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七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九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十三則 惠宗建文二則 成祖永樂八則 英宗正統六則 代宗景泰一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三則 武宗正德三則 世宗嘉靖七則 穆宗隆慶一則〉
皇清〈總一則 崇德一則 順治七則 康熙九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七卷
勳爵部彙考九
明
明制,列爵五等,以賞軍功。
按《明會典·功臣封爵》:國初,因前代之制,列爵五等,非有社稷軍功者,不封子男。後革所封公侯伯,皆給誥券,或世,或不世。各以功次為差。
凡公侯伯,初授封爵,合給鐵券,從工部造完,送寫誥文并券陰則例,畢,轉送銀作局,鐫刻,填金,仍領回,以右一面頒給,左一面年終,奏送古今通集庫收貯。凡鐵券形如覆瓦,刻封誥于其上,以黃金填之。左右各一面,右給功臣,左藏內府。
公元1370年
太祖洪武三年,大封開國功臣。
按《明大政紀》:洪武三年冬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封公者六人,李善長封韓國公,徐達封魏國公,常遇春子茂封鄭國公,李文忠封曹國公,馮勝封宋國公,鄧愈封衛國公,封侯者二十八人。湯和封中山侯,唐勝宗封延安侯,陸仲亨封吉安侯,周德興封江夏侯,華雲龍封淮安侯,顧時封濟寧侯,耿炳文封長興侯,陳德封臨江侯,郭子興封鞏昌侯,王志封陸安侯,鄭遇春封滎陽侯,費聚封平涼侯,吳良封江陰侯,吳禎封靖江侯,趙榮封南雄侯,廖永忠封德慶侯,俞通源封南安侯,華高封廣德侯,楊璟封營陽侯,康鐸封蘄春侯,朱亮祖封永嘉侯,傅友德封潁川侯,胡廷美封豫章侯,韓政封東平侯,黃彬封宜春侯,曹良臣封宣寧侯梅,思祖封汝南侯,陸聚封河南侯。乙卯,封中書左丞汪廣洋為忠勤伯,御史中丞兼弘文館學士劉基為誠意伯。
公元1371年
洪武四年秋七月乙丑,制授明昇為歸義侯,賜冠帶、衣服,居第於京師。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377年
洪武十年冬十月戊午,封大都督沐英為西平侯,賜誥券。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378年
洪武十一年春正月甲戌朔,進封中山侯湯和為信國公。秋九月丙申,追封劉繼祖為義惠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379年
洪武十二年,追封吳禎海西公,大封征西諸將。按《明大政紀》:十二年夏五月,靖海侯吳禎卒,追封海西公。冬十一月,大封征西有功諸將。封藍玉為永昌侯,王弼定遠侯,張龍鳳翔侯,吳福安陸侯,葉昇靖寧侯,曹震景川侯,謝成永平侯,張溫會寧侯,曹興懷遠侯,周武雄武侯,金朝興宣德侯,仇成安慶侯,並子孫世襲。
公元1380年
洪武十三年,詔定公侯稱號,進封鄧鎮並,改封廖永安胡廷美。
按《明大政紀》:十三年春三月丙申,故寧河武順王鄧愈子鎮,進封申國公。乙卯,詔定公侯稱號,禮部奏定,開國世襲追封,其式為三。夏四月己丑,改封楚國公廖永安為鄖國公,改封豫章侯胡廷美為臨川侯。按《明會典》:是年,定功臣封號曰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某公某侯食,祿若干石,世襲者曰世襲某公某侯食祿若干石,追封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某將軍某公某侯,追封某王某公,諡某。
公元1382年
洪武十五年冬十二月,封都督李新為崇山侯。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384年
洪武十七年,論平雲南功。
按《明大政紀》:十七年夏四月壬午,論平雲南功,進封傅友德為潁國公,永昌侯藍玉安慶侯,仇成定遠侯,王弼當爵及子孫,陳桓普定侯,胡海東川侯,郭英武安侯,張翼鶴慶侯。
公元1385年
洪武十八年春二月,特追封魏國公徐達中山王。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387年
洪武二十年,封納哈出、朱壽、張赫為侯。
