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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十三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四十五
周二十八
鄭一
官常典第五十三卷
宗藩部彙考四十五
周二十八
鄭一
公元前806年
宣王二十二年,始封弟友于鄭。
按《國語》:桓公為司徒,甚得周眾與東土之人,問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懼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對曰:王室將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當成周者,南有荊、蠻、申、呂、應、鄧、陳、蔡、隨、唐;北有衛、燕、翟、鮮虞、路、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晉、隗、霍、楊、魏、芮;東有齊、魯、曹、宋、滕、薛、鄒、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則皆蠻、荊、戎、翟之人也。非親則頑,不可入也。其濟、洛、河、潁之間乎。是其子男之國,虢、鄶、為大虢叔恃勢鄶仲恃險,是皆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君若以周難之故,寄孥與賄焉,不敢不許。周亂而弊,是驕而貪,必將背君,君若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無不克矣。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歷、莘,君之土也。若前莘後河,右洛左濟,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唯是可以少固。公曰:南方不可乎。對曰:夫荊子熊嚴生子四人:伯霜、中雪、叔熊、季紃。叔逃難於濮而蠻,季紃是立,薳反將起之,禍又不克。是天啟之心也。又甚聰明和協,蓋其先王。臣聞之,天之所啟,十世不替。夫其子孫必光啟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後也,夫黎為高辛氏火正,以淳燿惇大,天明地德,光昭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孫未嘗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聽協風,以成物樂生者也。夏禹能單平水土,以品處庶類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於百姓者也。周棄能播殖百穀疏,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後皆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後八姓於周未有侯伯。佐制物於前代者,昆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當周未有。己姓昆吾、蘇、顧、溫、董,董姓鬷夷、豢龍,則夏滅之矣。彭姓彭祖、豕韋、諸稽,則商滅之矣。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妘姓鄔、鄶、路、偪陽,曹姓鄒、莒,皆為采衛,或在王室,或在夷翟,莫之數也。而又無令聞,必不興矣。斟姓無後。融之興者,其在𦬒姓乎。𦬒姓夔越不足命也。蠻𦬒蠻矣,唯荊實有昭德,若周衰,其必興矣。姜、嬴、荊、𦬒,實與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後也,嬴,伯翳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者也,伯翳能議百物以佐舜者也。其後皆不失祀而未有興者,周衰其將至矣。公曰:謝西之九州,何如。對曰:其民沓貪而忍,不可因也。惟謝、郟之間,其冢君侈驕,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若更君而周訓之,是易取也,且可長用也。公曰:周其弊乎。對曰:殆於必弊者。《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今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它平它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剛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極。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經入以食兆民,周訓而能用之,龢樂如一。夫如是,龢之至也。於是乎先王聘后於異姓,求財於有方,擇臣於諫工而講以多物,務和同也。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王將棄是類而與剸同。天奪之明,欲無弊,得乎。夫虢石父讒諂巧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與剸同也;棄聘后而立內妾,好窮固也;侏儒戚施,實御在側,近頑童也;周法不昭,而婦言是行,用讒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試幸措,行暗昧也。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時有《童謠》曰:檿弧箕服,實亡周國。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鬻是器者,王使執而戮之。府之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懼而棄之。此人也,收以奔褒。褒人有獄,而以為入。天之命此久矣,其又可為乎。《訓語》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為二龍,以同於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幣焉而策告之,龍亡而漦在,櫝而藏之,傳郊之。及殷、周,莫之發也。及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庭,不可除也。王使婦人不幃而譟之,化為元黿,以入於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當宣王而生。不夫而育,故懼而棄之。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婦哀其夜號也,而取之以逸,逃於褒。褒人褒姁有獄,而以為入於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於為后而生伯服。天之生此久矣,其為毒也大矣,將俟淫德而加之焉。毒之酋腊者,其殺也滋速。申、繒、西戎方彊,王室方騷,將以縱欲,不亦難乎。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殺之。若伐申而繒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繒與西戎方將德申,申、呂方彊,其隩愛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師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從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君若欲避其難,速規所矣,時至而求用,恐無及也。公曰:若周衰,諸姬其孰興。對曰:臣聞之,武實昭文之功,文之胙盡,武其嗣乎。武王之子,應、韓不在,其在晉乎。距險而鄰於小,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啟。公曰:姜、嬴其孰興。對曰:夫國大而有德者近興,秦仲、齊侯、姜、嬴之儁也,且大,其將興乎。公說,乃東寄孥與賄,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幽王八年而桓公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騷,十一年而斃。及平王末,而秦、晉、齊、楚代興,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齊莊、僖於是乎小伯,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
