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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十卷目錄
三恪部彙考二
周一
陳
官常典第一百十卷
三恪部彙考二
周一
陳
武王克商始,封媯滿於陳以備三恪。
公元前633年
按《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子產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太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十一年,伐紂罷兵西歸,追思先聖王,乃褒封帝舜之後於陳。
〈注〉正義曰括地志云:陳州宛丘縣在陳城中,即古陳國也。帝舜後遏父為周武王陶正,武王賴其器用,封其子媯滿於陳,都宛丘之側。
按《陳世家》: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為庶人時,堯妻之二女,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舜已崩,傳禹天下,而舜子商均為封國。夏后之時,或失或續。至於周武王克殷紂,乃復求舜後,得媯滿,封之於陳,以奉帝舜祀,是為胡公。
〈注〉索隱曰:按《左傳》:虞遏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武王。杜註遏父舜之後陶正官名是生滿者也
按《路史》:胡,舜裔也,歸姓。胡公世不淫,至虞閼父,為周陶正。武王配其子,胡公滿以太姬錫之,媯姓,與肅慎之瑤,復之於陳,以備三客。
公元前835年
厲王二十四年,陳侯圉戎薨,子寧立。〈按《世家》,自胡公至慎公,無年可
考。幽公以下,始紀年數。今按《左傳》桓五年為陳桓公卒之年,逆推至陳幽公寧。則寧之立,當在是年
〉
公元前854年
按《史記·陳世家》: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當周厲王時。慎公卒,子幽公寧立。幽公十二年,周厲王奔於彘。〈按厲王三十七年流于彘應為幽公十三年〉厲王四十七年,陳侯寧薨,子孝立。〈按寧自厲王二十五年紀元至此得
公元前832年
二十三年
〉
按《史記·陳世家》:幽公寧二十三年,卒,子釐公孝立。釐公六年,周宣王即位。〈按此為初立之六年實紀元之五年〉宣王三十二年,陳侯孝薨,子靈立。〈按孝自厲王四十八年紀元至此得
公元前792年
三十六年
〉
公元前796年
按《史記·陳世家》:釐公孝三十六年,卒,子武公靈立。幽王元年,陳侯靈薨,子說立。〈按靈自宣王三十三年紀元至此得十五年〉按《史記·陳世家》:武公靈十五年卒,子夷公說立。是歲,周幽王即位。
公元前778年
幽王四年,陳侯說薨,弟燮立。〈按說自幽王二年紀元至此得三年〉按《史記·陳世家》:夷公說三年卒,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周東徙。秦始列為諸侯。平王十六年,陳侯燮薨,子圉立。〈按燮自幽王五年紀元至此得二十三年〉按《史記·陳世家》:平公燮二十三年,卒,子文公圉立。平王二十六年,陳侯圉薨,子鮑立。〈按燮自平王十七年紀元至此得十
年
〉
公元前754年
按《史記·陳世家》: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十年,文公卒,子桓公鮑立。桓公二十三年,魯隱公初立。
公元前719年
桓王元年,夏,宋陳蔡衛伐鄭。秋,陳人執衛州吁。按《春秋》隱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涖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殺石厚於陳。桓王三年,夏,五月,鄭侵陳。
公元前717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六年,夏,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於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
公元前716年
桓王四年,冬,十二月,陳及鄭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七年,冬,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涖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涖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昏。
公元前715年
桓王五年,夏,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八年,夏,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公元前710年
桓王十年,春,三月,齊侯,魯侯,陳侯,鄭伯,會於稷,以成宋亂。
按《春秋》桓公二年。
公元前707年
桓王十三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公子佗殺太子免而自立。夏,葬陳桓公。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公元前740年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夏,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鬥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於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按《史記·陳世家》: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
公元前706年
桓王十四年,秋,蔡人殺陳佗而立桓公之子躍。按《春秋》桓公六年。
〈注〉佗立踰年不稱爵者篡立未會諸侯也
按《公羊傳》:蔡人殺陳佗,陳佗者何,陳君也。陳君,則曷為謂之陳佗,絕也。曷為絕之,賤也。其賤奈何,外淫也。惡乎淫,淫乎蔡,蔡人殺之。按《穀梁傳》:蔡人殺陳佗,陳佗者,陳君也。其曰陳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稱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陳侯憙獵,淫獵於蔡,與蔡人爭禽,蔡人不知其是陳君也。而殺之,何以知其是陳君也。兩下相殺,不道,其不地,於蔡也。
公元前701年
按《史記·陳世家》:厲公取蔡女,蔡女與蔡人亂,厲公數如蔡淫。七年,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長曰躍,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與蔡女共殺厲公而立躍,是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桓王十九年,秋,九月,宋公,陳侯,魯公子柔,蔡叔,盟于折。
按《春秋》桓公十一年。
公元前700年
桓王二十年,秋,八月,陳侯躍薨,弟林立。
按《春秋》桓公十二年。
〈注〉厲公也十一年與魯大夫盟于折不書葬魯不會也
按《史記·陳世家》:利公立五月卒,中弟林立。
公元前698年
