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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
 第九十八卷目錄
 火災部彙考三
  明帝太和一則 青龍三則〉
  廢帝建興一則 太平一則 景帝永安二則 烏程侯建衡一則
  晉〈武帝太康二則 惠帝元康二則 永康一則 永興一則 懷帝永嘉一則 元帝太興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一則 海西公太和一則 孝武帝寧康二則 太元三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二則 義熙三則〉
  宋〈文帝元嘉三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東昏侯永元二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普通一則 中大通二則 大同一則 中大同一則 元帝承聖一則
  陳〈武帝永定三則 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世宗景明一則 肅宗正光一則 孝昌二則 出帝永熙一則 孝靜帝天平二則 武定二則〉
  北齊〈後主天統二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公元684年
  唐〈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永徽一則 顯慶一則 中宗嗣聖三則 景龍一則 元宗開元四則 天寶三則 肅宗寶應一則 代宗廣德一則 大曆一則 德宗貞元五則 憲宗元和五則 文宗太和五則 開成二則 武宗會昌三則 僖宗乾符一則 光啟一則 昭宗大順一則
  後梁〈太祖乾化一則
  後唐廢帝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三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三則〉
  遼〈興宗重熙一則 道宗太康一則 大安一則
庶徵典第九十八卷
火災部彙考三
公元231年
明帝太和五年,清商殿災。
《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
初,帝為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為妃。
即位不以為后更立典虞車工毛嘉女,是為悼皇后
后本仄微非所宜升。
以妾為妻之罰也。
公元233年
青龍元年洛陽鞠室災。
《魏志·明帝本紀青龍元年六月洛陽鞠室災。
《宋書·五行志》魏明帝青龍元年洛陽鞠室災。
二年崇華殿災,延於南閣
繕復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
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
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教誡也。
率禮修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
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按舊占,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
今宜罷散民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
萐蒲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恭之德。
不從
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
郡國前後龍見者九,故以為名。
棄法度,疲民逞欲,以妾為妻之應也。
公元234年
青龍二年崇華殿火。
《魏志·明帝本紀二年夏四月崇華殿火。
公元235年
青龍三年,魏崇華殿災。
《魏志·明帝本紀三年三月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築總章觀。
百姓農時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雖不能聽,帝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
高堂隆傳》:隆遷侍中,猶領太史令
崇華殿災,詔
問隆:此何咎
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
隆對曰:夫災變之法,皆所以教戒也,惟率禮脩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
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窮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上天降鑒,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之意。
太戊有桑榖生於朝,武丁雊雉於鼎,皆聞災恐懼側身脩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之曰中宗高宗
前代明鑒也。
今案舊史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
然今宮室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
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餘。
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所以遠號也。
詔問隆:吾聞漢武帝時柏梁災,而大起宮殿以厭之,其義云何
隆對曰:臣聞西京梁既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經,以厭火祥
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
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江充巫蠱衛太子事。
《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
孔子曰:災者脩類應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
