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六十二卷目錄
釋教部彙考四
公元1101年
宋二〈仁宗天聖七則 景祐一則 寶元一則 慶曆六則 皇祐三則 至和一則 嘉祐二則 又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四則 元豐四則 哲宗元祐四則 紹聖一則 元符一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三則 大觀一則 政和一則 宣和四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二則 孝宗乾道六則 淳熙九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定一則 理宗寶慶一則 淳祐二則 度宗咸淳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海陵貞元一則 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承安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神異典第六十二卷
釋教部彙考四
宋二
公元1023年
仁宗天聖元年,敕內侍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南海駐輦國進金葉天竺梵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元年,敕內侍楊懷古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慈雲式法師復以天台教文,入藏為請懷古為奏上知,南海駐輦國遣使進金葉天竺梵經,詔三藏法護譯之。天聖二年,詔賜天台教文入藏及賜白金百兩,飯靈山千,眾西天沙門愛賢護賢來進貝葉梵經,詔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025年
天聖三年,夏竦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詔不許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三年,翰林學士夏竦同三藏惟淨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判都省馬亮言佛道,貴重人天所師,請無得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詔從之。
公元1027年
天聖五年,西域僧獻梵書,惟淨進大藏經目錄賜名天聖釋教錄。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二月丁丑,西域僧法吉祥等來獻梵書。
按《佛祖統紀》:五年,三藏惟淨進大藏經,目錄二袠,賜名天聖,釋教錄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公元1028年
天聖六年,罷兩川歲貢織佛御製三寶讚。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六年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按《佛祖統紀》:天聖六年,御製三寶讚以賜宰輔及譯經院。
公元1029年
天聖七年,敕建慈化寺為先帝薦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七年,敕於京師,大建慈化寺,謂宰臣曰:此蓋為先帝薦福之舉,今後毋得無故擅興力役。
公元1031年
天聖九年,敕迎六祖衣缽,奉安大內清淨堂,詔僧懷問往西天,建塔迎開寶寺,佛牙置禁中尋奉還寺。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九年,敕韶州守臣詣寶林山南華寺,迎六祖衣缽,入京闕供養,及至奉安大內清淨堂敕,兵部侍郎晏殊撰六祖衣缽,記傳法院言沙門,懷問嘗往天竺,為真宗皇帝建塔於佛金剛座之側,今欲再往為皇太后,今上更建二塔,乞賜先朝聖教序,皇太后發願文聖上,三寶讚刊石塔下,及製袈裟奉釋迦像,詔可仍令詞臣撰沙門懷問,三往西天,記初太祖疑宣律,師佛牙,非真遣使取自洛烈火鍛之,色不變心,敬神異,遂製發願文,太宗朝復取驗以火製偈讚,以申敬,因奉安大相,國寺法華院真宗嘗迎供,開寶寺靈感塔下,瞻拜之。夕神光洞發,遂製偈讚上以三朝敬事,遂迎置禁中,以薔薇水灌之,忽於穴中得舍利一五,色映人,因為製讚,以金二重藏之奉以還寺。
公元1034年
景祐元年,毀天下無額寺院,賜趙元昊佛經,詔試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始得度。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
按《佛祖統紀》:景祐元年,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得度,命參政宋綬夏竦同監試,有童行誦經不過問習業幾年對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閔之約歸各取經,誦綬十日,竦七日不遺一字,是歲,天下僧三十八萬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人。
