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十四卷目錄
鷹部紀事
鷹部雜錄
鷹部外編
禽蟲典第十四卷
鷹部紀事
《雲笈七籤》:黃帝與榆罔爭天下,始以鵰鶡鷹鸇,一云隼之羽,為旗幟。
公元前1073年
《竹書紀年》:帝辛三年,有雀生鸇。
《孔氏志怪》:楚文王少時,雅好田獵,天下快狗名鷹畢聚焉。有人獻一鷹,曰:非王鷹之儔。俄而,雲際有一物凝翔飄颻。鮮白鷹見之,便竦翮而升。須臾,羽墮如雪,血灑如雨,有大鳥墮地。兩翅廣數十里,啄邊有黃博物君子曰:此大鵬雛也。始飛焉,故為鷹所制。文王乃厚賞獻者。
《新序》:宋康王時有爵生鸇於城之陬,使史占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康王大喜,於是滅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亟成,故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之,曰:威嚴伏天地鬼神。罵國老之諫者,為無頭之棺以示有勇,剖傴者之背,鍥朝涉之脛,而國人大駭。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兒侯之館,遂得病而死,故見祥而為不可,祥反為禍。臣向愚以鴻範傳推之,宋史之占非也,此黑祥傳所謂黑眚者也,猶魯之有鴝鵒為黑祥也。屬於不謀其咎急也。鸇者,黑色食爵,大於爵害。爵也攫擊之物,貪叨之類,爵而生鸇者,是宋君且行急暴擊伐貪叨之行,距諫以生大禍,以自害也。故爵生鸇於城陬者,以亡國也,明禍且害國也,康王不悟,遂以滅亡,此其效也。
《侍兒小名錄》:齊惠公妾蕭同叔子生子棄之有狸乳,而鸇覆之取而養之。字曰:無野是為,頃公代有齊國《博物志》:專諸刺吳王僚鷹擊殿上。
公元前525年
《左傳》: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太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爽鳩氏司寇也。〈注〉爽鳩鷹也。鷙故為司寇,主盜賊正義曰:釋鳥云,鷹鶆鳩樊光曰來鳩爽鳩也。春秋曰:爽鳩氏,司寇鷹鷙,故為司寇。郭璞曰:鶆當為爽字之誤耳,《左傳》作爽鳩是也。鷹是鷙擊之鳥,司寇主擊盜賊,故為司寇。
《國語》:仲尼在陳,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陳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館問之。仲尼曰:隼之來也遠矣。此肅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裔、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使無忘職業。於是肅真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也,以示後人,使永監焉,故銘其楛曰肅慎氏之貢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故分陳以肅慎之貢。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櫝,如之。
《說苑·辨物篇》:趙簡子問於翟封荼曰:吾聞翟雨血三日,信乎。曰:信。簡子曰:大哉,妖亦足以亡國矣。對曰:雨血三日,鷙鳥擊於上也,非翟之妖也。
《論衡·書虛篇》:傳書稱:魏公子之德,仁惠下士,兼及鳥獸。方與客飲,有鸇擊鳩。鳩走,巡於公子案下。鸇追擊,殺於公子之前,公子恥之,即使人多設羅,得鸇數十枚,責讓以擊鳩之罪。擊鳩之鸇,低頭不敢仰視,公子乃殺之。世稱之曰:魏公子為鳩報讎。此虛言也。夫鸇,物也,情心不同,音語不通。聖人不能使鳥獸為義理之行,公子何人,能使鸇低頭自責。鳥為鸇者以千萬數,向擊鳩蜚去,安可復得。能低頭自責,是聖鳥也。曉公子之言,則知公子之行矣。知公子之行,則不擊鳩於其前。人猶不能改過,鳥與人異,謂之能悔,世俗之語,失物類之實也。或時公子實捕鸇,鸇得。人持其頭,變折其頸,疾痛低垂,不能仰視。緣公子惠義之人,則因褒稱,言鸇服過。蓋言語之次,空生虛妄之美;功名之下,常有非實之加。
