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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四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
 第二百六十四卷目錄
 聽言部彙考二
公元684年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六則 高宗永徽三則 龍朔一則 總章一則 咸亨一則 上元一則 儀鳳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神龍一則 元宗開元三則 肅宗乾元二則 上元一則 代宗廣德二則 大曆三則 德宗建中一則 興元一則 貞元五則 憲宗元和二則 穆宗長慶一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三則 開成三則 懿宗咸通一則 僖宗光啟一則
  後梁〈太祖乾化二則〉
  後唐〈莊宗同光三則 明宗天成一則 長興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四則
  後漢高祖開運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三則〉
  遼〈太祖神冊一則 太宗會同一則 景宗保寧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雍熙一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四則 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明道二則 康定一則 慶曆三則 嘉祐一則 英宗治平二則 神宗熙寧三則 元豐二則 哲宗紹聖一則 元符一則 徽宗崇寧一則 大觀一則 宣和一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八則 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二則 淳熙三則 光宗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泰一則 嘉定三則 理宗竇慶一則 端平一則 嘉熙二則 淳祐三則 開一則 景定二則〉
  金〈世宗大定八則 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二則 泰和二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至寧一則
  元〈世祖至元一則 成宗元貞一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延祐二則 英宗至治一則 順帝至正一則
公元1425年
  明〈太祖洪武五則 惠宗建文二則 成祖永樂七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二則 代宗景泰二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二則 孝宗弘治三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三則〉
皇極典第二百六十四卷
聽言部彙考二
公元619年
唐高祖武德二年,令群臣直言無諱
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武德二年閏二月甲辰,考群臣以李綱孫伏伽上第,帝置酒高會,奏九部樂於庭高祖裴寂曰:隋末無道上下相蒙主則驕矜,臣唯諂佞
上不聞過,下不盡忠至使社稷傾危,死於匹夫之手。
撥亂反正,念在安民平亂武臣官方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輔不逮
比每虛心接待,冀聞讜言
然唯李綱盡忠款,孫伏伽可謂誠直餘人猶踵敝風俛首而已,豈朕所望哉。
當以身為嬰兒,方朕於慈父有懷必盡,有意必申。
公元627年
太宗貞觀元年,令侍臣直言無諱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貞觀元年正月,謂侍臣曰:正主邪臣不能致治
正臣邪主不能致治
君臣相遇有同魚水,則可得安天下也。
漢高祖田舍翁耳。
三尺劍而定天下
既而規模弘遠流慶子孫,此蓋任得賢人之所致也。
後世稱美不容於口。
朕雖不明,闕於學問,至夫大好大惡容或知之。
諸公數相諫正
王珪對曰:臣聞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
古者天子,必有諫七人,言不用相繼以死,陛卜開聖慮,納芻蕘愚臣不諱之朝,實願罄其狂瞽
太宗稱善。
自是中書門下三品已上,入內平章軍國,必使諫官隨之,欲其預聞政事,有所開說
太宗虛己納之。
十一月壬戌太宗侍臣曰:隋帝性多猜忌,上下不相達。
斯豈致治之理乎。
朕今推赤心以相付,亦望公輩以直心相向
縱有指陳深切無憂逆忤。
公元629年
貞觀三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三年六月己卯大風拔木
壬午詔文武官言事
冊府元龜貞觀三年五月徐州蝗且旱。
六月,詔曰:豈賞罰不中任用失所,將奢侈未革,苞苴尚行者乎。
文武百辟,各宜上封事極言朕過,勿有所隱。
公元630年
貞觀四年,以旱,詔公卿言事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二月丁巳,以旱詔公卿言事
《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四年秋七月甲子朔,日有蝕之。
上謂房元齡蕭瑀曰:隋文何等主。
對曰:克己復禮勤勞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
五品已上,引之論事。
宿衛之人,傳飧而食。
雖非性體仁明,亦勵精之主也。
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
人性至察而心不明
夫心暗則照有不通至察多疑於物。
自以欺孤寡得之,謂群下不可信任,事皆自決,雖勞神苦形,未能盡合於理。
朝臣既知上意亦復不敢直言宰相已下,承受而已
朕意不然
天下之廣,豈可獨斷一人之慮。
朕方選天下之才,為天下之務,委任責成,各盡其用,庶幾於理也。
因令有司詔敕不便於時,即宜執奏不得順旨施行
公元637年
貞觀十一年,以水災詔求直言
唐書·太宗本紀十一年秋七月癸未大雨水,穀洛溢。
乙未,詔百官言事
冊府元龜十一年七月,以水災詔文百寮,各上封事,極言朕過,勿有所隱。
州官民,有能明識治道方正直諫者,並宜薦達
朕將親見其人,問以得失
九月,帝謂侍臣曰:朕居九重之內,藉左右耳目
舉事出入,虧政害人必須矯正
朕將思改之
公元643年
貞觀十七年,以旱詔群臣言事
唐書·太宗本紀十七年六月甲午,以旱詔京官五品以上言事
冊府元龜十七年正月,帝謂侍臣曰:朕觀古先帝王何嘗不受正諫興化,拒忠言亡滅
有諫安國者,授以高官
矯朕為非者,加以顯戮
虛心佇待,終無所應,然喜得三事,思有終始,一則克平禍亂四裔順軌,二則災異不生,百姓殷實,三則年在盛壯君臨天下
既喜所得,當懼所失。
三思而動,庶無愆尤。
必不渭橋乘船,霸陵縱轡慎夫人同坐夏太康久獵,如此等事,當不煩諫諍耳。
嗜慾遷性,喜怒變情,但聞一言而正,豈候三諫之勞。
朕於公等乞言,幸無所隱。
四月,帝謂侍臣曰:前王之取天下,必藉眾力英才輔助成師主。
朕昔仗義而起,策發諸心,寇平於手。
即位以後誠念蒼生有人上封事,獻直言,能益於時,以裨政要者,朕傾耳而聽拭目而覽,合於務者,不以輿皂而廢其言也。
公元646年
貞觀二十年,詔群臣直言無隱
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貞觀二十年十二月,帝手詔曰:朕聞堯舜之君,自愚而益智
桀紂之主,繇以添愚。
故異順逆於忠言,則殊榮辱於帝道
登躡宇宙字育黔𥟖,恐大德之或虧,懼小瑕之有累。
忠良獻替,想英傑謀猷
諫鼓空懸逆耳之言罕進。
謗木徒設,悖心之論全無。
唯昔魏徵,每顯余過。
自其逝也,雖有莫彰。
豈其獨有非於往時,而皆是於茲日。
固亦庶僚苟順,不觸龍鱗所以虛己外求,披衷內省
言而不用,朕所甘心
用而不言,誰之責也。
自斯已後,各悉乃誠,若有是非直言無隱
公元650年
高宗永徽元年,以地震五品以上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元年六月庚辰晉州地震,詔五品以上言事
公元653年
永徽四年四月壬寅,以旱詔文武官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654年
永徽五年,以旱詔文武官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永徽五年正月丙寅,以旱詔文武官朝集使言事
冊府元龜永徽五年正月以時旱,手詔京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進封事,極言厥咎。
