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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九卷目錄
豐歉部彙考四
宋〈太祖建隆三則 乾德二則 開寶七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雍熙二則 端拱一則 淳化五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四則 景德四則 大中祥符九則 天禧五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四則 明道二則 景祐二則 寶元一則 慶曆二則 皇祐五則 至和一則 嘉祐二則 神宗熙寧八則 元豐四則 哲宗元祐二則 紹聖三則 元符二則 徽宗崇寧二則 大觀二則 政和一則 宣和三則 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十五則 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九則 淳熙十四則 光宗紹熙四則 寧宗慶元四則 嘉泰四則 開禧一則 嘉定十二則 理宗嘉熙一則 寶祐一則 度宗咸淳三則 恭帝德祐一則〉
金〈太宗天會二則 熙宗皇統一則 世宗大定五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崇慶一則 至寧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九卷
豐歉部彙考四
公元960年
宋太祖建隆元年,河南饑,河北豐。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夏四月乙酉,遣使分詣京城門,賜饑民粥。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河南諸州乏食。 按《食貨志》:建隆初,河北連歲大稔。
公元1616年
按《玉海》:元年正月,詔河北歲豐穀賤,命使置場增價以糴。
公元961年
建隆二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閏三月丁丑,金、商、房三州饑,振之。
公元962年
建隆三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三年春正月己巳,淮南饑,振之。十二月戊戌,蒲、晉、慈、隰、相、衛六州饑,賑之。 按《沈倫傳》:倫奉使吳越。道出揚、泗,歲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餘萬斛,公還具以白朝。太祖即命發廩貸民。
按《十國春秋·吳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夏五月,婺、衢、睦三州民災。戊辰,王遣使賑卹。
公元963年
乾德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二月辛亥,澶、滑、衛、魏、晉絳、蒲、孟八州饑,命發廩賑之。 按《五行志》:乾德元年,齊、隰等州饑。
公元964年
乾德二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二月癸丑,遣使賑陝州饑。夏四月戊申,賑河中饑。己巳,靈武饑,轉涇粟以饟。 按《五行志》:二年,州府二十二饑。
公元968年
開寶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春正月甲午,陝之集津、絳之垣曲、懷之武陟饑,賑之。
公元971年
開寶四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府州六水一旱,諸州民乏食。
公元972年
開寶五年,大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五年,歲大饑。
公元973年
開寶六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六年二月丙申,曹州饑。
按《十國春秋·唐後主本紀》:六年,江南饑,宋餽米麥十萬斛。
公元974年
開寶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七年六月丙申,河中府饑,發粟三萬石賑之。
公元975年
開寶八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八年,江南平,詔出米十萬石,賑城中饑民。
公元976年
開寶九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州府十二饑。
公元979年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四年,太平州饑。
公元983年
太平興國八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八年,同州饑。
公元985年
雍熙二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三月,江南民饑。夏四月乙亥朔,遣使行江南諸州,賑饑民。
公元986年
雍熙三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八月丁未,劎州民饑,遣使賑之。
公元989年
端拱二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二月戊午,以太倉粟貸京畿饑民。 按《王禹偁傳》:二年冬,京城旱,禹偁疏云:一穀不收謂之饉,五穀不收謂之饑。饉則大夫以下,皆損其祿;饑則盡無祿,廩食而已。今旱雲未霑,宿麥未茁,既無積蓄,民饑可憂。望下詔直云:君臣之間,政教有闕,自乘輿服御,下至百官奉料,非宿衛軍士、邊庭將帥,悉第減之,上答天譴,下厭人心,俟雨足復故。外則停歲市之物;內則罷工巧之伎。近城掘土,侵冢墓者瘞之;外州配隸之眾,非贓盜者釋之。然後以古者猛虎渡河、飛蝗越境之事,戒敕州縣官吏。其餘軍民刑政之弊,非臣所知者,望委宰臣裁議頒行,但感人心,必召和氣。
公元990年
淳化元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元年,深、冀二州,文登、牟平兩縣饑。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開封、河南等九州饑。淳化二年,饑。
