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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二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六
公元528年
北魏三〈世宗景明四則 正始四則 永平四則 延昌四則 肅宗熙平二則 神龜二則 正光五則 孝昌三則 武泰一則 敬宗建義一則 永安三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出帝永熙三則 孝靜帝天平四則 元象一則 興和四則 武定五則〉
庶徵典第四十二卷
星變部彙考十六
北魏三
公元500年
世宗景明元年夏四月,大流星起軒轅至翼。十二月,月暈太微,又暈角、亢、房。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景明元年十二月癸未,月暈太微,既而有白氣長一匹,廣二尺許,南至七星。俄而月復暈北斗大角。丁亥,月暈角、亢、房。
又按《後志》:四月壬辰,有大流星起軒轅左角,東南
公元501年
流,色黃赤,破為三段,狀如連珠,相隨至翼。左角,后宗也。占曰流星起軒轅,女主後宮多讒死者。翼為天庭之羽儀,王室之蕃衛,彭城國焉。又占曰流星於翼,貴人有憂擊。是時,彭城王忠賢,且以懿親輔政,借使世宗諒陰,恭己而修成王之業,則高祖之道庶幾興焉。而阿倚母族,納高肇之譖,明年,彭城王竟廢。後數年,高氏又鴆於后,而以貴嬪代之。由是小人道長,讒亂之風作矣。夫天之風戒,肇於履端之始,而沒身不悟,以傷魏道,豈不哀哉。或曰:軒轅主后土之養氣,而庇祐下人也,故左角謂之少人焉。天象若曰:人將喪其所以致養,幾至流亡離析矣。是歲,北鎮及十七州大饉,人多就食云。
〈注〉是歲十二月癸未,月暈太微,既而有白氣長一丈許,南抵七星,俄而月復暈北斗大角。為君以兵自衛,又赦祥也,且為立君之戒。時蕭衍立少主於江陵,改元大赦。尋伐金陵,以長圍逼之。
景明二年正月,月暈井、觜、參、昴、五車,金、火合於奎。二月,月掩軒轅,又掩房入南斗。三月,流星起五諸侯,入五車,填星犯井鉞。五月,月掩心,又掩斗。七月,月暈婁,轢昴、畢。八月,金、火合於翼。十一月,金、水俱出西方。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甲辰,月暈井、觜、參兩肩、昴、五車。占曰貴人死,大赦。二月甲戌,大赦天下。五月壬子,廣陵王羽薨。二月丙子,月掩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憂。正始四年十月,皇后于氏崩。癸未,月掩房南頭第二星。丙戌,月入南斗距星南三尺。占曰吳越有憂。十二月,蕭寶卷直後張齊玉殺寶卷。五月丙午,月掩心第三星。戊申,月掩斗魁第三星。七月辛亥,月暈婁,內青外黃,轢昴、畢、天船、大陵、卷舌、奎、婁。 又按《後志》:正月己未,金、火俱在奎,光芒相掩。為兵喪,為逆謀,大人憂之,野有破軍殺將。奎,徐方也。三月丁巳,有流星起五諸侯,入五車,至天潢散絕為三,光明燭地。五車,所以輔衰替之君也,流星自五諸侯干之,諸侯且霸而修兵車之會;分而為二,距乏〈疑〉之君幾將並立焉。戊午,填星在井,犯鉞,相去二寸。占曰人君有戮死者。時蕭衍起兵襄陽,將討東昏之亂,是月,推南康王寶融為帝,踐阼於江陵,於是齊有二君矣。至八月戊午,金、火又合於翼,楚分也。十一月甲寅,金、水俱出西方。占曰東方國大敗。時蕭衍已舉夏日,平尋陽,遂沿流而東,東主之師連戰敗績,於是長圍守之。十二月,齊將張稷斬東昏以降,又戮主之徵。
〈注〉魏收以為流星出五車,諸侯有反者。至五月,咸陽王禧謀反,賜死。
公元502年
景明三年正月,月入斗,火犯房,填星逆行,守井。二月,流星起東井,入紫宮北極。三月,金、水合於女。四月,月犯房,暈角、亢、氐、房、心。六月,月掩南斗。八月,月暈,轢昴、畢、婁、胃、五車,犯軒轅,流星起天中。十一月,月蝕井,盡,又掩昴,暈參、井、填星,又掩填星,又暈。十二月,月犯昴。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甲寅,月入斗,去魁第二星四寸許。占曰吳越有憂。四月,蕭衍又廢其主寶融。四月癸酉,月乘房南頭第二星。己亥,月暈,在角、亢、氐、房、心。六月戊戌,月掩南斗第二星。八月壬寅,月暈,外青內黃,轢昴、畢、婁、胃、五車。占曰貴人死。乙卯,三老元丕薨。己酉,月犯軒轅。十一月己巳,月蝕井,盡。壬辰,月掩昴。占曰有白衣之會。正始二年四月,城陽王薨。乙未,月暈參、井、填星。占曰兵起。四年,氐反,行梁州事楊椿、左將軍羊社大破之。丙申,月掩填星,又暈。 又按《後志》:正月,火犯房北星,光芒相接:癸巳,填星逆行,守井北轅西星。皆大臣賊主,更政立君之戒也。二月丁酉,有流星起東井,流入紫宮,至北極而滅。東井,雍州之分,衍憑之以興,且西君之分,使星山之以抵辰極,是為禪受之命,且為大喪。是月,齊諸侯相次伏誅,既而西君錫命,衍受禪於建康,是為梁武帝。戊辰而少主殂。三月,金、水合於須女。女,齊分;金、水合,為兵誅。
〈注〉自二年至三年,月六掩犯斗魁;七月,火犯斗,皆吳分也。時江南比歲大饉,又連兵北鄙,負敗相跡。又二年七月,暈婁,內青外黃,轢昴、畢、天船、大陵、卷舌、奎。船為徐魯,又赦祥也,且曰多死喪。三月,青、齊、徐、兗饑死萬餘人。七月,大赦。三年八月,月暈,外青內黃,轢昴、畢、婁、胃、五車。占曰貴人多死。十二月,月犯昴,環月。太傅、平陽王丕薨。後年正月,大赦。
又按《後志》:八月丙戌,有大流星起天中,北流,大如二斗器。占曰有天子之使出自中京,以臨北方。
公元503年
景明四年正月,月暈胃、昴、參、五車。二月,月掩太白。三月,又掩之,月暈軒轅、太微西垣帝座。四月,月掩心。五月,月在斗,蝕。六月,月犯昴,又掩太白。七月,月犯房,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再暈軒轅、太微、太白,犯軒轅。九月,大流星起五車。十二月,月暈昴、畢、婁、胃,又暈太微帝座、軒轅,又暈房、心、亢、氐。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庚申,月暈胃、昴、參、五車。二月辛亥,月掩太白。三月辛酉,月暈軒轅、太微西垣帝座。四月丙申,月掩心大星。五月丁卯,月在斗,從地下蝕出,十五分蝕十二。占曰饑。正始四年八月,敦煌民饑,開倉賑恤。六月癸卯,月犯昴。占曰有白衣之會。永平元年三月,皇子昌薨。丁未,月掩太白。七月戊午,月犯房大星。壬申,月暈昴、畢、觜、參、東井、五車五星。占曰旱,有大赦。正始元年正月丙寅,大赦,改年。六月,詔以旱,徹樂減膳。十二月丁亥,月暈昴、畢、婁、胃。己未,月暈太微帝座、軒轅。庚子,月暈房、心、亢、氐。占曰有軍,大戰。正始元年,荊州刺史楊大眼大破群蠻樊秀安等。 又按《後志》:九月壬戌,有大流星起五車,東北流。占曰有兵將首於東北。是歲二月辛亥,三月丁未,月再掩太白,皆大戰之象也。庚辰,揚州諸將大破梁師於陰陵。十一月,左僕射源懷以便宜安撫北邊。明年二月,又大破梁師於邵陵。九月,蠕蠕犯邊,復詔源懷擊之。
公元506年
〈注〉是歲七月,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占曰旱,大赦。又再暈軒轅、太微,明年正月,月暈五車、東井、兩河、鬼、填星。是月,大赦改元。六月,以亢陽,詔徹樂減膳。〈按七月,太白犯軒轅,《占》見正始二年。〉
公元504年
