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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四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錄
 制誥雜錄
文學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制誥雜錄
《漢孔氏尚書序》:夏商周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
歸一揆是,故歷寶之以為大訓
晉李充翰林論誡誥,施於弼違
文心雕龍·書記篇》:制者,裁也。
上行於下,如匠之制器也。
中說·禮樂篇》文中子曰:七制之主,道斯盛矣。
薛收曰:何為其然
子曰:嗚呼
惟明王能受訓
曰:無制而有訓,何謂也。
子曰:其先帝之制未亡乎。
大臣之命尚正乎。
無制而有訓天下,其無大過矣。
否則蒼生不無大憂焉。
《問易篇》賈瓊太平可致乎。
子曰:五帝之典、三王之誥兩漢之制,粲然可見矣。
 又曰:春秋作而典誥絕矣。
元經興而帝制亡矣。
《述史篇文中子曰:漢魏禮樂,其末不足稱也。
制誌詔冊幾乎典誥矣。
周公篇》文中子曰:帝者之制,恢恢乎其無所不容
其有大制天下而不割乎。
其上湛然,其下恬然天下之危與天下安之;天下之失與天下正之;千變萬化常守中焉。
卓然不可動乎其感,而無不乎,此之謂帝制矣。
大唐新語:隋制:員外郎監察御史吏部注,誥詞尚書侍郎與之。
貞觀已後員外郎制授
則天朝,御史制授
肅宗靈武大位強寇在郊,始令中書功狀除官,非舊制也。
《談錄》:王二丈禹偁,忽一日閣中商較元和長慶中名賢所行,詔誥有勝于尚書者,眾皆驚。
請益之曰:只如元稹行。
牛元翼制云:殺人盈城,汝當深誡孥戮示眾,朕不忍聞。
尚書云:不用命戮于社。
又云:予則孥戮,汝以此方之書不如矣。
今之朝廷多不知典故,亦須記之。
只如中書舍人閣老更不下知制誥不同他官耳。
或以他官充翰林學士,卻須下知制誥
何者
制誥中書所掌翰林不當主之近代宰相節帥
除拜出自宸衷,不欲預聞于外。
故以隔日宰臣百官出後,密召翰林學士懷具員冊入禁上前議定,是夕草制。
謂之內制中夜進入五更降出,以麻紙大書之,一行可三字,謂之白麻
何者
黃紙始自唐高宗已來只是中書出敕得使所以內制麻紙
翌日,乃以繡幞蓋於箱中,置于案上,謂之麻案臺。
御座左右候,進呈事,退即降麻而宣之。
訖送中書出敕寫官告敕紙廣幅與常紙不同
月日先後,署執政參政宰相署字後方次列使相御,不押字,亦不控斷,行其官告卻,只下直知制誥官,名宣奉行,更不下元麻詞
翰林學士名銜翰林學士,無例于中書行,詞故也。
然後,選中上事書日於閤門,受誥敕,後始赴上
使相中書宰相上至中書都堂,正宰相坐東位,使相看。
幾員列坐西位,訖然後逐位就牙床、小案子判案三道,仍側坐一腳候。
幾員各判案訖,正宰相退,然後使相是。
幾員並正面並坐受賀,其參政中書都堂無位宰臣官告五色花羅紙寫,犀軸一如太君官告樣。
此事庶僚多不知,因而記之。
退朝錄》外臣節度使,景德前止舍人院作制
楊文公外制集議潘羅支廝鐸督。
朔方軍節度數制是也
其後,遂學士院降麻大禮加恩將相後數日方下。
然不鎖院,不宣麻,近遂同將相例,鎖院告廷矣。
