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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一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三
夏后氏二
六 英
偃 州
絞 貳
軫 謠
皖 參
會 阮
棐 有鬲氏
止 舒庸
舒鳩 舒龍
舒蓼 舒鮑
舒龔 舒
蓼 怡 默台 孤竹
傅 冀
箕 直
丹 薛
引 邳
荊 熊 有易氏
有緡氏 有仍氏
有窮氏 寒
過 戈
封 豕韋
九苑 有施氏
顧 溫
有蘇氏 郗
產 韋
原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勳爵部彙考十三
夏后氏二
六
禹封皋陶之後於六。
按《史記·夏本紀》: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或在許。
〈注〉《索隱》曰《地理志》云:安國六縣,皋陶後偃姓所封。
按《陳杞世家》:皋陶之後或封英六。
公元前2025年
〈注〉《索隱》曰:本或作蓼、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後。據系本,二國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傳云楚人滅六,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杜預云蓼與六皆咎繇後。《地理志》云六,安故國,皋陶後,偃姓,為楚所滅。又僖十七年齊人徐人伐英氏。杜預曰英、六皆皋陶後,國名。是有英、蓼,英蓼實未能詳。或者英改號蓼。
公元前2013年
按《路史》:禹舉咎陶,而薦之將畀之政,辭乃封之六,其仲子克世使襲六,奉其祀。 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仲甄事夏,封六,其後分英,俱為楚并。
〈注〉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英六貳軫,古皆皋地,並詳國名。記文五年,楚滅之。《通典》:六,皋陶封。《世本》:六為姬姓,非也。
公元前820年
按《通鑑前編》:目駱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後,四世而庭堅,則高陽氏之子。六乃皋陶之後,別有舒蓼。周宣王八年,始滅。初,陶漁於雷澤,虞舜求旃,以為士師,造律執中,封於皋,為皋陶。陶之子封偃,為偃姓。又有孫恩成,其後世為理,以命族。至商紂時,理徵為翼隸,申吳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難伊虛為李氏,其後世為伯陽父。
公元前622年
周襄王三十年,秋,楚人滅六。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六人叛楚即東夷秋楚成大心仲歸帥師滅六,冬楚子燮滅,蓼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民之無援哀哉
〈注〉六國,今廬江六縣。蓼國,今安豐蓼縣。蓼與六,皆皋陶後也。傷二國之君不能建德,結援大國,忽然而亡。
英
禹封皋陶之後於英。
按《史記·夏本紀》:禹封皋陶之後於英、六,或在許。
〈注〉《索隱》曰:英地闕,不知所在,以為黥布是其後也。正義曰英葢蓼也。《括地志》云:光州固始縣,本春秋時蓼國。偃姓,皋陶之後也。《左傳》云:子燮滅蓼。《太康地志》云:蓼國先在南陽故縣,今豫州郾縣界故胡
公元前202年
城是,後徙於此。《括地志》云: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南一百三十二里。春秋文五年秋,楚成大心滅之。
按《陳杞世家》:皋陶之後或封英六。
〈注〉索隱曰本或作蓼、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後。據系本,二國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傳云楚人滅六,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杜預云蓼與六皆咎繇後。地理志云六,安故國,皋陶後,偃姓,為楚所滅。又僖十七年齊人徐人代英氏。杜預曰英、六皆皋陶後,國名。是有英、蓼,英蓼實未能詳。或者英改號蓼。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仲甄事夏,封六。其後分英,俱為楚并。
〈注〉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英六貳軫,古皆皋地,並詳國名。記文五年楚滅之,《通典》:六,皋陶封。《世本》六為姬姓,非也。
公元前643年
周襄王九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五年,冬,楚敗徐于婁林,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偃
皋陶之子封於偃。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按《史記》:匽姓,皋陶後,莊帝母匽氏國。
按《通鑑前編》:目駱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後。初,陶漁於雷澤,虞舜求旃,以為士師,造律報中,封於皋,為皋陶。陶之子封偃,為偃姓。
州
皋陶之後,分封於州。
公元前707年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州,則鹵滅之。後以國命氏。 州,姜國也,杞滅之。淳于,姜國也。淳于不復。桓王十三年,冬,州公如曹。
按《春秋》:桓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
〈注〉淳于,州國所都城陽,淳于縣也。國有危難,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還。
公元前706年
桓王十四年,春,州公朝於魯。
按《春秋》:桓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實來,不復其國也。
公元前715年
〈注〉承五年冬傳,淳于公如曹也,言奔則來行朝禮,言朝則遂留不去。故變文言實來。
公元前701年
桓王十九年,春,鄖人會隨,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
〈注〉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絞
皋陶之後,分封於絞。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絞佼,則朱滅之,後以國命氏。
周桓王十九年,春,鄖人會隨,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