九月,帝謂五品以上曰:往日不離膝下,旦夕侍奉當時
五品以上論事,或有仗下而奏,或有進狀而論者,終日不絕。
今時無事,公等何不言也。
自今已後,宜數論事。
若不面奏,任各進狀
公元663年
龍朔三年,以星變,詔百寮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龍朔三年八月癸卯,有彗星出於左攝提
戊申,詔百僚言事
冊府元龜龍朔三年八月戊申,詔凡百在位,宜極言得失悉心無隱,以救不逮
公元668年
總章元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四月丙辰,有彗星出於五車,詔內外言事
《舊唐書·高宗本紀乾封三年二月,詔改元為總章元年
夏四月丙辰,有彗星見於畢、昴之間。
乙丑,上避正殿減膳,詔內外群官各上封事,極言過失
於是群臣上言:星雖孛而光芒小,此非國眚,不足上勞聖慮,請御正殿,復常饌
帝曰:朕獲奉宗廟撫臨億兆謫見於天,誡朕之不德也,當責躬修德以禳之。
群臣復進曰:星孛東北,此高麗將滅之徵。
帝曰:高麗百姓,即朕之百姓也。
既為萬國之主,豈可過於小蕃。
竟不從所請。
乙亥彗星滅。
公元670年
咸亨元年十月庚辰詔文武官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675年
上元二年四月丙戌,以旱詔百官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676年
儀鳳元年,以星變詔文武官言事
唐書·高宗本紀儀鳳元年七月丁亥,有彗星出於東井
八月庚子詔文武官言事
公元679年
中宗嗣聖四年太后以旱下詔求言
〈即武后垂拱三年唐書·武后本紀垂拱三年四月癸丑,以旱,命京官九品以上言事
神龍元年詔求直言
公元705年
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二月,詔九品上及朝集使極言朝政得失
公元714年
元宗開元二年正月壬午,以關內旱求直諫
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公元715年
開元三年詔求直言
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開元三年五月,以旱故,下詔,令諸長官各言時政得失,以輔朕不逮
十月,詔曰:朕以薄德祗膺睿圖曾不虛己淳源勵精至道,將致俗於仁壽,思納人於軌訓
乾坤交泰風雨咸若中外百僚,盡知戒懼
天下萬姓,頗亦歡康
猶恐人或未安,政有不愜
外司置匭側門進狀封章,論事靡所不達,軒階進規於何不盡,曾無忤旨之罰,實有推心之期。
豈朕之不誠,何人則未諭,如聞朝廷之內,噂𠴲紛然,進不昌言,退不訕議懸書以謗,國僑之患。
鄧析偽言而辨,孔子之誅少正自昔為蠹,罔不在茲。
求於理政,固宜懲絕。
自今已後制敕不便於時,及除授不稱於職,或內懷姦忒,外損公私,並聽進狀具陳得失
五品上官,乃許其廷爭
輕肆口語潛行誹讟,委御史大夫已下,嚴加察訪,狀涉疑似,推勘奏聞
公元726年
開元十四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四年六月戊午東都大風拔木
壬戌,詔州縣長官言事
《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十四年六月戊午大風拔木發屋,毀端門鴟吻都城門等及寺觀鴟吻落者殆半。
上以旱、暴風雨命中外群官上封事,指言時政得失無有所隱。
公元758年
肅宗乾元元年詔求直言
唐書·肅宗本紀乾元元年四月乙卯,賜文武官階、勳、爵,京官九品以上言事
冊府元龜乾元元年四月,詔京官九品已上,許上封事,極言時政得失
朕將親覽
用佇嘉謀,才有可觀,別當甄錄
公元759年
乾元二年詔求直言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肅宗本紀乾元二年夏四月壬寅詔文五品上正官,各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一人,任自封進。
省官十日一上封事
冊府元龜二年三月,詔昔公卿面諫,載在簡冊令僕陛奏,亦惟舊章。
所以下竭其忠,上聞其過。
君臣同德豈不盛歟。
公卿已下,有能論時政之非,箴朕躬之闕,有益於國,有利於人,宜盡昌言,以救時敝。
朕必當行,終無諱者。
廷用一人,擢一職,或有不當,亦任奏論。
在京文武五品上正資官,各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一人,任自封進。
省官十日一上封事直論得失無假文言
冀成殿最,用存沮勸
公元761年
上元二年,令諫官直言時政得失
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上元二年九月制曰:所設諫曹,欲聞諷議
允副從繩之望,須成削槁之書。
諫官,令每月一上封事,指陳時政得失
若不舉職事,當別有處分
公元763年
代宗廣德元年,令諫官直言無諱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廣德元年七月諫官每月一上封事無所迴避
公元764年
廣德二年詔求直言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二年二月,制百官:有論時政得失,並任指陳事實具狀進封
必宜切直無諱
有司白身人,亦宜准此,任詣匭使進表
朕將親覽,必加擇用。
三月,詔曰:為政者,宣之使言,作事者,稽之於眾。
切於求道,務以從人
將明目而達聰,亦理煩去惑
經國之體,庶無闕言。
文武百官諸色人等,有論時政得失上封事者,狀出後,宜令左右僕射尚書,及左右丞諸司侍郎御史大夫中丞等,於尚書省詳議可否具狀聞奏
其所上封事,除常參官外,有時辭理可觀,或幹能堪用者,亦宜具言詳議官中。
或見不同者,即任別狀奏聞
十二月乙酉,令諫官每日奏事
公元772年
大曆七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大曆七年十一月制曰淮南數州夏秋無雨,朕精誠奉天誡懼,臨下唯恐明有所不照,聰有所不達,百辟卿士,咸弼予違。
宣示百姓,令知朕意。
公元773年
大曆八年詔求直言
唐書·代宗本紀大曆八年九月戊子,詔京官五品以上兩省供奉官郎官御史言事
冊府元龜八年九月,詔京官五品已上,及兩省供奉官郎官御史,各上封事論國之利害
大有年,帝慮稅重害農,弊延百姓
乃下是詔。
旬日內,抗疏百餘人損益各異。
親覽留中不出。
公元777年
大曆十二年下詔求言
唐書·代宗本紀十二年四月癸巳,詔諫官封事勿限時,側門論事者隨狀面奏六品上官言事投匭者,無勒副章
冊府元龜十二年四月,詔曰:昔予太祖太宗御天下也,功格二儀不私於己。
化覃萬宇,猶問於人。
外與卿大夫討論政典
內與鴻生碩老演暢儒風
日旰忘勞,特稱至理
猶復旁求諫諍俯察謳謠廣延不諱之書,載建登聞之鼓。
於時中朝闕政四海無疲人,歷代是遵,列聖相軌。
承天序,祗奉睿圖戰戰兢兢日慎一日
於茲十六年矣。
何嘗勵精理道欲得忠賢虛己清心,日有所待。
直詞讜議或時空聞。
五諫七臣,人其安在。
眷懷於此,耿歎良深。
頃以任非其人,凡事壅蔽
今則已懲厥罪,正乃惟心。
式佇嘉猷,庶裨不德
自今已後諫官所獻封事,不限早晚,任進狀來。
所繇門司不得輒有停滯
如須側門論事,亦任隨面奏
即便引對,如有除拜不稱於職,詔令不便於時法禁乖宜,刑嘗未當征求無節冤濫在人,並且極論得失,無迴避,以稱朕意。
常朝官,六品已上,亦宜准此
其擊登聞鼓者,金吾將軍收狀為進,不得輒有損傷,亦不許令人遮擁禁止其理,匭使但任投,匭人投表狀於匭中,依常不須勒留副本,并接時妄有盤問方便止遏,欲使萬邦之事,無隔於九重
獻替之謨,不遺於聽覽
公元780年
德宗建中元年詔求直言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德宗即位初大赦,制憲官諫官常參官,每政事錯綜,即面折廷爭無有所隱。
憲司彈奏一依貞觀故事
其知匭,使先有明敕,非不丁寧,猶聞擁遏
自今已後,仰每日詣匭,務招遠方,達聰明目諸司各舉厥職,共守至公天下,有才業尤著,高蹈丘園直言極諫之士,所在具以名聞
公元784年
興元元年,令朝臣面奏時政得失精擇諫官俾,直言無隱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德宗本紀》興元元年九月丁亥,上顧謂宰臣曰:今大盜雖除,時猶多難,宜廣延納,以達下情
近日諫官無論奏,自今每正衙延英日常朝臣三兩人面時政得失庶有弘益
冊府元龜興元元年九月,令精擇諫官俾,直言無隱
公元785年
貞元元年,詔群臣直言時政得失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元年三月甲寅,詔宰臣宣諭御史今後上封彈奏,人自陳論,不得群署章疏
冊府元龜貞元元年八月詔令待制官,各陳所見方略
十二月,以蝗螟之後流庸未復。
延英視事,日令常參官七人對見,問以時政得失
公元788年
貞元四年,以地震下詔求言
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四年正月庚戌朔京師地震。
九品上官言事
公元790年
