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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四十八卷目錄
大名府部紀事三
大名府部雜錄
大名府部外編
職方典第一百四十八卷
大名府部紀事三
公元1264年
元世祖至元元年,即宋度宗咸淳九年,大名路大水,蝗。
公元1273年
十年,置大名兵馬司及軍器局。
公元1275年
十二年六月甲辰,獲知開州張章,赦其罪。大名路達魯花赤小鈐部坐姦贓,伏誅。
公元1279年
十六年,宋亡。調江南新附軍五千人駐大名。
公元1240年
《元史·王珍傳》:王珍,字國寶,大名南樂人,世為農家。珍慷慨有大志。金末喪亂,所在盜起,南樂人楊鐵槍聚眾保鄉里。太祖遣兵攻破河朔,鐵槍以兵應之,行營帥按只署珍軍前都彈壓。鐵槍與全軍戰死,眾推蘇椿代領其眾。宋將彭義斌帥師侵大名,椿戰不利,降之,義斌遂據大名。珍棄其家,間道走還軍中,按只嘉其誠,待遇益厚,以為假子。復從速魯忽擊走義斌,蘇椿以大名降,珍妻子故在,珍語之曰:吾非棄汝輩,誠不以私愛奪吾報國之心耳。聞者稱嘆。授鎮國上將軍、大名路治中、軍前行元帥府事。俄以取寧海、胙城功,遷輔國上將軍,復授統攝開曹滑濬等處行元帥府事,兼大名路安撫使。蘇椿復欲叛歸金,珍覺之,與元帥梁仲先發兵攻椿,椿開南門而遁。國王幹真授仲行省,珍驃騎衛上將軍、同知大名府事、兼兵馬都元帥。從刺不台經略河南,破金將武仙於鄭州,復與金人戰於蕭縣,斬其將。頃之,仲死,國王命仲妻冉守真權行省事,珍為大名路尚書省下都元帥,將其軍。國用安據徐、邳,珍從太赤及阿朮魯攻拔之,授同簽大名行省事。從軍伐宋,破光州、棗陽、廬、壽、滁州,珍常身先諸將,屢有功。宋城五河口,珍帥死士二十人奪之,宋人遁,乘勝進師,連破濠、泗、渦口。歲庚子,入見太宗,授總帥本路軍馬管民次官,佩金符。珍言於帝曰:大名困於賦調,貸借西域賈人銀八十鋌,及逋糧五萬斛,若復徵之,民無生者矣。詔官償所借銀,復盡蠲其逋糧。
公元1284年
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大名河水決,壞田廬無筭。二十二年,大名蠶災。秋,東明河水害田。
公元1287年
二十四年,濬州進瑞麥,一莖九穗。
公元1288年
二十五年,黃河北徙東明,曹濮以及濟陰並被其害。二十七年五月,大名路有白氣二道,己而魏縣御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餘頃。
公元1291年
二十八年,南樂諸縣復霖雨。
公元1292年
二十九年,大饑。
公元1296年
成宗元貞二年夏六月,大名旱蝗。八月,復水。
公元1297年
大德元年,大名路旱。
公元1300年
四年,白馬縣旱。
公元1301年
五年四月,大名蟲食桑。五月,旱。已而七月復水。六年,大名蝗。
公元1304年
八年,濬滑霖雨,大名境以內咸被水。
公元1305年
九年,元城大水。
公元1308年
武宗至大元年,大名霜殺桑,且虫食之。是年,無蠶。二年,大名路蝗。
公元1310年
三年,大名路旱,已而復霖雨傷其稼。
公元1312年
仁宗皇慶元年,大名霖雨傷稼。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三月,開州、東明、長垣隕霜,殺桑果及禾苗。六年,大名路大水,壞民田一萬八千頃。
公元1320年
延祐七年七月,清豐河決塔海莊、東隄、蘇村及七里寺等處。
公元1321年
英宗至治元年,大名水,民饑。
公元1322年
二年十二月,太白歲熒惑,三星聚於室。
公元1324年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名等二十一郡饑,開州河溢。三年,大名路旱蝗,諸州民饑。
公元1111年
政和元年正月,白馬民饑。二月,大雨雹。
公元1329年
文宗天曆二年,魏縣有蟲食桑葉且盡,蟲俱死。大名路饑,諸州縣復蝗。
公元1335年
順帝至元元年,大名桑麥災,河決長垣、東明,漂民田五百八十餘頃。
公元1337年
三年六月辛巳,大霖雨,河水溢,沒人畜廬舍。
公元1340年
六年,元城諸縣饑。
公元1342年
至正二年,內黃縣學產芝草梁藻之間,大名路饑,民多餓。
公元1344年
四年五月,東垣大霖雨,河溢,決白茅隄、金隄。
公元1349年