唐節度使僕射尚書侍郎謂之納節,皆不降麻
舍人院出制。
天禧中丁晉公保信軍節度使,除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先公西閣當制
至和中韓魏公武康軍節度使,除工部尚書三司使降麻,非故事也。
漢乾祐中樞密使始降麻,如將相之制,本朝循之。
石元懿罷為僕射,亦降麻
高文莊田宣簡
呂寶臣罷,止舍人院出告。
公元963年
太祖建隆四年南郊改元乾德
是歲,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而郊禮
十六日何也。
乃檢日曆其赦,制云:律且協于黃鍾日,正臨于甲子
乃避晦而十六日甲子郊也。
修實錄以此兩句太質而削去之,遂失其義。
皇祐二年,當郊而日至復在晦宗袞,遂建明堂之禮。
予家有范魯公雜錄記》近世王公主制中皇子皇弟皇女,疑皇字相承為例,止合云。
第幾弟、第幾女云。
鄰幾雜誌:龐相令制,後舍人自署其名
永叔云:誥身後吏部判官,誥院者當押字爾。
歸田錄國朝之制,知制誥必先而後命。
有國以來百年不試而命者纔三人陳堯佐楊億忝,與其一爾
公元1057年
嘉祐二年樞密使田公況罷為尚書右丞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罷樞密使降麻,而止以制除
往時高若訥樞密使所除官職正與田公同,亦不降麻,遂以為故事
真宗時丁晉公謂平江軍節度使除兵部尚書參知政事節度使,當降麻,而朝議惜之,遂止,以制除
近者,陳相執中罷,使相僕射乃降麻。
龐籍節度使觀文殿大學士又不降麻,蓋無定制也。
王元之翰林嘗草夏州李繼遷制,繼遷潤筆物數倍於常,然用啟頭書送,拒而不納,蓋惜事體也。
近時舍人院草制,有送潤筆物。
稍後時者,必遣院子詣門催索而當送者,往往不送,相承既久,今索者、送者皆恬然不以為怪也。
公元1022年
燕王元儼太宗幼子也。
太宗八人真宗朝,六人亡歿
至仁宗即位,獨燕王在,以皇叔之親,特見尊禮
契丹亦畏其名,其疾亟時,仁宗幸其宮親,為調藥平生未嘗朝政遺言,一二事皆切於理。
余時知制誥所作贈官制所載,皆其實事也。
公元1057年
東坡志》:林樂天行,張平叔戶部侍郎判度支知制誥,云:吾坐而決事丞相以下不過四五,而主計之。
臣在焉,以此知唐制主計,蓋坐而論事也。
不知四五者悉何人。
平叔鹽法至為割剝事見退之,集今樂天制誥,亦云:計能秋毫,吏畏如夏日,其人必小人也。
夢溪筆談本朝要事對稟,常事進入畫可然後施行謂之熟狀
事速不及待報,則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謂之進草
熟狀白紙書,宰相押字,他執政姓名
進草黃紙書,宰臣執政皆於狀背押字
堂檢,宰、執皆不押,唯宰屬於檢背書日,堂吏書名用印
此擬狀有詞,宰相押檢不印,此其為異也。
大率人風俗,自朝廷下至郡縣決事皆有詞,謂之判,則書判是也
押檢二人,乃馮道李愚也。
狀檢瀛王親筆,甚有改竄勾抹處。
《舊五代史應順元年四月九日己卯鄂王薨。
庚辰,以宰相劉昫判三司
正是十日,與此檢無差。
宋次道開元宰相奏請鄭畋鳳池槁草《擬狀注制集》多用四六,皆宰相自草。
今此擬狀,馮道親筆,蓋故事也。
公元934年
予嘗購得後唐閔帝應順元年案檢一通,乃除宰相劉昫判三司堂檢。
前有擬狀云:具官劉昫