公元1039年
寶元二年,僧懷問等自中天竺還召見,慰勞賜號及紫衣金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寶元二年五月,三往西天,懷問同沙門,得濟永定得安自中天竺摩竭陀國還進佛骨,舍利貝葉梵經貝多子,菩提樹葉無憂樹葉,菩提子念珠,西天碑十九本,召見慰勞,賜號顯教大師紫衣金幣。
公元1041年
慶曆元年,僧惟淨中丞孔輔道,請罷譯經不許。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元年,三藏法師惟淨言西土進經,新舊萬軸鴻臚之,設有費廩祿欲乞停罷譯經。上曰:三聖舊謨焉,敢即廢且琛貢之,籍非鴻臚則不可識,未幾中丞孔輔道上疏,請罷譯經上出淨疏示之,諭以先朝盛典不可輒廢。慶曆二年,賜僧本如號及紫方袍,又賜白蓮社額。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二年初,東掖山本如法師結百僧修法華,長懺一年,是年七月,駙馬都尉李遵勗以聞於朝,賜號神照紫方袍嘗於山西,南見一虎臥,以杖擊之,曰:非汝住處也,虎俛首而去,後於虎臥處結屋為庵,以是年歸閒此中,慕盧山之風與郇公章得象。諸賢結白蓮社,六七年間,寖成巨剎主,上素聞道風因賜白蓮之額。
公元1043年
慶曆三年,詔迎佛牙入內殿,禱雨作金殿奉藏。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三年六月,久旱,詔迎相國寺佛牙入內殿躬禱,須臾,雨大注,乃作金殿四門,以象天宮用以奉藏復製,發願文以見歸敬宰相章得象,兼譯經潤文使。
按《學佛考訓》:三年,詔迎佛牙於禁中禱雨,以海上薔薇水灌之,得舍利一顆,貯琉璃瓶中,七寶嚴飾藉以白㲲覆以瓔珞龍鳳衣,供奉踰月。慶曆四年,靈感塔災敕取塔基舍利入內供養。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四年六月,開寶寺靈感塔災敕中,使取塔基所藏舍利多,入內供養,將事再建。諫臣余靖力諫,上不說。
公元1047年
慶曆七年,詔封紫服神僧為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僧法護。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七年春,不雨,遣使往隨州大洪山祈雨,使人晨興叩殿,遇紫服神僧以目視之,翌日大雨,詔封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三藏法護。
公元1048年
慶曆八年,詔請僧法華於化成殿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諫臣司馬光屢疏乞立儲嗣,上聞開寶寺法華有異行,夜焚香默祝,翌日,請法華大士於化成殿齋,暨旦上道衣凝佇俄,內侍奏言:法華自右掖門趨入,將至寢殿,訶不能止。上笑曰:朕召之耳。至則徑升御榻趺坐,受齋。上問儲嗣事,索紙連書十三十三字,後英宗繼統,乃濮王第十三子。
公元1049年
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敕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奉藏舍利敕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或以為偽上命試以烈火擊,以金椎了無所損俄,而舍利流迸光照西方,上曰:功德欲歸闡教乎。乃以水晶寶匣盛之,御製發願文奉迎歸寺,初是陳留邑人為沙門,義津建寺請額為闡教俄,有梵僧至曰:我自天竺㩦佛指舍利,欲求吉祥處奉,安非師不能護施之而去,既而瑞光屢發祈禱頻應。
公元1050年
皇祐二年,以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詔僧懷璉等入對化成殿,賜舜老夫依舊為僧。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二年,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彥博在京師,與淨嚴禪師結僧俗十萬人念佛,為往生淨土之願,詔左街淨因禪寺懷璉禪師入對化成殿,升座,右街僧錄智林等問話,奏對稱旨,賜號大覺。初舜老夫住廬山棲賢,南康守以私忿民,其衣大覺迎至淨,因居以正室,上每召師入內,未嘗言之,一日,嘉王至寺見大覺侍,立舜旁,甚恭,怪問左右,知大覺曾入舜室,歸以奏上,上召對便殿道貌奇偉,敬之曰:山林之高人也。即於扇上書賜曉舜依舊為僧,再住棲賢寺賜紫衣銀缽。皇祐五年,西天沙門智,吉祥等來朝,進梵經各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054年
至和元年,敕賜諸僧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至和元年,敕三藏法護戒德高勝可特,賜六字師,號曰普明慈覺傳梵。大師上夢至景德寺門,見龍蟠地上,驚而寤,遣使往視之,見一僧臥門外,其名道隆。明日,召見,奏對詳敏,賜號明悟禪師,敕曹門外建華嚴院以居之。
公元1056年
嘉祐元年,乾元節敕開寶寺福勝塔院,建大齋施僧袈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058年
嘉祐三年,西夏國奏國內新建伽藍,乞賜大藏經典。詔許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年,以歲度僧太多,始三分減一。
