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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五十六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十八
周十四
秦二
官常典第一百五十六卷
勳爵部彙考二十八
周十四
秦二
公元前611年
匡王二年,秋,秦人,楚人,巴人,滅庸。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秋,庸人率群蠻以叛楚,楚子伐庸,秦人、巴人從楚師,群蠻從楚子盟,遂滅庸。
公元前607年
匡王六年,春,二月,秦師伐晉。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元年,夏,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二年,春,秦師伐晉,以報崇也。遂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楚鬥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於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於楚,殆將斃矣,姑益其疾,乃去之。
公元前604年
定王三年,春,秦伯稻薨,子桓公立。
公元前598年
按《春秋》:宣公四年。
公元前601年
定王六年,夏,六月,晉師白狄伐秦。
公元前594年
按《春秋》:宣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白狄及晉平,夏,會晉伐秦,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六日而蘇。
定王十三年,秋,秦人伐晉。
按《春秋》:宣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壬午,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
公元前589年
定王十八年,冬,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楚侵及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為質,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
公元前582年
簡王四年,冬,十一月,秦人白狄伐晉。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十一月,秦人白狄伐晉,諸侯貳故也。
公元前580年
簡王六年,冬,秦晉盟于河西。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成公十一年,冬,秦晉為成,將會于令狐,晉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顆盟晉侯于河東,晉郤犫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齊盟,所以質信也。會所信之始也。始之不從,其可質乎,秦伯歸而背晉成。
公元前578年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公元前565年
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踰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裔,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場,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不詢于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于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于西也。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弔,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社稷之隕,是以有殽之師,猶願赦罪于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天誘其衷,成王隕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穆襄即世,康靈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蝥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縣,焚我箕郜,芟夷我農功,虔劉我邊陲,我是以有輔氏之聚,君亦悔禍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獻穆,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吾與女同好棄惡,復修舊德,以追念前勳,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君又不祥,背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之昏姻也。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來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余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秦桓公既與晉厲公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與楚,欲道以伐晉,諸侯是以睦於晉,晉欒書將中軍,荀庚佐之,士燮將上軍,郤錡佐之,韓厥將下軍,荀罃佐之,趙旃將新軍,郤至佐之,郤毅御戎,欒鍼為右,孟獻子曰:晉帥乘和,師必有大功,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于麻隧,秦師敗績,獲秦成差,及不更女父,曹宣公卒于師,師遂濟涇,及侯麗而還,迓晉侯于新楚。
公元前577年
簡王九年,冬,秦伯薨,子景公嗣。
公元前564年
按《春秋》:成公十四年。
靈王八年,夏,秦人侵晉。
