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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八卷目錄
官常總部藝文二〈詩〉
召南羔羊三章
鄭風緇衣三章
羔裘三章
魏風園有桃二章
大雅民勞五章
板八章
烝民八章
怨歌行 魏曹植
當事君行 同前
楚子文善仕 嵇康
詠史 晉袁宏
詠史 張協
官常總部紀事
官常總部雜錄
官常典第八卷
官常總部藝文二〈詩〉
《召南·羔羊三章》〈朱註〉
南國化文王之政,在位皆節儉正直,故詩人美其衣服有常,而從容自得如此也。
羔羊之皮,素絲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賦也〉羔羊之革,素絲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賦也〉羔羊之縫,素絲五總。委蛇委蛇,退食自公。〈賦也〉
《鄭風·緇衣三章》〈朱註〉
舊說鄭桓公、武公相繼為周司徒,善於其職,周人愛之,故作是詩。
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賦也〉
緇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賦也〉
緇衣之蓆兮,敝予又改作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粲兮。〈賦也〉
《羔裘三章》〈朱註〉
蓋美其大夫之詞。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賦也〉羔裘豹飾,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賦也〉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彥兮。〈賦也〉
《魏風·園有桃二章》〈朱註〉
詩人憂其國小而無政,故作是詩。
園有桃,其實之殽,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不知我者,謂我士也驕,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憂矣,其誰知之,其誰知之,蓋亦勿思。〈興也〉
園有棘,其實之食,心之憂矣,聊以行國,不知我者,謂我士也罔極,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憂矣,其誰知之,其誰知之,蓋亦勿思。〈興也〉
《大雅·民勞五章》〈朱註〉
序說以此為召穆公刺厲王之詩,以今考之,乃同列相戒之詞。
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無縱詭隨,以謹無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柔遠能邇,以定我王。〈賦也〉
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惠此中國,以為民逑,無縱詭隨,以謹惛怓,式遏寇虐,無俾民憂,無棄爾勞,以為王休。〈賦也〉
民亦勞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師,以綏四國,無縱詭隨,以謹罔極,式遏寇虐,無俾作慝,敬慎威儀,以近有德。〈賦也〉
民亦勞止,汔可小愒,惠此中國,俾民憂泄,無縱詭隨,以謹醜厲,式遏寇虐,無俾正敗,戎雖小子,而式弘大。〈賦也〉
民亦勞止,汔可小安,惠此中國,國無有殘,無縱詭隨,以謹繾綣,式遏寇虐,無俾正反,王欲玉女,是用大諫。〈賦也〉
《板八章》〈朱註〉
序以此為凡伯刺厲王之詩,今考其意,亦與前篇相類,但責之益深切耳。
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出話不然,為猶不遠。靡聖管管,不實於亶,猶之未遠,是用大諫。〈賦也〉
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天之方蹶,無然泄泄。辭之輯矣,民之洽矣;辭之懌矣,民之莫矣。〈賦也〉
我雖異事,及爾同僚;我即爾謀,聽我囂囂。我言維服,勿以為笑。先民有言,詢于芻蕘。〈賦也〉
天之方虐,無然謔謔,老夫灌灌,小子蹻蹻。匪我言耄,爾用憂謔,多將熇熇,不如救藥。〈賦也〉
天之方懠,無為夸毗,威儀卒迷,善人載尸,民之方殿屎,則莫我敢葵;喪亂蔑資,曾莫惠我師。〈賦也〉
天之牖民,如壎如箎,如璋如圭,如取如攜。攜無曰益,牖民孔易,民之多辟,無自立辟。〈賦也〉价人維藩,大師維垣,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無俾城壞,無獨斯畏。〈賦也〉
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游衍。〈賦也〉
《烝民八章》〈朱註〉
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而尹吉甫作詩以送之。
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監有周,昭假于下,保茲天子,生仲山甫。〈賦也〉
仲山甫之德,柔嘉維則,令儀令色,小心翼翼,古訓是式,威儀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賦。〈賦也〉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戎祖考,王躬是保,出納王命,王之喉舌,賦政于外,四方爰發。〈賦也〉
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賦也〉
人亦有言,柔則茹之,剛則吐之,維仲山甫,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禦。〈賦也〉
