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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錄
三恪部彙考六
周五
宋三
三恪部總論
禮記〈郊特牲〉
杜佑通典〈三恪議〉
三恪部藝文一
守視晉宋齊諸陵詔 梁武帝
微子廟碑記 唐賈至
三恪部藝文二〈詩〉
周頌振鷺一章
有客一章
三恪部紀事
三恪部雜錄
官常典第一百十四卷
三恪部彙考六
周五
宋三
公元前509年
敬王十一年,春,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
公元前511年
按《春秋》:定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孟懿子會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宋,晉文公為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從踐土,若從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為宋役,亦其職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為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戍齊高張後,不從諸侯,晉女叔寬曰:周萇弘,齊高張,皆將不免,萇弘違天,高子違人,天之所壞,不可支也。眾之所為,不可奸也。
公元前506年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鼬。
公元前540年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
公元前504年
敬王十六年,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
按《春秋》:定公六年。按《左傳》:六年,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唯君亦以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陳寅曰:昔吾主范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范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
公元前502年
敬王十八年,春,宋樂祁卒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八年,春,二月,趙鞅言於晉侯曰:諸侯唯宋事晉,好逆其使,猶懼不至,今又執之,是絕諸侯也。將歸樂祁,士鞅曰:三年止之,無故而歸之,宋必叛晉,獻子私謂子梁曰:寡君懼不得事宋君,是以止子,子姑使溷代子,子梁以告陳寅,陳寅曰:宋將叛晉,是棄溷也。不如待之,樂祁歸卒於大行,士鞅曰:宋必叛,不如止其尸,以求成焉。乃止諸州。敬王十九年,春,宋使樂大心盟于晉,魯陽貨奔宋。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於晉,且逆樂祁之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謂桐門,右師出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鐘,何也。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既而告人曰:己衰絰而生子,余何故舍,鐘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師將不利戴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桐門右師。
公元前501年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十六年,魯陽貨來奔,已復去。敬王二十年,秋,宋樂大心,出奔曹。宋公子地,出奔陳。冬,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公元前500年
按《春秋》:定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宋公子地嬖蘧富獲,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與之,公子地有白馬四,公嬖向魋,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與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母弟辰曰:子分室以與獵也。而獨卑魋,亦有頗焉。子為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公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為之請,弗聽,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公元前499年