《漢書·郅都傳》:都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西京雜記》:茂陵少年李亨,好馳駿狗逐狡獸,或以鷹鷂逐雉兔,皆為之佳名狗,則有脩毫釐睫。白望青曹之名鷹,則有青翅黃眸。青冥金距之屬鷂,則有從風鷂孤飛鷂。
《東觀漢記》:鄧太后臨朝上林鷹犬,悉斥放之。
《益都耆舊傳》:廣漢馮顥為謁者,逐單于至雲中,大將軍梁冀遣人求鷹止晉陽,舍人不避顥收之。使人擊鷹而亡顥,追捕甚急,冀辭乃止。
《後漢書·梁冀傳》:冀能蹴鞠、意錢之戲,又好臂鷹走狗。《袁術傳》:術少以俠氣聞,與諸公子飛鷹走狗,後頗折節。
《呂布傳》:陳珪欲使子登詣曹操,布固不許,會使至,拜布為左將軍,布大喜,即聽登行,并令奉章謝恩。登見曹操,因陳布勇而無謀,輕於去就,宜早圖之。操曰:布狼子野心,誠難久養,非卿莫究其情偽。即增珪秩中二千石,拜登廣陵太守。臨別,操執登手曰:東方之事,便以相付。令陰合部眾,以為內應。始布因登求徐州牧,不得。登還,布怒,拔戟斫几曰:卿父勸吾協同曹操,絕婚公路。今吾所求無獲,而卿父子並顯重,但為卿所賣耳。登不為動容,徐對之曰:登見曹公,言養將軍譬如養虎,當飽其肉,不飽則將噬人。公曰:不如卿言。譬如養鷹,饑即為用,飽則颺去。其言如此。布意乃解。《林水錄》:沔水南有層臺。號曰:景昇臺言表盛遊於此,嘗所止憩,表性好鷹嘗。登此臺歌野鷹來曲。
公元220年
《搜神記》:魏黃初元年,未央宮中有鷹,生燕巢中,口爪俱赤。
公元237年
魏景初元年,有燕生巨鷇於衛國李蓋家,形若鷹,吻似燕。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異,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其後宣帝起,誅曹爽,遂有魏室。
《晉書·崔洪傳》:馮恢始仕為國子祭酒,散騎常侍翟嬰薦恢高行邁俗,侔繼古烈。洪奏恢不敦儒素,令學生番直左右,雖有讓侯微善,不得稱無倫輩,嬰為浮華之目。遂免嬰官,朝廷憚之。尋為尚書左丞,時人為之語曰:叢生荊棘,來自博陵。在南為鷂,在北為鷹。《虞潭傳》:潭遷宗正卿,以疾告歸。會王含、沈充等攻逼京都,潭遂於本縣招含宗人,及郡中大姓,共起義軍,眾以萬數,自假明威將軍。乃進赴國難,至上虞。明帝手詔潭為冠軍將軍,領會稽內史。潭即受命,義眾雲集。時有野鷹飛集屋梁,眾咸懼。潭曰:起大義,而剛鷙之鳥來集,破賊必矣。遣長史孔坦領前鋒過浙江,追躡充。潭次於西陵,為坦後繼。會充已擒,罷兵。
《慕容垂載記》:慕容評謀誅垂,垂奔於苻堅,堅敗於淮南。至澠池,垂請至鄴展拜陵墓,堅許之。權翼諫曰:垂猶鷹也,饑則附人,飽便高颺,遇風塵之會,必有凌霄之志。惟宜急其羈靽,不可任其所欲。堅不從。
《袖中記》:支遁常養一鷹,人問之何以。答曰:賞其神俊。《南史·王僧達傳》:僧達性好鷹犬,除太常,免官。先是,何尚之致仕,復膺朝命,於宅設八關齋,大集朝士,自行香,次至僧達曰:願郎且放鷹犬,勿復遊獵。
《張裕傳》:裕子岱,岱兄子緒,緒子充,少好逸遊。緒嘗告歸至吳,始入西郭,逢充獵,右臂鷹,左牽狗。遇緒船至,便放紲脫鞲拜於水次。緒曰:一身兩役,無乃勞乎。《齊鬱林王本紀》:鬱林王多聚名鷹快犬,以粱肉奉之。《指月錄》:《寶誌》:禪師金陵東陽民朱氏之婦,上巳日聞兒啼鷹巢中,梯樹得之,舉以為子。
《丹陽縣志》:梁張僧繇,吳人潤州興國寺,苦鳩鴿棲。梁上穢汙客,衣僧繇乃,東壁畫一鷹,西畫一鷂,皆側首向簷外看,自是鳩鴿皆不敢復來。
公元475年
《南史·侯安都傳》:陳武帝東討杜龕,安都留臺居守。徐嗣徽,引齊寇入據石頭。安都襲秦郡,破嗣徽柵,得嗣徽所彈琵琶及所養鷹,遣信餉之,曰:昨至弟住處,得此,今以相還。嗣徽見之大懼,尋求和,武帝聽其還北。《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五年,詔禁畜鷹鷂,開相告之制。《文成文明皇后傳》:后尊為皇太后,性聰達,自入宮掖,粗學書計。及登尊極,省決萬機。高祖詔曰:朕以虛寡,幼纂寶曆,仰恃慈明,緝寧四海。欲報之德,正覺是憑,諸鷙鳥傷生之類,宜放之山林。其以此地為太皇太后經始靈塔。於是罷鷹師曹,以其地為報德佛寺。《北齊書·後主本紀》:後主馬及鷹犬乃有儀同、郡君之號,故有赤彪儀同、逍遙郡君、凌霄郡君,犬馬雞鷹多食縣邑。鷹之入養者,稍割犬肉以飼之,至數日乃死。《廣寧王孝珩傳》:孝珩愛賞人物,學涉經史,好綴文,有伎藝。常於廳事壁自畫一蒼鷹,見者皆以為真。《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四年九月辛未,徵天下鷹師悉集京師,至者萬餘人。
公元608年