桓王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公元前793年
按《春秋》桓公十四年。
公元前697年
桓王二十三年,冬,十一月,宋公,衛侯,陳侯,魯侯,會于袲,伐鄭。
公元前792年
按《春秋》桓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冬,會于袲,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公元前696年
莊王元年,夏,四月,宋公,魯侯,衛侯,陳侯,蔡侯,伐鄭。按《春秋》桓公十六年。
公元前695年
莊王二年,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
公元前669年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
〈註〉季蔡侯弟也言歸為陳所納
公元前693年
莊王四年,冬,十月,乙亥,陳侯林薨,弟杵臼立。
按《春秋》莊公元年。
公元前692年
莊王五年,春,二月,葬陳莊公。
公元前698年
按《春秋》莊公二年。
公元前690年
莊王七年,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公元前696年
按《春秋》莊公四年。
公元前689年
莊王八年,冬,魯侯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按《春秋》莊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伐衛,納惠公也。莊王十一年,春,正月,魯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按《春秋》莊公八年。
公元前682年
莊王十五年,冬,十月,宋萬出奔陳。
按《春秋》莊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于蒙澤。冬,南宮萬奔陳,宋人請於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僖王元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會于北杏,以平宋亂。
公元前680年
僖王二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按《春秋》莊公十四年。
公元前679年
僖王三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按《春秋》莊公十五年。
公元前678年
僖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注〉陳國小每盟會,皆在衛下。齊桓始霸,楚亦始彊,陳侯介於二大國之間,而為三恪之客。故齊桓因而進之,遂班在衛上,終于春秋。
公元前676年
惠王元年,春,逆王后于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莊公十八年,春,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鄙。
公元前675年
按《春秋》莊公十九年。
公元前672年
惠王五年,春,陳人殺其公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
公元前669年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公子完顓孫奔齊。不書。按《左傳》: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太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于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
公元前670年
惠王七年,冬,戎侵曹,曹羈出奔陳。
公元前667年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
公元前669年
惠王八年,春,陳侯使女叔聘于魯。冬,魯公子友如陳。按《春秋》莊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陳好也。
〈注〉季友相魯,原仲相陳,二人有舊,故女叔來聘,季友冬亦報聘。嘉好接備,卿以字為嘉,則稱名其常也。
公元前667年
惠王十年,夏,六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鄭伯,同盟于幽。秋,魯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夏,同盟于幽,陳鄭服也。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原仲,季友之舊也。
公元前662年
惠王十五年,冬,十月,魯子般卒,成季奔陳。
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成季奔陳。惠王十六年,秋,八月,魯請復季友于陳。
公元前661年
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于郎以待之。
公元前660年
惠王十七年,冬,十二月,鄭高克奔陳。
公元前661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閔公元年,冬,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鄭人為之賦清人。
公元前656年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夏,楚屈完來盟于召陵。齊人執陳轅濤塗。秋,魯人,江人,黃人,伐陳。冬,十二月,魯公孫茲,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師進,次于陘,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于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于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于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于陳鄭之間,共其資糧扉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按《公羊傳》:濤塗之罪何,辟軍之道也。其辟軍之道奈何,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桓公曰:諾,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於沛澤之中,顧而執濤塗,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討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討也。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討,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桓公假道於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師不正故也。不修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討,則不然也。
