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一卷目錄
翰林院部彙考一
上古〈黃帝有熊氏一則〉
商〈總一則〉
周〈總一則 成王一則 穆王二則 平王二則〉
漢〈總一則 宣帝甘露一則 成帝河平一則〉
後漢〈總一則 章帝建初二則 和帝章和一則 永元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一則 獻帝中平一則〉
魏〈明帝青龍一則〉
晉〈總一則 武帝泰始一則 元帝建武一則〉
宋〈總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南齊〈總一則 高帝建元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大同一則〉
陳〈總一則 武帝永定一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孝文帝太和五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二則〉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一卷
翰林院部彙考一
上古
黃帝有熊氏始立史官置左史右史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帝命倉頡為左史,沮誦為右史。倉頡見鳥獸之跡,體類象形而制字,使天下義理必歸文字,文字必歸六書。
商
商設六大之職,而以大史屬於天官。
按《禮記·曲禮》: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大音奏〉
〈注〉典,法也。此蓋殷時制也。周則太宰為天官大宗,曰宗伯為春官,大史以下屬焉。
周
周設史官、太史之職,掌六典及法則。以逆治。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八柄及敘事之法,外史掌命令書志之事,而皆率屬以統於春官宗伯。
按《禮記·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陳注〉疏曰:言謂盟會之辭舊事也。方氏曰:史,國史也。載筆將以書未然之事,載言將以閱已然之事。
王制:太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天子齋戒受諫。〈陳注〉周官太史典歷代禮儀之籍,國有禮事,則豫執
簡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及所當知之諱惡,如廟諱忌日之類,奉而進之天子。天子重其事,故齋戒以受其所教。詔諫猶教詔也。
《玉藻》:天子,元端而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陳注〉天子之於事,則無為。而其所有為者,言動而已。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宗伯禮官
按《周禮》:春官之屬,太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注〉太史,史官之長。
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國之治,掌灋以逆官府之治,掌則以逆都鄙之治。
〈注〉典,則亦法也。逆,迎也。六典八灋八,則冢宰所建,以治百官,太史又建焉,以為王迎,受其治也。太史,日官也。《春秋傳》曰: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居猶處也,言建六典以處六卿之職。
凡辨灋者攷焉。不信者刑之。
〈注〉謂邦國都鄙,以灋爭訟來正之者。
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以貳六官,六官之所登。
〈注〉約劑,要盟之載辭及券書也。貳猶副也,藏灋與約劑之書,以為六官之副,其有後事,六官又登焉。
若約劑亂則辟灋,不信者刑之。
〈注〉謂抵冒盟誓者,辟灋者,考按讀其然否。
正歲年以序事,頒之于官府及都鄙。
〈注〉中數曰歲朔,數曰年,中朔大小不齊,正之以閏,若今時作曆日矣。定四時以次序,授民時之事。
頒告朔于邦國。
〈注〉天子頒朔于諸侯,諸侯藏之祖廟,至朔朝于廟,告而受行之。
閏月,詔王居門終月。〈注〉門謂路寢門也。鄭司農云:《月令》十二月分在青陽明堂,總章元堂左右之位,惟閏月無所居,居于門,故於文王在門謂之閏。
大祭祀,與執事卜日。
〈注〉執事大卜之屬,與之者,當視墨。
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
〈訂義〉賈氏曰:戒謂散齋七日,宿謂致齋三日。當此日,與群執事預祭之官,讀禮書而協事,恐事有失錯,物有不供故也。鄭康成曰:協,合也。
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
〈注〉謂校呼之,教其所當居之處。
辨事者攷焉。不信者誅之。
〈注〉謂抵冒其職事。
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
〈注〉亦先習錄之也。
及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
〈注〉將,送也。詔王,告王以禮事。
太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
〈注〉鄭司農云:大出師則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凶,史官主知天道。故《國語》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春秋傳》曰:楚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楚子使問諸周太史,太史主天道,元謂瞽即太師,太師,瞽官之長。
大遷國抱灋以前。
〈注〉灋,司空營國之灋也。抱之以前,當先王至,知諸位處。
大喪,執灋以涖勸防。
〈注〉鄭司農云:勸防引大紼。
遣之日,讀誄。