公元前700年
桓王二十年,冬,楚伐絞敗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二年,冬,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貳
皋陶之後,分封於貳。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貳,則食於楚矣。後以國命氏。
公元前701年
周桓王十九年,春,楚屈瑕盟於貳軫。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
軫
皋陶之後,分封於軫。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軫,則食於楚矣。後以國命氏。
周桓王十九年,春,楚屈瑕盟於貳軫。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
謠
皋陶之後,分封於謠。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皖
皋陶之後,分封於皖。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皖,食於楚。後以國命氏。
參
皋陶之後,分封於參。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會
皋陶之後,分封於會。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阮
皋陶之後,分封於阮。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棐
皋陶之後,分封於棐。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有鬲氏
皋陶之後,分封於鬲。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絳,對晉侯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厖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后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於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后杼滅豷於戈,有窮由是遂亡。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止
皋陶之後,分封於止。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舒庸
皋陶之後,有舒庸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公元前574年
周簡王十二年,冬,楚人滅舒庸。
公元前558年
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冬,舒庸人以楚師之敗也。道吳人圍巢,伐駕,圍釐虺,遂恃吳而不設備,楚公子櫜師襲舒庸,滅之。
〈注〉舒庸,東夷國。
舒鳩
皋陶之後,有舒鳩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偃或作優,誤。《釋例》:舒蓼舒鳩,亦偃姓也。
公元前549年
周靈王二十三年,冬,舒鳩子從吳叛楚楚子讓舒鳩舒鳩子受盟於楚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夏,楚子為舟師以伐吳,無功而還。冬,吳人為舟師之役故,召舒鳩人,舒鳩人叛楚,楚子師於荒浦,使沈尹壽與師祁犁讓之,舒鳩子敬逆二子,而告無之,且請受盟,二子復命,王欲伐之,薳子曰:不可,彼告不叛,且請受盟,而又伐之,伐無罪也。姑歸息民,以待其卒,卒而不貳,吾又何求,若猶叛我,無辭,有庸,乃還。
公元前548年
靈王二十四年,秋,楚屈建帥師滅舒鳩。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秋,七月,楚薳子馮卒,屈建為令尹,屈蕩為莫敖,舒鳩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離城,吳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師先,子疆息桓,子捷,子駢,子盂,帥左師以退,吳人居其間七日,子疆曰:久將墊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戰,請以其私卒誘之,簡師陳以待我,我克則進,奔則亦視之,乃可以免,不然,必為吳禽,從之,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吳師奔,登山以望,見楚師不繼,復逐之,傅諸其軍,簡師會之,吳師大敗,遂圍舒鳩,舒鳩潰,八月,楚滅舒鳩。冬,十二月,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辭曰:先大夫子之功也。以與掩。敬王十二年,夏,吳子使舒鳩誘楚人冬敗之於豫章按《春秋》:定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夏,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我伐桐,為我使之無忌。秋,楚囊瓦伐吳師於豫章,吳人見舟於豫章,而潛師於巢,冬,十月,吳軍楚師於豫章,敗之。
舒龍
皋陶之後,有舒龍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舒蓼
皋陶之後,有舒蓼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釋例》:舒蓼舒鳩亦偃姓也。
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
公元前613年
頃王六年,楚伐舒蓼。
公元前604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四年,楚莊王立子孔潘,崇將襲群舒,使公子燮與子儀守,而伐舒蓼。定王六年,夏,楚人滅舒蓼。
公元前594年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楚為眾舒叛故,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吳越而還。
舒鮑
皋陶之後,有舒鮑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舒龔
皋陶之後,有舒龔國。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
舒
