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二百九十七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
 第二百九十七卷目錄
 吏部部彙考一
  總一則〉
  總一則〉
  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總一則〉
  總一則〉
  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總一則〉
  總一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明元帝泰常一則 孝文帝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總一則 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總一則〉
  總一則〉
官常典第二百九十七卷
吏部部彙考一
商制始以太宰天官之首。
禮記曲禮天子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
〈陳注〉此六太者,天官之屬也。
其所掌,重於他職,故曰先。
舊說為殷制。
周制天官冢宰六官,而以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
書經·周官》冢宰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注〉冢,大宰治也
天官,卿治官之長,是為冢宰
內統百官,外均四海蓋天子之相也。
百官職管攝,使歸於一,是之謂統。
四海異宜調劑使得其平,是之謂均。
大全鄭氏曰:山頂曰冢。
復齋董氏曰:周禮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
六典太宰兼掌,此言掌邦治者,教禮政刑之屬,莫非治也
陳氏雅言曰:冢宰六卿,雖分掌一職,而其官則尊於眾卿,故以言六卿之事,雖各列一職,而冢宰得以兼之故以宰言。
〈按古之冢宰,即相也。
與今銓部不同
然後六部,實倣周之六官
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注〉鄭司農云:置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各有所職,而百事舉。
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注〉邦治王所以治邦國也。
鄭司農云:邦治謂總六官之職也。
太宰職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
邦國六官,皆總屬冢宰
治官之屬,太宰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注〉鄭司農云:治典冢宰之職,故立其官,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教典司徒之職,故立其官,曰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邦國
禮典宗伯之職,故立其官,曰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
政典司馬之職,故立其官,曰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
刑典司寇之職,故立其官,曰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
三時皆有官,唯冬無官,又無司空,以三隅反之,則事典司空之職也。
司空之篇,亡小宰,職曰六,曰冬官
其屬六十掌邦事
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官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注〉百官所居,曰府。
弊,斷也。
鄭司農云:官屬六官
公元前236年
其屬各六十官職,謂六官之職。
官聯,謂國有大事一官不能獨共,則六官舉之連事通職,相佐助也。
官常,謂各自領其官之常職,非連事通職所共也。
官成,謂官府成事品式也。
官灋,謂職所主灋度官職
主祭祀朝覲會同賓客者,則皆自有其灋度
官刑,謂司刑所掌墨辠、劓辠、宮辠刖辠、殺辠也。
官計,謂三年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鄭元謂:官刑司寇之職。
五刑,其四曰官刑
上能糾職,官計小宰六計所以斷群吏之治
八則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灋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注〉都之所居曰鄙,則亦灋也。
典灋所用
異,異其名也。
都鄙,公卿大夫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畢原之屬,在畿內者,祭祀其先社稷五祀灋則其官之制度
廢猶退也,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若今月奉也。
位,爵次也。
賦,口率出泉也。
貢,功也。
九職之功所稅也。
禮俗昏姻喪紀,舊所行也。
鄭司農云:士謂學士
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注〉柄,所秉執起事者也。
詔,告也,助也。
爵,謂公侯伯子卿大夫士也。
班祿所以臣下
謂言偶合於善,則有以賜予之,以勸後也。
生猶養也。
賢,臣之老者,王有以養之成王伯禽於魯,曰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是也
五福一曰壽。
奪謂臣有大罪,沒入家財者。
六極,四曰貧。
廢,猶放也。
凡言馭者所以敺之內之於善。
八統詔王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注〉所以合,率以等物也。
保庸安有功者,達吏察舉勤勞小吏也。
禮賓賓客諸侯所以示民親仁善鄰
九兩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注〉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繫聯綴也。
牧,州長也。
九州各有封域居民也。
長,諸侯也。
一邦之貴民所仰也。
師,諸侯師氏有德行以教民者。
儒,諸侯保氏六藝教民者。
宗繼別為大宗收族者。
鄭司農云:主謂公卿大夫世世食采不絕,民稅薄利之。
鄭元謂,利謂以政教利之。
吏,小吏鄉邑者。
友謂同井相合耦耡作者
正月之吉,始和。