〈注〉遣謂祖廟之庭,大奠將行時也。人之道,終於此,累其行而讀之。太師又帥瞽廞之,而作諡。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誄諡,成於天道。
凡喪事攷焉。
〈注〉為有得失。
小喪,賜諡。
〈注〉小喪,卿大夫也。
凡射事,飾中,舍算,執其禮事。
〈注〉舍讀曰釋。鄭司農云:中所以盛算也。元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鄉射禮》曰:君國中射則皮豎中,於郊則閭中,於竟則虎中,大夫兕中,士鹿中。天子之中,未聞。
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
〈注〉鄭司農云:志謂記也,《春秋傳》所謂《周志》,《國語》所謂《鄭書》之屬是也。史官主書,故韓宣子聘于魯,觀書太史氏繫世,謂帝繫世本之屬是也。小史主定之瞽矇諷誦之,先王死日為忌,名為諱,故書奠為帝。杜子春云:帝當為奠,奠讀為定,書帝亦或為奠,元謂王有事所祭於其廟。
大祭祀,讀禮灋,史以書敘昭穆之俎簋。
〈注〉讀禮灋者,太史與群執事史,此小史也。言讀禮灋者,小史敘俎簋以為節,故書簋,或為几。鄭司農云:几讀為軌,書亦或為簋,古文也。大祭祀,小史主敘其昭穆,以其主定繫。世祭祀史主敘其昭穆次其俎簋。故齊景公疾欲誄於祝史,元謂俎簋牲與黍稷,以書次之,校比之。
大喪,大賓客,大會同,大軍旅,佐太史。凡國事之用禮灋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喪,賜諡,讀誄。
〈注〉其讀誄,亦以太史賜諡為節事相成也。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注〉太宰既以詔王,內史又居中貳之。
執國灋及國令之貳,以攷政事,以逆會計。
〈注〉國灋六典,八灋八則。
掌敘事之灋,受納訪,以詔王聽治。
〈注〉敘六敘也。納訪納謀於王也。六敘六曰以敘聽其情。
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
〈注〉鄭司農說,以《春秋傳》曰:王命內史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策,謂以簡策書王命。其文曰:王為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受策以出。
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
〈注〉若今尚書入省事。
王制祿,則贊為之,以方出之,賞賜,亦如之。
〈注〉贊為之,為之辭也。鄭司農云:以方,出之以方版,書而出之,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
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杜子春云:方直謂今時牘也。元謂王制,曰王之三公,視公侯卿,視伯大夫,視子男元士,視附庸。
內史掌書王命,遂貳之。
〈注〉副寫藏之。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外史掌書外令。
〈注〉王令下畿外。
掌四方之志。
〈注〉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檮杌》。
掌三皇五帝之書。
〈注〉楚靈王所謂三墳五典。
掌達書名于四方。
〈注〉謂若《堯典》《禹貢》達此名,使知之。或曰: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書之文字,得能讀之。
若以書使于四方,則書其令。
〈注〉書王令以授使者。
公元前671年
成王元年,伯禽就封於魯分以史官。
公元前540年
按《左傳》:定公四年,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衛子魚曰: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之,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按《通鑑》:伯禽就封在成王元年。〉
〈注〉史太史典策春秋之制。〈疏〉《正義》曰:典策謂史官書策之典,若傳之所云發凡之類,賜之以法,使依法書,時事也。
公元前940年
穆王二十四年,命左史戎夫作記。
按《竹書紀年》:云云。
按《汲冢周書》、《史記》:解維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聞。信不行,義不立,則哲士凌,君政禁,而生亂,皮氏以亡。諂諛日近,方正日遠,則邪人專國,政禁而生亂,華氏以亡。好貨財珍怪,則邪人進。邪人進,則賢良日蔽而遠。賞罰無位,隨財而行,夏后氏以亡。嚴兵而不〈闕〉者,其臣懾,其臣懾而不敢忠,不敢忠則民不親,其吏刑始于親,遠者寒心,殷商以亡。樂專于君者,權專于臣,權專于臣,則刑專于民,君娛於樂,臣爭于權,民盡于刑,有虞氏以亡。奉孤以專命者,謀主必畏其威,而疑其前事,挾德而責,數日疏位均而爭平,林以亡。大臣有錮職譁誅者,危。昔者質沙三卿,朝而無禮,君怒而久拘之,譁而弗加,譁卿謀變,質沙以亡。外內相間,下撓其民,民無所附,三苗以亡。弱小在彊大之間,存亡將由之,則無天命矣。不知命者,死。有夏之方興也,扈氏弱而不恭,身死國亡。嬖子兩重者亡。昔者,義渠氏有兩子,異母,皆重。君疾,大臣分黨而爭,義渠以亡。功大不賞者,危。昔平州之功大而不賞,諂臣日賞貴功,日怒而生變,平州之君以走出。召遠不親者,危。昔有林氏召離戎之君,而朝之,至而不禮,留而弗親。離戎逃而去之,林氏誅之。天下叛林氏。昔者,曲集之君伐智而專事,彊力而不賤其臣,忠良皆伏愉。州氏伐之君,孤而無使,曲集以亡。昔者有巢氏有亂臣,而貴任之以國,假之以權,擅國而主斷。君已而奪之,臣怒而生變,有巢以亡。斧小不勝柯者亡。昔有鄶君,嗇儉滅爵,損祿群臣,卑讓上下,不臨後〈闕〉小弱,禁罰不行,重氏伐之,鄶君以亡。久空重位者危。昔有共工自賢,自以無臣久空,大官下官交亂,民無所附,唐氏伐之,共工以亡。犯難爭權疑者,死。昔有林氏、上衡氏爭權,林氏再戰弗勝,上衡氏偽義,弗克,俱身死國亡。知能均而不親,並重事君者,危。昔有南氏,有二臣,貴寵力鈞勢敵,竟進爭權,下爭朋黨,君弗禁。南氏以分。昔有果氏,好以新易故,故者疾怨,新故不和,內爭朋黨,陰事外權,有果氏以亡。爵重祿輕比〈闕〉不成者亡。