公元前769年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九年,夏,秦景公使士雃乞師於楚,將以伐晉,楚子許之,子囊曰:不可,當今吾不能與晉爭,晉君類能而使之,舉不失選,官不易方,其卿讓於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競於教,其庶人力於農穡,商工皁隸,不知遷業,韓厥老矣,知罃稟焉。以為政,范丐少於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軍,韓起少於欒黶,而欒黶士魴上之,使佐上軍,魏絳多功,以趙武為賢而為之佐,君明臣忠,上讓下競,當是時也。晉不可敵,事之而後可,君其圖之,王曰:吾既許之矣,雖不及晉,必將出師,秋,楚子師于武城,以為秦援,秦人侵晉,晉饑,弗能報也。
公元前562年
靈王十年,冬,秦人伐晉。
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四月,諸侯伐鄭,鄭人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楚子囊乞旅於秦,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將以伐鄭,鄭伯逆之,丙子,伐宋。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冬,十二月,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鮑先入晉地,士魴禦之,少秦師而弗設備,壬午,武濟自輔氏,與鮑交伐晉師,己丑,秦晉戰于櫟,晉師敗績,易秦故也。
公元前561年
靈王十一年,冬,秦嬴歸于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十二年,冬,秦嬴歸于楚,楚司馬子庚聘于秦,為夫人寧,禮也。
公元前559年
靈王十三年,夏,四月,晉荀偃魯叔孫豹,齊崔杼,宋華閱,仲江,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於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竈,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余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丐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衛北宮括不書於向,書於伐秦,攝也。秦伯問於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於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於晉而復之。
公元前547年
靈王二十五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夏,楚子,秦人,侵吳。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會于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五月,秦晉為成,晉韓起如秦涖盟,秦伯車如晉涖盟,成而不結,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夏,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印堇父與皇頡戌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公元前541年
景王四年,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夏,五月,秦后子有寵於桓,如二君於景,其母曰:弗去懼選,癸卯,鍼適晉,其車千乘,后子享晉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車,自雍及絳,歸取酬幣,終事八反,司馬侯問焉。曰:子之車盡於此而已乎,對曰:此之謂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見,女叔齊以告公,且曰:秦公子必歸,臣聞君子能知其過,必有令圖,令圖,天所贊也。后子見趙孟,趙孟曰:吾子其曷歸,對曰:鍼懼選於寡君,是以在此,將待嗣君,趙孟曰:秦君何如,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何為,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斃也。趙孟曰:天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曰:鍼聞之,國無道而年穀和熟,天贊之也。鮮不五稔,趙孟視蔭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后子出而告人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翫歲而愒日,其與幾何。秋,楚公子圍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犫,櫟,郟,鄭人懼,子產曰:不害,令尹將行大事,而先除二子也。禍不及鄭,何患焉。冬,楚公子圍將聘于鄭,伍舉為介,未出竟,聞王有疾而還,伍舉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圍至,入問王疾,縊而弒之,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右尹子干出奔晉,官廄尹子晳出奔鄭,殺太宰伯州犁於郟,葬王於郟,謂之郟敖,使赴於鄭,伍舉問應為後之辭焉。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之曰:共王之子圍為長,子干奔晉,從車五乘,叔向使與秦公子同食,皆百人之餼,趙文子曰:秦公子富,叔向曰:底祿以德,德鈞以年,年同以尊,公子以國,不聞以富,且夫以千乘去其國,彊禦已甚,詩曰:不侮鰥寡,不畏彊禦,秦楚匹也。使后子與子干齒辭。曰:鍼懼選,楚公子不獲,是以皆來,亦唯命,且臣與羇齒,無乃不可乎,史佚有言曰:非羇何忌。
公元前537年
景王八年,秋,秦伯薨,子哀公立。
按《春秋》:昭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秦后子復歸于秦,景公卒故也。
公元前536年
景王九年,春,葬秦景公。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大夫如秦葬景公,禮也。
公元前506年
