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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一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五
北魏二〈世祖太平真君十則 正平一則 高宗興安一則 興光一則 太安五則 和平六則 顯祖天安一則 皇興四則 高祖延興五則 承明一則 太和二十三則〉
庶徵典第四十一卷
星變部彙考十五
北魏二
公元440年
世祖太平真君元年十二月,月犯太微。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公元441年
太平真君二年,填星犯鉞,歲星犯房上相。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二年七月壬寅,填星犯鉞。填者,國家所安危,而為之綱紀者也,其嬰鈇鉞之戮而君及焉。自元年十一月至此月,歲星三犯房上相。歲星為人君,今反覆由之,循省鉤鈐之備也。天若戒輔臣曰:涼邦卒滅,敵國殫矣,而猶挾震主之威,負百勝之計,盍思盈亢之戒乎。是時,司徒崔浩方持國鈞,且有寵子上。明年,安西李順備五刑之誅,而由浩鍛成之。後八年,竟族滅無後。夫天哀賢良而示以明訓夙矣,罕能省躬以先覺,豈不悲哉。浩誅之明年,卒有景穆之禍,後年而亂作。
公元442年
太平真君三年三月,月犯太白。九月,星孛于天牢。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憂兵。四年正月,征西將軍皮豹子等大破劉義隆將於樂鄉。擒其將王奐之、王長卿等。
公元443年
又按《後志》: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大兵起,合戰。
九月乙丑,有星孛于天牢,入文昌、五車,經昴、畢之間,至天苑,百餘日與宿俱入西方。天象若曰:且有王者之兵,彗除髦頭之域矣,貴臣預有戮焉。明年正月,征西將軍皮豹子大敗宋師於樂鄉。九月,上北伐,樂平王丕統十五將為左軍,中山王辰統十五將為右軍,上自將中軍。蠕蠕可汗不敢戰,亡,追至頓根河,虜二萬餘騎而還。中山王辰等八將軍坐後期,皆斬。
公元444年
〈注〉或曰:彗由昴、畢,貴人多死。十一月,太保盧魯元薨。五年二月,樂平王丕薨。
太平真君五年五月甲辰,月犯心後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公元445年
太平真君六年二月,太白、熒惑、歲星聚於東井。四月,月犯心,太白入軒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六年四月,月犯心。占曰有亡國。是月,征西大將軍、高涼王那討吐谷渾慕利延於陰平。軍到曼頭城,慕利延驅其部落西渡流沙,那急追之,故西秦王慕璝世子被囊逆軍距戰,那擊破之。慕利延西入於闐。 又按《後志》:二月,太白、熒惑、歲星聚於東井。占曰三星合,是為驚立絕行,其國內外有兵與喪,改立王公。九月,盧水胡蓋吳據杏城反,僭署百官,諸虜皆響從,關內大震。十一月,將軍叔孫拔敗吳師於渭北。至七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兵起,有大戰。時上討吳黨於河東,屠之,遂幸長安。三月,吳軍敗績於杏城,棄馬遁去,復收合餘燼。八月乃夷之。
公元444年
〈注〉五年五月,月犯心;六年四月,又如之。占曰兵犯宋邦。是月,太白入軒轅。占曰有反臣。是冬,宋太子詹事范曄謀反,誅。詔高涼王那徇淮泗,徙其人河北焉。
公元446年
太平真君七年八月癸卯,月犯熒惑,又犯軒轅。十一月,月犯軒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公元447年
太平真君八年,月犯心。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占》在正平元年。〉
公元448年
太平真君九年正月,月犯歲星,火、水皆入羽林。四月,太白晝見。七月,太白犯哭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九年正月,火、水皆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四月,太白晝見經天。十年五月,彗星出於昴北。此天所以滌除天街而禍髦頭之國也。時閒歲討蠕蠕。是秋九月,上復自將征之,所捕虜凡百餘萬矣。
公元450年
〈注〉是歲七月,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明年春,皇子真薨。
公元449年
太平真君十年十月,彗星見於太微。
公元451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太平真君十一年正月,月入羽林,太白晝見經天。四月,又如之。九月,太白犯歲星。十月,熒惑入太微。十二月,又犯之。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
正平元年正月,月入羽林。五月,彗星見卷舌,入太微。
六月,逼帝座。七月,犯上相。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元年正月,月入羽林。 又按《後志》:十年十月辛巳,彗星見于太微。占曰兵喪並興,國亂易政,臣賊主。至十一年正月甲子,太白晝見。經天;四月,又如之。占曰中歲而再干明,兵事尢大,且革人更王之應也。是歲十月甲辰,熒惑入太微;十二月辛未,又犯之;癸卯,又如之。占曰臣將戮主,君將惡之,仍犯事薦也。先是,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九年正月,犯歲星;是歲九月,太白又犯歲星。至正平元年五月,彗星見卷舌,入太微。卷舌,讒言之戒。六月辛酉,彗星進逼帝座;七月乙酉,犯上相,拂屏,出端門,滅于翼、軫;辛酉,直陰國。〈疑〉、翼軫為楚邦,于屏者,蕭牆之亂也。天象若曰:夫膚受之譖實為亂階,卒至芟夷主相,而專其大號,雖南國之君由遷及焉。先是,去年十月,上南征絕河。十二月,六師涉淮,登瓜步山觀兵,騎士六十萬,列屯三千餘里,宋人兇懼,饋百牢焉。是年正月,盡舉淮南地,俘之以歸,所夷滅甚眾。六月,帝納宗愛之言,皇太子以強死。明年二月,愛殺帝於永安宮,左僕射蘭延等以建議不同見殺。愛立吳王余為主,尋又賊之。薦災之驗也。間歲,宋太子劭坐蠱事泄,亦殺其君而僭立,劭弟武陵王駿以上流之師討平之。滅於翼軫之徵也。
公元11年
〈注〉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是歲正月,太白經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愛等伏誅,高宗踐阼。至十一月,錄尚書元壽、尚書令長孫渴侯以爭權賜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遷。孛於屏相之應。又明年五月,太后崩。
公元453年
高宗興安二年,有星孛於西方。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興安二年二月,有星孛於西方。占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內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
公元454年
興光元年,大流星西行。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興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占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先是,京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濮陽王閭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是歲,宋南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將王元謨等西討,盡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軫之餘禍也。春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干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可不惕也。