黃帝之後,有舒國。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兒惡德充,帝內之。是生蒼林,禺陽。禺陽最少,封於任,為姓。謝章,舒洛,昌㓶,終泉,卑禺,皆任分也。後各以國命氏。 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釋例》:舒蓼舒鳩亦偃姓也。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
公元前657年
周惠王二十年春,徐人取舒。
按《春秋》:僖公三年。
〈注〉徐國在下邳僮縣東南。舒國,今廬江舒縣。勝國而不用大師,亦曰取舒楚之同類,詩所謂荊舒者也。徐附齊,故為齊取楚之與國。
公元前615年
頃王四年,夏,楚成嘉執舒子。
公元前606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十二年,楚令尹大孫伯卒,成嘉為令尹,群舒叛楚,夏子孔執舒子平,及宗子遂圍巢。
〈注〉群舒,偃姓,舒庸舒鳩之屬。今廬江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龍舒。《正義》曰《世本》:偃姓舒庸,舒蓼,舒鳩,舒龍,舒鮑,舒龔,以其非一,故言屬以包之。
蓼
庭堅之後,封於蓼。
公元前661年
按《史記·夏本紀註》:《索隱》曰《地理志》云:安國六縣,皋陶後偃姓所封國。《正義》曰英蓋蓼也。《括地志》云:光州固始縣,本春秋時蓼國。偃姓,皋陶之後也。《左傳》云子燮滅蓼。《太康地志》云:蓼國先在南陽故縣,今豫州郾縣界故胡城是,後徙於此。《括地志》云: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南一百三十二里。春秋文公五年秋,楚成大心滅之。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鄒屠氏,是生禹祖。及夢八人:蒼舒,伯益,檮演,大臨,龐江,霆堅,中容,叔達,是為八凱。霆堅封安,安既復分蓼,後俱滅於楚。
公元前622年
〈注〉安、蓼皆姬姓,故《地理志》云:安,姬姓國。而《世本》蓼亦姬姓,則皆庭堅後也。杜預以庭堅為皋陶之字,妄也。魯文公五年秋,楚仲歸滅六。冬,公子燮滅蓼。臧文仲曰:皋陶、庭堅不祀。夫皋陶乃少昊後,四世而庭堅,則高陽之子六,乃皋陶之後,而蓼則庭堅之後也。預既誤以庭堅為皋陶字,乃復以蓼為皋陶後,偃姓,失之矣。予嘗考之皋陶之後,有舒蓼而非蓼也。舒蓼,偃姓,而蓼則姬姓也。蓼滅而舒蓼猶存,至宣公八年始滅,其地乃壽之霍丘,而蓼乃安豐,其地相邇也。舒蓼與蓼既自二國,而舒又自一國,乃黃帝之後,任姓,見《潛夫論》。預不知別有舒與蓼,而分皋陶後舒蓼為二國,謂皆偃姓。《正義》以為文五年,蓼滅,復封,而楚復滅之,俱謬。按舒,僖公三年,已滅矣。
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偃姓。偃匽之後,有州絞貳軫謠皖參會阮棐鬲酈郾止舒庸舒鳩舒龍舒蓼舒鮑舒龔舒皖貳軫鳩庸龍蓼,則食於楚矣。後各以國命氏。
〈注〉《潛夫論》:偃姓有舒庸,舒鳩,舒龍,舒共,止酈,謠參,會,六,阮,棐,高。《釋例》:舒蓼、舒鳩亦偃姓也。按蓼、舒及舒蓼,三國也。舒,黃帝後,任姓。蓼,庭堅後,姬姓。而舒蓼偃姓也。杜皆以為皋陶後,又以蓼為即舒蓼,失之。
公元前820年
按《通鑑前編》:目駱氏曰:皋陶乃少昊之後,四世而庭堅,則高陽氏之子六,乃皋陶之後,別有舒蓼。周宣王八年,始滅。初,陶漁於雷澤,虞舜求旃,以為士師,造律執中,封於皋,為皋陶。陶之子封偃,為偃姓。又有孫恩成,恩成其後世為理,以命族,至商紂時,理徵為翼隸,申吳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難伊虛為李氏。其後世為伯陽父。
公元前701年
桓王十九年,春,鄖人會隨,絞,州,蓼,以伐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十一年,春,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鬥廉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
〈注〉蓼國,今義陽棘陽縣東南湖陽城。〈按杜預二注,前後互異,姑兩存之〉
公元前622年
襄王三十年,冬,楚人滅蓼。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五年,春,六人叛楚即東夷秋楚成大心仲歸帥師滅六,冬楚子燮滅蓼臧文仲聞六與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德之不建民之無援哀哉
〈注〉蓼國今安豐蓼縣
怡 默台 孤竹
夏帝禹封怡,以紹列山氏。
公元前596年
按《路史》:怡,姜國也。禹有天下,封怡以紹列山,是為默台。成湯之初,析之離支,是為孤竹。西伯之興,有允及致老矣,而歸俌之,未至,西伯薨。武王急伐商,叩諫不及,義棄周祿,北之,止陽上。俾摩子難之。逮聞淑媛之言,遂擿薇終焉。是為伯夷、叔齊。先是,齊嫡而夷長,父初欲立夷,不可。初薨,夷齊皆巽去之北海之濱,於是憑立。憑世其國,定王之十一年,并於齊。
〈注〉《譙史攷》云:夷齊采薇,有婦人難之。故劉孝標有夷齊斃媛之言,而黃廷堅謂無餓死之事。《烈士傳》云:夷齊之諫周,公曰義士,王欲以為左相,去之。王摩子往難之,遂不食。《類林》以為棄薇不食,有白鹿乳之。韓非以為武王遜以天下,而不受。《孔叢注》云夷齊、墨台,初之二子也。按允字公信,伯夷也。致字公遠,叔齊也。夷齊為諡,《春秋少陽篇》:允字公信,致字公達,又父初字子朝,見《韓詩外傳》。憑,夷、齊之弟。《烈士傳》云:異母弟伯僚是也。
商成湯元祀,始封孤竹國。
按《史記·伯夷傳註》:索隱曰:孤竹君,殷湯三月丙寅所封。地理志在遼西令支。應劭曰姓墨胎氏。
周成王 年,大會諸侯於成周孤竹入貢。
按《汲冢周書》:成周之會,孤竹以距虛。
〈注〉孤竹,東北狄,距虛驢騾屬。
傅
夏封帝堯之裔,大繇於傅。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使出就丹。既崩,虞氏國之於房,為房侯。房之後有貍氏,裔子大繇,夏后氏封之傅,為傅氏。說築於巖,商宗得之,陞為太公。
冀
大繇之裔,分封於冀。
公元前658年
按《左傳》:僖公二年,晉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於虢。
〈注〉前是冀伐虞,至鄍,虞報冀,使病。冀,國名,平陽皮氏縣東北,有冀亭。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使出就丹。既崩,虞氏國之於房,為房侯。房之後有貍氏,裔子大繇。夏后氏封之傅,為傅氏。說築於巖,商宗得之,陞為太公。其分於冀者,為冀氏。
箕
夏封舜之裔於箕。
按《左傳》:昭公三年,晏子曰: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
〈注〉四人皆舜後陳氏之先。
按《路史》:夏之世,有箕伯,直柄,伯戲,中衰。成湯寘之於遂,遂世守之,後為齊所滅。
直
夏封舜之裔於直。
按《左傳》:昭公三年,晏子曰,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
