈軒轅,又犯畢。是年,熒惑失於匏瓜中,出東井。〈按三月填星犯
公元1616年
鬼,《占》見元年。
〉
公元415年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巳,月入畢。占曰天下兵起。泰常元年三月,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載圖讖,持一黑石,以為天賜玉印,誑惑聚黨,入山為盜,州郡捕斬之。四月己卯,月犯畢陽星。七月辛丑,月犯畢。占曰貴人有死者。泰常元年十二月,南陽王良薨。八月壬子,月犯氐。十月甲子,月暈畢。十一月,月暈軒轅。戊午,月犯畢陽星。 又按《後志》:二年四月,太白入畢,月犯畢而再入之。占曰大戰不勝,邊將憂,魏邦受之。六月己巳,有星孛於昴南。天象若曰:且有驅除之雄,勿用距之於朔方矣。明年七月,劉裕以舟師泝河。九月,裕陷我滑臺,兗州刺史尉建以畏懦斬。時崔浩欲勿戰,上難違眾議,詔司徒嵩率師迓之,及晉人戰於畔城,魏師敗績,語在《崔浩傳》。裕既定關中,遽歸受禪,既而赫連氏并之,遂竊尊號云。
公元417年
〈注〉先是,月犯歲於畢。占曰饑在晉代,亦其徵。又鬼主秦,旱在秦邦。至二年,太史奏,熒惑在匏瓜中,一夜忽亡失之,後出東井,語在《崔浩傳》。既而關中大旱,昆明枯涸。
又按《後志》:四月辛巳,有星孛於天市。五月甲申,彗星出天市,掃帝座,在房心北。市所以建國均人心,宋分也。國且殊號,人將更主,其革而為宋乎。先是,往歲七月,月犯鉤鈐;十一月,月蝕房上相;至元年二月,又如之。天象若曰:尚尸鈐鍵之位,君憑而尊之者,又將及矣。是歲八月,金、木合於翼。占曰且有內兵,楚邦受之。至泰常二年正月,晉荊州刺史司馬休之、雍州刺史魯宗之為劉裕所襲,皆出奔走。是歲十月,填星守太微,七十餘日。占曰易代立王。
〈注〉四月,木入南宮,加右執法;五月,火又如之。八月,金入自掖門,掩左執法;〈《占》見泰常三年。〉
按《北史·崔浩傳》:初,姚興死之前歲,太史奏熒惑在匏瓜星中,一夜忽然亡失,不知所在。或謂下入危亡之國,將為童謠妖言,而後行其災禍。帝乃召諸碩儒,與史官求其所詣。浩對曰:按《春秋左氏傳》說神降於莘,其至之日,以其物祭。請以日辰推之。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陰雲,熒惑之亡,當在此二日之內。庚與午,皆主於秦,辛為西夷。今姚興據咸陽,是熒惑入秦矣。諸人皆作色曰:天上失星,人安能知其所詣,而妄說無徵之言。浩笑而不應。後八十餘日,熒惑果出東井,留守盤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涸。童謠訛言,國中喧擾。明年,姚興死,二子交兵,三年國滅。於是諸人乃服。南鎮諸將表賊至,而自陳兵少,求簡幽州以南戍兵佐守。就漳水造船,嚴以為備。公卿議者僉然,欲遣騎五千,并假署司馬楚之、魯軌、韓延之等,令誘引邊人。浩曰:非上策也。今茲害氣在揚州,不宜先舉兵,一也。午歲自刑,先發者傷,二也。日蝕滅光,晝昏星見,飛鳥墮落,宿當斗、牛,憂在危亡,三也。熒惑伏匿於翼、軫,戒亂及喪,四也。太白未出,進兵者敗,五也。夫興國之君,先修人事,次盡地利,後觀天時,故萬舉而萬全,國安而身盛。今宋新國,是人事未周也;災變屢見,是天時不協也;舟行水涸,是地利不盡也。三事無一成,自守猶或不安,何得先發而攻人哉。彼必聽我虛聲而嚴,我亦承彼嚴而動,兩推其咎,皆自以為應敵。兵法當分災,迎受害氣,未可舉動也。
公元416年