敬王二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秋,宋樂大心自曹入于蕭。
按《春秋》:定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宋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公子地,入于蕭以叛,秋,樂大心從之,大為宋患,寵向魋故也。
公元前496年
敬王二十四年,春,衛趙陽出奔宋。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衛蒯聵出奔宋。宋公之弟辰。自蕭奔魯。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逐公叔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我艾豭,太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太子,太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余,公執其手以登臺,太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太子告人曰:戲陽速禍余,戲陽速告人曰:太子則禍余,太子無道,使余殺其母,余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余說,余是故許而弗為,以紓余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公元前495年
敬王二十五年,夏,鄭罕達帥師伐宋。齊侯,衛侯,次于渠蒢。
按《春秋》:定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鄭罕達敗宋師于老丘。齊侯,衛侯,次于蘧拏,謀救宋也。
公元前492年
敬王二十八年,孔子過宋。夏,宋樂髡帥師伐曹。按《春秋》:哀公三年。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二十五年,孔子過宋,宋司馬桓魋惡之,欲殺孔子,孔子微服去。
公元前491年
敬王二十九年,春,宋人執小邾子。
按《春秋》:哀公四年。
公元前490年
敬王三十年,夏,齊侯伐宋。
按《春秋》:哀公五年。
公元前489年
敬王三十一年,冬,宋向巢帥師伐曹。
按《春秋》:哀公六年。
公元前488年
敬王三十二年,春,宋皇瑗帥師伐鄭。秋,宋人圍曹。冬,鄭駟弘帥師救曹。
按《春秋》:哀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宋師侵鄭,鄭叛晉故也。秋,宋人圍曹,鄭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鄭之患也。不可以不救,冬,鄭師救曹,侵宋,初,曹人或夢眾君子立於社宮,而謀亡曹,曹叔振鐸請待公孫彊,許之,旦而求之曹,無之,戒其子曰:我死,爾聞公孫彊為政,必去之,及曹伯陽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孫彊好弋,獲白鴈,獻之,且言田弋之說,說之,因訪政事,大說之,有寵使為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行,彊言霸說於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而奸宋,宋人伐之,晉人不救,築五邑於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鍾,邗。
公元前487年
敬王三十三年,春,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按《春秋》:哀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宋公伐曹,將還,褚師子肥殿,曹人詬之,不行,師待之,公聞之怒,命反之,遂滅曹,執曹伯,及司城彊以歸,殺之。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三十年,曹倍宋,又倍晉,宋伐曹,晉不救,遂滅曹有之。
公元前486年
敬王三十四年,春,宋皇瑗帥師取鄭師于雍丘。秋,宋公伐鄭。
按《春秋》:哀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鄭武子賸之嬖,許瑕求邑,無以與之,請外取,許之,故圍宋雍丘,宋皇瑗圍鄭師,每日遷舍,壘合,鄭師哭,子姚救之,大敗,二月,甲戌,宋取鄭師于雍丘,使有能者無死,以郟張與鄭羅歸。夏,宋公伐鄭。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干也。炎帝為火師,姜姓其後也。水勝火,伐姜則可,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游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公元前485年