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我儀圖之,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袞職有闕,維仲山甫補之。〈賦也〉仲山甫出祖,四牡業業,征夫捷捷,每懷靡及,四牡彭彭,八鸞鏘鏘。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賦也〉
四牡騤騤,八鸞喈喈,仲山甫徂齊,式遄其歸,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賦也〉
《怨歌行》魏·曹植
為君既不易,為臣良獨難。忠信事不顯,乃有見疑患。周公佐成王,金縢功不刊。推心輔王室,二叔反流言。待罪居東國,泣涕常流漣。皇靈大動變,震雷風且寒。拔樹偃秋稼,天威不可干。素服開金縢,感悟求其端。公旦事既顯,成王乃哀歎。吾欲竟此曲,此曲悲且長。今日樂相樂,別後莫相忘。
《當事君行》同前
人生有所貴尚,出門各異情;朱紫更相奪色,雅鄭異音聲。好惡隨所愛憎,追舉逐聲名;百心可事一君,巧詐寧拙誠。
《楚子文善仕》嵇康
三為令尹,不喜柳下。降身蒙恥,不以爵祿。為己靜恭,古惟二子。
《詠史》晉·袁宏
周昌梗概臣,辭達不為訥。汲黯社稷器,棟梁天表骨。陸賈厭解紛,時與酒檮杌。婉轉將相門,一言和平勃。趨舍各有之,俱令道不歿。
《詠史》張協
昔在西京時,朝野多歡娛。藹藹東都門,群公祖二疏。朱軒曜金城,供帳臨長衢。達人知止足,遺榮忽如無。抽簪解朝衣,散髮歸海隅。行人為隕涕,賢哉此大夫。揮金樂當年,歲暮不留儲。顧謂四座賓,多財為累愚。清風激萬代,名與天壤俱。咄此蟬冕客,君紳宜見書。
官常總部紀事
《左傳》:成公十六年夏,晉侯伐鄭,楚子救鄭。六月,晉楚遇於鄢陵,有淖於前,乃皆左右,相違於淖,步毅御晉厲公,欒鍼為右,欒范以其族夾公行,陷於淖,欒書將載晉侯,鍼曰:書退,國有大任,焉得專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離局,姦也。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乃掀公以出於淖。
公元前525年
昭公七年春三月,公如楚,孟僖子為介,夏,四月,晉人來治杞田,季孫將以成與之,謝息為孟孫守,不可。曰:人有言曰:雖有挈瓶之智,守不假器,禮也。夫子從君,而守臣喪邑,雖吾子亦有猜焉。
《管子》:管仲相三月,請論百官,公曰諾。管仲曰:升降揖讓,進退閑習,辨辭之剛柔,臣不如隰朋,請立為大行,墾草入邑辟土,聚粟多眾,盡地之利,臣不如甯戚,請立為大司田,平原廣牧,車不結轍,士不旋踵,鼓之而三軍之士視死如歸,臣不如王子城父,請立為大司馬。決獄折中,不殺不辜,不誣無罪,臣不如賓胥無,請立為大司理。犯君顏色,進諫必忠,不辟死亡,不撓富貴,臣不如東郭牙。請立以為大諫之官。此五子者,夷吾一不如,然而以易夷吾,夷吾不為也,君若欲治國強兵,則五子者存矣,若欲霸王,夷吾在此。桓公曰:善。《孔子家語》:孔子在齊,齊侯出田,招虞人以旌不進,公使執之對曰:昔先君之田也,旌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孔子聞之曰:善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子路問於孔子曰:管仲之為人何如。子曰:仁也。子路曰:昔管仲說襄公,公不受,是不辯也;欲立公子糾而不能,是不智也;家殘於齊,而無憂色,是不慈也;桎梏而居檻車,無慚心,是無醜也;事所射之君,是不貞也;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不忠也。仁人之道,固若是乎。孔子曰:管仲說襄公,襄公不受,公之闇也;欲立子糾而不能,不遇時也;家殘於齊而無憂色,是知權命也;桎梏而無慚心,自裁審也;事所射之君,通於變也;不死子糾,量輕重也。夫子糾未成君,管仲未成臣,管仲才度義,管仲不死束縛,而立功名,未可非也。召忽雖死,過於取仁,未足多也。
《晏子》:景公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君也,何若。晏子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公不悅,曰:君裂地而封之,疏爵而貴之,君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可謂忠乎。對曰:言而見用,終身無難,臣奚死焉。謀而見從,終身不出,臣奚送焉。若言不用,有難而死之,是妄死也,謀而不從,出亡而送之,是詐偽也,故忠臣也者,能納善於君,不能與君陷於難。
景公問晏子曰:忠臣之行,何如。對曰:不掩君過,諫乎前,不華乎外,選賢進能,不私乎內,稱身就位,計能定祿。睹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量,不權居以為行,不稱位以為忠,不揜賢以隱長,不刻下以諛上。君在不事太子,國危不交諸侯,順則進,否則退,不與君行邪也。
景公問:佞人之事君,如何。晏子對曰:意難難不至也。明言行之以飾身,偽言無欲以說人,嚴其交以見其愛,觀上之所欲而微為之,偶求君逼邇而陰為之與,內重爵祿而外輕之,以誣行下,事左右,而面示正公,以偽廉求上,采聽而幸以求進,傲祿以求多,辭任以求重,工乎取,鄙乎予,歡乎新,慢乎故,恡乎財,薄乎施。睹貧窮若不識,趨利若不及,外交以自揚,背親以自厚積豐義之養,而聲矜卹之義,非譽乎情而言不行身,涉時所議而好論賢不肖,有之己不難非之人,無之己不難求之人,其言彊梁而信,其進敏遜而順,此佞人之行也,明君之所誅,愚君之所信也。
景公問晏子曰:臣之報其君,何以。晏子對曰:臣雖不知,必務報君以德,士逢有道之君,則順其令;逢無道之君,則爭其不義。故君者擇臣而使之,臣雖賤,亦得擇君而事之。
景公問晏子曰:請問為臣之道。晏子對曰:見善必通,不私其利,慶善而不有其名稱,身居位不為苟進,稱事授祿不為苟得,體貴側賤,不逆其倫,居賢不肖,不亂其序,肥利之地,不為私邑,賢質之士,不為私臣,君用其所言,民得其所利,而不伐其功,此臣之道也。叔向問晏子曰:齊國之治衰矣,今子何若。晏子對曰:嬰聞事明君者,竭心力以沒其身,行不逮則退,不以誣持祿;事惰君者,優游其身,以沒其世,力不能則去,不以諛持危。且嬰聞君子之事君也,進不失忠,退不失行,不苟合以隱忠,可謂不失忠;不持利以傷廉,可謂不失行。叔向曰:善哉。《詩》有之曰:進退維谷。其此之謂歟。
