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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
第一百五十二卷目錄
奏議部紀事二
奏議部雜錄
文學典第一百五十二卷
奏議部紀事二
《唐書·魏徵傳》:徵,拜諫議大夫。自以不世遇,乃展盡底蘊,凡二百餘奏,無不剴切當帝心者。
《顏師古傳》:師古性敏給,明練治體。方軍國務多,詔令一出其手,冊奏之工,當時未有及者。
《高儉傳》:儉,敏於占對。進止詳華,凡有獻納,搢紳皆屬以目。奏議未嘗不焚槁,家人無見者。
《戴冑傳》:冑參預朝政,進爵郡公。帝將修復洛陽宮,冑上疏諫。帝覽奏,罷役。冑所敷內,緣政得失,咸有可觀。奏已,即削槁,祕外莫知。
《劉仁軌傳》:劉仁軌,字正則,汴州尉氏人。少貧賤,好學。值亂,不能安業,每動止,畫地書空,寓所習,卒以通博聞。武德初,河南道安撫大使任瓌上疏有所論奏,仁軌見其槁,為竄定數言。瓌驚異,赤牒補息州參軍。《馬周傳》:周疾甚,取所上章奏悉焚之,曰:管、晏暴君之惡,取身後名,吾不為也。
《張嘉貞傳》:張循憲使河棗,事有未決,問吏曰:若頗知有佳客乎。吏以嘉貞對。循憲召見,咨以事。嘉貞條析理分,莫不洗然。試命草奏,皆意所未及;他日,武后以為能,循憲對曰皆嘉貞所為,因請以官讓。
《裴遵慶傳》:遵慶性惇正,老而彌謹。每薦賢,有來謝者,以為恥。諫而見從,即內益畏。雖親近,但記其削槁疏數,而莫知所言。
《鄭餘慶傳》:餘慶,節度鳳翔。奏議類用古語,如仰給縣官、馬萬蹄,有司不曉何等語,人訾其不適時。
《令狐楚傳》:鄭儋繼領太原,高其行,引在幕府,由掌書記至判官。德宗喜文,每省太原奏,必能辨楚所為,數稱之。儋暴死,不及占後事,軍大讙,將為亂。夜十數騎挺刃邀取楚,使草遺奏,諸將圜視,楚色不變,秉筆輒就,以遍示,士皆感泣,一軍乃安。
楚疾甚,諸子進藥,不肯御,曰:士固有命,何事此物耶。自力為奏謝天子,召門人李商隱曰:吾氣魄且盡,可助我成之。其大要以甘露事誅譴者眾,請霽威,普見昭洗。辭致曲盡,無所謬脫。
《李商隱傳》:商隱初為文瑰邁奇古,及在令狐楚府,楚本工章奏,因授其學,商隱儷偶長短而繁縟過之,時溫庭筠、段成式俱用,是相夸號為三十六體。
公元836年
《舊唐書·高鍇傳》:開成元年,文宗謂侍臣曰:近日諸侯章奏,語太浮華,有乖典實。宜罰掌書記,以誡其流。李石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懲弊抑末,實在盛時。乃以鍇為禮部侍郎。
公元795年
《會要》:貞元十一年,趙璟進《審官六議》,議相臣、庶官、京司缺官、考課、遺滯、藩府官屬。
《大唐新語》:敬宗卒,博士袁思古等議曰:敬宗位以十昇,歷居清級。棄長子于荒徼,嫁少女于夷落。聞《詩》聞《禮》,事絕於家庭;納采問名,惟同於黷貨。易名之典,須憑實行。案諡法,名與實爽曰謬。請諡為謬。敬宗孫彥伯訴於執政,請改諡。禮官議以為既過能改曰恭,乃諡為恭。彥伯,昂之子也,既與思古忿競,將於眾中毆之。思古謂曰:吾與賢家君報讎,緣何反怒。彥伯大慚而退。
《北夢瑣言》:大理少卿康澄長興中上疏,其要云:是知國家有不足懼者五,深可畏者六,敕旨褒稱之,議者曰:雖孫伏伽岑文本章疏而澄,可與易地而處矣。《東觀奏記》:度支奏狀言漬污疋段,誤書清污。上一覽異之,樞密使承旨孫隱中謂:上未省添成漬字及中書復入。上赫怒,勘添改奏者,罰責有差。
《五代史·司空頲傳》:司空頲,貝州清陽人也。唐僖宗時,舉進士不中,後去為羅紹威掌書記。紹威卒,入梁為大府少卿。楊師厚鎮天雄,頲解官往依之。師厚卒,賀德倫代之。張彥之亂,命判官王正言草奏詆斥梁君臣,正言素不能文辭,又為兵刃所迫,流汗浹背,不能下筆。彥怒,推正言下榻,詬曰:鈍漢辱我。顧書吏問誰可草奏者,吏即言頲羅王時書記,乃馳騎召之。頲為亂兵劫其衣,以弊服蔽形而至,見彥長揖,神氣自若,揮筆成文,而言甚淺鄙,彥以其易曉,甚喜,即給以衣服僕馬,遂以為德倫判官。
《周世宗本紀》:其伐南唐,問宰相李穀以計策;從克淮南,出穀疏,使學士陶穀為贊,而盛以錦囊,嘗置之坐側。
公元955年
《宋史·李昉傳》:周顯德二年,宰相李榖征淮南,昉為記室。世宗每覽軍中章奏,愛其詞理明白,知為昉所作。師還,擢為主客員外郎。
公元926年
《職官志》:後唐天成元年,四方書奏,命樞密使安重誨進讀,懵於文義。孔循獻議,始置端明殿學士,命馮道、趙鳳俱以翰林學士充班。
《十國春秋·南唐·江文蔚傳》:文蔚博學工文,保大初遷御史中丞,持憲平直,無所阿枉。馮延己當國,與弟延魯、魏岑、陳覺竊弄威福,及用師敗績,詔斬覺及延魯以謝國人。而延己岑置不問,文蔚將上疏,先具小舟載老母以待左降。元宗果怒貶江州司士參軍,延己雖蹔罷,旋復柄用。方宣延己制百官在廷,常夢錫大言曰:白麻雖佳,要不如江中丞疏耳。是時文蔚直聲震江左,傳寫彈文,為之紙貴。