敬王三十五年,夏,宋人伐鄭。
按《春秋》:哀公十年。
公元前484年
敬王三十六年,冬,衛世叔齊出奔宋。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衛太叔疾出奔宋,初疾娶於宋子朝,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而為之一宮,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奪其妻,或淫於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恥是二者,故出,衛人立遺,使室孔姞,疾臣向魋,納美珠焉。與之城鉏,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城鉏人攻太叔疾,衛莊公復之,使處巢,死焉。殯於鄖,葬於少禘。敬王三十七年,秋,魯侯,衛侯,宋皇瑗,會于鄖。宋向巢帥師伐鄭。按《春秋》:哀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吳徵會於衛,初,衛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謀於行人子羽,子羽曰:吳方無道,無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吳方無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衛,往也。長木之,斃無不摽也。國狗之瘈,無不噬也。而況大國乎,秋,衛侯會吳于鄖,公及衛侯,宋皇瑗盟,而卒辭吳盟,吳人藩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今吳不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之,子盍見太宰,乃請束錦以行,語及衛故,大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太宰嚭說,乃舍衛侯,衛侯歸,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夷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宋鄭之間,有隙地焉。曰:彌作,頃丘,玉暢,嵒戈,鍚,子產與宋人為成曰:勿有是,及宋平元之族,自蕭奔鄭,鄭人為之城嵒戈鍚,九月,宋向巢伐鄭,取鍚,殺元公之孫,遂圍嵒,十二月,鄭罕達救嵒,丙申,圍宋師。
公元前482年
敬王三十八年,春,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嵒。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師,鄭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賞,魋也逃歸,遂取宋師于嵒,獲成讙,郜延,以六邑為虛。
公元前481年
敬王三十九年,夏,五月,宋向魋入于曹以叛。六月,宋向魋自曹出奔衛,宋向巢奔魯。
按《春秋》:哀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宋桓魋之寵,害於公,公使夫人驟請享焉。而將討之,未及,魋先謀公,請以鞌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鞌七邑,而請享公焉。以日中為期,家備盡往,公知之,告皇野曰:余長魋也。今將禍余,請即救,司馬子仲曰:有臣不順,神之所惡也。而況人乎,敢不承命,不得左師不可,請以君命召之,左師每食擊鐘,聞鐘聲,公曰:夫子將食,既食,又奏,公曰:可矣,以乘車往。曰:跡人來告。曰:逢澤有介麋焉。公曰:雖魋未來,得左師吾與之田,若何,君憚告子,野曰:嘗私焉。君欲速,故以乘車逆子,與之乘,至,公告之故,拜不能起,司馬曰:君與之言,公曰:所難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對曰:魋之不共,宋之禍也。敢不唯命是聽,司馬請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其父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之命,遂攻之子,頎騁而告桓司馬,司馬欲入,子車止之。曰:不能事君,而又伐國,民不與也。祗取死焉。向魋遂入于曹,以叛,六月,使左師巢伐之,欲質大夫以入焉。不能,亦入于曹取質,魋曰:不可,既不能事君,又得罪於民,將若之何,乃舍之,民遂叛之,向魋奔衛,向巢來奔,宋公使止之。曰寡人與子有言矣,不可以絕向氏之祀,辭曰:臣之罪大,盡滅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後,君之惠也。若臣則不可以入矣,司馬牛致其邑與珪焉。而適齊,向魋出於衛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與之他玉,而奔齊,陳成子使為次卿,司馬牛又致其邑焉。而適吳,吳人惡之而反,趙簡子召之,陳成子亦召之,卒於魯郭門之外,阬氏葬諸丘輿。
