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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九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
 第三百九十九卷目錄
 通鑑部彙考一
  宋〈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哲宗元祐二則 高宗建炎一則 孝宗乾道一則 淳熙三則〉
  金〈世宗大定一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哀宗一則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四則 仁宗延祐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明〈孝宗弘治一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一則 懷宗崇一則
 通鑑部彙考二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宋金恕序〉
  司馬光資治通鑑舉要曆〈朱熹序〉
  劉恕資治通鑑外紀〈自序
  陸氏通鑑詳節〈金元好問序〉
  戈唐佐通鑑節要元好問序〉
  陳桱通鑑續編楊士奇跋〉
 通鑑部彙考三
  宋史藝文志編年
  宋鄭樵通志編年
  馬端臨文獻通考編年考〉
  明王圻文獻通考編年考〉
  焦竑經籍志〈編年
 通鑑總論
  宋司馬光文集〈答范夢得 貽劉道原
  劉恕通鑑問疑〈二十六則〉
  劉羲仲通鑑問疑九則
經籍典第三百九十九卷
通鑑部彙考一
公元1067年
英宗治平四年十月神宗資治通鑑序》司馬光
《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十月甲寅,製資治通鑑序》司馬光
司馬光傳》常患歷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覽,遂為通志八卷以獻。
英宗悅之,命置局祕閣,續其書。
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鑑自製《序》授之,俾日進讀。
玉海治平四年六月甲寅神宗即位司馬光初讀資治通鑑,上親製《序》,面賜光命候,書成寫入,又賜潁邸舊書二千四百二卷
公元1084年
神宗元豐七年十二月戊辰司馬光資治通鑑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七年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學士司馬光資治通鑑,以資政殿學士,降詔獎諭
司馬光傳》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
又將以為東宮師傅
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
資治通鑑未就,帝尤重之,以為賢於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
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
范祖禹傳》祖禹進士甲科
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鑑,在洛十五年,不事進取
書成,光薦祕書省正字
劉攽傳》預修司馬光資治通鑑專職漢史
公元1086年
哲宗元祐元年,以資治通鑑成,追錄劉恕勞,詔官其子。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七月,以劉恕同修資治通鑑,詔官其子。
文苑劉恕傳》司馬光編次資治通鑑英宗使自擇館閣英才修之
對曰:館閣文學士誠多,至於專精史學,臣得而知者,唯劉恕耳。
即召為局僚,遇史事紛錯難治者,輒以委
於魏、晉以後事,考證差謬,最為精詳
後七年通鑑成,追錄其勞,官其子羲仲郊社齋郎
公元1092年
元祐七年七月,詔賜諸路資治通鑑一部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七年七月己酉,詔諸路安撫鈐轄司及西京南京各賜資治通鑑一部
公元1128年
高宗建炎二年上書資治通鑑,賜黃潛善
《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玉海建炎二年九月十七日戊戌上書資治通鑑四冊,賜黃潛善
公元1168年
孝宗乾道四年夏四月李燾《續通鑑長編
《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四年夏四月丙辰禮部員外郎李燾上所著《續通鑑長編建隆至治一百八卷
李燾傳》:倣司馬光資治通鑑例,斷自建隆,迄於建康,為編年一書,名曰長編浩大未畢,仍效體為百官公卿表》
史官以聞,詔給札來上。
乾道四年,上《續通鑑長編,自建隆至治平,凡一百八卷
公元1176年
淳熙三年十一月,詔取袁樞資治通鑑紀事,賜皇太子熟讀。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玉海淳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戊辰,詔取袁樞資治通鑑紀事,賜皇太子,與陸贄奏議熟讀,以求治道
公元1183年
淳熙十年三月李燾《續資治通鑑
《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十年三月戊辰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六百八十七卷
李燾傳》七年長編全書成,上之,詔藏祕閣
自謂此書寧失之繁,無失之略,故一祖八宗之事凡九百七十八卷總目五卷
熙寧三經例,損益修換四千四百餘事,上謂其書無愧司馬遷
公元1184年
淳熙十一年,進《續資治通鑑長編并舉要。
《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玉海淳熙甲辰史官進續修資治通鑑長編并舉要。
公元1180年
世宗大定二十年十月上覽資治通鑑,稱司馬光古之良史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年十月壬寅,上謂宰臣曰:近覽資治通鑑編次累代廢興,甚有鑒戒司馬光用心如此,古之良史無以加也。
校書郎毛麾,朕屢問以事,善於應對,真該博老儒,可除太常職事,以備討論
公元1210年
衛紹王大安二年,詔儒臣《續資治通鑑
金史·衛紹王本紀大安二年五月,詔儒臣《續資治通鑑
公元1226年
哀宗正大三年,置益政院,備顧問,講通鑑
金史·哀宗本紀》正大三年八月辛卯,設益政院內庭,以禮部尚書楊雲翼等為益政院說書官,日二人直,備顧問
百官志》益政院
正大三年置於內庭,以學問該博議論宏遠者數人兼之
日以二人上直,備顧問,講尚書通鑑
名則經筵實則內相也。
世祖中統 年,帝北征賈居貞陳說通鑑
公元1260年
《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賈居貞傳》中統元年,授中書左司郎中
從帝北征,每陳說資治通鑑,雖在軍中未嘗廢書
公元1269年
至元六年十二月,詔以所譯通鑑節要頒行各路。
《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選舉志》至元六年十二月,以所譯通鑑節要頒行各路,俾肄習之。
公元1271年
至元八年,詔譯通鑑節要教習諸生
《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選舉志》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立京師蒙古國子學教習諸生,選子弟俊秀入學
通鑑節要蒙古語言譯寫教之。
公元1282年
至元十九年四月刊行蒙古畏吾兒字通鑑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四月刊行蒙古畏吾兒字所書通鑑
公元1283年
至元二十年,進所譯通鑑
《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相威傳》至元二十年相威譯語通鑑,帝即以賜東宮經筵講讀
江淮行省左丞相
公元1314年
仁宗延祐元年三月,命譯寫通鑑切要者以進。
《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元年三月己酉,帝以資治通鑑前代興亡治亂,命集賢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李孟擇其切要譯寫以進。
公元1324年
泰定帝泰定元年,命儒臣資治通鑑進講
《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二月甲戌江浙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受學,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忽都魯都兒迷失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資治通鑑等書進講
公元1328年
文宗天曆元年廉訪使鄭允中表金履祥所著通鑑前編上於朝。
《元史·文宗本紀不載。
儒學金履祥傳》履祥嘗謂司馬文正公光資治通鑑祕書丞劉恕《外紀》,以記前事,不本於經,而信百家之說,是非謬於聖人不足傳信
帝堯以前不經夫子所定,固野而難徵。
夫子魯史以作春秋王朝列國之事,非有玉帛之使,則魯史不得而書,非聖筆削之所加也。
左氏所記,或闕或誣,凡此類皆不得以辟經為辭。
乃因邵氏皇極經世曆》、胡氏皇王大紀之例,損益拆衷,一以尚書為主,下及《詩》《禮》春秋旁採舊史諸子,表年繫事,斷自唐堯以下,接于通鑑之前,勒為一書二十卷,名曰通鑑前編
凡所引書,輒加訓釋,以裁正其義,多儒先所未發。
既成,以授門人許謙曰:二帝三王之盛,其微言懿行,宜後王所當法,戰國申、商之術,其苛法亂政,亦後王所當戒,則是編不可以不著也。
天曆初廉訪使鄭允中表上其書於朝。
孝宗弘治 年,修通鑑纂要》
《明外史·張元禎傳》弘治中,遷南京太常卿
已,修通鑑纂要》,召為副總裁
原官學士
公元1572年
穆宗隆慶六年,定午講,講通鑑節要
《明會典隆慶六年,定午講,講通鑑節要講官務將前代興亡事實直解明白講畢各退。
神宗萬曆 年,余繼登馮琦通鑑講義
公元1577年
《明外史·余繼登傳》萬曆五年進士
右中允,充日講官
講筵久輟,侍臣無所納忠
繼登同官馮琦共進通鑑講義,傅以時缺失
公元1631年
懷宗崇禎四年何如寵疏請時觀通鑑
公元1628年
《明外史·成基命傳》何如寵字康侯
崇禎元年,拜禮部尚書
四年乞休,疏九上乃允。
抵家,復請時觀通鑑,察古今理亂忠佞
通鑑部彙考二
公元1067年
宋司馬光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
《宋金恕序》:昔司馬文正公初於英宗纂歷代史,為通志八卷,以獻諸英宗
英宗悅之,命置局祕閣
續其書,及神宗即位賜名資治通鑑御製以為之序。
公元1084年
元豐七年,書成上之。
詔曰:敕司馬光資治通鑑成事
史學之廢久矣,紀次無法論議不明,豈足以勸懲久遠哉。
博學多聞貫串古今,上自晚周,下迄五代發揮綴緝一家之書,褒貶去取有所據依省閱以還,良深嘉嘆
今賜卿良絹對衣腰帶鞍轡馬具,如別錄,至可領也。
故茲獎諭,想宜知悉冬寒卿體平安好?
