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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
 第二十四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十六
皇清二〈順治十七則 康熙十九則〉
官常典第二十四卷
宗藩部彙考十六
皇清
公元1644年
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題准歲給俸銀親王一萬兩,郡
王五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二百五十兩,公六百二十兩。
公元1645年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二年題准分給園地親王包衣大六
晌,郡王以下包衣大五晌,各府執事人員俱給地有差
 又題准,王以下官所壯丁計口地六晌,停支口糧
 又題准,給諸王貝勒貝子公等大莊,每所地一百三十晌。
〈注〉或一百二十晌至七十晌不等
半莊每所地六十五晌。
〈注〉或六十晌至四十晌不等
園每所地三十晌。
〈注〉或二十五晌至十晌不等
公元1646年
順治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三年題准
京城內外無主園地酌量撥給諸王府。
公元1647年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親王妃以下儀仗順治四年定,親王妃
二桿,吾杖一對立瓜一對臥瓜一對骨朵一對,紅方傘二柄紅繡花傘二柄曲柄一柄青繡寶花一把紅繡孔雀扇一把轎車紅蓋,紅幃,青鑲蓋角,青垂簷,側妃與郡王妃同。
王妃二桿,吾杖一對立瓜一對骨朵一對紅繡寶花二柄紅繡孔雀扇二把,轎車紅蓋,紅幃,藍鑲蓋角,藍垂簷,側妃貝勒夫人同。
貝勒夫人吾杖一對立瓜一對紅繡寶花一柄青繡花扇一把轎車青蓋青幃,紅鑲蓋角,紅垂簷,側夫人貝子夫人同。
貝子夫人青蓋,藍幃,紅鑲蓋角,紅垂簷,側夫人鎮國公夫人同。
鎮國公夫人車藍蓋,藍幃,紅垂簷,側夫人輔國公夫人同。
輔國公夫人車藍蓋,藍幃,紅鑲青垂簷,側夫人車亦同。
 是年,以鄭親王殿臺基踰制及擅用銅龜鶴,罰銀二千兩。
公元1648年
順治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五年,定宗室封王無嗣者,
太廟祔祭;有嗣者,令其子孫立家致祭
 是年題准
公元1649年
親王給園十所,郡王給園七所,每所地三十晌。
順治六年
大清會典順治六年題准封王貝勒貝子公等,伊
祖父所遺園地,除撥給應得之數外,其餘地畝不必撤出,仍留本家
 又題准,凡加封王貝勒貝子公等,各照本爵撥給園地
公元1650年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順治七年議准歲給俸祿,親王銀一萬兩,
公元1651年
米六千石,郡王銀四千兩,米二千石貝勒銀二千兩,米一千四百石,貝子銀一千兩,米八百石,公銀五百兩,米六百石,將軍銀八十兩,郡主米五百石,縣主米三百石,郡君米二百石。
 是年題准撥給王園八所,郡王園五所貝勒四所貝子三所公園二所,每所地三十晌。
嗣後,凡初封王貝勒貝子公等,俱照此例撥給
鎮國將軍園地四十晌,輔國將軍園地三十晌,奉國將軍園地二十晌,奉恩將軍園地一十晌,凡給過園地者,停給家口糧米。
 又題准,給郡主園地各三十晌,縣主郡君縣君園地各二十五晌。
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八年
諭諸王必農隙之時,方許放鷹,勿得玩違,以致
公元1652年
田禾
 是年議准歲給俸銀親王一萬兩,郡王五千兩,貝勒三千兩,貝子二千兩,公一千兩,已上每俸銀二兩,給俸米三斛
 是年,各部親王郡王兼攝九年,亦撤。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順治九年
諸王宗室覺羅內有孝友義順,及守節貞烈者,宗
人府核實具奏禮部題請旌表
 是年題准,我
封王,以本王素行為號,與前代地名為號者
不同
以後嗣王襲封先行換冊,暫用舊寶印,候
有封號,另鑄寶換給
 又題准,諸王貝勒貝子
公等授封謝
恩,禮部具題,於每月三朝日進
殿前行禮
 又題准應襲王爵者,必以嫡妃子
襲,若嫡妃無子,方准妃子承襲
 又議准,給親王世子俸銀六千兩。
 又題准貝勒以下薨故者,應襲一子不俟歲滿即封,餘子仍俟歲滿授封。
若父在得之子未分居之先薨故者,其子歲未滿,不准即封。
 又題准親王以下所生子女詳開某王、某貝勒、某妃、夫人某氏、所生子名某並生子之年月日時、收生婦某、保結某,送宗人府記籍
貝子以下宗室,俱照此例開明,送宗人府
 又題准親王臺基一丈臺基上蓋房五座,內蓋兩層樓房一座貼金彩畫五爪龍及各樣花草,柱施純紅青不許雕刻龍首,用綠脊綠瓦殿,樓門基高與府臺基等,座位八尺,長一丈一尺,闊九尺,座基高一尺五寸施以硃漆貼金彩畫五爪龍,後屏五爪龍及五色雲,止用繪漆雕刻,有禁殿前門首用石欄杆。
世子臺基八尺,殿樓房及門金彩四爪龍,餘與親王同
郡王府世子
貝勒臺基六尺臺基上蓋房五座,堂房及門貼金彩畫各樣花草柱,施純紅青,用平常筒瓦堂門臺基高與府臺基等。
貝子府臺基二尺堂房及門貼金彩畫各樣花草,柱施純紅青堂門臺基高與府臺基等。
鎮國公輔國公府俱與貝子府
 冠服 是年題准親王冠頂三層,共嵌東珠十顆,舍林嵌東珠五顆,後花嵌東珠四顆,服用五爪團龍補,及五爪龍緞滿翠四補等緞。