公元455年
太安元年五月,火入斗。六月,有星起河鼓。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跡,光明燭地。河鼓為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從之。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復所過郡國一年,又尾跡之徵。
〈注〉是歲五月,火入斗。斗主形命之養。其後三吳薦饑,仍歲疾疫。
公元456年
太安二年,熒惑犯太白。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二年夏四月,熒惑犯太白。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出而禍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將殷孝祖侵魏南鄙,詔征南將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
公元457年
太安三年,熒惑犯鉤鈐。是歲,金火合。
公元458年
〈注〉或曰:金火合,主喪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征東將軍、中山王托真薨。
公元457年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三年十一月,熒惑犯房鉤鈐星。是謂彊臣不御,王者憂之。
公元458年
太安四年正月,月入太微。三月,犯五諸侯,太白犯房,月入南斗,流星數萬西行。八月,熒惑守畢,月又入南斗。九月,月犯軒轅。十月,金犯哭星。十一月,長星出奎。十二月,月犯氐。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未,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月犯五諸侯。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月犯氐。 又按《後志》: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占曰諸侯大臣有謀反伏誅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皆宋分。占曰國有變,臣為亂。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尾跡,既滅,變為白雲。奎為徐方,又魯分也。占曰下有流血積骨。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又按《後志》: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占曰歲饉。
〈注〉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占曰小流星百數四面行者,庶人遷之象。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隨躡之。
公元459年
太安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二月,熒惑入東井。六月,太白犯鉞,月犯心。十二月,月犯左執法。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六月,月犯心前星。十二月,月犯左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和平二年四月,侍中、征東大將軍、河東王閭毗薨。 又按《後志》:五年二月,熒惑入東井。占曰旱兵饑疫,大臣當之。六月,太白犯鉞。占曰兵起,更正朔。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鎮、雲中、高平、雍、秦饑旱。明年,改年為和平。六月,諸將討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躡之,會軍大疫乃還。 又按《後志》: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皆后妃之府也。
公元460年
和平元年正月,月入南斗,歲犯鬼。三月,月掩軒轅。六月,月犯心。十月,太白入氐,長星出於天倉。十一月,月犯右執法。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月入南斗。三月,月掩軒轅。占曰女主惡之。四月,保皇太后常氏崩。六月戊子,月犯心前星。十一月壬辰,月犯右執法。 又按《後志》:正月丁未,歲犯鬼。鬼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三月,月掩軒轅。四月戊戌,皇太后崩於壽安宮。 又按《後志》:十月,有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饉祥也。
〈注〉十月,太白入氐。占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
公元461年
和平二年正月,月犯心。三月,熒惑入鬼,長星出天津。九月,月犯心,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太白犯填。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月犯心後星。九月,月犯心大星。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熒惑入鬼。是謂稼穡不成。且曰萬人相食。其後定相阻饑,宥其田租。時三吳亦仍歲凶旱,死者十二三。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於房。心,宋分。時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聲相再。是歲,詔諸將討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稱兵作亂。間歲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紊焉。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赤,長匹餘,滅而復出,大小百數。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眾,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將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是月,發卒五千餘,通河西獵道。後年八月,帝校獵於河西,宋主亦大閱舟師,巡狩江右云。 又按《後志》:二年九月,太白犯南斗。斗,吳分。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誅者。十一月,太白犯填。填,女君也,且曰有內兵、白衣會。
公元462年
