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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公輔部彙考一
上古〈黃帝有熊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商〈帝湯一則 中宗一則 高宗一則〉
周〈成王一則〉
漢〈總一則 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二則 獻帝建安二則〉
魏〈文帝黃初三則〉
晉〈總一則 惠帝永康一則 永寧一則 元帝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康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公輔部彙考一
上古
黃帝有熊氏得六相以輔政。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黃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風后明乎。天道故為當時,太常察乎。地利故為稟者,奢龍辨乎。東方故為土師,祝融辨乎。南方故為司徒,大封辨乎。西方故為司馬,后土辨乎。北方故為李。
陶唐氏
帝堯納舜于百揆,舜復舉八愷、八元以為帝相。
按《書經·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于帝,濬哲文明溫恭,允塞,元德升聞,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于百揆,百揆時敘。
按《左傳》: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文公曰: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
〈注〉高陽帝顓頊之號八人,其苗裔即垂益禹皋陶之倫,庭堅即皋陶字愷和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
〈注〉高辛帝嚳之號八人,亦其苗裔即稷契朱虎熊羆之倫元善也。
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
〈注〉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土地之官。契作司徒,五教在寬,故知契在八元之中。〈疏〉《正義》曰《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此云舉八元,使布五教。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尚書》禹作司空,此云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此知禹在八愷中也。但不知八愷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
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凶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此三族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魑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曰:納于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于四門,四門穆穆,無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
〈注〉大功:舉十六相,去四凶也。
有虞氏
舜命禹宅百揆。
按《書經·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禹拜稽首,讓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汝往哉。
〈蔡傳〉奮起熙廣載事,亮明惠順疇類也。一說亮相也。舜言有能奮起事功,以廣帝堯之事者,使居百揆之位,以明亮庶事,而順成庶類也。僉,眾也,四岳,所領四方諸侯之在朝者也。禹,姒姓,崇伯鯀之子也。平水土者,司空之職,時是懋勉也。指百揆之事以勉之也。蓋四岳及諸侯,言伯禹見作司空,可宅百揆。帝然其舉,而咨禹,使仍作司空,而兼行百揆之
事。錄其舊績,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後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類也。
商湯以伊尹為上相,仲虺為左相。
按《書經·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傳〉阿倚衡平。〈疏〉《正義》曰:古人所讀,阿倚同音,故阿亦倚也。稱上謂之衡,故衡為平也。
按咸有一德。伊尹既復政厥辟,將告歸,乃陳戒于德。
〈疏〉伊尹,湯之上相,位為三公,必封為國君,又受邑于畿內,告老致政事於君,欲歸私邑以自安。將離王朝,故陳戒以德也。
按《說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堯舜,其心愧恥,若撻于市,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爾尚明保予,罔俾阿衡,專美有商。
〈孔傳〉保衡,伊尹也。〈疏〉言先世所取安以平也。阿衡,保衡,非常人之官名,蓋當時特以此名號伊尹也。
按《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于鳴條之野,作湯誓。湯歸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誥。
〈孔傳〉仲虺為湯左相,奚仲之後。
按《詩經·商頌》: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
〈朱註〉降言天賜之也,卿士則伊尹也,阿衡,伊尹官號也。
按《左傳》: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
夏車正,奚仲遷于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注〉仲虺,奚仲之後。
按《晉書·職官志》: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之。
中宗太戊以伊陟為相。
按《書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伊陟贊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孔傳〉伊陟,伊尹子。太戊,沃丁弟之子。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罰,巫咸臣名。〈疏〉伊陟不先告太戊,而告巫咸者,君奭云,在太戊時則有若巫咸乂,王家則咸是賢臣,能治王事,大臣見怪而懼,先共議論,而後以告君。
高宗武丁立傅說為相。
按《書經·說命》:王庸作書以誥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類,茲故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說築傅巖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諸左右。
周
成王作周官,始立三公,三孤之職。
按《書經·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
〈孔傳〉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論道,以經緯國事,和理陰陽,言有德乃堪之。
官不必備,惟其人。
〈孔傳〉三公之官,不必備員,惟其人有德乃處之。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孔傳〉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者。
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孔傳〉副貳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輔我一人之治。
漢
漢承秦制,設丞相或相國,佐天子理萬機。後改大司徒,設太尉掌武事。後改大司馬大將軍,軍國大事,皆預之。而御史大夫、副丞相,後更名大司空。太師、太傅、太保,仍古不常置。
公元前206年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承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
〈注〉按應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悅曰:秦本次國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無三公官。
公元前139年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有長史,秩千石。
〈注〉按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司馬,主武也,諸武官亦以為號。師古曰:冠者加於其上,共為一官也。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