公元前655年
惠王二十二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會于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
公元前654年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公元前653年
惠王二十四年,秋,七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
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
公元前652年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
公元前648年
襄王四年,冬,十二月,陳侯杵臼薨,子款立。
按《春秋》僖公十二年。
公元前647年
襄王五年,夏,四月,葬陳宣公。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公元前645年
襄王七年,春,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且救徐。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干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
公元前644年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
公元前641年
襄王十一年,冬,魯侯,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陳穆公請修好于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公元前639年
襄王十三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紐伐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
公元前637年
襄王十五年,秋,楚人伐陳。
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于楚也。
公元前635年
襄王十七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秋,秦晉伐鄀,楚鬥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公元前633年
襄王十九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二月,甲戌,魯侯會諸侯盟于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
公元前632年
襄王二十年,夏,四月,衛侯奔楚適陳。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陳侯如會。六月,陳侯款薨,子朔立。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諸侯遂圍許。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衛侯適陳。不書。按《左傳》:二十八年,夏,四月,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冬,會于溫,討不服也。丁丑,諸侯圍許,遂會諸侯于許。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公元前631年
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
公元前627年
襄王二十五年,冬,十二月,晉人,陳人,鄭人,伐許。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冬,晉,陳,鄭,伐許,討其貳于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于桔柣之門,瑕覆于周氏之汪,外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魯公孫敖,盟于垂隴。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公元前753年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公如,晉未至。夏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書士縠堪其事也。陳侯為衛,請成于晉,執孔達以說。冬,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卿不書,為穆公故尊秦也,謂之崇德。
公元前624年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晉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衛侯如陳。
按《春秋》:文公三年,衛侯如陳。不書。按《左傳》: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以其服于楚也。衛侯如陳拜晉成也。
公元前621年
襄王三十一年,夏,季孫行父如陳。
按《春秋》文公六年。按《左傳》:六年,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于陳。夏季文子聘于陳,且娶焉。
公元前620年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諸侯晉大夫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公後至。
公元前618年
頃王元年,夏,楚侵陳,陳及楚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九年,夏,楚侵陳,克壺丘,以其服于晉也。秋,楚公子朱自東夷伐陳,陳人敗之,獲公子茷。陳懼,乃及楚平。
公元前617年
頃王二年,秋,七月,陳鄭會楚于息。
公元前627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年,秋,七月,陳侯鄭伯會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將以伐宋頃王五年,夏,陳侯朔薨,子平國立。
公元前614年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
公元前613年
頃王六年,夏,六月,癸酉,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六月,同盟于新城從于楚者服且謀邾也
〈注〉從楚者陳鄭宋
公元前610年
匡王三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
公元前608年
匡王五年,秋,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人,宋人,伐鄭。