〈注〉四人皆舜後陳氏之先。
按《路史》:夏之世,有箕伯,直柄,伯戲。中衰,成湯寘之於遂,遂世守之,後為齊所滅。
丹
商契之來孫封丹。
按《路史》:啟以商契之來孫,孟涂,敬職而能禮於神,爰封於丹。
薛
夏帝禹封奚仲於薛。
按《路史》:越在先時,閼伯火正,實事唐虞。禹更以相土,居之商,虛入為王官,出長諸侯。有勤於民,以食於味,命任奚為車正。子吉光暨相土,佐之,昇物以時,五財皆良。乃創鉤車建綏斾,相土乘路,肇用六馬,於是登降有數,乃封奚仲於薛。
周武王復奚仲之後於薛。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兒惡德充,帝內之。曰:屬女德而弗忘,與女正而弗襄,雖惡何傷。是生蒼林,禺陽。禺陽最少,受封於任,為任姓。謝章,舒洛,昌㓶,終泉,卑禺,皆任分也。後各以國命氏,禺號生禺京,傜梁,儋人。傜梁生番禺,是始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光,是主為車建,侯於薛。又十二世,仲虺為湯左相,始分任祖,己七世成遷為摯,有女歸周,是誕文王。逮武之世,復薛侯,後滅於楚。
〈注〉太戊時臣扈,武丁時祖己,皆國薛。杜云:歷三代
公元前414年
六十四世。齊威公時,嘗絀為伯。定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為夏車正,仲遷於邳,仲虺居薛,則仲亦居邳。
公元前712年
桓王八年,春,滕侯,薛侯,朝于魯。
按《春秋》:隱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注〉薛,魯國薛縣,任姓,侯爵至魯隱公十一年,見來朝。莊公三十一年書,薛伯卒,蓋為時王所黜。
公元前589年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公會晉侯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孟孫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卿不書匱盟也。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故曰匱盟。
公元前572年
簡王十四年,春,正月,晉欒黶,宋華元,魯仲孫蔑,衛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按《春秋》:襄公元年。
公元前571年
靈王元年,冬,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戚,遂城虎牢。按《春秋》:襄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會于戚,謀鄭故也。孟獻子曰:請城虎牢以逼鄭,知武子曰:善鄫之會,吾子聞崔子之言,今不來矣,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故也。寡君之憂,不唯鄭,罃將復於寡君,而請於齊,得請而告,吾子之功也。若不得請,事將在齊,吾子之請,諸侯之福也。豈唯寡君賴之。冬,復會于戚,齊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會,知武子之言故也。遂城虎牢,鄭人乃成。
公元前568年
靈王四年,秋,晉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傳》:五年,秋,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
公元前564年
靈王八年,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戲。
公元前689年
按《春秋》:襄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十月,諸侯伐鄭,鄭人行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
公元前563年
靈王九年,春,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相。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冬,戍鄭虎牢。
公元前648年
按《春秋》:襄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會于柤,會吳子壽夢也。秋,諸侯伐鄭,冬,十月,諸侯之師,城鄭虎牢而戍之。
公元前562年
靈王十年,夏,四月,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楚子,鄭伯,伐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會于蕭魚。
公元前687年
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四月,諸侯伐鄭,鄭人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城北,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觀兵于鄭東門,鄭人行成,冬,十二月,戊寅,會于蕭魚。
公元前559年
靈王十三年,春,正月,晉士丐,魯季孫宿叔老,齊崔杼,宋華閱仲江,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吳于向,夏,四月,晉荀偃,齊崔杼,宋華閱仲江,魯叔孫豹,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吳告敗于晉,會于向,為吳謀楚故也。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
公元前557年
靈王十五年,春,三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溴梁,戊寅,大夫盟。按《春秋》:襄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晉平公即位,會于溴梁,命歸侵田,以我故,執邾宣公,莒犁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戍,衛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
公元前555年
靈王十七年,冬,十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圍齊。
按《春秋》:襄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冬,十月,會于魯濟,尋溴梁之言,同伐齊。
公元前554年
靈王十八年,春,正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祝柯,晉人執邾子,取邾田,自漷水。