九年十月,大名諸路賊數擁騎抄略,始置兵馬指揮司蒐捕之。至正十一年,賈魯濬河得石人於黃陵岡,一眼。先是,河南北童謠云: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是年,賈魯發河南北丁夫十七萬人,濬黃河故道。民心愁怨思亂,果於黃陵岡得石人一眼,而汝穎、蘄黃之兵起。
公元1352年
十二年二月,命翰林學士承旨八剌與諸王李蘭奚領軍守大名,賊寇濬、滑諸州,勢甚猖獗。詔起德住為河南右丞,守東明。德住馳入東明,輒繕城隍,嚴備禦。賊不敢逼,阿速愛馬里納思台屯開、滑,擒其賊韓兀奴罕,詔授資用庫大使。中書省奏大名路十四州縣數水旱,蟲蝗所籍,饑民凡七十一萬六千九百八十口。
公元1356年
十六年,大名有星如火,從東南流,芒尾如曳彗,墮地有聲,火燄蓬勃,久之悉化為石。其色青黑光瑩,形如狗頭,其斷處頗新截者,太史驗視云:天狗也。命藏於庫。
公元1357年
十七年,劉福通督兵寇大名路,入之。已而太不花襲復大名,及諸州,皆下之。詔中書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宣撫之,勞諸將之功有差。
公元1358年
十八年,河南盜入境,殺略吏民,時江西廉訪僉事伯顏免官居家,眾依之以禦賊。從之渡漳河者凡數十萬家,賊追逼於磁州,伯顏死之。
公元1368年
二十八年,有明兵取廣平、彰德、衛輝以北,大名諸州縣不戰而降附之,八月元亡。
明太祖洪武元年,滑州大水,黑氣凝於東壁,至二十七年三月,始清,大名府河水漂長垣縣。
二年,黃河泛漲,人民四散。
公元1401年
三十四年,河圮大名城。
公元1403年
成祖永樂元年,大名暑雨為沴,車駕幸大名,官吏父老率眾來迎。
公元1419年
十七年,濬縣蝗,有鳥食蝗殆盡。
公元1426年
宣宗宣德元年,魏縣大水。
公元1428年
三年秋七月,大名府開州、長垣霖雨,傷稼。己巳,滑縣饑。
公元1429年
四年夏五月,開州及長垣、南樂、清豐、滑、魏六縣大水,決隄沒田。
公元1430年
五年,濬縣蝻。己丑夏六月,開州、長垣大水,傷稼。壬辰,元城、魏縣大水,傷稼。
公元1469年
八年,大名府屬州縣自七年冬至今年夏,六月不雨。稼盡稿死,甲申,大名府境內蝗。
公元1436年
英宗正統元年,河決胙城,漂滑縣馬村、大關以下三十餘里。
公元1458年
英宗天順二年,大蝗,既而抱草死,臭不可近。
公元1459年
天順三年,長垣知縣劉弘改築學宮,一夕殿中琴聲泠然,若響山谷之間。役者皆驚起,不知所謂。
公元1461年
五年,大有年。夏麥有兩岐者,及秋禾復一莖二穗三穗。
公元1462年
六年春正月至夏,六月不雨,禾盡稿。
公元1473年
憲宗成化九年,諸州縣大水,而內黃甚。清豐縣馬鳳等聚盜數百,橫行東昌、廣平、大名諸郡縣,尋縛之。十五年春,大風拔木。
公元1480年
十六年,大旱,饑。
公元1487年
二十三年,歲大饑,人相食。
公元1489年
孝宗弘治二年,漳水溢魏縣羊羔口,田災。
公元1492年
五年,河復決朱家口。
公元1501年
十四年,漳水溢魏縣。
公元1502年
十五年,漳水決魏縣西界,北注廣平河,下流而東入館陶。
公元1507年
武宗正德二年,境內訛言有眚昏,暮出閭里,數摭齧之,眾擊銅鐵器或伐鼓為聲護焉。旬月乃息,又地震。八月,旱。
公元1511年
六年,薊盜劉六等眾數萬攻東明縣,知縣劉鑾堅守,不下。已而遊擊將軍許泰帥兵赴援,指揮使喬璽力戰死之,賊乃解去。
公元1512年
七年秋,大旱。
公元1514年
九年,大霖雨,四旬乃止。五月,雨雹,如卵如拳,又大者如盌,傷麥,人畜死者甚眾。十年,大旱,民饑。長垣大風晝晦,自午至申乃解。十三年,臨河城靳氏女將及笄,夜忽生鬚四寸許,剪之復出,瞿然若男子。後以燬鬚,竟號痛死。
公元1520年
十五年春三月,大風拔木,木柯火光飛流,復蝗,禾且盡。
公元1521年
十六年秋,大水。
公元1522年
世宗嘉靖元年十一月,山東流盜王鏜、曹四等寇東明,兵備副使劉秉鑑督兵拒之,不得逞,焚杜勝集,渡河而南。鑑復追之於鈞州,尋被擒。
公元1523年
二年,大風晝晦,踰旬始息。夏,旱。秋八月,復霖雨,民大饑,死者相望於道。
三年元日丙寅,歲填次營室。丙子,五星咸聚營室。辛巳,月食於翼,五星皆伏而太白獨光過壁。
公元1524年
三年,旱。長垣民家豕生一象。四年,鐘壆歲餘復合,濬麥穗兩岐。
公元1526年
五年,長垣民家雞抱卵,成人形。開州星隕如月,向西北迅去,良久乃滅,空中有聲若鼓,十二月地震。七年夏秋,大旱。時斗米百錢,始行折半錢。
公元1530年
九年秋,諸州縣大水,大名城不沒者五板。
公元1533年
十二年秋,霖雨,四旬方止。
公元1535年
十四年,蝗。
公元1536年