公元前692年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陳共公之卒,楚人不禮焉。陳靈公受盟于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也。
公元前607年
匡王六年,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公元前691年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
公元前604年
定王三年,冬,陳及楚平晉伐陳。
公元前688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宣公五年,冬,楚子伐鄭,陳及楚平,晉荀林父救鄭伐陳。
公元前603年
定王四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
公元前687年
按《春秋》宣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晉衛侵陳,陳即楚故也。
公元前601年
定王六年,冬,楚師伐陳。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陳及晉平,楚師伐陳,取成而還。
公元前600年
定王七年,秋,九月,晉荀林父帥師伐陳。冬,陳殺其大夫洩冶。
公元前684年
按《春秋》宣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會于扈,討不睦也。陳侯不會,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陳,晉侯卒于扈,乃還。冬,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戲于朝,洩冶諫曰:公卿宣淫,民無效焉。且聞不令,君其納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請殺之,公弗禁,遂殺洩冶,孔子曰:詩云,民之多辟,無自立辟,其洩冶之謂乎。
公元前599年
定王八年,夏,四月,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子午立。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于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廐射而殺之,二子奔楚。定王九年,夏,楚子,陳侯,鄭伯,盟于辰陵。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按《春秋》宣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楚子伐鄭,及櫟,子良曰:晉楚不務德而兵爭,與其來者可也。晉楚無信,我焉得有信,乃從楚,夏,楚盟于辰陵,陳鄭服也。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于少西氏,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因縣陳,陳侯在晉,申叔時使于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可哉,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
按《國語》: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陳,以聘于楚。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也,候不在疆,司空不視塗,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蓺,膳宰不致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舍,民將築臺于夏氏。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弗見。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王曰:何故。對曰:夫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木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偫而畚挶,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於司里。此先王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於天下者也。今陳國火朝覿矣,而道路若塞,野場若棄,澤不陂障,川無舟梁,是廢先王之教也。《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國有郊牧,畺有寓望,藪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禦災也。其餘無非榖土,民無縣耜,野無奧草。不奪民時,不蔑民功。有優無匱,有逸無罷。國有班事,縣有序民。今陳國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間,功成而不收,民罷於逸樂,是棄先王之法制者也。周之《秩官》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行理以節逆之,候人為導,卿出郊勞,門尹除門,宗祝執祀,司里授館,司徒具徒,司空視塗,司寇詰姦,虞人入村,甸人積薪,火師監燎,水師監濯,膳宰致餐,廩人獻餼,司馬陳芻,工人展車,百官各以物至,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至於王使,則皆官正涖事,上卿監之。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於周,承王命以為過賓於陳,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國,無從非彝,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今陳侯不念嗣續之常,棄其伉儷妃嬪,而帥其卿佐以淫於夏氏,不亦瀆姓矣乎。陳,我大姬之後也。棄袞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簡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昔先王之教,茂帥其德也,猶恐隕越。若廢其教而棄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將何以守國。居大國之間,而無此四者,其能久乎。六年,單子如楚。八年,陳侯殺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陳。
按《史記·陳世家》:楚莊王善申叔時之言乃迎陳靈公太子午於晉而立之,復君陳如故,是為成公。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曰:賢哉楚莊王。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
公元前597年
定王十年,春,葬陳靈公。冬,十二月,宋師伐陳,衛人救陳。
公元前681年