公元991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夏四月,虞鄉等七縣民饑。秋七月己亥,陝西緣邊諸州饑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贖之。
公元992年
淳化三年,潤州饑,京畿大穰。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潤州丹徒縣饑,死者三百戶。
按《食貨志》:三年,京師大穰。
公元993年
淳化四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二月己卯,詔以江、浙、淮、陝饑,遣使巡撫。詔分遣近臣巡撫諸道,有可惠民者得便宜行事,吏罷軟、苛刻者上之,詔令有未便者附傳以聞。
公元994年
淳化五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五年春正月己巳,遣使振宋、亳、陳、潁州饑民。 按《五行志》:五年,京東西、淮南、陝西水潦,民饑。
公元995年
至道元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元年二月丙午,賑亳州、房州、光化軍饑,遣使貸之。
公元996年
至道二年,有年。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大有年,處州稻再熟。
按《玉海》:二年八月,以歲豐,糴於江、浙、淮。
公元999年
真宗咸平二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三月丙辰,江、浙發廩賑饑。閏三月丙午,詔江、浙饑民入城池漁採勿禁。咸平四年,饑。
公元1001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閏十二月庚寅,河北饑。咸平五年,饑。
公元1002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河北、鄭、曹、滑州饑,賑之。咸平六年,饑。
公元1003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河北、興元府、遂、鄭州大熟。
公元1004年
景德元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江南東、西路饑。
公元1005年
景德二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春正月乙卯,賑河北饑。甲子,詔淮南以上供軍儲賑饑民。是歲,淮南、兩浙、荊湘北路饑。
公元1006年
景德三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京東西、河北、陝西饑,賑之。景德四年,諸路豐稔,雄州、安肅、廣信饑。
公元1007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諸路豐稔,淮、蔡間麥斗十錢,粳米斛二百。雄州、安肅、廣信饑。
公元1008年
大中祥符元年,諸路稔,夏州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戊辰,夏州饑,請易粟,許之。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諸路言歲稔,米斗七八錢。大中祥符二年,饑。
公元1009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春正月乙酉,以陝西民饑,遣使巡撫。夏四月丁未,賑陝西民饑。
公元1010年
大中祥符三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六月庚戌,邊臣言契丹饑,來市糴,詔雄州糴粟二萬石賑之。
公元1011年
大中祥符四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河北、陝西、劍南饑。
公元1012年
大中祥符五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十二月乙酉,賑泗州饑。是歲,京城、河北、淮南饑,減直鬻穀以濟流民。
公元1013年
大中祥符六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六年夏四月庚辰,詔淮南給饑民粥,麥登乃止。
按《杭州府志》:大中祥符六年冬十月,杭州奉詔發廩賤糶以濟饑民。
公元1014年
大中祥符七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七年三月辛丑,發粟賑儀州饑。淮南、江、浙饑,除其租。
公元1015年
大中祥符八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八年,陝西饑。
公元1016年
大中祥符九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九年夏四月丙申,賑延州蕃族饑。
公元1017年
天禧元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五月戊戌,詔所在安卹流民。是歲,諸路蝗,民饑。
公元1018年
天禧二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壬寅,賑河北、京東饑。天禧三年,饑。
公元1019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利州路饑,詔賑之。
公元1020年
天禧四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二月癸未,遣使安撫淮南、江、浙、利州饑民。辛丑,發唐、鄧八州常平倉賑貧民。三月戊午,以淄州民饑,貸牛糧。己亥,賑益、梓民饑。五月丁巳,發粟賑秦、隴。是歲,京西、陝西、江、淮、荊湖諸州稔。天禧五年,稔。
公元1021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京東、河北、兩川、荊湘稔。
公元1022年
乾興元年,饑。
按《宋史·真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癸卯,詔蘇、湖、秀州民饑,貸以廩粟。庚戌,詔徐州賑貧民。
公元1025年
仁宗天聖三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三年十一月辛卯,晉、絳、陝、解州饑,發粟賑之。
公元1026年
