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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十九卷目錄
列星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高辛氏一則〉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一則〉
晉〈總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二則〉
陳〈總一則 武帝永定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又一則 高祖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顯祖天保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天寶一則 德宗貞元一則〉
宋〈真宗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天禧一則 仁宗皇祐三則 嘉祐一則 神宗元豐三則 哲宗元符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金〈總一則 章宗承安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三則 英宗至治三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一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列星之神部彙考二
書經〈虞書堯典〉
禮記〈禮運 祭法〉
淮南子〈天文訓〉
晉書〈天文志〉
列星之神部總論
圖書編〈歷代祭星辰風師雨師總論〉
列星之神部藝文一
南郊享壽星賦 唐周鈴
祠靈星賦 闕名
列星之神部藝文二〈詩〉
織女贈牽牛 梁沈約
代牽牛答織女 王筠
詠織女 劉潛
七夕賦詠成篇 唐許敬宗
三星行 韓愈
海客 李商隱
織女懷牽牛 曹唐
明河篇 宋謝翱
七夕織女歌 方夔
觀孫太古周天二十八宿星君像圖
元吳萊
七夕詞 方積
陪何用中議祠星于天寶宮 馬祖常
織女 明王彝
河仙謠 張泰
遊仙詩 前人
駕幸朝天宮祭星之作 李禎
列星之神部選句
列星之神部紀事
列星之神部外編
神異典第十九卷
列星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
高辛氏始有星辰之祀。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周
周制以實柴、圭璧祀星辰。孟冬則有司民之祀。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訂義〉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典瑞》: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訂義〉鄭鍔曰:日月星辰麗乎。天其用各主乎。一故用一圭,其體則託乎天。故以一圭而邸璧。
大司樂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注〉天神謂:五帝及日月星辰。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
〈訂義〉鄭鍔曰:軒轅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實主民。先王以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歲孟冬物成之時,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於刑之繁省故也。
《冬官》: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秦
公元前221年
始皇二十六年,立星辰廟。
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按《封禪書》:秦并天下,雍有日、月、參、辰、南北斗、熒惑、太白、歲星、填星、二十八宿、風伯、雨師、四海、九臣、十四臣、諸布、諸嚴、諸逑之屬,百有餘廟。於下邽有天神。灃、滈有昭明。〈按《始皇本紀》:秦并天下,在二十六年。〉
〈注〉索隱曰:漢書舊儀云祭參、辰於池陽谷口,夾道左右為壇也。爾雅祭星曰布,或曰諸布是祭星之處。樂彥引河圖云熒惑星散為昭明。
社、亳有壽星祠。
〈注〉索隱曰:壽星,蓋南極老人星也,見則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福壽也。正義曰:角、亢在辰為壽星。三月之時,萬物始生建,於春氣布養,各盡其性,不罹災夭,故壽。
漢
公元前201年
高祖六年,始祠靈星。
公元前205年
按《史記》、《漢書·高祖本紀》俱不載。按《史記·封禪書》:漢王二年,立黑帝祠。後四歲,立蚩尢祠。其後二歲,或曰周興而邑邰,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詔御史:其令郡國縣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
〈注〉張晏曰:龍星左角曰天田,則農祥也,晨見而祭。正義曰:漢舊儀云:五年,修復周家舊祠,祀后稷於東南,為民祈農報厥功。夏則龍星見而始雩。龍星左角為天田,右角為大庭。天田為司馬,教人種百穀為稷。靈者,神也。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祠靈星於東南,金勝木為土相也。廟記云:靈星祠在長安城東十里。
公元前32年
成帝建始元年,罷舊祠,存諸星辰祠。
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元年,罷甘泉汾陰祠。按《郊祀志》: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奏罷。雍舊祠二百三所,唯山川諸星十五所為應禮云。
後漢
後漢以仲秋,祀老人星。季秋,祀心星。
按《後漢書·禮儀志》:仲秋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老人廟。季秋之月,祠心星於城南壇心星廟。
公元26年
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圓壇,定諸星神位。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為圓壇。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分營四門,門百八神。皆背營內鄉。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宮宿五官神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宮星之屬也。
晉
晉祀老人星及心星,仍漢舊制。
按《通典》:晉以仲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老人星廟。季秋祀心星於南郊,壇心星廟。
公元333年
成帝咸和八年,祀五星、二十八宿及諸星於南郊。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成帝咸和八年正月,立北郊,天郊則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軒轅、太一、天一、太微、勾陳、北極、老人,神也。
梁
梁制以五星、二十八宿及諸星俱從祀南郊。
按《隋書·禮儀志》:梁南郊太一、天一、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星,皆從祀。其二十八宿等座有坎,餘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槁秸。
公元512年
武帝天監十一年,敕祀諸星悉停為坎。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儀志》:天監十一年,帝曰:《禮》云: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既云就陽,義與陰異,星與月異,禮不為坎。八座奏請二十八宿等座,悉停為坎。
公元518年