布治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灋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
〈注〉正月,周之正月
吉謂朔日太宰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於天下
至正歲,又書而縣於象魏、振木、鐸以徇之,使萬民觀焉。
小宰亦率其屬而往,皆所以重治法,新王事也。
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爾
鄭司農云:象魏,闕也。
故魯災,季桓子公立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舊章不可忘。
從甲至,謂之挾日,凡十日
乃施典于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
〈注〉乃者申敕之,以侯伯有功德者,加命,作州長,謂之牧,所謂八命作牧者。
監謂公侯伯子男,各監一國。
書曰:王啟監厥亂為民。
謂卿三人,伍謂大夫五人
鄭司農云:殷治律輔,為民之平也。
鄭元謂,殷眾也,謂眾士也。
王制諸侯上士二十七人,其中士下士各居其上之三分
府史庶人在官者。
乃施則于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
〈注〉長謂公卿大夫王子食采邑者。
兩謂兩卿
言三卿者,不足于諸侯。
鄭司農云:兩謂兩丞
施法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攷,陳其殷,置其輔。
〈注〉正謂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也。
貳謂小宰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馬小司寇小司空也。
攷,成也。
成事者,謂宰夫鄉師肆師軍司馬士師也。
司空亡,未聞其名。
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都鄙之治,以灋待官府之治,以官成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注〉成,八成;禮,賓禮也。
五帝,則掌百官誓戒與其具修
〈注〉五帝,謂四郊明堂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
明堂位,所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大刑,是其
辭之略也。
具所當共修,掃除糞洒
前期十日,帥執事卜日,遂戒。
〈注〉前期前所諏之日也。
十日,容散齊七日,致齊三日
執事宗伯太卜之屬。
既卜,又戒百官以始齊。
執事視滌濯,
〈注〉執事初為祭事前祭日之夕,滌濯,謂溉祭器及甑甗之屬。
納亨贊王牲事
〈注〉納亨納牲,將告殺,謂鄉祭之晨,既殺以授亨人
大祭祀,君親牽牲大夫贊之。
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
〈注〉日,旦明也。
玉幣所以禮神,玉與幣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齊酒不用玉爵尚質也。
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大神示,亦如之。
〈注〉大神祇,謂天地示本,又作祇。
享先王亦如之。
玉几玉爵
〈注〉玉几所以依神,天子左右玉几宗廟獻用玉爵
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几玉爵
〈注〉助王受此四者,時見曰會,殷見曰同。
大會同或於春朝,或於秋覲
春秋冬夏可知
玉幣諸侯享幣也。
玉獻,獻國珍異,執玉以致之。
玉几王所依也。
立而設几,優尊者
王禮諸侯之酢,爵王朝諸侯立,依前南面,其禮之於阼階上。
作大事,則戒于百官贊王命,
〈注〉助王為教令
王視治朝,則贊聽治
〈注〉治朝路門外,群臣治事之朝。
視之,則助王平斷。
四方聽朝,亦如之。
〈注〉謂王巡狩在外時。
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
四方賓客小治
〈注〉大事決於王,小事冢宰傳平。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
〈注〉正,正處也;會,大計也。
聽其致事,而詔王廢置
〈注〉平其事來至者之功狀奏白王。
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誅賞之,
〈注〉事夕,則聽之大。
無功不徒廢,必罪之大。
有功不徒置,必賞之。
鄭司農云:三載考績
小宰之職,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政令
凡宮之糾禁
〈注〉杜子春云:宮皆當為官。
鄭元謂:宮刑王宮中者之刑。
建明布告之。
糾猶割也,察也。
若今御史中丞
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
〈注〉迎受之。
鄭司農云,貳副也。
官府六敘,正群吏。
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注〉敘,秩次也,謂先尊後卑也。
治功狀也,食祿多少,情爭訟之辭。
官府六屬,舉邦治
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專達
〈注〉大事從其長,若庖人內外饔,與膳夫共王之食。
小事專達,若宮人掌舍,各為一官六官之屬。
三百六十,象天地四時、日月星辰度數天道備焉。
前此者,成王《周官》,其志有述天授位之義。
周公設官分職以灋之。
官府六職,辨邦治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注〉懷,亦安也
賓客來,共其委積所以安之。
百物者,司馬九畿職方制其貢,各以其所有。
官府六聯,合邦治
一曰祭祀聯事,二曰賓客聯事,三曰喪荒聯事,四曰軍旅聯事,五曰田役聯事,六曰斂㢮聯事
凡小事皆有聯。
〈注〉杜子春讀為施。
鄭元荒政弛力,役及國中
貴者,賢者,服公事者。
老者,疾者,皆舍不以力役之事。
官府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
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注〉鄭司農云:政謂軍政也,役謂發兵徒役也。
比居伍籍也,比地為伍,因內政軍令,以伍籍發軍起役者,平而無遺脫也。
簡稽士卒兵器簿書,簡猶閱也,稽猶計也,合也。
合計其士之卒伍,閱其兵器,為之要簿也。
遂人職曰:稽其人民,簡其兵器,版戶籍圖。
地圖也,聽人訟地者,以版圖決稱。
責謂貸予,傅別券書也。
聽訟責者以券書之。
傅,傅著約束文書,別,別為兩,兩家得一也。