天聖四年,畿內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028年
天聖六年,京西稔,河北、京師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十一月戊午,京西言穀斗十錢。 按《鞠詠傳》:詠為三司鹽鐵判官。天聖六年,河北、京師旱饑,奏請出太倉米十萬石賑饑民。
公元1029年
天聖七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三月辛巳,詔契丹饑民所過給米,分送唐、鄧等州,以閒田處之。
公元1032年
明道元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元年冬十月丁巳,詔漢陽軍發廩粟以賑饑民。是歲,京東、淮南、江東饑。
公元1033年
明道二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春正月,賑江、淮饑民,遣使督視。二月庚子,詔江、淮民饑死者,官為之葬祭。十二月,京東饑。是歲,淮南、江東、兩川饑,遣使安撫。
公元1034年
景祐元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正月甲子,發江、淮漕米賑京東饑民。丙寅,詔開封府界諸縣作糜粥以濟饑民。甲申,淮南饑。二月戊申,詔麟、府州賑蕃、漢饑民。景祐二年,饑。
公元1035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以鎮戎軍薦饑,貸弓箭手粟麥六萬石。
公元1039年
寶元二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二年九月乙卯,出內庫銀四萬兩易粟,賑益、梓、利、夔路饑民。十月甲申,詔兩川饑民出劍門關者勿禁。
公元1044年
慶曆四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四年二月丙辰,出奉宸庫銀三萬兩賑陝西饑民。五月戊寅,詔募人納粟賑淮南饑。
公元1048年
慶曆八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八年二月己卯,賜瀛、莫、恩、冀州緡錢二萬,贖還饑民鬻子。秋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
公元1049年
皇祐元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元年春正月己未,詔以緡錢二十萬巿穀種,分給河北貧民。
公元1050年
皇祐二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二年春正月癸卯,以歲饑,罷上元觀燈。
公元1051年
皇祐三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八月丙戌,遣使安撫京東、淮南、兩浙、荊湖、江南饑民。
公元1052年
皇祐四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冬十月丁亥,以諸路饑并征徭科調之煩,令轉運使、提點刑獄、親民官條陳救恤之術以聞。
公元1053年
皇祐五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五年六月,詔河北薦饑,轉運使察州縣長吏能招輯勞來者,上其狀;不稱職者舉劾之。
公元1054年
至和元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至和元年四月乙酉,詔京西民饑,宜令所在勸富人納粟以賑之。
公元1058年
嘉祐三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三年,夔州路旱。 按《五行志》:嘉祐三年,夔州旱饑。
公元1059年
嘉祐四年,饑。
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春正月,遣官為糜粥濟饑。
公元1068年
神宗熙寧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元年二月壬戌,貸河東饑民粟。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公元1070年
熙寧三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三年十一月戊子,賑河北饑民徙京西者。是歲,賑河北、陝西旱饑,除民租。
公元1071年
熙寧四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河北旱饑。熙寧六年,饑。
公元1073年
按《宋史·神宗本紀》:六年冬十月丙戌,兩浙、江、淮饑。按《五行志》:六年,淮南、江東、劍南、西川、閏州饑。
公元1074年
熙寧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二月,賑河陽饑民。八月,賑漢蕃饑民。冬十月,賑常、潤州饑。 按《五行志》:七年,京畿、河北、京東西、淮西、成都、利州、延、常、潤、府州、威勝、保安軍饑。
公元1075年
熙寧八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春正月己未,洮西安撫司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三月,賑潤州饑。癸丑,賑常、潤饑民。五月己丑,遣使賑鄜延、環慶饑。 按《五行志》:八年,兩河、陝西、江南、淮、浙饑。
公元1076年
熙寧九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雄州饑。熙寧十年,饑。
公元1077年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漳泉州、興化軍饑。
公元1078年
元豐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豐元年,河北饑。
公元1079年
元豐二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二月乙丑,滄州饑,發倉粟賑之。
公元1081年
元豐四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鳳翔府、鳳階州饑。
公元1084年
元豐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河東饑。