貞元六年,以春旱下詔求言
唐書·德宗本紀》六年春旱閏四月乙卯,詔常參官畿縣言事
冊府元龜六年閏四月,以歲旱,令常參官京畿縣令,各上封事,指陳救人之術,致旱之繇。
咸極乃誠無有所隱。
公元793年
貞元九年詔求直言
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九年十一月日南至郊祀
禮畢大赦天下
諸司官陳時政得失者,各盡所見,修疏封進。
人有冤滯事,有闕遺,悉當極言無所隱避
公元805年
貞元二十一年,順宗即位詔求直言
唐書·順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順宗以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位,詔內外官及諸色人,任上封事極言時政得失
有才可觀,別當甄獎
公元807年
憲宗元和二年,詔公卿直言無諱
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二年十二月丙辰,上謂宰臣曰:朕覽國書,見文皇帝行事少有過差諫臣論諍往復數四
況朕之寡昧涉道未明,今後事或未當,卿等每事十論不可一二而止。
公元820年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詔求直言
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穆宗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
二月,御丹鳳樓大赦
內外文武官,及諸色人等任上封事極言時政得失
有才可觀,別當甄獎
公元824年
穆宗長慶四年正月辛亥,詔百官言事
唐書·穆宗本紀云云
公元825年
敬宗寶曆元年,詔諫官直言無隱
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寶曆元年正月赦書:朕即位之初,已有赦令
至如損徹服御,絕止他獻,限喪葬以息淫費,禁奇靡以專女工,他淫擅賦,閑糴禁錢,吏行姦欺,人曷依庇僧道踰濫,流貶重輕錢幣利害軍屯侵占車馬衣服之式。
未幾廢格已多,或職司惰慢,而不能將明
詔書纔行而下已不守。
以此求理,不亦難乎。
元和以來詔,并長慶四年三月三日赦令有委不行,事在朕躬者。
諫官直言得失無有所隱。
公元827年
文宗太和元年詔求直言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太和元年正月,赦,詔內外文武官及諸色人,任上封事極言得失無有隱諱
四月宰臣對罷,召常侍諫議給事中中書舍人起居補闕拾遺,集於政事堂宣諭聖旨:自今已後,如有公事面論奏者,並宜對來。
六月,詔曰:內外卿士有規朕過,宜上封事條奏
公元832年
太和六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六年五月庚申,詔:如聞諸道,水旱害人疾疫相繼宵旰罪己興寢疚懷
長史奏申,札瘥猶甚。
教化未感於蒸人精誠未格於天地
法令或爽,官吏為非
有一於茲,皆傷和氣。
並委中外臣僚,一一具所見聞奏
朕當親覽無憚直言
公元835年
太和九年,置諫院印令諫官密章言事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太和九年十二月,敕創造諫院一面,以諫院之印為文
諫院舊無印,苟有章疏,各於本司請印,諫官有疏,人多知之。
至是特敕置印,兼詔諫官,凡所論事,有關機密,任別以狀引之,不須官銜結署。
公元836年
開成元年詔求直言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開成元年正月一日赦書內外文武官及諸色人,任上封事極言得失
有裨時政,必加陞擢,待以不次。
公元837年
開成二年,詔群臣極得失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二年三月壬申,詔曰:朕嗣丕搆,對越上元虔恭寅畏於今一紀
何嘗宵衣念道昃食思愆,師周文之小心,慕《易·乾》夕惕,懼德不類,貽列聖羞。
將欲俗致和平,時無殃咎,然誠未格物謫見於天,仰愧三靈,使慚庶彙,思獲有濟,浩無津涯。
宋景發言,星因退舍;魯僖納諫,饑不害人
取鑒往賢深惟自勵
在朝群臣,方岳長吏,各上封事,極言得失弼違納誨,副我虛懷
冊府元龜二年三月壬申,詔常參官及諸州府長吏,如有規諫者,各上封事,極言得失,陳救災之本,明致理之方。
咸竭乃心,以輔厥辟。
公元838年
開成三年,以星異詔求直言
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三年十一月,以妖星見,降詔:文武百官諸色人,有能通達刑政之源,參考天人之際,任各上章疏,指言得失
公元863年
懿宗咸通四年詔求直言
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咸通四年正月,詔曰:濟濟多士邦國賴之以取寧。
謇謇匪躬王臣急之以行義
故內懸諫鼓外設匭函思廣謨猷,用弘風教。
自此在朝廷者,勿韜利國之謀。
草澤者,但貢安民之策。
必當開納,擇彼所長勿慮依違,翻成自滯。
旌揚之道,無所恡焉。
公元885年
僖宗光啟元年詔求直言
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光啟元年三月,詔曰:古者進善翹旌,蔽賢削地。
苟異至公之選,適開浮黨之門。
要在拔奇方資濟理
貞觀戡亂既久,治具畢張,而馬周徒步獻書上猶前席
魏徵直言替否,下得竭誠
況朕久致履危,實惟懵道。
欲新庶政,益賴群才
已詔外臣僚,必使搜羅淹滯,仍令文武各陳所見,冀有可裨,苟申籌國之謀,是濟同舟之患。
非無上賞,佇稱勤求。
布告遠近,咸使知悉
後梁
公元911年
太祖乾化元年詔求危言正諫
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乾化元年春正月庚寅,赦流罪以下因,求危言正諫
冊府元龜乾化元年正月朔,日有食之。
庚寅制曰兩漢已來日蝕地震百官上封事,指陳得失
蓋欲周知時病,盡達物情,用緝國章,以奉天誡。
朕每思逆耳,罔忌觸鱗,將洽政經,庶開言路。
況茲謫見,當有咎徵。
在列辟群臣,危言正諫,極萬邦利害,致六合殷昌
予一人,永建皇極
公元912年
乾化二年,詔臣民極言得失
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乾化二年,詔曰:謗木求規,集囊貢事,將裨理道,豈限側言
內外文武百官草澤,並許上封事,極言得失
後唐
公元923年
莊宗同光元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同光元年四月即位
制曰外內文武官及諸色人,任上封事,兼有賢良方正抱器懷能,或利害可陳,無所隱諱直言極諫
朕將一一行之。
亦委諸道長吏,具姓名申奏
閏四月,帝御延英殿,顧謂侍臣曰:朕自創業已來,勤於軍旅
至聖王治道,殊未經心
陸生有言,以馬上得之不可馬上為治。
朕惟寡昧夙夜惕然
實賴卿等獻納忠言箴規得失
不學曹丕,云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遂非拒諫自取厥違。
敬俟語言,輔茲不逮
同光二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二年二月,詔曰:堯鼓明懸,貴聞進諫
舜旌旁建,止為求賢
是宜廣納話言,庶箴闕政。
洎偽梁人滋澆薄,朝掩忠良
蔑聞投水之規,莫識從繩之論。
此後應兩省文武常參官,并前資草澤之士,有謀分利害,事計弼違,并許上表敷陳
當選長旌錄。
如有性多毀譽,私佇愛憎,承寬偶恃於得言,縱志惟專於罔善。
朕亦潛令伺察,觀要審詳狡蠹有彰,罪刑無赦
公元925年
同光三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三年閏十二月,詔曰:朕聞古先哲王臨御天下上則無偏無黨為政治,次則以足食足兵遠謀緬惟前修誠可師範
纂承鳳曆嗣守鴻圖三載於茲萬機是總,非不五兵未輯,兆庶多難,蓋賴卿等寅亮居懷,康濟為務,冀盡賦輿之理,洞詢合轍之規。
今則潛按方區,備聆謠俗,或力役罕均其勞逸,或賦租莫辨於後先,但以督促為名,煩苛不已
甲胄何嘗充給趨朝省者專困支持州閭貨殖全疏天地災祲屢應。
以至星辰越度旱澇不時農桑失業丘園饑饉相望郊野生靈及此寢食寧遑,豈非德政未孚焦勞自掇者耶。
朕昨親援毫翰,軫念瘡痍一則詢而謀猷一則表予宵旰,未披來奏,轉撓予懷,敢不翼翼罪躬,乾乾軫慮
咨爾四岳,弼予一人何不舉爾賢才,輔予寡昧
百辟群后,或有盡忠者被掩其能,抱器者難陳其力
草澤遺逸之士,山林屈滯之人,爾所不知,吾將何助。
等位調鼎,名顯代天,既逢不諱之朝,何恡繇中之說,宜歷告中外,急訪英髦。
在任前資文武官下,至草澤之士,有濟國治民、除奸革弊者,並宜各獻封章,朕選擇施行
其近宣御札,亦可告諭內外,體朕意焉。
公元928年
明宗天成三年御札直言
五代史·唐明宗本紀天成三年三月丁未朔御札直言
冊府元龜天成三年三月丁未,宣御札曰:朕奄有四海於今三年
敬事天神,敢忘日慎。
上憑列聖,賴祖宗垂休
下設庶官,思邦家之共治。
聞過必服,見善則師。
靜惟省躬,動懷畏懼
每從人欲,方布時和
