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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七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九
周十二
衛三
官常典第三十七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九
周十二
衛三
公元前543年
景王二年冬十月,晉人,齊人,宋人,衛人,鄭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大災,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財,冬,十月,叔孫豹會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戌,衛北宮佗,鄭罕虎,及小邾之大夫,會于澶淵,既而無歸於宋。
公元前542年
景王三年,衛侯如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冬十二月,北宮文子相衛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過鄭,印段迋勞於棐林,如聘禮而以勞辭,文子入聘,子羽為行人,馮簡子與子太叔送客,事畢而出,言於衛侯曰:鄭有禮,其數世之福也。其無大國之討乎,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禮之於政,如熱之有濯也。濯以救熱,何患之有。衛侯在楚,北宮文子見令尹圍之威儀,言於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他志,雖獲其志,不能終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令尹其將不免,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云,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公曰:善哉,何謂威儀,對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而可象,謂之儀,君有君之威儀,其臣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有其國家,令聞長世,臣有臣之威儀,其下畏而愛之,故能守其官職,保族宜家,順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衛詩曰:威儀棣棣,不可選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內外大小,皆有威儀也。周詩曰: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訓,以威儀也。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言畏而愛之也。詩云,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則而象之也。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之,可謂愛之,文王伐崇,再駕而降為臣,蠻夷帥服,可謂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誦而歌舞之,可謂則之,文王之行,至今為法,可謂象之,有威儀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下,謂之有威儀也。
公元前541年
景王四年春正月,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戍。魯叔孫豹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會于虢。
公元前431年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乙未,會于虢,尋宋之盟也。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於牲上,晉人許之,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鄭子皮曰:二執戈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憂子晳之欲背誕也。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愍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何害,宋合左師曰:大國令,小國共,吾知共而已,晉樂王鮒曰:小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退會,子羽謂子皮曰:叔孫絞而婉,宋左師簡而禮,樂王鮒字而敬,子與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弗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憂必及之,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憂能無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
公元前540年
景王五年春,晉侯使韓起聘于衛。
公元前530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二年春,韓宣子聘于衛,衛侯享之,北宮文子賦淇澳,宣子賦木瓜。
公元前536年
景王九年夏,宋華合比奔衛。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宋寺人柳有寵,太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用牲埋書,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既盟於北郭矣,公使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
公元前535年
景王十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子元立。冬十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公元前425年