叔向問晏子曰:事君之倫,奚如。晏子對曰:事君之倫,知慮足以安國,譽厚足以導民,和柔足以懷眾,不廉上以為名,不倍民以為行,上也;潔於治己,不飾過以求先,不讒諛以求進,不阿久私,不誣所能,次也;盡力守職不怠,奉官從上不敢惰,畏上故不苟忌,罪故不辟,下也。三者,事君之倫也。
梁丘據問晏子曰:子事三君,君不同心,而子俱順焉。仁人固多心乎。晏子對曰:嬰聞之,順受不懈可以使百姓強暴,不忠不可以使一人,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仲尼聞之,曰:小子識之,晏子以一心事百君者也。
柏常騫去周,之齊,見晏子,曰:騫,周室之賤史也。不量其不肖,願事君子,敢問:正道直行則不容於世,隱道危行則不忍道,亦無滅身,亦無廢者,何若。晏子對曰:善哉。問事君乎。嬰聞之,執二法裾,則不取也,輕進苟合,則不信也,直易無諱,則速傷也,新始好利,則無敝也。且嬰聞養世之君子,從重不為進,從輕不為退,省行而不伐,讓利而不夸,陳物而勿專,見象而勿強,道不滅,身不廢矣。〈此條原本恐有訛字,姑存之。〉
晏子侍於景公,朝寒,公曰:請進煖食。晏子對曰:嬰非君奉餽之臣也,敢辭。公曰:請進,服裘。對曰:嬰非君茵席之臣也,敢辭。公曰:然。夫子之於寡人,何為者也。對曰:嬰,社稷之臣也。公曰:何謂社稷之臣。對曰:夫社稷之臣,能立社稷,別上下之義,使當其理,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作為辭令,可分布於四方。自是之後,君不以禮不見晏子。
仲尼遊齊,見景公,景公曰:先生奚不見寡人宰乎。仲尼對曰:臣聞晏子事三君而得順焉,是有三心,所以不見也。仲尼出,景公以其言告晏子,晏子對曰:不然。嬰為三心,三君為一心,故三君皆欲其國之安,是以嬰得順也。
仲尼之齊,見景公,而不見晏子,子貢曰:見君不見其從政者,可乎。仲尼曰:吾聞晏子事三君而順焉。吾疑其為人。晏子聞之,曰:嬰則齊之世民也,不維其行,不識其過,不能自立也。嬰聞之,有幸見愛,無幸見惡,誹謗為類,聲響相應,見行而從之者也。嬰聞之,以一心事三君者,所以順焉,以三心事一君者,不順焉。《莊子》:葉公子高將使於齊,問於仲尼曰:王使諸梁也甚重。齊之待使者,蓋將甚敬而不急。匹夫猶未可動,也而況諸侯乎。吾甚慄之。子嘗語諸梁也曰: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懽成。事若不成,則必有人道之患;事若成,則必有陰陽之患。若成若不成而後無患者,唯有德者能之。吾食也執粗而不臧,爨無欲清之人。今吾朝受命而夕飲冰,我其內熱與。吾未至乎事之情,而既有陰陽之患矣;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是兩也。為人臣者不足以任之,子其有以語我來。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義也,無適而非君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於悅生而惡死。夫子其行可矣。
肩吾問於孫叔敖曰:子三為令尹而不榮華,三去之而無憂色。吾始也疑子,今視子之鼻間栩栩然,子之用心獨奈何。孫叔敖曰:吾何以過人哉。吾以其來不可卻也,其去不可止也。吾以為得失之非我也,而無憂色而已矣。我何以過人哉。且不知其在彼乎。在我乎。其在彼耶。亡乎我;在我耶。亡乎彼。方將躊躇,方將四顧,何暇至乎人貴人賤哉。
《大戴禮》:晉平公問於祁徯曰:羊舌大夫,晉國之良大夫也,其行如何。祁徯對,辭曰:不知也。公曰:吾聞女少長乎其所,女其閹知之。祁徯對曰:其幼也恭而遜,恥而不使其過宿也;其為侯大夫也悉善而謙,其端也;其為公車尉也信而好直,其功也;至於其為和容也,溫良而好禮,博聞而時出,其志也。公曰:嚮者問女,女何曰弗知也。祁徯對曰:每位改變,未知所止,是以不知。
《說苑》:高繚仕於晏子,晏子逐之,左右諫曰:高繚之事夫子,三年曾無以爵位,而逐之,其義可乎。晏子曰:嬰仄陋之人也,四維之然後能直,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嘗弼吾過,是以逐之也。
晉逐欒盈之族,命其家臣有敢從者死,其臣曰:辛俞從之。吏得而將殺之,君曰:命汝無得從,敢從何也。辛俞對曰:臣聞三世仕於家者君之,二世者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為其賜之多也。今臣三世於欒氏,受其賜多矣,臣敢畏死而忘三世之恩哉。晉君釋之。孫叔敖為楚令尹,一國吏民皆來賀,有一老父衣麤衣,冠白冠,後來弔,孫叔敖正衣冠而出見之,謂老父曰:楚王不知臣不肖,使臣受吏民之垢,人盡來賀,子獨後來弔,豈有說乎。父曰:有說,身已貴而驕人者民去之;位已高而擅權者君惡之;祿已厚而不知足者患處之。孫叔敖再拜曰:敬受命,願聞餘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祿已厚而慎不敢取;君謹守此三者足以治楚矣。
公元前503年
趙簡子問於成摶曰:吾問夫羊殖者,賢大夫也,是行奚然。對曰:臣摶不知也。簡子曰:吾聞之子與友親,子而不知,何也。摶曰:其為人也數變,其十五年也,廉以不匿其過;其二十也,仁以喜義,其三十也,為晉中軍尉,勇以喜仁,其年五十也,為邊城將,遠者復親。今臣不見五年矣。恐其變,是以不敢知。簡子曰:果賢大夫也,每變益上矣。
楚令尹虞丘子復於莊王曰:臣聞奉公行法,可以得榮,能淺行薄,無望上位,不名仁智,無求顯榮,才之所不著,無當其處。臣為令尹十年矣,國不加治,獄訟不息,處士不升,淫禍不討,久踐高位,妨群賢路,尸祿素飧,貪欲無厭,臣之罪當稽於理,臣竊選國俊下里之士曰孫叔敖,秀羸多能,其性無欲,君舉而授之政,則國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莊王曰:子輔寡人,寡人得以長於國中,令行於絕域,遂霸諸侯,非子如何。虞丘子曰:久固祿位者,貪也;不進賢達能者,誣也;不讓以位者,不廉也;不能三者,不忠也。為人臣不忠,君王又何以為忠。臣願固辭。莊王從之,賜虞子采地三百,號曰國老,以孫叔敖為令尹。少焉,虞丘子家干法,孫叔敖執而戮之。虞丘子憙,入見於王曰:臣言孫叔敖果可使持國政,奉國法而不黨,施刑戮而不骫,可謂公平。莊王曰:夫子之賜也已。
