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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三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七
北齊〈文宣帝天保四則 廢帝乾明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武成帝河清二則 後主天統三則 武平二則〉
北周〈閔帝一則 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五則 天和六則 建德七則 宣政一則 靜帝大象二則 大定一則〉
隋〈文帝開皇七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七則 恭帝義寧一則〉
庶徵典第四十三卷
星變部彙考十七
北齊
公元550年
文宣帝天保元年,熒惑犯房。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熒惑犯房北頭第一星及鉤鈐。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申,太尉彭樂謀反,誅。天保八年二月,歲星守少微。五月,犯上將。七月,月掩心。
公元557年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八年二月己亥,歲星守少微,經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亂。五月癸卯,歲星犯太微上將。占曰:大將憂,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誅諸元宗室四十餘家,乾明元年,誅楊遵彥等,皆五官亂,大將憂,大臣死之應也。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惡之。十年十月,帝崩。
公元558年
天保九年二月,熒惑犯輿鬼。三月,熒惑犯軒轅。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九年二月,熒惑犯鬼質。占曰:斧質用,有大喪。三月甲午,熒惑犯軒轅。占曰:女主惡之。其十年五月,誅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質用,有大喪之應也。
公元559年
天保十年,填星犯井鉞。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鉞,與太白並。占曰:子為元枵,齊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誅,斧鉞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師常山王誅尚書令楊遵彥、右僕射燕子獻、領軍可朱渾天和、侍中宋欽道等。八月壬午,廢少帝為濟南王。
公元560年
廢帝乾明元年,熒惑入軒轅。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乾明元年三月甲午,熒惑入軒轅。占曰:女主凶。後太寧二年四月,太后崩。
公元561年
孝昭帝皇建二年,天狗墜。七月,熒惑入鬼。
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皇建二年,時有天狗下,乃於其所講武以厭之。 按《隋書·天文志》:七月乙丑,熒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質。占曰:有大喪。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公元562年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太白犯輿鬼。八月,月掩畢。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輿鬼。占曰:有兵謀,誅大臣,斧質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歸彥反,段孝先討禽,斬之於都市,又其二年,殺太原王紹德,皆斧質用之應也。八月甲寅,月掩畢。占曰:其國君死,大臣有誅者,有邊兵大戰,破軍殺將。其十月,平秦王歸彥以反誅,其三年,周師與突厥入并州,大戰城西,伏屍流血百餘里,皆其應也。
公元565年
河清四年正月,金犯火,金、火、木合在婁。三月,彗星見。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四年三月,彗星見。太史奏天文有變,其占當有易王。丙子,傳位於皇太子。 按《隋書·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犯熒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熒惑、歲星合在婁。占曰:甲為齊。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絕行,其分有兵喪,改立侯王,國易政。三月戊子,彗星見。占曰:除舊布新,有易王。至四月,傳位於太子,改元。