按《春秋》:昭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公曰:詩所謂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秋,八月,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衛事晉為睦,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侯貳,詩曰:鴒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弔,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衛之嗣,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子說,使獻子如衛弔,且反戚田,衛齊惡告喪於周,且請命,王使成簡公如衛弔,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亞圉。衛襄公。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𦄌,孔成子夢康叔謂己,立元,余使羈之孫圉與史苟相之,史朝亦夢康叔謂己,余將命而子苟,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見成子,告之夢,夢協,晉韓宣子為政,聘於諸侯之歲,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𦄌,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襲於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人民,事鬼神,從會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靈公,十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我康叔也,今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妾怪之,問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無子,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公元前533年
景王十二年春,衛趙黶會楚子于陳。
按《春秋》:昭公九年,趙黶不書。按《左傳》: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游吉,衛趙黶,會楚子于陳。
公元前531年
景王十四年秋,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魯季孫意如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會于厥憖。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二月,楚子在申,召蔡靈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疾帥師圍蔡。夏,楚師在蔡。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景王十五年,夏,衛侯如晉。
公元前530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二年夏,齊侯,衛侯,曹伯,如晉,朝嗣君也。
公元前616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五年,朝晉昭公。
公元前529年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傳》:晉成虒祁,諸侯朝而歸者,皆有貳心,為取郠故,晉將以諸侯來討,叔向曰: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並徵會告於吳,秋,晉侯會吳子於良,水道不可,吳子辭,乃還,七月,丙寅,治兵於邾,南甲車四千乘,羊舌鮒攝司馬,遂合諸侯于平丘,子產,子大叔,相鄭伯以會,子產以幄幕九張行,子太叔以四十,既而悔之,每舍損焉。及會亦如之,次於衛地,叔鮒求貨於衛,淫芻蕘者,衛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一篋錦。曰:諸侯事晉,未敢攜貳,況衛在君之宇下,而敢有異志,芻蕘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曰:晉有羊舌鮒者,瀆貨無厭,亦將及矣,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賜之,其已,客從之,未退而禁之,晉人將尋盟,齊人不可,晉侯使叔向告劉獻公曰:抑齊人不盟,若之何,對曰:盟以底信,君苟有信,諸侯不貳,何患焉。告之以文辭,董之以武師,雖齊不許,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請帥王賦,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遲速唯君,叔向告於齊曰: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為請,對曰:諸侯討貳,則有尋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尋,叔向曰:國家之敗,有事而無業,事則不經,有業而無禮,經則不序,有禮而無威,序則不共,有威而不昭,共則不明,不明棄共百事,不終所由傾覆也。是故明王之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志業於好,講禮於等,示威於眾,昭明於神,自古以來,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恆由是興。晉禮主盟,懼有不治,奉承齊犧,而布諸君,求終事也。君曰余必廢之,何齊之有,唯君圖之,寡君聞命矣,齊人懼,對曰:小國言之,大國制之,敢不聽從,既聞命矣,敬共以往,遲速唯君,叔向曰:諸侯有間矣,不可以不示眾,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復斾之,諸侯畏之。甲戌,同盟于平丘。令諸侯日中造於除,癸酉退朝。
公元前524年
景王二十一年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廷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景王二十三年秋,盜殺衛侯之兄縶。
公元前522年
按《春秋》:昭公二十年。按《左傳》:衛公孟縶狎齊豹,奪之司寇與鄄,有役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褚師圃,欲去之,公子朝通於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亂,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初,齊豹見宗魯於公孟,為驂乘焉。將作亂,而謂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與乘,吾將殺之,對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遠也。雖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過也。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將死之,以周事子,而歸死於公孟,其可也。丙辰,衛侯在平壽,公孟有事於蓋獲之門外,齊子氏帷於門外,而伏甲焉。使祝蛙寘戈於車薪,以當門,使一乘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及閎中,齊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斷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殺之,公聞亂,乘驅自閱門入,慶比御公,公南楚驂乘,使華寅乘貳車,及公宮,鴻騮魋駟乘於公,公載寶以出,褚師子申,遇公於馬路之衢,遂從,過齊氏,使華寅肉袒執蓋,以當其闕,齊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閉郭門,踰而從公,公如死鳥,析朱鉏宵從竇出,徒行從公,齊侯使公孫青聘於衛,既出,聞衛亂,使請所聘,公曰:猶在竟內,則衛君也。乃將事焉。