神瑞三年三月,太白犯五諸侯。七月,流星孛少微,入太微,辰星見東方。九月,彗星孛於北斗,入南宮。十二月,彗又逕北斗。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三年三月癸丑,太白犯五諸侯。如桓氏之占。七月,有流星孛於少微,以入太微。自劉氏之霸,三變少微以加南宮矣。始以方伯專之,中則霸形干之,又今孛政除之。馴而三積,堅冰至焉。是月,辰星見東方,在翼,甚明大。翼,楚邦也,是為冢臣干明,賊人其昌。九月,長彗星孛於北斗,轢紫微,辛酉,入南宮,凡八十餘日,十二月,彗星出自天津,入太微,逕北斗,干紫宮,犯天棓,八十餘日,及天漢乃滅,語在《崔浩傳》。是歲,晉安帝殂,後年而宋篡之。夫晉室雖微,泰始之遺俗也,蓋皇天有以原始篤終,以哀王道之淪喪,故猶著二微之戒焉。
泰常元年五月,火犯執法,月犯歲星。六月,犯畢,金入太微。七月,月犯牛。十月,犯畢。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泰常元年五
月甲申,月犯歲星,在角。六月己巳,月犯畢。占曰貴人死。二年十月,豫章王夔薨。七月,月犯牛。十月丙戌,月入畢。占曰:有邊兵。二年二月,司馬德宗譙王司馬文思自江東遣使詣闕上書,請軍討劉裕,太宗詔司徒長孫嵩率諸將邀擊之。
公元417年
〈注〉六月,金由掖門入太微。五月,火犯執法。是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
泰常二年五月,月犯軒轅。八月,月犯牽牛。九月,火犯軒轅。十月,月又犯太微。十一月,月犯東井。十二月,辰星過時見。〈按火犯軒轅,《占》見三年。〉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丙子,月犯軒轅。八月己酉,月犯牽牛。占曰其地有憂。三年,司馬德宗死。丁卯,月犯太微。十一月癸未,月犯東井南轅西頭第一星。占曰諸侯貴人死,一曰有水。三年八月,鴈門、河內大雨水,復其租稅。五年三月,南陽王意文薨。 又按《後志注》:先是,五年十一月壬子,辰星出而明盛非常。至泰常二年十二月庚戌,辰星過時而見,光色明盛。是為強臣有不還令者。至是又如之,亦三至焉。或曰辰星以負北海,亦魏將大興之兆。泰常三年正月,月犯輿鬼,又犯軒轅、爟星。四月,月犯填星,在張。五月,犯太白於東井。七月,又犯東井。八月,土入太微,金犯軒轅。九月,月犯熒惑,在張、翼,金犯右執法。十月,火犯上將,流星出昴。十一月,月犯太白,在斗。十二月,犯熒惑在太微。是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犯北斗、紫宮及天棓。
公元418年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申,月犯輿鬼、積尸。己酉,月犯軒轅、爟星。占曰女主有憂。五年六月丁卯,貴嬪杜氏薨,後諡密皇后。四月壬申,月犯填星,在張。五月癸亥,月犯太白於東井。七月丁巳,月犯東井。九月丙寅,月犯熒惑,在張、翼。十一月庚申,月犯太白,在斗。十二月庚辰,月犯熒惑於太微。
又按《後志注》:三年八月,土入太微,犯執法,因留二
百餘日。九月,金又犯右執法。十月,火犯上將,因留左掖門內二十日,乃逆行;四年三月,出西蕃,又還入之,繞填星成句己;四月丙午,行端門出。皆晉氏之謫也。自晉滅之後,太微有變多應魏國也。 又按《後志》:十月辛巳,有大流星出昴,歷天津,乃分為三,須臾有聲。占曰車騎滿野,非喪即會。明年四月,帝有事於東廟,蕃服之君以其職來祭者,蓋數百國也。是歲正月己酉,月犯軒轅;四月壬申,又犯填星,在張;四年五月,辰星又犯軒轅。占曰國有喪,女君受之。明年五月,貴人姚氏薨,是為昭哀皇后。六月,貴嬪杜氏薨,是為密后。