《潘佑傳》:後主時國家日衰削,用事者充位無所為。佑憤切上疏,極論時政,歷詆大臣、將相,詞甚激訐。後主雖數賜手札嘉歎,終無所施用。
前蜀《李景傳》:景故布衣,當高祖時上封事數千言,切中機宜,擢為眉州主簿。
《宋史·趙普傳》:嘗奏薦某官,太祖不用。明日復奏,亦不用。明日,又以其人奏,太祖怒,裂奏牘擲地,普顏色不變,跪而拾之。補綴舊紙,復奏如初。
《張洎傳》:洎為禮、戶二部郎中。會錢俶薨,太常定諡忠懿。洎時判考功,為覆狀,經尚書省集議。虞部郎中張佖奏駮曰:按考功覆狀一句云亢龍無悔,實非臣子宜言者。況錢俶生長島夷,夙為荒服,未嘗略居尊位,終是藩臣,故名不可稱龍,位不可為亢。其亢龍無悔四字,請改正。事下中書,以詰洎。對狀曰:竊以故秦國王明德茂勳,格於天壤,處崇高之富貴,絕纖介之譏嫌。太常禮院稽其功行,定茲嘉諡,考功詳覆之際,率遵至公,故其議狀云:茲所謂受寵若驚,居亢無悔者也。謹按《易·乾》之九三云:君子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王弼注云: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履重剛之險,因時而惕,不失其幾,可以無咎。處下卦之極,愈於上九之亢。《易例》云:初九為元士,九二為大夫,九三為諸侯。《正義》云:《易》之本理,以體為君臣。九三居下體之極,是人臣之體也。其免亢龍之咎者,是人臣之極,可以慎守免禍。故云免亢極之禍也。《漢書·梁商傳贊》云:地居亢滿,而能以謹厚自終。楊植《許由碑》云:錙銖九有,亢極一夫。杜鴻漸《讓元帥表》云:祿位亢極,過踰涯量。盧杞《郭子儀碑》云:居亢無悔,其心益降。李翰《書霍光傳》云:有伊、周負荷之明,無九三亢極之悔。張說《祈國公碑》云:一無目牛之全,一無亢龍之悔也。況考功狀內止稱云:受寵若驚,居亢無悔。即本無亢龍無悔之語。斯蓋張佖擅改公奏,罔冒天聰。請以元狀看詳,反坐其人,以懲姦妄。俄下詔曰:張洎援引故實,皆有依據。張佖學識甚淺,敷陳失實,尚示矜容,免其黜降,可罰一月俸。
公元1005年
《孫何傳》:真宗初,何獻五議:其一,請擇儒臣有方略者統兵;其二,請世祿之家肄業太學,寒雋之士州郡推薦,而禁投贄自媒者;其三,請復制舉;其四,請行鄉飲酒禮;其五,請以能授官,勿以恩慶例遷。上賢而善之。《王禹偁傳》:禹偁,字元之,真宗嘗覽禹偁章奏,盡美切直,因訪其後,宰相以嘉言對。即召,擢大理評事。《种放傳》:放授左司諫、直昭文館,表辭恩命。還山。景德二年,擢右諫議大夫。表乞嵩少養疾。大中祥符元年,拜給事中。又求歸山。上嘗語近臣曰:放為朕言事甚眾,但外廷無知者。因出所上《時議》十三篇,其目曰:《議道》、《議德》、《議刑》、《議器》、《議文武》、《議制度》、《議教化》、《議賞罰》、《議官司》、《議軍政》、《議獄訟》、《議征賦》、《議邪正》。八年十一月乙丑,晨興,忽取前後章疏槁悉焚之,服道士衣,召諸生會飲於次,酒數行而卒。
公元1002年
《田錫傳》:咸平五年,再掌銀臺,覽天下奏章,有言民饑盜起及詔敕不便者,悉條奏其事。上對宰相稱錫得爭臣之體,即日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擢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連上八疏,皆直言時政得失。六年冬,病卒,年六十四。遺表勸上以慈儉守位,以清淨化人,居安思危,在治思亂。上覽之惻然,謂宰相李沆曰:田錫,直臣也。朝廷少有闕失,方在思慮,錫之章奏已至矣。若此諫官,亦不可得。嗟惜久之,錫嘗曰:吾立朝以來,章疏五十有二,皆諫臣任職之常言。苟獲從,幸也,豈可藏副示後,謗時賣直耶。悉命焚之。
《李沆傳》:帝以沆無密奏,謂之曰: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對曰: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晏殊傳》:帝每訪殊以事,率用方寸小紙細書,已密奏,輒并槁封上,帝重其縝密。
《唐介傳》:介劾奏宰相文彥博,請罷之而相富弼。又言諫官吳奎表裏觀望,語甚切直。帝怒,卻其奏不視。《尹洙傳》:洙監唐州酒稅。西北久安,洙作《敘燕》、《息戍》二篇,以為武備不可弛。又為《迷亨》、《審斷》、《原刑》、《敦學》、《矯察》、《考績》、《廣課》,凡《雜議》共九篇上之。
公元1058年
