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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十三卷目錄
經學部彙考三
宋〈太祖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端拱一則 淳化三則 至道一則 真宗咸平四則 景德三則 大中祥符五則 天禧二則 仁宗天聖四則 明道二則 景祐一則 康定一則 慶曆一則 皇祐三則 至和一則 嘉祐四則 英宗治平二則 神宗熙寧三則 元豐三則 哲宗元祐一則 紹聖一則 元符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八則 孝宗乾道一則 淳熙三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嘉定二則 理宗端平一則 寶祐一則 度宗景定一則〉
金〈熙宗天眷一則 皇統一則 廢帝天德一則 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二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元〈世祖至元三則 英宗至治一則〉
明〈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三則〉
經籍典第三百十三卷
經學部彙考三
公元972年
宋太祖開寶五年,陳鄂等校定經書釋文上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開寶五年,判監陳鄂與姜融等四人,校《孝經》《論語》《爾雅》釋文上之〈陳鄂宋史作陳諤〉
公元983年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詔賜睦州,孔子廟,《九經》。
公元982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田錫傳》:太平興國七年,知相州。明年,移睦州。睦人舊阻禮教,錫建孔子廟,表請以經籍給諸生,詔賜《九經》,自是人知鄉學。
公元988年
端拱元年,楊徽之請博求通經之士。三月,詔孔維等校《五經正義》。國子監鏤板行之。
公元985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楊徽之傳》:端拱初,加修撰。因次對上言,曰:自陛下嗣統鴻圖,闡揚文治,廢墜修舉,儒學嚮臻,乃至周巖野以聘隱淪,盛科選以來才彥,取士之道,亦已至矣。然擅文章者多超遷,明經業者罕殊用,向非振舉,曷勸專勤,師法不傳,祖述安在。且京師四方之會,太學首善之地。今五經博士,並闕其員,非所以崇教化、獎人材、繇內及外之道也。伏望濬發明詔,博求通經之士,簡之朝著,拔自草萊,增置員數,分教冑子,隨其所業,授以本官,廩稍且優,旌別斯在。淹貫之士,既蒙厚賞,則天下善類知所勸矣,無使漢、唐專稱得人。太宗嘉納之。 按《儒林孔維傳》:維受詔興學官校定《五經疏義》,刊板行用,功未及畢,被病,上遣太醫診視,使者撫問。將終,遺表,以《五經》未畢為恨。 按《趙安仁傳》:雍熙二年,登進士第,補梓州榷鹽院判官。會國子監刻《五經正義》板本,以安仁善楷隸,遂奏留書之。
公元988年
按《玉海》:端拱元年三月,司業孔維等奉敕校勘,孔穎達《五經正義》百八十卷,詔國子監鏤板行之易,則維等四人校勘,李說等六人詳勘,又再校,十月板成以獻書,亦如之。二年十月,以獻春秋,則維等二人校,王炳等三人詳校,邵世隆再校。淳化元年十月板成詩,則李覺等五人再校,畢道昇等五人詳勘,孔維等五人校勘。淳化三年四月,以獻《禮記》,則胡迪等五人校勘,紀自成等七人再校,李至等詳定。淳化五年五月以獻。淳化三年以前印板,召前資官或進士寫之,又云國子監刻諸經正義板,以趙安仁有蒼雅之學奏,留書之踰年而畢。
公元990年
淳化元年,命李覺與孔維等詳定經書板本。
公元993年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李覺傳》:淳化初,上以經書板本有田敏刪去者數字,命覺與孔維等詳定。淳化四年,賜高麗王治板本《九經》。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高麗王傳》:淳化四年,治上言願賜板本《九經》書,用敦儒教,許之。
公元994年
淳化五年,詔增刻七經義疏。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李至傳》:淳化五年,兼判國子監。至上言:《五經》書疏已板行,惟二《傳》、二《禮》、《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義疏未備,豈副仁君垂訓之意。今直講崔頤正、孫奭、崔偓佺皆勵精強學,博通經義,望令重加讎校,以備刊刻。從之。後又引吳淑、舒雅、杜鎬檢正譌謬,至與李沆總領而裁處之。
公元996年
至道二年,李至請命,李沆等校定五經義疏釋文,又請別纂《三經正義》。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判監李至言:五經義疏釋文尚有訛舛,宜更加刊定。至道二年,請命禮部侍郎李沆校理,杜鎬吳淑直講,崔偓佺孫奭崔頤正校定。 又云:請命李沆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疏》及別纂《孝經》《論語正義》從之。
公元998年