楚莊王之時,太子車立於茅門之內,少師慶逐之,太子怒,入謁王曰:少師慶逐臣之車。王曰:舍之,老君在前而不踰,少君在後而不豫,是國之寶臣也。
吳王闔廬為伍子胥興師復讎於楚。子胥諫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復父之讎,臣不為也。於是止。其後因事而後復其父讎也,如子胥可謂不以公事趨私矣。
《孔叢子》:閭丘溫見田氏將必危齊,欲以其邑叛而適魯,穆公聞之,謂子思曰:子能懷之,則寡人割邑如其邑以常宗。子思曰:伋雖能之,義所不為也。公曰:何。子思對曰:彼為人臣,君將敗,弗能扶而叛之。逆臣制國,弗能以其身死而逃之,此罪誅之人也。伋縱不能討,而又要利以召姦,非忍行也。
《冊府元龜》:宋沈懷明為輔國將軍。明帝時為潯陽內史,行江州事。鄧琬挾晉安王子勛為亂,懷明與申謙之、杜幼文、劉亮率軍討之,命豫州刺史劉胡拒子勛於赭圻,帝欲綏慰人情,遣吏部尚書褚淵至虎檻,選用將帥以下,申謙之、杜幼文因此求黃門郎,懷明與劉亮求中書郎,建安王體仁即使褚淵擬選,帝不許,曰:忠臣徇國,不謀其報,臨難以干朝典,當為臣下之節耶。
《魏書·高允傳》:遼東公翟黑子有寵於世祖,奉使并州,受布千疋,事尋發覺。黑子請計於允曰:主上問我,為首為諱乎。允曰:公帷幄寵臣,答詔宜實。又自告忠誠,罪必無慮。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等咸言首實罪不可測,宜諱之。黑子以覽等為親己,而反怒允曰:如君言,誘我死,何其不直。遂與允絕。黑子以不實對,竟為世祖所疏,終獲罪戮。既而崔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用垂不朽,以彰直筆。未幾而難作。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書省。恭宗召允,留宿。翌日,入奏,命允驂乘。至宮門,謂曰:入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既入見帝。恭宗曰:中書侍郎高允自在臣宮,同處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雖與浩同事,然允微賤,制由於浩。請赦其命。世祖召允,曰:《國書》皆崔浩作不。允對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淵所撰。《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同作。然浩綜務處多,總裁而已。至於注疏,臣多於浩。世祖大怒曰:此甚於浩,安有生路。恭宗曰:天威嚴重,允是小臣,迷亂失次耳。臣向備問,皆云浩作。世祖問:如東宮言不。允曰:臣以下才,謬參著作,犯逆天威,罪應滅族,今已分死,不敢虛妄。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乞命耳。實不問臣,臣無此言。臣以實對,不敢迷亂。世祖謂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難,而能臨死不移,不亦難乎。且對君以實,貞臣也。如此言,寧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
《唐書·魏徵傳》:左右有毀徵阿黨親戚者,帝使溫彥博按訊,非是。彥博曰:徵為人臣,不能著形跡,遠嫌疑,而被飛謗,是宜責也。帝謂彥博行讓徵。徵見帝,謝曰:臣聞君臣同心,是謂一體,豈有置至公,事形跡。若上下共由茲路,邦之興喪未可知也。帝矍然,曰:吾悟之矣。徵頓首曰:願陛下俾臣為良臣,毋俾臣為忠臣。帝曰:忠、良異乎。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龍逢、比干也。良臣,身荷美名,君都顯號,子孫傳承,流祚無疆;忠臣,己嬰禍誅,君陷昏惡,喪國夷家,秖取空名。此其異也。帝曰:善。
《鄭惟忠傳》:鄭惟忠,宋州宋城人。第進士,補井陘尉。天授中,以制舉召見廷中,武后問舉者,何所事為忠,對皆不合旨。惟忠曰:外揚君之美,內正君之惡。后曰:善。擢左司禦胄曹參軍事,遷水部員外郎。后還長安,復以待制召。后曰:非嘗於東都對忠臣者乎。朕今不忘。遷鳳閣舍人。
《大唐新語》:宋守敬為吏清白謹慎,累遷臺省,終於絳州刺史。其任龍門丞,年已五十八,數年而登列嶽,每謂寮屬曰:公輩但守清白,何憂不遷。俗云:雙陸無休勢。余以為仕宦亦無休勢,各宜勉之。
《李氏刊誤》:朝廷典式出於南宮。予亦為尚書郎陪郎,上事多矣。是日,儐者引上事官面北再拜。余詰之曰:曷再拜。曰:拜廳。予曰:非也,此乃拜恩也。蓋京城官署皆在大內之南,故先面北再拜,然後踐履官常,儐者不達,乃曰拜廳。予嘗為河南少尹,至上事日,功曹吏張從𤣱曰:請服羅巾吉衫。予詢之,則曰:先拜恩,後上事。又眾官列位,儐者曰:面西再拜。拜訖,成上事之禮。既事,予以其有知,獎而勉之,吏曰:非某所知。某叔祖嘗為功曹吏時,李相國玨為河南尹,命功曹參軍示之曰:先拜恩,後上事。小人傳之父祖,不敢廢闕。予喜小吏好善,將慕李公得禮,故書之以示將來。
兩省官。上事日,宰相臨焉,上事者設床几面南而坐,判三道案;宰相別施一床,連上事官床,坐於西隅,謂之壓角。自常侍而下,以南為上,差舛相承,實乖禮敬,曷不為丞相設位於眾官之南,常侍、諫議、給事、舍人循次而坐於丞相之下,尊卑有序,足以為儀,壓角之來,莫究其始。《開元禮》及累朝典故並無其文,習俗因循,莫近於理,今請去壓角,以釋眾疑。
《齊東野語》:孝宗嘗禁諸司官非時會合,以其族談,不修職業故也。李安國為郎官,一日,有薦術士至部中同省,因會集言命,翼日御批問故,同省窘甚,咸欲飾辭自解,安國獨曰:以實告其過小,為欺,其罪大。因援魯肅簡市飲,故事,引咎以聞,同省從之。既而事寢不行。越三日,李遂除吏部侍郎。