公元1054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張洞傳》:洞判祠部。時天下戶口日蕃,民去為僧者眾。洞奏:至和元年,敕增歲度僧,舊敕諸路三百人度一人,後率百人度一人;又文武官、內臣墳墓,得置寺撥放,近歲滋廣。若以勳勞宜假之者,當依古給戶守冢,禁勿樵採而已。今祠部帳至三十餘萬僧,失不裁損,後不勝其弊。朝廷用其言,始三分減一。
公元1067年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旱,賜天下寺院額。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位。冬十月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霜旱州縣。按《佛祖統紀》:四年,敕天下私造寺院及三十間者,並賜壽聖之額。
公元1068年
神宗熙寧元年,始鬻僧度牒。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熙寧元年七月,司諫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乞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自今聖節恩賜並與裁損鬻牒,自此始,是歲,天下僧二十二萬六百六十人,尼三萬四千三十人。
公元1070年
熙寧三年夏四月丁卯,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募民入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72年
熙寧五年,敕錢唐天竺觀音院歲度一僧,以奉香火。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074年
熙寧七年八月丁丑,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振漢蕃饑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公元1080年
元豐三年,敕設千僧齋,改賜譯經僧試少卿者為三藏法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三年正月,敕大內設千僧,齋施袈裟金剛經為慈聖太后追福詳,定官制朝儀以自唐至本朝,譯經僧官皆授試光祿卿,或鴻臚卿,今後改賜譯經三藏法師,試少卿者賜三藏法,師革江州東林律院為禪席,命常總禪師居之。
公元1082年
元豐五年,詔僧宗本入對延和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五年,詔相國寺闢六十四院,為八禪二律,以東西序為慧林智海二巨剎,詔淨慈宗本禪師住慧林東林,常總禪師住智海總,固辭許之,本入對延和殿山呼,即就榻加趺侍衛驚顧師,方自若賜茶舉盞撼蕩之,上問受業對曰:承天永安。上大喜語論久之,既退上目之曰:僧中寶也。侍者問:主上何語。曰:吃茶閑話耳。
按《可談》:元豐間,詔僧慈本住慧林禪院召見,賜茶以為榮,遇先公侍上見宣諭慈本上云,京師繁盛細民,逐末朕要卿來勸人,作善別無他語。
公元1084年
元豐七年,王安石請以江寧府園廬為僧寺,賜額報本禪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按《熙豐》:日曆王安石劄子,奏幸遇聖運超拔等夷知獎眷怜逮,兼父子戴天負地感涕,難勝顧迫衰殘糜捐,何補不勝,螻蟻微願,臣今所居江寧府上,元縣園屋為僧寺一所,永遠祝延聖壽如蒙矜,許特賜名額廣昭希曠榮遇,一時仰憑威神,誓報無已取進止,奉聖旨依所乞,以報本禪寺為名額。
公元1085年
元豐八年,皇太子手寫佛書為帝祈福。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於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公元1086年
哲宗元祐元年,高麗僧義天來朝。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元年,高麗王子祐世僧統義天來朝。敕禮部蘇軾館伴,有司供帳甚設。義天四上表,乞傳華嚴教,乃敕主客楊傑送至錢唐,受法於慧因淨源法師。復往天竺謁慈辯諫法師,傳天台教。見靈芝照律師,請戒法,及資持記。至金山謁佛印元禪師,坐納其禮。楊傑驚問其故,元師曰:義天,異域僧耳。若屈道徇俗,何以示華夏師法。朝廷聞之,以師為知大體。義天既還國,乃建剎傳教,奉慈辯為始祖。復寄金書華嚴經,新舊三譯,於慧因建閣以藏。
公元1088年
元祐三年,敕內侍齎黃金往東林,妝飾神運五殿佛像。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090年
元祐五年,詔賜僧昇號曰神智。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五年,神智昇法師來,居越之興福。時趙清獻公抃為帥,適亢旱大疫,久禱不應。遂請師迎大士入府治,懇禱一夕,雨如䨙,疫病亦息。抃奏於朝,賜所居曰圓通,錫師號曰神智。
公元1092年
元祐七年,詔賜佛陀波利塔院額。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七年,潁川守臣蘇軾言:佛陀波利塔院,祈禱屢驗,乞降敕額。詔賜光梵之院,波利在唐儀鳳初,復回西竺,取尊勝咒經,再來譯傳。後至潁而亡。里人漆其身,造塔以嚴事之。