正始元年正月,月暈胃、昴、畢、五車。又暈婁、胃、昴、畢。又暈五車、井,南、北河、鬼、填。流星如斗,入紫宮。二月,月暈昴、畢、參、五車。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正始元年正月乙卯,月暈胃、昴、畢、五車二星。丁巳,月暈婁、胃、昴、畢。戊戌,月暈五車三星、東井、南河、北河、輿鬼、填星。二月甲申,月暈昴、畢、參左肩、五車。 又按《後志》:正月戊辰,流星如斗,起相星,入紫宮,抵北極而滅。夫紫宮,后妃之內政,而由輔相干之,其道悖矣。且占曰其象著大,有非常之變。〈按正月,月暈胃、昴、畢、五車,又暈五車、東井、兩河、鬼、填星。二月,又暈昴、畢、觜、參。《占》
公元506年
見正始三年。
〉
公元505年
正始二年六月,流星起織女,抵營室,木犯昴。九月,月在昴,蝕。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九月癸未,月在昴,十五分蝕十。占曰饑。四年九月,司州民饑。開倉賑恤。 按《後志》:六月癸丑,有流星如五斗器,起織女,抵室而滅。占曰王后憂之,有女子白衣之會。往反營室,釁歸後庭焉。
公元503年
〈注〉先是,景明四年七月,太白犯軒轅大星。至二年六月,木犯昴。占曰人君有白衣之會。同上。
公元506年
正始三年正月,月暈太微帝座,大流星起天市,入北極。三月,月在氐,蝕盡。六月,太白晝見。十月,月犯太白。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辛巳,月暈太微帝座、軒轅左角、賁〈疑〉星。三月庚辰,月在氐,蝕盡。十月甲寅,月犯太白。 又按《後志》:正月己亥,有大流星起天市垣,西貫紫蕃,入北極市垣之西。又公卿外朝之理也。占曰以臣犯主,天下大凶。明年,高肇欲其家擅寵,乃鴆殺于后及皇子昌,而立高嬪為后。六月丙辰,太白晝見。占曰陰國之兵強。八月,梁師寇邊,攻陷城邑。秋九月,安東將軍邢巒大破之宿豫,斬將三十餘人,捕虜數萬。十月甲寅,月犯太白,又大戰之象。明年,中山王英敗績於淮南,士卒死者十八九。
公元1521年
〈注〉又元年正月,月暈胃、昴、畢、五車;戊午,又暈五車、東井、兩河、鬼、填星;二月甲申,又暈昴、畢、觜、參;三年正月,月暈太微、軒轅。皆為兵、赦。是月,皇太子生,大赦天下。
公元507年
正始四年秋七月,有星孛於東北。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四年七月己卯,有星孛於東北。占曰是謂天讒,大臣貴人有戮死者。凡孛出東方必以晨,乘日而見,亂氣蔽君明之象也。昔魯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明年,春秋之事終,是謂諸夏微弱,蠻夷遞霸,田氏專齊,三族擅晉,卒以干其君明而代奪之,陵夷遂為戰國,天下橫流矣。今孛星又見,與春秋之象同。天戒若曰:是居太陽之側而干其明者,固多穢德,可彗除矣,而君不悟,衰替之萌將由此始乎。是歲,高肇鴆后及皇子,明年又譖殺諸王,天下冤之。肇故東夷之俘,而驟更先帝之法,累搆不測之禍,干明孰甚焉,魏氏之悖亂目此始也。
公元508年
永平元年三月,熒惑在東壁,填星逆行,太微。是月,月犯畢。五月,月犯畢。六月,月掩畢,太白、歲星合於柳。十一月,月犯左執法,流星出羽林。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永平元年五月丁未,月犯畢。占曰貴人有死者。九月,殺太師、彭城王勰。六月己巳,月掩畢。十一月癸酉,月犯左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四年三月壬戌,廣陽王嘉薨。 又按《後志》:三月戊申,熒惑在東壁,月行抵之,相距七寸,光芒相及。室壁四輔,君之內宮,人主所以庇衛其身也。天象若曰:且有重大之臣屏藩王室者,將以讒賊之亂,死於內宮。又曰:諸侯相謀。三月癸未,填星逆行,太微在左執法西。是為后黨持政,大夫執綱而逆行侮法,以啟蕭牆之內。是月,月犯畢;六月,又掩之。占曰貴人有死者。庚辰,太白、歲星合於柳。柳為周分。且占曰有內兵以賊諸侯。八月,京兆王愉出為冀州刺史,恐不見容,遂舉兵反,以誅尚書令高肇為名,與安樂王詮相攻於定州。九月,太師、彭城王斃於禁中,愉亦死之。
公元511年
〈注〉或曰:柳,豫;州分,所合之野,謀兵,有戰野拔邑事。至十一月丙子,流星起羽林南,大如碗,色赤;有黑雲東南引,如一匹布橫北轢星。占曰禁兵起,所首召之。是歲,豫州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以城降梁,遣尚書邢巒擊之。十二月,巒拔懸瓠,斬早生。
公元509年
永平二年三月,大流星起天紀,孛天市垣,火入鬼。四月,金入鬼,熒惑犯軒轅大星。五月,太白犯歲。七月,大流星起螣蛇,入紫宮。九月,歲星入太微。十月,月犯軒轅。十一月,月掩畢。十二月,歲掩左執法。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十一月丙戌,月掩畢大星。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丁未,有流星徑數寸,起自大紀,孛於市垣,光芒燭地,有尾跡,長丈餘,凝著天。天象若曰:政失其紀而亂加乎人,浸以萌矣,是將以地震為徵。地震者,下土不安之應也。是月,火人鬼,距積尸五寸。積尸,人之精爽,而炎氣加之,疫祥也。四月乙丑,金入鬼,去積尸一寸。又以兵氣干之,強死之祥也。踰逼者事甚。鬼主驕亢之戒,故金火薦災其人以警而懼之。五月,太白犯歲,光芒相觸。占曰兵大亂,歲饑,不出三年。七月庚辰,有流星起螣蛇,入紫宮,抵北極而滅。天戒若曰彼光後王道者。〈疑〉以馭陰陽之變矣。將有水旱之沴,地震之祥,而後災加皇極焉。明年夏四月,平陽郡大疫,死者幾三千人。平陽,鬼星之分也。秋,州郡二十大水,冀定旱饑。四年,朐山之役,喪師殆盡。其後繁畤、桑乾、靈丘、秀容、鴈門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殺八千餘人。延昌三年,詔曰比歲山鳴地震,於今不已,朕甚懼焉。至正月,宮車晏駕。又按《後志》:九月甲申,歲星入太微,距右執法五寸,光明相及;十二月乙酉,逆行入太微,掩左執法。〈《占》見三年。〉又按《後志》:四月庚午,熒惑犯軒轅大星;十月壬申,月失行,犯軒轅大星。
公元510年
永平三年正月,月在張蝕。閏月,月在危,蝕歲星,犯左執法。八月,火犯積尸。十一月,月犯太白。十二月,月在張蝕。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子,月在張蝕。閏月乙酉,月在危蝕。十一月壬寅,月犯太白。十二月壬午,月在張蝕。 又按《後志》:二年,歲星入太微,距右執法,逆行入太微,掩左執法;三年閏月壬申,又順行犯之,相去一寸。《保乾圖》曰:臣擅命,歲星犯執法。是時,高肇方為尚書令,故歲星反復由之,所以示人主也。天若言曰:政刑之命亂矣,彼居重華之位者,盍將反復而觀省焉。今雖厚而席之,適所以為禍資耳。且占曰中坐成刑,遠期五年。間五歲而肇誅。
公元512年
〈注〉七年十一月丙戌,月掩畢火星;至三年八月,火犯積尸。占曰貴人死,又饑疫祥也。比年水旱災疫;是月中山王略薨;明年春,司徒廣陽王嘉薨。
公元511年