《唐書·高祖太穆順聖皇后傳》:帝後見隋政亂,多妄誅殛,乃為自安計,數奏鷹犬異駒,煬帝果喜,擢位將軍。《大唐新語》:武德初,萬年縣法曹孫伏伽上表,以三事諫。其一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凡曰蒐狩,須順四時。陛下二十日龍飛,二十一日獻鷂雛者,此乃前朝之弊風,少年之事務,何忽今日行之。
《唐書·李大亮傳》:大亮出為涼州都督。嘗有臺使見名鷹,諷大亮獻之。大亮密表曰:陛下絕畋獵久矣,而使者求鷹。信陛下意耶,乃乖昔旨;如其擅求,是使非其才。太宗報書曰:有臣如此,朕何憂。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今賜胡瓶一,雖亡千鎰,乃朕所自御。
《唐語林》:太宗得鷂子,俊異私自臂之,望見魏公乃藏於懷。公知之,遂前白事,因話自古帝王逸豫微。以為諷上惜鷂子,恐死,而又素嚴憚徵,欲盡其言,徵語愈久,鷂竟死懷中。
《朝野僉載》:太宗養一白鶻,號曰將軍,取鳥,常驅至於殿前,然後擊殺,故名落雁殿。上恆令送書,從京至東都與魏王,仍取報,日往返數迴,亦陸機黃耳之徒歟。《萊州府志》:唐永徽中,萊州人劉聿性好鷹,遂之界山懸崖,自縋以取鷹,雛欲至巢,而繩絕落,於樹岐間,上下皆壁立,進退無據。大鷹見人㘅肉,不敢至巢,所遙放肉下聿,接取肉餧,雛以外即自食之,經五六十日,雛能飛乃裂裳以繫,鷹足一臂上繫三聯透身而下。鷹飛掣其兩臂,比至澗底,一無所傷,仍縶鷹而歸。《唐書·劉祥道傳》:祥道子齊賢,襲爵,繇侍御史出為晉州司馬。帝以其方直,尊憚之。時將軍史興宗從獵苑中,言晉州出佳鷂,可捕取。帝曰:齊賢豈捕鷂人耶。卿安得以此待之。
公元694年
《舊唐書·輿服志》:延載元年,內出銘襟背衫賜文武三品以上,豹韜衛飾以豹,左右鷹揚衛飾以鷹。
《松窗雜記》:元宗自臨淄,郡王為潞州別駕乞歸,京師以觀。時晦跡尤自卑,損會春暮豪家,數輩盛酒饌遊。於昆明池選勝方,宴上戎服臂。小鷹於野次困疾,驅直突會前,諸子軰頗露難色,忽一少年持酒船唱令曰:宜以門族官品備陳之,酒及於上,大聲曰:曾祖天子父相王某臨淄郡王也。
《朝野僉載》:蘇味道才學識度,物望攸歸;王方慶體質卑陋,言辭魯鈍,俱為鳳閣侍郎。或問郎中張元一曰:蘇王孰賢。答曰:蘇九月得霜鷹,王十月被凍蠅。或問其故,答曰:得霜鷹俊捷,被凍蠅頑鈍。
《唐書·崔弘禮傳》:弘禮,字從周,系出博陵,北齊左僕射懷遠六世孫。磊磊有大志,通兵略。過宣武,從劉元佐獵夷門,元佐酒酣,顧曰:崔生獨不知此樂耶。弘禮笑曰:我固喜武,請為公歡。元佐臂鷹與弘禮馳逐,急緩在手,一軍驚曰:安得此奇客。元佐大喜。
《大唐新語》:鄭繇少工五言,開元初,山範為岐州刺史,繇為長史。範失白鷹,深所愛惜,因為《失白鷹詩》以致意焉。其詩曰:白晝文章亂,丹霄羽翮齊。雲間呼暫下,雪裏放還迷。梁苑驚池鶩,陳倉拂野雞。不知遼廓外,何處別依棲。甚為時所諷詠。
《開元天寶遺事》:申王有高麗,赤鷹岐王有北山黃鶻。上甚愛之,每弋獵必置之於駕前,帝目之,為雲兒。《大唐新語》:姚崇以拒太平公主,出為申州刺史,元宗深德之。太平既誅,徵為同州刺史。素與張說不葉,說諷趙彥昭彈之,元宗不納。俄校獵於渭濱,密召會於行所。元宗謂曰:卿頗知獵乎。崇對曰:此臣少所習也。臣年三十,居澤中,以呼鷹逐兔為樂,猶不知書。張璟謂曰:君當位極人臣,無自棄也。爾來折節讀書,以至將相。臣少為獵師,老而猶能。元宗大悅,與之偕馬臂鷹,遲速在手,動必稱旨。
《唐書·源乾曜傳》:乾曜以京兆尹留守京師。治尚寬簡,人安之。居三年,政如始至。仗內白鷹因縱失之,詔京兆督捕,獲於野,絓榛死。吏懼得罪,乾曜曰:上仁明,不以畜玩寘罪,苟其獲戾,尹專之。遂入自劾失旨。帝一不問,眾伏其知體而善引咎。
公元719年
《冊府元龜》:宋璟以開元七年,與蘇頲同為宰相,時特奏王毛仲奏看鷹人,歙州別駕員外,置同正員羅元讓,看鷹勤勞,請優與進,改元宗許之,付中書門下,璟頲執奏曰:鷹鳥之屬,畋游所用。陛下曾於苑囿之內,鞲紲總捐以後。或存而不論,未能全斷,今縱備物致用,不可絕,無則命錄勤勞,不宜如此。帝曰:朕在藩日先有款誠,時驅使亦不錄鷹鳥。璟等曰:若別緣課效誠合遷,除乃奏擬右驍衛翊府,右郎將員外,郎同正員。帝曰:卿之改擬深為折衷。
公元723年
《唐會要》:開元十一年,同州進五色鷹。
《唐書·姚崇傳》:崇子奕少修謹。始,崇欲使不越官次而習知吏道,故自右千牛進至太子舍人,皆平遷。開元中,有事五陵,以鷹犬從,奕曰:非禮。奏罷之。
公元798年
《盧氏雜說》:李靄應舉時,勤敏絕人,號束翅鷂子。《冊府元龜》:貞元十四年九月丁未。朔中書門下,奏賀峨嵋獲白鷂。