後主天統元年六月,彗星見。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元年六月壬戌,彗星出文昌東北,其大如手,後稍長,乃至丈餘,百日乃滅。 按《隋書·天文志》:六月壬戌,彗星見於文昌,長數寸,入文昌,犯上將,然後經紫微宮西垣入危,漸長一丈餘,指室壁。後百餘日,在虛危滅。占曰:有大喪,有亡國易政。其四年十二月,太上皇崩。
公元568年
天統四年六月,彗星見東井。七月,孛星見房心。八月,入天市,犯離宮。九月,入奎、婁。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四年六月,彗星見於東井。 按《隋書·天文志》:六月,彗星見東井。占曰:大亂,國易政。七月,孛星見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東行。八月,入天市,漸長四丈,犯匏瓜,歷虛危,入室,犯離宮。九月入奎,至婁而滅。孛者,孛亂之氣也。占曰:兵喪並起,國大亂易政,大臣誅。其後,太上皇崩。至武平二年七月,領軍厙狄伏連、治書侍御史王子宜,受瑯琊王儼旨,矯詔誅錄尚書、淮南王和士開於南臺,伏連等即日伏誅,右僕射馮子琮賜死。此國亂之應也。
公元569年
天統五年二月,歲星掩太微。五月,熒惑犯鬼積尸。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五年二月戊辰,歲星逆行,掩太微竹將。占曰:天下大驚,四輔有誅者。五月甲午,熒惑犯鬼積尸。甲,齊也。占曰:大臣誅,兵大起,斧質用,有大喪。至武平二年九月,誅瑯琊王儼,三年五月,誅右丞相、咸陽王斛律明月,四年七月,誅蘭陵王長恭,皆懿親名將也。四年十月,又誅崔季舒等,此斧質用之應也。
公元572年
武平三年八月,土、木、金合於氐。九月,月蝕婁。十一月,天狗見。十二月,月蝕歲星。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武平三年八月癸未,填星、歲星、太白合於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國內外有兵喪,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陳將吳明徹寇彭城,右僕射崔季舒,國子祭酒張雕,黃門裴澤、郭遵,尚書左丞封孝琰等,諫車駕不宜北幸并州。帝怒,並誅之,內外兵喪之應也。九月庚申,月在婁,蝕既,至旦不復。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廢斛律皇后,立穆后。四年,又廢胡后為庶人。十一月乙亥,天狗下西北。占曰:其下有大戰流血。後周武帝攻晉州,進兵平並州,大戰流血。 又按《志》:十二月辛丑,月蝕歲星。占曰:有亡國。至七年,而齊亡。
公元573年
武平四年,熒惑犯右執法。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四年五月癸巳,熒惑犯右執法。占曰:大將死,執法者誅,若有罪。其年,誅右丞相斛律明月,明年,誅蘭陵王長恭,後年,誅右僕射崔季舒,皆大將死,執法誅之應也。
北周
公元555年
孝閔帝元年二月,歲星守少微。五月,歲星犯太微上將,太白犯軒轅,月掩心,熒惑犯東井。
按《周書·閔帝本紀》:元年二月,歲星守少微,經六十日。五月癸卯,歲星犯太微上將,太白犯軒轅。七月甲辰,月掩心後星,熒惑犯東井北端第二星。 按《隋書·天文志》:五月癸卯,太白犯軒轅。占曰:太白行軒轅中,大臣出令。又曰:皇后失勢。辛亥,熒惑犯東井北端第二星。占曰:其國亂。又曰:大旱。其年九月,冢宰護逼帝遜位,幽於舊邸,月餘弒崩,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及宮伯乙弗鳳等被誅害。其冬大旱。皆大臣出令、大臣死、旱之應也。
公元558年
明帝二年三月,熒惑入軒轅。六月,填星犯井鉞。
按《周書·明帝本紀》:二年夏四月庚午,熒惑入軒轅。按《隋書·天文志》:作三月甲午,熒惑入軒轅。占曰:王者惡之,女主凶。其月,皇后獨孤氏崩。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鉞,與太白并。占曰:傷成於鉞,君有戮死者。其年,太師宇文護進食,帝遇毒崩。
公元561年
武帝保定元年七月,熒惑入鬼。九月,客星見於翼。十月,熒惑犯太微上將。
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七月己巳,熒惑入輿鬼,犯積尸。九月乙巳,客星見於翼。冬十月戊寅,熒惑犯太微上將,合焉。
公元562年
保定二年閏正月,太白入昴。二月,熒惑犯太微。三月,犯左執法。七月,太白犯鬼。十一月,熒惑犯歲星。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閏正月癸巳,太白入昴。二月壬寅,熒惑犯太微上相。三月壬午,熒惑犯左執法。七月乙亥,太白犯輿鬼。十一月壬午,熒惑犯歲星。保定三年九月,熒惑犯上將。十月,犯左執法。
