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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十六
周二
齊二
官常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勳爵部彙考十六
周二
齊二
公元前651年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
按《春秋》:僖公九年,伐晉,不書。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曰,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秋,齊侯盟諸侯於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乃還。九月,晉獻公卒,里克丕鄭,欲納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初,獻公使荀息傅奚齊,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對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其濟,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繼之,公曰:何謂忠貞,對曰: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無猜,貞也。及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怨將作,秦晉輔之,子將何如,荀息曰:將死之,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雖無益也。將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己乎。冬,十月,里克殺奚齊於次,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輔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殺公子卓於朝,荀息死之,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令不及魯,故不書。按《公羊傳》:秋,九月,戊辰,諸侯盟於葵丘,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爾,貫澤之會,桓公有憂中國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黃人也。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震之者何,猶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猶曰莫若我也。按《穀梁傳》: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之禁,故備之也。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公元前685年
按《國語》:桓公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萊、莒、徐夷、吳、越,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楚,濟汝,踰方城,望汶山,使貢絲於周而反。荊州諸侯莫不來服。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海濱諸侯莫不來服。與諸侯飾牲為載,以約誓於上下庶神,與諸侯戮力同心。西征攘白翟之地,至於西河,方舟設泭,乘桴濟河,至於石杭。縣車束馬,踰太行與辟耳之谿拘夏,西服㳅沙、西吳。南城周,反胙於絳。嶽濱諸侯莫不來服,而大朝諸侯於陽穀。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諸侯甲不解纍,兵不解翳,弢無弓,服無矢。隱武事,行文道,帥諸侯而朝天子。葵丘之會,天子使宰孔致胙於桓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文、武,使孔致胙。且有後命曰:以爾自卑勞,實謂爾伯舅,無下拜。桓公召管子而謀,管子對曰:為君不君,為臣不臣,亂之本也。桓公懼,出見客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爾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為天子羞。遂下拜,升受命。賞服大路,龍旂九旒,渠門赤旂,諸侯稱順焉。桓公憂天下諸侯。魯有夫人、慶父之亂,二君殺死,國絕無嗣。桓公聞之,使高子存之。翟人攻邢,桓公築夷儀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馬選具。翟人攻衛,衛人出廬於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其畜散而無育,桓公與之繫馬三百。天下諸侯稱仁焉。於是天下諸侯知桓公之為己動也,是故諸侯歸之。譬若市人。桓公知諸侯之歸己也,故使輕其幣而重其禮。故天下諸侯罷馬以為幣,縷纂以為奉,鹿皮四個;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載而歸。故拘之以利,結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國諸侯既許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故又大施忠焉。可為動者為之動,可為謀者為之謀,軍譚、遂而不有也,諸侯稱寬焉。通齊國之魚鹽於東萊,使關市幾而不徵,以為諸侯利,諸侯稱廣焉。築葵茲、晏、負夏、領釜丘,以禦戎狄之地,所以禁暴於諸侯也;築五鹿、中牟、葢與、牡丘,以衛諸夏之地,所以示權於中國也。教大成,定三革,隱五刃,朝服以濟河而無怵惕焉,文事勝矣。是故大國慚愧,小國附協。惟能用管夷吾、甯戚、隰朋、賓胥無、鮑叔牙之屬而伯功立。 葵丘之會,獻公將如會,遇宰周公,曰:君可無會也。夫齊侯好示,務施與力而不務德,故輕致諸侯而重遣之,使至者勸而畔者慕。懷之以典言,薄其要結而厚德之,以示之信。三屬諸侯,存亡國三,以示之施。是以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辟之如室,既鎮其甍矣,又何加焉。吾聞之,惠難遍也,施難報也。不遍不報,卒於怨讎。夫齊侯將施惠如出責,是之不果奉,而暇晉是皇,雖後之會,將在東矣。君無懼焉,其有勤也。公乃還。宰孔謂其御曰:晉侯將死矣。景霍以為城,而汾、河、涑、澮以為淵,戎、翟之民實環之。汪是土也,苟違其違,誰能懼之。今晉侯不量齊德之豐否,不度諸侯之勢,釋其閉修,而輕於行道,失其心矣。君子失心,鮮不夭昏。是歲也,獻公卒。八年,為淮之會。桓公在殯,宋人伐之。
公元前650年
襄王二年,春,正月,魯侯如齊。夏,齊侯,許男,伐北戎。王人,齊人,立晉侯。
按《春秋》:僖公十年,立晉侯,不書。按《左傳》: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
公元前649年
襄王三年,魯侯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
按《春秋》:僖公十一年。
公元前648年
襄王四年,秋,王子帶奔齊。冬,齊侯使管仲平戎于王,隰朋平戎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二年,王以戎難故,討王子帶,秋,王子帶奔齊。冬,齊侯使管仲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晉,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
公元前647年
襄王五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冬,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仲孫湫聘周,不書。按《左傳》: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帶,事畢,不與王言,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公元前645年