世子冠頂三層,共嵌東珠九顆,帶用金玉版四片,每片嵌東珠三顆,服與親王同
郡王冠頂二層,共嵌東珠八顆,舍林嵌東珠四顆,後花嵌東珠三顆,帶四片,每片嵌東珠二顆,服與親王同
貝勒冠頂三層,共嵌東珠七顆,舍林嵌東珠三顆,後花嵌東珠二顆,帶四片,每片嵌東珠二顆,服用四爪兩團補及蟒緞粧緞等項。
貝子冠頂三層,共嵌東珠六顆,舍林嵌東珠二顆,後花嵌東珠一顆,帶四片,每片嵌東珠一顆,服與貝勒
鎮國公冠頂二層,共嵌東珠五顆,舍林嵌東珠一顆,後花嵌綠松石一顆,帶四片,每片嵌貓睛一顆服用四爪方蟒補,餘與貝勒
輔國公冠頂二層,共嵌東珠四顆,舍林後花帶嵌珠數及服色,俱與鎮國公
鎮國將軍冠頂中節東珠一顆,帶用金鑲方玉版,每片嵌紅寶石一顆服用麒麟補,餘與貝勒
輔國將軍頂上紅寶石中節嵌小紅寶石一顆,帶用圓金版,每片嵌紅寶石一顆服用獅補,餘與貝勒
奉國將軍頂上紅寶石中節嵌小藍寶石一顆,帶用起花金圓版,服用豹補,餘與貝勒
奉恩將軍頂上藍寶石中節嵌小藍寶石一顆,帶用起花金鑲銀圓版,服用虎補,餘與貝勒
 親王嫡妃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十顆,服用翟鳥五爪團龍補,五爪龍緞粧緞滿翠四補等緞,側妃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九顆,服與嫡妃
世子嫡妃冠頂服飾親王側妃側妃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八顆,服與嫡妃
郡王嫡妃冠頂服飾世子側妃側妃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七顆服用蟒緞、粧緞、各色花素緞。
貝勒夫人冠頂服飾郡王側妃,側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六顆,服與嫡夫人
貝子夫人冠頂服飾郡王側妃,側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五顆,服與嫡夫人
鎮國公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五顆,服與貝子夫人
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四顆,服與嫡夫人
輔國公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四顆,服與貝子夫人
夫人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三顆,服與嫡夫人
 郡主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八顆,服用翟鳥五爪團龍補,五爪龍緞粧緞滿翠四補等緞,縣主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七顆服用蟒緞、粧緞、各樣花素緞,郡君冠頂服飾縣主
縣君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五顆,服與郡君
鎮國公鄉君冠頂等項,各嵌東珠四顆,服與縣君
輔國公鄉君冠頂等項,各嵌東珠三顆,服與縣君
 凡坐褥親王貂皮五爪紅龍緞,世子郡王猞猁猻貂皮用四爪藍蟒緞貝勒猞猁猻皮,用藍粧緞,貝子白豹皮,用藍緞鑲粧緞,以上俱襯紅白氈。
〈紅上白下鎮國公用紅豹皮用青閃緞,輔國公用裁頭尾豹皮用青閃緞,鎮國將軍狼皮紅褐
青褐輔國將軍用獾皮,用青布鑲紅布奉國將軍用貉皮,用青布。
以上俱襯紅氈
奉恩將軍野山羊皮藍布白氈
儀仗 是年題准親王紅羅繡花曲柄一柄紅羅銷金二柄紅羅繡花二柄紅羅繡花扇二把,青羅繡孔雀扇二把,立瓜二對,臥瓜二對,骨朵二對,吾杖二對,大纛二桿,條纛二桿,旗十桿,大刀二口豹尾二桿,馬六匹
京城內止用曲柄一柄繡花二柄繡花扇二把,併立瓜、臥瓜骨朵、吾杖、馬四匹
世子紅羅繡花曲柄一柄紅羅銷金二柄紅羅一柄紅羅繡花扇二把,青羅繡孔雀扇二把,立瓜二對,臥瓜一對骨朵一對,吾杖二對,大纛一桿,條纛二桿,旗八桿,大刀二口,馬六匹
京城內止用銷金二柄繡花扇二把,併立瓜、臥瓜骨朵、吾杖、馬四匹
郡王紅羅繡花曲柄一柄紅羅銷金二柄紅羅繡花扇二把,青羅繡孔雀扇二把,立瓜二對,臥瓜一對骨朵一對,吾杖二對,條纛二桿,旗八桿,馬六匹
京城內止用銷金二柄繡花扇二把,併立瓜、臥瓜骨朵、吾杖、馬二匹
貝勒紅羅銷金二柄紅羅繡花扇二把,立瓜一對臥瓜一對骨朵一對,吾杖一對,條纛一桿,旗六桿,馬四匹
京城內止用銷金一柄立瓜臥瓜骨朵、吾杖。
貝子紅羅銷金一柄紅羅繡花扇二把,立瓜一對骨朵一對,吾杖一對,條纛一桿,旗六桿。
京城內止用立瓜骨朵、吾杖。
鎮國公紅羅銷金一柄,青羅繡孔雀扇一把骨朵一對,吾杖一對,旗六桿,京城內止用骨朵、吾杖。
輔國公執事鎮國公
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執事仍照崇德元年定例
以上儀仗,出京城俱排設,遇元旦
萬壽冬至大朝日,除纛旗外,餘俱排設儀仗至下馬
牌止。
 親王乘轎騎馬
門外下,郡王
門前兩旁樓角下,貝勒以下在闕門外下馬牌
處下,親王以下貝勒以上,坐八人明轎貝子以下輔國公以上,坐四人明轎貝勒貝子公坐轎至
皇城外易馬入,願騎馬者聽。
 親王妃二桿,吾
一對立瓜一對臥瓜一對骨朵一對紅繡寶花二柄曲柄一柄青繡寶花扇二把,紅繡孔雀扇二把,轎車紅蓋,紅幃,青鑲蓋角,紅垂簷。
側妃轎車青垂簷,減青繡寶花扇二把,餘俱同。
世子妃儀仗轎車親王側妃同。
世子側妃,纛二桿,吾杖一對立瓜一對骨朵一對紅繡寶花二柄紅繡孔雀扇二把,轎車紅蓋,紅幃,藍鑲蓋角,藍垂簷。