公元前8年
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姦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注〉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云。臣瓚曰:《茂陵書》: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服虔曰:直指指事而行無阿私也。師古曰:衣以繡者,尊寵之也。
公元前188年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綬。後省,八年復置。後省,哀帝元壽二年復置。位在三公上。
公元1年
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綬。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文帝三年冬十二月,太尉潁陰侯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51年
景帝七年春二月,罷太尉官。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後漢
後漢設太傅、太尉、大司馬、司徒、司空皆稱公,論國之大事時置時省。
按《後漢書·百官志》:太傅,上公一人。
〈注〉《大載記》曰:傅,傅之德義也。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賈生曰:天子不喻於先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此太師之責也。古者,齊太公職之。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戒於齊,不信於事,此太傅之責也。古者,周公職之。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敘,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節,此太保之責也。古者,燕召公職之。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答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言語之道,簡聞少誦,不博不習,此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御器列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天子居處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此少保之責也。此古天子自輔弼之禮也,自為天子而賢智維之。故能慮無失計,舉無過事,終身得中。
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
公元前1年
〈注〉胡廣注曰: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案靈帝之初,以陳蕃為太傅。蕃誅,以胡廣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長安,又自尊為太師,位在太傅上。應劭《漢官儀》曰: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闕。又漢官云: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太傅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長史,與漢異。
太尉公一人。
〈注〉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前書曰秦官。鄭元《注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云:舜為太尉束晳,據非秦官,以此追難元焉。臣昭曰:緯候眾書宗貴神詭,出沒隱顯,動挾誕怪,該覈陰陽,徼迎起伏。或有先徵,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偽,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為謬。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苑》曰:當堯之時,舜為司徒。《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公元25年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
公元前117年
〈注〉《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公元51年
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
〈注〉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以司馬、司空府,欲復更太尉府。時公趙憙也。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
公元72年
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容。憙表陳之,即聽,許其冬臨辟雍,歷二府,見皆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時憙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憙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開陽城門內與此不同。臣昭案劉虞為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
〈注〉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諸曹事。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
〈注〉《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閤主簿錄省眾事。
公元36年
〈注〉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十。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并正舉者。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御屬主為公御。
〈注〉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閤下令史主閤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
〈注〉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注〉孔安國曰:主徒眾教以禮義。
公元25年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徒。
〈注〉《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御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懸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周禮》有外朝于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公元51年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公元前1年
〈注〉《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諭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
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初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闌,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注〉漢官目錄三十人
公元313年
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公元203年
〈注〉《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二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注〉馬融曰:掌營城郭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
〈注〉《韓詩外傳》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公元25年
世祖即位,為大司空。
公元前8年