永平四年正月,大流星起張,入參。四月,月暈太微、軒轅,月犯太白於胃,熒惑犯軒轅。五月,入太微。七月,流星起北斗,入紫宮。八月,月掩鬼,月犯太白於胃,又入太微。十月,月犯軒轅,大流星入羽林,月入太微。十一月,月犯畢。十二月,歲星犯房。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癸酉,月暈太微、軒轅。占曰小赦。延昌二年八月,諸犯罪者恕死,從流已下減降。辛卯,月犯太白於胃。八月癸丑,月掩輿鬼。丁巳,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延昌元年三月己未,尚書左僕射,安樂王詮薨。辛酉,月犯太白。十月壬午,月失行黃道北,犯軒轅大星。甲申,月入太微。十一月乙巳,月犯畢。占曰為邊兵。十一月戊申,詔李崇、奚康生治兵壽春,以討胊山之寇。 又按《後志》:正月戊戌,有流星起張,西南行,殷殷有聲,入參而滅。張,河南之分;參為兵事,占曰流星自東方來,至伐而止,有來兵大敗吾軍。有聲者怒也。先是,去年十一月,月犯太白;是歲,又犯之,在胃;八月辛酉,又犯之。胃為徐方,大戰之象也。十月戊寅,有大流星孛於羽林,南流,色赤,珠落下入濁氣,勃然而流。王師潰亂之兆。先是,梁朐山鎮殺其將來降,詔徐州刺史盧昶援之。十二月,昶軍大敗於淮南,淪覆十有餘萬。十二月己巳,歲星犯房上相,相距一寸,光芒相及。
〈注〉四月庚午,熒惑犯軒轅大星;至五月,入太微,距右執法三寸,光芒相接。熒惑,天視也。始由軒轅而省執法之位,其象若曰:是居后黨而擅南宮之命,君其降監焉。其應與歲星同也。七月乙巳,有流星起北斗魁前,西北流入紫宮,至北極而滅。占曰不出期年,兵起,且亡君戒。是歲,有胊山之役,間歲而帝崩。
公元512年
延昌元年春二月,月暈東井、鬼、軒轅。三月,在翼暈,又犯太微,又暈角、亢、房、心、填、歲。歲星犯鍵閉,掩房,填星守氐,流星起太陽守,入紫宮,木、土相犯。八月,大流星
起五車,入畢。九月,月、熒惑合於七星。十月,月暈東井、五車、畢、參。十二月,月犯熒惑於太微。〈按三月,木、土相犯,《占》見三年。〉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延昌元年二月庚午,月暈東井、輿鬼、軒轅大星。三月辛丑,月在翼暈,須臾之間,再成再散。壬寅,月犯太微。乙巳,月暈角、亢、房、心、填、歲。九月丁卯,月及熒惑俱在七星。十月癸酉,月暈東井、五車、畢、參。占曰大旱,一曰為水。二年四月庚子,出絹十五萬疋,賑恤河南饑民。五月,壽春水。十二月戊戌,月犯熒惑於太微。占曰君死,不出三年。四年正月,世宗崩。 又按《後志》:元年三月丙申,歲星在鉤鈐東五寸,距鍵閉三寸;丙午,又掩房上相。天象若曰:夫鈐鍵之轡,君上所宜獨操,非驂服所當共也。先是,高肇為尚書令,而歲星三省執法。是歲至升為司徒,猶怏怏不悅,而歲星又再循之,所以示人主審矣。間二歲而上崩,肇亦誅滅。
公元1521年
〈注〉或曰木與房合,主喪、水。又元年二月,月暈井、鬼、軒轅;十月,又暈井、五車、參、畢。皆水旱饑赦之祥。自元年二月不雨至六月雨,大水。二年四月庚子,出絹十五萬疋賑河南饑人。是夏,州郡十二大水。八月,減天下殊死。
公元512年
又按《後志》:三月,填星在氐,守之九十餘日。占曰有德令,拜太子,女主不居宮。至十月,立皇太子,賜為父後者爵,旌孝友之家。 又按《後志》:三月乙未,有流星起太陽守,歷北斗,入紫宮,抵北極,至華蓋而滅。太陽守所以弼承帝車,大臣之象。今使星出之,以語天極之位,臣執國命,將由此始乎。且占曰天下大凶,主室其空。先是,去年八月至十月,月再入太微;是歲三月,又如之;十二月甲戌,月犯火於太微。占曰君死,不出三年,貴人奪權失勢。 又按《後志》:八月己未,有流星起五車,西南流入畢。畢,邊兵也。占曰有兵車之事,以所直名之。
公元513年
延昌二年正月,月暈,轢亢、房、填、織女、天棓、紫宮、北斗。二月,月暈熒惑、軒轅、太微帝座。三月,熒惑犯太微,填星守房。四月,月掩填星,月在箕,蝕。六月,月犯畢。七月,月掩填星。九月,熒惑入太微,犯屏。十一月,大流星出五車。十二月,有星西南流分為二。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庚子,月暈,暈東有連環,轢亢、房、填、織女、天棓、紫宮、北斗。二月己巳,月暈熒惑、軒轅、太微帝座。占曰旱。六月乙酉,青州民饑,詔開倉賑恤。四月丙申,月掩填星。己亥,月在箕,從地下蝕出,還生三分,漸漸而滿。占曰饑。三年四月,青州民饑,開倉賑恤。六月乙巳,月犯畢左股。占曰為邊兵。二年六月,南荊州刺史柏叔輿破蕭衍軍於九江。七月戊午,月掩填星。 又按《後志》:三月乙丑,填星守房。占曰女主有黜者,以地震為徵。地震者,陰盈而失其性也。四月丙申,月掩填星;七月戊午,又如之。是為后妃有相遷奪者,且曰女主死之。時比歲地震。 又按《後志》:十一月戊午,有流星起五車,西南流,殷殷有聲。憑怒者,事盛也。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西南流,分而為二。又偏師之象也。 又按《後志》:三月辛酉,熒惑犯太微。占曰天下不安,有立君之戒。九月丁卯,入太微,犯屏星。明年正月而世宗崩,於是王室遂卑,政在公輔。
公元514年
延昌三年二月,月暈畢、昴、太白、東井、五車。是月,太白失行,流星起天津。六月,太白晝見。八月,太白犯軒轅。九月,月犯太微屏星,太白掩右執法。十月,月犯房。十二月,月掩熒惑。〈按四月,流星起天津。《占》見四年。〉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乙酉,月暈畢、昴、太白、東井、五車。九月丁卯,月犯太微屏星。十月壬寅,月犯房第二星。十二月丙午,月掩熒惑。
又按《後志》:八月,太白犯軒轅。十二月,月掩熒惑。皆
小君之謫也。時高后席寵凶悍,雖人主猶畏之,莫敢
公元515年
動搖,故世宗息嗣幾絕。明年上崩,后廢為尼,降居瑤光寺,尋為胡氏所害,以厭天變也。 又按《後志》:六月辛巳,太白晝見。占曰西兵大起,有王者之喪。十一月,大將軍高肇伐蜀,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北巴,平南羊祉出涪,安西奚康生出綿竹,撫軍甄琛出劍閣,會帝崩旋師。
公元1521年
〈注〉先是元年三月己酉,木、土相犯。占曰人君有失地者,將死之。又曰先作事者敗,兵起必受其殃。三年九月,太白掩右執法。是為大將軍有罹刑辟者。先是二年二月,梁郁州人徐元明斬大將張稷來降。及肇出征,退亦就戮。三年二月,月暈畢、昴、五車、太白、東井。占主赦。是月,太白失行,在天關北。占有關梁之兵,道不通。明年正月,肅宗立,大赦天下。二月,梁將任太洪帥眾寇關城。
公元515年
延昌四年五月,月犯太微。九月,月又犯之。十月,月又入之,太白犯南斗。閏月,月犯軒轅。大流星起,七星歷南河、東井。十一月,木、火會於室。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五月庚戌,月犯太微。占曰貴人憂。九月,安定王燮薨。九月乙丑,月犯太微。十月癸巳,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熙平二年二月,太保、領司徒、廣平王懷薨。閏月戊午,月犯軒轅。占曰女主憂之。神龜元年九月,皇太后高尼崩於瑤光寺。 又按《後志》:五月庚戌,九月乙丑,十月癸巳,月皆犯太微。中歲而驟干之,強臣不御,執法多門之象也。閏月戊午,月犯軒轅。又女主之讁。十一月庚寅,木、火會於室,相距一尺;至甲午,火徙居東北,亦相距一尺。室為後宮,火與木合曰內亂,環而營之,或淫事干逼諸侯之象。占曰奸臣謀,大將戮。若有夷族之害,以赦令除之。先是,三年九月,太白犯執法。是歲八月,領軍于忠擅戮僕射郭祚。九月,太后臨朝,淫放日甚,至逼幸清河王懌。其後,羽林千餘人焚征西將軍張彝宅,辜死者百數,朝廷不能討,於是大赦。原羽林亦營室之故也。