禮命九賜也。
書契符書也。
質劑,謂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
要會,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故宰夫職曰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令正月要傅別故書作傅辨。
鄭大夫讀為符別杜子春讀為傅別鄭元謂政謂賦也。
凡其字或作政,或作正,或作征,以多言之,宜從征
以聽官府六計,弊群吏之治
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灋,六曰廉辨
〈注〉平治也,平治官府之計有六事
弊,斷也。
既斷以六事,又以廉為本。
善善其事,有辭譽也。
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
正行傾邪也。
灋守不失也。
辨辨然不疑惑也。
杜子春曰:廉辨或為廉端。
以灋掌祭祀朝覲
會同賓客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
〈注〉灋謂其禮灋也。
戒具,戒官有事者所當共。
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注〉七事,謂先四如之者三也。
施舍不給役者。
祭祀贊王幣爵之事,祼將之事。
賓客贊祼。
受爵之事。
受幣之事,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
〈注〉主每月之小計
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
〈注〉使齎歲盡文書來至,若今上計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灋,徇以木鐸,曰:不用灋者,國有常刑
〈注〉正歲,謂正月,得四時之正,以出教令者審也。
古者將有新令,必奮木鐸,以警眾,使明聽也。
木鐸木舌也。
文事木鐸武事金鐸
乃退以宮刑憲禁王宮
〈注〉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云。
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攷乃灋,待乃事,以聽王命。
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注〉猶女也。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卿大夫群吏之位。
掌其禁令
〈注〉治朝路門之外,其位司士掌焉。
宰夫察其不如儀
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注〉次敘諸吏之職事,三者之來,則應使辨理之。
鄭司農云:復請也,逆迎,受王命者,宰夫主諸臣,萬民復逆
詩人重之,曰家伯冢宰
鄭元謂:復之言報也,反也,反報于王,謂于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謂上書
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灋治要;二曰師,掌官成治凡;三曰司,掌官灋治目;四曰旅,掌官常治數;五曰府,掌官契治藏;六曰史,掌官書贊治;七曰胥,掌官敘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注〉別異諸官之八職,以備王之徵召所為
正辟于治官,則冢宰也。
治要歲計也。
師辟,小宰宰夫也。
治凡月計也。
司辟、上士中士治目,若今日計也。
旅辟,下士也。
治數每事多少異也。
治藏藏文書及器物
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
治敘次序官中如今侍曹伍伯傳吏朝也。
徵令趨走召呼
治灋以攷百官府群都縣之治,乘其財用出入
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賞之
〈注〉群都,諸采邑也。
六遂五百家為鄙,五鄙為縣,言縣鄙六鄉州黨亦存焉。
乘猶計也,財泉穀也,用貨賄也,物畜獸也。
辟名為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官刑,謂司寇五刑第四者。
式灋祭祀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視滌濯。
〈注〉脯醢也,羞庶羞內羞
禮事,贊小宰官府之具。
〈注〉比校次之
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灋,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
月終,則令正月要
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攷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
〈注〉歲終,自周季冬正猶定也。
旬,十日也。
不時舉者,謂違時失期會。
正歲,則以灋警戒群吏,令修宮中職事
〈注〉警敕戒之言。
鄭司農云:正歲正月,以灋戒敕群吏。
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于上。
〈注〉良猶善也。
上謂小宰大宰也。
鄭司農云:若今時孝廉賢良方正茂才異等
夏官司馬政官之屬,司士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
〈注〉損益,謂用功黜陟者。
縣鄙鄉遂之屬,故書版為班。
鄭司農云:班書或為版,版名籍
以詔王治,
〈注〉王所進退
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
〈注〉德謂賢者,食稍食也。
賢者既爵,乃祿之能者,事成乃食之。
王制曰: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
論定然後官之。
任官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
惟賜無常
〈注〉多少由王,不如祿食有常品。
漢承秦置尚書令,掌凡選署屬于少府選舉無專曹。
公元前29年
漢書·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有六丞
屬官尚書令丞、中書謁者令丞。
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書謁者令為中謁者令,初置尚書,員五人有四丞。
後漢書·百官志》尚書令一人千石
本注曰:承秦所置,
〈注〉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也。