右,伏以劉昫經國才高,正君志切,方屬體元之運,實資謀始之規。
宜注宸衷,委司判計,漸期富庶,永贊聖明
臣等商量,望授依前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兼判三司散官勳封如故未審可否
如蒙允許,望付翰林降制處分,謹錄奏聞。
其後有制書曰:宰臣劉昫,可兼判三司公事,宜令中書門下依此施行
中書門下准此
四月十日
御前新鑄之印。
與今政府行遣稍異。
外制凡草制除官,自給諫、待制以上,皆有潤筆物。
太宗時,立潤筆錢數,降詔刻石舍人院
除官,則移文督之。
在院官下吏人院騶,皆分霑。
元豐中,改立官制,內外制皆有添給,罷潤筆之物。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親幸
至今學士上日正坐他日不敢獨坐
故事堂中視草臺,每草制,則具衣冠據臺而坐。
今不復如此,但存空臺而已
避暑錄話》:余在建康李氏子,自言宗室後,持其五代而上告,五通赦書求官縑素
雖弊字畫猶如新。
其最上,廣川郡汾州刺史李暹一告精好,其初書舊銜趙州刺史次云右可汾州刺史云云
然後,書告詞先言門下末言主者施行,猶今之麻詞也。
開元二十年七月六日下,後低項列:銀青光祿大夫兵部尚書、兼中書令集賢殿學士云云
蕭嵩中書侍郎知制誥王丘奉行此,中書省官也。
再起項列:侍中吏部尚書弘文館學士光庭黃門侍郎給事中等言:制出如右請,奉制付外,施行謹言年月畫制
可者門下省官也。
再列尚書左丞相闕,開府儀同三司行,尚書右丞相云
侍中云蓋庭前銜而不名次,列吏部侍郎,林甫彤告某官奉被制書如右符,到奉行年月日,下者尚書省官也。
璟與林甫肜三名皆親書,大如半掌,極奇偉
裴光庭宋廣平李,林甫肜當為韋肜,中書省官書姓而門下尚書省則不書。
光庭以兼吏部尚書故,再見尚書省官,而不名蕭嵩裴光庭學士結銜在官下。
余見唐告多大抵皆吏部告,惟此中書所命如今堂除者。
故有辭但前不言敕,而言門下為異。
爾兵興以來先代遺跡,存者無幾可以示後,生之樂,多聞者也。
石林燕語:唐誥敕宰相複名者皆不出姓,惟單名出姓
以為宰相人所共知不待書姓而見。
余多見人告身類如此。
國朝宰相單名,亦不出姓,他執政則書所以異,宰相之禮也。
宰相監修國史,止用敕,不降麻
世皆言自趙韓王以來失之,然韓王相時范魯公三相俱罷,中書無人乃以太宗押敕,則雖相亦是敕除,未嘗降麻
國初典禮猶未備也。
卻掃編》:按歐陽文忠公慶曆制,草序曰:除目所下,率不一二時,已迫丞相出,故不得專一思慮
工文字以盡道,天子難喻之意,而還誥命三代之文。
劉原甫侍讀墓誌,稱其文章敏贍,嘗直紫微閣
一日追封皇子公主九人方將下直為之,立馬卻坐一揮九制凡數千言文辭典雅,各得其體。
由是言之則是,除目既下,必用是日。
草詞且不得從容下,直而為之也。
元祐初林子中樞密中書舍人言者論其非,因及張邃明中書曰:昨日主者督撰告詞甚急,意之為謀,欲受命,成其姦黨也。
命詞之限,當元祐時已不得如前者之迫矣。
翟公㢲資政政和間詞命獨為一時之冠,然文思遲澀尤惡人趣之。
有趣之者默誌其旁,凡一趣則故一日,有遷延至旬餘者,其後人稍聞之,莫敢復趣矣。
舊制,凡掌外制必試而後命。
非有盛名楊文公歐陽文忠蘇端明未嘗輒免。
故世,尤以不試為重。
然故事,苟嘗兼攝雖僅草一制,亦復免試
渡江後,從班多不備官,故外制兼攝者。