公元1094年
紹聖元年,召僧於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道山清話》:紹聖改元,九月,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宣隆報長老陞座,上設御幄於旁,以聽。其僧祝曰:伏願皇帝陛下,愛國如身,視民如子。每念太皇之保佑,常如先帝之憂勤。庶尹百僚,謹守漢家之法度。四方萬里,永為趙氏之封疆。既而有僧問話云:太皇今居何處。答云:身居佛法龍天上,心在兒孫社稷中。當時傳播,人莫不稱嘆。於戲太皇之聖,華夷稱為女堯舜。方其垂簾,每有號令,天下人謂之快活條貫。
公元1100年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修嵩高少陵道場。
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帝即位。 按《佛祖統紀》:元符三年,詔治泰陵。登封令樓异,請因餘力脩嵩高少林道場,官民同役,一朝而具,名曰面壁蘭若。既而林中產芝草十二本,雨甘露於池上,夜有光屬於天後山。陳無己為之記。
公元1101年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可談》: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賜十禪師號,及御製僧惟白《續燈錄序》,釋徒尢以為盛事。
公元1103年
崇寧二年,敕天下,建崇寧寺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二年九月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寧寺。
按《佛祖統紀》:二年,賜終南山唐澄照律師道宣諡法慧大師。天竺山慈雲大師遵式諡法寶大師,南屏梵臻諡實相大師,孤山智圓諡法海大師。
公元1104年
崇寧三年,敕迎相國寺佛牙,入內供養,賜諸僧諡。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三年,敕迎相國寺三朝御讚釋伽佛牙,入內供養,隔水晶匣,舍利出如雨點。詔諡白馬寺摩騰三藏啟道圓通法師,竺法蘭開教總持法師,雙林傅大士等空紹覺大士,方山李長者顯教妙嚴長者。
公元1106年
崇寧五年·詔除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五年十月,徽宗詔曰:有天下者,尊事上帝,敢有弗虔,而釋氏之教,乃以天帝置於鬼神之列,瀆神逾分,莫此之甚。有司其除削之。又敕水陸道場內,設三清等位。元豐,降詔止絕,務在檢舉施行。舊來僧居多設三教像,遂為院額殿名,釋迦居中,老君居左,孔聖居右,非所以奉天真與儒教之意。可迎其像歸道觀學舍,以正其名。洛京沙門永道讀詔,泣曰:域中孔老法天制教,故不違天。佛出世法天,人所師,故不違佛。自古明王奉佛,以事上帝者,為知此理也。佛法平等,故其垂教雖聖,凡俱會而君臣尊卑之分,莫不自殊。祖宗以來,奉法已定,一旦除削,吾恐毀法之禍,兆於此矣。聞者為之憮然。
公元1109年
大觀三年,禁勳戚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觀三年,敕勳臣戚里應功德墳寺,自造屋,置田,止賜名額,蠲免科敷。從本家請僧住持,不許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許御史臺內侍省彈劾施行。
公元1110年
大觀四年春正月辛酉,詔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二月庚午朔,禁然頂、煉臂、刺血、斷指。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公元1114年
政和四年,取驗陳留八關寺佛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政和四年,方士言陳留八關寺佛指,乃海狗指耳。有詔取驗,火焚鐵捶十餘日,色不變。敕加禮還之。
公元1119年
宣和元年,詔毀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正月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為宮,院為觀。尼為女德。
按《佛祖統紀》:元年正月,詔曰:自先王之澤竭,而胡教始行於中國。雖其言不同,要其歸與道為一。教雖不可廢,而猶為中國禮義害,故不可不革。其以佛為大覺金仙,服天尊服。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士,服巾冠,執木笏。寺為宮,院為觀,住持為知宮觀事。禁毋得留銅鈸塔像。初,釋氏之廢,外廷莫有承向者。開封尹盛章為奸人激以利害,始為之從。乃以上旨諭蔡京。京曰:國家安平日久,英雄無所用,多隱於此徒,一旦毀其居而奪之衣食,是將安所歸乎。必大啟怨咨,聚而為變。諸君他日將使誰任其咎。上聞之,怒曰:是輩欲懼我耳。京家人勸之曰:上怒矣。京曰:吾以身當之,以報佛。會僧徒將投牒於京,求辨論。盛章廉得之,捕其首高僧日華嚴、明覺二律師,凡七十杖,殺之。左街寶覺大師永道上書曰:自古佛法未嘗不與國運同為盛衰。魏太武崔浩滅佛法,未三四年,浩竟赤族。文成大興之。周武衛元嵩滅佛法,不五六年,元嵩貶死。隋文帝大興之。唐武宗趙歸真、李德裕滅佛法,不一年,歸真誅,德裕竄死。宣宗大興之。我國家太祖、太宗列聖相承,譯經試僧,大興佛法,成憲具在。雖萬世,可守也。陛下何忍一旦用奸人之言,為驚世之舉。陛下不思,太武見弒於閹人之手乎。周武為鐵獄之囚乎。唐武受奪壽去位之報乎。此皆前監可觀者。陛下何蹈惡君之禍,而違祖宗之法乎。書奏,上大怒,敕流道州。上以京執不肯行,遂罷輔相之議,專決於左右。盛章逼僧錄洪炳上表奉旨,於是盡改僧為德士,悉從冠服,否則毀之。京數懇列於上前曰:天下佛像,非諸僧自為之,皆子為其父,臣為其君,以祈福報恩耳。今大毀之,適足以動人心,念非社稷之利也。上意為之少回。