〈注〉魏收以為月犯太微,大臣有死者。其後安定王薨。月犯軒轅,女主憂之。其後皇太后高尼崩於瑤光寺。營室又主土功也。胡太后害高氏以厭天變,乃以后禮葬之。
公元520年
又按《後志》:十月,太白犯南斗,斗為吳分。占曰大兵起。先是三年四月,有流星起天津,東南流,轢虛、危。天津主水事,且曰:有大眾之行。其後梁造浮山堰,以害淮泗,諸將攻之。是歲閏月,有大奔星起七星,南流,色正赤,光明燭地,尾長丈餘,歷南河,至東井。七星,河南之分也,流星出之,有兵起;施及東井,將以水禍終之。又占曰所與城等。〈疑〉是時,鎮南崔亮攻梁師於硤石。明年二月,鎮東蕭寶夤大破梁淮北軍。九月,淮堰決,梁人十餘萬口皆漂入海。
公元516年
肅宗熙平元年正月,熒惑犯房。三月,太白犯歲星。四月,熒惑犯房,月又犯房。十一月,大流星起織女。十二月,月犯歲星,月暈井、觜、參、五車。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熙平元年十二月戊戌,月犯歲星。甲辰,月暈東井、觜、參、五車。占曰大旱,一曰水。二年十月庚寅,幽、冀、滄、瀛四州大饑,開倉賑恤。 又按《後志》:三月丙子,太白犯歲星;十二月甲辰,月犯歲星。是謂強盛之陰而陵少陽之君。歲,又諸侯也。天象若曰:始由內亂于之,終以威刑及之。是歲正月,熒惑犯房;四月庚子,又逆行犯之;癸卯,月又犯房。占曰天下有喪,諸侯起霸,將相戮。十一月,大流星起織女,東南流,長且三丈,光明照地。占曰王后憂之,有女子白衣之會。間歲,高太后殂,司徒國珍薨。中宮再有喪事。其後僕射于忠,司徒、任城王澄薨。既而太后幽逼,清河、中山王戮死。
公元1521年
〈注〉或曰:月、太白犯歲星,饉祥也;火犯房,陳兵滿野,有饑國,且大赦。又元年十二月,月暈井、觜、參、五車。占曰水旱,有赦。至二年正月,大赦。十月,幽、冀、滄、瀛、大饑。是月,月再暈畢、參、五車。占曰饑,赦。明年,幽州大饑,死者數千人,自正月不雨至六月。是歲,四夷反叛,兵大出,又赦改元。
公元517年
熙平二年四月,月犯房。六月,大流星出河鼓。九月,月犯畢。十月,月暈昴、畢、觜、參、五車。十一月,大流星出河鼓,月暈觜、參、東井,月又犯心。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四月癸卯,月犯房。九月癸酉,月犯畢。占曰貴人有死者。神龜元年四月丁酉,司徒胡國珍薨。十月癸卯,月暈昴、畢、觜、參、五車四星。甲辰,月暈畢右股、觜、參、五車三星、東井。占曰天下饑。大赦。神龜元年正月,幽州大饑,死者甚眾,開倉賑恤;又大赦天下。十一月戊戌,月暈觜、參、東井。壬子,月犯心小星。 又按《後志》:六月癸丑,有大流星出河鼓,東南流,至牛;十一月,流星起河鼓,色黃赤,西南流,長且三丈,有光照地。〈《占》見神龜元年。〉
公元518年
神龜元年夏四月,流星起河鼓,至北斗散滅。
公元517年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熙平二年六月,流星出河鼓。十一月,流星起河鼓。至神龜元年四月壬子,有流星起河鼓,西北流,至北斗散滅。河鼓,鼓旗之應也,故流星出之兵出。入之兵入。昔宋泰始初,大流星出自河鼓,西南行,竟夜,有小星百數從之。既而諸侯同時作亂。至是三出河鼓,秦州屬國羌及南秦、東益氐皆反。七月,河州人卻鐵忽與群盜又起,自稱水池王,詔行臺源子恭及諸將四出征之。朝廷多事,故天應屢見云。 按《宣武皇后高氏傳》:神龜元年,太后出覲母武邑君。時天文有變,靈太后欲以后當禍,是夜暴崩。
公元519年
神龜二年春二月,月暈參、井、歲星、五車。四月,大流星起天市。八月,月犯軒轅,太白又犯之。十二月,月在柳,蝕。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二月丙辰,月在參,暈井、觜、參右肩、歲星、五車四星。占曰有相死。十二月,司徒、尚書令任城王澄薨。八月辛未,月犯軒轅。十二月庚申,月在柳,十五分蝕十。 又按《後志》:四月甲戌,大流星起天市垣西,東南流,轢尾,光明燭地。天象若曰:將作大眾而從后妃之事矣,以所首名之。是歲九月,太后幸崧高。或曰市垣所以均國風,尾,幽州也。明年,詔尚書長孫稚撫巡北蕃,觀省風俗。
公元520年
〈注〉二月丙辰,月在參,暈井、觜、參、歲星、五車。占曰有死相,且赦。明年,諸王多伏辜,又大赦。
公元521年
又按《後志》:八月己亥,太白犯軒轅;是月,月又犯之;〈《占》見
公元520年
正光元年。
〉正光元年正月,月犯軒轅大星。四月,金、火合於井。五月,太白犯月。七月,太白犯角。九月,有彗星見東方。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正光元年正月戊子,月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有憂。七月丙子,元又幽靈太后於北宮。 又按《後志》:神龜二年,太白犯軒轅,月又犯之。至正光元年正月,月又犯軒轅大星。四月庚戌,金、火合於井,相去一尺。占曰王業易,君失政,大臣首亂,將相戮死,以用師大敗。五月丙午,太白犯月,相距三寸。占曰將相相攻,秦國有戰。七月,太白犯角。角,天門也,是為兵及朝廷。占曰有謀不成,破軍斬將。是月,侍中元叉矯詔幽太后於北宮,殺太傅、清河王懌。八月,中山王熙起兵誅元叉,不克遇害。明春,衛將軍奚康生謀討叉於禁中,事泄又死。是冬,諸將伐氐,官軍敗績。九月辛巳,有彗星光爓如火,出於東方,陰動爭明之異也。《感精符》曰:天下以兵相威,以勢相乘,至威〈疑〉亂,起布衣,從衡禍,未庸息,帝宮其空。昔正始中,天讒孛於東北,是歲而攝提復周。故天象若曰:夫讒之亂萌有自來矣,彗除之象今則著矣,戰國之禍將由此作乎。間三年而北鎮肇亂,關中跡之。自是奸雄鼎沸,覆軍相踵,其災之所及且二十餘年而猶未弭焉。
〈注〉《梁志》曰:九月乙亥,有星晨見東方,光如火。占曰國皇見,有內難急兵。明年,義州反。乙亥去辛巳凡六日,而北方覿之,其氣蓋同矣。始干其明,以妖南國,既又彗而布之,以除魏邦。
公元521年
正光二年四月,火、土相犯於危。七月,月犯昴。九月,月再暈昴、畢、五車,歲犯左執法。十月,月掩心。十一月,月犯昴,金、土犯於危。〈按九月,歲犯左執法。《占》見三年。〉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七月乙卯,月在昴北三寸。九月庚戌,月暈胃、昴、畢、五車二星。辛亥,月暈昴、畢、觜、參兩肩、五車五星。占曰有赦。三年十一月丙午,大赦天下。十月辛卯,月掩心大星。十一月乙卯,月犯昴。 又按《後志》:四月甲辰,火、土相犯於危;十一月辛亥,金、土又相犯於危。危,存亡之機,太白司兵,熒惑司亂,而元枵司人,上下之所係命也。三精洊聚,群臣葉謀,以濟屯復之運焉。占曰天下方亂,甲兵大起,王后專制,有虛國徙王。
公元522年
正光三年正月,月掩心,歲犯左執法。二月,月掩太白,又在張,暈軒轅、太微右執法、歲星。三月,大流星入紫宮。四月,月掩心,大奔星歷紫微,入北斗。五月,歲掩左執法。七月,大流星出王良,月犯昴。九月,月暈昴、畢、觜、參、五車。十一月,月犯昴。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甲寅,月掩心距星。二月丁卯,月掩太白,京師不見,涼州以聞。甲戌,月在張,暈軒轅、太微右執法、歲星。四月丁丑,月掩心距星。九月丙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兩肩、五車四星。 又按《後志》:七月庚申,有大流星如五斗器,起王良,東北流,長一丈許。王良主車騎,且曰:有軍涉河,昭盛者事大。是日,月在昴北三寸;十一月乙卯,又如之。是謂兵加匈奴,且胡王之讁也。先是,蠕蠕阿那瓌失國,詔北鎮師納之。是歲八月,蠕蠕後主來奔懷朔鎮。間歲,阿那瓌背約犯塞,詔尚書令李崇率騎十萬討之,出塞三千餘里,不及而還。