昔有畢程氏,損祿增爵,群臣貌匱,比而戾民,畢程氏以亡。好變故易常者亡。昔陽氏之君,自伐而好變,事無故業,官無定位,民運於下,陽氏以亡。業形而愎者危。昔穀平之君,愎類無親,破國弗剋,業形用國,外內相援,穀平以亡。武不止者亡。昔阪泉氏用兵無已,誅戰不休,并兼無親,文無所立,智士寒心,徙居至于獨鹿,諸侯叛之,阪泉以亡。狠而無親者亡。昔者縣宗之君,狠而無聽,執事不從,宗職者疑,發大事,群臣解體,國無立功,縣宗以亡。昔者元都賢鬼道,廢人事天,謀臣不用,龜策是從,神巫用國,哲士在外,元都以亡。文武不行者亡。昔者西夏性仁,非兵,城郭不修,武士無位,惠而好賞,屈而無以賞。唐氏伐之,城郭不守,武士不用,西夏以亡。美女破國。昔者績陽彊力四征,重丘遺之美女,績陽之君悅之,熒惑不治,大臣爭權,遠近不相聽,國分為二。宮室破國。昔者有洛氏,宮室無常,池囿廣大,工功日進,以後更前,民不得休,農失其時,饑饉無食,成商伐之,有洛以亡。穆王三十二年,巡行天下,有書史十人,記其所行之地。
按《拾遺記》云云。
平王 年,晉董史佐籍黶掌晉之典籍。
公元前618年
按《左傳》:昭公十五年冬十二月,晉荀躒如周葬穆后,籍談為介,既葬除喪,以文伯宴,王曰:昔而高祖孫伯黶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
〈注〉孫伯黶晉正卿,籍談,九世祖。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適晉為太史,籍黶與之共董督晉典,因為董氏。董狐其後〈疏〉《正義》曰:僖二十二年,傳曰: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則辛有,平王時人也。此王因籍說董言晉國,唯有籍董二族,世掌典籍。
公元前753年
平王十八年,秦初有史以紀事。
按《史記·秦本紀》: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
漢
漢承秦制,設太史令丞統于太常,但主星曆設博士掌通古今,後改五經博士。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
公元前136年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十二人。
按《玉海》:漢舊儀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元端章甫冠為待詔博士。
公元前51年
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講五經同異,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三年春三月己丑,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迺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公元前26年
成帝河平三年秋八月乙卯,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祕書。
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按《劉向傳》:宣帝初立穀梁春秋,徵更生受穀梁,講論五經於石渠。
〈注〉師古曰:三輔舊事云石渠閣在未央大殿北,以藏祕書。
公元前33年
廢十餘年,成帝即位,更生乃復進用,更名向。遷光祿大夫。是時,上方精於詩書,觀古文,詔向領校中五經祕書。
〈注〉師古曰:言中者以別於外。
後漢
後漢設五經博士祭酒,以教弟子掌承問,仍統於太常。設侍中及黃門侍郎,以掌侍左右備顧問,後又置祕書監。
按《後漢書·百官志》: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公元159年
〈注〉胡廣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撰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本紀桓帝延熹二年置祕書監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僕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注〉《漢官秩》云:千石,《周禮》太僕于寶注曰:若漢侍中。蔡質《漢儀》曰:侍中,常伯,選舊儒高德,博學淵懿,仰占俯視,切問近對。喻旨公卿,上殿稱制參乘,佩璽秉劍。員本八人陪見,舊在尚書令僕射下,尚書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書下,司隸校尉見侍中執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上,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中,引王就坐。
〈注〉《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瑣門,拜名曰夕郎。宮閤簿青瑣門在南宮,衛瓘注吳都賦曰:青瑣戶邊青鏤也。一曰天子內有眉格,再重裡青畫曰瑣。《獻帝起居注》曰:帝初即位初,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出入禁中,近侍帷幄,省尚書事,改給事黃門侍郎為侍中,侍郎去給事黃門之號,旋復復故舊。侍中、黃門、侍郎,以在中宮者,不與近密交政。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闈,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比尚書,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又曰:諸奄人官,悉以議郎郎中稱秩如故。諸署令兩梁冠陛殿上,得召都官從事以下。