十五年,復蝗,禾且盡。六月,鷓鴣來鳴。是後間歲一至,惟濬縣有之。
公元1539年
十八年,長垣麥有兩岐、三岐以至五岐者。
公元1540年
十九年秋,境內蝗害稼,民大饑。
公元1541年
二十年,濬州大旱,人饑相食。
二十年,北兵入山西,畿輔之間騷然,始檄諸州縣繕堡,凡二十八所。
公元1542年
二十一年六月,河水溢,田廬漂沒殆盡,居民轉徙過半。
二十一年,濬縣儒學閱士,有鯉魚飛入居民姬時家甕中。
公元1543年
二十二年,裴子岩居民尚侈靡,服務淫巧。有一衣上下二色者,有以馬尾結為裙者,識者謂為服妖,後必有災。無何而流賊至,境內皆被其害。而裴子岩獨慘。文廟戟門外柏樹陰森,內一株去泮池東南丈許,於樹杪另生枝榦,鬱蔥聳翠,如檜木狀,觀者咸以為人文之瑞云。
二十二年春二月,大雨雹,群龍見東明,是後屢遭大水,滑州大饑。
公元1544年
二十三年,大水,饑。南樂黑風晝晦,諸物皆火。
公元1548年
嘉靖二十七年,開州大水饑。
公元1549年
二十八年,大旱,無麥。有星隕於楊子彬屯,火光墜地無跡。
公元1550年
二十九年,旱蝗害稼。
公元1551年
三十年,大水,饑甚。十一月,地震。
公元1552年
三十一年,復大水,被災與去歲等。
公元1553年
三十二年,夏旱,秋復大水。
公元1554年
三十三年,大饑。
公元1555年
三十四年冬十二月,地震有聲。是年,春旱,麥稿死。夏六月,復大水,蝗生。
公元1557年
三十六年夏四月,濬縣民張進家井鳴,有聲如鐘,七晝夜乃止。是歲,夏旱無麥,秋漳衛水決為災。
公元1558年
三十七年,大有年。
公元1559年
三十八年夏,大風拔木,毀官民廬舍,開州尢甚,城樓坊表盡壓。
三十八年,南樂有物,不見其形,入訓導周栗宅,擲磚放火,有頃,撞明倫堂鐘。
公元1560年
三十九年,南樂大旱。自正月不雨,至於七月,禾盡枯。四十年,蝗食苗,大饑。大名縣圬者塗學宮壁,有魁像自泥中出。是歲秋,張孔修登第。南樂縣東王落村雷雨大作,少頃,有物自空中墜下,偃禾數畝。
公元1562年
四十一年,貓乳犬子,在開州少保王崇慶家。
公元1563年
四十二年,春,大旱。蟲食桑葉,無蠶。
公元1564年
四十三年秋,大水。是年,西門樓懸鐘偶釁,邑人謀易新鐘,舊鐘忽洪亮異常。
公元1566年
四十五年夏,白龍見西南。長垣城內,澤冰成花木狀。《滑縣志》:銅梁襄憲張公佳引明嘉靖時曾為滑令,銅梁有宋名臣度正侍郎墓,歲久湮沒。公父南溪公偶於荒草間得斷碣,敘穴所甚詳,蓋墓地臨寺,寺僧佔奪久矣。公欲聞官,僧懼還地,公復為立墓。時襄憲公為諸生請於監司,為立綽楔,歲時設祭。當公酬之夕,夢神告曰:微公,吾遂餒,敬報爾以白馬、黃牛。公亦不解所謂,后襄憲公登第尹滑,迎南溪公就養宦邸,舟經黃牛峽,幾覆,恍惚間若有引掖之者,遂免溺。後公治滑,忽有二大盜假作錦衣,突入官衙,挾公以匕首相迫,公倉卒間神色不變,用計立擒二盜,人以為神助。時南溪公在任,始悟白馬乃滑古邑名也。黃牛、白馬之言驗矣。
公元1567年
穆宗隆慶元年秋,大水漂沒民田,開州西城樓衝折。二年三伏,旱,秋苗焦枯。
公元1569年
三年六月,飛蝗蔽日。閏六月,漳衛泛漲,兼以霖雨。四旬,水潰隄,沖塌城牆一面,公私廬舍漂沒殆盡。神宗萬曆二年三月,大風晦冥。四月,天鼓鳴於西南。五年,開州霖雨傷禾。
公元1583年
十一年,旱蝗。產一豕,一首四耳八足兩尾。
公元1585年
十三年三月十三日夕,南樂黑風驟至,折屋揚瓦。四日黎明止,雨沙尺餘。大名大旱,縣北民家生豕,三首一身人手足。
公元1587年
十五年,大旱,田禾乾死。是年,黃河決自長垣金龍口,漫至東明縣城下,假筏以行。三月,滑縣地震。自西北起,移晷方止。夜復大震,歲大饑。七月,瑞穀一莖二穗。十六年,大饑。斗米二百錢,疫氣流行,人死強半,麥大熟,委棄在野,無人收刈。
公元1590年
十八年三月三日,黑風起自西北,飛沙走石,咫尺不辨男女。出遊者或墮井,或凍死,災變異常,自午至酉始定。是年,長垣縣儀門左右碑數震。
公元1592年
二十年秋七月,霪雨水漲,漳衛二河俱溢渰,沒民田禾稼盡損,公私廬舍,一時傾者無筭。
公元1594年
二十二年三月,大霜殺稼。
公元1596年
二十四年夏六月,雨雹。
公元1597年
二十五年秋八月甲申,地震,水溢,天鼓鳴。
公元1598年
二十六年,長垣縣民高明家雞生三足,曹州妖僧為亂。
公元1599年
二十七年,開州大饑。
公元1600年
二十八年,雨雹。
公元1601年
二十九年,三十一年,三十二年,河數決。
公元1605年
三十三年夏,大水。支河潰蓮花池隄,東注幾衝城。三十三年,大旱。
公元1606年
三十四年,蝗。