天監十七年,以十二辰從祀南郊。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儀志》:天監十七年。帝以郊祀有二十八宿而無十二辰,於義闕然。於是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與二十八宿各於其方而為壇。
陳
陳制祠老人星、天皇大帝諸星於太中署。
按《隋書·禮儀志》:陳制令太中署,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鉤陳、北極、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都四十六座。其儀本之齊制。
公元558年
武帝永定二年,除十二辰座。
按《陳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北魏
公元399年
太祖天興二年,定郊壇星辰從祀之位。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天興二年正月,帝親祀上帝於南郊,為壇。天位在其上。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祿、司民在中壝內,各因其方。
太祖 年,立星神。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祖立星神,一歲一祭,常以十二月,用馬薦各一,牛豕各二,雞一。太祖初,有兩彗星見,劉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則當掃定天下。后從之,故立其祀。又立〈闕二字〉神十二,歲一祭,常以十一月,各用牛一、雞三。
公元479年
高祖太和三年,禱星於北苑。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和三年,上祈於北苑,又禱星於苑中。
公元491年
太和十五年,詔罷城北星神祠。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和十五年,詔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及城北星神。今圓丘之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竈、中霤,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北齊
後齊以星辰從祀圓丘,五郊各以其方配之。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圓丘,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下丘,為眾星之位,遷於內壝之中。用蒼牲。司空獻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已下薦眾星。〈又〉後齊五郊壇星辰、七宿各於其方配郊而祀之。其星辰為壇,崇五尺,方二丈。其禮頗同南郊。冢宰亞獻,宗伯終獻,禮畢。
公元557年
顯祖天保八年,詔嚴祀星之儀。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八年八月庚辰,詔雩、禖、風、雨、司民、司祿、靈星、雜祀,果餅酒脯。當務盡誠敬,義同如在。
北周
後周內官、中官、外官諸星並從祀圓丘。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圓丘內官、中官、外官、眾星,並從祀。其用牲之制。五星、十二辰、四望、五官,各以其方色。
隋
公元581年
高祖開皇元年,定星辰從祀圓丘之位。其迎氣之祭,亦以星辰從祀。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為圓丘於國之南。五方上帝、日月、五星、內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眾星三百六十座,並皆從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漢、內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內壝之內,眾星在內壝之外。其牲,五帝、日月用方色犢各一,五星以下用羊豕各九。又星辰、四望等為中祀,司中、司命及諸星等為小祀。又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各於其方,迎其帝而祭之。梁、陳、後齊及隋,制度相循。並以五官、三辰、七宿於其方從祀焉。
唐
唐制圓丘及蜡祭,並以星辰從祀。
按《唐書·禮樂志》: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並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座及五星、十二辰、河漢四十九座,在第二等十有二陛之間。中官、市垣、帝座、七公、日星、帝席、大角、攝提、太微、五帝、太子、明堂、軒轅、三台、五車、諸王、月星、織女、建星、天紀十七座及二十八宿,差在前列。其餘中官一百四十二座皆在第三等十二陛之間。外官一百五在內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在內壝之外。又蜡祭百神,五星、十二次、二十八宿各在其方之壇。又以著尊二實醴齊,以祀內官。以犧尊二實盎齊,以祀中官。以象尊二實醍齊,以祀外官。以壺尊二實青酒,以祀眾星。
高祖武德 年,定內官、中官、外官及眾星從祀之位。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初,
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內官、中官、外官,並皆從祀。五星以下內官五十五座,在壇之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壇之第四等;外官一十二座,在壇下外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其牲,內官以下羊豕各九。
太宗貞觀 年,定靈星及司中、司命、司人、司祿之祀。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之
制,立秋後辰,祀靈星於國城東南;立冬後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城西北。各用羊一,籩、豆各二,簠、簋各一。
公元732年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以星辰為中祀。司中、司命、諸星為小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起居舍人王仲丘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以星辰為中祀,司中、司命諸星之屬為小祀。
公元736年
開元二十四年初,置壽星壇,祭老人星及角亢等七宿。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四年七月庚子,有上封事者言:月令云八月,日月會於壽星,居列宿之長,五者土之數,以生為大臣竊,以壽者聖人之長也。土者皇家之德也,陛下首出壽星之次,旅於土德之數示五運。開元之期萬壽無疆之應,伏請兩京各改一殿,以萬壽為名,至千秋節會百僚於此殿,如受元之禮,每至八月社日,配壽祠至於大社壇享之。詔曰:德莫大於生成,福莫先於壽考,苟有所主得無犯之,今有上事者言:仲秋日月會於壽星,以為朕生於是月,欲以配社而祭,於義不倫,且壽星角亢也。既為列宿之長,復有福壽之名,豈惟朕躬獨享。其應天下萬姓,寧不是懷蓋。秦時已有壽星祠,亦云舊矣,宜令所司特置壽星壇,當以千秋節日修其祀典。申敕壽星壇,宜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著之常式。
公元744年
天寶三載,詔升諸星為中祀。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三月戊寅,詔曰:祭之為典,以陳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奪倫,況社稷孚佑百代蒙其福。日月照臨,五星葉其紀兆,庶允殖下土式瞻,既超言:象之外須,極尊嚴之禮,列為中祀,頗紊大猷。自今已後,社稷及日月、五星並升為大祀,仍以四時致祭,諸星升為中祀,庶昭報之誠,格於上下欽崇之稱,合於典則。