公元805年
憲宗永貞元年九月,襄州節度使于頔進鷹,詔卻歸之。
《唐書·仇士良傳》:士良,字匡美。元和、大和間,數任內外五坊使,秋按鷹內畿,所至邀吏供餉,暴甚寇盜。《裴度傳》:宣徽五坊小使方秋閱鷹狗,所過撓宮司,厚得餉謝乃去。下邽令裴寰,才吏也,不為禮。
公元827年
《朝野僉載》:滄州東光縣寶觀寺,常有蒼鶻集重閣,每有鴿數千。鶻冬中每夕,取一鴿以暖足,至曉,放之而不殺。自餘鷹鶻,不敢侮之。《太平廣記》:薛嵩鎮魏時,鄴郡人有好育鷹隼者。一日,有人持鷹來告於鄴人,人遂市之其鷹甚神俊,鄴人家所育鷹隼極多,皆莫能比,常臂以玩,不去手。後有東夷人見者,請以繒百餘段為直,曰:吾方念此,不知其所用。其人曰:此海鷂也,善辟蛟螭患,君宜於鄴城南放之,可以見其用矣。先是鄴城南陂蛟常為人患,郡民苦之有年矣。鄴人遂持往,海鷂忽投陂水中,頃之乃出,得一小蛟,既出,食之且盡,自是鄴民免其患。有告於嵩,乃命鄴人訊其事,鄴人遂以海鷂獻焉。《全唐詩話》:崔魏公鉉元略之子也,為兒時,隨父訪韓宣公,滉滉指架上鷹,令詠焉吟曰:天邊心膽架頭身,欲擬飛騰未有因。萬里碧霄終一去,不知誰是解絛人。滉曰:此兒可謂前程萬里也,寶曆三年登,第久居廊廟三擁節麾。
公元866年
《唐書·杜生傳》:杜生者,許州人。善《易》占。有亡奴者問所從追,戒曰:自北行,逢使者,懇丐其鞭。若不可,則以情告。其人果值使者於道,如生語,使者異之,曰:去鞭,吾無以進馬,可折道傍葼代之。乃往折葼,見亡奴伏其下,獲之。他日又有亡奴者,生戒持錢五百伺於道,見進鷂使者,可市其一,必得奴。俄而使至,其人以情告,使者以一與之,忽飛集灌莽上,往取之而得亡奴。《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七年七月,沙州節度使張義潮進甘峻山青鵁鷹四聯。
公元888年
《唐書·五行志》:光啟四年,臨淮漣水民家鷹化為鵝,而弗能游。鷹以鷙而擊,武臣象也;鵝雖毛羽清潔,而飛不能遠,無搏擊之用,充庖廚而已。
《地理志》:關內道華州華陰郡,土貢鷂鶻。
靈州靈武郡,土貢鶻。
《回鶻傳》:可汗請易回紇曰回鶻,言捷鷙猶鶻然。《吐蕃傳》:其舉兵,以七寸金箭為契。百里一驛,有急兵,驛人臆前加銀鶻,甚急,鶻益多。
《黑水靺鞨傳》:靺鞨多白鷹。
公元902年
《遼史·太宗本紀》:太宗唐天復二年生,神光異常,獵者獲白鹿、白鷹,人以為瑞。
《北夢瑣言》:唐薛昭緯侍郎,恃才與地鄰,於傲物常以宰輔自許,切於大拜於。時梁太祖已兼四鎮兵力漸。大有問鼎之心,速於傳禪薛公,銜命梁國梁祖令,客將約回。乃謂謁者曰:大君有命無容,卻迴速轡前邁。既至,夷門梁祖不獲,已須出迎接,見薛公標詠詞辯。方始改觀,自是宴接莫不款曲。一日,梁祖話及鷹鷂,薛公祗,對盛言鷙鳥之俊。梁祖欣然謂其亦曾放弄。《歸館後傳語》:送鷂子一頭薛生,致書感謝,仍對來人戒僮僕曰:令公所賜,真須愛惜,可以紙裹,安鞲袋中,來人失笑,聞於使衛。
《南唐近事》:烈祖輔吳四方多壘,雖一騎一卒必加姑息,然群校多從,禽聚飲近野,或騷擾民庶,上欲糾之以法,而方藉其材力思得酌中之計,問於嚴求,求曰:無煩繩之易絕耳,請敕泰興海,鹽諸縣罷採鷹鸇可,不令而止,烈祖從其計,期月之間,禁校無復游墟落者。
公元918年
高越燕人也,將舉進士文價,藹然器宇森挺,時人無出其右者,鄂帥李公賢之,待以殊禮,將妻以愛女,越竊諭其意,因題鷹一絕,書於屋壁,云雪爪星眸眾鳥歸,摩天專待振毛衣。虞人莫謾張羅網,未肯平原淺草飛。遂不告而去,後為范陽王盧文納之為婿,與王南歸烈祖累居清顯終,禮部侍郎與江文蔚俱以詞賦著,名故江南士人,言體物者以江高為稱首焉。《鑑戒錄》:蜀光天元年,太祖寢疾經旬文州進白鷹,茂州貢白兔,群臣議曰:聖人本命是兔,鷹兔至甚,相刑貢二禽,非以為瑞,退鷹留兔,帝疾必痊,敕命不從,是歲晏駕。
《五代史·安重誨傳》:重誨為中書令,四方奏事,皆先白重誨然後聞。河南縣獻嘉禾,一莖五穗,重誨視之曰:偽也。笞其人而遣之。夏州李仁福進白鷹,重誨卻之,明日,白曰:陛下詔天下毋得獻鷹鷂,而仁福違詔獻鷹,臣已卻之矣。重誨出,明宗陰遣人取之以入。他日,按鷹於西郊,戒左右:無使重誨知也。
公元933年
《回鶻傳》:長興四年,回鶻來獻白鶻一聯,明宗命解紲放之。
公元929年
《冊府元龜》:後唐明宗天成四年八月,高麗國王王建遣使廣平侍郎、張芬等,來朝貢鷹、韜、韝、鈴等。
《鴻書》:馮道雖為首相,依違兩可無所操,決或謂晉。主曰:馮道承平之良相,今艱難之際,譬如使禪僧逐飛鷹耳。
公元1056年
《遼史·道宗本紀》:清寧二年三月己卯,御製《放鷹賦》賜群臣,諭任臣之意。