公元563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九月甲子,熒惑犯太微上將。冬十月壬辰,熒惑犯左執法。 按《隋書·天文志》:九月甲子,熒惑犯太微上將。占曰:上將誅死。十月壬辰,熒惑犯左執法。
公元564年
保定四年二月,熒惑犯房。三月,又犯之。
按《周書·武帝本紀》:四年二月甲午,熒惑犯房右驂。三月己未,熒惑又犯房右驂。 按《隋書·天文志》:二月甲午,熒惑犯房右驂。三月己未,熒惑又犯房右驂。占曰:上相誅,車馳人走,天下兵起。其年十月,冢宰晉公護率軍伐齊。十二月,柱國、庸公王雄力戰死之,遂班師。兵起將死之應也。
公元565年
保定五年正月,太白、熒惑、歲星合於婁。六月,彗星出三台入虛、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五年正月甲辰,太白、熒惑、歲星合於婁。六月庚申,彗星出三台,入文昌,犯上將,後經紫宮西垣入危,漸長一丈餘,指室、壁。後百餘日,稍短,長二尺五寸,在虛、危滅。
公元566年
天和元年十月乙卯,太白晝見,經天。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公元567年
天和二年五月,木、火合於井。六月,月入畢。閏六月,木、金合於柳。七月,太白犯軒轅。十一月,熒惑犯鉤鈐。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五月,歲星與熒惑合於井。六月甲子,月入畢。閏六月,歲星、太白合於柳。七月,太白犯軒轅。 按《隋書·天文志》:五月己丑,歲星與熒惑合在井宿,相去五尺。井為秦分。占曰:其國有兵,為饑旱,大臣匿謀,下有反者,若亡地。閏六月丁酉,歲星、太白合,在柳,相去一尺七寸。柳為周分。占曰:為內兵。又曰:主人凶憂,失城。是歲,陳湘州刺史華皎率眾來附,遣衛公直將兵援之因而南伐。九月,衛公直與陳將淳于量戰於沌口,王師失利。元定、韋世沖以步騎數千先度,遂沒陳。七月庚戌,太白犯軒轅大星,相去七寸。占曰:女主失勢,大臣當之。又曰:西方禍起。其十一月癸丑,太保、許公宇文貴薨,大臣當之驗也。庚子,熒惑犯鉤鈐,去之六寸。占曰:王者有憂。又曰:車騎驚,三公謀。
公元568年
天和三年春三月,太白犯井北轅。四月,太白入鬼。六月,有星孛於東井北,行一月,至輿鬼乃滅。客星見房心,入天市,犯營室,至奎,四十餘日乃滅。九月,太白與鎮星合於角。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三年三月己未,太白犯井北轅第一星。占曰:將軍惡之。其七月壬寅,隋公楊忠薨。四月辛巳,太白入輿鬼,犯積尸。占曰:大臣誅。又曰:亂臣在內,有屠城。六月甲戌,彗見東井,長一丈,上白下赤而銳,漸東行,至七月癸卯,在鬼北八寸所乃滅。占曰:為兵,國政崩壞。又曰:將軍死,大臣誅。七月己未,客星見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漸大,東行;八月,入天市,長如匹所,復東行,犯河鼓右將;癸未,犯匏瓜,又入室,犯離宮;九月壬寅,入奎,稍小;壬戌,至婁北一尺所滅。凡六十九日。占曰:兵起,若有喪,白衣會,為饑旱,國易政。又曰:兵犯外城,大臣誅。天和四年二月,歲星掩上將,流星出左攝提。五月,熒惑犯鬼。
公元569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四年春二月,歲星逆行,掩太微上將。庚午,大流星出左攝提,流至天津,滅後,有聲如雷。
按《隋書·天文志》:四年二月戊辰,歲星逆行,掩太微
上將。占曰:天下大驚,國不安,四輔有誅,必有兵革,天下大赦。庚午,有流星,大如斗,出左攝提,流至天津滅,有聲如雷。五月癸巳,熒惑犯輿鬼。甲午,犯積尸。占曰:午,秦也。大臣有誅,兵大起。後三年,太師、大冢宰、晉國公宇文護以不臣誅,皆其應也。
公元570年
天和五年正月,月在氐,暈,白虹貫之,有彗規北斗第四星。九月,金、木合於亢。十月,金、上合於氐。
按《周書·武帝本紀》:五年九月己卯,太白、歲星合於亢。冬十月丙戌,太白、鎮星合於氐。 按《隋書·天文志》:正月乙巳,月在氐,暈,有白虹長丈所貫之,而有兩珥相連接,規北斗第四星。占曰:兵大起,大戰,將軍死於野。是冬,齊將斛律明月寇邊,於汾北築城,自華谷至於龍門。其明年正月,詔齊公憲率師禦之。三月己酉,憲自龍門度汾水,拔其新築五城,兵起大戰之應也。天和六年四月,熒惑犯輿鬼。六月,熒惑太白合於張。八月,鎮、歲、太白合於氐。
公元571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六年四月己卯,熒惑犯輿鬼。八月癸未,鎮星、歲星、太白合於氐。 按《隋書·天文志》:四月己卯,熒惑逆行,犯輿鬼。占曰:有兵喪,大臣誅,兵大起。其月,又率師取齊宜陽等九城。六月,齊將攻陷汾州。六月庚辰,熒惑太白合,在張宿,相去一尺。占曰:主人兵不勝,所合國有殃。
公元572年
建德元年三月,熒惑、太白合於壁。七月,辰星、太白合於井,月犯心中星。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秋七月丙午,辰星、太白合於東井。己酉,月犯心中星。 按《隋書·天文志》:三月丙辰,熒惑、太白合壁。占曰:其分有兵喪,不可舉事,用兵必受其殃。又曰:改立侯王,有德者興,無德者亡。其月,誅晉公護、護子譚公會、莒公至、崇業公靜等,大赦。癸亥,詔以齊公憲為大冢宰,是其驗也。七月丙午,辰與太白合於井,相去七寸,占曰:其下之國,必有重德致天下。後四年,上帥師平齊,致天下之應也。九月己酉,月犯心中星,相去一寸。占曰:亂臣在傍,不出五年,下有亡國。後周武伐齊,平之,有亡國之應也。