按《春秋》:襄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春,諸侯還自沂上,盟于督揚曰:大毋侵小,執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于泗上,疆我田,取邾田,自漷水,歸之于我。靈王十九年,夏,六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淵。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夏,盟于澶淵,齊成故也。
公元前551年
靈王二十一年,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沙隨。
按《春秋》:襄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冬,會于沙隨,復錮欒氏也。
公元前549年
靈王二十三年,秋,八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秋,會于夷儀,將以伐齊,水不克。冬,楚子伐鄭以救齊,諸侯還救鄭。
公元前548年
靈王二十四年,夏,五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
公元前633年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夏,五月,乙亥,崔子弒莊公,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齊人以莊公說,請成晉,使叔向告于諸侯,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
公元前544年
靈王二十八年,夏,五月,晉荀盈,齊高止,宋華定,魯仲孫羯,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晉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夏,六月,知悼子命諸侯之大夫以城杞。
公元前543年
景王二年,冬,十月,晉人,齊人,宋人,衛人,鄭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大災,為宋災故,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財,冬,十月,叔孫豹會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戍,衛北宮佗,鄭罕虎,及小邾之大夫,會于澶淵,既而無歸于宋。景王十三年,秋,九月,薛人如晉。
公元前532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年,秋,九月,薛人如晉,葬平公也。
公元前529年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
公元前517年
敬王三年,夏,晉趙鞅,宋樂大心,魯叔詣,衛北宮喜,鄭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黃父。
按《春秋》:昭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夏,會于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將納王。
公元前511年
敬王九年,夏,四月,丁巳,薛伯榖卒。
按《春秋》:昭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四月,薛伯穀卒,同盟故書。
公元前510年
敬王十年,冬,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魯仲孫何忌,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
按《春秋》:昭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尋盟,且令城成周,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餱糧,以令役于諸侯,屬役賦丈,書以授帥,而效諸劉子,韓簡子臨之,以為成命。
公元前509年
敬王十一年,春,正月,諸侯之大夫會城成周,晉士彌牟執薛仲幾。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涖政,衛彪徯曰:將建太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奸義,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而田於大陸,焚焉。還,卒於甯,范獻子去其柏槨,以其未復命而田也。孟懿子會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宋,晉文公為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從踐土,若從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為宋役,亦其職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為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戍。
公元前506年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鼬。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子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
公元前497年
敬王二十三年,冬,薛弒其君比。
按《春秋》:定公十三年。
公元前485年
敬王三十五年,夏,五月,薛伯夷卒。秋,葬薛惠公。按《春秋》:哀公十年。
引
公元前1948年
帝仲康五歲,命引侯征羲和。
按《書經》:引征,惟仲康肇位四海,引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于厥邑,引后承王命徂征,告于眾曰:嗟予有眾,聖有謨訓,明徵定保,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憲,百官修輔,厥后惟明明,每歲孟春,酋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沈亂于酒,畔官離次,俶擾天紀,遐棄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聞知,昏迷于天象,以千先王之誅,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今予以爾有眾,奉將天罰,爾眾士,同力王室,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火炎崑岡,玉石俱焚,天吏逸德,烈于猛火,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舊染汙俗,咸與惟新,嗚呼。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其爾眾士,懋戒哉。按《竹書紀年》:仲康五年,命引侯帥師征羲和。