是以聖主睹災責躬,退而脩德,以消復之。
今宜罷散民役
宮室之制,務從約節,內足以待風雨,外足以講禮儀。
清埽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萐蒲、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恭之德。
豈可疲民之力,竭民之財。
非所以致符瑞懷遠人也。
帝遂復崇華殿,時郡國九龍見,故改曰九龍殿
公元252年
廢帝建興元年武昌端門災。
《吳志·孫亮傳》建興元年十二月天災武昌端門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按《宋書·五行志》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改作端門,又災內殿
門者號令所出;殿者,聽政之所。
是時諸葛恪秉政,而矜慢放肆孫峻禁旅,而險害終著。
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貴要之首者。
果喪眾殄民,授政於綝,綝廢也。
或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公元256年
太平元年建業火。
《吳志·孫亮傳》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吳孫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業火。
人火之也。
是秋孫綝秉政,矯以詔殺呂據、滕引。
明年,又輒殺朱异
棄法律、逐功臣之罰也。
公元262年
景帝永安五年白虎門災。
志·孫休傳》永安五年春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宋書·五行志》吳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
公元263年
永安六年建業城火。
《吳志·孫休傳》六年十月癸未建業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宋書·五行志》永安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
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執,多行無禮,而韋昭盛沖終斥不用兼遣蔡戰等為使,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
是其咎也。
公元270年
烏程侯建衡二年,火。
《吳志·孫皓傳》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
《宋書·五行志》吳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
春秋,齊火,劉向以為桓公好內,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
制令詭暴,蕩棄法度,勞臣名士誅斥甚眾。
後宮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皇后璽綬者又多矣。
故有大火
公元287年
武帝太康八年春三月震災西閣
《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八年三月乙丑,臨商觀震。
五行志》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閣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窗。
公元289年
太康十年,崇聖含章殿火。
《晉書·武帝本紀十年夏四月癸丑,崇聖殿災。
十一月景辰含章殿鞠室火。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癸丑崇賢殿災。
本紀作崇聖〉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廡、景坊東屋、暉章殿南閤火。
時有上書曰:漢王五侯兄弟迭任,今楊氏三公,並在大位,故天變屢見,竊為陛下憂之。
由是楊珧求退
時帝馮紞之間,廢張華之功,聽楊駿之讒,離衛瓘之寵,此逐功臣之罰也。
明年宮車晏駕
其後王承竊發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
震災其坊,又天意乎。
公元295年
惠帝元康五年武庫火
《晉書·惠帝本紀元康五年十月武庫火,焚累代之寶。
 按五行志》元康五年閏月庚寅武庫火
張華疑有亂,先命固守然後救火
是以累代異寶,王莽頭,孔子屐,漢高祖白蛇劎及二百萬人器械一時蕩盡。
是後愍懷見殺,殺太子之罰也。
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戎器所以不虞
冢嗣將傾,社稷將泯,禁兵無所復施,皇旅又將誰衛。
帝后不悟終喪四海,是其應也。
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
公元298年
元康八年高原陵火
《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十月高原陵火
是時賈后凶恣賈謐擅朝,惡積罪稔,宜見誅絕
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宜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原陵也。
帝既毦弱,而張華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后遂與太子也。
干寶以為高原陵火太子廢之應。
漢武帝世,高原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占同。
公元300年
永康元年皇后羊氏衣中有火。
《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帝納皇后羊氏,后將入宮衣中忽有火,眾咸怪之。
永興元年成都王廢后,處之金墉城
是後還立,立而復廢者四。
又詔賜死荀藩全之
雖未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
此孽火之應。
公元305年
永興二年尚書省火。
《晉書·惠帝本紀永興二年秋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燒崇禮闥。
 按五行志》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起延崇禮闥及閣道