公元573年
建德二年二月,熒惑犯輿鬼,入積尸。四月,太白掩鬼西北星,又掩東北星。五月,熒惑犯右執法。六月,月犯心中星。九月,太白犯右執法。十一月,太白掩填,在尾。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二月癸亥,熒惑犯輿鬼,入積尸。五月丁卯,熒惑犯右執法。六月甲辰,月犯心中星。九月癸酉,太白犯右執法。 按《隋書·天文志》:二月癸亥,熒惑掩鬼西北星。占曰:大賊在大臣側。又曰:大臣有誅。四月己亥,太白掩西北星,壬寅,又掩東北星。占曰:國有憂,大臣誅。六月丙辰,月犯心中後二星。占曰:亂臣在傍,不出三年,有亡國。又曰:人主惡之。九月癸酉,太白犯左執法。〈《紀》作右,互異。〉占曰:大臣有憂,執法者誅,若有罪。十一月壬子,太白掩填星,在尾。占曰:填星為女主,尾為後宮。明年皇太后崩。
公元574年
建德三年二月,客星出五車,入文昌、北斗魁。四月,星孛於紫宮。十一月,歲星、太白合於危。十二月,月犯歲星於危,又食太白於營室。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夏四月丁巳,有星孛於東北紫宮垣,長七尺。十二月辛卯,月掩太白。 按《隋書·天文志》:二月戊午,客星大如桃,青白色,出五車東南三尺所,漸東行,稍長二尺所;至四月壬辰,入文昌;丁未,入北斗魁中,後出魁,漸小。凡見九十三日。占曰:天下兵起,車騎滿野,人主有憂。又曰:天下有亂,兵大起,臣謀主。其七月乙酉,衛王直在京師舉兵反,討擒之,廢為庶人。至十月,始州民王鞅擁眾反,討平之。四月乙卯,星孛於紫宮垣外,大如拳,赤白,指五帝座,漸東南行,稍長一丈五尺;五月甲子,至上台北滅。占曰:天下易政,無德者亡。後二年,武帝率六軍滅齊。十一月丙子,歲星與太白相犯,光芒相及,在危。占曰:其野兵,人主凶,失其城邑。危,齊之分野。後二年,宇文神舉攻拔陸渾等五城。十二月庚寅,月犯歲星,在危,相去二寸。占曰:其邦流亡,不出三年。辛卯,月行在營室,食太白。占曰:其國以兵亡,將軍戰死。營室,衛也,地在齊境。後齊亡入周。
公元575年
建德四年,月犯軒轅大星。
按《周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四年三月甲子,月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有憂,又五官有亂。建德五年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六月丁巳,月掩心後星。庚午,熒惑入輿鬼。十月,熒惑犯太微上將。戊午,歲星犯大陵。
公元576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五年十月庚戌,熒惑犯太微西蕃上將星。占曰:天下不安,上將誅,若有罪,其止。六年二月,皇太子巡撫西土,仍討吐谷渾。八月,至伏俟城而旋。吐谷渾寇邊,天下不安之應也。
公元577年
建德六年夏六月,熒惑入鬼。十月,歲星犯大陵。按《周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六年六月庚午,熒惑入鬼。占曰:有喪旱。其七月,京師旱。十月戊午,歲星犯大陵。又己未、庚申,月連暈,規昴、畢、五車及參。占曰:兵起爭地。又曰:王自將兵。又曰:天下大赦。建德七年四月,熒惑犯上相上將。十月,月食熒惑。十二月,大星西流,又入紫宮。
公元578年
按《周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天文志》:七年四月,先此熒惑入太微宮二百日,犯東蕃上相,西蕃上將,句己往還。至此月甲子,出端門。占曰:為大臣代主。又曰:臣不臣,有反者。又曰:必有大喪。後宣、武繼崩,高祖以大運代起。十月癸卯,月食,熒惑在斗。占曰:國敗,其君亡,兵大起,破軍殺將。斗為吳、越之星,陳之分野。十一月,陳將吳明徹侵呂梁,徐州總管梁士彥出軍與戰,不利。明年三月,郯公王軌討擒陳將吳明徹,俘斬三萬餘人。十二月癸丑,流星大如月,西流有聲,蛇行屈曲,光照地。占曰:兵大起,下有戰場。戊辰平旦,有流星大如三斗器,色赤,出紫宮,凝著天,乃北下。占曰:人主去其宮殿。是月,營州刺史高寶寧據州反。其明年五月,帝總戎北伐。後年,武帝崩。〈按是年三月改元宣政,今照《志》分編。〉
宣政元年正月,月食昴。六月,木火金合於井。七月,月犯心前星,熒惑、太白合於七星,太白犯軒轅大星。八月,太白入太微。九月,熒惑入太微,犯左執法。十二月,
熒惑入氐。