及後,為真循例得免,近歲,有偶未兼攝而徑除者,又特降旨免試焉。
玉堂雜記內制名色不一儤值時,或未詳體式
故凡詞頭下者院吏必以片紙錄舊作於前,謂之屏風
兒子嘗跋王岐公蘇文定公詔草謝表備言至今不廢。
蓋其來久矣,國初陶穀一生依本畫葫蘆,殆謂是耶。
公元732年
老學庵筆記蘇子容詩云:起草才多封卷,速把麻人眾引聲長。
蘇子由詩云:明日白麻好語曼聲繞殿中央
昔時宣制曼延其聲,如歌詠之狀。
張天覺自小鳳拜右揆,有旨下閤門,令平讀,遂為故事
謝任伯參政,在西掖草。
蔡太師謫,散官大為士大夫所稱,其數京之罪曰:列聖詒謀之憲,度掃蕩無餘。
一時異議之,忠賢耘耡略盡其語,出於張文潛唐明皇曰:太宗法度廢革略,盡貞觀風俗變壞無餘也。
江鄰幾嘉祐雜志言:唐告身初用紙,肅宗朝,有用絹者。
貞元後,始用綾。
予在成都,見周世宗劉仁贍侍中告,乃用紙,在金彥亨尚書之子處。
童汪錡能執干戈以衛社稷,本謂幼而能赴國難耳,非姓童也。
翟公巽童貫告詞云:爾祖汪錡誤也。
或云故以戲之。
公元735年
容齋隨筆唐人告命,故顏魯公自書告身,今猶有存者。
韋述集賢注記,記一事尤著,開元二十三年十月,制加皇子王已下官爵,令宰相朝官工書者,就集賢院告身以進,于是宰相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蕭太師嵩李尚書暠崔少保琳陳黃門希烈嚴中書挺之張兵部均韋太常陟,褚諫議庭誨十三人,各寫一通,裝縹進內,上大悅,賜三相絹各三百匹,餘官各二百匹。
唐書考之,是時,十三王並授開府儀同三司,詔詣東宮尚書省上日百官集送,有司供帳設樂,悉拜王府官屬,而不書此事。
虞世南卒後,太宗夢見之,有若平生
翌日下制曰:世南隨物化,倏移歲序。
昨因夜夢,忽睹其人,追懷遺美,良增悲歎
宜資冥助,申朕思舊之情,可于其家為設五百僧,齋并為造天尊一軀
太宗之夢世南,蓋君臣相與之誠所致,宜恤其子孫,厚其恩典可也。
齋僧造像、豈所應作。
形之制書,著在國史,惜哉,太宗而有此也。
公元1020年
真宗末年屢疾,每視朝不多語言命令間或不能周審,前輩雜傳記多以為權臣矯制,而非也。
錢文僖翰林,有天禧四年筆錄,紀逐日鎖細家事,及一時奏對,并他所聞之語,今略載於此
寇萊公罷相之夕,錢公當制,上問:與何官得。
錢奏云:王欽若近出,除太子太保
上曰:近上是甚
云:太子太傅
上曰:與太子太傅
又云:更與一優禮。
錢奏但請封國而已
樞密有五員,而中書參政李迪一人後月餘,召學士楊大年,宣云:馮拯吏書李迪吏侍
更無他言。
楊奏:若只轉官合中書命詞,唯樞密使平章事,卻學士院降制。
上云:與樞密使平章事
楊亦憂慮,而不復審,退而草制,以吏部侍郎集賢相樞密相。
四日,召知制誥晏殊退,乃召錢。
上問:馮拯如何商量
錢奏:外論甚美,只為密院卻有三員正使三員副使中書依舊一員以此外人疑訝
上云:如何安排
錢奏:若卻令中書即是昨夜錯誤,但於曹利用丁謂中選一人中書,即並不妨事
上曰:誰得。
錢奏:丁謂文官,合入中書
上云:入中書
遂奏授同平章事
又奏玉清宮使,又奏昭文國史
又乞加曹利用平章事
上云:與平章事
此際除拜,本真宗啟其端,至於移改曲折,則其柄乃係詞臣可以舞文容姦,不之覺也。
寇公免相四十日,周懷政之事方作,溫公記聞蘇子由龍川志》、范蜀公東齋記事,皆誤以為懷政而罷,非也。
予嘗以錢《錄》李燾采取之,又誤以召晏公為寇罷之夕,亦非也。
