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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七十五卷目錄
麋鹿部紀事二
麋鹿部雜錄
麋鹿部外編
禽蟲典第七十五卷
麋鹿部紀事二
公元272年
《宋書·符瑞志》:晉武帝泰始八年十月,白鹿見扶風,雝州刺史嚴詢獲以獻。
公元280年
太康元年三月,白鹿見零陵泉陵。
公元313年
元年五月甲辰,白鹿見天水西縣,太守劉辛獲以獻。三年七月壬子,白鹿見零陵,零陵令蔣微獲以獻。晉惠帝元康元年九月乙酉,白鹿見交趾武寧。晉愍帝建武元年五月戊子,白鹿見高山縣。
《晉書·石勒載記》:勒嘗傭於武安臨水,為遊軍所囚。會有群鹿傍過,軍人競逐之,勒乃獲免。俄而又見一父老,謂勒曰:向群鹿者,我也。君應為中州主,故相救爾。勒拜而受命。遂招集王陽、夔安、支雄、冀保、吳豫、劉膺、桃豹、逯明等八騎為群盜。
《王衍傳》:衍妙善元,言唯談老莊為事。每捉玉柄麈尾,與手同色。
公元320年
《宋書·符瑞志》:晉元帝太興三年正月,白鹿二見豫章。太興三年四月,白鹿見晉陵延陵。
公元322年
晉元帝永昌元年九月,白鹿見江乘縣。
公元329年
晉成帝咸和四年五月甲子,白鹿見零陵洮陽,獲以獻。
四年七月壬寅,長沙郡邏吏黃光,於南郡道遇白鹿,驅之不去,直來就光,追尋光二百餘步。光遂抱取,遣吏李堅奉獻。
公元331年
《晉書·五行志》: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會州郡秀孝於樂賢堂,有麏見於前,獲之。孫盛以為吉祥。夫秀孝,天下之彥士;樂賢堂,所以樂養賢也。自喪亂以後,風教陵夷,秀孝策試,四科之實。麏興於前,或斯故乎。《宋書·符瑞志》:咸和九年八月己未,白鹿見長沙臨湘。晉成帝咸康二年七月,白鹿見豫章望蔡,太守桓景獲以獻。
公元前115年
《述異記》:餘干縣有白鹿,土人傳千年矣。晉成帝遣捕得,有銅牌在角後。書云漢元鼎二年,臨江所獻白鹿。《始興記》:含涯有白鹿城,晉咸康中郡人張魴作令十年,甚有惠政。白鹿群游,取一而獻之,故以為名。《晉書·許孜傳》:孜二親沒,棄妻,宿墓所,列植松柏亙五六里。時有鹿犯其松栽,孜悲嘆曰:鹿獨不念我乎。明日,忽見鹿為猛獸所殺,置於所犯栽下。孜悵惋不已,乃為作塚,埋於隧側。猛獸即於孜前自撲而死,孜益歎息,又取埋之。自後樹木滋茂,而無犯者。積二十餘年,孜乃更娶妻,立宅墓次,烝烝朝夕,奉亡如存,鷹雉棲其梁簷,鹿與猛獸擾其庭圃,交頸同游,不相搏噬。《郭文傳》:文居山中窮谷,無人之地。有猛獸殺大鹿於庵側。文以語人,人取之,分錢與文。文曰:我若須此,自當賣之。所以相語,正以不須故也。聞者皆嗟嘆之。嘗有猛獸忽張口向文,文視其口中有橫骨,乃以手探去之,猛獸明旦致一鹿於其室前。
《陶淡傳》:淡字處靜,太尉侃之孫也。父夏,以無行被廢。淡幼孤,好導養之術,謂仙道可祈。年十五六,便服食絕穀,不婚娶。家累千金,僮客百數,淡終日端拱,曾不營問。頗好讀《易》,善卜筮。於長沙臨湘山中結廬居之。養一白鹿以自偶。親故有候之者,輒移渡澗水,莫得近之。
公元362年
《五行志》: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東海第。百姓讙言曰麈入東海第,識者怪之。及海西廢為東海王,乃入其第。
公元391年
《符瑞志》:晉孝武太元十六年三月癸酉,白鹿見豫章望蔡,獲以獻。
公元393年
十八年五月辛酉,白鹿見江乘,江乘令田熙之獲以獻。
公元395年
二十年九月丁丑,白鹿見巴陵清水山,荊州刺史殷仲堪以獻。
公元401年
晉安帝隆安五年十一月,白鹿見長沙,荊州刺史桓元以聞。
《袁山松白鹿詩序》:荊門山臨江皆絕壁峭峙,壁立百餘丈,亙帶激流,禽獸所不能履。北岸有一白鹿,泅過江,行人秉刀競逐之,謂至山下必得鹿,忽然若飛超岡而去,此岡因名白鹿。〈泅音囚,言浮過也〉
《西征記》:徽音殿西南,姚興起波若臺,有逍遙園,西去三百步,有鹿子苑,羌王養麋鹿數百頭。
《華陽國志》:郪縣宜君山出麋尾,特好,入貢。
《南中志》:雲南郡有熊倉山,上有神鹿,一身兩頭,食毒草。
《雲笈七籤》:許遜字敬之,南昌人也。少以射獵為業,一旦入山射鹿,鹿胎從弩箭瘡中出墮地,鹿母䑛其子,未竟而死。遜愴然感悟,折弩而歸。
《南中八郡志》:麋令縣深山中有大蛇,長數丈,圍三尺於樹上。野鹿過便低頭繞之,鹿於是有頃而死,先含水濡之,令濡乃合頭角併含之,訖便不能動。至數日鹿乃消盡,蛇自繞樹,鹿角骨悉錯皮出癢瘡,得一月乃愈。
《交州記》:合浦口有麚,角當額上戴,科藤一株三四條,長可一尋,射師從禽,每見而不敢射。
《異苑》:元嘉初,武溪蠻人射鹿,逐入石穴纔容人。蠻人入穴,見其旁有梯,因上梯,豁然開朗。桑果蔚然,行人翱翔,亦不以為怪。此蠻於路斫樹為記。其後茫然,無復彷彿。
公元428年
《酉陽雜俎》:天名精,一曰鹿活草。昔青州劉,宋元嘉中。射一鹿。剖五臟,以此草塞之,蹶然而起。怪而拔草,復倒,如此三度。密錄此草種之,多主傷折。俗呼為劉草。《宋書·符瑞志》:宋文帝元嘉五年七月丙戌,白鹿見東莞莒縣岣峨山,太守劉元以聞。
公元432年
九年正月,白鹿見南譙譙縣,豫州刺史長沙王義欣以獻。
