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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十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四十二
周二十五
燕一
官常典第五十卷
宗藩部彙考四十二
周二十五
燕一
公元前1048年
周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召公奭于燕。〈按《泰誓》:克商在
十三年,則封燕當在是年。
〉
公元前1060年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遂興師。渡河,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歸師。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武王乃作太誓,告於眾庶。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誓已,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帝紂發兵距武王。武王馳之,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臺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武王至商國,遂入,至紂死所。以黃鉞斬紂頭,縣太白之旗。已乃出復軍。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䍐旗以先馳。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於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已而命召公釋箕子之囚。命畢公釋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閭。命南宮括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以振貧弱萌隸。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享祀於軍。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封召公於燕。
〈注〉正義曰封帝堯之後於薊,封召公奭於燕,觀其文稍似重也。水經注云薊則西北隅有薊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幽州漁陽縣東南六十里。國都城記云周武王封召公奭於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國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薊、燕立國俱武王立,因燕山、薊丘為名,其地足自立國。薊微燕盛,乃并薊居之,薊名遂絕焉。今幽州薊縣,古燕國也。
按《燕召公世家》: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
〈注〉索隱曰召者,畿內采地。奭始食於召,故曰召公。或說者以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召地分爵二公,故詩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陽,故言南也。後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薊縣故城是也。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至宣王時,召公虎其後也。
公元前1038年
成王七年,使召公營洛邑作召誥。
按《書經·召誥》: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則至于豐,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來,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則經營,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邑營,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幣,乃復入,錫周公曰:拜手稽首,旅王若公,誥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天既遐終大邦殷之命,茲殷多先哲王在天,越厥後王後民,茲服厥命,厥終智藏瘝在。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以哀籲天,徂厥亡出執,嗚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沖子嗣,則無遺壽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謀自天,嗚呼。有王雖小,元子哉。其丕能諴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後用,顧畏于民碞,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時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節性惟日其邁,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歷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顯,上下勤恤,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拜手稽首曰: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王亦顯,我非敢勤,惟恭奉幣,用供王,能祈天永命。
按《史記·周本紀》: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
成王 年,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作君奭。