敬王十四年,冬,楚申包胥請師于秦。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四年,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大敗之,吳從楚師,及清發,五戰及郢,楚子取其妹,𢌿我,以出,涉睢,吳入郢,楚子涉江,入于雲中,鬥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彊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公元前505年
敬王十五年,夏,六月,申包胥以秦師救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五年,夏,六月,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於沂,吳人獲薳射於柏舉,其子帥奔徒以從,子西敗吳師於軍祥,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九月。夫概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奔楚為堂谿氏,吳師敗楚師於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於公壻之谿,吳師大敗,吳子乃歸。敬王十九年,秋,秦伯薨,孫惠公立。冬,葬秦哀公。按《春秋》:定公九年。
公元前501年
按《史記·秦本紀》: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公元前492年
敬王二十八年,冬,十月,癸卯,秦伯薨,子悼公立。按《春秋》:哀公三年。
公元前491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敬王二十九年,春,葬秦惠公。
公元前533年
按《春秋》:哀公四年。
公元前477年
敬王四十三年,秦伯薨,子厲共公立。
公元前478年
按《史記·秦本紀》: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元王元年,蜀人賂秦。
公元前475年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
公元前461年
貞定王八年,秦伐大荔。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十六年,塹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
公元前456年
貞定王十三年,秦縣頻陽。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十一年,初縣頻陽。
公元前452年
貞定王十七年,晉智開來奔。
公元前453年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
公元前444年
貞定王二十五年,秦伐義渠,虜其王。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貞定王二十六年,秦伯薨,子躁公立。
公元前443年
按《史記·秦本紀》:厲共公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
公元前441年
貞定王二十八年,南鄭叛秦。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二年,南鄭反。
公元前430年
考王十一年,義渠伐秦。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考王十二年,秦伯薨,弟懷公立。
公元前429年
按《史記·秦本紀》:躁公立十四年卒,立其弟懷公。威烈王元年,秦伯自殺,孫靈公立。
公元前425年
按《史記·秦本紀》:懷公四年,庶長晁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
公元前419年
威烈王七年,晉城少梁,秦擊之。〈按靈公立於威烈王二年,則六年應敘於
此。
〉
按《史記·秦本紀》: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
公元前415年
威烈王十一年,秦城籍姑。秦伯薨,其季父悼子代立。
〈按《通鑑前編》:靈公立止十年為威烈王十一年。《史記》作十三年,便前後不合,今依前編敘於此。〉
按《史記·秦本紀》:靈公十三年,城籍姑。靈公卒,子獻公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
公元前409年
威烈王十七年,秦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
按《史記·秦本紀》: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塹洛。城重泉。
公元前400年
安王二年,秦伯薨,子惠公立。〈按《通鑑前編》:簡公止十五年,較《史記》少一年,故
敘於此,又按秦有兩惠公。
〉
公元前399年
按《史記·秦本紀》:簡公立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公元前387年
安王十五年,秦取蜀南鄭。秦伯薨,子出子立。
公元前388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公元前385年
安王十七年,秦人弒出子,而立靈公之子師隰。按《史記·秦本紀》: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彊,奪秦河西地。
公元前384年
安王十八年,秦止從死。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元年,止從死。
公元前383年
安王十九年,秦城櫟陽。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年,城櫟陽。
公元前381年
安王二十一年,秦孝公生。
公元前374年
按《史記·周本紀》: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復合。
公元前255年
〈注〉應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後為侯伯,與周別五百載。至昭王時,西周君臣自歸受罪,獻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韋昭曰:周封秦為始別,謂秦仲也。五百歲,謂從秦仲至孝公彊大,顯王致伯,與之親合也。索隱曰:按周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號曰秦嬴,是始合也。乃秦襄公始列為諸侯,是別之也。自秦列為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獻邑三十六城以入於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舉其大數。
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