按《明大政紀》:二十年秋八月丁丑,征虜大將軍馮勝,以故元降將納哈,出所部官屬將校三千三百餘人,送至京師。九月,封納哈出為海西侯。冬十月,封都督僉事朱壽為舳艫侯,張赫為航海侯。
公元1388年
洪武二十一年,贈濮英公爵封察罕孫恪為侯,進藍玉為公。
按《明大政紀》:洪武二十一年秋七月,追贈故金山侯濮英為樂浪公。秋八月癸丑,命故海西侯納哈出子察罕襲職封瀋陽侯。丁卯,封後軍都督府僉事孫恪為全寧侯。九月,改封故樂浪公濮英為西涼公。冬十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藍玉為涼國公。
公元1390年
洪武二十三年,加徐達李文忠三代王爵,封張銓為侯。
按《明大政紀》:二十三年秋九月辛卯,加封中山王徐達、岐陽王李文忠,三代皆王爵。冬十月,以征雲南都督功,封右軍府僉事張銓為永定侯。
公元1392年
洪武二十五年,封俞通淵為侯,追封沐英黔寧王。按《明大政紀》:二十五年夏五月戊子,封右軍都督俞通淵為越巂侯,賜鐵券,世襲。冬十月己酉朔,追封西平侯沐英為黔寧昭靖王。
公元1400年
惠宗建文二年冬十月,封盛庸為歷城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02年
建文四年,更定勳勞。成祖即位,贈徐增壽侯爵,大封靖難功臣。
按《明大政紀》:建文四年春二月,更定勳勞。夏六月,成祖即位,贈徐增壽為武陽侯,諡忠愍。秋九月甲申,大封靖難功臣。丘福淇國公,朱能成國公,張武成陽侯,陳圭泰寧侯,鄭亨武安侯,孟善保定侯,火真同安侯,顧成鎮遠侯,王忠靖安侯,王聰武城侯,徐忠永康侯,張信隆平侯,李遠安平侯,房寬思恩侯,徐祥興安伯,徐理武康伯,李濬襄成伯,張輔信安伯,唐雲新昌伯,譚忠新寧伯,徐嚴應城伯,房勝冨昌伯,趙彝忻城伯,陳旭雲陽伯,劉才廣恩伯,加曹國公李景隆祿一千石,茹瑺忠誠伯,王佐順昌伯,陳瑄平江伯,其餘將士論功高下,一體陞賞。追封故都督張玉榮國公,諡忠顯。故都督僉事陳亨涇國公,諡襄敏。故指揮使譚淵崇安侯,諡壯節。
公元1403年
成祖永樂元年,續封靖難功臣。
按《明大政紀》:永樂元年夏五月丁亥,續封靖難功臣,李彬為豐城侯,陳亨之子懋為寧陽伯,王真之子通為武義伯,陳賢為榮昌伯,張興為安鄉伯,陳志為遂安伯,子孫世襲。
公元1405年
永樂三年秋九月,加封信安伯張輔為新城侯。冬十一月,封甘肅總兵宋晟為西寧侯子孫世襲。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09年
永樂七年秋九月,鎮守寧夏寧陽伯陳懋敗寇於境外進封為侯
按《明大政紀》云云。
永樂 年,定功臣封號。
按《明會典》:永樂間,定功臣封號曰:奉天靖難推誠宣力武臣,或曰奉天翊運推誠宣力,或曰奉天翊衛宣力武臣,或曰欽承祖業推誠奉義。
公元1418年
永樂十六年春三月,追封太子少師姚廣孝榮國公。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19年
永樂十七年,封劉江為廣寧伯。
按《明大政紀》:十七年夏五月,遼東總兵都督劉江大破倭寇於望海堝,封江為廣寧伯。
公元1420年
永樂十八年,封薛祿陽武侯。
按《明大政紀》:十八年冬十二月,敘董營京殿功,封都督薛祿為陽武侯,食祿一千五百石,子孫世襲。永樂二十二年,命柳昇等世襲侯伯,封張昶平江伯梁銘保定侯。
公元1424年
按《明大政紀》: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庚子,命安遠侯柳昇、陽武侯薛祿、平江伯陳瑄,子孫皆世襲其爵。十二月,封都督張昶為彭城伯。己巳,封鎮守寧夏都督同知梁銘為保定侯,子孫世襲。
公元1438年
英宗正統三年冬十月,封都督蔣貴為定西侯,任禮為寧遠伯,趙安會昌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39年
正統四年,追封沐晟定遠王山雲懷遠伯。
按《明大政紀》:正統四年春閏二月,命黔國公沐晟率兵討麓川思任發。三月,黔國公沐晟等進擊不利,旋師至楚雄,以疾卒,追封定遠王。秋八月,追封故廣西總兵都督同知山雲為懷遠伯。
公元1440年
正統五年秋九月,封張昇為惠安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42年
正統七年春三月,詔敘平麓川功,進封蔣貴定西侯,王驥靖遠伯,贈方政威遠忠義伯。夏六月丙辰,少師吳中卒,追封茌平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48年