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正月丙子,月食昴。占曰:有白衣之會。又曰:匈奴侵邊。其月,突厥寇幽州,殺略吏人。五月,帝總戎北伐。六月,帝疾甚,還京,次雲陽而崩。六月壬午,癸丑,木火金三星合,在井。占曰:其國霸。又曰:其國外內有兵喪,改立侯王。是月,幽州人盧昌期據范陽反,改立王侯,兵喪之驗也。七月辛丑,月犯心前星。占曰:太子惡之,若失位。後靜帝立為天子,不終之徵也。丙辰,熒惑、太白合,在七星,相去二尺八寸所。占曰:君憂。又曰:其國有兵,改立王侯,有德興,無德亡。後年,改置四輔官,傳位太子,改立王侯之應也。己未,太白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凶。後二年,宣帝崩,楊后令其父隋公為大丞相,總軍國事。隋氏受命,廢后為樂平公主,餘四后悉廢為比丘尼。八月庚辰,太白入太微。占曰:為天下驚。又曰:近臣起兵,大臣相殺,國有憂。其後,趙、陳等五王為執政所誅,大臣相殺之應也。九月丁酉,熒惑入太微西掖門,庚申,犯左執法,相去三寸。占曰:天下不安,大臣有憂。又曰:執法者誅若有罪。是月,汾州稽胡反,討平之。十一月,突厥寇邊,圍酒泉,殺略吏人。明年二月,殺柱國、郯公王軌。皆其應也。十二月癸未,熒惑入氐,守犯之三十日。占曰:天子失其宮。又曰:賊臣在內,下有反者。又曰:國君有繫饑死,若毒死者。靜帝禪位,隋高祖幽殺之。
公元579年
靜帝大象元年四月,太白、歲星、辰星合於井。癸丑,有流星大如斗,出太微,落落如遺火。六月,大流星出氐,入月中。大流星出營室,抵壁月,犯房。七月,熒惑掩房。
八月,熒惑犯南斗。九月,太白入南斗。十月,歲星犯軒轅,熒惑、填星合於虛。十一月己酉,有星大如斗,出張,東南流,光明燭地。
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歲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謂驚立,是謂絕行,其國內外有兵喪,改立王公。又曰:其國可霸,修德者強,無德受殃。其五月,趙、陳、越、代、滕五王並入國。後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繼誅滅。六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雞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跡,長一丈所,入月中,即滅。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憂。又曰:有亡國。靜帝幽閉之應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光明照地,出營室,抵壁入濁。七月壬辰,熒惑掩房北頭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誡。又曰:將軍為亂,王者惡之,大臣有反者,天子憂。其十二月,帝親御驛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衛數百人,並乘驛以從。房為天駟,熒惑主亂,此宣帝亂道德,馳騁車騎,將亡之誡。八月辛巳,熒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不通,破軍殺將。尉迥、王謙等起兵敗亡之徵也。九月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亂,將相謀反,國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則疾。又曰:天下爵祿。皆高祖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歲星犯軒轅大星。占曰:女主憂,若失勢。周自宣政元年,熒惑、太白從歲星聚東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歲星、辰星又聚井。十月,歲星守軒轅。其年,又守翼。東井,秦分,翼,楚分,漢東為楚地,軒轅后族,隋以后族興於秦地之象,而周之后妃失勢之徵也。乙酉,熒惑在虛,與填星合。占曰:兵大起,將軍為亂,大臣惡之。是月,相州段德舉謀反,伏誅。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舉兵反,擒殺之。
公元580年
大象二年四月,有大星出天廚,入紫宮。五月,大流星出太微,入翼。七月辛卯,月掩氐東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歲星、太白合於張,大流星出五車。九月,熒惑與歲星合於翼。甲午,熒惑入太微。十月乙卯,大流星大如五斗,出張,南流,光明燭地。十一月乙巳,歲星守太微。癸丑,熒惑入氐。
按《周書·宣帝靜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二年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廚,流入紫宮,抵鉤陳乃滅。占曰:有大喪,兵大起,將軍戮。又曰:臣犯上,主有憂。其五月,帝崩,隋公執國政,大喪、臣犯主之應。趙王、越王以謀執政被誅。又荊、豫、襄三州諸蠻反,尉迴、王謙、司馬消難各舉兵畔,不從執政,終以敗亡。皆大兵起、將軍戮之應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門,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聲若風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國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劉昉矯制,以隋公受遺詔輔政,終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應也。七月壬子,歲星、太白合於張,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車東北流,光明燭地。九月甲申,熒惑、歲星合於翼。