公元521年
〈注〉二年九月庚戌,月暈胃、昴、畢、五車;辛亥,又暈之。占曰〈闕二字〉有赦。至三年九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
公元522年
五車。是歲夏大旱,十二月,大赦。
又按《後志》:二月丁卯,月掩太白,京師不見,涼州以聞。占曰天下大兵起。涼州獨見,災在秦也。三月癸卯,有大流星起西北角,流入紫宮,破為三段,光明照地。角星,主外朝兵政,流星由之,將大出師之象。若曰將以兵革之故,王室分崩。入抵紫宮,天下大凶,有虛國之象。四月癸酉,有大奔星歷紫微,入北斗東北首,光明燭地,殷然如雷。盛怒之象也,皆以所直名之。
公元521年
〈注〉二年十月,月掩心大星;至三年正月,月掩心距星;四月丁丑,又如之。占曰亂臣在側。〈闕四字〉五年。間五歲而肅宗崩。
又按《後志》:先是,二年九月,歲星犯左執法;至三年正月癸丑,又逆行犯之,相去四寸,光芒相及;五月丙辰,歲星又掩左執法。是時宦者劉騰與元叉葉謀,遂總百揆之任,故歲星反復由之,至四年二月,騰死,叉由是失援。
公元523年
正光四年正月,月暈東井、南河、觜、參、五車。四月,火、土犯於室。七月,月暈婁、胃、昴、畢、觜。八月,在畢掩熒惑。十月,太白入斗。十一月,歲星犯房。〈按十一月,歲星犯房。《占》見五年。〉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戊戌,月在井,暈東井、南河、轢觜、參右肩一星、五車一星。七月乙巳,月在胃,暈婁、胃、昴、畢、觜。占曰貴人死。四年十一月丁酉,太保崔光薨。八月乙亥,月在畢,掩熒惑。
又按《後志》:四月己未,火、土又相犯於室。是謂後宮
內亂。且占曰欲殺主,天子不以壽終。或曰:魏氏,軒轅之裔。填星之物也,赤靈為母,白靈為子,經綸建國之命,所以傳撥亂之君也,其受之者將在并州與有齊之國乎。其後太后淫昏,天下大壞,上春秋方壯,誅諸佞臣。由是鄭儼等悚懼,遂說太后鴆帝。既而尒朱氏興於并州,終啟齊室之運,卜洛之業遂丘墟矣。 又按《後志》:八月乙亥,月在畢,掩熒惑。又邊城兵亂之戒也。十月乙卯,太白入斗口,距第四星三寸,光芒相掩。占曰大兵起,將戮辱,又吳分也。五年正月,沃野鎮人破落汗拔陵反,臨淮王彧征之,敗績於五原。六月,莫折大提反於秦,雍州刺史元志討之,又大敗於隴東。明年,南方諸將頻破梁師。至八月,杜落周起上谷,其後鮮于修禮反定州。王師比歲北征,冀方大震。既而葛榮承之,竟陷河北。
公元524年
正光五年二月,月暈畢、觜、參、東井、熒惑、五車。閏月,月暈軒轅、太微,又暈太微、張、翼。四月,歲星逆行,犯房。八月,月又暈胃、昴、五車。十月,暈昴、畢、觜、參。十二月,暈奎、婁、胃、昴。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二月庚寅,月在參,暈畢、觜、參兩肩、東井、熒惑、五車一星。占曰兵起。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大提據城反,自稱秦王,詔雍州刺史元志討之。閏月壬辰,月在張,暈軒轅、太微西蕃。占曰天子發軍自衛。孝昌三年正月己丑,詔內外戒嚴,將親出討。癸巳,月在翼,暈太微、張、翼。占曰士卒多逃走,一曰士卒大聚。十月,營州城人劉安定、就德興反,執刺史李仲遵。其部下王惡兒斬安定以降,德興東走,自號燕王。八月丙申,月在昴,暈胃、昴、五車二星、畢、觜、參一肩。十二月癸未,月在婁,暈奎、婁、胃、昴。
公元526年
又按《後志》:先是,二年九月,歲星犯左執法;至三年
正月癸丑,又逆行犯之,相去四寸,光芒相及;五月丙辰,歲星又掩左執法。是時宦者劉騰與元叉葉謀,遂總百揆之任,故歲星反復由之,與高肇同占。至四年二月,騰死,叉由是失援。其年十一月庚戌,歲星犯房上相,相距二寸,光芒相掩。五年四月己丑,歲星又逆行犯之。明年,皇太后反政,叉遂廢黜。昔高肇為尚書令,而歲星三省之,及升於上相,歲星亦再循之。至是三犯執法而騰死,再干上相而叉敗,曠官之譴,異代同符矣。
公元529年
〈注〉五年二月,月在參,暈觜、參、五車、東井、熒惑;八月,又暈之。閏月,月在張、翼,再暈軒轅、太微。占曰兵起,士卒多遯走,一曰士卒大聚。又皆赦祥也。是時徵調驟起,兵相蹈籍。又有詔內外戒嚴,將親征。自二月至六月,再大赦天下。十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後年春,又大赦。
公元525年
孝昌元年五月,太白犯軒轅。八月,太白在張、角,盛大。十月,月暈畢、觜、參、五車。十二月,火入鬼。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孝昌元年十月丙戌,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兩肩、五車二星。 又按《後志》:五月,太白犯軒轅;八月,在張、角,盛大。占曰有暴酷之兵。張,河南也。十二月,火入鬼,又犯之。占曰大賊在大人之側。后以淫泆失政,又秦分也。
公元526年
孝昌二年正月,金、木相犯於牛。三月,奔星出紫微。四月,熒惑犯軒轅。六月,奔星起大角,入紫宮。八月,月在胃掩填星。閏月,又掩填星。十月,有星入月中滅。十一月,金、木相犯於女。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八月甲申,月在胃,掩填星。閏月癸酉,月掩填星。 又按《後志》:正月癸卯,金、木相犯於牛;十一月戊申,又相犯於女。歲所以建國均人,女為蠶妾,牛為農夫。天象若曰:是將罹以寇戎,而喪其耕織之務矣。且曰有亂兵大戰而波及齊、吳。是歲八月甲申,月在胃,掩填星;閏月癸酉,又掩之;〈按八月,月在胃掩填星。閏月,又掩。《占》見三年。〉又按《後志》:三月,奔星大如斗,出紫微,東北流,光照地。占曰王師大出,邦去其君。六月,有奔星如斗,起大角,入紫宮而滅。棟星以肆覲群后,而敷威令於四方也。今大號由之,以詔天極,不以逆乎。且有空國徙王之戒焉。十月,有星入月中而滅。占曰入而無光,其國卒滅;星反出者,亡國復立。是歲四月至三年九月,熒惑再犯軒轅大星。
公元528年
〈按四月,熒惑犯軒轅。《占》見武泰元年。〉
公元527年
孝昌三年正月,月犯填星於婁,月在井,暈觜、參,南、北河,五車。九月,熒惑犯軒轅。〈按九月,熒惑犯軒轅。《占》見武泰元年。〉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辰,月犯填星於婁,相去七寸許,光芒相及。占曰國破,期不出三年,一曰天下有大喪。武泰元年二月癸丑,肅宗崩;四月庚子,尒朱榮害靈太后及幼王,又害王公巳下。癸酉,月在井,暈觜、參兩肩、南北河、五車兩星。占曰有赦。七月己丑,大赦天下。 又按《後志》:二年八月,月掩填星;閏月,又掩之;三年正月戊辰,又掩之。是為女君有罹兵刑之禍者洊干之,事甚而眾也。又占曰天下大喪,無主,貴人兵死,國以滅亡。
公元529年
〈注〉正月癸酉,月在井,暈觜、參、兩河、五車。七月,大赦。明年少主立,又大赦。
公元528年