按《史記·鄭世家》: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為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繄之後也,伯繄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并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是為武公。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偁、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求言䢵姓,封於儈,是為會人,介於河伊,貪嗇,滅爵,上下不臨,重氏伐而亡之。傿路云鄔偪夷,皆䢵分也。傿侯納仲仁,貪冒愛吝,蔑賢簡耐,而滅於鄭。
〈注〉儈即鄶也。《鄭語》云:虢仲恃勢,鄶仲恃險,鄭武公滅之。
宣王封庶弟友於咸林,曰鄭,為司徒,死戎難。子武公,以夾俌,賜虢鄶十邑,徙拾爵伯,二十二世,韓滅之。虢仲虢叔,叔為東虢平王,奪其地與鄭。
公元前722年
平王四十九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冬十月,鄭人伐衛,魯人、鄭人、邾人盟于翼。
按《詩經·鄭風·叔于田篇》:叔于田,巷無居人,豈無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叔于狩,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叔適野,巷無服馬,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朱註〉段不義而得眾,國人愛之,故作此詩。
按《大叔于田篇》:叔于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叔在藪,火烈具舉,襢裼暴虎,獻于公所,將叔無狃,戒其傷女,叔于田,乘乘黃,兩服上襄,兩驂鴈行,叔在藪,火烈具揚,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縱送忌,叔于田,乘乘鴇,兩服齊首,兩驂如手,叔在藪,火烈具阜,叔馬慢忌,叔發罕忌,抑釋掤忌,抑鬯弓忌。
〈朱註〉叔多材好勇而鄭人愛之如此
按《春秋》:隱公元年,衛伐鄭盟翼不書。按《左傳》: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太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既而太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太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太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暱。厚將崩,太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太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太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遂寘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為母子如初。冬十月,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於翼。
公元前720年
平王五十一年,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取成周之禾。冬,十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按《春秋》:隱公三年,取麥取禾不書。 按《左傳》:三年,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冬齊鄭盟於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於濟。
公元前719年
桓王元年,夏,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宋公,陳侯,魯公子翬,蔡人,衛人,伐鄭。
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公元前718年
桓王二年,夏,四月,衛人以燕師伐鄭,鄭敗燕師。秋,九月,邾人,鄭人,伐宋。冬,十二月,宋人伐鄭,圍長葛。按《春秋》:隱公五年,衛人伐鄭不書。按《左傳》:五年,夏,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東門之役,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洩駕,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六月,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於北制,秋,九月,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冬十二月,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公元前717年
桓王三年,春,鄭人渝平于魯,夏,鄭侵陳,冬,鄭伯如周朝王。
按《春秋》:隱公六年,侵陳朝王不書。按《左傳》: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夏,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於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冬,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注〉桓公之為公子戰於狐壤,為鄭所執。逃歸,怨鄭。鄭伐宋,公欲救宋。宋使者失辭,公怒而止。忿宋,則欲厚鄭。鄭因此而來。故經書渝平傳曰更成。
公元前716年
桓王四年秋,宋及鄭平,冬,陳及鄭平,陳侯請妻鄭公子忽。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七年,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冬,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涖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兔,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涖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
公元前715年
桓王五年,春,三月,鄭伯歸魯祊,夏,四月,鄭公子忽逆婦于陳,齊人平宋衛于鄭,秋,八月,鄭人以齊人朝于京師。
按《春秋》:隱公八年,逆婦,齊平宋衛朝京師,不書。按《左傳》:八年,春,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夏,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注〉成王營王城,有遷都之志。故賜周公許田,以為魯國朝宿之邑。後世因而立周公別廟焉。鄭桓公,周宣王之母弟,封鄭,有助祭泰山湯沐之邑,在祊。鄭以天子不能復巡守,故欲以祊易許田,各從本國所近之宜。恐魯以周公別廟為疑,故云已廢泰山之祀,而欲為魯祀。周公孫辭,以有求也。許田,近許之田。
按《史記·周本紀》:桓王五年,鄭伯,與魯易許田。許田,天
子之用事太山田也。
公元前714年
桓王六年夏,鄭伯以王命伐宋,冬,北戌侵鄭,鄭伯大敗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九年,夏,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公元前713年
桓王七年,春,二月,齊侯,魯侯,鄭伯,會于中丘。夏,六月,齊人,魯公子翬,鄭人,伐宋,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按《春秋》:隱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丑,盟於鄧,為師期。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九月,戊寅,鄭伯入宋,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桓王八年,夏,魯侯鄭伯會于時來。秋,七月,壬午,齊侯,魯侯,鄭伯,入許。王取鄔,劉,蒍,邘,之田于鄭,息侯伐鄭,鄭伯敗之。冬,十月,鄭伯伐宋。
公元前712年
按《春秋》:隱公十一年,王取田于鄭,息伐鄭,鄭伐宋不書。按《左傳》:十一年,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太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太岳之裔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王取鄔,劉,蒍,邘,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
公元前711年
