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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三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
 第二百六十三卷目錄
 翰林院部彙考三
  總一則 世宗大定六則 章宗明昌三則 承安二則 泰和一則 哀宗正大一則
  總一則 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十四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六則 武宗至大二則 仁宗皇慶二則 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二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二則 順帝至元一則 至正三則〉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三卷
翰林院部彙考三
設國史院修國史翰林學士院撰詞命,祕書監專掌書籍,別設弘文院譯經史。
金史·百官志》:國史院
公元1190年
〈注〉先嘗以諫官兼其職,明昌元年諫官得兼,恐於其奏章私溢己美故也。
監修國史,掌監修國史事。
修國史,掌修國史判院事
同修國史二員
公元1199年
〈注〉女直人、漢人一員
承安四年更擬女直一員,罷契丹同修國史
編修官,正八品
女直漢人各四員。
公元1191年
〈注〉明昌二年契丹編修三員,添女直一員
大定十八年書寫出職人。
檢閱官從九品
〈注〉書寫女直漢人五人
《遼史》修官一員編修官三員
翰林學士院
公元1150年
〈注〉天德二年,命翰林學士院侍讀學士應奉文字,通設漢人十員,女直契丹七員
翰林學士承旨,正三品
掌制撰詞命。
應奉文字,銜內帶知制誥
〈注〉直學士以上同。
公元1215年
貞祐三年陞從二品
翰林學士,正三品
翰林侍讀學士從三品
翰林侍講學士從三品
翰林直學士,從四品
不限員。
翰林待制正五品
不限員,分掌詞命文字,分判院事,銜內帶知制誥
翰林修撰,從六品
不限員,掌與待制同。
應奉翰林文字,從七品
祕書監
著作局筆硯局司天臺隸焉。
監一員,從三品
少監一員正五品
丞一員,正六品
祕書郎二員正七品
公元1201年
〈注〉泰和元年定為二員
通掌經籍圖書
校書郎一員,從七品
公元1200年
〈注〉承安五年二員
泰和五年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員。
專掌校勘在監文籍
著作局
著作郎一員,從六品
著作佐郎一員正七品
掌修日曆
公元1146年
〈注〉皇統六年著作局著作郎佐郎二員編修日曆,以學士院兼領之。
公元1207年
筆硯局
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御用筆墨等事
泰和七年女直應奉兼。
公元1163年
〈注〉舊名筆硯令史大定三年改為筆硯供奉,以避諱改為承奉
書畫局
直長一員,正八品
御用書畫紙札
都監,正九品
二員或一員。
弘文院知院,從五品
同知弘文院事,從六品
校理,正八品
掌校譯經史。
《續文獻通考:金制特設記注院修起居注掌記言動
公元1172年
世宗大定十二年十二月,諭史官與知朝議,其於記錄無或有隱。
金史·世宗本紀十二年冬十二月戊子,上屏侍臣,與宰臣議事記注官亦退,上曰:史官記人善惡,朕之言動及與卿等所議,皆當與知
其於記錄無或有隱,可以朕意諭之。
公元1178年
大定十八年移剌上書言史官宜與朝議
金史·世宗本紀十八年春正月庚戌修起居注移剌上書言:每屏人議事,雖史官不得與聞無由紀錄
上以問平章政事石琚左丞唐括安禮,對曰:古者天子史官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戒人君庶幾所畏也。
石琚傳》,拜右丞相
修起居注移剌上書言:朝奏屏人議事史官亦不與聞無由紀錄
上以問宰相右丞唐括安禮對曰:古者史官天子言動必書,以儆戒人君庶幾有畏也。
周成王翦桐葉為圭,戲封叔虞史佚曰:天子不可戲言,言則史書之。
以此知人言動史官皆得記錄不可避也。
上曰:朕觀貞觀政要唐太宗臣下議論,始議如何,後竟如何,此政史臣側記而書之耳。
若恐漏泄幾事,則擇慎密任之
朝奏屏人議事記注官不避自此始。
公元1185年
大定二十五年冬十月丁丑,命學士院祕書監著作局等官,凡直宮中午前許退。
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公元1186年
大定二十六年夏,詔凡陳言文字送學士院聞奏
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六年夏六月甲戌,詔曰:凡陳言文字詣登聞檢院學士院聞奏,毋經省廷。
大定二十八年敕設科取學士院官。
公元1188年