公元前480年
敬王四十年,夏,五月,鄭伯伐宋,熒惑守心。
按《春秋》:哀公十五年,熒惑守心。不書。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三十七年,熒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敬王四十一年,春,二月,衛子還成出奔宋。
公元前479年
按《春秋》:哀公十六年。
公元前478年
敬王四十二年,冬,宋皇瑗奔晉。
按《左傳》:哀公十七年,冬,十月,宋皇瑗之子麋,有友曰田丙,而奪其兄劖般邑,以與之,劖般慍而行,告桓司馬之臣子儀克,子儀克適宋,告夫人曰:麋將納桓氏,公問諸子仲,初,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為子,麋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從,故對曰:右師則老矣,不識麋也。公執之,皇瑗奔晉,召之。
公元前477年
敬王四十三年,春,宋人殺皇瑗。
按《左傳》:哀公十八年,春,宋殺皇瑗,公聞其情,復皇氏之族,使皇緩為右師。
公元前473年
元王三年,冬,十一月,越子歸吳所侵宋地。
按《通鑑前編》:元王三年,冬,十一月,越子滅吳,歸吳所侵宋地。
公元前472年
元王四年,春,宋夫人景曹薨。
按《左傳》:哀公二十三年,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弔,且送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是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與人。曰:以肥之得備彌甥也。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宰,其可以稱旌繁乎。元王六年,夏,五月,衛侯奔宋。
公元前470年
按《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按《戰國策》:公輸般為楚設機,將以攻宋。墨子聞之,百舍重藺,往見公輸般,謂之曰:吾自宋聞子。吾欲藉子殺王。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王。墨子曰:聞公為雲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義不殺王而攻國,是不殺少而殺眾。敢問攻宋何義也。公輸般服焉,請見之王。墨子見楚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裋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也。王曰:必為有竊疾矣。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江、漢魚鱉黿鼉為天下饒,宋所謂無雉兔鮒魚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楠、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裋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為與此同類也。王曰:善哉。請無攻宋。
梁襄王伐邯鄲,而徵師於宋。宋君使使者請於趙王曰:夫梁兵勁而權重,今徵師於敝邑,敝邑不從,則恐危社稷;若扶梁伐趙,以害趙國,則寡人不忍也。願王之有以命敝邑。趙王曰:然。夫宋之不如梁也,寡人知之矣。弱趙以強梁,宋必不利也。則吾何以告子而可乎。使者曰:臣請受邊城,徐其攻而留其日,以待下吏之有城而已。趙王曰:善。宋人因遂舉兵入趙境,而圍一城焉。梁王甚說,曰:宋人助我攻矣。趙王亦曰:宋人止於此矣。故兵退難解,德施於梁而無怨於趙。故名有所加而實有所歸。
公元前469年
謂大尹曰:君日長矣,自知政,則公無事。公不如令楚賀君之孝,則君不奪太后之事矣,則公常用宋矣。宋與楚為兄弟。齊攻宋,楚王言救宋。宋因賣楚重以求講於齊,齊不聽。蘇秦為宋謂齊相曰:不如與之,以明宋之賣楚重於齊也。楚怒,必絕於宋而事齊,齊、楚合,則攻宋易矣。〈按以上俱宋景公時事距梁趙二國及蘇秦事尚遠舛訛甚明姑附于此〉元王七年,夏,五月,魯叔孫舒帥師會越,宋納衛輒。冬,十月,宋公欒薨,國人立啟,啟奔楚,復立得。