遂從諸死鳥,請將事,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無所辱君命,賓曰:寡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執事,臣不敢貳,主人曰:君若惠顧先君之好,昭臨敝邑,鎮撫其社稷,則有宗祧在,乃止衛侯,固請見之,不獲命,以其良馬見,為未致使故也。衛侯以為乘馬,賓將掫,主人辭曰:亡人之憂,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從者,敢辭,賓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獲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懼不免於戾,請以除死,親執鐸,終夕與於燎,齊氏之宰渠子,召北宮子,北宮氏之宰,不與聞謀,殺渠子,遂伐齊氏,滅之,丁巳,晦,公入,與北宮喜盟於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國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師圃,子玉霄,子高魴,出奔晉,閏月,戊辰,殺宣姜,衛侯賜北宮喜諡曰貞子,賜析朱鉏諡曰成子,而以齊氏之墓予之,衛侯告寧於齊,且言子石,齊侯將飲酒,遍賜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苑何忌辭曰:與於青之賞,必及於其罰,在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在群臣,臣敢貪君賜,以干先王,琴張聞宗魯死,將往弔之,仲尼曰:齊豹之盜,而孟縶之賊,女何弔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亂,不為利疚於回,不以回待人,不蓋不義,不犯非禮。按《穀梁傳》:秋,盜殺衛侯之兄輒,盜賤也。其曰兄,母兄也。目衛侯,衛侯累也。然則何為不為君也。曰:有天疾者,不得入乎宗廟,輒者何也。曰:兩足不能相過,齊謂之綦,楚謂之踂,衛謂之輒。〈踂,女輒反。〉
公元前521年
景王二十四年夏,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衛公子朝,救宋。
按《春秋》:昭公二十一年,救宋,不書。按《左傳》:二十一年夏五月,華氏以南里叛。冬十一月,癸未,公子城以晉師至,曹翰胡會晉荀吳,齊苑何忌,衛公子朝,救宋,丙戌,與華氏戰于赭丘。
公元前517年
敬王三年夏,晉趙鞅,宋樂大心,魯叔詣衛北宮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黃父。
按《春秋》:昭公二十五年。按《左傳》:王子朝之亂。二十四年夏六月,晉范獻子,與韓宣子圖之,徵會於諸侯,期以明年。二十五年夏,會于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將納王。敬王五年秋,晉士鞅,宋樂祁犁,衛北宮喜,曹人,邾人,滕人,會于扈。
公元前515年
按《春秋》:昭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秋,會于扈,令戍周,且謀納公也。宋衛皆利納公,固請之,范獻子取貨於季孫,謂司城子梁與北宮貞子曰:季孫未知其罪,而君伐之,請囚請亡,於是乎不獲,君又弗克,而自出也。夫豈無備而能出君乎,季氏之復,天救之也。休公徒之怒,而啟叔孫氏之心,不然,豈其伐人而說甲執冰以游,叔孫氏懼禍之濫,而自同於季氏,天之道也。魯君守齊,三年而無成,季氏甚得其民,淮夷與之,有十年之備,有齊楚之援,有天之贊,有民之助,有堅守之心,有列國之權,而弗敢宣也。事君如在國,故鞅以為難,二子皆圖國者也。而欲納魯君,鞅之願也。請從二子以圍魯,無成,死之,二子懼,皆辭,乃辭小國,而以難復。
公元前510年
敬王十年冬,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魯仲孫何忌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按《春秋》:昭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魏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敬天之渝,不敢馳驅,況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餱糧,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書以授帥,而效諸劉子,韓簡子臨之,以為成命。
公元前506年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鼬。秋,晉士鞅,衛孔圉,帥師伐鮮虞。
公元前540年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范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祇取勤焉。乃辭蔡侯,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之,明日或斾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衛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從,卿行旅從,臣無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醜類,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閒王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太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為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為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子,與范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反自召陵,鄭子太叔未至而卒,晉趙簡子為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公元前504年
敬王十六年春二月,魯侵鄭不假道于衛。
公元前583年
按《春秋》:定公六年,不假道不書。按《左傳》:六年春二月,公侵鄭,取匡,為晉討鄭之伐胥靡也。往不假道於衛,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舍於豚澤,衛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公叔文子老矣,輦而如公。曰:尤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成之昭兆,定之鞶鑒,苟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三臣之子,諸侯苟憂之,將以為之質,此群臣之所聞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無乃不可乎,太姒之子,唯周公康叔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
公元前503年
敬王十七年秋,齊侯鄭伯盟于鹹。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齊侯衛侯盟于沙。
公元前582年