遺書指不多,及今考之本紀通鑑之成,蓋十二月戊辰也,衣物錫矣,又重以冬寒數語。
恩寵稠疊之隆,君臣一體之誼,豈非文正忠君愛國之心有以格之,而君心自感於不自知動於不容己者哉。
通鑑之書作,非僅僅紀言紀事之文,其所以正千萬世之人心維持其世道者,非小補也,此蓋自春秋以後僅有此書者也。
雖繼此有紫陽綱目,其於例為益顯著於義益精微,而要其源流所自,則文正固實為之權輿也歟
不佞少從游於蒙齋滕先生之門。
先生紫陽高第弟子也,每日晡輒為恕輩說《綱》《鑑》,并為敘其淵源追溯文正之功。
恕請新諸板而識其私淑之意於其後云。
紹熙癸丑春正月新安金恕序。
公元1193年
宋景濂曰:恕,休寧汪溪人。
京學進士
兄忠領,壬子鄉薦同赴京師,皆以文行著名
時值偽學禁,二人嘗受朱子門人退歸田里,故通鑑刊未畢輒止。
通鑑原委為甚詳悉云。
司馬光資治通鑑舉要八十卷
朱子序》清源郡舊刻溫國文正公之書,有文集資治通鑑舉要曆,皆八十卷
曆篇之首,有紹興參知政事上蔡謝公克家所記,於其刪述本指傳授次第
公元1182年
以及宣取投進,所以然甚悉
然其傳布未廣,而朝命以其版付學省,則下吏不謹,乃航海而沒焉。
文集僅存,而歷數十年未有能補其亡者。
淳熙壬寅,公之曾孫龍圖閣待制伋來領郡事。
始至而視諸故府,則文集者亦以漫滅不可讀矣。
乃用舊家讎正,移之別板,且將次及舉要之書而未遑也。
一日過客有以為言者,龍圖瞿然曰:吾固已志之矣。
亟命出藏本刻焉。
踰年告成
則又以書來語熹曰:是書之成,不惟區區得以嗣承先志,而脩此邦故事之闕抑亦吾子之所樂聞也。
為我其後
熹竊聞之資治通鑑之始奏篇也,神宗皇帝實親序之,則既有博而得要簡而周事之褒矣。
然公之意猶懼,夫本書之所以提其要者有未切也。
於是乎,有目錄之作以備檢尋。
既又懼夫目之所以周於事者,有未盡也。
於是乎有是書之作以見本末
蓋公所以忠君愛國稽古陳謨之意,丁寧反復至於再三,而不能已,尤於此書見之。
顧以成之之晚,既未及以聞於上,而黨論繼作科禁日繁,則又以不得布於下。
是以三十餘年之間,學士大夫進而議朝退,而語家皆不克以公書從事
背道反理之言盈天下,其效至於讒諛得志上下相蒙馴致禍亂
不可言者然後公所符驗彰灼,而其出於煨燼之餘者,乃得進登王府啟迪天衷既以助成皇家再造之業,而其摹印誦習得以垂法戒於無窮
蓋公之志於此,亦庶幾少伸不幸中間又更放失,以迄於今乃有賢孫適守茲土,然後復得大傳於世以永休烈
誠樂其事而又竊有感焉,因悉著其說以附書後。
後之君子盍亦視其書之顯晦而考其所關於時運者為如何,則公之所為反復再三不能自巳之心當有可為太息流涕者矣。
十有一年冬十有二月乙未日南至新安朱熹敬書。
劉恕資治通鑑外紀》
卷。
自序孔子春秋筆削美刺,子游、子夏門人高第不能一辭
魯太史左丘明仲尼之言高遠繼而為之作傳,後之君子不敢紹續焉。
陸長源
公元1066年
春秋吳楚之君僭號稱王,誅絕之罪也。
左氏傳》魯史因為侯國書,繫年敘事春秋貶損
大人當世君臣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故隱其書而不宣以免時難
後漢獻帝班固漢書文繁難省,命荀悅左傳體為《漢紀》言約事詳,大行於世。
晉太康初汲郡人發魏襄王冢,得紀年,文似春秋其所紀事多與左氏符同,諸儒乃知古史記正法
自是袁宏張璠孫盛干寶習鑿齒以下編年之書,至唐五代其流不廢。
漢晉起居注、梁唐實錄皆其遺制也。
國語左丘明所著,載內傳遺事
言論差殊文詞富美,為書別行自周穆王晉知伯趙襄子貞定王時,凡五百餘年。
雖事不連屬,於史官蓋有補焉。
七國戰國策》晉孔衍春秋後語》並時分國其後不錄焉。
唐柳宗元采摭片言之失以為誣謠不概於聖作,非國語六十七篇
其說雖存,然不能為國語輕重也。
司馬遷始撰本紀年表八書世家列傳之目,史臣相續謂之正史
本朝去古益遠,書益煩雜學者牽於屬文,專尚西漢書》博覽者乃及史記東漢書》,而近代七頗知唐書,自三國至隋下逮五代懵然莫識承明日久怠墮
莊子文簡而義,元言虛誕而似理,功省易習,陋儒莫不尚之,史學浸微矣。
歷代國語史記以下皆附春秋荀勗四部史記舊事丙部阮孝緒七錄傳錄記史傳,由是經與史分。
夫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以知今,因善惡褒貶,察政治以見興衰春秋之法也。
使孔子不作春秋,則後世史書記事瑣雜之語,春秋列於六藝,愚者莫異說,而終不能曉也。
皇祐初進士,試於禮部,為司馬公門生,侍於大儒,得聞餘論。
嘉祐中,公嘗謂曰:春秋之後迄今千餘年,史記五代史一千五百卷諸生歷年莫能竟其篇第畢世不暇舉其大略厭煩趨易,行將泯絕
予欲托始周威烈王命韓、、趙為諸侯下訖五代,因丘編年之體,倣荀悅簡要之文,網羅眾說一家書
曰:司馬遷良史之才敘黃帝漢興亡,沿及班固下世名家
李延壽總八朝為南北史,而言詞卑弱義例繁雜,書無表志,沿革不完梁武帝通史
唐姚康統史,世近亡軼,不足稱也。
公欲文章論議歷世大典高勳美德褒贊流於萬世,元凶宿貶絀甚於誅殛,上可繼仲尼之經、丘明之傳,司馬遷安可比擬
荀悅何足道哉!
治平三年,公以學士英宗皇帝侍講,受詔修歷代君臣事跡
蒙辟寘史局,嘗請於公曰:公之書不始於上古堯舜,何也?
公曰:周平王以來,事包春秋孔子之經不可損益
曰:曷不始於獲麟之歲?