《宋史·詹體仁傳》:體仁,字元善,建寧浦城人。歷司農卿,總湖廣餉事。郡人真德秀早從其游,嘗問居官涖民之法,體仁曰:盡心、平心而已,盡心則無愧,平心則無偏。世服其確論云。
《金史·楊雲翼傳》:雲翼為翰林學士時朝士,廷議之際多不盡言,顧望依違,寖以成俗。一日,經筵畢,因言:人臣有事君之禮,有事君之義。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罰,入君門則趨,見君之几杖則起,君命召不俟駕而行,受命不宿於家,是皆事君之禮,人臣所當盡者也。然國家之利害,生民之休戚,一一陳之,則向所謂禮者特虛器耳。君曰可,而有否者獻其否;君曰否,而有可者獻其可。言有不從,雖引裾、折檻、斷鞅、軔輪有不恤焉者。當是時也,姑徇事君之虛禮,而不知事君之大義,國家何賴焉。上變色曰:非卿,朕不聞此言。
《元史·王克敬傳》:克敬嘗言:世俗喜言勿認真,此非名言。臨事不認真,豈盡忠之道乎。故其歷官所至,俱有政績可紀,時稱名卿。
官常總部雜錄
古諺:見君之乘下之,見杖起之。
不習為吏,視已成事。
仕宦不止車生耳。〈注〉按《崔豹·古今注》曰:文武車耳,古重較也。文官青耳,武官赤耳。毛萇詩疏曰:重較,卿士之車。
《韓子》: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自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於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今人臣之處官者,皆是類也。
蟲有蚘者,一身兩口,爭相齕也。遂相食,因自殺。人臣之爭事而亡其國者,皆蚘類也。
王羲之荀葛帖,荀葛各一國佐命宗臣,觀其轍跡,實奇士也。然荀獲譏於憂卒,意長恨恨,謂其弘濟之心,宜被大道。諸葛經國,達治無間,然處事而無玷,累獲全名於數代,至於建鼎足之勢,未能忘己,所謂命世大才,以天下為心者,容得已乎。
封氏《聞見記》:官銜之名,蓋與近代同。當時選曹補授,須存資歷;聞奏之時,先具舊官名品於前,次書擬官於後,使新舊相銜不斷,故曰官銜,亦曰頭銜。所以名為銜,以言如人口銜物,取其連屬之意。又如馬之有銜,以制其首,前馬已進,後馬續來,相次不絕者,古謂之銜尾相屬,即其義也。
朝廷百司諸廳,皆有壁記敘官秩創制,及遷授始末。原其作意,蓋欲著前政履歷而發將來健羨焉。故為廳記文體,貴其說事詳雅,不為苟飾。而近時作記多措浮詞,褒美人才,抑揚門閥,殊失記事之本意。韋氏《兩京記》云郎官盛寫壁記以紀當廳,前後遷除出入,浸以成俗,然則壁之有記,豈當是國朝以來始自臺省,遂流郡邑耶。
《墨客揮犀》:鄭希仲云:凡仕官有三難:一謂統十萬之眾而為帥,二為翰林學士,三為宰劇邑。三者,苟非其材,則事必隳廢,除是三者,雖宰相猶可以常才兼之。《老學庵筆記》:政和以後,斜封墨敕盛行,乃有以寺監長官視待制者,大抵皆以非道得之。晁叔用以謂,視待制可對如夫人,蓋為清議貶黜,如此又往往以特恩,賜金帶朝路混淆,然猶以舊制不敢坐狨,故當時謂橫金,無狨韉與閤門舍人等耳。
唐所謂丞、郎,謂左右丞、六曹侍郎也。尚書雖序左右丞,上然亦通謂之丞。郎,猶今言侍從官也。俗又謂之兩制指內制而言,然非翰、苑。西掖亦曰兩制,正如丞、郎之稱。契丹僭號有高坐官,亦侍從之比。坐字本犯御嫌名。或謂丞、郎為左右丞、中書門下侍郎。亦非也。唐自相輔以下皆謂之京官,言官於京師也。其常參者曰常參官,未常參者曰未常參官,國初以常參官預朝謁,故謂之升朝官,而未預者曰京官。元豐官制行以通直郎以上朝預晏坐,仍謂之升朝官。而按唐制去京官之名,凡條制及吏牘,止謂之承務郎以上,然俗猶謂之京官。
《都下買婢》謂:未嘗入人家者,為一生人,喜其多淳謹也。予在蜀中與何搢之同閱報狀,見新進驟用者搢之曰:渠是一生人,宜其速進。予怪而詰之,搢之曰:曾為朝士者,既為人所忌嫉,又多謗,故惟新進者常無患,蓋有激也。
士大夫交謁祖宗時用門狀,後結牒,右件如前。謹牒,若今公文。後以為煩而去之。元豐後又盛行手刺,前不具銜,上云某謹上謁某官,某日月結銜,姓名。刺或云狀,亦或不結銜,止書郡名,然皆手書。蘇、黃、晁、張諸公皆然,今猶有藏之者。後又止行門狀,或不能一一作門狀,則但留語閽人,云某官來見,而苦於閽人匿而不告。紹興初,乃用牓子直書銜及姓名,至今不廢。司馬安四至九卿,當時以為善宦,以今觀之,則謂之拙宦可也。彼汨喪廉恥,廣為道徑者,不數年至公相矣,安用四至九卿哉。
《聞見後錄》:高祖令項籍舊臣皆名籍,獨鄭君者不奉詔。盡拜名籍者為大夫,而逐鄭君。劉裕密書,招司馬休之府錄事,韓延之不屈,以裕父名翹,字顯宗,乃更字顯宗,名子曰翹,以示不臣。劉氏如鄭君、韓延之二人者,可以語事君之義矣。
公元1133年
《野客叢談》:虞預陳時政,曰:自頃長吏輕多去來,送故迎新,交錯道路。受迎者惟恐船馬之不多見,送者惟恐吏卒之常少。窮奢極費謂之忠義,省煩從簡呼為薄俗。范甯陳時政曰:方鎮去官,皆列精兵器仗以為送,故米布之屬不可勝計。監司相容,初無糾彈。其中或有清白,亦復不見標異。送兵多者至有千餘家,少者數百戶。既力入私門,復資官廩布。兵役既竭,枉役良人,牽引無端,以相充補。若是功勛之臣,則已享裂土之胙,豈應封外復置吏兵乎。今送故宜為節制,以三年為斷。二公陳時政,皆以送迎之費為言,想晉時之弊,莫此為甚觀。甯所謂送兵多者至有千餘家,少者數百戶,資官廩布而力入私門,有以見當時去官,不卹州郡如此。而今州郡送故迎新,交錯道路,所費不貲,而勢力之家,私占軍役不以為非者,其殆晉之流風乎。
《王氏談錄》:作官須事事要知,只如耕犁之具,亦要知制作,蓋臨政利民,亦有使處。
又云:作官須且坐而觀之久,而後可發。
公元983年
《燕翼貽謀錄》:祖宗留意民事、丁寧、戒飭。雖州縣小官,未嘗少怠。太平興國八年三月丁未詔:凡京朝官受任於外,并州縣幕職官朝辭,并於閤門宣旨戒朂,以其詞著之坐右。不知此制廢於何時。苟州縣小官,亦蒙皇恩寵綏決知自,重思所以稱上意,不敢自暴自棄矣。惜無能舉行之者也。
公元991年
承平時,闕多員少,士大夫注擬,必求須次者以自便,蓋王事鞅掌,久勞於外,乍還鄉里,展掃墳墓,聚會親族,料理生產作業,勢使之然。甚而違年,繩以三尺不能禁也。淳化二年正月己丑詔:京朝官釐務于外者,受詔後給假一月。澣、濯所在州府,以赴上日聞違者有罪,其後進士既多,任子亦眾,故東坡《進策》有一官三人共之之說。以為居者一人,去者一人,而伺之者又一人,蒞官之日少,閑居之日長。而士大夫至於冒法,況今一官而五六人共之耶。