不謂仲春已來繁陰未散,雖如膏之澤,可待豐年,而飛霰其濛,恐傷
實關穡務,深軫納隍
卿等陳力有方直言無避,共熙帝載,以沃朕心。
更吐嘉謀,庶裨闕政
文武百官奏對,恐有隱密之事,不敢當敷揚,即許上章極言時政
善惡貴合,天道弛張
公元933年
長興四年詔求直言
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長興四年八月戊申,受尊號畢下制曰:在朝文武官寮諸色職員,有能直言極諫者,各上封事,盡當開納
後晉
公元936年
高祖天福元年御札直言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天福元年十二月辛卯御札直言
冊府元龜天福元年閏十一月壬午,敕曰:鳴諫鼓以俟讜言,列肺石申冤滯。
聞善自戒,思與物而垂恩
備著前規,用光大業。
直辭可貴,或有理可矜,各務奏陳,皆當鑒納。
十二月庚寅御札宣示百寮曰:朕猥以眇沖,式承眷命。
宵衣旰食不敢怠荒
一日萬機有虞曠闕
在朝文武臣寮等,早升班序,並蘊器能,懷康濟之才,展經綸之術。
逢昌運,宜罄讜言
須務救時,各思舉職
取容避事,勿尸祿曠官
或時經未葉於和平,必思獻替
命令未諧於允當,必在箴規
苟有敷陳並當開納
俟汝匪躬之節,副予仄席之求。
在朝廷,共裨寡德咨爾卿士,宜體朕懷。
公元937年
天福二年御札直言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二年五月壬戌御札直言
冊府元龜二年五月御札百寮曰:朕自祗膺大寶虔奉丕圖
每念創業艱難未嘗終食而懈墮
所冀照臨之內,將臻康泰之風。
庶幾億兆之中,漸息瘡痍之痛。
疚心罔暇,而逆耳無聞
視聽之不開,故箴規之未貢。
在朝文武臣寮等,各懷異術,早踐通班
宜陳經濟之謀,用贊興隆之道。
勿失讜直之議,無拘循避之規。
咸罄乃誠同規不逮
宜令在朝文武臣僚每人進封事一件
仍須實封通進,務裨闕政,用副虛懷
凡百寮寀宜體朕意。
公元938年
天福三年詔求直言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三年二月御札曰:百官曾有宣示,令進封事,據到者未及十人
食祿於朝。
卒無一言可不貞觀政要說。
言而不用,朕所甘心;用而不言,誰之責也。
急於時病務求致理
時命吏部尚書梁文矩十人,置詳定院,詔遣百官上封事。
封事時政之闕,達於一人,否者留中可者行之。
今下詳定司,未敢有盡其言者自是數月僶俛滯命,故有御札促焉。
公元942年
天福七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七年閏三月,敕起今百官五日一度起居日輪差定兩員官,具所見實封以聞。
後漢
公元947年
高祖開運四年二月漢高祖即位,稱天福
十二年六月詔求直言
五代史·漢高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漢高祖晉開運四年二月即位,稱天福十二年
至六月,詔曰:古者詢芻之言,探歌詩之諷,冀求利病,以省是非
濟濟盈朝,謇謇就列懷才抱器博古知今
苟無弘益之辭,曷表翊扶之力。
起今後文百寮,每遇後殿起居日,仰具利濟上章以聞。
次第循環周而復始嘉謀嘉猷之告,庶得聞知
可久可大之規,期於曉達
亦聆此事,向來已行。
率皆浮言,鮮克忠告。
良繇時或拘忌,人有依違,遂使急務慎於指陳浪語盈於章奏
有名無實,阿旨取容
則不然,所宜改作凡有封事,並可直言無用飾辭,務存確論
輔此不逮稱朕意焉。
後周
公元951年
太祖廣順元年詔求直言
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周太祖廣順元年正月丁卯即位
制曰自古聖帝明王,莫不好賢樂諫。
是以誹謗之木,採芻蕘之言,時之利病罔不知,政之得失無不察。
達聰明目,其在茲乎。
內外文武臣寮有見灼然益於道者,許非時上章聞達
庚辰,又詔曰:朕昔在側微,罔親斆學。
但明軍旅之事,安知王化之基。
天命眷求神器自至。
涉道斯淺,何德以堪。
爰念得之雖難,未若守之不易
況承敝之後致理尤難。
蒼生未得息肩,賢者尚多鉗口
必欲使下情上達上情下通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莫若開其言路,詢於廷臣
時政得失必論,君道否臧必告。
自然昏蒙漸滌,聽覽有資,致於日新
其在封事,如聞累朝舊制轉對上書百辟相循,五日為准。
然或權臣惜短,時主多猜敢不深切為言,恐以傷觸獲戾
至有搜羅鄙事蔓延虛辭,徒牽率以為勞,於裨補而何取。
朕猥惟涼德肇啟丕圖矻矻覽於萬幾,未能廣其庶績
兢兢念於百姓何以致之小康
寅畏以居,思慮為疾。
實賴黎獻,誨以讜言
一則邦國規模一則卿士才器
且採搢紳之議,不亦愈於芻蕘之詞。
賢哲之謀,不亦愈於工瞽之諫。
在朝文武百寮凡有所見益國利民之事,並可實封而奏,詣閤門進納,即不可尚習餘風,更循舊轍,無益於理者勿說,不濟於時者勿書。
縱使指朕之非,攻朕之短,自當改過不吝豈但從諫如流
如或武班中,有出戰功不親儒墨,苟有殊見,安得惜言。
固可假手直書,豈在屬文麗藻
至於藩侯郡牧,當切務安時,蠹於政者必知,利於民者必曉,但關弘益,悉可敷聞
朕今諭此至懷,固非掠其虛美志在得畫一之道,成可久之規。
濟濟英翹無辭貢直,事有短者不責,理有長者必行。
但存輔翼之心,勿以逆鱗為懼。
在中外,宜副朕心。
公元954年
世宗顯德元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顯德元年三月,詔曰:文武班列,親近臣寮愛國誠堅,致君心切
苟或朕躬過失,睹時政否臧,無惜敷陳,以補寡昧
苦口良藥逆耳忠言
裨益茲多,翹佇惟切。
今後內外臣寮,或有所見,及有所裨贊,可具實封章表以聞。
或欲面對,便仰閤門司非時引見
公元955年
顯德二年御札直言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顯德二年春二月御札直言
冊府元龜二年二月,詔曰:善操理者,不能全功
善處身者,不能無過失。
堯舜禹湯上聖文武成康至明尚猶逆耳之言,求苦口之藥。
何況後之人不逮哉。
朕承先帝之靈,居至尊之位,涉道猶淺,經事
常懼昏蒙不克負荷
自臨宸極,已過周星
至於刑政取舍之間,國家措置之事,豈能盡是,須有未周。
猶自知,人豈不察。
在位者,未有一人朕躬過失
食祿者,曾無一言時政是非
豈朕之寡昧不足與言邪。
豈人之循默,未肯盡心邪。
左右前後,有所畏忌邪。
高卑疏近,自生間別邪。
古人云:君子大言大祿小言受小祿
又云:官箴王闕
則是士大夫有祿位,無不言之人。
然則為人上者,不能感其心而致其言,此朕之過也。
得不骨鯁之辭,詢正直之議,共申裨益,庶洽治平
朕於卿大夫不能盡知,面不能盡識,若不採其言而觀其行,審其意而察其忠,則何以器略淺深任用之當否。
若言之不入,罪實在予;苟求不言,將誰執咎
內外文武臣寮今後或有所見所聞,並許上章論諫
朕躬之有闕失得以盡言時政之有瑕疵,勿宜有隱。
求名實,豈尚虛華苟或素不攻文,但可直書其事。
理有謬誤者,當期舍短,言涉傷忤者,必與留中,冀所盡情,免至多慮。
諸有司局公事者,各宜舉職,事有不便者,革之可也,理有可行者,舉之可也,勿務因循,漸成訛謬
臣寮有出使在外迴者,苟或黎庶利病,聞官吏優劣,當具敷奏,以廣聽聞
班行職位之中,遷除改轉之際,即當考陳力輕重,較言事臧否奉公切直者當議甄升臨事蓄縮者須行抑退
翰林學士、兩省官職官侍從,乃論思諫諍之司;御史臺官,任處憲司,是擊搏糾彈之地。
論其職分尤異群官,如逐任官內,無所獻替啟發彈舉者,三月滿合遷轉時,宜令中書門下先奏取進止
凡爾有位宜悉朕懷。
公元957年
顯德四年下詔求言
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冊府元龜四年五月,詔曰:朕睱日觀書,見前名臣,議時政得失,皆直指其事,不尚枝詞
一善必適其材,懲一惡必當其咎。
故能中外無壅悔吝不生。
居上者聽之而不疑,在下者言之而無罪
嘻,埋輪都亭,惡梁冀也。
陳屍下室,進蘧瑗也。
曹參獄市無撓充國屯田之制。
李勉嫉惡,謂盧杞姦邪
詩人樂善,美張仲孝友
皆明述臧否,端若貫珠
時主聞之,可以區別
施於臣寮得事盡忠之義。
用之邦國,有從諫如流之稱。
爰自近朝,頗虧公道上封事者,言無可採。
議刑罰者,事不酌中
阿黨則莫顯姓名,述正直則曾無按據
卒歲延納,終無可觀
為臣事君,不當如是
今後,每遇入閤,其待制候對,及文武臣寮非時所上章疏,並須直書其事,不得隱情
但云某人有文,某人有武,某人錢穀某人理人,某處所官吏因循某州刑獄冤濫,某事利於國而未舉,某事害於民而未除。
經營四方者,術策何施。
裨贊萬機者,闕遺何補
何人黨正之士,何人詐偽之端。
上下同心,則綱紀有序
寡昧求理之際,適賢獻可之時。
極言之,朕自詳覽
黜陟二柄,期於必行。
咨爾群寮,各體深意
待制候對官,今後於文班內輪次充,不在只取刑法官
百寮聽命再拜而退。
公元921年
太祖神冊六年,詔畫招諫圖》,以開言路。
《遼史·太祖本紀神冊六年夏五月丙申,詔畫前代直臣像為招諫圖》,及詔長吏四孟月詢民利病。
公元942年
太宗會同五年春正月戊午詔求直言
《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公元972年
景宗保寧四年十二月甲午,詔內外上封事。
《遼史·景宗本紀云云
公元962年
太祖建隆三年,詔百官朝對直言無諱
