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六百一卷目录
监司部汇考
宋〈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绍圣一则 元符一则 徽宗崇宁三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六则 孝宗淳熙二则 开禧一则 嘉定三则 理宗景定一则〉
元〈世祖至元五则 仁宗延祐一则〉
明〈总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世宗嘉靖六则 神宗万历一则〉
大清〈总一则〉
监司部总论
宋文鉴〈刘挚论监司〉
图书编〈兵备 推用方面〉
宋〈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绍圣一则 元符一则 徽宗崇宁三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六则 孝宗淳熙二则 开禧一则 嘉定三则 理宗景定一则〉
元〈世祖至元五则 仁宗延祐一则〉
明〈总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世宗嘉靖六则 神宗万历一则〉
大清〈总一则〉
监司部总论
宋文鉴〈刘挚论监司〉
图书编〈兵备 推用方面〉
官常典第六百一卷
监司部汇考
宋英宗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十月,考监司课绩。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冬十月己酉,以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滕甫考诸路监司课绩。
神宗元丰三年夏四月乙卯,令御史分案诸路监司。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夏四月丁丑,诏遵先帝制,遣官察举诸路监司之法。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哲宗元祐元年二月丁卯,诏左右侍从各举堪任监司者二人,举非其人有罚。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绍圣三年二月丙戌,诏遣郎官、御史按察监司职事。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元符元年八月庚辰,诏诸路监司,并取旨召对。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徽宗崇宁元年秋七月丙戌,诏监司,以三年成任。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崇宁四年春正月壬辰,诏察诸路监司贪虐者论其罪。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崇宁五年,立监司互察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五年六月癸亥,立诸路监司互察法,庇匿不举者罪之,仍令御史台纠劾。
重和元年三月丙戌,诏监司、郡守自今须满三年乃得代,仍毋得通理。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宣和四年十二月乙未,诏监司未经陛对,毋得之任。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高宗建炎四年,诏侍从官各举可充监司者一二人。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绍兴元年春正月壬子,诏不历县令者勿除监司。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五年,诏侍从等举监司守令。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三月,诏在内馆职、在外侍从官,各举所知充监司、守令。
绍兴七年秋七月戊辰,诏侍从各举可任监司者一二人。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二十六年,诏选择监司。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六年春正月乙丑,诏选择监司,须七品以上清望官,或经朝擢及治郡著绩者。
绍兴二十八年,诏公举监司及监司选用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八年春正月甲申,命台谏、侍从三人以上公举监司治状。三月戊寅,诏:自今用人,选帅臣、监司曾任郎官已上者为侍从,监司、郡守有政绩者为卿监、郎官,二年乃迁,卿监、郎官未历监司者更迭补外。
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孝宗受禅,冬十月丙寅,诏朝臣举堪监司、郡守者。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孝宗淳熙五年十一月庚辰,复监司互察法。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六年八月庚寅,罢诸路监司便宜行事。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宁宗开禧二年三月丁酉,诏诸路监司岁十一月按部理囚,如五月之制。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二年,诏侍从、台谏各举监司治行政绩。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二年春正月,诏侍从、两省、台谏举监司治行尤异者二三人。五月庚子,诏侍从、两省、台谏各举监司有政绩才望者二人。