按《書經·君奭》:周公若曰:君奭,弗弔,天降喪于殷,殷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于不祥,嗚呼。君已,曰:時我,我亦不敢寧于上帝命,弗永遠念天威,越我民罔尤違,惟人在我後嗣子孫,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弗克經歷,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沖子,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于文王受命,公曰: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盤,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故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天惟純佑命,則商實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惟茲惟德稱,用乂厥辟,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公曰:君奭,天壽平格,保乂有殷,有殷嗣天滅威,今汝永念,則有固命,厥亂明我新造邦,公曰: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勸寧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閎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又曰:無能往來,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國人,亦惟純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時昭文王,迪見冒聞于上帝,惟時受有殷命哉。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咸劉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今在予小子旦,若游大川,予往暨汝奭,其濟小子,同未在位,誕無我責,收罔勗不及,耇造德不降,我則鳴鳥不聞,矧曰其有能格,公曰:嗚呼。君肆其監于茲,我受命無疆惟休,亦大惟艱,告君乃猷裕,我不以後人迷,公曰: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極,曰:汝明勗偶王,在亶乘茲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公曰:君,告汝朕允,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監于殷,喪大否,肆念我天威,予不允惟若茲誥,予惟曰: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曰:在時二人,天休滋至,惟時二人弗戡,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讓,後人于丕時,嗚呼。篤棐時二人,我式克至于今日休,我咸成文王功于不怠,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公曰:君,予不惠若茲多誥,予惟用閔于天越民,公曰:嗚呼。君,惟乃知民德,亦罔不能厥初,惟其終,祗若茲,往敬用治。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在成王時,召公為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陜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說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維茲有陳,保乂有殷。於是召公乃說。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決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歌詠之,作甘棠之詩。
公元前1008年
成王三十七年,召公奭受顧命輔太子釗。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沬水,相被冕服,憑玉几,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師氏,虎臣,百尹,御事。王曰:嗚呼。疾大漸惟幾,病日臻,既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殷集大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訓,無敢昏逾,今天降疾殆,弗興弗悟,爾尚明時朕言,用敬保元子釗,弘濟于艱難,柔遠能邇,安勸小大庶邦,思夫人自亂于威儀,爾無以釗冒貢于非幾,茲既受命還,出綴衣于庭,越翼日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于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狄設黼扆綴衣,牖閒南嚮,敷重篾席黼純,華玉仍几,西序東嚮,敷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几,東序西嚮,敷重豐席,晝純,雕玉仍几,西夾南嚮,敷重筍席,元紛純,漆仍几,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引之舞衣,大貝,鼖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大輅在賓階面,綴輅在阼階面,先輅在左塾之前,次輅在右塾之前,二人雀弁執惠,立于畢門之內,四人綦弁,執戈上刃夾兩階戺,一人冕執劉,立于東堂,一人冕執鉞,立于西堂,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一人冕執銳,立于側階,王麻冕黼裳,由賓階隮,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階隮,太史秉書,由賓階隮,御王冊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饗,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嚌,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諸侯出廟門俟。 按《康王之誥》:王出在應門之內,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皆布乘黃朱,賓稱奉圭兼幣,曰:一二臣衛,敢執壤奠,皆再拜稽首,王義嗣德,答拜,太保暨芮伯,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誕受羑若,克恤西土,惟新陟王畢協賞罰,戡定厥功,用敷遺後人休,今王敬之哉。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王若曰:庶邦侯,甸,男,衛,惟予一人釗報誥,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務咎,底至齊信,用昭明于天下,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用端命于上帝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乃命建侯樹屏,在我後之人,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顧,綏爾先公之臣,服于先王,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用奉恤厥若,無遺鞠子羞,群公既皆聽命,相揖趨出,王釋冕,反喪服。
按《史記·周本紀》: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
按《路史》:召康公願封燕康王復為太保,年百有八十,其長居燕而支襲召,召世為伯,其分于唐者為陽伯,齊滅之。