按《春秋》宣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冬,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
公元前589年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魯侯,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
公元前582年
簡王四年,秋,楚侵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九年,秋,鄭伯如晉,晉人討其貳于楚也。執諸銅鞮,欒書伐鄭,鄭人使伯蠲行成,晉人殺之,楚子重侵陳以救鄭。
公元前575年
簡王十一年,晉荀罃以諸侯之師侵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六年,秋,七月,諸侯遷于制田,知武子佐下軍,以諸侯之師侵陳,至于鳴鹿。簡王十四年,夏,五月,晉人以諸侯之師侵陳。
公元前572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元年,夏,五月,晉韓厥,荀偃,帥諸侯之師伐鄭,入其郛,敗其徒兵于洧上,于是東諸侯之師,次于鄫以待晉師,晉師自鄭,以鄫之師侵楚焦夷,及陳,晉侯,衛侯,次于戚,以為之援。
公元前570年
靈王二年,夏,六月,陳侯使袁僑如會,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楚何忌侵陳。
按《春秋》:襄公三年,楚侵陳。不書。按《左傳》:三年,夏,六月,楚子辛為令尹,侵欲于小國,陳成公使袁僑如會,求成,晉侯使和鉏父告于諸侯,秋,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陳請服也。楚司馬公子何忌侵陳,陳叛故也。
公元前569年
靈王三年,春,三月,己酉,陳,侯午薨,子弱立。秋,七月,葬陳成公。冬,陳人圍頓。
按《春秋》襄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楚師為陳叛故,猶在繁陽,韓獻子患之,言於朝曰: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唯知時也。今我易之,難哉,三月,陳成公卒,楚人將伐陳,聞喪乃止,陳人不聽命,臧武仲聞之曰:陳不服於楚必亡,大國行禮焉而不服,在大猶有咎,而況小乎,夏,楚彭名侵陳,陳無禮故也。冬,楚人使頓間陳,而侵伐之,故陳人圍頓。
公元前568年
靈王四年,秋,晉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冬,戍陳楚公子貞帥師伐陳,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齊世子光,救陳。
公元前693年
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楚人討陳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實侵欲焉。乃殺之,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穆叔以屬鄫為不利,使鄫大夫聽命于會。楚子囊為令尹,范宣子曰:我喪陳矣,楚人討貳,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討陳,陳近於楚,民朝夕急,能無往乎,有陳,非吾事也。無之而後可,冬,諸侯戍陳,子囊伐陳,十一月,甲午,會于城棣以救之。
公元前566年
靈王六年,冬,十月,楚公子貞帥師圍陳。十二月,晉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會于鄬。
按《春秋》襄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冬,楚子囊圍陳,會于鄬以救之。陳人患楚,慶虎,慶寅,謂楚人曰:吾使公子黃往而執之,楚人從之,二慶使告陳侯于會曰:楚人執公子黃矣,君若不來,群臣不忍社稷宗廟,懼有二圖,陳侯逃歸。
公元前556年
靈王十六年,春,宋人伐陳。秋,九月,宋華臣出奔陳。按《春秋》襄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宋莊朝伐陳,獲司徒卬,卑宋也。
公元前553年
靈王十九年,秋,陳侯之弟黃出奔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陳慶虎,慶寅,畏公子黃之偪,愬諸楚曰:與蔡司馬同謀,楚人以為討,公子黃出奔楚,初,蔡文侯欲事晉。曰:先君與於踐土之盟,晉不可棄,且兄弟也。畏楚不能行而卒,楚人使蔡無常,公子燮,求從先君以利蔡,不能而死,書曰:蔡殺其大夫公子燮,言不與民同欲也。陳侯之弟黃出奔楚,言非其罪也。公子黃將出奔,呼于國曰:慶氏無道,求專陳國,暴蔑其君,而去其親,五年不滅,是無天也。
公元前550年
靈王二十二年,夏,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陳侯之弟黃,自楚歸于陳。
按《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春,陳侯如楚,公子黃愬二慶于楚,楚人召之,使慶樂往殺之,慶氏以陳叛,夏,屈建從陳侯圍陳,陳人城板隊而殺人,役人相命,各殺其長,遂殺慶虎,慶寅,楚人納公子黃。
公元前549年
靈王二十三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陳鍼宜咎出奔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冬,陳人復討慶氏之黨,鍼宜咎出奔楚。
公元前548年
靈王二十四年,夏,六月,壬子,鄭公孫舍之帥師入陳。冬,鄭公孫夏帥師伐陳。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初,陳侯會楚子伐鄭,當陳隧者,井堙木刊,鄭人怨之六月,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宵突陳城,遂入之,陳侯扶其太子偃師奔墓,遇司馬桓子曰:載余。曰將巡城,遇賈獲載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車,公曰:舍而母,辭曰:不祥,與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子展命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御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免,擁社,使其眾男女別而纍,以待于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秋,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於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馮陵我,敝邑,不可億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東門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心,陳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且夫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于趙文子,文子曰:其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子西復伐陳,陳及鄭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功,慎辭哉。