公元437年
十四年,白鹿見文鄉。
公元440年
十七年五月甲午,白鹿見南汝陰宋縣,太守文道恩以獻。
公元443年
二十年八月,白鹿見譙郡蘄縣,太守鄧琬以獻。二十二年二月,白鹿見建康縣,揚州刺史始興王濬以聞。辛未,白鹿見南康灨縣,南康相劉興祖以獻。二十三年二月戊戌,白鹿見交州,交州刺史檀和之以獻。六月丙辰,白鹿見彭城彭城縣,征北將軍衡陽王義季獲以獻。
公元450年
二十七年二月壬辰朔,白鹿見濟陰,徐州刺史武陵王諱以聞。
公元452年
二十九年八月癸酉,白鹿見鄱陽,南中郎將武陵王諱以獻。
公元453年
三十年十一月壬午,白鹿見南琅邪,南琅邪太守王僧虔以獻。癸亥,白鹿見武建郡,雝州刺史朱修之以獻。
公元456年
孝武帝孝建三年三月庚子,白鹿見臨川西豐縣。大明元年四月甲申,白鹿見南平。
公元458年
二年四月己丑,白鹿見桂陽郴縣,湘州刺史山陽王休祐以獻。
公元459年
三年正月癸巳,白鹿見南琅邪江乘,南徐州刺史劉延孫以獻。三月辛卯,白鹿見廣陵新市,太守柳光宗以聞。
公元461年
五年五月丙寅,白鹿見南東海丹徒,南徐州刺史劉延孫以獻。
公元464年
八年六月甲子,白鹿見衡陽郡,湘州刺史江夏王世子伯禽以獻。
公元466年
明帝泰始二年二月乙亥,白鹿見宣城,宣城太守劉韞以聞。
公元469年
五年二月己亥,白鹿見長沙,湘州刺史劉韞以獻。六年十二月乙未,白鹿見梁州,梁州刺史杜幼文以聞。
公元475年
後廢帝元徽三年二月甲子,白鹿見鬱州,青冀二州刺史、西海太守劉善明以獻。
《江西通志》:白鹿泉在撫州府寶應寺,世傳謝靈運翻經,時有白鹿跑,地泉湧出。
公元487年
《南齊書·祥瑞志》:永明五年,望蔡縣獲白鹿一頭。九年,臨湘獲白鹿一頭。
《五行志》: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寢廟。
《顧歡傳》:始興人盧度,亦有道術。少隨張永北征。永敗,虜急追,阻淮水不得過。度心誓曰:若得免死,從今不復殺生。須臾見兩楯流來,接之得過。後隱居西昌三顧山,鳥獸隨之。夜有鹿觸其壁,度曰:汝壞我壁。鹿應聲去。
《南史·孫法宗傳》:法宗葬送母兄,儉而有禮,常居墓所,山禽野獸,皆悉馴附。每麇鹿觸網,必解放之,償以錢物。
《庾易傳》:易志性恬靜,不交外物。安西長史袁承欽其風,贈以鹿角書格、蚌盤、蚌硯、白象牙筆。易以連理几、竹翹書格報之。
公元526年
《吉士瞻傳》:士瞻為西陽、武昌二郡太守。在郡清約,家無私積。始士瞻夢得一積鹿皮,從而數之,有十一領。及覺,喜曰:鹿者祿也,吾當居十一祿乎。自其仕進所蒞已九,及除二郡,心惡之,遇疾不肯療。普通七年,卒於郡。
公元507年
《梁京寺記》:梁小莊嚴寺,在建業定陰里,本是晉零陵王廟地,天監六年,度禪師起造。時有邵文立者,世以烹屠為業,嘗欲殺一鹿。鹿跪而流淚,以為不祥,鹿懷一麑,尋當產育,就庖哀切,同被刳割。因斯患疾,眉鬚皆落,身瘡並壞。後乃深起悔責,求道度禪師,發大誓願,罄捨家資,迺買此地,為立伽藍。小莊嚴寺是也。《梁書·曹景宗傳》:景宗,字子震,新野人也。父欣之,為宋將,位至征虜將軍、徐州刺史。景宗幼善騎射,好畋獵。常與少年數十人澤中逐麞鹿,每眾騎赴鹿,鹿馬相亂,景宗於眾中射之,人皆懼中馬足,鹿應弦輒斃,以此為樂。
《何引傳》:引常禁殺,有虞人逐鹿,鹿徑來趨引,伏而不動。
《酉陽雜俎》:梁劉孝儀食鯖鮓曰:五侯九伯,令盡征之。魏使崔劼、李騫在坐。劼曰:中丞之任,未應己得分陝。騫曰:若然,中丞四履,當至穆陵。孝儀曰:鄴中,乃酒肴之最。劼曰:生魚熊掌,孟子所稱。雞跖猩脣,呂氏所尚。鹿尾乃有奇味,竟不載書籍,每用為恠。孝儀曰:實自如此,或是古今好尚不同。梁賀季曰:青州蟹黃。乃為鄭氏所記。此物不書,未解所以。騫曰:鄭亦稱益州鹿,但未是珍味。
《梁書·扶桑國傳》:扶桑國車有馬車、牛車、鹿車。國人養鹿,如中國畜牛,以乳為酪。
《酉陽雜俎》:江德藻聘北道記云:自邵伯棣三十六里至鹿筋梁,先此處足白鳥。故老云:有鹿過此一夕,為蚊所食,至曉見筋,因以為名。
公元391年
《魏書·靈徵志》:太祖登國六年十二月,上獵,親獲鹿一角。召問群臣,皆曰:鹿當二角,今一,是諸國將并之應也。
公元401年
太祖天興四年五月,魏郡斥丘縣獲白鹿。王者惠及下則至。
公元412年
太宗永興四年九月,建興郡獻白鹿。
《李孝伯傳》:孝伯父曾為趙郡太守,令行禁止,劫盜奔竄。太宗嘉之。并州丁零,數為山東之害,知曾能得百姓死力,憚不入境。賊於常山界得一死鹿,謂趙郡地也,賊長責之,還令送鹿故處。鄰郡為之謠曰:詐作趙郡鹿,尤勝常山粟。其見憚如此。
公元428年
《靈徵志》:世祖神麚元年二月,定州獲白麚,白麚鹿又見於樂陵,因以改元。
公元430年
三年二月,白鹿見於代郡倒剌山。
公元438年
太延四年十二月,相州獻白鹿。
真君八年五月,洛州送白鹿。
公元456年
高宗太安二年十月,白鹿見於京師西苑。
公元476年
高祖承明元年六月,秦州獻白鹿。
公元477年
太和元年正月,白鹿見於秦州。三月,白鹿見於青州。三年三月,肆州獻一角鹿。
公元480年
四年正月,南豫州獻白鹿。
公元495年
十九年七月,司州獲白鹿、麑以獻。
公元496年
二十年六月,司州獻白鹿。
公元500年
世宗景明元年四月,荊州獻白鹿。
公元511年