嘉定六年闰月戊辰,诏御史台置考课监司簿。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九年三月丁丑,诏侍从、台谏、两省举堪监司者各二人。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理宗景定二年,诏监司以殿最,定赏罚。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春正月癸亥,诏:监司率半岁具劾去赃吏之数来上,视多寡为殿最,行赏罚。守臣劾监司所不及,以一岁为殿最,定赏罚。本路、州无所劾,而台谏论列,则监司守臣皆以殿定罚。有治状廉声者,摭实以闻。
元
世祖至元十五年,增设江南等处三道。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五年秋七月甲申,增设江南湖北道、岭南广西道、福建广东道。
至元十六年,以各道按察事繁,增副使、佥事各一。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六年五月丙辰,以各道按察司地广事繁,并劝农官入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一员,兼职劝农水利事。
至元二十七年,增按察司佥事总劝农事。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七年三月庚申,罢各道劝农营田司;增提刑按察司佥事二员,总劝农事。至元二十八年,每道设官八员,分临所部,岁终,考其成效。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八年二月丙戌,诏: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每道仍设官八员,除二使留司以总制一道,馀六人分临所部,如民事、钱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俟岁终,省、台遣官考其功效。至元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三十年冬十月丁巳,立海北海南道肃政廉访司,治雷州。按《百官志》:肃政廉访司。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八年,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省并衙门,罢按察司。十四年复置,增立八道:曰江北淮东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东海右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东建康道,曰江西湖东道,曰岭北湖南道。十五年,复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岭南广西道,曰福建广东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十年,增海北广东道,改福建广东道曰福建闽海道。以云南七路,置云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辽东道。二十三年,以淮东、淮西、山南三道,拨隶内台。二十四年,增河西陇右道。是年,罢云南道。二十五年,罢海西辽东道。二十七年,以云南按察司所治,立云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大德元年,徙云南行台于陕西,复立云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道,其后遂定为二十二道。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
内道八,隶御史台:
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河东山西道,冀宁路置司。
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
江北河南道,汴梁路置司。
山南江北道,中兴路置司。
淮西江北道,庐州路置司。
江北淮东道,扬州路置司。
山北辽东道,大宁路置司。
江南十道,隶江南行台:
江东建康道,宁国路置司。
江西湖东道,龙兴路置司。
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
浙东海右道,婺州路置司。
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
岭北湖南道,天临路置司。
岭南广西道,静江府置司。
海北广东道,广州路置司。
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
福建闽海道,福州路置司。
陕西四道,隶陕西行台:
陕西汉中道,凤翔府置司。
河西陇北道,甘州路置司。
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
云南诸路道,中庆路置司。
仁宗延祐二年五月朔,改给各道廉访司银印,复立
陕西诸道。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明
明制,布政司设参政、参议,按察司设副使、佥事,因地添革。按《明会典》:外官布政司,左右参政,
旧各一员,后因事添革不一。今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广西、四川、河南、山西、陕西、云南、贵州左参政各一员,山东左参政二员,福建、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山东、云南右参政各一员,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山西右参政各二员,贵州无。