按《春秋》:定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齊侯,鄭伯,盟于鹹,徵會于衛,衛侯欲叛晉,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齊侯從之,乃盟于瑣。敬王十八年秋,七月,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衛。九月,魯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
公元前502年
按《春秋》:定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晉師將盟衛侯于剸澤,趙簡子曰:群臣誰敢盟衛君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衛人請執牛耳,成何曰:衛,吾溫原也。焉得視諸侯,將歃,涉佗捘衛侯之手及捥,衛侯怒,王孫賈趨進曰:盟以信禮也。有如衛君,其敢不唯禮是事,而受此盟也。衛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王孫賈使次於郊,大夫問故,公以晉詬語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從焉。大夫曰:是衛之禍,豈君之過也。公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為質,大夫曰:苟有益也。公子則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負羈絏以從,將行,王孫賈曰:苟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皆行而後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行有日,公朝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則如叛之,病而後質焉。何遲之有,乃叛晉,晉人請改盟,弗許。秋,晉士鞅會成桓公侵鄭,圍蟲牢,報伊闕也。遂侵衛。九月,師侵衛,晉故也。
公元前501年
敬王十九年秋,齊侯,衛侯,次于五氏。
公元前580年
按《春秋》:定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齊侯伐晉夷儀,敝無存之父將室之,辭,以與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於高國,先登,求自門出,死於霤下,東郭書讓登,犁彌從之。曰:子讓而左,我讓而右,使登者絕而後下,書左,彌先下,書與王猛息,猛曰:我先登,書斂甲曰:曩者之難,今又難焉。猛笑曰:吾從子,如驂之靳,晉車千乘,在中牟,衛侯將如五氏,卜過之,龜焦,衛侯曰:可也。衛車當其半,寡人當其半,敵矣,乃過中牟,中牟人欲伐之,衛褚師圃亡在中牟。曰:衛雖小,其君在焉。未可勝也。齊師克城而驕,其帥又賤,遇必敗之,不如從齊,乃伐齊師,敗之,齊侯致禚,媚,杏,於衛,齊侯賞犁彌,犁彌辭曰:有先登者,臣從之,晳幘而衣貍製,公使視東郭書。曰:乃夫子也。吾貺子,公賞東郭書,辭曰:彼賓旅也。乃賞犁彌,齊師之在夷儀也。齊侯謂夷儀人曰:得敝無存者,以五家免,乃得其尸,公三襚之,與之犀軒,與直蓋而先歸之,坐引者以師哭之,親推之三。敬王二十年夏,晉趙鞅帥師圍衛。冬,齊侯,衛侯,鄭游速,會于安甫。
公元前500年
按《春秋》:定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晉趙鞅圍衛,報夷儀也。初,衛侯伐邯鄲午於寒氏,城其西北而守之,宵熸,及晉圍衛,午以徒七十人門於衛西門,殺人於門中。曰:請報寒氏之役,涉佗曰:夫子則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啟門,亦以徒七十人,旦門焉。步左右,皆至而立,如植,日中不啟門,乃退,反役,晉人討衛之叛故。曰:由涉佗成何,於是執涉佗以求成於衛,衛人不許,晉人遂殺涉佗,成何奔燕。十三年春,晉趙鞅謂邯鄲午曰:歸我衛貢五百家,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衛是以為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衛之道也。不如侵齊而謀之,乃如之,而歸之于晉陽,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
公元前498年
敬王二十二年夏,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按《春秋》:定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衛公孟彄伐曹,克郊還,滑羅殿,未出,不退於列,其御曰:殿而在列,其為無勇乎,羅曰:與其素厲,寧為無勇。
公元前497年
敬王二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葭。夏,衛公孟彄,帥師伐曹。孔子至衛。
公元前576年
按《春秋》:定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葭,實郥氏,使師伐晉,將濟河,諸大夫皆曰不可,邴意茲曰可,銳師伐河內,傳必數日而後及絳,絳不三月,不能出河,則我既濟水矣,乃伐河內,齊侯皆斂諸大夫之軒,唯邴意茲乘軒,齊侯欲與衛侯乘,與之宴,而駕乘廣,載甲焉。使告曰:晉師至矣,齊侯曰:比君之駕也。寡人請攝,乃介而與之乘,驅之,或告曰:無晉師,乃止。初,衛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鰌而告之,史鰌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許我矣,其若之何,史鰌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上下同之,戍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與焉。及文子卒,衛侯始惡於公叔戍,以其富也。公叔戍又將去夫人之黨。夫人愬之曰:戍將為亂。
公元前497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後有隙,孔子去。後復來。
公元前496年
敬王二十四年春,衛公叔戍奔魯。衛趙陽奔宋。夏,衛北宮結奔魯。齊侯,魯侯,衛侯,會于牽。秋,衛世子蒯聵奔宋。衛公孟彄奔鄭。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逐公孫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夏,衛北宮結來奔,公孫戍之故也。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衛侯,於脾上梁之間,謀殺范中行氏,析成鮒,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戰於絳中,不克而還,士鮒奔周,小王桃甲入於朝歌,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太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太子,太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余,公執其手以登臺,太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太子告人曰:戲陽速禍余,戲陽速告人曰:太子則禍余,太子無道,使余殺其母,余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余說,余是故許而弗為,以紓余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欲殺南子。蒯聵與其徒戲陽遫謀,朝,使殺夫人。戲陽後悔,不果。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奔宋,已而之晉趙氏。