公元1607年
三十五年夏六月,衛水潰逯家隄,幾沖城。飛蝗自東北來,障天蔽日,二十餘日不盡。有落下者,即遺種復生。
公元1608年
三十六年,大蝗。嗣後豆蟲遍地,豆田幾為傷盡。三十七年,清豐火。從城隍廟寢宮突起,撲之不滅,殿宇一時化為煨燼。
公元1610年
三十八年,大蝗。衛水潰范勝隄。
公元1612年
四十年,河南、山東大蝗。距邑境不遠,忽有烏鴉數萬,餘迎而食之,遂不入境。
公元1614年
四十二年,夏四月,星隕於清豐小崔村。
公元1615年
四十三年三月至七月不雨,民多逃亡。
公元1616年
四十四年秋七月,清豐災旱,頻仍飛蝗,虫蝻遍野,食禾殆盡。
公元1620年
四十八年,旱蝗,地震。有毛回子者,同妻往耘田,忽震雷,大雨如注。有火光如斗大,旋遶院宇中,舉家驚異。有頃,回子攜妻歸於途,火遶回子身,七竅焰騰,妻愴惶哀乞全屍,火旋滅,止剩皮裹,骨骸已灰燼矣。明縣北葛家營有逆子王度,每捶楚其母。萬曆二十一年六月,內牽車將遠服商,忽雷電大作,遍地流火,當時死於車下,鬚髮皆焦,背上有硃書兩行,觀者莫辨。
公元1621年
縣北范村劉朋妻樊氏,每毆詈翁姑。萬曆年間,樊氏拾遺麥田,日午,風雷雨雹突作,懼蔽大樹下,若有執縛狀。其夫朋在家,屋宇搖動幾傾。驚惶無地,俄霹靂大震,將樹拔出,壓氏樹下,止露手足,胎亦迸出。朱全,萬曆年間王家口奉命開新河,全鬻梨其間。適瘟疫盛行,不數日棃市盡,息十倍。全亦染疫不起,謂其主曰:吾病大漸,幸有錢十數緡付汝,為給朝夕不諱,市棺斂殯。抵暮暈倒,氣未絕,主利其財,用棃包盛貯瘞於郊外。有頃甦醒,恨瘞於土。詰旦,犬發其塚,乃得起。主人聞之,懼,舁至家,服罪,奉養數日,得痊旋里。天啟元年春二月夜,清豐自西北向東南聲嚮如雷,房屋幾頹,雞犬皆驚。冬十月,雨霧落地成冰,草木盡皆折損,山東蓮教大亂侵境。
公元1623年
天啟三年三月十八日午時,黑風驟起,未時止。十一月初五日戌時,地震,房屋皆動,城東傾地數丈。四年,南樂大水,忽生五色魚,凡城濠小港所在注海。時邑人魏廣微拜相,黃河清。
公元1625年
五年,東明春大旱。四月始雨,秋禾甫起,飛蝗至,大嚙禾稼,祭告輒飛去。
公元1630年
愍帝崇禎三年春三月,黑氣晝冥,終夜乃息。
四年,旱蝗。濬縣瑞穀,一莖九穗至十二穗。
公元1626年
六年六月,河水汎濫房屋,秋苗盡渰沒,歲除夜,雷電雨雹。
公元1627年
七年,地大震,長垣星隕如炬。
九年,旱。
十年,秋旱。虸蝗為災。十一年,蝗飛蔽日,食禾幾盡。
公元1584年
十二年夏四月旱,六月生蝻。
公元1585年
十三年秋八月,盜賊大亂,東至濮州,西至滑濬,北至大名、內黃,南至大河,處處蜂起,村舍灰燼,民無遺類。十一月初五日,土賊袁時中率群盜萬餘攻州邑鎮,將捕逐之。又是年,歲大祲,民不聊生。至冬,草寇蜂起,海頭集賊董雲鵬、袁應斗等嘯聚萬餘,糾合開州安家樓賊首鄭懷堂等,亦以萬計。四境焚掠,州邑不啻累卵。知縣符光久設法防禦,獲奸細梟示,賊三至而三卻之,城得無恙。歲及臘,袁化民聚賊數萬據郭家樓、段磨營、東明集等處,大肆猖獗,士民俱入城避難。間有鄉居者路宿野處,日無寧晷。幸撫院楊委、真定府同知顏引紹,率標下遊擊。王衍範統兵三千,紀律森嚴,攻戰有法,董雲鵬授首,鄭懷堂就擒。雪夜打郭家樓,出其不意而掩襲之,化民僅以五六騎逃竄河南,一方安堵。十一月,大荒,斗粟價至一千四百文,瘟疫傳染,人死八九。
公元1586年
十四年,大旱。飛蝗食麥,瘟疫,人死大半,互相殺食。十五年,歲稔。東明二麥吐花,蝻復生邑,迤北食麥無遺。居民掘塹設火,蠶食愈甚。天降黑蜂,攫蝻而食囓,蝗入土隨化為蜂,三日蝻盡,而蜂不知所之,傳為神異。冬,清豐、南樂城破。
公元1589年
十七年三月,逆闖偽權將軍劉方諒寇境,兵備道朱廷煥碎其牌,賊入城,布州邑偽官毒掠縉紳,廷煥遂遇害。
《東明縣志》:明姚建中,家貧。訪館於河南,經魏家灣,有魏士貞者,雞黍留款。越歲,建中補邑庠弟子員,赴灣拜士貞,已物故矣。欷歔久之,至井邊汲水飲,見一穉兒在井內桔槔中,倉皇救出,則士貞子也,村人大駭其異。
大名府部雜錄
公元191年
《穆天子傳》:天子東征,舍於菹臺。辛未,紐菹之獸於是,白鹿一牾,傑逸出走,天子乘渠黃之乘〈闕〉焉,天子丘之,是曰五鹿。官人之〈闕〉是丘,〈闕〉其皮是曰:〈闕〉皮,〈闕〉其脯是曰:〈闕〉脯。天子飲於漯水之上,官人膳鹿獻之天子,天子美之,是曰:甘。癸、酉,天子南祭白鹿於漯,〈闕〉乃西飲於草中,大奏廣樂,是曰:樂人。〈注〉自此以上,皆因鹿以名所在地,用紀之也。今元城縣東郭有五鹿墟,晉文公所乞食於野人處者也。
公元前646年