《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三年二月甲午,詔自今百官朝對,須陳時政利病無以觸諱為懼。
公元981年
太宗太平興國六年,以日食詔求直言
《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六年九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壬子詔求直言
公元984年
雍熙元年詔求直言
《宋史·太宗本紀雍熙元年五月丁丑乾元文明二殿災。
六月丁亥詔求直言
公元995年
至道元年三月庚申詔求直言
《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公元997年
至道三年,真宗即位詔求直言
《宋史·真宗本紀至道三年二月,即皇帝位。
五月丁卯詔求直言
公元998年
真宗咸平元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元年春正月甲申,彗出營室北。
二月癸巳呂端等言彗出之應當在齊、魯分。
帝曰:朕以天下為憂,豈直一方耶。
甲午詔求直言
公元999年
咸平二年,以久旱詔求直言
《宋史·真宗本紀二年閏三月丁亥,以久不雨,帝諭宰臣曰:凡政有闕失,宜相規以道,毋惜直言
庚寅,詔中外直言極諫
公元1000年
咸平三年詔求直言
《宋史·真宗本紀三年十一月壬午,詔群臣盡言無諱常參官轉對如故事,未預次對者聽封事以聞。
咸平六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公元1003年
《宋史·真宗本紀十一月甲寅,有星孛於井、鬼。
十二月甲子詔求直言
公元1011年
大中祥符四年,詔言事官並賜對。
《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八月丁巳詔文武官有言刑政得失邊防機事並賜對。
公元1029年
仁宗天聖七年,詔百官直言時政闕失
《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七年三月癸未,詔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闕失在外實封以聞。
公元1032年
明道元年,以火災詔求直言
《宋史·仁宗本紀明道元年八月壬戌大內火,延八殿
乙丑,詔群臣直言闕失
明道二年秋七月戊子,詔以蝗旱,令中外直言闕政
《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040年
康定元年下詔求言
《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二月丙午許中外臣庶上封章言事
三月丙子大風,晝是夜黑氣長數丈,見東南
丁丑,詔外言闕政
公元1042年
慶曆二年五月甲寅,詔三館臣寮上封事及聽請對
《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047年
慶曆七年,詔內外臣寮封言事
《宋史·仁宗本紀慶曆七年三月癸未,詔天下能言寬恤民力之事者,有司驛置以聞,以其副上之轉運司,詳其可行輒行之。
丁亥,以旱,罷大宴
癸巳,詔許中外臣寮實封條上三事
公元1048年
慶曆八年,詔群臣條奏闕失
《宋史·仁宗本紀八年三月甲寅,幸龍圖天章閣,詔輔臣曰:西陲備禦,兵冗賞濫,罔知所從,卿等各以所見條奏
又詔翰林學士三司使知開封府御史中丞曰:朕躬闕失左右朋邪中外險詐州郡暴虐法令不便於民者,朕欲聞之,其悉以陳。
癸亥,以朝政得失、兵農要務、邊防備豫將帥能否財賦利害錢法是非與夫讒人害政姦盜亂俗防微杜漸之策,召知制誥諫官御史等諭之,使悉對於篇。
公元1056年
嘉祐元年六月己卯,詔群臣實封時政闕失
《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065年
英宗治平二年八月乙未,以雨災詔責躬乞言
《宋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067年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詔求直言
《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
閏三月庚子詔求直言
夏四月辛酉,詔內外所上封事,令張方平司馬光詳定以聞。
六月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徭役利病,可議寬減者以聞。
公元1068年
神宗熙寧元年春正月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闕失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74年
熙寧七年三月乙丑,詔以災異直言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75年
熙寧八年冬十月己亥,詔以災異數見,求直言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80年
元豐三年秋七月癸未,彗出太微垣。
丙戌詔求直言
《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85年
元豐八年,哲宗即位下詔求言
《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三月戊戌,即皇帝位。
五月丙申,詔百官朝政闕失
六月丁亥,詔中外臣庶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
公元1097年
哲宗紹聖四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四年九月壬子,以星變,詔公卿悉心修政,以輔不逮,求中外直言
公元1100年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求直言
《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即皇帝位。
三月辛卯詔求直言
公元1106年
徽宗崇寧五年,以星變詔求直言
《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五年春正月乙巳,以星變詔求直言闕失
丁未太白晝見
戊申,詔侍從官奏封事
公元1110年
大觀四年五月丙辰,詔以彗星見,令侍從直言指陳闕失
《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公元1125年
宣和七年十二月己未詔令中外直言極諫
《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公元1126年
欽宗靖康元年春正月丁卯朔,詔中外臣庶實封得失
《宋史·欽宗本紀云云
公元1127年
高宗建炎元年下詔求言
《宋史·高宗本紀建炎元年五月,詔中外臣庶許言民間疾苦,雖詆訐不加罪。
公元1129年
建炎三年下詔求言
《宋史·高宗本紀三年二月癸亥下詔直言
丙子,詔士民直言時政得失
夏四月乙卯許中外直言。
六月己酉,以久雨,召郎官以上闕政
公元1131年
紹興元年十二月戊寅,以彗出求直言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1132年
紹興二年九月辛酉,以彗出,詔許中外臣直言時政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1133年
紹興三年,以災異直言
《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年八月甲辰,以雨暘不時,蘇、湖地震,求直言
公元1134年
紹興四年十二月己亥,以來年正旦日食,下詔直言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公元1136年
紹興六年六月乙巳朔,夜地震
己酉,求直言
公元1137年
《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七年,以災異直言
《宋史·高宗本紀七年二月辛丑,以日食,求直言
六月癸未,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
公元1145年
紹興十五年,以星變求言
《宋史·高宗本紀十五年夏四月戊寅彗星出東方。
癸未,命監司郡守條上便民事宜
公元1162年
紹興三十二年五月孝宗即位下詔求言
《宋史·孝宗本紀紹興三十二年五月乙亥,即皇帝位。
甲申,詔中外士庶陳時政闕失
七月庚子,以雨水飛蝗,令侍從臺諫上民利病
十二月戊辰,詔侍從臺諫集議當今弊事,仍命盡率其屬,使極言無隱
公元1163年
孝宗隆興元年秋七月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公元1164年
隆興二年,以水災下詔求言
公元1165年