公元417年
〈注〉先是,二年九月,火犯軒轅;三年八月,金又犯之。占同也。
公元418年
按《崔浩傳》:三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經北斗,絡紫微,犯天棓,八十餘日,至漢而滅。太宗復召諸儒術士問之曰:今天下未一,四方岳峙,災咎之應,將在何國。朕甚畏之,盡情以言,勿有所隱。咸共推浩令對。浩曰:古人有言,夫災異之生,由人而起。人無釁焉,妖不自作。故人失於下,則變見於上,天事恆象,百代不易。《漢書》載王莽篡位之前,彗星出入,正與今同。國家主尊臣卑,上下有序,民無異望。唯僭晉卑削,主弱臣強,累世陵遲,故桓元逼奪,劉裕秉權。彗孛者,惡氣之所生,是為僭晉將滅,劉裕篡之之應也。諸人莫能易浩言,太宗深然之。五年,裕果廢其主司馬德文而自立。南鎮上裕改元赦書。時太宗幸東南潟滷池射鳥,聞之,馹召浩,謂之曰:往年卿言彗星之占驗矣,朕於今日始信天道。
公元419年
泰常四年正月至七月,月四犯太微。三月,火繞填星。五月,出端門,辰犯軒轅,月犯太白,在井。七月,月犯歲星。十月,月犯太白,在斗,再犯井。十二月,月犯太白,入羽林。〈按火繞填星,出端門,辰犯軒轅,《占》見三年。〉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丙午,月犯太微。三月壬寅,月犯太微。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占曰人君憂。八年十一月,太宗崩。十二月丁巳,月犯太白,入羽林。 又按《後志》:自正月至秋七月,月行四犯太微。天象若曰:太微粹陽之天庭,月者臣也,今橫行轥之,不已甚乎。先是,元年五月,月歲星,在角。是歲七月,月又犯歲星。明年,宋始建國。後年而晉主殂,裕鴆之也。昔桓氏之難,月再干歲星,再劫其主。至是,亦再犯之而再勦其君,極其幽逼之患,而濟以篡殺之禍,斯謂之甚矣。
公元418年
〈注〉先是,三年九月,月犯火於鶉尾;十二月,又犯火於太微。是歲五月,月犯太白,在井;十月,又犯之,在斗,且再犯井星。皆有兵水大喪,諸侯有死者。七月,鴈門、河內大水。五年三月,南陽王意文死。十一月,西涼李歆為沮渠所滅,晉君亦殂,秦、吳亡之應。
公元420年
泰常五年十一月,熒惑犯填星,在角。十二月,月蝕熒惑,在亢,客星見於翼。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十一月辛亥,月蝕熒惑,在亢。占曰韓鄭地大敗。八年九月,劉義符潁川太守李元德竊入許昌,太宗詔交阯侯周幾擊之,元德遁走。 又按《後志》:十一月乙卯,熒惑犯填星,在角。角,外朝也,土為紀綱,火主內亂,會於天門,王綱將紊焉。占曰有死君逐主,后妃憂之。十二月,月蝕熒惑,在亢。亢內庭也。占曰君薨而亂作於內,貴臣以兵死。是月,客星見於翼。翼,楚邦也。占曰國更服,邊有急,將軍或謀反者。〈按月蝕熒惑,在亢。《前志》作十一月,互異。〉泰常六年二月,月蝕南斗杓。五月,月暈角亢。六月,大流星出紫宮。十月,金、土𩰚於亢。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六年二月己亥,月蝕南斗杓星。五月丙辰,月暈,在角亢。 又按《後志》:二月,月蝕南斗杓星。十月乙酉,金、土𩰚於亢。占曰內兵且喪,更立王公。又兗州,陳、鄭之墟也,有攻城野戰之象焉。至七年正月,犯南斗;三月壬戌,又犯之。斗為人君受命,又吳分是歲五月,宋武殂。秋九月,魏師侵宋北鄙。十一月,攻滑臺,克之。明年,拔虎牢,陷金墉,屠許昌,遂啟河南之地。八年,宋太后蕭氏死,既大臣專權,遷殺其主,卒皆伏誅。 又按《後志》:六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宮。占曰上且行幸,若有大君之使。明年,駕幸橋山,祠黃帝,東過幽州,命使者觀省風俗。十月,上南征。八年春,步自鄴宮,遂絕靈昌,至東郡,觀兵成皋,反自河內,登太行山,幸高都,飲至晉陽焉。