《耶律乙不哥傳》:乙不哥長於卜筮,為失鷹者占曰:鷹在汝家東北三十里濼西榆上。往求之,果得。
《地理志》:遼每春季弋獵於延芳淀,淀方數百里。春時鵝鶩所聚,國主親放海東青鶻擒之,鵝墜恐鶻力不勝在列者,以佩錐刺鵝急取其腦飼鶻。《宋史·符彥卿傳》:彥卿酷好鷹犬,吏卒有過,求名鷹犬以獻,雖盛怒必貰之。
《李筠傳》:筠子守節字得臣,初補東頭供奉官。廣順中,嘗以心疾乘醉擊殺供御白鶻,筠上章待罪,詔釋之。《党進傳》:進嘗受詔巡京師,有畜養禽獸者,見必取而縱之,太宗嘗令親吏臂鷹雛於市,進亟欲放之,吏曰:此晉王鷹也。進乃戒之曰:汝謹養視。小民傳以為笑。《王昭遠傳》:昭遠,形質魁偉,色黑,繼升名之鐵山。有膂力,善騎射。少時入山捕鷹鶻,直澗水暴漲十餘丈,昭遠升大樹,經宿得免。
《真宗本紀》:知階州竇玭獻白鷹,還之。
《清夜錄》:慶曆間,華州士人張元昊,累舉不第,落魄不得志,負氣倜儻。有縱橫材嘗薄遊塞上,觀覽山川。有經略西鄙意雪。詩云:戰罷玉龍三百萬,敗鱗殘甲滿天飛。又鷹詩云:有心待搦月中兔,更向白雲頭上飛。《言行錄》:王素嘗與同列奏事,事有不合,眾皆引去,惟素論列是非得旨方退,議者目為獨擊鶻。
《聞見近錄》:歐陽永叔張安道,王素除諫官,君謨以,詩賀三人薦於上,亦除諫官,時號為一棚鶻。
《老學庵筆記》:賈表之名公望文,元公之孫也。資稟甚豪嘗,謂仕宦當作御史,排擊姦邪,否則為將帥攻討,羌戎餘,不足為也。故平居惟好獵,常自飼犬,有妾焦氏者,為之飼鷹鷂寢食之,外但治獵事。曰:此所以寓吾意也。
《佛祖歷代通載》:舒州投子名義青度為僧,遊方至浮山,時圓鑑遠公退,席居會聖,巖夢得俊鷹畜之。既覺而青適至遠公,以為吉徵,加意延禮之。
《宋史·張威傳》:威臨陳戰酣,則精采愈奮,兩眼皆赤,時號張鶻眼,威立淨天鶻旗以自表。
墨客揮犀鼓山,有老僧云:曾登靈源洞,見一禽,自海上至身大如牛,翼廣二丈,餘下村畽間,低飛掠食,俄攫二大羖羊而去。識者云:是虎鷹能捉捕虎豹。《金史·宋珪傳》:珪,本名乞奴。為內侍殿頭。哀宗放鷂後苑,鷂逸去,敕近侍追訪之,市中一農民臂此鷂,近侍不敢言宮中所逸者,百方索之,農民不與,與之物直,僅乃得。事聞,哀宗欲送其人於有司,乞奴從旁諫曰:貴畜賤人,豈可宣示四方。哀宗惡其太訐,杖之,尋悔,賜物慰遣之。
《紇石烈執中傳》:上以執中為可用,賜金牌,權右副元帥,將武衛軍五千人屯中都城北。執中乃與其黨謀作亂。時,大元大兵在近,上使奉職即軍中責執中止務馳獵,不恤軍事。執中方飼鷂,怒擲殺之,遂反。《地理志》:上京有雲,錦亭有臨漪亭,為籠鷹之所,在按虎水側。
《元史·太祖本紀》:太祖十五世祖孛端義兒,母曰阿蘭果火。阿蘭沒,諸兄分家貲,不及之。孛端叉兒曰:貧賤富貴,命也,貲財何足道。獨乘青白馬,至八里屯阿懶之地居焉。食飲無所得,適有蒼鷹博野獸而食,孛端叉兒以緡設機取之,鷹即馴狎,乃臂鷹,獵兔禽以為膳,或闕即繼,似有天相之。
《董文用傳》:丞相安童奏文用為工部侍郎,代紇石里。紇石里,阿合馬私人也。其徒既讒間安童罷相,即使鷹監奏曰:自紇石里去,工部侍郎不給鷹食,鷹且瘦死。帝怒,促召治之,因急捕文用入見。帝望見曰:董文用乃為爾治鷹食者耶。置不問,別令取給有司。《竇默傳》:默嘗與劉秉忠、姚樞侍上前,默言:君有過,臣當直言。今君曰可,臣亦以為可,君曰否,臣亦以為否,非善政也。明日,復侍帝於幄殿。獵者失一鶻,帝怒,侍臣或從旁大聲謂宜加罪。帝惡其迎合,命杖之,釋獵者不問。既退,秉忠等賀默曰:非公誠結主知,安得感悟至此。
公元1328年
《文宗本紀》:天曆元年十二月甲寅,遣治書侍御史撒迪、內侍不顏禿古思奉迎皇兄於漠北。西安王阿剌忒納失里及燕鐵木兒補化,請各遣人送名鷹於行在所。
公元1329年
天曆二年正月丙子,中書省臣言:朝廷賞賚,不宜濫及罔功。鷹、鶻、獅、豹之食,舊支肉價二百餘錠,今增至萬三千八百錠;請悉揀汰。從之。
十一月甲子,廬州旱饑,發糧五千石賑之。止鷹坊毋獵畿甸。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二月,立諸色民匠打捕鷹坊都總管府,秩正二品。
秋七月辛酉,詔:鷹坊合得璽書者,翰林院無得越中書省以聞。
十一月,知樞密院事燕不憐,請依舊制全給鷹坊芻粟,使毋貧乏。帝曰:國用皆百姓所供,當量入為出,朕豈以鷹坊失所,重困吾民哉。不從。
公元1331年
二年春正月,命興和路建燕鐵木兒鷹棚。
二月,命興和路為玥璐不花作鷹棚。
四月戊午,以集慶路元妙觀為大元興崇壽宮。命興和建屋居海青,上都建屋居鷹鶻。三年正月甲辰,諸王答兒馬失里、哈兒蠻各遣使來貢蒲萄酒、西馬、金鴉鶻。