按《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夏,五月,叔孫舒帥師會越皋如,后庸,宋樂茷,納衛侯,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啟,畜諸公宮,未有立焉。於是皇緩為右師,皇非我為大司馬,皇懷為司徒,靈不緩為左師,樂茷為司城,樂朱鉏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稱君命以令,國人惡之,司城欲去大尹,左師曰:縱之,使盈其罪,重而無基,能無敝乎,冬十月,公游于空澤,辛巳,卒於連中,大尹興空澤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宮,使召六子曰:聞下有師,君請六子畫,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請二三子盟,乃盟於少寢之庭。曰無為公室不利,大尹立啟,奉喪殯於大宮,三日而後國人知之,司城茷使宣言于國曰:大尹惑蠱其君而專其利,今君無疾而死,死又匿之,是無他矣,大尹之罪也。得夢啟,北首而寢於盧門之外,己為舄而集於其上,咮加於南門,尾加於桐門。曰:余夢美,必立,大尹謀。曰:我不在盟,無乃逐我,復盟之乎,使祝為載書,六子在唐盂,將盟之,祝襄以載書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門尹得,左師謀曰:民與我,逐之乎,皆歸授甲,使徇于國曰:大尹惑蠱其君,以陵虐公室,與我者,救君者也。眾曰:與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將不利公室,與我者,無憂不富,眾曰:無別,戴氏皇氏欲伐公,樂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則甚焉。使國人施於大尹,大尹奉啟以奔楚,乃立得司城為上卿,盟曰:三族共政,無相害也。按《史記·宋世家》:景公六十四年,宋公子特攻殺太子而自立,是為昭公。〈特一作得〉昭公者,元公之曾庶孫也。昭公父公孫糾,糾父公子秦,秦即元公少子也。景公殺昭公父糾,故昭公怨殺太子而自立。
按《前編》:周元王七年冬十月,宋景公卒,大尹立啟,六卿逐啟及大尹而立得。
公元前422年
威烈王四年,宋公得薨,子購由立。
按《史記·宋世家》:昭公四十七年卒,子悼公購由立。〈年表
公元前420年
云昭公在位四十九年
〉
公元前404年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二十二年宋昭公卒〈在位六十五年〉子購由嗣是為悼公。〈按《朱世家》昭公四十七年,應是周威烈王四年。按《前編》威烈王二十
二年,宋昭公卒,相去十八年之遠,無從稽考,存疑
〉
公元前414年
威烈王十二年,宋公購由薨,子田立。
公元前396年
按《史記·宋世家》:悼公八年卒,子休公田立。〈索隱曰紀年為十八
年
〉
公元前408年
威烈王十八年,晉擊宋。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十八年,晉魏斯擊宋。
公元前391年
安王十一年,宋公田薨,子辟兵立。
公元前363年
按《史記·宋世家》:休公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按:注
一云辟公兵。索隱曰:紀年作桓侯璧兵,則璧兵諡桓也。辟公誤。
〉
公元前388年
安王十四年,宋公辟兵薨,子剔成立。
按《史記·宋世家》:辟公三年卒,子剔成立。
〈注〉索隱曰王邵按:紀年云:宋剔成肝,廢其君璧而
自立。
公元前369年
按《戰國策》註:剔成,嗣辟公烈王七年立。
公元前385年
安王十七年,韓伐宋,齊攻宋。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七年,韓伐鄭,遂伐宋。
公元前365年
按《戰國策》:齊攻宋,宋使臧子索救於荊。荊王成大說,許救甚勸。臧子憂而反。其御曰:索救而得,有憂色何也。臧子曰:宋小而齊大。夫救於小宋而惡於大齊,此王之所憂也;而荊王悅甚,必以堅我。我堅而齊敝,荊之利也。臧子乃歸。齊王果,拔宋五城,而荊王不至。顯王四年,魏伐宋。
按《通鑑綱目》云云。
公元前347年
顯王二十二年,宋公剔成弟偃,逐剔成而自立。按《史記·宋世家》:剔成四十一年,剔成弟偃攻襲剔成,剔成敗奔齊,偃自立為宋君。
公元前329年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年,宋君弟偃,逐其君剔成而自立。〈《世家》《綱目》自弟偃篡位,及齊滅宋,年分總不侔,並存以待考〉顯王三十三年,宋大丘社亡。
按《通鑑綱目》云云。
公元前336年
顯王三十三年,宋君偃自立為王。敗齊、楚、魏,而取其地。
按《史記·宋世家》:君偃十一年,自立為王。東敗齊,取五城;南敗楚,取地三百里;西敗魏軍,乃與齊、魏為敵國。盛血以革囊,縣而射之,命曰射天。淫於酒婦人。群臣諫者輒射之。於是諸侯皆曰桀宋。宋其復為桀所為,不可不誅。告齊伐宋。
公元前318年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宋稱王。
公元前300年
赧王十五年,齊與楚、魏滅宋。
按《戰國策》:宋康王之時,〈偃諡康王〉有雀生於城之陬。使史占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康王大喜。於是滅滕代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速成,故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滅之,曰:威服天下鬼神。罵國老諫臣,為無顏之冠,以示勇。剖傴之背,鍥朝涉之脛,而國人大駭。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之館,遂得而死。見祥而不為祥,反為禍。