公元422年
泰常七年正月,月犯南斗。二月,有星孛於虛危。三月,月犯南斗。五月,犯軒轅。六月,犯房。十一月,彗星出營室,掃北斗。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七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占曰大臣憂。三月,河南王曜薨。三月壬戌,月犯南斗。五月丙午,月犯軒轅。六月辛巳,月犯房。占曰將相有憂。八年六月己亥,太尉、宜都公穆觀薨。
又按《後志》:七年二月辛巳,有星孛於虛、危,向河津。
占曰元枵所以飾喪紀也,宗廟並起,司人〈疑〉更謀,有易政之象。十一月甲寅,彗星出室,掃北斗,及於〈闕〉門。占曰內宮幾室,主命將,易塞垣,有土功之事,其地又齊、衛也。
公元420年
〈注〉自五年八月至七年十二月,熒惑一守軒轅,再犯進賢,再犯房星,一犯軒轅及房。皆女君大臣之戒。是時陽平、河南王,太尉穆觀相次薨,而宋氏廷臣乘釁以侮其主,竟以誅死云。或曰火犯土、亢為饑疾。時官軍陷武牢。會軍大疫,死者十二三。是冬,詔廩饑人。
公元423年
泰常八年正月,彗出奎,掃河。二月,火守斗。十一月,彗星孛土司空。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八年正月,彗星出奎南長三丈,東南掃河。奎為荐食之兵,徐方之地。占曰西北之兵伐之,君絕嗣,天下饑。七年十二月,帝命壽光侯叔孫建徇定齊地。八年春,築長城,距五原二千餘里,置守卒,以備蠕蠕。冬十月,大饑。十一月己巳,上崩於西宮。明年,宋廢其主。由是南邦日蹙,齊衛之地盡為兵衝。及世祖即政,遂荒淮沂以負東海云。
〈注〉二月丙寅,火守斗,亦南邦之謫也。十一月,彗星孛于土司空。司空主疆理邦域,且曰有土功哭泣事。後年,赫連屈孑薨,太武征之,取新秦之地,由是征伐四克,提封萬里云。
公元424年
世祖始光元年正月,月犯心。十月,火犯心,大流星出天大將軍。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始光元年正月壬午,月犯心大星。心為宋分。中星者君也,月為大臣,主刑事。是歲五月,宋權臣徐羨之、謝晦、傅亮放殺其主,而立其弟宜都王,是為宋文帝。至十月,火犯心。天戒若曰:是復作亂以干其君矣。十月壬寅,大流星出天將軍,西南行,殷殷有聲。占曰有禁暴之兵,上將督戰,以所首名之。三年正月,歲星食月在張。張,南國之分。歲之於月,少君之象,今反食之,且誅強大之臣。是月,羨之等戮死,謝晦興江陵之甲以伐其君,宋將檀道濟帥師禦之,晦又奔潰伏誅。
〈注〉或曰:是歲上伐赫連氏,入其郛。夏都直代西南,亦奔星應也。
公元425年
始光二年三月,月犯熒惑,在虛。五月,太白晝見經天。六月,火入羽林。十二月,月犯軒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丙子,月犯熒惑,在虛。十二月丁酉,月犯軒轅。 又按《後志》:五月,太白晝見經天。占曰時謂亂紀,革人更王。六月己丑,火入羽林,守六十餘日。占曰禁兵大起,且有反臣之戒。
公元426年