公元1335年
《答里麻傳》:元統三年,宴大臣於延春閣,特賜答里麻白鷹以表其貞廉。
公元1337年
《傅都傳》:都至元三年,以安邊睦鄰之功,賜珠絡半臂并海東名鷹、西域文豹,國制以此為極恩。
《輟耕錄》:皇太子方在,端本堂讀書近侍之,嘗以飛放從者,輒臂鷹至廊廡間,喧呼,馳逐以惑,亂之將勾引出遊,為樂太子,受業畢徐令左右戒之,曰:此讀書之所,先生長者在前,汝軰安敢褻狎如此,急引去,毋召責也。眾驚懼而退。
公元1235年
《元史·兵志》:元制,自御位及諸王,皆有昔寶赤,蓋鷹人也。是故捕獵有戶,使之致食以薦宗廟,供天庖,而齒革羽毛,又皆足以備用,此殆不可闕焉者也。然地有禁,取有時,而違者則罪之。冬春之交,天子或親幸近郊,縱鷹隼搏擊,以為遊豫之度,謂之飛放。故鷹房捕獵,皆有司存。而打捕鷹房人戶,多取析居、放良及漏籍孛蘭奚、還俗僧道與凡曠役無賴者,及招收亡宋舊役等戶為之。其差發,除納地稅、商稅,依例出軍等六色宣課外,並免其雜泛差役。自太宗乙未年,抄籍分屬御位下及諸王公主駙馬各投下。及世祖時,行尚書省嘗重定其籍,厥後永為定制焉。
御位下打捕鷹房官:
一所,權官張元,大都路寶坻縣置司,元額七十七戶。一所,王阿都赤,世襲祖父職,掌十投下、中都、順天、真定、宣德等路諸色人匠打捕等戶,元額一百四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民戶達魯花赤石抹也先,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一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路打捕鷹房等官李脫歡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二百二十八戶。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人匠等戶達魯花赤黃也速䚟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五十戶。一所,管領鷹房打捕人匠等戶達魯花赤移剌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五十七戶。
一所,宣授管領打捕鷹房等戶達魯花赤阿八赤,世襲祖父職,元額三百五十五戶。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人戶達魯花赤寒食,世襲祖父職,元額二百四十三戶。
諸王位下:
汝寧王位下,管領民匠打捕鷹房等戶官,元額二百一戶。
普賽因大王位下,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諸色人匠達魯花赤都總管府,元額七百八十戶。天下州縣所設獵戶:
腹裏打捕戶,總計四千四百二十三戶。
河東宣慰司打捕戶,五百九十八戶。
晉寧路打捕戶,三百三十二戶。
大同路打捕戶,一十五戶。
翼寧路打捕戶,二百五十一戶。
上都留守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宣德提領所打捕戶,一百八十二戶。
山東宣慰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宣德提領所打捕戶,一百八十二戶。
山東宣慰司打捕戶,一百戶。
益都路打捕戶,四十三戶。
濟南路打捕戶,三十六戶。
般陽路二十一戶。
東平路三十四戶。
曹州八十四戶。
德州一十戶。
濮州三十一戶。
泰安州五戶。
東昌路一戶。
真定路九十一戶。
順德路一十九戶。
廣平路一十九戶。
冠州五戶。
恩州二戶。
彰德路三十七戶。
衛輝路一十六戶。
大名路二百八十六戶。
保安路三十一戶。
河間路二百五十二戶。
隨路提舉司一千一百九十一戶。
河間鷹房府二百七十六名。
都總管府七百五十六名。
遼陽大寧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七百五十九戶。東平等路打捕鷹房官捕戶,三百九戶。
隨州德安河南襄陽懷孟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一百七十二戶。杈捕提領所捕戶,四十戶。
高麗鷹房總管捕戶,二百五十戶。
河南等路打捕鷹房官捕戶,一千一百四十二戶。益都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五百二十一戶。