曰:經不可續也。
乃知賢人著書,尊避聖人如是儒者可以法矣。
熙寧三年冬公出京兆
明年春,移帥潁川辭退洛陽
褊狷議論不敢京師,請歸江東養親
又以新書未成不廢刊削亦遙隸局中。
嘗思司馬遷史記始於黃帝,而包犧神農闕漏不錄
公為歷代書,而不及周威烈王之前
學者考古,當閱小說取舍乖異,莫知適從
若魯隱之後止據左氏國語史記諸子增損不及春秋,則無與聖人之經。
包犧未命三晉諸侯,比於後事,百無一二可為前紀
本朝一祖四宗一百八年,可請實國史朝廷為後
何承天樂資作春秋前後傳》,亦其比也。
將俟書成請於公而為之。
熙寧九年家禍悲哀憤鬱,遂中癱痹,右肢既廢,凡欲執筆口授稚子羲仲書之。
嘗自念平生事業一成就,史局十年俛仰竊祿,因取諸書,以國語為本,編通鑑前紀
家貧,書籍不具
南徼僻陋士人家不藏書
臥病六百日,無一人語及文史昏亂
遺忘煩簡,不當遠方不可得國書。
絕意後紀,乃更前紀《外,如國語春秋外傳之義也。
周共和元年庚申威烈王二十一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見於《外,自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周顯德六年己未,一千三百六十二年載通鑑然後一千八百之興廢大事坦然
李弘基用心過苦,積年疾而藥石不繼,盧昇之手足攣廢,著五悲而自沉潁水
病眼病創不寐不食才名不逮二子而疾疹艱苦過之。
陶潛豫為祭文杜牧自譔墓誌
臺甫歸心若飛,聊序不能前後而為外焉。
他日書成,公為前後,則可刪削煩冗而為前紀,以成古今一家之言
不及,是亦平生之志也。
陸氏通鑑詳節 卷
按金元好問序》中州文明百年,有《經》學,有史漢之學,通典之學,而通鑑則不能如江左之盛,唯蔡內翰伯正甫珪、蕭戶部真卿貢宗室密國公子瑜璹等十數
號稱專門而已
近歲此學頗行。
河朔武臣宿將講說記誦有為日課者,故時人稍效之。
卷帙既多,艱於傳寫
通都大邑好事家所不過三五本而止,其餘願見而不可得者多矣。
公修此書五十餘年,雖相業未究而能成百代不刊之典以與左丘明並傳
立功立言聖哲能事在公無憾
特其傳與否,繫學者幸不幸耳。
歷亭州將張侯晉亨知好此書,取陸氏詳節,且以《外紀》及諸儒精義附益之,公所大政事大善惡見於此,蓋有不可學者矣。
以為得之易則學者眾,因鋟木以傳從。
而往一邑令一州之守千人之長若見,而有所得愛而知所慕舉而措之施為之間免於面牆之蔽,張侯有力焉。
侯,官偏將軍佩金符,食大縣萬家,千頭木奴足供指使何至楮墨工營什一耶?
予惜其私淑之意不白故為道其所以然
唐佐諸家通鑑節要一百二十卷元好問序》:汝下戈唐佐諸家通鑑一書,以東萊呂氏節要為斷,增入《外紀》甲子譜年目錄、考意舉要曆法及與道原史事問答、古輿地圖帝王世系、釋
音。
溫公以後,諸儒論辨事類史傳終始括要,又皆科舉附益之者
為卷百有二十,凡二百餘萬言
唐佐學有源委讀書論文精玩旨意隨疑訂正,必理順而後已,故其所編次部居條流截然不亂。
授館平陽張存惠、魏卿家張精星曆之學,州里好事見稱
請為唐佐鋟木以傳。
唐佐過某於太原以定見示,且言:溫公識治之良相時君用之不盡屏處閑局餘二十年,其所得者通鑑一書而已
顧雖功業未究,較其成一家之言而為百代不刊之典,不謂之不負所學,可乎?
承平時,明經詞賦取士主文衡者尚以科目為未廣。
謂:杜氏通典司馬通鑑皆可置學官,為士子專門之業。
宰相以為然而未暇也。
此書編帙浩繁傳寫不易,辦寒鄉之士有願見而不可得者。
張氏此本減完,書紙墨半見
得之易則流布必廣,戶牖既開,他日有由堂而及奧者,幸為我道所以然
雖然,某竊有所惑焉。
公與二劉氏、范氏紀千三百年治亂廢興成敗之跡,蓋用春秋左氏傳》荀悅袁安《漢紀》例為之以便觀覽,故於中祕外邸之書芟夷剪截,舉宏綱而撮機要其所取纔十一耳。
而公既為成書上之,復為通鑑節傳於世者,獨何歟其後
呂、、王、陸諸人亦皆以公例為之,豈公當日者編年本末故使之不相綴,屬開學涉獵之漸乎?
唐佐真積力久,必能得其微旨幸為講明之以曉我曹之未知者。
陳桱通鑑續編二十四卷
明楊士奇《跋》右:通鑑續編二十四卷,六冊四,明陳桱子經著,刻板今在蘇州府
盤古高辛為第一卷契丹事在唐及五代者第二卷,後二十二卷
宋三百二十年事也。
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
學者前事其所可知其所不可知闕之,可也。
羲農以前遐哉邈矣,非有文字之紀也。
其事間見于百氏記者,要多以意言之耳。
而必掇拾以補前史之闕,亦異乎?
孔子之意哉。
劉恕通鑑外紀》,避經而專采百氏之說,金履祥謂其野而難質。
故作通鑑前編不復避經。
嘗為之舉要,固主履祥之說矣。
而復著此卷,何邪?
《宋史》于今少見全書學者于此可以考見一代得失
嘗聞吾郡劉倩玉亦著此書,未板行
往年會其孫公潛,云:留在永豐,今不知其何如也。
通鑑部彙考三
宋史藝文志史編年類
司馬光資治通鑑三百五十四卷,又資治通鑑舉要曆》八十卷通鑑前例一卷通鑑節要六十卷
劉恕資治通鑑外紀》
十卷通鑑問疑一卷
司馬康通鑑釋文六卷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
史炤資治通鑑釋文三十卷
呂祖謙通鑑節》五卷呂氏家塾通鑑節要二十四卷
袁樞通鑑紀事本末四十二卷
漢卿通鑑總政一百十二卷
曾慥通鑑補遺一百篇
崔敦詩通鑑要覽六十卷
王應麟通鑑答問四卷
胡安國通鑑舉要補遺一百二十卷
沈樞通鑑總類》二十卷
洪邁資治通鑑一百五十卷
·鄭樵·通志史編年類
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
〈注〉司馬光撰。
資治通鑑節》六十卷
〈注〉司馬光撰。
資治通鑑外紀》三卷
〈注〉劉恕撰。
《外紀目錄三卷
〈注〉劉恕撰。
馬端臨·文獻通考編年
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目錄三十卷考異三十卷
公元1084年
晁氏曰:皇朝治平中司馬光奉詔編集歷代君臣事跡,許自辟官屬借以館閣書籍在外聽以書局
自隨元豐七年,凡十七年始奏御
上起戰國,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
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備檢閱
別為目錄參考異同歸一途。
別為考異一編
公自謂精力於此書。
神宗賜名資治通鑑御製序以冠其首,且以為賢於荀悅
云公武心好是書,學之有年矣。
見其大抵不采俊偉卓異之事,如屈原懷沙自沈、四皓羽翼儲君嚴光
足加帝腹姚崇十事開說之類,皆削去不錄然後知公忠信有餘
蓋陋子長之愛奇也。
陳氏曰:初,光嘗約戰國秦二世,如左氏體,為通志八卷以進。
英宗悅之,遂命論次歷代君臣事跡
威烈王,訖于五代
目錄史記·年表年經國緯
劉羲叟長歷氣朔而撮新書精要散於其中
考異諸家異同,正其謬誤歸于一。
公子公休告其友,晁說之曰:此書成,蓋得人焉。
史記前後漢則劉貢父三國歷九朝而隋則劉道原,唐迄五代范純甫,其在正史外。
楚漢事則司馬彪荀悅袁宏南北崔鴻十六國春秋蕭方,三十國春秋李延壽南北史太清記》亦足採建康實錄以下無譏焉。
《唐曆》可喜
以來稗官野史百家譜錄、正集別集墓誌碑碣行狀別傳不敢忽也。
苟不先讀正史,則資治通鑑何有邪?