正統十三年,封宣府總兵楊洪為昌平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49年
正統十四年冬十一月,論擊可汗脫不花功,進封楊洪昌平侯,石亨武清伯。十二月,追封英國公張輔為定興王。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50年
代宗景泰元年春二月,封大同守將郭登為定襄伯。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57年
英宗天順元年,論迎復功封爵有差,封徐有貞武功
伯。
按《明大政紀》:天順元年春正月丙戌,論迎復功,進封武清侯石亨為忠國公,都督張軏為太平侯,張輗為文安侯,都御史楊善為興濟伯,並令子孫世襲。春三月癸酉,封直內閣兵部尚書徐有貞為武功伯。
公元1466年
憲宗成化二年春三月,敘平蠻功,封趙輔武靖伯,子孫世襲。冬十一月,敘平荊襄功,進朱永撫寧侯,李震興寧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79年
成化十五年冬十二月,錄征建州功進朱永爵保國公。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480年
成化十六年春三月,敕吏戶二部臣汪直、王越出境勦寇有功,直加米四十八石,越封威寧伯。
按《明大政紀》云云。
公元1510年
武宗正德五年,封仇鉞等伯爵復陳熊平江伯。
公元1509年
按《明大政紀》:正德四年秋閏九月,奪平江伯陳熊爵。五年秋八月,論平寘鐇功,封仇鉞為咸寧伯。又封張永兄張冨為泰安伯,弟張容為安定伯,魏彬弟魏英為鎮安伯,馬永成弟馬山為平涼伯,谷大用弟谷大𤣱為永清伯,封義子朱德為永壽伯,給誥券世襲。詔復陳熊平江伯。
公元1517年
正德十二年,封江彬許泰伯爵。
按《明大政紀》:十二年冬閏十二月,封左都督江彬為平鹵伯,許泰為安邊伯。彬泰冒應州防禦之功,濫封伯爵,兵部以下,無一人執奏。
公元1521年
正德十六年封王守仁,為新建伯。
按《明大政紀》:十六年夏四月,世宗即位。冬十一月,封王守仁為新建伯。初,守仁擒宸濠諸姦佞,江彬等導帝親征,且欲攘守仁功,詭言曲譖,百計欲去之。宸濠伏誅,守仁以己得專制平逆,皆兵部尚書王瓊力,乃歸功瓊,執政者不悅。瓊亦因以忌守仁。久之,不行賞。至是,帝念守仁功,命兵部集議,差別諸從戎功次,封守仁新建伯,特進光祿大夫柱國,仍兼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歲祿千石,給誥券,子孫世襲。守仁聞命,疏辭,因言楊廷和、王瓊有發縱之功,伍文定、邢恂、戴德孺、陳槐、曾璵、胡堯元、劉源清、馬津、南橋、李楫、顧佖、劉守緒等,及鄉縉王懋中、鄒守益、伍希儒、謝源等,有摧鋒遮擊、贊議監錄之功,尚未酬敘,而舉人冀元亨為臣說濠,搆死獄中,尤為含冤,不報久之,乃擢伍文定副都御史,任一子。邢珣、徐璉、戴德儒擢布政使,餘不敘。
公元1522年
世宗嘉靖元年,加封翊戴諸臣,尋以冒濫改議,但加崔元、邵喜、蔣輪三人封爵。
按《明大政紀》:嘉靖元年春三月,帝念翊戴功,敕下吏兵兩部議,封大學士楊廷和、蔣冕、毛紀為伯,給誥券,子孫世襲,歲祿千石,仍各任一子,世錦衣衛指揮。駙馬崔元進爵為侯,壽安皇太后弟指揮邵喜、興國太后弟指揮蔣輪,各封伯。大學士費宏亦任一子,與廷和子等。毛澄加太子太傅,任一子,世錦衣衛指揮同知。壽寧侯張鶴齡,加太師,歲增祿米三百石。太監張錦、扶安、溫祥、賴義、秦文、張欽、張淮、蕭敬、黃偉、鮑忠各增歲祿,任弟侄一人為錦衣指揮使僉同等官,其興邸承奉等官張佐、董英、戴永、張忠、閻洪、趙山等二十七人,俱已授太監,仍各增祿,任其弟侄。惠安伯張偉、侍郎鄭宗仁、趙璜、建昌侯張延齡、慶陽伯夏臣,各加歲祿進階,其餘府部院寺諸掌印官,及各臺諫官,各賜金繒有差。五月,罷封楊廷和、蔣冕、毛紀伯爵。初,帝降敕封廷和等為伯,給事中張九敘上言:陛下入奉皇考,孝宗皇帝之祀,為萬方民物之主,既親且長,倫序最正,天與人歸,不約而和。廷和等特以職事,奉命視草,寔遵我皇祖之明訓,非擬之而後定也。陛下以為元功封伯,世傳,恐非廷和等所敢當。費宏起廢贊政,遇亦奇矣。若廕子世,及亦為過望。駙馬都尉崔元、太傅壽寧侯張鶴齡、禮部尚書毛澄,承事奔走,亦其職也。前者賞金各十兩,束幣四十,論者方以為濫。及而況封元為世侯,加鶴齡以太師,加澄太子太傅,而且廕子錦衣乎。漢之內寺,有定立順之功,參建桓之策者,而紀綱大壞。唐有門生天子定策國老之名,禍不可言。陛下聖德隆興,非若漢唐之主也。何以太監張錦為預迎立,而欲廕其弟侄耶。又何以太監扶安、溫祥、賴義、張欽等贊襄大計,而欲增祿世廕耶。