左右参议,
旧各一员,后因事添革不一。今浙江、福建、湖广、广西、四川、河南、山东、山西、云南、贵州左参议各一员,江西、广东、陕西左参议各二员,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右参议各一员,四川、山东、山西、贵州右参议各二员,陕西、湖广右参议四员,河南无。以上参政、参议,临时照资叙互用,无定衔。
按察司副使,
旧各二员,后添设兵备海道等项副使,员数不一。今福建三员,贵州四员,广西五员,广东、浙江、江西、河南各六员,四川七员,湖广、云南各八员,山西十员,山东十三员,陕西十六员。
佥事,
员数不一今。广西、贵州各二员,江西、陕西、云南各三员,浙江、广东各四员,福建、河南、山东、山西各五员,湖广、四川各六员。
以上副使、佥事,临时照资叙互用,无定衔。
洪武 年,各省立副使、佥事,或以他官兼之。
按《明会典》:国初,兵事专任武臣。后常以文臣监督。文臣重者曰总督,次曰巡抚。总督旧称军门,而巡抚近皆赞理军务,或提督,详载都察院。其按察司官,整饬兵备者,或副使,或佥事,或以他官兼副使、佥事。沿海者,称海防道。兼分巡者,称分巡道。兼管粮者,称兵粮道。今具载之。而仍以所辖督抚领其首: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
蓟州兵备一员,管理喜蜂口,马兰谷,松棚谷,太平寨四路。监督副参等官,分管蓟州,遵化,丰润,玉田四州县,蓟州镇朔,遵化营,州右,东胜右,忠义中,兴州前,开平中屯,兴州左屯九卫,宽河一所,兵马钱粮兼屯田。昌平兵备一员,管理黄花镇,居庸关,横岭城三路。监督副参等官,分管昌平州,怀柔县,顺义县,长陵等九陵卫,及延庆营州左屯二卫,奠靖镇边,渤海,白洋四所,兵马钱粮兼屯田。
永平兵备一员,管理燕河营,台头营,石门寨,山海关四路。监督副参等官,分管永平府,滦州,卢龙,迁安,抚宁,昌黎,乐亭五县,抚宁永平,卢龙,山海,东胜左,兴州右六卫兵马钱粮兼屯田。
密云兵备一员,管领石塘岭,古北口,曹家寨,墙子岭四路。监督副参等官,分管通州,密云,三河,宝坻,平谷五州县,密云中后卫,通州左右卫,神武中卫,定边卫,兴州后卫,营州后屯,前屯中屯卫,梁城守禦千户所,兵马钱粮兼屯田。
霸州兵备一员,管理霸州,香河二州县,并营州屯卫及西山澜河一带,兵马钱粮兼屯田河道。
天津兵备一员,专在天津,沧州二处来往,所管自天津起,德州止,并河间,沧州军卫有司兵马钱粮,兼屯田河道。
紫荆兵备一员,驻劄易州,管理紫荆关并该关所辖隘口,东起沿河口总,西至白石口总止,及保定一府所属二十州县,保定五卫,茂山卫,并山西广昌、灵丘等州县军卫,有司仍听保定巡抚制节,于山西都御史,一体呈请施行。
井陉兵备一员,驻劄井陉,管理倒马龙泉故关,并各关隘口,东起插箭岭总,西至石榴觜等口,及真定府所属三十二州县,与真神定三卫,平定守禦千户所,并平西平、定州、乐平、五台、繁峙等县,兼马政驿传。大名兵备一员,管理顺德,所辖边隘,北起锦绣堂等口,南至数道岩等口,并顺广二府各九县,大名府所属十一州县,顺德守禦百户所,兼制山东、河南、直隶邻境州县卫所,操练防盗马政等项,兼驿传。
宁前兵备一员,春夏驻劄宁远,秋冬驻劄前屯,东至宁远塔山所,西至前屯中前所,抵关所,辖宁前二卫,城堡驿所,共三十二处,兼管屯田马政。
分巡辽海东宁道一员,带管广宁、锦义等处兵备,春夏驻劄锦州,秋冬驻劄义州,东至广宁、镇武并西兴、西平、西宁、平洋等堡,西至锦州杏山驿所辖广宁等九卫城堡驿所三十五处,兼管屯田马政。
分守辽海东宁道一员,带管辽阳、沈阳、抚顺、蒲河、宽奠各城堡边备,兼管屯田马政。
苑马寺卿兼金复海盖兵备一员,照旧管理马政,夏秋驻劄盖州,冬春驻劄海州,整饬四卫,并东昌、东胜、耀州、连邦谷等堡。
分巡口北道一员,管理北中二路,驻劄马营赤城等城,兼管屯田马政。
分守口北道一员,驻劄宣府镇城,兼理兵备。怀隆兵备一员,驻劄怀来,整饬南山等处,分理北东二路。嘉靖四十五年,除去北路。万历八年,革。十一年,复设分巡冀北道一员,管理北东北西二路,并浑源、聚乐、高山等二十三城堡,驻劄大同镇城,兼屯牧。
阳和兵备一员,整饬沿边地方兵备,专听军门委用,管天城、阳和二卫,并东路、新平二路一十三城堡,兼屯牧。
分守冀北道一员,驻劄朔州城防,秋移驻平卤城,管理平卤等城堡边备,兼原管怀德等州县,兼屯牧。左卫兵备一员,驻劄大同左卫城,经理左右云玉、威远五卫。万历八年革,十一年复设。
分巡冀宁道兼分备一员,管辖永宁州、宁乡、临县并静乐、太源、清源、交城、文水五县,兼管太源参将营兵马钱粮。
雁平兵备一员,驻劄代州,管广武、石楼、平刑等处兵备,管辖代州、繁峙、五台、崞县四州县,兼屯田。
岢岚兵备一员,驻劄偏头关,管辖岢岚等五州县,分管偏老岢岚河曲等处兵备,西路参将,老营游击地方兵马,兼屯田。
分巡河东道兼兵备一员,并管隰州,西接陕西关隘地方。
潞安兵备一员,带管冀南道分巡。
行太仆寺卿兼宁武兵备一员,不妨马政,兼理屯田。驻劄宁武关,分管八角、神池、宁武三守备,中路参将地方兵马。
靖边兵备一员,驻劄定边营,东至延绥西路旧安边起,西至宁夏萌城,各营堡仓场边务,俱听经理,及大盐池盐法,兼分巡屯田。
神木兵备一员,管理榆林东路,兼分巡建安、高家、柏林、大柏油、永兴镇等城堡,并葭州、宣府、谷吴堡四州县。
榆林兵备一员,管理榆林中路,兼分巡双山、常乐、镇城、保宁、向水、波罗等堡,并榆林二卫,绥德、米脂、清涧三州县,并清平、威武、怀远三堡边墙。
分守河西道一员,驻劄庆阳,分理延庆二府所属州县,兼管督修就近所属城堡,分管庆阳卫并环县千户所各屯田驿递。
宁夏管粮道一员,驻劄镇城,管理粮储,带管本镇东路、宁夏后卫等一十二城堡,及小盐池盐法,兼理屯田。
兵粮道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一员,不妨原务,兼理花马池后卫、灵州、兴武、韦州一卫三所,东中二路城堡、仓场、驿递兵政、粮储、屯田、水利、盐法,并经理清水营互市。
固原静宁隆德镇原等处兵备一员,兼屯田驿递。洮岷兵备一员,分管洮岷二卫,并西固阶文三千户所,兼管漳城二县,兼分巡屯粮驿递。
延安兵备一员,兼管分巡,专在鄜州驻劄,及督修延庆所属城堡,兼屯田。