武夷胡氏曰:昔聞贈諫大夫公言:因讀資治通鑑然後司馬文正公有相業也。
余自志學以來涉獵史篇文詞汗漫,莫知統紀,徒費精神無所得。
及讀此書,編年紀事先後有倫,凡君臣治亂成敗安危之跡若登乎喬嶽天宇澄清周顧四方來獻狀。
調元宰物輔相彌綸之業未能窺測,亦信其為典刑總會矣。
致堂胡氏曰:司馬六任冗官,皆以書局自隨
歲月既久,又數應詔上書新法之害,小人中傷之。
行義無可訾者,乃倡為浮言,謂書之所以久不成,緣書局之人利尚方筆墨絹帛御府果餌金錢之賜耳。
既而承受中貴人陰行檢校,乃知初雖有此旨而未嘗請也。
於是課程人事,促修成書。
其表有云:日力不足,繼之以夜。
簡牘盈積如淵海,其間牴牾不敢自保。
今讀其書,蓋自唐及五代采取微冗日月,或差良有由也。
議論不合執政不居大藩,而不為甘就冗散編集舊史,盡願忠之
憸險細夫顧謂眷戀匪頒之入。
孟子曰:如使予欲富,何為辭十萬而受萬乎?
小人以己臆度君子,類皆如是夫。
編集舊史,欲人君學者便於觀覽,其功亦不細矣。
久之故尚讒口,又況矯世拂俗興復先王之治者哉?
嗚呼
悲夫
公元1085年
高氏緯略曰:公《與宋次道書》曰:某自到洛以來,專以修資治通鑑為事於今八年僅了
得晉、宋、齊、梁、陳、隋六代以來奏御,唐文字尤多
范夢得諸書年月編次為草卷,每四丈截為一卷
自課三日一卷有事故妨廢則追補
前秋始刪,到今已二百餘卷至大曆末年耳。
向後卷數又須倍此,共計不減六七百卷,更須三年方可粗成編,又須細刪,所存不過數十卷而已
費工如此,溫公居洛十五年,故能成此書。
今學者觀通鑑往往以為編年之法,然則一事用三四處。
出處纂成,是其為功大矣
不觀正史精熟未易通鑑功績也。
通鑑正史之外,其用雜史諸書凡二百二十二家。
容齋洪氏隨筆曰:司馬公修資治通鑑,辟范夢得官屬,嘗以手帖纘述之要,大抵欲如左傳敘事之體。
又云凡年號以後來者為定,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更不稱隋義寧二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
故此書用以為法,然究其所窮,頗有窒而不通之處。
公意正以春秋定公為例,於未即位即書正月為其元年,然昭公去年十二月薨,則次年之事不得復係於昭,故定雖未立,自當追書
經文至簡不過一二十字,一覽可以了解
通鑑則不侔。
隋煬帝大業十三年便以為恭皇帝上直至下卷之末恭帝立,始改義寧,後一卷則為唐高祖
蓋凡涉歷三卷煬帝固存,方書其在江都時事
皇後卷之首標為肅宗至德元載一卷之半方書太子即位
代宗卷云上方厲精不次用人乃是德宗也。
莊宗同光四年便係於天成以為明宗
而卷內書李嗣源討鄴,至次卷莊宗方殂。
潞王清泰三年便標為晉高祖,而卷內書敬塘反至卷末始為晉天福
凡此之類殊費分說
此外如晉諸胡僭國所封建王公除拜卿相纖悉必書,有至二百字者。
又如西秦丞相南川公出連乞都卒,魏都坐大官章安侯封懿天部大人白馬文正公崔宏宜都文成王穆觀鎮遠將軍平舒侯燕鳳平昌宣王和其奴卒,皆無關社稷治亂
周勃薨乃不書。
及書漢章帝行幸長安進幸槐里岐山,又幸長平、御池陽宮,東至高陵十二月還宮。
乙未東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關夏四月乙卯還宮。
又書魏主七月戊子魚池,登青岡原,甲午還宮。
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牛頭山甲子還宮。
如此行役無歲無之,皆可省也。
巽岩李氏曰:左丘明春秋自隱
至成,八公凡百
五十年,為十三卷
自襄至哀四公凡百五年為十七卷
年近則事詳,遠則略,理勢固然無足怪者。
溫公與范太史議修《唐紀》
初,約為八十卷
此帖云:已及百卷
既而卒為八十卷刪削之功盛矣。
卷數細事前輩相與平章猶嚴若此,則其他輕下筆哉?
可敬畏也。
然今以《唐紀》《漢紀》,其紙葉蓋多八九。
《周紀》滋益多於斯文奚,累焉。
而或者弗察,強以繁省論文
晉張輔遽謂:孟堅不及子長。
孟堅不及子長,也,豈在文之繁省乎?
兒童之見耳。
先公曰:張新叟言:洛陽資治通鑑草槁,盈兩屋。
黃魯直數百卷訖,無一字草書
此溫公所平生精力於此書也。
如人之不能讀,何公嘗謂吾:此書惟王勝之嘗讀一遍餘人不能數卷已倦睡矣公。
此書歷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書成。
通鑑舉要曆》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馬光通鑑奏御明日輔臣亟請觀焉。
神宗出而示之,每編始末識以睿思,殿寶章尊寵
其書如此,公尚患本書浩大,故著此。
陳氏曰:公患本書浩大領略,而目錄無首尾,晚著是書以絕二累
其槁在晁說之以道家。
紹興初謝克家任伯〈疑有闕文而上之。
資治通鑑外紀》十卷
公元前841年
晁氏曰:皇朝劉恕撰。
司馬公作通鑑託始周威烈王命韓、、趙為諸侯下訖五代
嘗語光:曷不起上古堯舜
光答以事包春秋不可
又以經不可續,不敢始於獲麟
意謂闕漏,因撰此書。
三皇五帝周共和,載其世次而已
共和庚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為一編
號曰《外紀》,猶國語春秋外傳也。
陳氏曰:司馬公修通鑑,辟為屬。
嘗謂:史記不及包羲、神農,今歷代不及威烈之前
欲為前紀,而本朝為後紀。
將俟書成,請于公,會病廢絕意
後乃改前紀《外紀》
通鑑書成,已亡。
淳父奏:於此用力最多。
黃鑑梅堯臣例,官其子,且以書賜其家。
道原父渙凝之廬山,歐公所為賦廬山高者也。
通鑑節文六十卷
晁氏曰:題云:溫公自抄纂通鑑之要,然實非也。
通鑑紀事本末四十二卷
陳氏曰:工部侍郎袁樞機仲撰。
自太學官分教嚴陵為此書,楊誠齋為之序。
朱子曰:古史之體,其可見春秋而已
春秋編年通紀以見事先後,書則每事別記以具事之首尾意者
當時史官既以編年紀事至於事之大者則又採合而別記之。
二典所紀上下有餘年,而武成金縢諸篇其所紀載經數月,或歷數年,其間豈無異事
蓋必已具於編年之史而今不復見矣。
左氏春秋既依經以作傳,復為國語二十餘篇
國別事殊,或越數十年而遂其意。
蓋亦近書體相錯云爾
然自漢以來,為史者一用太史公紀傳之法,此意固不復講。
司馬溫公受詔纂述資治通鑑然後二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編年繫日如指諸掌,雖托始三晉之侯而追其本原,始於智伯上繫左氏之卒,章實相授受,偉哉書乎!