按《儒林傳》: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採求闕文,補綴漏逸。先是四方學士多懷挾圖書,遁逃林藪。自是莫不抱負墳策,雲會京師,范升、陳元、鄭興、杜林、衛宏、劉昆、桓榮之徒,繼踵而集。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毛,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前書云:田何傳易授丁寬,丁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讎、東海孟喜、琅邪梁丘賀,由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學。又東郡京房受易於梁國焦延壽,別為京氏學。又東萊費直,傳易,授琅邪王橫,為費氏學。本以古字,號古文易。又沛人高相傳易,授子康及蘭陵毋將永,為高氏學。施、孟、梁丘、京氏四家皆立博士,費、高二家未得立。濟南伏生傳尚書,授濟南張生及千乘歐陽生,歐陽生授同郡兒寬,寬授歐陽生之子,世世相傳,至曾孫歐陽高,為尚書歐陽氏學;張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勝,為大夏侯氏學;勝傳從兄子建,建別為小夏侯氏學;三家皆立博士。又魯人孔安國傳古文尚書授都尉朝,朝授膠東庸譚,為尚書古文學,未得立。魯人申公受詩於浮丘伯,作為訓詁,是為魯詩;齊人轅固生亦傳詩,是為齊詩;燕人韓嬰亦傳詩,是為韓詩:三家皆立博士。趙人毛萇傳詩,是為毛詩,未得立。魯高堂生,漢興傳禮十七篇。後瑕丘蕭奮以授同郡后蒼,蒼授梁人戴德及德兄子聖、沛人慶普。於是德為大戴禮,聖為小戴禮,普為慶氏禮,三家皆立博士。孔安國所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前世傳其書,未有名家。中興以後,亦有大、小戴博士,雖相傳不絕,然未有顯於儒林者。建武中,曹充習慶氏學,傳其子褒,遂撰漢禮,齊胡母子都傳公羊春秋,授東平嬴公,嬴公授東海孟卿,孟卿授魯人眭孟,眭孟授東海嚴彭祖、魯人顏安樂。彭祖為春秋嚴氏學,安樂為春秋顏氏學,又瑕丘江公傳穀梁春秋,三家皆立博士。梁太傅賈誼為春秋左氏傳訓詁,授趙人貫公。建武中,鄭興、陳元傳春秋左氏學。時尚書令韓歆上疏,欲為左氏立博士,范升與歆爭之未決,陳元上書訟左氏,遂以魏郡李封為左氏博士。後群儒蔽固者數廷爭之。及封卒,光武重違眾議,而因不得補。
公元76年
章帝建初元年,詔賈逵入講白虎觀、雲臺。
公元75年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賈逵傳》:明帝敕蘭臺給筆札,使作神雀頌,拜為郎,與班固並校祕書,應對左右。肅宗立,降意儒術,特好古文尚書、左氏傳。建初元年,詔逵入講北宮白虎觀、南宮雲臺。帝善逵說,使發出左氏傳大義長於二傳者。逵於是具條奏之。建初四年,詔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
公元79年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四年冬十一月壬戌,詔曰:蓋三代導人,教學為本。漢承暴秦,褒顯儒術,建立五經,為置博士。其後學者精進,雖曰承師,亦別名家。孝宣皇帝以為去聖久遠,學不厭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書,後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復置顏氏、嚴氏春秋,大、小戴禮博士。此皆所以扶進微學,尊廣道藝也。中元元年詔書,五經章句煩多,議欲減省。至永平元年,長水校尉儵奏言,先帝大業,當以時施行。欲使諸儒共正經義,頗令學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又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於戲,其勉之哉。於是下太常,將、大夫、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同異,使五官中郎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按《儒林傳》:建初中,大會諸儒于白虎觀,考詳同異,連月乃罷。肅宗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顧命史臣,著為通義。又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按《魏應傳》:四年,拜五官中郎將,章帝甚重之,數進見,論難於前,特受賞賜。時會京師諸儒於白虎觀,講論五經同異,使應專掌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之,帝親臨稱制,如石渠故事。按《丁鴻傳》: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觀,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制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時人嘆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公元88年
和帝章和二年夏五月,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按《桓榮傳》:榮子郁,帝以
郁先師子,有禮讓,甚見親厚,常居中論經書,問以政事,稍遷侍中。帝自製五家要說章句,令郁校定於宣明殿,和帝即位,富於春秋,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欲令少主頗涉經學,上疏皇太后曰:昔五更桓榮,親為帝師,子郁,結髮敦尚,繼傳父業,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父子給事禁省,更歷四世,今白首好禮,經行篤備。又宗正劉方,宗室之表,善為詩經,先帝所褒。宜令郁、方並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由是遷長樂少府,復人侍講。頃之,轉為侍中奉車都尉。
公元101年