襄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三月,魯侯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諸侯之大夫救徐。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秋,伐厲,以救徐也。冬,楚敗徐于婁林,徐恃救也。襄王八年,夏,齊人救徐徵諸侯以戍周。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救徐戍周,不書。按《左傳》:十六年,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王以戎難告於齊,齊徵諸侯而戍周。冬,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襄王九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秋。魯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冬,十二月,齊侯小白卒。
公元前643年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夏,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于卞,九月,公至,自會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嬴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按《公羊傳》:夏滅項,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桓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此滅人之國,何賢爾,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按《穀梁傳》:夏,滅項,孰滅之,桓公也。何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已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公元前637年
按《管子·小稱篇》: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病病矣,若不可諱而不起此病也,仲父亦將何以詔寡人。管仲對曰:微君之命臣也。故臣且謁之。雖然,君猶不能行也。公曰:仲父命寡人東,寡人東;令寡人西,寡人西。仲父之命於寡人,敢不從乎。管仲攝衣冠起對曰:臣願君之遠易牙、豎刁、堂巫、公子開方;夫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烝嬰兒之未嘗,於是烝其首子而獻之公,人情非不愛其子也,於子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喜宮而妒,豎刁自刑而為公治內;人情非不愛其身也,於身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子開方事公十五年,不歸視其親,齊衛之間,不容數日之行;臣聞之,務為不久,蓋虛不長。其生不長者,其死必不終。桓公曰:善。管仲死,已葬,公憎四子者,廢之官。逐堂巫。而苛病起兵逐易牙,而味不至。逐豎刁,而宮中亂。逐公子開方,而朝不治。桓公曰:嗟。聖人固有悖乎。乃復四子者,處期年,四子作難。圍公一室不得出。有一婦人,遂從實入,得至公所,公曰:吾饑而欲食,渴而欲飲,不可得,其故何也。婦人對曰:易牙、豎刁、堂巫、公子開方四人分齊國,塗十日不通矣,公子開方以書社七百下衛矣。食將不得矣。公曰:嗟茲乎,聖人之言長乎哉。死者無知則已,若有知,吾何面目以見仲父於地下。乃援素幭以裹首而絕。死十一日,蟲出於戶,乃知桓公之死也。葬以楊門之扇,桓公之所以身死十一日,蟲出戶而不收者,以不終用賢也。
公元前274年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魯師救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狄救齊。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公元前642年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秋八月,葬齊桓公。
公元前641年
襄王十一年,冬,陳人,魯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公元前272年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公元前640年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公元前271年
襄王十三年,春,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公元前639年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
公元前270年
襄王十四年,秋,王子帶自齊歸于京師。
公元前638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太叔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云,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王召之也。
公元前637年
襄王十五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按《春秋》:僖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公元前634年
襄王十八年,春,齊人侵魯西鄙,魯侯追齊師至酅,弗及。夏,齊人伐魯北鄙。衛伐齊。冬,魯侯以楚師伐齊,取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齊師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齊侯未入境,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秋,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按《國語》:齊孝公來伐,臧文仲欲以辭告,病焉,問於展禽。對曰:獲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禦亂也,不聞以辭。若為小而崇,以怒大國,使加已亂,亂在前矣,辭其何益。文仲曰: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將無不趨也。願以子之辭行賂焉。其可乎。展禽使乙喜以膏沐犒師,曰: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於敝邑之野,敢犒輿師。齊侯見使者曰:魯國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不。公曰:室如縣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二先君之所職業。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文公及齊先君太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夾輔先王。賜女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今君來討敝邑之罪,其亦使聽從而釋之,必不泯其社稷;豈其貪壤地,而棄先王之命。其何以鎮撫諸侯。恃此以不恐。齊侯乃許為平而還。
公元前633年
襄王十九年,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弟潘殺公子而自立。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弟潘自立,不書。按《左傳》:二十七年,夏,齊孝公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襄王二十年,春,三月,晉侯,齊侯,盟于斂盂,夏,四月,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五月,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會于溫。遂圍許。