桓王九年,春,三月,魯侯鄭伯會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夏,四月,丁未,魯侯鄭伯盟于越。
按《春秋》:桓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公即位,修好於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冬,鄭伯拜盟。桓王十年,春,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于稷,以成宋亂。秋,七月,蔡侯,鄭伯,會于鄧。
公元前680年
按《春秋》:桓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會於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太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於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秋,七月,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
公元前707年
桓王十三年,夏,齊侯,鄭伯,如紀。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齊侯,鄭伯,朝於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命二拒曰: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公元前706年
桓王十四年,夏,北戎伐齊,鄭太子忽帥師救齊。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六年,夏,北戎伐齊,齊使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太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桓王十五年,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
公元前800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七年,夏,盟,向,求成於鄭,既而背之。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於郟。
公元前702年
桓王十八年,冬,十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與魯戰于郎。
公元前725年
按《春秋》:桓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之。
公元前701年
桓王十九年,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宋人,盟于惡曹。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秋,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
公元前724年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盟惡曹宋人不書。按《左傳》:十一年,春,齊,衛,鄭,宋,盟于惡曹。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夏,鄭莊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雍氏宗有寵於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己亥,厲公立。按《公羊傳》:秋,九月,宋人執祭仲,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古者鄭國處於留,先鄭伯有善於鄫,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省於留,塗出於宋,宋人執之,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故出,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有鄭國,古人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
公元前700年
桓王二十年,冬,十一月,丙戌,魯侯,鄭伯,盟于武父。十二月,魯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
公元前723年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于虛,冬,又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公元前699年
桓王二十一年,春,二月,魯侯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按《春秋》:桓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鄭人來請修好。
公元前698年
桓王二十二年,春,正月,魯侯鄭伯會于曹。夏,五月,鄭伯使其弟語盟于魯。冬,十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公元前721年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會于曹,曹人致餼,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太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公元前697年
桓王二十三年,夏,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復歸于鄭。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冬,十一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會于袲,伐鄭。
公元前720年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冬,會于袲,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公元前696年
莊王元年,夏,四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按《春秋》:桓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夏,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公元前695年
莊王二年,冬,十月,鄭高渠彌弒其君,忽而立其弟子亹。
公元前718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七年,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惡已甚矣。
公元前695年
按《史記·鄭世家》:昭公二年,冬十月辛卯,高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諡號。
公元前694年
莊王三年,秋,齊人殺鄭公子亹,而轘高渠彌,鄭人立子儀。
公元前789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八年,秋,齊侯師于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公元前694年
按《史記·鄭世家》: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齊并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莊王六年,冬,魯侯次於滑,鄭伯辭會。
公元前755年
按《春秋》:莊公三年辭會不書。按《左傳》:三年冬,公次於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
公元前690年
莊王七年,夏,齊侯,陳侯,鄭伯,遇於垂。
公元前754年
按《春秋》:莊公四年。
公元前680年
僖王二年,夏,六月,鄭人弒其君子儀,鄭厲公自櫟入於鄭。冬,單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會於鄄。
公元前730年
按《春秋》:鄭人弒子儀,厲公入鄭不書。按《左傳》:莊公十四年,夏,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燄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願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裏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謀召君者,庸非貳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冬,會于鄄,宋服故也。