和平三年三月,月犯心。五月,歲星犯上將。八月,月犯哭星。九月,火犯積尸。十月,太白犯歲星,熒惑守軒轅。十一月,歲入氐。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壬寅,月犯心後星。八月,月犯哭星。 又按《後志》:九月,火犯積尸。占曰貴人憂之,斧鉞用。十月,太白犯歲星。歲為人君,而以兵喪干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是月,熒惑守軒轅。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十一月,歲入氐。氐為正寢,歲為有國之君。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
〈注〉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將。占曰上將憂之。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征東大將軍、常山王素並薨。
公元463年
和平四年四月,月掩軒轅御女星。五月,金、火皆犯上相。
公元464年
和平五年二月,月入南斗。三月,月入輿鬼,流星無數,西行。六月,火入井,又有流星無數,西行。七月,歲星守心,有流星入紫微。九月,火入軒轅。十一月,長星出織女,熒惑入太微。
公元465年
和平六年正月,流星抵紫宮。四月,太白犯五諸侯。六月,歲星晝見於南斗。七月,月犯心。九月,犯軒轅右角。按《魏書·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月掩軒轅、御女星。五年二月甲申,月入南斗魁中,犯第三星。三月庚子,月入輿鬼、積尸。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九月,月犯軒轅右角。 又按《後志》:五年二月,月入南斗魁中,犯第四星。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自賊者,又大赦。既而宋孝武及宋后相繼崩殂,少主薦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殺之,而立宋明帝。江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公元462年
〈注〉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占曰大臣憂,斧鉞用。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公元464年
又按《後志》: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心為明堂,歲為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占曰凡五星守心,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天子者。七月己酉,有流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占曰有大喪。九月丁酉,火入軒轅。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之象也。女主專制,將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長星,彗之著,易政之漸焉。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將;十二月,遂守之。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干蕃輔之任矣。且占曰政亂有奇令。四月,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專殺諸侯者。五月癸卯,上崩於太華殿。車騎大將軍乙渾矯詔殺尚書楊寶年等於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明年,皇太后定策誅之。太后臨朝,自馮氏始也。或曰:心為宋分。是歲六月,歲星晝見於南斗。斗為天祿,吳分也。天象若曰:或以諸侯干君而代奪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有太白之刑與歲星之祐焉。
公元466年
〈注〉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勝數,至明乃止。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眾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將從之。及宋討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陽,進平荊雍。其後張永之師敗績於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南行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太白犯歲星。六月,月犯東井,熒惑犯鬼,太白犯左執法。八月,太白犯房。九月,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十月,月掩東井,火犯左執法。十一
月,太白犯歲星。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安元年六月甲辰,月犯東井。十月癸巳,月掩東井。 又按《後志》:正月戊子,太白犯歲星。歲,農事也,肅殺干之,是為稼穡不登。六月,熒惑犯鬼。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八月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九月甲寅,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第二星。占曰貴人將相有誅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或曰歲為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洊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旱饑。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南阻饑,牛且大疫。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將及雍州刺史,據長安反,詔司空和其奴討滅之。九月,詔賜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御賜征北將士。後歲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注〉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公元467年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四月,太白犯歲星。六月,太白犯鬼,熒惑犯氐。八月,月蝕東井。十月,月在參蝕。
公元468年
皇興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四月,月犯牽牛。九月,火犯太微。十一月,太白犯氐。
公元467年
按《魏書·顯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皇興元年正月丙辰,月犯東井北轅東頭第三星。八月辛酉,月蝕東井南轅第二星。占曰有將死。三年正月,司空、平昌公和其奴薨。十月癸巳,月在參蝕。二年四月丙辰,月犯牽牛中星。 又按《後志》:元年四月,太白犯歲星。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大兵起。是時,鎮南大將軍尉元、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群盜作亂,元又討平之。後歲正月,上黨王觀西征吐谷渾,又大破之。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將。占曰上將誅。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為內宮有憂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宮。四年十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于太后,傳位太子,是為孝文帝。