公元790年
德宗貞元六年春二月甲申,復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及靈星。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宋
公元1006年
真宗景德三年,更定郊祀星辰之位。又定壽星之祀。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景德三年,鹵簿使
公元1154年
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岳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騰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坐本非天帝,蓋是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蒼冥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俱在十二陛之間。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皇、北極、天一、太一,準《天寶敕》並合升第一等。貞元二年親郊,以太常議,詔復從《開元禮》,仍為定制。《郊祀錄》又云:壇第三等有中宮、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並在前。《開元禮義羅》云: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子,第五為天子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常坐之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欽若復言:舊史《天文志》並云: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鄭元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天文志》:帝坐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尢未適中。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於子星位次,帝坐如故。欽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云天王坐,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第二龕。舊郊丘,神位板皆有司頲署,命欽若改造之。又是年,詔定壽星之祀。太常禮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享壽星於南郊。《註》云:秋分日,祭壽星於南郊。壽星,南極老人星也。《爾雅》云:壽星,角、亢也。《註》云: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云壽星。唐開元中,特置壽星壇,常以千秋節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請用祀靈星小祠禮,其壇亦如靈星壇制,築於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按《文獻通考》:知樞密事王欽若言:壽星之祀,肇自開元,伏以陛下光闡鴻猷,並秩群祀,而蕭薌之祭獨略此祠,縉紳之談皆謂缺典,加以周伯星出實,居角亢之間,天監垂休,禮罔不荅。伏望特詔禮官俾崇祀事,庶百祥之允,集介萬福以無疆。詔:有司詳定,請以秋分日饗壽星及角亢七宿為壇,南郊高三尺,周八步四尺四。陛下壝其祭器祀禮、咸以靈星為准,奏可。
公元1009年
大中祥符二年,祀周伯星。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為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應。望於親郊日特置周伯星位於亢、宿間。詔禮官與司天監定議,且言:周伯星出氐三度,然氐、亢相去不遠,並鄭分。兗州,壽星之次,宜如中和奏,設位氐宿之間,以為永式。
公元1020年
天禧四年,增祀天河內諸星。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天禧四年,從靈臺郎皇甫融請,凡修河致祭,增龍神及尾宿、天江、天記、天社等諸星在天河內者,凡五十位。
公元1050年
仁宗皇祐二年,定明堂從祀星辰之數,如圓丘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皇祐二年,詔:今祀明堂諸神,悉如圓丘從祀之數。天皇大帝、北極,大尊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籩豆,數用中祠。五官,數用小祠。內官,象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壺尊各二,在丹墀、龍墀上。外官,概尊各二,眾星,散尊各二,在東西廂神坐左右。北極以上槁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筦不加褥,五官白幣,內官以下,幣從方色。禮生引分獻官奉幣,祝史、齋郎助奠,乃進熟。北極饌,升自東階;天皇大帝饌,升自西階;內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諸饌,隨便升設。亞獻將升,禮官分引獻官俱詣罍洗,各由其階酌獻天皇、北極,下及左右夾廡、丹墀、龍墀、庭中五官、東西廂外官眾星坐。禮畢。
公元1052年
皇祐四年,詔祭河兼祠天河內十七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皇祐四年,以靈臺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斗、奎,與東井、天津、天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
按《文獻通考》:靈臺郎王大明言:按《占書》,主河江淮濟溝渠溉灌之事,十九星汴口祭河。瀆七位而不及星,司天監定:亢池主渡水,往來送迎之事。北河為胡門;北戒南河為越門;南戒主西河,掌水土功事。皆不主江淮。濟箕斗奎三星,顓主津瀆大明所遺,請與東井、天津、天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當祠二月,詔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皇祐 年,定靈星壽星及七宿壇位,俎豆之制。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慶曆以立秋後辰日祀靈星,其壇東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壽星壇方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壇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禮,籩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簠、簋一,在二俎間。象尊二,在壇上東南隅,北向西上。七宿位各設籩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籩、豆外,中設簠、簋一,在俎豆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壺尊二,在神位右。光祿實以法酒。
公元1056年
嘉祐元年,定以星辰從祀五帝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嘉祐元年,以集賢校理丁諷言,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
〈註〉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從祀。
〈註〉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后土、鎮星從祀。
〈註〉后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祀。