公元1120年
宣和二年,詔復釋氏名稱。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二年六月丁亥,復寺院額。九月乙巳,復德士為僧。
按《佛祖統紀》:宣和二年八月,下詔曰:向緣奸人建議,改釋氏之名稱,深為未允。前旨改德士、女德士者,依舊稱為僧尼。九月,詔大復天下僧尼。
公元1125年
宣和七年六月,道州永道得旨放回,敕住昭先禪院,賜名法道,以旌護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126年
宣和八年,敕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宣和八年七月,吳國公主敬重空門,敕品官庶民,如有毀辱僧尼、罵稱禿字者,照祥符三年指揮治罪。
公元1127年
欽宗靖康二年,高宗即位,召僧克勤詣行在說法,命僧法道為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靖康二年五月,康王即位於宋州。十月,上幸揚州,遣使八輩,召金山克勤禪師詣行在所,演說禪法,賜號圓悟。東京留守宗澤承制,命法道法師住左街天清寺,補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為國行法,護佑軍旅。師往淮潁,勸化豪右,出糧助國,軍賴以濟。
公元1130年
高宗建炎四年,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院,詔加僧法道為圓通法濟大師。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炎四年二月乙亥,上次江心寺,有旨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教院。丞相呂頤浩,舉圓辨法師道琛主之。三月己未,上發江心,詔法道法師隨駕,陪議軍國事。上欲加以冠冕,師力辭。詔加圓通法濟大師。四月,上駐蹕於會稽,天旱,詔道法師禱於圓通寺,即日雨至,上大說。
公元1132年
紹興二年,帝於禁中書佛經,披讀,詔建觀音殿。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二年正月,上駐蹕於錢唐,升為臨安府。上每於禁中書金剛圓覺普門品心經,七佛偈,暇日常自披讀,以發聖解。又御書阿育王山舍利塔,曰佛頂光明之塔。二月,詔再建天竺觀音大士殿。
公元1133年
紹興三年,詔僧居道上。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年二月,廬山道法師申劄都省稱崇觀之後,道士叨冒資品,林靈素、王沖道輩,視兩府者甚眾,遂令道士冒居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視官,已行追毀,而國忌,行香寺院聚會,猶敢傲然居上,其蔑視國法,有若此者。今欲復還祖宗舊制,僧史略具載。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尋送禮部取到太常寺狀,稱因革禮。乾德元年,宣德門肆赦故事,道左僧右,又檢照嘉祐編敕并紹興新書,並以僧道立文為次。其政和條內,道僧觀僧及道士,位在僧上,並已刪去不行。尋蒙朝旨,依條改正,以僧居上。十一月,太常寺遍符諸路,應行香立班諸處聚會,並依祖宗成法,以僧居左。
公元1134年
紹興四年,敕建水陸大齋,濟度戰沒之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四年,偽齊劉豫同金虜入寇,上下詔親征。九月,上親詣天竺大士殿,焚香恭禱,早平北虜。既而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敗金人、齊人於承州,世忠獻俘行在,因陳戰沒之人,乞加贈恤。上蹙然曰:死於鋒鏑,誠為可憫。即敕直學士院胡松年,具詞,建水陸大齋,以為濟度。是夕也,有見鬼神來會甚眾,有夢戰死者,咸忻然相慶,以為自此得生。善趣者,上聞之大說。
公元1135年
紹興五年,詔道法師入內祈雨賜金缽又賜僧應如度牒銀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五年,彌月大旱。詔道法師入內祈雨,結壇作法,以四金瓶,各盛鮮鯽,噀水默祝。遣四急足投諸江,使未回而雨已洽。上大悅,特賜金缽。九月,上幸天竺大士殿炷香,住山應如奏對如流,上悅,賜萬歲香山,以供大士及度牒銀幣之類。
公元1137年