始光三年正月,歲星食月,在張。十月,有流星東北行,聲如雷。〈按歲食月在張,《占》見元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三年十月,有流星出西南而東北行,光明燭地,有聲如雷,鳥獸盡駭。占曰所發之野有破國遷君,西南直夏而首於代都焉。著而有聲,盛怒也。
公元427年
始光四年,金、水合於西方。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四年五月辛酉,金、水合於西方。占曰兵起,大戰。先是,三年正月,宋人有謝氏之難,王卒盡出。冬十一月,上伐赫連昌,入其郛,徙萬餘家以歸。是歲復攻之,六月,大敗昌於城下,昌奔上邽,遂拔統萬,盡收夏器用,虜其母弟妻子,由是威加四鄰,北夷讋焉。
公元428年
神麚元年,太白犯天街。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神麚元年五月癸未,太白犯天街。占曰六夷髦頭滅。
公元429年
神麚二年五月,太白晝見。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二年五月,太白晝見。占曰大兵且興,強國有弱者。是月,上北征蠕蠕,大破之,虜獲以鉅萬計,遂降高,車以實漠,南闢地數千里云。
公元430年
神麚三年三月,太白犯歲星。四月,月犯軒轅。六月,火犯井,鬼入軒轅,大流星出危,入羽林,月犯歲星。十月,太白犯歲星,月又犯之。十二月,流星大如船,自天船抵奎及壁。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夏四月壬戌,月犯軒轅。六月,月犯歲星。 又按《後志》:六月,火犯井、鬼,入軒轅。占曰秦憂兵亂,有死君。又旱饑之應。丙子,有大流星出危南,入羽林。占曰兵起,負海國與王師合戰。是歲,自三月至十月,太白再犯歲星,月又犯之。占曰有國之君或罹兵刑之難者,且歲饉。十二月丙戌,流星首如甕,長二十餘丈,大如數十斛船,色正赤,光燭人面,自天船及河,抵奎大星,及於壁。占曰天船以濟兵車,奎為徐方,東壁,衛也,是為宋師之祥。昭盛者,事大也。是歲六月,宋將到彥之等侵魏,自南鄙清水入河,泝流而西,列屯二千餘里。九月,帝用崔浩策,行幸統萬,遂擊赫連定於平涼。十二月,克之,悉定三秦地。明年,大師涉河,攻滑臺,屠之,宋人宵遁。是時,赫連定轉攻西秦,戮其君乞伏慕末。吐谷渾慕容璝又襲擊定,擄之,以強死者,再君焉。是歲二月,定州大饉,詔開倉賑乏。或曰:奎星羽獵,理兵象也;流星抵之而著大,是為大人之事。冬十月,上大閱於漠南,甲騎五十萬,旌旗二千餘里,又明盛之徵。
公元431年
神麚四年春三月,大流星東南行。四月,太白晝見,於胃。五月,太白犯天關。八月,金入太微。九月,流星發太微。十月,太白掩天關,月又掩之。十二月,月犯鉤鈐。是年,金、火入東井,火犯天戶。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十月丙辰,月掩天關。占曰有兵。延和元年七月,世祖討馮文通於和龍。十二月,月犯房、鉤鈐。 又按《後志》:三月,有大流星東南行,光燭地,長六七丈,食頃乃滅,後有聲。占曰大兵從之。是時諸將方逐宋師,至歷城不及。有聲,駿奔之象也。四月辛未,太白晝見於胃。胃為趙分。五月,太白犯天關;十月丙辰,又掩之。天關外主勃、碣,山河之險窮焉。占曰兵革起。九月丙寅,有流星大如斗,赤色,發太微,至北斗而滅。太微,禮樂之庭,且有昭德之舉,而述宣王命,是以帝車受之。是月壬申,有詔徵范陽盧元等三十六人,郡國察秀、孝數百人,且命以禮宣喻,申其出處之節。明年六月,上伐北燕,舉燕十餘郡,進圍和龍,徙豪傑三萬餘家以歸。
公元435年