《王安石傳》:安石為度支判官,時嘉祐三年也。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於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於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託,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詔大臣,為之以漸,期合於當世之變。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石揚休傳》:揚休歷工部郎中,未及謝,卒。揚休喜閑放,平居養猿鶴,玩圖書,吟詠自適,與家人言,未嘗及朝廷事。及卒,發楮中所得上封事十餘章,其大略:請增諫官以廣言路,置五經博士使學者專其業,出御史按察諸道以防壅蔽,復齒胄之禮以強宗室,擇守令,重農桑,禁奢侈,皆有補於時者。然揚休為人慎默,世未嘗以能言待之也。
《蘇寀傳》:寀長於刑名,故屢為法官,數以讞議受詔獎焉。
公元1063年
《胡銓傳》:銓,除樞密院編修官。八年,宰臣秦檜決策主和,金使以詔諭江南為名,中外洶洶。銓抗疏言。書上,檜以銓狂妄兇悖,鼓眾劫持,詔除名,編管昭州,仍降詔播告中外。給、舍、臺諫及朝臣多救之者,檜迫於公論,乃以銓監廣州鹽倉。明年,改簽書威武軍判官。十二年,諫官羅汝楫劾銓飾非橫議,詔除名,編管新州。十八年,新州守臣張棣訐銓與客唱酬,謗訕怨望,移謫吉陽軍。二十六年,檜死,銓量移衡州。銓之初上書也,宜興進士吳師古鋟木傳之,金人募其書千金。其謫廣州也,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其謫新州也,同郡王廷珪以詩贈行。皆為人所訐,師古流袁州,廷珪流辰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遂死焉。三十一年,銓得自便。
《曹彥約傳》:彥約字簡甫,都昌人。為利路轉運判官兼知利州。時沔州都統制王大才驕橫,制置使董居誼既不得其柄,反曲意奉之。彥約以蜀之邊面諸司並列,兵權不一,微有小警,紛然奏議,理財者歸怨於兵弱,握兵者歸咎於財寡,乃作《病夫議》,獻之廟堂,曰:古之臨邊,求一賢者而盡付之兵權,兵權正則事體重,兵權專則號令一。今廟堂之上,患士大夫不奉行詔令,惡士大夫不恪守忠實。故雖信而用之,又以人參之;雖以事權付之,又從中御以繫維之。致使知事者不敢任事,畏事者常至失事,卒有緩急,各持己見,兵權財計,互相歸咎。昔秦、隴之俗,以知兵善戰聞天下。自吳氏世襲以來,握兵者志在於怙勢,不在於尊上;用兵者志在於誅賞,不在於息民。本原一壞,百病間出,至有世將已叛而宣威不覺,四郡已割而諸將不知。更化之後,逆黨既誅,而土俗人心其實未改。任軍官而領州事者,易成藩鎮之權;起行伍而立微效者,漸無階級之分。由皁郊以至宕昌,則隴西天水之地,其忠義民兵利在戰鬥,緩急之際固易鼓率,若其恃勇貪利,犯上作亂,則又不止於大軍而已。苟不正其本原,磨之以歲月,漸之以禮義,未見其可也。今日之領帥權者,必當近邊境,必當擁親兵;有兵權者,必當領經費,必當寬用度。至於忠義之兵,又須有德者以為統率,擇知書者以為教導,如古人所謂教民而後用之也。今議不出此,乃欲幸勝以為功,苟安以求免,誤天下者必此人也。時朝論未以為然。差知寧國府,又改知隆興府、江西安撫。居亡何,蜀邊被兵,內有張福、莫簡之變,彥約之言無一不驗。
《澠水燕談錄》:田錫以讜直事太宗,知無不言,深得諍臣之體。一日詣中書,謁趙忠獻公曰:公以元勳當軸,宜自謙抑,今百司奏覆,必先經堂,豈尊君之義也。諫臺章疏令閤門進狀,尢失風憲之體。趙竦然謝之,遽從其言。
公元1064年
《湘山野錄》:真宗初詔种隱君放至闕,以敷對稱旨日既高,中人送中書膳,諸相皆盛服俟其來。种隱君韋布止長揖而已。楊大年聞之,頗不平,以詩嘲曰:不把一言裨萬乘,祗叉雙手揖三公。上聞之,獨召楊曰:知卿有詩戲种某,楊汗浹股慄,不敢匿避又曰:卿安知無一言裨朕乎。出一皂囊,內有十軸,乃放所奏之書也。其書曰:十議。所謂議道、議德、議仁、議義、議兵、議刑、議政、議賦、議安、議危。〈石守道聖政錄有之〉俾大年觀之,從容奏曰:臣當翌日負荊謝之。
《涑水記聞》:王欽若每奏事或懷數奏,出其一二,餘皆匿之,既退以己意稱上旨行之。嘗與樞密副使馬知節俱奏事,上前欽若將退,知節目之曰:懷中奏何不盡出之。
《墨客揮犀》:御史臺儀凡御史上事一百日不言,罷為外官,有侍御史王平拜命垂滿百日,而未言事,同寮皆訝云或曰:王端公有待而發,苟言之必大事也。一日聞入劄子,眾共偵之,乃彈御膳中有髮,其彈詞有云:是何穆若之容,忽睹鬈如之狀。