〈注〉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公元51年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公元208年
〈注〉《漢舊儀》曰:御史大夫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宄,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群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
〈注〉《漢官目錄》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
〈注〉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公元前8年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眾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
〈注〉《魏略》曰: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公元75年
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復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復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焉。
公元425年
〈注〉《梁冀別傳》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禮儀大將軍,朝到端門,若龍門謁者,將引增掾屬舍人,令史官騎鼓吹各十人。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
〈注〉《東觀書》曰: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
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
〈注〉《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
掾屬二十九人。
〈注〉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
〈注〉應劭《漢官儀》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候。
公元35年
世祖建武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公元前1年
〈注〉漢官儀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今省。
公元51年
建武二十七年,詔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王況薨。五月丁丑,詔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無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馬為太尉。驃騎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以太僕趙憙為太尉,大司農馮勤為司徒。
公元203年
獻帝建安八年冬十月,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公元前118年
〈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舉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復置之。
公元208年
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為丞相。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按《三國志·魏武帝本紀》:建安十三年,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
〈注〉《獻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綬。御史大夫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先賢行狀》曰:璆字孟平,廣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歷任城、汝南、東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徵當還,為袁術所劫。術僭號,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終不為屈。術死後,璆得術璽,致之漢朝,拜衛尉、太常;公為丞相,以位讓璆焉。
魏
公元220年
文帝黃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相國為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云云。
公元221年
黃初二年,分三公戶邑,封其子弟,詔天地之,勿劾三公。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黃初二年春正月辛巳,分三公戶邑,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夏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大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
公元222年
黃初三年,詔太后、后族不得當輔政之任。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三年秋九月甲午,詔曰: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晉
晉丞相、相國不常置。以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太尉,皆為公議國家大政,而開府儀同特進,左右光祿大夫參預之。設尚書令,左右僕射,統列曹尚書丞,侍郎,以掌選署及文書。而以上公重臣錄尚書事,或稱都督中外以統之。又置中書監令及侍郎,典中書及誥命。
按《晉書·職官志》:丞相、相國,並秦官也。晉受魏禪,並不置,自惠帝之後,省置無恆。為之者,趙王倫、梁王彤、成都王穎、南陽王保、王敦、王導之徒,皆非復尋常人臣之職。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鍾繇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鄭沖為之。晉初以景帝諱故,又採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師之任,秩增三司,與太傅太保皆為上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無其人則闕。以安平獻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後,其名不替,而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並古官也。自漢歷魏,置以為三公。及晉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馬,古官也。漢制以冠大將軍、驃騎、車騎之上,以代太尉之職,故恆與太尉迭置,不並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為官,位在三司上。晉受魏禪,因其制,以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義陽王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唯無丞相焉。自義陽王望為大司馬之後,定令如舊,在三司上。
公元前1958年
大將軍,古官也。漢武帝置,冠以大司馬名,為崇重之職。及漢東京,大將軍不常置,為之者皆擅朝權。至景帝為大將軍,亦受非常之任。後以叔父孚為太尉,奏改大將軍在太尉下。及晉受命,猶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後復舊,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遷大將軍,復制在三司下,伷薨後如舊。開府儀同三司,漢官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黃權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起於此也。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祿大夫、光祿大夫,開府位從公者為文官公,冠進賢三梁,黑介幘。大司馬、大將軍、太尉、驃騎、車騎、衛將軍、諸大將軍,開府位從公者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幘。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綬,著五時服。其相國、丞相,皆袞冕,綠盭綬,所以殊於常公也。
公元281年