〈注〉無顏之冠冠不覆額
公元前268年
按《史記·世家王》:偃四十七年,齊湣王與魏、楚伐宋,殺王偃,遂滅宋而三分其地。
公元前286年
按《通鑑綱目》:赧王二十九年,齊滅宋。
三恪部總論
《禮記》
《郊特牲》
天子存二代之後,猶尊賢也,尊賢不過二代。
〈疏〉古春秋左氏說,周家封夏殷二王之後,以為上公。封黃帝堯舜之後,謂之三恪。恪者,敬也,敬其先聖,而封其後。〈大全〉眉山孫氏曰:立前代之後,以統承先王者,自古有此法也。有虞氏之時,棄為高辛之後,故得祭天。詩所謂后稷肇祀是也。丹朱為唐堯後,作賓於虞,書所謂虞賓在位是也。至夏后時,則丹朱商均之子孫,皆為二王後,湯為夏氏立後,經傳雖不載,然有商之興,固當以禹之裔為二王後,無疑矣。仲虺之誥,稱湯之德,有曰茲率厥典,言其能率循舊典,不易故常也。豈其於崇德象賢之事,獨不稽古乎。至周,則封微子於宋,至封舜後於陳,封東樓公於杞,亦必因成湯封舜禹之後,於陳杞可以推知也。
《杜佑·通典》《三恪議》
三恪二王之義,有三說焉。一云二王之前,更立三代之後為三恪。此則據樂記武王克商,未及下車,封黃帝、堯、舜之後;及下車,封夏、殷之後。通用六代之樂。一云二王之前,但立一代,通二王為三恪。此據左傳但云封胡公以備三恪,明王者所敬先王有二,更封一代以備三恪。存三恪者,所敬之道不過于三,以通三正。三云二王之後為一恪,妻之父母為二恪,外國之君為三恪。此據王有不臣者三而言之。按梁崔靈恩云:三義之說,以初為長。何者。禮記郊特牲云:存二王之後,尊賢不過二代。又詩云二王之後來助祭。又春秋公羊說曰: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正。以上皆無謂二王之後為三恪之文。若更立一代通備三恪者,則非不過二代之意。左傳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者,謂上同黃帝、堯、舜,下同殷、夏,為三恪也。又按二王三恪,經無正文。崔靈恩據禮記陳武王之封,遂以為通存五代,竊恐未安。今據二代之後,即謂之二王;三代之後,即謂之三恪。且武王所封,蓋以堯有則天之大德,人莫能名;黃帝列序星辰,正名百物,自以功齊萬代,師範百王:故特封其後。偶契三二之數,實非歷代通法。故記云尊賢不過二代,示敬必由舊,因取通已為三正也。其二代之前,第三代者,雖遠難師法,豈得不錄其後,故亦存之,示敬其道而已,因謂之三恪。故左傳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足知無五代也;況歷代至今,皆以三代為三恪焉。
〈注〉不臣二王後者,尊敬先王,通三正之義。故書有虞賓在位,詩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明天下非一家所有,敬讓之至,故封建之,使得服其正色,用其禮樂以事先祖。故孔子云: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不臣妻父母者,妻之言齊,與己齊體,共承先祖,故尊其父母。春秋左氏傳云:紀季姜歸于京師。稱宗者,子尊不加父母,妻與己齊體,故夫不得臣之。四夷之君不臣者,尚書大傳曰:越裳氏獻白雉,周公辭不受,曰:正朔不施,則君子不臣也。
三恪部藝文一
《守視晉宋齊諸陵詔》梁武帝
命世興王,嗣賢傳業,聲稱不朽,人代徂遷,二賓以位,三恪義在,時事浸遠,宿草榛蕪,望古興懷,言念愴然。晉、宋、齊三代諸陵,有職司者勤加守護,勿令細民妄相侵毀。作兵有少,補使充足。前無守視,並可量給。
《微子廟碑記》唐·賈至
昔高宗既歿,殷始錯命政,有斁倫敗,紀事有梗,神虐天迄於獨夫,稔惡不悛。武庚不靖茅土,再血元鳥之祀。宜其忽諸,噫湯德未衰,故微子復興於宋矣。微子諱啟,實帝乙元子,帝乙懵立,賢之,故而神器不集於君。君肅恭神人,恪慎克孝,才兼八元之偉,德首三仁之列,始在擇嗣,箕子贊焉。尹茲東夏,周公嘉焉。歿而不朽,仲尼稱焉。睹其進思盡忠,則忤主以竭諫。退將保祀,則全身以逃難。去就生死之塗,沈吟出處之域。有以見聖達之情也。若乃受為不道,暴殄天物,剖諫輔之心,解忠良之骨。億兆墜於塗炭,宗祧困於臲卼。而君崎嶇險阻,避跡藏時,免身龍戰之郊,解縛鷹揚之帥。率能收復舊物,統承先祀,七百餘年,歆我神祗。非明德至仁,其孰能與於此。於戲,國之興亡,不獨天命。向使帝乙捨受而立啟,前箕子而後少師,則文王未可專征於諸侯,武王未可誓師於牧野。雖周公之聖,不過子產之相矣。太公之賢,不過穰苴之法矣。太王立季歷而昌,帝乙捨微子而亡,其成敗所繫,不甚昭彰乎。皇帝三十有一載,予作吏於宋,思其先聖遺事,求於故老輿人,則得君之祠廟存焉。盛衰紛綸,年祀超忽,喬木老矣。靈儀儼然,檀欒墍茨者月繼,蘋蘩牲帛者日接。何百代之後,而仁風獨揚乎留連廟庭。乃作頌曰:天革元命,皇符在木。元天降災,上慘下黷。人怨神怒,川崩鬼哭。赫赫周邦,如臨深谷。逖矣微子,逢時顛沛。居亡念存,處否求泰。諫以明節,仁而遠害。作誥父師,全身而退。龍戰於野,鳥焚其巢。桓桓周王,奄有商郊。面縛就執,牽羊投庖。祀商脩器,啟宋分茅。嗟爾宋人,來蘇是仰。穆如雨潤,靄若春養。以戴以翼,是宗是長。茫茫舊封,千載餘響。我來祠廟,永挹遺芳。荒階蔓草,古木垂雲。惆悵懷賢,徘徊日曛。鑴石紀德,用流斯文。