真宗咸平元年,上以諸經板本多訛,命崔頤正等詳校,又命宰臣選明經術者以聞。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元年正月丁丑,召學官崔頤正講《書》,因命宰臣選明經術者以聞。 按《崔頤正傳》:咸平初,有學究劉可名言諸經板本多舛誤,真宗命擢官擇正,因訪達經義者李,至方參知政事,以頤正對。曰:朕宮中無事,樂聞講誦。翌日,召頤正於苑中,說《尚書·大禹謨》,賜以牙緋。自是日令赴御書院待對,說《尚書》至十卷。頤正年老步趨艱蹇,表求致仕,上命坐,問恤甚至,賜器幣。
按《玉海》:咸平元年正月丁丑,劉可名上言,諸經板本多誤,上令頤正詳校,可名奏詩書正義差誤事,二月庚戌,奭等改正九十四字。
公元999年
咸平二年,詔邢昺等校七經義疏。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邢昺傳》:咸平二年,始置翰林侍講學士,以昺為之。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義疏》,及成,並加勳階。
按《玉海》:初李至請命,李沆杜鎬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正義,又別纂《孝經》《論語》《爾雅》正義,沆預政。咸平二年三月癸巳,命祭酒邢昺代領其事,杜鎬、舒雅、李維、孫奭、李慕清、王煥、崔偓佺、劉士元預其事,凡賈公彥《周禮》《儀禮》疏各五十卷,《公羊疏》三十卷,楊士勛《穀梁疏》十二卷,皆校舊本而成之,《孝經》取元行沖疏,《論語》取梁皇侃疏,《爾雅》取孫炎高璉疏,約而修之,又二十三卷〈按《玉海》作咸平三年,今依列傳作咸平二年〉咸平四年二月,詔群臣子弟奏補京官者試一經。六月,詔州縣學校及聚徒講誦之所,並賜《九經》。九月,邢昺等上重校七經義疏。十月,命摹印頒行。
公元1001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四年二月,詔群臣子弟奏補京官者試一經。六月丁卯,詔州縣學校及聚徒講誦之所,並賜《九經》。 按《馮拯傳》:咸平中,權判吏部流內銓。以審官及銓法未備,建請凡蔭補京官,試讀一經,書家狀通習為中格,始得仕。
按《玉海》:咸平四年九月丁亥〈一作丁丑〉,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等,及直講崔偓佺表上,重校定《周禮》《儀禮》《公穀傳》《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義疏,凡一百六十五卷,賜宴國子監,昺加一階,餘遷秩〈一本云一百六十三卷〉十月九日,命摹印頒行,於是九經義疏具矣。
公元1005年
景德二年四月,上幸龍閣閱經典諸書。五月,幸國子監問經板幾何。六月,國子監上新刻四經印板,詔賜高瓊九經書疏。九月,命邢昺等詳定群經,重刻文字。
十月,賜宰執近臣親王四經傳疏,館閣上所校經庫書。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六月辛卯,高瓊求板本經史,詔給之。 按《儒林邢昺傳》:景德二年夏,上幸國子監閱庫書,問昺經板幾何,昺曰: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餘萬,經、傳、正義皆具。臣少從師業儒時,經句有疏者百無一二,蓋力不能傳寫。今板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國家雖尚儒術,非四方無事,何以及此。
按《真宗實錄》:景德二年四月戊戌,幸龍圖閣閱太宗御書,觀諸閣書畫,閣藏太宗御製,御書下列六閣經典,正經經解《訓詁》《小學》《儀注》《樂書》《史傳》,總七千二百五十八卷。
按《玉海》:景德二年四月,上幸龍圖閣,經閣總三千三百四十一卷,目錄三十卷,正經三百一十四卷,經解千三十五卷,訓詁四百九十五卷。五月一日戊申,朔幸國子監歷覽書庫,觀群書漆板,問祭酒邢昺曰:板數幾何?昺曰:國初,印板止及四千,今至十萬,經史義疏悉備。帝曰:非四方無事,何以臻此?因益書庫十步以廣所藏,又詔褒之。六月庚寅。國子監上新刻《公穀傳》《周禮》《儀禮》正義印板,先是後唐長興中,雕九經板本而正義傳寫踳駁,太宗命刊校雕印,而四經未畢,上遣直講,王煥就杭州刊板,至是皆備。乙未,賜殿前都指揮,使高瓊九經書疏諸史各一部,從所請也。真宗尚儒術,故勳臣宿將亦皆化焉。九月辛亥,命侍講學士邢昺與兩制詳定《尚書》《論語》《孝經》《爾雅》文字,先是國子監言,群經摹印歲深字體缺誤,請重刻板,因命崇文檢詳,杜鎬諸王侍講,孫奭詳校,至是畢。又詔昺與兩制詳定,而刊正之。十月甲申,賜宰執近臣諸王新印《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疏,是月館閣上所校兩庫經史書。
公元1006年
景德三年,賜种放九經義疏。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三年八月甲戌賜右諫議种放太宗聖製御書九經三史義疏景德四年,賜黎龍廷《九經》。
公元1007年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七月乙亥,交州來貢,賜黎龍廷《九經》及佛氏書。
按《玉海》:景德四年七月,賜交趾九經,從其請也。
公元1008年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賜曲阜孔子廟《九經》書疏。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丁卯,賜曲阜孔子廟經史。 按《孔宜傳》: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朔,幸曲阜,謁孔子廟,行酌獻之禮。二年三月,又遣使賜太宗御書及《九經》書疏、《三史》藏於廟,令本州選儒生講說。〈按經史之賜,本紀作元年,列傳作二年,或者賜於十一月,而遣使賫到,則在次年三月耳,