武泰元年正月,熒惑逆行犯軒轅,月暈觜、參、兩河、五車。三月,月掩畢,又暈太微及角。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武泰元年三月庚申,月掩畢大星。庚午,月在軫,暈太微、角。 又按《後志》:孝昌二年四月至三年九月,熒惑再犯軒轅大星;武泰元年正月,又逆行復犯之。占曰主命將失,女君之象,亂逆之災。三月庚申,月掩畢大星。占曰邊兵起貴人多死者。是時淫風滋甚,王政盡弛,自大河而北,極關而西,覆軍屠邑,不可勝計。既而蕭寶夤叛於雍州,梁師驟伐淮泗,連兵貴士,萬姓嗷嗷,喪其樂生之志矣。是歲二月,帝竟以暴崩。四月,尒朱榮以大兵濟河,執太后及幼主,沈諸中流,害王公以下二千,遂專權晉陽,以令天下焉。
敬宗建義元年七月丙子,月在畢,掩大星。
按《魏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永安元年七月,太白犯左角,掩畢。十一月,月犯畢。十二月,月暈歲星、奎、婁、胃昴,又掩畢大星。
按《魏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永安元年十一月丙寅,月在畢大星東北五寸許,光芒相掩。十二月辛卯,月在婁,暈奎、歲星、胃、昴。癸巳,月掩畢大星。又按《後志》:七月癸亥,太白犯左角,相距四寸,光芒相掩,兵及朝廷之象。占曰大戰不勝,貴人有來者,其謀不成。〈按七月、十一月、十二月,月掩畢,《占》見三年。〉永安二年三月,月入畢。四月,月入太微,又在軫,暈太微,月在危。閏月,熒惑入鬼,犯積尸。八月,月入畢。十月,月暈填星、昴、畢、觜、參、五車,又在參蝕。十一月,熒惑犯上將、上相。十二月,月掩畢,又與熒惑合於軫,暈填星、昴、畢、觜、參、伐、五車,又暈軒轅、太微,月在軫,掩熒惑。按《魏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乙卯,月入畢口。占曰大兵起。壬戌,詔大將軍、上黨王天穆與齊獻武王討邢杲。四月己丑,月在翼,入太微,在屏星西南,相去一尺五寸,須臾下沒。辛卯,月在軫,暈太微軫、角。乙丑,月在危。八月乙丑,月在畢左股第二星北,相去二寸許,光芒相掩,須臾入畢。占曰兵起。三年正月辛丑,東徐州城民呂文欣等反,殺刺史,行臺樊子鵠討之。十月辛亥,月在畢,暈畢、昴、填星、觜、參、井、五車四星。占曰兵起,大赦。三年三月,万俟醜奴遣其大行臺尉遲菩薩寇岐州,大都督賀拔岳、可朱渾道元大破之。四月,大赦天下。甲子,月在參蝕。十二月丙辰,月掩畢右股大星。乙丑,月、熒惑同在軫。丁巳,月在畢,暈昴、畢及填星、觜、參、伐、五車四星。占曰大赦。三年九月,大赦天下。癸亥,月在翼,暈軒轅、翼太微。占曰有赦。三年十月戊申,皇子生,大赦天下。乙丑,月在軫,掩熒惑。 又按《後志》:閏月,熒惑入鬼,犯積尸。占曰兵起西北,有鈇鉞之誅。是歲,北海王顥以梁師陷考城,執濟陽王暉業,乘虛逐勝,遂入洛陽。至七月,王師大敗之,顥竟戮死,有謀不成之驗。明年,尒朱天光擊反虜万俟醜奴及蕭寶夤於安定。克之,咸伏誅。 又按《後志》:二年十一月,熒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門,犯上將,出東掖門,犯上相,東行累日,句己去來,復逆行而西;十二月乙丑,月又掩之。〈《占》見三年。〉
公元530年
永安三年正月,熒惑逆行,入太微,月入太微,襲熒惑,月暈太微、熒惑,月在軫,又掩之。二月,大流星西北流。三月,熒惑近右執法,月又掩之。四月,月又暈太微、熒惑,出端門。五月,太白在參,晝見。六月,月犯畢。七月,彗見三台入氐,大奔星出紫宮。八月,月犯畢,又入軒轅,太白犯軒轅。九月,月暈昴、觜、參、井、歲、填、五車。十月,月暈東壁。十一月,月犯太白。
按《魏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己丑,月入太微,襲熒惑。辛卯,月行太微中,暈太微、熒惑。壬辰,月在軫,掩熒惑。四月戊午,月暈太微。六月乙巳,月在畢大星北三寸許,光芒相掩。八月庚申,月入畢口,犯左股大星。辛丑,月入軒轅后星北,夫人南,直東過太白,犯次妃。占曰人君死,又為兵起。十二月,尒朱兆入洛,執帝,殺皇子,亂兵汗辱後宮,殺司徒公、臨淮王彧。九月庚寅,月在參,暈昴、觜、參、井、歲填二星、五車三星。十月辛亥,月暈東壁。十一月辛丑,月在太白北,中不容指。 又按《後志》:二年十一月,熒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門,犯上將,出東掖門,犯上相,東行累日,句己去來,復逆行而西;十二月,月又掩之;至三年正月癸未,逆行入東掖門;己丑,月入太微,襲熒惑;辛卯,月行太微中,又暈之;三月己卯,在右執法北一尺五寸,留十四日;至壬辰,月又掩之,復順行而東;四月戊午,月又干太微而暈;己未,熒惑出端門,在左執法南尺餘而東。自魏興以來,未有循環反復若此之薦也。是時孝莊將誅權臣,有興復魏室之志,是以誠發於中而熒惑咨謀於上焉。其占曰有權臣之戮,有大兵之亂,貴人以強死而天下滅亡。至五月己亥,太白在參書見。參為晉陽之墟。天意若曰:干明之釁於是乎在矣。七月甲午,有彗星晨見東北方,在中台東一丈,長六尺,色正白,東北行,西南指;丁酉,距下台上星西北一尺而晨伏;庚子,夕見西北方,長尺,東南指,漸移入氐;至八月己未,漸見;癸亥,滅。占曰彗出太階,有陰謀奸宄興。凡天事為之徵形以戒告人主,始滌公輔之穢而彗除之,權臣將滅之象;再干太陽之明而後陵奪之,逆亂復興之象也。三月而見者,變近亟也。究於內宮者,反仇其上也,近期在衝,遠期一年。先是,二月壬申,有大流星相隨西北,尾跡不絕以千計。西北直晉陽之墟,而微星,庶人所以載皇極也,人徙而君從之。是月戊戌,有大奔星自極東貫紫宮而出,影跡隨之,遷君之應。至九月,上誅太原王榮、上黨王天穆於明光殿。是夕,尒朱氏黨攻西陽門不克,退屯河陰。十二月,洛陽失守,帝崩於晉陽。自是南宮板蕩,刦殺之禍相踵。先是,永安元年七月丙子,十一月丙寅,十二月癸巳,月皆掩畢大星;至二年三月乙卯,月入畢口;八月乙丑,又距畢左股二寸,光芒相掩,須臾入畢口;十二月丙辰,掩畢右股大星;三年六月乙巳,又犯畢大星;八月庚申,入畢口,犯左股大星;是月辛丑,太白犯軒轅;明年五月,月又犯畢右股,遂入之。畢星,所以建魏國之命也。占曰天下有變,其君大憂,邊兵起,上將戮,月洊干之,事甚而眾。及尒朱兆作亂,奉長廣王為主,號年建明。明年二月,又廢之而立節閔。六月,高歡又推安定王為帝於信都,復黜之,後更立武帝。於是三少王相次崩殂,又洛陽再陷,六宮汙辱,有兵及軒轅之效焉。
公元531年
前廢帝普泰元年正月,月暈軫、角、亢,及斗柄。五月,月犯太白,又犯畢。十月,月暈昴、觜、參、五車,金、火、歲、土聚於觜、參。十一月,奔星出太微。
按《魏書·前廢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普泰元年正月己丑,月在角,暈軫、角、亢,亦連環暈接北斗柄三星、大角、織女。五月己未,月犯畢右股第一星,相去三寸許,光芒相及,又入畢口。十月癸丑,月暈昴、觜、參、東井、五車三星。占曰有赦。是月,齊獻武王推立後廢帝,大赦天下。 又按《後志》:五月辛未,大曰出西方,與月並,間容一指,戰祥也。先是,去年十一月辛丑,月在太白北,不容一指。占曰有破軍殺將,主人不勝。既而尒朱氏南侵,王師敗績。至是,又與月合,幾將復之乎。十月甲寅,金、火、歲、土聚於觜、參,甚明大。晉魏之墟也,且曰:兵喪並起,霸君興焉。是時,渤海王歡起兵信都,改元中興。至十一月己卯,奔星如斗,起太微,東北流,光明燭地,有聲如雷。占曰大臣有外事,以所首事命之。或曰中國失君,有立王遷主。著而有聲者,盛怒也。是時,尒朱氏成師北伐。