《詩》云:仲山甫王之喉舌,蓋謂此人。
武帝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復故
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文書眾事
〈注〉蔡質漢儀曰:故公之者朝會陛奏事,增秩二千石故自佩銅墨綬
後漢
後漢改常曹尚書為吏曹尚書典選舉後改為選部,有侍郎六人令史三人,仍屬于少府
後漢書·百官志》尚書六人,六百石。
本注曰: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
〈注〉韋昭曰:尚,奉也。
《漢舊儀曰: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斷獄
蔡質漢儀曰:典天下歲盡,集課事三公尚書二人典三公文書
曹尚書典選舉齋祀,屬三公曹。
靈帝末,梁鵠選部尚書
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
〈注〉蔡質漢儀曰:主常侍黃門御史事。
世祖改曰吏曹
二千石曹尚書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外國夷狄事。
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
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
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起草
〈注〉蔡質漢儀曰:尚書郎,初從三署詣臺試,初上臺,稱守尚書郎中。
歲滿,稱尚書郎
三年,稱侍郎
令史十八人,二百石。
本注曰:曹有三,主書
增劇三人,合二十一人
〈注〉古今注》曰:永元三年七月,增尚書令史員,功滿,未嘗犯禁者,以補小縣墨綬
蔡質曰:皆選臺符節,上稱精練,有吏能為之決。
錄注曰:故事尚書郎令史久缺補之
世祖始改用孝廉為郎。
魏始改選部吏部,主選部事,而曹郎吏部考功、定課之屬。
公元234年
《晉書·職官志》:魏改選部吏部,主選部事,又有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曹尚書、二僕射一令八座
尚書郎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凡二十三郎。
青龍二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凡二十五郎
一郎缺,白試諸孝廉能結文案五人,謹封奏姓名補之
〈按宋百官志》定課作定科
《續文獻通考:魏更漢命改為吏部專主選事,拜陳群吏部尚書,建九品官人之法,其制益詳。
晉承魏制,設吏部尚書,而以左丞郎官佐之。
《晉書·職官志》:晉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而無五兵
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
四年,省一僕射,又置駕部尚書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尚書,又無駕部三公客曹
帝世又有右民尚書,止于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
渡江,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尚書
左右丞,自漢武帝建始四年尚書,而便置丞四人
光武始減其二,惟置左右丞左右丞蓋自此始也。
自此至晉不改。
左丞臺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署吏,急假;
受命武帝農部、定課,置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
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置郎二十三人更相統攝
江左無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運曹十曹郎
康穆以後,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但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云。
宋承晉設吏部尚書,既又增為兩尚書,後仍存一,尚書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公元458年
《宋書·百官志》江左則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為五曹尚書
宋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五兵尚書,後還置一吏部尚書
尚書令,任總機衡僕射尚書分領諸曹
吏部尚書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南齊
南齊,以左僕射主舉補滿敘銓選,除署功論封爵,而左丞亦掌之。
吏部尚書四曹,而功論曹又領于都官尚書
南齊書·百官志》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莅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僕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畫成目,左僕射畫,令畫。
右官闕,則以次并畫。
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其中間,總左右事。
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都官尚書: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左丞一人: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注職。
梁尚書省仍置吏部尚書,領吏部諸曹,又增置吏部令史
公元510年
《隋書·百官志》梁尚書省,置令,左、右僕射一人
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戶都官五兵六尚書
左右丞一人
吏部刪定三公比部祠部儀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倉部左戶駕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庫部、功論、中兵外兵騎兵等郎二十二人
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人