河北河南東平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三百戶。隨路打捕鷹房總管捕戶,一百五十九戶。
真定保定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五十戶。
淮安路鷹房官捕戶,四十七戶。
揚州等處打捕鷹房官捕戶,七十二戶。
宣徽院管轄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司屬打捕衙門,提舉司十處,千戶所一處,總二萬四千三百二戶。
淮安提舉司八百五十八戶。
安東提舉司九百一十二戶。
招泗提舉司四百六十五戶。
鎮巢提舉司二千五百四十戶。
蘄黃提舉司一千一百一十二戶。
通泰提舉司七百四十九戶。
塔山提舉司六百四十四戶。
魚網提舉司二千五百一十九戶。
打捕手號軍上千戶所打捕軍,六百四戶。
《明良錄略》:宋濂為侍,講上每燕見必命茶賜坐,每旦令侍膳濂嘗,奉制詠鷹令,七舉足即成,有自古戒禽荒之言。
賢弈婺州,州治古木之上,有鷹巢。一卒探取其子。郡守王夢龍方據案,視事鷹忽飛下攫。一卒之巾以去,已而,知其非探巢卒也,銜巾來還,乃徑攫探巢者巾去。太守推問其故,杖此卒而逐之。
《丹徒縣志》:金山之東,有石山鶻,常棲息其上,因名鶻山。
《章丘縣志》:胡山在縣南五十里,其山高深,又可避兵,俗目為寨。山腰有洞,人跡不到,有雙鷹巢於上,形高二尺,許每年抱二雛,大者飛去,小者仍在山。
公元1568年
《寧波府志》:隆慶二年九月初五日申時,有紅鷹攫東門一十歲小兒至觀風亭,上其父急禱於元壇之神奔追獲歸。兒自言見趙元壇,鐵簡擊鷹始得活。《舒城縣志》:鷂石崖縣西南十五里,兩石並峙崖上有竅。深尺許俗傳,金鷂抱雛翔去。
鷹部雜錄
《易經解》: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程傳〉隼鷙害之物象,為害之小人墉牆內外之限也。害若在內,則是未解之時也,在墉上離乎內,而未去也,云高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上解之極也。而獨有未解者,乃害之堅強者也。解道已至,解器已成,故能射而獲之。
《詩經·小雅·沔水章》:鴥彼飛隼,載飛載止。
鴥彼飛隼,載飛載揚。
鴥彼飛隼,率彼中陵。
《大雅·大明章》: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注〉太公望為太師,而號尚父也。鷹揚如鷹之飛揚,而奮擊言其猛也。《周禮·春官》:司常,鳥隼為旟。〈注〉鳥隼南方之物,剽銳而能。擊州里則六鄉之群,吏所建也。
《左傳》:文公十八年,季文子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
公元前548年
襄公二十五年,晉程鄭卒,子產始知然明,問為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春秋感精符》:霜殺伐之,表秋季霜始降,鷹隼擊王者。順天行,誅以成,肅殺之威。
《陰符經》:鸇隼擊鵠。
古語,猛虎不處卑勢,勁鷹不立垂枝。
《文子·上德篇》:猛獸不群,鷙鳥不雙。
《上仁篇》:先王之法鷹隼未擊,羅網不得張於皋。《列子·天瑞篇》:鷂之為鸇,鸇之為布穀,布穀久復為鷂。《鬼谷子·本經篇》:陰符經七篇,散勢法鷙鳥。
《呂氏春秋·恃君篇》:鴈門之北,鷹隼為鷙。
《易林》:飛鷹退去,不食雉雞,憂患心解,君主安居。堅冰黃鳥,啼哀悲愁,數驚鷙鷂,飄為我憂。
鍼縷徒勞,錦繡不成,鷹逐雉兔。
雀行求食,出門見鷂,顛蹶上下,幾無所處。
狡兔趯趯,良犬逐咋,雄雉受害,為鷹所獲。
鸇鳩徙來,西至平州,遭逢雷雹,損我葦蘆,家室饑寒。思吾故初。
鸇鴂鴟梟,治城遇災,周公勤勞,綏即安家。秋隼冬翔,數被嚴霜,雄犬夜鳴,家擾不寧。鷹棲茂樹,猴雀往來,一擊獲兩,利在枝柯。
有兩赤鷂,從五隼噪,操矢無笞,趣釋爾射,扶伏聽命,不敢動搖。
渠戎萬里,晝夜愁苦,櫜甲戍服,雖荷不賊,鷹鸇之殃,害不能傷。
剛柔相傷,火爛銷金。鵰鷹制兔,伐楚有功。
蒼鷹群行,相得旅前,王孫申公,驚奪我雄,北天門開神火飛災,如不敬信,事入塵埃。
鷹飛雉退,兔伏不起,狐張狼鳴,野雞驚駭。
鷹飛退去,不食其雛,禽尚如此,何況人乎。
鷹鷂欲食,雉兔困急,延頸見尾,為我所賊。
孟春和氣,鷹隼搏鷙,眾鵲憂潰。
《淮南子·繆稱訓》:鷹翔川魚,鱉沉飛鳥,揚必遠害也。〈注〉鷹懷欲害之心,故鳥魚遠之。