〈註〉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梁、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於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元冥、辰星、三辰、七宿從祀。
〈註〉元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娵訾、元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斗、牛、女、虛、危、室、璧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公元1078年
神宗元豐元年,詔定郊壇從祀諸星位制。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豐元年二月,詔內壝之外,眾星位周環,每二步植一杙,繚以青繩,以為限域。既而詳定奉祀禮文所言:《周官》外祀皆有兆域,後世因之,稍增其制。國朝郊壇卒循唐舊,雖儀注具載圓丘三壝,每壝二十五步,而有司乃以青繩代內壝,誠不足以等神位、序祀事、嚴內外之限也。伏請除去青繩,為三壝之制。從之。
公元1081年
元豐四年,祀壽星,罷東方七宿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豐中,禮文所言:時令秋冬,享壽星於南郊。熙寧祀儀: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又於壇下卯陛之南設角、亢、氐、房、心、尾、箕七位,東向。按《爾雅》所謂壽星角、亢,非此所謂秋分所享壽星也。今於壇下設角、亢位,以氐、房、心、尾、箕同祀,尢為無名。又按晉《天文志》: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常以秋分之旦見於丙,春分之夕沒於丁,見則治平,主壽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後漢於國都南郊立老人星廟,常以仲秋祀之,則壽星謂老人矣。請依後漢,於壇上設壽星一位,南向,祀老人星。其壇下七宿位不宜復設。〈按《文獻通考》作元豐四年。〉
元豐 年,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祀。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豐詳定向請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仍依熙寧儀,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公元1098年
哲宗元符元年,諸星始皆用香幣。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符元年,左司員外郎曾旼言:周人以氣臭事神,近世易之以香。按何佟之議,以為南郊、明堂用沉香,本天之質,陽所宜也;北郊用上和香,以地於人親,宜加雜馥。今令文北極天皇而下皆用濕香,至於眾星之位,香不復設,恐於義未盡。於是每陛各設香。又言:先儒以為實柴所祀者無玉,槱燎所祀者無幣。今太常令式,眾星皆不用幣,蓋出於此。然考《典瑞》、《玉人》之官,皆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則實柴所祀非無玉矣。槱燎無幣,恐或未然。至是遂命眾星隨其方色用幣。
公元1113年
徽宗政和三年,定星辰從祀之儀,及壽星司民之祀。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皇帝祀昊
天上帝,天皇大帝、五帝、大明、夜明、北極九位於第一龕;北斗、太一、帝坐、五帝內坐、五星、十二辰、河漢等內官神位五十有四於第二龕;二十八宿等中官神位百五十有九於第三龕;外官神位一百有六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有六十於內壝之外。第一龕席以槁秸,餘以筦席,皆內向。又壽星壇改定:壇高三尺,東西袤丈三尺,南北袤丈二尺,四出陛,一壝,二十五步。初,乾興祀靈星,值屠牲有禁,乃屠於城外。至是,敕有司:凡祭祀牲牢,無避禁日,著為令。又政和之制,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為四壇,各廣三十五步,同壝。
公元1137年
高宗紹興七年,命祀壽星。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七年五月壬申,命禮官舉熒惑、壽星之祀。
按《文獻通考》: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言:立春後丑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雷神;秋分日,饗壽星;立夏日,祀熒惑。從之。壽星禮料用籩一、鹿脯豆一、鹿臡著尊一,實以法酒。
公元1202年
寧宗嘉泰二年九月己丑,詔:南郊加太子、庶子星、宋星。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金
金制以天皇大帝、北極從祀。郊壇第一等,內官第二等,中官第三等,外官及眾星在內壝之內外。
按《金史·禮志》:郊壇天皇大帝、北極神座於壇上第一等,席皆槁秸,內官五十四座於壇第二等,中官一百五十有八座於壇上第三等,外官一百六座於內壝之內,眾星三百六十座在內壝之外,席皆以筦。神座版各設於座首。天皇大帝、北極,皆左八籩、右八豆,登在籩豆間,簠一簋一在登前,爵坫一在神座前。內官五十四座,每座籩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坫一。中官一百五十八座,及內壝內外官一百六十座,內壝外眾星三百六十座,每位籩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一。第一等每位太尊二、著尊二、皆有坫。第二等每陛山尊二,第一等每位蜃尊二,內壝內外每辰概尊二,皆加勺。自第二等以下皆用匏爵,先洗拭訖,置於尊所,其尊所皆在神位之左。天皇大帝以元珪璧進熟。天皇大帝、北極,皆羊豕之體。
公元1196年
章宗承安元年,始命天皇大帝、北極用玉,并用犢。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承安元年,將郊,禮官言:近代郊,自第二等升天皇大帝、北極於第一等,前八位舊各有禮玉燔玉,而此二位尚無之。按《周禮典瑞》云:以圭璧祀日月星辰。近代禮九宮貴神、大火星位,猶用《周禮》之說。其天皇大帝、北極二位,固宜用禮神之玉及燔玉也。上命俱用真玉。省臣又奏:前時郊,天、地、配位各用一犢,天皇大帝、北極皆大祀,亦當用犢。從之。
元
元制以星辰從祀圓壇,各從其位。
按《元史·祭祀志》:從祀圓壇,第一等。北極位丑,天皇大帝位戌,用神位版,丹質黃書。神席綾褥座各隨其方色,籍皆以槁秸。第二等內官位五十有四。鉤星、天柱、元枵、天廚、柱史位於子,其數五;女史、星紀、御女位於丑,其數三;自子至丑,神位皆西上。帝座、歲星、大理、河漢、析木、尚書位於寅,帝座居前行,其數六,南上。陰德、大火、天槍、元戈、天床位於卯,其數五,北上。太陽守、相星、壽星、輔星、三師位於辰,其數五,南上。天一、太一、內廚、熒惑、鶉尾、勢星、天理位於巳,天一、太一居前行,其數七,西上。北斗、天牢、三公、鶉火、文昌、內階位於午,北斗居前行,其數六;填星、鶉首、四輔位於未,其數三;自午至未,皆東上。太白、實沈位於申,其數二,北上。八穀、大梁、杠星、華蓋位於酉,其數四;五帝內座、降婁、六甲、傳舍位於戌,五帝內座居前行,其數四;自酉至戌,皆南上。紫微垣、辰星、娵訾、鉤陳位於亥,其數四,東上。神席藉以筦席,內壝外諸神位皆同。第三等中官百五十八位。虛宿、牛宿、織女、人星、司命、司非、司危、司祿、天津、離珠、羅堰、天桴、奚仲、左旗、河鼓、右旗位於子,虛宿、女宿、牛宿、織女居前行,其數十有七;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天雞、輦道、漸臺、敗瓜、扶筐、匏瓜、天弁、天棓、帛度、屠肆、宗星、宗人、宗正位於丑,月星、建星、斗宿、箕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七;自子至丑,皆西上。日星、心宿、天紀、尾宿、罰星、東咸、列肆、天市垣、斛星、斗星、車肆、天江、宦星、市樓、候星、女床、天籥位於寅,日星、心宿、天紀、尾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七,南上。