王妃儀仗世子側妃同。
轎車照先定例
郡王側妃吾杖一對立瓜一對紅繡寶花一柄青繡寶花扇二把,轎車青蓋青幃,紅鑲蓋角,紅垂簷,貝勒夫人儀仗轎車郡王側妃同。
貝勒夫人轎車青蓋,藍幃,紅鑲蓋角,紅垂簷。
貝子夫人以下奉國將軍淑人以上車,俱各照先定例
 郡主二桿,吾杖一對立瓜一對骨朵一對,紅寶花二柄,紅孔雀扇二把,轎車紅蓋,紅幃,藍鑲蓋角,藍垂簷。
縣主吾杖一對立瓜一對,紅寶花一柄,青花扇二把,轎車青蓋青幃,紅鑲蓋角,紅垂簷。
郡君青蓋,藍幃,紅鑲蓋角,紅垂簷。
縣君車藍蓋,藍幃,紅垂簷,鎮國公鄉君車藍蓋,藍幃,青鑲,紅垂簷,輔國公鄉君車藍蓋,藍幃,紅鑲,青垂簷。
 是年更定親王婚娶設宴日,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民公侯伯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固倫公主、親王妃以下郡君貝子夫人以上,俱會宴
王公主婚家自行禮請民公以下大臣禮部傳集
朝臣女,加給金二十兩,銀一千兩。
親王以下各官,為未分家子納婦,各照其父行禮,已分家子,仍依本身品級
 世子郡王納妃俱如親王例。
朝臣女,加給金十兩,銀七百兩。
 貝勒婚娶設宴日,郡王以下輔國公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上,郡王妃以下貝子夫人郡君以上會宴
諸王王妃婚家自行禮請民公以下大臣禮部傳集
朝臣女,加給金五兩,銀五百兩。
貝勒以下行禮禁用珍珠裝綴
貝子婚娶設宴日,貝勒以下輔國公以上貝勒夫人以下輔國公夫人縣君以上,及本旗副都統阿思哈尼哈番等官以上,俱會宴
貝勒及夫人等婚家自行禮請大臣禮部傳集
朝臣女,加給銀四百兩。
 鎮國公婚娶設宴日,貝子以下奉國將軍以上貝子夫人縣君以下鄉君奉國將軍淑人以上,及本府屬員會宴
婚家自行禮請傳集
朝臣女,加給銀
三百兩。
 輔國公婚娶俱如鎮國公例。
設宴日,鎮國公以下輔國將軍以上縣君鎮國公夫人以下鄉君奉國將軍淑人以上,及本府屬員會宴婚家自行禮請傳集
 郡主朝臣聘禮,馬七匹,鞍七副,盔甲七副。
縣主朝臣聘禮,馬五匹,鞍五副盔甲五副
郡君朝臣聘禮,馬四匹,鞍四副,盔甲四副。
縣君朝臣聘禮,馬三匹,鞍三副盔甲三副
鄉君朝臣聘禮,馬二匹,鞍二副盔甲二副
 凡奉
皇上賜婚公主郡主等,外藩以下內外各官,俱朝
服於
中和殿,或於
位育宮謝
恩,不贊,行三跪九叩頭禮。
成婚再行三跪九叩
禮。
 又題准親王郡王貝勒生辰元旦日,該府屬員鳴贊人員贊唱行禮作樂鳴贊人員聽各府選擇
 喪儀 是年題准和碩親王喪聞,
輟朝三日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都
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下佐領拜他喇布勒哈番以上固倫公主和碩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彩畫,棺內襯五層,府屬官員併護軍校等官以上命婦,俱喪服,至大祭除服
諭祭二次祭文內院撰給,遣禮部官捧至墳,其親屬
及府屬官員俱於墳門外跪迎,候過隨入,讀文奠酒時,皆跪。
禮畢,送
諭祭官於門外,望
闕謝
恩,行三跪九叩頭禮,宗人府題請
欽賜封諡,內院撰給碑文工部立碑建亭,給造葬
價。
 世子喪聞,
輟朝二日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都
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下參領以上固倫公主和碩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其彩棺殮襯,府屬官員及命婦喪服
除服
諭祭二次,給碑文題請封諡,立碑建亭,給造葬價
等項俱與親王同
牲醴品物,造葬銀兩多寡不等
下同
 多羅郡王喪聞,
輟朝二日
一應喪儀俱與世子
 多羅貝勒
聞,
輟朝一日
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
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下副都統侍郎本旗佐領以上和碩公主世子妃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其彩棺殮襯,府屬官員及命婦喪服
除服
諭祭二次,給碑文題請封諡,立碑給造葬價等項,
俱與親王同
惟不建碑亭。
 固山貝子喪聞,貝勒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伯都尚書精奇尼哈番旗參領郎中以上貝勒夫人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彩棺內襯三層,府屬官員及命婦喪服
除服
諭祭二次,給碑文題請封諡,立碑給造葬價等項,
俱與貝勒同。
 鎮國公輔國公喪聞,貝子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郡君貝子夫人以下奉恩將軍恭人以上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其彩棺殮襯,府屬官員及命婦喪服
除服
諭祭二次,給碑文題請封諡,立碑給造葬價等項,
俱與貝子同。