紹興七年,詔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七年,左司諫陳公輔上疏,乞照祖宗成法,不許執政指射有額寺院,應臣僚前曾陳,乞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許與無額小院。詔可。初是知院李綱占常州普利,及邵武興聖臺。臣論奏以兩處俱為有額,有所違礙。詔令別占無額小院,士論為快。又樞密沈與求奏稱墳寺妙嚴院,雖本家建造,既元有敕額,不當撥賜。上以為自造之屋,不必改正。時諫臣謂與求能體祖宗法意,革今日之弊,宜從所請。有旨許之。紹興九年,敕天下州郡,立報恩光孝禪寺,為徽宗專建追嚴之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142年
紹興十二年五月,停給度僧牒。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十二年,左脩職郎詹叔義上財賦表,乞住賣度牒,朝廷從之。時臨安府乞度牒,脩天竺大士殿,敕給錢五萬緡。謂侍臣曰:朕觀古者人主,欲除釋老二教,或毀其像,或廢其徒,皆不及久,往往愈熾。今不放度牒,則自可漸銷而制勝。
公元1143年
紹興十三年,敕建佛寺壽星院,僧乞撥度牒,不許。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十三年,敕西湖北山建天申萬壽圓覺寺,再脩西湖壽星院。主事者乞撥度牒。上曰:言者皆欲賣牒,以資國用。然一牒所得,不過二百緡。而一夫不耕矣。若住撥十年,則其徒自少矣。
公元1154年
紹興二十四年,詔以上天竺為御前道場,特免科敷等事。
公元1160年
紹興三十年十一月,住靈隱道昌禪師上表,乞頒行度牒。不報。
公元1161年
紹興三十一年,禮部侍郎吳子才奏,乞頒行度牒,言事者以佞佛斥之,罷歸田里。
公元1162年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出內府玉器,施大士殿。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十二年五月,禪位於太子。十月,淫雨不止。上遣內侍禱於上天竺,燎煙始升,曉日開霽。上喜,出內府玉器三品,以施大士殿。壽成太后施七寶冠。
公元1165年
孝宗乾道元年,召僧子琳入見,敕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元年二月,召靈山子琳法師入見,問曰:朕欲讀經,以何為要。師曰:金剛圓覺最為要道。問:參禪之法。師曰:直須自悟。上悅,賜號慈受。三月,以鄭國公主出家,敕品官庶民,有毀辱僧尼、罵稱禿字者,依祥符、宣和敕旨,品官敕停,庶民流千里。仰天下州軍遍榜曉諭,仍許僧尼錄白指揮與度牒隨身,永同公據應僧尼過犯官司,不得私理,須奏聞取旨施行。
公元1167年
乾道三年,幸上天竺,授僧若訥右街僧錄,敕建內觀堂於禁中,一遵上竺制度。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三年二月,駕幸上天竺,禮敬大士。問住山若訥曰:大士之前,合拜不合拜。師曰:不拜則各自稱尊,拜則遞相恭敬。上欣然致拜。又問歲旦脩光明懺之意。師曰:佛為梵釋四王,說金光明三昧之道,囑其護國護人。後世祖師,立為懺儀,於歲旦奉行其法,為國祈福。此盛世之典也。上悅,授右街僧錄,復賜錢。即道翊法師故居,建十六觀堂,命內翰樓鑰作記。三月,敕於禁中建內觀堂,一遵上竺制度。
公元1168年
乾道四年,召僧若訥領五十僧入內觀堂,修佛事。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四年四月八日,召上竺訥法師,領五十僧,入內觀堂行護國金光明三昧。齋罷,說法。上曰:佛法固妙,安得如許經卷。師曰:有本者如是。上悅,進授左街僧錄慧光法師。自是歲歲佛生日,賜入內,僧帛五十匹,修舉佛事。乾道七年,召僧慧遠入對選德殿。
公元1171年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七年二月,靈隱慧遠禪師入對選德殿。上曰:如何免得生死。對曰:不悟大乘,終未能免。上曰:如何得悟。對曰:本有之性,磨以歲月,自然得悟。上曰:悟後如何。對曰:悟後,始知今日問答皆非。上曰:一切處不是後如何。對曰:脫體現前,更無可見之相。上有省,首肯之。
公元1172年
乾道八年,幸天竺寺,召諸僧集內觀堂賜齋。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八年春正月丁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八年正月,車駕幸靈隱,錫賚有加。八月,召天竺訥法師、徑山印禪師、靈隱遠禪師及三教之士,集內觀堂,賜齋。復令遠禪師獨對東閣,賜坐,問曰:前日睡中,忽聞鐘聲,不知夢覺,是同是別。對曰:夢覺無殊,教誰分別。上曰:鐘聲從何處起。對曰:從陛下問處起。十月,賜靈隱慧遠佛海禪師。
公元1173年
乾道九年,幸天竺寺,召訥法師獨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九年正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選德殿,賜坐,問大士歷代靈跡及法華經旨。
公元1174年
淳熙元年,詔於上竺建藏殿,召僧入對禁中。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元年二月,賜內帑於上竺建藏殿,及賜《大藏經》,皇太子為書殿榜。四月,召鴈山靈峰中仁禪師入對禁中。五月,召靈隱遠禪師入對便殿。
公元1175年