自漢以來未始有也。
一事首尾或散出於數十百年之間,不相綴屬讀者病之。
建安袁機仲乃以暇日作為此書,以便學者部居門目始終離合之間又皆曲有微意於以錯綜溫公之書,其亦國語之流矣。
《續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眉山李燾仁父,撰長編云者
司馬公之為通鑑也,先命其屬叢目。
叢目既成,乃修長編,然後刪之以成書
長編六十卷,今通鑑八十卷耳。
所上表自言:未可謂之通鑑止可謂之長編
故其書雖繁蕪而不嫌也。
其卷數雖如此而冊數至餘三百,蓋逐卷又自分子卷,或至十餘。
《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
陳氏曰:李燾大略,皆溫公舊規也。
公元1163年
巽岩李氏長編奏狀隆興元年知滎州。
李燾奏:臣嘗盡力史學本朝故事尤切欣慕
每恨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攷諸實錄正史紛錯難信。
建隆開寶禪授涪陵,岐魏之遷歿,景德慶曆盟誓曩霄諒祚之叛服嘉祐立子治平復辟熙寧更新元祐之圖舊,此最大事,家自為說。
臣輒發憤討論,使眾說咸會于一。
敢先具建隆迄開寶,十有七年,為十有七卷上進
乾道四年禮部郎官李燾上言:臣准朝旨取臣所著《續資治通鑑
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繕寫投進,今先次寫到建隆元年治平四年閏三月五朝事跡,共一百八卷投進。
治平以後文字增多容臣更加整齊節次投進。
臣竊聞司馬光之作資治通鑑也,先使其寮採異聞,以年月日為叢目,叢目既成,乃修長編。
唐三
百年范祖禹實掌之,謂祖禹長編寧失於繁,無失於略。
《唐紀》祖禹六百卷刪為八十卷是也
臣今所纂集義例用光創立錯綜銓次皆有依憑
顧臣此書詎可便謂《續資治通鑑,姑謂《續資治通鑑長編可也。
旁採異聞補實正史闕略參求真是破巧,說偽辨之紛紜,益以昭明祖宗豐功盛德
區區小惠,或可錄所有《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八卷隨表上進
公元1174年
淳熙元年瀘州李燾上言:臣先次投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隆迄治平,今欲纂輯治平以後中興以前六十年事跡庶幾一祖八宗之豐功盛德粲然具存無所闕遺
顧此六十年事,於實錄正史頗多增益首尾略究端緒合為長編
凡六十年年為一卷,以字之繁略均分之,總為二百八十卷
熙豐、祐聖、符靖、崇觀、和康之廢置、大征伐關天下之大利害者,其事跡治平以前特異,寧失之繁,無失之略,必須睿明
稱制臨決兩漢宣章故事,無使各自為說,乃可傳信無窮
淳熙九年遂寧府李燾上言:臣累次所為《續資治通鑑長編,今重加寫進,共九百八十卷計六百四冊。
修換事總為目一十卷,又緣一百六十八年之事分散為九百八十卷
之間文字繁冗本末頗難立見,略存梗概,庶易檢尋。
今創為建隆至靖康舉要六十八卷,又為總目五卷,已上四種通計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冊。
投進者,紀一祖八宗之盛德至善
義寧止於百篇,聚九朝三世之各見殊聞。
事或傳於兩說,惟折諸聖迺得其真。
網羅收拾垂四十年,綴葺穿聯踰一千卷抵牾何敢自保?
精力幾盡。
此書非仰託大君之品題,懼難逃眾人指目
漢孝宣稱制決疑故事最高於甘露我神。
考錫名冠序治鑑,莫毀於元符豫席恩言比跡先正,臣死且不朽
乾道六年奉旨降付《續資治通鑑長編一百七十六冊祕書省,令依通鑑紙樣繕寫進納
水心葉氏曰:李氏《續通鑑春秋之後纔有此書。
史法壞,譜諜絕,百家異傳與《詩》《書》春秋並行
而漢至五季事多在記後。
史官狼狽收拾,僅能成篇
嗚呼
何以天下也?
通鑑雖幸復古,然由千有餘歲之後戰國秦漢之前則遠矣。
疑詞誤說流於人心久矣,方將鉤索質驗貫殊析同力,誠勞而勢難一矣。
公據變復之,會乘歲月之存斷。
本朝實錄正史文書無不是正一律也,而又家錄野記旁互參審毫髮不使遁逸邪正心跡隨卷較然
孔子之所以正時月日必取於春秋者。
近而其書具也,今惟《續通鑑為然爾。
故余謂春秋之後纔有此書,信之所聚也。
雖然公終不敢自成書第,使至約出於至詳至簡成於至繁,以待後人而已
先公曰:李文定公本朝長編,自紹興隆興乾道淳熙節次上進收拾舊事,垂四十年。
長編一百六十八年之書,以四十年而成。
·王圻·續文獻通考編年
歷代通鑑纂要》 卷。
弘治中,命儒臣李東陽纂輯九十二卷
通鑑解題通釋 卷。
呂祖謙著。
通鑑筆議》 卷。
華亭汝舟著。
汝舟,登進士,所著詩文藏於家。
《音註資治通鑑 卷。
胡三省註。
通鑑總論一卷
潘榮著。
通鑑集議 卷。
輔廣著。
通鑑論斷 卷。
吉水周淼著。
通鑑表微 卷。
莆田方澄孫著。
通鑑書法一卷
郝經著。
通鑑新義 卷。
梅時舉著。
通鑑隨筆 卷。
陳塏著。
通鑑手抄 卷。
何淡著。
東陽人
嘉泰間上舍釋褐歷官國子丞祕書郎
恬靜好學
所著又有賢關漫錄
家塾通鑑節要二十四卷
呂祖謙著。
資治通鑑節要 卷。
江贄著。
崇安人
隱居不仕,因太史少微星見,詔舉遺逸三聘不起賜號少微先生
通鑑要覽 卷。
崔敦詩著。
又有文集
《稿奏議、制海韻鑑》等書。
通鑑小錄 卷。
永新馮翼翁著。
·焦竑·經籍志》編年紀錄
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
〈注〉司馬光
通鑑紀事本末四十二卷
〈注〉袁樞
資治通鑑外紀》十卷
《外紀目錄三卷
〈注〉劉恕
通鑑源委八十卷
〈注〉趙完璧
通鑑前編十八卷
〈注〉金履祥
通鑑續編二十四卷
〈注〉陳桱
通鑑長編一百六十八卷
〈注〉李燾
《續通鑑長編舉要六十八卷
〈注〉李燾
通鑑問答五卷
〈注〉王應麟
通鑑解題十二卷
〈注〉呂祖謙
通鑑通釋一卷
〈注〉呂祖謙
通鑑要略 卷。
《續通鑑要略十卷
〈注〉宋章衡
通鑑總論
宋司馬光文集范夢得
公元618年
前者削奏時,將謂宮教二年改官不知新制,乃須五年得無卻成奉滯否,慚𢙀慚𢙀。
夢得今來所作《叢目》,方是將實錄事目標出。
實錄中事應移在前後者必已注於逐事下。
訖自《舊唐書以下未曾附注如何可作長編也?