〈注〉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占曰貴人當之,有將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公元469年
皇興三年十二月乙酉,月犯氐。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公元471年
皇興五年七月辛巳,月犯東井。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月入畢。十二月,火犯鉤鈐,填星犯井。
公元472年
延興二年正月,月犯畢。閏月,又犯東井。
公元473年
延興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十二月,月蝕在七星。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占曰有赦。二年正月乙卯,曲赦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西至枹罕,北至涼州及諸鎮。二年正月壬戌,月犯畢。占曰天子用法。九月辛巳,統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坐貪殘賜死。閏月丙子,月犯東井。占曰有水。是年,以州鎮十一水旱,免民田租,開倉賑恤。庚子,月犯東井北轅。三年八月己未,月犯太微。占曰將相有免者,期不出三年。承明元年二月,司空、東郡王陸定國坐事免官爵。十二月戊午,月蝕在七星,京師不見,統萬鎮以聞。 又按《後志高祖》:延興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畢,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鉤鈐。鉤鈐以統天駟,火為內亂。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乘之矣。乙巳,填星犯井。天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千之,是為后竊刑柄。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過賞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又如之。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又群陰不制之象也。是時馮太后宣淫於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尸位而已。二年九月,河間王閭虎皮以貪殘賜死。其後,司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公元472年
〈注〉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
秦梁諸鎮。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詔免其田租,開倉賑乏。
公元474年
延興四年正月,月犯畢。二月,月犯軒轅,又犯歲星。四月,大星西流。七月,太白犯歲星,又入氐。九月,月犯畢,又犯右執法。十一月,大星西流。
公元475年
延興五年三月,月掩填星。金、火皆入羽林。八月,月掩畢。十一月,月入軒轅。
公元476年
承明元年四月,月蝕尾。五月,金、火皆入軒轅。
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卯,月犯畢。占曰貴人死。五年十二月,城陽王長壽薨。二月癸丑,月犯軒轅。甲寅,月犯歲星。占曰飢。太和元年正月,雲中飢,詔開倉賑恤。九月乙卯,月犯右執法。占曰大臣有憂。承明元年六月,大司馬、大將軍、安成王萬安國坐矯詔殺部長奚買奴於苑中,賜死。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八月乙亥,月掩畢。占曰有邊兵。太和元年正月,秦州略陽民王元壽聚眾五千餘家,自號為衝天王。二月,詔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洛侯討破元壽,獲其妻子送京師。十一月癸卯,月入軒轅中,蝕第三星。承明元年四月甲戌,月蝕尾。 又按《後志》: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七月丙申,太白犯歲星,在角。丁卯,太白又入氐。太白有母后之幾,主兵喪之政,以干君於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將有劫殺之虞矣。二月癸丑,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月為強大之臣,為女主之象,始由后妃之府而干少陽之君,示人主以戒敬之備也。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天象若曰:是又僻行不制而棄其紀綱矣。且占曰貴人強死,天下亂。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占曰臣欲賊主,諸侯之兵盡發。八月乙亥,月掩畢。十一月,月入軒轅,蝕第二星。至承明元年四月,月蝕尾。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軒轅;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謫也。天若言曰:母后之釁幾貫盈矣,人君忘祖考之業,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是時,獻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實有酖毒之禍焉。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為之成象久矣。其後,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諒陰之儀,篤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供人之黨,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豈不哀哉。或曰:太白犯歲于天門,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亂之徵。時宋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繼。既而桂陽、建平王並稱兵內侮,矢及宮闕,僅乃戡之。尋為左右楊玉夫等所殺。
公元477年
〈注〉或曰:月犯歲、填,金、火入軒轅,皆饉祥也。月掩畢,主邊兵。四年,州鎮十三饑;又比歲蝗旱。太和元年,雲中又饑,開倉賑之。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聲;十一月辛未,又如之。是歲五月,宋桂陽王反于江州,間歲,沈攸之反于江陵,皆為大兵西伐。時以江南內攜,又詔五將伐蜀。
太和元年二月,月在井,暈。三月,月犯太微,又蝕於尾。五月,月犯軒轅,又入太微,太白犯熒惑,水土合於翼。八月,月入南斗,又入太微。九月,太白晝見。十月,月蝕