公元前1007年
〈注〉王安石云:元子既國燕,次子守者,猶食邵也。昭十二年,齊高偃納北燕伯於陽左,云伯款迫逐遷之。世本曰:即閔二年滅者是也。
公元前984年
康王二十四年,召康公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公元前844年
厲王十五年,燕惠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侯。燕惠侯當周厲王奔彘,共和之時。
〈注〉索隱曰並國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無名,亦不言屬,惟昭王父子有名,蓋在戰國時旁見他說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釐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蓋國史微失本諡,故重耳。
公元前827年
宣王元年,燕惠侯卒,子釐侯立。
公元前826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侯卒,子釐侯立。是歲,周宣王初即位。
公元前791年
宣王三十七年,燕釐侯卒,子頃侯立。
公元前789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釐侯二十一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頃侯立。
公元前767年
平王四年,燕頃侯卒,子哀侯立。
公元前771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頃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亂,為犬戎所弒。秦始列為諸侯。二十四年,頃侯卒,子哀侯立。平王六年,燕哀侯卒,子鄭侯立。
公元前765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哀侯二年卒,子鄭侯立。
公元前729年
平王四十二年,燕鄭侯卒,子繆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鄭侯三十六年卒,子繆侯立。桓王九年,燕繆侯卒,子宣侯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704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繆侯七年,魯隱公元年也。十八年卒,子宣侯立。
公元前698年
桓王二十二年,燕宣侯卒,子桓侯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莊王六年,燕桓侯卒,子莊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691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侯七年卒,子莊公立。
公元前675年
惠王二年,王子頹以衛師、燕師伐周。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初,王姚嬖於莊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莊公十九年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
公元前674年
惠王三年春,鄭伯執燕仲父,夏,鄭伯以王歸處于櫟。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不克,執燕仲父,夏,鄭伯遂以王歸,王處于櫟,秋,王及鄭伯入于鄔,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
公元前783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十二年,齊桓公始霸。十六年,與宋、衛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溫立惠王弟頹為周王。十七年,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於周。
公元前776年
〈注〉譙周曰:按春秋傳,燕與子頹逐周惠王者,乃南燕姞姓也。系家以為北燕,失之。索隱曰譙周云據左氏燕與衛伐周惠王乃是南燕姞姓,而系家以為北燕伯,故著史考云北燕是姞姓。今檢左氏莊十九年衛師、燕師伐周,二十年齊伐山戎,傳云執燕仲父,三十年齊伐山戎,傳曰謀山戎,以其病燕故也。據傳文及此記,元是北燕不疑。
公元前664年
惠王十三年,山戎侵燕,齊人伐山戎救之。
公元前661年
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公元前768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燕復修召公之法。
公元前658年
惠王十九年,燕莊公卒,子襄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頃王元年,燕襄公卒,桓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618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襄公四十年卒,桓公立。
公元前602年
定王五年,燕桓公卒,宣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425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
公元前670年
〈注〉索隱曰譙周云系家襄伯生宣伯,無桓。今檢史記,並有桓公立十六年,又宋忠據此史補系家亦有桓公,是允南所見本異,則是燕有三桓公也。
公元前586年
定王二十六年,燕宣公卒,昭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580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
公元前574年
簡王十二年,燕昭公卒,武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
公元前555年
靈王十七年,燕武公卒,文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536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
公元前549年
靈王二十三年,燕文公卒,子懿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544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六年卒,懿公立。
公元前545年
靈王二十七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是年,懿公卒,子惠公立。
公元前546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夏,宋向戍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為會于宋,子木謂向戍曰,請晉楚之從,交相見也。二十八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