故并列之
〉
公元1010年
大中祥符三年七月,詔南宮北宅,諸子十歲以上並受經學。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三年七月丙申,詔南宮北宅大將軍以下,各勤講肄,諸子十歲以上並受經學,勿令廢惰。
公元1012年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轉運,使滕陟進黃敏《九經餘義》,命以敏為助教。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真宗實錄》:祥符五年正月癸未,以淮安軍鹿鳴山人黃敏為本,軍助教敏明經術,嘗著《九經餘義》四百九十三篇,轉運使滕陟以其書上進,帝命學士晁迥等看,詳迥等言,所著撰可採,故特有是命。
公元1013年
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賜御史臺《九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癸丑,賜御史臺《九經》、諸史。
公元1014年
大中祥符七年六月,始讀十一經各賦詩三章。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七年六月庚辰,上作《周易》詩三章,賜群臣和,至是遍詠經史,百僚並賦。七月辛亥,作《尚書》詩三章。八月庚午,作《春秋》詩三章。九月甲申,作《毛詩》詩三章。庚戌作《周禮》詩三章.十月甲戌,作《儀禮》詩三章。十二月庚辰,作《公羊》詩三章。八年正月丁未,作《穀梁》詩三章。閏六月癸巳,作《孝經》詩三章。賜群臣和其讀,十一經也。起七年六月庚辰,成於八年閏六月癸巳。
公元1017年
天禧元年,賜宗正寺經書。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禧元年二月,賜《宗正寺經》,史以備修玉牒。
公元1021年
天禧五年,令國子監重刻經書印板。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禧五年五月辛丑,令國子監重刻經書印板,以歲久刓損也。
公元1023年
仁宗天聖元年,孫奭上經典徽言五十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初,孫奭掇五經切治道者,為五十篇,號經典徽言上之。
公元1026年
天聖四年,舉內外官及諸科通經術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四年七月壬申,詔諸路轉運使舉所部官通經術者。九月乙卯,詔孫奭、馮元舉京朝官通經術者。庚申,詔禮部貢院:諸科通三經者薦擢之。
公元1029年
天聖七年,賜青州州學九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七年二月癸亥,賜青州州學九經。
公元1030年
天聖八年九月,重刻二經釋文。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八年九月十二日,重刊詩書釋文。
公元1032年
明道元年,賜壽州州學九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明道元年七月甲戌,賜壽州州學九經。
公元1033年
明道二年,賜大名府學九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明道二年五月庚寅,賜大名府學九經。
公元1035年
景祐二年,張觀等上所編經庫書,四月賜楚州學九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祐初,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郊編四庫書,判館閣官覆視錄校,二年上經史八千四百二十五卷,四月戊辰賜楚州學九經。
公元1041年
康定二年,詔以賈昌朝所進群經,音辨刊行,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群經音辨書目七卷,國史志同,或云十卷,天章閣侍講賈昌朝撰,進凡五門:一辨字同音異,二辨字音清濁,三辨彼此異音,四辨字音疑混,五辨字訓得失。康定二年,詔刊行晁氏志云:賈昌朝群經音辨七卷,先是大臣稽古不過秦漢,引經議政。蓋自昌朝始,此書以古今多通借音,詁乃辨正之,凡五門〈一作寶元二年十一月三日,令崇文院雕印頒行〉
公元1045年
慶曆五年,詔勵諸宗子授經務學。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五年三月己未,詔大宗正勵諸宗子授經務學。
公元1049年
皇祐元年,詔宗子克繼與朝士分隸《石經》。召試宗子叔韶,賜以《九經》。九月所鐫石室十三經工畢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宗室魏悼王廷美傳》:克繼,善楷書,尤工篆隸,宗室薦之,仁宗親臨試,及令臨蔡邕古文法寫《論語》、《詩》、《書》;復詔與朝士分隸《石經》。叔韶字君和。皇祐初,進所為文,召試學士院中等,賜進士及第。仁宗曰:宗子好學者頗多,爾以文章第進士,前此蓋未有也。既退,又出《九經》賜之。
公元951年