公元前238年
〈注〉徐廣曰:從此後十七年而秦昭王立。裴駰案:韋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索隱曰霸王,謂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誅毐,正十七年。正義曰周始與秦國合者,謂周、秦俱黃帝之後,至非子未別封,是合也。而別者,謂非子末年,周封非子為附庸,邑秦,後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伯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復與之親,是復合也。合十七歲而霸
公元前359年
王者出,謂從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顯王致胙於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稱王,是王者出也。然五百載者,非子生秦侯以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後十四年,則成五百載。
公元前381年
按《秦本紀》:獻公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復合,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
公元前369年
烈王七年,秦桃冬花。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十六年,桃冬花。
公元前368年
顯王元年,秦雨金櫟陽。
公元前367年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十八年,雨金櫟陽。
公元前364年
顯王五年,秦晉戰于石門,王以黼黻賀勝。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天子賀以黼黻。
公元前362年
顯王七年,秦與魏晉戰于少梁。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二十三年,與魏晉戰於少梁,虜其將公孫痤。
公元前361年
顯王八年,秦伯師隰薨,子渠梁立。
公元前384年
按《史記·秦本紀》:獻公立,二十四年卒,子孝公立,孝公立年已二十一歲矣。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彊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下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而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獂王。衛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二年,天子致胙。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
公元前355年
顯王十四年,秦魏會于杜平。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公元前354年
顯王十五年,秦魏戰于元里。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八年,與魏戰于元里,有功。顯王十七年,秦圍魏。
公元前352年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公元前350年
顯王十九年,秦徙都咸陽,初開阡陌。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二年,作為咸陽,築冀闕,秦徙都之。并諸小鄉聚,集為大縣,縣一令,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東地渡洛。
公元前348年
顯王二十一年,秦初為賦。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四年,初為賦。
公元前343年
顯王二十六年,王致伯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
公元前342年
顯王二十七年,秦會諸侯朝王。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逄澤,朝天子。
公元前340年
顯王二十九年,秦擊魏,虜公子卭。封衛鞅為商君。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卭。封鞅為列侯,號商君。顯王三十一年,秦晉戰于鴈門,秦伯渠梁薨,子駟立。衛鞅伏誅。
公元前338年
按《史記·秦本紀》:孝公二十四年,與晉戰鴈門,虜其將魏錯。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歲,誅衛鞅。鞅之初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公元前337年
顯王三十二年,楚、韓、趙、蜀人朝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顯王三十三年,王賀秦。
公元前336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二年,天子賀。
公元前335年
顯王三十四年,秦伯冠。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三年,王冠。
公元前334年
顯王三十五年,王致胙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四年,天子致文武胙。
公元前333年
顯王三十六年,以犀首為大良造。燕、趙、齊、楚合從以擯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五年,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按《通鑑綱目》:顯王三十六年,燕、趙、韓、魏、齊、楚合從以擯秦。以蘇秦為從約長,并相六國。
公元前332年
顯王三十七年,秦以齊、魏之師伐趙。魏以陰晉為和于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秦。
按《通鑑綱目》:秦以齊、魏之師伐趙。蘇秦去趙適燕,從約皆解。魏以陰晉為和於秦。
〈目〉秦使公孫衍欺齊、魏以伐趙,趙肅侯讓蘇秦,秦恐,請使燕,必報齊。乃去趙,而從納皆解。
公元前331年