《聞見近錄》:張文懿罷相,由范文正攻彈也。文懿復相,一日仁宗語文懿曰:范仲淹嘗有疏,乞廢朕可施行之文。懿曰:仲淹法當誅,然不見章疏乞付外施行。上曰,未嘗見其疏,但比有為朕言者,且議其罪。文懿曰:其罪大無他法,無文案即不可行,望陛下訪之。凡數日則一請,其疏月餘凡十數請。上曰:竟未見之,然為朕言者多矣,可從末減。曰:人臣而欲廢,君無輕典,既無明文,則不可以空言加罪。上意解,即曰:仲淹在外初似疑,今既無疑,可稍遷之,以慰其心。上深然之。《王氏類苑》:韓琦為諫官三年,所存諫槁,欲斂而焚之,以效古人謹密之義,然恐無以見人主從諫之美,乃集七十餘章曰《諫垣存槁》。
公元1055年
《玉海》:至和二年八月知諫院范鎮言:先朝以御寶印紙給言事官,使以時奏上,以知得失,而殿最之請據今御史、諫官、見員置章奏簿於禁中,時省觀之。蘇軾富鄭公神道碑,公又上疏,願益畏天戒,遠姦佞,近忠良上親書詔答曰:義忠言讜,理正文直,苟非義在愛君,志存王室,何以臻此,敢不置之枕席,銘之肺腑,終老是戒。
公元1056年
范蜀公《墓志銘》: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繼嗣,凡章十九上,待罪百餘日,鬚髮為白。
程伯淳行狀所上章疏,子姪不得窺,其草事出必論列,數月之間章數十上。
蘇軾司馬溫公行狀,公上疏論修身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說甚備,且曰臣昔為諫官,即以此六言獻仁宗,其後以獻英宗,今以獻陛下,平生學力所得盡在是。
公元1103年
《墨莊漫錄》:范純仁堯夫丞相薨,禮官諡曰:忠。宣考功鄧忠臣議曰:每思捐身而開策,常願休兵而息民,祗知扶危而濟,傾寧恤跋前而疐,後又曰:讒言亂國,而明蔡確之無罪,姦黨投石而謂大防之可原。當眾人莫敢言之,時在偏州無所用之地,義形正色,憤激至誠,非特救當世正人,端士之織羅,直欲戒後世亂臣賊子之迷國,徇公忘已,為國惜賢。又曰:父母之國有時而去,股肱之義於是或虧,放之江湖忽如草芥,紉蘭澤畔更甚屈原之忠,占鵩坐隅已分賈生之死。又曰:側席南望而怏浮雲之蔽,趍節東歸而詠零雨之濛。又曰:法座想見其風采,詔書相望於道途云云。時論皆以為允當,崇寧初追奪元諡,并定諡,覆官並罰銅,二年六月言者再論忠臣得宮祠。
公元1083年
《聞見前錄》:元豐六年富公疾病,上疏言八事,大抵論君子小人為治亂之本。神宗語宰輔曰:富弼有章疏來。章惇曰:弼所言何事。帝曰:言朕左右多小人。惇曰:可令分析,孰為小人。帝曰:弼三朝老臣,豈可令分析。左丞王安禮進曰:弼之言是也。罷朝,惇責安禮曰:左丞對上之言失矣。安禮曰:吾輩今日曰誠如聖論,明日曰聖學非臣所及,安得不謂之小人。惇無以對。《清波雜志》:監安上門光州司理參軍鄭俠上疏言:去年大蝗,秋冬亢旱,今春不雨,麥苗乾枯,黍粟麻豆皆不及種,五穀踴貴,民情憂惶。十九懼死,迯移南北,困苦道塗,方春斬伐,竭澤而漁,大營官錢,小營升米,草木魚鱉亦莫生,遂邊裔輕肆,敢侮軍國皆由中外之臣輔佐陛下不以道,以至於此。願陛下開倉廩,賑貧乏。有司掊斂不道之政一切罷去,庶幾早召和氣,上應天心,以延天下蒼生垂死之命。君臣際會,貴乎知心,以臣之愚,深知陛下愛養民庶如赤子,故自即位以來,一有利民便物之事,無不毅然主張行之。陛下之心,亦願人人壽富,而中外之臣略不推明陛下此心,乃恣其叨懫劓割生民,侵肌及骨,使之困苦,而不聊生。夫陛下所存如彼,群臣所為如此,臺諫之臣默默具位,而不敢言事。至於規避百為不敢,居是職事凡百執事又皆貪猥近利,使懷道抱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不識時然耶。陛下有以使之然耶,臣又見南征西伐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而來無一人以天下憂苦,貨妻賣女,父子不保,遷移迯走,困躓藍縷,折屋伐桑,爭貨於市,輸官糴粟,遑遑不給之狀為圖,而獻臣謹以安上門日所見繪為一圖,百不一及已可咨嗟涕泣,而況於千萬里之外哉。謹隨狀呈奏,如陛下觀臣之圖,行臣之言,自今以往至於十日不雨,乞斬臣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慢天之罪,如少有所濟,亦乞正臣越分言事之刑,初不得即達,乃作邊檄,夜傳入禁中,時永洛失律。上方西顧,檄至,不敢遏,秉燭啟封,見圖畫饑民纍纍然莫測繼,知為諫疏。乃詔鄭俠勒停編管汀州,視當時諸公所上封事雖最切直,或謂凡人論天下利害所貴,即悟主意罷行之。若言語太訐,使人主有不能堪而自取譴斥,亦何補於事。漢元帝欲御樓船,薛廣德諫從橋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元帝不悅,先驅張猛進曰:乘船危,就橋安,聖主不乘危。元帝曰:曉人不當如是耶。以是知諫有取於諷也。俠字介夫,福州人。書既上或謂中有主之者故興詔獄,俠改徙英州,辭連馮京、王堯臣、丁諷等亦及責,王安國除毀放歸田里,皆由呂惠卿與安國兄有隙,故入其罪。熙寧十年,手詔英州編管人鄭俠元,犯無上不道情至悖逆,貸與之生已為大惠,可永不移。時以有司用赦應量移鄂州故也,於刑房官吏皆被責罰。