 鎮國將軍喪聞,鎮國公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會喪,府前陳設執事,朱棺內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內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捧至墳上迎送謝恩常儀
禮部具題,候
立碑碑文內院撰給,石碑工部建立,應否與諡,宗
人府具題
旨。
 輔國將軍喪聞,鎮國將軍以下奉恩將軍以上
會喪,府前陳設執事,朱棺內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內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捧至墳上,迎送謝恩常儀
禮部具題
立碑碑文內院撰給,石碑本家自立,應否與諡,宗
人府具題
旨,今由工部立碑
 奉國將軍喪聞,輔國將軍以下
奉恩將軍以上會喪,府前陳設執事,朱棺內襯一層
賜祭二次
諭祭文內院撰給一次,遣禮部官捧至墳上,迎送謝恩常儀
 王、貝勒貝子、公婚娶之子不遣官致
祭,許陳鞍馬
祭品各照其父例。
未婚幼子不許造墳。
 凡葬期,親王停喪本府,候墳院造完日發引,期年而葬。
王貝勒停喪本府五月發引七月而葬。
貝子以下,公以上停喪本府三月發引五月而葬。
應會官員,必俟斂後方回家。
發引致祭日仍齊集
 和碩親王妃喪聞,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固倫公主和碩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彩棺內襯五層,府屬官員併護軍校等官以上命婦喪服
大祭除服
諭祭一次祭文內院撰給,遣禮部官捧至墳,其親屬
併府屬官員俱於墳門外跪迎,候過,隨入,讀文奠酒時皆跪。
禮畢,送
諭祭官於門外,望
闕謝
恩,行三跪九叩頭禮。
 和碩親王側妃世子妃喪聞,
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固倫公主和碩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其彩棺殮襯,府屬官員及命婦喪服
除服
諭祭一次與親王妃同。
〈惟牲醴品物多寡不等
以下同。
 世子側妃
多羅郡王妃喪聞,一應喪儀親王側妃同。
多羅郡王側妃多羅貝勒夫人喪聞,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和碩公主世子妃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其餘喪儀世子側妃同。
 多羅貝勒夫人固山貝子夫人喪聞,貝勒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郡主貝勒夫人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府前陳設執事,彩棺內襯三層,其餘喪儀貝勒夫人同。
 固山貝子夫人鎮國公夫人喪聞,貝子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郡君貝子夫人以下縣君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其餘喪儀貝子夫人同。
 鎮國公夫人輔國公夫人喪聞,貝子以下奉恩將軍以上貝子夫人縣君以下奉恩將軍恭人以上,俱會喪
其餘喪儀貝子夫人同。
 輔國公夫人喪聞,輔國公以下奉恩將軍以上,俱會喪
其餘喪儀鎮國公夫人同。
 郡主一應喪儀與郡王妃同。
縣主一應喪儀貝勒夫人同。
郡君一應喪儀貝子夫人同。
縣君一應喪儀鎮國公夫人同。
鄉君一應喪儀輔國公夫人同。
 順治間,定奉恩將軍喪聞,陳設執事,朱棺內襯一層
賜祭二次,無祭文
 又是年,設宗人府,以和碩親王
多羅郡王總領府事,多羅貝勒左宗正固山貝子右宗正鎮國公輔國公左右宗人,掌
皇族屬籍以時修輯
玉牒紀載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及生卒婚嫁諡葬等
事。
 又題定王以下,公以上,原係都察院查點,今既設宗人府一切事務俱交宗人府,仍令都察院察參。
 又題准郡王以上緣事或傳至宗人府問供,或在本府問供,具題
定奪
公元1653年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題准宗室分爵十等親王一子
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貝勒子封貝子貝子封鎮國公鎮國公封輔國公輔國公子三等鎮國將軍鎮國將軍子授三等輔國將軍輔國將軍子授三等奉國將軍
〈注〉已上鎮國輔國奉國將軍初封俱三等後遇加封二等至一等,
奉國將軍子授奉恩將軍奉恩將軍子孫世授奉恩將軍
 又題准親王一子世子,候襲親王爵
郡王一子長子,候襲郡王爵
輔國公一子輔國公,其餘授爵俱如前例
 又題准行間奏績封授郡王已經子孫承襲者,如無親生子孫,准親兄弟親兄弟之子襲封,至親王之子歲滿照例郡王者,有親生子孫准與承襲,如絕嗣不准承襲
 又議准歲給俸銀,親王郡王照舊例,餘俱酌量增減
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三百兩,鎮國公七百兩,輔國公四百兩,一等鎮國將軍三百兩,二等鎮國將軍二百七十五兩,三等鎮國將軍二百五十兩,一等輔國將軍二百二十兩,二等輔國將軍二百兩,三等輔國將軍一百七十五兩,一等奉國將軍一百五十兩,二等奉國將軍一百二十五兩,三等奉國將軍一百兩,奉恩將軍七十五兩。
已上每銀一兩,支米一斛