水經注河水注東北,逕元城縣故城西北,而至沙丘堰。〈注〉《史記》曰:魏武侯公子元,食邑於此,故縣氏焉。郭東有五鹿墟,墟之在左右,多陷城。《公羊》曰:襲邑也。《說》曰:襲,陷矣。《郡國志》曰:五鹿墟,故沙鹿,有沙亭。周穆王喪盛姬,東征舍於五鹿。其女叔㛗屆此思哭,是曰:女㛗之丘,為沙鹿之異名也。《春秋左傳》:僖公十四年,沙鹿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齊其田乎。後王翁孺自齊徙元城,正直其地。日月當之,王氏為舜後土也。漢,火也。王禁生政君,其母夢見月入懷,年十八,詔入太子宮,生成帝,為元后。漢祚道沿,四世稱制,故曰:火土相乘,而為雄也。及崩,大夫揚雄作誄曰:太陰之精,沙鹿之靈,作合於漢,配元生成者也。
扶柳縣東北有武陽城,故縣也。又北為博廣池,池多名蟹佳蝦,歲貢王朝以充膳府。
《青箱雜記》左氏傳曰:魏,大名也,故魏府,號大名府。《舊志》:滑城北蔡胡里有關帝廟,內棘刺皆順生,世傳此地乃帝屯兵之所。偶被刺掛衣,因以手之,即不逆生,此可見帝之神威,孚格草木,造化效靈之一驗也。
公元前649年
晉《地道記》:長垣古衛故匡城地,孔子所厄處也。承匡城在縣西,《左傳》:文公十一年,會晉郤缺於承匡是也。
《昨夢錄》:滑臺南一二里有沙嘴橫出半河,上立浮圖,亦不甚高大,河水泛溢之際,其勢橫怒,欲沒孤城。每至塔下,輒怒氣遽息,若不泛溢時。及過滑臺城址,則橫怒如故,此殆天與滑臺而設也。塔中安佛,髮長及二丈,拳為巨螺,其大如容數升物之器。髮之色,非赤非青非綠,人間無此色也。髮根大於人指,自根至杪漸殺焉。使兩人對牽之,人自其中往來無礙。
公元前716年
《日知錄》:春秋隱公七年,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杜氏曰:楚丘,衛地,在濟陰成武縣西南。夫濟陰之成武,此曹地也。而言衛,非也,蓋為僖公二年,城楚丘,同名而誤。按衛國之封,本在汲郡朝歌,懿公為狄所滅,渡河而東,立戴公以廬於曹。杜氏曰:曹,衛下邑。詩所謂:思須與漕,廬者無城郭之稱,而非曹國之曹也。僖公二年,城楚丘。杜氏曰:楚丘,衛邑。詩所謂:作於楚宮,而非戎伐凡伯之楚丘也。但曰:衛邑而不詳其地,然必在今滑縣開州之間,滑在河東,故唐人有魏、滑分河之錄矣。《水經注》乃曰:楚丘在成武西南,即衛文公所徙,誤矣。彼曹國之地,齊桓安得取之而封衛乎。以曹名同,楚丘之名又同,遂附為一地爾。
公元前612年
《大名縣志》: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居衛。太史公曰: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數傳至州吁,好兵篡立,石碏謀殺州吁於濮。〈濮在曹衛間。〉後懿公立,好鶴。翟殺懿公,齊桓公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括地志》云:城武縣有楚丘亭,按《山東通志》云:楚丘城今在曹縣東南五十里,其初為戎州已氏縣。〉文公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衛乞食於五鹿之野。〈杜預曰:陽平元城縣,東有五鹿。〉莊公立,上城見戎州。〈《左傳》云:戎伐凡伯于楚丘,是戎于楚丘相近。〉曰:戎,汝何為是戎州。病之至。嗣君時貶,號曰:君獨有濮陽。及秦拔魏東地,置東郡,徙衛野王縣,而并濮陽縣為東郡。按衛地今為河南衛輝府,在名邑二百里外。而濮、楚丘、戎州今屬山東,相距僅百里,且長垣有懿公養鶴城,濬有故朝歌城,五鹿之野,去名邑不十里,淇水南流不三里,則自周而後,衛之疆域今猶存其一二矣。故謂名邑屬衛者,據此。
公元前441年
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其裔曰:畢萬,事晉獻公,公以魏封畢萬。〈正義曰:魏陜州芮城。〉而卜偃以為魏,大名也,魏悼子徙治霍,又徙治安邑。文侯六年,城少梁。十二年,魏始為列侯,二十四年,秦伐我至陽狐。〈《括地志》: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時任西門豹守鄴,〈鄴今屬彰德府。〉河內稱治。惠王三年,齊敗我觀,〈正義曰:魏州觀城,古之觀國今屬山東。〉於是始徙治大梁。哀王二年,齊敗我觀津。〈《括地志》云: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本趙邑,後屬魏。〉