公元前495年
敬王二十五年夏,鄭罕達帥師伐宋。齊侯,衛侯,次于渠蒢。
按《春秋》:定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鄭罕達敗宋師于老丘。齊侯,衛侯,次于蘧挐,謀救宋也。
公元前494年
敬王二十六年秋,齊侯,衛侯,伐晉。淇絕于舊衛。按《春秋》:哀公元年,淇絕不書。按《左傳》:元年夏四月,齊侯,衛侯,救邯鄲,圍五鹿。秋,齊侯,衛侯,會于乾侯,救范氏也。師及齊師,衛孔圉鮮虞人伐晉,取棘蒲。按《竹書紀年》:敬王二十六年,淇絕于舊衛。
公元前493年
敬王二十七年夏,四月,丙子,衛侯元卒。孫輒立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師,及鄭罕達,戰于鐵,鄭師敗績。冬,十月,葬衛靈公。按《春秋》:哀公二年。按《左傳》:初,衛侯遊於郊,子南僕,公曰:余無子,將立女,不對,他日又謂之,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圖,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祗辱,二年夏,衛靈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為太子,君命也。對曰:郢異於他子,且君沒於吾手,若有之,郢必聞之,且亡人之子輒在,乃立輒,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太子于戚,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使太子絻,八人衰絰,偽自衛逆者,告於門,哭而入,遂居之。秋,八月,齊人輸范氏粟,鄭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趙鞅禦之,遇於戚,陽虎曰:吾車少,以兵車之斾,與罕駟兵車,先陳,罕駟自後隨而從之,彼見吾貌,必有懼心,於是乎會之,必大敗之,從之,卜戰,龜焦,樂丁曰: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謀協以故,兆詢可也。簡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為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詬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於兆,下卿之罰也。甲戌,將戰,郵無恤御簡子,衛太子為右,登鐵上,望見鄭師眾,太子懼,自投於車下,子良授太子綏而乘之。曰:婦人也。簡子巡列。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有馬百乘,死於牖下,群子勉之,死不在寇,繁羽御趙羅,宋勇為右,羅無勇麇之,吏詰之,御對曰:痁作而伏,衛太子禱曰: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鄭勝亂從,晉午在難,不能治亂,使鞅討之,蒯聵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敢告無絕筋,無折骨,無面傷,以集大事,無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鄭人擊簡子中肩,斃於車中,獲其蜂旗,太子救之以戈,鄭師北,獲溫大夫趙羅,太子復伐之,鄭師大敗,獲齊粟千車,趙孟喜曰:可矣,傅傁曰:雖克鄭,猶有知在,憂未艾也。初,周人與范氏田,公孫尨稅焉。趙氏得而獻之,吏請殺之,趙孟曰:為其主也。何罪,止而與之田,及鐵之戰,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獻曰:請報主德,追鄭師,姚,般,公孫林,殿而射,前列多死,趙孟曰:國無小,既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太子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之上也。郵良曰:我兩靷將絕,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駕而乘材,兩靷皆絕。
公元前492年
敬王二十八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按《春秋》:哀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於中山。
公元前491年
敬王二十九年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衛甯跪,救范氏。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哀公三年冬,十月,晉趙鞅圍朝歌。荀寅奔邯鄲。四年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衛甯跪,救范氏,庚午,圍五鹿,九月,趙鞅圍邯鄲,冬,十一月,邯鄲降,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墮臨,國夏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會鮮虞,納荀寅於柏人。
公元前490年
敬王三十年夏,晉趙鞅帥師伐衛。
按《春秋》:哀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趙鞅伐衛,范氏之故也。遂圍中牟。
公元前488年
敬王三十二年春,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按《春秋》:哀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晉師侵衛,衛不服也。
公元前485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出公八年,孔子自陳入衛。敬王三十六年冬,衛世叔齊出奔宋。
公元前484年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衛太叔疾出奔宋,初疾娶於宋子朝,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而為之一宮,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奪其妻,或淫於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恥是二者,故出,衛人立遺,使室孔姞,疾臣向魋,納美珠焉。與之城鉏,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城鉏人攻太叔疾,衛莊公復之,使處巢,死焉。殯於鄖,葬於少禘,初,晉悼公子憖亡在衛,使其女僕而田,太叔懿子止而飲之酒,遂聘之,生悼子,悼子即位,故夏戊為大夫,悼子亡,衛人翦夏戊,孔文子之將攻太叔也。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聞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文子遽止之。曰:圉豈敢度其私,訪衛國之難也。將止,魯人以幣召之,乃歸。
公元前483年
敬王三十七年秋,魯侯,衛侯,宋皇瑗,會于鄖。