 又題准親王世子郡王設官敷陳四書五經諸史貝勒以下亦應講閱史鑑諸書
親王每府選取部院他赤哈哈
內,滿洲漢軍進士出身者,各設一員給與四品頂帶
世子每府選取部院筆帖式內,滿洲漢軍進士出身者,各設一員給與五品頂帶
郡王每府選取閒散滿洲漢軍進士出身者,各設一員給與六品頂帶,如進士不足,於舉人內考用,舉人不足,於各府護衛選用
 又題准宗室內節孝者,各依等第頒給
恩賜
親王親王嫡妃給銀一百兩,緞十六疋,世子、親
側妃世子嫡妃給銀九十兩,緞十四疋,郡王郡主世子側妃郡王嫡妃給銀八十五兩,緞十二疋,貝勒縣主郡王側妃貝勒夫人給銀八十兩,緞十一疋,貝子貝勒夫人郡君貝子夫人給銀七十五兩,緞十疋鎮國公貝子夫人縣君鎮國公夫人給銀七十兩,緞九疋,輔國公鎮國公夫人鄉君輔國公夫人給銀六十五兩,緞八疋,鎮國將軍輔國公夫人給銀六十兩,緞七疋,輔國將軍鎮國將軍夫人給銀五十五兩,緞六疋,奉國將軍輔國將軍夫人給銀五十兩,緞五疋奉恩將軍奉國將軍淑人給銀四十五兩,緞四疋,奉恩將軍恭人給銀四十兩,緞三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女及閑散宗室並妻女,給銀三十五兩,緞二疋。
以上俱由戶部頒給內院撰擬
敕命一道獎諭,凡旌表貞烈者,自固公主、親王妃
以下輔國公夫人以上,俱照等第
欽賜羊酒紙張外,禮部仍照定例另給羊酒紙張
撰文遣官致祭
鎮國將軍夫人以下閑散宗室妻女,部給羊酒紙張內院撰文遣官致祭
是年定郡王以上,祀追封祖父於家廟貝勒以下,祀追封祖父於墳墓
 一建廟莊,親王一廟
禮親王、巽親王謙郡王共立一廟肅親王一廟,饒餘郡王端重親王共立一廟,穎親王順承郡王共立一廟,豫郡王一廟克勤郡王、衍禧郡王共立一廟
 一祭期,定於正月四月七月十月歲暮日前期三日齋戒,候
皇上
太廟諸王陪祭禮畢,各回府致祭
凡有薦新品物,如太廟獻之先,不許家廟供獻
 一廟制,正殿五間,臺
基高二尺一寸,院內東廂三間,貯祭器祭獻等項,西廂三間,貯樂器
臺基俱高一尺六寸大門三間臺高一尺六寸,院內西旁門一座,院內東旁設焚帛一座大門外西旁設宰牲房三間,其正殿廂房大門,俱五色彩畫花草上用琉璃瓦殿門牆外紅土內用石灰院牆紅土綠瓦蓋頂帛爐亦用綠瓦
 一牌位,高二尺四寸朱紅色,上刻追封諡號墨書,設於紅油漆龕,內設紅片帳幔,其廟中王位居中為尊,餘分列左右,如止一王,正設中間。
 一供品,每位前設紅案一,銅香爐一,銅燭臺二,銅花瓶二,供湯飯果品紅案一,盛帛紅漆匣一,供牲槽一,白磁爵六,銀鑲象著二,雙銀匙二,香盒一,酒尊一,銀壺一,銀杓一,白色帛二,端無妃者止用帛一,爵三,匙一,著一,雙獻帛紅案一,祭文案一,每王一位,用豕一,羊一,果品八盤,麪餅四盤,飯二碗,湯二碗,所用樂器王府樂器同。
致祭,前三日,王及子弟護衛所屬官員執事人等,妃及隨從婦女俱各齋戒,前一日備辦祭品宰牲,祭日神位供祭品,大門兩旁鼓樂
畢,王率子弟護衛所屬官員,俱朝服,從廟大門旁門進,至廟東簷下向西立,子弟在階上向西立,護衛所屬官員階下分班對立,執香盒人詣香案旁立引禮人引王從左門進,至香案前立,子弟護衛所屬官員,各依本位向上排立引禮人贊跪,王跪,贊上香,執香盒跪進香,王接柱香,拱舉,上爐內,又三上塊香。
左右王位者,先詣左位,次至右位,次第上香畢,復位立,引禮人贊跪,叩,興。
門外作樂王行二跪六叩頭禮,興。
子弟護衛所屬官員隨行禮畢樂止
引禮人贊,奠帛初獻,樂作。
執帛爵官捧帛爵在王左,跪帛,爵官在王右跪,引禮人贊跪,王跪,受帛,拱舉,授右接帛官,王又受爵,拱舉,授右接爵官。
王又受妃位前爵拱舉,授右接爵官,各官捧帛在前,爵在後
至位前,捧帛官跪獻,三叩頭;捧爵官立獻,各退,樂止
兩旁王位護衛捧帛酒分獻,引禮贊興王興讀祝人於祝文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祝文在案東立引禮人贊跪,王及子弟護衛所屬官員,並讀祝人皆跪。
引禮贊讀祝。
讀畢,讀祝人捧祝文送至中位前,跪獻於帛匣內,三叩頭,退。
引禮人贊叩,
王等俱行三叩頭禮,
引禮人贊亞獻,樂作。
獻爵如初獻儀樂止
引禮人贊終獻,樂作。
獻爵如亞
獻儀樂止
引禮人贊跪,叩,,樂作。
王率子弟護衛所屬官員二跪六叩頭禮。
畢,樂止
引禮人贊捧祝帛詣燎爐前,樂作。
捧祝帛官進前一跪三叩頭,各捧祝帛,
捧香官跪取香置盒內,
王率子弟等俱退,在西旁立,各官捧祝文在前,次帛,次香,俱中道,至爐前焚祝帛,贊禮畢,王等皆出,樂止
妃率隨從婦女朝服西旁門入,由廟右門進排立禮畢,撤祭物回。
如王有事不得親祭,令子弟代祭,如無子弟,令護衛代祭,其奠帛祭品,該王自行備辦,其引禮人於所屬官員內選充,祝文內院撰給體式
議准諸王皆在京師,離墳塋相近隨時親詣致祭,其京城內各立家致祭,俱令停止
 又題准,親王造墳銀五千兩,世子墳銀四千兩,郡王造墳銀三千兩,貝勒墳銀二千兩,貝子墳銀一千兩,鎮國公輔國公墳銀五百兩,給價自
 又題准親王價銀三千兩,世子價銀二千五百兩,郡王價銀二千兩,貝勒價銀一千兩,貝子價銀七百兩,鎮國公輔國公價銀各四百五十兩,鎮國將軍價銀四百兩。
 又議准親王石碑交龍首高四尺五寸,碑身高九尺,闊三尺八寸七分,龍趺高四尺五寸郡王石碑交龍首高三尺九寸,碑身高九尺,闊三尺八寸,龍趺高四尺三寸貝勒石碑交龍首高三尺六寸,碑身高九尺,闊三尺七寸三分,龍趺高四尺一寸貝子石碑交龍首高三尺四寸,碑身高九尺,闊三尺六寸六分,龍趺高四尺鎮國公輔國公石碑交龍首高三尺三寸,碑身高九尺,闊三尺六寸三分,龍趺高三尺九寸
 凡諸王貝勒文武大臣祭文碑文順治間內閣撰定成式,填名給發
公元1654年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題准親王世子及親王妃
世子妃金冊,封郡王及郡王妃鍍金銀冊,封貝勒貝勒夫人郡主以下,俱給授