公元581年
大定元年正月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按《周書·靜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天文志》:大定元年正月乙酉,歲星逆行,守右執法,熒惑掩房北第一星。
占曰:房為明堂,布政之宮,無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稱尊號。
隋
文帝開皇元年三月,太白晝見。四月,太白、歲星晝見。十一月,有流星,聲如隤牆,光燭於地。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開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晝見。占曰:太白經天晝見,為臣強,為革政。四月壬午,歲星晝見。占曰:大臣強,有逆謀,王者不安。其後,劉昉等謀反,伏誅。十一月己巳,有流星,聲如隤牆,光燭地。占曰:流星有光有聲,名曰天保,所墜國安有喜。其九年,平陳,天下一統。
公元584年
開皇四年九月癸未,太白晝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585年
開皇五年八月,流星數百,四散而下。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有流星數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陳,江南士人,悉播遷入京師。開皇八年二月,填星入井。十月,太白出西方,星孛於牽牛。
公元588年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二月庚子,填星入東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稱兵。其年大舉伐陳,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於牽牛。占曰:臣殺君,天下合謀。又曰:內不有大亂,則外有大兵。牛,吳、越之星,陳之分野。後年,陳氏滅。
公元594年
開皇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於角亢。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於虛危及奎婁,齊、魯之分野。其後魯公虞慶則伏法,齊公高熲除名。〈按《紀》作角亢。《志》作虛危奎婁,互異。〉開皇十九年十二月丁丑,星隕於渤海。
公元599年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乙未,星隕於渤海。占曰:陽失其位,災害之萌也。又曰:大人憂。開皇二十年秋八月,老人星見。十月己未,太白晝見。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太白晝見。占曰:大臣強,為革政,為易王。右僕射楊素,熒惑高祖及獻后,勸廢嫡立庶。其月乙丑,廢皇太子勇為庶人。明年改元。皆陽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驗也。
公元604年
仁壽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月中,數日而退。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庚午,有星入於月中。占曰:有大喪,有大兵,有亡國,有破軍殺將。七月甲辰,上疾甚,丁未,宮車晏駕。漢王諒反,楊素討平之。皆兵喪亡國死王之應。
公元605年
煬帝大業元年夏六月甲子,熒惑入太微。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熒惑入太微。占曰:熒惑為賊,為亂入宮,宮中不安。
公元607年
大業三年三月,長星見西方,竟天。五月,星孛於文昌上將。九月,長星又見南方,竟天。
按《隋書·煬帝本紀》:三年正月丙子,長星竟天,出於東壁,二旬而止。二月己丑,彗星見於奎,埽文昌,歷大陵、五車、北河,入太微,埽帝座,前後百餘日而止。五月癸酉,有星孛於文昌上將,星皆動搖。 按《天文志》:三月辛亥,長星見西方,竟天,千歷奎婁、角亢而沒;至九月辛未,轉見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頻埽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參、井。經歲乃滅。占曰:去穢布新,天所以去無道,建有德,見久者災深,星大者事大,行遲者期遠。兵大起,國大亂而亡。餘殃為水旱饑饉,土功疾疫。其後,築長城,討吐谷渾及高麗,兵戎歲駕,略無寧息。水旱饑饉疾疫,上功相仍,而有群盜並起,邑落空虛。九年五月,禮部尚書楊元感於黎陽舉兵反。大業四年,彗見五車。