按《玉海》:《石室十三經》孟蜀所鐫,故《周易》後書廣政十四年,歲次辛亥五月二十日,惟三傳。至皇祐初方畢,故《公羊傳》後書,大宋皇祐元年,歲次己丑九月辛卯朔十五日乙巳工畢《周易》,孫逢吉書《尚書》,周德正書《毛詩》,張紹文書《周禮》,孫羽吉書《儀禮》,張紹文書《禮記》,張紹文書《春秋》,經傳不題書人,《論語》《爾雅》張德昭書,皇祐四年,楊安國等上五經精義。
公元1052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皇祐初,詔楊安國等以《五經正義》節解為書,令先撰序,及名安國等請名曰五經義宗,精義樞要,詔以五經精義為名。十二月己亥,御延和殿安國等上《五經精義序》,進讀畢,賜茶而退,辛丑降付邇英閣,四年六月壬寅,延和殿侍講學士,上《五經精義》《周易節解》二十卷。十一月甲寅,御邇英閣侍講,上《尚書節解》三十卷。五年四月癸卯,上《禮記節解》九十卷。十月甲寅,上《春秋節解》八十卷。皇祐五年,命丁度上《禮記節解》。
公元1053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皇祐五年四月癸卯,上《禮記節解》九十卷。十月甲寅,上《春秋節解》八十卷。仁宗又命侍讀丁度等纂修《五經精義》《周易節解》,度等言詩書凶服及春秋亂賊,皆舊所不講,今去留係上旨上,曰:先王吉凶之制,百代所遵,不可以俗忌,而簡去春秋喪亂之事,皆有善惡,鑒戒人主所宜知也,亦當存之。又曰:先儒於經籍有一字之誤者,朕未嘗有所改易,以正經之義,而刪去邪。
公元1054年
至和元年三月,判國子監王洙言,刊立石經,乞促近限,畢工八月,命宗子克繼書石經以上。
公元1055年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仁宗命國子監取《易》《詩》《書》《周禮》《禮記》《春秋》《孝經》為篆隸二體,刻石於兩楹。至和二年三月五日,判國子監王洙言,國子監刊立石經,至今一十五年,止《孝經》刊畢,《尚書》《論語》見書鐫未就,乞促近限畢工,餘經權罷從之。八月十六日命皇姪右屯衛大將軍克繼書國子監石經以上。
公元1058年
嘉祐三年五月,以楊南仲石經有勞,賜出身。十二月以楊繪獻所撰三經十卷,命為集賢校理。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三年五月十五日,王洙薦大理丞楊南仲石經有勞,賜出身,楊繪獻書意詩旨《春秋辨要》十卷,十二月二十六日,命為集賢校理。
公元1061年
嘉祐六年,以章友直篆石經畢,賜銀絹,以張次立同篆石經與堂除。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六年二月一日乙卯,朔國子監言草澤章友直篆石經畢,詔補試,將作監主簿友,直不願仕。五月以同篆石經殿中丞張次立與堂除,六月庚申,賜友直銀絹。
公元1062年
嘉祐七年四月,詔賜夏國主《九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嘉祐七年四月己丑,夏國主諒祚進馬,求賜書,詔賜《九經》,還其馬。 按《夏國傳》:嘉祐六年,上書自言慕中國衣冠。明年,獻方物,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等書,詔賜《九經》,還所獻馬。
公元1063年
嘉祐八年五月,神宗受經於東宮。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神宗本紀》:嘉祐八年,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安國公。是年五月壬戌,受經於東宮。
公元1066年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賜駙馬王師約《九經》。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王審琦傳》:克臣子師約字君授。英宗欲求儒生為主壻,命宰相召克臣諭旨,令師約持所為文至第。明日,遂賜對,選為駙馬都尉,尚徐國公主。面賜玉帶。又賜《九經》、筆硯,勉之進學。按《玉海》:治平三年五月十九日,王師約選尚公主,又出經籍及紙筆墨硯賜之。
公元1067年
治平四年十月,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經。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神宗本紀》:治平四年十月己酉,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經史。
公元1071年
神宗熙寧四年,罷詩賦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四年二月丁巳,罷詩賦及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
公元1073年
熙寧六年,置經局,命王安石提舉。復試明經諸科。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六年三月庚戌,親策進士。置經局,命王安石提舉。復試明經諸科。
公元1075年
熙寧八年,頒王安石《三經》、《新義》於學官。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八年六月己酉,頒王安石《三經》、《新義》於學官。 按《王安石傳》: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註,一切廢不用。黜《春秋》之書,不使列於學官,至戲目為斷爛朝報。
公元1078年
元豐元年,詔除《九經》,餘書不得出界。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元年四月,詔除《九經》外,餘書不得出界。