容齋續筆》唐人功名富貴之盛,未有郭汾陽右者
然至其女孫為憲宗正妃,歷五朝,母天下,終以不得志宣宗而死。
自是支胄復振,及本朝慶曆四年訪求厥後,僅得裔孫元亨布衣中,以為永興軍助教
歐陽知制誥,行其詞曰:繼絕世褒,有功非惟推恩以及遠,所以天下為人臣者,焉況爾。
先王名載舊史勳德之厚,宜其流澤無窮,而其後不可以廢往,服新命以榮厥家。
且以二十四考中書令之門,而需一助教以為榮吁。
亦淺矣,乃知世祿不朽春秋,諸國至數百年者,後代不易得也
容齋三筆士大夫告命間有錯誤,如文官則猶能自言書鋪不敢大有邀索
右列可憐,而軍伍中出身者尤甚
予撿詳密院諸房,日有涇原副都軍頭,乞換授所持宣內添注副字為房吏,所沮都頭不能自明樞密,以事見付。
予視所添字與正文一體以白兩樞曰:使訴者為姦,當妄增品級不應肯以都頭自降為副其為寫,宣房之失無可疑也。
以為然,乃為改正武翼郎李青當磨勘尚左驗其文,書其始,為大李青吏,以為罔冒青無詞以答周茂振權。
尚書閱其告,命十餘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誤去大字,故後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遷秩且給公據付之兩人者幾困於吏手,幸而獲直用是以知,枉鬱不伸者多矣。
中書舍人承受詞頭,自唐至本朝,皆只就省中起草付吏,逮於告命之成,皆未嘗越日。
故其職為難,其以敏捷稱者如韋承慶下筆輒成,未嘗起草
陸扆初無思慮揮翰如飛;顏蕘草制數十無妨談笑鄭畋無滯思同閣筆劉敞出局倚馬一揮九制,皆見書於史策,其遲鈍窘擾者,如陸餘慶至晚不能一言,和閉戶精思遍討群籍,與夫斲窗舍人紫微失卻張君房之類。
蓋以必欲速成故也。
周廣順初中書舍人劉濤責授少府少監分司西京坐遣男頊,代草制詞也。
時為監察御史,亦責復州司戶
南渡以來典故散失,每除書之下,先以省劄授之,而續給告以是遷延稽滯
段拂居官時,纔還家掩關謝客,畏其趣詞命也。
先公使虜,歸除徽猷閣直學士時,劉才當制日,于漏舍囑之,至先公出知饒州幾將一月,猶未受告,其他倩諉朋舊俾之假手者多矣,故膺此選者不覺其難殊與昔異。
公元1158年
內庭婦職遷敘皆出中旨,至中書命詞
尚書內省官,固知其為長年習事
如司字、典字、掌字知其為主守之微者,至于紫霞帔國夫人,則其年齡長少爵列崇卑無由可以測度
紹興二十八年九月仲兄以左史直前奏事,時兼權中書舍人
高宗聖訓云:有一事待與卿說。
昨有宮人宮正者封夫人,乃宮中管事人,六十餘歲,非是嬪御,恐卿不知。
兄奏云:係王剛中行詞
剛中除蜀,帥係臣書黃容臣別撰入。
上頷之。
後四日,經筵留身奏事奏言前日面蒙宣諭永嘉郡張夫人告詞既得聖旨即時傳旨三省欲別撰進。
昨日宰臣傳聖旨,令不須別撰。
上曰:乃皇后閤中老管事人,今六十六歲,宮正,乃執事者。
昨日宰執奏欲換告,亦無妨,礙不須別進。
今已年老多病,但欲得稱呼耳。
蓋昨訓詞中稱其容色云。
公元983年
容齋四筆》祖宗知制誥六員
故朝廷除授,雖京官磨勘選人改秩奏薦門客恩科助教率皆命詞,然有官列已崇,而有司不舉者多出時相之意。
劉原甫外制,以任顓落職不降誥詞
奏陳以為非,故事得旨施行之。
已而劉元瑜王琪降官,直以敕牒
劉又言:非朝廷賞罰訓誥毖重之意,今觀劉集有太平州文學