顯王三十八年,秦與魏戰,虜其將龍賈。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七年,公子卭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
公元前330年
顯王三十九年,魏納河西地于秦。
按《戰國策》:楚攻魏。張儀謂秦王曰:不如與魏以勁之,魏戰勝,復聽於秦,必入西河之外;不勝,魏不能守,王必取之。王用儀言,取皮氏卒萬人,車百乘,以與魏。犀首戰勝威王,魏兵罷敝,恐畏秦,果獻西河之外。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八年,魏納河西地。
按《通鑑前編》:顯王三十九年,秦伐魏,魏獻少梁、河西地於秦。
公元前329年
顯王四十年,秦取魏汾陰、皮氏,拔焦。
按《戰國策》:楚魏戰於陘山。魏許秦以上洛,以絕秦於楚。魏戰勝,楚敗於南陽。秦責賂於魏,魏不與。管淺謂秦王曰:王何不謂楚王曰:魏許寡人以地,今戰勝,魏王背寡人也。王何不與寡人遇。魏畏秦、楚之合,必與秦地矣。是魏勝楚而亡地於秦也;是王以地德寡人,秦之楚者多資矣。魏弱,若不出地,則王攻其南,寡人攻其西,魏必危。秦王曰:善。以是告楚。楚王揚言與秦遇,魏王聞之恐,效上洛於秦。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與魏王會應。圍焦,降之。
公元前328年
顯王四十一年,秦張儀取魏蒲陽,歸之魏,盡入上郡以謝秦,以儀為相。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
按《通鑑綱目》:張儀者魏人,與蘇秦俱事鬼谷,學縱橫之術。游諸侯無所遇,蘇秦召而辱之,儀怒入秦,秦王說之,以為客卿。至是將兵伐魏,取蒲陽,言於秦王,請復以與魏,而使公子繇質焉。儀因說魏王曰:秦之遇魏甚厚,魏不可以無禮於秦。魏因盡入上郡十五縣以謝焉。儀歸而相秦。
公元前327年
顯王四十二年,秦縣義渠。歸焦、曲沃于魏。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一年,縣義渠。歸魏焦、曲沃。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
公元前326年
顯王四十三年,秦初臘。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二年,初臘。
公元前325年
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使張儀伐魏取陝。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
公元前324年
顯王四十五年,秦更為元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四年,夏為元年。
公元前323年
顯王四十六年,秦、齊、楚會于齧桑。張儀兔相。
公元前336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
公元前323年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六年,秦相張儀免。
公元前322年
顯王四十七年,韓、魏太子俱朝于秦。秦取魏曲沃、平周。
公元前335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三年,韓、魏太子來朝。張儀相魏。
公元前322年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七年,秦伐魏,取曲沃、平周。顯王四十九年,秦王游至北河。
公元前333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五年,王游至北河。
公元前319年
慎靚王二年,諸侯伐秦,秦出兵迎之,皆敗走。義渠襲秦,大敗秦師。
按《戰國策》:義渠君之魏,公孫衍謂義渠君曰:道遠,臣不得復過矣,請謁事情。義渠君曰:願聞之。對曰:中國無事於秦,則秦且燒焫獲君之國;中國為有事於秦,則秦且輕使重幣,而事君之國也。義渠君曰:謹聞令。居無幾何,五國伐秦。陳軫謂秦王曰:義渠君,蠻夷之賢君,王不如賂之以撫其心。秦王曰:善。因以文繡千匹,好女百人,遺義渠君。義渠君致群臣而謀曰:此乃公孫衍之所謂也。因起兵襲秦,大敗秦人於李帛之下。
公元前331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七年,樂池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
公元前318年
慎靚王三年,魏請成于秦,張儀復相秦。
公元前330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八年,張儀復相秦。
按《通鑑綱目》:張儀說魏王曰:梁地方不至千里,卒不過三十萬,地四平,無名山大川之限,卒戍四境者不下十萬,梁之地勢固戰場也。夫諸侯之約從,盟洹水之上,結為兄弟以相堅也。今親兄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相殺傷,而欲恃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成亦明矣。大王不事秦,秦下兵攻河外,據卷、衍、酸棗,劫衛,取陽晉,則趙不南,梁不北,而從道絕矣。大王之國雖欲無危不可得也。魏王乃倍從約,而因儀以請成於秦。儀歸,復相秦。
公元前316年
慎靚王五年,秦伐蜀,取之。伐取趙中都、西陽。
按《戰國策》:司馬錯與張儀爭論於秦惠王前。司馬錯欲伐蜀,張儀曰:不如伐韓。王曰:請聞其說。對曰:親魏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轅、緱氏之口,當屯留之道,魏絕南陽,楚臨南鄭,秦攻新城、宜陽,以臨二周之郊,誅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寶器必出。據九鼎,按圖籍,挾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聽,此王業也。今夫蜀,西僻之國,而戎狄之長也,敝名勞眾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為利。臣聞: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爭焉,顧爭於戎狄,去王業遠矣。司馬錯曰:不然,臣聞之,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之地小民貧,故臣願從事於易。夫蜀,西僻之國也,而戎狄之長也,而有桀、紂之亂。以秦攻之,辟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足以廣國也;得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眾,而彼已服矣。故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海,諸侯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兩附,而又有禁暴正亂之名,今攻韓劫天子,劫天子,惡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義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臣請謁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韓、周之與國也。周自知失九鼎,韓自知亡三川,則必將二國并力合謀,以因於齊、趙,而求解乎楚、魏。以鼎與楚,以地與魏,王不能禁。此臣所謂危,不如伐蜀之完也。惠王曰:善。寡人聽子。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號為侯,而使陳莊相蜀,蜀既屬秦,益強富厚,輕諸侯。