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二年,又給春,絹百匹,秋絹二百匹,綿二百斤。元康元年,給菜田十頃,騶十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長史一人,秩一千石;西東閤祭酒、西東曹掾、戶倉賊曹令史屬各一人;御屬閤下令史、西東曹倉戶賊曹令史、門令史、記室省事令史、閤下記室書令史、西東曹學事各一人。給武賁二十人,持班劎。給朝車駕駟、安車黑耳駕三各一乘,祭酒掾屬白蓋小車七乘,軺車施耳後戶、皁輪犢車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已上,皆皁零辟朝服。太尉雖不加兵者,吏屬皆降服。司徒加置左右長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屬各一人,西曹稱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數如舊令。司空加置導橋掾一人。諸公及開府位從公加兵者,增置司馬一人,秩千石;從事中郎二人,秩比千石;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顗、士曹,營軍、刺姦、帳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已上,皆絳服。司馬給吏卒如長史,從事中郎給侍二人,主簿、記室督各給侍一人。其餘臨時增崇者,則褒加各因其時為節文,不為定制。
諸公及開府位從公為持節都督,增參軍為六人,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祭酒、掾屬、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特進,漢官也。二漢及魏晉以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太僕羊琇遜位,拜特進,加散騎常侍,無餘官,故給吏卒車服。其餘加特進者,唯食其祿賜,位其班位而已,不別給特進吏卒車服,後定令。特進品秩第二,位次諸公,在開府驃騎上,冠進賢兩梁,黑介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無章綬,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賜春服絹五十匹,秋絹百五十匹,綿一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給菜田八頃,田騶八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給安車黑耳駕御一人,軺車施耳後戶一乘。
左右光祿大夫,假金章紫綬。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者,品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幘、車服、佩玉,置吏卒羽林及卒,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其以為加官者,唯假章綬、祿賜班位而已,不別給車服吏卒也。又卒贈此位,本已有卿官者,不復重給吏卒,其餘皆給。
錄尚書,案漢武時,左右曹諸吏分平尚書奏事,知樞要者始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霍光以大將軍,王鳳以大司馬,師丹以左將軍並領尚書事。後漢章帝以太傅趙憙、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尚書有錄名,蓋自憙、融始,亦西京領尚書之任,猶虞唐大麓之職也。和帝時,太尉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位上公,在三公上,漢制遂以為常,每少帝立則置太傅錄尚書事,猶古冢宰總己之義,薨輒罷之。自魏晉以後,亦公卿權重者為之。
尚書令,秩千石,假銅印黑綬,冠進賢兩梁冠,納言幘,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則策命之,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給賜絹,春三十匹,秋七十匹,綿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賈充為尚書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蓋自此始。
公元199年
僕射,服秩印綬與今同。案漢本置一人,至漢獻帝建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邰為尚書左僕射,僕射分置左右,蓋自此始。經魏至晉,迄於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為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令闕,則左為省主;若左右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
中書監及令,案漢武帝遊晏後庭,始使宦者典事尚書,謂之中書謁者,置令、僕射。成帝改中書謁者令曰中謁者令,罷僕射。漢東京省中謁者令,而有中官謁者令,非其職也。魏武帝為魏王,置祕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置監、令,以祕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監、令蓋自此始也。及晉因之,並置一人。
中書侍郎,魏黃初初,中書既置監、令,又置通事郎,次黃門郎。黃門郎已署事過,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為帝省讀,書可。及晉,改曰中書侍郎,員四人。中書侍郎蓋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書侍郎曰通事郎,尋復為中書侍郎。中書舍人,案晉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人,江左令舍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後省,而以中書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詔命。
公元300年
惠帝永康元年秋九月,改司徒為丞相,以梁王彤為之。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301年
永寧元年夏六月甲戌,罷丞相,復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彤為太宰,領司徒。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公元322年
元帝永昌元年冬十一月己酉,罷司徒,並丞相。
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公元325年
明帝太寧三年,詔令太宰司徒以下詣都,坐參議政道。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夏四月,詔曰:大事初定,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已下,詣都坐參議政道,諸所因革,務盡事中。又詔曰:餐直言,引亮正,想群賢達吾此懷矣。予違汝弼,堯舜之相君臣也。吾雖虛闇,庶不距逆耳之談。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勗之。
公元338年
成帝咸康四年,改司徒為丞相,拜三公,始用樂。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四年夏六月,改司徒為丞相,以太傅王導為之。按《禮志》:四年,成帝臨軒,遣使拜太傅、太尉、司空。儀注,太樂宿懸于殿庭。門下奏,非祭祀宴饗,則無設樂之制。太常蔡謨議曰:凡敬其事則備其禮,禮備則制有樂。樂者,所以敬事而明義,為耳目之娛,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饗。宴饗之有樂,亦所以敬賓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饗之,郤至辭曰:不忘先君之好,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尋斯辭也,則宴樂之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為起,在輿為下,言稱伯舅。傳曰國卿,君之貳也,是以命使之日,御親臨軒,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王饗下國之使,及命將帥,遣使臣,皆有樂。故詩序曰: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又曰:採薇以遣使,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皆作樂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輔相,比于下國之臣,輕重殊矣。輕誠有之,重亦宜然。故謂臨軒遣使,宜有金石之樂。議奏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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