請且將新、舊唐書紀、志、傳及統紀、補錄并諸家傳記小說以至諸人文集干時事者,皆須依年月所出篇卷於逐事之下。
實錄所無者,亦須依年月日添附
無日者附於其月之下稱是月
無月者附於其年之下稱是歲。
無年者附於其事之首尾
有無事可附者則約其時早晚附於一年之下。
但稍與其相涉者即注之,過多不害。
嘗見道原云:只此已是千餘卷書。
日看一兩卷,亦須二三年功夫也。
如此附注俱畢,然後請從高祖初起修長編至哀帝禪位而止。
起兵以前禪位以後於今來,所看書中見者亦請令書吏別用草紙錄出,每一事中間空一行素紙
以前者與貢父梁,以後者與道原
令各修入長編中,蓋緣二君更不看此書。
足下只修武德以後天祐以前,則此等事盡成遺棄也。
二君看書中有唐事亦當納足下處修入長編耳。
其修長編時,請據事目,下所該新、舊紀、志、傳及雜史小說文集盡檢出一閱其中事同文異者則請擇一明詳備者錄之,彼此互有詳略則請左右采獲錯綜詮次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也。
此並作大字寫。
彼此年月事跡有相違戾不同者,則請選擇一證分明情理近於得實者修入正文,餘者注於其下,仍為敘述
所以取此捨彼之意。
年號以後來者為定。
假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稱隋義寧二年元宗先元年正月便不稱景雲三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也。
詩賦等若止為文章、詔誥若止為除官妖異止於怪誕詼諧止於取笑之類,便請直刪不妨
詩賦有所譏諷詔誥有所戒諭妖異有所儆戒詼諧有所補益告存之。
大抵長編寧失於繁毋失於略。
千萬切禱切禱!
今寄道原所修《廣兩卷,去恐要見式樣故也。
甚思與足下相見熟共商確無因可得,企渴企渴!
中前寄去《晉紀》八卷寫淨草者,必已寫了,其原本卻告分付兒子帶來。
未了,亦告分付
蓋為今遞往南康軍路中遺失三卷,若更失此,則都無
故也,其寫了,淨草續附遞不妨
卿所清出《魏紀》,今令李永和帶去,有改動者,告指揮別寫及楷改。
目痛,燈下作此書,不謹
凡有人初入長編者,並告於下,其注云:某處人
父祖已見於前者,則注云:某人之子某人之孫。
今更寄貢父所作長編一冊去,恐要作式樣,並道原《廣兩卷告存之。
劉道原
再拜
少時惟得高氏小史讀之,自宋訖隋正史南北史,或未嘗得見,或讀之不熟
今因修南北朝通鑑,方得細觀,乃知李延壽之書亦近世之佳史也。
雖於禨祥談嘲小事無所不載,然敘事簡徑,比於南北正史無煩冗蕪穢之辭。
竊謂陳壽之後延壽可以亞之也。
渠亦當時眾人所作五代史快意,故別自私著此書也。
但恨延壽不作志,使數制度沿革皆沒不見
道原五代長編若不費功,計不日即成。
若與沈約蕭子顯魏收三志《隋志》篇目刪次補葺別為一書,與南北史《隋志》並行,則雖正史遺逸不足患矣。
不知道原有意否?
符瑞等皆無用,可刪後魏釋老志》,取其要用者附於崔浩傳》後,《官氏志》氏族附於宗室及代初功臣傳》後,如此南北史更無遺事矣。
國家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能有幾本,久遠不傳於世。
又校得絕不精只如沈約敘傳差卻數板,亦不寤其他可知也。
以此欲告道原存錄律曆禮樂職官地里食貨刑法大要耳,不知可否
如何如何
再拜
劉恕·通鑑問疑二十六則
祕書丞高安劉公,諱字道原
嘗同司馬公修資治通鑑
司馬公深畏愛博學,每以所疑問焉。
祕丞未冠登第,名動京師
文行並高,意氣偉然,然以直不容于世。
論次一家之書,欲為萬世之傳。
固已負其初心而書未及成,捐棄館舍
後世未必祕丞公于通鑑嘗預有力焉也。
祕丞公有子,曰羲仲
其先人功不彰,而幼侍疾家廷,嘗備聞餘論,乃纂集其與司馬往復相難者作通鑑問疑
道原嘗謂司馬君實曰:正統之論興于漢儒,推五行相生、指璽綬相傳以為正統
神器大寶必當扼喉而奪之,則亂臣賊子釋然得行其志矣。
春秋無二王,則吳、楚固周諸侯也。
史書非若春秋,以一字褒貶
魏晉南北五代之際以勢力相敵,遂分裂天下,其名分位號異乎周,之于吳楚安得強拔?
一國謂之正統,餘皆為僭偽哉。
微弱自立不必書為僭,背君自立不必書為逆,其臣子所稱亦從而稱之,乃深著其僭逆也。
〈按:道原,羲仲父也。
君實父執也。
何不祕丞與溫公或司馬公而直呼曰
道原君實,似於心未安否
君實曰:道原言諸國名號從臣子所稱,固為通論
然修十六國,有修不行者至如乞伏國仁初稱單于,苻登封為苑川王,乾歸稱河南王前秦封為金城王,又封隴西王進封梁王前秦滅乃稱秦王,後降于後秦已而逃歸,復稱秦王,又降于秦,為河南王,熾盤亦稱河南王又復秦王
呂光初稱酒泉公改稱三河王,後乃稱梁王
禿髮烏孤初稱西平王改稱武威王
利鹿孤稱河西王,傉檀稱梁王,後去年號降于秦,既而復稱涼王
段業涼王沮渠蒙遜殺,自稱張掖公改稱河西王,魏封為涼王
若此之類,當稱何國
若謂之河南隴西乃是郡名。
若謂之秦、涼,則其所稱又國號屢改。
若不著名,知復為誰?
匹夫妄自尊大,即因其位號稱之,則王莽公孫述不當姓名也。
今欲將吳蜀十六國五代偏據者皆依三十國春秋書為某主,但去其僭偽字。
漢書趙王歇韓王信也,至其死則書曰卒,諡曰某皇帝廟號某祖某宗,獨南北朝書某主而不名崩薨之類。
從舊史之文,不為彼此升降如此理論之雖未為通,然非出己意免刺人眼耳。
不然,則依宋公明紀年通譜,以五德相承
晉亡之後元魏繼之黜,宋、齊、梁、陳、北齊朱梁皆如諸國稱名、稱卒,或以朱梁比秦居木火之間,及比王莽補無王之際亦可也。
五德之論出于漢儒由是並依天道,以斷人事不可斷者耳。
道原曰:晉元東渡南北分疆,魏周據中國,宋齊受符璽,互相夷虜,自謂正統,則宋齊與魏周勢當兩存之。
漢昭烈巴蜀晉元吳大帝興于江表後魏
若謂中國有主,蜀不得紹漢為偽,則東晉中國也。
吳之立,無所承為偽,則後魏無所承也。
南北朝書某主而不名魏,何以得名吳蜀之主乎?
君實曰:光因道原言,以吳蜀比南北朝,又思得一法。
、宋、齊、梁、陳、後魏、秦、夏、涼、燕、北齊後周五代諸國名號均敵,本非君臣者,皆用列國之法,沒皆稱殂,王公稱卒。
周、秦、漢、晉、隋、唐嘗混一天下傳祚後世,其子孫微弱播遷,承祖宗之業,有紹復之望,欲全用天子法以統臨諸國,沒則稱崩,王公稱薨。
東晉元帝已前稱崩薨而名列國劉備雖承漢後不能紀其世次
宋高祖楚元王,後李昇吳王是非可知不得漢光武晉元帝為例。
道原曰:嘗混一海內者并其子孫用天子法,未嘗相君臣者從列國法,此至當之論也。
然以晉元光武,茲事恐未當
晉失其政,五胡紛擾天命不常,唯歸有德
東晉德政勝,則僭偽之主必復為臣僕。
東晉
國異名號正朔,是德政不相勝也。
吳嘗稱臣,魏不能混一四海,不得用天子法。
東晉僻在江南,非魏之比,又諸國苻堅、姚健、姚萇慕容垂等與東晉君臣東晉得用天子之法乎?