《宋史·孝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侍從臺諫卿監郎官館職闕失當今急務
乾道元年夏五月壬戌,詔監司帥守講究弊事以聞。
《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公元1166年
乾道二年夏四月戊寅,以久雨,命侍從臺諫議政刑所宜以聞。
《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公元1181年
淳熙八年七月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公元1182年
淳熙九年,詔講讀官直言時政
《宋史·孝宗本紀九年四月癸亥,帝覽陸贄奏議、諭講讀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條陳來上,無有所隱。
公元1187年
淳熙十四年下詔求言
《宋史·孝宗本紀十四年秋七月丙午,詔群臣陳時政闕失當今急務
己酉,詔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
癸丑,命檢正都司看詳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公元1191年
光宗紹熙二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二年二月乙酉,詔以陰陽失時,雷雪交作,令侍從臺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各具時政闕失以聞。
五月庚申,詔侍從經筵翰苑官,自今並不時宣對,庶廣咨詢,以補治道。
公元1194年
紹熙五年,寧宗即位詔求直言
《宋史·寧宗本紀紹熙五年七月,即皇帝位。
戊辰詔求直言
甲申,詔兩省官詳定應詔封事,具要切者以聞。
冬十月乙未,詔以陰陽謬盭雷電非時,令臺諫侍從,各疏朝政闕失以聞。
公元1200年
寧宗慶元六年,詔百官直言闕失
《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六年夏五月戊辰,詔侍從臺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闕失當今急務
辛未,以久不雨,詔中外陳朝過失時政利害
壬申,雨。
丁丑,詔三省樞密院擇臣封事可行者以聞。
公元1204年
嘉泰四年三月乙亥,詔百官陳時政闕失
《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公元1208年
嘉定元年下詔求言
《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元年春正月辛巳下詔求言
閏四月丁酉,以旱詔求言。
公元1209年
嘉定二年五月己未,以旱詔群臣上封事。
《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公元1215年
嘉定八年夏四月癸卯,詔中外臣民直言時政得失
《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公元1225年
理宗寶慶元年,詔內外文武封章言事
《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元年五月甲子,詔:內外文武大小之臣,於國政所見聞,封章來上,毋或有隱。
公元1234年
端平元年春正月庚子朔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公元1238年
嘉熙二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嘉熙二年秋七月壬午,以霖雨不止烈風大作,詔避殿減膳徹樂,令中外臣極闕失
公元1240年
嘉熙四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四年秋七月乙丑,詔:今夏六月恆暘飛蝗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直言闕失無隱
十二月丙辰地震
己未詔求直言
公元1242年
淳祐二年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淳祐二年十一月己亥日南至雷電交作,詔避殿減膳,求直言
公元1245年
淳祐五年,以來歲正旦日食,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五年十二月壬午太史來歲正旦日當食,詔以是月二十一日避殿減膳,命百司講行闕政,凡可以消弭災變者,直言無隱
公元1247年
淳祐七年詔求直言弭旱。
《宋史·理宗本紀七年五月乙亥,御集英殿策士詔求直言弭旱。
公元1259年
開慶元年十一月戊申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公元1262年
景定三年春正月戊子朔,詔申飭百官盡言
《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公元1264年
景定五年七月,以星變詔求直言
十月度宗即位詔求直言
《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五年秋七月甲戌彗星
丁丑,詔中外臣僚直言朝政闕失
度宗本紀景定五年十月丁卯,即皇帝位。
十一月丙戌,帝初聽政,御後殿
詔求直言
又詔先朝舊臣趙葵謝方叔程元鳳馬光祖李曾伯上言以匡不逮
公元1161年
世宗大定元年,詔職官便宜事
金史·世宗本紀正隆六年十月丙午,即皇帝位,改元大定
十二月壬戌同知河間高昌福上書便宜上覽再三
內外大小職官便宜
公元1162年
大定二年,詔宰臣直言無隱臣民上書者,亟條具以聞。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年正月壬辰,上謂宰執曰:朕即位半年可行事實多,近日全無敷奏
深居九重,正賴卿等贊襄,各思所長以聞,朕豈有倦思。
癸巳太白晝見
甲午,上謂宰執曰:卿等當民間利害及時事之可否以時敷奏
不可公餘輒從自便,優游而已
閏二月甲戌,上謂宰臣曰:比聞外議言,奏事甚難。
朕於可行未嘗不從
自今敷奏勿有所隱,朕固樂聞之。
戊子,上謂宰臣曰:臣民上書者,多敕尚書省詳閱,而不即具奏天下將謂朕徒受其言而不行也。
其亟條具以聞。
八月癸酉,上謂宰臣曰:百姓上書陳時政,其言猶有所補。
等位機要略無獻替,可乎。
聽斷獄訟簿書期會,何人不能
、虞之聖,猶務兼覽博照,乃能成治。
正隆專任獨見,故取敗亡
早夜孜孜,冀聞讜論,卿等宜體朕意。
詔:百司官吏,凡上書言事或為有司所抑,許進表以聞,朕將親覽,以觀人材優劣
公元1168年
大定八年,諭宰臣直言得失
金史·世宗本紀八年正月乙丑,上謂宰臣曰:朕治天下,方與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各當面陳,以輔朕不逮,慎毋阿順取容
卿等致位公相正行道揚名之時,苟或偷安自便,雖為今日之幸,後世以為何如
群臣皆稱萬歲
公元1170年
大定十年,諭宰臣直言無隱
金史·世宗本紀十年三月庚午上諭左丞石琚曰:女直人徑達要,不知閭閻疾苦
汝等自丞簿至是,民間何事不知,凡有利害,宜悉敷陳
十月辛未,上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無為面從退有後言
公元1171年
大定十一年,詔內外官民直言得失
金史·世宗本紀十一年八月癸卯朔太白晝見
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言
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
政事所行,豈能皆當。
自今直言得失,毋有所隱。
十月甲寅,上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一無執奏
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
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
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行未便,亦當從而改之,毋拒而不從
大定十二年,詔陳言文字送祕書監錄付所司
金史·世宗本紀十二年正月戊寅,詔有司:凡陳言文字,皆國政利害,自今言有可行,以其本封祕書監當行者錄副付所司
公元1176年
大定十六年,諭宰臣直言無隱
金史·世宗本紀十六年十二月丙子上諭宰臣曰:凡已經斷事未當,卿等勿謂已行,不為奏聞改正
朕以萬幾之繁,豈無一失
卿等但言之,朕當更改,必無吝也。
公元1187年
大定二十七年,諭宰臣竭誠盡言
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七年二月乙酉,上謂宰執曰:朕自即位以來言事者雖有狂妄未嘗罪之。
卿等未嘗盡言,何也。
當言不言,是相疑也。
君臣無疑,則謂之嘉會
有利害,可竭誠言之。