公元1079年
元豐二年,詔以經義、論試宗室。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正月丁亥,詔以經義、論試宗室。
公元1084年
元豐七年,賜朱天錫五經出身。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七年夏四月丁丑,賜饒州童子朱天錫五經出身。
公元1087年
哲宗元祐二年八月,程頤罷經筵。九月呂公著范祖禹進三經要語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二年八月辛巳,程頤罷經筵。按《玉海》:元祐二年九月庚午,呂公著言:伏觀今月十五日,以經筵講《論語》畢,賜執政及講筵官御筵。是日內,出御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各一篇,次日臣於延和謝,今《論語》終秩,進講《尚書》二書,皆聖人之格言,為君之要道。臣輒於《尚書》《論語》及《孝經》中節取要語,凡一百段,惟取明白切於治道者,庶便省覽。他日太皇太后宣諭公著曰:所進《尚書》《論語》等要義百篇,皇帝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學問與寫詩不同, 范祖禹又言:臣謹節《尚書》《論語》《孝經》要切,文語訓戒之言,得二百一十九事,以備聖札所冀手書之,目睹之,心存之,以助聖德之萬一,名曰《三經要語》。
公元1094年
紹聖元年,令進士專二經。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五月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
公元1098年
元符元年四月,詔學官增習兩經。七月,令學官試《三經》。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夏四月癸卯,詔學官增習兩經。七月丁卯,令學官試《三經》。
公元1128年
高宗建炎二年九月,上以御書經書宣示宰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建炎二年九月己亥,上謂宰臣曰:近將語孟治道,處手寫入於絹屏。又曰:語孟習之熟,真有可喜。二十二日癸卯,內出親書,坐右《素屏旅獒》一篇,大有大畜二卦,與孟子之言七,凡十扇遣中使宣示宰執。
公元1135年
紹興五年三月,詔以王居正《三經辨學》七卷,送祕書省令楊時家抄錄《三經義辨》以進。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五年三月庚子,王居正進《三經辨學》七卷四十二篇,詔送祕省。六月三日己巳,起居郎朱震言:故龍圖閣學士楊時所著《三經義辨》,請令本家抄錄,投進書目,云《三經義辨》十卷。辨王安石《書》《詩》《周禮》三經義之失。
公元1142年
紹興十二年十二月,以御書經史宣示宰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十二年十二月庚辰,上宣示宰執曰:朕一無所好,惟閱書作字,自然無勌,《尚書》《史記》《孟子》寫畢,《尚書》寫兩通,《左傳》亦節一本。
公元1143年
紹興十三年,以御書經傳刊石頒於天下州學。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十三年六月,內出御書《周易》,九月四日,御書《尚書》終篇刊石頒諸州學,十一月丁卯,秦檜奏前蒙付出御書《尚書》,來日欲宣示從臣,時上寫六經論孟皆畢,因請刊石,國學仍頒墨本,賜諸路州學詔可 ,又云:紹興十三年,頒御書《孝經》《周官》《中庸》於天下州學。
公元1144年
紹興十四年,以御書《經傳》宣示館職刊石立太學。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十四年正月,出御書《尚書》,十月,出御書《毛詩》,皆自祕書省宣示館職觀畢,進詩上,又書《論語》《孟子》皆刊石立於太學首善閣及大成殿,後三禮堂之廊廡。
公元1145年
紹興十五年,博士王之望請以《群經義疏》雕板。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十五年閏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請以《群經義疏》未有板者,令臨安府雕造。
公元1146年
紹興十六年正月,以御書《經傳》宣示館職,九月,吳沆進《群經正論》四卷。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十六年五月出御書《春秋》《左傳》宣示館職,九月,吳沆進《群經正論》四卷。
公元1151年
紹興二十一年五月,詔令國子監訪五經三館舊監本刻板。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二十一年五月,詔令國子監訪尋五經三館舊監本刻板,上曰:其他闕書,亦令次第鏤板雖,重修所費亦不惜也。繇是經籍復全。
公元1153年
紹興二十三年十一月,以經筵終帙,賜宴。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三年十一月乙丑,以經筵終帙,賜宰執、講讀官宴於祕書省,為故事。
公元1173年
孝宗乾道九年,詔胡詮進所解四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乾道九年閏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閣直學士胡詮言:聖訓令臣進所解諸經,今先繕寫《周易》《周禮》《禮記》《春秋》四經,解詔令投進。