嗣立,改江州文學制云:昔先王簡,不帥教不變者屏之,裔土終身不齒
若爾之行,豈足顧哉。
然猶假以仕板徙之善,郡不貲之恩也。
勉思自新,無重其咎。
未幾嗣立又徙洪州,制云:爾頃冒憲典,遷之潯陽,復以親嫌法當避夫,薄志節廉恥者,固不可使處有嫌之地。
益徙豫章思,自湔滌嗣立之事微矣。
乃費兩誥,讀此命書可知其人漫書之,以發一笑
宰相拜罷恩典重輕詞,臣受旨者得以高下其手
李文正公昉太平興國八年,以工部尚書集賢史館相端拱
元年布衣馬周所訟,太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為右僕射,令詔書切責黃中
言:僕射百寮師長,今自工書拜,乃為殊遷,非黜責之義。
若以均勞逸為辭,斯為得體
上然之,其詞略云:端揆崇資非賢不授,素高聞望,久展謨猷謙和,秉君子之風,純懿吉人之美,輟從三事,總彼六卿,用資鎮俗清規,式,表尊賢茂典,其美如此
淳化二年復歸舊廳。
四年又罷,優加左僕射學士
張洎言近者霖䨙百餘日,職在燮,和陰不能決,意引退僕射之重,右減於左位,望不侔
因而授之何以示勸上,批奏尾,止令罷守本官
草制峻詞深詆云:燮和陰陽輔相天地,此宰相之任也。
苟或依違在位啟沃無聞,雖居廊廟之崇,莫著彌綸之效,宜敷朝旨用罷鼎司
自處機衡,曾無規畫化源,而滋久孤物。
望以何深俾長中臺尚為優渥可依尚書右僕射知政事
歷考前後制麻只言可某官。
其云:罷知政事者,創增之也。
國史傳》云:厚善,及罷,草制如此
紹興二十九年沈該罷制學士周麟之於結句後添入可罷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
蓋用此云。
西溪叢語》:麻三剝四謂:麻一行三字,剝一行四字
唐文粹》陳黯禹誥禹賢,益以天下與益采其謳謠之。
所歸卒讓於啟,故啟不由父授而書無典訓,追其旨作禹誥。
歐陽修謝絳墓誌:公於制誥,尤得體,世所謂常楊元白未足多也。
周必大跋》劉沆拜相,誥制詞與。
實錄所載不同,多為史官潤色,惟不改雅性內融敏識先覺八字後世公議後世褒詔也。
朱子語類南豐擬制有數篇,雖雜之三代誥命中亦不愧
東坡制詞議論
李漢老曰:張樂全高簡粹純,王禹玉溫潤典裁元厚之精麗穩密蘇東坡雄深秀偉,皆制詞傑然者。
揮麈前錄本朝五代以來吏部給初出身官告身,不惟歲數,兼說形貌如云長身品,紫棠色,有髭髯大眼,面有若干痕記;或云短小,無髭,眼小,面瘢痕之類,以防偽冒
至元改官制,始除之。
靖康之亂,衣冠南渡承襲偽冒盜名字者多矣,不可稽攷,乃知舊不為無意也。
唐朝世掌絲綸以為美談
本朝以來兄弟禁林者:竇可象儀、弟望之儼
宋元憲景文
王荊公和父
韓康公持國
蘇翰林子由
曾文肅文昭
蔡元長元度
子裳、子文。
康伯賓老
宇文仲達叔通
父子李文正昌武
晁文元文莊
梁翰林、懿肅適。
蔡文忠仲遠延慶
錢希白、子飛。
蘇儀甫子容
一家張尚書洎、唐公瓌邃明璪。
范蜀公、子功淳父元長,而淳父元長父子也。
錢氏又有純老、穆父焉。
葉道卿少蘊
蔡君謨之於元長兄弟,亦一族也。
外制前人俱嘗掌之,惟曾南豐文昭文肅兄弟三人焉。
孔經父常父,劉父、贛父,與從子少馮又對掌外制也。
近日洪忠宣父子再見之。
明清少游外家
年十八九時,從舅曾宏父台州
筆吏楊滌者,能詩,亦可,言其外氏唐元相國之裔,一日告身來,乃微之拜相綸軸也。
銷金雲鳳綾,新若手未觸。
白樂天行并書。
後有畢文簡夏文莊元章簡諸公跋識甚多