若秦、夏、涼、燕及五代諸國,雖僭竊名號,皆繼踵仆滅,其興亡異于南北朝,此黜之不當疑也。
君實曰:道原黜秦、夏、涼、燕及五代諸國,愚慮所不到者。
然欲使東晉五胡並為敵國,則與光所見異。
晉元高祖曾孫瑯琊嫡嗣,其鎮建鄴、加鎮東皆西朝詔除也。
懷愍既死,賊庭天下推戴元帝者,時宗室領藩鎮
親強盛者,元帝而已
晉嘗奄有四海兼制夷夏,苻、姚、慕容垂等雖身不晉臣,其父祖皆晉臣,而東晉之視苻、姚,猶東周之視吳、楚也。
魏、吳俱為列國豈能相臣
稱臣于魏,猶勾踐之事夫差石勒之事王彌,非素定君臣之分者也。
然不晉武帝隋文帝之初,吳主、陳主當稱。
吳主皓陳主叔寶蕭琮附庸為當名否?
未平之前欲如魏,世與吳抗敵,宜如魏世。
列國法,晉傳于,宋傳于,齊傳于陳,當用宋、齊、梁、陳年號以紀諸國事跡。
陳亡之後用隋年號,隋未平以前稱隋主而不名
蕭琮為後附庸,與梁、陳非君臣,梁、陳不當蕭琮也。
君實曰:漢有國邑者則曰封某主某侯,無國邑者則曰賜爵關內侯
魏晉王率皆虛名
若云無國邑者,則亦有就國者。
沈慶之始興優近求改封南海,是食國租稅也。
若云有國邑,則有封外郡縣者。
如宋有始平王、魏有廣陵王也。
不知當書封某王侯
當書賜爵王侯
道原曰:南北朝諸王不就國,皆有國邑國官
宋孝武大明中,分實土郡縣僑縣境。
《宋志》雍州始平郡青州太原郡荊州河東郡,皆僑郡也。
齊志秦州始平郡,故宋有始平王
《魏志》豫州廣陵郡,故魏有廣陵王
不可賜爵,當云封王侯也。
君實曰:凡用天子法者,所統諸侯皆用稱薨。
《晉書·帝紀惟親王三公二王後稱薨,餘雖令僕方伯開府羊祜杜預之徒亦止稱卒。
《隋書·帝紀內史令、納言封國公郡公者亦稱卒,惟親王三公開府儀同三司稱薨。
新、舊唐書令僕中書令侍中平章政事參知機務政事皆稱薨。
若依古禮五等稱薨,則晉惠帝時令長卒伍皆有爵邑不可概稱薨。
西晉荀勗等為尚書令中書監令,雖用事不謂宰相東晉庾亮何充等始謂之宰相
欲自晉以後王爵三公宰相稱薨,餘皆稱卒。
南北朝王公亦稱卒。
至隋則令僕內史令、納言宰相
唐則平章政事宰相三師三公皆為散官,欲皆以為薨,可乎?
道原曰:周、秦、漢、魏諸侯稱薨,至晉已後王爵三公宰相稱薨。
或薨或卒,于例未勻。
不如陸淳例,皆稱卒。
君實曰:諸臣稱卒,誠為確論
但恨已進者周、秦、《紀》
不可請本追改
、隋、唐《紀》諸王三公三師稱薨,餘雖宰相亦稱卒。
尚書令僕及門中書權任所在謂之宰相,終非正三公也。
道原曰:散官若亦稱薨,宰相不應稱卒。
公元424年
君實曰:長曆景平二年正月丁巳朔二月丁亥朔後魏書》紀志是歲不日食
道原長編何故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公元422年
道原曰:宋高祖紀》永初三年正月甲辰朔景平元年正月己亥朔,皆與劉仲更曆合。
舊本八月乙未朔九月乙丑朔誤作辛丑,十月甲午朔作庚十一月甲子朔作庚子,十二月癸巳朔不誤。
十二月癸巳,則二年正月癸亥朔,二月癸巳朔三月壬戌朔,舊本乃誤作正月丁巳二月丁亥三月丙戌至四月辛卯不誤。
建康實錄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乙未義恭冠軍
丁未大風
皆與《宋書》紀同,唯《宋書》誤以二月正月
南史誤以二月朔己卯
君實曰:《晉帝紀:晉春秋紀年通譜隆安五年九月呂隆降秦,十月姚興侵魏。
道原何故元興元年五月姚興侵魏,八月呂隆降秦?
公元402年
道原曰:姚興載記姚平伐魏、姚碩德呂隆
碩德姑臧
姚平乾城陷之,遂據柴壁
魏軍攻,汾水守之。
碩德持久計,懼,遂降
姚平汾水,死。
《魏書》天興五年五月姚興遣其弟義陽王來侵平陽攻陷乾壁。
八月車駕西討,至乾壁,固守進軍圍之,姚興悉舉其眾來救。
帝度蒙坑,逆擊軍,大破之。
十月赴水死。
天興五年晉之元興元年
五月也,八月
魏圍姚平于乾壁,然後呂隆降于碩德,則是八月也。
《晉紀》隆安五年九月呂隆降秦。
十月姚興侵魏者,誤也。
晉去中國遠,事得于傳聞,故或前一年,或後一年載紀往往按諸國書,而本紀晉時起居注,故差誤特甚
公元416年
君實曰:《晉紀》義熙十二年二月姚興死,子泓嗣。
五月司馬休之魯宗之姚泓
道原何故義熙十二年五月司馬休之魯宗之姚興
公元415年
道原曰:姚興載記晉義熙十一年正月荊州刺史司馬休之雍州刺史魯宗之劉裕相攻,遣使來求援。
五月休之等為所敗,奔于
《晉書·休之傳》亦云:奔姚興
是十一年五月姚興未死
姚興載記後魏本紀十六國春秋北史僭偽附庸
南史·宋武帝紀》姚興義熙十二年二月死,是《晉紀》誤以十二年二月十一年二月,故休之等奔秦亦誤云奔姚泓也。
君實曰:武陵王紀本傳大寶二年四月僭位于蜀,年號天正,與蕭棟暗合。
識者尤之曰:于文天為二人,正為一止,言各一年而止也。
道原何故承聖元年武陵王紀即位于蜀?
公元551年
道原曰:南史·簡文紀大寶二年八月侯景即位
明年四月武陵王紀僭號于蜀。
蕭棟大寶二年八月即位改元天正,若大寶二年四月改元事,乃在先,非是暗合。
·本傳次》:西陵時陸納未平,蜀軍復逼,元帝憂之。
陸納承聖元年十月反,則大寶二年不應陸納未平也。
故從帝紀承聖元年武陵王紀僭號為是
君實曰:然。
君實又曰:都督刺史有止督本州者,刺史專統本州何謂更加督字?
南史略去所督州名,但云加都督都督虛名乎?
公元552年
道原曰:·百官志》晉太康中刺史治民都督知軍事,至惠帝乃并任。
非要州則單為刺史,是刺史不加督字者不得總其統內軍事也。
檀道濟都督江州之江豫州西陽新蔡晉熙四郡諸軍事
江州刺史·晉宋志》江州領郡九,豫州領郡十。
道濟止得都督四郡
南北朝時軍任甚重,都督虛名哉?
南史但云:江州刺史,務欲省文,不知害義也。
公元491年
君實曰:後魏·禮志太和十五年,詔尊烈祖太祖顯祖二祧
帝紀太宗永興二年,諡道武宣武皇帝廟號太祖
不言烈祖
道武功業最盛,廟號世祖
何為不預二祧
道原曰:道武追尊神元,廟號始祖平文廟號太祖昭成廟號高祖,皆為不遷之廟
太宗宣武帝號,不應又號道武廟為太祖
史官舉後廟號耳
孝文去文太祖之號,亦必去昭成高祖之廟號,故孝文廟號高祖
魏收《序紀》惟稱始祖神元皇帝,而平文昭成皆不冠廟號也
禮志·詔書云:烈祖創業之功,世祖開拓之德。
其以道武太祖比,后稷世祖烈祖二祧比。
文武顯祖字,上脫世祖二字也。
君實曰:《
公元501年
高祖紀》:中興元年十二月宣德皇后授高
公元502年
大司馬,依晉武陵王承制故事
二年正月,又加高祖大司馬解承制,何也?