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律之應也。
清河王覃入嗣,不終於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公元310年
懷帝永嘉四年襄陽火。
《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燒死者三千餘人
是時王如自號大將軍司雍二州牧,眾四五萬,攻略郡縣
下陵上,陽失節之應也。
元帝太興 年,武昌災。
《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興中王敦武昌武昌災,火起,興眾救之,救於此發於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
舊說所謂濫災妄起,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也。
干寶以為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是為王敦陵上有無君之心,故災也。
公元323年
明帝太寧元年京師饒安東光陵火
《晉書·明帝本紀太寧元年春正月癸巳京師火。
三月景戌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災,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按五行志》太寧元年正月京都火。
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內外臣下懷怨毒,極陰生陽也。
公元327年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師火。
《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343年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晉陵吳郡災。
《晉書·康帝本紀云云
公元349年
穆帝永和五年石虎太武殿災。
《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季龍太武殿及兩廟端門
震災月餘乃滅,金石皆盡。
其後季龍死,大亂,遂滅亡
海西公太和 年,會稽災。
《晉書·海西公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和中,郄愔為會稽太守
六月大旱災,火燒千家延及山陰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此亦桓溫強盛,將廢海西,極陰生陽之應也。
公元373年
孝武帝寧康元年京師火。
《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寧康元年三月京師風火大起
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位人懷憂恐,此與太寧火事同。
公元375年
寧康三年神獸門災。
《晉書·孝武帝本紀三年十二月甲申神獸門災。
公元385年
太元十年國子學火。
《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元十年正月國子學生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
是後考課不厲,賞罰無章
蓋有育才之名,而無收賢之實,此不哲之罰先兆也。
公元388年
太元十三年延賢堂、螽斯堂、客館驃騎庫災。
《晉書·孝武帝本紀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
景申螽斯則百堂、客館驃騎庫皆災。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
是月景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驃騎府庫皆災。
於時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皆有象類主相不悟,終至亂亡
會稽王道子寵幸尼及姏母,各樹用親戚乃至出入宮掖,禮見人主。
天戒若曰登延賢堂及客館者多非其人,故災之也。
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寵幸微賤張夫人夫人驕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則百之道,故災其殿焉。
道子賞賜不節故府庫被災,斯亦其罰也。
公元389年
太元十四年宣陽門災。
《晉書·孝武帝本紀十四年七月甲寅宣陽四柱災。
公元398年
安帝隆安二年龍舟災。
《晉書·安帝本紀隆安二年春三月龍舟二災。
 按五行志》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乘災,是水沴火也。
其後桓元篡位,帝乃播越
天戒若曰王者流遷,不復御龍舟,故災之耳。
公元402年
元興元年尚書省火。
《晉書·安帝本紀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舍災。
五行志》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舍曹火,時
元遙錄尚書,故天火,示不復居也。
公元404年
元興三年廣州災。
《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吳隱之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
百姓避寇盈滿城內,隱之懼有應農賊者,但務嚴兵,不先救火
由是府舍焚蕩,燒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為賊擒。
公元408年
義熙四年秋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
《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413年
義熙九年京都大火,燒數千家
《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415年
義熙十一年京都火。
《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災,吳界尢甚
火防甚峻,猶自不絕。
王弘時為吳郡,晝在廳事見天上有一赤物下,狀如信幡遙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發