公元1088年
哲宗元祐三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三年二月乙酉,詔流民饑貧,量與應付。
公元1093年
元祐八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十一月乙未,以雪寒,賑京城民饑。
公元1094年
紹聖元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十一月,詔河北賑饑,諸路恤流亡。
公元1095年
紹聖二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二月,河北饑。
公元1097年
紹聖四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四年,兩浙旱饑。
公元1099年
元符二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1100年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即位。五月癸巳,河北、河東、陝西饑,詔帥臣計度賑恤。
公元1102年
徽宗崇寧元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崇寧元年,江、浙、熙河饑。
公元1103年
崇寧二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二年,諸路歲稔。
公元1109年
大觀三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三年,秦、鳳、階、成饑,發粟賑之,蠲其賦。
公元1110年
大觀四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三月庚子,募饑民補禁卒。甲寅,敕所在賑恤流民。
公元1113年
政和三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政和三年,以歲稔,諸路推行均糴。
公元1119年
宣和元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十一月,淮甸旱饑。是歲,京西饑。
公元1120年
宣和二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二年六月癸酉,詔開封府賑濟饑民。
公元1123年
宣和五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五年,河北、京東、淮南饑,遣官賑濟。
公元1127年
高宗建炎元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汴京大饑,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
公元1128年
建炎二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春正月丁亥,錄兩河流亡吏士,沿河給流民官田、牛、種。
公元1129年
建炎三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山東郡國大饑,人相食。時金人陷京東路諸郡,民聚為盜,至車載乾尸為糧。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元年三月乙丑,賑淮南、京東西流民。 按《五行志》:紹興元年,行在、越州及東南諸路郡國饑。淮南、京東西民流常州、平江府者多殍死。紹興二年,饑。
公元1132年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八月,賑福建饑民。 按《五行志》:二年春,兩浙、福建饑,米斗千錢。時餫饟繁急,民益囏食。紹興三年,饑。
公元1133年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吉、郴、道州、桂陽監饑。
公元1135年
紹興五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湖南大饑,殍死、流亡者眾。夏,潼川路饑,米斗二千,人食糟糠。興元饑,民流於果、閬。秋,溫、處州饑。
公元1136年
紹興六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六年春正月甲午,賑江、湖、福建、浙東饑民。 按《五行志》:六年春,浙東、福建饑,湖南、江西大饑,殍死甚眾,民多流徙,郡邑盜起。夏,蜀亦大饑,米斗二千,利路倍之,道殣枕藉。是歲,果州守臣宇文彬獻《禾粟九穗圖》,吏部侍郎晏敦復言:果、遂饑民未蘇,不宜導諛。坐黜爵。
公元1137年
紹興七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七年閏十月乙丑,發米二萬石賑京西、湖北饑民。 按《五行志》:七年夏,欽、廉、邕州饑。紹興九年,饑。
公元1139年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江東西、浙東饑,米斗千錢,饒、信州尢甚。
公元1140年
紹興十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浙東、江南薦饑,人食草木。
公元1143年
紹興十三年,饑,荊湖稔。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三年三月丙午,振淮南饑民,仍禁遏糴。 按《食貨志》:三年,荊湖歲稔,斗米六七錢。紹興十八年,饑。
公元1148年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八年十一月辛亥,振紹興府饑。十二月乙卯朔,振明、越、秀、潤、徽、婺、饒、信諸州流民。按《五行志》:十八年冬,浙東、江、淮郡國多饑,紹興尢甚。民之仰哺于官者二十八萬六千人,不給,乃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
公元1149年
紹興十九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春、夏,紹興府大饑,明、婺州亦如之。
公元1154年
紹興二十四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衢州饑。
公元1158年