三恪部藝文二〈詩〉
《周頌振鷺一章》
詩經〈朱注〉此二王之後來助祭之詩。
振鷺于飛,于彼西雝我客戾止,亦有斯容。〈賦也〉在彼無惡,在此無斁,庶幾夙夜,以永終譽。
《有客一章》〈朱注〉
此微子來見祖廟之詩。
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有萋有且,敦琢其旅。〈賦也〉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言授之縶,以縶其馬。 薄言追之,左右綏之,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三恪部紀事
《孔叢子》:陳王問太師曰:寡人不得為賢所推而得南面稱孤,其幸多矣。今既賴二三君子,且又欲規長久之圖,何施而可。答曰:信王之言,萬世之福也。敢稱古以對昔周代殷,乃興滅繼絕以為政首,今誠法之,則六國定不攜,抑久長之本,王曰:周存二代,別有三恪,其事云何。答曰:封夏殷之後以為二代,紹虞帝裔備為三恪,恪敬也。禮之如賓客也。非謂特有二代別有三恪也。凡所以立二代者,備王道通三統也。王曰:三統者何。答曰:各自用其正朔,二代與周,是謂三統。王曰:六國之後君,吾不能封也。遠世之王,於我何有,吾自舉不及於周,又安能純法之乎。
公元9年
《漢書·王莽傳》:建國元年春正月朔,莽帥公侯卿士奉皇太后璽韍,上太皇太后,順符命,去漢號焉。大赦天下。莽乃策命孺子曰:咨爾嬰,昔皇天右乃太祖,歷世十二,享國二百一十載,歷數在於予躬。詩不云乎。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封爾為定安公,永為新室賓。於戲。敬天之休,往踐乃位,毋廢予命。又曰:其以平原、安德、漯陰、鬲、重丘,凡戶萬,地方百里,為定安公國。立漢祖宗之廟於其國,與周後並,行其正朔、服色。世世以事其祖宗,永以命德茂功,享歷代之祀焉。又曰:帝王之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予惟黃帝、帝少昊、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帝夏禹、皋陶、伊尹咸有聖德,假于皇天,功烈巍巍,光施于遠。予甚嘉之,營求其後,將祚厥祀。惟王氏,虞帝之後也,出自帝嚳;劉氏,堯之後也,出自顓頊。於是封姚恂為初睦侯,奉黃帝後;梁護為脩遠伯,奉少昊後;皇孫功隆公千,奉帝嚳後;劉歆為祁烈伯,奉顓頊後;國師劉歆子疊為伊休侯,奉堯後;媯昌為始睦侯,奉虞帝後;山遵為褒謀子,奉皋陶後;伊元為褒衡子,奉伊尹後。漢後定安公劉嬰,位為賓。周後衛公姬黨,更封為章平公,亦為賓。殷後宋公孔弘,運轉次移,更封為章昭侯,位為恪。夏後遼西姒豐,封為章功侯,亦為恪。四代古宗,宗祀於明堂,以配皇始祖考虞帝。周公後褒魯子姬就,宣尼公後褒成子孔鈞,已前定焉。莽又以漢高廟為文祖廟。曰: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於唐,漢氏初祖唐帝,世有傳國之象,予復親受金策於漢高皇帝之靈。惟思褒厚前代,何有忘時。漢氏宗祖有七,以禮立廟於定安國。其園寢廟在京師者,勿罷,祠薦如故。予以秋九月親入漢氏高、元、成、平之廟。諸劉更屬籍京兆大尹,勿解其復,各終厥身,州牧數存問,勿令有侵冤。
《晉書·荀奕傳》:奕,補散騎常侍、侍中。時將繕宮城,尚書符下陳留王,使出城夫。奕駁曰:昔虞賓在位,書稱其美;詩詠有客,載在雅頌。今陳留王位在三公之上,坐在太子之右,故答表曰書,賜物曰與。此古今之所崇,體國之高義也。謂宜除夫役。時尚書張闓、僕射孔愉難奕,以為:昔宋不城周,春秋所譏。特蠲非體,宜應減夫。奕重駁,以為:春秋之末,文武之道將墜于地,新有子朝之亂,於時諸侯逋替,莫肯率職。宋之於周,實有列國之權。且同己勤王而主之者晉,客而辭役,責之可也。今之陳留,無列國之勢,此之作否,何益有無。臣以為宜除,于國職為全。詔從之。
《北齊書·魏收傳》:收,轉中書。監詔議二王三恪,收執王肅、杜預義,以元、司馬氏為二王,通曹備三恪。詔諸禮學之官,皆執鄭元五代之議。孝昭后姓元,議恪不欲廣及,故議從收。
三恪部雜錄
公元190年
《聞見後錄》:堯舜禪讓之事,尚有幽囚野死之駭。言賴孔子得無完書耳。況其假堯舜以為禪讓者,欲其臣主俱全,難矣。獨漢獻帝,自初平元年庚午即位,至延康元年庚子遜位於魏王曹丕,實在位三十年,丕奉帝為山陽公,邑萬戶,位在諸侯王上,奏事不稱臣,受詔不拜,以天子車服郊祀天地宗廟祖臘,皆如漢制。黃初七年丙午,曹丕死,曹叡立。青龍二年甲寅,山陽公薨,距遜位後十四年矣。叡變服,率群臣哭盡哀,遣使弔祭,監護喪事,諡孝獻皇帝。冊曰:曹叡云:用漢天子禮儀,葬禪陵。後五年,曹叡死,齊王芳立。四年,廢高貴鄉公,髦立。五年死,陳留王奐立。景元元年庚辰,山陽公夫人節薨,王臨於華林園,使使持節,追諡獻穆皇后,及葬車服制度,皆如漢氏故事。後四年,陳留王禪位於晉,是魏之尊,奉漢帝后與其國相始終也。視晉以降,曰禪讓者,豈不為盛德事乎。史臣不知此義,尚貶曹丕無曠大之度,予故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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