揚子《法言·孝至篇》:麟之儀儀,鳳之師師,其至矣乎。螭虎桓桓,鷹隼䎒䎒,未至也。《後漢書·蓋勳傳》:紲食鷹鳶欲其鷙,鷙而亨之,將何用哉。
《潛夫論·考績篇》:鷹不試,則巧拙惑。
《說文》: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
《論衡·物勢篇》: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雁,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雁產於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勝服也。
《外史·上林篇》:淮南有鳥,其名曰:鷂。南越有鳥,其名曰:翬。皆五色也。
《抱朴子·勖學篇》:低仰之駟,教之功也,鷙擊之禽,習之馴也,與役凡馬野鷹,本實一類。
《博喻篇》:鷙禽以奮擊拘縶,言鳥以智慧見籠。
萬麋傾角猛虎為之,含牙千禽鱗萃,鷙鳥為之,握爪擊雉兔,則鸞鳳不及鷹鷂。
《廣譬篇》:猛獸不奮搏於度外,鷹鷂不揮翮以妄擊。蚊集鷹首,則鳸不敢啄,鼠往虎側,則狸犬不敢議。千羊不能扞獨虎,萬雀不能抵一鷹。
《詰鮑篇》:獺多則魚擾,鷹眾則鳥亂。
《劉子·閱武篇》:貔貅戾獸,而黃帝教之,戰鷹鸇鷙鳥,而羅氏教之,擊夫鳥獸無知之性,猶隨人指授而能戰擊者,教習之功也。奚況國之士民,而不習武乎。《司馬子·收心論》:鷹鸇野鳥也,為人羈紲終日在手,自然調熟。
《雲仙雜記》:嘉陵江上見二鶻,擲卵相上下以接之,蓋習其飛也,其胎教之,意乎又翅羽未成,躍出巢穴往往。墮崖而死,其天性俊勇,是亦躁進之類。
《物類相感志》:鴉鶻帶帽兒飛去。立喚則高去,伏地喚則來。
《艾子雜說》:營丘士性不通,慧每多事,好折難而不中理。一日造艾子問曰:凡大車之下,與橐駝之項,多綴鈴鐸,其故何也。艾子曰:車駝之為物甚大,且多夜行,忽狹路相逢,則難於迴避,以藉鳴聲相聞,使預得回避爾。營丘士曰:佛塔之上亦設鈴鐸,豈謂塔亦夜行,而使相避耶。艾子曰:君不通事理乃至如此,凡鳥鵲多託高以巢,糞穢狼藉,故塔之有鈴,所以警鳥鵲也。豈以車駝比耶。營丘士曰:鷹鷂之尾亦設小鈴,安有鳥鵲巢於鷹鷂之尾乎。艾子大笑曰:怪哉,君之不通也,夫鷹鷂擊物或入林中而絆足縚,線偶為木之所綰,則振羽之際鈴聲可尋而索也,豈謂防鳥鵲之巢乎。
《感應類從志》:群毛止風,取黑犬皮毛并白鷂左翼剪燒之,揚鷂即風生,揚犬即風止也。
《兩同書·敬慢篇》:尺蠖求伸,亦因其屈鷙鳥將擊必先以卑,以貴下賤,大得人也。
《芥隱筆記》:老杜有饑鷹待一呼白樂,天呼鷹正及饑溫庭筠,饑鷹不待呼,吳融饑鷹只待呼。
《補筆談》:鷹鸇食鳥獸之肉,雖筋骨皆化,而獨不能化毛。如此之類甚多,悉是一物而性理相反如此。《夢溪筆談》:養鷹鸇者,其類相語,謂之。漱。三館書有《漱》三卷,皆養鷹鸇法度,及醫療之術。《青箱雜記》:宋莒公兄弟平,時分題課賦莒公,多屈於子京,及作鷙鳥不雙,賦則子京,去兄遠甚莒公遂擅場賦曰:天地始肅,我則振羽而獨來,燕雀焉知,我則凌雲而自致。又曰:將翱將翔詎比海鶤之翼,自南自北若專霜隼之誅,公之特立,獨行魁多士,登元宰亦見於此賦矣。
《談苑》:鴟生三子內,一子則鷹也,然鴟多生兩子也。《汲古叢語》:鷺欲啄則偃,絲鷹欲捕則弭,角藏殺機也。然絲與角者,其廉隅也,中有欲則廉,隅不張。故曰:廉生威。
尊俎餘功,金剛鑽出西番深山之高頂。人不可到,乃鷹鷂打食,同肉吃於腹中。而土人於鷹鷂糞中得之,《玉笑零音》:隼雖鷙不能以攫鳳。
《賢奕》:崖鶻能搏鶬鷺,而不能得飛鴿。鷹鸇能搏鳩鴈,而反受逐於鶺鴒。
《野客叢談》:一雜說謂鷹鶻之鶻史傳,不載其名,起於近世。余讀唐張子壽,集鷹鶻圖贊序,正有是論曰:鷹也,名揚於尚父,義見於詩鶻也。跡隱於古人,史闕其載,豈昔之多識物,亦有遺將今而嘉生材無不出為所呼之,變與所記不同者,邪僕謂子壽亦未深考。張衡東京賦,鶻鵰春鳴。北史文宣謂思好曰:爾擊賊如鶻入鴉群左傳,鶻鳩氏司事也。枚乘賦,揚雄方言,爾雅說文,俱有此字,豈可謂跡隱於古人,史闕其載邪。
鷹部外編
《夢溪筆談》:延州天山之巔,有奉國佛寺,寺庭中有一墓,世傅尸毗王之墓也。尸毗王嘗割身肉以飼餓鷹,至割肉盡。
《涉異志》:大興太宰劉公機初為秀才,時畿郡有鷹神,乃一獵鷹也,一日飛上公宅,造糍餉之,偶不潔鷹攫。其奴若懲之者,居數日,呼公名,語曰:公大貴人,他日當得八人抬轎,參贊南京,已而飛去,後舉進士,累官兵部尚書,參贊南京機務,如鷹語云。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