天監九年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眾局,亦乃方軌二丞
頃雖求才,未臻妙簡,可革用士流,每盡時彥,庶同持領,秉此群目。
於是五都令史奉朝請
其年,以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戶都,宣毅曹參軍王顒兼中兵都。
五人並以才地兼美,首膺茲選矣。
陳承梁,置吏部尚書侍郎郎中
《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吏部尚書中二千石品第三,尚書吏部侍郎郎中六百石,尚書郎吏部郎同列,今品同品第四。
北魏
公元398年
道武帝天興元年十一月,詔吏部郎鄧淵官制,立爵品。
《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官氏志》云云
公元417年
明元帝泰常二年,置天部大人官。
《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官氏志》泰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東、西、南、北部,皆以諸公為之。
大人三屬官。
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吏部尚書以下階品
《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官氏志》:自太祖高祖初,其內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令亡失無所依據
太和中高祖群寮議定百官,著於令,吏部尚書從一品下,尚書吏部郎中從第四品上,主事第六品上,都令史主書令史七品上。
杜佑·通典後魏吏部尚書吏部考功主爵三曹
孝文帝崔亮吏部郎參選事,又考功郎中考第孝秀尚書諸司主事令史
公元499年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吏部尚書以下職令
《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班行之,以為永制
吏部尚書第三品,尚書吏部侍郎四品上階尚書都令史主書令史第八上階
北齊
北齊尚書省吏部尚書吏部考功主爵三曹,統于尚書令
《隋書·百官志》:後齊尚書省,置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六尚書
六尚書分統列曹
吏部吏部考功主爵三曹
吏部、掌褒崇選補等事
考功、掌考第秀孝貢士等事
主爵封爵等事
吏部郎中二人,餘一人,量事置掌主事員。
北周
北周周禮六官天官管冢宰眾職,置吏部中大夫、小吏部下大夫司勳上士等官,而屬于大司馬
公元556年
《周書·盧辯傳》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
未幾卒,乃令成之。
于是周禮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天官管冢宰等眾職,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
杜佑通典後周吏部中大夫一人
〈注〉掌群臣及諸子之簿,辨其貴賤與其年歲歲登,下其損益之數,依六勳之賞,頒祿之差。
吏部下大夫一人
〈注〉掌貳吏部之事。
司勳上士等官,屬大司馬
周禮夏官司勳上士,掌六卿賞地之法。
歷代無聞
後周
吏部司勳上士一人,掌六卿之賞,以等其功,如古之主爵
隋設吏部尚書吏部主爵司勳考功侍郎
《隋書·百官志》高祖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多依前代之法。
尚書省吏部尚書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勳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
吏部尚書為正二品吏部侍郎主爵侍郎司勳侍郎考功侍郎為正六品
公元583年
文帝開皇三年吏部曹侍郎為從五品
《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百官志》開皇三年,諸曹侍郎,加為從五品
公元586年
開皇六年,置吏部員外郎,又別置八郎八尉以隸吏部
《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百官志》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帳
侍郎闕,則釐其曹事
吏部別置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八郎武騎屯騎驍騎游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
其品則正六品以下從九品以上
上階為郎,下階為尉。
散官番直,常出使監檢
開皇十四年,置吏部主事令史員。
公元594年
《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百官志》十四年,諸省各置主事令史員。
公元607年
煬帝大業三年更置曹郎,改吏部郎選部郎。
公元604年
《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
三年定令尚書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
正四品
曹侍郎改為郎。
又改吏部選部郎,戶部為人部郎禮部儀曹郎兵部為兵曹郎刑部為憲部郎工部起部郎,以異六侍郎之名,廢諸司員外郎,而每增置曹郎,各為二員
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職,以都事為正八品分隸六尚書
司主事,並去令史之名。
令史隨曹閒劇而置。
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滿十者亦置一。
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員外之職。
唐仍設吏部尚書,始以侍郎二人佐之,屬分吏部司封司勳考功,有郎中員外郎主事諸員。
唐書·百官志》: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
尚書省,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
三銓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
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品以下量資任之