淳熙二年,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召僧若訥入對。遣中使迎佛舍利塔。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二年三月,駕幸上竺炷香,禮敬大士。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賜白雲堂印,令天下三教諸宗並詣白雲堂,公舉用印,申明有司。六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內觀堂。十二月,遣中使至阿育王山,迎佛舍利塔。上瞻禮之,頃見塔上有如月輪。他日,復見如水晶者。敕迎往東宮,皇太子見相輪上,纍纍若水晶貫珠。
公元1176年
淳熙三年,迎舍利於碧琳堂。詔以天台教文入藏。召僧德光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三年正月,迎舍利於碧琳堂。上見塔角有光若金珠者,敕內侍奉塔還山,具齋以謝靈貺。又敕福州,依天聖二年,已降聖旨,天台一宗教部,付開元東禪鏤版入藏。先是,慈雲式法師奏,乞天台教文入藏。詔可之。二月,詔台州報恩德光禪師,入住靈隱。十一月,入對選德殿。上問曰:釋迦雪山,六年所成者,何事。師曰:將謂陛下忘郤。上說,賜號佛照禪師。
公元1177年
淳熙四年,召光禪師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四年,召靈隱光禪師入對內殿,進宗門直指。上問:浙東名山,太白、玉几之外,以何為勝。師曰:保國護聖,國清萬年。上悅。當時侍臣咸皆歎賞,以為名對。
公元1178年
淳熙五年,御書太白名山,賜住山了朴禪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180年
淳熙七年,召僧雪竇等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七年,召明州雪竇寶印禪師入見。上問曰:三教聖人,本同此理。師曰:譬如虛空,初無南北。上曰:但所立門戶異耳。故孔子以中庸設教。師曰:非中庸,何以立世間。華嚴有云:不壞世間相,而成出世間法。上曰:今時學者祇觀文字,不識夫子心。師曰:非獨今之學者,當時顏子為具體,祇說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如有所立卓爾,亦未足以識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以此而觀,當時弟子尚不識夫子心,況今人乎。張商英有云:唯吾學佛,然後能知儒。上曰:朕意常作此見。上又問曰:老莊之教何如。師曰:可比佛門中小乘人耳。小乘厭身如桎梏,棄智如雜毒,化火焚身,入無為界。正如莊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大乘人則不然。度眾生盡,方證菩提。正如伊尹所謂:予天民之先覺者也。將以斯道覺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也。上大悅,即日詔住徑山,又詔佛照禪師德光住阿育王山。十一月,召對內殿,賜妙勝之殿四字,為釋迦舍利殿額。
公元1183年
淳熙十年,上親注《圓覺經》,賜徑山寶印禪師,刊行於世。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184年
淳熙十一年,僧錄若訥,請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詔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不果行。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十一年,上竺左街僧錄,若訥劄子洪,惟聖朝遵用唐制,立試經度僧之科。竊詳《大宋高僧傳》,洪覺範《僧寶傳》所載,自建隆開國,至於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試法華,然後得度。以由此經,是如來出世一化之妙唱,群生之宗趣。袠惟七卷,繁簡適中,故學者誦習,無過與不及之患。自唐至今五百年來,昭垂令典,雖下及萬世,可舉而行。唐世之式遠矣。及我朝而甚詳,如文瑩《湘山錄》,載國初潭州僧童試經,此州郡比試也。歐陽《歸田錄》載執政宋綬夏竦同試童行,此朝廷開試也。若《僧史略載》朱梁時不許私度願出家者。入京比試,竊詳三書之意。當是天下童行,先就州郡試中,然後入京,執政開場親監覆試,第名奏上,乃下祠部給牒。若特詔疏恩,如建隆八千僧,太平普度十七萬,則又不在試經之限。或謂有虧國用者,則將對之。曰但於每歲以千牒為試經之擬,即以千牒之資,均於餘牒,俾不能誦經,而裕於財者,亦得求度。厥今天下僧冗矣,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誠足以復祖宗之成法,救末流之冗弊也。上可其奏,付執政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竟為中書所沮。
公元1189年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尊孝宗號壽皇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注《金剛般若經》。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行內禪禮,帝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