公元前632年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晉齊盟于斂盂,不書。按《左傳》:二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攻之,三月,丙午,入曹,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𢌿宋人,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榖,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子玉使伯棼請戰。王怒,少與之師,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公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三舍辟之,楚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子玉使鬥勃請戰。己巳,晉師陳於莘北,楚師敗績,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丁未,獻楚俘于王,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元孫,無有老幼,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冬,會于溫,丁丑,諸侯圍許。
公元前631年
襄王二十一年,夏,六月,王子虎,魯侯,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蔡人,盟于翟泉。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
公元前630年
襄王二十二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春,晉人侵鄭,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夏,狄侵齊。襄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夏,狄侵齊。冬,十月,魯侯如齊。
公元前627年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春,齊國莊子來聘,自郊勞至于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夏,狄侵齊,因晉喪也。冬,如齊朝,且弔有狄師也。
公元前626年
襄王二十六年,冬,魯公孫敖如齊。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冬,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
公元前625年
襄王二十七年,冬,魯公子遂如齊納幣。
按《春秋》:文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襄仲如齊納幣,禮也。
公元前620年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魯侯後至。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故也。
公元前618年
頃王元年,夏,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九年。
公元前616年
頃王三年,秋,狄侵齊。
按《春秋》:文公十一年。
公元前613年
頃王六年,夏,五月,乙亥,齊侯潘薨,子舍立。秋,九月,甲申,魯公孫敖,卒于齊,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而自立。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子叔姬妃齊昭公,生舍,叔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十四年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為之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襄仲使告於王,請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 按《公羊傳》:單伯之罪何,道淫也。惡乎淫,淫於子叔姬。按《穀梁傳》:齊人執單伯,私罪也。單伯淫於齊,齊人執之,齊人執子叔姬,叔姬,同罪也。
公元前612年
匡王元年,夏,齊人歸魯公孫敖之喪,秋,齊人侵魯西鄙。冬,十二月,齊人歸魯子叔姬,齊侯侵魯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公元前603年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夏,齊人或為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且國故也葬,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人門於句鼆,一人門於戾丘,皆死。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於晉。冬十一月,晉侯、宋公、衛侯、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扈,尋新城之盟,且謀伐齊也。齊人賂晉侯,故不克而還。於是有齊難,是以公不會。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齊人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已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按《公羊傳》:齊人歸公孫敖之喪,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
〈注〉筍者,竹箯,一名編輿。齊魯以此名之,曰筍,將送也。為叔姬淫惡魯類,故取其尸置編輿中,傳送而來,脅魯令受之。
公元前611年
匡王二年,春,魯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夏,六月,戊辰,魯公子遂及齊侯盟于郪丘。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于陽穀,請盟。齊侯不肯,曰:請俟君間。夏五月,公使襄仲納賂于齊侯,故盟于郪丘。
公元前610年
匡王三年,夏,四月,齊侯伐魯北鄙。六月,癸未,齊侯魯侯盟于穀。冬,魯公子遂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四月,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于穀冬。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公元前609年
匡王四年,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子元立。秋,魯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魯夫人姜氏歸于齊。季孫行父如齊。
公元前600年
按《春秋》:文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二月丁丑,公薨,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二人浴於池。歜以扑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夫人姜氏,歸于齊,大歸也。
公元前608年
匡王五年,春,正月,魯公子遂如齊逆女,夏,魯季孫行父如齊。齊侯魯侯會于平州。魯公子遂如齊。六月,齊人取魯濟西田。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公子遂如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夫人也。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會于平州,以定公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立公故,以賂齊也。