永平四年八月,平州獻白鹿。
公元513年
延昌二年五月,齊州獻白鹿。
公元515年
四年六月,司州獻白鹿。
公元516年
肅宗熙平元年五月,濟州獻白鹿。
公元517年
二年五月,司州獻白鹿。
公元518年
神龜元年七月,徐州獻一角鹿。
公元519年
二年六月,徐州獻白鹿。
公元538年
孝靜元象元年六月,齊獻武王獲白鹿以獻。
公元543年
武定元年六月,兗州獻白鹿。
《北齊書·李繪傳》:繪為高陽內史。河間守崔謀恃其弟暹勢,從繪乞麋角翎羽。繪答書曰:翎有六翮,飛則沖天,麋有四足,走便入海。下官膚體疏嬾,手足遲鈍,不能逐飛追走,遠事佞人。
公元562年
《周書·高祖本紀》:保定二年,湖州上言見白鹿從三角獸而行。
公元573年
建德二年三月己卯,皇太子於岐州獲二白鹿以獻。詔答曰:在德不在瑞。
《賀若敦傳》:敦,代人也。初,授都督,封安陵縣伯。嘗從太祖校獵於甘泉宮,時圍人不齊,獸多逃逸,太祖大怒,人皆股戰。圍內唯有一鹿,俄亦突圍而走。敦躍馬馳之,鹿上東山,敦棄馬步逐至山半,便掣之而下。太祖大悅,諸將因得免責。
《鄭偉傳》:偉性吃,少時嘗逐鹿於野,失之,遇牧豎而問焉。牧豎答之,其言亦吃。偉怒,謂其效己,遂射殺之。《柳慶傳》:慶除尚書都兵,郎中如故,并領記室。時北雍州獻白鹿,群臣欲草表陳賀。尚書蘇綽謂慶曰:近代以來,文章華靡。逮於江左,彌復輕薄。洛陽後進,祖述不已。相公柄民軌物,君職典文房,宜製此表,以革前弊。慶操筆立成,辭兼文質。綽讀而笑曰:枳橘猶自可移,況才子也。
公元597年
《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七年閏月己卯,群鹿入殿門,馴擾侍衛之內。
公元619年
《冊府元龜》:武德二年正月壬子,麟州獻白鹿。
公元626年
九年六月,益州獻白鹿。《唐書》:太宗幸懷州乙未狩於濟源之陵山,親御弧矢。太宗曰:古者先驅以供宗廟,今所獲鹿,宜令有司造脯醢,以充薦享。
公元634年
《冊府元龜》:貞觀八年四月,沂州言白鹿見。
公元636年
十年二月,白鹿見於九成宮之冷泉谷。
公元639年
十三年正月,濟州獻白鹿。
公元641年
十五年五月癸未,廬山府獻白鹿。八月,衡州言白鹿見。
公元643年
十七年閏六月,丹州獻白鹿。
公元644年
十八年八月,趙州獻白鹿。
公元679年
《唐書·五行志》:調露元年十一月壬午,秦州神亭治北霧開如日初耀,有白鹿、白狼見。
《裴寬傳》:寬,性通敏,工騎射、彈棋、投壺,略通書記。景雲中,為潤州參軍事。刺史韋詵有女,擇所宜歸,會休沐日登樓,見人於後圃有所瘞藏者,訪諸吏,曰:參軍裴寬居也。與偕來,詵問狀,答曰:寬義不以包苴汙家,適有人以鹿為餉,致而去,不敢自欺,故瘞之。詵嗟異,乃引為按察判官,許妻以女。歸語妻曰:常求佳婿,今得矣。明日,幃其族使觀之。寬時衣碧,瘠而長,既入,族人皆笑,呼為碧鸛雀。詵曰:愛其女,必以為賢公侯妻也,何可以貌求人。卒妻寬。
《壺關縣志》:唐徐王元禮兼潞州刺史,獵於檀山下,逐白鹿至縣東二里許。隱於穴中,因立觀,屢有徵應,蓋白鹿之祥也。
公元725年
《冊府元龜》:開元十三年五月甲午,潞州白鹿見。二十三年二月丁未,綿州白鹿見。
《唐書·哥舒翰傳》:翰素與安祿山、安思順不平,帝每欲和解之。會三人俱來朝,帝使驃騎大將軍高力士宴城東,翰等皆集。詔尚食生擊鹿,取血瀹腸為熱洛河以賜之。
《青瑣高議》:宮中牡丹品最上者御衣黃,次曰甘草黃,次曰建安黃,次皆紅紫。各有佳名,終不出三花之上。他日宮中貢一尺黃,乃山下民王文仲接也。花面幾一尺,高數寸,祇開一朵,絳幃籠護之。帝未及賞,會為鹿銜去,帝以為不祥。有佞人奏云:釋氏有鹿銜花,以獻金仙。帝私曰:野鹿遊宮中,非佳兆也。殊不知應祿山之亂也。
《珍珠船》:上於芙蓉園,獲白鹿。山人王旻曰:此漢時鹿也。於角際毛中得一銅牌,曰:宜春苑中白鹿。上目之曰仙客。
《酒中淵》:虢國夫人就屋梁懸鹿腸於半空,筵宴,使人從梁上注酒於腸中,結其端。欲飲則解開,流於盞中,號洞天聖酒將軍。
公元745年
《冊府元龜》:天寶四載八月戊子,有斑鹿產白鹿於苑中,獻之。請宣付史館上曰:宮苑之內,屢薦嘉祥,今又縞質霜毛變林虞之獸族。殊姿馴性實雲駕之龍媒,允謂休徵用為慰也。所請者依。
公元748年
七載七月,有鹿產白麛於閑廄之試馬殿。
公元750年
九載二月壬寅,華陰郡奏白鹿見於大羅東南峰駕鶴嶺衛叔卿之得仙處,請付史館從之。
公元765年
永泰元年七月甲寅,有三白鹿,一白兔見於禁苑觀,軍容使魚朝恩受命巡苑內屯田,因獲之以獻。朝恩上言請付史館編諸簡策手詔,答曰:白鹿白兔,王者嘉瑞和平之應。朕以寡德詎敢當焉,卿及將士等務切。軍儲克勤農畝上元眷祐爰獲禎符所請,付史館者依。
公元773年
大曆八年八月庚寅,亳州獲白鹿一,獻之。
《資暇錄》:貞元初,穆寧為和州刺史,其子故。宛陵尚書及給事已下,尚未分官列侍。寧前時穆氏家法切峻,寧命諸子直饌,稍不如意則杖之。諸子將至直日,必探求珍異,羅於鼎俎之前,競新其味,計無不為,然而未有免笞叱之過者。一日給事直饌鼎前,有熊白及鹿脩,忽曰:白肥而脩瘠,相滋其宜乎。遂同試曰:甚異常品。即以白裹脩和之而進,寧果再飽。宛陵與諸季望給事盛形美色,曰:非唯免笞,兼當受賞給事,頗亦自得。寧飯訖,戒使令曰:誰直,可與杖俱來。於是罰如常數,給事將拜杖,遽命前曰:有此味,奚進之晚耶。於是聞者笑而傳之。