公元999年
國初,士大夫往往久任亦罕送迎,小官到罷,多芒屨策杖以行,婦女乘驢,已為過矣。不幸丁憂解官,多流落不能歸。咸平二年三月甲戌詔:川、峽、廣、南、福建路官,丁憂不得離任。聖主端居九重,而思慮至此,則從宦遠方者,不至於畏憚而不敢往。祖宗仁厚之澤大抵如此。其後以川峽距京師不甚遠,至景德二年三月復,聽川峽官丁憂,惟長吏奉裁。
公元1001年
真宗以朝官注擬於堂,貧者留滯逆旅,無以為資,乃置朝集院於朱雀門外。此咸平四年四月癸丑詔也。院既成,詔陞朝官以上到闕,並館於院中,官給公券,出入則乘馬,開封府差兵士隨直,惟可至廟堂省部銓曹官廳而已。雖欲出入市廛不可得也。故陞朝官以上造朝,則先匿於親戚故舊之家,俟所幹置悉備,方敢報閤門放見。蓋閤門即日關報朝集院,開封府人馬即至,迎入院中,雖不可出入,而同院中士大夫日夕遊從,情如兄弟;或商榷文字,或彼此詢問風土,或因而結交,互相推薦,其況味與栖栖逆旅者大不侔矣。景祐二年十月辛亥詔復增置。以士大夫之來者日多故也。
公元1002年
太祖皇帝收藩鎮之權,雖大藩府,不敢臣屬其下為之拜伏於庭,而為小官者,亦漸有陵慢其上之意。咸平五年五月壬戌,知開封府寇準極陳其不可,乃詔:開封府左右軍巡使、京官知司錄諸曹參軍知畿縣見知府,並庭參設拜。自後諸州選人,並拜於庭。故老泉上書亦嘗言之,不知此禮廢於何時。
《墨莊漫錄》:梅摯公儀龍圖,景祐初以段中丞知昭州。昭號二廣,煙瘴水土惡弱處,公常為說其略云:仕亦有瘴。急催暴斂,剝下奉上,此租賦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惡不白,此刑獄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實私儲,此貨財之瘴也;盛揀姬妾,以娛聲色,此帷簿之瘴也。有一於此,民怨神怒,安者必疚,疚者必殞,雖在輦下,亦不可免,何但遠方而已。仕者或不自知,迺歸咎於土瘴,不亦謬乎。予讀此言,慨然有感。涖仕者當書於座右,亦可為訓也。
《貴耳集》:向薌林因入對論奏甚久,上顧問再三,中書舍人潘良貴攝左史忽出位言曰:天時暑甚,向某不合以無益之言久勤聖聽。公退,上章待罪且乞致仕。或者謂,榻前因奏端研書畫,潘有此言,五峰行狀大略相似,所奏不同耳。
泰陵書《戒石銘》賜郡國曰: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用《蜀檮杌》中所載孟王昶文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長,撫養惠綏,政存三異,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無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是國是資,朕之賞罰,固不踰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亦可稱,後《熙陵表》出,言簡理盡,遂成王言。
公元718年
《捫蝨新話》:西門豹為鄴令,投巫嫗、弟子、三老於河而吏民不敢復,為河伯娶婦。宋均為九江太守,下書令民為唐后二山娶百姓男女,為公嫗者皆娶巫家,於是遂絕。此二事者,皆一時詭以濟事,雖若非優而實中其病,故其事遂止。然竊謂豹投巫嫗三老,不若均之下書,不動聲色而自然禁止。均之術當優於豹也。然予觀陳氏子車死於衛,其妻與其家大夫謀以殉葬,定而後陳子亢。至以告曰:夫子之疾,莫養於下,請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古也,雖然則彼疾當養者,孰若妻與宰得已,則吾欲已不得已,則吾欲以二人者之為之也。於是弗果。用此事與均令娶巫家事同,豈均暗合孫吳耶。抑亦蹈其故智餘論乎。予觀唐太宗開元六年,河南參軍鄭銳、耒陽縣丞郭仙舟投匭獻詩,敕曰:觀其文理乃崇道法,至於時事,不切事情。罷官度為道士。而蕭瑀好奉佛,亦令出家。孔武仲曰:如使佞佛者為僧,諂道者為道士,則士大夫為異論者息矣。此亦投巫嫗等之遺意。
《比事摘錄》:韓魏公中進士第二人,監左藏庫時方貴,高科多徑去為顯秩,公獨滯於筦庫,眾以為非宜。公處之自若,於職事未嘗苟且。及為開封推官理事,不倦暑月,汗流浹背,府尹王博文大重之,曰:此人要路在前,而治民如此,真宰相。錢明逸在禁林不滿意,出為秦州居,常怏怏不事事。公聞之,語人曰:己雖不足,獨不思所部十萬生靈耶。噫。公之所存,自其監庫時有,以異於錢明逸輩之存心者矣。
《讀書鏡》:蘇易簡特受宋太宗顧,遇性特躁,進罷參政,知鄧州,年纔逾壯,有不勝閒冷,嘆贈老僧詩曰:憔悴二郎三十六,與師氣味不爭多。又移書親舊,曰:退位菩薩難做。竟不登,彊仕而卒。世言躁進。有夏侯嘉正為館職,平生好燒銀,常曰:吾得水銀銀一錢,知制誥一日無恨矣。俱不諧而卒。錢僖公惟演,自樞密使為使相,歎曰:使我於黃紙盡處押一箇字,足矣。寇準年三十餘,太宗欲大用,尚以其少,準遽服地黃兼餌蘆菔以反之,未幾皓白,宋李宗諤云:先公少多病,灸灼殆無完膚,故從伯趙相國謂曰:大凡壯年宦仕,忌於太速,肌體患在太豐。觀子氣,實神深,雖體中多疾,無足慮也。范鎮《東齊記事》云:嘉陵江上見二鶻未成,躍出巢穴,往往墮崖下死,其天性俊勇,是躁進之類也。吁。可畏哉。
昔人有欲之官,而惡其地之瘴者,或釋之曰:瘴之為害,不特地也。仕亦有瘴也。急催暴斂,剝下奉上,此租賦之瘴;深文以逞,良惡不白,此刑獄之瘴;侵牟民利,以實私儲,此貨財之瘴;攻金攻木,崇飾車服,此工役之瘴;盛揀姬妾,以娛聲色,此帷簿之瘴也。一有於此,無問遠邇,民怨神怒,無疾者必有疾,而有疾者必死也。昔元城劉先生處瘴而神觀愈強,是知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能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慮彼而不慮此,不亦左乎,此可為授官憚遠避難者之戒。劉器之謫潞州時,小人有為部使者,郡中事無巨細皆詳考,竟不得其纖毫,至過往驛券,亦無法外者,部使者亦歎服之。東坡告王定國薄俗,好點檢人小疵,不可不留意。東坡曾傷於虎,老更事變,遂能為人言之。從來士大夫以小疵累大德者,多矣。若使日慎一日,豈怕有人來點檢耶。