昴。十二月,月犯南斗。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太和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暈參、南北河、五車二星、三柱、熒惑。三月甲午,月犯太微。戊辰,月蝕尾,下入濁氣不見。五月丁亥,月犯軒轅大星。丙午,月入太微。八月庚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戊寅,月入太微,犯屏南星。十月乙丑,月蝕昴,京師不見,雍州以聞。占曰貴臣誅。是月,誅徐州刺史李訢。十二月癸卯,月犯南斗。 又按《後志》:五月庚子,太白犯熒惑,在張,南國之次也。占曰其國兵喪並興,有軍大戰,人主死。壬申,水、土合於翼,皆入太微,主令不行之象也。占曰女主持政,大夫執綱,國且內亂,群臣相殺。九月丁亥,太白晝見,經天,光色尤盛,更姓之祥也。
公元478年
太和二年六月,月再犯太微,又犯房。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在昴蝕。火犯鬼。十月,月入南斗。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入南斗。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辰,月犯太微東蕃南頭第一星,京師不見,定州以聞。甲申,月犯房,又犯太微。八月壬午,月入南斗。占曰大臣誅。十二月,誅南郡王李惠。九月庚申,陰雲開合,月在昴蝕。十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誅。三年四月,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賜死。十一月甲子,月犯填星。十二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 又按《後志》:九月,火犯鬼。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
公元479年
太和三年正月,月暈觜、參五車、畢、東井。二月,月犯心。三月,月再入南斗,填星逆入太微。七月,月犯心。十月,又犯心。十二月,月犯太微左執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壬子,月暈觜、參兩肩、五車五星、畢、東井。占曰有赦。十月,大赦天下。二月庚寅,月犯心。三月庚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誅。九月,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有罪,徵詣京師,賜死。乙卯,月入南斗口中。七月癸未,月犯心。十月,月犯心。十二月丙戌,月犯太微左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四年正月,襄城王韓頹有罪,削爵徒邊。 又按《後志》:三月,月犯心。心為天王,又宋分。三月,填星逆行入太微,留左掖門內。占曰土守南宮,必有破國易代。逆行者,事逆也。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犯太微,與劉氏篡晉同占。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月,月行六犯南斗,入魁中。斗為大人壽命,且吳分。是時馮太后專政,而宋將蕭道成亦擅威福之權,方圖劉氏。宋司徒袁粲起兵石頭,沈攸之起兵江陵,將誅之,不剋,皆為所殺。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為齊帝。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陽宮。
公元477年
〈注〉元年十月,月犯昴,為刑獄事。二年六月,月犯房。占曰貴人有誅者。或曰月犯斗,亦大臣之謫也。其後李惠伏誅,宜都、長樂王並賜死。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暈參、畢、兩河、五車。占曰大赦。至八月,大赦天下。三年正月壬子,又暈觜、參、昴、畢、五車、東井。至十月,大赦天下。
公元480年
太和四年春,月掩火。正月,月暈參、五車、東井。月犯心。二月,月犯軒轅,又犯太微左執法,掩熒惑。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丁未,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東井。丁巳,月犯心。占曰人伐其主。五年二月,沙門法秀謀反,伏誅。二月己卯,月犯軒轅北第二星。辛巳,月犯太微左執法。占曰大臣有憂。閏月,頓丘王李鍾葵有罪賜死。乙酉,月掩熒惑。
按《後志注》: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又比
年,月再犯昴,亦為獄事與白衣之會也。
公元481年
太和五年二月,月犯太微,月在翼暈,又犯心。七月,月犯昴。九月,填犯辰星于軫。
公元482年
太和六年正月,月在畢,暈,犯軒轅,金又犯軒轅。二月,月犯心,又犯斗。五月,月入南斗,又犯昴。七月,大流星起東壁,月犯心。八月,金犯軒轅。十月,熒惑犯上將,大流星入翼,月犯心。
公元481年
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春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南頭第一星。二月甲辰,月在翼,暈東南,不巿;須臾西北有偏白暈,侵五車二星、東井、北河、輿鬼、柳、北斗、紫微宮、攝提、翼星。戊戌,月犯心,京師不見,濟州以聞。七月戊寅,月犯昴。占曰有白衣之會。六年正月,任城王雲薨。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三星胃、昴、畢,京師不見,營州以聞。己巳,月在張,犯軒轅大星。五月戊申,月入南斗口中。戊寅,月犯昴。 又按《後志》: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入斗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月,又犯斗魁第二星。占曰其國大人憂,不出三年。七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年二月,又五干之。斗為爵祿之柄,心為布政之宮,月行干而轥之,亦以薦矣。其占曰月犯心,亂臣在側,有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是時,馮太后將危少主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動無違理,故竟得無咎。至六年三月,而齊王殂焉。或曰:月犯斗,其國兵憂。心又豫州也。時比歲連兵南討,五年二月大破齊師於淮陽,又擊齊下蔡軍,大敗之。 又按《後志》:三年九月庚子,太白犯左執法;十一月丙戌,月犯之;四年二月辛巳,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將;至六年十月乙酉,熒惑又犯之。夫南宮執法,所以糾淫忒,成肅雍;而上將朝廷之輔也。天象若曰;王化將弛,淫風幾興,固不足以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糾弼,安用之。文明太后雖獨厚幸臣,而公卿坐受榮賜者費亦巨億,蓋近乎素餐焉。其三年九月,安樂王長樂下獄死,隴西王源賀薨;四年正月,廣川王略薨、襄城王韓頹徙邊;七月,頓丘王李鍾葵賜死;其後任城王雲、中山王叡又薨。比年死黜相繼,蓋天謫存焉。 又按《後志》:五年九月辛巳,填犯辰星於軫。占曰為饑,為內亂,且有壅川溢水之變。是歲,京師大霖雨,州鎮十二饑。至六年七月丙申,又大流星起東壁,光明燭地,尾長二丈餘。東壁,土功之政也。是月發卒五萬,通靈丘道。十月己酉,有流星入翼,尾長五丈餘。七星,中州之羽儀;翼,南國也。天象若曰:將擇文明之士,使於楚邦焉。明年,員外散騎常侍李彪使齊,始通二國之好焉。
公元480年