至若從事藩邸諸閹張佐、戴永、張忠、陳宣、閻洪、趙山、黃錦、李雲等二十七人,幸遇際會,俱推太監諸職,蟒服玉帶,榮已極矣。而加祿世廕,則冒濫尤甚。誠非古帝王立法自近之意也。御史汪淵等亦上言:陛下之有天下,倫序當然,人心共屬,私議無所加。大學士廷和等,何與定策。太監張佐等,何與贊襄。駙馬崔元等之捧敕迎立,太監張佐等之藩邸效勞,惠安伯張偉等之督兵迎護,皆臣子奉職之常也。何足為功。侯伯非開國之臣不可封,錦衣官非汗馬之勞不可授,而官爵可及於爛羊,祿賞反輕於敝褲乎。主事霍韜亦上言:據律文官不得封公侯,祖宗時學士典文章備顧問而已。無有封伯與武廕者。徐有功封武功伯,隨褫之,乃明鑒也。陛下忍令史官書曰:學士封伯,自今始乎。於是廷和冕紀乃上疏懇辭,俱下兵部尚書彭澤復奏。正德間,權姦用事,職官冒濫,陛下起而釐之,削除殆盡。及論定策之功,乃封爵恩廕,至五十三人,非初意矣。廷和等既有疏辭,當體念俯從,量加別恩。帝從之,命各別議職銜,及更廕一子四品文職官。於是封崔元為京山侯,邵喜為昌化伯,蔣輪為玉田伯,各世襲食祿有差。
公元1523年
嘉靖二年,進封張鶴齡為昌國公。
按《明大政紀》:二年秋八月,帝復以定策功,進鶴齡為公。又以玉田伯蔣輪之從子太清昶俱為錦衣衛千戶。御史王璜上言:鶴齡不宜封公,蔣輪一門有二指揮,三千戶,已為僭賞。乞收成命。不報。
公元1529年
嘉靖八年,奪新建伯王守仁世爵,革諸外戚封爵世嗣。
按《明大政紀》:八年春二月,吏部尚書桂萼上議王守仁事,不師古,言不稱,先欲立異以為名,則非朱熹格物致知之說。知眾論之不與。則著朱熹晚年定論之書,傳習轉訛,悖謬日甚。正德十二年,勦捕漳寇。十四年,平定宸濠,據功固有可錄,但賊平而縱殺不已,報捷而誇張不實,罪亦難原。宜將所封伯爵,止其本身,不必追奪,以終國家之大信,禁其邪說,以正天下之人心。乃大聖人建極,作民君師之大政也。帝降旨曰:功疑惟重,姑不深究。所封伯爵,係先朝信,令許終其身。身後卹典,俱為停革。其學術,令都察院通行禁約,不許踵襲邪說,以壞人心。冬十二月,革外戚封爵世嗣。於是昌化伯邵杰、慶陽伯夏言、壽寧侯建昌伯等,皆在革中。
公元1531年
嘉靖十年,復劉瑜誠意伯爵,及鄂曹衛信四公後為侯。
按《明大政紀》:十年夏閏六月,刑部郎中李諭上言:陛下明聖,斥去姚廣孝,萬世頌仰,第臣鄉人劉基,翊運有功,不在廣孝下,宜侑食高廟,世其封爵,與徐達同。帝然。諭言下廷臣集議。吏部侍郎唐龍等上言:高皇帝收攬群豪,創造鴻基,一時佐命諸臣,並軌宣翼,而幃幄奇謀,廟堂大計,每每屬基。故在軍有子房之稱,剖封發孔明之喻。厥勳懋矣。基亡孫廌嗣爵鐵券金書,誓言永世廌,殞遂褫圭裳委礪帶,或謂嗣緒孤孱,弗克負荷,或謂長陵嗣統,遂至疏嫌。雖一辱塗泥,傳聞多謬,而載書明府,績效共存。昔武王興滅,天下歸心,成季無後,何以勸善。基宜配享太廟,其九世孫指揮瑜可嗣伯爵。帝從之,以瑜為誠意伯,歲祿七百石。因命吏部併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子孫,各與侯爵,以副皇祖報功之意。
公元1532年
嘉靖十一年,封常元振為懷遠侯,李性臨淮侯,鄧繼坤定遠侯,湯紹宗靈璧侯。
按《明大政紀》:十一年夏四月,吏部尚書王瓊上言: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子孫,奉命襲封,各與侯爵,臣仰窺聖意,蓋以常李子孫,流徙禁錮,鄧湯停襲,百有餘年。一旦爵遠裔以上公,恐難負荷,此慎重爵賞之盛舉也。第四人封侯,例有爵號,惟皇上裁示。帝因命常元振為懷遠侯,李性為臨淮侯,鄧繼坤為定遠侯,湯紹宗為靈璧侯。仍給與勳階誥券,及食祿焉。嘉靖十八年,封武定侯郭勛為翊國公,制武職謀奪世爵令。
公元1539年
按《明大政紀》:十八年秋閏七月,以郭勛扈從南巡有功,進封翊國公。冬十二月,時有南京和陽衛舍餘李鰲者,謀襲祖爵,殺其兄子百戶玉鰲子堂,實翼鰲為之,南京刑部論堂謀戕宗支罪死,奏請揭黃,從之,因命武職爭襲官爵謀殺宗支者,雖有族姓,不許承襲,著為絜令。
公元1553年
嘉靖三十二年,命都督陸炳支伯爵俸。
按《明大政紀》:初,仇鸞家卒,時義侯榮姚江俱冒功,次授錦衣衛指揮。知鸞死,事必敗,及出奔居庸,鞏華城,欲叛降虜。關吏及邏卒獲之,都督陸炳以聞,下詔獄鞫之,炳乃盡發鸞通虜亂政諸罪狀。帝大怒,命法司會訊,刑部具其獄稱,鸞久畜異志,交通桀虜,殘毒生民,震驚畿甸。事干謀逆,未正國典,宜剖棺斬首,梟示九邊,以為人臣不忠之戒。時義姚江侯榮,俱係逆黨,宜併斬首。鸞妻妾子女,付功臣家為奴婢,財物入官,其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俱流三千里。家人仇林等編發戍邊。帝曰:仇鸞大逆不道,仰賴元威,雖已殛死,難以照常處分。即剖棺剉屍,斬首梟示九邊。父母妻子俱斬,妾及孫女發功臣家為奴婢。時義等即為處決,仍各剉屍,仇林等編發嶺南,永充軍伍。仍布詔天下,暴鸞罪惡。三十二年春二月,兵部尚書聶豹上言,都督炳潛奪逆鸞之氣,計安社稷,功在國家,與尋常勞勩不同。宜待以殊典,以酬微功。帝從之,乃加少傅支伯爵俸,眷遇益隆。