尋聞為秦熹所取,恨當時不能入石,至今往來於中也。
丹陽呂城閘北委巷竹林中,有李格秀才者,自云宗室,系本大鄭王房。
出其遠祖武德、正以來告命敕書凡百餘,亦有薛少保顏魯公書者,奇甚。
明清每語親舊,經繇不惜一訪而閱之,李生亦不靳人之也。
公元1064年
揮麈後錄明清嘗得英宗批可進狀一紙梁才甫家,治平元年宰執書臣而不姓,且花押不書名,以歲月考之,則韓魏公曾魯公歐陽文忠公趙康靖作相、參時也。
但不曉不名之義。
後閱沈存中筆談云:本朝要事對稟,常事進入畫可然後施行謂之熟狀;事速不及待報,則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謂之進草
熟狀白紙書,宰相押字
始悟其理。
不知今又如何耳。
貴耳集》祖宗典故同姓封王
不拜藝祖載諸太廟,獨趙忠定特出此典,故隨筆卻稱云不受相,麻而除樞密使三洪素知典故者,亦及此未曉也。
齊東野語蜜章二字,見《晉書》山濤等傳,然其義殊不能深曉
自唐以來文士用之近世洪舜俞行,喬行簡祖母制。
亦云欲報食飴之德,可稽制蜜之章蜜字,皆從虫相傳
贈典既不刻印,而以蠟為之蜜。
即蠟所以謂之蜜章
劉禹錫杜司徒,謝追贈表云:紫書忽降於九重密印加榮於後夜
李國長神道碑煌煌密章肅肅綸言王。
崇述神道碑云:沒代流慶密章下賁宋祁孫奭諡議云密章加等昭飾下泉,又祭文云:恤恩告第蹄書密章密字,乃並從山莫知其義為孰,是豈古字通用乎。
或他別有所出也。
清波雜志:頃見唐人官誥印,文細如絲髮。
本朝印文麤厚漫泐遲速雖係官府,事之繁簡舊傳,唯三司
開封省府,事最繁劇所用印歲一易
學士院印乃景德年鑄,在京百司所用無如此久者。
詞頭王言賞功罰罪,若風雷鼓舞天下要當公論載於訓詞,以昭示懲勸某,除名官。
若其人非素所與者,必微寓詆誚於一二字,中審其人,不能此除。
曷不尋繳還之制,顧假命令以快我之好惡,其可乎。
得一誥詞云:朕眷禮勳臣,既極異姓王貴疏恩,私室併侈如夫人之榮,以爾脩態橫生芳性,和適會膺,無卹之貴,終隆絡秀之家爰。
錫命書靡拘常典用肇封於大郡
正位小君,往服寵光,益循柔履。
紹興間權外制某人如夫人,及脩態橫生或者王言有疑時,勳臣嫡室尚在正位小君之語亦有疑。
玉海白氏制朴一卷居易裒類制詞事,語以備撰述之用元稹詩,白樸流傳用轉新注云:樂天於翰林中書,取書詔批答詞等,撰為程式禁中號曰:白樸每有新學士求訪寶重過於六典
公元1058年
嘉祐三年六月歐陽修將國朝以來學士院所撰制誥文書,各以門類,依其年次號為學士院草錄
仍乞差學士兩員掌之,甲寅學士院編錄
公元1029年
天聖七年十二月庚子,詔中書自今朝官以上告詞別錄本上禁中
公元1163年
隆興元年翰林承旨洪遵中興以來玉堂制草序。
云:是書自承平有之。
南渡以後,泮散不屬,始命綴緝
將相除拜后妃之封冊,詔旨之頒,樂語之奏,上梁之文,布政之牓無不備具
答詔青詞之煩,不復記也,為六十四卷
周必大玉堂制草三十卷,裒隆興以來,舊槁繼所編以尊號表文為首,增以召試館職策問
公元1154年
紹興四年五月丙子,詔館閣累朝實錄制誥等各以門類,編為七朝制誥錄。
劉大中請也,其後克成
輟耕錄》內八府宰相八員二品秩而不降授宣命中書照會之任而已
位於翰林之埽,鄰埽鄰宮門外院官會集處也。
所職視草制,若詔赦之文,則非其掌也。
至於院之公事,亦不得與焉。
例以國戚勳貴之子充之