〈注〉正月己丑,月在角,暈軫、角、五車、亢,連環暈北斗、大角、織女;十月,又暈昴、畢、觜、參、井、五車。是時,肆赦之令,歲月相踵。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初普泰元年十月,歲星、熒惑、填星、太白聚於觜,參色甚明。太史占曰當有王者興。是時神武起於信都。
公元532年
孝武帝永熙元年三月,火逆行犯氐,歲星入鬼。四月,月在箕蝕。九月,月入太微,太白經天。十一月,大流星出昴,貫參畢,熒惑入斗。
按《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後廢帝中興二年四月戊寅,月在箕蝕。出帝泰昌元年九月甲寅,月入太微,犯屏星。〈按中興二年四月,孝武帝改元。泰昌十二月改元永熙。〉 按《後志》:中興二年三月癸巳,火逆行犯氐。占曰天子失其宮。閏月庚申,歲星入鬼,犯天尸。占曰有戮死之君。既而尒朱兆等大敗於韓陵,覆師十餘萬。四月,武帝即位,比及歲終,凡殺三廢帝。孝武永熙元年九月,太白經天。十一月辛丑,有大流星出昴北,東南流,轢畢貫參,光明照地,有聲如雷。天象若曰:將有髦頭之兵,憑陵塞垣,與大司馬合戰。明年正月丁酉,渤海王歡追擊兆等於赤洪嶺,大破之,尒朱氏殲焉。
公元533年
永熙二年四月,太白晝見。九月,火、木合於翼,金、火又合於軫。十一月,月暈昴、畢、觜、參、五車。
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十一月乙丑,月在畢,暈昴、觜、參兩肩、五車五星。 又按《後志》:四月,太白晝見。九月丁酉,火、木合於翼,相去一寸,光芒相掩。占曰是謂內亂,奸臣謀,人主憂。甲寅,金、火合於軫,相去七寸,光芒相及。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翼、軫南宮之蕃,又荊州也。
公元534年
永熙三年三月,有大奔星起匏瓜,入天市,月在亢蝕,木逆行,犯左執法。五月,又犯左執法,熒惑逆行,掩南斗魁,遂入斗。八月,月暈昴、畢、觜、參、五車。十二月,又如之。
按《魏書·出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戊戌,月在亢蝕。八月庚午,月在畢,暈昴、畢、觜、參、五車四星。占曰大赦。是月戊辰,大赦天下。 又按《後志》:三月癸巳,有奔星如三斛甕,起匏瓜,西流入市垣,有光燭地,逆流如珠,尾跡數丈,廣且三尺,凝著天,狀如蒼白雲,須臾屈曲蛇行。匏瓜為陰謀;星大如甕,為發謀舉事;光盛且大,人貴而眾也;以所首名之,且為天飾,王者更均封疆。是時,斛斯椿等方說上伐高歡,荊州刺史賀拔岳預謀焉;高歡知之,亦以晉陽之甲來赴。七月,上自將十餘萬,次河橋,望歡軍,憚之不敢戰,遂西幸長安。至十月,渤海王更奉孝靜為主,改元天平,由是分為二國,更均封疆之應也。是月,歡命侯景攻荊州,拔之,勝南奔。
〈注〉是年三月庚子,木逆行,在左執法北一寸,光芒相掩;五月甲申,又在執法西半寸,乍見乍不見。占曰強臣擅命,改政建元。十二月,上崩,由是高歡、宇文泰擅權兩國。又二年十一月乙丑,三年八月庚午,十二月庚申,月皆在畢,暈畢、昴、參、五車。自三年二月至明年正月,東、西魏凡四大赦。
公元536年
又按《後志》:五月己亥,熒惑逆行,掩南斗魁第二星,遂入斗口。先是,元年十一月,熒惑入斗十餘日,出而逆行,復入之,六十日乃去。斗,大人之事也。占曰中國大亂,道路不通,天下皆更元易政,吳越之君絕嗣。是歲,東、西帝割據山河,遂為戰國比。十月至正月,梁、魏三帝皆大赦改元。或曰:斗為壽命之養,而火以亂氣干之,耄荒之戒也。是時梁武帝年已七十矣,怠於聽政,專以講學為業,故皇天殷勤著戒。又若言曰:經遠之謀替矣,將以逆亂終之,而勦其天祿焉。夫天懸而示之,且猶不悟,其後攝提復周,卒有侯景之亂云。
〈注〉十二月,梁人立元慶和為魏王,屯平瀨。明年正月,東南行臺元晏大破之。六月,豫州刺史堯雄又大破梁師於南頓。十月,梁攻單父,徐州刺史任祥又大破之,斬虜萬餘級。十二月,柳仲禮寇荊州,諸將又大敗之。時梁軍政益㢮,故累有負敗之應。
公元534年
孝靜帝天平元年十二月,太白食月,月在畢暈。閏月,月掩心。〈按太白食月。《占》見二年。〉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平元年十二月庚申,月在畢,暈昴、畢觜、參兩肩、五車五星。閏月庚子,月掩心中央星。
公元535年
天平二年三月,月暈北斗,又犯太白,有星孛於太微,歷下台室壁。七月,金、土合於七星。八月,月犯心。十一月,月又掩心。十二月,流星出天市。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月暈北斗第二星。占曰糴貴兵聚。是月,齊獻武王討山胡劉蠡升,斬之。三年,并、肆、汾、建諸州霜儉。壬申,月在婁,太白在月南一寸許,至明漸漸相離。八月己卯,月在心,去心中央大星西廂七寸許。十一月戊辰,月在心,掩前小星。 又按《後志》:二年,有星孛於太微,歷下台,及室壁而滅。南宮,成周之墟,孝文之餘烈也,孛星由之,易政徙王之戒。天象若曰:王城為墟,夏聲幾變,而台階持政,有代奪之漸乎。且抵於營室,更都之象也。是後兩霸專權,皆以北俗從事,河南新邑遂為戰爭之郊。間三歲,至興和元年九月,發司州卒十萬營鄴都,十月新宮成。
公元534年
〈注〉天平元年閏月,月掩心大星;二年八月,又犯之,相去七寸;十一月,又掩心小星。相臣逼主之象,且占曰人臣伐主,應以善事除殃。時兩雄王業已定,特以人臣取容而已。至興和二年八月,月又犯心大星。後數年而禪代。
公元539年
又按《後志》:元象二年七月壬戌,金、土合於七星;癸亥,遂犯七星。七星,河南之分,金而犯土,將有封畿之戰,且占曰其分亡地。先是,去年十二月癸丑,太白蝕月;是歲三月壬申,太白又與月合,相距一寸,大戰之祥也。月象強大之國,而金合之,秦師將勝焉。十二月,有流星從天市垣西流,長且一丈,有尾跡。三年正月,渤海王歡攻夏州,克之。十月丁丑,月犯火。占曰大將有𩰚死者。十二月,大都督竇泰入潼關;明年,宇文泰距擊斬之。十月,遂及渤海王歡戰於沙苑,歡軍敗績,捕虜萬餘。是月,獨孤信拔洛陽。〈按元象無二年、三年,恐此即天平二年之變,存
以備考。
〉
公元536年
天平三年春正月,月掩軒轅。十月,月犯熒惑。十一月,熒惑犯歲星。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春正月丁卯,月掩軒轅大星。十月丁丑,月在熒惑北,相去五寸許。 又按《後志》:十一月,熒惑犯歲星。占曰有內亂,臣謀主。
公元537年
天平四年正月,客星出紫宮。二月、八月,月再掩五車。十一月,太白晝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二月壬申,月掩五車東南星。庚辰,月連環暈北斗。八月癸未,月掩五車東南星。 又按《後志》:正月,客星出於紫宮。占曰國有大變。二月壬申,八月癸未,月再掩五車東南星。占曰兵起,道不通。十一月,太白晝見。占曰軍興,為不臣。
公元538年
元象元年二月,填星犯上相。三月,月掩軒轅,填星又犯上相。六月,太白入東井。七月,太白在柳,晝見。八月,大流星出房、心。十月,月暈胃、昴、畢,又暈太微、軒轅、角、