公元1570年
穆宗隆慶四年,奪魏國公徐鵬舉祿米,以沐昌祚襲黔國公,詔設館教習勳冑。
按《明大政紀》:隆慶四年春二月,奪魏國公徐鵬舉祿米。初,鵬舉夫人張氏早卒,無子,庶長子曰邦瑞,當襲封。鵬舉愛其嬖妾鄭氏子邦寧,欲立之。先使人納賄嚴世蕃所,詭為鄭氏請封,已而議遣邦寧送監習禮,謀于兵部尚書劉采。采以為不可,鵬舉卒送邦瑞。邦寧知事不就,乃賄誠意伯劉世延,使以書貽祭酒姜寶,會助教鄭如瑾,亦納邦寧,遂證其事於寶,寶遂戒毋納邦瑞,駁還禮部,行五府勘結。禮部尚書林燫怒,不為報,而鵬舉遂留邦瑞不遣。居無何,副使馮謙私候寶,盡發其事,寶劾如瑾,章下南京法司鞫問,於是如瑾坐革職為民,鵬舉奪祿米一月,鄭氏追奪誥命,邦寧及其黨法治有差。夏五月,命沐昌祚襲黔國公,掛印,充總兵官,賜之制敕。冬十月,詔京營協理大臣,設館,教習勳冑,以儲將材。從御史趙可懷議也。
皇清
《大清會典》:
國家勘定四方,凡效力行間者,由兵部議定功牌,
分別等第,移送吏部,題請授官。
吏部驗封清吏司郎中員外郎主事,掌百官之封爵。
國初,功臣封爵,於公侯伯之外,又有精奇尼哈番,
阿思哈尼哈番,阿達哈哈番,拜他喇布勒哈番,拖沙喇哈番。各因功績大小,而差等分焉。凡應世襲者,由本旗都統查酌親近宗支,取具印結,咨部具題承襲。其
誥敕轉迭內閣,添寫給與,或有本支中斷,宗族爭襲
者事,隸勳司茲不錄。世職等級: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一等侯,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三等伯。正一品,一等精奇尼哈番,二等精奇尼哈番,三等精奇尼哈番。正二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三等阿思哈尼哈番。正三品,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等阿達哈哈番,三等阿達哈哈番。正四品,拜他喇布勒哈番。正五品,拖沙喇哈番。
公元1636年
太宗文皇帝崇德元年
《大清會典》:崇德元年,定議敘來歸外藩諸部落貝勒
等,有大功者,冊封和碩親王,多羅郡王。有次功者,冊封多羅貝勒。遣大臣執信約往封行。至本部落邊界,驗視信約,將奉差大臣職名併冊封事宜,飛報本部。貝勒迎至五里外,下馬,排跪路右,候
冊過,乘馬隨
冊後,使臣在左,貝勒在右,並行。至本府,設香案於
正中,使臣捧
冊,奉安香案上,於香案東旁,西向立,貝勒行一跪
三叩頭禮畢,復跪,使臣捧
冊授宣讀官,立宣畢,使臣捧
冊復置香案上,貝勒行一跪三叩頭禮,使臣捧冊授貝勒,貝勒跪捧受,轉授從官,再行一跪三叩
頭禮。畢,貝勒與使臣對行二跪二叩頭禮,使臣居左,貝勒居右,對坐。事竣,仍送使臣至原迎處。
公元1644年
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題准頭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
一等參領,第二登城者授二等參領,第三登城者授三等參領,第四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箇佐領,第五登城者授為佐領,第六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都統及領梯攻戰官員,俱授為佐領。指路及射箭官員,授半箇佐領。二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三等參領,第二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箇佐領,第三登城者授為佐領,第四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員與第四登城者同。三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為佐領,又加半筒佐領。