公元786年
《唐書·五行志》:貞元二年二月乙丑,有野鹿至於含元殿前,獲之;壬申,又有鹿至於含元殿前,獲之。
公元787年
《冊府元龜》:貞元三年十二月,同州沙苑監言白鹿見。《舊唐書·五行志》:貞元四年三月,鹿入京師西市門,眾殺之。
公元792年
《唐會要》:貞元八年正月,鄂州觀察使何士幹獻白鹿,上曰:士幹致白鹿還之,彼當慚懼留之。遠近復獻,竟不視,放於苑中。
公元798年
《冊府元龜》:貞元十四年九月丁卯,中書門下奏賀苑中獲白鹿。
《唐書·裴休傳》:休,字公美,孟州濟源人。父肅,貞元時為浙東觀察使。劇賊栗鍠誘山越為亂,陷州縣,肅引州兵破禽之,自記平賊一篇上之,德宗嘉美。生三子。休,仲子也,操守嚴正。方兒童時,兄弟偕隱家墅,晝講經,夜著書,終年不出戶。有饋鹿者,諸生共薦之,休不食,曰:疏食猶不足,今一啖肉,後何以繼。
公元815年
《褚無量傳》:無量遷左散騎常侍兼國子祭酒,封舒國公。母喪解,詔州刺史薛瑩弔祭,賜物加等。廬墓左,鹿犯所植松柏,無量號訴曰:山林不之,忍犯吾塋樹邪。自是群鹿馴擾,不復棖觸,無量為終身不御其肉。《五行志》:元和十年五月,臨碧院使奏,壽昌殿南獲白鹿麑,進之。
《酉陽雜俎》:虞部郎中陸紹弟為盧氏縣尉,嘗觀獵人獵。忽遇鹿五六頭,臨澗見人不驚,毛斑如畫。陸恠獵人不射。問之,獵者言:此仙鹿也,射之不能傷且復不利。陸不信強之,獵者不得已一發矢。鹿帶箭而去,及返,射者墜崖,折左足。
《祥驗集》:唐寶曆中,范陽節度使朱克融獵得一鹿。鹿膽中得珠,如彈丸,黑色,初軟後硬,如石光明。融以為己瑞,或問麻安石曰:是何祥也。安石曰:以意推之。鹿者祿也,鹿死是祿盡也。珠初軟後硬,是珠變也。祿盡珠變,必有變易之事。衰亡之兆也。是年五月,帳下軍亂,而克融全家被殺。
《酉陽雜俎》:胡珦為虢州時,獵人殺得鹿,重一百八十斤,蹄下貫銅鐶,鐶上有篆字,博物者不能識之。《唐書·地理志》:關內道靈州靈武郡土貢鹿革。
會州會寧郡土貢鹿舌、鹿尾。
麟州新秦郡土貢鹿角。
勝州榆林郡土貢鹿角。
山南道成州同谷郡土貢鹿茸。
淮南道廬州廬江郡土貢鹿脯。
《宋高僧傳》:唐京師安國寺釋元康,先居山野,見一鹿,角分八岐,厥形絕異。撫而馴伏,遂豢養之。以三論之文荷之於背,又以小軸繫之於尾。曳入上都,意為戲弄,人皆駭觀焉。
《雲仙雜記》:黃昇日享鹿肉三斤,自晨烹至日影下門西。則喜曰:火候足矣。如是四十年。
《北夢瑣言》:嚴司空震,梓州鹽亭縣人,所居枕釜戴山。但有鹿鳴,即嚴氏一人必殞。或一日,有親表對坐,聞鹿鳴,其表曰:釜戴山中鹿又鳴。嚴曰:此際多應到表兄。其表兄遽對曰:表兄不是嚴家子,合是三兄與四兄。不日,嚴氏子一人果亡。是何異也。
《清異錄》:華清宮一鹿,千年精俊不衰,人呼曰角仙。《圖經》:蜀郡頤磨山,有穴如磨之口,故名。高七百二十丈,崖巖直峭,有平地百餘步,坦然方正。諸山之鹿,一日一聚其中,號曰鹿市。
《稽神錄》:晉安有東山樵人陳某,恆見山中有紫光燭天。伺之久,乃見一大鹿,光自口出,設罝捕而獲之,刳其腹,得一紫石,圓瑩如珠,因寶藏之。家自是富。《遼史·迭里特傳》:迭里特拜迭剌部夷离菫。太祖嘗思鹿醢解酲,以山林所有,問能取者。迭里特曰:臣能得之。乘內廄馬逐鹿,射其一。欲復射,馬跌而斃。迭里特躍而前,弓尤不弛,復獲其一。帝歡甚曰:吾弟萬人敵。《耶律斡臘傳》:斡臘,保寧初,補護衛。從獵赤山,適奔鹿奮角突前,路隘不容避,垂犯蹕。斡臘以身當之,鹿觸而顛。帝謂曰:朕因獵,兩瀕於危,賴卿以免,始見爾心。遷護衛太保。
《營衛志》:秋捺缽:曰伏虎林。七月中旬,自納涼處起牙帳,入山射鹿及虎。林在永州西北五十里,嘗有虎據林,傷害居民畜牧。景宗領數騎獵焉,虎服草際,戰慄不敢仰視,上舍之,因號伏虎林。每歲車駕至,皇族而下分布濼水側。伺夜將半,鹿飲鹽水,令獵人吹角效鹿鳴,既集而射之。謂之舐鹼鹿,又名呼鹿。
公元1076年
《道宗本紀》:太康二年八月庚寅,獵,遇麛失其母,憫之,不射。
《耶律夷臘葛傳》:夷腦葛為殿前都檢點。有監鹿詳穩亡一鹿,下獄當死,夷臘葛諫曰:人命至重,豈可為一獸殺之。良久,得免。遼法,麚岐角者,惟天子得射會秋獵,善為鹿鳴者,呼一麚至,命夷臘葛射,應弦而踣。上大悅,賜金、銀各百兩,名馬百匹。
公元1003年
《宋史·五行志》:真宗咸平六年,潭州獻白鹿,潁州獻白麑。
《餘干縣志》:宋真宗咸平間,萬春鄉生青毛鹿,文白如梅花。
《仇池筆記》:黃州岐亭有王翊者,家富而好善,夢於水邊見一人,為人所毆傷,幾死。見翊而號,翊救之,得免。明日偶至水邊,見一鹿為獵人所得,已中幾鎗。翊發悟,以數千贖之,鹿隨翊起居,未嘗一步捨翊。
《夢溪筆談》:王元澤數歲時,客有以一麞一鹿同籠以問雱:何者為麞,何者為鹿。雱實未識,良久對曰:麞邊者是鹿,鹿邊者是麞。客大奇之。《清波雜志》:英州碧落洞,通泰鹽地,麋食艾生茸入藥。故人極力捕獵以邀善價。士大夫求恣嗜慾,有養巨鹿,日刺其血,和酒以飲,其殘物命如此。嘗聞宣和間艮嶽豢鹿數百千頭,其大如驢虜。圍城中,盡殺以啗衛士,茸角皆棄之。
公元1068年
《宋史·五行志》:熙寧元年十二月,嵐州獲白鹿。
公元1153年
紹興二十三年,士庶家競以胎鹿皮製婦人冠,山民採捕胎鹿無遺。