〈注〉四年正月丁未,月在畢,暈參、井、五車,赦祥也。四月,幸廷尉獄,錄囚徒。明年二月,大赦。是月,月在翼,有遍日暈,侵五車、東井、軒轅、北河、鬼,至北斗、紫垣、攝提。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胃、昴、畢。至甲戌,天下大赦。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軒轅;四年二月,又犯軒轅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軒轅左角。左角,后宗也。是時太后淫亂,而幽后之姪娣,又將薄德。天若言曰:是無周南之風,不足訓也,故月、太白驟干之。
公元483年
太和七年五月,月犯南斗。六月,流星大如太白,破為三十,月星隕如虹。有客星在參東。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七年五月辛卯,月犯南斗。 又按《後志》:六月庚午辰時,東北有流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為三段。十月己亥,星隕如虹。是時,太后專朝,且多外嬖,雖天子猶倚附之,故有干明之讁焉。破而為三,席勢者眾也。昔春秋星隕如雨,而群陰起霸。其後漢成帝時,旰日晦冥,眾星行隕,燿燿如雨,而王氏之禍萌。至是天妖復見,又與元后同符矣。 又按《後志》:十月,有客星大如斗,在參東,似孛。占曰大臣有執主之命者,且歲旱糴貴。
公元484年
太和八年正月,月在畢,暈。三月,月犯心。四月,蝕斗,又犯昴。五月,月在斗,蝕盡。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辛巳,月在畢,暈東井、歲星、觜、參兩肩、五車。三月己丑,月犯心。四月丁亥,月蝕斗。癸亥,月犯昴,相州以聞。占曰有白衣之會。十一年五月,南平王渾薨。五月丁亥,月在斗,蝕盡。占曰饑。十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民饑,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按《後志注》:正月辛巳,月在畢,暈井、歲星、觜、參、五車。占曰有赦,糴貴。其年六月,大赦。冬,州鎮十五水旱,人饑。
公元485年
太和九年正月,月在參,暈。又犯東井。四月,月犯心。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九年正月丁丑,月在參,暈觜,參兩肩、東井、北河,五車三星。占曰水。是年,冀定數州水,民有賣男女者。戊申,月犯東井。占曰貴人死,一曰有水。十月,侍中、司徒、魏郡王陳建薨。是年,京師及州鎮十二水旱傷稼。四月丁未,月犯心。
按《後志注》:正月,月在參,暈觜、參兩肩、五車,為大赦,
為水。戊申,月犯井,為水祥也。是歲,冀定數州大水,人有鬻男女者,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明年,大赦。太和十年八月辰時,有星如流火,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九月,熒惑犯歲星。十一月,月犯房。
公元486年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年十一月辛亥,月犯房。 又按《後志》:八月辰時,有星落如流火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太白,至午西破為二段,尾長五尺,復分為二,入雲間。仍見者,事薦也,後代其踵而行之,以至於分崩離析乎。九月,熒惑犯歲星。歲主農事,火星以亂氣干之,五稼旱傷之象也。占曰元陽以饉,人不安。自八年至十一年,黎人阻饑,且仍歲災旱。
公元487年
太和十一年正月,月犯鉤鈐。二月,月犯東井。三月,月三暈太微。火、土合於南斗,月蝕氐。五月,太白經天晝見,犯畢。六月,月犯斗,又犯建星、歲星。七月,月入東井,太白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之,月蝕胃。九月,又在胃蝕。十月,歲、辰、太白合於氐。十一月,月入氐。十二月,月及熒惑合於東壁,又入東井,犯天關。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一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鉤鈐。二月癸亥,月犯東井。三月丙申,月三暈太微。庚子,月蝕氐。占曰糴貴。是年,年穀不登,聽民出關就食開倉賑恤。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月犯建星。七月丁未,月入東井。八月己巳,月蝕胃。占曰有兵。是月,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陸叡討之。九月戊戌,陰雲離合,月在胃蝕。十一月乙巳,月入氐。十二月戊午,月及熒惑合於東壁。甲子,月入東井,犯天關。 又按《後志》:三月丁亥,火、土合於南斗。填為履霜之漸,斗為經始之謀,而天視由之,所以為大人之戒也。占曰其國內亂,不可舉事用兵。是時齊主持諸侯王酷甚,雖酒食之饋,猶裁之有司。故天若言曰:非所以保根固本,以貽長代之謀也,內亂由是興焉。五月丁酉,太白經天,晝見,庚子,遂犯畢。畢又邊兵也。是時,蠕蠕寇邊。明年,齊將陳達伐我南鄙,陷澧陽。間歲而齊君子子響為有司所御,遂憤怒而反,伏誅。及齊王殂而西昌侯篡之,高、武子孫所在棋布,皆拱手就戮,亦齊君自為之焉。 又按《後志》:七月癸丑,太白犯軒轅大星;八月甲寅,又犯之。皆女君之謫也,天象若曰:軒轅以母萬物,由后妃之母兆人也,是固多穢,復將安用之。其物類之感,又稼穡之不滋候也。是歲年穀不登,聽人出關就食。明年,州鎮十五皆大饑,詔開倉賑乏。間歲,太后崩。 又按《後志》:十月,歲、辰、太白合於氐。是謂驚亡絕行,改立王公。
公元488年
〈注〉是歲月三入井,金又犯之。占曰陰陽不和,不為水患且大旱。其後連年亢陽,而吳中比歲霖雨傷稼也。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遂犯建星。亦圖始之謀也。
太和十二年正月,月犯左角。二月,月暈太微,又犯氐。三月,歲星逆行,入氐。四月,月犯東井,犯氐,與歲合宿,月又犯房。六月,月入氐,犯歲星。七月,月犯房,又犯牽牛,犯畢金,犯左角。十一月,月犯東井,又犯左角,太白犯歲,犯火,火犯木。十二月,月犯畢,又犯氐,犯房,太白犯填。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二年正月戊戌,月犯左角。二月壬戌,月暈太微。丁卯,月犯氏。四月癸丑,月犯東井。占曰將死。九月,司徒、淮南王他薨。壬戌,月犯氐,與歲星同在氐。癸亥,月犯房。六月丁巳,月入氐,犯歲星。七月乙酉,月犯房,庚寅,月犯牽牛。庚子,月犯畢。十一月己未,月犯東井。丙寅,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十二年正月,蕭頤遣眾寇邊,淮陽太守王僧儁擊走之。十二月甲申,月犯畢,乙未,月犯氐。丙申,月犯房。 又按《後志》:三月甲申,歲星逆行入氐。甲、申,皆齊分也。占曰諸侯王而升為天子者。逆行者,其事逆也。四月,月犯氐,與歲同舍;六月丁巳,月又入氐,犯歲星。月為強大之臣,歲為少君也;與歲同心內宮而干犯之,強宗擅命,逼奪其君之象也。再干之,其事薦至。 又按《後志》:十一月戊午,太白犯歲,又犯火,喪疾之祥。占曰國無兵憂,則君有白衣之會。景寅,火又犯木。占曰內無亂政,則主有喪戚之故。十二月壬寅,太白犯填。占曰金為喪祥,后妃受之。
公元486年
〈注〉正月戊戌,月犯左角;十一月丙寅,又如之;七月,金又犯左角。角為外朝,且兵政也。占曰不出三年,天下有兵,主子死,大君惡之。至十四年,有子響誅,間歲而齊室亂。
公元489年