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貫索、鍵閉、鉤鈐、西咸、天乳、招搖、梗河、亢池、周鼎位於卯,房宿、七公、氐宿、帝席、大角、亢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五,北上。太子星、太微垣、軫宿、角宿、攝提、常陳、幸臣、謁者、三公、九卿、五內諸侯、郎位、郎將、進賢、平道、天田位於辰,太子星、太微垣、軫宿、角宿、攝提居前行,其數十有六,南上。張宿、翼宿、明堂、四帝座、黃帝座、長垣、少微、靈臺、虎賁、從官、內屏位於巳,張宿、翼宿、明堂居前行,其數十有一,西上。軒轅、七星、三台、柳宿、內平、太尊、積薪、積水、北河位於午,軒轅、七星、三台、柳宿居前行,其數九;鬼宿、井宿、參宿、天尊、五諸侯、鉞星、座旗、司怪、天關位於未,鬼宿、井宿、參宿居前行,其數九;自午至未,皆東上。畢宿、五車、諸王、觜宿、天船、天街、礪石、天高、三柱、天潢、咸池位於申,畢宿、五車、諸王、觜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一,北上。月宿、昴宿、胃宿、積水、天讒、卷舌、天河、積尸、太陵、左更、天大將軍、軍南門位於酉,月宿、昴宿、胃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二;婁宿、奎宿、壁宿、右更、附路、閣道、王良、策星、天廄、土公、雲雨、霹靂位於戌,婁宿、壁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二;自酉至戌,皆南上。危宿、室宿、車府、墳墓、虛梁、蓋屋、臼星、杵星、土公吏、造父、離宮、雷電、騰蛇位於亥,危宿、室宿居前行,其數十有三,東上。內壝內外官一百六位。天壘城、離瑜、代星、齊星、周星、晉星、韓星、秦星、魏星、燕星、楚星、鄭星位於子,其數十有二;鉞星、趙星、九坎、天田、狗國、天淵、狗星、鱉星、農丈人、杵星、糠星位於丑,其數十有一;自子至丑,皆西上。車騎將軍、天輻、從官、積卒、神宮、傅說、龜星、魚星位於寅,其數八,南上。陣車、車騎、騎官、頡頏、拆威、陽門、五柱、天門、衡星、庫樓位於卯,其數十,北上。土司空、長沙、青丘、南門、平星位於辰,其數五,南上。酒旗、天廟、東甌、器府、軍門、左右轄位於巳,其數六,西上。天相、天稷、爟星、天記、外廚、天狗、南河位於午,其數七;天社、矢星、水位、闕丘、狼星、弧星、老人星、四瀆、野雞、軍市、水府、孫星、子星位於未,其數十有三;自午至未,皆東上。天節、九州殊口、附耳、參旗、九斿、玉井、軍井、屏星、伐星、天廁、天矢、丈人位於申,其數十有二,北上。天園、天陰、天廩、天苑、天囷、芻槁、天庾、天倉、鈇鑕、天溷位於酉,其數十;外屏、土司空、八魁、羽林位於戌,其數四;自酉至戌,皆南上。哭星、泣星、天錢、天綱、北落師門、敗臼、斧鉞、壘壁陣位於亥,其數八,東上。內壝外眾星三百六十位,每辰神位三十自第二等以下,神位版皆丹質黃書。內官、中官、外官則各題其星名;內壝外三百六十位,惟題曰眾星位。凡從祀位皆內向,十二次微左旋,子居子陛東,午居午陛西,卯居卯陛南,酉居酉陛北。
公元1268年
世祖至元五年十二月,敕二分、二至及聖誕節日,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公元1294年
至元三十一年四月,成宗即位。五月庚申,祭紫微星於雲仙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公元1295年
成宗元貞元年,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十二月庚子朔,遣集賢院使阿里渾撤里等祭星於司天臺。
公元1305年
大德九年八月,祭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九年八月己卯,命太常卿丑間、昭文館大學士靳德進祭星於司天臺。
公元1313年
仁宗皇慶二年夏四月甲子,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318年
延祐五年,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五年五月戊辰,遣平章政事王毅禜星於司天臺三晝夜。
延祐六午春正月戊寅,禜星於司天臺。二月丁亥,改禜星於回回司天臺。九月壬辰,禜星於回回司天臺。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0年
按《續文獻通考》:元祀儀皆禮官所擬,而定於中書。日星始祭於司天臺,而回回司天臺遂以禜星為職事。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八月戊申,禜星於司天監。十二月乙丑,禜星於回回司天監四十晝夜。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1年
英宗至治元年六月丁卯,禜星於司天臺。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2年
至治二年五月戊子,禜星於五臺山。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3年
至治三年九月,泰定帝即位。十一月己卯,禜星於司天監。十二月壬申,禜星於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4年
泰定帝泰定元年五月癸丑,命司天監禜星。七月丙午,禜星於上都司天監。十一月甲午,禜星於回回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5年
泰定二年二月丁酉,禜星於回回司天監。七月甲寅,禜星於上都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6年
泰定三年三月壬子,禜星於司天監。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夏四月乙未,禜星於回回司天臺。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公元1328年
文宗天曆元年九月丁丑,命司天監禜星。辛巳,命司天監禜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公元1329年
天曆二年五月己未,命司天監禜星。八月甲辰,命司天監及回回司天監禜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秋七月壬子,命西僧禜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明
公元1368年
太祖洪武元年,定司中、司命、司人、司祿之祀。
按《大政紀》:洪武元年十二月乙酉,太常寺奏:擬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如唐制。立壇於城南從之。
公元1370年
洪武三年,以星辰附祭於月壇。
按《大政紀》云云。
公元1371年
洪武四年,定親祀星辰之儀。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親祭星辰,用皮弁服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九月乙亥,詔親祀星辰齋。三日降香齋一日,著為令。
列星之神部彙考二
《書經》
《虞書·堯典》
日中星鳥。
〈蔡注〉星鳥南方,朱鳥七宿,唐一行推以鶉火為春分。昏之中星也。〈大全〉永嘉鄭氏曰:二十八宿,環列四方,隨天而西轉。角、亢、氐、房、心、尾、箕、東方宿也。斗牛、女虛、危室、壁北方宿也。奎婁、胃昴、畢觜、參西方宿也。井鬼、柳星張翼軫南方宿也。
日永星火。
〈蔡注〉星火,東方蒼龍。七宿火謂大火,夏至昏之。中星也。
宵中星虛。
〈蔡注〉星虛北方,元武七宿之虛星。秋分昏之,中星也。
日短星昴。
〈蔡注〉星昴西方,白虎七宿之昴宿,冬至昏之,中星也。
《禮記》《禮運》
禮行於郊,而百神受職焉。
〈注〉百神列宿也,〈疏〉百神天之群,神也。玉郊天備禮。則星辰不忒,故云受職。
《祭法》
幽宗,祭星也。
〈注〉宗當為禜,幽禜亦謂星壇也。星以昏始見,禜之。言營也。《春秋傳》曰: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時乎。禜之。〈陳注〉幽以言:其隱而小也。揚子曰: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故祭星之所則,謂之幽宗。焉宗之為,言尊也。《書》曰:禋於六宗。《詩》曰:靡神不宗,無所不用其尊之謂也。