《談苑》:吳長文使虜,虜人打圍無所獲,忽得一鹿。請南使觀之,須臾剝剔,了已昏夜矣。數兵煮其骨食之,皆嘔血。吳左丞留雙腎於銀器中,云:此最補,煖旦欲薦之。翌日銀器內皆黑色,乃毒矢所斃爾。不敢洩,埋之而去。
《金史·宗雄傳》:宗雄,康宗長子。其始生也,世祖見而異之,曰:此兒風骨非常,他日必為國器。年十一,射中奔鹿。世祖坐之膝上曰:兒幼已然,異日出倫輩矣。以銀酒器賜之。
《張仲軻傳》:海陵獵於途你山,次於鐸瓦,酹天而拜,謂群臣曰:朕為中京留守,嘗大獵於此地,圍未合,禱曰:我若有大位,百步之內當獲三鹿。若止為公相,獲一而已。於是不及百步連獲三鹿。又祝曰:若統一海內,當復獲一大鹿。於是果獲一大鹿。此事嘗與蕭裕言之,朕今復至此地,故拜奠焉。
《梁襄傳》:襄為薛王府掾。世宗將幸金蓮川,有司具辦,襄上疏極諫曰:方今承平日久,文物增廣,輜重浩穰,隨駕生聚,殆逾百萬,以一身之樂,使百萬之人不得其所,陛下其忍之歟。臣聞,陛下於合圍之際,麋鹿充牣圍中,大而壯者,纔取數十以奉宗廟,餘皆縱之,不欲多殺。是陛下恩及於禽獸,而未及於隨駕眾多之臣庶也。
公元1194年
《章宗本紀》:明昌五年,獵於豁赤火,一箭貫雙鹿。是日,獲鹿二百二十,賜扈從官有差。
公元1297年
《元史·五行志》:元貞三年正月,海州牟平縣獲白鹿於聖水山以獻。
公元1520年
《洋縣志》:明正德十五年,縣東椒溪河獲白鹿,項懸銅牌,餘字湮沒。惟有唐字可識,土人異而釋之。
麋鹿部雜錄
《易經·屯卦》:六三,即鹿天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正義〉虞,謂虞官。如人之田獵欲從就於鹿,當有虞官助己,商度形勢可否,乃始得鹿。若無虞官,即虛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鹿。
《詩經·召南·野有死麇章》: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注〉言以樸樕,藉死鹿束以白茅,而誘此如玉之女也。
《豳風·東山章》:町畽鹿場。〈朱注〉町畽,舍傍隙地也,無人焉,故鹿以為場也。
《小雅·鹿鳴章》: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注〉呦呦,聲之和也。呦呦鹿鳴,食野之蒿。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
《吉日章》:獸之所同,麀鹿麌麌。〈注〉鹿牝,曰麀麌麌眾多也。
《小弁章》:鹿斯之奔,維足伎伎。〈注〉伎伎,舒貌。宜疾而舒,留其群也。
《大雅·靈臺章》: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注〉伏,安其所不驚擾也。濯濯,肥澤貌。
《桑柔章》: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注〉甡甡,眾多,並行之貌。《韓奕章》:麀鹿噳噳。〈注〉眾也。
《禮記·郊特牲》: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羅氏致鹿與女,而詔客告也。以戒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國。
《禮器》:居澤以鹿豕為禮,君子謂之不知禮。
《玉藻》:大夫齊車,鹿幦豹犆,朝車,士齊車,鹿幦豹犆。〈注〉幦者,覆軾之皮犆緣也。
麛裘青豻裦,絞衣以裼之。〈注〉麛,鹿子也,絞蒼黃色。孔子曰:素衣麑裘。
《周禮·天官》: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訂義〉鄭鍔曰:有骨為臡,無骨為醢。鄭司農曰:麋臡,麋肝髓。醢史氏曰:麋似鹿而大。
司裘,卿大夫則共麋侯。〈訂義〉賈氏曰:麋,觸而不搏。《地官》:草人,凡糞種,墳壤用麋,渴澤用鹿。
《春官》:巾車,藻車,藻蔽,鹿淺𧜀。〈訂義〉鄭康成曰:以鹿夏皮為覆笭。賈氏曰:夏時鹿毛新生,為淺毛。
《儀禮·大射儀》: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鹿中髹,前足跪,鑿背,容八算,釋獲者奉之先首。《左傳》:文公十七年,鄭子家告趙宣子曰:古人有言曰:鹿死不擇音。〈音所茠廕之處〉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
襄公十四年,范宣子執戎子駒支數諸朝。曰: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戎子駒支曰: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
古諺:四足之美有麃。
《六韜》:取天下若逐鹿,得其鹿,天下共其肉。
《文子·上禮篇》:石上不生五穀,禿山不遊麋鹿,無所蔭蔽也。
《莊子·齊物論》:麋鹿食薦。