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八年三月戊申,命隨朝六品外路五品職事官,舉進士已在仕、才可翰苑者,試制詔等文字三道,取文理優贍補充學士院職仕。
選舉志》二十八年敕設科取士為學士院官。
禮部太常,按唐典,初入學士院例先試,今若於進士已仕者,以隨朝六品外路五品職事官薦,試制詔誥文字三道,取文理優者充應奉。
由是翰苑之選為精。
公元1189年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學士院、唐便民事,及當今急務誥詞用四六。
金史·章宗本紀二十九年春正月,即皇帝位。
二月甲子,命學士院進呈、唐便民事,及當今急務
夏閏五月癸未,詔學士院,自今誥詞並用四六。
公元1191年
章宗明昌二年罷國史院專寫契丹字者。
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二年夏四月癸巳,諭有司:自今女直字譯為漢字,國史院專寫契丹字者罷之。
明昌四年春三月甲午,敕自今御史臺奏事修起居注並令迴避
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公元1194年
明昌五年,置弘文院譯寫經書
尚書省訪有文采者試學士院
金史·章宗本紀五年春三月戊子,置弘文院譯寫經書
選舉志》五年,以學士院撰文字人少,命尚書省訪有文采勾取權試之。
公元1199年
承安四年冬十一月癸未增設史院女直漢人同修一人
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公元1200年
承安五年,詔學士院官,不以兄弟同僚迴避,令尚書省編次日曆,送著作局潤色,付史院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五年春二月辛巳有司奏:應奉翰林文字溫迪罕天興與其直學士思齊同僚學士院,定撰制誥文字合無迴避
不須避,仍為定制
丁未右補闕楊庭秀言,乞令尚書省及第左右一人,應入史事編次日曆,或一月或一季,封送史院
上是其言,仍令送著作局潤色,付之。
公元1203年
泰和三年詔選修起居注官。
金史·章宗本紀泰和三年夏六月壬寅詔選聰明方正之士為修起居注
賜銀幣。
公元1226年
哀宗正大三年,設益政院說書官。
金史·哀宗本紀》正大三年秋八月辛卯,詔設益政院內庭,以禮部尚書楊雲翼等為益政院說書官,日二人直,備顧問
元設翰林兼國史院,有學士承旨侍讀侍講學士待制修撰應奉編修檢閱典籍經歷之屬,又有學士翰林院內八府宰相皆掌翻譯之事,又設集賢院學士提調學校徵召賢良之事,其設官亦與翰林院同,又藝文監敷譯儒書祕書監圖籍陰陽俱備官屬
公元1264年
《元史·百官志》翰林兼國史院,秩正二品
中統初,以王鶚翰林學士,未立官署。
至元元年始置,秩正三品
六年,置承旨三員學士二員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直學士二員
八年,陞從二品
十四年,增承旨一員
十六年,增侍讀學士一員
十七年,增承旨二員
二十年省併集賢院翰林史集賢院
二十一年,增學士二員
二十二年,復分立集賢院
二十三年,增侍講學士一員
二十六年置官吏五員,掌管教習亦思朁非文字
二十七年,增承旨一員
大德九年,陞正二品,改典簿司直,置都事一員
至大元年,置承旨九員
皇慶元年,陞從一品,改司直經歷
延祐元年別置回回國子監學,以掌亦思朁非官屬歸之。
五年,置承旨八員
後定承旨六員從一品;學士二員,正二品侍讀學士二員,從二品侍講學士二員,從二品直學士二員從三品
屬官待制五員,正五品修撰三員,從六品應奉翰林文字五員,從七品編修官十員,正八品檢閱四員,正八品典籍二員,正八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一員,從七品掾史四人譯史通事知印二人蒙古書寫五人書寫十人接手書寫十人典吏三人典書二人
公元1271年
古翰林院,秩從二品,掌譯寫一切文字,及頒降璽書並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國字副之。
至元八年始立新字學士於國史院
十二年,別立翰林院,置承旨一員直學士一員待制二員修撰一員應奉四員、寫聖旨必闍赤十有一人令吏一人知印一人
十八年,增承旨一員學士三員,省漢兒令史,置蒙古必闍赤四人
二十九年,增承旨一員侍讀學士一員知印一人
三十年,增管勾一員
大德五年,陞正二品
九年,置司直一員都事一員
皇慶元年,改陞從一品,設官二十有八,吏屬二十有四
延祐二年,改司直經歷
後定承旨七員學士二員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直學士二員待制四員、修撰二員應奉五員、經歷一員都事一員品秩並同翰林史院
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正九品必闍赤一十四人掾史三人通事一人譯史一人知印二人書寫一人典吏三人
內八府宰相,掌諸王朝覲介之事。
遇有詔令,則與蒙古翰林院官同譯寫潤色之。