道原曰:舊本梁高祖紀》中興二年正月大司馬解承制
·和帝紀》亦云:大司馬梁王解承制後人誤于大司馬上加高祖三字也。
公元485年
君實曰:《魏紀》太和九年均田詔云:還受生死為斷。
《志》云:十五以上受田
又云:及課則受田,老免則還田
又云:有舉戶老小癃者,年踰七十不還,是不以生死為斷也。
又云:所授之田率倍之。
是受四十畝者,更受八十畝閒田歟?
桑田不在還受之限,是民于田中種桑者即得為永業歟?
又云:非之土,夫給一畝或給二十畝或十六畝,何其不均也?
又曰:應還之田不種桑,是露田又不種歟?
又云:嘗從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何哉?
又云:一人田正從正,倍從倍,不得隔越他畔。
是二者必須相鄰地形安得如此
井田廢久矣,天下民田也。
魏計人口奴婢皆以田給之,其亦有說乎?
道原曰:後魏·食貨志》云:諸遠流配謫無子孫戶絕者,墟宅盡為公田給授受。
均田制度,似今世官田
絕戶出租稅,非如三代井田也。
劉、石、苻、姚喪亂之後土田無主,悉為公田
兼并大族外,貧民往往無田可耕,故孝文官田以給之。
有分丁口計畝給田,老死還納別授壯者,非若今世作全戶稅佃,不計歲月,但不得典賣耳。
詔書言其略,故云還受以死生為斷。
本志言其詳,故有還不還之別也。
不栽樹者謂之露田
男夫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男夫之有婦者,共受六十畝也。
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
戶內更有一丁未娶者,及有牛一頭,又受三十畝也。
限四牛。
所受之田率倍之者,謂每一丁一牛則倍三十畝
丁、牛雖多,給田止于一百二十畝,故曰限四牛也。
受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前後種桑五十,樹五株三根
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蒔、
謂初受田者雖娶婦,同一戶不復給田。
之土,惟種棗八株,故止給一畝
下文云:麻布之土,男夫及課別給麻田十畝婦人五畝,并地亦十六畝也。
桑田用力最多,欲勸人種,故賜為永業田
露田還受,故不得種桑麻也。
恆從見口有盈者無還無受不盈者受種如法,謂種桑不還田計。
男夫及丁口其合給田畝外,田有亦許為主,但不受亦不還耳。
受少田者,復受于官。
桑果故盈者,得賣其盈。
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也。
一人之分,正從正,倍從倍,不得隔越它畔。
下文云:進丁受田,嘗從所近。
謂取逐戶傍近,不必相鄰也。
唐制:丁男一頃十分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則身死承戶者受之,口分沒官更給人。
後諱世字,故云永業
魏、齊、、隋享國日淺兵革不息農民常少曠土常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
承平日久丁口滋眾,官無閒田,不復給受,故田制空文
新唐書·食貨志》言:口分世業之田壞而為兼并,其意似以為井田之比失之遠矣。
君實曰:然。
劉羲仲·通鑑問疑九則
君實訪問道原疑事,每卷不下數條,論議甚多不能盡載,載其質正舊史差謬者。
道原書局,止類事勒成長編,其是非予奪之際一出君實筆削
羲仲不及君實不備凡例是非予奪所以然之故。
范純夫亦嘗預修通鑑,乃書所疑問焉。
漢之薛、包、、容等舊史止附別傳通鑑具載事跡不可不謂廣記。
淮南王太史公皆稱屈原離騷日月爭光通鑑乃削去屈原汨羅、撰離騷等事
歷代儒林文苑隱逸傳直入削去七八。
春秋秋毫之善,通鑑掩日月之,此羲仲所疑一事也。
二京三都等賦解嘲《賓戲》等文通鑑皆不書,而孟子梁惠王荀卿臨武難疑答問通鑑漏略一句,荀、孟事跡隱沒不書。
太史公之于管、晏猶次其傳而不論其書,司馬公之于孟、荀乃論其書而不次其傳,此羲仲疑二事也。
公元前209年
通鑑·吳蜀曰主、曰殂,南北朝曰主、曰帝、曰殂。
司馬公言地醜,德齊不能相一
列國之法庶幾不誤,事實近于至公
世宗李昪唐國主仁宗元昊夏國主
主與帝,非列國也。
司馬公論正統歐陽略同,而歐陽天下有統,以有統書之,天下無統,以無統書之。
通鑑若言有統,則不當書南北朝為帝;若言無統則不當書南北朝為主
羲仲所疑三事也。
宋高祖射蛇新洲明日青衣童子杵藥,曰:我王為劉寄奴所傷
寄奴王者,不可殺
高祖叱之皆散。
通鑑凡此符讖事皆不書。
秦二世元年漢高祖斬蛇事,高祖斬蛇符讖乎?
通鑑何以書此?
羲仲所疑四事也。
公元530年
陸雲本無元學,夜行迷路,見一少年,與談老子
後尋宿處,乃王弼冢。
自此談元殊進。
通鑑凡此類神怪事皆不書。
梁中大通二年書寇祖仁藏金事,祖仁藏金非神怪乎?
通鑑何以書此?
羲仲所疑五事也。
北齊神武出征,遇天寒雪,使人舉氈,陳元康于氈下作軍書飄飄運筆俄頃數紙。
神武目之曰:此何如孔子
通鑑凡此過褒事皆不書。
漢延光元年荀淑,比叔度顏回,不知叔度顏回何異元康孔子
羲仲所疑六事也。
公元399年
孫彥高定州默啜州城彥高倒,鎖宅門告其奴曰:善守宅門,勿與鎖鑰
凡此類過貶事皆不書。
晉隆安三年王凝之鬼兵大道,不知凝之鬼兵何異彥高鎖鑰
羲仲所疑七事也。
公元476年
通曆大業記》煬帝文帝通鑑書曰:上崩,中外頗有異論。
《唐曆》新唐書武后太子弘,通鑑書曰:太子弘薨,時人以為武后殺之。
通鑑疑以示疑。
宋元徽四年馮太后顯祖事,唯天象志》云:獻文暴崩,實鴆毒
元行沖國典云:馮太后壯士太上入謁,遂崩。
司馬公安知為鴆顯祖
司馬公又安知鴆顯祖者是馮太后與否也?
羲仲所疑八事也。
以上八則問〉
純夫曰:足下可謂善問。
祖禹敢不答?
其間所問節目曩日當陪論議,因足下之問可以解諸儒之疑,此通鑑起予之助也云
羲仲純夫書,悔難通鑑為書
君實寓局祕閣道原實預討論君實道原皆以史自負同心協力,共成此書。
曰光之得道原,猶瞽師之得相者也。
范純夫、劉貢父司馬公休亦推道原功力最多。
君實有言:光修通鑑,唯王勝之借一讀,他人讀未盡一編欠伸思睡矣。
揚子雲云:後世復有子雲,元必不廢矣。
方今春秋尚廢,況此書乎?
聊用自娛餘生而已
嗚呼
君實所以用意遠矣,非為寡聞淺見道也。
君實始成通鑑,以道原遺言通鑑定本,乃錄一本以付其家,而告羲仲曰:先君子臨終遺言恨不見書成,而此書之成,先君子居多
他日須有從足下之者,若欲傳,當傳予之,非獨區區之懇,亦先君子之志也。
然則君實羲仲亦厚矣。
羲仲痛恨先人不及見奏成書,又懼後世有以小言破言、以小道害道。
不幸而似羲仲者,故纂集往復問難,使後世有考焉。
以上答問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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