安釐王欲親秦伐韓,信陵君曰:秦長驅梁,北至陶衛之郊,〈正義曰:陶,曹州定陶也。〉北至乎監,〈戰國策作闕,在東平須昌縣。〉禍必由此矣。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為東郡。二年,拔我朝歌。三年,拔汲,後灌大梁。按魏地初封,原屬山西。自文侯時有鄴地,鄴距名邑百里,而觀、津、陶、監故皆隸魏,蓋魏先都晉,後都大梁,奄有河北,地幾千里,皆魏屬。今府屬魏縣,縣有禮賢臺,世相傳為魏文侯式干木處,則名邑於古蓋魏之北界乎。故又謂名邑屬魏者,據此。潘仲驂曰:自漢高祖置魏郡,治鄴,統十五城。獻帝建安九年,曹操自領冀州牧,據之。十七年,帝以十五縣益魏郡,封操為魏公。十八年,操分為東西都尉,擇強守令治之。曹丕篡位,黃初二年,以東郡為陽平郡,西部為廣平郡,與鄴號三魏。晉亦曰魏郡,統縣八,曰陽平郡,統縣七。復置頓丘郡,統縣四。自惠帝末,劉石首難,河以北相繼淪沒。東魏孝靜帝以魏郡太守為魏尹,統縣十三:鄴、臨漳、繁陽、昌樂、魏、元城、貴鄉、列人、武安、臨水、平邑、易陽、斥章。北齊高洋篡立,改魏尹為清都尹。後周滅齊,皆僣據焉。當是時,南北分據,宋文帝元嘉中,遣將北伐,水軍入河,克魏碻磝、滑臺、武牢、洛陽四城,尋復陷。又分軍東攻滑臺,圍之百餘日,不克。魏明帝復南侵,長淮以北,悉皆淪沒,邑境蓋四戰地也。唐有天下,方其盛時,雖名十道,而天下之勢未分。河北道採訪使治魏州,建大都督府。而魏州實為河北重鎮,領縣十四:貴鄉、元城、魏、館陶、冠氏、莘、朝城、昌樂、臨河、洹水、成安、內黃、宗城、永濟,及其衰也,置魏博節度使,號為方鎮。兵驕逐帥,帥強半主,世有其土,干戈相尋,而魏在三河之間,最稱強大。黎陽、白馬陴壘相望,常操燕趙,性命往往藉以為重。元和中,田弘正歸順,聚天下兵,誅蔡誅齊,頓兵五年,而無山東之憂者,以能得魏也。長慶初,田布死,失魏。方議誅趙,而五諸侯之兵潰,故三河重輕,常懸於魏,其地勢然爾。延五代後唐、石晉、劉漢,相繼都魏,而興唐廣晉之名,示為根本,遞相傳代。五十年間,更八主,易四姓,運亦促矣。夫貴鄉廣晉之名,自東魏以來,歷歷可考。若此,孰謂名邑蕞爾之非古域也。
大名府部外編
漢舊儀:昔顓頊有三子,亡而為疫鬼。一居江水為瘧鬼,一居若水為魍魎鬼,一居人宮室區宇,善驚人小兒,於是正歲命方相氏帥肆儺以驅疫鬼。
公元592年
《外紀》:王子〈壬子謂帝嚳也。〉曾詣鐘山,獲九化十變經,以隱遯日月,遊行星辰。一旦疾崩,營冢秋山。《九域志》云:夏中衰,有人發秋山王子墓。室中無有,惟一劍在。北寢上作龍鳴虎嗥數聲,人不敢近。蓋仙者言解法多以劍自代也,後失所在云。
《楚辭注》:河伯化為白龍,游於水傍。羿見射之,河伯上訴天帝曰:為我殺羿。天帝曰:爾何故見射。河伯曰:我時化為白龍出游。天帝曰:使汝深守神靈,羿何從得犯女,今為蟲獸,為人射,固其宜也。羿何罪與。
三國黃初中,頓丘界有騎馬夜行者,見道中有物,大如兔,兩眼如鏡,跳梁遮馬,令不得前,人遂驚懼墮地,物魅便就地犯之,人驚怖良久,得解,遂失魅所在。乃更上馬,行數里,逢一人相問訊,因說向者事變如此,今相得,甚懽。人曰:我獨行,得君伴,快不可言。遂共行,乃問向者物何如,今君如此怖。對曰:身如兔,兩眼如鏡,形狀可惡。人曰:試顧我眼,及觀視之,猶前所見魅,便跳上馬,人遂墮地怖死。家人怪馬獨歸,即行索於道邊,得之,經夜乃甦。
公元604年
《酉陽雜俎》:衛國縣西南有瓜穴,冬夏常出水,望之如練,時有瓜葉出焉。相傳苻秦時有李班者,頗好道術,入穴中行,可三百步,朗然有宮宇狀。榻上有經書,見二人對坐,鬚髮皓白,班前拜於床下,一人顧曰:卿可還,無宜久住。班辭出,至穴中,有瓜數個,欲取,乃化為石。尋故道,得還至家,家人云:班去來已經四十年矣。〈衛國縣,本古之觀國,屬東郡東漢,更名衛國縣。〉《酉陽雜俎》:晉東郡吳猛在江東,時多蛇禍,猛將除之。選徒百餘人至高安,令具炭百斤,乃度尺而斷之,寘諸壇上。是夕,悉化為玉女,惑其徒。至曉,猛悉命弟子,無不涅其衣者,唯許君獨無,乃與許至遼江,及遇巨蛇,吳年衰力不能制,許遂禹步敕劍,登其首斬之。《冥報記》云:隋開皇年中,滑人杜明福妻齊氏嘗讀法華經,沒後為崔氏男子,名彥武。仁壽四年,崔年三十為滑守,一日了然通前生事。顧謂從者曰:吾昔為此郡婦人,今知家處。因乘馬抵城闉,入修巷,指門而呼杜氏,明福老矣,即出拜迎崔入門,先升堂,指東壁圬墁之隆處,謂明福曰:吾昔所持經、金釵,藏於此,七卷末紙,火爇字,咸如說。復指庭前樹曰:吾嘗斷髮寘諸穴中,取之,又得。明福計物故之日,及生之年,略無差。遂請施宅為寺,崔即日為之上言,請置寺,號明福。《酉陽雜俎》:賈相公耽在滑州,境內大旱,秋稼盡損。賈召大將二人,謂曰:今歲荒旱,煩君二人救三軍百姓也。皆言苟利軍州,死不足辭。賈笑曰:君可辱為健步一日,當有兩騎衣慘緋,所乘馬蕃步鬣長,經市出城,君等蹤之,識其所滅處,則吾事諧矣。二將乃裹糧衣皂,行尋之。一如賈言,自市至野二百餘里,映大塚而滅,遂壘石標表志焉,經宿而返,賈大喜,令軍健數百人具畚鍤,與二將偕往其所,因發塚,獲陳粟數十萬斛,人竟不之測。