按《春秋》:哀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吳徵會於衛,初,衛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謀於行人子羽,子羽曰:吳方無道,無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吳方無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衛,往也。長木之,斃無不摽也。國狗之瘈,無不噬也。而況大國乎,秋,衛侯會吳于鄖,公及衛侯,宋皇瑗盟,而卒辭吳盟,吳人藩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今吳不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之,子盍見太宰,乃請束錦以行,語及衛故,太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太宰嚭說,乃舍衛侯,衛侯歸,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夷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
公元前482年
敬王三十八年秋,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
公元前481年
敬王三十九年秋,晉趙鞅帥師伐衛。
按《魯史》:哀公十四年。
公元前480年
敬王四十年秋八月,晉趙鞅帥師伐衛,衛公孟彄出奔齊。
按《魯史》:哀公十五年。按《左傳》:衛孔圉取太子蒯聵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長而美,孔文子卒,通於內,太子在戚,孔姬使之焉。太子與之言曰:苟使我入獲國,服冕乘軒,三死無與,與之盟,為請於伯姬,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於孔氏之外圃,昏,二人蒙衣而乘,寺人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寧問之,稱姻妾以告,遂入,適伯姬氏,既食,孔伯姬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豭從之,迫孔悝於廁強盟之,遂劫以登臺,欒寧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季子,召獲駕乘車,行爵食炙,奉衛侯輒來奔,季子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門焉。曰:無入為也。季子曰:是公孫也。求利焉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太子無勇,若燔臺半,必舍孔叔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孔悝立莊公,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先謂司徒瞞成曰:寡人離病於外久矣,子請亦嘗之,歸告褚師比,欲與之伐公,不果。
公元前479年
敬王四十一年,春,正月,己卯,衛世子蒯聵自戚入于衛,衛侯輒奔魯。二月,衛子還成出奔宋。〈即瞞成〉按《魯史》:哀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瞞成,褚師比,出奔宋,衛侯使鄢武子告於周。曰蒯聵得罪於君父君母,逋竄於晉,晉以王室之故,不棄兄弟,寘諸河上,天誘其衷,獲嗣守封焉。使下臣肸,敢告執事,王使單平公對曰:肸以嘉命,來告余一人,往謂叔父,余嘉乃成世,復爾祿次,敬之哉,方天之休,弗敬弗休,悔其可追。夏,六月,衛侯飲孔悝酒於平陽,重酬之,大夫皆有納焉。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載伯姬於平陽而行,及西門,使貳車反祏於西圃,子伯季子,初為孔氏臣,新登於公,請追之,遇載祏者,殺而乘其車,許公為,反祏,遇之曰:與不仁人爭,明無不勝,必使先射,射三發,皆遠許為,許為射之,殪,或以其車從,得祏於橐中,孔悝出奔宋。衛侯占夢嬖人,求酒於太叔僖子,不得,與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懼害,乃逐太叔遺,遺奔晉。衛侯謂渾良夫曰:吾繼先君,而不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執火者而言。曰:疾與亡君,皆君之子也。召之,而擇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豎告太子,太子使五人輿豭從己,劫公而強盟之,且請殺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請三之後,有罪殺之,公曰:諾哉。
公元前481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出公十二年,欒甯奉出公輒奔魯孔悝。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乃止。敬王四十二年春,衛侯殺其嬖人渾良夫。夏,六月,晉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晉師還。冬,十月,晉復伐衛,衛人出莊公,與晉平,晉立襄公孫般師而還。十二月,齊人伐衛,立公子起,執般師而歸。
公元前478年
按《左傳》:哀公十七年,春,衛侯為虎幄於藉圃,成求令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晉趙鞅使告於衛曰:君之在晉也。志父為主,請君若太子來,以免志父,不然,寡君其曰:志父之為也。衛侯辭以難,太子又使椓之,夏,六月,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之致師者,子玉使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敢廢命,子又何辱,簡子曰:我卜伐衛,未卜與齊戰,乃還。衛侯夢於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髮北面而譟曰:登此昆吾之虛,綿綿生之瓜,余為渾良夫,叫天無辜,公親筮之,胥彌赦占之。曰:不害,與之邑,寘之,而逃奔宋,衛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後踰,冬,十月,晉復伐衛,入其郛,將入城,簡子曰:止,叔向有言曰:怙亂滅國者無後,衛人出莊公,而與晉平,晉立襄公之孫般師而還,十一月,衛侯自鄄入,般師出,初,公登城以望,見戎州,問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公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難作,辛巳,石圃因匠氏攻公,公闔門而請,弗許,踰於北方而隊,折股,戎州人攻之,太子疾,公子青,踰從公,戎州人殺之,公入於戎州己氏,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髮美,使髡之,以為呂姜髢,既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與女璧,己氏曰:殺女,璧其焉住,遂殺之,而取其璧,衛人復公孫般師而立之,十二月,齊人伐衛,衛人請平,立公子起,執般師以歸,舍諸潞。
公元前477年
敬王四十三年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
按《左傳》:哀公十八年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衛侯輒自齊復歸,逐石圃,而復石魋,與太叔遺。
公元前470年
元王六年夏五月,衛侯輒出奔宋。