〈注〉四年,金、火入東井,火又犯天戶;明年五月,又犯鬼。占曰秦有兵喪。而至秦夏出夷滅,沮渠蒙遜又死,氐主楊難當陷宋之漢中地云。八月,金入太微,亦君自將兵象。明年正月庚午,火入鬼。占曰秦有死君。四月己丑,太白晝見,為不臣。其後秦王赫連
昌叛走伏誅之應也。
公元432年
延和元年春正月,火入鬼。三月,月犯軒轅。四月,太白晝見,月犯左角。五月,火犯鬼,月犯軒轅,又掩南斗。七月,月蝕左角,大流星出參,入河。八月,太白犯心。十二
月,大流星出。〈按正月,火入鬼。五月,火犯鬼。《占》見神麚四年。〉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延和元年三月,月犯軒轅。四月,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二年二月,征西將軍金崖與安定鎮將延普及涇州刺史狄子玉為權,舉兵攻普,不克,退保胡空谷,驅掠平民,據險自固。世祖詔平西將軍、安定鎮將陸俟討獲之。五月,月犯軒轅,掩南斗第六星。七月丙午,月蝕左角。又按《後志》:七月,有大流星出參左肩,東北入河乃滅。參主兵政,晉、魏墟也,山河所首,推之大兵將發於魏以加燕國。八月癸未,太白犯心前星;乙酉,又犯心明堂。占曰有亡國,近期二年。十二月,有流星大如甕,尾長二十餘丈,奔君之象。比歲連兵東討,至太延二年,三月,燕後主馮文通去國奔高麗。
公元436年
〈注〉四月,月犯左角;五月,月掩斗;七月,月蝕左角。皆占曰兵大起。其後征西將軍金崖、安定鎮將延普、涇州刺史狄子玉爭權,崖及子玉舉兵攻普不克,據胡空谷反,平西將軍陸俟討獲之。
公元434年
延和三年二月,月犯畢,暈五車及參。三月,金晝見,在參。閏月,金犯五諸侯,月入井,犯太白。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庚午,月犯畢口而出,月暈昴、五車及參。占曰貴人死。五月甲子,陰平王求薨。閏月己丑,月入東井,犯太白。占曰憂兵。七月辛巳,世祖行幸隰城,命諸軍討山胡白龍於西河,克之。 又按《後志》:三月丙辰,金晝見,在參。魏邦戒也。閏月戊寅,金犯五諸侯。占曰:四滑起,官兵起亂。〈疑〉己丑,月入井,犯太白。占曰兵起合戰,秦邦受之。七月,上幸隰城,詔諸軍討山胡白龍,入西河。九月,克之,伏誅者數千人。而宋大將軍、彭城王義康方擅威福,後竟幽廢。
公元435年
太延元年夏五月,彗出軒轅,月犯右執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將,又犯左執法。十月,月犯右執法。十二月,金犯羽林。〈按十二月,金犯羽林。《占》見五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太延元年五月壬子,月犯右執法。占曰執法有憂。十月,尚書左僕射安原謀反,伏誅。十月丙午,月犯右執法。 又按《後志》:九月,火犯太微上將,又犯左執法。〈《占》見五年。〉
〈注〉五月,彗出軒轅。或曰彗出軒轅,女主有為寇者。其後沮渠氏失國,實公主潛起魏師。
公元436年
太延二年正月,月犯井、熒惑。二月,月犯太微東藩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執法及上相。五月,有星孛於房。八月,木入鬼守、積尸。十一月,又犯鬼。十二月,火入羽林。〈按十二月,火入羽林。《占》見五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庚午,月犯熒惑。占曰貴人死。三年正月癸未,征東大將軍、中山王纂薨。二月,月犯太微東藩第一星。三月癸亥,月犯太微右執法,又犯上相。占曰將相有免者。真君二年三月庚戌,新興王俊、略陽王羯兒有罪,並黜為公。 又按《後志》:二年五月壬申,有星孛於房。占曰名山崩,有亡國。八月丁亥,木入鬼,守積尸;十一月辛亥,又犯鬼。鬼秦分,天戒若曰:涼君淫奢無度,財力窮矣,將喪國,身為戮焉。四年四月己酉,華山崩。華山,西鎮也。天又若曰:星孛於房,既有徵矣,鎮傾而國從之。