唐頓丘有老嫗姓李,年七十無子。貞觀中,病死。有兩人召見一官人,追問造酒,雜以他物,擬修法華經,何為不造。母具言酒,使婢作經,已付千文與隱師,即遣追婢。須臾,婢至。即笞四十,放還。遣問隱師,報云:是實。乃語老母云:放汝歸,七日造經了當得生善處,遂得活。老母方蘇。之日,婢得惡忤,久而始甦。腹背青腫,若受杖然。隱師亦夢赤衣人來問,答云:造經是實。老母乃屈鄉閭眷屬及隱師,雇請經生,眾手寫經。方了,正當七日。見往者二人前來,母曰:使人已至,遂逝。《續博物志》:海岱之間,出元黃石。或云:茹之可以長生。唐元宗命郡守歲採而貢焉。開元二十七年,揚州李邕為滑州刺史。是日秋,因入山採元黃石,遇一翕叩馬告曰:君侯躬自採藥,豈不為延聖主之壽乎。曰:然。翁曰:聖主當獲龍馬,則享國萬歲,無勞採藥耳。邕曰:龍馬安在。答曰:當在魯衛之間。邕命駕以後乘,遽亡,邕大異之,曰:得非神人乎。即命其吏王乾真往求之。二十九年,果得於滑河。其色騅,毛兩脅,有鱗,鬃尾,若龍,日馳三百里,獻於朝,畜之御廐。二十年,安祿山亂,西隨幸咸陽,入渭水化為龍。〈按進馬乃實事,而老翁之言,及化龍之說,未可盡信。〉
《古今說海》:唐晅,晉昌人。其姑適滑州衛南人張恭。子三人,進士擢第。女三人,其幼者未嫁,習詩禮,有令聞。晅慕而娶之,後晅遊洛,女留家,病卒。晅夢妻隔花泣,窺井笑,後果有凶信。晅不勝悲慟,後數載晅歸,感而賦詩曰:幽室悲長簟,妝樓泣鏡臺。獨悲桃李節,不共一時開。魂兮若有感,髣髴夢中來。其妻魂果來,與之幽會,哀敘甚款,拜亡女,奴婢俱集,臨別贈晅詩曰:不分殊幽顯,那堪異古今。陰陽途自隔,聚散兩難心。又曰:蘭階兔月斜,銀燭半含花。自憐長夜客,泉路以為家。〈按《唐人小說》:此類事甚多。而其詩亦多悲慘可傳,豈其唐世才鬼之多,或者悼亡情深,假托紀事,亦未可知也。〉
公元995年
《岣嶁集》:滑民某世居文運坊下,乙未秋,妻病,恍惚見青衣吏引七女子,裳而不衣,俱被白蓋頭,旋往坊側,悲鳴不勝。吏叱曰:早孝公姑,勿詈夫,勿妬姒,勿傲夫之兄弟,勿虐婢,勿壓嫡,勿凌媵庶,勿或咀咒,而作種種惡業,當不至此,爾曹不自艾,今復何為。方欲詢其里氏,吏已鞭之去。妻語夫未竟,家人報生犬,皆白頭。晁文元公,天資純至。年過四十登第,始娶。前此,未嘗知世事也。初學道於劉海蟾,得煉形服氣之法。後學釋氏,常以二教相參,終身力行之。晚年,耳中聞聲,自言如樂中簧,始隱隱如雷,漸浩浩如潮,或如行軒百子鈴,或如風蟬曳緒,每五鼓後,起坐聞之,尢清徹,以為學道靈感之驗。常自見其形在前,既久漸小,八十後每在眉睫之間,此尢異也。
康王,宋徽宗第九子,質於金。一日與金太子共射二箭,中筈。太子疑其宗室中之能武者,非真王也,令易質。康王間道奔竄,倦息崔府君廟砌。夢神告曰:追騎且至,王宜速去,已備馬候矣。王覺,馬已在側,王躍馬南馳,日行七百里,河既渡而馬不前,下視之,乃泥馬也。入村莊謁飯,聞追者果至,老嫗紿言已去,追者旋,王由是得歸。
昭烈姓張氏,五代時滑臺人也。歿而為神,有顯應。廟在閬州府之黔陽縣。宋時有賊潘宗巖領眾來攻城,未及至濠,望見出城諸軍或青臉獠牙,或紅鬚絳幘,或牛頭馬面,四手雙,又長者丈餘,矮者不滿二三尺,跳叫蜂湧,噴火騰煙,千態萬狀,鬼魅妖魔,賊驚走。自相踐踏,遂解去。後黃安俊曹成俱來攻城,竟不敢犯,皆神之力也。詔封為王廟,號昭烈。
金太和間,滑州民烏蘇以母疾禱於太山,事竣急抵家,夜過韋城,忽風雨大至,無所歸。遙見燈火,往投之,茅屋中見一男子,年可五十,方幘,旁有小兒,年十歲許,蘇求寄宿,欣然相許。小兒啼泣不止,蘇問故,曰:是兒以其母當嫁,悲戀故啼耳。將曉,蘇去,回視所在,唯有兩塚,榛莽甚深,行逢一女子,謂蘇曰:此間非人所行,君何故從中出。蘇具以夜所見事告,女子曰:此吾故夫與亡兒所埋處也。吾實欲改嫁,故來辭墓,因匍匐至塚,號跳,遂不復嫁。見述異記。
公元1513年