按《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衛侯為靈臺於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之,是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寇亥乘。曰:今日幸而後亡,公之入也。奪南氏邑,而奪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納公文懿子之車於池,初,衛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賜彭封彌子,彌子飲公酒,納夏戊之女,嬖,以為夫人,其弟期太叔疾之從孫甥也。少畜於公,以為司徒。夫人寵衰,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優狡盟拳彌,而甚近信之,故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與拳彌以作亂,皆執利兵,無者執斤,使拳彌入於公宮,而自太子疾之宮,譟以攻公,鄄子士請禦之,彌援其手曰:子則勇矣,將若君何,不見先君乎,君何所不逞欲,且君嘗在外矣,豈必不反,當今不可,眾怒難犯,休而易間也。乃出,將適蒲,彌曰:晉無信,不可,將適鄄,彌曰:齊晉爭我,不可,將適泠,彌曰:魯不足與;請適城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適城鉏,彌曰:衛盜不可知也。請速,自我始,乃載寶以歸,公為支離之卒,因祝史揮以侵衛,衛人病之,懿子知之,見子之,請逐揮,文子曰:無罪,懿子曰:彼好專利而妄。夫見君之入也。將先道焉。若逐之,必出於南門,而適君所。夫越新得諸侯,將必請師焉。揮在朝,使吏遣諸其室,揮出,信弗內,五日,乃館諸外里,遂有寵,使如越請師。〈,許角反。〉元王七年夏五月,魯叔孫舒帥師合越人宋人伐衛納衛侯輒不克納衛人立公子黔衛人使司徒期聘于越是年齊人鄭人伐衛
公元前469年
按《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夏,五月,叔孫舒帥師會越皋如,后庸,宋樂茷,納衛侯,文子欲納之,懿子曰:君愎而虐,少待之,必毒於民,乃睦於子矣,衛師侵外州,大獲,出禦之,大敗,掘褚師定子之墓,焚之於平莊之上,文子使王孫齊私於皋如。曰:子將大滅衛乎,抑納君而已乎,皋如曰:寡君之命無他,納衛君而已,文子致眾而問焉。曰:君以蠻夷伐國,國幾亡矣,請納之,眾曰:勿納。曰:彌牟亡而有益,請自北門出,眾曰:勿出,重賂越人,申開守陴而納公,公不敢入,師還,立悼公,南氏相之,以城鉏與越人,公曰:期則為此,令苟有怨於夫人者報之,司徒期聘於越,公攻而奪之幣,期告王,王命取之,期以眾取之,公怒,殺期之甥之為太子者,遂卒於越。衛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且曰:吾其入乎,贛稽首受弓,對曰:臣不識也。私於使者曰:昔成公孫於陳,甯武子,孫莊子,為宛濮之盟,而君入,獻公孫於衛齊,子鮮,子展,為夷儀之盟,而君入,今君再在孫矣,內不聞獻之親,外不聞成之卿,則賜不識所由入也。詩曰:無兢惟人,四方其訓之,若得其人,四方以為主,而國於何有。
公元前481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立二十二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
〈注〉索隱曰按: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復入九年卒,是立二十一年。自即位至卒,凡經二十五年而卒於越。
公元前469年
按《竹書紀年》:元王七年,齊人,鄭人伐衛。
貞定王 年,楚犀首伐黃過衛。
按《戰國策》:犀首伐黃,過衛,使人謂悼公曰:敝邑之師過大國之郊,曾無一介之使以存之乎。敢請其罪。今黃城將下矣,已,將移兵造大國之城下。衛君懼,束組三百緄,黃金三百鎰,以隨使者。南文子止之曰:是勝黃城,必不敢來;不勝,亦不敢來。是勝黃城,則功大名美,內臨其倫。夫在中者惡臨,議其事。蒙大名,挾成功,坐御以待中之議,犀首雖愚,必不為也。是不勝黃城,破心而走,歸,恐不免於罪矣。彼安敢攻衛以重其不勝之罪哉。果勝黃城,帥師而歸,遂不敢過衛。
公元前457年
貞定王十二年,晉荀瑤襲衛。
按《戰國策》:智伯欲伐衛,遺衛君野馬四百,璧一。衛君大說,群臣皆賀,南文子有憂色。衛君曰:一國大懽,而子有憂色何。文子曰:無功之賞,無力之禮,不可不察也。野馬四百,璧一,此小國之禮,而大國致之,君其圖之。衛君以其言告邊境。智伯果起兵而襲衛,至境而反曰:衛有賢人,先知吾謀也。 智伯欲襲衛,乃佯亡其太子,使奔衛。南文子曰:太子顏為君子也,甚愛而有寵,非有大罪而亡,必有故。使迎之於境,曰:車過五乘,慎勿納也。智伯聞之,乃止。
按《通鑑前編》:貞定王十有二年,晉荀瑤襲衛,還,三卿宴於籃臺。
公元前465年
貞定王年十八,衛侯黔卒,子弗立。〈按世家:悼公止五年,注云紀年作四年,今依通鑑紀於是年,是在位十九年,俱疑,有誤。〉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
〈注〉索隱曰:紀年云四年卒於越。系本名虔。世本云敬公費也。
公元前451年
按《通鑑前編》:貞定王十有八年,衛悼公卒,子弗嗣是為敬公。
公元前432年
考王九年,衛侯弗卒,子糾立。
公元前446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是時三晉彊,衛如小侯,屬之。
〈注〉正義曰:屬趙也。
公元前432年
按《通鑑前編》:考王九年,衛敬公卒,子糾嗣,是為昭公。考王十五年,衛公子亹弒其君糾而自立。
公元前426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昭公六年,公子亹弒之代立,是為懷公。
按《通鑑前編》:考王十有五年,衛公子亹弒其君昭公而自立,是為懷公。昭公在位六年遇弒。
公元前415年
威烈王十一年,衛公子頹弒其君亹而自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懷公十一年,公子頹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十有一年,衛公孫頹弒其君懷公而自立,是為慎公。頹,敬公之孫也。
公元前389年
安王十三年,齊田和會魏侯、楚人、衛人於濁澤,求為諸侯。
按《通鑑綱目》云云。
公元前379年
安王二十三年,趙襲衛,不克。
按《通鑑綱目》云云。
公元前373年
烈王三年,衛侯頹卒,子訓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烈王。四年,趙伐衛取都鄙七十三。
按《通鑑綱目》云云。
公元前362年
顯王七年,衛侯訓卒,子不逝立。
公元前372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遫立。
〈注〉索隱曰系本作不逝。按:上穆公已名遫,不可成侯更名,則系本是也。
公元前361年
顯王八年,衛公孫鞅自魏亡入秦。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
〈注〉索隱曰:秦本紀云孝公元年鞅入秦,又按年表,成侯與秦孝公同年,然則十一年當為元年,字誤爾。
按《戰國策》: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後,涖政有頃,商君告歸。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危。今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之仇讎也,願大王圖之。商君歸還,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按《通鑑綱目》:顯王八年,衛公孫鞅入秦。
〈目〉秦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
公元前887年