朕見緘默不言之人,不欲觀之矣。
公元1192年
章宗明昌三年,集百官各書所對。
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三年八月甲辰,集三品以下六品上官,問以朝政得失民間利害,令各書所對。
公元1195年
明昌六年,諭諫官直言無諱
金史·章宗本紀六年三月甲午,以翰林直學士孛術魯子元兼右司諫,監察御史田仲禮為左拾遺翰林修撰僕散訛可兼右拾遺,諭之曰:國家設置諫官,非取虛名,蓋責實效,庶幾有所裨益
卿等皆朝廷選擢,置之諫職,如國家利害官吏邪正極言無隱
路鐸左遷,本以他罪,卿等勿以被責,遂畏縮不言,其悉心戮力,毋得緘默
公元1197年
承安二年,敕計議官直言利害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八月庚辰,敕計議官進奏帖,可直言利害勿用浮辭
公元1199年
承安四年,以旱詔求直言
金史·章宗本紀四年五月壬辰朔,以旱,詔求直言
六月丁丑右補闕楊庭秀言:自轉對官外,隨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出使外路有可言者,並移檢院以聞。
時政得失民間利病可周知矣。
從之。
公元1203年
泰和三年令士詣闕陳言
金史·章宗本紀泰和三年冬十月丁卯,諭尚書省士庶陳言皆從所司以聞,自今可悉令詣闕,量與食直,仍給官舍居之。
其言切直及繫利害重者,並三日奏聞
公元1206年
泰和六年詔言軍國利害
金史·章宗本紀六年五月壬辰,諭尚書省:今國家多故,凡言軍國利害五品上官以次奏陳,朕將親問之。
六品以下則具帖子以進。
公元1210年
衛紹王大安二年九月乙未詔求直言
金史·衛紹王本紀云云
公元1213年
至寧元年八月宣宗即位
九月詔求直言
金史·宣宗本紀至寧元年八月甲辰,即皇帝位。
九月丁未,諭宰臣曰:朕即大位,群臣凡有所見,各直言勿隱。
丙寅詔諭六品以下官,事有可言者之無隱。
公元1268年
世祖至元五年,詔御史直言無隱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五年秋七月癸丑,立御史臺,以右丞相塔察兒御史大夫詔諭之曰:臺官職在直言,朕或有未當,其極言無隱,毋憚他人,朕當爾主。
仍以詔諭天下
公元1295年
成宗元貞元年,敕上封事者中書省發視以聞。
《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六月,敕:凡上封事者,命中書省發緘視之然後以聞。
公元1309年
武宗至大二年,詔臣民實封言事在外者赴所屬轉達
《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二年九月庚辰朔,詔:朝廷得失軍民利害臣民上言者,皆得實上聞在外者赴所屬轉達
公元1315年
仁宗延祐二年詔求直言
《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二年春正月御史臺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盜起,皆風憲顧忌失於糾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賞罰失當,或獄有冤濫賦役繁重以致乖和
宜與老臣共議所由
明言其事當行者以聞。
十一月丙午客星變為彗,犯紫微垣,歷軫至壁十五宿,明年二月庚寅乃滅。
甲戌左丞相合散等言:彗星之異,由臣等不才所致,願避賢路
帝曰:此朕之愆,豈卿等所致
其復乃職,苟政有過差,勿憚於改。
可以百姓者,當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變可弭也。
公元1320年
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
十二月下詔求言
《元史·英宗本紀》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
十二月乙巳朔,詔:七品上官,有偉畫長策可以濟世安民者,實封上之。
丁卯鐵木迭兒拜住言:比者內外得失今上封事者,或直進御前
乞令臣等開視,乃入奏聞。
帝曰:言事直至朕前可也,如細民訴訟者則禁之。
公元1323年
英宗至治三年二月,令百官便宜事
八月泰定帝即位詔求直言
《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三年二月癸酉,畋於柳林,顧謂拜住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
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良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
帝曰:朕在位三載,於兆姓萬物,豈無乖戾之事。
等宜百官議,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泰定帝本紀至治三年八月癸巳,即皇帝位。
十二月詔求直言
公元1349年
順帝至正九年九月甲子,凡建言外利害者,詔委官選其可行之事以聞。
《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1370年
太祖洪武三年,詔廷臣得失
大政紀》洪武三年十二月壬午,日中黑子,詔廷臣得失
起居注萬鎰言:日者,陽之精也。
至陽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陰之奸乎陽也。
其在人事,德為陽,刑為陰。
君子為陽,小人為陰。
刑勝乎德,小人勝乎君子
臣請凡臣民有罪,法當死者,皆三覆奏,毋輒置之刑。
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
庶乎天象感也。
吏部尚書郎本中言:日者,君之象也。
陛下修德以禳之。
君德修,則天變自消。
宋景公一言之善,熒惑猶為之退舍
陛下天錫之資,誠能益加修省,何天變不回哉。
河南中原之士,隱於山林者,宜訪求之。
仕於朝者,有能加其官。
不能者,加其黜罰焉。
凡天之仁愛人君鑒視告戒無所不在
人君體之於心,而施之於政者,亦當無所不用其情也。
《詩》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
天人感應之機如此,願陛下無忽
上皆嘉納其言。
公元1376年
洪武九年詔言事者直陳得失
《明會典洪武九年,頒建言格式,使言者直陳得失無事繁文
大政紀》洪武九年六月上諭侍臣曰:昔大禹五聲聽治,為銘於
虡曰:教我以道者擊鼓
以義者,擊鐘
以事者,振鐸
憂者,擊磬。
以獄者,搖鞀。
禹,聖人也。
虛己求言如此之切。
朕屢敕廷臣,言無諱
至今少有啟沃朕心者。
侍臣對曰:陛下無可言者
上曰:朕日總萬幾,安能事事盡善
所望左右盡忠補過
如卿所言,非朕所望也。
侍臣頓首謝。
十二月庚戌,頒建言格式
上因主事茹太素卜疏時務,累萬餘言,可行四事
頒示中外,使言者直陳得失無事繁文
自序其事於旨云。
《明昭代典則九年閏九月庚寅,詔曰:朕本布衣,因元多故,遂與群雄並驅險阻艱難更歷備至,方得偃兵息民稱尊海內
紀年洪武,已九春秋矣。
邇來欽天監奏報五星紊度,日月相刑。
於是靜居自省
古今乾道變化殃咎在於人君
思之至此皇皇無措
惟爾臣民,許言朕過。
於戲於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鑑之。
假公濟私,豈賢人君子之操。
非所望焉。
公元1377年
洪武十年詔言事者,實封直達御前
昭代典則洪武十年六月丁巳,上謂中書省臣曰:清明之朝,耳目外通
暗之世,聰明內蔽。
外通則下無壅遏,內蔽則上如聾瞽
國家治否,實關於此。
朕常懼下情不能上達得失無由以知,故廣言路以求直言
有言者,朕皆虛心以納之。
慮微賤之人敢言而不得言疏遠之士欲言而恐不信如此則所言有限所聞不廣
其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實封直達御前
公元1382年
洪武十五年詔言事者,實封遞奏
《明會典十五年,令軍士建言者,所司用印實,封入遞奏聞。
本人不必赴京。
公元1385年
洪武十八年,詔中外條陳軍民利病政事得失
《明昭代典則洪武十八年二月甲辰,上以當春久雨陰晦不解,間雪雹以雷,雖時氣不和,亦人事有以致之。
乃諭中外,凡軍民利病政事得失條陳以進。
下至編民卒伍,苟有所見,皆得盡言無諱
公元1399年
惠宗建文元年三月京師地震,求直言
大政紀》云云
公元1400年
建文二年八月承天門災,詔求直言
《明昭代典則云云
公元1403年
成祖永樂元年,詔百工技藝,皆許陳奏
名山藏·典謨記》永樂元年十二月,詔:百工技藝,凡利國益民之事,皆許陳奏
公元1404年
永樂二年,命六科給事中庶務失中直言無隱
《明昭代典則永樂二年春正月上御天門,召六科給事中,諭曰:朕日臨百官可否庶務,或有失中爾等直言無隱
又顧解縉等曰:敢為之臣易求,敢言之難得
敢為者,強於己。
敢言者,強於君。
所以王魏之風,世不多見。
欲使進言者,無所畏。
聽言者,無所忤。
天下何患不治
朕與爾等勉之
公元1405年
永樂三年,詔侍臣直言無隱
大政紀》永樂三年四月戊辰,諭侍臣:自今事之叢脞者,悉記之,以備顧問