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選流外官。
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
皆為尚書侍郎之貳。
文官九品有正、有從,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為三十等。
凡文散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正二品特進,從二品光祿大夫,正三品金紫光祿大夫從三品銀青光祿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上曰太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議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從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宣義郎,正八品上曰給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從八品上曰承奉郎,從八品下曰承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曰將仕郎
四品,皆番上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蟲、霜減半資。
文藝樂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樂簡選者,罷輸
勳官亦如之。
征鎮功得護軍以上者,納資三之一。
凡流九品,取其書、計、時務,其校試銓注,與流內略同,謂之小選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勳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
主事令史書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長啟閉禁約,以掌固守當倉庫陳設吏部考功主書,從八品下。
司主事從九品上。
公元622年
〈注〉武德五年,改選部吏部七年侍郎
貞觀二年復置。
龍朔元年,改吏部司列主爵司封考功曰司績。
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天官
垂拱元年,改主爵司封
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文部至德二載復舊
吏部令吏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勳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諸郎中員外郎品皆如之。
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
凡爵五等一曰王,食邑萬戶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戶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戶,從一品;四曰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戶,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千五百戶,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從三品;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戶,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子食邑五百戶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戶,從五品上。
皇兄弟、皇子,皆封國為親王皇太子子,為郡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諸子郡公,以恩進者封郡王;襲郡王嗣王者,封國公
皇姑大長公主正一品;姊為長公主,女為公主,皆視一品皇太子女為郡主從一品;親王女為縣主,從二品
凡王、公十五以上,預朝集宗親女婦、諸王長女二參
內命婦一品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為從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為正五品縣君
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門
王妃公主、郡縣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
外命婦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為妃,文武一品國公之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母、妻為縣君勳官四品有封者母、妻為鄉君
外命婦朝參,視夫、子之品。
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
流外技術官,不封母、妻。
親王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從六品二品,媵八人,視正七品國公三品,媵六人,視從七品四品,媵四人,視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視從八品
凡置媵,上其數,補以告身
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
凡封戶,三丁以上為率歲租三之一入朝廷
食實封者,得真戶,分食諸州。
皇后諸王公主食邑,皆有課戶
名山大川畿內之地,皆不以封。
公元759年
司勳郎中一人員外郎二人,掌官吏勳級
凡十有二轉上柱國,視正二品;十有一轉柱國,視從二品十轉上護軍,視正三品九轉護軍,視從三品八轉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七轉輕車都尉,視從四品;六轉為上騎都尉,視正五品五轉騎都尉,視從五品四轉驍騎尉,視正六品;三轉為飛騎尉,視從六品二轉雲騎尉,視正七品一轉武騎尉,視從七品
凡以功授者,覆實然後奏擬,戰功則計殺獲之數。
堅城苦戰,功第一者,三轉。
出少擊多,曰上陣;兵數相當,曰中陣;出多擊少,曰下陣;矢石未交,陷堅突眾,敵因而敗者,曰跳盪
殺獲十之四,曰上獲;十之二,曰中獲;十之一,曰下獲