公元前545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懿公四年卒,子惠公立。
公元前544年
靈王二十八年秋九月,齊高止出奔北燕。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秋九月,齊公孫蠆,公孫竈,放其大夫高止於北燕。景王六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齊。
公元前584年
按《春秋》:昭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燕簡公多嬖寵,欲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冬,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公懼奔齊。
公元前539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公六年,惠公多寵姬,公欲去諸大夫而立寵姬宋,大夫共誅姬宋,惠公懼,奔齊。景王九年冬,齊侯伐北燕,燕立悼公。
公元前581年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十一月,齊侯如晉,請伐北燕也。士丐相士鞅逆諸河,禮也。晉侯許之,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將納簡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貳,吾君賄,左右諂諛,作大事不以信,未嘗可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公奔齊。四年,齊高偃如晉,請其伐燕,入其君。晉平公許,與齊伐燕,入惠公。惠公至燕而死。燕立悼公。
〈注〉索隱曰春秋昭三年北燕伯款奔齊,至六年,又云齊伐北燕,一與此文合。左傳無納款之文,而云將納簡公,晏子曰燕君不入矣,齊遂受賂而還。事與此乖,而又以款為簡公。簡公後惠公四代,則與
春秋經傳不相協,未可強言也。
公元前535年
景王十年春正月,燕暨齊平。
公元前580年
按《春秋》:昭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齊求之也。癸巳,齊侯次於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聽命,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公孫晰曰:受服而退,俟釁而動,可也。二月,戊午,盟於濡上,燕人歸燕姬,賂以瑤罋玉櫝斝耳,不克而還。
公元前530年
景王十五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按《春秋》:昭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春,齊高偃納北燕伯款于唐,因其眾也。
公元前529年
景王十六年,燕悼公卒,共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517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悼公七年卒,共公立。
公元前524年
景王二十一年,燕共公卒,平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共公五年卒,平公立。
公元前501年
敬王十九年,燕平公卒,簡公立。
按《春秋》不書。
公元前462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平公十九年卒,簡公立。
公元前493年
敬王二十七年,燕簡公卒,獻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簡公十二年卒,獻公立。
公元前465年
貞定王四年,獻公卒,孝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獻公二十八年卒,孝公立。貞定王十九年,燕孝公卒,成公立。
公元前478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孝公十五年卒,成公立。
公元前434年
考王七年,燕成公卒,湣公立。
公元前439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成公十六年卒,湣公立。
公元前403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燕湣公卒,釐公立。
公元前505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湣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烈王三年,燕伐齊。燕釐公卒,桓公立。
公元前630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釐公三十年,伐齊敗于林營。釐公卒,桓公立。
公元前373年
按《通鑑前編》:烈王三年,燕敗齊師于林狐。
公元前362年
顯王七年,燕桓公卒,文公立。
公元前796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公十一年卒,文公立。
公元前334年
顯王三十五年,蘇秦說燕,自燕至趙。
按《戰國策》:奉陽君甚不取於蘇秦。蘇秦在燕,李兌因為蘇秦謂奉陽君曰:齊、燕離則趙重,齊燕合則趙輕。今君之齊,非趙之利也。臣竊為君不取也。奉陽君曰:何吾合燕於齊。對曰:夫制於燕者蘇子也。而君甚不善蘇秦,是驅燕而使合於齊也。且其以權立,以重外,以事貴。故為君計,善蘇秦則取之,不善亦取之,以疑燕、齊。燕、齊疑,則趙重矣。齊王疑蘇秦,則君多資。奉陽君曰:善。乃使使與蘇秦結交。 蘇秦將為從,北說燕文侯曰:燕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林胡、樓煩,西有雲中、九原,南有呼沲、易水。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車七百乘,騎六千匹,粟支十年。南有碣石、鴈門之饒,北有棗栗之利,民雖不田作,棗栗之實,足食於民矣。此所謂天府也。夫安樂無事,不見覆軍殺將之憂,無過燕矣。大王知其所以然乎。夫燕之所以不犯寇被兵者,以趙之為蔽於其南也。秦、趙五戰,秦再勝而趙三勝。秦、趙相敝,而王以全燕制其後,此燕之所以不犯難也。且夫秦之攻燕也,踰雲中、九原,過代、上谷,彌地踵道數千里,雖得燕城,秦計固不能守也。秦之不能害燕明矣。今趙之攻燕也,發號出令,不至十日,而數十萬之眾,軍於東垣矣。度呼沲,涉易水,不至四五日,而距國都矣。故曰,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燕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計無過於此者。是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為一,則國必無患矣。燕王曰:寡人國小,西迫強秦,促近齊、趙。齊、趙,強國,今主君幸教詔之,合從以安燕,敬以國從。於是齎蘇秦車馬金帛以至趙。 權之難,燕再戰不勝,趙弗救。噲子謂文公曰:不如以地請合於齊,趙必救我。若不吾救,不得不事。文公曰:善。令郭任以地請講於齊。趙聞之,遂出兵救燕。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二十八年,蘚秦始來見,說文公。文公予車馬金帛以至趙,趙肅侯用之。因約六國,為從長。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