韓歆事光武,指天畫地,帝不能容,至於自殺。白樂天諫憲宗,嘗曰:陛下錯矣。帝大怒,貶之。陳執中罷相,荐吳育自代,召之赴闕,因侍宴,醉而坐睡,忽驚顧拊床,呼其從者,仁宗愕然,遂斥之勿用。曹利用在簾前每以手指擊腰帶,太后不悅,後亦貶死。茲四臣者,皆一時名士也。言動之間,偶失檢點,遂致得罪君父,身名俱損。詩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終身誦之可也。常袞辭賜饌,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而不當辭祿。張文瓘在禁近同列,以堂饌豐餘當少損,文瓘曰:此天子所以重樞務,待賢才也。若不任職,當自引避,不宜節減,以自取名。近年兩宮三殿火災,閣部而下無不預捐一年俸者,有一大臣云:本職去志已決,無俸可捐。是為得體。
荀攸深密有智防。自從太祖征伐,常謀謨帷幄,時人及子弟莫知其所言。攸姑子辛韜曾問,攸說太祖取冀州時事,攸曰:佐治為袁譚乞降,王師自往平之,吾何知焉。自是韜及內外莫敢復問軍國事。晏公殊既以道德文章佐佑東宮,真宗有所咨訪,多以方寸小紙細書,問之由,是參與機密,有所對,必以其槁進示不洩。其後悉閱真宗閣中遺書,得公所進槁類為八十卷,藏之禁中,人莫之見也。後世有秉揆大臣弼贊兵謀漏洩,詔旨以至為小臣,所持仰干廷威,削籍還里,語曰:機不密則禍隨之。其是謂歟。雖然更有一說。昔鄭絪為門下侍郎,朝廷以盧從史與王承宗有連,詔從史歸潞,從史辭,潞乏糧,請留軍山東,李吉甫密譖絪漏言於從史,帝怒,坐浴堂殿,召學士李絳語其故,絳曰:誠如是,罪當族。然誰以聞陛下。帝曰:吉甫為言。絳曰:絪任宰相,稍稍識名節,不當如犬彘梟獍與姦臣外通,恐吉甫勢軋內忌,造為醜辭。帝良久曰:吉甫幾誤我。
觚不觚錄《故事》:吏部尚書體最重六卿以下,投皆用雙摺,刺惟翰林光學,以單紅刺相往返,至轉禮侍,則如他。九卿禮,彼此皆用雙帖,而此故事廢矣。萬曆初,吾鄉王公元馭以少詹學士,而仁和張公為吏部,以一單紅刺投之,元馭拒不納,必改正乃已,蓋確然能守其故,獨念當時無為元馭告者,不必拒不納。次日亦以單紅刺報之,尤為當也。
相傳司禮首璫與內閣刺用單紅紙,而內閣用雙紅摺帖答之,然彼此俱自稱侍生,無他異也。近有一二翰林云,江陵于馮璫處投晚生刺。而呂舍人道曦云,在制敕房侍江陵者,三載每有投刺,皆從本房出,無所謂晚生也,豈於致謝求托之際。間一行之,為人所窺見耶。
相傳六部尚書侍郎,大小九卿,於內閣用雙帖報之,單紅五部及九卿,於冢宰雙帖,亦報之單帖。余舉進士時尚然。及以太僕卿入都,則惟內閣報單帖如故。六部自仁和張公以下,皆以雙帖見報矣。余等於各部屬中書行人等官,皆用雙帖往返,不知起自何時,殊覺陵替,所費紙亦不少。
百年前,京堂翰林諸公使事還里,及以禮致仕,若在告者謁巡按按察司,兵道則入中門,走甬道,巡撫布政司府州縣則由旁門,走東階,蓋以桑梓之重與特憲者有分別耳。吾、吳、朱恭靖公、希周最名為恭謹。然尚馳御史中門甬道,為提學胡直所強下階。胡嘗為余言之,余不敢對。近者,寧波張尚書時徹欲馳撫按監司,甬遂至,兩不相聞。而華亭董侍郎傳策馳兩道,甬亦退,有煩言。今遂無此事矣。
公元1002年
《故事》:內閣大學士肩輿出,則六卿以下皆避,而吏部尚書獨不避,遇則下輿揖。余入仕時,聞莊簡公猶守此,與貴溪分宜二相偶遇而揖,二相不善也。莊簡去位,夏涪縣邦謨繼之則避矣。
吏部尚書與三品大九卿四品左右通政大理少卿遇,則皆下輿馬揖,其四品以下同其長遇,則不避,獨行則多避。而自楊襄毅,在隆慶初以少傅為吏部尚書,位望俱重,於是左右侍郎自本部外皆遠避矣,迄於今不復改。楊公之再起,以吏部尚書掌兵部事,侍郎有不欲避者竟不敢。
太常、應天、光祿、太僕,皆三品卿,出乘輿而皆避侍郎副都御史,此最無謂,不知起自何代,大與祖制不合。夫入朝同一班出而避道,何也。華亭董公傳策為太僕寺卿,不避侍郎輿,人以公先朝,直臣莫敢難之。後竟不行。
二司自謁吏部都察院,庭參有跪。而於朝房私第,及驛傳迎送,則惟長揖而已。內閣大臣雖尊貴無跪禮,而江陵之奔喪,所經省分三司,皆出數百里外以謁,然跪者十之六七,未盡純。暨還朝,則先遣牌,謂本閣部所經由二司相見,俱遵照見部禮,於是無不跪者矣。
三十年前,他郡推在吾州查盤者,州守與之抗禮歡飲,具賓主或於門外下輿,小示別而已。邇來查盤他郡推官,至州守入見,行跪禮,乃至以他事或便道過,州亦必跪。雖宴會稠疊,謔浪歡呼,必侍坐不敢講敵禮也。有崑山縣丞劉諧者,由給事考察降而御史,委之查盤常熟、嘉定。常熟令見之,行跪禮,嘉定令禮之,一如推官,惟不行跪,而劉尚怏怏不悅,恣流言真可謂倒置矣。
公元1531年
兩廣二司初謁總督,行跪禮,蓋襄毅之威劫使之。其後迄不能正。嘉靖末,應侍郎檟為總督,此公守常州,遵憲綱不肯跪,御史有山字太守之目,雖見憎,白簡為天下所誦稱,至是人有以風公者,不得已聽之,跪禮遂廢。江西巡按獨不遵憲綱,自下坐而二司夾侍左右,十年以來,一御史改正就從憲綱矣。惟此二事不觚,而觚者可紀也。余在山東,日待郡守禮頗簡,留飯一次,彼必側坐,雖遷官謁,辭送之階下而已。遣人投一刺,亦不答拜,蓋其時皆然。其後復起,累遷山西按察使。一日,清軍提學二道偶約余同宴二郡守升官者,置酒於書院,余甚難之。第令列名與分,而辭不往,乃聞具糖席,張嬉樂,具賓主縱飲,夜分而罷,頗以為怪。後問之,余弟乃知近日處處皆然,不以為異也。
余初任山東時,布按二司後堂無留郡守坐者,留之坐,則必於私衙,雖設飯無害而起。官至山西臬,則自守以至倅理無不留坐後堂者矣。當時撫按不留郡守令,坐司理縣令行取,亦只立待茶而已。今兩直隸至留飯矣,聞之各省,尚不盡然。
公元1541年
二司自方伯以至僉憲,稱撫臺曰老先生,稱按院則曰先生大人,其語雖不為雅,而相承傳已久。二十年來,凡宣大之守巡與吾南直隸之兵備,皆以老先生稱按院矣。
《書蕉》《漢書》:虞詡疏:公卿異懦,容頭過身,按貓犬鑽穴,頭可容身即過矣。詡蓋以貓犬喻之也。
《書》曰尸位,《詩》曰素餐,商君謂之荒飽,吳起謂之枝官,《史》云冗食,又云游手,蝝蝗蟊賊,不在下矣。
筆記山谷云:陰陽家謂克己者為官,既已從仕,則受制於官,不得悉如意也。