公元前547年
靈王二十五年,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按《春秋》襄公二十六年。
公元前546年
靈王二十六年,夏,晉趙武,楚屈建,魯叔孫豹,蔡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會于宋。秋,七月,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545年
靈王二十七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
公元前544年
景王元年,夏,四月,陳侯,魯侯,鄭伯,許男,如楚送葬。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陳侯,鄭伯,許男,送葬,至于西門之外,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郲敖即位。
公元前543年
景王二年,夏,六月,鄭子產如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三十年,夏,六月,鄭子產如陳涖盟,歸復命,告大夫曰:陳亡國也。不可與也。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大夫敖,政多門,以介于大國,能無亡乎,不過十年矣。
公元前541年
景王四年,春,正月,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魯叔孫豹,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會于虢。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乙未,會于虢,尋宋之盟也。
公元前538年
景王七年,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遂滅賴。
按《春秋》昭公四年。
公元前537年
景王八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
按《春秋》昭公五年。
公元前534年
景王十一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夏,四月,辛丑,陳侯溺薨。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陳公子留,出奔鄭。秋,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奐。葬陳哀公。按《春秋》昭公八年。按《左傳》:八年,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太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春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太子偃師而立公子留。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干徵師赴于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于楚,楚人執而殺之,公子留奔鄭,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罪在招也。楚子執陳行人于徵師殺之,罪不在行人也。陳公子招歸罪于公子過而殺之,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寘之,既又請私,私於幄,加絰於顙而逃,使穿封戍,為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侍飲酒于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女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國,晉侯問于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且陳氏得政于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于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于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使祀虞帝,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又未也。繼守將在齊,其兆既存矣。
公元前533年
景王十二年,春,魯叔弓會楚子于陳。夏,四月,陳災。按《春秋》昭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游吉,衛趙黶,會楚子于陳。夏,四月,陳災,鄭裨竈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公元前531年
景王十四年,冬,十二月,楚城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一年,冬,十二月,楚子城陳蔡不羹。
公元前530年
景王十五年,秋,八月,陳侯吳歸于陳。
公元前529年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於荊焉。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皆復之,禮也。隱太子之子廬,歸于蔡,禮也。悼太子之子吳,歸于陳,禮也。
公元前608年
按《史記·陳世家》:楚靈王滅陳五歲,楚公子棄疾弒靈王代立,是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諸侯,乃求故陳悼太子偃師之子吳,立為陳侯,是為惠公。惠公立,探續哀公卒時年而為元,空藉五歲矣。
公元前524年
景王二十一年,夏,五月,宋衛陳鄭災。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太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天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十八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
公元前522年
景王二十三年,冬,十月,宋華亥,向寧,華定,出奔陳。按《春秋》昭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冬,十月,公殺華向之質而攻之,戊辰,華向奔陳。
公元前521年
景王二十四年,夏,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里以叛。
按《春秋》昭公二十一年。
公元前519年