公元前332年
顯王三十七年,燕文公卒,子易王立,齊攻燕,取十城。既而歸之。
按《戰國策》:燕文公時,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文公卒,易王立。齊宣王因燕喪攻之,取十城。武安君蘇秦為燕說齊王,再拜而賀,因仰而弔。齊王按戈而卻,曰:此一何慶弔相隨之速也。對曰:人之饑,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為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今燕雖弱小,強秦之少婿也。王利其十城而深與強秦為仇,今使弱燕為鴈行,而強秦制其後以招天下之精兵,此食烏喙之類也。齊王曰:然則奈何乎。對曰:聖人之制事也,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故桓公負婦人而名益尊,韓獻開罪而交愈固,此皆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者也。王能聽臣,莫如歸燕之十城,卑辭以謝秦。秦知王以己之故歸燕城也,秦必德王。燕無故而得十城,燕亦德王。是棄強仇而立厚交也。且夫燕、秦之俱事齊,則大王號令天下皆從。是王以虛辭附秦,而以十城取天下也。此霸王之業。所謂轉禍為福,因敗成功者也。齊王大說,乃歸燕城,以金千斤謝,其後頓首塗中,願為兄弟而請罪於秦。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也。王以萬乘下之,尊之於廷,示天下與小人群也。武安君從齊來,而燕王不館也。謂燕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見足下身無咫尺之功,而足下迎臣於郊,顯臣於廷。今臣為足下使,利得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聽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傷臣於王者。且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也,而以事足下,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且夫孝如曾參,義不離親一夕宿於外,足下安得使之之齊。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汙武王之義而不臣,辭孤竹之君,餓而死於首陽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數千里,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來,抱梁柱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揚燕、秦之威於齊而取大功乎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為也,非所以為人也,皆自覆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夫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自覆也。君以自覆為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踰境,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有老母於周,離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謀進取之道,臣之趣固不與足下合者。足下皆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所謂以忠信得罪於君者也。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之,妾知其為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罪者也。臣之事,適不幸而有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使說齊者,莫如臣之言也。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二十九年卒,太子立,是為易王。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我,取十城;蘇秦說齊,使復歸燕十城。
公元前323年
顯王四十六年,燕初稱王,燕使蘇秦于齊。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十年,燕君為王。蘇秦與燕文公夫人私通,懼誅,乃說王使齊為反間,欲以亂齊。顯王四十八年,燕易王卒,子噲立。
公元前321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噲立。慎靚王三十年,燕王噲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按《戰國策》:或獻書燕王:燕王而不能自恃,不惡卑名以事強。事強,可以令國安長久,萬世之善計也。以事強而不可以為萬世,則不如合弱,將奈何合弱而不能如一,此臣所以為山東苦也。比目之魚,不相得則不能行,故古人稱之,以其合兩而如一也。今山東合弱而不能如一,是山東之智不如魚也。又譬如車士之引車也,三人不能行,索二人,五人而車因行矣。今山東三國弱而不能敵秦,索二國,因能勝秦矣。然而山東不知相索者,智故不如車士矣。胡與越人,言語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淩波,至其相救助如一也。今山東之相與也,如同舟而濟,秦之兵至,不能相救助如一,智又不如胡、越之人矣。三物者,人之所能為也,山東主遂不悟,此臣之所為山東苦也。願大王之熟慮之也。山東相合,之主者不惡卑名,之國者可長存,之卒者出士以戍韓、梁之西邊,此燕之上計也。不急為此,國必危矣,王必大憂。今韓、梁、趙三國已合矣,秦見三晉之堅也,必南伐楚。趙見秦之伐楚也,必攻燕。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秦之伐韓,故中山亡;今秦之伐楚,燕必亡。臣竊為王計不如以兵南合三晉,約戍韓、梁之西邊。山東不能堅為此,此必皆亡。燕果以兵南合三晉也。
公元前318年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楚、趙、魏、韓、燕伐秦,攻函谷關,秦出兵逆之,五國皆敗走。
公元前316年
慎靚王五年,燕王噲以國讓其相子之。