知天為之災,故不罪火主
帝室衰微之應也。
《宋書·臧燾傳》高祖中軍軍事,入補尚書度支郎,改掌祠部
襲封高陵侯
太廟䲭尾災,著作郎徐廣曰:昔孔子在齊,聞魯廟災,曰必桓、僖也。
今征西、京兆府君,宜在毀落,而猶列廟饗,此其徵乎。
上議曰:臣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將營宮室,宗廟為首
古先哲王,莫不致恭之誠心,盡崇嚴祖考然後能流淳化四海通幽感於神明
固宜詳廢興古典循情禮以求中者也。
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
考廟以至祖考五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然後祭之。
宗廟之次,親疏之序也。
鄭元以為祧者文王武王之廟,王肅以為五世六世之祖。
尋去祧之言,則祧非文、武之廟矣。
周之宗祖,何云去為壇乎。
遠廟為祧者,無服之祖也。
遠廟則有享嘗之禮,去祧則有壇墠之殊,明世遠者,其義彌疏也。
若祧是文、武之廟,宜同月祭太祖,雖推后稷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義每有差降也。
又禮有以貴者,故傳稱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又云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
此則尊卑等級之典,上下殊異之文。
云天諸侯俱祭五廟,何哉。
又王祭嫡殤,下及來孫而上祀之禮,不過高祖
隆恩下流,替誠敬尊屬,亦非聖人制禮之意也。
是以泰始建廟,從王氏議,以禮父為士,子為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尸服以士服
上及征西,以備六世之數,宣皇雖為太祖尚在子係之位,至於敬祭之日,未申東向之禮,所謂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者矣。
京兆以上既遷,太祖始得居正,議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卑坐,臣以為非禮典之旨。
所與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六世之外,非為須滿七廟,乃得居太祖也。
議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於殷祫,臣又以為不然
所謂毀廟之主,陳乎太祖,謂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
白虎通》禘祫遷廟者,以其繼君之體,持其統而不絕也。
豈如四府君太祖之前
繼統之主,無靈命之瑞,非王業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則情禮已遠,而當長饗殷祫,永虛太祖之位,求之禮籍,未見其可。
永和之初大議斯禮於時虞喜范宣並以淵儒碩學,咸謂四府君神主無緣永存百世
或欲瘞之兩階,或欲藏之石室,或欲為之改築,雖所秉小異,而大歸是同。
宣皇既居群廟之上,而四主禘祫不已,則大晉殷祭,長無太祖之位矣。
夫理貴有中不必過厚;禮與世遷,豈可順而不斷
故臣子之情雖篤,而靈厲之謚彌彰追遠之懷雖切,而遷毀之禮為用。
豈不有心於加厚,顧禮不可踰爾。
石室則藏於廟北,改築則未知所處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則有瘞埋
四主饗祀宜廢,亦神之所不依也,准傍事例,宜同虞主瘞埋
經典難詳,群言紛錯,非臣卑淺所能折中
時學多從議,竟未施行
公元428年
文帝元嘉五年京師火。
《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師大火遣使巡慰賑賜
公元430年
元嘉七年都下火。
南史·宋文帝本紀七年十二月都下火,延燒太社北牆
公元452年
元嘉二十九年都下火。
南史·宋文帝本紀二十九年三月壬午都下火。
公元475年
後廢帝元徽三年京邑火。
《宋書·後廢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
三月戊辰京邑大火火燒二岸千家
南齊
公元491年
武帝永明九年明堂災,樂游正陽堂災。
南史·齊武帝本紀永明九年三月癸巳明堂災。
夏五月己未樂游正陽堂災。
公元500年
東昏侯永元二年宮內災。
南史·齊東昏侯本紀永元二年秋七月甲申夜宮內火,唯東閣內明帝舊殿數區及太極以南得存,餘皆蕩盡。
南齊書·五行志》永元二年八月宮內火,燒西齋璿儀殿及昭陽顯陽等殿,北至華林牆,西及祕閣北,屋三千餘間。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祕閣春秋宣榭火同,天意若曰,既無紀綱何用典文為也。
公元501年
永元三年乾和殿火,豫章火。
南史·齊東昏侯本紀三年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廂火。
合夕便發,其時帝猶未還,宮內諸房閤已閉,內人得出外人不敢輒開,比及開,死者相枕
領軍將軍王瑩率眾救火太極殿得全
內外叫喚,聲動天地。
三更方還,先至東宮,慮有亂,不敢便入,參覘無異,乃歸。
其後出游,火又燒璿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祕閣,三千餘間皆盡。
左右趙鬼能讀西京賦》,云梁既災,建章是營。
於是大起諸殿。
南齊書·五行志》三年正月豫章郡天火燒三千餘家。
京房《易》占曰:天火下燒民屋,是謂亂治殺兵作。
是年臺軍義師眾相攻於南江諸郡。
二月乾和殿西廂火,燒屋三十間。
是時西齋既火,帝徙居東齋高宗所住殿也。
與燒宮占同。
公元502年
武帝天監元年,盜燒神武門總章觀。
《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五月乙亥夜,盜入南、北掖,燒神獸門總章觀,害衛尉卿張弘策
《隋書·五行志》天監元年五月,有盜入南、北掖,燒神武門總章觀。
時帝即位,而火燒觀闕不祥之甚也。
既而太子薨,皇孫不得立。
及帝暮年,惑於朱异之口,果有侯景之亂,宮室多被焚燒
天誡所以先見也。
公元521年
普通二年琬琰殿火。
南史·梁武帝本紀普通二年五月癸卯琬琰殿火,延燒後宮屋三千間。
公元529年
中大通元年朱雀航華表災。
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通元年秋九月辛巳朱雀航華表災。
公元530年
中大通二年同泰寺災。
《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云云
公元537年