謂之宰相云者,其貴似侍中,其近似門下,故特寵之以是名。
雖有是名,而無授受宣命品秩則視二品焉。
大德九年,以滅怯禿等八人為之。
天曆元年,為內八府宰相之職,故附見于此云。
公元1285年
集賢院,秩從二品,掌提調學校徵求隱逸召集賢良,凡國子監、元門道教、陰陽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隸焉。
國初集賢翰林史院同一官署
至元二十二年分置兩院,置大學士三員學士一員直學士二員典簿一員吏屬七人
二十四年增置學士一員侍讀學士一員待制一員
尋陞正二品,置院使一員,正三品大學士二員,從二品學士三員,從二品侍讀學士一員從三品侍講學士一員從三品直學士二員,從四品司直一員,從五品待制一員正五品
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員,從七品修撰一員,從六品
元貞元年,增院使一員
大德十一年,陞從一品,置院使六員經歷二員
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員
皇慶二年,省漢人經一員
後定大學士五員,從一品;學士二員,正二品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並從二品直學士二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二員,從七品待制一員正五品修撰一員,從六品;兼管勾承發架閣庫一員,正八品掾史六人譯史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公元1288年
興文署,秩從六品
署令一員,以翰林修撰兼之
署丞客省使,秩從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五年置。
西夏中興河州等處軍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一員,以翰林應奉兼之
至治二年罷,置典簿一員,從七品,掌提調諸生飲膳,與凡文牘簿書事。
仍置典吏一人
公元1329年
章閣學士院,秩正二品
天曆二年,立於興聖殿西,命儒臣進經史之書,考帝王之治
大學士二員,正三品
尋陞為學士院
大學士,正二品侍書學士,從二品承制學士,正三品供奉學士正四品;參書,從五品
多以它官兼領其職。
至順元年,增大學士二員,共四員。
侍書學士二員承制學士二員供奉學士二員
首領官:參書二員典籤二員照磨一員,內掾四人譯文內掾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一人宣使四人典書五人
屬官授經二員
群玉內司,秩正三品天曆二年始置,掌奎章圖書寶玩,及凡常御之物。
監司一員,正三品司尉一員從三品亞尉一員正四品僉司二員,從四品司丞二員正五品典簿一員正七品令史二人知印一人怯里馬赤一人奉差典吏二人給使八人司膳四人
藝文監,秩從三品
天曆二年置,專以國語敷譯儒書,及儒書之合校讎者俾兼之。
大監檢校書籍二員從三品少監檢校書籍二員,從四品監丞參檢校書籍事二員,從五品典簿一員照磨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怯里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
監書博士,秩正五品
天曆二年始置。
品定書畫,擇朝臣博識者為之。
博士二員正五品書吏一人
藝林庫,秩從六品
提點一員,從六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正七品庫子二人本把二人
掌藏書籍
天曆二年始置。
廣成局,秩七品,掌傳刻經籍印造之事。
天曆二年始置。
大使一員,從七品副使一員,正八品直長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
公元1272年
祕書監,秩正三品掌歷圖籍陰陽禁書
卿四員,正三品太監二員從三品少監二員,從四品監丞二員,從五品典簿一員,從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二人譯史通事一人典書二人典吏一人
屬官著作郎二員,從六品著作佐郎二員正七品祕書郎二員正七品校書郎二員,正八品辨驗書畫直長一員,正八品
至元九年置。
監丞用大奏薦,選世家名臣子弟為之。
大德九年,陞正三品,給銀印
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員,參用宦者二人
公元1261年
世祖中統二年,初立翰林史院
《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秋七月癸亥,初立翰林史院
王鶚請修遼、金二史,又言:唐太宗弘文館宋太宗內外學士院。
今宜除拜學士院官,作養人才
乞以右丞相史天澤監修國史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金史,仍採訪遺事