太和十三年正月,月入東井,又掩牽牛。二月,熒惑犯填,月在角,蝕。三月,月犯歲星。四月,月犯房,月、火、金會於井。金犯火,火、水俱入井。六月,月掩牽牛,月犯畢,歲星晝見。七月,月入氐,又犯鍵閉。九月,月掩畢,又入東井,大流星入紫宮。十月,月掩熒惑,又掩畢,又犯鍵閉,辰入氐。閏月,火又犯氐。十二月,月入東井,填、辰合於女。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三年正月甲寅,月入東井。壬戌,月掩牽牛。二月己丑,月在角,十五分蝕七。三月庚申,月犯歲星。四月丙戌,月犯房。六月乙酉,月掩牽牛。乙未,月犯畢。占曰貴人死。十二月,司空、河東王苟頹薨。七月丁未,月入氐。戊申,月犯鍵閉。九月丁巳,月掩畢。庚申,月入東井。十月己卯,月掩熒惑,又掩畢。丁酉,月犯鍵閉。十二月壬午,月入東井。
又按《後志》:三月庚申,月犯歲;十五年六月,又犯之。
歲星不在宿宮,是為強侯之譴。江南太子、賢王相次薨歿,既而齊武帝殂,太孫幼沖,西昌輔政,竟殺二君而篡之。月再犯於氐及逆行之效也。
〈注〉或曰木,饑祥也。時比歲稼穡不登。
公元491年
又按《後志》:四月癸丑,月、火、金會于井;辛酉,金犯火;甲戌,火、水又俱入井。皆雨晹失節,萬物不成候也。且曰王業將易,諸侯貴人多死。是歲,月行四入氐;十月,辰星入之;閏月丁丑,火犯氐;乙卯,又入之。占曰大旱歲荒,人且相食,國易政,君失宮,遠期五年。氐,又女君之府也。是歲,兩雍及豫州旱饑。明年,州鎮十五大饉。至十四年,太后崩。時江南北連歲災雨,至十七年,有劫殺之禍,誅死相踵焉。
公元493年
〈注〉是歲月三犯房;四月,又犯之;七月至十月,再犯鍵閉。占曰有亂臣,不出三年伐其主。自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再犯牛,又再掩之,凡六犯牛且掩之。牛為吳越,饉祥也,畢,魏分。且曰貴人多死免者。十二年九月,司徒、淮南王佗薨。十三年,光州人王泰反,章武、汝陰、南安三王皆坐贓廢,安豐王猛、司空苟頹並薨。十四年,池豆于及庫莫奚頻犯塞,京兆王廢為庶人。
公元490年
又按《後志》:二月,熒惑犯填。占曰火主凶亂,女君應之。皆文明太后之讁也。先是,十一年六月甲子,歲星晝見;十二月甲戌,又晝見;是歲六月,又如之。歲而鹿于大明,少君象也。是時孝文有仁聖之表,而太后分權以干冒之,及帝春秋方壯,始將經緯禮俗,財成國風。故比年女君之讁屢見,而歲星浸盛,至于不可掩奪矣。且占曰木晝見,主有白衣之會。是歲九月丙午,有大流星自五車北入紫宮,抵天極,有聲如雷。占曰天下大凶,國有喪,宮且空。夫五車,君之車府也,天象若曰:是將以喪事有千乘萬騎而舉者。大有聲,其事昭盛。 又按《後志》:十二月戊戌,填星、辰星合于須女。女,齊、吳分。占曰是為雍沮,主令不行,且有陰親者。太和十四年二月,月犯畢。三月,填星守哭泣,歲星守牛。四月,火犯鬼。六月,月犯亢,大流星出紫宮。八月,月犯牽牛,月、太白皆犯軒轅。十月,月入井,犯太微,太白入氐。十一月,大流星入氐,月犯填星,又犯右執法。十二月,月犯軒轅,又犯左執法。是年,太白三犯熒惑。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四年二月甲戌,月犯畢。六月甲戌,月犯亢。八月乙亥,月犯牽牛。辛卯,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九月,文明皇太后馮氏崩。十月壬午,月入東井。戊子,月犯太微。十一月戊戌,月犯填星。乙卯,月犯太微右執法。十二月庚辰,月犯軒轅。癸未,月掩太微左執法。 又按《後志》:三月,填星守哭泣。占曰將以女君有哭泣之事。四月丙申,火犯鬼,喪祥也。六月,有大流星從紫宮出,西行。天象又曰:人主將以喪事而出其宮。八月,月、太白皆犯軒轅。九月癸丑而太皇太后崩,帝哭三日不絕聲,勺飲不入口者七日,納菅屨,徒行至陵,其反亦如之,哀毀骨立,杖而後起,雖殊俗之萌,矯然知感焉。自九月至于歲終,凡四謁陵。又薦出紫宮之驗也。 又按《後志》:三月庚申,歲星守牛。占曰其君不愛親戚,貴人多喪;又饉祥也。是歲太白三犯熒惑;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有大流星從南行入氐。甲申,齊邦之物也,金、火相鑠,為兵喪,為大人之讁。天象若曰:宿宮有兵喪之故,盛大者循而殘之,處其寢廟之中矣。
公元491年
太和十五年正月,月在張蝕。三月,掩畢。歲犯填,在虛。木、火、土合于虛,火、土相犯。四月,熒惑入羽林,月犯軒轅,又犯太微上將,又犯歲星。五月,月掩太微執法,又掩建星。七月,月犯太微東蕃,又掩建星,犯牽牛。九月,月犯牽牛,入太微,犯右執法。太白犯斗,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宮帝座。十月,月犯填星,又犯軒轅。十一月,犯畢,入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五年正月己酉,月在張蝕。三月丙申,月掩畢。占曰有邊兵。十六年八月。詔陽平王頤、右僕射陸叡督十二將、七萬騎,北討蠕蠕。四月庚午,月犯軒轅。癸酉,月犯太微東蕃上將。占曰貴人憂。六月,濟陰王鬱以貪殘賜死。癸未,月犯歲星。五月庚子,月掩太微左執法。占曰大臣憂。十七年二月,南平王霄薨。丁未,月掩建星。七月乙未,月犯太微東蕃,辛丑,月掩建星。癸卯,月犯牽牛。九月乙丑,月犯牽牛,占曰大臣有憂。十七年,蕭賾死。〈大臣疑當作吳越〉癸未,月入太微,犯右執法。占曰大臣憂。十七年八月,三老、山陽郡開國公尉元薨。十月甲午,月犯填星。戊申,月犯軒轅。十一月乙巳,月犯畢。辛未,月入東井。 又按《後志》:三月壬子,歲犯填,在虛;三月癸巳,木、火、土三星合宿于虛;甲午,火、土相犯。虛,齊也。占曰其國亂專政,內外兵喪,改立侯王。九月乙丑,太白犯斗第四星;戊子,有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宮,至帝坐。主有盛大之臣,乘賢以侮其君者。且占曰大人易政。 又按《後志》:四月癸亥,熒惑入羽林。
公元492年
太和十六年二月,月入氐,太白入羽林。三月,月入羽林。四月,月入太微,又入羽林。五月,月掩南斗,又入羽林。六月,月犯熒惑,又入太微,掩建星,入畢。七月,又入畢,犯軒轅。八月,月犯建星,犯畢,入東井,犯軒轅,又入太微,犯右執法。九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入羽林,又入東井。十一月,月犯畢,又入太微,入氐。十二月,月在柳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六年二月甲辰,月入氐。三月己卯,月入羽林。四月壬辰,月入太微。丙午,月入羽林。五月壬子,月掩南斗第六星。甲戌,月入羽林。六月戊子,月犯熒惑。占曰貴人死。十九年五月,廣川王諧薨。己丑,月入太微。丁酉,月掩建星。丁未,月入畢。占曰有邊兵。十九年正月,平南將軍王肅頻破蕭鸞軍于義陽,降者萬餘。七月甲戌,月入畢。丁丑,月犯軒轅。八月壬辰,月犯建星。壬寅,月犯畢。甲辰,月入東井。戊申,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年十月,廢皇后馮氏。辛亥,月入太微,犯右執法。九月癸亥,月掩填星。十月辛卯,月入羽林。癸亥,月入東井。十一月甲子,月犯畢。壬申,月入太微。丁丑,月入氐。十二月丁酉,月在柳蝕。占曰國有大事,兵起。十七年八月己丑,車駕發京師南伐,步騎三十餘萬。 又按《後志》:二月壬子,太白入羽林。占曰天下兵起。三月己卯,四月丙午,五月甲戌,十月辛卯,月行皆入羽林。
公元493年