玉堂漫筆:宋制,以翰林學士知制誥
謂之內制
以他職帶知制誥謂之外制
潛確類書告諭令曉曰誥。
弇州燕語國朝誥命一品鶴文綾錦縹玉軸然止是墨書
予為郎時,偶會尚寶司丞東萊毛某,云:其祖太保文簡公紀贈誥,欲謀之,內閣誥敕官用泥金書。
予怪詰其故,云:夏少師四代誥,皆嘗金書之蓋,乘上不省故也。
因憶元時群臣請為太師秦王伯顏金書誥,伯顏時方天下重柄禮絕百揆,而人主猶難之與翰林
臣議止許金填
皇帝聖旨四字,後仍用墨
萬曆初總督太保衍聖公用金書誥,軸論劾波及太宰改正不問
余初欲載異典中,以非特恩故削之。
誥軸一品二品犀,洪武中公侯誥軸用玉,伯用犀。
蓋是時,伯止二品,故也。
後伯既位一品上,所宜改正
夢餘錄》唐最告命開元二十三年,加皇子榮王以下官、誥張九齡蕭嵩十三人集賢院
人書一通以進三相,各賜絹三百疋,餘官二百疋,其愛重如此
唐制,拜官之日,即給告身,其人先輸朱膠綾綢價錢方准,書給即今之誥敕也。
宋之制亦然
每至宣麻誕告鎖院演綸詞頭已下,外人未知,其密且重如此
明制拜官之初,亦給誥敕其後除授陞遷奉成命。
吏部書旨意,移以咨劄,以為憑據
考滿覃恩,方給誥敕,以獎其成。
元封大父母,降父母一等封贈父母本身一等
推恩近重而遠親也。
子孫之心終有不忍
明制封贈三代一如見爵,教孝之典可謂大備
公元1393年
封典有:再醮不得受封之說。
典制為妻不為母,引楊文貞事辨之。
然正不必然也,按會典曰:洪武二十六年定凡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犯姦除名等罪,及例所封妻不是以禮娶,到正室或係再醮娼優婢妾,並不許申請,其昭然如是,乃有以再醮不請封者殊失考。
中書所書告身佐史體,無佳筆。
隆慶中司馬王崇古泥金書軸請,寶為言者所糾然。
唐制皆名手書如顏魯公自書告身朱巨川一人顏魯公徐季海俱為之書,巨川此以傳。
至宋即當制者,書字真行幸得歐蘇便奉為瓌寶
張文忠璁言成化以前誥敕之,體猶為近古,其於本身不過百餘字,祖父母父母并妻不過六十字言之者,無費詞,受之者無愧色
近來藻情飾偽,張百成千以萬乘之尊,下譽匹夫匹婦之賤殊非正體,宜加釐正詔。
自今誥敕,務從簡,實不許競飾浮詞褻體制。
夫立詞失體,固當申飭
書法板俗,迄無言者。
張居正疏》云:竊照閣臣之職,專一視草代言
故其官謂之知制誥,若制辭失體以致輕褻王言,則閣臣不職矣。
謹按舊規,凡官員應給誥敕,該部題奉欽,依手本到閣,撰述官先具稿,送臣等看,詳改定謄寫進呈批紅,發下撰述官用關防掛號
然後,發中書舍人寫軸用,寶此定制也。
至於制命之詞,貴在簡嚴莊重,乃為得體
查得成化弘治年間誥敕本身履歷功績不過百餘字,祖父母父母妻室不過六七十字,至於慶典覃恩,則其詞尤簡。
蓋以恩例概,及比之考績不同
故以賚被為榮,不必詳其閱歷,此制體也。
近年以來俗尚干求詞多,浮靡撰述,官沿襲宿弊往往不候進呈,先將文稿傳示於人,其中詞語又過為誇侈,多至數百、千言,或本無實行,虛為頌美,或事涉幽隱極力宣揚
臣等方欲為之更定,而本官已先得稿登軸矣。
誥敕者,朝廷所以告諭臣下者也。
臣諛其君猶謂之佞,況以上諛下是何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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