临巩兵备一员,专管临洮府属五州县,甘兰临河西卫仓场驿递屯粮。
巩昌兵备一员,整饬巩昌府等处抚安兵备,兼分巡陇右道巡禁茶马,带理屯粮,分督巩昌府卫所,并秦徽二州及清礼等十县。
靖卤兵粮道一员,修举马政,兼理兵粮,分管安定会宁二县,并永安等九堡卫所屯寨,专管靖卤屯田。甘肃兵备一员,专在肃州地方,抚治番夷,整饬兵备,并肃镇二卫钱粮,兼屯田。
西宁兵备一员,抚治西宁番夷,兼管西宁等卫所,并西宁卫所属仓场。
庄浪兵备一员,改设行太仆寺少卿,兼按察司职御,整饬庄浪兵备。
西安兵备一员,整饬西安等处卫所兵备,分守关内道,带管粮斛驿传盐法水利。
泾邠兵备一员,驻劄邠州,分管关内道,专管西安府等二十七州县,整饬兵备,管辖宁州等州县,及平庆二卫牧地军民粮草。
商洛兵备一员,驻劄商州,兼管商州、洛南、商南、山阳、镇原等处兵备,兼屯田驿递。
潼关兵备一员,专管潼关卫班军,分管河南阌乡、灵宝二县、陕西同州、九州县、山西蒲州并守禦千户所。汉羌兵备一员,驻劄汉中,兼抚民,及分巡关南道事务,分管汉中府属南郑等州县,并汉中卫宁羌卫沔县千户所驿递粮草。
徽宁池太安庆广德兵备一员,驻劄池州,管辖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五府,广德州句容等六县,及新安、建阳、宣州、安庆各卫所,堤防江贼矿徒。
苏松常镇兵备一员,整饬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兵备,驻劄太仓州。
颍州兵备一员,管理庐州、凤阳、滁州地方卫所,兼管江防事宜。
淮阳海防一员,驻劄泰州,整饬淮扬海防江洋,仍分管扬州、仪真、高邮等卫,泰州、盐城、通州等所京操官军。
徐州兵备一员,整饬徐宿州等处兵备,兼管淮安府、徐州及淮北卫所,及淮安、邳州、大河、徐州、沂州等卫,莒州、东海、西海等所京操官军。
杭严兵备一员,驻劄杭州,分巡杭州、严州二府,兼管兵备,及前后二卫军兵,各府县民壮一并团练,督捕水陆盗贼。
金衢兵备一员,驻劄衢州府,整饬金华、衢州二府兵备,兼理分巡。
嘉湖兵备一员,驻劄嘉兴,分巡嘉兴、湖州二府,兼管兵备。
海道一员,驻劄宁波,巡海,兼理宁绍兵备,经营沿海卫所,管理水陆兵粮。
台州兵备一员,驻劄台州,分巡宁波、绍兴、台州三府,兼提督操练。
温州兵备一员,驻劄温州,整饬温州、处州二府兵备,兼管分巡管理遂、松、龙三县。
南昌兵备一员,驻劄宁州,整饬南昌兵备,专饬南昌、瑞州二府戎事训练营乡等兵,兼制湖广兴国、通城、崇阳、浏阳、咸宁、平江等六州县,扼险捕盗。如有盗贼逸过宁武湖新等,听守巡武昌道移文会剿。
九江兵备一员,驻劄九江,分巡饶州、南康、九江,管理兵备,督理南康湖防,仍提调上江船厂,辖安庆府。抚建广兵备一员,分巡湖东道,夏秋驻劄建昌,冬春驻劄抚州,整饬抚州、建昌、广信三府,各州县额设精兵,并铅山及抚建二府,各守禦所官军。
袁州兵备一员,驻劄吉安,分巡湖西道,兼管理湖广茶、攸、柳、桂、浏阳等处,不妨控制万安往来巡历。赣州兵备一员,驻劄会昌县,整饬赣州地方兵备,兼巡岭北道。
福州兵备一员,归并清军道,仍兼管福州兵备,兼分巡福宁道,监督全省水陆官军。
福宁兵备一员,驻劄福宁州,分巡福宁,分理军务,管理该州并福州地方。
建南兵备一员,驻劄建宁,分巡建南道,分理军务,管理该府并邵武延平地方。
海道一员,驻劄漳州,督理沿海卫所官军,专管兵粮海防,兼理团练分理军务。
兴泉兵备一员,驻劄泉州,分巡兴泉道,兼分理军务。分巡漳南道一员,驻劄上杭县,分巡汀漳二处地方,操练军快人等,分理军务,兼管广东大埔、程乡二县。分巡武昌道一员,驻劄省城,整饬武昌兵备,专一团练军兵,所辖武昌南至嘉鱼,北至白湖镇二哨,及汉阳县黄陂县地方。
分守荆西道一员,驻劄承天府,与守备太监,协同护守陵寝,管承天、德安二府。
沔阳兵备一员,驻劄沔阳州,整饬荆西等处兵备,兼管分巡提督承天所属提垸,原管承天、德安二府属及邻近嘉鱼等八县地方。
岳州兵备一员,驻劄岳州府,管上江防道,由武昌而上,至沔阳、岳州、常德、长沙等处,提督一带江防湖禁巡司,兼制宁州并宁州守备。
蕲州兵备一员,驻劄蕲州,管下江防道,由汉阳而下,至黄州、蕲州、德安等处,提督一带江防湖禁巡司。郧襄兵备一员,驻劄襄阳府,整饬郧襄兵备,及分巡下荆南道事务,练兵捕盗。
抚治荆州兼施归兵备一员,照旧分巡上荆南道,抚治荆州等府流民,驻劄荆州府,整饬施归等处兵备,统辖荆州府所属州县,及荆州卫,右卫,瞿塘卫,枝江、惠州各千户所,施州、永顺等土司,巡历夷陵、归州、巴东一带州县,仍听川贵巡抚四川巡按节制。
分守上荆南道一员,驻劄澧州,兼整饬岳州九永等处兵备,督理军卫有司。
分守湖北道一员,驻劄辰州,兼抚苗夷,提督军卫有司。
郴桂兵备一员,春夏驻郴州,秋冬驻衡州,提督本州五县桂阳州所属各卫所地方,及广东韶州府所属县守禦千户所,并续拟衡永二府所属十二州县,广东乳乐连山,广西富贺,江西大庾上犹等县,衡永二卫,及连州阳山一带地方。
靖州兵备一员,专在靖州、铜鼓、五开等八卫,并天柱等所居中驻劄,整饬兵备,操练前项卫所军马,兼钱粮。
海道兼整饬广州兵备一员,驻劄东莞南头城,巡视海道一带地方,整搠船只,操演水战,监督南头、白鸽二寨。
韶南兵备一员,驻劄韶州所辖南韶二府各县卫所,并广州府属州县,兼分巡分管练兵事务。
惠潮兵巡一员,驻劄潮州,兼管惠潮二府兵巡事务,巡历惠州府属海丰等十县,潮州府属饶平等十县,提督捕盗水陆官兵,往来山海地方,操练营寨。高肇兵备一员,驻劄肇庆,兼分巡岭西道,整饬高肇二府兵备,修理各该城堡,操练官兵民快乡夫打手,抚民捕盗。
罗定兵备一员,驻劄罗定地方,专管新设一州,并南乡当霖封门函口四所,及黄姜洞大峒二营,分管练兵事务。
雷廉兵备一员,驻劄廉州,整饬雷廉二府地方兵备,兼理分巡海北道,监督海康乌兔寨。琼州兵备一员,驻劄琼州,整饬兵备,监督琼州寨操练兵船。
分巡桂林道一员,驻劄省城,分巡桂林一府,兼全州、永福、永宁兵备事务,带管抚夷。
苍梧兵备一员,移驻郁林州,整饬苍梧、北流、兴业、博白、岑溪、陆川地方兵备,兼管分巡。
宾州兵备一员,驻劄宾州,整饬宾州等处地方兵备,兼分巡。
府江兵备一员,驻劄平乐,整饬府江兵备,带管平乐府分巡事务。
左江道一员,移驻南宁,兼浔州太平、思明等府,凭祥、桂平、宣化、养利等州县,奉议、驯象、向武、太平、武缘等卫所,及武缘县膺葛二墟地方兵备。