敬王元年,秋,七月,戊辰,吳敗頓胡,沈,蔡,陳,許,之師于雞父,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夏齧。
按《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吳人伐州來,楚薳越帥師,及諸侯之師,奔命救州來,吳人禦諸鍾離,子瑕卒,楚師熸,吳公子光曰:諸侯從于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胡沈之君幼而狂,陳大夫齧壯而頑,頓與許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師熸,帥賤多寵,政令不一,七國同役而不同心,帥賤而不能整,無大威命,楚可敗也。若分師先以犯胡沈與陳,必先奔,三國敗,諸侯之師乃搖心矣,諸侯乖亂,楚必大奔,請先者去備薄威,後者敦陳整旅,吳子從之,戊辰,晦,戰于雞父,吳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與陳,三國爭之,吳為三軍以繫于後,中軍從王,光帥右,掩餘帥左,吳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國亂,吳師擊之,三國敗,獲胡沈之君,及陳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許與蔡頓。曰:吾君死矣,師譟而從之,三國奔,楚師大奔,書曰:胡子髡,沈子逞,滅,獲陳夏齧,君臣之辭也。不言戰,楚未陳也。敬王十四年,春,二月,陳侯吳薨,子柳立。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六月,葬陳惠公。
公元前506年
按《春秋》定公四年。
公元前502年
敬王十八年,秋,七月,陳侯柳卒,子越立。九月,葬陳懷公。
按《春秋》定公八年。
公元前505年
按《史記·陳世家》:懷公元年,吳破楚,在郢,召陳侯。陳侯欲往,大夫曰:吳新得意;楚王雖亡,與陳有故,不可倍。懷公乃以疾謝吳。四年,吳復召懷公。懷公恐,如吳。吳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吳。陳乃立懷公之子越,是為湣公。〈按左傳湣公名周〉
公元前500年
敬王二十年,秋,宋公子地出奔陳。冬,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按《春秋》定公十年。
公元前499年
敬王二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
按《春秋》定公十一年。
公元前496年
敬王二十四年,春,二月,楚公子結,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牂歸。孔子適陳,吳伐陳。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孔子適陳,吳伐陳。不書。按《左傳》:十四年,春,二月,楚滅頓。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
按《史記·陳世家》:湣公六年,孔子適陳。吳王夫差伐陳,取三邑而去。
公元前494年
敬王二十六年,春,正月,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秋,八月,吳侵陳。
公元前568年
按《春秋》:哀公元年,吳侵陳。不書。按《左傳》: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吳之入楚也。使召陳懷公,懷公朝國人而問焉。曰:欲與楚者右,欲與吳者左,陳人從田,無田從黨,逢滑當公而進曰:臣聞國之興也以福,其亡也以禍,今吳未有福,楚未有禍,楚未可棄,吳未可從,而晉盟主也。若以晉辭,吳若何,公曰:國勝君亡,非禍而何,對曰:國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復,小國猶復,況大國乎,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楚雖無德,亦不艾殺其民,吳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見德焉。天其或者正訓楚也。禍之適吳,其何日之有,陳侯從之,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秋,八月,吳侵陳,修舊怨也。
公元前489年
敬王三十一年,春,吳伐陳。
按《春秋》哀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吳伐陳,復修舊怨也。楚子曰:吾先君與陳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陳,師于城父。
公元前486年
敬王三十四年,陳侯如吳,楚伐陳。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陳世家》:湣公十六年,吳王夫差伐齊,敗之艾陵,使人召陳侯。陳侯恐,如吳。楚伐陳。敬王三十五年,冬,楚公子結帥師伐陳。吳救陳。按《春秋》哀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冬,楚子期伐陳,吳延州來季子救陳,謂子期曰:二君不務德,而力爭諸侯,民何罪焉。我請退,以為子名務德而安,民乃還。敬王三十六年,夏,陳轅頗出奔鄭。
公元前484年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公元前482年
敬王三十八年,夏,楚公子申帥師伐陳。冬,十一月,盜殺陳夏區夫。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
公元前481年
敬王三十九年,夏,五月,陳宗豎出奔楚。冬,陳宗豎自楚復入于陳,陳人殺之,陳轅買出奔楚。
按《春秋》哀公十四年。
公元前480年
敬王四十年,夏,楚伐吳,陳使公孫貞子弔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哀公十五年,夏,楚子西,子期,伐吳,及桐汭,陳侯使公孫貞子弔焉。及良而卒,將以尸入,吳子使太宰嚭勞,且辭曰:以水潦之不時,無乃廩然隕大夫之尸,以重寡君之憂,寡君敢辭上介,芋尹蓋對曰:寡君聞楚為不道,薦伐吳國,滅厥民人,寡君使蓋備使,弔君之下吏,無祿,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隕墜,絕世于良,廢日共積,一日遷次,今君命逆使人曰:無以尸造于門,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且臣聞之。曰事死如事生,禮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終,以尸將事之禮,又有朝聘而遭喪之禮,若不以尸將命,是遭喪而還也。無乃不可乎,以禮防民,猶或踰之,今大夫曰:死而棄之,是棄禮也。其何以為諸侯主,先民有言曰:無穢虐士,備使奉尸將命,苟我寡君之命,達於君所,雖隕於深淵,則天命也。非君與涉人之過也。吳人內之。
公元前478年
敬王四十二年,楚滅陳。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陳世家》:湣公二十四年,楚惠王復國,以兵北伐,殺陳湣公,遂滅陳而有之。按《楚世家》:惠王復位。滅陳而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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