永元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藝之士以充其官。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按《儒林傳》:孝和亦數幸東觀,覽閱書林。
公元110年
安帝永初四年春二月乙亥,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公元118年
元初五年,置史官注紀,太后德政。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按《鄧皇后紀》:太后臨朝十載,天下復平。元初五年,平望侯劉毅以太后多德政,欲令早有注紀,上書安帝曰:臣聞易載羲農而皇德著,書述唐虞而帝道崇,故雖聖明,必書功於竹帛,流音於管絃。伏惟皇太后膺大聖之姿,體乾坤之德,齊蹤虞妃,比跡任姒。孝悌慈仁,允恭節約,杜絕奢盈之源,防抑逸欲之兆。正位內朝,流化四海。及元興、延平之際,國無儲副,仰觀乾象,參之人譽,援立陛下為天下主,永安漢室,綏靜四海。又遭水潦,東州饑荒。垂恩元元,冠蓋交路,菲薄衣食,躬率群下,損膳解驂,以贍黎苗。惻隱之恩,猶視赤子。克己引愆,顯揚仄陋。崇晏晏之政,敷在寬之教。興滅國,繼絕世,錄功臣,復宗室。追還徙人,蠲除禁錮。政非惠和,不圖於心;制非舊典,不訪於朝。弘德洋溢,充塞宇宙;洪澤豐沛,漫衍八方。華夏樂化,戎狄混并。丕功著於大漢,碩惠加于生人。巍巍之業,可聞而不可及;蕩蕩之勳,可誦而不可名。古之帝王,左右置史;漢之舊典,世有注紀。夫道有夷崇,治有進退。若善政不述,細異輒書,是為堯湯負洪水大旱之責,而無咸熙假天之美;高宗成王有雉雊迅風之變,而無中興康寧之功也。上考詩書,有虞二妃,周室三母,修行佐德,思不踰閾。未有內遭家難,外遇災害,覽總大麓,經營天物,功德巍巍若茲者也。宜令史官著長樂宮注、聖德頌,以敷宣景燿,勒勳金石,縣之日月,攄之罔極,以崇陛下烝烝之孝。帝從之。
公元189年
獻帝中平六年,始以士人為侍中給事。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中平六年九月,即皇帝位。初令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員各六人。賜公卿以下至黃門侍郎家一人為郎,以補宦官所領諸署,侍於殿上。
公元175年
〈注〉續漢志曰:侍中,比二千石,無員。漢官儀曰: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中,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坐唾壺,朝廷榮之。至東京時,屬少府,亦無員。駕出,則一人負傳國璽,操斬蛇劍,參乘。與中官俱止禁中。又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應劭曰: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闥拜,謂之夕郎。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于此各置六人也。獻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後,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靈帝熹平四年,改平準為中準,使宦官為令。自是諸內署令、丞悉以閹人為之,故今並令士人代領之。
魏
公元236年
明帝青龍四年夏四月,置崇文觀,徵善屬文者以充之。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晉
晉置祕書監、統丞郎以典圖籍,著作郎以典史事侍中給事,仍備顧問。
公元160年
按《晉書·職官志》:祕書監,案漢桓帝延熹三年置祕書監,後省。魏武為魏王,置祕書令、丞。及文帝黃初初,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祕書改令為監。後以何禎為祕書丞,而祕書先自有丞,乃以禎為祕書右丞。及晉受命,武帝以祕書并中書省,其祕書著作之局不廢。惠帝永平中,復置祕書監,其屬官有丞,有郎,并統著作省。
公元292年
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漢東京圖籍在東觀,故使名儒著作東觀,其有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詔置著作郎,於此始有其官,隸中書省。及晉受命,武帝以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二年,詔曰:著作舊屬中書。而祕書既典文籍,今改中書著作為祕書著作。於是改隸祕書省。後別自置省而猶隸祕書。著作郎一人,謂之大著作郎,專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
公元366年
侍中,案黃帝時風后為侍中,于周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漢因之。秦漢俱無定員,以功高者一人為僕射。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者則非數。掌儐贊威儀,大駕出則次直侍中護駕,正直侍中負璽陪乘,不帶劍,餘皆騎從。御登殿,與散騎常侍對仗,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備切問近對,拾遺補闕。及江左哀帝興寧四年,桓溫奏省二人,後復舊。給事黃門侍郎,秦官也。漢已後並因之,與侍中俱管門下眾事,無員。及晉,置員四人。
散騎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騎從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無員,亦以為加官。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用宦者。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之於中,司掌規諫,不典事,貂璫插右,騎散從,至晉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為中常侍,後遂止。常為顯職。