並從之。
王鶚傳》世祖即位,建元中統,首授翰林學士承旨制誥典章,皆所裁定
至元元年,加資善大夫
上奏: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在也。
國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無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恐久而遺亡,宜置局纂就實錄,附修遼、金二史
又言: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館學士十八人宋太宗太祖開創之後,設內外學士院,史冊爛然號稱文治
堂堂國朝,豈無英才如唐、宋者乎。
皆從之,始立翰林學士院遂薦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鳴學士
公元1262年
中統三年秋八月戊申,敕王鶚廷臣商榷史事等乞以先事蹟錄付史館
《元·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63年
中統四年夏四月戊寅王鶚延訪太祖事蹟史館
《元·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64年
至元元年春二月辛亥,敕選儒士修國史譯寫經書起館舍,給俸以贍之。
秋九月壬申朔,立翰林史院
《元·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67年
至元四年春二月丁卯,改經籍所為弘文院,以馬天昭知院事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68年
至元五年,始設起居注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五年冬十月乙未中書省臣言:前代朝廷必有起居注,故善政嘉謨不致遺失
即以和禮霍孫、獨胡剌翰林待制起居注
公元1271年
至元八年冬十二月辛亥,併太常寺翰林院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73年
至元十年閏六月辛未,以翰林院修國史,敕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冬十一月癸未,命布只兒修起居注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75年
至元十二年分置翰林院
《元史·世祖本紀十二年春三月庚子,從王磐竇默等請分置翰林院專掌古文字,以翰林學士承旨撒的底里主之;其翰林兼國史院仍舊修國史,典制誥,備顧問,以翰林學士承旨修起居注和禮霍孫主之。
公元1276年
至元十三年,以醫卜士,隸祕書監
《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夏四月辛未,行江西都元帥宋都帶以應詔儒生醫卜士鄭夢得六人進,敕隸祕書監
公元1278年
至元十五年夏六月乙亥,敕省、院、臺諸司聞奏事,必由起居注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85年
至元二十二年冬十二月乙酉,立集賢院,以札里蠻領之。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86年
至元二十三年,敕國史院曆經《曆議》
《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春二月癸亥太史院授時曆經《曆議》,敕藏於翰林史院
公元1288年
至元二十五年尚書省請以江南郡學田所羨餘,貯集賢院
《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五年冬十月丙子尚書省臣請令集賢院諸司分道鉤考江南郡學田所羨餘,貯之集賢院,以給多才藝者,從之。
公元1292年
至元二十九年,召商琥所薦胡祗遹十人
《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春三月壬寅御史大夫月兒魯等奏:比監察御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儼、趙居信十人,宜召寘翰林,備顧問
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聞。
公元1293年
至元三十年秋七月丁巳,敕中書省一員監修國史
《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94年
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成宗即位
六月甲辰,詔翰林史院世祖實錄,以完澤監修國史