大同三年朱雀門災。
南史·梁武帝本紀大同三年春正月辛丑朱雀門災。
《梁書·何敬容傳》大同三年正月朱雀門災,高祖謂群臣曰:此門制卑狹,我始欲構,遂遭天火
並相未有答。
敬容獨曰:此所謂陛下先天而天不違
以為名對。
公元521年
《隋書·五行志》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三千餘間。
中大通元年朱雀航華表災。
明年同泰寺災。
大同三年朱雀門災。
水沴火也。
時帝崇尚佛道宗廟牲牷,皆以麪代之,又委萬乘之重,數詣同泰寺捨身為奴,令王以下贖之。
初陽不許,後為嘿許,方始還宮。
天戒若曰梁武國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淫於佛道,橫多糜費,將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
天數見變而帝不悟,後竟以亡。
江陵之敗,闔城為賤隸焉,即捨身為奴之應。
〈按同泰寺本紀中大同元年志誤作中大通二年
公元546年
中大同元年同泰寺火。
南史·梁武帝本紀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幸同泰寺金字三彗經》,仍施身
夏四月丙戌皇太子以下奉贖,仍於同泰寺解,設法會,大赦改元
是夜同泰寺災。
公元554年
元帝承聖三年,火。
南史·梁元帝本紀承聖三年十月丁酉大風城內火燒居人千家
以為失在婦人斬首尸之。
公元557年
武帝永定元年京師火。
陳書·武帝本紀永定元年十一月庚申京師大火
永定二年重雲殿出紫煙
公元558年
陳書·武帝本紀二年四月戊辰重雲殿東䲭尾有紫煙屬天。
公元559年
永定三年,文帝即位重雲殿災。
南史·陳文帝本紀三年六月,即皇帝位。
秋七月乙丑重雲殿災。
公元564年
文帝天嘉五年湓城火。
陳書·文帝本紀天嘉五年春正月乙酉江州湓城火,燒死者二百餘人
北魏
公元484年
高祖太和八年沁縣自然
《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和八年五月戊寅河內沁縣自然,稍增至百餘步,五日乃滅。
公元500年
世宗景明元年三月乙巳恆岳祠焚。
《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公元520年
肅宗正光元年五月鉤盾禁災。
《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公元526年
孝昌二年夏幽州道地然
《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公元527年
孝昌三年瀛洲火。
《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三年春瀛洲州城大火,燒三千餘家。
公元534年
出帝永熙三年永寧寺浮圖災,并州三級南門災。
《魏書·出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永熙三年二月永寧寺九層佛圖災。
既而時人佛圖飛入東海中。
永寧佛圖靈像所在天意若曰永寧見災,不寧矣。
渤海,齊獻武王本封也,神靈歸海,則齊室將興之驗也。
三月并州三級南門災。
北齊書·神武本紀三年二月永寧寺九層浮圖災。
既而人有從東萊至,云及海上人咸見之於海中俄而霧起乃滅。
說者以為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矣;入飛東海渤海應矣。
公元535年
孝靜帝天平二年閶闔門災。
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冬十月甲寅閶闔門災。
《隋書·五行志》東魏天平二年十月閶闔門災。
是時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斬樊子鵠,以州來降神武聽讒而殺之。
司空元暉免。
功臣大臣之罰也。
公元537年
天平四年,鄴閶闔門災。
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四年六月壬午閶闔門災。
靈徵志》四年秋,鄴閶闔門東闕災。
公元544年
武定二年地陷火出
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武定二年十一月西河地陷,有火出
公元547年
武定五年八月廣宗郡火燒千家
《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北齊
公元567年
後主天統三年九龍殿災。
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正月鄴宮九龍殿災,延燒西廊
公元568年
天統四年昭陽殿災。
北史·齊後主本紀四年夏四月辛未鄴宮昭陽殿災,及宣光瑤華等殿。
公元567年
《隋書·五行志》後主天統三年九龍殿災,延燒西廊
四年,昭陽宣光瑤華三殿災,延燒龍舟
是時讒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謠,斛律明月誅死
讒夫昌,邪勝正之應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公元594年
文帝開皇十四年泰山火燒石像
《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皇十四年,將祠泰山,令使者石像神祠之所。
至數里,野火欻起,燒像碎如小塊。
時帝頗信讒言猜阻骨肉滕王瓚失志而死,創業功臣,多被夷滅,故天見變,而帝不悟其後太子勇竟被廢戮。
公元616年
煬帝大業十二年四月丁巳顯陽門災。
《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業十二年顯陽門災,舊名廣陽,則姓名也。
國門崇顯號令所由出也。
時帝遵法度,驕奢荒怠裴蘊虞世基之徒,阿諛順旨掩塞聰明宇文述讒邪顯進忠諫咸被誅戮
天戒若曰,信讒害忠,則除廣陽也。
公元630年
太宗貞觀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
唐書·太宗本紀云云
公元639年
貞觀十三年雲陽石燃。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三月壬寅雲陽石燃,方丈,晝則如灰,夜則有光,投草木則焚,歷年乃止。
火失其性而沴金也。
〈按舊紀四月壬寅貞觀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庫火。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654年
高宗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書司勳庫火。