《卻掃編》:元祐初再復制科,獨謝悰中格,特賜進士出身,補大郡職官,悰具狀辭免云:所有告敕未敢祗受。而以祗為袛,以受為授。士大夫間傳以為笑,諫官劉器之疏論之曰:昔唐之省中有伏獵侍郎,為嚴挺之所譏而罷。今陛下方當右文之代,初復制舉,豈容有袛授賢良乎。悰字公定,希深之孫,亦有文采,袛授蓋筆誤也。
《老學庵筆記》:傅丈子駿奏事誤稱名,退而移文閤門,請彈奏,閤門以殿上語非有司所得,聞不受,子駿乃自劾,詔放罪。
公元1129年
建炎三年春車駕倉卒南渡,駐蹕於杭。有侍臣召對者既對所陳劄子首曰:恭惟陛下歲二月東巡狩至於錢塘。呂相頤浩見之笑曰:秀才家識甚好惡。湯岐公初秉政,偶刑寺奏牘有云:生人婦者高廟問此有法否。秦益公云:法中有夫婦人與無夫者不同。上素喜岐公,顧問曰:古亦有之否。岐公曰:古法有無,臣所不能記,然生人婦之語蓋出《三國志·杜畿傳》上大驚,乃笑曰:卿可謂博記矣。益公陰忌,獨謂岐公純篤不忌也。
公元1154年
《揮麈三錄》:鄭恭老作肅甲戌歲自知吉州回,上殿陳劄子云:郡中每歲以黃河竹索錢輸於公上。黃河久陷偽境,錢歸何所。乞行蠲免。其他循襲似此等者,亦乞盡令除放。高宗嘉納,具喻秦丞相而稱獎再三焉。秦大怒,諷部使者誣以為在任不法,興大獄而繩治之。逮吏及門而秦殂,遂免。
《貴耳集》:壽皇過南內,德壽問近日臺臣有甚章疏,壽皇奏云:臺臣論知閤鄭藻。德壽云:說甚事,不是說他娶嫂。壽皇奏云:正說此事。德壽云:不看執柯者面。壽皇問:執柯者誰。德壽云:朕也。壽皇驚灼而退,臺臣即時去國。
高孝二朝帥蜀必要臨遣,未嘗就外除,亦以蜀為重事。廟堂欲除崔菊坡,先生覺菊坡之意,未就。司諫王貫卿上疏,指以士大夫辭難避事,不肯任朝廷之委用。疏上後,菊坡之命始出,菊坡只得一行。在九江時,余往見之扣其入蜀之意,菊坡自言朝廷以蜀中散亂,令某整齊之。余進曰:今天下散亂豈特一蜀耶,朝廷何不留先生整齊天下之散亂,而獨私於蜀耶。菊坡唯唯而已。近湯季能有辭難避事之疏,三十年間兩見之,恨無菊坡再見此疏也。
公元1186年
《玉海》:孝宗於群臣章奏取其所當行者疏之小冊,以示大臣或御便,坐則置於香几,群臣皆得就觀。淳熙十三年正月詔趙汝愚進所纂集,國朝名臣奏議君道,至邊防,終之以總議,凡一百五十卷,目錄五卷。孝宗諭宰相周必大等曰:治道盡在此矣。
《元史·李元禮傳》:元禮,字庭訓,真定人。資性莊重,燕居不妄言笑。歷易州、大都路儒學教授,遷太常太祝,陞博士。定撰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昭睿順聖皇后、裕宗文惠明孝皇帝尊諡議,稱頌功德,體製溫雅。請諡圜丘,升祔太室,禮文多其所詳定。
《袁桷傳》:成宗初建南郊,桷進十議甚詳明,禮官多採用之。
《見聞錄》:太宗於宮中,得建文時群臣所尚封事千餘,通披覽一二,有干犯者命翰林院侍讀解縉等遍閱,關係軍馬錢糧數目則留,餘有干犯者悉焚之。《莘野纂聞》:李應禎先生當憲廟時,以中書舍人供奉內閣,有詔命繕寫佛經,禎辭以不可,其奏略曰:臣聞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未聞有所謂佛經者也。憲考可其奏遂寢,至今諫草猶存。
《近峰聞略》:少師西崖李公東祀歸上通達下情,疏云:請以所見喻之,節用度如閘河,然節一分則上有一分之益。廣儲如源泉,然積一分則下有一分之利。惟在聖心一轉移之間而已,人稱其引類親切。
《吾學編》:楊一清字應寧,學博才雄,善調停應變,濟務尤曉暢,邊事羽檄旁午一夕千疏,口占指授,悉中機宜。
王越字世昌,濬縣人,以邊功封威寧伯,長於吏事,判案章奏,口占授吏,曲當事情。
倪岳字舜咨,錢塘人,為文敏捷,若不經意,尤長於奏議,一寫千言,舂容暢達,考古道今,會文切理。
《見聞錄》:內外章奏呈進,發內官查對,若檢出一訛字賞銀五錢,其後張江陵柄政,亦發中書查對,而檢出一訛字者賞亦如之。《明紀》:楊漣字文孺,應山人,為左副都御史,抗疏力攻魏忠賢,列其二十四大罪,詞旨切直,忠賢聞疏懼甚,因日謀殺漣。
奏議部雜錄
《禮記·曲禮》:公事不私議。
魏文帝《典論》:奏議宜雅。
金樓子《上書》: 奏事者為文人也。
《文心雕龍·宗經篇》:詔策章奏,則《書》發其源。
又《定勢篇》:章表奏議,則準的乎雅頌。
《文選注》:劾驗政事曰奏。