按《路史》:仲康肇位,肘制於羿,皇天哀禹,錫以彭壽,思以正夏。乃命引侯大司馬,統六師。
〈注〉引國之侯入為司馬
邳
公元前1946年
帝仲康七歲陟。世子相出居商丘,依邳侯。
按《竹書紀年》云云。
商帝外壬四祀。邳人叛。
按《竹書紀年》云云。
按《左傳》:昭公元年,趙孟曰:商有姺邳。
〈注〉邳商,諸侯,今下邳縣。
帝河亶甲三祀,彭伯克邳。
按《竹書紀年》云云。
荊 熊
夏有季羋居荊子附敘,始封於熊。
公元前674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荊州,季羋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於熊。故其子為穴熊,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成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于荊,居丹陽,是為楚十七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秦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越賨滇麇麋羋蠻,皆羋分也。滇祖莊蹻百濮羋蠻,或竄或懷,世不絕也。
〈注〉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祖氏產穴熊,季羋即季連羋姓也。
公元前1569年
帝癸二十一歲,商征荊,荊降。
按《竹書紀年》云云。
有易氏
公元前1719年
帝泄十二歲,殷侯子亥賓于有易,殺而放之。
按《竹書紀年》云云。
公元前1715年
帝泄十六歲,殷侯微以河伯之師伐有易,殺其君綿臣。
按《竹書紀年》云云。
〈注〉殷侯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故殷上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中葉衰而上甲微復興,故殷人報焉。
有緡氏
帝癸五十歲,有緡氏叛攻克之。
按《左傳》:昭公四年,楚椒舉曰: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
按《路史》:舜妃女罃生義鈞及季釐,季釐封緡,為桀所克。
按《通志》:夏王桀欲肆其侈心,為有仍之會。有緡氏見王汰侈不善也,引師先歸。桀怒,帥諸侯之師攻克之。愈自矜肆。
按《通鑑前編》:夏后癸五十歲,會諸侯於有仍氏。有緡氏叛,攻克之。
有仍氏
公元前1916年
帝相二十八歲,寒浞弒王后緡歸於有仍。
按《左傳》:哀公元年,伍員曰: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后相,后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
按《路史》:初奡之弒相也,后緡方娠,亟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少康長為,仍牧正,殊才異略,至德宏仁,忌夏而能戒之,奡使臣椒求之,奔有虞,為之庖正。姚思妻之二女,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乃布德兆謀,撫其官職,旋收夏眾而用之,慶得四息。伯杼曲列龍留季扞俱賢,逮事,乃俾女艾諜奡季,扞誘豷伯靡自鬲收二斟之藎,滅浞而立少康。猗奡被服疆圉,朋淫不義,而弗豫不虞。少康乘之,滅於過。而伯杼復,滅豷於戈,復禹之績。
按《通鑑前編》:夏后相二十有八歲,寒浞弒王於帝丘,后緡歸於有仍氏。
帝癸五十歲,會諸侯於有仍氏。
按《通志》:夏王桀欲肆其侈心,為有仍之會。有緡氏見王汰侈不善也,引師先歸。桀怒,帥諸侯攻,克之。按《通鑑前編》:夏后癸五十歲,會諸侯於有仍氏。有緡氏叛,攻克之。
有窮氏
帝太康十九歲,王畋於洛表,有窮后羿,距之於河。按《書經》: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咸貳,乃盤遊無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從,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公元前1955年
〈疏〉正義曰:襄四年。《左傳》曰: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遷於窮石,然則羿居窮石,故曰有窮國。名窮,是諸侯之國,羿是其君之名也。《說文》云:羿,帝嚳射官也。賈逵云:羿之先祖,世為先王射官,故帝賜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堯時,十日並生。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辭·天問》云: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說文》云:彃者,射也。此三者,言雖不經,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羿名為何也。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於河北,不得入國,遂廢太康耳。羿猶立仲康,不自立也。
公元前1958年
按《路史·夷羿傳》:夷羿,有窮氏,窮國之侯也。偃左臂修而善射,五歲得法於山中,傳楚狐父之道,既學射於吉甫,其辭佐長,故亦以善射著。嘗從吳賀北游,見雀焉。賀命之射,羿曰:生乎,其殺之乎。賀請左目。羿中厥右,恥之。由是每進妙中,高出天下。迨事夏王,王命射於方豕之皮,征南之的,曰:中之,賞子萬金。不中,則削十邑。羿援矢而色蕩,射之矢逸,再之,又不中焉。王謂傅彌仁曰:斯羿也,發無不中。而今也不中,何以。對曰:若羿者,口懼之為災,而萬金為之患也。人能遺其喜懼之私,若萬金之患,則天下亡愧於羿矣。王曰:善,吾乃今知亡欲之道矣。太康之立,滔淫亡度,娛佚自縱,民興胥亂,迷畋有洛之表,十旬不反。夷羿於是因民弗忍,兵於河,以距之。太康失邦,仲康立。於時羲和沈湎於酒,叛官離次,將夷羿,是與王命嗣侯征之,羿遽隱慝。及相之立爰,逐相而自立,因夏民代夏政,自鉏遷於窮石,滅樂正后夔之子伯封,先有仍之女,美而黰,厥澤可鑑。夔納之,是為元妻,生伯封,貪拘忿纇,實有豕心,人謂封豕。羿滅之,后夔是以不祀。羿於是益恃射,不修民事,忘其國卹,而蔽於從禽用,不恢於夏家,武羅伯因熊髡龐圉,皆賢臣也。乃棄之。而信相伯明氏之讒,子寒浞又以龐門氏子,為受教之臣,浞乃烝取羿室純狐,爰謀殺羿。植之詐慝,內行媚,外施賂,而虞羿以于畋,內外咸服,而羿弗察也。八年,將歸,自畋龐門取桃棓,殺之家,眾烹之,以飲其子。子不忍食,死於窮門。