《東明縣志》:明洪武初,東明縣有老嫗遇異人,指縣治前石獅,語曰:此獅之目若赤,則水患至矣。汝於其時亟去,可免也。嫗日視其獅甚數,人問之,知其故。陰以脂塗獅目,嫗見其赤,不知其偽也,遂亟走焉。不數日,而邑城遂渰沒。〈此一事各直省志中雷同者甚多,皆傳訛之謬。〉馮重禮,其先山西襄垣人。明弘治間,遷居東明二十餘年。有田夫投宿其家,像貌甚奇古,詰旦求為傭工,問其姓名,曰:吾與公同鄉里,襄垣人也。焦姓,以貧故為公傭,當呼為小焦兒。禮留之,凡委任悉稱意。一日命耘田,禮往視,見憩苗下,有小蛇出入口鼻中。正德八年,境內大旱。焦白禮詣黃河南拾麥數日,回,手持一小囊,語禮曰:麥至矣,可掃數房盛貯。禮笑曰:囊小,焉用數房。曰:請試之。盈三房,小囊麥尚未盡。元宵節邀禮赴山西燈會,禮辭以塗遠。曰:不難。遂負禮,令瞑目,須臾即到。會畢,仍負禮歸,禮始知非塵凡人也,愈敬重。三年辭去,禮曰:後見有期乎。曰:試看西北雷震驟風暴雨,即吾至也。相見終屬不便,感公誼,附近四十里不受冰雹,乃所以報公者。言訖,忽昏霧。少頃,雷聲大作,赴西北去。至今呼為龍王馮家,居民立焦龍王祠祀焉。按《襄垣志》:龍王,焦姓。誕九師村,七歲不能言,遇異人授祕術。遂通象數,致雲雨,人呼為焦道士。嘗與老馮同牧羊於外祖家,後仙入龍洞,偶值旱,馮入洞取水輒雨。宋元間,封昭澤王,取水者,世世皆馮子孫,重禮其苗裔云。至今果無雹患。
嘉靖間,生員吳東魏素忠誠,一日拾菽圃中,偶見一物如蜥蜴狀,躍入胯上。遂不見,熟視其膚,隱隱若赤綿然,長三寸許。心大駭,疑其為龍。祝之曰:此龍也,異日變化飛騰,得無傷我乎。每陰雨,輒露胯向戶外數十年。夢龍謂曰:吾離爾身去矣,飛入簷際。詰旦,以語里人,盡笑,以為誕。是歲,東魏卒,越二載,大雨溢注其簷際,起一龍云。
公元1550年
張肖甫大司馬為諸生時,常夢選官赴任在一塚墓間,自疑必非壽徵也。比嘉靖庚戌捷春榜,筮仕滑令,到任謁祭滑伯祠,始知墓在衙內,儼然夢中景也。食祿有方,信哉。
公元1517年
滑人李昌與弟暹同登鄉榜,正德丁丑,昌任光山知縣,蒞任,後見城郭不完,遂慨然修之。起工於戊寅歲,三月告成,費省功倍,光民至今感德。後歷兩甲子,為崇禎丁丑,光山羅公璧來尹滑,亦於次年戊寅修滑城,三月告成。民之感公者,與光人同也。其蒞任之年,與修城之年,完工之期,無不合,異哉。
公元1688年
歷城王忠銘為諸生時,才名籍甚,視兩榜如拾地芥。曾夢坐一堂上,頹圯異常,若將不支。公急命一巨木撐之,後屢擬捷,未售。及出貢秉鐸諸城,陞滑令,到任後,仰視堂皇,儼然夢景。公遂捐俸修之,不煩民力。明孫經居城隍廟西,戊辰會場中,日暮草成失,攜燭進場,經太息沉吟。忽見衣冠長者,指經曰:此號缺燭,有黑而青衣以二燭與之。經問長者為誰,曰:本州大爺。汝何人。答曰:吾公之鄰人,黑張也。經出,向人道所以,眾莫之信。經亦甚疑,及揭曉,經列名第十。歸家謁廟,見城隍神像,即場中長者,旁有黑面青衣侍者,經異之。廟祝曰:曩者二月初九日,神前忽失二燭,想即場中所與者。經遂于家中置城隍神主,一旁置黑張主一。每飲食,必先薦之。至今州人有聲冤者,動以黑張為誓,多應驗云。
劉珂舉鄉科,後徙居本府。時會試,春正月,有陳氏侍兒避責逃府城隍廟案下。夜半見二神紫衣,自天而降。直王廟中,相揖而坐。一列于城隍神左,一列于城隍神右。左者先言曰:今歲進士為誰。右者曰:劉珂誤殺一妾,如何遽中。當遲一科。語畢,遂散。侍兒還語陳氏,不洩。比揭曉,珂果不第。後三年,登進士,陳往賀。問曰:公今高第,有佳兆否。珂曰:無。陳曰:僕已先知之,遂道所以,後珂官至太府。
公元1691年
張至強夜夢一人,形容古怪,謂曰:吾龍也。誤遭漁人手,傷其尾,煩君救援。既覺,心異之,如市,見一魚尾傷,鬻入水中,時隆冬,忽陰雨四合,雷聲震遠邇。
東明邑南民某妻蚤喪,遺穉子,屢為繼室所窘。一日某外出,鳥啼鳴其前,已而擊其帽落地。某驚疑。返家,門扄固,踰垣竊窺,穉子方遭毒楚,繼室見某至,驚走。子乃得全。
黃國士,東明縣北人。偶夜過金隄,忽燈籠前導,惶惑成疾。其弟夢曰:道神指迷。弟覺以告,惑始解。
公元1585年
張瘸子,東明邑南人。縮觔屈背,跛䠥行於郊。忽遇道人,修形長髯,同憩樹下,因揣摩稍起,道人曰:明旦可攜星銀復來,使汝全瘳。及五鼓,如命往,道人果至。出盂瓊膏飲之,大喝令起,即起立,骨節查查有聲,行大便,比如市,見者駭然。張子詣果老祠,見瓦器如甖,玲玎有聲,傾視之,乃前銀也。知果老顯化,因遂出家。《開州志》:顓頊城在縣城東北。七十里,遺址至今尚存,萬曆乙酉三月一日,霧中現門樓臺閣,若有人物遊其上。附近民爭趨視焉,久之乃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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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