公元1636年
誥命
 崇德元年,冊封諸公主禮
是日內院捧冊
龍亭內,陳設
崇政殿,請
旨授封。
節官前導,次龍亭,次冊封官行至公主府門公主
侍從婦女迎出儀門之東,向西立,設黃案一於府門前,冊封官自龍亭捧置黃案上,由儀門入,設於堂前幄內,設
節案於冊案之南,冊封官於
節案之東向西立,公主隨入,於
節案之西向東立,冊封官引公主進至
節案之南向北立,行二拜一跪一叩頭禮。
畢,公主
復跪,宣冊官及展冊官於
節案之東向西立,將滿洲蒙古漢字三體冊文
宣讀畢,仍置案上公主復行二拜一跪一叩頭禮,宣讀官案上冊授公主旁侍女,侍女跪接,轉授公主公主捧受,轉授左旁侍女,復行二拜一跪一叩頭禮。
畢,公主
節至儀門外,冊封官持
節復
命。
是日,諸王貝勒文武各官,俱於
崇政殿前分翼序立
皇上陞殿,樂作。
陞座樂止
公主由右門至
崇政殿,於
皇上前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次進
清寧宮,於
皇后前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次詣
東關宮宸妃
西麟趾宮貴妃
東衍宮淑妃
西永福宮莊妃前,各行四拜二跪二叩頭禮畢
皇上還宮,諸公主各回府第公主屬員各於公主
公元1654年
行慶賀禮
順治十一年題准郡主縣主郡君授封禮儀俱與公主同。
凡冊封親王妃世子妃、郡王妃貝勒夫人貝子夫人一應行禮迎送、謝
恩、儀注俱與冊封公主禮同。
受封王妃等各於王等
前行四拜二跪二叩頭禮,屬員妻各於妃等前慶賀,行四拜二跪二叩頭禮。
 又題准,給親王牧廠八里郡王牧廠方四里。
公元1655年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二年覆准親王牧廠二里郡王
牧廠一里額外占者,查出撥給壯丁
題准嗣王襲封者,准稱伊父原有封號,其父另給諡號
 又題准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薨故者,請
給與諡號
 又題准下嫁外藩主喪聞,內院
諭祭文,遣侍衛禮部理藩院官讀文致祭,如常儀
下嫁外藩主喪聞,內院撰給
諭祭文,遣禮部理藩院官讀文致祭,如常儀
下嫁
郡君喪聞,遣禮部理藩院官致祭,無祭文
下嫁外藩縣君喪聞,鄉君喪聞,遣官致祭郡君同。
公元1656年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三年題准親王薨,妾媵殉節者,禮
部給羊酒紙張內院撰文遣官致祭
公元1657年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四年題准親王郡王嗣封者,傳至
宗人府禮部堂官宣授
冊、寶,嗣王跪受。
貝勒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傳至宗
人府,宗人府頒給
誥命,俱跪受。
年幼者,送至其府宣賜
 凡上朝
國初定親王郡王每日常朝,俱在朝齊集
是年
題准,每月三次
朝,以日出稽查
 又題准,王以下,公以上,如有
議政之事進
朝者,俱在王等朝房內齊集,其每月三次常朝,在
太和齊集
 又題定,諸王以下,或往湯泉,或往掃墓,或以他事出城停宿者,俱詣告宗人府
諸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具題
旨。
閒散宗室,令宗人府酌量准假。
在京公主以下,縣
以上,亦詣告宗人府具題
旨。
其餘俱令宗人府酌量准假。
 又題定,王以下,奉
將軍以上凡有患病者,宗人府委官不時察驗
 又題定,郡王以上犯大罪,傳至宗人府訊問,若微罪,止在本府訊問
貝勒以下,俱傳至宗人府訊問
公元1658年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五年,題定親王以下,至宗室十歲
之子以上者,每旗會集一處五日步射一次十日騎射一次
歲滿諸王以下每年春季三次秋季三次,令披甲射箭
盔甲器械,於每年秋季驗閱一次
至王等所屬官員器械一併驗閱。
又題定,諸王以下,毋得溺於逸樂耽玩絲竹,及演戲觀魚,在城外關廂放鷂,並不許妄行褻狎
嚴飭各該長史等官,令其規諫宗人府不時巡察,有犯者,該長史等官一並議處
公元1660年
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七年題准貝勒貝勒夫人、郡
主、縣主俱給紙冊。
 又題准親王女、和碩格格漢文郡主世子郡王女、多羅格格縣主貝勒女、多羅格格郡君貝子女、固山格格縣君,入八分
鎮國公輔國公女稱鄉君未入八分
以下女俱稱宗女,不授封。
 又題准親王世子郡王正室漢文稱親王妃世子妃、郡王妃
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正室夫人奉國將軍正室淑人奉恩將軍正室恭人
 又題准,如遇
聖駕巡幸,王以下,公以上每日早在
門外齊集
公元1661年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題准親王之子以下,奉恩將
之子以上年至十五歲,准照應爵秩具題授封。
至十八歲,具題令其上
朝。
 又題准歲滿,所封郡王,原係世王爵,如有
絕嗣者,應否襲封奏請
上裁
 又題准,王、貝勒貝子、公、將軍等有嫡室所生
之子照例襲封
嫡室無子,准以庶出之子襲封
 又題准貝勒貝子夫人所生子授奉恩將軍
 是年議准貝子公戴翎俱照舊例。
王府長史一等護衛,戴一眼孔雀翎,根綴藍翎貝勒司儀長、王府貝勒二等三等護衛貝子公府護衛護軍校,俱戴染藍翎