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656年
顯慶元年恩州吉州饒州火。
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顯慶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倉廩甲仗民居二百餘家。
十一月己巳饒州火。
公元695年
中宗嗣聖十二年,〈即武后證聖元年明堂火,內庫災。
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證聖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避正殿徹樂
宰相姚濤以
公元684年
為火因人,非天災也,不宜貶損
后乃御端門觀酺,引建章故事復作明堂以厭之。
是歲,內庫災,燔二百餘區。
 按韋承慶傳》承慶出為沂州刺史
明堂災,上疏諫,以為文明垂拱後,執政者未滿歲,率以罪去,大抵惡逆不道
夫構大廈濟巨川,必擇文梓艅艎
亟毀而敗,則是用朽木、乘膠船也。
臣謂陛下求賢之意切,而取人之路寬,故一言有合,而付大任
夫以堯舉舜,猶歷試諸艱,況庸庸者可超處輔相,以百揆萬機小人哉。
不報
公元695年
嗣聖十三年〈即武后萬歲登封元年三月壬寅撫州火。
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700年
嗣聖十七年〈即武后久視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千餘家。
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710年
景龍四年凌空觀災。
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景龍四年二月東都凌空觀災。
《舊唐書·五行志》景龍中東都凌空觀災,火自東北來,其金銅諸像銷鑠並盡。
公元716年
元宗開元四年定陵火。
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四年十二月乙卯定陵寢殿火。
公元717年
開元五年定陵火,洪州潭州災。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十一月乙卯定陵寢殿火。
是歲,洪州潭州災,延燒州署,州人見有物赤而暾暾飛來,旋即火發
按定陵火《紀》作四年十二月《志》五年
一月互異,今兩存之。
公元727年
開元十五年興教門災。
唐書·元宗本紀十五年七月甲戌震興教門觀災。
五行志》十五年七月甲戌興教門樓柱災。
是年
衡州災,延燒三百餘家,州人見有物大如甕,赤如燭籠,所至火即發。
公元730年
開元十八年飛龍廄災。
唐書·元宗本紀十八年二月丙戌大雨雷震飛龍廐,災。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飛龍廐災。
占曰:天火燒廐,兵大起
十月乙丑東都佛光寺火。
公元743年
天寶二年,應天門災。
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二年六月甲戌,震東京應天門觀,災。
 按五行志》天寶二年六月東都應天門觀災,延燒左、右延福門,經日不滅。
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宮室
公元750年
天寶九載華嶽廟災。
唐書·元宗本紀九載三月辛亥華嶽廟災。
 按五行志》九載三月華嶽廟災,時帝將封西嶽,以廟災乃止。
公元751年
天寶十載運船災,武庫災。
唐書·元宗本紀十載八月丙辰武庫災。
 按五行志》十載八月丙辰武庫災,燔兵器四十餘萬。
武庫甲兵之本也。
《舊唐書·五行志》十載正月大風陝州運船火,燒二百一十五隻,損米一百萬石,舟人死者六百人,又燒商人船一百隻。
公元762年
肅宗寶應元年左藏庫災。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寶應元年十二月己酉太府左藏庫災。
《舊唐書·五行志》寶應元年十一月迴紇東都宜春院延及明堂甲子日而盡。
公元763年
代宗廣德元年鄂州火。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廣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鄂州大風火發江中焚舟三千艘,延及上民居二千餘家,死者數千人
公元775年
大曆十年浮圖災。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曆十年二月莊嚴寺浮圖災。
有疾震電俄而火從浮圖中出
公元785年
德宗貞元元年度支院火。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元元年江陵度支院火,焚江東租賦百餘萬。
公元791年
貞元七年蘇州火。
公元797年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云云
貞元十三年尚書省火。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正月東都尚書省火。
公元803年
貞元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804年
貞元二十年開業寺火,洪州火。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年七月洪州火,燔民舍萬七千家。
《舊唐書·五行志》二十年四月開業寺火。
公元809年
憲宗元和四年御史臺舍火。
公元812年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云云
元和七年六月甲仗庫災。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鎮州甲仗庫災,主吏坐死百餘人
《舊唐書·五行志》七年鎮州甲仗庫一十三間災,節度使王承宗主守百餘人
承宗方拒天軍,而兵仗為災所焚,天意嫉惡也。
公元813年
元和八年江陵大火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815年
元和十年轉運獻陵火。
唐書·憲宗本紀》十年十一月,盜焚憲陵寢宮。
《舊唐書·五行志》十年四月河陰轉運院火。
十一月獻陵寢宮永巷火。
公元816年
元和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
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
李師道宮室鄆州,將謀亂,既成而火。
《舊唐書·五行志》十一年十二月未央宮及飛龍草場火,皆王承宗李師道謀撓用兵陰遣縱火也。