公元前606年
定王元年,秋,赤狄侵齊。
按《春秋》:宣公三年。
公元前605年
定王二年,春,正月,齊侯,魯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魯侯伐莒,取向。夏,六月,赤狄侵齊。秋,魯侯如齊。
按《春秋》:宣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公元前604年
定王三年,春,魯侯如齊。秋,九月,齊高固逆叔姬于魯。冬,齊高固及子叔姬至魯。
按《春秋》:宣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公如齊,高固使齊侯止公,請叔姬焉。夏,公至自齊,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女,自為也。冬,來,反馬也。
公元前603年
定王四年,王求后于齊。冬,召公逆后于齊。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宣公六年,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齊。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齊。
公元前602年
定王五年,夏,齊侯,魯侯,伐萊。
按《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公會齊侯伐萊,不與謀也。定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夏,齊侯伐萊。
公元前600年
按《春秋》:宣公九年。
公元前599年
定王八年,春,魯侯如齊,齊人歸魯濟西田。夏,四月,己巳,齊侯元薨。子無野立。齊崔氏出奔衛。魯侯如齊,六月,魯公孫歸父如齊。葬齊惠公,秋,魯季孫行父如齊。冬,魯公孫歸父如齊,齊侯使國佐聘于魯。
公元前446年
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公如齊,齊侯以我服故,歸濟西之田。夏,齊惠公卒,崔杼有寵於惠公,高,國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衛,公如齊奔喪。秋,季文子初聘于齊。冬子家如齊,伐邾故也。國武子來報聘。
公元前598年
定王九年,夏,魯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公元前445年
按《春秋》:宣公十一年。
公元前596年
定王十一年,春,齊師伐莒。
公元前443年
按《春秋》:宣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公元前595年
定王十二年,冬,魯公孫歸父會齊侯于穀。
公元前442年
按《春秋》:宣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榖,見晏桓子,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公元前594年
定王十三年,秋,魯仲孫蔑,會齊高固于無婁。
公元前441年
按《春秋》:宣公十五年。
公元前592年
定王十五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夏,六月,晉侯,魯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晉人執齊使。按《春秋》:宣公十七年,徵會執齊使,不書。按《左傳》:十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於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獻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報,無能涉河,獻子先歸,使欒京廬待命於齊。曰:不得齊事,無復命矣,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齊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會,及斂盂,高固逃歸,夏,會於斷道,討貳也。盟於卷楚,辭齊人,晉人執晏弱於野王,執蔡朝於原,執南郭偃於溫,苗賁皇使,見晏桓子,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舉言群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齊君恐不得禮,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善逆彼,以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而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秋,八月,晉師還。按《穀梁傳》: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僂,同時而聘于齊,齊使禿者御禿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僂者御僂者,蕭同姪子,處臺上而笑之,聞於客,客不悅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移日不解,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
公元前591年
按《國語》:郤獻子聘於齊,齊頃公使婦人觀而笑之。郤獻子怒,歸,請伐齊。范武子退自朝,曰:燮乎,吾聞之,千人之怒,必獲毒焉。夫郤子之怒甚矣,不逞於齊,必發諸晉國。不得政,何以逞怒。余將致政焉,以成其怒,無以內易外也。爾勉從二三子,以成君命,唯敬。乃老。定王十六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公元前701年
按《春秋》:宣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太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彊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秋,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元前589年
定王十八年,春,齊侯伐魯北鄙。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築,衛師敗績。六月,晉郤克,魯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冬,十一月,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公元前802年
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元年,春,為齊難故,作丘甲。聞齊將出楚師,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弗聽,殺而膊諸城上,齊侯親鼓,士陵城,三日,取龍,遂南侵,及巢丘。衛侯使孫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與齊師遇,石子欲還,孫子曰:不可,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謂君何,若知不能,則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夏,有,〈闕文失新築戰事〉石成子曰:師敗矣,子不少須,眾懼盡,子喪師徒,何以復命,皆不對,又曰:子國卿也。隕子,辱矣,子以眾退,我此乃止,且告車來甚眾,齊師乃止,次于鞫居,新築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孫桓子還於新築,不入,遂如晉乞師。臧宣叔亦如晉乞師,皆主郤獻子,晉侯許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之賦也。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故捷,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請八百乘,許之,郤克將中軍,士燮將上軍,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臧宣叔逆晉師,且道之,季文子帥師會之,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僕曰:吾以分謗也。