鰌與魚遊,麋與鹿交。《墨子·非樂篇》:子墨子曰:為樂非也。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鳥、貞蟲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絝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能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紝,衣食之財固已具矣。
《公輸篇》: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
《離騷》:麋何食兮庭中,蛟何為兮水裔。
《尸子》:鹿走而無顧,六馬不能望其塵。
《韓子》:夫馬似鹿者而題千金,乃有百金之馬而無一金之鹿者,馬為人用而鹿不為人用。
《內儲說》:齊王問于文子曰:治國何如。對曰:夫賞罰之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猶獸鹿也,惟薦草而就。
《史記·周本紀》:武王告周公曰:維天不享殷,自發未生於今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鴻滿野。〈注〉正義曰:麋鹿在牧,喻讒佞小人在朝位也。
《新語》:鹿鳴以仁求其群。
《易林》:獐鹿逐牧,飽歸其居。反還次舍,無有疾故。樹栽藿豆,為鹿兔食。
獐鹿雉兔,群聚東圃。盧黃白脊,俱往追逐。九齚十得,君子有喜。
鹿得美草,鳴呼其友。九族和睦,不憂飢乏。
嬰孩求乳,母歸其子,黃麑悅喜。
逐鹿山巔,利去我西。雖祁南北,無所不得。
獐鹿逐木,飽歸其居,安息無悔。
鹿求其子,虎廬之里。
福祿不遂,家多怪祟。麋鹿悲吟,思其大雄。
逐鳩南飛,與喜相隨。并獲鹿子,多得利歸,雖憂無危。嬰孩求乳,慈母歸子。黃麑悅喜,得其甘餌。
逐鹿山西,利入我門。陰陽和調,國無災殃。
獐鹿群走,自然燕喜。
求鹿過山,與利為怨。
入市求鹿,不見頓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鹿下西山,欲保其群。逢羿箭鋒,死於矢端。
亡玉失鹿,不知所伏。利以避危,全我生福。
且如驚鹿,不能定足。家室分散,各走竄匿。
鹿生澤陂,豺傷其麑,泣血獨哀。
鹿畏人匿,俱入深谷。短命不長,為虎所得,死於牙腹。麞鹿逐牧,飽歸其居。還於次舍,樂得自如。鹿食山草,不思邑里,雖久無咎。
獨立山巔,求麋耕田。草木不闢,秋饑無年。
《大戴禮記·夏小正》:八月:鹿人從者:從,群也。鹿之養也離,群而善而之。離而生,非所知時也,故記從、不記離。君子之居幽也,不言從。或曰:人從也者,大者於外,小者於內率之也。
《淮南子·主術訓》:虎鹿之不同遊者,力不敵也。
鹿之上山,獐不能跂也,及其下,牧豎能追之;才有所修短也。
《兵略訓》:麋鹿不動,不離罝罘。物未有不以動而制者也。
《說山訓》:孕婦見兔而子缺脣,見麋而子四目。
《說林訓》:逐鹿者不顧兔。
《泰族訓》:《關雎》興於鳥,而君子美之,為其雌雄之不乖居也;《鹿鳴》興於獸,而君子大之,取其見食而相呼也。《說苑·雜言篇》:麋鹿成群,虎豹避之。
《論衡·異虛篇》:高宗祭成湯之廟,有蜚雉升鼎而雊。祖己以為遠人將有來者,說雉亦草野之物,何以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於士,則麏亦仍有似君子;公孫術得白鹿,占何以凶。
《博物志》:雲南郡出茶苜機,茶苜其音為蔡茂,是兩頭鹿名,永昌亦有之。
《抱朴子·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卯日稱東王父者,麋也。稱西王母者,鹿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安貧篇》:逐鹿者不顧兔。
《博喻篇》:鱣鯉積而元淵涸,麋鹿聚而繁林焚。
萬麋傾角,猛虎為之含牙。千禽鱗萃,鷙鳥為之握爪。《瑞應圖》:夫鹿者純善之獸,五色光輝,王者孝則至。王者承先聖法度,無所遺失,則白鹿來。
《酉陽雜俎》:麞鹿無魂,故可食。《續博物志》:鹿有角,可以觸犬而制於犬。《投荒雜錄》:雷郡有鹿腥,無味不可食。俗云:海魚所化。郡人嘗見魚首而身為鹿者,斯信矣,與鷹鳩雀雉之化奚異哉。
《清異錄》:《道家流書》言:獐,鹿麂。是玉署三牲神仙所享,故奉道者不忌。
《中華古今注》:青州人謂鹿為獐也。
《鄰幾雜志》:虜使云:駝鹿重三百斤,效其聲致之,茸如茄者,切食之。
《筆記》:唐呂溫作《由鹿賦》曰:由此鹿以致他鹿,故曰由鹿。予案《說文》曰:率烏者繫生烏,以來之名。,音由呂。得其意而不知《說文》有此字也。《佛祖歷代通載》:野人得鹿正爾,煮食之耳。其後賣與市人,遂入公庖中饌。
《林水錄》:咸驩已南,獐麑滿岡。鳴咆命疇,警嘯聒野。《三餘贅筆》:今官府衙門列木於外,謂之鹿角。蓋鹿性警,群居則環其角圓,圍如陣以防人物之害。軍中寨柵埋樹木外向,亦名曰鹿角。
公元1054年