給事中,秦官也。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漢因之。及漢東京省,魏世復置,至晉不改。在散騎常侍下,給事黃門侍郎上,無員。
公元274年
通直散騎常侍,案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泰始十年,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員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江左置四人。
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
散騎侍郎四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自魏至晉,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乃罷。
公元318年
通直散騎侍郎四人。初,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及太興元年,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員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為四人。
員外散騎侍郎,武帝置,無員。
公元270年
武帝泰始六年,詔泰始以來,大事祕書綴集之。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六年秋七月乙巳,詔曰: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祕書,寫副。後有其事,輒宜綴集以為常。
公元317年
元帝建武元年冬十一月丁卯,置史官。
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按《王導傳》:時中興草創,未置史官,導始啟立,於是典籍頗興。
宋
宋設祕書監以統丞郎,罷著作,而侍中散騎、給事中皆侍左右備顧問。
公元159年
按《宋書·百官志》:祕書監,一人。祕書丞,一人。祕書郎,四人。漢桓帝延熹二年,置祕書監。皇甫規與張奐書云從兄祕書它何動靜是也。應劭《漢官》曰:祕書監一人,六百石。後省。魏武帝為魏王,置祕書令、祕書丞。祕書典尚書奏事。文帝黃初初,置中書令,典尚書奏事,而祕書改令為監。後欲以何禎為祕書丞,而祕書先自有丞,乃以禎為祕書右丞。後省。掌藝文圖籍。《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書,即其任也。漢西京圖籍所藏,有天府、石渠、蘭臺、石室、延閣、廣內之府是也。東京圖書在東觀。晉武帝以祕書并中書,省監,謂丞為中書祕書丞。惠帝復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國史。周世左史記事,右史記言,即其任也。漢東京圖籍在東觀,故使名儒碩學,著作東觀,撰述國史。著作之名,自此始也。魏世隸中書。晉武世,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中,改隸祕書,後別自為省,而猶隸祕書。著作郎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晉制,著作佐郎始到職,必撰名臣傳一人。宋氏初,國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侍中,四人。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法駕出,則正直一人負璽陪乘。殿內門下眾事皆掌之。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來殿內東廂奏事,故謂之侍中。漢西京無員,多至數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世,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唾壺,朝廷榮之。久次者為僕射。漢東京又屬少府,猶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答。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負傳國璽,操斬白蛇劍,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光武世,改僕射為祭酒焉。漢世,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御,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不主數。秩比二千石。
給事黃門侍郎,四人,與侍中俱掌眾事。郊廟臨軒,則一人執麾。《漢百官表》奏曰給事黃門,無員,掌侍從左右,漢因之。漢東京曰給事黃門侍郎,亦無員,掌侍從左右,關通中外,諸王朝見,則引王朝坐。應劭曰: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史臣按,劉向與子歆書曰:黃門郎,顯處也。然則前漢世已為黃門侍郎矣。董巴《漢書》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門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故曰黃門郎也。魏、晉以來員四人,秩六百石。