李師道鄆州宮殿,欲謀僭亂
既成,是歲為災並盡,俄而族滅
公元828年
文宗太和二年昭德寺火
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昭德寺火。
五行志》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禁中昭德寺火,
延至宣政東垣門下省宮人死者數百人
公元829年
太和三年,仗內火
唐書·文宗本紀三年十月癸丑,仗內火
公元830年
太和四年陳州許州浙西海陵火。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陳州許州火,燒萬餘家。
十月浙西火。
十一月揚州海陵火。
太和八年飛龍廐火。
唐書·文宗本紀八年五月己巳飛龍神駒中廐火。
公元834年
五行志》八年三月揚州火。
民舍千區。
五月
巳,飛龍神駒中廐火。
十月揚州市火,燔民舍數千區。
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公元835年
太和九年西市火。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五行志》九年六月乙亥朔西市火。
公元837年
開成二年徐州火。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燒民居三百餘家。
公元839年
開成四年乾陵火,揚州火。
唐書·文宗本紀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寢宮火。
五行志》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
丁丑晦,揚州市火,燔民舍千家
公元841年
武宗會昌元年潞州市火。
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843年
會昌三年神龍寺、萬年縣火。
唐書·武宗本紀》三年六月西內神龍寺火。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西內神龍寺火;萬年縣東市火,焚廬舍甚眾。
公元846年
會昌六年行宮幔城火。
唐書·宣宗本紀六年八月辛未大行宮火。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靈駕三原縣,夜大風行宮幔城火。
公元877年
僖宗乾符四年十月東都聖善寺火。
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885年
光啟元年幽州地有火。
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啟元年正月幽州谷地常有火,長慶三年夏,遂積水為池。
近水沴火也。
公元891年
昭宗大順二年幽州災,相國寺災。
唐書·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順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樓災,延及百步
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國佛閣災。
是日暮微雨震電,或見有赤塊轉門網中,周而火作
頃之,赤塊北飛轉佛網中,亦周而火作
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數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滅。
後梁
公元914年
太祖乾化四年,蜀宮災。
公元62年
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高祖本紀永平五年十一月己未夜宮中火
後唐
公元934年
廢帝清泰元年吳金陵火。
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睿帝本紀太和六年三月甲申金陵大火
乙酉,又火。
後晉
公元938年
高祖天福三年南唐廣濟倉災。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陸游·南唐書》昇元二年夏五月丁卯廣濟倉災,焚米二十萬石。
公元941年
天福六年,吳越宮殿災。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吳越世家錢鏐卒,子元瓘立,奢侈,好治宮室
天福六年杭州大火,燒其宮室殆盡,元瓘避之,火輒隨發。
元瓘大懼,因病狂
是歲卒。
公元940年
十國春秋·吳越·文穆王世家天福五年,按五代史六年秋七月甲戌麗春院火災,延於內城,燒燬宮室府庫幾盡。
穆王避之,火輒隨發,遂驚懼發狂疾,遷居臺院
公元942年
天福七年南唐東都焚。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陸游·南唐書·烈祖本紀昇元六年閏正月東都火,焚數千家
後周
公元953年
太祖廣順三年南唐陵火
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陸游·南唐書·元宗本紀》保大十一年春三月,金陵火逾月官寺、民廬數千間
公元956年
世宗顯德三年吳越擊場火。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吳越·忠懿王世家顯德三年春正月南擊門樓火。
公元957年
顯德四年南唐都下火。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陸游·南唐書·元宗本紀》保大十五年十二月都城大火一日數發。
顯德五年吳越火。
公元958年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十國春秋·吳越·忠懿王世家顯德五年夏四月辛酉城南火,延於內城官府廬舍幾盡,王出居都城驛。
壬戌旦,火將及鎮國倉,王親左右瑞石山,命酒祝之曰:不穀不德天降之災,倉廩積儲,實師旅之備也。
若盡焚之,民命安仰。
乃令從官林木以絕其勢,火遂止。
是時,被火燬者凡一萬七千餘家。
王謂左右曰:吾疾因災而愈。
眾心頓安。
公元1049年
興宗重熙十八年慶陵火。
《遼史·興宗本紀重熙十八年十二月戊寅慶陵林木火。
公元1075年
道宗太康元年祥州火。
《遼史·道宗本紀》太康元年二月丁卯祥州火,遣使恤災。
公元1081年
大安七年端拱門災。
公元1091年
《遼史·道宗本紀》大安七年六月丁未端拱殿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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