公元前329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伐取趙中都、西陽。
公元前315年
慎靚王六年,秦侵義渠,伐魏,又敗韓師,而質其太子倉。
公元前328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年,韓太子倉來質。伐取韓石章。伐敗趙將泥。伐取義渠二十五城。
公元前314年
赧王元年,魏焦降,秦大敗韓師于岸門,封公子通于蜀。
公元前327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一年,㯉里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按《通鑑綱目》:赧王元年,秦伐魏,取曲沃,又敗韓師於岸門。
公元前313年
赧王二年,秦、梁會於臨晉。秦伐趙,楚屈丐伐秦。按《戰國策》:齊助楚攻秦,取曲沃。其後,秦欲伐齊,齊、楚之交善,惠王患之,謂張儀曰:吾欲伐齊,齊楚方懽,子為寡人謀之,奈何。張儀曰:王其為臣約車并幣,臣請試之。張儀南見楚王曰:敝邑之王所說甚者,無大大王;唯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大齊王。唯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大齊王。今齊王之罪,其於敝邑之王甚厚,敝邑欲伐之,而大國與之懽,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令而儀不得為臣也。大王苟能閉關絕齊,臣請使秦王獻商於之地,方六百里。若此,齊必弱,齊弱則必為王役矣。則是北弱齊,西德於秦,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則此一計而三利俱至。楚王大悅,宣言於朝廷,曰:不穀得商於之地,方六百里。群臣聞見者畢賀,陳軫後見,獨不賀。楚王曰:不穀不煩一兵,不傷一人,而得商於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為智矣。諸士大夫皆賀,子獨不賀,何也。陳軫對曰:臣見商於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故不敢妄賀。王曰:何也。對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先絕,是楚孤也,秦又何重孤國。且先出地絕齊,秦計必弗為也;先絕齊後責地,且必受欺於張儀;受欺於張儀,王必惋之,是西生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兵必至矣。楚王不聽,曰:吾事善矣。子其彌口無言,以待吾事。楚王使人絕齊,使者未來,又重絕之。張儀反,秦使人使齊,齊、秦之交陰合。楚因使一將軍受地於秦。張儀至,稱病不朝。楚王曰:張子以寡人不絕齊乎。乃使勇士往詈齊王。張儀知楚絕齊也,乃出見使者曰:從某至某,廣從六里。使者曰:臣聞六百里,不聞六里。儀曰:儀固以小人,安得六百里。使者反報楚王,楚王大怒,欲興師伐秦。陳軫曰:臣可以言乎。王曰:可矣。軫曰:伐秦非計也,王不如賂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而取償於齊也。楚國不尚全事。王今已絕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齊、秦之交也,國必大傷。楚王不聽,遂舉兵伐秦。
公元前326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莊。
公元前313年
按《通鑑綱目》:赧王二年,秦伐趙。楚屈丐伐秦。
公元前312年
赧王三年,秦大敗楚師于丹陽,取漢中。復襲秦,又大敗于藍田,楚求和于秦。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丐,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年,秦大敗楚師於丹陽,虜屈丐,遂取漢中。楚襲秦,又大敗於藍田。韓、魏襲楚,楚割兩城以和於秦。
公元前311年
赧王四年,秦伐楚,取召陵。使張儀合五國連橫以事。秦王駟薨,子蕩立。
公元前324年
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相壯殺蜀侯來降。惠王卒,子武王立。韓、魏、齊、楚、越皆賓從。
按《通鑑綱目》:秦惠王使告楚懷王,請以武關之外易黔中地。楚王曰:不願。願得張儀而獻黔中。儀請行。秦王曰:楚將甘心於子奈何。儀曰:秦彊而楚弱,大王在,楚不宜敢取臣。且臣善其嬖臣靳尚,尚得事幸姬鄭袖,袖言王無不聽者。遂往楚。王囚,將殺之。尚謂袖曰:秦王甚愛張儀,將以六縣及美女贖之。王重地尊秦,秦女必貴而夫人斥矣。於是袖日夜泣於王曰:臣各為其主耳。今殺儀,秦必大怒。妾請子母俱遷江南,毋為秦所魚肉也。王乃赦儀而厚禮之。儀因說曰:夫為從者,無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不格明矣。今王不事秦,秦劫韓驅梁而攻楚,則楚危矣。又自巴蜀治船積粟,浮岷江而下,一日行三百餘里,不十日而距扞關,扞關驚則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又舉甲而出武關,則北地絕。秦之攻楚,危難在三月之內,而楚待諸侯之救在半歲之外,此臣所為大王患也。大王誠聽臣,請令秦、楚長為兄弟之國。楚王已得儀而重出地,乃許之。儀遂說韓王曰:事秦攻楚,以轉禍而悅秦。韓王許之。儀歸報秦,封以六邑,號武信君。復使東說齊事秦,齊王許之。西說趙王與秦約為兄弟之國,趙王許之。北說燕王,燕王請獻常山之尾五城以和。儀歸報未至,而惠王薨,子武王立。武王自為太子時不說儀,諸侯聞之,皆畔衡,復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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