散騎常侍,四人。掌侍左右。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並乘輿車後;中常侍得入禁中。皆無員,並為加官。漢東京初省散騎,而中常侍因用宦者。魏文帝黃初初,置散騎,合於中常侍,謂之散騎常侍,始以孟達補之。久次者為祭酒散騎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騎常侍,四人。魏末散騎常侍又有在員外者,晉武帝使二人與散騎常侍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常侍。晉江左置五人。員外散騎常侍,魏末置,無員。散騎侍郎,四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魏、晉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平尚書奏事,江左乃罷。通直散騎侍郎,四人。初晉武帝置員外散騎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與散騎侍郎通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為四人。員外散騎侍郎,晉武帝置,無員。給事中,無員。漢西京置。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漢東京省,魏世復置。
公元470年
明帝泰始六年秋九月戊寅,立總明觀,徵學士以充之。置東觀祭酒。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南齊
南齊,設祕書監以統丞郎,而侍中、給事、散騎皆主侍從。
按《南齊書·百官志》: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晉祕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公元315年
侍中。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奉朝請;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
公元480年
高帝建元二年,置史官。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按《檀超傳》:超為司徒右長史。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掌史職。
梁
梁以門下省掌侍從集書省,掌文章中書省,掌制命祕書省,掌典籍著作郎,掌國史。始設撰史學士。按《隋書·百官志》:梁,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四人,掌侍從左右,擯相威儀,盡規獻納,糾正違闕。監令嘗御藥,封璽書。侍郎中高功者,在職一年,詔加侍中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公車、太官、太醫等令,驊騮廄丞。
公元507年
集書省置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員外散騎常侍無員。散騎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常侍侍郎,掌侍從左右,獻納得失,省諸奏聞文書。意異者,隨事為駮。集錄比詔比璽,為諸優文策文,平處諸文章詩頌。常侍高功者一人為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糾諸逋違。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舊並為顯職與侍中通官。宋代以來,或輕或雜,其官漸替。天監六年革選,詔曰:在昔晉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並奏帷幄,員外常侍,特為清顯。陸始名公之冑,位居納言,曲蒙優禮,方有斯授。可分門下二局,委散騎常侍尚書案奏,分曹入集書。通直常侍,本為顯爵,員外之選,宜參舊准人數,依正員格。自是散騎視侍中,通直視中丞,員外視黃門郎。
中書省置監、令各一人,掌出內帝命。侍郎四人,高功者一人,主省內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員,又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舊入直閤內。梁用人殊重,簡以才能,不限資地,多以他官兼領。其後除通事,直日中書舍人。
祕書省置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國之典籍圖書。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國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謂之大著作,梁初周捨、裴子野,皆以他官領之。又有撰史學士,亦知史書。佐郎為起家之選。
公元541年
武帝大同七年,立士林館。
按《梁書·武帝本紀》:大同七年冬十二月丙辰,於宮城西立士林館。
按《冊府元龜》:孔子袪兼中書通事舍人。高祖撰《五經講疏》及《孔子正言》,專使子袪簡閱群書,以為義證。事竟,敕子袪與右衛朱异、左丞賀琛於士林館遞日執經。累遷通直正員郎,舍人如故。後召入壽光殿講《禮記義》,高祖善之,拜員外散騎侍郎。
陳
陳承梁門下、集賢、中書、祕書四省,仍各設掌侍從文章制命典籍之職。
按《隋書·百官志》:陳制,親王起家則為侍中。若加將軍,方得有佐史,無將軍則無府,止有國官。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諸王起家。餘子並封公,起家中書郎。諸王子并諸侯世子,起家給事。三公子起家員外散騎侍郎,令僕子起家祕書郎。若員滿,亦為板法曹,雖高半階,望終祕書郎下。次令僕子起家著作佐郎,亦為板行參軍。
公元559年
武帝永定三年夏閏四月甲午,詔依前代置西省學士。
按《陳書·武帝本紀》云云。
北魏
公元399年
道武帝天興二年春三月,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太武帝神麚三年,幸白虎殿。
公元430年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趙逸為中書侍郎。太武神麚三年三月上已,帝幸白虎殿,命百僚賦詩,逸製詩序,時稱為善。
公元460年
文成帝和平元年,復置史官。