師從齊師于莘,六月,壬申,師至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戰。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對曰: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請於大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齊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願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齊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車,繫桑本焉。以徇齊壘。曰:欲勇者,賈余餘勇,癸酉,師陳于鞌,邴夏御齊侯,逢丑父為右,晉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為右,齊侯曰:余姑翦滅此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曰:余病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擐甲執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轡,右援枹而鼓,馬逸不能止,師從之,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韓厥夢子輿謂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從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謂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于車下,射其右,斃于車中,綦母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韓厥俛定其右,逄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於木而止,丑父寢於轏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韓厥執縶馬前,再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群臣為魯衛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以免,韓厥丑父,郤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而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乃免之,齊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齊師以帥退,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衛師,衛師免之,遂自徐關入,齊侯見保者曰勉之,齊師敗矣,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銳司徒免乎。曰:免矣。曰:苟君與吾父免矣,可若何,乃奔,齊侯以為有禮,既而問之,辟司徒之妻也。予之石窌,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亡者,皆親暱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則又何求,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其榮多矣,齊晉亦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許之,對曰:群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若苟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聽,禽鄭自師逆公,秋,七月,晉師及齊國佐盟于袁婁,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公會晉師于上鄍,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司馬,司空,輿師,候正,亞旅,皆受一命之服。宣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即位,受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盟於晉,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齊,將起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以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蔡侯許男不書,乘楚車也。
按《國語》:靡笄之役也,郤獻子伐齊。齊侯來,獻之以得隕命之禮,曰:寡君使克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敢歸諸下執政,以憖御人。苗棼皇曰:郤子勇而不知禮,矜其伐而恥國君,其與幾何。
公元前588年
定王十九年,冬,十二月,齊侯朝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三年,冬,十二月,齊侯朝於晉,將授玉,郤克趨進曰:此行也。君為婦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晉侯享齊侯,齊侯視韓厥,韓厥曰:君知厥也乎,齊侯曰:服改矣,韓厥登舉爵曰:臣之不敢愛死,為兩君之在此堂也。
公元前586年
定王二十一年,夏,晉荀首如齊逆女。冬,十二月,己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按《春秋》:成公五年,荀首逆女,不書。按《左傳》:五年,夏,晉荀首如齊逆女,故宣伯餫諸穀。冬,同盟于蟲牢,鄭服也。諸侯謀復會,宋公使向為人辭以子靈之難。簡王二年,秋,楚伐鄭。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
公元前584年
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注〉莒本屬齊齊服故莒從之
公元前583年
簡王三年,冬,晉士燮,魯叔孫僑如,齊人,邾人,伐郯。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晉士燮來聘,言伐郯。季孫使宣伯帥師會伐郯。
公元前582年
簡王四年,春,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薨。子環立。冬,十一月,葬齊頃公。
公元前795年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八年,春,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於齊,季文子餞之,私焉。曰:大國制義,以為盟主,是以諸侯懷德畏討,無有二心,謂汶陽之田,敝邑之舊也。而用師於齊,使歸諸敝邑,今有二命。曰:歸諸齊,信以行義,義以成命,小國所望而懷也。信不可知,義無所立,四方諸侯,其誰不解體,詩曰: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與一奪,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猶喪妃耦,而況霸主,霸主將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長有諸侯乎,詩曰:猶之未遠,是用太簡,行父懼晉之不遠猶,而失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為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九年,春,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