王府散騎郎,有阿達哈哈以上世職,許戴一眼孔雀翎,根綴藍翎,其餘雖加級,不准戴。
 是年題定,諸王以下每年春季二次秋季二次,令其披甲射箭
 凡弓箭數目親王箭三千枝,弓十張郡王箭二千枝,弓八張,貝勒箭一千五百枝,弓六張貝子箭一千枝,弓六張鎮國公箭七百枝,弓四張輔國公箭六百枝,弓四張鎮國將軍箭四百枝,弓二張輔國將軍箭三百枝,弓二張奉國將軍箭二百枝,弓二張奉恩將軍箭一百七十枝,弓二張
 又題定,城內關廂永禁放鷂。
以下宗室,如有耽玩逸樂者,令宗人府參奏
 是年題准鎮國將軍價銀五百兩,輔國將軍價銀四百兩。
公元1662年
康熙元年
大清會典康熙元年定王以下八分,公以上有婚
事報明禮部具題,布改為緞,餘俱照舊
 是年題准貝子公女照隨父陞降例。
公元1663年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定親王立竿致祭之期,第一
親王府,第二顯親王府,第三莊親王府,第四安親王府,第五親王府,第六簡親王府。
 是年題准貝勒以下奉恩將軍以上薨故者,概停題請追諡,若應與諡者,仍候
給賜
公元1665年
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四年定郡王立竿致祭之期,第一
郡王府第二惠郡王府第三信郡王府,第四平郡王府第五順承郡王府
 是年題准貝勒以下輔國將軍以上薨故者,應否與諡,題請
上裁
公元1666年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定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女嫁
外藩,媵送滿洲男婦二名蒙古漢人男婦六名
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女,媵送不許用滿洲,止蒙古漢人男婦六名宗室女媵送蒙古漢人男婦四名
公元1667年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六年,建裕親王府,大門一座五間
殿,一座七間,東西配樓二座,每座九間左右山房二座,每座八間,後殿一座五間左右正房二座,每座三間左右門二座,每座三間牌坊一座寢殿一座七間,抱廈五間東西配殿二座,每座五間南北廂房各二座,每座三間,後樓一座七間,隨樓轉角房二座,每座八間,倉房二十三間,圍房二十三間,周圍牆一道,長一百一十五丈三尺,高一丈六尺,厚五尺,其正殿正門覆以綠色琉璃瓦
 又家廟正殿三間東西配殿六間,大門三間,周圍牆五十九丈,花門一座燎爐一座
 是年題准,親王妃側妃、郡王妃執事人轎夫,用繡團獅子綠緞衣。
郡王側妃貝勒夫人執事人轎夫綠素緞衣。
 凡王妃以下公夫以上
賀及赴朝儀仗,至紫禁城止,妃等至下馬牌
轎車,親王妃世子妃隨入婦女四名,郡王妃隨入婦女三名貝勒夫人隨入婦女二名貝子夫人公夫人隨入婦女一名
 又題准郡主轎夫執事人用繡團獅子綠緞衣,縣主轎夫執事人用素綠緞衣。
郡主以下鄉君以上
賀及赴朝儀仗,至紫禁城止,郡主等至下馬牌
轎車郡主隨入婦女四名縣主隨入婦女三名郡君隨入婦女二名縣君鄉君隨入婦女一名
公元1669年
康熙八年
公元1660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七年題准
福陵
昭陵酌派宗室二員覺羅二員移居彼處,以供祭獻。
八年題准令宗室、覺羅
陵居住,其每歲四節大祭,自貝勒以下奉國將軍覺羅
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以上酌量具題遣祭。
 是年題准,凡奉
旨賜婚,郡主以下者謝
行禮,俱由禮具題
 又定,出嫁郡主縣主歸寧
母家有給人口者,不准滿洲,准給蒙古漢人八名
出嫁郡君以下鄉君以上歸寧,准給蒙古漢人六名
出嫁鎮國將軍以下宗女以上歸寧,准給蒙古漢人四名
公元1670年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康熙九年題准已給封號諸王襲封時,照
現在之號封給,停其改給祖父原號。
其未給封號襲親王郡王等,量加封號。
 又題准諸王薨故者,應於原號內加諡一字,其已經給諡,未留原號者,應於諡內增書原號
 是年議准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喪聞,本府屬員喪服外,正紅旗禮親王鑲白旗肅親王鑲紅旗承澤親王敬謹親王克勤郡王、福勒黑公,正藍旗饒餘親王、豫郡王鑲藍旗鄭親王恪僖貝勒、靖寧貝勒
顧爾馬洪貝子以上十二支,若係本支所分者,本身及府屬官俱具喪服,各官命婦照其夫例。
其非本支以下,公以上,或應會喪,或不應會喪而願會喪者,俱摘冠纓從官亦照其主例。
若係長輩不具喪服者聽。
應會喪者,進衙門常服辦事如至喪家及墳所,仍用喪服
御前公、侯、伯、內大臣護軍統領護軍參領以上官員
部員不應會喪者,奉
旨遣往,方許赴喪。
其餘各旗護軍統領護軍參領護衛各隨本府王等赴喪。
官命婦亦隨本府王妃等赴喪,不許私往。
公元1671年
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禮部儀制司分鴻臚寺職掌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一應賞賜
恩,由鴻臚寺具題傳知。
 又題准
皇上巡幸,王等以下覺羅官員以上,出城圍放鷹
概行停止
親喪送葬者准往。
有以他事告假者,俱不准行
 又定,
皇上巡幸,王等以下覺羅官員以上,概不准給假
公元1672年
康熙十一年
上諭宗人府貝子尚善,性行端良凡事小心敬慎,勤
為國,著仍復其原多羅貝勒衙門,即遵諭行。
特諭。