安绵兵备一员,驻劄绵州,整饬安绵、石泉等处兵备,提督关堡,操练土兵民壮,兼督利州卫,并保宁府官军民快。
威茂兵备一员,驻劄茂州,整饬威茂等处兵备,抚治羌夷。
重庆兵备一员,驻劄重庆,分巡上川东道,管辖重庆府卫州县,并贵州酉阳等处土司。
夔州兵备一员,驻劄达州,整饬下川东道兵备,即兼分巡,专辖夔州府卫州县,并石砫土司,抚民捕盗,兼制施州。
叙马兵备一员,驻劄建武镇城,招集民兵,充实墩堡,整饬叙马二府、泸州所属及叙泸二卫新所,并永宁、东川、镇雄、乌撒、乌蒙等土司地方兵备。
分巡上川南道一员,管嘉、眉、邛、雅四州,并雅大二所,天全招讨黎州安抚二土司,移驻雅州。
建昌兵备一员,驻劄建昌,会盐、宁越、礼州、德昌、镇西、冤山、迷易、打冲河等卫所,并昌州、马喇、卬部、威龙、普济等土司地方兵备,兼管分巡。
松潘兵备一员,驻劄松潘卫,整饬松潘等处兵备,抚治羌夷,兼管红花潭等八屯。武定兵备一员,冬春驻武定,夏秋驻德州,往来武定滨德三州,并阳信商河各州县,督理屯营操练防守。济宁兵备一员,驻劄济宁,专管河盐,兼济宁州宁阳、鱼台、汶上三县,并济宁一卫兵备,仍分巡。
曹濮兵备一员,驻劄曹州,督捕操练卫所屯营兵马盗贼,兼管分巡。
沂州兵备一员,驻劄沂州,督捕盗贼,操练州县卫所屯营,带管分巡马政。
临清兵备一员,整饬东昌府属、兖州府属各州县兵备,带管分巡马政河道。
青州兵备一员,驻劄青州,整饬青州所属莱芜、新泰、蒙阴、沂水、长山、淄川各县,兼分巡青莱二府。
海道一员,驻劄登州,仍治登莱二府,兼管登州一处分巡。
开封兵备一员,驻劄省会,管理开封及本府属二十九州县,并宣武一卫,往来提督军卫有司。
大梁兵巡道一员,驻劄陈州,巡历归睢地方,练军禦盗,马政系睢陈兵备道归并。
磁州兵备一员,驻劄磁州,擒捕盗贼,修理城池,抚安民兵,操练军马,其卫辉所辖县,分辉县旧驻地方,仍往来巡历兼马政。
分巡汝南道一员,兼整饬兵备。
临安兵备一员,整饬临安等处地方。
腾冲兵备一员,整饬腾冲等处。
澜沧兵备一员,整饬澜沧、姚安等处。
曲靖兵备一员,整饬曲靖、寻甸、马龙、木密、沾益等处。都清兵备一员,整饬都清等处,分巡新镇道,兼治广西南丹等州,平清、偏镇、铜鼓、五开等卫所。
威清兵备一员,整饬威清等处,分巡安平道,兼制泗城、沾益等州,节制普安、坝阳守备等官。
毕节兵备一员,整饬毕节等处,分巡贵宁道,兼治乌撒、镇雄、永宁等司府。
思石兵备一员,整饬思石兵备,分巡思仁道,兼治镇筸、平茶、播州等处。
英宗天顺四年,议准管屯副使佥事考满法。
按《明会典》:凡管屯副使佥事,考满,天顺四年,奏准将任内该管屯田数目,移文该部查理。如果完结,考作称职。不完,考平常。
世宗嘉靖四年,题准佥事参议转迁法。
按《明会典》:嘉靖四年,题准查照旧例,佥事递升副使按察使,参议递升参政布政使,就于本省及附近省分转迁,不必骤更数易,以致奔走废事。
嘉靖六年,议二司官酌量升补。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以二司官资浅递升,不无偏重。令今后参政副使缺,查参议佥事内,有资望稍深,地里相近者,酌量相兼升补。
嘉靖十年,令湖广添设参议一员,专管钱粮。
按《明会典》云云。
嘉靖二十六年,题准兵备守巡改调之例。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题准今后南北各边兵备,守巡正辖边境者,皆不得以才力不及官改调。
嘉靖三十一年,题定边方司道官量减年资。
按《明会典》:凡边方司道等官,嘉靖三十一年,题准山陜布按二司,及宣大辽东北直隶沿边兵备,管粮守巡等官,并边方知府,艰劳倍于腹里,其有裨益边方者,三年以上,参政参议径转布政参政副使,佥事径转按察使副使,知府径转参政。其任浅者,两司互转,知府升副使,比之腹里量减年资,仍留边方管事。嘉靖四十五年,定边方兵备副使、佥事考察之制。按《明会典》:凡边方兵备副使、佥事考满,嘉靖四十五年,题准吏部转行兵部,查其操练修筑屯粮,果有成效,堤备调遣,果无疏失者,升二级,照旧供职。平常者,照常迁叙。
神宗万历十一年,议布按二司官,不必互相兼摄。
按《明会典》:万历十一年,议准布按二司官推升,止用本司职衔,不必互相兼摄。其边方兵备,若非一时无人可代,亦不必加衔占缺。
皇清督抚道标
《大清会典》:国家军旅之事,专任武臣。其在直省者,以
文臣监督,曰总督,曰巡抚,曰副使道、佥事道。历年裁复不一。今以现在各标,具载于前,而以旧制附列于后:
直隶
天津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六年裁。
通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霸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蓟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六年裁。
永平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山海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年裁。
河间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七年裁。
井陉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定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顺广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大名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保定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易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分巡口北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分守口北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屯牧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赤城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怀隆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密云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昌平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