第二登城者授為佐領,第三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三登城者同。指路官員克兩城者授半箇佐領。克一城池者,註冊。四等城池,第一登城者授為佐領,第二登城者授半箇佐領,其領梯攻戰官員與第二登城者同。指路官員克兩城者授半箇佐領,克一城者註冊。五等城池,第一無梯登城者,授半箇佐領。率領攻戰官員,克兩城者,亦授半箇佐領。克一城者,註冊。凡漢軍用紅衣炮克取城池者,是年題准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克三城以上者,陞其官。克二城以下者,註冊,委署。參領克五城以下者,陞其官。克四城以下者,註冊。
凡刨塌城池,是年題准第一超越之人,授半箇佐領。
凡登城死者,是年,題准不論城池大小,授為佐領。
凡出征所得世職,不緣他事黜革。
公元1647年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凡漢軍用紅衣炮克取城池者,順治四年,
公元1651年
題准都統、副都統,委署。副都統克取三城,夸藍大。參領委署,參領、佐領、閑散官,委署官。克取四城,驍騎校。克取五城,委署驍騎校。克取六城,俱授拖沙喇哈番。其都統、副都統以下,委署。驍騎校以上,有戰功,頭等牌一抵作克城池牌一,都統、副都統委署,副都統有城池牌二,戰功頭等牌一或城池牌一,戰功頭等牌二夸藍大,以下委署官以上,有城池牌二,戰功頭等牌二,或城池牌一,戰功頭等牌三,或戰功頭等牌一,城池牌三,俱授拖沙喇哈番。又驍騎校委署,驍騎校城池功戰功頭等牌,合敘,亦照官員例議敘。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凡世襲官註衛,順治八年,題准漢官世襲,
俱酌定鑾儀衛,及外衛所漢銜品級給與。
敕書,一等精奇尼哈番,稱為鑾儀衛都指揮使,正一
品。二等精奇尼哈番,稱為鑾儀衛都指揮副使,從一品。三等精奇尼哈番,稱為鑾儀衛都指揮同知,從一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稱為外衛都指揮使,正二品。一等阿思哈尼哈番,稱為外衛都指揮副使,正二品。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稱為外衛都指揮同知,從二品。三等阿思哈尼哈番,稱為外衛都指揮副同知,從二品。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稱為外衛指揮使,正三品。一等阿達哈哈番,稱為外衛指揮副使,正三品。二等阿達哈哈番,稱為外衛指揮同知,從三品。三等阿達哈哈番,稱為外衛指揮副同知,從三品。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稱為外衛指揮僉事,正四品。拜他喇布勒哈番,稱為外衛指揮副僉事,從四品。拖沙喇哈番,稱為外所千戶,正五品。
公元1656年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攻城議敘,順治十三年,議准應授參領
者,改為阿達哈哈番。應授佐領者,改為拜他喇布勒哈番。應授半箇佐領者,改為拖沙喇哈番。凡刨塌城池,是年,改授拖沙喇哈番。
公元1657年
凡登城死者,是年,改授拜他喇布勒哈番。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凡遇敵水戰,順治十四年,題准登跳頭等
公元1660年
船,為首者,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其次者,授拖沙喇哈番。第三、第四、第五者,註冊。登跳二等船,為首者,授拖沙喇哈番。第二、第三、第四者,註冊。登跳三等船,第一、第二、第三者,俱註冊,俟後得功積至三箇頭等者,准授官職。如追退空船、小船及敗走之船者,不在此例。其委在船頭目,率領攻戰官員,各照所跳船隻,與第二人同。其餘官員及前鋒校護軍校,驍騎校,與第三人同。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七年,覆准世職官員,俱改註鑾儀
衛。
公元1661年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覆准世襲官員,俱改註外衛
所。
公元1662年
康熙元年
《大清會典》:康熙元年,議准世職官員,裁去漢銜,註原
公元1663年