康熙十一年閏七月初二日
公元1673年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題准封親王世子郡王
王妃世子妃、郡王妃,遣內大臣散秩大臣正使內閣翰林院學士禮部侍郎副使禮部列名奏請
欽點宣讀官同宣讀
冊、寶印文。
封貝勒貝子貝勒夫人貝子夫人、郡
主、縣主郡君,遣內閣侍讀學士侍讀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正使禮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副使內閣中書翰林院禮部有品筆帖式同往宣讀
冊文
鎮國公以下奉恩將軍以上鎮國公夫人
以下奉恩將軍恭人以上縣君鄉君宗人府禮部給授
誥命
 又題准,封貝子貝子夫人郡君,俱給紙
冊。
 又定
誥文翰林院撰擬中書繕寫金冊工部
鐫造。
 又題准禮部宗人府具題
冊封,將冊封副使官列官奏請
欽點
前期一日,禮部
節案於王殿之正中,設香案
節案之南,設冊、寶、印案於
節案之東,王府儀仗樂器設於殿前
是日禮部
綵亭於
太和門外,設
節、冊、寶、印案於
太和殿前,禮部引正副使
太和殿
節、冊、寶、印由
太和門出,置綵亭內,正副使隨後由中道出,
行至王府,王率本府屬員作樂,迎至府門外跪候龍亭過興,隨龍亭入殿,樂止
副使
節、冊、寶、印置各案上,於
節案之東向西立,王於
節案之西向東立,往封官引王至拜位,向
案行三跪九叩頭禮,作樂
行禮畢,樂止
王進
香案前跪,宣冊官於冊案之東向西立,宣讀
畢,正使官捧冊授王,王捧受轉授從官從官跪接。
副使官捧寶印授王,王捧受轉授從官從官跪接。
王興
復詣拜位,行三跪九叩頭禮。
作樂
禮畢樂止
王率本府屬員作樂,跪送
節至府門外,正副使
節復
命。
 凡封貝勒貝子等,有冊無印,其行禮同。
 又題
准,王以下八分,公以上子弟年滿十歲者,於本府講讀經史諸書
公元1674年
康熙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三年,建恭親王府。
規制與裕親王
公元1675年
府同。
其餘府第多係自造,大略相等
 諸王府第 康親王正紅旗顯親王鑲白旗安親王正藍旗,裕親王鑲白旗恭親王正藍旗,純親王鑲白旗莊親王府鑲紅旗簡親王鑲藍旗順承郡王府正紅旗溫郡王府鑲白旗平郡王鑲紅旗信郡王正藍旗,其餘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府第繁多不能悉載。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議准鎮國將軍造墳銀五百
兩,輔國將軍造墳銀四百兩。
 又題准鎮國將軍價銀三百五十兩,輔國將軍價銀三百兩。
 又題准鎮國將軍碑式照一品例,輔國將軍碑式照二品例。
公元1678年
康熙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七年
賜諡諸王大臣等祭文碑文翰林院撰擬內閣
閱。
 又題准,已故王、貝勒貝子、公等應補給之俸,
不俟承襲,當支給一體支給
公元1679年
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八年議准
盛京
三陵四時祭祀
盛京將軍副都統侍郎致祭,停其差遣
貝勒以下覺羅等官,
孝陵照舊例,具題遣祭。
若遇大事祭祀
四陵,親王以下鎮國將軍覺羅八旗文武大臣
上,酌量題遣。
 是年題准和碩公主親王郡王停車候過,遇貝勒相讓分路行,遇貝子貝子讓道行。
和碩公主額駙郡主額駙親王郡王,俱下馬道旁候過。
貝勒勒馬側立道旁候過。
貝子讓道旁行
鎮國公分路行。
公元1680年
康熙十九年
大清會典弓箭數目康熙十九年,題定世子箭二千
公元1681年
五百枝,弓九張長子箭一千七百枝,弓七張。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題准王郡王諡號用一字
貝勒以下輔國將軍以上諡號用二字
公元1683年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二年議准
孝陵陵寢每年四節祭祀親王以下宗室,公等以上
量遣祭。
若遇大事祭祀
四陵,亦照此例酌遣。
公元1685年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四年題准親王世子、郡王馬
上用金黃扯手長子貝勒貝子馬上用紫扯手不許給與內外官員人等
從前給過者,概行禁止
公元1688年
康熙二十七年
上諭宗人府:自古帝王展親睦族列爵錫封,原欲選
賢建能,旌別淑慝,俾咸知勸勉慶流奕世,此國家常經獎勵至意也。
篤念親親恩禮罔替年至十五即行授封,但誼屬本支,必皆飭躬砥行端良醇謹,益自刻勵,動不踰則,始無沗於宗潢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年至十五,不問賢否,概予封爵以致視為故典罔知激勸
嗣後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子孫,應俟其年至何歲,作何,辨其賢否,定其品級等第,始應授封,著議政
王貝勒大臣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會同確議具奏,特諭。
康熙二十七年二月初九日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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