紹興二十八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八年八月,振貸饑民。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平江府饑。
公元1159年
紹興二十九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九年春二月庚午,振湖、秀諸州饑民。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紹興府薦饑。
公元1162年
紹興三十二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二年二月庚子,振兩淮饑民。
公元1163年
孝宗隆興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隆興元年二月己卯,振兩淮流民。
按《五行志》:隆興元年,紹興府大饑,四川尢甚。平江、
襄陽府、隨、泗州、棗陽、盱眙軍大饑,隨、棗間米斗六七千。
公元1164年
隆興二年,饑。
公元1165年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賑貧民。
乾道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元年二月乙酉,遣官檢兩淮州縣,振濟饑民。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春,行都、平江、鎮江、紹興府、湖、常、秀州大饑,殍徙者不可勝計。是歲,台州、江東諸郡皆饑。夏,亡麥。
公元1166年
乾道二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二月丁丑,振兩浙、江東饑。按《五行志》:二年夏,亡麥。平江府、常、秀州饑,華亭縣人食秕糠。行都及鎮江府、興化軍、台、徽州亦艱食。淮民流徙江南者數十萬。
公元1167年
乾道三年,麥不登。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不雨,麥種不入。
公元1168年
乾道四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四年夏四月癸卯,遣使撫邛、蜀二州饑民為亂者。是月,振綿、漢等州饑。五月乙丑,以邛州安仁縣荒旱,失於蠲放,致饑民擾亂,守、貳、縣令降罷追停有差。丁亥,以饒、信二州、建寧府饑民嘯聚,遣官措置振濟。 按《五行志》:四年春,蜀、邛、綿、劍、漢州、石泉軍大饑,邛為甚。盜延八郡,漢饑民至九萬饑。按《玉海》:四年戊子,建人大饑。
公元1169年
乾道五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夏四月辛亥,振恤衢、婺、饒、信四州流民。 按《五行志》:五年夏,饒、信州薦饑,民多流徙。徽州大饑,人食蕨葛。台、楚州、盱眙軍亦饑。秋冬不雨,淮郡麥種不入。
公元1170年
乾道六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冬,寧國府、廣德軍、太平、湖、秀、池、徽、和州皆饑。
公元1171年
乾道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江東西、湖南十餘郡饑,江、筠州、隆興府為甚。人食草寔,流徙淮甸,詔出內帑收育棄孩。淮郡亦薦饑,金人運麥於淮北岸易南岸銅鏹,斗錢八千。江西饑,民流光、濠、安豐間,皆效淮人私糴,錢為之耗。荊南亦饑。
公元1172年
乾道八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江西亡麥。隆興府薦饑,南昌、新建縣饑民仰給者二萬八千餘。乾道九年,饑。
公元1173年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春,成都、永康、邛三州饑。秋,台州饑,溫、婺州亦饑。
按《續文獻通考》:九年,楚州饑,台州饑,饒州饑。
公元1174年
淳熙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浙東、湖南、廣西、江西、蜀關外皆饑,台、處、郴、桂、昭、賀尢甚。淳熙二年,饑。
公元1175年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淮東西、江東饑,滁、真、揚州、盱眙軍、建康府為甚。是歲,鎮江、寧國府、常州、廣德軍亦艱食。詔獎建康留守劉珙振濟有方。
按《江南通志》:二年秋,寧國大旱,民饑。
公元1176年
淳熙三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三年,淮東饑。 按《五行志》:三年,淮甸饑。夏,台州亡麥。冬,復、施、隨、郢州、荊門軍、襄陽、江陵、德安府大饑。
公元1177年
淳熙四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四年三月壬子,貸隨、郢二州饑民。
按《五行志》:四年春,尢饑。
公元1178年
淳熙五年,歲豐。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秋七月丁亥,以歲豐,命沿江糴米,以廣邊儲。
公元1179年
淳熙六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六年春正月戊辰,振淮東饑。三月辛未,再振淮東饑民。 按《五行志》:六年冬,和州饑。通泰、楚州、高郵軍大饑,人食草木。
公元1180年
淳熙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七年十一月,詔邊吏存恤江西過淮饑民。 按《五行志》:七年,鎮江府、台州、無為、廣德軍民大饑。是歲,江、浙、荊、湘、淮郡皆饑。
公元1181年
淳熙八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八年十一月己亥,振臨安府及嚴州府饑民。庚子,再詔臨安府為粥食饑民。 按《五行志》:八年春,江州饑,人采葛而食,詔罷守臣章騂。冬,行都、寧國、建康府、嚴、婺、太平州、廣德軍饑,徽、饒州大饑,流淮郡者萬餘人,浙東常平使者朱熹進對論荒政,請蠲田賦、身丁錢,詔江、浙、淮、湖北三十八郡並免之。淳熙九年,饑。
公元1182年
按《宋史·孝宗本紀》:九年十一月庚午,振夔路饑。 按《五行志》:九年春,大亡麥。行都饑,於潛、昌化縣人食草木。紹興府、衢、婺、嚴、明、台、湖州饑。徽州大饑,穜稑亦絕。湖北七郡薦饑。蜀潼、利、夔三州郡國十八皆饑,流徙者數千人。
按《續文獻通考》:九年,賑兩浙、饒州饑。
公元1183年