籍衛所。若本省無衛所者,准註伊祖父母墳墓所在之衛所。俱由兵部咨送吏部,照敘授職。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
諭,凡有世職,兼管佐領之官,或亡或故,年老解任,願
分給兄弟者,該部驗明,具題。
公元1670年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凡戰功議敘,
國初,各因功績,酌量授官。康熙九年,題准都統護
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及委署護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有頭等功牌兩箇,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箇,夸藍大參領,閑散官,前鋒侍衛,及委署夸藍大參領,閑散官前鋒侍衛,有頭等功牌三箇,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箇,前鋒校護軍校驍騎校,有頭等功牌四箇,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箇,委署前鋒校護軍校,委署驍騎校,有頭
等功牌五箇,二三四五等功牌各一箇,俱授拖沙喇哈番。如不足者,註冊。兵主及參贊大臣,照都統護軍統領等優敘。
凡陣亡,舊例有授阿達哈哈番者,有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兼拖沙喇哈番者,有授拜他喇布勒哈番者,有授拖沙喇哈番者。是年,題准兵主參贊大臣,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兼拖沙喇哈番,護軍統領、委署護軍統領、副都統、委署副都統,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夸藍大參領以下、前鋒校護軍校、驍騎校及有頂帶官員以上,授拖沙喇哈番。委署前鋒校護軍校驍騎校,不准給官職。凡刨塌城池,是年,題准管領官員,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公元1673年
康熙十二年
上諭兵部:茲因地方底定,平西親王吳三桂、平南王
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各具疏請撤安插,已允所請。令其搬移前來地方應行事務,及兵馬機宜,必籌畫周詳,乃為善後之策應。各遣大臣一員前往,會同該藩,及總督、巡撫、提督,商確作何布置,官兵防守地方,并照管該藩等起行,應差官員職名,開列具奏,特諭康。熙十二年八月初九日。
上諭戶部:平西親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
耿精忠等,請撤安插。已允搬移該藩及各官兵家口,安插地方,所需房屋田地等項,應預為料理,務令到日,即有寧居,以副朕體恤遷移至意。爾部作速詳議,具奏。特諭。康熙十二年八月十八日。
公元1674年
康熙十三年
上諭兵部: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勳舊,久鎮巖疆,勞績
懋著。近吳三桂等叛逆以來,復能篤守忠貞,殫心籌畫,屢抒謀略,保固地方。事平之日,從優議敘。已經有旨,其藩下官兵及該省文武官員兵丁,俱能協力同心,克效忠順,防禦逆賊,勞瘁行間。朕心時切軫念。事平之日,俱著一併從優敘。賚爾部即速行傳諭,俾咸悉朕意,特諭。康熙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諭兵部:曩者耿精忠之祖耿仲明,於
太宗文皇帝時,航海歸誠,優錫王爵,效力行間,勞績茂
著。及其身故,墨勒根王,不令承襲。
世祖章皇帝追念舊勳,特准其子耿繼茂,仍襲王封,令