按《魏書·高宗本紀》: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公元487年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命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一年冬十二月,詔祕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公元490年
太和十四年春二月戊寅,初詔定起居注制。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公元491年
太和十五年,置左右史官。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始聽政於皇信東室。初分置左右史官。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祕書監等官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於令,祕書監從第二品中,給事黃門侍郎第三品中,給事中、祕書令給事從第三品上,祕書丞第四品下,員外、散騎侍郎從第四品下,祕書、著作郎第五品上,祕書郎從第五品上,主書郎第六品上,太史博士第六品中,中書舍人、集書校書郎、祕書校書郎、祕書鍾律郎從第六品上,祕書舍人第七品下,祕書令史、主書令史、集書令史、起居注令史從第七品上。
公元499年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祕書等官職令。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祕書監第三品,給事黃門侍郎第四品上階,通直散騎常侍第四品,祕書丞、散騎侍郎、員外、散騎常侍第五品上階,著作郎、通直散騎侍郎從第五品上階,中書舍人第六品,給事中從第六品上階,員外、散騎侍郎第七品上階,祕書郎中、著作佐郎第七品,主書令史從第八品上階,校書郎第九品上階。
北齊
北齊設祕書省,典司經籍。集書省掌左右獻納。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祕書省,典司經籍。監、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書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又領著作省,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二人。
集書省,掌諷議左右,從容獻納。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六人,諫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六人,員外散騎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騎侍郎六人,給事中六人,員外散騎侍郎一百二十人,奉朝請二百四十人。又領起居省,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各一人,校書郎二人。
按《杜佑通典》:按歷代常侍,或有員外者,或有通直者。故史傳中謂員外散騎侍郎或單謂之員外郎;謂通直散騎侍郎或單為通直郎;其非員外及通直者,或謂之政員散騎侍郎,或單謂之政員郎。
北周
北周置麟趾殿學士,以外史,紀言動,校書、著作諸士皆屬之,而祕書亦兼著作。
按《杜佑通典》:後周有麟趾殿學士,有外史,掌書王言及動作之事,以為國志,祕書監亦領著作,監掌國史。
〈注〉後周柳虯為祕書丞,時祕書雖領著作,不參史事,因虯為丞,始命監掌焉。
又有校書郎下士十二人,又著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綴國銘屬春官之外史。
隋
隋制祕書省設監丞,領太史、著作二曹。
按《隋書·百官志》:祕書省,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校書郎十二人,正字四人,錄事二人。領著作、太史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佐郎八人,校書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置令、丞各二人,司曆二人,監候四人。其曆、天文、漏刻、視祲,各有博士及生員。祕書監為正三品,祕書丞為正五品上階,著作郎為從五品上階,祕書郎、著作佐郎為正七品,諸校書郎為正九品上階,正字為從九品上階。
公元586年
文帝開皇六年,置儒林、文林郎,隸吏部。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六年,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
公元594年
開皇十四年,祕書省置主事令史員。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十四年,諸省各置主事令史員。
公元607年
煬帝大業三年,祕書省增置少監一人,改太史局為監,後又改監為令,餘各增減,改置無常。
公元604年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三年定令,品自第一至於第九,唯置正從,而除上下階。祕書省降監為從二品,增置少監一人。從四品。增著作郎階為正五品,減校書郎為十人。改太史局為監,進令階為從五品,又減丞為一人。置司辰師八人,增置監候為十人。其後又改監、少監為令、少令。增祕書郎為從五品,加置佐郎四人,從六品。以貳郎之職。降著作郎階為從五品。又置儒林郎十人,正七品。掌明經待問,唯詔所使。文林郎二十人,從八品。掌撰錄文史,檢討舊事。此二郎皆上在藩已來直司學士。增校書郎員四十人,加置楷書郎員二十人,從九品。掌抄寫御書。
公元615年
大業十一年正月,增祕書省官百二十員,以博士補之。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玉海》云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