《淮南子》《天文訓》
天神之貴者,莫貴於青龍。
《晉書》《天文志》
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鉤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寶,主御群靈,執萬神圖。天一星在紫宮門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戰鬥,知人吉凶者也。太微,天子庭也,五帝之座也,十二諸侯府也。其外蕃,九卿也。一曰太微為衡。衡,主平也。又為天庭,理法平辭,監升授德,列宿受符,諸神考節,舒情稽疑也。黃帝坐在太微中,含樞紐之神也。四帝星夾黃帝坐,東方蒼帝,靈威仰之神也;南方赤帝,赤熛怒之神也;西方白帝,白招矩之神也;北方黑帝,葉光紀之神也。軒轅十七星。軒轅,黃帝之神,黃龍之體也;后妃之主,士職也。一曰東陵,一曰權星,主雷雨之神。
列星之神部總論
《圖書編》
《歷代祭星辰風師雨師總論》
按《周禮》: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小司寇孟冬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周制。仲秋祭靈星於國之東南,月令。立秋後丑日,祭風師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日,祀雨師於國城西南。秋分日享壽星於西南國,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於國城西北。又祭法曰、幽宗、祭星也。此皆見於經傳者。如此然,史遷蓋,難乎。其言之也。若經傳所言風師、雨師、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彼固。謂:各有神主之,而祭焉。巳非夏商簡略,忠質之事矣。而彼時註家顧,各以星當之何耶。蓋星宿之名,多出於緯書,而先後鄭之說。又自相牴,牾固未可據。以為信也。此楊氏所以一歸。於天與,氣數謂四司之神,如司、春司夏之類,不無見矣。彼信謬忌之。奏而奉神君。以受畫法信嘉慶之。言而置九壇,以祭貴神。至有請隨貴神飛棋之,方以定祭位者。吾不知何說也,雖然為民請福。無文咸秩寧有過,立非執一隅推數,於回復候神,於恍惚因方弭沴,隨氣考祥則亦國家所不廢也。由斯以言,則非以民。故而以徼福,若所謂天子心,獨喜其事祕者誠矯誣也哉。
列星之神部藝文一
《南郊享壽星賦》唐·周鈴
玉露初降,金風正秋,有壽星之發彩。出離方而若浮。太史於是奏:時令贊天休。謂三光之丕顯蓋。萬乘之勤,修天子,乃命有司灌鬱鬯,登靈壇以蕆事敬。南極而延望,當其氛霧、寢煙、霞曠徇大象之昭回。見孤光之寥亮,月來歲往常居,赤帝之前,目擊心祈空仰碧霄之上。所欲精誠斯感肹,蠁潛交矚神靈兮,心馳箕斗奠椒漿兮,酌滿陶匏事異乞言:殊養老於東序。祭惟合禮同祀,月於西郊時也。陰陽正位,晝夜平分思薦祉於人壽,遂大享乎。天文則知秩天宗,用郊祀斯祭也。象在角亢,壇當戊己月皎皎。而清漢波流,夜蕭蕭而白榆。風起齋心常潔蘋蘩之薦。已申壽域光開龜蒙之年可俟。祀事既道之南。恍惚兮光臨。俎豆依稀兮氣動煙嵐。由是見星躔之不爽,知君德之相參。彼牛女迢遞以增思參。商隱見而差失,處圓靈兮徒炳煥。於敬授兮未為貞吉。曷若我冠眾星,而稱老當三秋。而迥出既有補。於乾坤詎。廢書於時日。是宜執犧,象展雞彝召馮相。而司曆命祝史以陳辭,如此則所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祠靈星賦》〈以工奏雲漢祈彼嘉穀為韻〉闕名
祀有典兮,惟敬天垂象兮。在崇奉靈星之德,祈戩穀是豐。乃命宗伯詔:樂工徵舊典於祝史。答:嘉貺於元穹以夫靈者,降休祐星者燭宇宙。況出應天田見彰農候足,使野夫致享祠官,敬授禮而有異,豈雩禜之同。登樂則必倫。乃絲簧之並奏,於是驗星紀稽。帝文睹農祥之晨,正彰土膏之脈,分奠玉杯於青帝,用潔牲於白雲。乃啟雲壇爰登玉瓚,拜天貺之,昭彰見星光之照,爛列黍稷而馨感明靈。奏:和樂而聲聞霄漢,瞻彼太極載乎。紫微神之至兮,雲映曖靈之降兮,日揚飛列,綴兆於峻舞徵歌,頌於絲衣禮。成文兮樂終,變神胥樂兮,儼將歸雕豆玉觴。自殊器於宗祀,青圭紺席,乃葉禮於禳祈懿夫。高祖建始福祿,奚委禮用太牢名。存漢氏皇家,復位樂器是備異。晉皇之配饗因南郊而道弛,禮容盛兮在今時。祀豐兮邁彼。且夫與眾祈禱,曷不稱嗟溥天之惠。罔不休嘉,豈比夫賈生弔屈。空祀三閭之水,漢皇幸蜀虛禱萬里之沙者哉。是知我禮,有肅苾祀,不黷告農,可以勸躬耕祀聖。可以勵浮俗,固宜不害三時方成,九穀然後睹觀澤之禮,承屆天之福,庶憑之而多祐,睹秋成於西陸。
列星之神部藝文二〈詩〉
《織女贈牽牛》梁·沈約
紅籹與明鏡,二物本相親。用持施點畫,不照離居人。往秋雖一照,一照復還塵。塵生不復拂,蓬首對河津。冬夜寒如此,寧遽道陽春。初商忽云至,暫得奉衣巾。施衿已成故,每聚忽如新。
《代牽牛答織女》王筠
新知與生別,繇來儻相值。如何〈一作豈如〉寸心中,一宵懷兩事。歡娛未繾綣,倏忽成離異。終日遙相望,秪益生愁思。猶想今春悲,尚有故年淚。忽遇長河轉,獨喜涼飈至。奔精翊鳳軫,纖阿警龍轡。
《詠織女》劉潛
金鈿已照曜,白日未蹉跎。欲待黃昏後,含嬌渡淺河。
《七夕賦詠成篇》唐·許敬宗
一年抱怨嗟長別,七夕含態始言歸。飄飄羅襪光天步,灼灼新籹鑒月輝。情催巧笑開星靨,不惜呈露解雲衣。所歎卻隨更漏盡,掩泣還弄昨宵機。
《三星行》韓愈
三星,斗、牛、箕也。愈自憫其生多訾毀如此。
我生之辰,月宿南斗。牛奮其角,箕張其口。牛不見服箱,斗不挹酒漿。箕獨有神靈,無時停簸揚。無善名已聞,無惡聲已讙。名聲相乘除,得少失有餘。三星各在天,什伍東西陳。嗟汝牛與斗,汝獨不能神。
《海客》李商隱
海客乘槎上紫氛,星娥罷織一相聞。只應不憚牽牛妬,聊用支機石贈君。
《織女懷牽牛》曹唐
北斗佳人雙淚流,眼穿腸斷為牽牛。封題錦字凝新恨〈一作思〉,拋擲金梭織〈一作結〉舊愁。桂樹三春煙〈一作天雲〉漠漠,銀河一水夜〈一作帶冰〉悠悠。欲將心向〈一作就〉仙郎說,借問榆花早晚秋。
《明河篇》宋·謝翱
牽牛夜入明河道,淚滴相思作秋草。婺女城頭翫明月,星君冢上無啼鳥。天寒露淨沾衣巾,明河倏化為白雲。雲飛蜿蜿秋在水,石壓槎頭海煙起。
《七夕織女歌》方夔
牛郎咫尺隔天河,鵲橋散後離恨多。今夕不知復何夕,遙看新月橫金波。拋梭擲紝愁零亂,彩鳳飄飄度霄漢。重來指點昔遊處,香奩寶篋蟲絲滿。一年一度承君顏,相別相逢比夢間。舊愁未了新愁起,已見紅日銜青山。當初謾道仙家別,日遠月長不相接。不似人間夫與妻,百歲光陰長會合。
《觀孫太古周天二十八宿星君像圖》元吳萊
大圜杳何極,鼇柱屹不傾。日月光最耀,眾星奔縱橫。周天二十八,錯粲各有名。荒哉審厥象,晃朗奪目睛。東垣青龍崛,西圉白虎獰。翾飛鳥隼狀,偃伏龜蛇精。紫宮自然拱,銀漢無復聲。五行所經緯,甘石知性情。上界足官府,神人居穆清。韡曄逞幻怪,顤顟振鏗轟。跳踉鬼腳捷,舑舕獸面赬。裳衣牙裸襲,角鬣紛披鬇。豈其太白變,嬉戲類亞嬰。或者熒惑動,威怒流欃槍。照臨多芒角,躔次在縮贏。揣摩過人料,綵繪匪世程。伊誰駕一氣,得以導九坑。想像陵倒景,觀遊撫層城。虛空何宮宇,蒼莽孰節旌。毋寧秉筆際,溘此埃風征。凡夫本狹見,四顧惟寰瀛。夜叉冰澨呀,羅剎炎徼瞠。鮫女買綃出,狗夫銜著爭。祗疑列宿質,卻混殊方氓。山神對我博,刻石華山陘。海神勒我畫,浪卷滄海鯨。天神詎可識,萬古欺聾盲。星占世有職,畫史吾奚評。
《七夕詞》方積
織女女有夫,牛郎郎有妻。可惜不相守,夜夜河東望河西。一歲纔一會,會合一何稀。吾聞河西有田郎可犁,雲中織錦女有機,胡不一耕一織長相隨?長相隨,無別離。
《陪何用中議祠星於天寶宮》馬祖常
教命司諸席,元辰集醮筵。星君符介壽,歲紀輯安躔。炬燄天無夜,熏焚樹有煙。音如緱嶺上,拜似竹宮前。蕊笈祥延世,颷輪儼御仙。日餘青煒接,宿耀罽壇連。象緯昭重潤,齋明祝大年。步虛垂佩響,奠幣織文鮮。誠感將馨祀,神娛樂鼓淵。蕃釐歸帝胄,孚祐播農田。
《織女》明·王彝
紅蓮小朵金塘秋,水上弓鞋新月鉤。碧日無光靈鵲死,文星墜地銀雲起。陰股森寒聞唾壺,神衣繂縩機聲裡。曲曲湖波艷神眼,十八虛鬟神自綰。寶奩掩月裊蛛絲,天促神歸神不歸。
《河仙謠》張泰
銀河迢迢界秋昊,碧沙兩岸生瑤草。冰輪半浸練影寒,兔杵聲乾桂花老。錦雞宮對烏鵲橋,鸞車輾雲天女嬌。河西郎君雙髻小,牽牛耕煙種蘭苕。翠帔仙裙笑相遇,星羅斗帳穠香護。嬴女吹簫慶合歡,羿姬獨宿啼清露。天上恩情惟此夕,求巧女兒那刺促。踆烏不管經年思,須臾入上扶桑枝。
《遊仙詩》前人
碧沙瑤草帶銀潢,天女停梭夜采香。也覺九霄風霧冷,不裁雲錦寄牛郎。
《駕幸朝天宮祭星之作》李禎
上帝蕭臺肅百靈,儲皇拂曙醮群星。清都祕籙開雲篆,白晝神雷擲火鈴。曉露未乾珠樹濕,天風微動寶花零。叨恩久在南宮裡,長從鸞輿幸冶亭。
列星之神部選句
唐王初詩:幾見星妃度襪塵。
徐夤詩:祭星秋卜日。
南唐李中詩:羨師向此朝星斗,一炷清香午夜焚。元張世昌詩:星官何年遊太清,飛來化作高崖青。明袁宏道詩:織女弄機絲,餘緯爛霄闕。下土蟣虱民,誤喚作雌霓。