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衛公孫鞅聞之,乃西入秦。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為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說以富國彊兵之術,孝公大悅,與議國事。
公元前357年
顯王十二年,魯、宋、衛、鄭朝魏。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二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釐侯來朝。〈按:是書前後所紀,凡稱我某處者,皆屬魏地,故是年四國來朝,為朝魏。〉顯王十四年,邯鄲伐衛,取漆,富兵城之。
按《竹書紀年》:云云。
公元前354年
顯王十五年,宋、衛圍魏襄陵。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五年,宋景鼓、衛公孫倉會師圍我襄陵。〈按《通鑑綱目》:十七年,諸侯圍魏襄陵。《竹書》紀於十五年,其稱我,蓋謂魏也。〉顯王十九年,王如衛,命公子南為侯。
按《竹書紀年》:云云。
公元前346年
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
公元前356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按《通鑑綱目》: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目〉初,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觀衛,所謂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則眾謀不進,事是而臧之,猶卻眾謀,況和非以長惡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讚己,闇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君闇臣諂,以居百姓之上,民不與也。若此不已,國無類矣。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子思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公元前333年
顯王三十六年,衛侯不逝卒,子平侯立。
公元前343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二十九年卒,子平侯立。顯王四十四年,衛平侯卒,子嗣君立。
公元前335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注〉索隱曰: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
公元前320年
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公元前330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公元前320年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
公元前283年
赧王三十二年,衛嗣君卒,子懷君立。
公元前293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按《戰國策》:秦攻衛之蒲。胡衍謂樗里疾曰:公之伐蒲,以為秦乎。以為魏乎。為魏則善,為秦則不賴矣。衛所以為衛者,以有蒲也。今蒲入於魏,衛必折於魏。魏亡西河之外,而弗能取者,弱也。今并衛於魏,魏必強。魏強之日,西河之外必危。且秦王亦將觀公之事,害秦以善魏,秦王必怨公。樗里疾曰:奈何。胡衍曰:公釋蒲勿攻,臣請為公入戒蒲守,以德衛君。樗里疾曰:善。胡衍因入蒲,謂其守曰:樗里子知蒲之病也,其言曰:吾必取蒲。今臣能使釋蒲勿攻。蒲守再拜,因效金三百鎰焉。曰:秦兵誠去,請厚子於衛君。胡衍取金於蒲,以自重於衛。樗里子亦得三百金而歸,又以德衛君也。
公元前290年
衛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衛客患之,乃見梧下先
生,許之以百金。梧下先生曰:諾。乃見魏王曰:臣聞秦出兵,未知其所之。秦、魏交而不修之日久矣。願王專事秦,無有他計。魏王曰:諾。客趨出,至郎門而反曰:臣恐王事秦之晚。王曰:何也。先生曰:夫人於事己者過急,於事人者過緩。今王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奚以知之。衛客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臣以是知王緩也。魏王趨見衛客。 衛嗣君時,胥靡逃之魏,衛贖之百金,不與。乃請以左氏。群臣諫曰:以百金之地,贖一胥靡,無乃不可乎。君曰:治無小,亂無大。教化喻於民,三百之城,足以為治;民無廉恥,雖有十左氏,將何以用之。 衛嗣君病,富術謂殷順且曰:子聽吾言也以說君,勿益損也,君必善子。人生之所行,與死之心異。始君之所行於世者,食高麗也;所用者,紲錯挐薄也。群臣盡以為君輕國而好高麗,必無與君言國事者。子謂君:君之所行天下者甚繆。紲錯主斷於國,而挐薄輔之,自今以往者,公孫氏不血食矣。君曰:善。與之相印,曰:我死,子制之。嗣君死,殷順且以君令相公子期。紲錯挐薄之族皆逐之也。
公元前283年
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十二年,衛侯卒。
〈目〉嗣君好察微隱,縣令有發褥而席弊者,嗣君聞之,乃賜之席。令大驚,以為神。又使人過關市,賂之以金,既而召關市,問有客過與汝金,汝回遣之。關市大恐。又愛泄姬,重如耳,而恐其因愛重以壅己也,乃貴薄疑以敵如耳,尊魏妃以偶泄姬,曰:以是相參也。
東周君四年,魏人殺衛懷君,而立其弟元君。
公元前262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注〉徐廣曰:班氏云元君者,懷君之弟。
公元前252年
按《通鑑綱目》:己酉年,魏人殺衛君,而立其弟。
公元前241年
庚申年,楚、趙、魏、韓、衛伐秦,敗績,衛徙野王。〈是年為秦王政六年,楚考烈王二十二年,趙悼襄王四年,魏景閔王二年,韓桓惠王三十二年,衛元君十四年。〉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取壽陵。秦兵,五國兵罷。拔衛,迫東郡,其君角率其支屬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魏之河內。按《衛康叔世家》: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而并濮陽為東郡。
公元前244年
〈注〉索隱曰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是魏之東地,故立郡名東郡也。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按:秦置東郡,依注在元君十一年為正。〉
公元前229年
按《通鑑綱目》:秦王政六年,楚、趙、魏、韓、衛合從伐秦,至函谷皆敗走,秦拔魏朝歌及衛濮陽,衛徙居野王。壬申年,衛元君卒,子君角立。〈是年為秦王政十八年,衛元君二十五年。〉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元君二十五年卒,子君角立。
公元前232年
〈注〉年表云:元君二十三年卒。
公元前209年
秦二世皇帝元年,廢衛君角為庶人。
公元前233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公元前209年
按《通鑑綱目》:秦二世皇帝元年,廢衛君角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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