公元1177年
淳熙四年,詔於太學建閣奉安光堯石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詔知臨安府趙磻,老於太學建閣,奉安石經寘碑石於閣下,寘墨本於閣上,以光堯石經之閣為名,朕當親寫,參政茂良等言:自古帝王,未有親書經傳,至數千萬言者,不惟宸章奎畫,照耀萬世,崇儒重道至矣。上曰:太上字畫天,縱冠絕古今。五月二十四日,磻老奏閣,將就緒其石經《易》《詩》《書》《春秋》《左氏傳》《論語》《孟子》,外尚有御書《禮記》《中庸》《大學》《學記》《儒行經解》五篇,不在太學石經之數,令搜訪舊本,重行摹勒,以補禮經之闕。從之六月十三日,御書光堯御書石經之閣牌,賜國子監百官表,請觀視從之。
公元1178年
淳熙五年,宣文武百寮赴御書閣,觀石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熙戊戌,宣文武百寮謝宣赴光堯御書閣,觀石經。
公元1180年
淳熙七年,詔試刑法官增試經義。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七年六月壬寅,詔試刑法官增試經義。
公元1194年
光宗紹熙五年,詔經筵官開陳經旨。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寧宗本紀》:紹熙五年八月壬寅,詔經筵官開陳經旨。
公元1201年
寧宗嘉泰元年,御書三經各一篇,賜輔臣。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泰元年,御書《書》之說命,《易》之泰卦,《詩》之天保,以賜輔臣。
公元1209年
嘉定二年,罷法科試經義。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二年二月丁亥,罷法科試經義,復六場舊法。
公元1213年
嘉定六年,復法科試經義法。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六年四月甲午,復法科試經義法。
公元1234年
理宗端平元年,以何霆編類朱熹解注文字,有補經筵,詔授上文學。
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元年九月,詔:進士何霆編類朱熹解注文字,有補經筵,詔授上文學。
公元1254年
寶祐二年,詔以饒魯,一意經學,補饒州教授。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二年二月庚申,詔饒魯不事科舉,一意經學,補饒州教授。
公元1260年
景定元年,太子行冊禮,講官講經。
按《宋史·度宗本紀》:景定元年六月壬寅,立為皇太子,賜字長源,命楊棟、葉夢鼎為太子詹事。七月丁卯,太子入東宮。癸未,行冊禮。時理宗家教甚嚴,雞初鳴問安,再鳴回宮,三鳴往會議所參決庶事。退入講堂,講官講經,次講史,終日手不釋卷。將晡,復至榻前起居,率為常。理宗問今日講何經,答之是,則賜坐賜茶;否,則為之反覆剖析;又不通,則繼以怒,明日須更復講。
金
公元1138年
熙宗天眷元年,始有選舉經童之制。
公元1130年
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經童之制,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能誦二大經、三小經,又誦《論語》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試十五題通十三以上,會試每場十五題,三場共通四十一以上,為中選。所貴在幼而誦多者,若年同,則以誦大經多者為最。初,天會八年時,太宗以東平童子劉天驥,七歲能誦《詩》、《書》、《易》、《禮》、《春秋左氏傳》及《論語》、《孟子》,上命教養之,然後有選舉之制也。熙宗即位之二年,詔闢貢舉,始備其列,取至百二十二人。
公元1141年
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頗讀經書,乙夜乃罷。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廟,北面再拜。謂侍臣曰:朕幼年遊佚,不知志學,歲月逾邁,深以為悔。孔子雖無位,其道可遵,使萬世景仰。自是頗讀《尚書》、《論語》、五代、遼史諸書,或以夜繼焉。按《孔璠傳》:詔求孔子後,加璠承奉郎,襲封衍聖公,奉祀事。是時,熙宗頗讀《論語》、《尚書》、《春秋左氏傳》及諸史、《通曆》、《唐律》,乙夜乃罷。
公元1151年
廢帝天德三年,置國子監,凡經書皆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凡經,《易》則用王弼、韓康伯注,《書》用孔安國注,《詩》用毛萇注、鄭元箋,《春秋左氏傳》用杜預注,《禮記》用孔穎達疏,《周禮》用鄭元注、賈公彥疏,《論語》用何晏集注。邢昺疏,《孟子》用趙岐注,孫奭疏,《孝經》用唐元宗注,《史記》用裴駰注,《前漢書》用顏師古注。《後漢書》用李賢注,《三國志》用裴松之注,及唐太宗《晉書》、沈約《宋書》,蕭子顯《齊書》、姚思廉《梁書》《陳書》、魏收《後魏書》、李百藥《北齊書》、令狐德棻《周書》、魏徵《隋書》、新舊《唐書》、《五代史》,《老子》用唐元宗注疏,《荀子》用楊倞注,《揚子》用李軌、宋咸、柳宗元、吳佖注,皆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凡國子學生三年不能充貢,欲就諸局應者,學官試,能粗通一經者聽。