《日知錄》:撞郎之事始於漢明,後代因之,有杖屬官之法。曹公性嚴,掾屬公事往往加杖。宋劉道鍚為廣州刺史,杖治中荀,齊文垂死。魏劉仁之監作晉陽城,杖前殷州刺史裴瑗,并州刺史王綽。隋文帝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燕榮為幽州總管,元弘嗣除長史,懼辱固辭,上知之,敕榮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奏聞。榮忿然曰:豎子何敢弄我。乃遣弘嗣監納倉粟,颺得一糠一秕,皆罰之,每笞不滿十,然一日中或至三數。杜子美送高三十五詩:脫身簿尉中,始與捶楚辭。唐時自簿尉以上即不加捶,楚優於南北朝多矣。
《黃氏日抄》:讀韓文公贈張功曹詩云:判司卑官不堪說,未免捶楚塵埃間。然則唐之判司簿尉類,然與唐人之待卑官雖嚴,而卑官猶得以自申其法。如劉仁軌為陳倉尉擅殺,折衝都尉魯寧是也。我朝判司簿尉以待新進士,而筦庫監當不以辱之,視唐重矣。乃近日上官苦役苛責,甚於奴僕,官之辱法之屈也。此事關係世道。
公元1242年
唐自兵興以後,杖決之行即不止。於簿尉張鎬杖殺豪州刺史閭丘曉,嚴武杖殺梓州刺史章彝,韓皋杖殺安吉令孫澥,柳仲郢杖殺南鄭令權奕。劉晏為觀察,自刺史六品以下,得杖而後奏,則著之於令矣。《宋史》:理宗淳祐二年三月詔:今後州縣官有罪,帥司毋輒加杖責。
《晉書·王濛傳》:為司徒左西屬。濛以此職有譴則應受杖,固辭。詔為停罰,猶不就。則不獨外吏矣。《南齊書·陸澄傳》:郎官舊有坐杖,有名無實。澄在官積前後罰,一日并受千杖。《南史·蕭琛傳》:齊明帝用法嚴峻,尚書郎坐杖罰者皆即科行,琛乃密啟曰:郎有杖起自後漢,爾時郎官位卑,親主文案,與令史不異。故郎三十五人,令史二十人,士人多恥為此職。自魏、晉以來,郎官稍重。今方參用高華,吏部又近於通貴,不應官高昔品,而罰遵曩科。所以從來彈舉,止是空文,許以推遷。或逢赦恩,或入春令,便得息停。宋元嘉、大明中,有被罰者,別由犯忤主心,非關常準。泰始、建元以來,並未施行,自奉敕之後已行,倉部郎江重欣杖督五十,無不人懷慚懼。乞特賜輸贖,使與令史有異,以彰優緩之澤。帝納之。自是應受罰者,依舊不行。此今日公譴擬杖之所自始。
《世說》:桓公在荊州,恥以威刑肅物。令史受杖,止從朱衣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云:向從閤下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足。桓公曰:我猶患其重。是令史服朱衣而受杖也。
公元461年
《南齊書·張融傳》: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幹杖,不得出十。《梁書·江蒨傳》:弟葺為吏部郎,坐杖曹中幹免官,郎官之杖,虛杖也。故至於千僮幹之杖,實杖也。不得過十,然亦失中之法。
沈統大明中為著作佐郎,先是五省官所給幹僮不得雜役,太祖世坐以免官者前後數百人,統役僮過差有司奏免,世祖詔曰:自頃幹僮多,不祗給主可量聽行杖。得行幹杖。自此始也。
公元842年
北朝政令比之南朝尤為嚴切。《高允傳》言:魏初法嚴,朝士多見杖罰。《孝昭帝紀》言:尚書郎中剖斷有失,輒加捶楚。而及其末世,則有如高陽王雍之,以州牧而杖殺職官。唐邕之以錄尚書而撾撻朝士者矣。赴銓守候京債之累,於今為甚。《舊唐書·武宗紀》:會昌二年二月丙寅,中書奏赴選官多京債,到任填還。致其貪求,罔不由此。今年三銓於前件州府〈河東鳳翔、鄜坊、邠寧等道〉得官者,許連狀相保。戶部各備兩月加給料錢,至支時折下所冀。初官到任,不帶息債,衣食稍足,可責清廉從之。蓋唐時有東選南選,其在京銓授者,止關內河東兩道採訪,使所屬之官,不出一千餘里之內,而猶念其舉債之累,先於戶部給與兩月料錢,非惟恤下之仁,亦有勸廉之法。與今之職官到任,先辦京債,剝下未足,而或借庫銀以償之者,得失之數,較然可知已。
公元1367年
若夫聖主之所行,有超出於前代者。《太祖實錄》:吳元年七月丙子除郡縣官二百三十四人,賜知府、知州、知縣文綺四,絹六,羅二,夏布六。父如之。母、妻及長子各半。府州縣、佐貳官視長官半之,父如之,母妻及長子又半之。各府經歷知事同。佐貳官州縣、吏目、典史視佐貳官又半之。父母妻子皆如之。其道里費知府賜白金五十兩,知州三十五兩,知縣三十兩同。知視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視府通判、經歷及州判官視府同,知半之,縣丞、主簿視知縣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兩,著為令。上曰:今新授官多出布衣,到任之初,或假貸於人,則他日不免侵漁百姓,不有以養其廉而責之,奉公難矣。洪武元年二月,詔中書省自今新除府州縣官,給賜白金一十兩,布六匹。十年正月甲辰,上謂中書省臣曰:官員聽選之,在京者宜早與銓注,即令赴任,聞久住客邸者,日有所費甚至空乏,假貸於人,昔元之弊政,此亦一端。其常選官,淹滯在京者,資用既乏,流為醫十使人喪其所守,實朝廷所以待之者,非其道也。自今銓選之後,以品為差,皆與道里費,仍令有司給車舟送之,著為令。十七年七月癸丑,北平稅課司大使熊斯銘言:仕者得祿養親,此人子之所願也。然有道遠而不得養其父母者,乞令有司給以舟車,俾得迎養,以盡人子之情。廷議以雲南、兩廣、四川、福建官員家屬赴任者,官為給舟車已有定例,自今凡一千五百里以外者,依例給之,制可。二十二年八月,命故官妻子還鄉者亦給車舟,豈非愛民之仁,先於恤吏者乎。居官負債,雖非君子之行,似乎不干國法,乃考之於古,有以不償債而免列侯者。《漢書》:孝文三年,河陽侯陳信坐不償人責,過六月免,是也。有以不償債而貶官者。《舊唐書》:李晟子惎累官至右龍武大將軍,沈湎酒色,恣為豪侈,積債至數千萬。其子貸回鶻錢一萬餘貫不償,為回鶻所訴,文宗怒貶惎為定州司法參軍是也。然此猶前代之事,使在今日,則回鶻當更貸之以錢,而為之營其善缺矣。
公元1240年
《元史》:太宗十二年,以官民貸回鶻金償官者歲加倍,名羊羔息,其害為甚,詔以官物代還,凡七萬六千錠。仍命凡假貸歲久,惟子本相侔而止,著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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