按《史記·鄭世家》:鄭子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瑕,要以求入。瑕曰:舍我,我為君殺鄭子而入君。厲公與盟,乃舍之。六月,瑕殺鄭子。僖王三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於鄄。秋,鄭人,侵宋。
公元前729年
按《春秋》:莊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復會焉。齊始霸也。秋,諸侯為宋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
公元前678年
僖王四年,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秋,荊伐鄭。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宋故也。鄭伯自櫟入緩,告於楚,秋,楚伐鄭,及櫟,為不禮故也。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九月,殺公子閼,刖強鉏,公父定叔出奔衛,三年而復之。曰: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公元前677年
僖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秋,鄭詹自齊逃于魯。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
公元前676年
惠王元年,春,虢公,晉侯,鄭伯,使原伯逆王后于陳。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十八年,春,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於京師,實惠后。惠王三年,春,鄭伯執燕仲父,以王居于櫟。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初,王姚嬖於莊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莊公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不克,執燕仲父,夏,鄭伯遂以王歸,王處于櫟,秋,王及鄭伯入於鄔,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遍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而況敢樂禍乎,奸王之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憂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
公元前673年
惠王四年,夏,虢公,鄭伯,納王于王城,殺王子頹及五大夫,五月,辛酉,鄭伯突卒,子踕立,冬,十二月,葬鄭厲公。
按《春秋》:莊公二十一年,納王殺王子頹及五大夫不書。按《左傳》:二十一年,春,胥命於弭,夏,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門入,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頹及五大夫,鄭伯享王於闕西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原伯曰:鄭伯效尤,其亦將有咎,五月,鄭厲公卒,王巡虢守,虢公為王宮於玤,王與之酒泉,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鑑予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鄭伯由是始惡於王。冬,王歸自虢。
公元前670年
按《史記·鄭世家》:厲公復入,七年秋,卒,子文公踕立。惠王十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鄭伯,同盟于幽。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夏,同盟於幽,陳鄭服也。
公元前666年
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齊人,宋人,魯人,救鄭。
公元前663年
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館於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諸仇讎,而於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御人以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反忘之,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於桔柣之門,子元,鬥御疆,鬥梧,耿之不比,為斾,鬥班,王孫游,王孫喜殿,眾車入自純門,及逵市,縣門不發,楚言而出,子元曰:鄭有人焉。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公元前665年
惠王十二年,夏,鄭人侵許。
公元前662年
按《春秋》:莊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鄭人侵許,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
公元前660年
惠王十七年,冬,十二月,鄭棄其師。
按《詩經·鄭風》:清人在彭,駟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清人在消,駟介麃麃,二矛重喬,河上乎逍遙,清人在軸,駟介陶陶,左旋右抽,中軍作好。
〈朱註〉鄭文公惡高克使將清邑之兵禦狄于河上久而不召師散而歸鄭人為之賦此詩
按《春秋》:閔公二年。按《左傳》:二年,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於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鄭人為之賦清人。
公元前659年
惠王十八年,秋,七月,楚人伐鄭。八月,齊侯,宋公,魯侯,鄭伯,曹伯,邾人,會于檉。
按《春秋》:僖公元年。按《左傳》:元年,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于犖,謀救鄭也。
公元前658年
惠王十九年,冬,十月,楚人侵鄭。
按《春秋》:僖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楚人伐鄭,鬥章囚鄭聃伯。
公元前657年
惠王二十年,冬,楚人伐鄭。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冬,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
公元前656年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夏,楚屈完來盟于召陵。齊人執陳轅濤塗。冬,十二月,魯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師進,次于陘,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公元前655年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公元前654年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公元前653年
惠王二十四年,春,齊人伐鄭。夏鄭殺其大夫申侯,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五年,夏,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美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夏,鄭殺申侯以說於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初,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物,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若君去之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苟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總其罪人以臨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太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冬,鄭伯使,請盟於齊。