公元1616年
〈注〉或曰星孛於房,為大臣之事,又饉祥也。火入鬼,犯軒轅,又稼穡不成。自元年已來,將相薨尤眾。至真君元年,州鎮十五盡饑。又二年正月、四年十一月,月皆犯井,亦為秦有兵刑。
公元437年
太延三年正月,月犯東井,有星晝見於井。七月,木犯軒轅。八月,火犯左執法及上將。九月,月暈太微。十一月,掩太白。〈按七月,木犯軒轅。《占》見五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月犯東井。占曰將相死。戊子,太尉、北平王長孫嵩薨;乙巳,鎮南大將軍、丹陽王叔孫建薨。九月丙申,月暈太微。十一月戊戌,月掩太白。 又按《後志》:正月壬午,有星晡前晝見東北,在井左右,色黃,大如橘。魏師之應也。黃星出於燕墟而慕容氏滅,今復見東井,涼室亡乎。 又按《後志》:八月,火犯左執法及上將。〈《占》見五年。〉太延四年四月,月犯氐。十月,大流星出文昌,又出紫微。十一月,月犯東井,火入羽林。〈按火入羽林,《占》見五年。〉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己卯,月犯氐。十一月丁未,月犯東井。占曰將軍死。真君二年九月戊戌,撫軍大將軍、永昌王健薨。 又按《後志》:十月壬戌,大流星出文昌,入紫宮,聲如雷。天象若曰:將相或以全師禦衛帝宮者,其事密近,有震驚之象焉。明年六月,帝西征,詔大將軍黎敬等帥眾二萬屯漠南,以備暴寇。九月,蠕蠕乘虛犯塞,遂至七介山,京師大駭,司空長孫道生等并力拒之,虜乃退走。是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微,入貫索,長六丈餘。占曰有大君之命。貫索,賤人牢也。明年,帝命侍臣行郡國,觀風俗,問其所疾苦云。
公元439年
太延五年二月,木犯執法。五月,太白晝見胃、昴,入羽林,犯畢。七月,月掩填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七月,月掩填星。 又按《後志》:先是,元年十二月,金犯羽林;二年十二月至四年十一月,火再入之。五年五月,太白晝見胃、昴,入羽林,遂犯畢。畢又邊兵也。六月,上自將西征。秋八月,進圍姑臧。九月丙戌。沮渠牧犍帥文武將吏五千餘人面縛來降。明年,悉定涼地。 又按《後志》:元年五月,月犯右執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將,又犯左執法;十月丙午,月犯右執法;二年二月,月犯東蕃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執法及上相;三年八月,火犯左執法及上將;五年二月,木逆行犯執法。皆大臣謫也。元年十月,左僕射安原謀反,誅。三年正月,征東大將軍、中山王纂,太尉、北平王長孫嵩,鎮南大將軍、丹陽王叔孫建皆薨。其後,宋大將軍義康坐徙豫章,誅其黨與,僕射殷景仁亦尋卒焉。
公元436年
〈注〉二年正月,月犯火,月,后妃也;三年七月,木犯軒轅;五年七月,月掩填星。並女主謫也。真君元年,太后竇氏殂,宋氏皇后亦終。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