淳熙十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合、昌州薦饑,民就賑相蹂死者三千餘人。
按《續文獻通考》:十年,賑京師饑。
公元1184年
淳熙十一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泉、汀、漳州、興化軍亡禾。邕、賓、象州饑。
公元1185年
淳熙十二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福建饑,亡麥。江西、廣東西饑。金州饑,有流徙者。
公元1186年
淳熙十三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三年,利州路饑。
公元1187年
淳熙十四年,饑。按《宋史·孝宗本紀》:十四年春正月癸亥,出四川樁積米貸濟金、洋州及關外四州饑民。七月,江西、湖南饑。
按《五行志》:十四年,金、洋、階、成、鳳、西和州人乏食。七
月,秀州饑,有流徙者。臨安府九縣饑。
公元1191年
光宗紹熙二年,饑。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紹熙二年,蘄州饑。夔路五郡饑,渝、涪為甚。階、成、鳳、西和州亡麥。紹熙三年,饑。
公元1192年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資、榮州亡麥,普、敘、簡、隆州、富順監皆大饑,亡麥,殍死者眾,民流成都府至千餘人,威遠縣棄兒且六百人。揚州亦多饑。
公元1193年
紹熙四年,饑。
按《宋史·光宗本紀》:四年二月丙寅,振江陵饑民。 按《五行志》:四年,簡、資、普州饑,綿州亡麥。夏,紹興府亡麥。安豐軍大亡麥。
公元1194年
紹熙五年,寧宗即位,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冬,亡麥苗。行都、淮、浙西東、江東郡國皆饑,常、明州、寧國、鎮江府、廬滁、和州為甚,人食草木。
公元1195年
寧宗慶元元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元年春正月乙巳,詔兩浙、淮南、江東路荒歉收養遺棄小兒。 按《五行志》:慶元元年春,常州饑,民之死徙者眾。楚州饑,人食糟粕。淮、浙民流行都。 按《食貨志》:慶元元年二月,上以歲凶,百姓饑病,詔曰:朕德菲薄,饑饉薦臻,使民阽於死亡,夙夜慘怛,寧敢諉過於下耶。
按《續文獻通考》:慶元初,趙汝勣知當塗。時歲饑,穀貴,乃開倉散米萬斛。
公元1197年
慶元三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浙東郡國亡麥,台州大亡麥,民饑多殍。襄、蜀亦饑。
公元1198年
慶元四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四年春正月丁卯,詔有司寬恤兩浙、江淮、荊湘、四川流民。 按《五行志》:四年秋,浙東西薦饑,多道殣。
公元1200年
慶元六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冬,常州大饑,仰哺者六十萬人。潤、揚、通、泰州、建康府、江陰軍亦乏食。
公元1201年
嘉泰元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嘉泰元年,浙西郡國薦饑,常州、鎮江、嘉興尢甚。
公元1202年
嘉泰二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四川饑,廣安、淮安軍、潼川府大亡麥。衡、郴州、武岡、桂陽軍乏食。嘉泰三年,饑。
公元1203年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三年春,邵、永州大饑,死徙者眾,民多剽盜。夏,行都艱食。
公元1204年
嘉泰四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四年十一月己未朔,詔兩淮、荊襄諸州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廩以聞。 按《五行志》:四年春,撫、袁州、隆興府、臨江軍大饑,殍死者不可勝瘞,有舉家二十七人同赴水死者。
公元1206年
開禧二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禧二年,紹興府、衢、婺州亡麥。湖北、京西、淮東西郡國饑,民聚為剽盜。南康軍、忠、涪州皆饑。
公元1208年
嘉定元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元年九月壬子,出安邊所錢一百萬緡,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糴米振饑民。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淮民大饑,食草木,流于江、浙者百萬人。先是淮郡罹兵,農久失業,米斗二千,殍死者十三四,炮人肉、馬矢食之。詔所至郡國振恤歸業,時邦儲既匱,郡計不支,去者多死,亦有俘掠而北者。是歲,行都亦饑,米斗千錢。
公元1209年
嘉定二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二年八月丙戌,振兩淮饑民。十二月乙未,以歲饑罷雪宴。 按《五行志》:二年春,兩淮、荊、襄、建康府大饑,米斗錢數千,人食草木。淮民刲道殣食盡,發瘞胔繼之,人相搤噬。流於揚州者數千家,度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諸路復大歉,常、潤尢甚。冬,行都大饑,殍者橫市,道多棄兒。
公元1210年
嘉定三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三年十二月丙辰,詔江、淮諸司嚴飭守令安集流民。 按《五行志》:三年春,建康府大饑,人相食。五月,衢州饑,頗聚為剽盜。
公元1214年
嘉定七年,亡麥。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台州大亡麥。
公元1215年
嘉定八年,饑。按《宋史·寧宗本紀》:八年,振江東饑民。 按《五行志》:八年,淮、浙、江東西饑,都昌縣為盜者三十六黨。
公元1216年
嘉定九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行都饑,閭巷有殍。
公元1217年
嘉定十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台、衢、婺、饒、信州饑,剽盜起,台為甚。蜀石泉軍饑,殍死殆萬餘人。嘉定十一年,饑。