《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王約傳》成宗即位約請時政記史館以備纂錄從而行之。
公元1295年
成宗元貞元年,置檢閱官
《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夏六月甲寅翰林承旨董文用等進世祖實錄
姚燧傳》元年,以翰林學士召修世祖實錄
初置檢閱官,究覈故事侍讀高道凝總裁之。
公元1298年
大德二年,賜翰林集賢耆德舊臣清貧銀鈔
《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二年春正月己酉,以翰林王惲閻復王構趙與𤍟、王之綱楊文郁王德淵,集賢王顒、宋渤盧摯耶律有尚、李奉、郝采、楊麟,皆耆德舊臣清貧守職特賜鈔二千一百餘錠。
王惲傳》二年賜鈔萬貫
閻復傳》二年,詔賜楮幣萬貫
大德四年,諭阿魯渾撒里、集賢翰林年老滿秩者陞之,勿令輒去。
公元1300年
《元史·成宗本紀四年夏五月癸未,帝諭集賢大學士阿魯渾撒里等曰:集賢翰林養老之地,自今諸老滿秩者陞之,勿令輒去,或有去者,罪將及汝。
其諭中書知之。
公元1301年
大德五年秋七月丁未,命監察御史檢照古翰林院案牘
《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公元1303年
大德七年,除集賢翰林老臣預議,國史院五朝實錄
《元史·成宗本紀七年夏四月癸亥藩臣陳天祥張孔孫郭筠京師,以天祥孔孫集賢大學士昭文館大學士,皆同議中書省事
秋七月丙子詔除集賢翰林老臣預議朝政,其餘三以下,年七十者,各陞散官一等致仕
十月翰林史院五朝實錄
大德九年春二月辛丑,令翰林集賢院廉能治體三人
《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公元1306年
大德十年,詔訪莊聖、順聖、裕聖三后儀範,以備紀錄
翰林院孔廟樂名樂章
《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甲辰,詔詢訪莊聖皇后、昭睿順聖皇后、徽仁裕聖皇后儀範中外之政,以備紀錄
秋八月丁巳京師文宣王廟成,行釋奠禮牲用太牢樂用登歌,製法服三襲
翰林院樂名樂章
公元1309年
武宗至大二年,以尚書省復立,令營建御容實錄處于翰林史院,又命趙孟頫嘉禾,藏諸祕書
《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二年秋九月戊子尚書省臣言:翰林史院先朝御容實錄皆在其中,鄉置之南省
尚書省復立,倉卒不及營建,請買大第徙之。
制可。
仁宗本紀二年秋九月河間等路獻嘉禾,有異畝同穎一莖數穗者,命集賢學士趙孟頫繪圖,藏諸祕書
公元1311年
至大四年,定承旨官員數,敕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命擢用儒士成才者以翰林祕書等職。
《元史·仁宗本紀四年春三月,即皇帝位。
夏五月壬午制定翰林史院承旨五員,學士侍讀侍講直學士二員
六月丁巳,敕翰林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歲以為常。
秋閏七月丁卯完澤李孟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而老臣日以凋謝四方儒士成才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祕書太常儒學提舉等職,俾學者有所激勸
帝曰:卿言是也
自今勿限資級,果才而賢,雖白身亦用之。
公元1312年
仁宗皇慶元年,陞翰林史院秩,改司直經歷,設都事一員選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春正月壬戌,陞翰林史院從一品。
帝諭省臣曰: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
言御史臺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蓋御史臺一時公論,國史院萬世公論
三月戊申,改翰林史院直司經歷司,置經歷都事一員
夏六月己巳,選中外才學之士任職翰林
皇慶二年詔選學士,纂修國史
復從趙簡,請選任翰林讀講學士
公元1314年
《元史·仁宗本紀二年夏四月甲申,詔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六月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言: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侍講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
從之。
公元1320年
延祐七年春三月英宗即位
冬十月己巳,敕翰林院譯詔,關白中書
《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1年