酬功之等:見任前資常選,曰上資文武散官衛官勳官五品以上,曰次資五品以上子孫上柱國柱國子,勳官六品以下,曰下資白丁衛士,曰無資
跳盪人,上資加二階,次資下資無資以次降。
上陣上獲五轉中獲四轉下獲三轉,第二第三遞降焉。
中陣上獲上陣中獲中獲上陣下獲下獲兩轉
下陣之上獲中陣中獲中獲中陣下獲下獲一轉
破蠻、獠,上陣上獲,比兩番二轉
勳官九百人無職任者,番上兵部,眂遠近為十二番,以強幹者為番頭,留宿衛者為番,月上
外州分五番,主城門倉庫,執刀。
上柱國以下番上四年驍騎尉以下番上五年,簡於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簡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則番上六年八年番上四年
勳至上柱國有餘,則授周以上親,無者賜物
太常音聲人得五以上勳,非征討功不除簿。
諸州授勳人,歲第勳之高下三月一報戶部,有蠲免必驗。
公元873年
考功郎中員外郎一人掌文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
若死而傳於史官諡於太常,則以其行狀質其當不;其欲銘於碑者,則會百官議其宜述者以聞,報其家。
其考法,凡百官之長,歲較其屬功過,差以九等大合眾而讀之。
流內之官,敘以四善一曰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匪懈
善狀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獻可替否拾遺補闕,為近侍之最;二曰銓衡人物,擢盡才良,為選司之最;三曰揚清激濁褒貶必當,為考校之最;四曰禮制儀式動合經典,為禮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諧不失節奏為樂官之最;六曰決斷不滯,與奪合理,為判事之最;七曰部統有方警守無失,為宿衛之最;八曰兵士調習戎裝克備為督領之最;九曰推鞫得情處斷平允,為法官之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納明敏,為宣納之最;十二曰訓導有方生徒克業,為學官之最。
十三曰賞罰嚴明攻戰必勝,為軍將之最;十四曰禮義興行肅清所部為政教之最;十五曰詳錄典正詞理兼舉,為文史之最;十六曰訪察精審彈舉必當,為糾正之最;十七曰明於勘覆稽失無隱,為勾檢之最;十八曰職事修理供承彊濟,為監掌之最;十九曰功課皆充,丁匠無怨,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時,收穫成課,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謹於蓋藏,明於出納,為倉庫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虛究理精密,為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醫卜效驗多者,為方術之最;二十四曰檢察有方行旅無壅,為關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擾,姦濫不行,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養肥碩蕃息孳多,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邊境城隍修理,為鎮防之最。
一最四善上上一最三善上中一最二善上下;無最而有二善中上,無最而有一善中中職事粗理,善最不聞,為中下愛憎任情處斷乖理,為下上;背公向私職務廢闕為下中;居官飾詐貪濁有狀為下下。
定考,皆集於尚書省唱第然後奏。
親王中書門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護節度觀察使,則奏功過狀,以覈考行之上下
每歲,尚書省諸司州牧刺史縣令殊功異行災蝗祥瑞戶口賦役增減盜賊多少,皆上於考司。
監領之官,以能撫養使者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為率一分一殿
博士助教,計講授多少為差
親、勳、翊衛,以行能功過三等,親、勳、翊衛備身東宮親、勳、翊衛備身王府執仗親事執乘親事及親勳翊衛主帥校尉直長品子、雜任、飛騎,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階
番考別為簿,以侍郎顓掌之。
流外官,以行能功過四等:清謹勤公為上,執事無私為中,不勤其職為下貪濁有狀為下下。
凡考,中上以上,每進一等,加祿一季中中,守本祿;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奪祿一季
中品以下四考中中者,進一階一中上考,復進一階一上下考,進二階;計當進而參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
上中以上,雖有下考,從上第
下下考者,解任
凡制不便,有執奏者,進其考。
貞觀初歲定京官望高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給事中中書舍人一人蒞之,號監中外官考使。
考功郎中京官考,員外郎外官考。
其後屢置監考校考、知考使。
故事,考簿朱書,吏緣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遼制:南樞密院掌文銓之政,後設南面朝官,而尚書省始具吏部長貳曹郎之職。
《遼史·百官志》: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漢人租賦軍馬之事。
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初,太祖樞密為北、南院
其實所治皆北面之事。
樞密吏部
契丹樞密院
掌文銓、部族丁賦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屬焉。
以其牙帳大內之南,故名南院
元好問所謂南衙主兵是也
南院樞密使
知南院樞密使事
知南院樞密事
南院樞密副使
知南院樞密副使事
同知南院樞密使事
簽書南樞密院事
南院都承旨
南院副承旨
南院林牙
知南院貼黃
給事南院知聖旨頭子事
掌南院頭子
南樞密院敞史南院郎君
南樞密院通事
南院掾史
樞密院中丞
北南樞密院點檢中丞司事
總知中丞司事
南院左中丞
南院右中丞
同知中丞司事
南院侍御
南面朝官 遼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因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東宮之官
尚書省吏部職名總目
公元1012年
尚書
聖宗開泰元年吏部尚書劉績
侍郎
郎中
員外郎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