列星之神部紀事
《淮南子》:七月七日,織女赴牽牛,烏鵲填河成橋而渡。《搜神記》:蜀郡張寬,字叔文,漢武帝時為侍中。從祀甘泉,至渭橋,有女子浴於渭水,乳長七尺。上怪其異,遣問之。女曰:帝後第七車者知我。所來時,寬在第七車。對曰:天星。主祭祀者,齋戒不潔,則女人見。
《世說》:天河之水,與海相通。張騫奉使大夏尋河源,乘槎經月而至一處。見城郭如官府,內見一婦浣紗,河側又見一丈夫牽牛飲河水。騫問婦人曰:此何處。答曰:此天河也。乃與一石而歸。後問嚴君平,曰:此織女支機石也。
《博物志》:舊說天河與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濱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來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飛閣於槎上。多齎糧乘槎而去,十餘日中猶觀星月日辰。自後茫茫忽忽亦不覺,晝夜去十餘日,奄至一處有城郭狀。屋舍甚嚴,遙望宮中多織婦。見一丈夫牽牛,渚次飲之。牽牛人乃驚問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說來意,并問:此是何處。答曰:君還至蜀郡,訪嚴君平則知之。竟不上岸,因還如期。後至蜀問君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牽牛宿,計年月,正是此人到天河時也。
《續齊諧記》:桂陽成武丁有仙道,謂其弟曰:七月七日,織女當渡河,諸仙悉還宮。蓋暫詣牽牛,世人謂織女嫁牽牛也。
《搜神記》:漢,董永,千乘人。少偏孤,與父居肆,力田畝,鹿車載自隨。父亡,無以葬,乃自賣為奴,以供喪事。主人知其賢,與錢一萬,遣之。永行,三年喪畢,欲還主人,供其奴職。道逢一婦人曰:願為子妻。遂與之俱。主人謂永曰:以錢與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喪收藏,永雖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報厚德。主曰:婦人何能。永曰:能織。主曰:必爾者,但令君婦為織縑百疋。於是永妻為主人家織,十日而畢。女出門,謂永曰:我,天之織女也。緣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耳。語畢,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公元940年
《北史·劉芳傳》:芳轉太常卿,以靈星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恆隸郡縣。《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縣令邑、長得祠。晉《祠令》云:郡、縣、國祀社稷、先農,縣又祠靈星。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驗也。今移太常,恐乖其本。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象,博采群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詔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公元715年
《五色線》:郭子儀,初從軍沙塞間,至銀州數里,將宿。既夜,忽見左右皆有赤光,仰視空中,駢車繡幄,有一美女,坐床垂足,自天而下,俯視。子儀儀拜祝云:今月七日,必是織女降臨,賜長壽富貴。女笑曰:大富貴,亦壽考。言訖,冉冉昇天,猶正視子儀。良久而隱。子儀後立功貴盛,威望烜赫。大曆初,鎮河中,疾甚,三軍憂懼。公謂御醫及幕賓等,曰:吾此疾自是未便衰損。因語所遇之事,眾稱賀忻悅。其後邁尚父,年九十餘薨。《神仙感遇傳》:唐開元中,元宗皇帝晝景晏居,昏然思寐,夢二十七仙人云:我等二十八宿也,一人寓直,在天不下。我等寄羅底間三年矣,與陛下鎮護國界,不令戎虜侵邊。眾仙每易形混跡遊處耳。既寤,敕天下山川郡縣,有羅底字處訪之,竟不能得。他夕又夢云:有音樂處是也。詔訪焉。於寧州東南五里,有地名羅川,川上有縣,縣以川名。有羅州山,相傳有洞穴,而翳薈不通。樵牧者聞音樂之聲。詔使尋之,久而不見。忽有白兔出於林中,逕入崖下。尋所入而得嵌竇焉。石室寬博,中有石像二十七真,得之以進。乃於內殿設位,晨夕焚香,躬自瞻謁。命夾紵工作二十七像,送於本洞。於其處置通聖觀,改縣為真寧以旌之。賜寶香及爐,爐今猶在。鄉里之人言:昔年有底老者,不知所來,龐眉皓髮,異於他叟。或出或處,鄉族咸敬之。於山下賣酒,常有異人來飲。或藥童樵父,來往其家。一旦眾異人謂底老曰:加其醞,更一飲,不復來矣。如其言,加釀以待。釀熟,群仙果至,飲酣,居下者一人,與坐云:我請刻眾仙之形,以留於世。乃取石二十七片。刻成二十七人。俄頃之間,備得眾仙真容,置於洞中,依飲時列坐。誌眾仙之名氏於其背。安訖散去。底老亦不復知所之。時人咸謂仙舉也。底老者,疑其氐宿耳。後著作郎東門誥,為贊序以紀之。
《靈應錄》:沈仲霄之子於竹林中,見蛇纏一龜,將鋤擊殺之。其家數十口,旬日相次而卒。有識者曰:元武神也。
公元1022年
《長編》:宋太祖南郊,司天監定從祀星辰圖上之。《宋史·王欽若傳》:仁宗即位,欽若請置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於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所著書有《列宿萬靈朝真圖》。
公元1063年
《見聞錄》:嘉祐八年冬十一月,京師有道人遊卜於市,貌體古怪,飲酒無筭,都人士異之。好事者潛圖其狀。後近侍達帝引見,賜酒一石,飲及七斗。次日,司天臺奏壽星臨帝座,忽失道人所在。仁宗嘉歎久之。《元史·英宗本紀》:延祐七年八月,宮人官奴,坐用日者請太皇太后禜星,杖之,籍其資。
列星之神部外編
《西王母傳》:王母亦號曰金母,又云:王母蓬髮,戴勝。虎齒善嘯者,此乃王母之使,金方白虎之神,非王母之真形也。昔黃帝都涿鹿,王母遣使白虎之神,乘白虎集帝之庭,授以地圖。
《酉陽雜俎》:二十八宿,昴〈一日角〉為首,一夜行三十〈一有六字〉時,形如剃刀,姓鞞耶尼,祭用乳,屬火。畢,形如笠,又屬木,祭用鹿肉,姓頗羅墮。觜,屬日〈一無日字〉月之子,姓毗梨佉耶尼,形如鹿頭,祭用果。參,屬日天,姓婆斯絺,形如婦人黶,祭用醍醐。井,屬日,姓同參,形如足蹟,祭用粳米和蜜。鬼,屬木,姓炮波羅毗,形如佛胸,祭同井。柳,屬日,姓祭與參同,形如蛇。星,屬火,形如河岸,姓賓伽耶尼,祭用烏麻。張,屬福德,天姓瞿曇彌形,祭如井。翌,屬林,天姓憍陳如,祭用黑豆,形同井。軫,屬毗沙梨帝,形如人手,姓迦遮延,祭用莠稗。角,屬喜樂,天姓質多羅,形如人手,祭用花。亢,姓迦旃延,祭用菉豆。氐,姓多羅尼,以花祭。房,屬慈,天姓阿藍婆,形如瓔珞,祭用酒肉。心,屬忉利,天姓迦羅延,形如大麥,祭用粳米。尾,屬臘師,天姓遮耶尼,形如蝎尾,祭用果根。箕,屬清淨,天姓持叉迦,形如牛角。斗姓莫迦邏,形如人拓石,祭如井。牛,屬梵天,姓梵嵐摩,形如牛頭,祭如參。女,屬毗紐,天姓帝利迦遮耶尼,形如心,祭以鳥肉。虛姓同翌,形如鳥,祭以烏豆汁。危姓單羅尼,形如參,〈一日心〉祭以粳米。室,屬蛇頭天蝎天之子,姓閻浮都迦,祭用血。壁,姓陁難闍。奎,姓阿瑟吒,祭用酪。婁,屬乾闥羅,天姓阿含婆,形如馬頭,祭用大麥。胃,姓馱伽毗,形如鼎足。亢、虛、參、胃四星不得入陣。軫宿,生人七步無蛇;角宿,生人好嘲戲;女宿,生人;亢、參、危三宿,日作事不成虛角〈一有事字〉勝。
《靈怪集》:太原郭翰,少簡貴,有清標。姿度美秀,當盛暑,乘月臥庭中。仰視空中,見有人冉冉而下,直至翰前,乃一少女也。明艷絕代,光彩溢目,衣元綃之衣,曳霜羅之帔,戴翠翹鳳凰之冠,躡瓊文九章之履。侍女二人,皆有殊色。翰整衣巾,下床拜謁曰:不意尊靈迥降,願垂德音。女微笑曰:吾天上織女也。佳期阻曠,幽思盈懷。上帝命遊人間,仰慕清風,願托神契。翰曰:非敢望也,益深所感。女為敕侍婢淨掃室中,張霜霧丹縠之幃,施水晶玉華之簟,轉會風之扇,宛若清秋。乃㩦手升堂,解衣共臥。其襯體輕紅綃衣,似小香襄,氣盈一室。有同心龍腦之枕,覆雙縷鴛文之衾。柔肌膩體,深情密態,妍艷無匹。欲曉辭去,面粉如故。為試拭之,乃本質也。翰送出戶,凌雲而去。自後夜夜皆來,情好轉切。翰戲之曰:牛郎何在。那敢獨行。對曰:陰陽變化,關渠何事。且河漢隔絕,無可復知;縱復知之;不足為慮。因撫翰心前曰:世人不明瞻矚耳。翰又曰:卿已託靈辰象,辰象之門,可得聞乎。對曰:人間觀之,只見是星,其中自有宮室居處,群仙皆遊觀焉。萬物之精,各有象在天,成形在地。下人之變,必形於上。吾今觀之,皆了了自識。因為翰指列宿分位,盡詳紀度。時人不悟者,翰遂洞知之。後將至七夕,忽不復來,經數夕方至。翰問曰:相見樂乎。笑而對曰:天上那比人間。正以感運當爾,非有他故也,君無相忌。問曰:卿來何遲。答曰:人中五日,彼一夕也。又為翰致天廚,悉非世物。徐視其衣,俱無縫。翰問之,謂翰曰:天衣本非針線為也。每去,輒以衣服自隨。經一年,忽於一夕,顏色悽惻,涕泗交下,執翰手曰:帝命有程,便可永訣。遂嗚咽不自勝。翰驚惋曰:尚餘幾日在。對曰:只今夕耳。遂悲泣,徹曉不眠。及旦,撫抱為別,以七寶枕一留贈,言明年某日,當有書相問。翰答以玉環一雙,便履空而去,迴顧招手,良久方滅。翰思之成疾,未嘗暫忘。明年至期,果使前侍女。持書函至。遂開封,以青縑為紙,鉛丹為字,言詞清麗,情意重疊。書末有詩二首。詩曰:河漢雖云闊,三秋尚有期。情人終已矣,良會更何時。又曰:朱閣臨清漢,瓊宮御紫房。佳期情在此,只是斷人腸。翰以香牋答書,意甚悽切。并有酬贈詩二首,詩曰:人世將天上,由來不可期,誰知一迴顧,交作兩相思。又曰:贈枕猶香澤,啼衣尚淚痕。玉顏霄漢裡,空有往來魂。自此而絕。是年,太史奏織女星無光。翰思不已,後官至侍御史而卒。