其兩鎮巖疆,為國藩屏。爰及朕躬,惓懷勳裔,恩寵有加。後覽其病終遺疏,有地方兵民凋敝,賊寇未滅,死不瞑目等語。忠義肫篤,深切軫念。且因繼茂之子精忠,自幼曾為近侍,准襲王爵,仍鎮閩省。朕以精忠必能紹伊祖父遺訓,殫竭忠猷,無忝先烈。乃不意近為逆賊吳三桂誘惑,煽亂地方,棄累世之忠貞,搆一旦之狂舉。既干國法,復墜家聲。朕猶念其祖父前功,諒精忠必係一時無知,墮人狡計,與吳三桂不同。故將三桂子孫正法,精忠在京諸弟,照舊寬容。所屬官兵,並未加罪。今湖廣遣寧南靖寇大將軍順承王統領大兵,由湖南進勦雲貴,吳逆指日授首。鎮南將軍尼雅漢統領大兵,由廣西進勦雲貴四川,遣安西將軍赫業,及西安將軍瓦爾喀等,統領大兵,已攻克七盤朝天等關,直抵保寧,刻期底定全川,並勦雲貴。安南將軍希爾根,統領大兵,由江西進勦福建。平寇將軍耿特巴兔魯,統領大兵,由廣東進勦福建。又遣揚威將軍阿密達,鎮西將軍席普臣,安南將軍華善,鎮東將軍喇哈達等,各統領大兵駐劄江南京口等處,調度征勦。精忠殲滅,在於旦夕。但念其祖父宣力累朝,洎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祀斬絕,朕心深為不忍。且吳三桂本身投誠之人,背恩反叛,自取誅戮。精忠祖父以來,受恩三世,四十餘年,非素蓄逆謀,首倡叛亂者。比爾部,即傳諭精忠,果能追念累朝恩德,及伊父忠藎遺言,革心悔禍,投誠自首,將侵犯內地海賊,速勦圖功,即行赦免前罪,視之如初。朕以至誠待天下,必不食言。俾其善自審度,勿負朕保全勳舊之意。爾部即遵諭速行傳知,特諭。康熙十三年六月初一日。康熙十四年
上諭吏、禮、兵三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歸誠,勳猷懋
著。
太宗文皇帝嘉其勞績,特鍚王封。及定鼎燕京,復能殫
竭忠忱,贊襄大業。
世祖章皇帝知其夙篤忠貞,畀以巖疆重任,鎮守粵東,
海氛寧靖,百姓乂安。近因吳三桂、耿精忠等叛逆,該藩益勵忠純,克抒偉略,悉心籌畫,數建膚功。朕甚嘉焉。事平優敘,已有屢旨。前據奏稱年老任重,請以其子尚之孝,承襲王爵。已允所請。
公元1675年
今思該藩累朝勳舊,功著封疆,宜錫殊榮,以酬茂績。平南王尚可喜,著晉封為平南親王,即令其子尚之孝襲封。尚可喜以親王品級,頂帶支俸,示朕優眷之意。廣東文武事務,著尚可喜照舊料理,其親王之寶,亦著暫行掌管。尚之孝,統兵在潮,著給與大將軍印,應行封典,爾等衙門,即遵諭行。特諭。康熙十四年正月初九日。
上諭吏、兵二部:逆賊耿精忠,背恩附逆,煽亂閩疆,荼
毒生靈,罪惡重大。其兄弟親族人等,律應不赦。但念伊祖耿仲明,於
太宗文皇帝時,航海歸誠,效力行間,著有功績。伊父耿
繼茂,自
世祖章皇帝時,亦效力行間,鎮守邊陲。耿精忠雖行同
禽獸,辜負國恩,其弟耿昭忠、耿聚忠等,道途隔遠,實未同謀。竟爾株連,朕心不忍。耿昭忠、聚忠及親族屬下人等,茲概從寬典,盡行釋放。所有官職,仍令照舊。爾部即遵諭行,特諭。康熙十四年七月初四日。
公元1676年
康熙十五年
上諭兵部:自逆賊煽亂以來,奸徒附和,侵擾地方,關
隴以西,疆域遼闊,大兵一時未集,人心不無動搖。靖逆將軍靖逆侯張勇,提督王進寶,鎮臣孫思克,一聞蘭州之變,即統領兵馬,星馳渡河,勦殺賊眾,攻圍蘭州、臨鞏等處,恢復城池,條奏機宜,舉發偽札拏獲奸細,綏靖邊陲,其功甚大。及大兵攻取平涼,專任靖逆侯張勇等,鎮守秦鞏,復殫心籌畫,調度合宜,勦禦川賊,屢奏捷音。紓朕西顧之憂,厥功尤為茂著。伊等皆宿將重臣,矢志報國,同心協力,展布謀猷。兼以訓練士卒,忠義素孚,故能身先行陣,所向克捷。其屬下官員兵丁,亦皆效力,共建功績,朕甚嘉之。於軍功議敘之外,應從優加恩,以示朕獎勵忠貞,酬答勳勞至意。著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議奏,特諭。康熙十五年八月二十日。
公元1677年
康熙十六年
上諭:管侍衛內大臣海澄公黃芳世舉家殉節,被慘
至極。芳世坐次,曾入內大臣班中,已後凡有恩賞,皆與內大臣一體頒賜,坐次仍在舊列。伊或有奏事,并請安人來,俱照外省漢藩等例,著內班侍衛代為陳奏,特諭。康熙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上諭:海澄公黃芳世卿父子功烈素著,復全家徇難,
每念及此,朕心罔不傷悼。況卿由粵東進,勦忽遭廣省兵變,孤身涉險而出,可見忠貞不貳,顛沛不改其守。今仍襲海澄公,鎮守福建水師提督總兵官,卿愈加訓練,鼓舞將士,以靖海氛,使閩地秋毫無犯,百姓安堵,方為不負封疆重寄。特諭。康熙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公元1678年
康熙十七年
上諭內閣傳諭平南親王奄達尚之信,賫奏人昔爾
老王在時,果品細物,無不誠潔。二年以來,粵東事變,道路阻塞,信使不通。念及爾老王,素日忠貞不貳,為國忘家罔不憫傷。今王能承先志,恢復粵東,使人遠來請安,兼進橙子,可嘉。但用兵之秋,非比無事之時。況見此物,不勝思念爾老王。王當安戢地方,恢復粵西湖南,以全爾老王未盡之意。朕心甚為期望。此等細務,勞人費事,勿復為念。已後暫止。特諭。康熙十七年正月十二日。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