按《佛祖統紀》: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入內殿,注《金剛般若經》。書成,上積日披覽,益有省發。
公元1191年
光宗紹熙二年十月,慧光法師入寂,諡宗教廣慈法師,塔曰普照。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197年
寧宗慶元三年,敕加封隋僧智者為靈惠大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元三年,荊門軍申忠翊郎趙善瑩狀,當陽縣玉泉山景德禪寺,為隋智者禪師開山道場。蜀將軍關王奉智者為師,祈禱屢應。乞賜加封。敕宜賜靈惠大師。
公元1218年
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以度僧牒千給四川軍費。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公元1226年
理宗寶慶二年,敕天申萬壽圓覺寺,改為天台教,以師贊法師主之。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公元1246年
淳祐六年,敕以僧澄照《諸記》附入大藏。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六年十一月,臨安明慶聞思律師,奏南山澄照律師戒疏業疏事鈔等,并大智律師述三部《諸記》共七十三卷,乞附入大藏。制可。續據省部下諸郡經坊,鏤板頒行。淳祐十年,敕指占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者,並與追正。
公元1250年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十年三月,臣寮上言:國家優禮元勳大臣、近貴戚里,聽陳乞守墳寺額,蓋謂自造屋宇,自置田產,欲以資薦祖父,因與之額,故大觀降旨,不許近臣指射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及紹興新書,不許指射有額寺院,著在令甲。凡勳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賜額,蠲免科敷之類。聽從本家請僧住持,初非以國家有額寺院與之。邇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規利指射名剎,改充功德,侵奪田產。如置一莊,子弟無狀,多受庸僧財賄,用為住持,米鹽薪炭,隨時供納,以一寺而養一家,其為汙辱祖宗多矣。況宰執之家,所在為多。若人占數寺,則國家名剎,所餘無幾。官中一有科需,則必均諸人戶,豈不重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嚴舊制,應指占敕額寺院,並與追正,仍從官司請僧。庶以杜絕私家,交通寺院賄貨之弊。制可。
公元1273年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創菴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覺察坐之。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金
公元1123年
太宗天會元年十月己亥,上京慶元寺僧獻佛骨,卻之。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公元1155年
海陵貞元三年,以張浩、張暉見僧法寶,失大臣體,命各杖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張浩、平章政事張暉每見僧法寶必坐其下,失大臣體,各杖二十。僧法寶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山雲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
公元1156年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公元1162年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賽神佛禁令。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公元1174年
大定十四年,諭民無建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
公元1186年
大定二十六年,幸諸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成,幸其寺,賜名大永安,給田二千畝,粟七千株,錢二萬貫。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淨名二寺。甲辰朔,幸盤山上方寺,因遍歷中盤、天香、感化諸寺。
公元1199年
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公元1215年
宣宗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敕、紫衣師德號度牒,以補軍儲。八月丙申,諭樞密院,撒合輦所簽軍有具戒僧人,可罷遣之。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