公元前1945年
按《通鑑前編》:夏太康十有九歲,王畋於洛表,羿拒於河。五弟御母以從,遂都陽夏。
寒
公元前1936年
帝相八歲,寒浞殺羿。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后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澆及豷。
按《竹書紀年》:帝相八年,寒浞殺羿,使其子澆居過。按《路史·寒浞傳》:寒浞者,猗姓,寒君伯明氏之讒子弟也。好為讒慝后,寒棄諸窮,窮羿入之謖以為相,而信使之。方羿之逐后相,相浞是從。及羿立而荒遊,浞於是烝其室而虞。羿于畋,內外從之,則繼殺而代之,襲羿之號,且因其室,生澆及豷。
按《通鑑前編》:夏后相八歲,寒浞殺羿。
〈目〉羿篡夏自立,凡八年,至是浞復殺羿而代之,不改有窮之號。
公元前1916年
帝相二十八歲,寒浞弒王。
按《左傳》:哀公元年,伍員曰: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后相,后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焉。
按《路史》: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澆惟恃力,盪舟走陸,是曰奡。浞任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帥師滅斟灌,斟鄩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弒夏后相,爰革夏命。
按《通鑑前編》:夏后相二十八歲,寒浞殺王於帝丘,后緡歸於有仍氏,靡奔有鬲氏。
帝少康四十歲,靡興師討浞,誅之。
公元前624年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浞恃其讒慝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滅豷於戈。哀公元年,伍員曰:少康,為仍牧正,惎澆而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
按《路史》:浞革夏命,四十有三年,為伯靡所殺。澆恃多力從欲,不忍惡虐以逞,朋淫不義,而通於丘,岐日康娛,以自忘,館同所止。少康滅之,及女岐伯杼,復誘豷殺之,寒浞遂滅。
按《通鑑前編》:夏后少康四十歲,夏遺臣靡興師討浞,伏誅。奉王踐天子位,王命誅澆及豷,復禹舊績,夏道復興,諸侯畢朝。
過
公元前1936年
帝相八歲,浞使子澆居過。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浞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
〈注〉過,國名,東萊掖縣北,有過鄉。
按《竹書紀年》:帝相八年,寒浞殺羿,使其子澆居過。帝少康四十歲,命汝艾滅過誅澆。
公元前624年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滅豷於戈。哀公元年,伍員曰:少康,為仍牧正,惎澆而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
〈注〉過澆國。
公元前1875年
按《竹書紀年》:少康元年,使汝艾伐過殺澆。
按《通鑑前編》:夏后少康四十歲,夏遺臣靡興師討浞,伏誅。奉王踐天子位,王命誅澆及豷,復禹舊績,夏道復興,諸侯畢朝。
戈
公元前1924年
帝相二十年,寒浞滅戈。
按《竹書紀年》云云。
帝少康四十歲,王命季杼滅豷於戈。
公元前624年
按《左傳》:襄公四年,魏莊子對晉侯曰:浞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滅豷於戈。哀公元年,伍員曰:少康,為仍牧正,惎澆而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
按《竹書紀年》:伯靡自有鬲帥斟鄩、斟灌之師以伐浞。世子少康使汝艾伐過殺澆。伯杼帥師滅戈。
公元前449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姬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斟姓灌,則夏滅之。戈介則商滅之。〈按戈帝相時巳滅,此云商滅。意己姓之戈,夏曾續封之〉
按《通鑑前編》:夏后少康四十歲,夏遺臣靡興師討浞,伏誅。奉王踐天子位王,命誅澆及豷,復禹舊績,夏道復興,諸侯畢朝。
封
公元前1950年
帝仲康三歲,羿滅伯封。
公元前514年
按《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母曰:昔有仍氏生女,黰而黑,而甚美,光可以鑑,名曰元妻,樂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惏無饜,忿纇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以不祀。定公四年,衛子魚曰:昔成王分魯公以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
〈注〉封父古諸侯也。
公元前1950年
按《通鑑前編》:夏后仲康三歲,羿滅伯封。
〈目〉按《路史》:禹命伯封及昭明,作衍曆,歲紀甲寅,敬授人時。則伯封夏之天官。仲康征羲和,而夷羿滅伯封,是與王室爭諸侯耳。
豕韋
夏封彭祖孫元哲於豕韋。
公元前191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籛之字鏗,封於彭,是為大彭。彭祖以斟雉養性,事放勛。夏之中興,別封其孫元哲於韋,是為豕韋。迭為夏伯。韋則夏甲滅之。
〈注〉《左傳》言孔甲以劉纍更豕韋後矣。而《鄭語》乃云大彭豕韋為商伯。又云彭祖豕韋,則商滅之。則二國至商方盛,豈劉纍遷魯之後,而二國更復乎。然襄二十四年,范宣子言其祖,又云在商為豕韋氏,豈復封乎。不然,何兩立也。
公元前1612年
帝孔甲元歲,廢豕韋,而以唐堯之後,劉累豢龍。按《左傳》:襄公二十四年,晉范宣子曰:昔丐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范氏。
公元前544年
〈注〉御龍氏,劉累也。豕韋,國名。唐、杜,二國名。殷末,豕韋國於唐。周成王滅唐,遷之於杜,為杜伯。〈疏〉《正義》曰《鄭語》云:祝融之後,八姓,大彭豕韋為啇伯矣。又曰彭姓彭祖,豕韋則商滅之矣。賈逵云:大彭豕韋為商伯,其後世失道,殷德復興而滅之。然則商之初豕韋,國君為彭姓也。其後乃以劉累之後代之,亦不知殷之何王滅彭姓,而封累後也。昭二十九年傳稱,夏王孔甲嘉劉累,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賜劉累身封豕韋。而此云在商為豕韋氏者,杜於彼注云劉累代彭姓之,豕韋累尋遷魯縣,豕韋復國,至商而滅。累之後世,復承其國,為豕韋氏,是杜解劉累及其後世再封豕韋之事。