所行有未合理者,亦常直諫
上曰:為政之道,莫先於廣言路
蓋天下之大,吏治得失生民休息,人不言朝廷何由悉知。
又曰:早來宮中,偶忘一事,問左右,皆不能記憶
沉思久,而後得之
朕以一人之智,處萬幾之煩。
豈能一一記憶不忘,一一處置不誤。
汝等慎勿有顧避
公元1410年
永樂八年,令布政司按察司進表陳奏軍民利病政治得失
《明會典云云
公元1415年
永樂十三年,令凡軍民利病,及貪官污吏作弊害民者,許諸人具實奏聞
《明會典云云
公元1421年
永樂十九年,以火災詔求直言
明通紀》永樂十九年四月庚子夜奉天謹身華蓋三殿災。
詔告天下,求直言
公元1424年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仁宗即位
十月詔求直言
大政紀》永樂二十二年八月丁巳皇太子皇帝位。
十月,敕五府六部衙門直言
公元1425年
仁宗洪熙元年,詔群臣直言無諱
大政紀》洪熙元年正月癸酉,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金幼孜黃淮,諭曰:為君以受直言為賢,不受直言則禍益增。
為臣以能直言為賢,不能直言則忠不盡
自今遇朕行有未當,但直言之,毋以不從為慮。
賜鈔一千貫,文幣一表裏。
三月丁亥,諭三法司,自今誹謗者,悉勿治。
曰:往者法司無公平寬厚之意,尚羅織功能
稍有片言涉及國事,輒論誹謗
中外相帥成風奸民嫁禍良善者,輒飾造誣罔,以誹謗為說,一罣於此身家破滅,莫復辨理
今數日間,覺此風又萌。
治道所急求言所患以言為諱
況今所急,尤在於下情
等宜體朕心。
《明昭代典則洪熙元年三月,敕曰:朕以眇躬,處億兆之上,御天下之大,機務之繁,殆難獨理。
是以下詔求言,冀匡不逮
此朕之實心也。
即位以來臣民上章以數百計,朕未嘗忻然聽納
之而當,即與施行
苟有不當未嘗加譴。
此皆群臣所共知者。
間因大理寺少卿戈謙所言,過於矯激,多非實事。
一時不能禁於心,而群臣有迎合意者交章奏其賈直,欲置諸法。
特優容。
在職視事不得朝參自是以來言者益少。
豈為無事可言歟。
抑懷自全之計,而退為默默歟。
今自冬不雪,春亦少雨,陰陽愆期,必有其咎,豈無可言。
為人臣者,惟念保身亦何以為忠。
朕之一時不能含容,蓋未嘗自省
文武群臣,亦各思以君子之道自勉,攄其嘉謀嘉猷
凡遇國家軍民利有未興,弊有未革,及政令未當者,咸直言之,勿以前事為戒,而有所諱。
庶幾君臣相與義戈謙。
明日以後仍舊朝參故諭。
公元1428年
宣宗宣德三年,奏准官民言六部尚書都御史,六科給事中會議奏聞
《明會典云云
公元1439年
英宗正統四年詔求直言
《明昭代典則正統四年六月,帝敕諭南京守備襄城伯李隆參贊機務戶部尚書黃福、及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門官:朕承大統夙夜祗勤,惟天惟祖宗付託之重,不敢怠逸。
比年以來停罷一切徵斂,除逋負薄刑罰,所冀四方遂生息。
今歲以來災沴數見,京畿尤甚
兼以各處水旱相仍軍民困苦
洪範咎徵,皆由人事,此蓋朕不德所致也。
修省兢惕,勉圖善道
爾等與同休。
自今其體朕心,以敬天愛人為心,毋懈夙夜
夫持廉戒貪者,善身之本。
至公絕私者,善政之要。
欽哉,勖哉,無懈朝夕,庶幾回天意,以固宗社生民
爾等尚亦有利哉。
軍民一切利病及今可以濟時恤患,除奸去弊之事,許諸人指實直言無隱
公元1443年
正統八年詔求直言
大政紀》八年四月雷震奉天殿。
詔求直言
公元1453年
代宗景泰四年,令建言者,該衙門詳細參看
《明會典景泰四年,令建言者,該衙門詳細參看
有利國利民,可行則行。
有假以言事報復讎怨者,具奏治罪
大政紀》景泰四年六月災異,求直言
公元1454年
景泰五年正月積雪恆陰,詔求直言
大政紀》云云
公元1461年
英宗天順五年,詔開言路。
大政紀》天順五年八月,以擒逆賊詔示天下,布寬恤開言路。
李賢上言:曹賊就擒,此非小變。
宜詔天下一切不急之務悉皆停罷,與民休息
又言:自古治朝未有不開言路者。
或設敢諫之鼓,誹謗之木,以導之。
或舉旌獎賞勞陞用之典,以勸之。
猶慮其訒默自保,或設不言之刑,以懼之。
聖帝明王,其惓惓求言若此者,惟恐不得聞其失也。
奸邪之臣,惡其攻己,必欲塞之,以肆其非。
由是覆宗絕祀陷於大僇不悟矣。
上曰:此吉祥石亨、張軏、楊善輩,實為之。
今宜列之於詔,咸使聞知
先是御史張鵬楊瑄以言獲譴,權奸肆行無忌相繼反逆
以為言。
乃降此詔,言路始開。
公元1485年
憲宗成化二十一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名山藏·典謨記》成化二十一年正月甲申朔申刻,有火光中天西下墜,化白氣,復曲折上騰,其聲如雷。
踰時西方復有流星,如碗大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接尾跡,化白氣曲曲如蛇形。
良久,正西轟轟雷震地。
須臾止。
敕曰:上天垂戒災異迭見
歲暮及今正旦星變有聲如雷,朕甚驚懼
文武百官,其指陳國家生民利病,朕采行之。
公元1487年
成化二十三年,孝宗即位詔求直言
大政紀》成化二十三年九月皇太子皇帝位。
十月丙子五更星變
下詔求言
公元1493年
孝宗弘治六年三月亢旱直言
大政紀》云云
公元1497年
弘治十年詔求直言
大政紀》弘治十年五月京師風霾,各省地震。
詔求直言
公元1498年
弘治十一年冬十月,乾清坤寧宮災,詔求直言
《明昭代典則十一年冬十月,乾清、坤寧宮災。
詔曰:朕惟天道人事相與之機,捷於影響,甚可畏也。
邇者上天示戒災異頻仍
弘治十一年十月十二日清寧宮災,中夜達旦,朕心驚懼,寢食靡寧,慮有愆違上干和氣修省數日,莫究所由
茲特齋心竭誠遣官祭告天地太廟社稷山川
文武群臣,有官守言責,皆與朕共天職者,宜各省躬思咎去垢滌污,殫心效力,毋得因循怠玩,若罔聞知
凡百弊政姦貪顯跡,及一應軍民利病,皆直切指陳無有所隱,以助朕勵精之治,荅上天仁愛之心,綿國家萬載隆長之祚。
欽哉
故諭。
公元1514年
武宗正德九年,以乾清宮災,詔求直言
《明昭代典則正德九年春正月乾清宮災。
敕曰:朕恭承天命嗣守祖宗成業
夙夜孜孜,圖勉治理
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乾清宮災。
朕心驚惶,莫知攸措。
以敬天事神之禮,有未能盡。
祖宗列聖之法,有未能守。
用舍或有未當刑賞或有未公,征斂太重,有傷民財工役繁興有勞民力
讒諛並進,而直言不聞。
賄賂公行,而政體乖謬
奸貪弄法,而職業多未能修。
撫勦失宜,而盜賊尚未見息。
有一於此,皆足以傷和致災。
靜言思之,悔悟方切
文武群臣,受朕委任,義均休戚,各洗心改過,痛加修省
事關朕躬及時闕失軍民利病,宜直言無隱
庶俾朕有所修,以荅上天仁愛譴告之意。
故諭。
公元1521年
正德十六年夏四月世宗即位詔求直言
《明昭代典則正德十六年夏四月癸卯世宗皇帝位。
天下朝廷政事得失天下軍民利病,許諸人直言無隱
公元1523年
世宗嘉靖二年,以水災詔求直言
《永陵編年史嘉靖二年八月河南諸郡大水
降敕修省,求直言
吏部侍郎汪俊上言皇上臨御未幾,政漸弗終,天心仁愛,特示警懼。
登極一詔百度惟貞
邇來舉措背馳萬民失望
詔令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罷逐奸回任用耆舊
邇來師傅重臣咨詢疏闊任賢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聽言如流。
邇來事干戚宦九卿臺諫執奏不從聽納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釐革倖位。
邇來戚宦藩邸之臣,侯伯錦衣陳乞日多。
名器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馬匹牛羊悉付科道覈計,後因閻閎瀆奏,遂寢前旨。
恤民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禁黜左道
邇來修設齋醮溷瀆宮庭
禁邪不如初矣。
即位之初,神氣精明
邇來聖體違和天顏漸改,豈鼎盛之年,忘在得之戒乎。
有一於此,皆足以召災。
未可以為適然之數,而不加之意也。
不報
公元1528年
嘉靖七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永陵編年史嘉靖七年五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北畿、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大旱
敕求直言
且諭輔臣曰:卿等亦各盡言,以體朕憂。
言者甚眾。
大學士楊一清疏:臣觀群臣立論者,不宜措注,而責實者,多付於空言
皇上應天以實,而群臣應詔以文也。
臣謂今日之務,在省事不在多事
守法不在變法
安靜不在紛更
在寬厚,不在煩苛
昔人有言為國不足懼者五,深可懼者六。
今日之弊,實恐墮此。
臣舉其要,曰舉賢才充任,使收人心,以固邦本。
直言,以防壅蔽而已
嘉納之。
公元1548年
嘉靖二十七年八月京師地屢震求言
大政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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