年裁。
山西
山西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大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六年裁。
山西守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雁平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宁武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冀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冀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冀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冀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岢岚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阳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陕西
分守关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关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潼关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商雒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固原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靖远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榆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神木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靖边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汉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肃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抚治西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西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西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庄浪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陇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陇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临洮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洮岷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河西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河东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四川
四川守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四川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监军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七年裁。松龙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贵州
贵宁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威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毕节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新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都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思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思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湖广
分守武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武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郴桂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湖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湖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下湖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荆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荆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江防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江防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上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下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湖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辰常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荆南武彝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广东
分守岭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海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兵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琼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岭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岭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罗定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海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水利盐法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南韶兵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江南
庐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滁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凤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七年裁。
池太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徽宁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颍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安庐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凤宿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苏松常镇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分巡江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五年裁
分守江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苏松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常镇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淮海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淮徐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扬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浙江
水利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分巡杭严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嘉湖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金衢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金衢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温处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温处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绍台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宁绍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宁绍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嘉湖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江西
瑞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八年裁。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分巡岭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
分守南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南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饶南九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饶南九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广抚建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湖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福建
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分守建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建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福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福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兴泉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山东
分守济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济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兖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兖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济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东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武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登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青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东兖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莱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河南
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河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大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大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睢陈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汝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汝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监司部总论
《宋文鉴》
《论监司》刘挚臣自待罪风宪,屡曾以天下监司为言,乞澄汰选择,诚以朝廷政令,使监司得其人,则推行布宣,可以谕上指而究惠泽。苟非其人,则所谓徒善而已。终于民不得被其利。夫上之所好,下必有甚。朝廷以名实为事,行总覈之政,而下乃为刻急浅迫之行。朝廷以教化为意,行宽厚之政,而下乃为舒缓苟简之事。皆习俗怀利,迎意而作,故所为近似,而非上之意本然也。今虽因革之政有殊,而观望之俗故在。但所迎之意有不同耳。其为患一也。昨差役之法初行,监司已有迎合争先,不量可否,不校利害,一概定差,骚动一路者。朝廷察其意,固已黜之矣。推此以观,人情大约类此。且天下之事,散在诸路,总制于监司。其大者,治财赋,察官吏,平狱讼,考疾苦。苟使者皆务为和缓宽纵,苟于安静,则事之委靡不振,世之受敝,不胜言也。向来黜责数人者,皆以其非法掊敛,意在市进,虐民甚者,亦非欲使之漫然,不省其职,废所宜治之事,谓之宽厚也。昧者不达,故矫枉或过其正。臣谓此俗不可滋长,须要大为之禁。伏乞圣慈,诏执事,申立监司考绩之制,以常赋之登耗,郡县之勤惰,刑狱之当否,民俗之休戚,为之殿最。每岁终,以诏诛赏。仍自今岁始焉。庶几有所檃括裁制之,使循良者不入于弛,肃给者不入于薄。然后上副圣明制治用中之意。夫察时之宽猛缓急,观俗之过与不及,而张弛其政,正今日事也。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