公元前513年
按《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秋,龍見於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於有帝,帝賜之乘龍,河漢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獲豢龍氏,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能飲食之,夏后嘉之,賜氏曰御龍,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以食,夏后,夏后饗之,既而使求之,懼而遷於魯縣,范氏其後也。獻子曰:今何故無之,對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業,其物乃至,若泯棄之,物乃坻伏,鬱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元冥,土正曰后土,龍,水物也。木官棄矣,故龍不生得。
〈注〉飂,古國也。叔安,其君名。豢龍,官名。官有世功,則以官氏。鬷水上夷,皆董姓更代也。以劉累代彭姓之豕韋,累尋遷魯縣,豕韋復國,至商而滅。累之後世復承其國,為豕韋氏。在襄二十四年,不能致龍,故懼遷魯縣,自貶退也。〈疏〉《正義》曰:傳言以更豕韋之後,則豕韋是舊國,廢其君,以劉累代之。《鄭語》云:祝融之後,八姓,大彭豕韋為商伯矣。又云:彭姓彭祖,豕韋則商滅之矣。如彼文豕韋之國,至商乃滅。於夏孔甲之時,彭姓豕韋未全滅也。又下云劉累懼而遷於魯縣,明是累遷之後,豕韋復國,至商乃滅耳。襄二十四年傳,范宣子自言其祖,在夏為御龍氏,在商為豕韋氏,則劉累子孫復封豕韋,杜跡其事,知累後世更復其國,為豕韋氏也。
按《國語》:鄭史伯對桓公曰:祝融能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後八姓於周未有侯伯。佐制物於前代者,昆吾為夏伯矣,大彭、豕韋為商伯矣。當周未有。己姓昆吾、蘇、顧、溫、董,董姓鬷夷、豢龍,則夏滅之矣。彭姓彭祖、豕韋、諸稽,則商滅之矣。禿姓舟人,則周滅之矣。妘姓鄔、鄫、路、偪陽,曹姓鄒、莒,皆為采衛,或在王室,或在夷翟,莫之數也。而又無令聞,必不興矣。斟姓無後。融之興者,其在羋姓乎。
〈注〉大彭,陸終第三子,曰籛,為彭姓,封於大彭,謂之彭祖。豕韋,彭姓之別封於豕韋者。殷衰,二國相繼為商伯。其後世失道,殷復興而滅之。鬷董姓,己姓之別受氏為國者。飂叔安之裔子曰董父,以擾龍服事帝舜,賜姓曰董氏,曰豢龍,封之鬷川。當夏之興,別封鬷夷,於孔甲前而滅矣。
按《史記·夏本紀》:帝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后氏德衰,諸侯畔之。天降龍二,有雌雄,孔甲不能食,未得豢龍氏。陶唐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孔甲賜之姓曰御龍氏,受豕韋之後。龍一雌死,以食夏后。夏后使求,懼而遷去。
〈注〉賈逵曰:劉累之後,至商不絕,以代豕韋之後,祝融之後,封於豕韋。殷武丁滅之,以劉累之後代之。
公元前1612年
按《竹書紀年》:帝孔甲元年,廢豕韋氏,使劉累豢龍。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其封於留者,為留氏。後有留纍,以豢龍事夏。孔甲賜之氏曰御龍,以更飂董之後。既遷於魯,商居大夏,至周封帝後於鑄,鑄祝是分侯於隨,既更累之裔於方城,為唐公。楚併唐。
公元前549年
〈注〉事具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宣子之言,及昭公二十九年蔡墨之言。云使豢龍以更豕韋之後,非也。豢龍乃己姓,廖叔之後,豕韋之族爾。宣子云在商為豕韋,亦妄。
公元前1601年
帝皋元歲,使豕韋氏復國。
按《竹書紀年》云云。
〈注〉夏衰,昆吾、豕韋相繼為伯。
九苑
帝不降,六歲,伐九苑。
按《竹書紀年》云云。
有施氏
帝癸三十三歲,伐有施氏。
按《路史》:桀伐蒙山,得妹喜。
〈注〉王逸云:蒙山國得妹喜。《列女傳》以為有施得之。師古云:有施之女。
按《通鑑前編》:帝癸三十三歲,伐蒙山有施氏。
〈目〉《大紀》曰:夏自孔甲之後,王室政德日衰,諸侯或不朝。桀能申鉤索鐵,負恃其力,不務德而武傷百姓。有趙梁者,教為無道,勸以貪狼,伐蒙山有施氏。有施氏進女妹喜,桀嬖之,所言皆聽。為之為瓊室象廊,瑤臺玉床,行淫縱樂,政事怠廢,為肉山脯林,酒池可以運舟,一鼓而牛飲者三千人,以為戲劇。
顧
帝癸無道,與顧氏黨湯伐之。
按《詩經·商頌》:韋顧既伐,昆吾夏桀。
按《通志》:韋氏,顧氏,昆吾氏,黨桀之惡,恣行亂政,以虐其民。
公元前1587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顧則商滅之,溫則狄滅之。
按《東昌府志》:顧,高陽氏後,己姓,都於范。後黨,桀為湯所伐。《詩》云:苞有三糵,韋顧既伐。昆吾,夏桀,今范縣二十八里有古顧城。
溫
公元前1564年
帝癸二十六歲,商滅溫。
按《竹書紀年》云云。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顧則商滅之,溫則狄滅之。
有蘇氏
帝槐三十二歲,封昆吾氏子於有蘇。
按《竹書紀年》云云。
公元前1831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蘇伯吉利,是世祝融,逮妻摶頰死,託於竈。紂王欲伐有蘇,蘇以妲進免。紂寵之而亡,周滅之。
殷帝辛九祀,王師伐有蘇,獲妲己以歸。
按《竹書紀年》云云。
郗
有蘇氏支子,封於郗。
公元前191年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蘇伯吉利,是世祝融,逮妻摶頰死,託於竈。紂王欲伐有蘇,蘇以妲進免。紂寵之而亡。周滅之。有蘇氏,司寇氏,其支子封郗又為郗氏。
產
昆吾氏之同姓,有產國。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曰吳回。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樊為己姓,封昆吾。昆吾為夏伯,主其後裔,自臧而無譐,與桀同滅。顧溫蘇扈廖董諸斟祝產,皆己分也。
韋
帝癸無道,與韋氏黨湯伐之
按《詩經·商頌》:韋顧既伐,昆吾夏桀。
按《通志》:韋氏,顧氏,昆吾氏,黨桀之惡。恣行亂政,以虐其民。
公元前1562年
按《竹書紀年》:夏桀二十八年,商遂征韋,取韋。
商帝河亶甲五祀,韋伯伐班方。
按《竹書紀年》:五年,侁人入於班方。彭伯、韋伯伐班方,侁人來賓。
帝祖乙元祀,命韋伯。
公元前1372年
按《竹書紀年》:元年己巳,王即位,自相遷於耿。命彭伯、韋伯。
原
帝癸命原侯夸師伐有唐。
按《路史》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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