公元前652年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冬,閏月,惠王崩,襄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於齊,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後發喪。
公元前651年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盟于葵丘。
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按《穀梁傳》: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之禁,故備之也。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公元前647年
襄王五年,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一年,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於王。十二年,夏,王以戎難故,討王子帶,秋,王子帶奔齊。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於王,使隰朋平戎於晉,十三年,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公元前646年
襄王六年,秋,狄侵鄭。
按《春秋》:僖公十四年。
公元前645年
襄王七年,春,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之大夫救徐。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秋,伐厲,以救徐也。
公元前644年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公元前642年
襄王十年,春,鄭伯朝于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八年,春,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公元前641年
襄王十一年,冬,魯人,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公元前640年
襄王十二年,夏,鄭人入滑。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春,滑人,叛鄭,而服於衛,夏,鄭公子士,洩堵寇,帥師入滑。
公元前639年
按《國語》:襄王十三年,鄭人伐滑。王使游孫伯請滑,鄭人執之。王怒,將以翟伐鄭。富辰諫曰:不可。人有言曰: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若是則鬩乃內侮,而雖鬩不敗親也。鄭在天子,兄弟也。鄭武、莊有大勳力於平、桓;凡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子頹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無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徵於它,徵於它,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義;棄親即翟,不祥;以怨報德,不仁。夫義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義則利不阜,不祥則福不降,不仁則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龢寧百姓,令聞不忘。王其不可以棄之。王不聽。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冬,十二月,癸丑,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秋,諸侯會宋公于盂,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
公元前638年
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三月,鄭伯如楚。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秋,八月,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丙子晨,鄭文夫人𦬒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丁丑,楚子入享於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享畢,夜出,文𦬒送於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公元前283年
襄王十六年,夏,狄伐鄭。冬,王出居于鄭,鄭人殺子臧,鄭伯省視官具于氾。
公元前636年
按《春秋》:僖公二十四年,殺子臧視官具不書。按《左傳》: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洩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太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裔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于牆,外禦其侮,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暱,近尊賢,德之大者也。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姦之大者也。棄德崇姦,禍之大者也。鄭有平惠之勳,又有厲宣之親,棄嬖寵而用三良,於諸姬為近,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姦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姦,無乃不可乎,民未忘禍,王又興之,其若文武何,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狄固貪惏,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狄必為患,王又弗聽,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太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秋,頹叔桃子奉太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於氾,太叔以隗氏居於溫。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冬,王使來告難。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而後聽其私政。
公元前633年
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二月,甲戊,魯侯會諸侯盟于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
公元前632年
襄王二十年,夏,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諸侯圍許。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於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於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墜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冬,會于溫,討不服也。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丁丑,諸侯圍許。
公元前630年
襄王二十二年,秋,晉人,秦人,圍鄭。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春,晉人侵鄭,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夏,狄侵齊。秋,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倍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初,鄭公子蘭出奔晉,從於晉侯伐鄭,請無與圍鄭,許之,使待命於東,鄭石甲父,侯宣多,逆以為太子,以求成於晉,晉人許之。
公元前629年