《神仙感遇傳》:唐御史姚生,罷官,家於蒲之左邑。有子一人、甥二人,年皆及壯,而頑駑不肖。姚之子稍長於二生。姚惜其不學,日以誨責,而怠遊不悛。遂於條山之陽,結茅以居之,冀得專藝學。將遣之日,姚誡之曰:每季一試汝之所能,學有不進,必檟楚及汝。汝其勉焉。及至山中,二子曾不開卷。但樸斲塗塈為務。居數月,其長謂二人曰:試期至矣,汝曹都不省書,吾為汝懼。二子曾不介意,其長攻書甚勤。忽一夕,子夜,憑几披書之次,覺所衣之裘,後裾為物所牽,襟領漸下。亦不之異,徐引而襲焉。俄而復爾,如是數四。遂迴視之,見一小豚,藉裘而伏,色甚潔白,光潤如玉。因以壓書界方擊之,豚聲駭而走。遽呼二子秉燭,索於堂中。牖戶甚密,周視無隙,而莫知豚所往。明日,有蒼頭騎扣門,搢笏而入,謂三人曰:夫人問訊,昨夜小兒無知,誤入君衣裾,殊以為慚;然君擊之過傷。今則平矣,君勿慮。三人俱遜詞謝之,相視莫測其故。少頃,騎僮復至,兼抱持所傷之兒,并乳褓數人,衣襦皆綺紈,精麗非尋常所見。復傳夫人語云:少兒無恙,故以相示。逼而視之,自眉至鼻端,如丹縷焉,則界方稜所擊之跡也。三子愈恐。使者及乳褓,皆甘言慰安之,又云:少頃夫人自來。言訖而去。三子欲潛避之,未決。有蒼頭及紫衣宮監數十奔波而至,前施屏幃,茵席炳煥,香氣殊異。旋見一油壁車,青牛丹轂,其疾如風,寶馬數百,前後導從,及門下車。則夫人也。三子趨拜,夫人微笑曰:不意小兒至此,君昨所傷,亦不至甚,恐為君憂,故來相慰耳。夫人年可三十餘,風姿閑整,俯仰如神,亦不知何人也。問三子曰:有家室未。三子皆以未對。曰:吾有三女,可以配三君子。三子拜謝。夫人因留不去,為三子各創一院,指顧之間,畫堂延閣,造次而具。翌日,有輜軿至,賓從粲麗,逾於戚里。車服炫晃,流光照地,香滿山谷。三女自車而下,皆年十七八。夫人引三女升堂,又延三子就座。酒肴珍備,果實豐衍,非當世所有。三子殊不自意。夫人指三女曰:各以配君。三子避席拜謝。復有送女數十,若神仙焉。是夕合巹,夫人謂三子曰:人之所重者生也,所欲者貴也。但百日不泄於人,令君長生度世,位極人臣。三子復拜謝,但以愚昧扦格為憂。夫人曰:君勿憂,斯易耳。乃敕地上主者,令召孔宣父。須臾,孔子具冠劍而至。夫人臨階,宣父拜謁甚恭。夫人端立,微勞問之,謂曰:吾三婿欲學,君其引之。宣父乃命三子,指六籍篇目以示之,莫不了然解悟、大義悉通,咸若素習。既而宣父謝去。夫人又命周尚父,示以元女符玉璜祕訣,三子又得之無遺。復坐與言,則皆文武才矣。三子相視,自覺風度夷曠,神明開爽,悉將相之具矣。其後姚使家僮饋糧,至則大駭而走。姚問其故,具對以屋宇幃帳之盛、人物艷麗之多。姚驚謂所親曰:是必山鬼所魅也。促召三子。三子將行,夫人戒之曰:慎勿泄露,縱加楚撻,亦勿言之。三子至,姚亦訝其神氣秀發,占對閑雅。姚曰:三子驟爾,皆有鬼物憑焉。苦問其故,不言,遂鞭之數十。不勝其痛,具道本末,姚乃幽之別所。姚素館一碩儒,因召而與語。儒者驚曰:大異大異。君何用責三子。向使三子不泄其事,則必貴極人臣。今泄之,其命也夫。姚問其故,而云:吾見織女、婺女、須女星皆無光,是三女星降下人間,將福三子。今泄天機,三子免禍幸矣。其夜,儒者引姚視三星,星無光。姚乃釋三子,遣歸山,至則三女邈然如不相識。夫人讓之曰:子不用吾言,當於此訣。因以湯飲三子。三子既飲,則昏頑如舊,一無所知。儒者謂姚曰:三女星猶在人間,亦不遠此地分。密為所親言其處,或云河東張嘉貞。其家將相三代矣。
《雲笈七籤》:甲從官,陽神也,角星神主之。陽神九人。姓賓,名遠生,衣綠元單衣,角星神主之。乙從官,陰神也,亢星神主之。陰神四人,姓扶,名司馬。馬頭赤身,衣赤緹單衣,帶劍,亢星神主之。丙從官,陽神也,氐星神主之。陽神十三人,姓王,名師子。衣青紗單衣,氐星神主之。丁從官,陰神也,房星神主之。陰神八人,姓洪,名寄生。衣絳緋單衣,房星神主之。戊從官,陽神也,心星神主之。心星,火也,為工,故在東方。陽神五人,姓女,名涂祖,牛頭人身,衣黃單衣,帶劍,心星神主之。己從官,陰神也,尾星神主之。陰神十一人,姓涂,名徐澤。兔頭人身,衣青單衣,尾星神主之。庚從官,陽神也,箕星神主之。桑木者,箕星之精也。陽神十一人,姓〈闕〉,名仲。衣飄颻玉紗單衣,箕星神主之。辛從官,陰神也,南斗星神主之。陰神四人,姓楊,名多,衣青單衣,持矛,南斗星神主之。壬從官,陽神也,牛星神主之。陽神十二人,姓柳,名將生。衣絳元單衣,牛星神主之。癸從官,陰神也,女星神主之。陰神姓刁,名徐,字鬱子。犬頭人身,女星神主之。子從官,仲神也,參星神主之。仲神八人,姓銅,名徐舒,衣黃緋單衣,帶劍,參星神主之。丑從官,季神也,并星神主之。季神九人,名搏陽,衣黃水單衣,帶劍,能致鳳凰、元武,東井星神主之。寅從官,孟神也,虛星神主之。槐者,虛星之精也。孟神四人,姓木,名徐他。鼠頭人身,衣銀黑單衣,帶劍,虛星神主之。卯從官,仲神也,危星神主之。仲神十一人,姓劉,名歸生。衣瓊紋單衣,帶劍,危星神主之。辰從官,季神也,營室星神主之。營室之內,五色雜神,營室天子受命之司,冰官星神主之。季神八人,姓呂,名昇,衣黃錦單衣,營室星神主之。巳從官,孟神也,東壁星神主之。孟神七人,姓石,名蘇和,豕頭人身,衣黑單衣,帶劍,東壁星神主之。午從官,仲神也,奎星神主之。仲神六人,姓黑,名石勝。衣丹紗單衣,帶劍,奎星神主之。未從官,季神也,婁星神主之。季神十三人,姓竺,名遠來。衣流螢單衣,婁星神主之。申從官,孟神也,胃星神主之。孟神八人,姓馮,名謝君。衣流黃單衣,帶劍,胃星神主之。酉從官,仲神也,昴星神主之。仲神四人,姓張,名弩小。衣綠青單衣,昴星神主之。戌從官,季神也,畢星神主之。季神姓桑,名公孫,帶劍,衣白毛單衣,畢星神主之。亥從官,孟神也,觜星神主之。孟神十一人,姓王,名平。衣龍青單衣,觜星神主之。坎,乾之中子也,柳星神主之。中男神四人,姓角,名石襄,羊頭人身,衣黃韋單衣,柳星神主之。艮,乾之少子也,七星神主之。少子神五人,名勝子。衣飛霞單衣,七星神主之。震,乾之長男也,鬼星神主之。長男神五人,姓作,名涂于。蛇頭黑身,帶劍,衣赤野單衣,鬼星神主之。巽,坤之長女也,張星神主之。長女神五人,姓李,名神子。衣赤血單衣,張星神主之。离,坤之中女也,翌星神主之。中女神十人,姓張,名奴子。衣赭黑單衣,帶劍,翌星神主之。兌,坤之少女也,軫星神主之。少女神五人,姓〈闕〉,名蘇子。衣流黃單衣。軫星神主之。三台星,天之陛官,旦為龍,晝為蛇,暮為魚。三神者,三台之靈也。上台神君字顯真,上台名虛精,主金玉。中台神君字章明,中台名六淳,主祿位。中台兩星小闊,晉張華為司空,死,其星開。下台神君字際生,下台名曲生,主土田。
紫微宮內神姓柳,字君明。紫微君字露光,夫人姓王,諱叔華。
軒轅星,天之后妃,土官也。其神旦為羊,晝為蟹,暮為鱉。
土官星所主,能致山內果實。旦為猿,晝為猴,暮為死石。
傳舍水官星,主天符。南戒星,同北戒。水官星旦為馬,晝為鹿,暮為麞。天市星,天之倉曹神,能致明月珠。旦為木、晝為兔,,暮為貉。
平門土官星,能致神女倡樂。旦為生木、晝為豖、暮為蛦蝓。
元冥星,姓冥樞,諱定宣覺,字法開度。真名執天之,遊擊也。主伐逆。上總九天鬼神,中領北帝三官,下監萬兆。
穀土星,能致飛鳥,來朱雀,旦為雞,晝為烏,暮為鳶。積水星,能致四方萬物,恣其所欲,坐在立亡。
狼星,能致天帝,君百二十神。
二十四星,星大一寸,如連結之狀。一星之中,輒有一人,合二十四人。人皆如小兒,始生之狀,無衣服也。織女水官星,能致神芝,食之壽與天地無極。
《月令·廣義》天河之東,有織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機杼勞役,織成雲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嫁後,遂廢織紝。天帝怒,責令歸河東,但使一年一度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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