公元1218年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淮、浙、江東饑饉,亡麥苗。
公元1219年
嘉定十二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春,潼川府饑而不害。
公元1220年
嘉定十三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春,福州饑,人食草根。
公元1223年
嘉定十六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六年三月丁卯,以道州民饑,詔發米賑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春,海州新附山東民饑,京北、河北路新附山西民亦饑。湖南永、道州大饑。是歲,行都、江、淮、閩、浙郡國皆亡麥禾。
公元1224年
嘉定十七年,饑。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七年夏四月辛卯,詔廬州賑糴飢民。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餘杭、錢塘、仁和三縣饑,鎮江府饑,真、鄂州亦乏食。
公元1240年
理宗嘉熙四年,饑。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嘉熙四年,紹興府薦饑,臨安府大饑,嚴州饑。
公元1258年
寶祐六年,饑。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六年冬十月辛卯,詔常州、江陰、鎮江發米賑贍淮民。
公元1266年
度宗咸淳二年,饑。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二年六月壬午,以衢州饑,命守、令勸分諸藩邸發廩助之。
公元1271年
咸淳七年,饑。
按《宋史·度宗本紀》:七年三月戊寅,發屯田租穀十萬石,賑和州、無為、鎮巢、安慶諸州饑。乙酉,平江府饑。吉州饑。戊子,發米乙萬石,往建德府濟糶。五月壬辰,發米二萬石,詣衢州賑糶。六月戊午,紹興府饑。
公元1272年
咸淳八年冬,襄陽饑,人相食。
按《宋史·度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1276年
恭帝德祐二年,饑。
按《宋史·二王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帝顯德祐二年正月,揚州饑。三月,揚州穀價騰踴,民相食。
金
公元1128年
太宗天會六年冬,移懶路饑。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公元1132年
天會十年,饑。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冬,移懶、曷懶等路饑。
公元1142年
熙宗皇統二年,大熟,熙河路饑。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皇統二年,大熟。熙河路饑。秋,燕、西東二京、河東、河北、山東、汴、平州大熟。
公元1163年
世宗大定三年,饑。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三年二月庚午,上謂宰臣曰:灤州饑民,流散逐食,甚可矜恤。移于山西,富民贍濟,仍于道路計口給食。四月乙酉,賑山西路猛安謀克貧民,給六十日糧。
公元1164年
大定四年,有年。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四年是歲,大有年。
公元1172年
大定十二年,饑。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二年五月甲戌,命賑山東東路胡剌溫猛安民饑。
公元1177年
大定十七年,饑。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七年三月辛亥,詔免河北、山東、陝西、河東、西京、遼東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稅。賑東京、婆速、曷速館三路。乙丑,尚書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給。上曰:朕嘗語卿等,遇豐年即廣糴以備凶歉。卿等皆言天下倉廩盈溢。今賑濟,乃云不給。自古帝王皆以蓄積為國家長計,朕之積粟,豈欲獨用之耶。今既不給,可于鄰道取之以濟。自今預備,當以為常。大定二十年,饑。
公元1180年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年三月,上初聞薊、平、灤等民乏食,命有司發粟糶之,貧不能糴者貸之。有司以貸貧民恐不能償,止貸有戶籍者。上至長春宮,聞之,更遣人閱實,賑貸。以監察御史石抹元禮、鄭大卿不糾舉,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論罪。
公元1192年
章宗明昌三年,饑。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六月乙丑,有司言:河州災傷,民乏食,而租稅有未輸。詔免之。諭戶部:可預給百官冬季俸,令就倉以時直糶與貧民,秋成各以其資糴之,其所得必多矣,而上下便之。其承應人不願者,聽。秋七月戊寅,敕尚書省曰:饑民如至遼東,恐難遽得食,必有饑死者。其令散糧官問其所欲居止,給以文書,命隨處官長計口分散,令富者出粟養之,限以兩月,其粟充秋稅之數。
公元1193年
明昌四年,有年,河州饑。
按《金史·章宗本紀》:四年四月丁巳,賑河州饑。是歲大有年。
公元1204年
泰和四年,饑。
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四年十二月辛丑,敕陝西、河南饑民所鬻男女,官為贖之。
公元1210年
衛紹王大安二年,饑。
按《金史·衛紹王本紀》:大安二年,歲大饑。
公元1212年
崇慶元年,饑。
按《金史·衛紹王本紀》:崇慶元年五月,河東、陝西大饑,斗米錢數千,流莩滿野。
公元1213年
至寧元年,饑。
按《金史·衛紹王本紀》:至寧元年正月,賑河東、陝西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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