公元前581年
簡王五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齊人媵于魯。
公元前575年
按《春秋》:成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五月,晉侯有疾,晉立太子州蒲以為君,而會諸侯伐鄭。
公元前578年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師,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五月,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于麻隧,秦師敗績。
公元前577年
簡王九年,秋,魯叔孫僑如如齊逆女。
按《春秋》:成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秋,宣伯如齊逆女,九月,僑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公元前576年
簡王十年,春,三月,癸丑,晉侯,魯侯,衛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冬,十一月,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魯叔孫僑如,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人,會吳于鍾離。
公元前563年
按《春秋》:成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會于戚,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冬,十一月,會吳于鍾離,始通吳也。
公元前575年
簡王十一年,夏,晉侯伐鄭,使郤犫乞師于齊。秋,晉侯,齊侯,魯侯,衛侯,宋華元,邾人,會于沙隨,尹子,晉侯,魯侯,齊國佐,邾人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六年,乞師不書。按《左傳》:十六年,夏,四月,晉侯伐鄭,郤犫如衛,遂如齊,皆乞師焉。戊寅,晉師起,鄭人告于楚,楚子救鄭,五月,晉師濟河,六月,晉楚遇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齊國佐,高無咎,至于師,秋,七月,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諸侯之師,次于鄭西,遷於制田,知武子佐下軍,以諸侯之師侵陳,至于鳴鹿,遂侵蔡未反,諸侯遷于潁上,戊午,鄭子罕宵軍之宋齊,衛皆失軍。
按《國語》:晉厲公六年,伐鄭,且使苦成叔及欒黶興齊、魯之師。楚恭王帥東夷救鄭。楚半陳,公令擊之。欒書曰:君使黶也興齊、魯之師,請俟之。郤至曰:不可。楚師將退,我擊之,必以勝歸。夫陳不違忌,一間也;夫南夷與楚來而弗與陳,二間也;夫楚與鄭陳而不與整,三間也;且其士卒在陳而譁,四間也;夫眾聞譁則必懼,五間也。鄭將顧楚,楚將顧夷,莫有鬥心,不可失也。公說。于是敗楚師於鄢陵,欒書是以怨郤至。
公元前574年
簡王十二年,夏,尹子,單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秋,齊高無咎出奔莒。冬,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人,邾人,伐鄭。
公元前558年
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五月,公會尹武公,單襄公,及諸侯伐鄭,自戲童至于曲洧。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尋戚之盟也。齊慶克通於聲孟子,與婦人蒙衣乘輦,而入于閎,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武子召慶克而謂之,慶克久不出,而告夫人曰:國子謫我。夫人怒,國子相靈公以會高鮑,處守及還,將至,閉門而索客,孟子訴之曰:高鮑將不納君而立公子角,國子知之,秋,七月,壬寅,刖鮑牽而逐高無咎,無咎奔莒,高弱以盧叛,齊人來召鮑國而立之,初,鮑國去鮑氏而來,為施孝叔臣,施氏卜宰,匡句須吉,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與匡句須邑,使為宰以讓鮑國而致邑焉。施孝叔曰:子實吉,對曰:能與忠良,吉孰大焉。鮑國相施氏忠,故齊人取以為鮑氏,後仲尼曰:鮑莊子之知不如葵,葵猶能衛其足。冬,諸侯伐鄭,十月,庚午,圍鄭,楚公子申救鄭,師于汝上,十一月,諸侯還。齊侯使崔杼為大夫,使慶克佐之,帥師圍盧,國佐從諸侯圍鄭,以難請而歸,遂如盧師,殺慶克以穀叛,齊侯與之盟于徐關而復之,十二月,盧降,使國勝告難于晉,待命于清。
公元前419年
簡王十三年,春,齊殺其大夫國佐。冬,十二月,晉侯,宋公,衛侯,邾子,齊崔杼,魯仲孫蔑,同盟于虛朾。
公元前557年
按《春秋》:成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王正月,齊為慶氏之難故,甲申晦,齊候使士華免以戈殺國佐于內宮之朝,師逃于夫人之宮,書曰:齊殺其大夫國佐,棄命耑殺,以穀叛故也。使清人殺國勝,國弱來奔,王湫奔萊,慶封為大夫,慶佐為司寇,既,齊侯反國弱,使嗣國氏,秋,七月,宋老佐,華喜,圍彭城,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圍宋,宋華元如晉告急,晉侯師于台谷以救宋,遇楚師于靡角之谷,楚師還,晉士魴來乞師,十二月,孟獻子會于虛朾,謀救宋也。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彭城。
公元前421年
按《國語》:柯陵之會,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晉郤錡見單子其語犯。郤犫見,其語迃。郤至見。其語伐。齊國佐見,其語盡。魯成公見,言及晉難及郤犫之譖。單子曰:君何患焉。晉將有亂,其君與三郤其當之乎。魯侯曰:寡人懼不免於晉,今君曰將有亂,敢問天道乎,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而聽三郤之語矣,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義,足以步目,今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國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日絕其義;足高,日棄其德;言爽,日反其信;聽淫,日離其名。夫目以處義,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也。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云。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僨,厚味實腊毒。今郤伯之語犯,叔迃,季伐,犯則陵人,迃則誣人,伐則揜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子亦將與焉。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吾聞之,國德而鄰於不修,必受其福。今君偪於晉,而鄰於齊,齊、晉有禍,可以取伯,無德之患,何憂於晉。且夫長翟之人利而不義,其利淫矣,流之若何。魯侯歸,乃逐叔孫僑如。簡王十一年,諸侯會於柯陵。十二年,晉殺三郤。十三年,晉侯殺,於翼東門葬,以車一乘。齊人殺國武子。
公元前418年
簡王十四年,春,二月,齊太子光為質于晉。夏,齊崔杼,魯仲孫蔑,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公元前697年
按《春秋》:襄公元年,齊太子光質晉,不書。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己亥,圍宋彭城,為宋討魚石,彭城降晉,齊人不會彭城,晉人以為討,二月,齊太子光為質于晉。夏,五月,晉韓厥,荀偃,帥諸侯之師伐鄭,入其郛,敗其徒兵于洧上,於是東諸侯之師,次于鄫以待晉師,晉師自鄭,以鄫之師侵楚焦夷,及陳,晉侯,衛侯,次于戚,以為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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