太和十七年正月,月犯軒轅,犯氐,金、木合于危。二月,火、土合于室,太白犯井,又犯鬼。三月,月入太微,掩斗。四月,月入太微,入羽林,太白犯五諸侯。五月,太白晝見,月犯南斗,火、木合于婁,月掩建星。六月,月在女蝕。七月,月入太微,入氐,犯南斗,又犯建。八月,月犯哭星,入羽林,熒惑入井,月入畢,又犯輿鬼,入太微,犯屏。十月,月犯建,又入井。十一月,月犯哭星,又犯東井,入太微,又入氐。十二月,月入羽林,又入太微,又入氐。是年,火入太微宮。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七年正月己丑,月犯軒轅,壬申,月犯氐。三月甲午,月入太微。壬寅,月掩南斗第六星。四月癸丑,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十九年二月辛酉,司徒馮誕薨。壬寅,月入羽林。五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六星。乙丑,月掩建星。六月甲午,月在女蝕。占曰旱。二十年,以南北州郡旱,遣侍臣循察,開倉賑恤。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占曰有反臣。二十年二月,恆州刺史穆泰謀反,伏誅,多所連及。丙辰,月入氐。癸未,月犯南斗第六星。庚申,月犯建星。八月庚寅,月犯哭星。辛卯,月入羽林。丁酉,月入畢。占曰兵起。十九年二月,車駕南伐鍾離。辛丑,月犯輿鬼。乙巳,月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壬午,月犯建星。甲午,月入東井。十一月壬子,月犯哭星。辛酉,月犯東井前星。丁卯,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有反臣。二十七年四月,大將軍,宋王劉昶薨,廣州刺史薛法護南叛。壬申,月入氐。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乙未。月入太微。己亥,月入氐。又按《後志》:正月戊辰,金、木合于危。危,亦齊也。是為人君且罹兵喪之變。四月戊子,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擅刑以殘賊諸侯者。至七月,齊武帝殂,西昌侯以從子干政,竟殺二君而自立,是為齊明帝。于是高、武諸子王侯數十人相次誅夷,殆無遺育矣。雖繼體相循,實有革命之禍,故天讁仍見云。 又按《後志》:四月壬寅,八月辛卯,十二月辛巳,月行入羽林,先是,陽平王頤統十二將軍騎士七萬,北討蠕蠕。是歲八月,上勒兵三十餘萬自將擊齊,由是比歲皆有事于南方。又按《後志》:二月庚戌,火、土合于室。室星,先王所以制宮廟也,熒惑天視,填為司空,聚而謀之,其相宅之兆也。且緯曰:人君不失善政,則火土相扶,卜洛之業庶幾興矣。是歲九月,上罷擊齊,始大議遷都。冬十月,詔司空穆亮、將作董邇繕洛陽宮室,明年而徙都之。于是更服色,殊徽號,文物大備,得南宮之應焉。 又按《後志》:二月丁丑,太白犯井;辛丑,又犯鬼;五月戊午,晝見;九月,又如之。是謂兵祥,雍州也。是月,火、木合于婁。婁為徐州,占曰其地有亂,萬人不安。八月辛巳,熒惑入井。占曰兵革起。明年二月,詔征南將軍薛真度督四將出襄陽,大將軍劉昶出義陽,徐州刺史元衍出鍾離,平南將軍劉薛出南鄭,皆兩雍、徐方之分。後年正月,平南王肅大敗齊師於義陽,降者萬餘。己亥,上絕淮,登八公山,並淮而東,及鍾離乃還。
公元491年
〈注〉自十五年至十七年,月行七犯建星。建星為忠臣之輔,經代之謀,又吳之分也。十五年,再犯牽牛;十六年至十七年,又四犯南斗。是謂臣干天祿,且曰大人多死者。又十五年七月,金入太微;十七年,火入太微宮。反臣之戒。是歲,月行四入太微,十七年六入太微,比歲凡十干之,而齊君夷其宗室,亦積忍酷甚也。十五年三月,掩畢;十一月,又犯之;十六年五月及七月,月再入畢;八月、十一月又再犯之;十七年八月又入畢。畢為邊兵。占曰貴人多死。十五年六月,濟陰王鬱賜死;十七年,南平王霄、三老尉元皆死;十八年,安定王休死;十九年,司徒馮誕、太師馮熙、廣川王諧皆死。十四年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軒轅;十五年十月,月犯填,又犯軒轅;十六年八月,又犯之;九月,月掩填星;十七年正月,月又犯軒轅。皆女君之象也。是時林貴人以故事薨,及馮貴人為后,而其姉譖之,至二十年竟坐廢黜,以憂死。幽后繼立,又以淫亂不終。凡五星分野,熒惑統朱鳥之宿,而填以軒轅寓之,皆周鶉火之分。室,又并州之分。是為步自并州,而經始洛邑之祥也。
公元494年
太和十八年二月,月入氐。四月,月在斗蝕。熒惑入軒轅。六月,月入東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八年二月甲午,月入氐。四月庚申,月在斗蝕。六月丁卯,月入東井。 又按《後志》:四月甲寅,熒惑入軒轅,后妃之戒也。是時,左昭儀得幸,方譖訴馮后,上蠱而惑之。故天若言曰:夫膚受之微不可不察,亦自我天視而降鑒焉。太和十九年三月,月犯軒轅。六月,熒惑出端門,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
公元495年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九年三月己卯,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一年十月,追廢貞皇后林氏為庶人。 又按《後志》:六月壬寅,熒惑出于端門。占曰邦有大獄,君子惡之,又更紀立王之戒也。明年,皇太子恂坐不軌,黜為庶人。
公元498年
〈注〉六月庚申,金、木合於井。七月,火犯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大敗齊師於沔北。明年春,復大破之,下二十餘城,於是悉定沔漢諸郡。時江南偽立雍州於襄陽,以總牧西土遺黎,故與東井同候。
公元496年
太和二十年七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在畢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年七月辛巳,月掩填星。十月丙午,月在畢蝕。 又按《後志》:七月辛巳,月掩填星。是月,馮后竟廢,尋以憂死,而立左昭儀,是為幽后。明年,追廢林貞后為庶人。
公元497年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月犯屏星。四月,月掩房。六月,月掩斗魁。十月,熒惑、歲星合於端門。十二月,月掩心。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一年三月丁酉,月犯屏星。四月庚午,月掩房星。六月丁卯,月掩斗魁。十二月乙亥,月掩心。 又按《後志》:十月壬午,熒惑、歲星合於端門之內。歲為人君,火主死喪之禮,而陳於門庭,大喪之象也。
公元498年
太和二十二年正月,大流星起貫索,入天棓,月掩軒轅。二月,月與歲星、熒惑合於右掖門內,月在角蝕。三月,木、火再合於掖門外。七月,月掩心。九月,月蝕昴。十一月,大流星入天津,彗起軒轅。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二年正月丙申,月掩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三年,詔賜皇后馮氏死。二月乙丑,月與歲星、熒惑合於右掖門內。丁卯,月在角蝕。占曰天子憂。二十三年四月,高祖崩。七月乙酉,月掩心。九月庚申,月蝕昴。 又按《後志》:正月,月又掩軒轅。十一月,又彗星起軒轅,歷鬼南,及天漢。天又若曰:是固多穢德,宜其彗除矣。行歷鬼,又彊死之徵。明年,幽后賜死也。 又按《後志》:二月乙丑,木、火合於掖門內,是夕,月行逮之;三月丙午,木、火俱出掖門外,再合一相犯,月行逮之。后妃預有咎焉。明年四月,宮車晏駕。夫太微,禮樂之庭也。時帝方修禮儀,正喪服,以經人倫之化,竟未就而崩。少君嗣立,其事復寢,縉紳先生咸哀慟焉。故天視奉而修之,是以徘徊南宮,葢皇天有以著慎終歸厚之情。或曰合於天庭南方,有反臣之戒。是時齊明帝殂,比及三年而亂兵四交宮掖,既而蕭衍戡之,竟覆齊室云。
公元501年
〈注〉十一月,有流星照地,至天津而滅。占曰將有樓船之攻,人君以大眾行。二十二年而上南伐。是歲之正月,有流星大如三斗瓶,起貫索,東北流,光燭地,經天棓乃滅,有聲如雷。天棓,天子先驅也。占曰國中貴人有死者,且大赦。至三月,上南征不豫,詔武衛元嵩詣洛陽,賜皇后死。
公元499年
太和二十三年二月,月在軫蝕。六月,月掩房,又掩箕。八月,月在壁蝕。十一月,月在畢,暈昴、觜、參、五車。十二月,月掩昴,又掩五車。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三年二月壬戌,月在軫蝕。六月癸未,月掩房南頭第二星。甲申,月掩箕北頭第一星。八月,月在壁,蝕子巳上。十一月癸丑,月在畢,暈昴、觜、參、五車。十二月己卯,月掩昴。辛巳,月掩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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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