公元608年
按《隋書·煬帝本紀》:四年九月戊寅,彗星出於五車,埽文昌,至房而滅。
公元613年
大業九年五月,熒惑入南斗。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五月丁未,熒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長七八尺,於斗中句己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國大亂,兵大起。斗,吳、越分野,元感父封於越,後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熒惑句己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討平之。其兄弟悉梟首車裂,斬其黨與數萬人。其年,朱燮、管崇亦於吳郡擁眾反。此後群盜屯聚,剽略郡縣,屍橫草野,道路不通,齎詔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按《庾質傳》:質為太史令。九年,征高麗,質曰:陛下若親動萬乘,糜費實多。帝怒曰:我自行尚不能剋,直遣人去,豈有成功也。帝遂行。既而禮部尚書楊元感據黎陽反,兵部侍郎斛斯政奔高麗,帝大懼,遽而西還,謂質曰:卿前不許我行,當為此耳。今者元感其成事乎。質曰:元感地勢雖隆,德望非素,因百姓之勞苦,冀僥倖而成功。今天下一家,未易可動。帝曰:熒惑入斗。對曰:斗,楚之分,元感之所封也。今火色衰謝,終必無成。
公元615年
大業十一年夏六月,有星孛於文昌。七月,熒惑守羽林。十二月,大流星墜。
按《隋書·煬帝本紀》:十一年十二月戊寅,有大流星如斛,墜明月營,破其衝車。 按《天文志》:六月,有星孛於文昌東南,長五六寸,色黑而銳,夜動搖,西北行,數日至文昌,去宮四五寸,不入,卻行而滅。占曰:為急兵。其八月,突厥圍帝於鴈門,從兵悉馮城禦寇,矢及帝前。七月,熒惑守羽林。占曰:衛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墜賊盧明月營,破其衝輣,壓殺十餘人。占曰:奔星所墜,破軍殺將。其年,王充擊盧明月城,破之。大業十二年五月,大流星隕。七月,熒惑守羽林。八月,大流星出王良閣道及羽林。九月,枉矢二出北斗。按《隋書·煬帝本紀》:十二年五月癸巳,大流星隕於吳郡,為石。七月己巳,熒惑守羽林,月餘乃退。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閣道,聲如隤牆。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九月戊午,有二枉矢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於南斗。 按《天文志》:五月癸巳,大流星隕於吳郡,為石。占曰:有亡國,有死王,有大戰,破軍殺將。其後大軍破逆賊劉元進於吳郡,斬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閣道,聲如隤牆;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於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亂代亂,執矢者不正。後二年,化及弒帝僭號,王充亦於東都弒恭帝,篡號鄭。皆弒逆無道,以亂代亂之應也。
公元617年
大業十三年夏五月,大流星墜江都。六月,鎮星嬴而旅於參,有星孛於太微帝座。七月,熒惑守積屍。九月,彗見營室。十一月,熒惑犯太微。
按《隋書·煬帝本紀》:十三年五月辛卯,有流星如甕,墜於江都。秋七月壬子,熒惑守積屍。九月,彗星見於營室。十一月,熒惑犯太微。 按《天文志》: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甕,墜於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戰,流血破軍殺將。六月,有星孛於太微五帝座,色黃赤,長三四尺所,數日而滅。占曰:有亡國,有殺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弒帝也。十一月辛酉,熒惑犯太微。占曰:賊入宮,主以急兵見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殺帝,諸王及幸臣並被戮。 按《唐書·天文志》:大業十三年六月,鎮星嬴而旅於參。參,唐星也。李淳風曰:鎮星主福,未當居而居,所宿國吉。
公元618年
恭帝義寧二年三月,熒惑入東井。
按《隋書·恭帝本紀》不載。 按《唐書·天文志》:義寧二年三月丙午,熒惑入東井。占曰:大人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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