《偃曝談餘》:甲午四月,有鹿渡浦,大如牛,無角。浦口之民擊而斃之,獻上海令許公。許公割其肉,分餉諸士大夫。余按祕閣有李贊華畫千角鹿,崇寧四年祕閣收畫以入。使者疑其狀且求,古有是類者,當得其名,以備顧問。董逌謂邪希有鹿兩頭而角且千。雲南郡有神鹿,一身兩頭而角眾列。今浦有鹿,額戴斜藤一枝,四條直上各丈,人以為角條支。桃杖一角者為天鹿,兩角者為辟拔,道書有五頭鹿其角且千,皆古之異鹿也,遇之殆為瑞。又按陸紹弟為盧氏縣尉嘗觀獵人獵,遇鹿五六頭,臨澗見人不驚,毛斑如畫。問之,言:此仙鹿也,且復不利。陸不信,強之,獵者一發矢,鹿帶箭而去。及返,射者墜崖折左足,則害之又殆為禍。又按鹿六十年必懷瓊於角下,故曰鹿戴玉而角斑,魚懷珠而鱗紫。又按《西域傳》云:烏弋有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長尾。又云兩角者為辟邪,一名扶拔。又按永徽四年來州有異獸,高丈餘,一角,鹿形馬蹄牛尾,五色有翅。乃知獸有似鹿而非鹿,種者甚多,不知海上渡水者何物以俟,博雅君子質之。
虎薈山中,人言凡鹿群出則十數,老雄當先,眾雌從中行,又十數雄殿之。其行止,一視在前之雄豎尾所向。一遇虎,則當先者皆挺其角當之,以俟眾雌逸去,然後去,虎亦瞪視,無如之何。夜臥則一鼻抵一榖,道環而臥。或云:鹿接臥,其氣貫通不絕,故其壽極久。《書蕉》:胡居士云:鹿性驚烈,多別良草,恆食九物,餘則不嘗群處,必依山岡,產歸下澤。享神用其肉者,以其性烈清淨故也。凡餌藥者,勿食鹿肉,服藥必不得力,以鹿常啖解毒之草,是故能制毒散諸藥也。九草者,葛葉及花鹿蔥、鹿藥、白蒿、水芹、甘草、齊頭蒿、山耳、薺苨。
麋鹿部外編
《春秋命歷序》:有人黃頭、大腹出天,齊號曰皇次駕六飛麋上下天地,與神合謀。
《舒城縣志》:王姥山縣西九十里,王姥修行於此,白鹿銜花以獻。
《瑞應圖》:黃帝時西王母使,使乘白鹿獻白環之休符。《雲笈七籤》:西王母太陰之精,天帝之女也。慕黃帝之德,乘白鹿來獻白玉環。又有神人自南來,乘白鹿獻鬯,帝德至地,秬鬯乃出。《瀨鄉記》:李母碑曰:老子乘白鹿,下托於李母。
《震澤事苑》:楚王獵於震澤,遇群鹿約千餘。王令諸軍張兩翼驅群鹿入一大谷中,谷無他道,王將令弓弩並發,期盡殪之。忽一大鹿突圍而走至王前,跽而人言曰:我,鹿王也。今者與其族類盡困於此谷中,大王如盡取之,則我之族絕滅無遺類矣。願大王憫而釋之,願自今日日獻一鹿,則大王可長享,而我等不至殲絕也。王異之,遂命開道縱之。大鹿遂跳躍以往,鳴以呼其群,整行而出入大山去。自是日有一死鹿置王所獵處,僅三年,王崩,遂止。山傍人奇其事,為立廟,號鹿王廟。
《博物志》:漢武帝好仙道,祭祀名山大澤以求神仙之道。時西王母遣使乘白鹿告帝,當來乃供帳九華殿,以待之。
《述異記》:漢成帝末年,宮中雨一蒼鹿,殺而食之,其味甚美。
《列仙傳》:蘇耽與眾兒俱戲獵,嘗騎鹿形雖如常,鹿遇險絕之地能超越。眾兒問曰:何得此鹿異常鹿耶。答曰:非鹿,是龍也。
公元前92年
《神仙傳》:魯女生者,長樂人服胡麻餌朮,絕穀八十餘年,甚少世傳,見之二百餘年入華山中,有故人與女生相別。五十年復入華山廟,逢女生乃乘白鹿車,從者玉女數十人。
《抱朴子·登涉篇》:張蓋蹹及偶高成二人,並精思於雲臺山石室中,忽有一人著黃練單衣葛巾,往到其前曰,勞乎道士,乃辛苦幽隱。於是二人顧視鏡中,乃是鹿也。因問之曰:汝是山中老鹿,何敢詐為人形。言未絕,而來人即成鹿而走去。
《異苑》:晉咸寧中,鄱陽樂安有人姓彭,世以射獵為業。每入山,與子俱行,後忽蹶然而倒,化成白鹿跳躍遠去,遂失所在。其子終身不復弋獵,至孫復習其事。後忽射一白鹿,乃於兩角間得道家七星符,并有其祖姓名及鄉居年月在焉。睹之悔懊,乃燒弓矢永斷射獵。
《搜神記》:陳郡謝鯤,謝病去職,避地於豫章,嘗行經空亭中,夜宿。此亭,舊每殺人,夜四更,有一黃衣人呼鯤字云:幼輿。可開戶。鯤澹然無懼色,令申臂於窗中。於是授腕。鯤即極力而牽之。其臂遂脫。乃還去。明日看,乃鹿臂也。尋血取獲。爾後此亭無復妖怪。
馮乘虞蕩夜獵,見一大麈,射之。麈便云:虞蕩。汝射殺我耶。明晨,得一麈而入,即時蕩死。
《獨異志》:《會稽記》:上虞蘭室山,葛元所隱之處,有隱几化為鹿。鹿鳴,即縣令有罪。
《東流縣志》:鹿跡石在縣東六十里,有巨石平如掌,相傳葛洪煉丹成,跨白鹿飛昇,故石上有鹿跡。
《搜神後記》:淮南陳氏,於田中種豆,忽見二女子,姿色甚美,著紫纈襦,青裙,天雨而衣不濕。其壁先掛一銅鏡,鏡中見二鹿,遂以刀斫獲之,以為脯。
吳聶友,字文悌,豫章新淦人。少時貧賤,嘗好射獵。夜照見一白鹿,射中之。明尋蹤,血既盡,不知所在。且已飢困,便臥一梓樹下。仰見射箭著樹枝上,視之,乃是昨所射箭。
《平陽府志》:蕭至忠為晉州刺史,欲獵。有樵者於霍山見一長人,俄有虎兕鹿豕狐兔雜駢而至,長人曰:余九冥使者,奉北帝命,蕭君掠汝輩,若干合鷹死,若干合箭死。有老麋屈膝求救,使者曰:東谷嚴四善課,試為求計。群獸從行,樵者覘之至深巖。有茅堂黃冠一人,老麋哀請黃冠曰:若令滕六降雪,巽二起風,即蕭使君不出矣。群獸散去。翌日未明,風雪大作竟日,蕭果不出。
《宣驗記》:吳唐,廬陵人也。少時驅媒獵射,發無不中,家以致富。後春月將兒出射,見鹿母及麑,因放媒。麑不知所畏,逕前就媒。唐射麑,即死。鹿母驚還悲鳴,唐乃自藏於草中,出麑致浮地,鹿母直來地,俯仰頓伏,絕而復起。唐又射鹿母,應弦而倒。至前場復逢一鹿,上弩將放,忽發,箭反激還中其子。唐擲弩抱兒,撫膺而哭,聞空中呼曰:吳唐,鹿之愛子與汝何異。唐驚聽,不知所在。