《宋史·職官志》:門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審命。凡文書內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則受而通進,俟頒降,分送所隸官。又尚書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開拆房,曰章奏房,皆視其名,而受遣。
公元1083年
大理寺正二人。元豐六年,詔:凡斷公案,先上正看詳當否,論難改正,簽印注日,然後過議司覆議;如有批難,具記改正,長貳更加審定,然後判成錄奏。
《筆錄舊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軍國大事則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自餘,號令除拜,刑賞廢置,事無巨細,並熟狀擬定進入。上於禁中親覽批,紙尾用御寶,可其奏,謂之印畫,降出奉行而已。由唐室歷五代不改其制,抑古所謂坐而論道者歟。國初范魯公質王宮師溥魏相仁溥在相位,上雖傾心眷倚,而質等自以前朝相且憚太祖英睿。具劄子面取進止,朝退各疏其事,所得聖旨臣等同署字以志之,如此則盡稟承之,方免誤之失。帝從之,自是奏御寖多,或至旰昃啜茶之禮尋廢,固弗暇於坐論矣。於今遂為定式,自魯公始也。
《春明退朝錄》:唐宰相奉朝請即退延英,止論政事大體,其進擬差除,但入熟狀畫可。今所存有開元宰相奏請狀二卷《鄭畋》、《鳳池》槁草,內載兩為相奏擬狀數卷,祕府有擬狀注制十卷,多用四六紀,其人履歷、性行、論請皆宰相自草。五代亦然,寇萊公謂楊文公曰:予不能為唐時宰相,葢孏於命詞也。今中書日進呈差除退,即批聖旨而同列押字,國初范魯公始為之。《石林燕語》:臣僚上殿,劄子未概言取進止,猶言進退也。蓋唐日輪清望官兩員於禁中,以待召對,故有進止辭。崔祐甫奏待制官,候進士官盡,然後趨出,於內廊待進止,至酉時退是也。今乃以為可否,取決之辭。自三省大臣論事皆同一體,著為定式,若爾自當為取聖旨,蓋沿襲唐制而不悟也。高宗永淳元年待制郭舉、岑長倩郭正一、魏元同與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又乾封以後召學士元萬頃、范履冰等於北門候進止,時為北門學士。又肅宗即位,明皇令四海軍國事皆先取,皇帝進止,仍正:朕知唐人將疏初云奉進止,或云某人奉宣進止,末云服候進止之類,則進止,正是可否取決之辭,非專為待對官設也。尚書省樞密院劄子體制各不同,尚書年月日,宰相書別無兩行,蓋以上為重,樞密知院自下先書,同知以次書於上。簽書亦然,蓋以下而不別行。
《歸田錄》:往時學士入劄子不著姓,但云學士臣某,先朝盛度、丁度並為學士,遂著姓以別之,其後遂皆著姓。
《清波雜志》:蘇丞相子容因臺評去位,時左司諫虞策言:蘇頌罷相,臣備言:職朝廷進退,宰相宜有論列,而臣竊自念頌於元豐年曾薦舉臣,在臣之心誠恐近薄有犯夙誼,以此不敢入文字。臣之尸職無所逃誅,議者謂奏疏自列略,無隱情,當是時風俗忠厚類如此。《夷堅庚志》書謝誠甫祖信任南床,日論趙忠簡公不遺餘力,而謝為趙之上客,豈逼於言,責不暇顧私恩,所見與虞異矣。
宋祁治戒,至於奏議箋記隨宜為之天分自有,所稟不可強也。
公元986年
《聞見前錄》:伯溫崇寧中居洛,因過仁王僧舍,得葉子冊,故書一編。有趙普中書令雍熙三年為鄧州節度使,日諫太宗皇帝伐燕,疏與劄子各一道,其憂國愛君之深言出乎文章之外者,雖雜陸宣公論事中不辨也。
《卻掃編》:元符中鄒浩以諫官論立后事由是知名,然世所傳疏,其辭詆訐,蓋當時小人偽為之以激怒者也。其子柄後因賜對首辨此事,且繳元疏副本上之,詔以付史館。予嘗得見之,緩而不迫,薰然忠厚之言也。
公卿三品以上既薨,其家錄行狀上尚書省,請諡,考功移太常禮院,議定博士撰議考功,審覆刺都省集合省官參議,具上中書門下,宰臣判準始錄奏聞,敕付所司,即考功錄牒,以未葬前賜其家,省官有異議者聽具議以聞。
《容齋隨筆》:漢元帝時,珠厓反,連年不定。上與有司議大發軍,待詔賈捐之建議,以為不當擊。上以問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于定國以為捐之議是,上從之,遂罷珠厓郡。匈奴呼韓邪單于既事漢,上書願保塞上谷以西,請罷邊備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天子令下有司議,議者皆以為便,郎中侯應習邊事,以為不可許。上問狀,應對十策,有詔勿議罷邊塞事。成帝時,匈奴使者欲降,下公卿議,議者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祿大夫谷永以為不如勿受,天子從之。使者果詐也。