按《戰國策》:蘇秦死,其弟蘇代欲繼之,乃北見燕王噲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竊聞王義甚高甚順,鄙人不敏,竊釋鋤耨而干大王。至於邯鄲,所聞於邯鄲者,又高於所聞東周。臣竊負其志,乃至燕廷,觀王之群臣下吏,大王天下之明主也。王曰:子之所謂天下之明主者,何如者也。對曰:臣聞之,明主者務聞其過,不欲聞其善。臣請謁王之過。夫齊、趙者,王之仇讎也;楚、魏者,王之援國也。今王奉仇讎以伐援國,非所以利燕也。王自慮此則計過。無以諫者,非忠臣也。王曰:寡人之於齊、趙也,非所敢欲伐也。曰:夫無謀人之心,而令人疑之,殆;有謀人之心,而令人知之,拙;謀未發而聞於外,則危。今臣聞王居處不安,食飲不甘,思齊報齊,身自削甲札,妻自組甲絣,曰有大數矣,有之乎。王曰:子聞之,寡人不敢隱也。我有深怨積怒於齊,而欲報之二年矣。齊者,我讎國也,故寡人之所欲報也。直患國敝,力不足矣。子能以燕報齊,寡人奉國而委之於子矣。對曰:凡天下之戰國七,而燕處弱焉;獨戰則不能,有所附則無不重。南附楚則楚重,西附秦則秦重,中附韓、魏則韓、魏重。且苟所附之國重,此必使王重矣。今夫齊王,長主也,而自用也。南攻楚五年,稸積散。西困秦三年,民憔悴,士罷敝。北與燕戰,覆三軍,獲二將,而又以其餘兵南面西舉五千乘之勁宋,而包十二諸侯。此其君之欲得也,其民力竭也,安猶取哉。且臣聞之數戰則民勞,久師則兵敝。王曰:吾聞齊有清濟濁河,可以為固;有長城、鉅防足以為塞。誠有之乎。對曰:天時不與,雖有清濟、濁河,何足以為固。民力窮敝,雖有長城鉅防,何足以為塞。且異日也,濟西不役,所以備趙也;河北不師,所以備燕也。今濟西、河北,盡以役矣,封內敝矣。夫驕主必不好計,而亡國之臣貪於財。王誠能毋愛寵子、母弟以為質,寶珠玉帛以事其左右,彼且德燕而輕亡宋,則齊可亡已。王曰:吾終以子受命於天矣。曰:內寇不與,外敵不可拒。王自治其外,臣自敝其內,此乃亡之之勢也。 蘇代為燕說齊,未見齊王,先說淳于髡曰:人有賣駿馬者,比三旦立市,人莫之知。往見伯樂曰:臣有駿馬,欲賣之,比三旦立於市,人莫與言,子還而視之,去而顧之,臣請獻一朝之費。伯樂乃還而視之,去而顧之,一旦而馬價十倍。今臣欲以駿馬見於王,莫為臣先後者,足下有意為臣伯樂乎。臣請獻白璧一雙,黃金千鎰,以為馬食。淳于髡曰:謹聞命矣。乃入言之王而見之,齊王大說蘇子。 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燕王許諾。太后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則亦已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志焉。陳翠欲見太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陳翠曰:無害也。遂入見太后曰:何臞也。太后曰:賴得先王鴈鶩之餘食,不宜臞者。臞者,憂公子之且為質於齊也。陳翠曰:人主之愛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愛子也,又不愛丈夫子獨甚。太后曰:何也。對曰:太后嫁女諸侯,奉以千金,齎地百里,以為人之終也。今王願封公子,百官持職,群臣效忠,曰:公子無功不當封。今王之以公子為質也,且以為公子功也。而太后弗聽,臣是以知人主之不愛丈夫子獨甚也。且太后與王幸而在,故公子貴,太后千秋之後王棄國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賤於布衣。故非及太后與王封公子,則公子終身不封矣。太后曰:老婦不知長者之計。乃命公子乘車制衣為行具。 燕王噲既立,蘇秦死於齊。蘇秦之在燕也,與其相子之為婚,而蘇代與子之交。及蘇秦死,而齊宣王復用蘇代。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子之相燕,貴重主斷。蘇代為齊使於燕,燕王問之曰:齊宣王何如。對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對曰:不信其臣。蘇代欲以激燕王以厚任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遺蘇代百金,聽其所使。鹿毛壽謂燕王曰:不如以國讓子之。人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由必不受,有讓天下之名,實不失天下。今王以國讓相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與堯同行也。燕王因舉國屬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也,其實令啟自取之。今王言屬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太子用事。王因收印自三百里石吏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決子之。 初,蘇秦弟厲因燕質子而求見齊王。齊王怨蘇秦,欲囚厲,燕質子為謝乃已,遂委質為臣,燕相子之與蘇代婚而欲得燕權,乃使蘇代侍質子於齊,齊使代報燕,燕王噲問曰:齊王其霸乎。曰:不能。曰:何也。曰:不信其臣。於是燕王專任子之。已而讓位,燕大亂。齊伐燕,殺王噲、子之。燕立昭王。而蘇代、厲遂不敢入燕,皆終歸齊。齊善待之,蘇代過魏,魏為燕執代。齊使人謂魏王曰:齊請以宋封涇陽君,秦不受。秦非不利有齊而得宋地也,不信齊王與蘇子也。今齊、魏不和,如此其甚,則齊不欺秦。秦信齊,齊、秦合,涇陽有宋地,非魏之利也。故王不如東蘇子,秦必疑而不信蘇子矣。齊、秦不合,天下無變,伐齊之形成矣。於是出蘇代。代之宋,宋善待之。
按《韓子》:燕王欲傳國於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故傳天下於益,而勢重盡在啟也。已而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五年,燕君噲以國讓其相子之。赧王元年,齊伐燕,取之,醢子之,殺王噲。
公元前312年
按《戰國策》:子之三年,燕國大亂,百姓恫怨,將軍市被、太子平謀,將攻子之。儲子謂齊宣王:因而伐之,破燕必矣。王因令人謂太子平曰:寡人聞太子之義,將廢私而立公,飭君臣之義,正父子之位,寡人之國小,不足先後。雖然,則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數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乃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徇,國搆難數月,死者數萬眾,燕人恫怨,百姓離意。孟軻謂齊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王噲死。齊大勝燕。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子之三年,燕國大亂,百姓恫恐。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將攻子之。諸將謂齊湣王曰: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齊王因令人謂燕太子平曰:寡人聞太子之義,將廢私而立公,飭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小,不足以為先後。雖然,則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徇。因搆難數月,死者數萬,眾人恫恐,百姓離志。孟軻謂齊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君噲死,齊大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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