公元1156年
正隆元年,命以《五經》正文內出題。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正隆元年,命以《五經》、《三史》正文內出題,始定為三年一闢。
公元1175年
世宗大定十五年,詔譯諸經。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徒單鎰傳》:大定十五年,詔譯諸經,著作佐郎溫迪罕締達、編修官宗璧、尚書省譯史阿魯、吏部令史楊克忠譯解,翰林修撰移剌傑、應奉翰林文字移剌履講究其義。 按《溫迪罕締達傳》:大定十五年,締達遷著作佐郎,與編修官宗璧、尚書省譯史阿魯、吏部令史張克忠譯解經書。累遷祕書丞。〈按徒單鎰傳作楊克忠此作張克忠並存俟考〉 按《金史·移剌履傳》:世宗方興儒術,詔譯經史,擢經史院編修官,兼筆硯直長。
公元1183年
大定二十三年九月,進所譯經書,命頒行之。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三年九月己巳,譯經所進所譯《易》、《書》、《論語》、《孟子》、《老子》、《揚子》、《文中子》、《劉子》及《新唐書》。上謂宰臣曰:朕所以令譯《五經》者,正欲女直人知仁義道德所在耳。命頒行之。
公元1190年
章宗明昌元年,詔以群經出題註宗本傳。賢良方正等科試以群經諸題召試。六經童子劉住兒賜本科出身。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章宗明昌元年正月,言事者謂:舉人四試而鄉試似為虛設,固當罷去。其府會試乞十人取一,可以群經出題,而註宗本傳。上是其言,詔免鄉試,府試以五人取一人,仍令有司議外路添考試院,及群經出題之制。有司言:舊以《六經》、《十七史》、《孝經》、《論語》、《孟子》、及《荀》、《揚》、《老子》內出題,皆命於題下註其本傳。又諭有司曰:舉人程文所用故事,恐考試官或遽不能憶,誤失人材,可自註出處,註字之誤,不在塗註乙之數。 又云制舉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學宏材、達於從政等科,試無常期。上意欲行,即告天下。聽內外文武六品以下職官無公私過者,從內外五品以上官薦於所屬,詔試之。若草澤士,德行為鄉里所服者,則從府州薦之。凡試,則先投所業策論三十道於學士院,視其詞理優者,委官以群經子史內出題,一日試論三道,如工,則庭試策一道,不拘常格務,取其無不通貫者,優等遷擢之。又云明昌元年,益都府申:童子劉住兒年十一歲,能詩賦,誦大小六經,所書行草頗有法,孝行夙成,乞依宋童子李淑賜出身,且加以恩詔。上召至內殿,試《鳳凰來儀》賦、《魚在藻》詩,又令賦《旱》詩,上嘉之,賜本科出身,給錢粟官舍,肄業太學。
公元1195年
明昌六年,命禮部令學官講經,考試官驗所治經。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六年八月己巳,以溫敦伯英言,命禮部令學官講經。 按《選舉志》:明昌六年,言事者謂:學者率將有司全註本傳以示之,故不勉讀書,乞減子史註本傳之制。又經義中選之文多膚淺,乞擇學官,及本科人充試官。省臣謂:若不與本傳,恐碩學者有偶忘之失,可令但知題意而已。遂命擇前經義進士為眾所推、才識優長者為學官,遇差考試官之際,則驗所治經參用。詞賦進士,題註本傳,不得過五十字。經義進士,御試第二場,試論日添試策一道。宏詞科試詔、誥、章、表、露布、檄書,則皆用四六;誡、諭、頌、箴、銘、序、記,則或依古今體,或參用四六。於每舉賜第後進士及在官六品以下無公私罪者,在外官薦之,令試策官出題就考,通試四題,分等遷擢之。
公元1201年
泰和元年,詔進士試策日,以疑難經旨相參為問。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徒單鎰病時文之弊,言:諸生不窮經史,唯事末學,以致志行浮薄。可令進士試策日,自時務策外,更以疑難經旨相參為問。詔為永制。
元
公元1268年
世祖至元五年十月,敕從臣錄經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五年十月庚寅,敕從臣禿忽思等錄《毛詩》、《論語》、《孟子》。
公元1282年
至元十九年,歲貢以文學優贍通經者解貢,司吏以通一經者補充。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至元十九年,省議:諸州府隸省部,儒學教授選本管免差儒戶子弟入學讀書習業,非儒戶而願學者聽。遇按察司、本路總管府歲貢之時,於學生內選行義修明、文學優贍、通經史、達時務者,保申解貢。各路司吏有闕,於所屬衙門人吏內選取。委本路長官參佐,同儒學教授考試,習行移算術,字畫謹嚴,語言便利,《詩》、《書》、《論》《孟》內通一經者為中式,然後補充。按察司書吏有闕,府州司吏內勾補,至歲貢時,本州本路上以,再試貢解。至元二十四年,立國子學,設博士,講授經旨,是正音訓。
公元1287年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至元二十四年,立國子學,而定其制。設博士,通掌學事,分教三齋生員,講授經旨,是正音訓,上嚴教導之術,下考肄習之業。復設助教,同掌學事,而專守一齋;正、錄,申明規矩,督習課業。凡讀書必先《孝經》、《小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次及《詩》、《書》、《禮記》、《周禮》、《春秋》、《易》。博士、助教親授句讀、音訓,正、錄、伴讀以次傳習之。講說則依所讀之序,正、錄、伴讀亦以次而傳習之。次日,抽籤,令諸生復說其功課。對屬、詩章、經解、史評,則博士出題,生員具槁,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錄附課簿,以憑考校。