哀帝時,單于求朝,帝欲止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于使辭去。黃門郎揚雄上書諫,天子寤焉,召還匈奴使者,更報單于書而許之。安帝時,大將軍鄧騭欲棄涼州,并力北邊,會公卿集議,皆以為然,郎中虞詡陳三不可,乃更集四府,皆從詡議。北匈奴復強,西域諸國既絕於漢,公卿多以為宜閉玉門關絕西域。鄧太后召軍司馬班勇問之,勇以為不可,於是從勇議。順帝時,交阯蠻叛,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以方略,皆議遣大將發兵赴之,議郎李固駮之,乞選刺史太守以往,四府悉從固議,嶺外復平。靈帝時,涼州兵亂不解,司徒崔烈以為宜棄,詔會公卿百官議之,議郎傅燮以為不可,帝從之。此八事者,所係利害甚大,一時公卿百官既同定議矣,賈捐之以下八人,皆以郎大夬之微,獨陳異說。漢元、成、哀、安、順、靈皆非明主,悉能違眾而聽之,大臣無賢愚亦不復執前說,蓋猶有公道存焉。每事皆能如是,天下其有不治乎。
公元169年
《容齋續筆》:漢代文書臣下奏朝廷,朝廷下郡國,有漢官典儀、漢舊儀等所載,然不若金石刻,所著見者為明白,史晨祠孔廟碑前云: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魯相臣晨長史臣謙頓首死罪上,尚書臣晨頓首、頓首死罪。死罪末云:臣晨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上尚書,副言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司農府。樊毅復華下民租碑前後與此同,無極山碑。光和四年某月辛卯朔廿二日壬子太常,臣耽丞敏頓首上尚書。末云:臣耽愚戇頓首、頓首上尚書,制曰:可。太常承書從事某月十七日丁丑,尚書令忠奏雒陽宮,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尚書令忠下,又云光和四年八月辛酉朔,十七日丁丑太常耽丞敏下常山,相孔廟碑前云:司徒臣雄司空臣戒稽首言。末云:臣雄、臣戒愚戇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臣稽首以聞制曰:可。元嘉三年三月廿七日壬寅奏雒陽宮,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廿七日壬寅司徒雄、司空戒下魯相。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魯相平行長史事卞守長擅叩頭死罪,敢言之司徒、司空府。末云:平惶恐叩頭,死罪、死罪,上司空府。此碑有三公奏天子,朝廷下郡國,郡國上公府,三式始末詳備。文惠公隸釋有之,無極山祠事,以丁丑日奏雒陽宮,是日下太常孔廟事,以壬寅日奏雒陽宮,亦以是日下魯相,又以見漢世文書之不滯留也。《容齋四筆》:御史許風聞論事相承有此言,而不究所從來,以予考之,蓋自晉宋以下如此,齊沈約為御史中丞奏彈王源曰:風聞東海王源、蘇冕會要云故事。御史臺無受詞訟之例,有詞狀在門,御史採狀有可彈者,即略其姓名,皆云風聞,訪知。其後疾惡公方者少遞相推,倚通狀人,頗壅滯。開元十四年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狀,遂題告事人名,乖自古風聞之義,然則向之所行,今日之短卷是也。二字本見《尉佗傳》。
《齊東野語》:理宗未祔議諡朝堂,或擬曰景、曰淳、曰成、曰允、最後曰禮,議既定矣。或謂與亡金偽諡同,且古有婦人號禮宗者,遂擬曰理,蓋以聖性崇尚理學而天下道理最大於是,人無間言,而不知理字析文取義,乃四十一年王者之象,可謂請諡於天矣。度初議諡,或擬純字,則謂可屯之象,或擬實字則宗實乃英宗舊名,或擬正字則有一止之嫌,後遂定為端文,明武景孝皇帝先是皇姊,因漢國長公主,在先朝已諡端孝,今與廟號上下字暗合,豈偶然哉。理宗生母全夫人諡慈憲,殊不知偽齊劉豫母亦諡慈憲,當時攷不及此何耶。
《丹鉛總錄》:宋寧宗時武學生華岳,池州人。上疏極數韓𠈁胄之惡,其略云:程松之以納妾求知,倪僎以售妹入府,蘇師旦以獻妻入閣。黜陟之權,不出於陛下,而出於𠈁冑。是吾有二中國也。命又不出於𠈁胄,出於蘇師旦、周筠。是吾有二中國也。書奏,𠈁冑大怒,下之大理,貶建寧圜土中,郡守傅伯成憐之,命獄卒使出繫伯成去郡,岳遂病死獄中。岳之忠節灼灼如此,近觀歷代名臣奏及宋諸臣奏議,可謂詳備。而岳之奏不在其中,乃知古忠臣義士漂沒不聞者多矣,故表出之。
楊士奇滁州重建醉翁亭記,仁宗在東宮覽公奏議,愛重不已,有生不同時之歎。
公元1504年