《杜祭酒別傳》:君弟子三人,隨道士邢邁,入宣城涇縣白水山。去縣七十里餌朮黃精,經歷年,所有鹿走依舍邊伏眠,邁等怪之,乃為虎所逼。邁乃咒虎,虎退。其鹿經日乃去之。
《鄱陽記》:李嬰、弟縚二人,善於用弩,嘗得大麈,解其四腳,懸著樹間,以臟為炙於火上。方欲共食,山下一人,長三丈許,鼓步而來,手持大囊。既至,取麈頭角皮,并火上新肉,悉內囊中,遙還山去。嬰兄弟後亦無恙。《述異記》:貞山在毘陵郡梁時,有村人韓文秀見一鹿產一女子在地,遂收養之。及長,與凡女有異,遂為女冠。梁武帝為別,立一觀,號曰鹿娘。後死入棺,武帝致祭,開棺視之,但聞異香不見骸骨,蓋尸解也。遂葬棺於毘陵,因號其葬處為貞山。
《酉陽雜俎》:突厥之先曰射摩。舍利海神,神在阿史德窟西。射摩有神異,又海神女每日暮,以白鹿迎射摩入海,至明送出,經數十年。後部落將大獵,至夜中,海神謂射摩曰:明日獵時,爾上代所生之窟,當出金角白鹿出。爾若射中此鹿,畢形與吾來往;或射不中,即緣絕矣。至明入圍,果所生窟中,有金角白鹿起。射摩遣其左右固其圍,將跳出圍,遂殺之。射摩怒,遂手斬呵首領,仍誓之曰:自殺此之後,須人祭天。即取呵。部落子孫斬之以祭也。至今突厥以人祭纛,嘗取呵,部落用之。射摩既斬呵,至暮還。海神女報射摩曰:爾手斬人,血氣腥穢,因緣絕矣。
《會昌解頤錄》:唐元宗幸溫泉,見白鹿升天,改會昌為昭應縣。
公元735年
《宣室志》:開元二十三年秋,元宗皇帝狩於近郊。駕至咸陽原,有大鹿興於前,贔然其軀,頗異於常者。上命弓射之,一發而中。及駕還,乃敕廚吏炙其䏶已進。而尚食具熟俎獻。時張果老先生侍,上命果坐於前,以其肉賜之。果謝而食。既食,且奏曰:陛下以此鹿為何如。上曰:吾此知其鹿也,亦未知何如哉。果曰:此鹿年且千歲矣。陛下幸問臣。上笑曰:此一獸耳,何遂言其千歲耶。果曰:昔漢元狩五年,臣侍武帝畋於上林,其從臣有生獲此鹿而獻者,帝以示臣,奏曰:此仙鹿也,壽將千歲。今既生獲,不如活之。會武帝尚神仙,由是納臣之奏。上曰:先生紿矣。且漢元狩五年及今八百歲,其鹿長壽,豈歷八百歲而不為畋所獲乎況苑囿內麋鹿亦多,今所獲何妨為他鹿乎。果曰:曩時武帝既獲此鹿,將捨去之,且命東方朔以鍊銅為牌,刻成文字以識其年,繫於左角下。願得驗之,庶表臣之不誣也。上即命置鹿首於前,詔內臣高力士驗之。凡食頃,曾無所見。上笑曰:先生果謬矣。左角之下,銅牌安在。果曰:臣請自索之。即顧左右,命鐵鉗,鉗出一小牌,實銅製者,可二寸許。蓋以年月悠久,為毛革蒙蔽,始不見耳。持以進,上命磨瑩視之。其文字刓弊,不可識矣。上於是信果之不謬。又問果曰:漢元狩五年,甲子何次史編何事吾將徵諸記傳,先生第為我言之。果曰:是歲歲次癸亥,武帝始開昆明池,用習水戰,因蒐狩以順禮焉。迨今甲戌,八百五十二年。上即命按《漢史》,其昆明池果元狩五年所開,其甲子亦無差。上顧謂力士曰:異乎哉。張果能言漢武時事,真所謂至人矣。吾固不可得而知也。
《巴西侯傳》:吳郡張鋋,開元中,行次巴西。巴西侯邀鋋,又令左右邀鉅鹿侯。久之有一人衣褐衣,首有三角,曰鉅鹿侯也。既坐,飲酒命樂,眾盡醉而皆臥於榻,鋋悸而寤。有一巨猿狀如人,醉臥於地,蓋所謂巴西侯也。又一巨鹿臥於前,蓋所謂鉅鹿侯也。
《瀟湘錄》:岐州西二十里,王祜者,豪富之家也,第宅華麗,擬於貴顯。嘗開館舍以待往來,至於珍饌芳醪,雖有千人詣之,曾不缺乏。忽一日,有一道士謁祜,自稱華山道士學真,攜一張琴,負一壺藥來,求寄泊。祜性且好道,既聞之,欣然出迎,延於深院,敬待倍常。道士問祜曰:君如是富足,敵侯伯之樂也。福則福矣,其如不賢。祜笑而起拜。道士曰:君設食於門下,以俟賢俊耶,以待餓者而飼之耶。若以待餓,方今天下安樂,餘糧栖畝,人無乏絕,又何飼之。若以俟賢俊,則不聞君延一賢、揖一俊,足以知君自不賢耳。無訝我言。我恐君有憑癡之名,喧譁於人口,故以此直言以悟君,亦緣感君倍常敬仰我也。祜遂慨然動容,再拜之。道士又曰:我聞人之好樂,必有其師事。縱橫者實存遊說之志,讀孫吳者那無爭戰之心哉。某手攜一張琴,負一壺藥者,豈獨欲勞頓也,抑有旨耳。攜琴者我知琴有古風,欲人知我好古,又欲化人還淳朴省澆浮也。負藥壺者我知人之多病,欲人知我有痊平人病之意也。我琴非止自化也,化人也。我藥非止痊自病也,痊人病也。噫君之富濟於人,與夫家累千金,剝割人者則殊。如以古之豪貴之家待士,則怍矣,必以賢愚有別,慎保身名,無反招謗耳。祜復再拜,道士乃命酒自酌,纔曙遽辭而去。祜令人潛偵之,見道士化一大鹿西走,不知所之。
《錄異記》:洮陽縣東有華山,去縣九十里迴跨峙堞峰嶺參差。昔有人因獵,見二鹿,其一者霜毛純素,照耀山谷;一者五彩成文,煥爛耀日。獵人驚其奇異而不射。前行數里,見二人訶責云:使君何來,不見二馬耶。答云:惟見雙鹿。曰:吾為虞帝所使,至衡山與安丘道士相聞,君所見鹿,是吾馬也。
公元974年
《金陵志》:開寶七年,金陵苑圃中,鹿忽一旦人語,牧者叱之,鹿亦叱牧者曰:明年今日,汝等俱作鬼物。苑圃荒涼,焉能拘我。明年,宋師渡江,牧者俱死鬥敵,苑圃亦廢。
《靈丘縣志》:馬跑泉,縣南九十里。俗傳楊彥朗統兵至此,渴甚。忽見白鹿,射中,馳追。惟箭插地,馬以蹄跑地,泉即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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