英宗至治 年以阿鄰帖木兒侍左右,翻譯諸經。
按《元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阿鄰帖木兒傳》:善國書,多聞識,歷事累朝,由翰林待制累遷、學士承旨。英宗時,以舊學日侍左右,陳說祖宗以來及古先哲王嘉言善行。翻譯諸經,紀錄故實,總治諸王、駙馬、番國朝會之事。
明
公元1370年
太祖洪武三年四月,詔開科取士,試五經四書義,及經史時務策等。
按《明朝開天紀》:洪武三年四月己亥,詔曰:朕聞成周之制,取材於貢士,故賢者在職,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風俗淳美,國易為治,而教化彰顯。漢唐及宋科舉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貴詞章之學,而不求六藝之全,至於前元,依古設科,待士甚優,而權豪勢要之官,每納奔競之人,辛勤歲月,輒竊士祿所得資品,或居舉人之上,懷材抱德之賢,恥於並進,甘隱山林,風俗弊壞。今朕統一華夷,期與斯民共享昇平之治,所慮官非其人,有傷吾民,願得君子用之。自洪武三年八月,為始特設科舉,以取懷材抱德之士,務在經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質得中,名實相稱,其中選者,朕將親策於廷,觀其學識,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材學出眾者,待以選擢使中外,文武皆由科舉而選,非科舉毋得與官,敢有游食奔競之徒,坐以重罪,以稱朕責實求賢之意。鄉試會試第一場,試五經義,各試本經一道,《易》主程朱氏註古注疏,《書》蔡氏傳古注疏,《詩》朱氏傳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穀》梁胡氏張洽傳,《禮記》古註疏,四書義一道。第二場試《禮》《樂》,論誥表箋。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第三場畢後,十日面試,騎觀其馳驟便捷,射觀其中數多,寡書觀其筆畫端,楷律觀其講解詳。審殿試時,務策一道出身,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第二甲正七品,賜進士出身,第三甲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高麗安南占城等國,如有經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國鄉試,貢赴京師會試,仕宦己入流品,及曾於前元登科,仕宦并有過,罷閑人吏娼優之人,並不得應試科舉取士,務全材。但恐開設之初,騎射書算未能遍習,今科且免試三年,後須全備方許中選,於戲設科取士,期必得於全材任官,惟能庶可成於治道。按《明朝紀事》:本末己亥,詔設科取士,定科舉格。初場各經義:一道,四書義;一道,二場論;一道,詔誥表箋。內科一道,三場策一道中式者,後十日,以騎射書算律五事試之。詔曰:成周之際,取才於貢士賢者,在職民有士君子之風。漢、唐宋科舉,但貴詞章不求德藝。前元設科取士,權家勢要,結納奔競賢者,恥與並進,甘隱山林。自今八月為始,特設科舉,務在經明行修、博古通今、其中選者。朕將親策於廷,觀其學識第其高下而任之,非由科舉者,毋得為官,許高麗安南占城諸國以鄉貢赴試於京師。
公元1373年
洪武六年,徵趙俶至論經史,請以正定《十三經》頒示天下。
按《明外史·趙俶傳》:洪武六年,徵至論經史貫串古今除國子博士。帝御奉天殿,召俶等曰:經學必宗孔子,毋以儀秦縱橫。俶請以正定《十三經》頒示天下,屏《戰國策》及陰陽讖卜諸書,勿列學官。
公元1381年
洪武十四年,賜楚昭王楨經書。
按《明外史·楚昭王楨傳》:楨,太祖第六子。十四年就藩武昌。帝賜楨經史。
公元1390年
洪武二十三年,以劉三吾授晉世子經。
按《明外史·劉三吾傳》:洪武二十三年,授晉世子經,吏部劾其怠職。降國子博士。
公元1403年
成祖永樂元年,侍讀學士解縉。金幼孜等時進講經書。
公元1402年
按《明外史·解縉傳》:成祖入京師,擢侍讀。命與黃淮、楊士奇、胡廣、金幼孜、楊榮、胡儼並直文淵閣。尋進侍讀學士,已而胡儼出為祭酒,縉等六人時進講經史從容獻納。帝嘗虛己聽之。 按《金幼孜傳》:成祖即位,改翰林院檢討,與解縉等同直文淵閣,遷侍講。時翰林坊局臣講書東宮,皆先具經義,閣臣閱正,呈帝覽,乃進講。解縉《書》,楊士奇《易》,胡廣《詩》,幼孜《春秋》,因進《春秋要旨》三卷。
公元1414年
永樂十二年十一月詔纂修五經四書大全
按《明肇運紀》:永樂十二年十一月甲寅,上諭行在翰林院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曰:五經四書皆聖賢精義要道,其傳注之外,諸儒議論有發明餘蘊者,爾等采其切當之言,增附於其下。周程張朱諸君子性理之言,如《太極通書》《西銘正蒙》之類,皆經之羽翼,然各自為書,未有統會。爾等亦別類聚成,編二書,務極精備,庶幾以垂後世?命廣等總其事,仍命舉朝臣及在外教官有文學者,同纂修開館東華門外。永樂十三年九月,《五經四書大全》成。按《明肇運紀》:永樂十三年九月己酉,《五經四書大全》及《性理大全》成上御殿,受之群臣表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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