《明紀》:弘治十七年帝云:昨見成化間彭時、姚夔輩奏章,先朝大臣其忠厚為國如此。
周忱書《鄒浩傳》:後予奉詔纂集歷代名臣奏議,得宋右正言諫立劉后疏,反覆幾二千言,讀之使人毛髮森豎。
《賢奕》:兵科給事中閱兵部題本;以伎不從女,呼吏笞之。翌旦有不平者令受笞吏執韻書以進,乃赧顏慰遣之,此蓋識俗字,不識古字故也。凡遇人文字所見未的,輒疵議之,後不能無悔也。
狂夫之言文章自三代而後秦漢最稱簡古,惟治安策天人策纍纍凡數百萬言。漢人長文章,自賈誼、董仲舒作俑。始漢武帝束帛加璧,安車駟馬迎申公,既至,問治亂之事。申公但曰:為治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太史公序》云:上方好文辭,見申公對,默然,申公此時八十餘,識見老成,此言不獨救武帝好文辭,且欲救董賈文章之多也。康王命畢公曰:辭尚體要,上之論俗且然,而況人臣之章奏乎。章奏至數百萬言,即儒生讀之,口燥舌沸而不能止。天子一日萬幾,其難又可知矣。武宗時韓公文欲攻劉瑾,而屬李夢陽具奏本曰:毋文,文覽弗省也。毋多,多覽弗竟也。此言極得告君之體,故觀申公老人一言,覺董賈文章尚有少年氣習。
《巖栖幽事》:漢高手敕子云,每上疏宜自書,勿使人也。夫帝王且然,況士大夫子弟乎。
《太平清話》:李吉甫諡議不合,張方仲駮之云:諂淚在眼,遇便則流,巧言如簧,應機必發,每讀此卻笑似平康榜文也。
安得長者言,文中子曰:太熙之後述史者幾乎罵矣,嗚呼今之奏疏亦然。
公元1575年
《見聞錄》:國初有起居注官,後不設。萬曆三年內閣題准,令日講官日輪一員,專記注起居及聖諭詔冊敕文內閣奏對等項,皆書其諸司奏章,另選講讀以下六員專管編纂,以吏、戶、禮、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員,常時在館供事。每月初九日將記注編纂等槁送內閣看定,初十日公同各官投櫃封鎖,年終并入大櫃。每常朝御皇極門,即輪該日記注官、并編纂官三四員列於東班石欄銅香爐下,各科給事中之上、或午朝御會極門,列於御座西稍南,隨從記錄。凡封槁之日記注與編纂官於東閣門外分左右。如常朝儀候中常同入右房,記注官收起居注,編纂官收六曹章奏入櫃封完,出東閣再揖,如前候中堂出門柱邊揖,別入東閣記注一揖與編纂一揖而別。
公元841年
累朝以來閣中凡有密奏及奉諭登答者,皆稱為揭帖。其制視諸司題式差,狹而短,字如指大,以文淵閣印緘封,進御,左右、近侍莫能窺也。諸軍國要機、朝廷大政,上意之所欲出而事理未安,政體之所宜行而睿衷未發,諸司待命而未報,言官力諍而難回者,閣臣為之從中調劑就事,匡維其妙,用全在一揭。然揭亦不敢數數輕進,每進揭,主上輒動色謂左右曰:閣下揭帖至矣。其重如此,自江陵後建言者多,朝廷厭其激聒,疑其挾制,時處一二人,而閣臣務欲暴白心跡,不論是非,輒上揭申救。而主上亦以為套不復省矣。以致諫臣之疏與閣臣之揭日輕一日,可嘆也。《日知錄》:唐武宗會昌元年十一月,中書門下奏宰臣及公卿論事,行與不行,須有明據。或奏請允愜,必見褒稱;或所論乖僻,因有懲責。在藩鎮上表,必有批答,居要官啟事,自有記注,並須昭然在人耳目。或取舍存於堂案,或與奪形於詔敕,前代史書所載奏議,罔不由此。近見實錄多載密疏,言不彰於朝聽,事不顯於當時,得自其家,未足為信。今後實錄所載章奏,並須朝廷共知者,方得紀述,密疏並請不載。如此則理必可法,人皆向公,愛憎之志不行,褒貶之言必信。從之。此雖出於李德裕之私心,然其言不為無理。自萬曆末年章疏一切留中抄傳,但憑閣揭,天啟以來讒慝弘多,嘖言彌甚。予嘗親見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章而刻之,以欺人者,欲使蓋棺之後,重為奮筆之文,逭遺議於後人,侈先見於前事,其為誣罔甚於唐時。故志之於書,俾作史之君子詳察而嚴斥之也。章奏之冗濫至萬曆、天啟之間而極,至一疏而薦數十人,累二三千言不止,皆枝蔓之辭。崇禎帝英年御宇,厲精圖治,省覽之勤,批答之速,近朝未有。乃數月之後頗亦厭之,元年三月命內閣為貼黃之式,即令本官自撮疏中大要,不過百字黏附牘尾,以便省覽,此貼黃之所由起也。
宋葉夢得《石林燕語》 曰:唐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紙貼之,謂之貼黃。蓋敕書用黃紙,則貼者亦黃紙也。今奏狀劄子皆白紙,有意所未盡,揭其要處以黃紙別書於後,乃謂之貼黃。蓋失之矣。其表章略、舉事目與日月道里見於前及封皮者,又謂之引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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