襄王二十三年,冬,鄭公子瑕奔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鄭洩駕惡公子瑕,鄭伯亦惡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公元前628年
襄王二十四年,夏,四月,己丑,鄭伯捷卒。子蘭立,衛人侵鄭。
按《春秋》:僖公三十二年侵鄭不書。按《左傳》: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按晉文公薨於是年〉
公元前659年
按《史記·鄭世家》:文公立,四十五年卒。子蘭立,是為繆公。
公元前627年
襄王二十五年,春,二月,秦人襲鄭不果,滅滑而還。冬,十二月,晉人,陳人,鄭人,伐許。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秦襲鄭不書。按《左傳》:三十二年,杞子自鄭使告於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秦師遂東,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於鄭,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楊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冬,晉,陳,鄭,伐許,討其貳於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於桔柣之門,瑕覆於周氏之汪,外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
公元前625年
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魯公孫敖,盟于垂儱。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公元前658年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夏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陳侯為衛請成於晉,執孔達以說。冬,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
公元前624年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
公元前620年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公後至。
公元前618年
頃王元年春三月楚人伐鄭晉趙盾宋華耦魯公子遂衛孔達許人救鄭
公元前651年
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三月,范山言於楚子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楚子師於狼淵以伐鄭,囚公子堅、公子尨及樂耳鄭。及楚平,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頃王二年秋,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
公元前650年
按《春秋》:文公十年,鄭伯會息次厥貉不書。按《左傳》:十年秋,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將以伐宋。宋華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為之弱乎,何必使誘我。我實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勞,且聽命。遂道以田孟,諸宋公為右盂,鄭伯為左盂,期思公復遂為右司馬,子朱及文之無畏為左司馬,命夙駕載燧。宋公違命,無畏扶其僕以徇。或謂子舟曰:國君不可戮也。子舟曰:當官而行,何彊之有。詩曰:剛亦不吐,柔亦不茹。毋縱詭隨,以謹罔極。是亦非辟彊也。敢愛死以亂官乎。
公元前614年
頃王五年,冬,鄭伯會魯侯于棐。
公元前647年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亦請平於晉。公皆成之。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鴈。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頃王六年夏六月癸酉,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
公元前652年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 按《左傳》:十三年夏五月,邾文公卒。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十四年夏六月,同盟于新城。從於楚者,服且謀邾也。秋七月,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於邾。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從,不祥,乃還。
公元前612年
匡王元年,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
公元前645年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
公元前610年
匡王三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夏,六月,諸侯會于扈。
公元前649年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夏六月,晉侯蒐於黃父,遂復合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請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儵。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冬十月,鄭太子夷石楚為質於晉。
公元前608年
匡王五年,秋,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人宋人伐鄭。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宋人之弒昭公也。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於晉,又會諸侯於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穆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於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禮焉。陳靈公受盟於晉,元年,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楚蒍賈救鄭,遇於北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晉人伐鄭,以報北林之役,於是晉侯侈,趙宣,子為政,驟諫而不入,故不競於楚。
公元前607年
匡王六年,春,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公元前691年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于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輅鄭人,鄭人入於并,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將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疇昔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於鄭,半入,華元逃歸,立於門外,告而入,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而來奔,宋城,華元為植,巡功,城者謳曰:睅其目,皤其腹,棄甲而復,于思于思,棄甲復來,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秦師伐晉,以報崇也。遂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楚鬥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於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於楚,殆將斃矣,姑益其疾,乃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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