至治元年冬十月癸丑,敕翰林集賢官年七十者毋致仕
《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2年
至治二年,命翰林院同議興舉學校,令起居注,悉書言動,以付史館
《元史·英宗本紀》至治二年春三月己巳中書省臣言:外郡學校廢弛,請仍命御史臺翰林院國子監同議興舉
從之。
冬十一月戊申御史李端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
上之言動,宜悉書之,以付史館
從之。
公元1324年
泰定帝泰定元年,命儒臣進講經筵
《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春二月甲戌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受學,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忽都魯都兒迷失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範》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丞相也先鐵木兒領之。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秋七月丁未,敕:經筵講讀官,非有代不得去職
《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9年
文宗天曆二年,立奎章閣置大學士等官及所隸諸職。
《元史·明宗本紀》天曆二年春二月文宗立奎章閣學士院于京師
文宗本紀二年春二月甲寅,立奎章閣學士院,秩正三品,以翰林學士承旨忽都魯都兒迷失集賢大學士趙世延並為大學士侍御史撒迪、翰林直學士虞集並為侍書學士,又置承制供奉一員
三月壬申,設奎章閣授經郎二員,職正七品,以勳舊貴戚子孫近侍年幼肄業
秋八月壬寅,陞奎章閣學士院秩正二品,更司籍郎為群玉署,秩正六品
乙巳,立藝文監,秩從三品,隸奎章閣學士院;又立藝林庫、廣成局,皆隸藝文監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陞群玉署群玉內司,置奎章監書博士
《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春正月庚辰,陞群玉署群玉內司,秩正三品,置司尉亞尉僉司司丞,仍隸奎章閣學士院。
禮部尚書巙肣搡妐s玉內司事。
二月辛卯,奎章閣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撒迪、虞集辭職詔諭之曰:昔我祖宗睿知聰明,其於致理之道,自然生知
朕以統緒所傳,實在眇躬夙夜憂懼,自惟早歲跋涉艱阻,視我祖宗,既乏生知之明,於國家治體豈能周知
故立奎章閣,置學士員,日以祖宗明訓古昔治亂得失陳說於前,使朕樂於聽聞
卿等其推所學以稱朕意,其勿復辭。
甲午,置奎章監書博士二人,秩正五品
公元1331年
至順二年御製奎章閣記》
吳炳藝文監典簿
《元史·文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己卯御製奎章閣記》
夏四月庚申特命河南儒士吳炳藝文監典簿
公元1340年
順帝至元六年冬十二月戊子,罷奎章閣。
《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1341年
至正元年,以崇文監屬翰林院
改舊奎章閣為宣文閣。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元年夏五月戊申,以崇文監屬翰林史院
六月戊辰改舊奎章閣為宣文閣。
按《巙芘ゥn:大臣議罷先朝所置奎章閣學士院及藝文監屬官
巙芘i曰:民有千金之產,猶設家塾,延館客豈有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一學房不能容耶。
帝聞而深然之。
即日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崇文監,存設如初,就命巙芵釭v。
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
帝皆俞允
公元1343年
至正三年夏六月壬子,命經筵月進講者三。
《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公元1347年
至正七年依舊制以給事中掌記奏事,授國史院纂修
《元史·順帝本紀七年春三月甲辰中書省臣言:世祖之朝,省、臺、院奏事給事中專掌之,以授國史院纂修
近年廢弛,恐萬世之後一代成功無從稽考,乞復舊制。
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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