軫。十一月,暈五車、東井、南北河。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元象元年三月丁卯,月掩軒轅大星。十月己亥,陰雲斑駁,月在昴,暈胃、昴、畢。占曰大赦。興和元年五月,大赦天下。丁未,月在翼,暈太微、軒轅、左角、軫二星。十一月庚午,月在井,暈五車一星及東井、南北河。占曰有赦。興和元年十一月,大赦,改年。 按《後志》:天平五年〈即元象元年〉二月庚戌、三月甲子,填星逆順行,再犯上相。上相,司徒也。六月,太白入東井。占曰:秦有兵,大臣當之。至元象元年七月,太白在柳,晝見。柳,河南也。八月辛卯,有大流星出房、心北,東南行,長且三尺,尾跡分為三段,軍破為三之象也。先是,行臺侯景、司徒高昂圍金墉,西帝及宇文泰自將救之。是月陳於河陰,泰以中軍合戰,大克,司徒高昂死之。既而左右軍不利,西師由是敗績,斬將二十餘人,降卒六萬。是月,西帝大傅梁景叡據長安反,關中大震,尋皆伏誅。
公元536年
〈注〉天平三年正月,元象元年三月,月再掩軒轅大星。是年,西帝廢皇后乙氏,立蠕蠕女為后。明年五月,火犯軒轅大星。既而乙氏遇害,其後蠕蠕后又死,乙氏為祟焉。元象元年十月,月犯昴,暈畢、胃;丁未,在翼,暈大星、軒轅、左角;十一月,在井,暈五車、兩河東西主凡三大赦。
公元539年
興和元年二月,火犯井。四月,火入鬼。五月,火犯軒轅。八月,月暈畢、觜、參、五車。九月,月犯斗,又掩昴。十月,彗出南斗。〈按五月,火犯軒轅。《占》見元象元年。〉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興和元年八月辛丑,月在畢,暈畢、觜、參兩肩、五車。九月丁巳,月在斗,犯魁第二星,相去三寸許,光芒相及。丁卯,月掩昴。 又按《後志》:二月壬子,火犯井。占曰秦有兵亂,貴人當之。四月,又入鬼。亦兵喪之祥也,又土地之分也。
又按《後志》:十月辛丑,有彗星出於南斗,長丈餘;至
十一月丙戌,距太白三尺,長丈餘,東南指;二月乙卯,至婁始滅。占曰彗出南斗之土,皆誅其上。〈疑〉又吳分。始自微末,終成著大,而與兵星合焉。天戒若曰:夫刦殺之萌,其事出來漸矣,而人君辨之不早,終以兵亂橫流,不可撲滅焉。婁又徐方之次,亂之所自招也。興和二年四月,金、木相犯於奎,火、木又相犯於奎。八月,月犯心。十一月,太白與填星相犯於氐。
公元540年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八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 又按《後志》:四月己丑,金、木相犯於奎;丙午,火、木又相犯於奎。奎為徐方,所以虞蹶防之寇也。歲主建國之令,而省人君之差敗,火主亂,金主兵;三精洊而聚謀,所以哀矜下土而示驅除之戒也。是時,梁主衰老,太子賢明而不能授之以政焉,由是領軍朱昇等浸侵明福之權。至武定五年,侯景竊河南六州而叛,又與連衡而附益之。是歲十二月,梁師敗績於彭城,捕虜五萬餘級,江淮之間始蕭然愁歎矣。明年,師大敗,陷溺以十萬數,景遂舉而濟江,三吳大荒,道殣流離者大半,淮表二十六州咸內屬焉。昔三精聚謀於危,九年而高氏霸,至是聚謀於奎而蕭氏亡,亦天之大數云爾。 又按《後志》:十一月甲戌,太白在氐,與填星相犯。氐,鄭地也。
公元541年
興和三年春正月,月在畢,暈東井、參、昴、五車。八月,月暈畢、昴、婁、胃、五車。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春正月辛巳,月在畢,暈東井、參兩肩、畢,西轢昴、五車五星。占曰大赦。武定元年正月,大赦,改元。八月丁巳,月在胃,暈畢、歲星、昴、婁、胃、五車一星,須臾暈缺復成。興和四年七月,火、木合於井。十一月,月在七星,暈熒惑、軒轅、太微帝座。十二月,月又暈昴、畢、五車。
公元542年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十一月壬午,月在七星,暈熒惑、軒轅、太微帝座。十二月壬寅,月在昴,暈昴、畢、五車兩星。占曰有赦。武定二年三月,齊獻武王歷冀定二州,因入朝,以今春亢旱,請蠲懸租,賑窮乏,死罪已下一皆原宥。 按《後志》:七月壬午,火、木合於井,相去一尺。占同天平。明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據武牢西叛,宇文泰帥眾援之。戊申,及渤海王戰於邙山,西軍大敗,虜王侯將校四百餘人,獲六萬餘級。
公元1521年
〈注〉元年八月,月在畢,暈昴、畢、觜、五車。二年正月大赦。三年正月至八月,又再暈之,歲星在焉。四年十一月,月暈軒轅、太微;壬申,又暈胃、昴、畢、五車。皆兵饑赦祥也。明年,東西主皆大赦。後年三月,高歡入朝,以春冬亢旱,請賑窮乏,死罪已下皆宥之。
公元544年
武定二年四月,熒惑犯上將,又犯右執法。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武定二年四月丁巳,熒惑犯南宮上將;戊寅,又犯右執法。占曰中坐成刑,金火尤甚。
公元546年
武定四年正月,月蝕軫。四月,太白晝見。六月,月入畢。九月,月在翼,暈軒轅、太微帝座、熒惑,太白犯左執法。是年,有星墜於神武營。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未,月蝕軫。六月癸巳,月入畢中。九月癸亥,月在翼,暈軒轅、太微帝座、熒惑。占曰兵起。是月,北徐州山賊鄭土定自號郎中,偷陷州城,儀同斛律平討平之。又按《後志》:四月庚午,金晝見。六月癸巳,月入畢。九月壬寅,太白在左執法東南三寸許,是為執法事。按《北齊書·神武本紀》:武定四年九月,神武圍玉壁,頓軍五旬,城不拔,死者七萬人,聚為一冢。有星墜於神武營,眾驢並鳴,士皆讋懼。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輿疾班師。
公元547年
武定五年正月,月犯畢,暈昴、井、觜、參、五車,又暈軒轅、太微。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乙巳,月犯畢大星、暈昴、東井、觜、參、五車二星。占曰大赦。五月丁酉朔,大赦天下。庚辰,月在張,暈軒轅大星、太微天庭。 又按《後志》:正月,月犯畢大星,貴人之謫也。先是九月,大丞相歡圍玉壁不克,是月,歡薨於晉陽。辛亥,侯景反,僕射慕容紹宗擊之。八月,淮南三王謀反,誅。明年,紹宗攻王思政於潁川,竟溺。
公元546年
〈注〉四年九月,月在翼,暈軒轅、太微帝座。五年二月,暈昴、畢、參、井、五車;五月,在張,又暈軒轅、太微。時兵革屢動,東、西帝皆比歲大赦。
公元549年
武定七年九月,月掩歲星在斗。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七年九月戊午,月在斗,掩歲星。占曰吳越有憂。是歲,侯景破建業,吳人餓死及流亡者不可勝數。 又按《後志》:九月戊午,月掩歲星,在斗。斗為天廟,帝王壽命之期。月由之以干歲星,是為大人有篡殺死亡之禍。是歲,梁武帝以憂逼殂,明年而齊帝,後年西主文帝及梁簡文又終,天下皆有大故,而江表尤甚。
公元550年
武定八年三月,歲、填、太白在虛。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八年三月甲午,歲、填、太白在虛。虛,齊分,是為驚立絕行,改立王公。熒惑又從而入之,四星聚焉。五月丙寅,帝禪位於齊。是歲,西主大統十六年也。是時兩主立,而東帝得全魏之墟,於天官為正,昔宋武北伐,四星聚奎;及西伐秦,四星聚井;四星聚參而渤海始霸;四星聚危而文宣受終。由是言之,帝王之業其有徵矣。其後六年,西帝禪於周室,天文史失其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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